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的法律依据范文(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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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的法律依据范文(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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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沉淀经验的过程,可以让我们更深刻地认识自己和他人。总结的篇章结构要合理,开头要有明确的引子,中间部分要有清晰的层次和逻辑,结尾要有感言和展望。这是一些经验分享,希望对同样遇到问题的人们有所启发。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的法律依据篇一

申请撤销事项:

××仲裁委员会(19××)仲字第×号仲裁裁决不符合仲裁法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裁决书。

事实和理由:

(应祥述事实与理由,此略。)

证据:申请人于××年××月××日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了指定仲裁员函,指定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b为本案仲裁庭组成人员。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开发公司

××年××月××日

附:1、本申请书副本×份;

2、××仲裁委员会(19××)仲字第×号仲裁裁决书;

3、申请人××年××月××日提交的指定仲裁员函副本。

一、现将本社会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注明社会名称;(2)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

(1)申请撤销事项;(2)事实和理由。(3)证据。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2)申请人签名;(3)申请日期;(4)附项。

二、格式:

申请人:

申请撤销事项:

事实和理由:

证据: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附:

1、本申请书副本份;

2、××仲裁委员会裁决书份;

3、证据件。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的法律依据篇二

(1)申请撤销事项;(2)事实和理由。(3)证据。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2)申请人签名;(3)申请日期;(4)附项。

二、格式:

申请人:

申请撤销事项:

事实和理由:

证据: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1.本申请书副本份;

3.证据件。

三、举一范例供制作时参考:

申请人:××省××开发公司。

地址:××省××市××街××号。

法定代表人:a职务:经理。

申请撤销事项:

××仲裁委员会(19××)仲字第×号仲裁裁决不符合仲裁法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裁决书。

事实和理由:

(应祥述事实与理由,此略。)。

证据:申请人于××年××月××日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了指定仲裁员函,指定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b为本案仲裁庭组成人员。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开发公司。

××年××月××日。

附:1.本申请书副本×份;

2.××仲裁委员会(19××)仲字第×号仲裁裁决书;

3.申请人××年××月××日提交的指定仲裁员函副本。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的法律依据篇三

1、首部。

2、正文。

(1)申请撤销事项;(2)事实和理由。(3)证据。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2)申请人签名;(3)申请日期;(4)附项。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撤销事项: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证据: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附:

1.本申请书副本份;。

3.证据件。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的法律依据篇四

申请撤销事项:

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_________)仲字第_____号仲裁裁决不符合仲裁法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裁决书。

事实和理由:

证据:申请人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了指定仲裁员函,指定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_______为本案仲裁庭组成人员。

此致

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开发公司。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的法律依据篇五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

撤回对海劳仲裁字号仲裁裁决的执行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人依据已经生效的海劳仲裁于_____年_____月向贵院申请执行,贵院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依法作出秀执字(20_________年)第43号执行裁定书。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就全部执行事项达成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和解协议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故申请人申请撤回对于本案的执行,敬请贵院予以批准。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的法律依据篇六

住所地: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申请事项:__________。

1、判决撤销____________号_____裁决书。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1、_____所依据的事实不清。

2、_____裁决的法律适用错误。

被申请人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到第三人处应聘保洁员岗位,因故于______年___月___日与第三人解除劳务关系。被申请人于______年___月份向__________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申请劳动_____,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其_____请求已明显超过了_____时效,应当依法予以驳回。但是##_____委员会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认定被申请人的请求没有超期,并予以支持,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_____程序违法。

在_____开庭前,申请人向__________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递交了《追加第三人申请书》,_____委表示同意追加,第三人也依法参加了庭审、辩论,并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确认。但是在最后的裁决书中却不同意追加第三人,没有关于第三人裁决,也没有说明理由。_____委的这种行为是严重违反法律关于_____程序规定的。

此致

___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的法律依据篇七

法定代表人:李健职务:董事长。

申请人二:亿辉海外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73号荣山大厦407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华职务:董事。

被申请人: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天河体育西路天河城五楼。

法定代表人:李岿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

请求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xx)穗仲案字第019号仲裁裁决书。

申请理由:

一,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xx)穗仲案字第019号仲裁裁决书程序严重违法,因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7、260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4、5、6、21条的规定:没有仲裁协议,仲裁机构就不得行使管辖权(仲裁权);仲裁协议无效,仲裁机构也不得行使管辖权(仲裁权)。

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与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于20xx年10月12日签订的《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扩股协议书》中没有约定仲裁协议,因此,依法广州仲裁委员会不得受理、行使仲裁权;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与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于20xx年11月3日签定的《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中约定该合同的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广州市仲裁委仲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广州市仲裁委’事实上并不存在,属约定不明确,又不存在事后达成的补充协议,该仲裁协议无效,无效是自始无效,与自始不存在一样,因此,依法广州仲裁委员会也不得受理、行使仲裁权。仲裁协议是指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没有仲裁协议,仲裁机构不得受理;有仲裁协议,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法院不得受理;仲裁程序的启动和进行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和合法原则,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将争议事项交付仲裁、将哪些事项交付仲裁、交付给哪个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机构行使仲裁仲裁权的唯一依据是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和/或仲裁协议依法无效,仲裁机构均不得受理、行使管辖权(仲裁权),否则,仲裁机构管辖权(仲裁权)的行使就失去了正当性、合法性,由此而产生的仲裁裁决书的效力就应该当然地被否定。

那么当事人的权利可以在仲裁裁决撤销程序或仲裁裁决执行程序中得到救济;如果当事人的权利主张在仲裁裁决撤销程序或仲裁裁决执行程序中仍然没有提出,那么人民法院对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效力审查、认定时若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0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8条所列举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对该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并撤销其效力。不管怎样人民法院的司法权总是要审查、监督、制约仲裁机构仲裁权的,这就是权力相互制衡原则、司法最终裁决原则的一种体现。无论如何在当事人没有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时,不得当然地认定仲裁机构具有了管辖权(仲裁权),因为,在仲裁协议有效时,仲裁机构有管辖权(仲裁权),但这种情形除外: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当事人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在仲裁协议无效时如果仍认为仲裁机构有管辖权(仲裁权),那么,这不但与仲裁自愿原则、公平合理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司法最终裁决原则等相违背,而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和仲裁管辖权(仲裁权)有关的所有条文的整体的有机解释相冲突。因此,任何机械地、形而上学地适用法律都将导致错误的裁判。

二,仲裁庭故意歪曲、掩盖事实,枉法裁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7、26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8、59、60、61、63、64、70、71条规定,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xx)穗仲案字第019号仲裁裁决书因此不具有正当性、合法性,所以,贵院应对该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并依法予以撤销。

1、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与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于20xx年11月3日签定的《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第30条约定:该合同为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于20xx年1月18日为设立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而签订的《合资经营合同》之补充合同。也就是说,《合资经营合同》是主合同,《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是它的从合同,后者是前者的附件,后者的管辖权附和于前者的管辖权。20xx年10月12日,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与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三方签订了《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扩股协议书》,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同意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60万元人民币成为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新股东,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依据《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扩股协议书》于20xx年10月12日向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交付投资订金10元人民币,于20xx年10月23日交付出资20万元人民币。上述三方签订了《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扩股协议书》中根本不存在任何仲裁协议。仲裁庭故意认定《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扩股协议书》为《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的附件的做法,目的是为了给它自己对没有管辖权的《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扩股协议书》所产生的纠纷行使管辖权寻找冠冕堂皇、似是而非的“连接点”。因为,一但认定《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扩股协议书》是《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的从合同,并且当《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中存在仲裁协议并被无条件地理解为有效时,那么从合同《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扩股协议书》的管辖权则当然地附和主合同《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的管辖权。一句话,仲裁庭故意歪曲主从合同关系的事实,是为了制造貌似合法的假象,以图瞒天过海地实施枉法裁判。

2、仲裁庭在叙述认定事实时不得使用模棱两可、含糊其词、似是而非的语词,不得使用春秋笔法,因为,事实是仲裁裁决作出的根据,事实也是确定当事人责任的根据。只有认真地对待事实,才能正确地作出裁判。任何对事实认定马虎敷衍或者故意歪曲、掩盖的做法都被法律所禁止。这就是著名的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适用原则的要求。广州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庭在叙述《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未被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批准原因时,使用了“由于种种原因”进行叙述,那么,这里的“种种原因”是哪些原因?谁造成的?责任由谁承担?怎么承担?所有这些均不清不楚,这是仲裁庭故意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的掩盖事实的行为。仲裁庭根据不清不楚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肯定是一个不清不楚的法律怪胎。仲裁裁决的效力应依法予以否定。实际上,《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未被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批准原因主要有三个:(1)、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拒绝向审批部门出具《提请准予向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并成为其股东的申请书》及提供其主体资料,在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了《增资申请》时拒绝协助。(2)、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借故注册资金需要变更否则没有对外投资能力为由予以拖延,其注册资金的变更手续20xx年2月10日才办理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2条: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在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因此,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变更前的注册资金是50万元人民币,这时它未必没有对外投资能力。退一步讲,即使真的没有对外投资能力,它也必须依《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的约定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增加注册资本的变更手续。因此,它的过错是明显的。(3)、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认投的资金中剩下的30万元一直未投,导致无法取得注册会计事务所的60万元的验资报告,以完成一系列必要手续。所以,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应对《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未被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批准承担全部责任。

3、仲裁庭应当保持中立、理性、客观,对事实的叙述不得违背真实、带有倾向性的。仲裁庭将李岿在任职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虚报95690元人民币的侵占行为叙述成正常的报销行为,将侵占公司电脑两台、耳机一副价值为14880元人民币(电脑12900元,耳机1980元)的行为叙述成中性的占用。

4、仲裁庭对事实方面的审查、核实应当全面、不缺不漏,不得故意忽略、以不作为的形式来掩盖事实。仲裁庭对广州正德会计师事务所于20xx年1月28日作出的关于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xx年度经营成果的审计报告的内容故意忽略,不予提及;仲裁庭对李岿在任职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私自将公司资金18684元人民币外借给李秋燕的事实故意忽略,不予提及;仲裁庭对下面事实故意忽略,避而不谈: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曾委托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其研究开发图书管理软件,双方签订了委托开发合同,在开发成功时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向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30万元人民币的对价;20xx年10月15日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对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点造册,之后将清册后资产及软件产品源代码移交给的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岿,至此,李岿已取得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权,人事、财务、资产的控制权并获悉了核心技术秘密、掌握了所有技术资料。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实际享受了作为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的全部权利。

三、股东责任有限,公司责任独立,公司责任不得随意地牵连到它的股东。

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是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股东,它们均已依于20xx年1月18日签订的《合资经营合同》履行了足额出资义务,依法它们均以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的30万元人民币分别以投资订金(10万元人民币)和现金出资的方式(20万元人民币)进入了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帐户,30万元人民币的性质是投资资金的性质,投资是有风险的,投资款不等于借款。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与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之间没有债的法律关系。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只能向30万元人民币的授受者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自己的主张。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要求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返还30万元人民币投资款在法律上是站不往脚的,这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相冲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总之,没有仲裁协议和/或仲裁协议无效,广州仲裁委员会均没有管辖权;仲裁庭故意歪曲、掩盖事实;股东责任有限,公司责任独立,公司责任不得任意扩展到它的股东。因此,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xx)穗仲案字第019号仲裁裁决书应当由贵院予以撤销。

此致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的法律依据篇八

申请撤销事项:

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19__________)仲字第_____号仲裁裁决不符合仲裁法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裁决书。

事实和理由:

(应祥述事实与理由,此略。)。

证据:申请人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了指定仲裁员函,指定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b为本案仲裁庭组成人员。

此致

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开发公司。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的法律依据篇九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一审终审,本案现已进入执行阶段。

鉴于申请人目前生活困难,经济紧张,4位老人体弱多病,需申请人赡养,还有未成年儿女也需申请人抚养,申请人本人也没有工作,更无经济来源,每个月只能靠借贷过日。所以申请人目前根本无法执行(20__)深宝裁字第1078号”仲裁裁决。

现情势紧急,如果不中止执行,势必会造成申请人生活困难,严重影响申请人家庭生活的和谐。在此情况下,特此建议贵院执行局出于以人为本的原则,慎重处理,严格按照《仲裁法》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在1998年7月8日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规定,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中止执行,因此,请求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立即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此致

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的法律依据篇十

被申请人:申请事项:

1、判决撤销。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效力后,仲裁判定才有基础。仲裁委基于错误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和《房屋租赁合同》,裁定申请人富乐公司具有原仲裁决定书申请人的主体资格是错误的。

二、仲裁所认定的事实不正确。

根据《租赁合同》申请人陈晓华于2004年5月1日与原房屋所有权人(贸易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租期2004年8月1日至2012年7月31日止。租金为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7万元、第四年8万元、第五年8.5万元、第六年9万元、第七年和第八年每年10万元。房屋租金交付方式为每半年交一次,承租人到期不交纳房租拖欠15日以上的,终止合同,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

费,也只应承担2011年2月至2011年6月(合同止于此时)期间的租赁费33332元【(100000/12)*4=33332元】。因此,仲裁委员裁定申请人陈晓华向被申请人公司支付2011年的房租10万元,是不正确的。

三、证据不足且存在明显的瑕疵。

被申请人公司向仲裁庭提交了被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代码,只能证明其具有法人资格,但是不能证明其具有仲裁的主体资格;被申请人提供的加盖《笔录》未注明询问人,存在重大瑕疵。

四、仲裁庭在裁决过程中严重违反程序。

无效行为。因此,打印签名的方式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综上所述,仲裁委在该案的仲裁过程中适用法律依据不正确,认定事实错误、证据不足,违反法律程序。所作出的仲裁裁决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

此致

陈晓华。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的法律依据篇十一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厦门市j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厦门市鹭江道。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s。

住所:

请求事项。

申请依法撤销厦门仲裁委员会厦仲裁字()第000号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厦门a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下称a公司)与s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纠纷一案,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于1月11日作出了裁决。申请人认为,该争议因无仲裁协议,且裁决在仲裁程序上违反法定程序,s在仲裁中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因此该仲裁裁决应当予以撤销。理由如下:

一、s在仲裁中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事实上,向a公司购买房屋的是厦门g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称g),付款的也是g,s仅是作为g的员工并且代理g与a公司签订合同,因此,合同的相对方应该是g,而非s,也只有g才可以提出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而s在仲裁中故意隐瞒了有关代理关系的相关证据,导致了仲裁委最终认定s为权利义务主体而非g,该认定与事实相悖。s隐瞒了足以影响了公正裁决的证据,是该案仲裁裁决应予以撤销的理由之一。

二、a公司与g间有关仲裁的约定并未生效,因此该争议不应由仲裁委员会审理并裁决。

合同第二十五条约定,合同经厦门市公证机关公证成立。事实上,该合同并未经过公证,因此,合同并未成立,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当然也未成立,应视为双方间不存在仲裁协议,而原告据此向厦门仲裁委申请仲裁,因此所作出的仲裁裁决理应予以撤销。

三、该裁决在仲裁程序上违反法定程序。

(一)根据a公司股东会作出的解散公司的决议,a公司于月日成立了清算组,清算组先后于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在《厦门商报》上发布清算公告。根据相关法律及公告的规定,债权人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即年月日前向a公司申报债权。而g向a公司主张债权也理应在该期限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但实际上g并未在期限内申报债权,而与a公司无权利义务关系的s又是在债权申报期内的年月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且仲裁委也予以立案并审理作出裁决,这显然违背了法律的相关规定。

(二)退一步讲,即便是可以申请仲裁,被申请人也应该是a公司清算组,因为公司成立清算组后,公司不再以公司名义从事任何活动,而只能以清算组的名义进行与清算有关的活动。依法成立的清算组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因此,若仲裁程序启动,被请求人主体也应是清算组而不是a公司本身,包括在案件审理中的送达主体为a公司也是不正确的,违反了仲裁的法定程序。

(三)《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七十七条规定,有关仲裁的文书、通知、材料可以直接送达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也可以以邮寄、传真、电报等方式送达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以前述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通知、材料的,可以公告送达。但事实上,a公司于《厦门商报》三次以清算组名义发布清算公告,均于清算公告内容中明确注明清算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因此仲裁委在对a公司的送达上完全可以以直接通知或邮寄等其他可以直接联系的方式送达,但仲裁委在送达上则违反了上述有关送达的规定,即在未尝试其他送达方式的情况下,避开了可以直接送达方式,迳直采用了公告送达,这显然不符合仲裁程序中有关送达的规定。

(四)债权申报期年月日届满后,a公司清算组向公司提供了清算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因此出具了审计报告,a公司于清算完毕后向工商局申请注销登记,工商局于年月日向a公司发出了《企业核准注销通知》,则公司于获得该通知当日注销,其法律主体资格也归于消灭,而在仲裁审理过程中主体消灭,仲裁理应中止,至少应待a公司权利义务承受者确定后案件才得以继续进行。但事实上,仲裁委在a公司主体消灭后,并未中止审理,而是继续审理并于年月日最终作出裁决,这显然有违仲裁诉讼审理的基本原则,也违反了仲裁的法定程序。

四、厦门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市j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a公司存续时的股东,在a公司注销后,即为a公司的权利义务受让人,因此申请撤销仲裁应由上述两公司提出。

综上所述,仲裁庭的仲裁裁决符合《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贵院裁定撤销裁决。

此致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撤诉书示范格式模板。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的法律依据篇十二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厦门市j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厦门市鹭江道。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s。

住所:

请求事项。

申请依法撤销厦门仲裁委员会厦仲裁字第000号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厦门a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下称a公司)与s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纠纷一案,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于1月11日作出了裁决。申请人认为,该争议因无仲裁协议,且裁决在仲裁程序上违反法定程序,s在仲裁中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因此该仲裁裁决应当予以撤销。理由如下:

一、s在仲裁中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事实上,向a公司购买房屋的是厦门g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称g),付款的也是g,s仅是作为g的员工并且代理g与a公司签订合同,因此,合同的相对方应该是g,而非s,也只有g才可以提出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而s在仲裁中故意隐瞒了有关代理关系的相关证据,导致了仲裁委最终认定s为权利义务主体而非g,该认定与事实相悖。s隐瞒了足以影响了公正裁决的证据,是该案仲裁裁决应予以撤销的理由之一。

二、a公司与g间有关仲裁的约定并未生效,因此该争议不应由仲裁委员会审理并裁决。

合同第二十五条约定,合同经厦门市公证机关公证成立。事实上,该合同并未经过公证,因此,合同并未成立,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当然也未成立,应视为双方间不存在仲裁协议,而原告据此向厦门仲裁委申请仲裁,因此所作出的仲裁裁决理应予以撤销。

三、该裁决在仲裁程序上违反法定程序。

(一)根据a公司股东会作出的解散公司的决议,a公司于月日成立了清算组,清算组先后于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在《厦门商报》上发布清算公告。根据相关法律及公告的规定,债权人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即年月日前向a公司申报债权。而g向a公司主张债权也理应在该期限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但实际上g并未在期限内申报债权,而与a公司无权利义务关系的s又是在债权申报期内的年月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且仲裁委也予以立案并审理作出裁决,这显然违背了法律的相关规定。

(二)退一步讲,即便是可以申请仲裁,被申请人也应该是a公司清算组,因为公司成立清算组后,公司不再以公司名义从事任何活动,而只能以清算组的名义进行与清算有关的活动。依法成立的清算组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因此,若仲裁程序启动,被请求人主体也应是清算组而不是a公司本身,包括在案件审理中的送达主体为a公司也是不正确的,违反了仲裁的法定程序。

(三)《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七十七条规定,有关仲裁的文书、通知、材料可以直接送达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也可以以邮寄、传真、电报等方式送达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以前述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通知、材料的,可以公告送达。但事实上,a公司于《厦门商报》三次以清算组名义发布清算公告,均于清算公告内容中明确注明清算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因此仲裁委在对a公司的送达上完全可以以直接通知或邮寄等其他可以直接联系的方式送达,但仲裁委在送达上则违反了上述有关送达的规定,即在未尝试其他送达方式的情况下,避开了可以直接送达方式,迳直采用了公告送达,这显然不符合仲裁程序中有关送达的规定。

(四)债权申报期年月日届满后,a公司清算组向公司提供了清算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因此出具了审计报告,a公司于清算完毕后向工商局申请注销登记,工商局于年月日向a公司发出了《企业核准注销通知》,则公司于获得该通知当日注销,其法律主体资格也归于消灭,而在仲裁审理过程中主体消灭,仲裁理应中止,至少应待a公司权利义务承受者确定后案件才得以继续进行。但事实上,仲裁委在a公司主体消灭后,并未中止审理,而是继续审理并于年月日最终作出裁决,这显然有违仲裁诉讼审理的基本原则,也违反了仲裁的法定程序。

四、厦门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市j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a公司存续时的股东,在a公司注销后,即为a公司的权利义务受让人,因此申请撤销仲裁应由上述两公司提出。

综上所述,仲裁庭的仲裁裁决符合《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贵院裁定撤销裁决。

此致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的法律依据篇十三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

2.正文。

(1)申请撤销事项;

(2)事实和理由。

(3)证据。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请人签名;

(3)申请日期;

(4)附项。

二、格式: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的法律依据篇十四

法定代表人:李健职务:董事长。

申请人二:亿辉海外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73号荣山大厦407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华职务:董事。

被申请人: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天河体育西路天河城五楼。

法定代表人:李岿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

请求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02)穗仲案字第019号仲裁裁决书。

申请理由:

一,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02)穗仲案字第019号仲裁裁决书程序严重违法,因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7、260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4、5、6、21条的规定:没有仲裁协议,仲裁机构就不得行使管辖权(仲裁权);仲裁协议无效,仲裁机构也不得行使管辖权(仲裁权)。

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与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于2001年10月12日签订的《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扩股协议书》中没有约定仲裁协议,因此,依法广州仲裁委员会不得受理、行使仲裁权;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与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于2001年11月3日签定的《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中约定该合同的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广州市仲裁委仲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广州市仲裁委’事实上并不存在,属约定不明确,又不存在事后达成的补充协议,该仲裁协议无效,无效是自始无效,与自始不存在一样,因此,依法广州仲裁委员会也不得受理、行使仲裁权。仲裁协议是指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没有仲裁协议,仲裁机构不得受理;有仲裁协议,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法院不得受理;仲裁程序的启动和进行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和合法原则,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将争议事项交付仲裁、将哪些事项交付仲裁、交付给哪个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机构行使仲裁仲裁权的唯一依据是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和/或仲裁协议依法无效,仲裁机构均不得受理、行使管辖权(仲裁权),否则,仲裁机构管辖权(仲裁权)的行使就失去了正当性、合法性,由此而产生的仲裁裁决书的效力就应该当然地被否定。

那么当事人的权利可以在仲裁裁决撤销程序或仲裁裁决执行程序中得到救济;如果当事人的权利主张在仲裁裁决撤销程序或仲裁裁决执行程序中仍然没有提出,那么人民法院对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效力审查、认定时若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0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8条所列举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对该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并撤销其效力。不管怎样人民法院的司法权总是要审查、监督、制约仲裁机构仲裁权的,这就是权力相互制衡原则、司法最终裁决原则的一种体现。无论如何在当事人没有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时,不得当然地认定仲裁机构具有了管辖权(仲裁权),因为,在仲裁协议有效时,仲裁机构有管辖权(仲裁权),但这种情形除外: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当事人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在仲裁协议无效时如果仍认为仲裁机构有管辖权(仲裁权),那么,这不但与仲裁自愿原则、公平合理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司法最终裁决原则等相违背,而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和仲裁管辖权(仲裁权)有关的所有条文的整体的有机解释相冲突。因此,任何机械地、形而上学地适用法律都将导致错误的裁判。

二,仲裁庭故意歪曲、掩盖事实,枉法裁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7、26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8、59、60、61、63、64、70、71条规定,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02)穗仲案字第019号仲裁裁决书因此不具有正当性、合法性,所以,贵院应对该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并依法予以撤销。

1、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与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于2001年11月3日签定的《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第30条约定:该合同为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于2001年1月18日为设立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而签订的《合资经营合同》之补充合同。也就是说,《合资经营合同》是主合同,《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是它的从合同,后者是前者的附件,后者的管辖权附和于前者的管辖权。2001年10月12日,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与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三方签订了《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扩股协议书》,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同意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60万元人民币成为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新股东,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依据《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扩股协议书》于2001年10月12日向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交付投资订金10元人民币,于2001年10月23日交付出资20万元人民币。上述三方签订了《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扩股协议书》中根本不存在任何仲裁协议。仲裁庭故意认定《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扩股协议书》为《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的附件的做法,目的是为了给它自己对没有管辖权的《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扩股协议书》所产生的纠纷行使管辖权寻找冠冕堂皇、似是而非的“连接点”。因为,一但认定《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扩股协议书》是《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的从合同,并且当《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中存在仲裁协议并被无条件地理解为有效时,那么从合同《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扩股协议书》的管辖权则当然地附和主合同《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的管辖权。一句话,仲裁庭故意歪曲主从合同关系的事实,是为了制造貌似合法的假象,以图瞒天过海地实施枉法裁判。

2、仲裁庭在叙述认定事实时不得使用模棱两可、含糊其词、似是而非的语词,不得使用春秋笔法,因为,事实是仲裁裁决作出的根据,事实也是确定当事人责任的根据。只有认真地对待事实,才能正确地作出裁判。任何对事实认定马虎敷衍或者故意歪曲、掩盖的做法都被法律所禁止。这就是著名的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适用原则的要求。广州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庭在叙述《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未被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批准原因时,使用了“由于种种原因”进行叙述,那么,这里的“种种原因”是哪些原因?谁造成的?责任由谁承担?怎么承担?所有这些均不清不楚,这是仲裁庭故意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的掩盖事实的行为。仲裁庭根据不清不楚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肯定是一个不清不楚的法律怪胎。仲裁裁决的效力应依法予以否定。实际上,《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未被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批准原因主要有三个:(1)、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拒绝向审批部门出具《提请准予向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并成为其股东的申请书》及提供其主体资料,在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了《增资申请》时拒绝协助。(2)、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借故注册资金需要变更否则没有对外投资能力为由予以拖延,其注册资金的变更手续2002年2月10日才办理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2条: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在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因此,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变更前的注册资金是50万元人民币,这时它未必没有对外投资能力。退一步讲,即使真的没有对外投资能力,它也必须依《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的约定在2001年12月31日前完成增加注册资本的变更手续。因此,它的过错是明显的。(3)、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认投的资金中剩下的30万元一直未投,导致无法取得注册会计事务所的60万元的验资报告,以完成一系列必要手续。所以,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应对《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未被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批准承担全部责任。

3、仲裁庭应当保持中立、理性、客观,对事实的叙述不得违背真实、带有倾向性的。仲裁庭将李岿在任职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虚报95690元人民币的侵占行为叙述成正常的报销行为,将侵占公司电脑两台、耳机一副价值为14880元人民币(电脑12900元,耳机1980元)的行为叙述成中性的占用。

4、仲裁庭对事实方面的审查、核实应当全面、不缺不漏,不得故意忽略、以不作为的形式来掩盖事实。仲裁庭对广州正德会计师事务所于2002年1月28日作出的关于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01年度经营成果的审计报告的内容故意忽略,不予提及;仲裁庭对李岿在任职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私自将公司资金18684元人民币外借给李秋燕的事实故意忽略,不予提及;仲裁庭对下面事实故意忽略,避而不谈: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曾委托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其研究开发图书管理软件,双方签订了委托开发合同,在开发成功时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向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30万元人民币的对价;2001年10月15日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对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点造册,之后将清册后资产及软件产品源代码移交给的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岿,至此,李岿已取得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权,人事、财务、资产的控制权并获悉了核心技术秘密、掌握了所有技术资料。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实际享受了作为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的全部权利。

三、股东责任有限,公司责任独立,公司责任不得随意地牵连到它的股东。

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是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股东,它们均已依于2001年1月18日签订的《合资经营合同》履行了足额出资义务,依法它们均以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的30万元人民币分别以投资订金(10万元人民币)和现金出资的方式(20万元人民币)进入了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帐户,30万元人民币的性质是投资资金的性质,投资是有风险的,投资款不等于借款。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与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之间没有债的法律关系。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只能向30万元人民币的授受者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自己的主张。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要求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返还30万元人民币投资款在法律上是站不往脚的,这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相冲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总之,没有仲裁协议和/或仲裁协议无效,广州仲裁委员会均没有管辖权;仲裁庭故意歪曲、掩盖事实;股东责任有限,公司责任独立,公司责任不得任意扩展到它的股东。因此,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02)穗仲案字第019号仲裁裁决书应当由贵院予以撤销。

此致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的法律依据篇十五

如下反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裁令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中途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违约行为,裁令继续。

履行劳动合同。或由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支付违约金。

2、请求依法裁令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赔偿因其不办理交接手续而造成反申请人的各项直接经济损失23320元。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20__年元月28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固定期限:_________________20__年元月28日起至20__年元月28日,申请人中途毁约,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人违约要求离开答辩人,应承担违约责任。为维护劳动合同的严肃性,反申请人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手续,影响反申请人工作的正常开展,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减少损失,反申请人放弃相关招聘业务的开拓。

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如要离开公司,应退还公司给予的和造成反申请人的经济损失。

如因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行为造成反申请人业务不能进一步正常开展,包括劳动争议仲裁反申请书泄露反申请人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信息、员工名单、应聘人员信息)等,侵害反申请人商誉的,造成反申请人经济损失的,将另案追究。

针对上述情况,为维护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特提起反申请,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的法律依据篇十六

法定代表人:王总。

被答辩人:徐先生。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兜社100号00室。

答辩请求:

1、驳回被答辩人徐先生的全部仲裁请求。

事实与理由:

20xx年6月23日,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徐先生签署了一份劳动合同,该合同规定:合同期限为20xx年6月23日起至20xx年6月22日止,试用期为6个月;徐先生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徐先生的工资标准;答辩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其中包括员工严重违反答辩人的规章制度等情形;答辩人的人事规章制度为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

20xx年9月21日,徐先生在值班时间,出现了一个老者从新闸口进入新创建码头海边的情况,工作不力,违反了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

此后,经徐先生所在班组队长反映,徐先生存在多种违背工作职责以及不服从领导等等情况,答辩人认为徐先生不适合保安员岗位的录用条件,便决定于10月3日提前解除与徐先生的劳动合同并于20xx年9月30日向徐先生发出了《关于试用期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徐先生已于当日收到了该通知。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自20xx年10月3日起,答辩人与徐先生之间的劳动合同即已解除。

答辩人在试用期内依法解除与徐先生的劳动合同,依法不属于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情形,徐先生仲裁请求之第1项没有法律依据,应予驳回。

徐先生工作期间内,答辩人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的规定发放了工资,不存在任何违法克扣工资的情况。

其仲裁请求第2项、第3项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亦应予以驳回。

基于上述事由,答辩人提出如上答辩请求,请贵委员会依法裁决。

此致

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盖章)。

日期:20xx年10月29日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的法律依据篇十七

法定代表人:李健职务:董事长。

申请人二:亿辉海外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73号荣山大厦407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华职务:董事。

被申请人: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天河体育西路天河城五楼。

法定代表人:李岿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

请求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xx)穗仲案字第019号仲裁裁决书。

申请理由:

一,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xx)穗仲案字第019号仲裁裁决书程序严重违法,因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7、260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4、5、6、21条的规定:没有仲裁协议,仲裁机构就不得行使管辖权(仲裁权);仲裁协议无效,仲裁机构也不得行使管辖权(仲裁权)。

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与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于20xx年10月12日签订的《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扩股协议书》中没有约定仲裁协议,因此,依法广州仲裁委员会不得受理、行使仲裁权;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与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于20xx年11月3日签定的《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中约定该合同的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广州市仲裁委仲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广州市仲裁委’事实上并不存在,属约定不明确,又不存在事后达成的补充协议,该仲裁协议无效,无效是自始无效,与自始不存在一样,因此,依法广州仲裁委员会也不得受理、行使仲裁权。仲裁协议是指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没有仲裁协议,仲裁机构不得受理;有仲裁协议,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法院不得受理;仲裁程序的启动和进行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和合法原则,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将争议事项交付仲裁、将哪些事项交付仲裁、交付给哪个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机构行使仲裁仲裁权的唯一依据是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和/或仲裁协议依法无效,仲裁机构均不得受理、行使管辖权(仲裁权),否则,仲裁机构管辖权(仲裁权)的行使就失去了正当性、合法性,由此而产生的仲裁裁决书的效力就应该当然地被否定。

那么当事人的权利可以在仲裁裁决撤销程序或仲裁裁决执行程序中得到救济;如果当事人的权利主张在仲裁裁决撤销程序或仲裁裁决执行程序中仍然没有提出,那么人民法院对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效力审查、认定时若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0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8条所列举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对该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并撤销其效力。不管怎样人民法院的司法权总是要审查、监督、制约仲裁机构仲裁权的,这就是权力相互制衡原则、司法最终裁决原则的一种体现。无论如何在当事人没有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时,不得当然地认定仲裁机构具有了管辖权(仲裁权),因为,在仲裁协议有效时,仲裁机构有管辖权(仲裁权),但这种情形除外: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当事人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在仲裁协议无效时如果仍认为仲裁机构有管辖权(仲裁权),那么,这不但与仲裁自愿原则、公平合理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司法最终裁决原则等相违背,而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和仲裁管辖权(仲裁权)有关的所有条文的整体的有机解释相冲突。因此,任何机械地、形而上学地适用法律都将导致错误的裁判。

二,仲裁庭故意歪曲、掩盖事实,枉法裁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7、26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8、59、60、61、63、64、70、71条规定,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xx)穗仲案字第019号仲裁裁决书因此不具有正当性、合法性,所以,贵院应对该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并依法予以撤销。

1、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与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于20xx年11月3日签定的《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第30条约定:该合同为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于20xx年1月18日为设立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而签订的《合资经营合同》之补充合同。也就是说,《合资经营合同》是主合同,《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是它的从合同,后者是前者的附件,后者的管辖权附和于前者的管辖权。20xx年10月12日,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与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三方签订了《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扩股协议书》,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同意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60万元人民币成为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新股东,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依据《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扩股协议书》于20xx年10月12日向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交付投资订金10元人民币,于20xx年10月23日交付出资20万元人民币。上述三方签订了《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扩股协议书》中根本不存在任何仲裁协议。仲裁庭故意认定《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扩股协议书》为《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的附件的做法,目的是为了给它自己对没有管辖权的《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扩股协议书》所产生的纠纷行使管辖权寻找冠冕堂皇、似是而非的“连接点”。因为,一但认定《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扩股协议书》是《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的从合同,并且当《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中存在仲裁协议并被无条件地理解为有效时,那么从合同《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扩股协议书》的管辖权则当然地附和主合同《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的管辖权。一句话,仲裁庭故意歪曲主从合同关系的事实,是为了制造貌似合法的假象,以图瞒天过海地实施枉法裁判。

2、仲裁庭在叙述认定事实时不得使用模棱两可、含糊其词、似是而非的语词,不得使用春秋笔法,因为,事实是仲裁裁决作出的根据,事实也是确定当事人责任的根据。只有认真地对待事实,才能正确地作出裁判。任何对事实认定马虎敷衍或者故意歪曲、掩盖的做法都被法律所禁止。这就是著名的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适用原则的要求。广州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庭在叙述《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未被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批准原因时,使用了“由于种种原因”进行叙述,那么,这里的“种种原因”是哪些原因?谁造成的?责任由谁承担?怎么承担?所有这些均不清不楚,这是仲裁庭故意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的掩盖事实的行为。仲裁庭根据不清不楚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肯定是一个不清不楚的法律怪胎。仲裁裁决的效力应依法予以否定。实际上,《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未被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批准原因主要有三个:(1)、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拒绝向审批部门出具《提请准予向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并成为其股东的申请书》及提供其主体资料,在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了《增资申请》时拒绝协助。(2)、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借故注册资金需要变更否则没有对外投资能力为由予以拖延,其注册资金的变更手续20xx年2月10日才办理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2条: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在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因此,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变更前的注册资金是50万元人民币,这时它未必没有对外投资能力。退一步讲,即使真的没有对外投资能力,它也必须依《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的约定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增加注册资本的变更手续。因此,它的过错是明显的。(3)、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认投的资金中剩下的30万元一直未投,导致无法取得注册会计事务所的60万元的验资报告,以完成一系列必要手续。所以,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应对《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补充合同》未被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批准承担全部责任。

3、仲裁庭应当保持中立、理性、客观,对事实的叙述不得违背真实、带有倾向性的。仲裁庭将李岿在任职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虚报95690元人民币的侵占行为叙述成正常的报销行为,将侵占公司电脑两台、耳机一副价值为14880元人民币(电脑12900元,耳机1980元)的行为叙述成中性的占用。

4、仲裁庭对事实方面的审查、核实应当全面、不缺不漏,不得故意忽略、以不作为的形式来掩盖事实。仲裁庭对广州正德会计师事务所于20xx年1月28日作出的关于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xx年度经营成果的审计报告的内容故意忽略,不予提及;仲裁庭对李岿在任职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私自将公司资金18684元人民币外借给李秋燕的事实故意忽略,不予提及;仲裁庭对下面事实故意忽略,避而不谈: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曾委托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其研究开发图书管理软件,双方签订了委托开发合同,在开发成功时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向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30万元人民币的对价;20xx年10月15日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对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点造册,之后将清册后资产及软件产品源代码移交给的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岿,至此,李岿已取得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权,人事、财务、资产的控制权并获悉了核心技术秘密、掌握了所有技术资料。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实际享受了作为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的全部权利。

三、股东责任有限,公司责任独立,公司责任不得随意地牵连到它的股东。

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是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股东,它们均已依于20xx年1月18日签订的《合资经营合同》履行了足额出资义务,依法它们均以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的30万元人民币分别以投资订金(10万元人民币)和现金出资的方式(20万元人民币)进入了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帐户,30万元人民币的性质是投资资金的性质,投资是有风险的,投资款不等于借款。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与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之间没有债的法律关系。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只能向30万元人民币的授受者广州市粤图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自己的主张。广东天林书业有限公司要求广州市粤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亿辉海外有限公司返还30万元人民币投资款在法律上是站不往脚的,这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相冲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总之,没有仲裁协议和/或仲裁协议无效,广州仲裁委员会均没有管辖权;仲裁庭故意歪曲、掩盖事实;股东责任有限,公司责任独立,公司责任不得任意扩展到它的股东。因此,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xx)穗仲案字第019号仲裁裁决书应当由贵院予以撤销。

此致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的法律依据篇十八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厦门市j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厦门市鹭江道。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s。

住所:

请求事项。

申请依法撤销厦门仲裁委员会厦仲裁字(20xx)第000号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厦门a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下称a公司)与s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纠纷一案,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于20xx年1月11日作出了裁决。申请人认为,该争议因无仲裁协议,且裁决在仲裁程序上违反法定程序,s在仲裁中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因此该仲裁裁决应当予以撤销。理由如下:

一、s在仲裁中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事实上,向a公司购买房屋的是厦门g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称g),付款的也是g,s仅是作为g的员工并且代理g与a公司签订合同,因此,合同的相对方应该是g,而非s,也只有g才可以提出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而s在仲裁中故意隐瞒了有关代理关系的相关证据,导致了仲裁委最终认定s为权利义务主体而非g,该认定与事实相悖。s隐瞒了足以影响了公正裁决的证据,是该案仲裁裁决应予以撤销的理由之一。

二、a公司与g间有关仲裁的约定并未生效,因此该争议不应由仲裁委员会审理并裁决。

合同第二十五条约定,合同经厦门市公证机关公证成立。事实上,该合同并未经过公证,因此,合同并未成立,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当然也未成立,应视为双方间不存在仲裁协议,而原告据此向厦门仲裁委申请仲裁,因此所作出的仲裁裁决理应予以撤销。

三、该裁决在仲裁程序上违反法定程序。

(一)根据a公司股东会作出的解散公司的决议,a公司于20年月日成立了清算组,清算组先后于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在《厦门商报》上发布清算公告。根据相关法律及公告的规定,债权人应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即年月日前向a公司申报债权。而g向a公司主张债权也理应在该期限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但实际上g并未在期限内申报债权,而与a公司无权利义务关系的s又是在债权申报期内的年月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且仲裁委也予以立案并审理作出裁决,这显然违背了法律的相关规定。

(二)退一步讲,即便是可以申请仲裁,被申请人也应该是a公司清算组,因为公司成立清算组后,公司不再以公司名义从事任何活动,而只能以清算组的名义进行与清算有关的活动。依法成立的清算组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因此,若仲裁程序启动,被请求人主体也应是清算组而不是a公司本身,包括在案件审理中的送达主体为a公司也是不正确的,违反了仲裁的法定程序。

(三)《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七十七条规定,有关仲裁的文书、通知、材料可以直接送达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也可以以邮寄、传真、电报等方式送达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以前述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通知、材料的,可以公告送达。但事实上,a公司于《厦门商报》三次以清算组名义发布清算公告,均于清算公告内容中明确注明清算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因此仲裁委在对a公司的送达上完全可以以直接通知或邮寄等其他可以直接联系的方式送达,但仲裁委在送达上则违反了上述有关送达的规定,即在未尝试其他送达方式的情况下,避开了可以直接送达方式,迳直采用了公告送达,这显然不符合仲裁程序中有关送达的规定。

(四)债权申报期年月日届满后,a公司清算组向公司提供了清算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因此出具了审计报告,a公司于清算完毕后向工商局申请注销登记,工商局于年月日向a公司发出了《企业核准注销通知》,则公司于获得该通知当日注销,其法律主体资格也归于消灭,而在仲裁审理过程中主体消灭,仲裁理应中止,至少应待a公司权利义务承受者确定后案件才得以继续进行。但事实上,仲裁委在a公司主体消灭后,并未中止审理,而是继续审理并于年月日最终作出裁决,这显然有违仲裁诉讼审理的基本原则,也违反了仲裁的法定程序。

四、厦门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市j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a公司存续时的股东,在a公司注销后,即为a公司的权利义务受让人,因此申请撤销仲裁应由上述两公司提出。

综上所述,仲裁庭的仲裁裁决符合《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贵院裁定撤销裁决。

此致

敬礼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月日。

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的法律依据篇十九

负责人:___。

地址:_______号楼_单元3楼东户。

联系电话:______。

被申请人:___男汉族__年_月3日出生。

住址:_______号楼_单元3楼东户。

电话: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不服_劳仲案字[xx]第00号裁决书,现依法向贵院申请:

2、申请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20xx年3月_0日向__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将__省__县二建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法到庭,劳动仲裁委审理后,于20xx年4月_2日作出_劳仲案字[xx]第00号裁决书,裁定由申请人承担对被申请人的赔偿责任。

申请人认为:

申请理由:

裁决书已经查明如下事实:申请人与__二建之间存在建筑工程劳务承发包合作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范畴。__二建在申请人处承接劳务分包工程过程当中,聘用了被申请人作为建筑工人,被申请人与__二建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律规范调整范畴。故此,本案应是被申请人与__二建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故此,仲裁裁决对申请人没有管辖权,请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撤销裁决书。

2、裁决书适用法律错误:

裁决书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xx】22号文)(以下简称22号文)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裁定申请人支付被申请人工伤医疗费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劳社部发【xx】22号文第一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故此,22号文对申请人并不适用。故此,裁决书适用法律错误,作出了错误的裁决。

另外,仲裁裁决中认定申请人与__二建之间存在未结清的工程款,故此应当在未结清的工程款限额内先行支付被申请人的工伤医疗费,待结算工程款时,将__二建应承担的工伤医疗费予以扣除。申请人与__二建之间是否存在未结清的工程款,属于申请人与__二建之间的`民事争议事项,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不属于劳动法律关系范畴。此项认定属于仲裁裁决无管辖权的事项,属于越权认定,应属无效。

故此,仲裁裁决错误的适用了法律,认定了仲裁裁决无管辖权的事项,作出了错误的裁决,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明察,裁定撤销裁决书。

3、裁决违反法定程序:

20xx年3月29日,申请人根据劳动仲裁委的开庭通知,依法参与庭审,提出抗辩事项,__二建没有到庭,但仲裁裁决书中并没有依法将__二建没有到庭参加庭审事项予以说明,而是裁定申请人承担了可能会由__二建承担的责任。理由仅仅是因为联系不到__二建,如此认定,于法不合,同时也违反了法定程序。故此,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明察,依法撤销裁决书。

综上所述:济劳仲案字[xx]第00号裁决书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仲裁裁决无管辖权、裁决违反法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调解仲裁法》第49条之规定,应当依法予以撤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明察,支持申请人上述请求。

此致

__省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公司。

20xx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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