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站工作总结大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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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站工作总结大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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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并明确学习和工作的目标。在总结中,要注意突出成果和收获,并提出自己的改进方案和建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交通管理站工作总结篇一

汉巴南铁路是我县规划建设“从无到有”唯一的高铁项目,火车站选址在我镇云丰村一社,预计站台建设达到8000m2。全镇涉及四方山村、埃湾村、龙神垭社区、新南社区、云丰村、大东社区、金刚村、马桑垭村、林家沟村、九道拐村、朗山寨村、清明桥村,12个村(居),21个社,农户房屋273户,锁定房屋面积:框架1034.3m2,砖混43597.3m2,砖木17611m2,土木17673m2,小计79915.6m2。

我站经过三个月时间,组织大量人员、借用社区干部,精心组织,忘我工作,不分节假日战斗,最终把铁路沿线预计房屋、附属物都全部通过影像、数据锁定成册,装订规档;为下一步征拆工作提供依据。

派专人蹲守云丰村,平时随机巡查是否存在违法搭建现象,若有就联系县城管执法大队和村两委迅速处置。

交通管理站工作总结篇二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局要求,下大力抓好交通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活动中,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通过开展认真自查,加强督查,强化整改,消除隐患,完善监管,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促进了交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责任落实。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统一协调和指挥专项整治工作,局及时成立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翟文华局长担任,副局长王志锋、谷世英、史世刚任副组长,各站室负责人为组员,设立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和协调工作。为了使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局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做到时间有安排,整治有步骤,措施有落实,整改有反馈。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思想意识。

为了提高交通系统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防止产生麻痹松懈思想,今年我局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有关规定,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及各类事故典型案例。月份,我局还参加了“全国交通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中我局对前来咨询的人员就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了详细的讲解,分发了安全宣传材料。结合“春运”、“五一”等重大节日和活动,我局在运管所、客运站等显要位置设立安全教育宣传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交通安全生产知识,做到交通安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全社会“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理念,创造了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营造了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

三、随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为了确保“春节”、“五一”节日的运输安全,我局及时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能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把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节日期间,安排人员加强24小时全天值班,维持交通秩序,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四、突出重点,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局党委召开会议,明确各站室职责分工。对新录用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考核,合格上岗。对油房、锅炉房、沥青库、油石拌合场、配电室等危险作业区制定了严格的安全措施,设置醒目警示牌,专人管理,杜绝违反操作规程和违章作业。

在交通运输方面,对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非法改装、无证驾驶、技术等级不合格的车辆坚决不予参加营运,严查了驾驶员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和违规驾驶,加强了客运站乘车检查,严防“三品”进站上车,严禁超员车出站。运管站进一步加强了我县客、货运输生产安全管理,为每辆车辆填制了安全生产检查督办卡,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行取缔,同时坚决打击取缔“客运”,确保了乘客出行安全。

五、年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1、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落实责任制,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

2、继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加大对国省干线运输车辆的巡查和打击力度,确保一方平安。

3、继续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为旅客出行创造安全舒适的环境。

交通管理站工作总结篇三

本文目录。

xx年就这样快接近尾声,伴随着比较紧凑但不太紧张的工作节奏,经过这一年的比较忙碌的工作,却又有所感所悟。可以说,工作的过程也是自我心态不断调整、成熟的过程。所以,调整好心态的我渐渐的明白了,在各个岗位都有发展才能、增长知识的机会。如果我们能以充分的热情去做最平凡的工作,也能成为最精巧的工人;如果以冷淡的态度去做最高尚的工作,也不过是个平庸的工匠。

心态的调整使我更加明白,拥有积极的心态,就会拥有一生的成功。那么无论在怎样的岗位上都能丰富人生的经历。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通过自身的努力,各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现将我这一年的工作和思想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学习业务知识,作好本职工作,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即使是最基础的工作,也需要不断地创新求进,以提高工作效率。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成长。无论我们的理论知识多么丰富,最后都是要回归到实践中来,因为工作本身就是实践性的。xx年7月28日上午,排障一大队清障技能竞赛在泗阳收费站拉开了帷幕,我积极认真参加比赛,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

xx年2月中旬正值春运,宿淮盐高速沿线几个市遭遇了多年罕见的强降雪天气,持续的暴风雪给交通运输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损害。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也是交通人不可推卸的责任。关键时刻能够勇挑重担、冲锋在前、不畏风险、坚守岗位、和同事们在冰冷的路面上连续作战十几个小时。我步行几公里为司机指挥,帮打滑的小型车用手推肩扛使他们能够行上正常的路面。恪尽职守、任劳任怨,不怕艰苦、不怕疲劳、迎难而上、连续奋战的拼搏,忍着饥饿在大队长的带领下同心同德、团结一致、密切协作,为过往司乘人员竭力服务。今年的大雪给宿淮盐高速沿线几个市的春运交通运输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大队的领导职工夜以继日的奋战顺利完成了抗冰雪保畅通的任务,确保了所辖路段的畅通,确保了物质的运输。

二、加强思想文化建设,提升综合素质。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主动学习党的新的思想政策,随时用最新的先进思想武装自己并写了。

心得体会。

对于国内外发生的大事件,我也密切关注对于别人的批评,我都是虚心接受,然后冷静思考,认真分析,并慢慢的改进自己对于公司开展的各项文体活动,我也是积极参与,认真对待作为一名党员,觉悟要走在前边,有无觉悟,是判断是否是一个真正的党员的最基本的标准在今年的抗击雪灾活动中,始终保持党员觉悟的先进性在到泗阳的这段时间里各级领导和同事在工作上给予了我很大的帮助,在生活上给予了我很大的关心让我充分感受到了领导们“海纳百川”的胸襟,感受到了“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的豪气也为我有机会成为排障大队的一份子而自豪。

三、遵守各项。

规章制度。

认真工作使自己素养不断得到提高。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素质是每一项工作顺利开展并最终取得成功的保障。我能严格遵守公司和大队的各项规章制度兢兢业业做好本职业工作用满腔热情积极、认真地完成好每一项任务认真履行。

岗位职责。

平时生活中团结同事、不断提升自己的团队合作精神。

四、不足和需改进方面。

“业精于勤而荒于嬉”,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不断学习业务知识,通过多看、多问、多学、多练来不断的提高自己的各项业务技能。学无止境,时代的发展瞬息万变,各种学科知识日新月异。我将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各种知识,用于指导实践,并加强身体素质锻炼,因为健康是一切事情的保证。在今后工作中,要努力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把自己的工作创造性做好做扎实,为公司和大队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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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上半年,我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及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安全、畅通、和谐、稳定”的总目标,积极探索交通管理长效机制,以加强事故预防、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为重点,紧紧抓住开展“平和内蒙古交警”形象创建活动,不断提升交通管理与服务水平,继续大力推进“畅通工程”和“平安畅通旗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化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通车里程和交通流量迅猛增长的客观条件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基本保持了平稳。上半年,全市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152起,死亡60人,受伤181人,直接经济损失折款550376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减少27起,下降15.08%,死亡人数减少6人,下降9.09%,受伤人数减少19人,下降9.5%,直接经济损失折款增加11476元,上升2.13%。其中:发生死亡交通事故51起,死亡6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减少9起,下降15%,死亡人数减少6人,下降9.09%;发生一次死亡3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6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折款450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3人,受伤人数增加1人,直接经济损失折款增加30000元。发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253起,直接经济损失折款4568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减少80起,下降24.02%,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20400元,下降20.86%。

一、xx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积极协调关系,精心安排部署工作。

在支队的积极争取和协调下,3月11日上午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公安局长暨道路交通、消防、禁毒工作会议,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政府与各旗区政府签订了《xx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状》,进一步强化了旗区政府的道路交通管理职责;3月11日下午至12日,支队组织召开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对xx年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并与各大队签订了《xx年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各大队也都相继组织召开xx年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对xx年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4月下旬,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后,支队及时向市公安局、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两个会议精神。市公安局党委召开会议,对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进行了专题研究,及时提出了贯彻实施意见;市政府召开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出了明确要求;支队通过召开会议、网上会议材料等形式对会议精神逐级进行传达,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相应的贯彻落实意见,对xx年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同时,上半年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及存在问题。各大队也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积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为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了“平和内蒙古交警”形象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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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我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及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安全、畅通、和谐、稳定”的总目标,积极探索交通管理长效机制,以加强事故预防、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为重点,紧紧抓住开展“平和内蒙古交警”形象创建活动,不断提升交通管理与服务水平,继续大力推进“畅通工程”和“平安畅通旗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化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通车里程和交通流量迅猛增长的客观条件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基本保持了平稳。上半年,全市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152起,死亡60人,受伤181人,直接经济损失折款550376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减少27起,下降15.08%,死亡人数减少6人,下降9.09%,受伤人数减少19人,下降9.5%,直接经济损失折款增加11476元,上升2.13%。其中:发生死亡交通事故51起,死亡6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减少9起,下降15%,死亡人数减少6人,下降9.09%;发生一次死亡3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6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折款450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3人,受伤人数增加1人,直接经济损失折款增加30000元。发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253起,直接经济损失折款4568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减少80起,下降24.02%,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20400元,下降20.86%。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积极协调关系,精心安排部署工作。

在支队的积极争取和协调下,3月11日上午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公安局长暨道路交通、消防、禁毒工作会议,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政府与各旗区政府签订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状》,进一步强化了旗区政府的道路交通管理职责;3月11日下午至12日,支队组织召开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对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并与各大队签订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各大队也都相继组织召开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对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4月下旬,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后,支队及时向市公安局、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两个会议精神。市公安局党委召开会议,对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进行了专题研究,及时提出了贯彻实施意见;市政府召开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出了明确要求;支队通过召开会议、网上转载会议材料等形式对会议精神逐级进行传达,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相应的贯彻落实意见,对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同时,上半年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及存在问题。各大队也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积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为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了“平和内蒙古交警”形象创建活动。。

一是积极部署,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支队在制定执勤执法十不准的基础上,今年又制定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工作方案。

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不间断就全市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出要求。

三是狠抓协勤人员队伍管理。上半年,支队在提高协勤人员工资待遇,解决协勤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人身伤害保险,做好稳定协勤队伍工作的同时,又先后制定出台了协勤人员管理办法、协勤队伍教育整顿方案,并专门部署开展了协勤人员集中教育培训工作。6月份,支队组织人员陆续深入各大队举办协勤人员集中培训班5期,培训协勤人员680人,目前培训工作仍在开展中。

四是加强监督。在全市车管服务窗口增设了办理业务的电子评价系统,正在为路面执勤民警增加录像录音装备;落和法制员制度,加强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加强督导检查,经常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促进了执勤执法工作的规范化;继续完善警务公开、警营开放制...

实值日警官和法制员制度,加强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加强督导检查,经常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促进了执勤执法工作的规范化;继续完善警务公开、警营开放制度,建立了每半年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行风评议部门报告工作制度和向新闻媒体、社会各界通报工作情况制度;建立了行风监督员制度,5月底前每个大队完成了聘用30名行风监督员工作。

推进“平和内蒙古交警”形象创建活动。

(三)深入推进“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

今年以来,支队深入推进“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实施,按月制定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明确宣传重点、任务及措施。全市各级交警部门围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主题,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适时组织开展大型集中宣传和各类专项行动宣传;深入国省干道、专用公路和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收费站,在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窗口、车管所办证大厅和驾驶人考验场所、城镇区街道及客运场站,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播放录音录像、讲解交通安全知识、设立交通事故摸拟展台,利用电子广告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提示信息、举办交通安全有奖问答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同时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进广播、进电视、进报纸、进网络活动和“五进”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交通安全舆论氛围。上半年,全市共张贴宣传标语4万余条,印发宣传材料230余万份,制作发放交通安全提示卡8万多张,在客运车辆上张贴举报奖励卡3万余张,利用出租车流动广告位播发交通安全宣传标语3千余条,利用街头固定大屏幕电视播发交通安全宣传标语2万余条,利用手机短信播发宣传知识、提示信息25万余条,利用互联网发布交通安全信息2千余条,设立交通事故模拟展台15处。

(四)加强路面执法管控,大力整治路面交通秩序。

今年以来,全市交警部门严格规范执法用语和程序,强化人性化管理和服务,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扩大教育面,减少罚款处罚量,在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口头警告不予罚款处罚的同时,继续坚持“大发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惩处”的严管道路交通“五大”工作举措,强化路面交通管控,科学合理安排勤务,实行工作任务量化考核,充分利用酒检、测速、电子警察和gps监控等科技设备和法律法规手段,切实加强对客运车辆、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的路面巡逻管控、检查和执法力度;支队根据实际情况,在全市适时部署开展了春运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无牌车辆、故意遮挡号牌车辆专项整治,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道路交通安全春季攻势专项行动,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专项整治,破案追逃保大庆专项行动,军警车辆和民用专段号牌车辆专项整治以及机动车涉牌涉证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集中整治行动,对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法超车、违法会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货车和农用运输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校车违反规定承运学生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格管理。各地交警部门结合辖区实际,针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持续不断进行了大力整治,有效净化了路面行车秩序。上半年,全市共处理交通违法210956人次,其中查处无证驾驶1526起,酒后驾驶1190起,超速行驶72316起,行政拘留1414人次。交通违法处罚量减少了28%,教育的比例增加了32%,罚款的总额减少了25%。

一是狠抓了春运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对春运工作精心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了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春运期间,设置固定测速点205处、流动测速点340个,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919起,其中酒后驾驶165起、醉酒驾驶98起、无证驾驶9起、客车超员7起,其它交通违法行为1719起,行政拘留107人。

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是针对我市无牌、故意遮挡号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特点,从2月11日至27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无牌、故意遮挡号牌车辆专项整治。全市共查处无牌、故意遮挡号牌等涉牌违法行为1465起,其中无牌685起,故意遮挡号牌起645,套牌25起,假牌14起,未悬挂号牌77起,未按规定安装号牌19起,有力打击了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2.19”全区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了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2940起。其中,查处酒后驾驶545起,查处超速驾驶47363起,查处客车超员152起,查处疲劳驾驶190起,行政拘留124人,切实整治了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五是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指示和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从4月份开始,周密部署开展了“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专项整治行动;进入6月份以来,按照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及时在全市部署开展了军警车辆和民用专段号牌车辆专项整治以及机动车涉牌涉证专项整治。截至6月15日,共查获违法违规军警车辆97辆,扣留违法军警车辆18辆,收缴军警及专段号牌81副,其中军队车辆号牌16副,武警车辆号牌9副,警用车辆号牌20副,民用专段车辆号牌36副,扣留机动车行驶证23本,收缴非法警用灯具3副。

(五)坚持不懈狠抓了机动车及驾驶人源头责任管理工作,努力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全市交警部门把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接送中小学生校车作为源头责任管理的重点对象,按照支队出台的《机动车驾驶人源头责任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建立完善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接送中小学生校车“六知二保”档案,督促客运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和中小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和接送中小学生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积极排查整治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和中小学生校车交通安全隐患,全面落实车辆驾驶人源头责任管理各项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涉及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接送中小学生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截止目前,全市境内未发生一起涉及上述车辆的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六)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实施,有力确保了重要节假日期间和各项警卫活动的道路交通安全。根据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等节日期间的交通管理实际,支队及时安排部署,强化督导检查,各地交警部门在认真分析往年上述节日交通规律特点的基础上,结合辖区实际,强化重点路段、人群密集场所和旅游线路的隐患排查,有针对性地采取管控措施,确保了节日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期间未发生一起涉及客运车辆的交通事故。

认真对待,圆满完成了各项道路交通安全勤务工作。上半年,全市交警部门共安排交通安全勤务42批次,其中一级警卫2批次,二级警卫1批次,三级警卫7批次,其他警卫活动32批次。每次警卫活动,支队均予以高度重视,事前开会研究,制定警卫工作方案,安排足够警力,全力以赴执行,均圆满完成了各项交通安全警卫任务,受到了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

(七)积极组织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区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全区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要求,5月25日,支队制定下发了《全市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全市交警部门再次会同安监、交通部门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共排查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309处,现正落实整改。

(八)狠抓事故处理和信访控制工作,妥善处理信访案件。

和建议,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回来,在内部解决,确保全市交警部门信访隐患不出门、不扩散、不激化。四是强化信访预警工作。全市交警部门将信访矛盾隐患排查调处工作作为重点常抓不懈,不断提高预警和处置能力。从支队到各大队都建立了信访信息员制度,随时搜集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预警性信息,并负责辖区内信访隐患的排查调处工作,对排查出有越级上访苗头的信访隐患和不稳定因素,通过建立台帐,落实信访责任,明确具体人员和职责,限期查结,确保信访矛盾隐患能够及时妥善地化解在基层。五是强化落实回访制度。以开展“大走访”活动为契机,对群众信访案件,由包案领导主动到上访群众家中登门走访,理顺群众情绪,化解警民矛盾,增进警民感情。六是努力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以大练兵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对民警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体民警的综合素质,促进民警执法水平、群众工作能力的提高。七是认真落实值日警官和法制员工作制度。在全市交警部门车管、考验、事故处理岗位及岗路勤中队均配备了值日警官和法制员,认真为群众解难答疑,受理群众投诉和建议,及时、公正、依法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九)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工作。

通过建立车驾管人员绩效考评机制,对车驾管民警工作量、服务态度、出勤以及群众评价等方面进行定期考评;健全完善办理机动车、驾驶人业务资格审核制度和车驾管业务岗位责任制;严把车辆注册登记和检验关,杜绝为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落户和办理检验手续;加强对驾校培训工作的监督,完善驾驶人考试监督管理,实现驾驶人考试全程监控。目前科目二考试全部安装使用电子监控系统,科目三考试车辆正在安装监控系统。上半年,全市交警部门累计办理各类新车注册30650辆,其中汽车新车注册30129辆;年度检验机动车55944辆;办理初次申领驾驶证26919人次,受理机动车驾驶人提交体检证明29887人,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1669辆、转移登记9358辆,办理驾驶证降级、变更、补证、到期换证24343人;注销驾驶证3414人次,清理已达到报废期限机动车6829辆。受理汽车驾驶人科目一考试32392人次,合格21943人次,合格率为68%;科目二考试1人次,合格15511人次,合格率为77%;科目三考试18698人次,合格14026人次,合格率为75%。截止6月20日,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453825辆,驾驶人拥有量达到366906人,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7.81%和5%。

(十)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

(十一)狠抓了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的贯彻落实。

为满足群众需求,支队不断改进、创新车辆、驾驶人管理服务机制,在近年来陆续推出增设业务窗口、首问负责制、延时办结制、限时办结制、简化办事流程、增设排队叫号系统、咨询服务区、休息等候区等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的基础上,又将经过培训的20名业务导办员安排在服务区解答群众的疑难问题、帮助填写表格和办理相关事宜,方便办事群众。今年以来,部交管局、市公安局先后推出了“交通管理服务群众十项措施”和“三十条便民利民措施(其中涉及交通管理七项内容)”,支队又推出“保增长、保民生”五项惠民措施。为抓好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的贯彻落实,支队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支队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通过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时间进度要求,目前各项便民利民新举措已全部落到实处。

车驾管业务方面:“一窗式”综合服务6月下旬起全面实行;驾驶证、行驶证补换领和驾驶证审验业务已于6月20日正式下放到各旗区车管所;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客车以外的国产车登记业务,也于6月20日先期下放到目前具备条件的准旗车管分所;在离支队偏远的鄂前旗正筹备设立科目一考场;各大队还定期组织民警下乡为农牧民集中办理摩托车登记、检验及其驾驶证申领等业务,做到了为群众上门服务。

执勤执法方面:支队已与市内几大媒体建立协作机制,运用多种形式发布交通信息,为群众出行提供服务;进一步完善交通违法业务处理系统,正研究开发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系统;年内,还将在东胜区的商业中心、社区、大型企业等场所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为群众提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业务咨询、信息查询等服务,同时在各旗区大队、车管所设立违法查询处理窗口,方便群众办理事。

事故处理方面:

全市交警部门已与卫生、消防等部门建立协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了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进一步深化事故快速处理机制,积极筹划在交警大队设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室,推进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心建设。

(十二)积极采取措施,强化队伍管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案。“大走访”活动期间,支队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均走访5个以上对象,支队民警走访对象均在3个以上。走访驾驶人3906位、回访当事人463位、走访交通事故受害人325位、走访运输企业65个、走访客运站95个、走访用工单位和劳务市场269个;开展警营开放24次,组织不同层面警民座谈177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风监督员、廉政监督员、群众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进警营,吐心声”,并通过调查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一线民警汇报工作、开设征求意见电话热线、悬挂征求意见箱等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交警部门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403条。支队机关邀请人大、纪委、宣传、安监、教育、交通、客运、企业、新闻等30多个行业代表进行了专题座谈,并向社会公开“大走访”的目标、内容、措施、方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慰问了58个生活困难民警家庭和355个困难群众家庭,共为群众办实事、好事429件(次)。

二是积极部署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部署,支队党总支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从3月底至8月底,在全体党员民警中部署开展了学习实践活动。为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党总支书记王景山任组长、支队党总支副书记乔治国任副组长、支队其他党总支委员为成员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协调。在学习调研阶段,支队严格执行学习纪律,确保学习人数一个不缺;严格规定学习时间,确保学习课时一次不少;严格规范学习内容,确保学习篇目一篇不漏。同时领导小组定期对各级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提出工作改进意见,有效保证了第一阶段工作有布置、有安排、有组织、有检查,高质高效按时完成。目前,学习实践活动按照分析检查阶段工作要求正在扎实开展之中。

三是扎实开展了苦练基本功活动。全市交警系统积极推行“战训合一”模式和科技练兵,完善以经常性普训、阶段性集训、年度性专训为主要形式的长效练兵机制,不断掀起苦练基本功高潮。年初,支队对苦练基本功工作制定了专门的工作方案,进行了全面部署。为了确保苦练基本功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支队专门成立了以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王景山为组长的苦练基本功训练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交警系统苦练基本功活动的组织领导,并将民警苦练基本功与工作绩效考核挂钩。全市各级交警部门按照支队的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工作岗位实际,有计划、分步骤,循序渐进的开展了岗位练兵活动。在练兵活动中,全市交警系统各单位采取集中强化、分组消化、个别辅导等形式,组织开展了岗位业务技能和民警体能的强化训练。6月9日,支队又下发了《关于全市交警系统进一步加强岗位大练兵活动的通知》,对后半年练兵工作作了进一步安排部署,以崭新的精神风貌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和第十一届亚洲艺术节的到来。

四是认真开展了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3月份,支队在全市交警系统部署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通过学习提高,查摆剖析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大力整改,进一步打牢了民警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思想,增强了民警组织性、纪律性。

五是全面安排部署了全警“背法条”活动。为切实提升交通民警熟记、理解法律法规的水平,按照自治区交警总队《关于开展全警“背法条”活动的通知》精神,3月份,支队在全市交通民警(包括协警)中部署开展了“背法条”活动。全市各级交警部门通过组织学习培训、举办法制讲座、下派服务队等方式,扎实深入开展了学法、背法活动,并组织进行了严格的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上半年,全市交警系统共组织举办“背法条”闭卷考试22次。

六是建立并实行工作绩效考评机制。为全面、客观评价全市公安交警系统整体工作实绩,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和队伍正规化管理水平,支队在认真总结近几年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全市公安交警系统绩效考评办法及考评细则》,对各大队和机关各科、所、队、室工作实绩及全体民警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评。力求通过绩效考评,落实奖惩,从而充分调动全市交通民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强化民警责任感,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推进交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交通管理站工作总结篇四

xx年西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整秩序、防事故、促安全”的工作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三项建设”工作,扎实开展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等一系列专项整治,交通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良好成效。

西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管辖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总共1711.949公里,城区大小路口74个。xx年,辖区机动车拥有量增加了5000多辆,达到了75765辆,非机动车12万余辆,管理难度超过了去年。

一、大力推进“三项建设”工作进程。

将“三项建设”工作与“平安创建”工作结合起来,成立了由大队长刘虎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督导落实,形成了事事有人管、全民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1、加强科学技术运用,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强化交通管理基础工作。大队坚持“面向全警、面向基层、面向应用、面向实战”的总体思路,突出重点,提高业务信息系统的综合应用水平,建管并举,注重应用。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专门组织培训了一批业务素质精良的民警,对西昌市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并对该系统相关参数进行了调整。通过该系统的规范、合理应用,大大减少了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的发生。另外,加强中队机动车设施减少,摩托车检测设备使用全面正常,非机动车的入户工作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创建“五无大队”。从今年开始,大队认真组织开展“五无”交警大队创建评选活动,切实调动民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使大队所办理的行政案件无复议、诉讼变更和撤销,刑事案件无错案,无国家赔偿案件,民警无违纪违法,每起案件均达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无涉法涉诉上访案件。组织广大民警认真学习了公安部禁令等警纪铁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纪律条令。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队伍管理“大查摆、大剖析、大整改”活动。在民警的思想上切实打牢了预防违规使用警车、违规处置涉案财物以及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防线。大队整体执法素质明显提升,执法质量显著提高,达到执法质量优秀档次标准,始终保持全市执法前列位次。

二、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着力构建相互尊重、信任、支持的警爱民、民拥警、警为民、民助警的和谐警民关系。

为提高民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身心素质,坚持“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全面实行“战训合一、轮岗轮值”的培训机制,采取业余时间集中培训和封闭式集训等多种形式,从交通事故现场的快速处理、路面管控方式及技巧、心理学常识等各方面对民警进行了培训。队伍整体执法能力得到提升,执法形象明显改善,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全面建立了“交通事故法庭”及“人民调解委员会”。交警违法处理工作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得以实现。据统计,1月至11月交通罚款处罚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57.44%,教育量增加了31.67%。

严管严惩,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

在交通管理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分别开展了涉牌涉证、无牌无证、超速行驶、酒后驾驶、非法运营、客运货运车辆专项整治,农村道路、摩托车、严重涉车违法“飓风行动”集中专项整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停车乱”整治、社会治安整治行动等交通安全隐患排除活动,重点抓好行人、非机动车、公交车、出租车和摩托车等专项治理,逐步建立对机动车源头管理和路面控制相结合长效管理机制。

据了解,城市主干道机动车违法行为发生率控制在15%以内,尤其涉牌涉证、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发生率得到重点控制。截至11月15日,西昌全市共处理交通违法案件98546起,教育放行14万余起。

三、创新工作机制,全面营造铺天盖地的宣传舆论声势。

为营造“以遵守交通法规为荣,以违反交通法规为耻”的社会氛围,树立全社会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创造和谐稳定的`交通安全环境,西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坚持在宣传上求“活”、求“深”、求“实”。

打造亮点工程,再添“一进”--进部队,积极创建“平安大道”。法制宣传、事故处理、违法处理、车辆管理等窗口单位和路面执勤民警因地制宜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宣传阵地,报纸、电视、网络、标语多管齐下,和西昌电视台合作建立了交警在线栏目,与凉山日报合作设立了交警风采专栏,并协调中国建设银行、中国移动凉山分公司等单位投资15万余元在全市各个重要路段、路口、每一个人行横道灯杆上设立交通安全宣传图板、交通安全宣传展框108个,以生动的卡通人物形象和朴实通俗易懂的语言将交通安全知识展现在广大市民面前,把交通安全宣传“一条街”深化为交通安全宣传“一座城”,让广大群众真正认识到“文明交通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了人人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

提示9500余份,宣传资料17000余份、适时进企业、学校、乡镇、社区、部队开办交通安全宣传讲座达30余次,挂横幅标语196条。

在充分借鉴学习“成都经验”的基础上,大队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推出自驾游车辆开道等一系列便民亮点服务措施。为解决西昌市老城区交通拥堵,给市民出行创造一个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分别在3月、10月对老城区两个区域进行了交通流重组(单向循环),通过一段时间的试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赞同。

西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努力让全市交通道路安全、通畅,为西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通管理站工作总结篇五

20xx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总结我镇辖区内机动车保有量大,道路环境复杂,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今年我镇根据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的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会议内容和精神及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采取一系列措施对我镇的道路交通安全进行规范化管理。

为加大对我镇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我镇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我镇对辖区内的机动车明确了责任人,把各项措施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个人。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每月召开一次防范交通事故会议,认真研究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认真贯彻执行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精神,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各村(社区)委会主任为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以各村(社区)委员会为单位,签订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和奖惩制度,年内共签订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xx份。

通过派出所、交安办开展大量的道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消除我镇辖区内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辖区内公路危险路段,集中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辖区内的农用车驾驶员的管理,利用各类交通事故图片及传单的形式在群众中广泛宣传,大大的提高了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全年我镇不断严肃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xx余起,其中简易处罚xx起、一般程序处罚xx起,坚决做到违法必处、违法必纠。我镇还加强了对辖区内私人汽车和各单位站所车辆的.安全管理,对缺少年检、保险及车况差等不符合上路要求的车辆,我们尽量做到对其纠正,并要求其改正。

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我镇交安办在分管领导卜剑平的领导下,积极开展路检路查工作。工作过程中,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驾驶的机动车驾驶员实行口头教育以及强制起参加机动车驾驶员安全驾驶培训。今年内,我镇总计排查机动车xx余辆,违法违规驾驶率由年初的xx降至xx,我镇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有明显好转。

为提高我镇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的整体素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我镇交安办定期组织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参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培训。经过今年组织的xx次培训,参加培训的机动车驾驶员达xx余人次。为开办高质量的培训,我镇请来县交巡警大队的专业人员对辖区内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培训授课,并印发《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手册》。这一措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整体素质,有效遏制了死亡xx人以上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和一般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晓道路交通知识及法律法规,我镇在开展各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丝毫没放松宣传工作。今年来,我镇共计悬挂横幅标语xx幅,并在各村道上用石灰书写宣传标语xx余条,通过广播站宣读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手册xx次,并利用大树、梅子两个场镇赶集的时机出动宣传车xx次。同过这一系列的宣传工作,我镇辖区内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有了更多的了解,改善了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交通管理站工作总结篇六

按照街道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社区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相关的会议和文件精神。为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我社区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道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的实施方案。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督"的原则,加大了非法车辆的打击力度,维护了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现将交通道路安全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强化重点地区及驾驶人管理。随着机动车辆特别是私家车的不断增长,加强了对辖区各类车辆的停放、停靠的整治。主要居民区的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并加强对驾驶员安全教育,进一步加强了源头安全管理。使辖区道路交通保持安全畅通有序。同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会同派出所对我社区管辖范围内的车辆聚集区、学校周边等主要干道开展交通隐患排查,确保了居民、学生的出行安全。

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升居民的安全意识。社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在辖区主要路段设立宣传点,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居民文明交通意识。在辖区营造了学习交通安全知识、遵守交通规章的良好氛围。同时,深入辖区单位和中小学校、幼儿园,为广大驾驶员、居民、学生开展交通法制宣传。使辖区居民的文明、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真正将交通安全知识、安全意识渗透到广大居民群众当中,共同创建了安全稳定的交通大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随着我辖区车辆的快速增长,部分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还有待加强。

二是少数地方对隐患排渣思想的认识不够。

三是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交通管理站工作总结篇七

我镇辖区内机动车保有量大,道路环境复杂,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今年我镇根据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的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会议内容和精神及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采取一系列措施对我镇的道路交通安全进行规范化管理。

为加大对我镇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我镇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我镇对辖区内的机动车明确了责任人,把各项措施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个人。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每月召开一次防范交通事故会议,认真研究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认真贯彻执行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精神,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各村(社区)委会主任为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以各村(社区)委员会为单位,签订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和奖惩制度,年内共签订道路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xx份。

通过派出所、交安办开展大量的道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消除我镇辖区内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辖区内公路危险路段,集中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辖区内的农用车驾驶员的'管理,利用各类交通事故图片及传单的形式在群众中广泛宣传,大大的提高了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全年我镇不断严肃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xx余起,其中简易处罚xx起、一般程序处罚xx起,坚决做到违法必处、违法必纠。我镇还加强了对辖区内私人汽车和各单位站所车辆的安全管理,对缺少年检、保险及车况差等不符合上路要求的车辆,我们尽量做到对其纠正,并要求其改正。

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我镇交安办在分管领导卜剑平的领导下,积极开展路检路查工作。工作过程中,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驾驶的机动车驾驶员实行口头教育以及强制起参加机动车驾驶员安全驾驶培训。今年内,我镇总计排查机动车xx余辆,违法违规驾驶率由年初的xx降至xx,我镇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有明显好转。

为提高我镇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的整体素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我镇交安办定期组织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参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培训。经过今年组织的xx次培训,参加培训的机动车驾驶员达xx余人次。为开办高质量的培训,我镇请来县交巡警大队的专业人员对辖区内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培训授课,并印发《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手册》。这一措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整体素质,有效遏制了死亡xx人以上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和一般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晓道路交通知识及法律法规,我镇在开展各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丝毫没放松宣传工作。今年来,我镇共计悬挂横幅标语xx幅,并在各村道上用石灰书写宣传标语xx余条,通过广播站宣读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手册xx次,并利用大树、梅子两个场镇赶集的时机出动宣传车xx次。同过这一系列的宣传工作,我镇辖区内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有了更多的了解,改善了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交通管理站工作总结篇八

坚持以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为目标,按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的各项活动,逐步形成一个管理有序、防控有力、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的育人环境。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把交通安全工作学校工作的一项重点来抓。首先,统一思想认识。学校坚持全面的质量观、安全观,交通安全是学校一切工作的保障,大力加强学校安全体系建设。其次,健全组织体系。成立以校长为首的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学校的交通安全工作做到有预案、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各部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分工合理,责任到人的安全管理工作网络。

1.每月举行一次以交通安全为主题教育宣传活动,并做当月交通安全工作总结。

2.制订了《上下学安全出行活动方案》,要求各班级放学后不得滞留学生。并对接送学生家长的车辆人员状况进行摸底统计,保障学生的上下学安全。

3.上好每学期开学的“交通安全第一课”。班级通过主题班会的形式重视交通安全宣传,让学生知道在日常生活中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走好路,骑好车,不逆向行车,不在快车道行车,不闯红灯,过马路走斑马线。

4.在对校园自行车管理中,重视安全检查,严格按照公安部的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骑电动车”执行,在校学生不允许骑电动车入学,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自行车检查是否车况良好、是否有车铃、是否上锁。

5.在学校交通安全氛围在布置上,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先后完成了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墙及交通安全标识宣传道的布置和led显示屏的设置,对培养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6.每学期期初、期中、期末分三次分发《交通安全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及利用校讯通和家委会,积极与家长沟通,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管理。

7.各班每月利用一次中队课的时间组织学生观看一场交通安全教育宣传片,作一个小型讲座,让学生将安全意识牢记心中。

8.积极组织师生、家长参加泉州市首届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网络竞赛。

9.每天放学时利用校园广播对学生进行简短一分钟的交通安全教育。

10.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警示标志、限速带、过街天桥等交通设施等。

11.利用国旗下讲话,号召全体学生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12.与__交警中队结为共建单位,积极组建少年警队,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进行督促。

三、存在问题。

由于__南环路改造,造成泉安路交通压力大,我校位于泉安路边,大门口车流量大,特别是上下班高峰期,给家长接送学生及教师上下班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

交通管理站工作总结篇九

20xx年上半年,交通管理中心紧紧围绕“人车路”三要素,以争创公司标准化车队为主线,认真开展各项生产管理工作,努力营造交通安全良好氛围。

1-6月份车辆行驶总公里数96.88万公里,同比去年增加26.71万公里,增加幅度为38%。

1-6月份消耗油料97.37吨,同比增加27.2吨,增加幅度为39%。

1-6月份油料含量为1.01吨/万公里,同比去年下降0.05吨/万公里。

1-6月份共发生修理费68.01万元,同比增加37.73万元。按照20xx年全年平均计算,实际增加约19.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车辆增加和大型维修工作量(1台发动机、2个变速器项修)集中造成,下半年预计会适当减少。

始终把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作为生产运输服务的基础,针对车辆老化较为严重的困难,积极组织车辆维修保养,认真完成每季度车辆百分百回场等工作。组织车辆中途故障外修3次,避免设备问题扩大。积极协调上罗、沐爱、叙永等临时维修点,协助做好外围车辆的安全检查和维修工作。严格落实车辆周检制度,组织雨季、节日及特殊时期等专项检查24次,围绕灯光、轮胎、灭火器等不同重点开展检查,有效保障车辆的完好率和出勤率。积极开展红旗车驾驶员评比活动,上半年评出10名红旗车驾驶员,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驾驶员对车辆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工作积极性明显增强。

时刻把安全作为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示范区工作区域点多面广线长,加上本地区交通环境恶劣,交通风险极大。为此,我们以提高驾驶员个体安全促进交管中心整体安全为主体思路,确保每名驾驶员都能受控。坚持每周开展一次安全培训,针对季节、天气、道路环境变化等因素,有针对性的进行驾驶技能和风险防范的教育。根据生产车辆繁忙、外围车辆无法参加安全会议和培训的现状,我们把qq群作为主要的信息沟通渠道,发布每天的安全风险提示,把会议要求和学习课件发在群里,供补课的人员学习。同时,鼓励驾驶员在群里发布即时道路和天气信息,做到信息共享,共同规避交通风险。

坚持“同途合用”的原则,合理组织生产用车。严格落实长途车辆的审批和调派程序,选派技术娴熟的驾驶员执行长途任务。加强各区域之间生产用车情况的沟通和协调,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建立服务质量跟踪和举报系统,在单车上张贴服务质量反馈二维码,提高用车人的监督效果,驾驶员不安全行为明显减少。加强gps和视频监控,定期进行安全行为分析和通报,1-6月份,共通报违章行为3次。4月份发生一起跑私车的事件,影响恶劣,也暴露了内部管理漏洞,为此,我们加强对夜班车辆的管控,通过与夜班车上报信息核对,及时掌握车辆动态,待车辆全部回场后方可下班。

以交通管理“十八法”为重点,完善并固化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年初,我们按照公司标准化车队建设要求,对中心所有资料进行了分类和整合,认真完善“两案一本”,将作业区资料进行了整合,更便于记录和整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根据公司交通工作要求,我们还对采气厂《机动车管理办法》和《车辆交通管理规定》等制度进行了整合并完善,建立了《页岩气示范区交通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管理办法具体要求,对西南片区的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细化,进一步明确了带车人、用车单位及交通协管员的安全职责,促进属地管理和直线责任的工作落实,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目前,该《办法》正在宣传和动员阶段。

协同风险管控中心和应急值班中心,充分发挥“三心合一”部门职能优势,利用风险管控中心的专业优势,认真开展季度道路风险识别活动,及时掌握道路风险信息。紫金坝、云山坝、叙永等地区新井不断增加,道路普遍为开发,泥泞、急弯等路段较多,为此,我们把以此为重点,除亲自到井场查看外,广泛发动驾驶员协助提供风险信息和风险点源7处,收到良好效果。上半年共发生3起车辆轻微刮蹭事件,损失虽然不大,但管理中心高度重视,坚持小事故当做大事故处理原则,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和处罚,通过分析原因,主要为驾驶员安全意识较差和操作急躁所致,对安全风险判断不清。为此,我们以整治开快车、开冒险车、斗气车等为重点,通过征求乘车人意见,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提高日常安全教育和违章处罚力度,确保车辆平稳运行。

管理中心共有车辆58台,其中5年以上43台,占总数的74%。受道路环境及生产任务等因素影响,车辆故障率不断增高。近期,相继出现发动机、变速箱、差速器等总成件损坏的情况,引起我们重视。为此,中心加强对老旧车辆的检查和维修,建立设备油品更换记录和总成件维修记录,对其进行跟踪管理。另外,针对外围车辆维修不便的困难,我们新增了叙永地区临时维修点,处理车辆临时故障和问题。下一步,我们还要通过建立作业区交通协管员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协助交管中心组织车辆检查和维修,减少车辆运行成本和道路风险,杜绝出现“带病车”上路,保证交通安全。

目前,各作业区均为一名驾驶员作为临时队长代管工作,在日常检查中,受文化程度和出车任务的影响,存在资料记录不规范、硬件不完善、工作职责不清等问题,不能较好发挥监督管理职能。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实行区队长业绩考核制度,对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细化和要求,明确管理职责,将安全、生产及设备等工作与管理人员奖金挂钩,促进工作业绩考核。同时,在各区交通协管员的帮助下,做好区域运输服务工作。

交管中心现管理驾驶员61人,队伍庞大。驾驶员素质和工作能力差异很大,个别驾驶员在工作中对自己要求不严、标准不高,自我意识强,对企业管理有抵触情绪,这些都会给管理工作带来不利因素。下步工作中,将完善劳动纪律、学习培训、生产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进一步约束驾驶员不良行为。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监督承包商做好驾驶员日常教育,重要时期、重要时段中心亲自上手抓。针对驾驶员因外出不能参加会议的现象,认真做好驾驶员补会、补课工作。

随着示范区生产任务和车辆增加,油料费、修理费、差旅补助等费用随之升高。要认真做好车辆使用成本测算和管理,控制成本支出。在各种资金使用、合同签订和审批上,按照“三重一大”工作要求,严格把关,确保无误。加强单车油料管理和考核,每月认真分析油料使用情况,查找漏洞。加强修理现场监管,对较大的修理项目进行跟踪调查,杜绝以次充好、以无代有的情况发生。对驾驶员长途车和夜班车补助进行有效监管,利用gps系统认真进行回放和核对,避免此项工作出现漏洞。

自20xx年11月,成都壹加壹劳务服务公司接管驾驶员管理工作以来,出现管理人员业务能力低,机构臃肿以及上下沟通不畅等问题。因薪酬调整、春节慰问金、夜班费等问题,导致日常管理中矛盾频繁出现,影响到驾驶员队伍整体稳定。此外,驾驶员安全培训工作开展较差,授课人理论和技能水平需要提高。管理中心已经通过修改完善《承包商管理考核办法》,对其工作进行约束,并和承包商主要领导进行沟通,尽快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

通过持续扎实开展各项交通管理工作,提升管理中心安全管理水平和驾驶员安全素质。实现20xx全年无较大责任交通事故。认真做好基层管理工作,积极争创油田公司标准化优胜车队。

交通管理站工作总结篇十

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市容环境,树立xx城市的新形象,20xx年来,在市城管委的领导下,我大队领导重视,意识到位,全体民警积极参与,大力开展了城市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市容环境集中整治各项工作职责,狠抓城区交通秩序管理,达到了人车各行其道,车辆行驶有章,停放有序,车进站,人归点的目标,责任路段大桥至xx路口整洁有序,我大队充分发挥了市容环境整治和交通秩序管理主力军的作用,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为抓好城市管理工作,我大队结合自身交通管理职能,成立了以教导员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机关科室和象湖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负责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并明确了责任,层层落实到位,确保了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亮化城区夜景,我大队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抓好xx店面的亮化工程建设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安排足额资金在xx宾馆大楼xx路街面安装了软管彩灯和“xx交警”标志霓虹灯,按规定开启,并经常检修维护。同时我大队与xx店面经营户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状,实行门前三包,并安排专人定期督促检查,确保了责任路段的环境、卫生秩序,美化了绵水路环境,优化了市民工作生活环境。

我大队采取定人、定岗、定责任的三定工作责任制,把城区各街道划分到各科室中队,科室中队长为责任人,分管大队领导为责任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重点查纠了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出租摩托车不按规定停放地点停放、大小货车在xx路装卸货物、占道摆摊设点、堆物堆料,在x大道、x路违反人车分道管理、行人不按规定横过街道、不遵守交通信号和交通警察指挥、客运车辆随意上、下客,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未年检的机动车、报废车辆右向车辆上路行驶及无证驾车等现象和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时间从早上x至晚上x,对不准时上、下岗和责任路段出现车辆乱停乱放及交通堵塞的责任民警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岗位津贴,大队领导及局督查队每天不间断地进行巡逻检查,确保了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严纠占道经营、车辆违章停放、违反人车分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专项整治活动。一年来累计查扣无牌无证摩托车x余辆,拖曳违章汽车x辆,暂扣驾驶证x本,清理乱停乱放、摆摊设点、占道经营x余处,其他各类违章x余起,维护了城区的交通秩序,为市民创造了良好的城区交通环境。

根据城管委安排,我大队与市政协、工商x、xx书店、xx银行、x银行、x部、市农办、市商业局、广场办等成员单位负责xx桥至xx路口的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同时,我大队定期召集成员单位召开整治工作会议,并实行“周五市容环境整治活动”,每周的星期五组织人员深入责任路段进行整治占道经营、占道打麻将和占道算命、车辆乱停乱放、清理户外广告和清扫路面等工作任务。我大队负责参与整治工作的民警不怕苦不怕累,认真负责,确保了责任路段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

20xx年,我大队的城市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积极向省xx工程领导小组申请“三等”的城市管理水平城市,但与现代化城市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新的一年,新的开始,20xx年,我大队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力维护xx的道路交通秩序,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xx经济的发展,建设x东部中心城市,x边际区域经济中心,x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和整洁的环境、卫生秩序。

交通管理站工作总结篇十一

20上半年,在市公安局和省交警总队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实施畅通工程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主线,我队采取集中整治和建立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开展了系列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一)上半年共发生交通事故224起,死亡114人,伤242人,较去年同期相比交通事故发生起数下降了7.75%,死亡下降8.75%,伤人下降9.68%。

(二)上半年办理新车入户18488辆,初领发证29876个。

(三)上半年报废更新客运车辆157辆,审批办理占掘道手续310个,审批办理各类通行证3张。

(四)上半年圆满完成交通警卫任务107起,其中,一级警卫1起,二级警卫12起。

(五)上半年办理人大、政协提案35起,省、市信访部门转办的群众信访39起。

(六)上半年暂扣“两抢一盗”嫌疑车辆128辆。

二、全面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的治理整顿,创良好交通环境。

(一)“冬防春运”工作。

“冬防春运”工作于年元月25日正式启动,为切实加强“冬防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客货车辆运输的安全畅通,成立了以分管局长孙晓庆为组长的“冬防春运”领导小组,制定了《**市2005年“冬防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在支队的统一部署下,各部门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将“冬防春运”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同时对出现的问题严格实行“倒查制”,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了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春运期间纠正交通违法7883起。

(二)开展“双超”(超速、超员)治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开展整治“双超”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意见》,制定专门方案,开展整治机动车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载客(以下简称“双超”)交通违法行为,上半年,共计出动警力9416人次,查处超速交通违法行为9910起,超员交通违法行为1747起。

(三)采取警便结合方式,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针对夜间冲红灯、违法停车、与警察打时间差、捉迷藏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购置了数码摄像机,在各大队成立了便衣取证执法小分队,通过摄像、抄告等方式重点对早晚失控时段加强管理,取得了治理成效。

为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旅游出行的交通安全畅通,“五一”期间,全体民警放弃休息,全力以赴投入到交通管理工作中,确保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正常。支队领导亲自带班每日对重点路段的警力布置进行检查,层层落实,确保勤务到位和各项防范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同时加大路面控制,特别是加大了治理机动车(尤其是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力度,充分利用流动电子警察、测速仪等装备,在贵溪大道、贵开路、西南环线、富源路等通往旅游景区的道路上设立超速监测点,严厉查处机动车超速行驶违法行为,通过上述手段,很好地消除了交通事故隐患。共计出动警力2216人次,查纠违法行为1197起。

(五)客运车辆专项整治。

驶人违反交通安全法而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得到了有效遏制,交通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共纠正客运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120起,收扣“两的”1130辆,查扣非法营运“黑面的”10辆,暂扣驾证26个。

(六)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行为。

为认真贯彻市公安局、省交警总队关于开展打击盗抢机动车、“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的工作部署,于5月20日、28日、29日组织开展了设卡查缉统一行动,盘查过往可疑车辆,严厉查处各类夜间突出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有效地开展了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行为。此次集中统一行动各大队共出动警力210人次,检查机动车2763辆,暂扣嫌疑车辆108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17起。

(七)取缔“两的”等非法营运活动。

为巩固我市实施畅通工程所取得的成果,在认真做好日常勤务管理工作的同时,为防止非法营运活动回潮,按照市畅通办和支队的统一部署,各大队及畅通办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开展了针对“两的”的取缔工作。共计查扣“摩的”6178辆,“黑面的”21台。

(八)其它专项行动。

1、为确保省、市“两会”期间交通安全畅通。“两会”期间,除保证正常执行警力外,由一、二大队各抽调10人组成备勤警力,防止紧急事件的发生,并派出“事故接警车”进行全天候巡逻,及时处置交通事故,保障道路的畅通。四大队还圆满地完成了“两会”车辆在主会场和驻地的有序停车和出行开道工作。

2、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春节过后,针对城区中华路、瑞金路中心隔离护栏撤离后,少数交通参与者缺乏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行人不走斑马线和人行天桥的状况,专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方案》,机关科室和一、二、四大队民警,在中华路、中山路、瑞金路、遵义路上联合展开了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工作。共出动警力2970人次,开展行人专项治理行动教育群众4532人次,处罚行人交通违法达1853起,得到了群众的广泛理解和积极支持。

3月1日至5日与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开展了对非机动车整治专项行动。采取定点查扣和流动巡逻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对两城区主次干道上的违法上路板车、滑轮车、潲水车进行了收扣和处罚。民警们在整治行动中与城管执法人员积极配合,文明执法,共查扣板车、滑轮车273辆,三轮车19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目前,此项工作已纳入日常勤务长效管理。

3、排堵保畅通工作。今年以来,由于城区道路的改造施工,致使部分路段、路口高峰期出现交通拥堵,对此,我队积极采取措施,支队领导和机关科室民警每天17:00至19:00分头到市区易堵路口、路段参加执勤,弥补了一线警力的不足,加大了疏堵力度,全力缓解高峰拥堵现象。

4、开展2005年高考、中考交通保畅、交通噪声治理工作。在高考和中考期间,一、二、三、四、五、六、七大队及清镇大队增派警力维护辖区考点道路交通秩序,加强对接送考生车辆停放的管理,确保交通畅通,停车有序,同时加大对考点附近机动车鸣号的治理力度,为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应试环境。

三、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圆满完成“207”交通警卫任务。

2月8日至11日,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公安局的领导下,本着“精心组织,确保万无一失”的原则,我队圆满完成了“207”一级加强交通警卫任务,为确保中央首长一行在筑视察期间的出行安全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支队全警投入,共完成交通警卫19趟次,出动警力4199人次。通过全体民警一丝不苟的`交通警卫工作,做到了首长车辆出行畅通,会场车辆停放有序,圆满完成了“207”交通警卫任务,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好评。在此次“207”交通警卫任务中,支队荣立集体三等功,5名民警荣立个人三等功,38名民警得到了个人嘉奖。

四、畅通。

工程顺利达标,再接再厉创佳绩。

5月9日,公安部、建设部两部联合发出《关于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等级评价的情况通报》(公通字〔2005〕25号),明确了我市已经达到畅通工程b类二等管理水平。

五、多措并举,加强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一)落实会议精神,吸取教训加强防范。为贯彻落实“2・22”全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针对当前我市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当前交通管理工作的重心,吸取今年我省特大交通事故的教训,并按照省公安厅有关文件精神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全面做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力争取得良好成效。

(二)各执勤大队根据辖区的交通管理实际,组织开展了反违法,压事故集中整治行动,在国道、省道以及城市道路集中整治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车辆超速、超载、违法超车、违法停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在县乡道路集中查处和纠正短途客车超载,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载人,驾驶无牌无证和报废车辆,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共计纠正交通违法行为142974起。

(三)由事故科牵头、交管科、设施科以及各勤务大队对辖区事故多发地段和事故“黑点”进行了认真排查治理,完善了交通设施,进一步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上半年未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四)为确保危货运输车和客运车辆运行情况得到有效监督,加强源头管理和事故防范,积极主动地配合交通、客运部门开展客运车辆行驶记录仪工作,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

(五)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利用路段超速“电子警察”对行经城区事故多发路段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超速)进行监控取证,进而实施处罚。截止2005年5月已取证超速严重违法行为10351起,实施处罚2273起。

六、科学组织、科技支撑,推动交通管理再上台阶。

(一)对全市部分主干道路口进行渠化,采用增设人行横道灯控、设置人行过街安全岛等有效措施,保证行人过街安全,使路口交通组织和管理向着畅通有序的方向发展。

(二)本着“规范、科学、合理、细致”的原则完善道路交通设施,信号灯控路口增加到现在的80处,并设置路口人行横道灯58个,合理设置了标牌1600块,完善了城区交通标线,使标线施划率达到100%。

(一)“冬防春运”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舆论优势,将“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社区”作为宣传平台,利用“交通安全大蓬车”进行广泛深入的交通安全宣传,“冬防春运”期间共制作大型宣传标语75幅,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出动“交通安全大蓬车”15辆。

(二)充分利用与**交通文艺广播电台合办的《交警在线》,与**电视台合办的《红绿灯》等联办栏目大力发挥交通安全宣传作用,并继续与贵州都市报、贵州电视台、**晚报、法制生活报以及《**通》等媒体保持紧密联系,认真做好各单位的新闻报道指导工作,严把质量关。

(三)根据省交警总队关于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业已开展的“三让”活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已进入社区42个、村寨65个、企业101个、学校99所以及15403户家庭,受教育人数60余万人次,真正使交通安全宣传无孔不入,无处不在。

(四)为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法规,了解支队各个时期的交管工作动态和措施,支队领导、一线民警走进直播间,通过**交通文艺广播电台《警民互动平台》栏目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发布各项交管信息,并动员群众积极为整治交通献计献策。

安全周刊》杯”**市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电视大赛。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05年六月十三日。

交通管理站工作总结篇十二

交通事故屡屡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交通管理站作为一个非常关键的部门,需要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工作团队来保障交通运行安全。自己担任交通管理站一名职务岗位,有幸与同事们共事,下面就谈谈本人的工作体会。

第二段:对于工作的感悟。

如同其他岗位一样,交通管理站需要我们做的工作也不仅仅是巡线和维护行车秩序那么简单。更多的时候需要我们归纳总结和熟悉各种驾驶员违法情况,在处理各项违章事务时,要遵循法律法规和人性化原则,同时,也需要较高的业务能力。为此,在从人性化处理事务情况时,我们需要协商、沟通和交流来平衡双方的关系,而与其进行使对方难堪的有限的组织处理结果,这样就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第三段:如何解决问题。

作为交通管理站一名普通人员,处理问题是我们每天必须要做的。然而,处理各种情况时,我们必须深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地判断违章内容,选择正确的处理方式。这不仅需要极大的耐心,而且需要深思熟虑。我们一定要不断深入工作实践,积累丰富的经验,在实践中提高工作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第四段:工作中的流程。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也需要严格遵循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相信保障交通繁荣和公路安全的大事不容有失。作为交通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在平时的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各种路面情况和事故预防知识,提高自身的能力和专业素养,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更好地为交通运输服务,为交通安全保驾护航。

第五段:结论。

在工作中,我们会遇到各种问题和困难。每个困难的背后,都隐藏着一个解决的方法;每个问题的解决,都需要我们精益求精和努力不懈。我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只要我们深入工作实践,不断探索和创新,就能积累更多的职业经验和工作技能,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让我们继续为交通安全而努力!

交通管理站工作总结篇十三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机动车。

第四条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五条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型的,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第六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

申请机动车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凭证,属于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属于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单位名称)或者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当事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第八条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

第九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因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十条办理机动车登记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凭证齐全、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登记。

第十一条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

第十二条税务部门、保险机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办公场所集中办理与机动车有关的税费缴纳、保险合同订立等事项。

第十三条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第十四条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交通警察可以对机动车行驶速度、连续驾驶时间以及其他行驶状态信息进行检查。安装行驶记录仪可以分步实施,实施步骤由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九条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的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式样并监制。

第二十条学习机动车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进行考试,对考试合格的,在5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对考试不合格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二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

第二十七条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机动车驾驶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补发。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第二十九条交通信号灯分为: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车道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道路与铁路平面交*道口信号灯。

第三十条交通标志分为: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和辅助标志。道路交通标线分为:指示标线、警告标线、禁止标线。

第三十一条交通警察的指挥分为:手势信号和使用器具的交通指挥信号。

第三十二条道路交*路口和行人横过道路较为集中的路段应当设置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者过街地下通道。在盲人通行较为集中的路段,人行横道信号灯应当设置声响提示装置。第三十三条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在城市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并规定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

第三十四条开辟或者调整公共汽车、长途汽车的行驶路线或者车站,应当符合交通规划和安全、畅通的要求。

第三十五条道路养护施工单位在道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应当安装示警灯,喷涂明显的标志图案,作业时应当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发生交通阻塞时,及时做好分流、疏导,维护交通秩序。道路施工需要车辆绕行的,施工单位应当在绕行处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应当修建临时通道,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需要封闭道路中断交通的,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5日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六条道路或者交通设施养护部门、管理部门应当在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按照国家标准设置警告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第三十七条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不规范,机动车驾驶人容易发生辨认错误的,交通标志、标线的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改善。道路照明设施应当符合道路建设技术规范,保持照明功能完好。

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三十九条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第四十条车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色*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第四十一条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别表示左转、直行、右转。

第四十二条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四条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第四十六条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第四十八条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减,速*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四)在狭窄的山路,不*山体的一方先行;。

(五)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第四十九条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第五十条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交通管理站工作总结篇十四

海信网络科技公司在综合运用当代计算机、信号控制、通信、数字视频等高新技术的基础上,将交通视频监视系统、自适应交通信号控制系统、交通流信息采集系统、122接处警系统、静态交通管理系统、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交通诱导与交通信息发布系统等进行了优化设计,使各系统能够有机的集成在一起,通过应用全新设计的交通综合信息平台,使新型的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具有快速准确的交通信息采集、处理、决策、指挥调度能力。

系统总体架构:

整个系统体系包括:

四个层次:系统支撑层、业务应用层、信息平台层、综合应用层;。

(1)系统支撑层:指整个系统赖以运行的通信设施、计算机网络、服务器系统、有线电话、无线集群等。

(3)信息平台层:对各项业务应用系统进行集成和服务以及为综合应用层提供服务;。

两个体系:安全保障体系、运行管理体系;。

(1)安全保障体系:包括网络和系统的安全运行机制和安全管理机制;。

(2)运行管理体系:指以交通指挥中心为核心的组织结构、岗位职责和管理规范等。

系统总体目标是:

(1)、使城市交管部门的工作系统化、智能化,提高交管系统的管理水平;。

(4)、以高科技手段保证交通警卫路线畅通。

(5)、对控制区域进行全天候监视,及时纠正交通违章,有效减少违章。

(6)、快速接收和处理交通事故报警,保障道路畅通。

(7)、快速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降低事件引起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8)、为制定交通管理方案和城市规划设计提供有效的依据。

系统特点。

(1).整体性。

城市交通管理指挥系统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建设时应充分考虑信息共享、互通和整个大系统的统一和协调。

(2).可靠性。

城市交通管理指挥系统不仅应能满足平时不间断的为社会提供一般服务,而且要确保处理突发紧急重大事件时能够提供强大可靠的支持能力。对系统中的关键设备要采取冗余工作模式。

(3).易用性。

本系统的主要使用人员为交警工作人员和有关领导或首长。所以应采用简洁、友好的人机界面,方便使用。提高系统使用效率。

(4).兼容和扩展性。

城市交通管理指挥系统需要结合现有的各业务系统基础,涉及到与多套子系统、多种技术手段的对接,因此,要构建灵活、开放的体系结构,为系统扩展、升级及可预见的管理模式的改变留有余地。

应留有足够的软硬件接口,广泛采用有关标准,为以后的扩充和发展提供技术上的保障。在系统的设计中不仅应考虑目前的业务需求,更应该满足未来业务量及接入手段种类增长的需求,系统规模应具有可调性。系统的软硬件设备具有可扩展性,应具备逐步升级的能力的结构,采用模块化设计,能在整个系统正常运行下,在线增加处理能力。

(5).安全性。

城市交通管理指挥系统的安全性必须放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予以优先考虑。系统中包含警力分布、交通网络、交通设施等等重要数据,还有大量人员、设备、调度指令等信息,需要采用多种手段,确保数据安全,保证信息传递的安全、准确,提高系统的抗干扰能力和抗破坏能力。

(6).先进性。

在系统建设中,要尽可能采用国内外先进的高新技术及设备,设计具有一定的超前意识,不局限于目前的使用条件和规模。

交通管理站工作总结篇十五

根据《亳州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人民满意基层站队民主评议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活动,积极构建满意基层站队做如下汇报。

一、积极构建人民满意基层站队的重要意义。

(一)构建人民满意基层站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客观需要。构建人民满意基层站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站队必须顺时应势,把握时代脉搏,创新思路,改进方式,努力推动交通与人民群众关系向良性发展,构建“和谐、便民、服务于民”人民满意基层站队。

(二)构建人民满意基层站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内在要求。交通运输管理机关是保障全市道路运输的管理机构,保障道路安全和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责任。基层站队的工作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离开人民群众,交通管理将成为无源之水。

(三)构建人民满意基层站队是加强作风建设的有效途径。构建人民满意基层站队,要求基层站队交通运政人员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行动上深入群众,在工作上依靠群众,始终把谋求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交通运政管理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心中时刻装着群众,真正与群众打成一片,做群众贴心人;尊重群众不漠视群众,无私奉献不与民争利,高度负责,全心全意不敷衍塞,推诿扯皮;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构建人民满意基层站队的要求也是加强交通运政队伍作风建设的要求,满意基层站队说到底也是解决群众满意的问题,交通运政管理与人民关系和谐则群众满意,反之则不满意。

二、积极构建人民满意基层站队的对策。

(一)走访认识要“高”。要深刻认识到“大走访”开门让群众评议交通执法活动的意义和要求,提高服务民生的自觉性,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走访调查对象、内容和任务,组织广大交通运政人员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了解车辆企业动态,掌握广大驾驶员的思想动态,并针对不同情况研究提出相应措施,通过为人民群众送温暖、送平安、送法律、送服务,为企业和广大驾驶员提供便利服务等多种形式,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交通运政人员的温暖。

(二)走访面要“广”。要更多地走进群众中间,不断延伸走访面,只有走进群众中,切实倾听群众的真实意见和心声,将群众作为“反光镜”来衡量我们的工作,真正做到排民难、解民忧、帮民需、办民盼,只有尽心尽力地为群众办好事情,把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办好,才能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促进和谐。

(三)走访次数要“勤”。要经常“串千家门、知千家情”,深入到群众中去、走进群众,弯下腰、蹲下身、坐下来,多次倾心听取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一定要细心、推心置腹与其家长里短、谈心交流,耐心细致、潜移默化地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并做到“四心”,即有信心、有诚心、有耐心、有恒心,积极主动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就能赢得群众的广泛理解、信赖。

(四)走访心要“诚”。要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以“眼睛向内、查找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工作”为指导,邀请社会各界代表,以座谈会等形式,对交通运政工作和队伍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基层运政班子成员要面对面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于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入掌握群众对交通运政工作的要求和期盼,切实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改起、从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把工作做到人民的心坎上,进一步树立交通运政队伍良好形象。

(五)走访度要“深”。要走进群众家里,要走进群众的心里,与群众打成一片。大走访活动要以社会广泛同情、关注的残疾人、生活特困户等弱势群体为重点走访对象,只有带着真情实感去走访,并竭尽所能为弱势群体解决生活所难,才能让他们真切感受到浓浓运政之情,感受到我们的真心实意。要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心怀对群众真挚的感情,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倾尽全力解决群众的困难,决不能回避矛盾,敷衍群众,对于群众暂时不能理解的,我们应该换位思考,分析群众不理解的原因,对症下药,化解矛盾。

(六)走访问题解决要“快”。要在走访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针对不同问题采取不同措施快速解决,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理顺当事人情绪,化解不和谐因素。同时积极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指数,不断提高交通运政的公信力、亲和力,努力营造交通运政人员与人民群众的和谐浓厚氛围,才能“走”出真情,“访”出和谐。

交通管理站工作总结篇十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年河东某地城某地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精神,加强和深化我区“畅通工程”工作,全面提高我区城某地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有效改善城某地交通环境,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某地政府的统一要求,结合建设“平安河东”和城某地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出发点,以提高城某地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中心,以率先实现现代化为奋斗目标,更新思想观念,改革管理模式,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管理效率,充分发挥交通综合协调部门职能作用和公安建设部门的主力军作用,重点解决城某地交通的'堵点、乱点、事故黑点等突出问题,提高城某地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群众交通文明素质,为我区招商引资、加快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二、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

xx年河东区确定在全区普遍开展畅通工程活动。总体工作目标是:构筑起社会化的城某地交通文明建设和实施“畅通工程”的工作框架。进一步加大交通管理软、硬件投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提高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改革城某地交通勤务工作,建立科学、高效、文明的交通管理勤务模式,提高城某地交通组织、指挥、疏导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城某地管理和执法水平;全方位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构建畅通、快捷、安全、环保的绿色交通系统。达到b类城某地三等管理水平。

三、评价项目。

xx年评价围绕“交通有序畅通,管理科学高效,执法严格文明,设施齐全有效”等方面的要求,以《城某地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xx年版)为主要依据。评价指标分为基本指标与附加指标两大部分,基本指标适用于所有城某地,附加指标适用于对应类城某地。评价结果同时考虑工作进展和效果。

四、实施步骤。

(一)实施阶段。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具体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和创建目标,要按照畅通工程评价体系标准及畅通工程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工作,完善城区各类交通设施,搞好城某地综合执法活动,共同整治维护城区交通秩序,达到预定的创建目标。

(二)初评阶段。

各部门根据畅通工程评价体系标准做好自评工作,自评结果和自评的文字材料于xx年7月5日前报送到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迎接某地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初评和某某级评价验收。

(三)总结阶段(xx年10月-12月底)。

根据检查结果和各单位全年的创建活动,对实施畅通工程效果显著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城某地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城某地交通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研究工作措施,解决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机构。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把“畅通工程”作为形象工程、系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打破行业部门界限,形成公安、建设、宣传、规划、教育、交通、环保、工商、广电、安全等多个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共同抓好“畅通工程”。

(二)强化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交通法制观念。充分发挥新闻宣传部门的作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和实施,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及时报道实施“畅通工程”的情况及效果,要针对不同对象,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宣传活动,使交通法规家喻户晓,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的意识。

(三)实行目标责任制,任务再分解,加强量化考核。结合本单位的职能作用,认真分析城某地交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的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畅通工程”要达到的目标进行再分解,逐一落实。要精心部署,量化考核,抓好落实,及时纠正、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到位,取得实效。

(四)加大科技投入,加快交通管理现代化进程。各单位要把交通管理科技化工作作为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要以提高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中心,以交通管理示范城镇建设为突破口,更新思想观念,改革管理模式,加大科技和设施投入,科学调整交通流量,提高管理效率。要将近期的工作措施同长远的工作目标有机结合起来,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加快城某地交通管理工作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的步伐。要认真抓好驾驶员信息卡发放工作,确保公安部《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的落实。

(五)坚持建管并重的方针,完善城某地道路网络,全面实施公交优先战略。要集中力量打通一些卡口和瓶颈,使城某地交通局部路段拥阻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要进一步加大对城某地道路交通建设和公交设施建设的投入。要加强对城某地公共客运交通的管理,认真落实公交优先的各项具体政策措施。要发挥城建监察队伍的作用,加强执法检查。要按照《城某地道路管理条例》、《城某地某地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山东某某城某地建设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要求,重点整治小商小贩占道经营、在城某地道路或沿线乱搭乱建广告牌、不按规定挖掘和占用城某地道路以及城某地公共客运交通车辆的规范营运等问题。

(六)强化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确保畅通工程顺利进行。按照国家、某某、某地的要求,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活动,强化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努力减少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的整体水平,推动实施畅通工程,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更好地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交通管理站工作总结篇十七

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车辆,是指在道路上行驶的下列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一)机动车是指各种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

(二)非机动车是指自行车、三轮车、人力车、畜力车、残疾人专用车。

第四条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五条机关、军队、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应当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本条例。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控告的权利。

第六条驾驶车辆,赶、骑牲畜,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第七条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

遇到本条例没有规定的情况,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第八条本条例由各级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第二章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

第九条交通信号分为:指挥灯信号、车道灯信号、人行横道灯信号、交通指挥棒信号、手势信号。

第十条指挥灯信号:

(三)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四)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

(五)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右转弯的车辆和t形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遇有前款(二)、(三)项规定时,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前两款规定亦适用于列队行走和赶、骑牲畜的人员。

第十一条车道灯信号: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本车道准许车辆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亮时,本车道不准车辆通行。

第十二条人行横道灯信号:

(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二)黄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第十三条交通指挥棒信号:

(一)直行信号:右手持棒举臂向右平伸,然后向左曲臂放下,准许左右两方直行的车辆通行;各方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二)左转弯信号:右手持棒举臂向前平伸,准许左方的左转弯和直行的车辆通行;左臂同时向右前方摆动时,准许车辆左小转弯;各方右转弯的车辆和t形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三)停止信号:右手持棒曲臂向上直伸,不准车辆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可以继续通行。

第十四条手势信号:

(一)直行信号:右臂(左臂)向右(向左)平伸,手掌向前,准许左右两方直行的车辆通行;各方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二)左转弯信号:右臂向前平伸,手掌向前,准许左方的左转弯和直行的车辆通行;左臂同时向右前方摆动时,准许车辆左小转弯;各方右转弯的车辆和t形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三)停止信号:左臂向上直伸,手掌向前,不准前方车辆通行;右臂同时向左前方摆动时,车辆须靠边停车。

第十五条车辆、行人必须遵守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规定。

第十六条车辆和行人遇有灯光信号、交通标志或交通标线与交通警察的指挥不一致时,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第三章车辆。

第十七条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方准行驶。

号牌须按指定位置安装,并保持清晰。号牌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

第十八条机动车在没有领取正式号牌、行驶证以前,需要移动或试车时,必须申领移动证、临时号牌或试车号牌,按规定行驶。

第十九条机动车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和灯光装置,必须保持齐全有效。

自行车和三轮车及残疾人专用车的车闸、车铃、反射器以及畜力车的制动装置,必须保持有效。

自行车、三轮车不准安装机械动力装置。

第二十条机动车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行驶。

第二十一条汽车、拖拉机拖带挂车时,只准拖带一辆。挂车的载质量不准超过汽车的载质量。连接装置必须牢固,防护网和挂车的制动器、标杆、标杆灯、制动灯、转向灯、尾灯,必须齐全有效。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的转向器、灯光装置失效时,不准被牵引;发生其他故障需要被牵引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须由正式驾驶员操作,并不准载人或拖带挂车;。

(二)宽度不准大于牵引车;。

(三)用软连接牵引装置时,与牵引车须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四)制动器失效的,须用硬连接牵引装置。

第二十三条起重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准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第二十四条机动车的噪声和排放的有害气体,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四章车辆驾驶员。

第二十五条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

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

(二)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

(三)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

(四)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五)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六)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七)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八)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九)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十)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须戴安全头盔;。

(十一)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不准行车;。

(十二)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十三)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机动车学习驾驶员和教练员,除遵守第二十六条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学习驾驶员和教练员,分别持有车辆管理机关核发的学习驾驶证和教练员证;。

(二)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驶,车上不准乘坐与教练无关的人员。

学习驾驶员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教练员应负一部分或全部责任。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实习驾驶员可以按考试车型单独驾驶车辆。但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和带挂车的汽车时,须有正式驾驶员并坐,以监督指导。

实习驾驶员不准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和载运危险物品的车辆。

第二十九条驾驶非机动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醉酒的人不准驾驶;。

(二)丧失正常驾驶能力的残疾人不准驾驶(残疾人专用车除外);。

(三)未满十六岁的人,不准在道路上赶畜力车;。

(四)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交通管理站工作总结篇十八

第三十条机动车载物,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

(二)装载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装载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品,须封盖严密;。

(八)载物长度未超出车厢后栏板时,不准将栏板平放或放下;超出时,货物栏板不准遮挡号牌、转向灯、制动灯、尾灯。

第三十一条非机动车载物,在大、中城市市区或交通流量大的道路上,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三)畜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二点五米,宽度左右各不准超出车身十厘米,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辕,后端不准超出车身一米。

第三十二条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的物品,其体积超过规定时,须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须悬挂明显标志。

第三十三条机动车载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人数;。

(四)货运汽车车厢内载人超过六人时,车辆和驾驶员须经车辆管理机关核准,方准行驶;。

(五)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外,其他任何部位都不准载人;。

(六)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第六章车辆行驶。

第三十四条车辆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分道行驶:

(五)在道路上划有超车道的,机动车超车时可以驶入超车道,超车后须驶回原车道。

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遇道路宽阔、空闲、视线良好,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原则下,最高时速规定如下:

(一)小型客车在设有中心双实线、中心分隔带、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分隔设施的道路上,城市街道为七十公里,公路为八十公里;在其他道路上,城市街道为六十公里,公路为七十公里。

(二)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在设有中心双实线、中心分隔带、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分隔设施的道路上,城市街道为六十公里,公路为七十公里;在其他道路上,城市街道为五十公里,公路为六十公里。

(三)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在城市街道为五十公里,公路为六十公里。

(四)铰接式客车、电车、载人的货运汽车、带挂车的汽车、后三轮摩托车在城市街道为四十公里,公路为五十公里。

(五)拖拉机、轻便摩托车为三十公里。

(六)电瓶车、小型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为十五公里。

但是机动车遇有高于或低于上述规定的限速交通标志和路面文字标记时,高于上述规定的,准许按所示时速行驶;低于上述规定的,应按所示时速行驶。

第三十六条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最高时速不准超过二十公里,拖拉机不准超过十五公里:

(一)通过胡同(里巷)、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隧道时;。

(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三)遇风、雨、雪、雾天能见度在三十米以内时;。

(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五)喇叭、刮水器发生故障时;。

(六)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七)进、出非机动车道时。

第三十七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必须根据行驶速度、天气和路面情况,同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第三十八条机动车转向灯的使用:

(一)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靠路边停车时,须开右转向灯;。

(二)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驶离停车地点或掉头时,须开左转向灯。

第三十九条机动车在夜间路灯照明良好或遇阴暗天气视线不清时,须开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夜间没有路灯或路灯照明不良的,须将近光灯改用远光灯,但同向行驶的后车不准使用远光灯;雾天须开防雾灯。

第四十条机动车在非禁止鸣喇叭的区域和路段使用喇叭时,音量必须控制在一百零五分贝以内,每次按鸣不准超过半秒钟,连续按鸣不准超过三次。不准用喇叭唤人。

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安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须经公安机关核准,并只准在执行任务时按规定使用。

第四十一条车辆行经人行横道,遇有交通信号放行行人通过时,必须停车或减速让行;通过没有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须注意避让来往行人。

第四十二条车辆通过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二)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须按行进方向分道行驶;。

(三)遇放行信号时,须让先被放行的车辆行驶;。

(四)向左转弯时,机动车须紧靠路口中心点小转弯;。

(六)遇有行进方向的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准进入路口;。

(七)遇有停止信号时,须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第四十三条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依次让行:

(一)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

(三)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的车让直行或右转弯的车先行;。

(四)进入环形路口的车让已在路口内的车先行。

让行车辆须停车或减速辽望,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过。

第四十四条车辆通过铁路道口,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二)通过无人看守的道口时,须停车辽望,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过;。

(四)载运百吨以上大型设备构件时,须按当地铁路部门指定的道口、时间通过。

第四十五条车辆行经渡口,必须服从渡口管理人员指挥,按指定地点依次待渡。机动车上下渡船时,须低速慢行。

第四十六条车辆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必须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驶中,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时,不准人工直接供油;下陡坡时不准熄火或空档滑行。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行驶中发生故障不能行驶时,须立即报告附近的交通警察,或自行将车移开;制动器、转向器、灯光等发生故障时,须修复后方准行驶。

故障车须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并须在车后身设警告标志或开危险信号灯,夜间还须开示宽灯、尾灯或设明显标志。

第四十九条机动车会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二)在有障碍的路段,有障碍的一方让对方先行;。

(四)夜间在没有路灯或照明不良的道路上,须距对面来车一百五十米以外互闭远光灯,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准持续使用远光灯。

前款(二)、(三)项的规定,也适用于非机动车。

第五十条机动车超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二)被超车示意左转弯、掉头时,不准超车;。

(三)在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不准超车;。

(四)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五)行经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漫水路、漫水桥或遇有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准超车。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中,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必须靠右让路,并开右转向灯,不准故意不让或加速行驶。

第五十二条机动车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或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准掉头。

第五十三条机动车倒车时,须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和交通繁华路段,不准倒车。

第五十四条机动车驶入或驶出非机动车道,须注意避让非机动车;非机动车因受阻不能正常行驶时,准许在受阻的路段内驶入机动车道,后面驶来的机动车须减速让行。

第五十五条警车及其护卫的车队、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灯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必须让行,不准穿插或超越。

遇有交通警察出示停车示意牌时,任何车辆必须停车接受检查。

第五十六条洒水车、清扫车、道路维修车作业时,在保证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况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的限制。

执行任务的邮政车辆,凭公安机关核发的通行证,可以不受禁止驶入和各种禁止机动车通行标志的限制。

第五十七条履带式车辆,需要在铺装路面上横穿或短距离行驶时,须经市政管理部门或公路管理部门同意,并按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货运机动车通过桥梁,其总质量超过桥梁的负荷量时,按前款规定办理。

第五十八条自行车、三轮车的驾驶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辽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二)超越前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的行驶;。

(四)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五)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六)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七)大中城市市区不准骑自行车带人,但对于带学龄前儿童,各地可自行规定;。

(八)驾驶三轮车不准并行。

第五十九条畜力车的驾驶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准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随车幼畜须拴系;。

(二)不准驾车并行;。

(三)不准在车上躺卧或离开车辆;。

(五)夜间在没有路灯照明的道路上行驶时,必须燃灯;。

(六)停放时,须拉紧车闸,拴牢牲畜。

第六十条驾驶人力车,不准并行、滑行、连串或曲线行进。

第六十一条车辆停放,必须在停车场或准许停放车辆的地点,依次停放。不准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机动车停放时,须关闭电路,拉紧手制动器,锁好车门。

第六十二条车辆在停车场以外的其他地点临时停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右边停留,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妨碍交通时须迅速驶离;。

(二)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六)大型公共汽车、电车除特殊情况外,不准在站点以外的地点停车;。

(七)机动车在夜间或遇风、雨、雪、雾天时,须开示宽灯、尾灯。

第七章行人和乘车人。

第六十三条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二)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三)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四)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

(五)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六)通过铁路道口,须遵守本条例第四十四条(一)(二)(三)项的规定。

第六十四条列队通行道路时,每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成年人的队列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

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第六十五条乘车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二)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三)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汽车和长途汽车;。

(四)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五)乘座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

第八章道路。

第六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准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

市政、公路管理部门为维修道路,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时,除日常维修、养护道路作业外,须与公安机关协商共同采取维护交通的措施后,再行施工;其他单位需要挖掘道路时,须经市政管理部门或公路管理部门同意后,由公安机关办理手续。

挖掘道路的施工现场,须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竣工后,须及时清理现场,修复路面和道路设施。

第六十七条不准在道路上打场、晒粮、放牧、堆肥和倾倒废物。

第六十八条除公安机关外,其他部门不准在道路上设置检查站拦截、检查车辆。有关部门确需上路进行检查时,可派人参加公安机关的检查站进行工作。没有公安检查站的地区,有关部门如需要设置检查站时,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

第六十九条开辟或调整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的行驶路线或车站,须事先征得公安机关同意,如妨碍交通时,须予改变或迁移。

第七十条在道路上种植的行道树、绿篱、花木,设置的广告牌、横跨道路的管线等,不准遮挡路灯、灯光信号、交通标志,不准妨碍安全视距和车辆、行人通行。

第七十一条铁路道口的了望视距、宽度、平台长度和铁路道口两侧道路的坡度须符合需求,并设置道口标志和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交通流量较大或重要的道口,须设专人看守。

第七十二条新建、改建大型建筑物和公共场所,须设置相应规模的停车场(库)。停车场(库)由城市规划部门审核,并商得公安机关同意后,方准施工。

第九章处罚。

第七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外,均按本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外,可以并处吊扣六个月以下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扣六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驾驶证:

(一)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三)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驾驶证的。

第七十五条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也可以并处吊扣六个月以下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扣六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驾驶证:

(一)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

(二)学习驾驶员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驶或者单独驾驶车辆的;。

(三)不按规定超车或让车的;。

(四)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并处吊扣四个月以下驾驶证:

(一)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

(二)不按规定参加驾驶员审验或者审验不合格仍驾驶车辆的;。

(三)用人工直接供油驾驶车辆的;。

(四)驾车穿插、超越警车及其护卫车队的。

第七十七条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并处吊扣三个月以下驾驶证:

(一)逆向行驶的;。

(二)驾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档滑行的;。

(三)驾驶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的;。

(四)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第七十八条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单处吊扣二个月以下驾驶证:

(一)驾驶后视镜、刮水器不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二)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三)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时,强行转弯的;。

(四)行经交叉路口、铁道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五)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的;。

(六)不按规定申领和使用机动车临时号牌、试车号牌或移动证的;。

(七)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的。

第七十九条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单处吊扣一个月以下驾驶证:

(一)不按规定会车、倒车或掉头的;。

(二)货运汽车不按规定载人的;。

(三)实习驾驶员不按规定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或带挂车的汽车的;。

(四)驾驶噪声和排放有害气体超过国家标准的车辆的;。

(五)不按规定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的;。

(六)不按规定驾驶履带式车辆的。

第八十条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外,可以并处吊扣一个月以下驾驶证:

(一)违反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指示的;。

(二)违反车速或装载规定的;。

(三)不按规定使用警报器或标志灯具的;。

(四)在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明令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的。

第八十一条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不按规定安装车辆号牌的;。

(二)不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的;。

(三)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或驾驶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附载不满十二岁儿童的;。

(五)驾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的;。

(六)穿拖鞋驾驶机动车的;。

(七)驾车时吸烟、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八)不按规定使用喇叭或喇叭音量超过标准的;。

(九)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第八十二条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乘车人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处五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第八十三条未向公安机关办理手续,挖掘街道或胡同路面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第八十四条未征得公安机关同意,占用道路影响车辆通行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条例造成交通事故的处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八十六条对违反交通管理行为的处罚,由县或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裁决。

警告、五十元以下罚款、吊扣二个月以下驾驶证,可以由交通警察队裁决。

第八十七条受罚款处罚的人当场未交罚款的,公安机关对机动车驾驶员,可以暂扣驾驶证或行驶证;对非机动车驾驶员,可以暂扣车辆;对其他人员,无正当理由不交纳罚款的,可以按日增加罚款一元至五元。

受吊扣驾驶证处罚的人,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交出驾驶证的,迟交一日增加吊扣期限五日。

公安机关或者交通警察收到罚款或吊扣的驾驶证后,应当场给被处罚人开具收据。

罚款全部上交国库。

第八十八条交通警察必须秉公执法,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适当处罚;不得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枉法裁决。交通警察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八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九十条高速公路的交通管理办法,由公安部另行制定。

第九十一条上道路行驶的专门从事运输和既从事农田作业又从事运输的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驾驶员考核、核发全国统一的道路行驶牌证等项工作,公安机关可以委托农业(农机)部门负责,并有权进行监督、检查。

军队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车辆的检验、驾驶员考核及核发牌证,由军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负责。

第九十二条本条例由公安部负责解释。

交通管理站工作总结篇十九

xx市文化旅游广播影视局认真贯彻国家、省、xx市和xx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局、台、公司政治稳定,内部安宁。促进了以宣传、事业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再上台阶,现将15年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我们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局、台、公司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局长罗晓芹为组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电视台台长何凯、分管领导冯文祥为副组长(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和安全保卫干部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第三责任人)。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年初,分别与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落实到各部门,各部门再落实到具体人员和岗位。全局、台、公司上下始终把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防自然灾害和防施工伤亡、防舆论导向错误作为防事故、防安全的重点。真正形成了领导讲安全,职工想安全,人人保安全的大好局面。

坚持构建和谐广电,是我们工作所需,是职工所求。局、台、公司在抓安全工作中,不仅有组织、有队伍、有制度、有会议、有责任书,更重要的是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上下团结一心。按照分工和目标责任真抓实干,落实各项工作和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安全整治资金投入到位,先后投资对广电中心办公楼、消防、电梯、电力配电室、整个监控系统的隐患和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

1、一年来先后五次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形势分析会议,专题研究、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并利用各种会议讲评安全工作,提要求、添措施,使全局上下人人讲安全,时刻不忘安全。

2、组织广电中心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文件和会议精神,印发安全宣传资料200份,增强了局、台、公司职工的安全意识。

3、以“全国安全生产月”为契机,投入资金集中整治了电梯钢带传输系统、中央空调主机、网架装饰架腐朽脱落等重大安全隐患设施整治工作,把各类安全隐患彻底地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

4、建立完善了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建全了安全生产百分制管理办法。加强广电中心保安安全值班,落实了重大节日和重要会议期间保安增人不增资的安全值班工作,全年来人来访978人次的门卫登记管理工作。机关门卫24小时值班制,中层干部夜间轮流巡查制。严格兑现奖惩,并实行年终目标任务一票否决制。一年来没出现过安全事故。

5、加大隐患整治查处力度。由机关事务中心安保办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局、台、公司各重点部门,施工现场、网络建设等进行安全隐患检查督促10次。局、台、公司领导现场办公二次,做到了发现隐患及时通知立即整改,奖惩逗硬,电视台还以台进行通报、扣款2次6人。

6、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局、台、公司消防工作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群防群治的.原则,实行防火责任制。同时与消防维保单位签订专人(持中级证书)24小时值班,出现问题及时排查、排除。向职工多方面宣传消防知识,并进行了两次培训一次灭火演练,有效地提高了职工的防范自救能力。确保了广电中心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和广电中心的消防安全。

7、在各级安办的指导下,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网上信息填报体系,实现了行业内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会查、会改、会报”、“真查、真改、真报”,构建重预防、抓治本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标准化、科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的大好局面。

局、台、公司围绕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这条主线开办专栏和专题节目,在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法》的基础上,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安全生产常识。配合全国“安全生产月”集中进行了安全生产专项报道。通过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意识大大增强,一年来安全事故为零。

交通管理站工作总结篇二十

薛阁交管站在市局、市运管处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并结合“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和“微笑服务、温馨交通”评议活动,认真开展本站的各项工作。

一、基本情况。

本站现有人员6名,中共党员5名,下派锻炼人员2名,其他工勤人员1名。我站的队伍建设在市局和市运管处的领导下,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宣传活动,通过此次活动,了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全体人员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创新意识、学习意识、责任意识、团结意识、纪律意识,进一步树立交通运政的优良作风,提高交通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按照“团结、民主、务实、高效、廉洁”的要求,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政治坚定,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富有战斗力,能带出一流队伍;我站全体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班子建设的目标任务,把整治的主要内容同业务工作相结合,做到业务工作与民主评议活动工作两不误,学习活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依靠群众、边整边改的原则,在制定方案的同时成立了以站长为组长的民主评议活动领导小组,认真按照方法和步骤稳步推进站的民主评议活动。通过民主评议活动工作,我站在加强组织教育学习方面将进一步完善,对那些学习不够自觉主动的个别人要加大督促和监督,使其在自觉不自觉中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推进“三基”工程建设,并在学习和工作过程中,加强养成教育,使其在各种执法活动中依法依规办事,用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和规章来规范人员的执法行为,狠抓执法为民思想、规范执法、正规化建设,加大对各种内部规章制度的落实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执法质量、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贡献力量。

二、目前队伍的思想状况。

本站适时注意掌握人员的思想状况和动态,对队伍中出现的不良倾向与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结合亳州市交通运输局民主活动的开展,按照市局和市运管处的安排部署,在认真抓好学习教育的同时,针对不同层次党员、人员的特点,以学习教育为主要阵地,使站全体人员统一了思想,在相互沟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严格落实勤务制度,不断提高人员的上路率和执勤率,把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基点,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思想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时效性。目前队伍整体思想状况良好,队伍团结稳定,工作积极主动,到本季度为止人员中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1、基层事情复杂,专项任务繁重,人员没有足够的培训、学习和休息时间。

2、个别人员自觉学习的主动性不高,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交通管理站工作总结篇二十一

交通管理站是城市交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的重要机构。作为一名交通管理站工作人员,我们的工作主要是对路面交通进行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并及时处理交通事故。这里要分享的是我在这个岗位上所体会到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深入了解工作内容。

作为一名交通管理站工作人员,我们每天需要站在路面上,对车辆进行调度、指挥、监管、疏导和执勤等工作。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及时赶到现场,进行现场管制和疏导,并第一时间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这项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及交通管理相关知识,要保持高度专业水准,并时刻处于高度警觉状态,以保证交通畅通、道路安全。

第三段: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

在交通管理站的工作中,除了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对操作技巧的熟练掌握外,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尤为重要。我们需要与不同的人群交流,包括车辆司机、市民以及上级领导等不同人群,要以恰到好处的沟通方式和语言,与不同的人进行交流协调。同时,要与同事配合默契,建立优秀的团队合作精神,共同努力让社会更有秩序、更安全。

第四段:静心思考机遇与挑战。

作为一名交通管理站的员工,每天都会面临不同的工作情况和挑战。这其中既有车流堵塞、意外伤亡等突发事件,也有需要我们对工作流程进行改进、解决新问题的机遇。面对这种情况,我们需要静心思考,调整工作状态,尤其在面对突发情况时,要冷静应对,做出正确决策,并积极寻找解决方案。同时,要结合经验,不断总结,才能在工作中稳步成长。

第五段:结语。

交通管理站是社会管理和建设的重要环节,它保障了公众安全、维持了可持续的社会发展。我们交通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应牢记自己的职责使命,不断提升专业素质,做好每一项工作,以便更好的服务社区和城市。我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和不断成长的过程中,交通管理的工作一定会越来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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