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密法解读心得(模板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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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密法解读心得(模板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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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鸣是一种情感体验,它可以使我们与他人建立联系和理解彼此的感受。在写总结的过程中,我们可以采用归纳、提炼和概括的方法。希望这些总结范文能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启示。

新保密法解读心得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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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条例依据20xx年新修订保密法,对1990年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作出了全面修订。主要考虑:一是适应贯彻实施保密法的需要。1990年5月25日发布的实施办法是与1988年保密法相配套的行政法规。20xx年新修订保密法确立了一系列新的制度、措施,实施办法与之已不相适应,应作相应调整补充。同时,新修订保密法规定的一些内容还比较原则,有必要作出具体细化,以利于法律的贯彻落实。二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快速推进,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严峻,保密管理的难度日益加大,原有的一些保密管理方式失去有效性,泄密渠道增多,涉密人员、涉密会议活动、涉密载体等保密管理亟须调整规范。通过修订实施条例,进一步健全各项保密制度,有利于为依法开展保密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有利于更好地处理保密与信息公开的关系,依法维护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等合法权益。三是适应保密工作依法行政的需要。通过实施条例的修订,进一步明确、细化保密行政管理职能,规范保密行政行为,以实现保密行政管理科学、公正、严格、高效。此外,近年来保密工作实践中形成的一些成熟的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也需要通过实施条例的修订予以固化和规范。

2、实施条例主要增加了哪些内容?

实施条例共6章45条,依照保密法规定,对1990年实施办法作出全面修改完善,在加强保密管理方面作出新规定、提出新要求。主要是:在总则方面,规定了保密工作责任制、保密工作装备和经费保障,明确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机关、单位开展保密宣传教育的职责和义务;在定密制度方面,明确了保密事项范围的法律地位,细化了定密工作内容和流程,规定了定密责任人及其具体职责,细化了定密授权制度,对自行解密和审核解密作出进一步规定;在保密制度方面,细化了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规定了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投入使用审查、运行使用管理,明确了从事涉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对涉密人员管理立法作出授权性规定,对涉密采购、涉密会议活动提出明确保密管理措施;在监督管理方面,确立了保密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细化了保密检查内容,规范了保密检查程序,规定了保密检查可以采取的主要措施,明确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泄密案件的调查职责,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法律责任方面,对机关、单位隐瞒不报泄密事件和妨碍检查,企业事业单位违规从事涉密业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违规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3、实施条例对保密与信息公开的关系作出了哪些规定?

国家秘密保护和信息公开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实践中,既要防止有的地方和部门以涉及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侵犯公民合法权益,也要防止该定不定、该保不保,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导致国家安全和利益受损。为更好地处理保密与信息公开的关系,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实施条例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保密与信息公开的关系作出规范:一是在保密法关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的基础上,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衔接,强调机关、单位不得将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开。二是严格限定国家秘密范围,规定国家秘密具体范围的制定修订应当充分论证,听取有关机关、单位和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明确国家秘密事项的具体名称、密级和保密期限,科学、合理界定国家秘密。同时,强调机关、单位定密应当依据保密事项范围进行,防止没有依据乱定密。三是严格定密责任,进一步细化保密法规定的定密责任人制度,规范定密解密流程,强化对定密工作的监督管理,要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机关、单位及时纠正少数机关、单位存在的定密过多、密级偏高、只定不解或者应定不定、高密低定、管密不严等问题,既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充分公开,也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简称保密事项范围。它是对保密法规定的国家秘密基本范围的具体化,是机关、单位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的具体标准和直接依据。

近年来,国家保密局会同中央有关机关制定、修订了一批保密事项范围,目前已汇编成册,将适时在有关范围内发放。实践中,保密事项范围从形式上包括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和国家秘密事项目录两部分组成。其中,国家秘密事项目录一般以表格形式详细规定了国家秘密事项的名称、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实施条例总结提炼了这一成功经验和做法,对保密事项范围基本内容和形式作出统一规定,体现了保密事项范围的规范性要求,为机关、单位准确定密提供了可直接对照的依据。

保密事项范围的制定有一套严密的程序,纳入保密事项范围的内容都是根据保密法确定的原则和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需求严格确定的;同时保密事项范围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根据客观条件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实施条例明确要求,制定、修订保密事项范围应当充分论证,听取有关机关、单位和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中央有关机关应当定期对保密事项范围进行审核,对于因形势、情况发生变化,或者原有保密事项范围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应当及时提出修订、补充建议。

实行定密责任人制度是我国定密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对于强化定密责任意识,克服定密随意性,解决长期以来定密主体宽泛、责任不明确、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确保定密准确、及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施条例在保密法规定基础上,对定密责任人职责、专门从事定密工作人员的履职要求作出进一步规定。一是厘清了定密责任人范围。规定机关、单位负责人为本机关、本单位的定密责任人,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指定其他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这就从法律制度层面限制了少数机关、单位定密主体过多过滥的情况发生。二是明确了定密责任人的具体职责。规定定密责任人具体负责审核批准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对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尚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变更或者解除的决定;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先行拟定密级,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三是明确了有关定密责任人的履职条件。规定专门负责定密的工作人员要接受定密培训,明确自身职责,熟悉保密法律法规和相关保密事项范围,掌握定密程序和方法。

实施条例严格遵循保密法上收定密权限、严格定密授权的规定精神,进一步细化了授权制度、规范了授权行为,为有关机关慎重节制地开展定密授权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一是明确了定密授权主体,只有依法享有定密权的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级机关可以作出定密授权;二是规定了授权方式,授权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主动授权或者依申请作出授权;三是限定了授权权限,授权机关应当在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内作出定密授权;四是规范了授权形式,定密授权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五是明确了授权监督,授权机关应当对被授权机关、单位履行定密授权的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授权机关还应当通过定密授权备案,接受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

定密是保密工作的源头和基础。近年来,机关、单位定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有较大提高,但定密不准、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为进一步加强定密管理,规范定密行为,实施条例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一是明确了定密程序的启动时间,规定机关、单位应当在国家秘密产生的同时,由承办人依据有关保密事项范围进行定密。

二是规定了定密的三个基本要素,机关、单位定密应当明确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同时,还明确了保密期限的计算时间,强调对知悉机密级以上国家秘密的人员,应当作出书面记录等。

三是规范了国家秘密标志,国家秘密载体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的明显部位应当标注国家秘密标志,国家秘密标志应当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

四是规定了定密不当纠正程序。要求机关、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单位发现定密不当的,及时纠正。此外,还细化了不明确、有争议事项的确定流程。

8、实施条例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能作出了新的规定,具体是什么?

监督管理是保密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的重要手段。实施条例在保密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细化了保密监督管理职能,规范了具体监督管理行为。

一是细化了保密检查的内容和程序。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进行保密检查的12种情况进行了列举,如对机关、单位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保密制度建设情况、保密宣传教育培训情况等保密工作进行检查。规定了保密检查可以采取的主要措施,如查阅材料、询问人员,对有关设施、设备、文件资料等先行登记保存,进行保密技术检测等。

二是明确了泄密案件调查的程序和权限。规定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有关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和案件,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或者组织、督促有关机关、单位调查处理,并可以向有关机关、单位提出处理建议。明确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收缴非法获取、持有的国家秘密载体,并对收缴程序、有关部门协助配合等提出要求。

三是规定了有关工作时限。要求机关、单位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的,在24小时内向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泄密报告的,在24小时内逐级报至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密级鉴定结论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不能按期出具鉴定结论的,经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等。

四是提出了履职要求。规定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开展保密审查、保密检查和泄露国家秘密案件查处工作,做到科学、公正、严格、高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利益。

9、实施条例对进一步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方面有什么新的规定?

保密工作责任制是做好保密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也是我国保密管理体制的一大鲜明特征。保密法对机关、单位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提出了原则性要求。为加强保密工作组织领导,明确相关人员保密工作职责,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实施条例对保密工作责任制内容进行了细化:一是规定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明确机关、单位负责人,即机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本机关、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责,要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二是规定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人员对本岗位的保密工作负责。岗位责任制是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无论是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还是在非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都有义务保守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严格按照保密法律法规和机关、单位保密要求,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三是规定机关、单位应当根据保密工作需要,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人员专门负责保密工作。这既是机关、单位保密工作责任制的具体要求,也是机关、单位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的有效保障。四是规定保密工作责任制履行情况纳入年度考评和考核内容。通过考评和考核,可以有效推动保密责任和工作要求的落实,加大对保密工作突出业绩的奖励力度和对违反保密工作责任制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10、实施条例对涉密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

针对当前涉密信息系统保密管理风险大、隐患多的严峻形势,实施条例对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投入使用和运行管理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一是分级保护制度。规定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应当根据涉密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信息的最高密级确定系统的密级,按照分级保护要求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防护措施。

二是投入使用审查制度。规定涉密信息系统应当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或者授权的保密测评机构进行检测评估,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针对公安、国家安全机关的特殊需求,实施条例规定其涉密信息系统投入使用的管理办法,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国家安全部门另行规定。

三是运行使用管理制度。规定机关、单位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运行维护、安全保密管理和安全审计,定期开展安全保密检查和风险评估;涉密信息系统的密级、主要业务应用、使用范围和使用环境等发生变化或者涉密信息系统不再使用的,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新保密法解读心得篇二

古人云时时检饬,谨言慎行,守口要密,防意须严,说的是君子保守秘密修德养性的处世之道。秘密二字各有一必,也就是为心加了一把保险锁。而守口如瓶,一诺千金更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君子之道。今年四月我国修订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学习之后,感觉深有体会和意义。

学习新修订《保密法》,我们必须把握的四个关键词。一:缩小缩小国家秘密事项范围。二:增加增强新形势下的保密防范能力。三:权利新保密法法增设了监督管理一章,其中依法对保密行政管理部法依法享有的行政管理职能进行了明确。四:责任新保密法强化法律责任追究。并且新《保密法》规定了十二种禁止行为,只要有这些危害行为就要追究法律责任,这是从结果犯到行为犯的一个显著转变,强化了法律责任并增强了可操作性。

每当我唱起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这首南唐主李煜所写的词时,就不禁为南唐国的灭亡而叹息。当时的南唐国地处僻远,地形复杂,宋朝原本尚无心消灭南唐国的。但南唐主李煜却没有丝毫的保密意识,轻信了宋朝使者所说的收集各国地图来制成完整地图以造福后人的言辞,拱手将本国地形图及人口分布图交给宋朝使者,导致顷刻亡国的悲剧。这样的事例给了我们启示:保守国家秘密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我们知道,当今世界对信息制控权的争夺十分激烈,窃密与反窃密的斗争尖锐复杂。中国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必须高度重视国家秘密的保护。秘密这个词对于个人来说,就是保护个人隐私,保密是对隐私的尊重。而对于国家机密,保密工作就重于泰山,必须常抓不怠。

在革命战争时期,有邱少云烈士为了掩护大部队深夜进攻的秘密,而宁肯活活被流弹的烈火烧死,一动不动。而《红岩》中的江姐为了保护重庆地下党组织的秘密,宁肯经受敌人的严刑拷打,坚强不屈。《红灯记》中的李玉和一家为了保护游击队的密电码,更是前仆后继的走革命道路。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鲜血向我们证明了保守机密,维护民族和党的利益高于一切!

反之,麻痹大意的对待保密工作,会给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带来很大的损失。保守机密,慎之又慎!无论是战时还是平时,保密和窃密的斗争都从来没有停止过。尽管当前世界的主流是和平与发展,但是敌对国家甚至友好国家之间,无不在千方百计地窃取对方的秘密。在1991年的海湾战争中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对伊拉克军事目标袭击成功率很高,甚至一些鲜为人知、隐蔽于居民区中的军事目标也被摧毁,主要原因是由于平时多国部队获取了伊拉克军事目标的准确情报。

如今,通讯发达之神速令人惊叹,真可谓:一机在手可知天下之事。随着电脑入住百姓家庭,网络世界向人们打开了互通有无,共享彼此信息的便利条件,这就意味着涉及计算机中的信息对所有用户都是公开的,显示器的辐射最强,稍加改装的普通电视机,在30米内就可以接收到正在工作的计算机显示屏上的信号。有关情报传递的途径已今非昔比,一些窃密分子仍然可以通过运用黑客程序等各种技术手段,窃取网络内计算机系统的秘密信息,所以,保密工作的涉及面也是非常之广。

随着高科技的迅猛发展,国际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人们已进入信息时代,而人的保密意识却跟不上新的形势发展和变化:无意识泄密、间接泄密、计算机网络泄密等现象时有发生。这要求在新的形势下,做好保密工作,就要加强对企业干部职工的教育,提高全员保密意识。在我们的**集团中,无时无刻必须注意保护商业机密和技术机密。对于技术文件,设备参数,管理机要文件,这些我们彩虹几十年来积累的财富和心血,我们一定要做好保密工作。技术秘密更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其开发和完成凝聚了企业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技术秘密尤其是领先的技术更是成了各路商家驰骋商海、获取利润的重要法宝。当今企业综合实力的竞争当中,谁保住了经济情报,谁就能抢占国际市场;谁控制了科技制高点,谁就能在激烈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在现代知识经济和信息经济的大背景下,一个真正拥有经济、科技实力的企业,也必须是一个能够保障自身经济安全的强者。否则,就会在复杂的斗争与竞争中误大事、吃大亏。有了自己企业的核心机密,才有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处于优势地位。

孔子曾经说过君子要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看起来,保守企业的秘密也和这有点相像。也要求员工做一个君子。这里的君子有不同的内涵,那就是要具有职业道德。保守企业秘密是员工应该遵守的职业道德之一!

新保密法解读心得篇三

六、防止招投标环节中泄密行为发生的措施。(一)做好报名和资格审查环节的保密的工作。对于这个开头环节,一是报名登记做到单独登记,防止后报名的知晓前面报名的供应商;二是做好资格审查时的保密的工作,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通知;三是推广网上报名新办法,供应商只要在网上登录并填写信息就可以了。(二)加强抽取专家工作和专家评标前的保密。抽取专家时,当专家问到的采购项目,采购单位等事项时要拒绝回答,特别是一些尖端行业,其专家人数本来就少,而且那些专家大家彼此又是互相熟悉的,因此保密的工作更应注意。(三)强化评标工作的保密。开标后,有关投标的审查、评定、澄清问题,以及评标、定标情况均属于秘密。为防止泄密及保证评标工作顺利完成,任何人都不得将评标工作的任何问题和情况传给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更不得向投标单位或与投标单位有关部门泄漏,在评标阶段,所有对外活动及问题的澄清,都必须在评标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严禁未经许可自作主张进行对外活动。同时,在评标期间还应遵守一些保密规定:

(1)评标过程中的评标文件、资料及各种表格等只限于在评标规定的场所使用,不得外带,不得复印。

(2)评标人员不得以口述、电话等方式将有关评标内容透露给未参加评标的人员(包括亲属、朋友),不得擅自对外公布评标的一切,不得向评委所在单位汇报评标情况,不得将评标资料带回家。

(3)评标中产生的废纸、废草稿等集中存放、统一销毁。(四)严守供应商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在投标、评标中会涉及到投标供应商的一些技术秘密、经济秘密、专业人员秘密、价格构成秘密等。这些都是应当给予严格保密和不可泄漏的。投标书要有专人管理,评审后要整理保管,事后借阅要登记,从而确保供应商的一些商业秘密不泄露。(五)做好审查和澄清工作中的一些保密。在事后的审查和澄清工作中要实行专人办理,在工作中要注意程序、方式,实行书面审查和澄清,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原始证据和书面加盖公章的证据,特别是在遇到一些供应商质疑和投诉时,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和监督人员为了证明某些情况会不经意的将中标商的情况和未中标商的一些原因和证据泄漏出去,给采购单位、代理机构、中标供应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新保密法解读心得篇四

按照市招管办(余招投标〔20xx〕20号)文件要求,本人就学习《国家保密法》,并结合当前保密工作中的一些情况,谈谈自己的一些学习体会:

一、《保密法》出台时间。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于1989年5月1日正式实施,党和国家把保密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推向了一个新阶段。1990年4月,国务院批准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1997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保密工作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其中一个重要特点是:不出事就没事,一出事就是大事;不出问题体会不深刻,一旦出现泄密问题,就后悔莫及。

二、保密工作的基本概念和主要任务。《国家保密法》规定: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工作秘密分为三类,即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一是保守国家秘密。国家秘密,就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按照一旦泄露,给国家安全和利益所造成的损害程度,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分为基本期限、特殊期限两种,没有标明期限的,为基本期限,即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年,机密级不超过20xx年,秘密级不超过20xx年。标明的为特殊期限,一种是长期,一种是注明最短保密期限。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主要包括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外交和外事活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科学技术、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等方面的秘密事项。同时,国家保密局会同有关国家机关制定下发了各项业务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凡依据《保密范围的规定》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任何机关、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秘密的义务,一旦泄密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二是保守工作秘密。工作秘密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在其公务活动和内部管理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企业经营单位不产生工作秘密。工作秘密分两种,一种是行业工作秘密,有关国家机关根据行业工作管理的需要,以一定的形式对其工作秘密的范围作出规定。一种是本机关单位产生的工作秘密,由各机关、单位自行决定。泄露工作秘密,根据情节轻重,有关责任人要承担行政责任,受到相应的政纪处分。工作秘密不分等级,只在属于工作秘密载体的正面(文件资料的首页),标注“内部”、“内部文件”、“内部资料”等字样,作为工作秘密的标志(如:单位内部工作人员通讯录)。三是保守商业秘密。根据《刑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主要存在于科研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泄露商业秘密,根据情节,可分别给予民事或刑事处罚。

三、加强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各类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纸介质载体,是指各类文件、资料,这是我们目前在实际工作中使用最多、最常用的涉密载体。磁介质载体,主要包括记录涉密信息的计算机磁盘(含软盘、硬盘)、磁带、录音带、录像带等。就当前在文件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来看,主要是制作、收发、传递、使用、保存、销毁五个环节。一是加强制作环节的管理。制作涉密载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二是加强收发环节的管理。收发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三是加强使用环节的管理。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在办公场所以外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秘密载体的去向。复制密级文件要经过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上级机关、或者本机关、单位的分管领导批准。四是加强保存环节的管理。保存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绝密级秘密载体应当在安全可靠的保密设备中保存,并由专人管理。五是加强销毁环节的管理。禁止将涉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制作涉密载体过程中的草稿、讨论稿、废页、残料、校对稿等,不需要保存的,应当按照保密规定及时销毁,不能随意抛置,不能作为废品出售。销毁涉密载体,应当经本机关、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如:李某想复印一份20xx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即中央一号文件),在文件复印时,发现首页上端赫然印着“秘密”两个黑体字,这就意味着复印中央一号文件内容也是泄密行为。

四、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电子政务的大力推进,计算机及其网络已经成为当前窃密与反窃密斗争的主战场。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已经成为新时期保密工作的重点。严禁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网络接入国际互联网,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和互联网上处理和运行涉密信息。现在,上网查资料、了解时事新闻、发电子邮件等,已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种时尚。可是当你在网上漫步时,说不定已不知不觉地被别人牢牢“锁住”,成了网络间谍猎取的“目标”。因此,上网冲浪时,千万不要忘了保密两个字。同时不要用电子邮件传递涉密信息。电子邮件虽然快捷、方便、省钱,但有一个致命弱点,就是不保密,即使采取加密手段也无法防止泄密。因此,绝不能用电子邮件发送涉密信息。

五、招投标中容易泄密的几个方面:一是投标报名供应商名单的泄密。在投标报名或出售招标文件登记时,有的是经办人员无意中未把前面已登记的投标单位名单遮盖起来,有的是经办人员在登记和办理时不经意在熟悉的人员或其他人员询问时透露了有关信息,使一些投机的供应商钻了空子。二是抽取专家中的泄密。当前政府采购专家库还处于建立和完善阶段,存在专家少的问题。在抽取专家后发现某些专家在一个月内多次参与评标现象较多,给一些供应商提供了接触专家及搞好关系的机会。三是评标过程中的泄密。这是被泄密的重点环节,评审中评委会要求澄清及询问的情况、评审后评标报告的推荐情况、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品牌和型号等方面。这些方面既是供应商急需知道的,又是保密的难点,因为它涉及的人员多,工作上环节多,虽然评标纪律一再强调,但泄密后很难查证是从哪个方面、哪个人泄露出去,也很难收集到证据。同时,事后的现场资料收集及废物清理也是不经意泄密的重点和被忽视的地方,因此该环节被泄密的范围、内容较多,引起的一些不必要的猜疑和质疑也多。四是投标供应商标书中一些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泄露。这在一般情况下发生较少。主要是在澄清过程中对于一些产品、产品证书、产品鉴定和商务部分的询问时不经意的泄密和评审后的泄密。五是对入围供应商在事后审核和调查中的泄密。在定标过程中,采购方对入围的供应商进行产品、技术、信誉、业绩等审查中,为了证实一些带有损害采购人利益和保证入围供商公平进入的事项采取一些澄清和告知时,由于疏忽而泄露了审核和调查事项。

六、防止招投标环节中泄密行为发生的措施。(一)做好报名和资格审查环节的保密工作。对于这个开头环节,一是报名登记做到单独登记,防止后报名的知晓前面报名的供应商;二是做好资格审查时的保密工作,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通知;三是推广网上报名新办法,供应商只要在网上登录并填写信息就可以了。(二)加强抽取专家工作和专家评标前的保密。抽取专家时,当专家问到的采购项目,采购单位等事项时要拒绝回答,特别是一些尖端行业,其专家人数本来就少,而且那些专家大家彼此又是互相熟悉的,因此保密工作更应注意。(三)强化评标工作的保密。开标后,有关投标的审查、评定、澄清问题,以及评标、定标情况均属于秘密。为防止泄密及保证评标工作顺利完成,任何人都不得将评标工作的任何问题和情况传给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更不得向投标单位或与投标单位有关部门泄漏,在评标阶段,所有对外活动及问题的澄清,都必须在评标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严禁未经许可自作主张进行对外活动。同时,在评标期间还应遵守一些保密规定:(1)评标过程中的评标文件、资料及各种表格等只限于在评标规定的场所使用,不得外带,不得复印。(2)评标人员不得以口述、电话等方式将有关评标内容透露给未参加评标的人员(包括亲属、朋友),不得擅自对外公布评标的一切,不得向评委所在单位汇报评标情况,不得将评标资料带回家。(3)评标中产生的废纸、废草稿等集中存放、统一销毁。(四)严守供应商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在投标、评标中会涉及到投标供应商的一些技术秘密、经济秘密、专业人员秘密、价格构成秘密等。

这些都是应当给予严格保密和不可泄漏的。投标书要有专人管理,评审后要整理保管,事后借阅要登记,从而确保供应商的一些商业秘密不泄露。(五)做好审查和澄清工作中的一些保密。在事后的审查和澄清工作中要实行专人办理,在工作中要注意程序、方式,实行书面审查和澄清,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原始证据和书面加盖公章的证据,特别是在遇到一些供应商质疑和投诉时,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和监督人员为了证明某些情况会不经意的将中标商的情况和未中标商的一些原因和证据泄漏出去,给采购单位、代理机构、中标供应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新保密法解读心得篇五

20xx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决定》,国家同日签署第二十八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共六章五十三条,对保密工作方针、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保密制度、监督管理、法制责任等方面作了规定。修订之后的保密法与以往相比,主要有朋方面的修改完善:

一是在保密工作方针中明确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明确了保密工作既要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以要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二是增强了确定国家秘密事项的标准,以便在定密工作中准确理解和把握国家秘密的本质特征。

三是增加了定密责任人制度,以便使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和准确。

四是增加了定密层级和定密权限的规定,更加有利于防止定密过多过滥。

五是增加元宝了保密期限与及时解决条件,既有利于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又有利于促进及时解密。

六是增加和完善了一些保密制度措施,使保密制度更加健全。

七是增加规定了涉密人员管理制度,突出了对人的管理。

八是增加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更加明确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及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九是丰富完善了法律责任制度。

新保密法解读心得篇六

一直以来,我们以宣传学习《保密法》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保密教育。修改完善各项保密制度,认真开展保密竞赛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气象资料保密工作,实现了气象资料文件无丢失、无重大泄密问题发生的保密工作目标,较好地发挥了保密工作服务于生产经营的作用。从具体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得出了在做好文书保密工作的看法、观点。

一、要进行以《保密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增强文书人员的保密观念。《保密法》为我们在新形势下做好保密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证。我们认为,依法做好气象资料保密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增强兼职人员以及广大职工的保密观念和保密责任感。为此,应结合《保密法》的贯彻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对专兼职人员进行以《保密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系统地宣传学习《保密法》,进一步明确保密工作的地位作用。

二、是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重点保密教育。保密工作要全党重视,全体员工重视,涉密较多的领导干部、科技人员、兼职人员尤其应该重视。因此,除了应坚持以《保密法》为主要内容的保密教育外,还应采取学习内部保密规章、专门会议学习,开展泄密案例教育,对这些人员有针对性地重点保密教育,特别是针对部分科技人员对国内外科技领域窃密,对具体做好科技保密工作缺乏必要知识的情况,采取组织科技人员收看有关电视录象片,选学《保密工作》刊登的科技保密知识等做法,增强科技保密教育。二、健全保密制度,严格保密管理。

保密工作政策性很强,按照《保密法》的要求,过去一些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的需要,因此我们把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做为贯彻实施《保密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抓好保密制度的建立。按照《保密法》和有关气象资料保密要求,对原有的气象资料保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文件处理程序标准、领导干部保密规定、兼职工作标准,二是抓气象资料保密工作制度的严格执行。有了制度,关键在于落实。为此,在修改完善各项制度过程中,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征求意见,使这些制度的执行有思想基础。与此同时,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各项文书、资料管理制度。

三、开展保密工作竞赛,推动气象资料保密工作上水平。一是建立竞赛活动目标管理体系,为使竞赛起到促进单位专兼职保密人员争创保密工作新水平的作用,建立保密工作目标管理体系,形成完整的保密竞赛目标保证体系,为监督目标的执行情况,对其成果做出公平、客观的评价,进而给予明确的赏罚。建立考核制度,并指定考核细则,纳入到季度检查中来、年终考核的结果,评选保密先进个人,然后进行总结表彰。二是严格考核,保证竞赛目标的实现,考核中要严字当头,本着严格标准,一视同仁的原则,不降低标准。

以上是对气象资料保密工作的几点不成熟看法,有待在今后工作实践中不断检验,不断提高保密工作的水平。

新保密法解读心得篇七

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在此次学习中,我感慨颇深,强烈地意识到,在信息化长足发展的今天,如何在新时期做好基层党政办的保密工作俨然成为摆在我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在此,我结合自己的感想,谈一下自己在此次培训中所获得的一些体会:

古人云“时时检饬,谨言慎行,守口要密,防意须严”,说的是君子保守秘密修德养性的处世之道。“秘密”二字各有一“必”,也就是为“心”加了一把保险锁。而守口如瓶,一诺千金更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君子之道。

在革命战争时期,有邱少云烈士为了掩护大部队深夜进攻的秘密,而宁肯活活被流弹的烈火烧死,一动不动。而《红岩》中的江姐为了保护重庆地下党组织的秘密,宁肯经受敌人的严刑拷打,坚强不屈。

《红灯记》中的李玉和一家为了保护游击队的密电码,更是前仆后继的走革命道路。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鲜血向我们证明了保守机密,维护民族和党的利益高于一切!如今,通讯发达之神速令人惊叹,真可谓:一机在手可知天下之事。随着电脑入住百姓家庭,网络世界向人们打开了互通有无,共享彼此信息的便利条件,这就意味着涉及计算机中的信息对所有用户都是公开的,显示器的辐射最强,稍加改装的普通电视机,在30米内就可以接收到正在工作的计算机显示屏上的信号。有关情报传递的途径已今非昔比,一些窃密分子仍然可以通过运用“黑客”程序等各种技术手段,窃取网络内计算机系统的秘密信息,所以,保密工作的涉及面也是非常之广。通过对《新保密法》的`学习,我在总结自己不足的同时,也对自己在今后做好保密工作有了一个更为清晰的思路和认识。在下一步的保密工作中,我将从自身点滴做起,着实做到以下四点:

首先是纠正错误认识,提高保密意识。结合一些泄密教训来看,那些泄密责任者并不是不知道做好保密工作,而是源于保密意识淡薄而产生了一些错误的认识,例如单位内部人员都知道的事情就算不上秘密、将秘密告诉给关系较好的人员谈不上是泄密等等。因此,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会去深刻领会《新保密法》的精神实质,随时比照《新保密法》的内容进行自我反思,查找自己对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错误认识,坚持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不该问的不问。

其次是保持职业操守,抵御外界诱惑。《新保密法》的出台,使保密工作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为从事保密工作的人员敲响了警钟。既然工作要保密,那么工作必定就会涉及到国家与集体的利益。在对待保密工作上,我会保持一个清醒的认识,在面对外界诱惑时,用职业操守来约束自己,切实做到“眼不红、嘴不谗、手不伸”。

再次是恪守工作职责,做好保密工作。信息化发展在为工作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保密工作带来了不小压力。通过对《新保密法》的学习,从事计算机管理,移动存储设备管理,以及电子公文管理等信息管理工作的我更是深感责任在肩,因为我很清楚,现在的信息传播速度很快,如果在工作中没有对工作设备加以认真管理,那么就很容易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结合我自己的工作,我认为自己要做好保密工作,那么就得加强对保密制度的学习和执行,坚决不让外界传输媒介接触工作设备;坚决不将信息内容透露给他人;定期做好工作设备的维护保养。

总之,在信息化快速发展的今天,我们作为基层工作人员,要树立的牢固的保密观念和脚踏实地做人、认真负责干事的作风,要特别能耐得住寂寞,特别守得住冷清,特别吃得了苦,要善于利用时间、静下心来抓好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争当新时代保密卫士。

新保密法解读心得篇八

__年前,伟大的思想家韩非子在《说难》中告诉我们:“事以密成,语以泄败。”意思是说做事情因为保密会取得成功,因为泄秘会遭遇失败。几千年来,这一名言一直被铁的事实验证着。有多少人,多少集团,多少政权因为保密而获得丰厚的利益,因为失密而付出惨痛的代价!所以,在日常工作中就是要树立“保密的工作无小事,细小之处见成败”的意识。

小事、细事、微事往往就能决定保密的工作的成败。就是要在脑子里绷紧一根弦,在舌头上加上一把锁,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做和不做,切实从小入手,从细入手,从微入手,守住秘密。“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个小小的蚂蚁,尚且能毁灭千里之堤,何况我们几万人的大企业?如果因为个别人的泄密行为,为工厂造成巨大的损失,那么作为__集团的一分子,我们将不容置疑的受到影响。

所谓“倾巢之下,安有完卵”所以保密的工作在企业中的重要性可想而之。飞鹰经常栖息于同色的丛林,斑马常常幻化于广袤的草原;我们更要给秘密穿上迷彩的花衣,来避免毒蛇的肆虐,豺狼的伤害。我们知密而责任重大,我们守密而使命光荣!常言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面对如此严峻的市场竞争,作为__集团的一名员工,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认真学习保密制度,严格按照保密条例做事,注意我们的一言一行,不要因为我们的疏忽,导致工厂的机密文件泄露,给工厂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为了我们的未来更加幸福,为了__集团的明天更加美好,让我们携起手来,用我们的爱心和责任心筑成一道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将保密的工作进行到底!

新保密法解读心得篇九

日经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自10月1日起施行。新保密法共6章53条,增加了1章18条,较现行保密法作了较大改动。学习保密法,重点要把握好四个“关键词”是:。

一:“缩小”。缩小国家秘密事项范围;缩小定密主体范围;缩小国家秘密知悉范围。

二:“增加”。增加了涉密信息系统管理内容;增加了对相关机关、单位管理的内容;增加了涉密人员管理内容。

三:“权利”。新保密法增设了“监督管理”一章,其中依法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享有的行政管理职能进行了明确。

四:“责任”。新保密法强化法律责任追究。其中包括强化了组织和个人的责任;强化了机关、单位的责任;强化了网络运营、服务商的责任;强化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

据有关方面估计,目前我国55%以上的计算机受到病毒的感染,80%的中文网站缺乏完善的安全保护系统,经济部门70%的信息安全设备来自国外,特别是我国信息系统和网络设备使用的关键芯片与核心软件大部分依赖进口,客观上留下了很大隐患。

保密工作极端重要,稍有疏忽必酿大错。我们要提高认识,将保密工作纳入工作目标,和其他工作一起抓落实;积极开展保密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保密意识,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实效;加强保密设施建设,提高保密工作水平;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强化保密意识。要从思想上深刻认识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言行上逐步养成保密习惯。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对保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警惕性,把保密工作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党和国家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随着世界格局多极化的发展,国与国之间综合国力的竞争日益激烈,针对我国的各种窃密活动日趋复杂。保密与窃密的斗争已进入高科技抗衡的阶段。由于保密意识不强,又缺乏应有的知识,因此并没有采取适当的保密技术防范措施。所以需牢固树立时刻保守秘密的思想,强化保密意识,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

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领导需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守保密法纪,带头做好本人、身边工作人员的保密工作。一个单位保密工作好坏,主要取决于此。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使领导班子成员每人都有具体的保密工作职责。切实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保密工作就做到哪里。对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要层层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谁出问题谁负责任。

保密不保守。“应该保住的保住,应该交流的交流”是保密工作的原则之一。不能为了保密,就不公开、不交流。保密是暂时的、相对的,公开、交流是绝对的、永恒的。

信息安全。当今时代,信息网络化使信息和安全的关系显得越发密切。特别是因计算机的广泛应用而造成失密、泄密的事件十分频繁。特别是我国现阶段,计算机和网络关键部分的核心技术还要依靠进口,因此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技术大国有能力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在我们进口的网络设备上安装监听程序,从而达到窃取我们在网络上传输的秘密信息的目的。除了硬件方面存在劣势外,软件方面问题也很多,例如病毒感染,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病毒输送到涉密计算机上,造成整个网络瘫痪,涉密数据全部丢失或传输出去。因此要求我们加强保密管理,在管理上狠下功夫,用管理来弥补硬件上的不足。

新的形势给保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必须保持清醒和冷静,认清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把保密工作做的更好。加强对存储涉密信息的计算机、计算机房的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计算机保密制度和机房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数码港管理中心存储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和局域网络的管理,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对计算机和局域网络必须有专人管理和维护,局域网络通过通信线路与其他计算机或网络连接时,应采取安装防火墙等技术保护措施。

对涉密计算机的安装、调试、维护应由技术部进行。确需外部技术人员解决或外送维修的,必须在维修前清理硬盘存储的数据,事后要进行检查。凡属绝密信息一律不准存储在计算机硬盘内。对存储秘密信息的软盘,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期限及保密期限,并视同纸制文件分级管理,严格借阅、使用、保管及销毁制度。

对涉密计算机的管理、操作人员,要明确保密责任,严守保密纪律。同时要进行经常性保密教育,使他们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守国家秘密的自觉性。计算机内不得存储涉密的信息,同时要建立使用登记制度,定期更换用户口令;收到异常电子函件或发现网上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注重对自身素质的培养。随着高科技的迅猛发展,计算机、互联网在生产和生活中的广泛应用,对自身素质的要求也应该进一步提高,思想观念和知识结构都亟待更新,适应新的形势,挖掘自身潜能,提高自身的素质。努力学习各方面知识,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掌握新技能。

紧跟时代步伐,灵活工作方法,更新观念,与时俱进,掌握科学的思想方法和领导方法,提高观察和处理保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新问题的能力。只有鼓足干劲,大胆探索和实践,保密工作才能取得质的飞跃。

新保密法解读心得篇十

一、《保密法》出台时间。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于1989年5月1日正式实施,党和国家把保密的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推向了一个新阶段。1990年4月,国务院批准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1997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的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保密的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保密的工作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其中一个重要特点是:不出事就没事,一出事就是大事;不出问题体会不深刻,一旦出现泄密问题,就后悔莫及。

二、保密的工作的基本概念和主要任务。《国家保密法》规定: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工作秘密分为三类,即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一是保守国家秘密。国家秘密,就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按照一旦泄露,给国家安全和利益所造成的损害程度,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分为基本期限、特殊期限两种,没有标明期限的,为基本期限,即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年,机密级不超过20年,秘密级不超过10年。标明的为特殊期限,一种是长期,一种是注明最短保密期限。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主要包括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外交和外事活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科学技术、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等方面的秘密事项。同时,国家保密局会同有关国家机关制定下发了各项业务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凡依据《保密范围的规定》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任何机关、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秘密的义务,一旦泄密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二是保守工作秘密。工作秘密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在其公务活动和内部管理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企业经营单位不产生工作秘密。工作秘密分两种,一种是行业工作秘密,有关国家机关根据行业工作管理的需要,以一定的形式对其工作秘密的范围作出规定。一种是本机关单位产生的工作秘密,由各机关、单位自行决定。泄露工作秘密,根据情节轻重,有关责任人要承担行政责任,受到相应的政纪处分。工作秘密不分等级,只在属于工作秘密载体的正面(文件资料的首页),标注“内部”、“内部文件”、“内部资料”等字样,作为工作秘密的标志(如:单位内部工作人员通讯录)。三是保守商业秘密。根据《刑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主要存在于科研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泄露商业秘密,根据情节,可分别给予民事或刑事处罚。

三、加强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各类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纸介质载体,是指各类文件、资料,这是我们目前在实际工作中使用最多、最常用的涉密载体。磁介质载体,主要包括记录涉密信息的计算机磁盘(含软盘、硬盘)、磁带、录音带、录像带等。就当前在文件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来看,主要是制作、收发、传递、使用、保存、销毁五个环节。

一是加强制作环节的管理。制作涉密载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二是加强收发环节的管理。收发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三是加强使用环节的管理。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在办公场所以外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秘密载体的去向。复制密级文件要经过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上级机关、或者本机关、单位的分管领导批准。四是加强保存环节的管理。保存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绝密级秘密载体应当在安全可靠的保密设备中保存,并由专人管理。五是加强销毁环节的管理。禁止将涉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制作涉密载体过程中的草稿、讨论稿、废页、残料、校对稿等,不需要保存的,应当按照保密规定及时销毁,不能随意抛置,不能作为废品出售。销毁涉密载体,应当经本机关、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如:李某想复印一份2004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即中央一号文件),在文件复印时,发现首页上端赫然印着“秘密”两个黑体字,这就意味着复印中央一号文件内容也是泄密行为。

四、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电子政务的大力推进,计算机及其网络已经成为当前窃密与反窃密斗争的主战场。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的工作,已经成为新时期保密的工作的重点。严禁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网络接入国际互联网,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和互联网上处理和运行涉密信息。现在,上网查资料、了解时事新闻、发电子邮件等,已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种时尚。可是当你在网上漫步时,说不定已不知不觉地被别人牢牢“锁住”,成了网络间谍猎取的“目标”。因此,上网冲浪时,千万不要忘了保密两个字。同时不要用电子邮件传递涉密信息。电子邮件虽然快捷、方便、省钱,但有一个致命弱点,就是不保密,即使采取加密手段也无法防止泄密。因此,绝不能用电子邮件发送涉密信息。

五、招投标中容易泄密的几个方面:一是投标报名供应商名单的泄密。在投标报名或出售招标文件登记时,有的是经办人员无意中未把前面已登记的投标单位名单遮盖起来,有的是经办人员在登记和办理时不经意在熟悉的人员或其他人员询问时透露了有关信息,使一些投机的供应商钻了空子。二是抽取专家中的泄密。当前政府采购专家库还处于建立和完善阶段,存在专家少的问题。在抽取专家后发现某些专家在一个月内多次参与评标现象较多,给一些供应商提供了接触专家及搞好关系的机会。三是评标过程中的泄密。这是被泄密的重点环节,评审中评委会要求澄清及询问的情况、评审后评标报告的推荐情况、其他供应商的投标品牌和型号等方面。这些方面既是供应商急需知道的,又是保密的难点,因为它涉及的人员多,工作上环节多,虽然评标纪律一再强调,但泄密后很难查证是从哪个方面、哪个人泄露出去,也很难收集到证据。同时,事后的现场资料收集及废物清理也是不经意泄密的重点和被忽视的地方,因此该环节被泄密的范围、内容较多,引起的一些不必要的猜疑和质疑也多。四是投标供应商标书中一些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泄露。

这在一般情况下发生较少。主要是在澄清过程中对于一些产品、产品证书、产品鉴定和商务部分的询问时不经意的泄密和评审后的泄密。五是对入围供应商在事后审核和调查中的泄密。在定标过程中,采购方对入围的供应商进行产品、技术、信誉、业绩等审查中,为了证实一些带有损害采购人利益和保证入围供商公平进入的事项采取一些澄清和告知时,由于疏忽而泄露了审核和调查事项。

新保密法解读心得篇十一

近日,我参与了保密法的培训。学习了《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方法》,经过深刻的保密学问学习,结合电信现有保密工作现状,比照新修订后的《保密法》,浅谈一些自我的体会。

保密工作就是从国家的平安和利益动身,将国家隐私限制在必需的范围和时间内,防止被非法泄露和利用,使其自身价值得到充分有效地实现所实行的一切必要的手段和措施,简言之,是指与国家的平安和利益亲密相关的保守国家隐私的一切活动。它包括保密立法,保密宣扬教化,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研制、开发和应用先进的防窃密、泄密的技术设备,依法进行保密检查监督,追查处理泄密事务,以及开展保密工作的理论探讨等活动。

新修订保密法的公布实施,是党和国家保密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当前,随着人们对知情权诉求越来剧烈,国家隐私也随着信息公开而渐渐削减,虽然保密工作受到重视,但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涉密人员对保密留意事项要求日渐松懈,认为各种信息都慢慢公开了,已经没有什么隐私可保,或因升迁无望、或因家庭困难、或引为谈资,要么因无意识泄密,要么被引诱成为间谍而窃密。所以,组织涉密人员深化学习修订后的《保密法》,不断提高保密意识,强化组织纪律,同时照看到涉密人员的'提高诉求和生活须要,加强主观能动性成为当前做好保密工作的当务之需。

党和国家近些年加大了对信息化建设的力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电子化,电子政务全面铺开,保密工作也不仅仅停留在国家隐私的纸质载体上,传统的“三铁一器”(铁门、铁窗、铁柜、消防器材)爱护措施,已经满意不了国家隐私载体多样化的保密须要,加强信息化系统保密工作成为当务之急。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信息电子化的应用;二是添置必需的电子保密设备,既强化保密工作的肃穆性,又兼顾工作须要的敏捷性。

保密工作不仅仅是对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并且对一个单位也是同样重要。目前,社会信息化、信息网络化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已成为不行抗拒的历史潮流,以经济、科技为主的综合国力竞争日益激烈,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我们电信行业对电信基础资料更得保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做主,为个人利益泄露用户资料。

经过这次学习,使我对保密工作有了更加清楚和深刻的相识,深受启发,我们电信行业应当从维护个人企业乃至国家的平安与利益的高度动身,在履行基本职能的同时,进一步重视保密工作。

新保密法解读心得篇十二

保密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对其涉密信息从事严格的管理和控制,以确保其不被泄露、丢失、被篡改、被窃取等问题产生。在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方面,保密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我国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保密法规,旨在规范涉密信息的管理和保护。其实,保密法很早就出现了,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保密法的技术和理论便逐渐加强起来,同时也在不断地完善和更新。保密法的实施,对于促进各行各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保密法的实施在某种程度上为个人提供了一个更加安全和保密的环境。在信息流通的时代,个人信息保护显得尤为关键。我国的保密法规定了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方方面面,例如个人身份信息、财产信息、医疗信息、网络信息等等,都在保密法的行列之中。同时,保密法也规定了涉密信息的保密义务,明确了个人的涉密信息应当如何保护、使用。

对企业而言,保密法的实施显得尤为重要。企业的核心经营内容往往与涉密信息息息相关,保密法的重要性可见一斑。保密法规定了涉密信息的定义、标志、保护、处理等各个方面,同时也明确了企业在管理涉密信息中应该如何遵守保密法规,并应当对泄漏和丢失等问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段:保密法对国家安全的影响。

保护国家安全一直是各国不去的重要工作。涉密信息的管理和保护是保护国家安全的关键问题之一。保密法对于促进国家安全的作用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在不断保证国家安全的同时,可以提高国家机密管理的水平,促进经济、科技等各个领域的发展,保证了国家的长远利益。

第五段:结语。

快速的数字化时代,信息的大量流通,让不少人的隐私泄漏、经济利益受损等问题逐渐浮现。我们应该认识到保密法的必要性,遵守规定,做到保密。简单来说,保护好自己的信息就是保护自己的利益。同时,大家要学习保密知识,增强保密意识,积极传播保密知识,促进全社会保密法的落实与执行。只有这样,才能让社会更加安全、文明、稳定。

新保密法解读心得篇十三

作为一名企业技术人员,因为工作的需要,最近我认真的学习了一遍保密法,通过学习对我将会有很大的帮组,特别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会对我产生深远的影响。来公司已经一年多了,记忆犹新的还是上岗前公司领导和各位老师对我们的培训,虽然学习的时间不是特别长,但对于我们这些刚从学校步入工作岗位的人来说,简直是及时雨。还记得领导们在给我们的培训中无不提到对公司知识,技术保密的重要性。当时听得懵懵懂懂,感觉不出其重要性,但在后来的工作中,越来越感觉出其的重要性。

保密工作历来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无论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我们党都十分重视。这已成为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党对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的工作更加重视。通过学习保密法,我有以下一点思考。

一是切实执行保密规定,积极认真落实保密措施。

为了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我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保密工作制度,每个部室选出了保密员,这就要求我们严格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同时保密员应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确保保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具体到咱们公司的实际,就是狠抓制度的落实,抓好监督检查,随时防范各种可能涉密事件的发生,这就要求咱们的员工具有极强的保密意识,时时刻刻想着保守公司的秘密。尤其注意电脑的保密,保证人走机关,设置符合规定的密码,同时不对任何无关人员泄露公司秘密,包括自己的'亲朋好友。依法管理涉密事项,任何制度,只有得到严格执行,才能发挥制约作用。制度如同法律法规一样,它是衡量是非的尺度,只有用它时刻衡量人们的言行,制度才会有生命力。这就是说,在咱们的工作中,只要有人泄露公司的秘密,无论是意识中还是意识外,只要对公司造成损失,就应该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进行处罚,这样才能保证制度的公平性,严肃性。

二是号召所有的人身体力行,争做保密工作的榜样。

保密工作的管理是一个动态的管理,保密工作能否抓好落实,关键在于做好领导工作。所以,努力从我做起,以实际行动来推动保密工作的开展。首先,可以以党员同志为带头人来做好保密工作。党员是群众中的积极分子,而且在入党时也承诺保守党的秘密,所以其具有比普通群众更高的积极性,由党员来分片包干做保密工作,将会起到更好的作用。其次,要求所有员工积极学习政治理论,认识到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同时让员工们不断丰富自己的保密专业知识,准确把握保密工作反方向,适应形势发展和保密工作的需要。具有极强的保密意识,在实际工作中遇上有陌生人打听公司的秘密,及时上报,使保密工作做到万无一失。在借阅密级文件时,做好借阅登记,阅后及时退还,保证密级文件不带回家批阅,在与人交往中,不该说的话绝不说,不该提供的文件绝不提供。

三是认清当下,强化员工的保密意识。

在市场经济大发展的今天,保密工作具有复杂性和艰巨性的特点,对此我们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想和警惕性,把保密工作作为公司顺产达产,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防微杜渐,坚决克服保密难的错误意识,以及咱们公司无密可保的麻痹思想。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推进,企业与企业之间综合竞争的日益激烈,针对我们国家以及公司的各种窃密行为将会时时刻刻的存在,保密和窃密的斗争将会实实在在的存在。这充分反映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这要求我们强化保密意识,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

综上所述,通过对保密法的学习使我深知保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不能有丝毫的懈怠更不可能一劳永逸,无论是规章制度的贯彻还是员工的思想教育都是长期而艰巨的。因此,要做好保密工作,尤其是企业的保密工作,不能只限于一时一事,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健全完善保密工作的机制体制,使保密工作深入人心,只有这样,才能将保密工作做的更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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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密法解读心得篇十四

201x年x月xx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国家xx同日签署第二十八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x月x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共六章五十三条,对保密工作方针、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保密制度、监督管理、法制责任等方面作了规定。修订之后的保密法与以往相比,主要有朋方面的修改完善:。

一是在保密工作方针中明确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明确了保密工作既要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以要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二是增强了确定国家秘密事项的标准,以便在定密工作中准确理解和把握国家秘密的本质特征。

三是增加了定密责任人制度,以便使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和准确。

四是增加了定密层级和定密权限的规定,更加有利于防止定密过多过滥。

五是增加元宝了保密期限与及时解决条件,既有利于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又有利于促进及时解密。

六是增加和完善了一些保密制度措施,使保密制度更加健全。

七是增加规定了涉密人员管理制度,突出了对人的管理。

八是增加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更加明确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及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

九是丰富完善了法律责任制度。

新保密法解读心得篇十五

xx年前,伟大的思想家韩非子在中告诉我们:“事以密成,语以泄败。”意思是说做事情因为保密会取得成功,因为泄秘会遭遇失败。几千年来,这一名言一直被铁的事实验证着。有多少人,多少集团,多少政权因为保密而获得丰厚的利益,因为失密而付出惨痛的代价!所以,在日常工作中就是要树立“保密工作无小事,细小之处见成败”的意识。

小事、细事、微事往往就能决定保密工作的成败。就是要在脑子里绷紧一根弦,在舌头上加上一把锁,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做和不做,切实从小入手,从细入手,从微入手,守住秘密。“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个小小的蚂蚁,尚且能毁灭千里之堤,何况我们几万人的大企业?如果因为个别人的泄密行为,为工厂造成巨大的损失,那么作为**集团的一分子,我们将不容置疑的受到影响。所谓“倾巢之下,安有完卵”所以保密工作在企业中的重要性可想而之。飞鹰经常栖息于同色的丛林,斑马常常幻化于广袤的草原;我们更要给秘密穿上迷彩的花衣,来避免毒蛇的肆虐,豺狼的伤害。我们知密而责任重大,我们守密而使命光荣!常言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面对如此严峻的市场竞争,作为**集团的一名员工,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认真学习保密制度,严格按照保密条例做事,注意我们的一言一行,不要因为我们的疏忽,导致工厂的机密文件泄露,给工厂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为了我们的未来更加幸福,为了**集团的明天更加美好,让我们携起手来,用我们的爱心和责任心筑成一道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将保密工作进行到底!

新保密法解读心得篇十六

保密法对于保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具有重要作用。我作为一名机构内部的保密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到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在平时的工作中,我不断探索和总结保密工作的经验,不断加强自身的保密意识和能力。今天,我愿意分享我的心得体会,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启示。

第二段:提高保密意识,从点滴做起。

保密行为并不是一次性完成的,而是一个持续性的过程。我们要从点滴做起,慢慢地积累和提高自己的保密意识。例如,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需要注意恰当使用电子邮箱、云存储等工具,不泄露机构的重要信息。此外,我们应该立即上报任何发现的泄密情况,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只有不断培养和提高自己的保密意识,才能够有效地避免泄密事件的发生。

第三段:建立科学的保密制度,加强纪律管理。

良好的保密制度是保证机构信息安全的关键。建立科学的保密制度,制定明确的保密规定、流程和制度,可以有效地防范信息失泄、失控等情况的发生。同时,我们还需要加强对保密纪律的培训和宣传,提高保密纪律意识。在保密管理中,我们要依法行事,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护和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稳定。

第四段:关注信息安全,提高信息处理能力。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作为保密工作人员,我们需要及时关注安全漏洞,加强对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提高信息处理能力。我们应该掌握有关的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信息技术水平,及时了解最新的信息安全威胁,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防范。通过不断提高自身的信息处理能力,我们可以更好地完成保密工作,有效地防范安全风险和危害。

第五段:总结。

保密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综合的工作,需要我们不断地加强自身的保密意识、加强保密制度建设、关注信息安全、提高信息处理能力等方面的工作。只有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才能够实现信息安全和国家安全的整体目标,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同努力,为实现中国梦、强国梦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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