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年度总结(优秀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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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年度总结(优秀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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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为我们的目标和计划提供方向和指引。总结要注意语言简练、精准,避免使用过多的修辞手法或废话。希望大家在阅读这些总结范文的过程中,能够获得一些新的启示和写作方法。

检察院年度总结篇一

今年,我院办公室在院党组、上级院办公室和各县区院办公室、市院各部门的领导、指导、支持下,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一个加大,两个提高的总体要求,发扬团结协作、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严谨细致、雷厉风行的作风,参与政务,综合业务,协调事务,搞好服务,各项工作又有了新的提高,有效地保障了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机关的正常运转。

起草了年初全市检察长会议材料,向高检院、省院三次下派工作组汇报工作的材料,工作总结、要点、向人大的工作报告、执行刑诉法及清理超期羁押情况报告等综合材料,及应由办公室起草的会议纪要等其它文字材料63份。为使所起草的文稿有思想、有见地、有特色,我们把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作为办公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不断增强参谋意识、精品意识,注重培养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的习惯,力争准确表达领导意图,充分反映基层实际,参在关键处,谋在点子上,很好地发挥了以文辅政的作用。

在坚持通报制度的基础上,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随意平衡积存数据和漏报、虚报案件信息等问题,下发了《关于检察统计工作中存在漏报等严重问题的通报》,指出存在问题,分析问题存在原因,制定了层层追究责任制度、加强对重要数据的重点复核等六项措施。并根据领导指示于九月份利用10天的时间深入各院重点对数出多门及虚报、瞒报、漏报问题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指明其危害和后果,对各院统计员和内勤进行面对面地指导,为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提升统计工作服务领导科学决策和督促检查的层次,加强统计分析,每月精心制作《业务情况统计表》,为领导、基层院和业务部门了解、评估检察工作现状,指导检察工作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各院好评。

今年我院办公室工作这些成绩和进步的取得,主要得意于以下几点:。

院党组高度重视办公室工作,加强了写作班子建设,在党组会议、院务会议上研究部署材料起草、统计等办公室工作。检察长、分管检察长经常过问办公室工作,专门召开办公室有关人员会议,听取办公室工作汇报,对办公室工作提要求、压任务,多次在有关文件上对办公室工作作出批示,使大家时刻有一种前进的动力和工作的压力,增强了做好工作的荣誉感和主动性,促进了工作任务的完成。

要使大家始终保持很强的工作积极性光靠自觉不行,单靠说教也不行,必须用制度作保证。今年,我们继续实施规范化管理,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总抓手,对市院办公室所有工作和环节建章立制,确保了办公室工作的有序高效运转。根据党组确定的实行1+x考评办法的要求,重新修改了办公室规范化管理考评办法,明确年终将按此办法评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四个档次,予以通报,把县区院办公室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促进了办公室政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办公室工作无小事。不用心工作,文字工作就起不到参谋作用,事务工作就会出现纰漏。所以,办公室的每一位干警都自我加压,更加勤奋,自觉地把学习寓于工作之中,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对工作,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实现了文字工作多出精品,事务工作少出纰漏,各项工作再上台阶的工作目标。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院的办公室工作仍然存在着有待进一步改进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是:超前思考少,主动参与领导决策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各部门上报信息的及时性和实用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各项服务性工作有待进一步做细。

检察院年度总结篇二

20上半年,我镇宣传思想工作在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推进陵口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一、细化措施、强化学习,不断强化理论武装。

1、紧抓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党委中心组为龙头,完善学习制度,精选学习内容,紧密结合全镇上半年的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把理论学习和工作部署有机结合,各位中心组成员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并认真开展系列主题大讨论,结合分管工作谈体会、谈思路、谈措施,提高镇领导班子的科学决策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和推动创新的能力。

2、认真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陵口镇党员干部冬训工作”,并观看廉政教育片《巡视利剑》;镇党群口支部开展“五事联动”主题党日活动,机关干部主动缴纳一次党费,学习一次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谈一次心得体会,实行一次民主议事,开展一次为民服务。

二、全面发动,专项治理,全力推动文明城市长效管理。

1.做好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根据丹阳市建设更高水平文明城市暨长效管理推进会会议精神,我镇制定了《陵口镇(村)文明程度指数考核任务分解表》,并将工作任务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人,把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融入日常生活,突出问题导向,围绕交通出行、环境卫生、占道经营、违章停车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坚持专项治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不断巩固全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2.做好新一轮文明单位申报。根据丹阳市文明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积极组织申报2020-20镇江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单位、校园、社区),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坚持评选标准,对创建单位进行认真初评,共选出上报文明镇1个、文明村1个、文明校园1个、文明单位12个。

3.规范道德讲堂建设。在镇村两级每月定期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充分发挥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这一新型的公民道德建设载体优势,分享发生在大家身边的敬老爱亲故事和道德模范事迹,引导群众不断提升道德素养,努力形成爱岗奉献、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团结友爱的良好社会风尚。

4.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镇村两级志愿服务队伍认真做好志愿者的注册登记工作,同时努力抓好志愿者的教育、培训、管理、维权等工作,积极开展敬老助残、结对帮扶、心理辅导、文明劝导、法制宣传、环境整治、青少年成长服务等志愿服务,在全社会播撒爱心,传递温暖,弘扬“雷锋精神”,倡导文明风尚,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提升志愿服务自觉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半年来,我镇始终坚持各项工作舆论先行的要求,坚持服务于全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积极发挥新闻媒体宣传的导向作用,对内聚人心、鼓干劲,对外树形象、促发展,深入广泛地宣传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和工作成效。上半年,我镇立足于“齐梁古镇、物流新港、制鞋名镇”三个定位,在镇江日报、丹阳日报发表新闻报道10余篇;同时,我镇通过“丹阳陵口镇”微信平台与群众开展交流,重点围绕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党建廉政、社会公益、乡风民俗、便民服务等方面加大对外宣传报道。

四、选树典型,浓厚氛围,继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深入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继续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积极开展报送“丹阳好人”、“镇江好人”“微美人物”“新乡贤”等活动,在熟悉的人群中推举身边好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身边好事,选树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典型和道德楷模,充分发挥最美模范人物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广大群众身体力行,加强道德修养,弘扬社会正气,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学习、关爱、崇尚、争当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良好氛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汇聚正能量,从而推动陵口群众文明素质的提升和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五、整合资源、以点带面,有效促进文化建设。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立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借助机关学习交流平台,倡导机关干部行善扬诚,深入挖掘中华文化浓厚内涵,不断推动我镇文化建设。积极参与组织、宣传各类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既满足了群众的文化需求,又提升了群众的生活品味。和市文联联合举办了“送文艺下基层”文艺晚会,还举办了星光舞蹈团成立文艺晚会,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六、存在问题。

1、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各项制度已制定出来,如何落实和遵守,还需要做许多工作。

2、各村对宣传思想工作活动重视程度不够,上报信息太少。

七、下半年工作计划。

1、抓好党委意识形态工作。

2、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做好宣传报道。

3、进一步加强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道德水平。

4、做好基层调研,并形成材料及时上报。

5、做好党报党刊的征订工作。

6、做好市委宣传部和镇党委安排的其它各项工作。

检察院年度总结篇三

各位代表:

我代表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年,全市两级检察院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检察工作安排,突出加强能力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在维护公平正义,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沈阳振兴创造良好环境。

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制定实施《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保障和服务沈阳“十三五”规划实施的九条措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非公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平等保护,加强对我市关键性、标志性工程建设的职务犯罪预防,探索建立对我市国资国企领域职务犯罪的长效预防机制,加强对金融领域犯罪的惩治和预防,严惩民生领域犯罪,加大对污染环境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积极参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保障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和“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活动,加强与市工商联等各类企业代表组织的沟通联系,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走私、逃税骗税、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非法经营、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犯罪嫌疑人199人,提起公诉379人。

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开展“检察官访民生”等主题社会实践活动,持续加大对医疗教育、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劳动关系、网络安全和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犯罪的惩治力度。批准逮捕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严重危害民生的犯罪嫌疑人554人,提起公诉610人。

大力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全面推进“两法衔接”平台建设,为新形势下沈阳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化解社会风险,消除犯罪隐患开辟新路径。认真做好检察环节信访稳定工作,受理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和举报1203件,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被评为“辽宁省人民满意示范岗”。

(二)惩防并举、反腐倡廉,助力良好政治生态建设。

贯彻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反腐败工作部署,始终保持对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发挥市检察院的侦查指挥职能,加强线索管理和案件指导工作,注重科技手段在侦查工作中的运用。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深挖窝案串案。建立案件信息管理查询系统,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进一步规范赃款赃物管理,提升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司法规范化水平。重拳出击领域性犯罪,按高检院部署,开展集中整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结合我市特点,重点查办支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严惩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加大对土地拆迁领域、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职务犯罪查处力度。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35件30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66件212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9件89人;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大案79件105人,案值超过100万元的16件20人,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34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47件64人,涉嫌渎职侵权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16人。按照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部署,深入开展追赃追逃工作,追捕境内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1亿元,办案数量和质量在全省检察机关名列前茅。

坚持惩防并举,积极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强化党委统一领导下的社会化预防体系建设,协调召开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推动职务犯罪的群防群治。强化重大项目专项预防,对沈阳市地铁、南北二干线建设工程等重大项目集中开展预防工作39项。强化行业预防,召开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加强职务犯罪预防的具体措施。开展惠农扶贫领域预防工作,进行专题预防巡讲并形成专项调研报告报送市委。强化预防公益宣传,编撰《新形势下如何预防职务犯罪》等书籍,面向社会公开出版发行。针对部分国家公职人员预防渎职犯罪意识不强、渎职案件多发的实际,将2022年确定为“预防渎职犯罪宣传年”,开展警示宣传146次,对市有关部门和浑南区处级以上干部进行预防宣讲98次,开展预防咨询287次,全年受预防宣传教育者达3万余人。强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设立“独立查询区”,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1635次,做到预约便利,查询结果立等可取。撰写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报告,报送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协,受到市委领导批示肯定,并入选“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百优年度报告”。

(三)强化监督、履职尽责,努力提升司法公正水平。

坚持把维护公共安全、促进平安沈阳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和公诉职责,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654件8318人,批准逮捕4239件510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285件10089人,提起公诉7905件9548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加强证据合法性审查,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与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和沈阳海关会签关于提前介入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的工作办法,对重大案件依法适时介入,规范引导侦查取证,批准逮捕杀人、抢劫、强奸、爆炸、涉黑、涉毒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1203人,提起公诉1737人。对“11.1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e租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等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审查逮捕。对高检院指定管辖的原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隋凤富受贿案等一批重大案件的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高检院组织了对隋凤富案庭审的旁听观摩,中央电视台作了报道。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126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不起诉73人。深入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构建检调对接机制,积极修复被犯罪损害的社会关系。

依法开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监督。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等专项工作,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31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9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批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追加逮捕72人,追加起诉28人。加大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1734人,不起诉30人,书面纠正违法侦查行为88件。派员出庭支持公诉7554件,重点加强对定罪量刑不当和审判程序违法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支持抗诉29件,促进审判公正。

(四)补齐短板、突破难点,积极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

制定实施《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和对虚假诉讼的专项监督工作,推进监督格局多元化、工作机制一体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建立与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侦查监督工作的协作机制,探索建立专家咨询、案件听证工作机制,努力提升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面向社会多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扩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立足实际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努力提升民事行政检察人员的专项监督能力。共受理民事行政和执行监督案件79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抗诉5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53件,提出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检察建议5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64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我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汇报,并给予充分肯定。

设立“刑事执行检察局”,全面履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赋予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职能。立案侦查刑事执行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9件10人。全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向办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办案单位已对341名在押人员变更强制措施。依法开展对财产刑执行的监督工作,对24049件适用财产刑案件全部建档,督促法院健全有关工作机制,确保财产刑得到严格执行。规范对监狱和看守所的派驻检察工作,对沈阳市242医院监管病区和沈阳市强制医疗所的刑事执行工作实行巡回检察制度,共开展巡回检察工作99次。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监督执行机关执行27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加强监督,纠正监狱提请不当案件171件,对撤销缓刑假释和丧失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监督收监执行29人。扎实开展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全市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率和再犯罪率均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开展以来最低。

回应社会对整治校园暴力的呼声,启动“法治校园建设年”活动,推进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帮教观护、犯罪预防“三大平台”建设,各基层检察院相继建成本地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在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年座谈会上,我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受到表彰。

强化检察技术保障,成立市检察院检察网络安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投入全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争创工作。落实高检院部署,统筹谋划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在市政府大力支持下,电子检务工程正式立项,检察技术实验室等技术基础设施开工建设,市检察院和四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科技强检示范院”。

(五)检务公开、接受监督,不断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程序信息11602条,法律文书4775件,重要案件信息183条,位居全省检察机关首位。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检察新闻562条,关注总人数达31628人,阅读量达205600次;沈阳检察门户网站发布检察信息1101条,点击量逾50万次,在首次全国百佳检察门户网站评选活动中,荣获市级检察院门户网站第6名。扩大“检察开放日”规模,开放时段经常化,开放内容向检察业务纵深推进,全市两级检察院共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54次,邀请社会各界人士1620人次走进检察机关,与检察工作亲密接触,使检察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大力加强内部监督,制定实施了《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实施细则》。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平台,实行随机分案,加强办案程序监控、办案质量评查,推进电子卷宗的制作和使用,不断强化内部工作流程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全面贯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认真办理并答复代表建议2件,办理代表来信来访17件,对代表的来信来访均做到第一时间回应、第一时间答复。市检察院成立“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以检察业务工作为载体,主动邀请代表和委员视察、座谈710人次。认真向市政协通报工作。向代表、委员呈送《沈阳检察工作汇报》,赠阅《检察日报》。对日常联络及走访过程中收到的意见建议,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认真部署落实并积极答复。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等职务犯罪案件共10件14人,全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评议监督。认真接受律师的监督,共接待律师来访1992人次,没有收到妨碍律师执业权利的投诉。

(六)深化改革、提升能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化检察体制改革的部署,成立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对全市两级检察院人员和工作情况深入调研,借鉴先行试点单位经验,结合实际制定改革方案,在上级确定的比例范围内,科学合理地进行员额分配,积极稳妥地推进人员分类员额制改革。全市两级检察院共有752人报名参加入额遴选,其中627人通过了考试考核,报请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报请审议的人选中,市检察院131人全部通过遴选委员会评议表决。检察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司法责任制等后续改革奠定了基础。

贯彻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全面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法治信仰。认真配合省委巡视组进驻巡视,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认真整改,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举办各类业务培训188次,参加人员6320人次;举办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72次,参加人员1680人次。为基层检察院招录、调入干部52人,充实一线工作力量,面向社会和基层检察院遴选优秀干部18人,增强市检察院队伍活力。2人被评定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我省仅3人),3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系统人才库,7人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深入开展检察文化建设,组织召开庆“七·一”诗文朗诵音乐会,弘扬检察正能量。评选表彰全市检察机关“爱岗敬业忠诚履职优秀检察官”,组建先进事迹报告团,进行巡回报告,营造争先创优、锐意进取的良好氛围。坚持从严治检,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对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次审视和延伸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坚持和完善具有沈阳特色的“警示教育周”活动,不断提升廉洁建设实效。以零容忍态度直面检察队伍中的腐败问题,对2名违纪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经过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同努力,在2022年5月高检院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组织奖”,大东区院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全市两级检察院涌现出市级以上先进集体143个、先进个人276人次,其中全国检察系统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2人,10人被荣记个人二等功,13人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19个单位和部门荣立集体三等功,90人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各位代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是检察工作的动力源泉,有力推动了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和全市检察人员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检察工作任务,我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高层次检察专业人才、复合型人才和检察技术人才相对缺乏,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二是检察信息化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运用高科技手段收集固定证据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检务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四是特权思想仍未绝迹,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理念和作风任重道远。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加以解决。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全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动员部署大会精神,落实第十二次全市检察工作会议部署,突出一个主题,即:依法履行检察职责,服务振兴发展大局;开展四项建设,即:“质量检察、智慧检察、素能检察、阳光检察”建设,努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一)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责,服务和保障振兴发展大局。

深入落实《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保障和服务沈阳“十三五”规划实施的九条措施》,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立足检察职能,努力增强投资者对沈阳公平公正法治环境的信心与认同,为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严肃查办严重破坏沈阳振兴发展战略、影响改革举措落实、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严肃查处执法司法不作为、乱作为背后的职务犯罪。积极发挥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实现预防工作提质增效。不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更加注重听取当事人和律师的意见,更加重视客观证据审查,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二)开展四项建设,全方位升级检察工作能力。

开展“质量检察”建设。坚持将质量导向和底线意识贯穿检察工作始终,确保所办案件和司法行为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健全审查逮捕和公诉案件审查机制,在职务犯罪取证、初查和审讯等环节加强侦查信息技术的应用。深入推进刑罚执行重点领域的监督,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督能力。开展“智慧检察”建设。把科技强检作为沈阳检察的“一号工程”,深入开展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切实发挥科学技术对检察工作的支撑、推动作用。坚持人才与设备并重,逐步将科技强检纳入检察工作考评体系,抢占“十三五”期间检察技术工作的制高点。开展“素能检察”建设。坚持“政治建检”,确保检察人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能力兴检”,积极引进人才,增强一线办案力量,着力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坚持“从严治检”,零容忍的态度不变、严惩处的力度不减。开展“阳光检察”建设。始终如一地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依法监督,更加虚心地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加大检察宣传工作力度,积极运用市检察院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第一时间发布检察信息,方便人民群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三)积极推进检察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在省、市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下,贯彻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文件和部署,在深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完善司法责任制这一改革的核心内容,下定决心、加大力度,积极打造以检察官为主体的检察人力资源配置模式,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合理设定司法办案权力清单,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努力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配合有关方面,开展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职业保障体系改革,以及省级统一管理体系改革,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两级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本次人代会精神,不忘初心、不辱使命,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促进法治建设、保障振兴发展,努力在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伟大征程中,书写沈阳检察工作的崭新篇章!

检察院年度总结篇四

20xx上半年,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工作在区纪委、上级检察机关和本院党组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五中全会和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全国、省、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的部署,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并进一步围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巩固深化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等各项工作,抓好今年的党风廉政教育、纪律作风教育,促进了我院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保障了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做到责任到位。

我院党组按照区委和市检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部署,认真执行《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年初,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自身反工作任务分工表》,将《廉政准则》内容纳入其中。实行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为总负责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做到了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职责清楚,责任落实。

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初制定的目标管理,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同其他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融为一体,年初统一安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实行了奖惩逗硬。

落实领导和部门责任。继续实行了检察长与副检察长,副检察长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书。

》和《廉政。

承诺书。

》的方法,并认真落实监督管理“倒查制”,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真正落到实处,为进一步抓好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奠定了基础。

二、抓好教育预防工作,规范干警执纪执法行为。

上半年,我院采取各种形式,认真抓好全院干警的廉政教育、纪律条规、职业道德教育和预防工作。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要求全院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理解和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他近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

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的对干警进行党纪、政纪、检纪教育学习会。结合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巩固深化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等专项活动,认真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党的xx大、xx届五中全会和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不断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

认真执行中政委的“四条禁令”、高检院“禁酒令”、“九条卡死”、“六条规定”、省委政法委的“约法三章”、省院的“八条禁止性规定”等,使全院干警分清了是非界限,坚定了政治立场,牢固树立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增强了全院干警公正执法意识和爱民意识,进一步增强了干警拒腐防变能力,规范了干警的执纪执法行为,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检务督查,促进干警严格执法。

继续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开展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的管理监督,年初,院纪检组致干警家属的“家庭助廉信”沟通了单位与干警家庭的联系,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加大监督力度,继续设立了干警检风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及时对新提拔的5名中层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促进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了队伍的政治素质。

在下半年工作中,将继续坚持从严治检的方针,加强对干警纪律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反工作,加大监督力度,规范干警从检行为,搞好自身建设,不断推动我院检察队伍和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

检察院年度总结篇五

上半年,__________办事处在区委、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扎实开展政法综治宣传工作,为辖区安全感指数提升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根据辖区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政法综治宣传工作方案,同时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各项活动的开展。

上半年,共组织各项宣传活动6次,在________社区、________社区开展的宣传活动得到辖区群众的充分肯定:在宣传活动中出动宣传车、巡消车4辆,在辖区沿街宣传50余次;设立宣传点10个,期间共发放各种宣传材料5000余份(本);张贴标语40余条,悬挂宣传条幅20条,编写黑板报10块,举办文艺演出2场。辖区群众的参与率达70%以上。3-4月份,________全体工作人员对辖区公共单位进行走访,宣传公众安全感、反邪教方面的内容,同时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居民楼院、沿街商户积极开展公众安全感自查工作,期间共发放公众安全感宣传手册1000余份、反邪教宣传页份,悬挂条幅30余条。5-6月份,按照区委的要求,我办新制作版面5块、条幅20条,印制宣传页5000余份、至辖区居民群众的一封信10000份、便民服务卡20000张,在辖区开展了“提升公众安全感______在行动”宣传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目前,通过自查,______公众安全感指数得到明显提升。

20上半年共上报政法综治简报信息9篇,各种新闻媒体刊登辖区各社区、公共单位平安建设信息45篇,其中区级30、市级15篇,较好的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

检察院年度总结篇六

1、积极参与96156“姐妹驿站”公益服务活动,努力打造服务品牌。选派女检察官接听96156“姐妹驿站”公益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面对面的法律咨询,充分发挥好服务社会的窗口作用。

2、组织女检察官参加检察官法制宣讲团活动,围绕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深入社区、学校、农村,加强对流动人口、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等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促进顺义平安建设。组织专题调研工作,积极与业务处室沟通,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和妇女工作的结合点,组织专人撰写《关于顺义区近四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调查分析》的调研文章,被《顺义调研》采用。

3、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女检察官生活。组织女检察官积极参加“检察之春”联欢会、五月鲜花合唱团,区广播操比赛、区检察院举办的趣味运动会等活动,通过参加活动,陶冶情操,提高女检察官生活品质。

下半年我们要在区妇联的领导下,继续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切实发挥妇委会职能,以优异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检察院年度总结篇七

检察文化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天本站小编给大家找来了检察院个人年度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三届四次、五次全会重大部署和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反腐倡廉、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忠实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生,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坚持宽严相济,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积极推进平安丽江建设,坚持惩治犯罪、教育挽救、综合治理相结合,努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重点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87件773人,起诉829件1296人。其中,依法批捕抢劫、抢夺、盗窃等侵犯财产权利犯罪案件210件343人,起诉204件394人;批捕杀人、故意伤害等侵犯人身权利犯罪案件101件148人,起诉148件255人;批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伪劣商品、信用卡诈骗等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犯罪案件9件10人,起诉15件27人;批捕扰乱公共秩序、破坏环境资源、毒品犯罪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139件243人,起诉155件285人;批捕放火、交通肇事、破坏电力设备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21件22人,起诉282件299人。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坚持贯彻宽缓刑事政策。继续推行刑事和解、检调对接、释法说理等工作机制,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61人,不起诉42人,有效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贯彻慎捕慎诉原则,开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分案起诉、回访帮教、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强化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5人,不起诉8人,回访帮教涉罪未成年犯56人,开展社会调查81次,附条件不起诉7人,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认真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严格证据标准,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加大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完善案件质量动态跟踪监督,健全错案防止、发现、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对无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提出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进一步规范律师会见等工作,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二、突出惩防并举,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促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惩治腐败的强烈期盼。

坚决查办职务犯罪。始终保持查办职务犯罪的强劲势头,以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为先导,以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有机统一为目标,完善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的侦查一体化机制,重点查办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7件26人,渎职侵权案件7件9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544.5万元。其中,查办科级以上干部8人。所办案件实现了有罪判决率百分之百。

深入推进专项工作。围绕移民搬迁、国家粮油专项资金补贴、农村客运燃油补贴、农险保费补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领域,继续开展全市集中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共查办涉农惠民职务犯罪案件9件13人,占立案总数37.5%,涉案金额469.43万元。依法查办“村官”腐败案件3件5人。通过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渎职案件服务于民、取信于民,遏制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势头,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不断深化源头治理。认真贯彻《云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结合查办案件开展预防调查25件,向有关部门发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21份,查询行贿犯罪档案1050次,开展警示宣传教育296场次,与9个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26家机关、企业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从风险防控方面提出预防措施,促进重点项目建设成为优质工程、阳光工程、廉政工程。开展职务犯罪案例剖析26件,以年度报告及专题报告形式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村官腐败问题。

调查报告。

》得到市委的充分肯定,市院年度报告获首届全省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十佳年度报告。

三、强化内外监督,着力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优化检察资源配置,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上下功夫,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诉讼监督明显加强。重点加强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和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监督,监督立案13件,监督撤案2件,决定追捕28人,追诉52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

通知书。

44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6件,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106件次;重点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久押不决案件开展专项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2件,提出纠正违法意见8件;重点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多元化监督格局,依法办理执行监督、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履行职责案件39件,审查不服生效裁判、调解案件8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4件。

自身监督有效开展。在强化诉讼监督的同时,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高度重视“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坚持向人大及其会报告工作,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76人次参加庭审观摩、出庭效果评议。主动加强内部监督,以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进案件集中管理,搭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资源共享的办案平台,实现对案件办理的全程监督和质量监管,确保公正司法。

四、践行为民宗旨,着力提高服务群众能力。

始终把保障民生、维护民利、服务群众作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有力措施,坚持以民为本、司法为民,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诉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

拓宽服务群众平台。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完善12309举报电话、来信、来访“三位一体”机制,坚持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下访巡访制度,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落实检务公开,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推行举报奖励、实名举报必复,处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248件,接待群众121人次。深化“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全市检察机关继续保持全国、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切实解决合理诉求。认真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探索完善受理、审查、办理、终结机制,坚持把排查、防范、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对重大敏感热点案件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妥善办理涉检信访案件11件,实现案结事了,减少矛盾积累和信访上行。认真执行《云南省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条例》,救助刑事被害人22人,发放救助金10.3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全市检察机关继续保持涉检信访案件赴省、进京“零”上访。

五、持续从严治检,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切实解决队伍和司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严格公正司法,提升公信力。

从严正风肃纪。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以整风精神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的7大类20项整改措施已落实15项,9项制度建设已全部完成,办文办会、公车使用、经费管理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整改。全面梳理现有制度,对10项制度进行“废、改、立”,不断完善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廉洁从检长效机制,促进纪律作风转变、工作绩效提升。为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根据最高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全市检察机关又认真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干警的党性、纪律和廉洁意识。一年来全市检察干警继续保持了“零”违法违纪。

增强司法能力。认真落实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坚持面向基层和办案一线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切实加大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的培养力度,积极组织102人次参加分级分类培训。结合司法实践,多形式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岗位练兵活动,促进干警业务能力不断提升,市院研究课题被省检察院评为三等奖。加强检察文化建设,重视检察宣传,借助各类媒体宣传报道检察工作136篇,传递正能量,增强检察工作软实力。全市检察机关10个集体和30名个人受到各级表彰,市院何树云同志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监督。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实效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仍需不断加大;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与形势任务的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方面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以务实的态度和扎实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xx年主要工作。

20xx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市委三届六次全会、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的部署,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检察改革、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建设过硬队伍,为谱写好中国梦丽江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更加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不动摇,自觉把党的领导体现和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准确认识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的主旋律,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作用,更加有效地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做依法治市的推动者,为建设丽江、发展丽江、繁荣丽江、保护丽江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更加注重加强平安丽江建设。

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首要任务,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突出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涉枪涉爆涉恐等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网络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保护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继续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重点抓好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释法说理、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检矛盾纠纷,进一步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三、更加坚定推进惩防腐败犯罪。

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既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又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对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同等保护和服务,认真研究法律适用和新罪名案件,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依法惩治犯罪者,支持改革者,挽救失误者。深化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加强预防对策研究,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范预防检察建议,提高专题报告和年度报告质量,推动健全社会化大预防工作格局。

四、更加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

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扭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特别是司法腐败问题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重视透过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做法律正确实施的维护者。

五、更加用心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始终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事关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战略任务,认真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着力在坚定政治方向、加强党性修养、提升职业素能、树立良好形象上下功夫,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切实巩固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成果,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增强检察干警秉公执法的定力,全面提升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教育监督管理模式,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置身丽江改革发展新征程,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本次会议决议,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为建设平安丽江、法治丽江、和谐丽江作出新的贡献!

一年来,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公正执法,认真履行职责。按照院党组的要求,立足本岗,兢兢业业,踏实工作,较好的完成了本职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年来,我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自己的品德修养和党性锻炼,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自觉学习党的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共产党员。

先进性教育。

在检察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检察官的职业道德,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刻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并结合当前在检察系统开展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活动,加强学习,牢固树立了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的同时,我也紧抓业务理论学习,结合渎检科工作实际需要,我学习了及高检院、高法有关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例及相关司法解释,在学习中我注意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践的优良学风,注意理论学习着眼于解决现实问题,注意实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联系所学理论,尽量避免失误在学习理论的同时,我也注意从实践中学习,向身边的每一个人学习,从身边每一件事中学习一年里,领导和同志们教了我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

二、清廉从检,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我深刻地体会到,检察官肩负着法律监督职责,又处在反腐倡廉的第一线,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尤为重要。一年来,我认真履行与院里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书。

》,切实加强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作风建设,并且自己做出表率,在办案和履行职责中,能认真按照廉政责任状的要求,遵守检察人员办案纪律及政法委的有关禁令,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袭,不办人情案,不接受案件当事人的吃请和礼品,做到公正执法,一身正气,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教育干警自觉地用党纪法规严格要求和规范自己、制约自己,使自己的言行与有关廉政准则的要求相符,与所从事的事业要求相符,以提高干警的廉政意识。

三、尽心尽责、踏实肯干,努力完成好各项业务工作。

在工作中,我按照院里检察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思路,找准自己位置,当好科长的助手和参谋。协助科长抓好科内的各项检察工作。只要院党组决定的事就要坚决执行,做到令行禁止,时时处处牢记自己是一名人民的检察官,带头遵守院里的各项。

规章制度。

发挥表率作用并教育全科同志增强集体荣誉感使全科同志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院党组保持一致。使全科在科长的领导下拧成一股绳形成合力。工作中身先士卒率先垂范识大体顾大局出满勤干满点和同志们一道加班加点从没有怨言。办案中始终坚持依法办案认真执行各项办案规定及时发放两个须知。在协助科长完成科内工作的同时积极查找案源努力办案。对调查的每一件线索都做到认真负责渎检工作干扰大阻力大风险大不同于反贪。春节刚过我就和科里的同志们一起排查案件线索投入了紧张的工作中。在调查某房管局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的线索时为了不给发案单位造成影响我们利用周六、周日的公休日在档案室查阅了近1000份房屋档案而后又查询了银行、拆迁办等相关单位的档案,经过大家的努力最后一举立案1件3人取得了开门红受到了市院的表扬。截至目前我科已立案2件5人已经提前完成了全年的办案指标。

总的来说,一年来我问心无愧。因为我觉得自己过的很充实,我做了自己该做的事。但这只是自己的开头,以后的路将会更长、更艰巨。不管以后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会努力克服,并继续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为检察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为天津大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年来,我始终把搞好自身建设作为开展本职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政治上能够保持对自己的高标准和严要求,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全国检察系统组织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以及全区的“振兴宽城”大讨论活动,认真学习有关材料,深刻领会活动的精神实质,不断加深自己的理性认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

求真务实、谦虚谨慎是我一贯的工作作风。一年来,我能够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好院党组的决定、决议。在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上,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与大家沟通思想、交流意见。在工作中与班子成员能够互相协调、互相配合,当好检察长的参谋和助手,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同时,能够经常深入主管科室,了解和掌握科室工作的难点和困难,帮助排忧解难,解决问题,保证了工作指导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检察院年度总结篇八

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不断探索机关妇女工作的新思路,引导全院女干警职工以饱满的热情和坚定的信念,扎实工作、尽职尽责。一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目前,我院妇女干警分散于公诉、侦监、反贪等业务部门,其中,公诉科有12名女干警,侦监科有8名女干警,每年承办了大量的案件,女检察官年均办案数超100件,发挥了检察官应有的作用。二是积极参与治安综合治理活动。积极发挥检察机关的优势,组织由女检察官组成的巾帼法律咨询服务队、法制副校长,深入各企事业单位、学校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向晋江市罗山街道后库小学送去了大批青少年科普类、文学类书籍,并举办了“青少年犯罪预防”知识讲座,以增强在校小学生的法制意识、防范意识。20xx年我院共举办了18场法律宣传活动。三是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女检察官共开展警示教育47次,受教育对象包括全市党政机关干部、部队官兵、在校学生以及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等,共计4443人。开展警示教育图片展5次,接受预防咨询18人次,有效解决干部群众较为关注的法律问题。四是在办案中注入人文关怀。发挥女检察官工作细腻的优势,在批捕、起诉环节广施人文关怀,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刑事和解、完善未成年犯帮教机制、强化刑事当事人救助,尤其是被害人及其子女的救助,加强人文关怀,积极化解社会矛盾。20xx年,促成刑事和解26起,附条件不起诉3人,变更8名涉案人员至非羁押诉讼帮教基地,介绍14名刑事当事人到就业指导基地工作,深得社会各界的好评。

检察院年度总结篇九

针对基层检察院的研究正在不断深入,基层检察院建设正在不断完善,但是将基层检察院权力结构与运行研究作为整体的研究相对较少。今天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检察院。

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

20xx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不断深化“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把强化侦查审判监督、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为经济建设发展服务作为检察工作重点,深入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

先进性教育。

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把“锐意改革,科学管理,科技强检,素质兴院”作为整体工作思路,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创新工作管理机制,切实加强了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全院干警上下一心,开拓进取,奋力拼搏,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呈现了良好发展态势。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反贪污贿赂工作,坚持以创新为动力,优化工作模式,提升侦查理念,努力寻求亮点、突出特色,深入开展查办大要案工作。全年受理初查案件1,立案1,其中贪污案件,挪用公款案件,贿赂案件;大要案,占立案数的4;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1。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x余元。

——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以开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犯罪专项活动为主要内容,把工作重点放在开辟案源上,加大了对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犯罪案件的侦破力度,依法查处渎职侵权案件。共受理各类案件,其中:涉嫌滥用职权案件,涉嫌玩忽职守案件,涉嫌徇私舞弊案件;立案查处玩忽职守案件,滥用职权案件;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转出,初查终结不予立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x余元。

——刑事检察工作,认真贯彻上级院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侦查监督部门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本院决定逮捕的各类案件11x16,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1x15,不捕,立案监督,提前介入1,追漏捕,防错,改性,发纠正违法。

通知书。

4份,发检察建议4份,向公安机关发提供法庭证据通知书12份,办案时限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公诉部门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案件15x22,其中提起公诉10x14,不起诉1x1,报送绥化市院1x2,退回侦查机关补查2x4,防错追漏1,提前介入,发检察建议8份。

——监所检察工作,重点是提高刑罚执行监督能力,强化对缓刑监外执行的法律监督。对在押人犯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与在押人犯谈话9x次。自实行《关于防止发生超期羁押案件的管理办法》以来,无超期羁押案件发生。

——民行检察工作,真正发挥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中的监督作用,继续把查处“五类重点案件”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寻找案源,加大办理民行抗诉案件力度。共受理各类民行案件1,立案1,其中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国有资产流失案件;向绥化市院提请抗诉案件,绥化市院支持抗诉,未支持,未审结,终止审查,撤回申诉。向法院建议改判,采用检察建议审结国有资产流失案件。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调查研究和整章建制入手,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个案预防上,认真落实上级对大要案实施“五个一”要求,做到了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顿、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回访。积极深入金融部门、等企事业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帮助整章建制、堵塞漏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受教育面达150x人次。同时,到国税、地税、卫生以及国有企业等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座谈,并抓住全市的民心热点工程展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点在供水改造工程质量监督上展开了一系列的预防工作。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在认真做好“三个百分之百”工作的同时,把处理涉法访作为工作重点,采取深度汇谈的方式,变上访为下访,主动深入基层,公开、公正、讲理、依法地答复上访者,有效解决了无理缠诉缠访问题,进而达到息访息诉目的。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6(次),其中来信3,接待来访2(次)。初查控告举报类线索1,采取公开答复方式妥善处理上访案件,办理上级院交办的案件。

——政工和纪检监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绥化市委和安达市委关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示精神,按照院党组的要求,把教育活动作为全院党的建设的中心任务,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在创新上下功夫,在结合上做文章,在突破中求发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同时,按照院里的安排,组织全院干警进行了“”知识培训,使检察干警在公务活动中注意培养树立自身的形象,展示出个人的品行修养,不断提高整体素质。

——办公后勤保障工作,注意把握重点,挖掘工作“亮点”,不断强化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努力拓展服务职能,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建设。年初以来,按照院党组的安排部署,积极做好院内大、小会议室和干警办公室的门窗、墙面、地面以及楼内走廊、卫生间全面修缮各阶段的基础工作,做到井然有序,保证了我院办公环境的全面改观,使干警享受到了现代办公环境的温馨。同时,加大了对值班值宿的检查力度,加强了卫生、行政、财务、车辆和枪支的管理,服务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为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检察调研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全院总体工作思路,广泛拓展调研、宣传渠道,检察调研宣传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截止到11月末,我院共撰写调研宣传文章7x篇,其中:有44篇宣传稿件被各级新闻媒体采用,其中:国家级2篇,省级21篇,*市级18篇、安达市级3篇;调研文章有19篇被各级媒体采用,其中被省级以上采用3篇,*市院采用8篇,*市政法委采用4篇,《法学与实践》杂志采用4篇,“基层院检察长应处理好十种关系”在20xx年《龙之剑》第一期刊登,浅析《刑法》第15条之规定、《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认定浅析被新时期共和国政法战线(第九卷)发表;编发检察简报34期。

——科技强检工作,为了把我院的信息化建设规划做。

实,我们着眼于检察工作的发展方向,在网上查阅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到软件开发和硬件建设比较先进的检察院进行实地考察,掌握第一手材料,经过反复推敲和论证,拟定了我院《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方案,为更好地发挥信息化作用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具体做法。

1、服务大局的执法理念已成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要务。

年初以来,我们认真贯彻市委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提出总体要求开展执法活动,把服务大局理念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要务。一是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行教育活动,在活动中坚持做到“五个贯穿始终”即:把思想教育贯穿始终、把提高党员素质贯穿始终、把联系检察实际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贯穿始终、把学习和工作相促进贯穿始终,在院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各科室积极配合,全院干警积极参与,确保了教育活动在我院扎实有效地开展;二是以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按照绥化市院里的安排部署,在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我院开展了“十个一”系列活动。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统一了干警的执法思想,规范了干警的执法行为,使全院干警的素质明显提升,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明显加大,人民群众的满意率明显提高,真正为我市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优良的法制环境;三是积极开展扶贫解困活动,为党和政府分忧解难。今年,我们继续深入开展“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并重点抓了对贫困村的包扶工作。春耕时,我们为任民镇裕民村的特困户解决了所需的种子、化肥。同时,为所包扶的第*中学的贫困学生送去了班子成员全体捐赠的4000.0钱,该学校有1贫困生得到过资助,已毕业的贫困生均以优异的成绩升入我市重点高中。

2、强化法律监督的力度不断加大,监督效果明显增强。

今年以来,我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结合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把人民群众反映的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违法犯罪行为作为监督的重点,树立“大监督”意识,对办案程序进行规范,对监督途径进行探索,对监督手段进行强化,坚持“三个注重”,即注重查摆、注重整改、注重实效,积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做到快捕快诉,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办案时限,捕、诉准确率均达百分之百,办理的案件无一超时限,无一出差错。在立案侦查监督方面,侦监科经常深入到法医鉴定所、医院、各派出所、公安局法制科等单位,查阅卷宗和档案,主动寻找立案线索,确保立案监督收到较好效果,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已全部立案。在审判监督方面,公诉科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督方法,重点对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轻罪重判、重罪轻判进行监督。同时,切实转变执法观念,增强责任意识,注重对犯罪嫌疑人的权益保护,继续把引导侦查取证工作作为重点,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协调合作,坚持执行《引导侦查取证制度》、《引导侦查取证联席会议制度》等相关制度,适时介入公安机关侦查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使一些久拖不决的案件得以顺利诉讼,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全年共防错诉。在刑罚执行监督方面,监所科按照上级要求,全面试行监所检察工作“四个流程”,继续抓好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察工作,对监外执行的缓刑罪犯实现了规范化管理,达到了有效的检察监督。民行检察工作在加大提请民事行政案件抗诉工作力度的同时,继续探索采用检察建议方式审结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的方法和途径,共审结国有资产流失案件。

3、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重点突破。

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反会议精神,广泛宣传,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反斗争主动性和自觉性,注重突出“三个结合”。即把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紧密结合起来;把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和群众举报紧密结合起来;把惩治职务犯罪和预防职务犯罪紧密结合起来。通过采取送法进社区、企事业单位,帮助整章建制,进行法制讲座等形式,加强了职务犯罪预防网络的基础建设,使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思想上、行动上构筑了拒腐防变的坚实防线,为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系统预防上,加大了预防网络建设工作力度。在原有的网络建设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预防网络辐射面,预防网络单位由去年的1增加到4,预防网络建设达到并超过了省院规定的4要求。今年,我们还围绕“惩防并举、反腐倡廉”宣传主题,积极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主管检察长还就此次活动的目的、时间、意义和采取的方法步骤接受了电视台记者的专题采访,通过电视播发,有效地激发了群众的举报热情和参与反斗争的积极性,在社会上起到了强烈的反响,收到了显著效果。

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三届四次、五次全会重大部署和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反腐倡廉、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忠实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生,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坚持宽严相济,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积极推进平安丽江建设,坚持惩治犯罪、教育挽救、综合治理相结合,努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重点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87件773人,起诉829件1296人。其中,依法批捕抢劫、抢夺、盗窃等侵犯财产权利犯罪案件210件343人,起诉204件394人;批捕杀人、故意伤害等侵犯人身权利犯罪案件101件148人,起诉148件255人;批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伪劣商品、信用卡诈骗等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犯罪案件9件10人,起诉15件27人;批捕扰乱公共秩序、破坏环境资源、毒品犯罪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139件243人,起诉155件285人;批捕放火、交通肇事、破坏电力设备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21件22人,起诉282件299人。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坚持贯彻宽缓刑事政策。继续推行刑事和解、检调对接、释法说理等工作机制,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61人,不起诉42人,有效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贯彻慎捕慎诉原则,开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分案起诉、回访帮教、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强化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5人,不起诉8人,回访帮教涉罪未成年犯56人,开展社会调查81次,附条件不起诉7人,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认真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严格证据标准,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加大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完善案件质量动态跟踪监督,健全错案防止、发现、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对无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提出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进一步规范律师会见等工作,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二、突出惩防并举,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促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惩治腐败的强烈期盼。

坚决查办职务犯罪。始终保持查办职务犯罪的强劲势头,以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为先导,以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有机统一为目标,完善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的侦查一体化机制,重点查办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7件26人,渎职侵权案件7件9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544.5万元。其中,查办科级以上干部8人。所办案件实现了有罪判决率百分之百。

深入推进专项工作。围绕移民搬迁、国家粮油专项资金补贴、农村客运燃油补贴、农险保费补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领域,继续开展全市集中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共查办涉农惠民职务犯罪案件9件13人,占立案总数37.5%,涉案金额469.43万元。依法查办“村官”腐败案件3件5人。通过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渎职案件服务于民、取信于民,遏制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势头,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不断深化源头治理。认真贯彻《云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结合查办案件开展预防调查25件,向有关部门发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21份,查询行贿犯罪档案1050次,开展警示宣传教育296场次,与9个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26家机关、企业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从风险防控方面提出预防措施,促进重点项目建设成为优质工程、阳光工程、廉政工程。开展职务犯罪案例剖析26件,以年度报告及专题报告形式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村官腐败问题。

调查报告。

》得到市委的充分肯定,市院年度报告获首届全省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十佳年度报告。

三、强化内外监督,着力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优化检察资源配置,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上下功夫,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诉讼监督明显加强。重点加强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和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监督,监督立案13件,监督撤案2件,决定追捕28人,追诉52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44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6件,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106件次;重点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久押不决案件开展专项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2件,提出纠正违法意见8件;重点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多元化监督格局,依法办理执行监督、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履行职责案件39件,审查不服生效裁判、调解案件8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4件。

自身监督有效开展。在强化诉讼监督的同时,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高度重视“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坚持向人大及其会报告工作,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76人次参加庭审观摩、出庭效果评议。主动加强内部监督,以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进案件集中管理,搭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资源共享的办案平台,实现对案件办理的全程监督和质量监管,确保公正司法。

四、践行为民宗旨,着力提高服务群众能力。

始终把保障民生、维护民利、服务群众作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有力措施,坚持以民为本、司法为民,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诉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

拓宽服务群众平台。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完善12309举报电话、来信、来访“三位一体”机制,坚持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下访巡访制度,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落实检务公开,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推行举报奖励、实名举报必复,处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248件,接待群众121人次。深化“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全市检察机关继续保持全国、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切实解决合理诉求。认真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探索完善受理、审查、办理、终结机制,坚持把排查、防范、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对重大敏感热点案件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妥善办理涉检信访案件11件,实现案结事了,减少矛盾积累和信访上行。认真执行《云南省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条例》,救助刑事被害人22人,发放救助金10.3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全市检察机关继续保持涉检信访案件赴省、进京“零”上访。

五、持续从严治检,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切实解决队伍和司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严格公正司法,提升公信力。

从严正风肃纪。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以整风精神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的7大类20项整改措施已落实15项,9项制度建设已全部完成,办文办会、公车使用、经费管理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整改。全面梳理现有制度,对10项制度进行“废、改、立”,不断完善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廉洁从检长效机制,促进纪律作风转变、工作绩效提升。为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根据最高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全市检察机关又认真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干警的党性、纪律和廉洁意识。一年来全市检察干警继续保持了“零”违法违纪。

增强司法能力。认真落实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坚持面向基层和办案一线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切实加大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的培养力度,积极组织102人次参加分级分类培训。结合司法实践,多形式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岗位练兵活动,促进干警业务能力不断提升,市院研究课题被省检察院评为三等奖。加强检察文化建设,重视检察宣传,借助各类媒体宣传报道检察工作136篇,传递正能量,增强检察工作软实力。全市检察机关10个集体和30名个人受到各级表彰,市院何树云同志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监督。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实效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仍需不断加大;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与形势任务的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方面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以务实的态度和扎实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xx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市委三届六次全会、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的部署,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检察改革、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建设过硬队伍,为谱写好中国梦丽江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更加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不动摇,自觉把党的领导体现和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准确认识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的主旋律,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作用,更加有效地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做依法治市的推动者,为建设丽江、发展丽江、繁荣丽江、保护丽江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更加注重加强平安丽江建设。

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首要任务,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突出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涉枪涉爆涉恐等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网络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保护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继续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重点抓好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释法说理、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检矛盾纠纷,进一步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三、更加坚定推进惩防腐败犯罪。

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既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又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对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同等保护和服务,认真研究法律适用和新罪名案件,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依法惩治犯罪者,支持改革者,挽救失误者。深化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加强预防对策研究,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范预防检察建议,提高专题报告和年度报告质量,推动健全社会化大预防工作格局。

四、更加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

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扭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特别是司法腐败问题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重视透过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做法律正确实施的维护者。

五、更加用心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始终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事关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战略任务,认真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着力在坚定政治方向、加强党性修养、提升职业素能、树立良好形象上下功夫,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切实巩固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成果,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增强检察干警秉公执法的定力,全面提升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教育监督管理模式,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置身丽江改革发展新征程,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本次会议决议,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为建设平安丽江、法治丽江、和谐丽江作出新的贡献!

20xx年,面对复杂的执法形势和繁重的工作任务,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困难和挑战,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加强和改进检察执法工作,服务意识群众意识不断强化。

一年来,围绕“两加一推”主基调和“三化同步”主战略,全面建设“五个”的奋斗目标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制定实施了《**市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国务院2号文件精神服务“五个”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的措施。围绕为党的召开营造良好环境,扎实开展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工作,省检察院、市委政法委挂账督办案件全部终结。建立健全维稳信息分析研判制度、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及时有效地处置和引导涉检舆情。围绕保障民生民利,深化开展打击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打击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犯罪,注重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对7名刑事被害人进行了救助。深化联系群众工作,加快推进“四访合一”检务接待机制,积极走访联系企业和“四在农家”挂帮联系点,为企业、为基层提供法律服务,增强了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成效。

二、加强和改进检察业务工作,法律监督职能有效发挥。

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008人,提起公诉3485人。在市委政法委的组织下,牵头、参与了《关于完善重特大命案办理机制的有关规定》、《命案现场勘查工作规定(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起草会签工作;全面开展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试点工作,确保各项准备工作有序推进。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69件88人,大要案63件81人,大要案率为91.3%,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30余万元。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10件18人,积极介入各类责任事故调查32起。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思路和方式进一步转变,向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廉政风险防控、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28份,提出预防建议49件,为有关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00余次。认真落实省、市人大会通过的《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不断强化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民事行政审判监督。重点督促公安机关立案26件。纠正漏捕37人,漏诉5人,对轻微刑事案件决定不批准逮捕**人,不起诉23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5件。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13件,依法监督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105人。积极推进与看守所信息联网和检察专线网联网,促进监管场所文明规范管理。对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提出提请抗诉3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办理支持、督促起诉、执行监督、调解监督案件136件。市检察院与市法院会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

三、加强和改进检察管理工作,执法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

按照“全部、全面、全程”的要求推进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执行。全面推行量刑建议制度,量刑建议采纳率为87.89%。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实行市县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全面推进未成年检察工作机制改革,市院、钟山区院、盘县院已成立未成年人检察机构。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扎实推进,各院均成立案件集中管理机构,案件统一归口、动态监督、全程监管的管理模式正在形成。认真开展案件评查、检务督察、办案安全监督等活动,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违纪案件查办力度。初核违法违纪检察人员5人,均查否,没有干警因违法违纪受到追究。自觉接受人大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列席重要会议、参与重大活动、讨论典型案件,以外部监督、司法民主促进规范执法。

四、加强和改进队伍建设工作,执法素质能力不断提升。

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三忠诚”教育、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邀请市出席党的代表为全市检察干警作报告,走访全国人大代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等活动,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各院在创先争优中激发活力,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市检察院反渎局荣获高检院表彰的全国优秀反渎局,钟山区院王伟琴同志被评为全国优秀青年检察官。盘县检察院荣获全省优秀基层检察院。全市检察机关18个集体、40名个人受到高检院和省、市表彰奖励。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建设。在市委的重视支持下,市院提拔、交流了11名处级干部,协助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完成了六枝院、盘县院的班子交流调整。两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的结构进一步优化、素质能力不断提升。加强干警教育培训。组织全市检察人员参加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电视电话网络培训,与西南政法大学采取检校协作的方式举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培训班三期,培训检察人员300余人。我市两名干警当选全省“首届十佳民行办案能手”。1名干警获“全省监所检察业务能手”荣誉称号。**市检察机关代表队参加贵州省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知识竞赛,荣获第一名,并获组织奖。

五、加强和改进基层基础工作,检务保障明显改善。

为应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对检察工作的挑战,缓解人少案多的困难,积极争取两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增设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处,反渎职侵权局“重大责任事故调查科”等职能机构。市院从基层遴选9名同志到市院工作,增加50名检察辅岗人员,基层院也相应增加了检察辅岗人员,以保障修改后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任务圆满完成。在国土、规划、住建、财政等部门的支持下,启动实施市检察院新一轮“两房”建设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共投入400余万元改造办案区,工作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坚持实行市院领导挂点、业务部门对口指导等措施,推进全市基层院建设的协调发展。市人大会专门听取了全市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对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有力的监督支持。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是省检察院和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会监督支持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两级政府加大了对检察机关办案用房、技术用房建设和经费保障的支持力度,极大地促进了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和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看到,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检察机关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个别检察干警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不高、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不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不稳定;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全面有效,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仍然存在;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的实施,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维护司法公正、提升执法公信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基层基础工作发展不平衡,案多人少、人才短缺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依然突出。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坚持不懈地去推进解决。

20xx年全市检察工作的任务要求。

20xx年是落实的新部署、新要求,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主要之年。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检察机关的重大责任。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确定今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全国、全省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队伍建设为载体,全面落实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总要求,深入贯彻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大力提升执法能力素质和执法公信力,切实履行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努力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完成好上述任务,要突出抓好六个方面:

一、更加注重服务大局保障民生,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全面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作用,切实提升服务大局的成效。重点服务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和全市重大项目建设,主动提供发展所需的法治保障。突出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小微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外商投资权益保护等领域出现的新类型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合法权益。紧紧围绕关乎百姓生计、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工作,不断探索便民、利民、助民的检察工作新机制。

二、更加注重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

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出现的新特点、新动向,积极参与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网络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依法严惩以报复社会为目的的危害公共安全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完善检察环节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坚决查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扎实开展为期两年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进一步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落实和完善惩治和预防年度报告、专题研究和报告、预防建议制度,加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继续巩固贯彻落实市人大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取得的成果,切实把修改后刑诉法关于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障人权、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落到实处。

健全12309举报电话、网上信访、来信、来访“四位一体”机制,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释法说理、检调对接、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制度,做好检察长接待、视频接访工作。配合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终结案件息诉罢访、稳控救助等工作,逐步推动处理涉检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认真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和改进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积极打击网络犯罪,促进网络规范有序运行。加强未检专门机构建设和力量配备,落实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加强对健全完善检察建议跟踪回访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拓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途径和方式,促进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法治化。深入学校、机关、企业、农村开展法制宣传,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权力的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更加注重制度机制创新,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

按照有关司法解释和规定,加紧对现行检察业务工作规范进行清理,全面修正、完善和细化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和办案程序。严格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推进侦查人员和证人出庭、简易程序出庭、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和解、听取律师意见等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生效裁判、民事调解、执行活动等监督,努力构建抗诉、检察建议、违法行为调查等多元化监督格局。加大解决涉及政法部门之间共性问题、重点问题的力度,保障协调有序地共同落实好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

五、更加注重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素质和执法公信力。

不断深化思想政治建设。把党的精神纳入中心组学习、干部理论轮训、检察专业培训中,做到用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按照高检院的部署,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完善以党建带队建长效机制,提高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不断深化队伍专业化建设,制定实施大规模教育培训工作三年实施意见,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能力。完善检察官遴选制度。全面推行检察机关辅岗人员制度。不断深化自身监督和惩防体系建设。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完善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制度,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检察工作的途径。健全检察宣传和舆情监测引导、研判处置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六、更加注重科技强检和基层院建设,进一步夯实检察工作发展的基础。

积极推进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抓好远程视频讯问、案卷材料传输及视频接访系统建设,加强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切实落实基层检察院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加大高科技侦查装备投入,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以参加全国先进基层院评选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基层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水平,充分激发基层院创先争优的热情和活力。

各位代表,党的启动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检察工作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以争创一流的精神状态,敢于担当、勇于创新,以富有成效的工作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而努力奋斗。

检察院年度总结篇十

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我去区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二00二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实习期间努力将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当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当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当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在这次实习中我第一次懂得了理解、喜欢孩子,要有很多很多的耐心、细心和爱心,这正是我们学习和努力的方向。

我在实习中增长了见识,我才知道,做老师难,做幼儿教师更难;也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我们要回到学校来充实知识,弥补缺口。

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内心世界,他们好比一把把锁,老师就是开启那把锁的主人。真正走进孩子的世界,去发现他们,改变他们,教育他们,这个世界就是天才的世界。

跟孩子们在一起挺有意思的,还真想他们。咱也当了一回张老师呢!经过实习,我才发现,要想当一名真正合格的幼儿教师还真不容易,光靠现在学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

和孩子们在一起的喜怒哀乐,现在回想起来就象一串串冰糖葫芦,紧紧的串在一起,甜甜的。

我愿用我的热心,换取孩子们的安心;我愿用我的真心,换取孩子们的开心;我愿用我的实心,换取所有人的认同。

初为人师,欣喜中有困惑,欢乐中有感悟。幼儿的教育和成长,都掌握在幼儿教师的手中,我真正感受到这份职业的神圣!

只有不好的老师,没有不好的孩子。幼教本来就是一门需要具有爱心的专业。面对一个个天真的孩子,我们更应该用母亲般的心去呵护他们。短暂的实习,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选择。

检察院年度总结篇十一

林区分院:

我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以“三项重点工作”活动为载体,加强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教育和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把忠诚作为必须具备的政治品格,把公正作为首要的价值追求,把清廉作为必须坚守的职业操守,把文明作为正确履行职责的重要保障,着力转变检察人员不适应、不符合检察职业道德要求的思想观念和执法理念,着力解决检察人员执法方式、执法行为和执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践行检察职业道德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有效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基层院规范化建设,提高检察工作水平。

(一)认真落实“三项重点工作”

2010年,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院认真开展了落实“三项重点工作”活动。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海林院成立了组织机构,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了各项目标任务,强化了责任落实,使此项活动扎实开展起来。

在开展活动中,注重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正确认识并处理好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二是正确处理好打击与保护的关系。三是正确处理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全面提高服务水平。

通过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一是干警为企业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二是执法作风、执法方式进一步改善。三是进一步密切了检察机关与企业的关系。四是服务大局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各项检察工作不同程度的有了新的突破和发展。

(二)大力加强干警的政治、业务学习培训,加快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

2习和疑难案件研讨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深化学习效果,提高了干警正确履行国家法律的能力和水平。通过不懈努力学习我院任锡伟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使我院整体干警的政治理论水平、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又有了新的提高和增强。

(三)结合落实“三项重点工作”活动,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检察队伍管理。

今年以来,我院结合开展的“三项重点工作”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分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严明奖惩制度,优化考核激励机制,认真考核,公开公正。认真落实绩效考评体系建设,制定了符合我院现实情况的新措施,按时高效地将每名干警工作情况逐天输入日志,有效提高了考评效果。

在办案工作中坚持贯彻落实“一表两卡“制度,并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办案安全责任状,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干警的责任意识,确保了办案安全,杜绝了各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维护了检察机关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良好形象。

二、以服务大局为重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1、反贪污贿赂工作。

今年共受理挪用公款案件1件1人,依法移送起诉,法院均做了有罪判决。

2、反渎职侵权工作。

共受理非法拘禁案件1件1人,依法移送起诉,法院均。

3做了有罪判决。

今年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0件10人,其中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9件9人,本院自侦移送1件1人,提起公诉10件10人,全部作有罪判决,没有漏诉、错诉、起诉准确率100%。

4、侦查监督工作。

今年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批捕案件5件5人(其中强奸1件1人,故意伤害1件1人,盗窃1件1人,诈骗1件1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件1人),经审查后批准逮捕5件5人。批捕、不批捕准确率达百分之百。全部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审结。

全年共受理举报案件3件3人,转反贪1件、转民行1件、批捕1件。

全年做到了无超级上访、无到省进京上访的案件的发生。同时,6月22日至6月26日在辖区内开展了以“依靠群众,反腐倡廉,服务大局“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这次活动,共抽调12名干警参加宣传,制作宣传版面13版20幅,出动宣传车4台次,设立宣传点4个,发放宣传资料9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9余人次。

4从年初积极查找案源,受理申诉案件2件,庭审同步监督时自我发现1件1人。现均已审查终结。制发检察建议书3件。

严格按照“四个办法”试行工作的具体要求,全强强化标准化作业,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对重点部位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维护了在押人犯的合法权益,确保了无超期羁押和“牢头狱霸”问题的发生。严格按照“两个流程”开展工作,实现网络化监督管理,时时监控,及时纠正问题,监管场所在文明管理和安全防范上都有明显的提高。

认真履行司法警察九项职责,积极配合各科室开展检察工作,不断提高法警人员的综合素质。全年出警达69人次。

虽然我们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积累和发现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我们的思想不够开放,目光还不够远大,还有许多需要不断完善、改进和充实的地方,与党和人民要求存在一定差距,有待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从而使我们的工作持续向前发展。

今年我院继续加强对检察工作的信息反馈,及时报送各。

5种统计报表。加强统计报表数据管理,做到了数据统计、真实、快捷。在文件管理上,严谨细致对文件的装订、查阅、机要通道传递文件等工作准确无误,没有出现丢失泄密等现象。全年累计报送简报信息40余篇,及时的将我院的最新动态上报党委和分院,如实反映了我院的工作情况。其中预防工作经验,还分别被省院在全省工作现场会上加以发布推广。

严格按照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及时更新发布网页内容,全年累计在内外网上发布网页文章65篇,其中被龙剑网转发1篇,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完成年初省院下达的宣传任务。

我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法律研究工作,积极为各项检察工作开展提供理论保证。组织干警结合各自业务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年内干警共撰写调研文章24篇,在省级媒体发表论文16篇,参加省级研讨会一篇,在参加分院组织的评比中获一等奖一篇,二等奖二篇,三等奖二篇。突出加强了检委会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检委会议事规则,提高了检委会议事质量。

加强计算机网络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在执行的数次视频会议过程中无一次中断,现三级专线网络数据流转顺畅、内网专线电话和视频会议运转良好。

6改建,这将是我院基础建设水平一次质的飞跃。全体干警积极参与新林区建设,维护好分担区环境。获得局领导和林区群众一致好评。各项基层基础建设水平的提高,有力地促进和保障了各项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存在的问题和2011年工作打算。

从整体上看,各项工作发展形势比较好,但存在以下不足:

1、各项工作发展不平衡,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2、基层院建设和科技装备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3、干警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学习培训还需加强。

2011年打算:

1、树立大局意识,立足林区,加大力度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按照分院目标管理要求和关于加大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突出查办大要案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

2、深化“三项重点工作”落实。始终坚持把维护林区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把“严打”作为维护稳定的长期方针,毫不动摇地贯彻到侦查、批捕、起诉等工作的各个环节,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努力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3、持之以恒地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落实和完善检察人员绩效考评体系,加大正规化分类培训力度,着力培养高素质检察人才。

在工作目标上,我院将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争。

7创林区检察工作一流水平为目标,巩固去年工作成果,再创我院工作新局面。在工作思路上,以年初的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和胡传义检察长重要讲话为指导,强化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以“三项重点工作”活动为载体,加强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提高为林区经济发展大局服务水平,为构建林区和谐社会发挥检察机关重要作用。

检察院年度总结篇十二

20xx年,我们根据院党组和机关党委的部署,结合检察机关机关妇女工作的特点,把牢固树立终身学习,不断提高女干警职工的整体素质作为机关妇女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检察队伍,开展各种形式活泼、内容多样的学习活动。开展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创先争优、向李彬同志等先进典型人物学习活动,使女干警、职工将忠诚的品格和敬业爱岗的情操内化于心而外化于行;认真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的问题”专项检查活动,引导女干警、职工发扬党的革命传统和检察队伍光荣传统,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增强执法为民理念。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全面落实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会议部署,严格按照《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在职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强化正规化岗位培训,女干警共有115人次参加各种教育培训,鼓励和支持女干警再学习、再教育。目前,有3名女干警在职读研究生。三是加强岗位练兵。组织妇女干警通过各种培训,不断提升法学理论水平和专业素质;组织参加疑难案例研讨、公诉庭审观摩评议、法律文书评比及辩论赛等活动,在岗位练兵中促进干警业务能力不断提升。通过坚持学习,全体女干警职工的综合素质得到较大的提高。我院现有女干警职工54人,其中拥有本科学历43人,研究生学历7人,占全体女干警职工人数的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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