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读书心得(优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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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书心得(优质17篇)
时间:2023-11-19 08:41:05     小编:JQ文豪

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找到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如何培养青年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这是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通过观看这些范文,可以了解到总结的写作要点和技巧,帮助我们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一

我读了这么多书,最喜欢的还是《福尔摩斯》。可能是被福尔摩斯勇于探索的精神吸引着我,或许,我羡慕华生和福尔摩斯之间坚不可摧的友谊,也可能是故事情节的跌宕起伏让我一直对它保持着新鲜感,百看不厌。

最喜欢的两个故事是“红发会”。原因的话,就因为,结局对我来说有点出乎意料吧。让我在看时大叫“想不透啊想不透”,看完了以后却又大叫“好简单好简单”这样的。

“红发会”是福尔摩斯处理过的经典案件之一。

某日,一头火红色头发的威尔逊先生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向从未见过面的威尔逊发表了自己的观察论:“您干过体力活,吸鼻烟,是‘共济会’成员,去过中国,最近一段时间在搞写作。”威尔逊听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将自己的信息说的这么清楚,自然大吃一惊。事实上,法尔莫斯只是利用了一些小细节。例如,威尔逊的右手比左手大得多,肯定干过体力活;衣服上的别针表明他是“共济会”的成员;右手袖口有一块很干净,是刚打的补丁,表明最近写字比较多,把衣服磨破了;而威尔逊左手上的鱼,当时只有在中国才能刺。

这位威尔逊先生是一个的老板。最近对一个叫”红发会“的组织着了迷。据说这个组织是又一个红头发的有钱人创建的,这个组织只招募红头发的会员。当时他们的招募现场可谓是人山人海,被店里伙计文森特极力劝说而来的威尔逊没有了信心。可是,却被一眼相中了。奇怪的不只这一点,他们雇人来,不是作别的,而是抄书,只需在每天早上10点至下午2点到办公室抄写4个小时的《大英百科全书》,每周就可以得到4磅的收入,这笔收入对于威尔逊来说可是个不小的诱惑。就在威尔逊来找福尔摩斯的这天早上,红发会突然消失了,威尔逊为此来请他帮自己找回这份吃香的工作。听完威尔逊的说辞,福尔摩斯意识到这里面一定大有文章。

华生回来之后,看见了几个不相干的人,银行家,,难道跟这件案子有关联?华生依照福尔摩斯嘱咐,带上了手枪。

他们一同来到了银行家的银行的地下室。被告知他们所出的地方有三万枚法国金币时,都惊奇不已。没等一会,一盏灯后露出文森特的脸,他把自己同伙也拉了上了来,脚刚着地便发现了福尔摩斯他们。很快文森特他们被逮捕了。

最后,这件案子就这样接了尾。

最后一案,我就看着福尔摩斯就这样即将断送自己的生命,他与自己的对手被埋葬在了瀑布之下。读完福尔摩斯写给华生的信的时候,我才意识到福尔摩斯的无私心理,之前我觉得他只是侦探技术好了些,他的缺点简直说不清:自大,对人忽冷忽热,性格孤僻,吸食可卡因······现在又伟大的要命,好感动!

福尔摩斯的伟大,不外乎他的善于观察,也因为他善动脑,有无畏的探索精神和冒险精神。在那个没有监控和dna检测仪的时代,侦探这种工作也确实令人佩服。他们靠脑子和一颗正义的心来寻找案件的关键,从而x,他们在群众心里,是正义与勇气的化身。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二

《三字经》不但是一本书,还是古代人们智慧的结晶,是文学的宝藏,是永不褪色的经典。它浓缩了中华上下几千年的历史,一个又一个的故事,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一篇又一篇的寓意吸引着大家。快和我一起去读这本好书吧!

妈妈在庐山买了一套书给我。这套书的总称是《中国古典文库》,里面有《三字经》、《增广贤文》和《百家姓》。其中我最喜欢《三字经》。

《三字经》里我最喜欢这一句三字经:勤有功,戏无益,节旨在,宜勉力。它的意思是:勤奋好学的人一定会事业有成;游手好闲、不求上进的人是没有作为的。年轻人应该经常用这两句话告诫自己一定要努力学习。

一读这句话,我就想起一个故事:李白从小聪明,但不喜欢学习。一天,他逃学去玩时,见到一个老奶奶在磨一根铁棒。李白问:“老奶奶,你磨铁杵做什么呀?”老奶奶说:“我要把它磨成绣花针。”李白问:“这么粗的铁杵能磨成针吗?”老奶奶说:“只要我每天不停地磨,铁杵一定会磨成针。”李白听了,后悔自己贪玩而浪费了读书的时间。从此,李白立志努力读书,后来成为了大诗人。

三字经的每一个,每一行字,都在讲述着一个个人生的哲理。像“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那样,意思就是不能浪费时间,要珍惜每一分钟,要好好学习,将来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而“一而十,十而白,百而千,千而万”的意思,就是做任何事情,都要有恒心、有耐心,一步一步来。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三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亚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主要讲了华生从阿富汗战争中回到英国,经人推荐,便和歇洛克·福尔摩斯住在了一起,且很快之间便成了朋友。在这期间,福尔摩斯不断接到许许多多的案件,他也从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人,变成了闻名伦敦的大侦探。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在接到每一个案件时的不同的神情和举动,每一个案件他的表情都不一样,这关系着这案件是否复杂,能不能解开。我每一次读到福尔摩斯解开了那一个个令人头疼的案件时,总会让我拍手叫好!

读书令我而快乐,我爱读书!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四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一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能够经过人的外表明白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十分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明白他以后该怎样办才好,而他也能够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十分强,有时会在自我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我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并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异常,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明白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向走到最终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简便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欢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一天看福尔摩斯了,可是没关系,我还能够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趣味,并且让我体会到无论应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五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它由五部分共36个精彩的破案故事组成,这五部分分别是冒险史、回忆录、归来记、最后的致意和新探案,全书有434页呢,我已经读了一大半了。

这本探案小说主要讲述一位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一起破案的故事。其中第三部分归来记中《诺伍德的建筑师》这篇我记忆最深,主要写奥德克假装被火烧死,并将责任稼祸给麦克法兰,麦克法兰找到福尔摩斯说自己没有杀死奥德克,请他查清真相,福尔摩斯冲破笼罩在案件上的层层迷雾,巧妙推理,最终还给了麦克法兰一个清白。

这个故事里对人物的面貌和神态描写的很好,我觉得字字精妙,比如:一个脸色苍白、头发散乱的年轻人发狂似的闯进屋来。可见这个人多么着急,不然怎会闯进屋来。还有:那张脸上满带着狡诈邪恶、凶狠顽固,还有两只多疑的、浅灰色的眼睛。他那双锐利的灰色眼睛正紧盯着我,他是个长得象雪貂似的怪人,眉毛全都是白色的,脸上还带着一种开心的表情。两句话描写的十分细致,更好地体现出了人物的心情、性格。

当然,这个故事的语言描写更好,值得我们学习。比如:福尔摩斯说:如果你能把自己摆在这个年轻人的位置上来看看的话,你会挑选在立遗嘱的夜晚去行凶吗?你不觉得把立遗嘱和行凶两件事联系得如此紧密是很愚蠢且危险的吗?还有,你会选择让别人看到你,比如通过这家佣人开门让你进来这一时机吗?还有最后一点,你会那么煞费苦心地毁尸灭迹吗?这段话用了一连串的反问句,体现出了他的推理能力非常强,能说出这么多理由。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写作的方法,还喜欢上了阅读。大家如果对福尔摩斯有兴趣,也找来这本书阅读吧!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六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正是因为他如此的机智,所以有些别人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不但这样,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往往从人或人的衣物上得到那个人的很多信息他这种留心观察周边事物和仔细观察物体的习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他还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遇到困难还很冷静,有时他找不到线索时,会很冷静,头脑很清醒,他会不断地去寻找新的线索,他的这种精神,是我们一个很好的目标,我们做事时也要像他那样,很冷静,福尔摩斯真是我们的好榜样啊!

他在破案时,和别人的思路不一样,一般人是光靠显而易见的线索破案,而福尔摩斯破案时就算只有一条有用的线索,其他的线索都没什么用,他也会靠行动或猜测来引出表面不透露的线索,如果他没有这个特长,他就没有这么强的破案能力了。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们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敢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儿都不自私,福尔摩斯真是了不起啊!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七

远远离去了的`夏之音乐,翱翔于秋日,寻着它的旧巢,蝉在秋天嘶叫,太阳披上了灿烂的裙裾。书桌旁的我却心止如水,和福尔摩斯一齐书中对话。

我穿越书中,坐在了那张久违的木桌前,福尔摩斯正在与华生聊天,他手中拨弄着烟斗,桌上放着杂乱无章的一摞资料,他们对我的到来很惊奇,我表述来意,便与这位大侦探攀谈起来。

福尔摩斯:我的冷静是在于我经常对自我说,慌乱在现实前是苍白又无力的,更会在危难之中让自我面临漰溃,不如沉下心来,冷静地应对眼前的一切,静能生慧,相信”柳暗花明又一村“才能让自我在面临危险出现转机,如同我在处理王冠宝石一案时,被一位伯爵跟踪还妄图暗杀我时能得以脱身,作为一个侦探就要缜密而理性。

我站了起来:那么,您真把破案当作自我的工作吗?哪怕每一天生活在恐慌的阴影之中?

福尔摩斯笑了笑:这是我的爱好,子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要把一种职业当作爱好,也就会在这方面取得很大的成就,因为不急不躁,不会去一味应付,心就自然能沉浸进去,你们现代是不是有一个钢琴家叫朗朗,钢琴弹得动听悦耳,而也有人会被强迫去学某种乐器,结果强扭的瓜不甜。做不喜欢的事只会让自我迷失方向,挑选喜欢的爱好才能让自我提高。

我:嗯,就比如我,我喜欢吹笛子,就不会急躁于考级而能沉浸其中,练跆拳道时那些高级别的学姐学哥都练得好的都喜欢这个,而有些孩子却和大人讨价还价,或者在大人的呵斥下极不情愿地去学的都不好。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一个人不能面面俱到,为人处事,与其费尽心机去改变自我的短处,不如把自我的特长发挥到极致。这样才能从平凡到卓越!

我谢别了两位先生,又回到了那个枝繁叶茂的午时,让整个人沐浴在书中的香气中。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八

我最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的书,令我深有体会。

这本书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去破案的故事,福尔摩斯是一个头脑冷静,观察敏锐,推断力极强,还精于刀剑拳术的人,还用自己的这些能力破了不少案件。

我喜欢福尔摩斯,是因为他睿智,能遇事不慌,还能从身边的人和事物中观察,获取线索,从而破案。我们现在整天都被电子产品给吸引住了,对身边的事漠不关心。我们要学福尔摩斯,仔细地关心身边的事,发现更多有趣的事,而不是像个傻子似的呆在家里玩电脑。多观察,不仅能丰富生活,还能为写作文积累素材,帮助学习,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多观察的这种好的品质,为生活增添多一点美好的色彩。

这本书教会了我要多观察、关心身边的事。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九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影响全世界的一部巨作,作者是英国著名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柯南道尔。这本书讲了主人公福尔摩斯用他超强的观察力和判断力侦破了一个又一个悬疑的案件,下面,我想说说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

福尔摩斯是一位十分聪明的名侦探。福尔摩斯用自己的智慧侦破了许许多多的案件。他之所以那么聪明,一方面跟他天生的聪明才智密不可分,更重要的是,福尔摩斯酷爱读书,这些书籍一进步补充了他的知识储备,帮助他解决了很多难题,成为了名侦探。可见,读书对于一个人的成长来说是多么重要啊,当ipad、智能手机占据了我们大部分时间,我们读书的时候也越来越少,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的悲哀。所以,无论成为名侦探也好、实现自己的梦想也好、充实自己也好,都要更多的去阅读,让书籍润泽自己的灵魂。

福尔摩斯还是一位科学怪人,十分热爱科学,甚至爱科学胜于爱自己。他经常向自己的身体里注射毒药来证实自己的猜想,这种举动时常让他的朋友华生反感,我也不例外。他再爱科学也不至于用自己的生命来开玩笑吧,我真搞不懂他。不过,这是一把双刃剑,它有利也有弊。正是因为他对科学的热爱,让他明白了凶手使用的高级手段,大大提高了办案效果。每当我读到他侦破案件的时候,我都十分兴奋,为他的成功感到高兴。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随随便便成功的,对一项事业的热爱是可以献出生命的。这给我很大的震撼,在实现梦想的一路上,一定是不平坦的、充满挫折的,但是我要像福尔摩斯一样,不惧怕任何困难、勇往直前。

福尔摩斯还是个傲慢的家伙。人不可能十全十美,福尔摩斯也不看例外。他的傲慢从一开始就能体现出来。在血字的研究里面,两位侦探给了他一件十分棘手的案件,而福尔摩斯却说十分简单,可是事实上这件案子让福尔摩斯绞尽脑汁。所以,大家都很憎恨他。连作者也不例外,在最后一案中,作者让福尔摩斯和詹姆斯莫里亚蒂一起坠入河中。这样一位杰出的侦探就这样离世了。有句话说的好:完美的人是可怕的人。很多时候,我要接受自己的不完美,正确的认识自己、提高自己。

一本有益的书真的可以让我们受益终生啊!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十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恐怕很多人都曾听说过,如今的福尔摩斯几乎已经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我在小时候就曾听说过他,那是我对侦探一类的事物情有独钟,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妈妈终于决定给我买一套《福尔摩斯探案集》。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侦探,让我看过一眼,就不忍释手。

平常的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b的公寓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福尔摩斯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高,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喜欢把情节弄得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礼帽。福尔摩斯的思考为众人所知,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把世界迷倒。我喜欢福尔摩斯还有另一个原因。侦探小说有很多,优秀作品也不少,无论是江户川乱步的小五郎;或是莫里·恩卢布朗塑造的那兼神探和怪盗于一身的亚森·罗宾;还是阿加沙·克里斯蒂作品中那冷静沉着的波洛……都是小说界的精品,但他们身边却缺少了得力的助手和知心的朋友,使得读者无法深层次地了解主人公的心灵世界,让英雄们都变成了“孤胆奇侠”,而福尔摩斯则不同。由于拥有约翰·h·华生这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们可以通过他的阐述来走进主人公的内心。华生是福尔摩斯的多年的室友,办案时的得力助手,他的传记作家以及他一生的好朋友。

福尔摩斯是一个兼具理性思维和感性思维的侦探。他的理性体现在他那冷静的头脑、敏锐的观察力和超强的推理能力上。我现在还记得那一件名为《跳舞的人》的案子。福尔摩斯从几个小小的,常人看来毫无意义的字符画中,便推断出这些图画所代表的文字,并最终以此顺藤摸瓜,将凶手缉拿归案。

而且,书中还曾经有过这样一段:华生中枪后,福尔摩斯的眼中闪出了泪花,平时一向沉稳的他居然冲着凶手咆哮道:“要是华生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我决不会放过你的!”此时,作者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有血有肉、关心好友的福尔摩斯,而并非是一个纯粹的推理机器。

福尔摩斯的故事距今已经有一百多年了,但关于他的故事仍然让人不禁深陷其中。因为他不仅会理性思考,还会用感性来抉择世事。那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侦探,永远都在感染着每一个读者。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十一

假期里,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十分佩服小说中的大侦探福尔摩斯,他很勇敢,很聪明,看了他的各个故事是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努力、细心才能成功。让我来大体介绍一下书中的福尔摩斯,他在华生医生的帮助下,破了许多的案子,推算能力可好了!

我印象最深的是《五个橘核》,这个故事既可怕又有趣,让我来给大家说一说吧!

在一个九月的中旬,约翰来到福尔摩斯的家里拜托一个很奇特的案子,就是约翰的父亲和伯父都离奇的死亡了,他们在临死之前收到有五个橘核的信。约翰继承了父亲和伯父的遗产也收到了这种信,所以他来找福尔摩斯帮忙,结果在回去的路上约翰也死了。福尔摩斯毫不犹豫地接下查清事实真相的任务,发现主谋是臭名昭著的“三k党”,于是他就和“三k党”斗智斗勇,深入险境,运用智慧揭开了谜底。还“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办法来对付主谋,也写了一封信给主谋,两个月后主谋的船在荒岛上被发现,福尔摩斯圆满的完成了案子的侦破,结束了可怕的暗杀。

在看故事的时候,我整个人的情绪随着故事案情的波折而起伏,一会儿害怕一会儿高兴,一会儿看到了希望一会儿又为福尔摩斯而担心。让我害怕的地方是连环的杀人案,人被杀了还看不出是谋杀大家都以为是不小心的意外。但是随着福尔摩斯慢慢的去发现事实的真相又很有趣,到了最后才发现原来是这样呀!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十二

长大了一岁,看的书也要升级了,于是我看起了,各种神秘事件由你来接晓吧!

翻到第一页,一个血字的研究案件就放到了你的眼前,一名男子死在了他家的客厅里,一面墙上面还有用血写成的rache,在死者身上还发现了一枚结婚戒指,你会认为凶手是什么性别?请说出理由!

真正的犯罪凶手都是大众认为不可能的人,一个个蛛丝马迹成为了破案的关键。

以离奇多变的故事情节让我们不由自主地沉浸在一个个神秘的故事里!我想:“这本书里的福尔摩斯十分聪明,任何蛛丝马迹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帮任何受冤枉的人声冤,把任何犯罪分子就地正法,伸张正义!让我们用心去感受一个个感人的故事,深深体味那不朽的传奇。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十三

我利用课余时间读完了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读完这本书后,它使我受益匪浅。

记得德国大诗人歌德曾经说过一句话: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对话。《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小说是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这本小说共分为四个部分,每一个部分都有着错综复杂、曲折离奇的案情和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一个个合乎逻辑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机智勇敢、沉着冷静的福尔摩斯形象。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看第二部的《四签名》,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景、扣人心玄的悬念吸引着我。

故事情节主要讲述的是莫斯坦上校在一个夜晚神秘的失踪,他的女儿每年的这一天都会收到一个无名的邮包。今年,他受到的是一封信,约她在一个深夜见面,然而这次会面并没有揭开真相,反而给他们带来了更多的疑问福尔摩斯和华生带领我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就如拼拼图一样,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你绝对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判断凶手是谁。随着拼图的接口不断衔接上,我的心也不停地绷紧,吸引着我继续读下去,如同身临其境。

读完这本后,使我学到了许多知识,无论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要做一个学会推理,遇事沉着冷静,善于思考、动脑的人。有助于我们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十四

读完书,我不禁对福尔摩斯敏锐的洞察力和科学理性的判断力有了几分羡慕。那个艾琳艾德勒也真是个天才,在逻辑思维能力上敢和福尔摩斯拼。

福尔摩斯案,断的真不赖!断定艾德勒把照片放在了客厅,于是上演一场打斗戏,自己假装受伤,艾德勒小姐别无它法,只好抬进家中。

接下来,华医生再伪造火灾,通过艾德勒想要保护照片的心理,知道了照片的藏身之处。

多么大胆的.方法!我死都想不出来如何破案。细细想想,很多人在发生火灾时都想要拿上钱财,艾德勒小姐拿照片,也不无道理。

可是,福尔摩斯还是输了。他低估了艾德勒小姐。他怀疑火灾由大名鼎鼎的侦探策划,于是反侦察,知道福尔摩斯被国王雇佣,她也用了她的演技证实了自己的想法。于是,在福尔摩斯到来之前,就坐火车离开了伦敦,只给福尔摩斯和国王留下了一个空屋。一封信和一展自己的照片。不过,她也要承诺保留照片,这样,波西米亚王室的丑闻就被福尔摩斯阻止了。

艾德勒小姐是少有能够战胜福尔摩斯的人,她的逻辑思维能力,洞察能力和反侦察能力高的让人吃惊,她用自己的能力给福尔摩斯和国王来了个调虎离山计,留下空屋和丈夫戈弗雷诺顿远走高飞。不过,福尔摩斯与她还是差不多打了个平手,虽然没有拿回照片,但至少化解了丑闻危机。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十五

寒假里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它是由英国的柯南道尔写的,他因为塑造了福尔摩斯这样一位侦探的形象而成为世界最有影响的侦探小说家。书中许多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环环相扣,非常精彩,常常使我“拿得起,放不下”。福尔摩斯有许多的优点,敏锐的观察力、无懈可击的演绎推理能力等等,其中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他对细节的深入研究与不倦的推敲。

老子说过:“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福尔摩斯正是这样一位注重细节的人。就拿《跳舞的小人》为例,该故事讲述了丘比特的妻子因为经常看到一些小人画而心神不宁,继而不好的事情发生了,丘比特中枪身亡,他的妻子脑子中枪,所幸抢救成功,活了下来。福尔摩斯从小处着眼,不放过任何一处细节,比如从观察血迹中得出凶手的指甲有无修剪,从掉落的`烟灰推理出凶手抽的是什么烟等等,所以他很快便把真凶阿贝。斯伦贝尔给揪了出来。可见,在福尔摩斯的成功之路上,绝对离不开他对细节的专注与执着。

专注细节,从小事做起,做好每一件小事,那么距离做大事,做好大事也就不远了呢!细节决定成败,并非危言耸听,相信每一位成功人士在他的成功之路上细节都起着关键作用,就比如现在正奋战在疫情一线的中国工程院钟南山院士和李兰娟院士,他们之所以获得那么多医学成就,也是与他们平时学习工作中对细节的重视分不开的。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十六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朋友交谈;读一本好书,就像正进行一次美妙的心灵之旅……我就是以这种心态来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简练的语言描写福尔摩斯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不得不使我佩服他。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回忆录这四种类型的故事;充分表达了福尔摩斯的破案技术有多高。当年,作者为了中途结束他的小说,让主人公在一次办案中殉职,这引起了许多读者的不满,可见福尔摩斯在人们心中的神圣地位。

福尔摩斯破案的关键是在于细心观察,考察。最后得出来的破案结果往往是别人意料之外的。所以,这一本书总结出来的道理是:人只要细心一点,什么事情都可以解决。

在我的生活中有一件事也可以证明这个道理:这个暑假的一个周末,我跟姑妈去得胜玩,我走在姑妈的后面,发现了一枚闪闪发光的银币,捡起来一看,原来是一元钱。姑妈笑着说:“我都没有发现,你发现了,真是个细心的孩子。”我更是喜出望外,用这一元钱买了一支水性笔笔芯。

福尔摩斯读书心得篇十七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后,我的`感触很深。

福尔摩斯不愧是个名侦探,在第一个案子《血字研究》中,他的智慧就可以表现出来,他可以从墙上的血字的写法。高低判断出凶手是哪国人,身高多少。从脚印上说出有几人,凶手有没有假肢。坡脚,怎么来这里的。从死者嘴上闻一闻判断有没有中毒中了什么股等等。他实在令我佩服,但他也十分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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