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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代销协议书篇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或已具备登记条件并可以取得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
2、乙方作为国内大型的证券公司,已就为私募基金提供外包服务事项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具有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提供本协议第四条甲方所选委托事项的外包服务能力,乙方同意以该等能力与经验为甲方提供相关外包服务。
3、甲乙双方已建立了互相信任的良好合作基础。为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有关运作,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订立本《外包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并共同遵守约定的业务规定和技术规范。
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前言。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开展外包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
(二)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和《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若因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或废止导致本协议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冲突,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并视为本协议的相关内容依照前述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做相应的修改,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应及时以补充协议等方式对本协议进行相应变更或在协商后终止本协议。
(三)订立本协议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本协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释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协议、本协议:指甲方和乙方签署的本《外包服务协议》及其附件,以及对该协议及附件作出的任何有效变更和补充。
2、基金:甲方发行、管理的已经取得或者可以取得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并且委托乙方办理外包服务的基金。
3、基金合同:甲方发行、管理的已经取得或者可以取得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并且委托乙方办理外包服务的基金产品合同。
4、基金管理人:指甲方(本协议委托人)。
5、基金托管人:指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资格,与甲方签定托管协议为甲方改造、管理的基金提供托管服务的托管机构。
6、估值核算机构:指与甲方签订相关协议,约定为其发行、管理的基金提供基金估值核算服务的机构。
7、注册登记机构:指与甲方签订相关协议,约定为其发行、管理的基金提供注册登记服务的机构。
8、代销机构:指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甲方签署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9、基金注册登记账户: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委托人开立的用于记录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10、基金交易账户:销售机构为基金委托人开立的记录其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及转托管等业务所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11、工作日/交易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
12、开放日:指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13、______日:指交易、分红、申购、赎回等特定行为发生日。
14、______+1日:______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5、证券账户:指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专用证券账户,以及在债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的专用债券账户。
16、托管账户:指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规定为基金开立的、专门用于基金财产中现金资产的归集、存放与支付的专用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不得存放其他性质资金。
17、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管理账户:指基金管理人按“第三方存管”模式要求,为基金在存管银行(或托管银行)营业网点开立的,用于存管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数据,反映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余额的变动明细,并记载基金的银行结算账户(一般为“托管账户”)和证券资金台账之间的银证转账对应关系的银行账户。在第三方存管模式下,管理账户为证券资金台账的影子账户,其与银行结算账户建立银证转账对应关系。
18、期货交易所:指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等。
19、期货交易编码:基金管理人为基金申请在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开立的,用于记录基金期货交易情况的账户。
20、期货结算账户: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法规规定为基金开立的、用于银期转账的专用银行结算账户,可为托管账户或托管人协助开立的其他专用银行结算账户。
21、期货保证金账户:期货经纪商为基金开立的,用于期货交易的保证金账户。
22、期货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
23、监控中心: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
24、基金资产:指基金委托人拥有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并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的资产。
25、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及其他投资资产的价值总和。
26、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27、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28、____________元:指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9、存续期:指估值协议生效至终止之间的期限。
30、认购:指在基金初始销售期间,基金委托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1、申购:指在基金开放日,基金委托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2、赎回:指在基金开放日,基金委托人申请卖出基金份额、获取现金的行为。
33、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现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监管规定、自律规则等相关规定。
三、声明与承诺。
(一)甲方保证本协议所涉及委托外包的基金资产来源及用途合法,并已充分理解本协议全文,了解相关权利义务。
(二)甲方保证其已或将作为依据相关规定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本协议项下的基金产品已经或即将依法完成备案。
(三)甲乙双方声明并承诺其签署及履行本协议已经得到其各自有权决策机构的有效及充分授权,并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四)甲乙双方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
四、委托事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乙方为甲方担任管理人的基金提供外包服务,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基金的外包服务机构。需要提供外包服务的具体基金、相应的外包服务范围及费率,由双方按照本协议的补充协议或由双方确认的《产品要素表》的相关约定执行,补充协议和《产品要素表》中的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适用补充协议和《产品要素表》的约定,补充协议和《产品要素表》未规定的适用本协议的约定。
(一)管理人登记及基金产品备案服务。
(二)募集资金监督管理服务。
(三)注册登记服务。
(四)销售运营服务。
(五)估值核算服务。
(六)协助办理信息披露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及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协助甲方为基金提供净值公告、季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基金信息披露报告,并配合甲方提供信息报送和披露中与外包业务有关的资料,同时协助甲方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进行年度审计。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享有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为所委托基金提供本协议约定的外包服务;。
3、甲方在与乙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要求乙方配合开展基金业务创新和系统升级。
6、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对双方约定的外包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改善建议,包括但不限于由双方协商确定外包服务范围、制订外包服务标准、监督外包服务执行等。
7、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及本协议规定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及外包服务委托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7、甲方对于本协议的有关信息以及在外包过程中接触到的乙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但法律法规、本协议及监管机构另有要求的除外。
8、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9、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业务纠错;。
10、甲方应在新业务上线前,与乙方进行充分的联合测试;。
1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应由基金外包服务机构承担的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提供外包服务业务的需要,乙方有权在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允许的范围内,自主制定并不时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登记等有关基金外包服务业务的规则、流程、标准等,并履行相应的公告、通知等义务。
2、要求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据以进行基金外包服务的数据资料及其他相关信息。
3、乙方就本协议项下为基金提供外包服务相关的工作成果,自始享有完整、独占并排他的包括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在内的各项权利的所有权。
4、甲方未能按乙方规定的业务表格按时、妥善地向乙方提供基金业务参数信息时,乙方有权拒绝受理甲方提出的相关基金业务申请。
5、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关基金外包服务费用。
6、乙方如为基金提供资金监管服务,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促使基金的投资者或基金代销机构将资金存入乙方指定的专门为所负责的外包产品开立的资金募集账户。
8、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及本协议规定的应由基金外包服务机构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1、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自律组织要求的前提下,遵守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根据甲方的委托提供相应的外包服务。
2、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相应的基金外包服务,真实反映基金具体情况。
4、向甲方按时传送有关基金外包业务的结果,与基金托管人及其他相关方及时核对服务结果。对于基金有关信息以及在外包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本协议另有约定以及监管机构另有要求的除外。
5、对于外包服务业务形成的有关资料,按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并负有保密义务。
6、审慎评估外包服务的潜在风险与利益冲突,建立严格的防火墙制度与业务隔离制度,有效执行信息隔离等内部控制制度,切实防范利益输送,尊重并平等对待甲方及基金其他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7、乙方提供募集资金监督管理服务的,应在本协议约定的职责范围内保证募集账户内资金的安全。
8、乙方提供注册登记服务的,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规定办理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乙方应保存基金委托人名册15年以上,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乙方对基金委托人的基金注册登记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保密义务对基金财产带来损失的,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除外;乙方按本协议的规定为基金委托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托管、非交易过户、司法强制执行等业务,并提供其他必要的服务;乙方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计算业绩报酬;乙方就其提供服务的成果应接受甲方的监督;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为基金委托人提供基金收益分配、权益代理等服务。
9、乙方可以对甲方选择其他的基金中介机构事宜提供建议,但甲方有权决定是否采纳。
10、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应由基金外包服务机构承担的义务。
七、外包服务细则。
(一)管理人登记及基金产品备案服务。
(二)募集资金监督管理服务。
(三)注册登记服务。
(四)销售运营服务。
(五)估值核算服务。
(六)协助办理信息披露服务乙方按基金合同及本协议的约定,编制相关报告并与基金托管人进行信息披露的核对工作,具体要求及流程如下:乙方完成相关报告中净值表现、财务报告等章节,并提供给基金托管人复核。相关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模版,经甲乙双方及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确定后执行。
八、差错的处理。
甲方和乙方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业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当错误被发现后,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错误发生的原因确定错误的责任方;。
2、根据错误处理原则或相关方协商确定的方法对因错误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3、根据错误处理原则或相关方协商确定的方法由错误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相关数据的,由数据提供方进行更正,并就错误的更正向相关方进行确认。
九、暂停服务的情形。
(一)基金资产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二)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合理情形致使乙方无法提供相关服务时;。
(四)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机构和自律规则另有规定的,以及甲乙双方认定的其它情形。
十、特殊情况的处理。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国家政策调整、市场规则变更,或由于基金委托人、托管人等第三方原因,甲方和乙方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对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注册登记等本协议项下各项业务错误的,免除相关方的赔偿责任。但甲方和乙方应当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除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或者损失。
十一、保密条款。
(三)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该等赔偿责任以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金额为限。
十二、免责条款。
(一)乙方仅依据甲方提供的数据材料及基金合同提供服务,乙方无义务审核甲方提交或者转交的相关文件或者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准确性及有效性,对于该等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准确性及有效性以及与此相对应的投资、资产等的风险、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无义务审核基金资产或基金委托人的资金来源、投向等是否合法,亦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甲方承担并负责基金委托人的适当性审查、风险揭示及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并对其提供给乙方的材料承担完全责任。乙方仅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办理相关业务。
(四)甲乙双方约定提供资金监管服务的,乙方按照本协议“七、外包服务细则”中“(二)、募集资金监督管理服务”特别提醒事项中对其负责期间内的客户资金承担安全保管责任,除此之外其它一切客户资金安全事项由甲方及其它相关责任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对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双方无法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相关方应当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勤勉尽责,以降低此类事件对基金和其他当事人方的影响。
(六)甲方应确保其提供的或由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向乙方提供的数据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性,否则由此造成基金财产、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与乙方无关。
(七)乙方按照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本方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对由于其提供外包服务工作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和监管规定,否则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
(二)若由于本协议任何一方的原因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若由于双方原因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在职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合理且必要的措施,以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否则无权就扩大的损失部分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由于电讯、电力或行业主管部门等任何第三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提供或不能及时提供基金数据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五)如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提供据以进行基金资产估值的相关数据材料,或者数据材料存在瑕疵,或者未能按时支付外包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停止相关服务并要求甲方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违反(包括提前终止本协议)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否则违约方应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甲方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应按提前终止年度应付外包服务费的5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如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实际损失的,甲方应补足其差额部分。
十四、争议处理。
(一)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履行之目的,仅指中国大陆地区的法律,并且不含其冲突法规范)管辖与解释。
(二)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首先在争议各方之间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任何一方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提出争议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照前款规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行使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五、本协议的生效与修改。
(一)本协议生效的条件: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的修改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需变更本协议,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十六、本协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终止;。
(三)一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撤销的;。
(四)一方不再具备开展本协议项下业务资格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七、服务期限本协议。
服务有效期一年。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到期之前三十日内就是否续约事宜进行协商。如双方均无书面异议送达对方,本协议可以年为单位自动顺延服务有效期,服务内容及支付方式不变,可不再另行签署续期协议。
十八、外包服务费支付方式。
甲方同意按照产品规模计提外包服务费用并支付给乙方,具体费率及承担方式参见作为本协议附件的具体的产品要素表及/或双方另行签署的补充协议。如按产品合同中的计提方式及费率计算的年费用不足____________万元的,则按每年最低____________万元收取。
乙方外包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_______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九、转让与放弃。
(一)本协议对于甲乙双方当事人及其承继人均有约束力,并保证甲乙双方当事人及其承继人的利益。
(二)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间内,如未能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将不构成也不应被解释为该方放弃该等权利,也不应在任何方面影响该方以后行使该等权利。
二十、其他事项。
如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中国证监会或中国基金业协会对外包服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有其他要求的,甲乙双方应立即展开协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要求,相应修改本协议的内容和格式。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其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私募基金代销协议书篇二
为了方便乙方在甲方办理基金交易业务,根据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采用传真方式向甲方提交交易申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接受的乙方传真交易申请包括认购、申购、赎回。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办理其它业务的传真申请。
二、乙方必须是国家法律法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规定的机构投资人。
三、甲方收到乙方传真的认购、申购申请后,应在验证资金到账后受理申请。申购基金的价格计算以资金到达日或申请提交日中较晚日期之日终基金资产净值为依据。
四、甲方收到乙方赎回申请,应在验证交易账户有足够基金余额时受理申请,否则视为无效申请,甲方可不予执行乙方赎回申请。
五、乙方单笔赎回不得少于_______________份基金单位,赎回后其交易账户基金份额不得少于_______________份基金单位。若赎回后交易账户余额不足_______________份基金单位,甲方将视乙方自动赎回交易账户的全部余额,并对乙方该交易账户的余额做全部赎回处理。
六、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基金开放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将申请资料传真至甲方。甲方的传真、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见附件,如有变化,甲方将提前予以公告,并以公告的新联系方式为准。
七、乙方办理认购、申购申请时,传真给甲方的资料包括:加盖印鉴章的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基金账户卡复印件、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八、乙方办理赎回申请时,传真给甲方的资料包括:加盖印鉴章的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基金账户卡复印件。
九、乙方发出传真后,应打电话向甲方受理业务的直销中心确认传真申请事宜。由于传真设备故障致使甲方未能收到乙方的传真申请,乙方又未进行电话确认,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十、甲方根据且仅根据持有甲方认为有效的乙方开户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指示人所发出的传真处理乙方的交易申请。如甲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乙方传真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无法识别或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契约或甲方业务规则等使甲方无法执行的,甲方可不执行并对此不承担法律责任。
乙方传真申请的权利。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时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私募基金代销协议书篇三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产品在乙方进行铺货推广的一系列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签约到期后,如双方同意续约,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二十个工作日内签署书面的续约协议。如逾期未能签署,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二、操作流程及合作区域:
乙方就甲方产品在株洲市局方营业厅自愿包销,政策机甲方将终端直接铺货给株洲电信终端管理中心,乙方从终端管理中心领取货物进行销售,由甲方按受托代销的流程结算,然后按甲方制定的比例来给部门进行返利。乙方在收到甲方促销款后开具劳务发票给乙方。裸机销售则直接铺货给部门,一个礼拜结算一次,按提货价格结算。
三、结算方式:
合同期内每结算一次,以现金方式结算一次。
四、合作保障:
1、货品保障: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货品的安全,两个月未销售机器,甲方有权收回机器。如机器出现划痕、机器损坏,包装损坏等情况影响甲方二次销售,乙方必须以结算价格买断。
2、政策机甲方将终端直接铺货给株洲电信终端管理中心,乙方从终端管理中心领取货物进行销售,由甲方按受托代销的流程结算。
3、裸机销售甲方将终端直接铺货给株洲电信营业厅,乙方进行货物销售,销售完按提货价结算,一礼拜结算一次,以现金形式结算。
五、其它事宜: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乙方:_____
代表签字:_____代表签字:_____
盖章:_____盖章:_____
日期:_____日期:_____
私募基金代销协议书篇四
鉴于,
2)为便于投资管理人统一集中管理各投资人的出资,独立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判断力进行投资行为,增进各投资人的整体利益;本合同签署各方达成一致条款如下文所述。
1.2 释义
1.2.1 基金 契约型
1.2.2 投资人 资金出资方
1.2.3 投资管理人 资金运作方
1.2.4 投资行为 从事证券投资或其他投资
1.2.5 结算年度 年度结算分红
第二条 基金的基本情况
2.1 基金性质本基金为私募投资基金,是指投资人以契约的方式将自有资金交由投资管理人,由投资管理人将所有资金集合管理、对外投资的资产管理基金。
2.2 类别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2.4 存续期限本基金存续期间为[五]年,自收到第一笔投资资金开始,到第五年的12月31日为止。
第三条 基金的管理
3.1 投资人的出资
3.1.1 投资人均需以现金[人民币]的形式出资。出资包括:(1)投资人初次投资或再投资时的出资;(2)在每一结算年度结束后以分得的利润的再投资。
3.1.2 人民币壹拾万元构成一份出资。每个投资人最低出资三份(即30万人民币)
3.2 基金的开户所有投资人的出资均放入投资管理人的专项资金账户,该账户的具体信息为:户名: 账号: 本资金账户仅供本基金项下募集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存放之用,任何其他资金均不得存放或暂时存放于本资金账户。
3.3 管理权限投资管理人对账户有完全排他的管理权。投资管理人自主地进行投资行为,不受投资人的干扰与影响。投资人不得要求投资管理人按自己的意愿进行投资行为。对于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行为,投资人仅有知情权与监督权。投资人监督权的行使不得妨碍投资管理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资行为。
第四条 合同的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4.1 投资管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4.2 投资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4.2.1 投资管理人对账户有完全排他的管理权。投资管理人自主地进行投资行为,不受投资人的干扰与影响。投资人不得要求投资管理人按自己意愿进行投资行为。
4.2.2 为扩大基金规模,增加投资回报收益,投资管理人有权批准吸收新的投资人加入基金。其他投资人不得阻挠。
4.2.3 投资管理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任一投资人的协议。
4.2.4 投资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决定每个结算年度的分配方案。
4.2.5 为基金的利益,投资管理人有权依法为基金融资。
4.2.6 投资管理人有权为基金的正常运转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
4.2.7 投资管理人能够作为投资人,将自有资金投入基金
鉴于,
2)为便于投资管理人统一集中管理各投资人的出资,独立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判断力进行投资行为,增进各投资人的整体利益;本合同签署各方达成一致条款如下文所述。
1.2 释义
1.2.1 基金 契约型
1.2.2 投资人 资金出资方
1.2.3 投资管理人 资金运作方
1.2.4 投资行为 从事证券投资或其他投资
1.2.5 结算年度 年度结算分红
第二条 基金的基本情况
2.1 基金性质本基金为私募投资基金,是指投资人以契约的方式将自有资金交由投资管理人,由投资管理人将所有资金集合管理、对外投资的资产管理基金。
2.2 类别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2.4 存续期限本基金存续期间为[五]年,自收到第一笔投资资金开始,到第五年的12月31日为止。
第三条 基金的管理
3.1 投资人的出资
3.1.1 投资人均需以现金[人民币]的形式出资。出资包括:(1)投资人初次投资或再投资时的出资;(2)在每一结算年度结束后以分得的利润的再投资。
3.1.2 人民币壹拾万元构成一份出资。每个投资人最低出资三份(即30万人民币)
3.2 基金的开户所有投资人的出资均放入投资管理人的专项资金账户,该账户的具体信息为:户名: 账号: 本资金账户仅供本基金项下募集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存放之用,任何其他资金均不得存放或暂时存放于本资金账户。
3.3 管理权限投资管理人对账户有完全排他的管理权。投资管理人自主地进行投资行为,不受投资人的干扰与影响。投资人不得要求投资管理人按自己的意愿进行投资行为。对于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行为,投资人仅有知情权与监督权。投资人监督权的行使不得妨碍投资管理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资行为。
第四条 合同的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4.1 投资管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4.2 投资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4.2.1 投资管理人对账户有完全排他的管理权。投资管理人自主地进行投资行为,不受投资人的干扰与影响。投资人不得要求投资管理人按自己意愿进行投资行为。
4.2.2 为扩大基金规模,增加投资回报收益,投资管理人有权批准吸收新的投资人加入基金。其他投资人不得阻挠。
4.2.3 投资管理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任一投资人的协议。
4.2.4 投资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决定每个结算年度的分配方案。
4.2.5 为基金的利益,投资管理人有权依法为基金融资。
4.2.6 投资管理人有权为基金的正常运转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
4.2.7 投资管理人能够作为投资人,将自有资金投入基金
4.2.8 投资管理人需以自己所具有的专业知识与能力,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4.1 投资人有权分享基金的财产收益,并在基金清算后分配剩余财产。
4.4.2 投资人有权在本合同第十条的情况下退出基金。
4.4.3 投资人有权向投资管理人索取每一期的基金具体报告。
4.4.4 投资人并不享有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
4.4.5 投资人应保证,其对于向基金投入的资金,有完全的权利进行处分,且该等资金投入股票市场或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投资领域并不会导致任何违法事由。
第五条 对外投资
5.1 投资范围
5.1.1 股票投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外]依法上市的股票、[外汇]、[期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行票据、可转换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其他金融工具。
5.1.2 其他投资经全体投资人一致同意,本基金还可进行其他投资,如非上市公司直接股权投资、各种房地产投资。其他投资协议由投资人与投资管理人另行签订。
5.2 投资目标、理念、策略和限制等内容。
第六条 基金的融资投资管理人可根据投资需要进行融资。具体的融资方法由投资管理人确定。包括吸收新投资人、借款。
第七条 基金的费用及税收
7.1 基金的费用
7.1.1 基金费用的各类包括:
(1)与基金相关的聘请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或其他专业机构、人士之费用;
(2)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3)基金的银行转账费用;
(4)投资管理人因履行投资行为而发生之其他费用。
7.1.2 费用的承担基金费用均由本基金项下的整体资产承担。以基金项下资产净值的 2% 年费率计提。每一个月支付一次,由投资管理人自动扣除。
7.2 本合同中的各主体,应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第八条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8.1 基金的收益基金的收益以结算[年]度为单位时间计算,每个结算年度自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第一个结算年度自首次开始对外投资日起到当年12月31日止。
8.2 收益的分配每个结算年度结束后的十日内,投资管理人应当将决定本结算年度的分配方案。每个结算年度可分配收益的30%为投资管理人所有,收益的70%按投资比例分配给投资人。
第九条 基金信息的批露投资管理人应定期披露账户信息,向投资人汇报投资情况。每三个月应编制一次账户的具体报告。
第十条 本合同接受投资人数最多限制在五十人(包括五十人)以内
第十一条 退出机制投资人出资后,在基金存续期限界满前,不得要求退回出资。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况除外。
第十二条 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1.1 基金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况的,本基金合同终止:
(1)投资管理人决定终止;(2)全体投资人一致要求终止;
(3)因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的法律行为,导致本基金难以正常运营。
11.2 基金财产的清算
11.2.1 基金财产的清算人由投资管理人担任。
11.2.2 清算人在基金合同终止后,开始进行清算活动。将基金财产进行变现以后,出具清算报告,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2.1 投资管理人与投资人违反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2.2 投资管理人在进行投资行为时,应当尽到最大限度的注意义务,以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因投资行为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投资管理人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符合法律效应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法因本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当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他事项
特别提示:即使投资管理人已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了揭示,但本协议仍可能存在未能揭示的风险;投资管理人将在合理行为能力范围内勤勉尽责以识别风险、预警风险及控制损失的发生,但并不保证损失情形一定不发生,本合同存在较大投资风险,仅适合具有较强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签署,投资人应充分认识加入本合同的投资风险,投资管理人不保证最低收益或合同本金不受损失。
投资人(签章) 投资管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私募基金代销协议书篇五
介于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签定了。
合同。
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战略合作。
协议书。
》。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合作宗旨。
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宗旨是通过双方的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合作伙伴关系。
(二)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期限届满,在双方无异议下,本合同可自动延期一年。
(三)合作内容。
1、市场推广和销售。
(1)乙方应建立健全的销售管理制度,做好销售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加强对基金销售行为的管理,加大对基金投资者的风险提示,严格遵循销售适用性原则。
(2)乙方须配备足够的、合格的销售人员开展基金的销售工作,并做好销售人员培训工作,必要时甲方可协助乙方开展培训工作。
(3)在初始销售基金前,甲乙双方应保证有充足的时间供基金投资者审阅基金合同/合伙协议的内容,乙方应指派专人向基金投资者做出详细的基金说明;甲方应在能力范围内积极配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均不得通过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甲方、乙方的网站除外)及其他公共媒体宣传、销售基金。甲乙双方可协商制定在双方的网站宣传基金的投资方案,但须遵守相关规定。
(5)根据市场营销需要,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制定基金宣传的宣传资料(印刷品、光盘等),该类资料的内容须事先经由双方认可确认,并仅供甲乙双方独立或共同进行的客户推介时向客户提供。双方应保证宣传资料与备案资料的一致性。
(6)甲乙双方在基金销售中使用的宣传推介材料必须与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募集。
说明书。
相符,不得有下列情形: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3)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和其他代理销售机构;。
5)登载单位或者个人的推荐性文字;。
6)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2、代理销售业务安排。
(2)等资料提供给甲方并留存一份备查。
(3)资金交收。
2)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指定一个基金产品销售资金的结算账户,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代理销售费用等,甲乙双方发生的资金往来皆通过此账户办理。如乙方变更账户信息,应及时向甲方出具正式盖章函件说明更新后的账户信息。
(4)客户服务。
1)甲乙方应建立完善的、专职的客户服务部门,明确并执行客户服务制度和服务流程,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程序等业务进行规范化管理。
3、业务资料的保管。
(1)基金代理销售业务资料是指甲乙双方在为基金投资者办理本协议规定的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各类书面和电子形式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资者的各类业务申请表单和相关证明资料、交易记录与确认数据、各类涉及基金及基金投资者的协议、合同等。
(2)基金投资者书面填写的各类业务申请表等书面资料,由乙方依相关法律法规及乙方业务资料保管规定妥善保管,并在甲方有合理需求时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给甲方。
(3)甲乙双方在代理销售业务中产生的各类交易记录、基金投资。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私募基金代销协议书篇六
执行事务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
资金监管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项下的资金监管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经批准在成立,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是我国的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具有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能力。双方书面授权签字代表获准在本协议上签字、盖章。
第二章协议的目的。
为了建立规范的私募股权投资资金使用监督机制和高效的资金运作机制,委托人决定将其资金委托给监管人银行进行监管。
为明确委托人、银行在资金监管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保护委托人、监管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和监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资金监管协议,并按本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对其资金有完全自由的处分权,保管人无权干涉。因此,对于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未通过监管人进行的委托人的资产移转和变动,监管人无过错的,无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委托人资金损失和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监管人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章定义与解释。
在本协议中除非文义另有明确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有限合伙企业: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
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委托人资金:指合伙人资金接收专用账户中所收到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缴纳的合伙企业现金出资及其投资所产生的现金收益。有限合伙人资金接收专用账户:指有限合伙企业在银行______支行开立的,专门用于接收合伙人缴纳的有限合伙企业现金出资的银行账户,账号为。
有限合伙企业资金专用账户:指监管人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名义在监管人的位于的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账户,户名为。有限合伙企业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收取合伙人资金接收专用账户内的合伙人现金出资、支付有限合伙企业投资支出、收取合伙企业投资收益及投资变现收入、支付有限合伙企业分配资金及有限合伙企业费用,均必须通过该账户进行。
有限合伙企业费用:指根据本协议第九章确定的、由有限合伙企业所需承担的管理费、监管费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普通合伙人:指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指合伙企业中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指有限合伙企业委托授权代表其对外执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人员。
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指有限合伙企业中负责该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决策的机构;本协议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全体或员名单及其签名印鉴交付给监管人;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变化,委托人应在10日内书面通知保管人。
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日:________________。
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________年。
监管年度:指自有限合伙企业实际交付资金之日起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内的各个年度。
我国、中国: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元:指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日:指工作日。
第四章监管人对合伙企业、资产管理人的业务监督、核查。
根据本协议约定的监管职责范围,监管人对有限合伙企业进行监督和核查。
(一)监管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范围进行监督。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范围包括:非上市企业股权直接投资等。
(二)有限合伙企业进行非上市企业股权直接投资的,应在向监管人发送相应划款指令前3个工作日向监管人交付下列文件,划款指令应与下列文件内容一致:
(2)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的书面决议。
(三)监管人发现有限合伙企业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企业和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监管人发出回函进行解释和说明,并限期改正。
一、监管人对合伙企业的报告监管人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每6个月向委托人提交一次之前6个月资产监管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内容应包括有限合伙企业资金监管、资金划拨、费用计提等方面的情况。监管人应在监管报告完成当日,加盖公章后以直接送达或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发送给委托人。
二、有限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人对监管人的监督、核查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对监管人进行监督和核查:
(一)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监管人的各项义务。
(二)配备足够的、合格的专业人员,由专门部门负责监管资产的监管事宜,并将本监管资金与其他监管资产和监管人的固有资产严格分开,对不同的资金分别设置账户,实行分账管理。(三)执行委托人的指令,办理监管资产名下的资金往来;对委托人的正常、合法、合规的指令不得以资金调配障碍等任何原因无故拖延或拒绝执行。
(四)建立、健全与资产监管业务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五)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对合伙企业进行业务监督。
(六)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监管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依照本协议对合伙企业资产监管情况进行监督、核查。
第六章有限合伙企业资产的保管。
一、有限合伙企业资产监管原则。
监管人应安全、完整地监管合伙企业的全部资产。
有限合伙企业资产独立于监管人的资产。监管人应当为有限合伙企业资产设立独立的账户,将有限合伙企业资产与监管人自身的资产及其他监管资产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监管人未经委托人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有限合伙企业资产。
监管人应当设立专门的监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监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合伙企业资产监管事宜;建立健全内部风险监控制度,对负责合伙企业资产监管的部门和人员的行为进行事先控制和事后监督,防范和减少风险。
除征得有限合伙企业同意外,监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履行本协议约定的监管职责。
监管人对合伙企业资产的监管并非对有限合伙企业投资收益的保证或承诺,监管人不承担合伙企业的投资风险。
二、有限合伙企业资金相关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一)合伙人资金接收专用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成立前,在监管人位于的营业机构开立银行账户作为合伙人资金接收专用账户,专用于接收、存放有限合伙企业成立前后合伙人缴纳的资金。
合伙人资金接收专用账户的银行预留印鉴由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保管和使用。
(二)有限合伙企业资金专用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委托人应于有限合伙企业成立后3日内,在监管人指定的位于的营业机构为本合伙企业开立银行账户,作为合伙企业资产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监管专户),该账户由监管人管理,该账户的开户资料(原件)及委托人预留合伙企业个人名章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由监管人监管和使用,财务专用章由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保管。
有限合伙企业资金专用账户开设后3日内,委托人和监管人应将合伙人资金接收专用账户内已有的全部资金转至合伙企业资金专用账户。此后,如果合伙人资金接收专用账户收到新的资金,委托人和监管人应在3日内将资金全部转入有限合伙企业资产专用账户。
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监管人应根据委托人合法、合规、合约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有限合伙企业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接收合伙人资金接收专用账户内的全部资金、支付有限合伙企业资产投资资金、接收有限合伙企业资产的投资收益、支付有限合伙企业费用和有限合伙企业分配资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均须通过该账户进行。
监管专户内的银行存款利息按双方约定的存款利率(年%)计算。
有限合伙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委托人和监管人双方均不得采取使得该账户无效的任何行为。
本有限合伙企业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人民币利率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支付结算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有限合伙企业其他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根据本有限合伙企业资金投资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伙企业文件约定的其他投资品种时,对于监管人监管的合伙企业资产中暂时未进行私募股权投资的资金,委托人将负责按照相关规定以合伙企业名义开立相应的投资产品账户,如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账户、银行理财产品账户等,并负责管理账户及监管账户开立的相关资料原件。委托人在开立任何账户时应将有限合伙企业监管专户作为赎回款指定收款账户。任何投资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仅限于满足开展本有限合伙企业业务的需要。
三、合伙企业合伙人资金的接收有限合伙企业成立前,合伙人缴纳的出资应全部存放于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开设的合伙人资金接收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
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时,委托人应将全部资金从合伙人资金接收专用账户划至有限合伙企业资金专用账户。在向监管人移交监管资产之前,委托人应向监管人发出托管资产移交通知书,通知书中应注明移交时间、移交金额等信息。
监管人应在监管资金到账的当日,并经核对监管专户内全部合伙企业资金无误后向委托人发出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到账通知书,监管人于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到账之日起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履行监管职责。
四、有限合伙企业资产有关文件资料的保管与合伙企业资产有关的如下重大合同原件,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将合同(复印件)加盖委托人公章后交监管人保管:
(一)因合伙企业进行私募股权投资而签订的重大合同。
(二)委托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将合伙企业资产投资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货币市场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形成的相关合同等文件。
第七章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
一、委托人对发送指令人员的授权。
(一)委托人应当事先向监管人发出书面通知(以下简称授权通知),载明委托人有权发送指令的人员(以下简称指令发送人员)名单及各个人员的权限范围,授权通知并应说明委托人向监管人发送指令时监管人确认有权发送指令的人员身份的方法。委托人应向监管人提供指令发送人员的人名印鉴的预留印鉴样本和签字样本。
(二)委托人向监管人发出的授权通知应加盖公章并由普通合伙人授权代表签署,若由授权代表签署,还应附上普通合伙人单位授权书。监管人在收到普通合伙人单位指定财务人员交付的授权通知书后应当在24小时内电话予以确认。委托人发出指令后,以电话形式向监管人确认;监管人收到指令后,将签字和印鉴与预留样本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三)委托人和监管人对授权通知及其更改负有保密义务,其内容不得向指令发送人员及相关操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披露、泄露;该项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消失。
二、指令的内容指令由委托人在管理运作监管资产时向保管人发出,指令的主要内容包括资金划拨、付款指令、其他款项的支付、收款指令等,但不包括在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买卖指令。指令一式两联,委托人和监管人各持一联。委托人发给监管人的指令应写明款项事由,指令发送人员签字并加盖有限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人财务专用章。
三、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的时间和程序。
(一)委托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合法的经营权限和交易权限内,依据相关业务规则发送指令。指令由授权通知确定的指令发送人员代表委托人用加密传真的方式或其他双方书面确认的方式向监管人发送。对于指令发送人员发出的指令,委托人不得否认其效力。但如果委托人已经撤销或更改对指令发送人员的授权,并且书面通知保管人,则对于此后该指令发送人员无权发送的指令,或指令发送人员超权限发送的指令,委托人不承担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监管人应予以赔偿。
(二)监管人依照授权通知规定的方法对指令进行复核,确认指令有效后,对有效的指令应在该指令规定期限内执行,不得延误。
四、委托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委托人的指令出现如下情况的:划款金额与账面金额不符、收款账户名称或账号错误、划款日期错误等,视为委托人发送了错误指令。监管人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委托人发送了错误指令的,应暂缓执行在24小时内通知委托人对指令予以更正。监管人在审核过程中未发现,但在事后发现委托人发送了错误指令的,也应在24小时内通知委托人,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
五、监管人依照法律、法规暂缓、拒绝执行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监管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对委托人的监督职能,若发现委托人发出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指令,或者发出划款金额错误的指令时,监管人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暂缓或拒绝执行该项委托人的指令,并及时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委托人,双方应对指令是否违法、违规或违反本协议的情况进行协商确认,达不成一致意见而监管人仍然拒绝执行该指令的,监管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委托人则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主张权利。
六、监管人未按照委托人指令执行的处理程序监管人错误执行或未及时执行委托人发出的正确指令,监管人应在合理期限内向委托人提供书面说明,并提出纠正措施,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监管人未执行委托人发出的违法、违规或错误指令的,监管人不承担责任。
七、被授权人的更换程序委托人若对授权通知的内容进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指令发送人员的名单的修改,及/或权限的修改等),应当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监管人;修改授仅通知的文件应由委托人和普通合伙人同时加盖公章并由普通合伙人授权代表签署,若由普通合伙人授权代表签署,还应附上普通合伙人的授权书。委托人对授权通知的修改应当以加密传真的形式发送给监管人,同时电话通知监管人,并得到监管人电话确认。委托人对授权通知内容的修改自通知送达监管人之时起生效。委托人在此后3个工作日内将对授权通知修改的书面文件原件送交监管人。
第八章有限合伙企业资产的估值以及会计凭证的保管。
一、资产估值。
(一)估值目的:有限合伙企业资产估值目的是客观、准确地反映合伙企业相关资产的公允价值。
(二)估值日:本有限合伙企业资产按每半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估值,估值日为每半个会计年度的最后一日。
(三)估值对象:估值对象为本有限合伙企业依法拥有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货币市场基金、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对非上市企业股权的直接投资。
(四)估值原则:本有限合伙企业的会计责任方为委托人。对于无法直接取得市场公允价值的资产,由委托人及时向监管人提供相关计价依据,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监管人不对委托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实质核查。
(五)估值方法:
(1)非上市企业的股权直接投资,按本有限合伙企业估值日所。
10投资企业的当日每股净资产进行估值。
(2)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按本有限合伙企业估值日所投资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当日单位净值进行估值。
(3)货币市场基金,单位价值按1.0000计算。
申购或认购基金份额时,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划出时以实际划款额计人应收款项;实际收到基金公司的确认凭证时,按确认凭证的份额(数量)增加该基金的数量,同时冲回应收款项。
赎回基金份额时,赎回款未到账时不减少基金份额,仍然以账面份额数量计算当日净值;实际收到赎回款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计入现金资产,并同时按实际赎回的份额减少该基金数量。货币市场基金的待分配收益在估值日没有转为份额的,不计入净值。货币市场基金的现金红利于实际收到时计人合伙企业的现金资产,并在净值计算中体现,在应收未收时计算净值不做应收或计提处理。
货币市场基金退回手续费(转份额)时,实际到账日(收到有关凭证日)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份额)计人相应资产库存余额。
(4)银行理财产品,按本有限合伙企业估值日所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的当日价值进行估值。(六)估值程序。有限合伙企业估值由委托人和监管人共同配合进行。委托人将本合伙企业估值日所投资资产的计价依据等资料及时传真给监管人,监管人对相关资料进行形式核对后,与委托人一起对本合伙企业进行估值。估值完成后,委托人将估值结果以书面形式传真给保管人,监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委托人。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二、日常账簿管理与会计档案保管。
(一)日常账簿管理:委托人与监管人分别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记录。按照资金实际的划拨情况,监管人向委托人出具资金调节表,委托人负责编制资金划拨等会计凭证,并与监管人进行核对。
(二)会计档案保管:委托人和监管人应按各自职责完整保存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基金账册、交易记录和重要合同等。
三、报表制作与复核委托人负责制作本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关报表,应完整、真实地反映本合伙企业的资产运作状况,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资产估值表、资产余额表、资产投资组合表、资产负债表、资产经营业绩表等。监管人在收到委托人编制的相关财务报表后,进行复核。核对后发现委托|人编制的财务报表与监管人编制的财务报表不符时,应及时通知委托人与其共同查找原因,进行调整,直至双方数据完全一致。
第九章有限合伙企业监管费等费用。
一、监管人的监管费监管人的监管费按会计年度每半年计提一次并支付,不足半年的按相应比例计提。监管人根据有限合伙企业划款指令,于会计年度每半年初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计提万元,并支付监管人。
二、其他费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资产投资所发生的其他费用,经委托人和普通合伙人共同签字确认并发出指令后,监管人应向收款方付款。监管人付款后,相应款项作为交易成本直接扣除。
第十章利润分配。
(一)更换监管人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可以更换监管人:
(1)监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依法被宣告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的。
(2)监管人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合伙企业资产造成严重损失的。
(3)委托人有充分理由认为更换监管人符合委托人的各合伙人的利益的。
(二)监管人更换的,原监管人在新监管人接任前仍应履行监管合伙企业资产的职责。
(三)监管人更换的,在其职责终止时,其承继人或者清算人应当妥善监管合伙企业资产,协助新监管人接管受托事务。
(四)监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及时报告相关当事人,并向新的监管人办理合伙企业资产和保管事务的移交手续。监管人就报告中所列事项解除责任,但监管人有不正当行为的除外。
(五)监管人发现有限合伙企业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有权解除本协议。监管人主动解除本协议时,应事前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企业,并妥善监管合伙企业资产,协助有限合伙企业办理资产转交新监管人。监管人擅自解除本协议的,应向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损失。
第十二章监管人的禁止行为。
(一)监管人不得进行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二)除本协议另有规定,监管人不得为自身和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三)。监管人对委托人经营过程中任何尚未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公开披露的信息,不得对他人泄露。
(四)委托人对监管人的正常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
(五)除根据监管人指令或本协议另有规定的,监管人不得动用或处分委托人资产。
(六)监管人在行政、财务方面应与资产管理人互相独立,保管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由资产管理人的人员兼职,监管人的工作人员亦不得在资产管理人单位兼职。
第十三章违约责任及争议的处理。
(一)委托人、监管人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均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或继续履行本协议将会对双方或一方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双方可协商解决。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贡任。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合伙企业资产及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三)本协议的订立、解除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双方的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障。双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地为。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争议处理期问,委托人和保管人双方应恪守各自职责,各自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十四章通知。
(一)除非另有明确约定,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通知、批准、要求、授权、指示或其他通信(以下统称书面文件)均应以书面形式通过直接当面送达、加密传真或邮政特快专递(ems)的方式发送。书面文件发送方在文件发送后应以电话方式向接收方确认,接收方收到文件后应签字确认并以回执和电话方式通知发送方。
(二)委托人、监管人双方的一切书面文件均应发送至下列有关地址,直至一方向另一方送达书面通知变更地址为止。任何一方地址变更的,应当在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
监管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章协议的生效与变更、终止。
(一)本协议自委托人、监管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
(二)除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但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修订都应以书面方式做出,并应由委托人、监管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双方公章。
(三)发生以下情况,本托管协议终止:
(1)委托人解散、依法被撤销。
(2)监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保管人接管其基金管理权。
第十六章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委托人、监管人各持________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委托人、监管人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私募基金代销协议书篇七
为了方便乙方在甲方办理基金交易业务,根据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采用传真方式向甲方提交交易申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接受的乙方传真交易申请包括认购、申购、赎回。
除此之外,甲方不接受乙方办理其它业务的传真申请。
二、乙方必须是国家法律法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规定的机构投资人。
三、甲方收到乙方传真的认购、申购申请后,应在验证资金到账后受理申请。
申购基金的价格计算以资金到达日或申请提交日中较晚日期之日终基金资产净值为依据。
四、甲方收到乙方赎回申请,应在验证交易账户有足够基金余额时受理申请,否则视为无效申请,甲方可不予执行乙方赎回申请。
五、乙方单笔赎回不得少于_______________份基金单位,赎回后其交易账户基金份额不得少于_______________份基金单位。
若赎回后交易账户余额不足_______________份基金单位,甲方将视乙方自动赎回交易账户的全部余额,并对乙方该交易账户的余额做全部赎回处理。
六、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基金开放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将申请资料传真至甲方。
甲方的传真、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见附件,如有变化,甲方将提前予以公告,并以公告的新联系方式为准。
七、乙方办理认购、申购申请时,传真给甲方的资料包括:加盖印鉴章的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基金账户卡复印件、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八、乙方办理赎回申请时,传真给甲方的资料包括:加盖印鉴章的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基金账户卡复印件。
九、乙方发出传真后,应打电话向甲方受理业务的直销中心确认传真申请事宜。
由于传真设备故障致使甲方未能收到乙方的传真申请,乙方又未进行电话确认,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十、甲方根据且仅根据持有甲方认为有效的乙方开户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指示人所发出的传真处理乙方的交易申请。
如甲方未收到、未全部收到、或接收到的乙方传真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无法识别或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契约或甲方业务规则等使甲方无法执行的,甲方可不执行并对此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
一、乙方应在传真申请发出后的十日内,将传真原件,包括申请表原件、基金账户卡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邮寄到甲方受理业务的直销中心,时间以邮戳为准。
甲方在受理业务三十日内收不到乙方邮寄的申请资料原件,甲方保留取消。
乙方传真申请的权利。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时终止。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私募基金代销协议书篇八
乙方(代销方):_________(淘宝店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本着加快品牌推广、服务大众的经营原则,就乙方作为“半湿犬粮”产品经销商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乙方汇入_______元到公司银行或支付宝,作为朗______公司的预存款,成为________公司的淘宝代销商,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未到期,如要提前终止合同,需先通知对方,协商一致后可终止协议。
1、甲乙双方经营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不得违法经营;
2、甲方须给乙方颁发合理的销售代理授权书,并签订本协议;
3、乙方须接受甲方颁发的销售代理授权书,并签订本协议;
4、甲方须以书面或影音资料等方式向乙方提供可靠、全面的公司和产品宣传资料;
6、乙方以淘宝的形式售卖,交易成功后通知甲方发货;
9、甲方应提供销售“多乐半湿粮”相关的资质及证明文件;
10、甲方承诺为乙方调换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多乐半湿犬粮系列产品(人为损坏的不予调换)。
11、甲方须保证向乙方出售的多乐系列产品均为正宗产品,无掺假;
13、乙方不得对外透露代理价格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如有发现,甲方可终止本协议;
14、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商议价格,双方各自监督,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调整价格;
1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开始生效。
二、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拒力因素(战争,自然灾害等)致使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免责。
2、因甲方公司突发状况,严重影响经营,甲乙双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因乙方个人发展原因,长时间不经营淘宝店铺,需出示有效证明,并通知甲方,可免责解除本协议。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私募基金代销协议书篇九
乙方:xx。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产品在乙方地点进行铺货推广的一系列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工艺产品在xxxxxxxxxx(具体地址)的铺货安排,并陈列于店铺显眼位置,同时做适当的推广工作。
2、返利:乙方销售额满一万元甲方将给予返利1%(即100元),满3万元返利2%(即600元),满5万元返利3%(即1500元)。乙方销售额满一万元者可享受报销广告费用200元内,但需甲方实地确认。
3、结算方式:合同期内铺货产品货款作为铺底,补货结算为现金,合同期满可续签,不续签者或其他原因终止合同者应包装完好原数归还铺货产品,如产品出现划痕、产品损坏,包装损坏等情况影响甲方二次销售,乙方必须以结算价格买断。
4、原则上甲方在同一区域只安排铺货一家,乙方在6个月内需完成至少1万元的业务额,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在同一区域开发其他客户安排铺货。
5、生效和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20xx年xx月xx日止,合同签约地为,如双方同意续约,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二十个工作日内签署书面的续约协议。如逾期未能签署,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6、其它事宜: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签字(盖章):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
签字(盖章):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私募基金代销协议书篇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产品在乙方地点进行铺货推广的一系列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工艺产品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地址)的铺货安排,并陈列于店铺显眼位置,同时做适当的'推广工作。
2返利:乙方销售额满一万元甲方将给予返利1%(即100元),满3万元返利2%(即600元),满5万元返利3%(即1500元)。乙方销售额满一万元者可享受报销广告费用200元内,但需甲方实地确认。
3结算方式:合同期内铺货产品货款作为铺底,补货结算为现金,合同期满可续签,不续签者或其他原因终止合同者应包装完好原数归还铺货产品,如产品出现划痕、产品损坏,包装损坏等情况影响甲方二次销售,乙方必须以结算价格买断。
4原则上甲方在同一区域只安排铺货一家,乙方在6个月内需完成至少1万元的业务额,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在同一区域开发其他客户安排铺货。
5生效和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200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签约地为,如双方同意续约,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二十个工作日内签署书面的续约协议。如逾期未能签署,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6其它事宜: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乙方:_____。
签字(盖章):_____签字(盖章):_____。
日期:_____日期:_____
私募基金代销协议书篇十一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为明确甲、乙双方责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就药品代销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地区代理销售商品:_________,从年—月—日至年____月—日在地区。
2.双方约定,本次代销不约定销售任务。
第二条代销产品的定价。
2.乙方代销时享有该产品的最后定价权,盈亏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三条结算方式。
2.铺定货物约贷款在每年—月份结清;从年开始甲方在___________月份给予乙方铺底货物,铺底货物的货款在每年—月份结清;每批进货,原则上不超过—个月:
第四条药品进货与交付事宜。
1.甲方须负责将乙方所需产品运到乙方指定仓库,运费等杂务费用由甲方支付。
2.乙方每次进货可根据销售情况决定,原则上不少于件,甲方发货时须做到批号尽量相同,__件以内批号不超过—个,—件以内批号不超过—个。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须取得了一切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4)甲方保证履行本协议其他条款下规定的义务。
2.乙方责任。
(1)乙方须取得了一切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3)乙方保证履行本协议其他条款下规定的义务。
第六条保密。
一方待因本常代销事宜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双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条协议附件。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2.双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3.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药品准产准销的各种法律文件;。
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守约方遭受的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能继续履行的,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协议的履行。不能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终止本协议。
3.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_________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瘟疫流行等,客观事件包括战争、民众骚乱、罢工等。
第十一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__(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权利的保留。
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2.如果本协议任何约定依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规定和本协议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第十二条通知:_________。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x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五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双方的总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和乙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一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单位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单位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私募基金代销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友好协商,决定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通过整合资源优势,结成长期共同发展之联盟,建立合作关系并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投资回报,甲方为,负责商品生产,甲乙双方合作的商品在乙方所拥有的线上商务渠道中进行销售,特签订如下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合作内容:
1.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作协议的同时,甲方应当按照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规定,与乙方办理相关注册手续并签订供货合同、质量保证协议,同时互换有效企业资质。甲方所供商品应提交相关产品注册证书或检验报告等符合国家要求的证明文件。2.本合作协议甲方和乙方自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所供应商品可在乙方拥有的线上商务渠道展示并销售,同时负责供应商品的信息维护、促销政策制定、客户服务等事宜。乙方确保商务渠道的稳定运行。
3.甲方所供应商品应在规定储存条件下存储并须保证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4.甲乙双方开展业务不得违背法律法规。
5.甲方将商品发往乙方仓库,由乙方仓库发货。
二、对账与结算1.双方采用月结算方式,每月8-10日为对账日,核对上个月销售清单。
2.双方财务部门对本月货款结算电子对账单确认无误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当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销售清单,发票金额与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实际货款相符。
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收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确认无误后,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上月货款。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1.甲方应能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和商品合法证明文件,并对所供应的商品承担质量、法律和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
2.甲方负责所供商品在乙方指定的平台客服服务,为网上合作平台所供商品提供独立客户服务。
3.甲方负责制定网上合作平台的商品零售指导价格。甲乙双方共同制定面向客户的促销政策之原则,乙方或经乙方授权的公司可在该原则下制定促销计划,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4.甲方负责提供网上合作平台所售商品供应并保证稳定的库存。
5.甲方负责维护网上合作平台所需要的有关产品图片、信息、介绍、市场及宣传等文档内容。
6.甲方有义务依照双方共同制定的客户服务规范对网站销售的商品进行退换货处理。
7.甲方应当遵循乙方提供的商城交易规则,因自身管理和操作原因被处罚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或经乙方授权的公司拥有向甲方提供的网上合作平台的后台信息系统、操作规范等的知识产权。2.乙方或经乙方授权的公司负责网上合作平台的网店建设、平台管理工作。
3.乙方在销售活动中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消费者权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也不得损害甲方权益,不得做出有损甲方经营品牌形象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甲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协议。
五、商业保密条款。
1.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公开或未公开的任何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计划、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资料、财务信息等,以及非专利技术、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制作方法、资讯来源等,均构成该方的商业秘密。
2.保密:双方对在本协议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非经合作方书面许可均不得向协议以外第三方披露合作方的商业秘密泄露。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全额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如果损失难以计算,则由双方酌情协商。
3.本协议终止后至少1年内,双方仍然负有本条款项下规定的保密义务。
六、违约责任。
2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造成本协议约定的合作业务无法经营或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经通知纠正后15日内仍未纠正的,视作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违约方仍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设备的正常运作,如完全因乙方技术设备原因给消费者造成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技术故障,进而影响对消费者的服务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延误,从而导致消费者理解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双方均不负责任。
4.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比如网络供应商责任造成网络中断等情况)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协议的履行直接被影响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5.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销售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款项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因甲方原因导致付款延迟的除外。
七、责任免除。
在以下情况下甲乙双方责任可以免除:
2.因操作平台及应用软件原因或遭遇不法攻击导致昂生网网络平台服务器临时性不能正常运行。
八、协议生效和补充协议签订。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1年。协议期满如需延期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续签协议。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开票信息。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3
地址:
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人签字:
签署时间:20xx年。
地址:
月日授权人签字:签署时间:20xx年地址:4月日。
浅谈委托代销方式的税务筹划。
农产品代销合同范本。
代销商品业务会计核算探析论文。
私募基金代销协议书篇十三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共同稳定长远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____________系列及相关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代理销售产品名称:系列及相关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二、在本协议书之有效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产品的销售与代理事宜。乙方确保乙方经营甲方产品的经营场所与电商平台符合法律和法规政策。
三、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生产或授权品牌代理的相关证明,保证所供所有产品均来自正规渠道。
一、合作期限:_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合作期限届满前,双方应提前一个月进行协商,可另行订立协议或订立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三、若合作期限届满双方未就续约事宜达成协议的,合同将自动顺延。
一、甲方负责产品质量,保证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经检验合格。接受专柜及相关鉴定部门验货。甲方保证产品包装完好、标识完备。
二、甲方承诺其产品与服务遵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买家或其他人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引起的买家索赔,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
一、甲方产品实行在甲方授权经销范围内统一零售价,非特殊情况下一年内零售价不做调整。
二、乙方按甲方产品的不同情况分出不同类别产品,并与甲方协商制定不同类别之采购价,乙方按甲方产品的标牌价与市场需求制定产品零售价与促销价。具体采购价以《供货清单》(附件一)为准,具体零售价与促销价以《销售清单》(附件二)为准。
三、乙方制定的零售价不得给甲方产品的品牌形象造成影响。
一、乙方负责产品销售及代理等事宜。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或平台租金、保证金、平台建设、运营、管理等、拍摄、模特、图文编辑、活动策划与设计、仓库管理与场地、营业税等皆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以下《采购订单》(附件三)的方式向甲方采购订货,甲方承诺在收到《采购订单》后2个工作日内按《采购订单》的货品要求和送货地址发货。甲方可自行运输或将产品交付其他货物承运人以运交双方约定地址,每延期一天将按《采购订单》金额的0.3______%收取违约金。运输费用经乙方确认后由乙方承担。
三、售出产品的10天内,购买产品的用户或消费者未提出退货申请,则视为销售或交易成功(特殊产品除外)。
四、甲方承诺售出产品10天内,产品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允许购买产品的用户或消费者可无理由退货(特殊产品除外)。
五、售出产品后若发现收到产品实际数量或品种与《采购订单》不一致或存在缺陷的,乙方应尽快通知甲方对接人,并于收到产品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积极配合核查并负责为购买产品的用户或消费者进行更换或退货。更换或退货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售出产品使用后发现存在质量缺陷的,甲方应负责按质量保证约定为购买产品的用户或消费者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全部费用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先行向购买产品的用户或消费者承担退换货或赔付责任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售后服务范围与期限按国家法定部门现行法律条款执行。
七、甲方承诺保证货品充裕及供货稳定,如有产品短缺,甲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便于乙方及时做产品调整,若因产品缺货导致《采购订单》无法执行导致购买产品的用户或消费者投诉或异议造成的损失、费用及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先行向购买产品的用户或消费者承担退换货或赔付责任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八、乙方将不定期的进行品牌营销或各类市场推广的促销活动,甲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产品图片、商标、产品信息、特惠产品等支持。甲方承诺所供信息真实、准确、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九、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各项销售行为,在合适的情况下向乙方提供宣传的广告品与赠品。
十、甲方应定期对乙方的客服人员进行产品知识等培训,尤其是新产品的专业知识介绍,以便为顾客及买家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十一、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负责无间断销售甲方产品。
十二、甲方与乙方约定的销售模式为__(有库存代销/无库存代销)
一、甲方与乙方合同的结算周期为月结。
二、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上月产品销售之《销售清单》,《销售清单》应包括产品型号、颜色、已销售数量。供甲方核对。甲方经核确认后盖章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增值税发票与已盖章之《销售清单》一起递给乙方。乙方确认收到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双方确认的《销售清单》之销售金额向甲方支付结算款项。如涉及帐扣费用项目,乙方按费用扣除后的结算净额款项支付给甲方如已结算产品发生退货时,该部分的货款及其他费用则应在下一个结算期内进行扣除,甲乙双方应在下一个结算期内进行对帐时确认该金额,甲方应于下一次开具发票时扣除该等金额。
收款方名称: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
五、乙方在双方约定付款日当月必须支付应付货款予甲方,若乙方遇特殊原因未能如期支付应向甲方提出延期付款申请并取得甲方同意和确定延期付款日。
1、经权威部门确定有质量问题或司法裁判机构判定需赔偿;
2、对买家不履行退换货承诺
3、假冒伪劣产品被曝光致乙方声誉或经济受损
一、双方约定________月________日和________月________日为产品盘点时间,在盘点前甲方提前__________日与乙方确认。
二、甲方盘点产品时,乙方应予配合。双方应对盘点情况予以书面记录并签署确认。盘点记录与乙方提供的销售记录不符的`,以盘点记录为准。乙方应于盘点后将应付而未付的产品结算款项支付给甲方。
一、乙方授权乙方工作人员在与甲方交易过程中对双方的各种文件、单据、票据上签字,乙方授权人员的签字代表乙方与乙方加盖的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同时提供乙方授权人员的名单、授权范围及签字字样并在授权签字单上加盖公章。
三、授权签字单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乙方逾期支付结算款或其他应付款并未经甲方同意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款项之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超过九十日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应付款、逾期利息及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金。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甲方保留继续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二、协议有效期内,若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终止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双方约定违约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______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予继续赔偿。
三、本条第一款约定的违约利息是对未及时付款导致的利息损失的赔偿约定;第二款的约定是一方导致合同解除应支付给对方的违约金,两款互不冲突,可以合并使用。
一、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需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变更或终止协议方为生效。
二、预期违约:_________甲方认为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停止发货、单方解除合同。如经营情况严重恶化;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其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形。
三、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乙方应将所有未销售产品完好地交还甲方。否则,视为产品已全部销售,乙方应于三十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产品结算款。
一、双方对本协议有争议的,应首先通过和平协商解决或委托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方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二、双方同意就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纠纷由合同签署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年销售额达__________万(含)以上返利_______%,年销售额达__________万(含)以上返利_______%,以上返利均以抵扣结算款处理。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1、_________
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可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私募基金代销协议书篇十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共担风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甲乙双方均同意按本合同内容的规定执行。
1、甲方同意在乙方合同约定地区范围内,代理推广仅为由甲方生产的产品。
2、合同约定的推广区域为内;。
3、双方可根据各自意愿另行商讨续约事宜并签定新的代理合同书。如至本合同中所述代理期限届满时优先续约甲方,如未续约则视为双方自动放弃继续合作,同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详细的具体代理品种和价格见附件《价目表一》。
1、甲方给予乙方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甲方和乙方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并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2、甲方给予乙方一个较稳定的市场价格,如有变动,也是每年的三、六、九月发给的年度价格表。
1、协助乙方制定并安排乙方代理区域内的销售事宜;。
2、负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知识培训资料,提供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2、乙方负责所代理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销售及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宜;。
4、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协议期限内,对不论与另一方有否竞争的任何个人、公司泄漏有关另一方业务经营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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