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合同纠纷和居间合同纠纷大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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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合同纠纷和居间合同纠纷大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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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一份双方意愿的书面表达,明确双方在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完成合同后,应妥善保管复印件或电子档案,并与对方共享备份,以备查证。这里有一些合同的编写指南,为您提供参考。

中介合同纠纷和居间合同纠纷篇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居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第四百二十四条、第四百二十六条、第四百二十七条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简称甲方) 被委托人中介劳务居间人(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量:

一、居间人应协助委托单位或委托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提供相关信息。

二、居间人促成承诺人(委托单位)与建设方或工程发包方合同签订后正式进场时,委托单位或委托人在向发包方交保证金的同时委托单位或委托人自愿无条件的分为两次支付中介劳务居间人的人民币为 万元整小写:()

万元整。

三、第一次在支付徐树叶陆拾万元的同时支付乙方为 万元整小写:( )万元整;第二次付款时间,发包方向施工方第一月拔款退保证金的同时,一次性支付人民币为 万元整小写:( )万元整。

四、(另外补充)其中有1.6亿元的.房建工程,中介劳务居间人提取1%的问题等施工方与发包方签订正式合同后,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支付。每次必须以现金支付,打在乙方的帐户上。

五、如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的中介劳务费,乙方有权委托其他人或采取其他方式收取此款。但其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全权负责承担。

六、委托单位或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解除此合同。本协议中介劳务居间费支付完毕自动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甲方盖公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字(公章) 乙方中介劳务居间人: (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及427条有关法律的规定,对居间人本着有偿服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如下事项:

一、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联系 赣州市福利中心二期儿童福利院项目一标段工程项目,乙方向甲方提供真实可靠的居间服务,但甲方须重新对该项目认真进行核查、考察经确认无误后,并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协议)后,乙方居间服务即告完成。

二、乙方帮助甲方与发包方订立合同(协议)后,甲方须按与发包方签订合同总造价的26365931.86元(1.5%)支付给乙方作为居间服务费(税后报酬)。支付方式: 项目开工后十天内付清。(395488元)

三、本协议在其工程量发生变化或增或减以及追加后期工程量均不列入居间范围。

四、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主合同全部或部分给第三者。甲方与其它方发生纠纷或事故均与居方无关。

五、工程开工后,甲方不得与任何理由推辞、拒付居间费,否则,乙方可诉讼任何一家人民法院,依法处理或凭此协议书委托发包方代扣。

六、本协议书至居间费支付完毕失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委托方):公章 乙方(居间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中介合同纠纷和居间合同纠纷篇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1、工程总价:_________。

2、装修内容:_________。

1、自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甲方应付给乙方工程预付款人民币(60%)即人民币__元整,工程施工到油漆工进场时,甲方付乙方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即___元整。质量保修________年。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以上付款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如果因甲方拖延付款时间造成停工及工期延误,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3、乙方工程结束后、甲方如在____日内不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甲方应以承认。

1、施工中如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要签订由甲方需承担变更产生的施工人工费用协议。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2、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还应赔偿。

3、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施工延误,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施工途中、甲方要求工程增加部分,必须按照预算要求,先付款后,乙方再施工。

1、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2、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款付款的10%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期限完工,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需要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手续结构及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1、本合同解除或本合同履行完毕,本合同即自行终止。

1、合同和合同附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介合同纠纷和居间合同纠纷篇三

(2008)一中民终字第6694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单莉莉,女,1978年8月30日出生,汉族,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人员,住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东里9号楼905号。

委托代理人吴建祥(单莉莉之夫),1977年7月16日出生,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秘书,住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东里9号楼905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中地恒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8号易亨大厦1108室。

法定代表人杨忠,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江佰清,男,1978年5月27日出生,北京中地恒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主管,住北京市海淀区稻香园西里2号楼1706室。

上诉人单莉莉因居间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8)海民初字第521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中地恒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地恒远公司)在原审法院起诉称,2007年8月12日,我公司与单莉莉、杨素芬签订《房屋买卖经纪合同》,单莉莉采取商业贷款方式以540 000元的价格购买杨素芬位于海淀区北三环西路34号1428号,建筑面积42.12平方米房屋(以下简称1428号房屋)。合同签订时,单莉莉向杨素芬支付了购房定金5000元。按约定单莉莉应于2007年8月20日前去贷款公司进行面签、向杨素芬交纳首付款 300 000元,并向我公司支付中介服务费12 700元、贷款服务费3200元。但是,我公司在通知单莉莉前去办理上述事宜时,单莉莉却拒不履行。而且,单莉莉还对我公司及杨素芬提起诉讼,要求杨素芬双倍返还定金,要求我公司赔偿其损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因单莉莉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故驳回了其诉讼请求。为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现起诉要求单莉莉向我公司支付中介服务费11 200元、权证过户费1500元、贷款服务费3200元,共计15 900元;本案诉讼费用由单莉莉负担。

单莉莉在原审法院辩称,中地恒远公司所述与事实不符。我当时是想购买1428号房屋。但是在我与房主杨素芬签订合同以后,中地恒远公司却告诉我说,杨素芬要求我另行承担30 000元物业费后,才给我办理央产房的过户手续。然而,在签订合同前,我并不知道这套房屋是央产房屋。现中地恒远公司对我的起诉没有道理,故我不同意中地恒远公司的诉讼请求。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8月12日,单莉莉作为购买方(乙方)经居间方(丙方)中地恒远公司与出售方(甲方)杨素芬签订《房屋买卖经纪合同》,单莉莉以 540 000元的价格购买杨素芬所有的1428号房屋。合同约定:“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5000元,向丙方支付居间报酬11 200元;乙方于办理过户之前,交付丙方权证代办服务费1500元。”合同补充条款约定:“甲、乙双方约定于8月20日去贷款公司面签,并于当日乙方支付甲方本房售房首付款叁拾万元整,若因单方原因不能正常办理贷款手续则视为违约;乙方、丙方约定于8月20日,乙方付清丙方壹万贰仟柒佰元整过户费及代理服务费和叁仟贰佰元整贷款服务费;乙方于2007年8月12日交付甲方购房定金5000元。”违约责任条款规定:“如乙方未按约定期限交付首期购房款或未在约定期限递交齐申请贷款证件资料、以及未按丙方安排的时间、地点办理房产过户的,均视为违约,甲方所收取的购房定金不予返还;若甲方或乙方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实现的,由违约方承担丙方的居间服务费,守约一方已支付丙方居间服务费的损失,向违约一方主张赔偿。”

合同签订之日,单莉莉向杨素芬交纳了购房定金5000元。此后,单莉莉未如期办理借款等相关手续,亦未向中地恒远公司交纳过户费及代理费12 700元和贷款服务费3200元。2007年9月,单莉莉以杨素芬未取得1428号房屋的《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不具备上市交易条件和中地恒远公司向其隐瞒该事实为由,将杨素芬、中地恒远公司诉至本院,要求杨素芬双倍返还定金和中地恒远公司赔偿5000元损失。2007年12月17日,本院以(2007)海民初字第27510号民事判决书认定单莉莉未在中地恒远公司通知的'时间内办理贷款手续,亦未按约定的期限支付首付款、过户费及代理服务费,其行为构成违约,并判决驳回单莉莉的诉讼请求。判决后,单莉莉、杨素芬、中地恒远公司均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上述事实,有双方当事人陈述、《房屋买卖经纪合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7)海民初字第27510号民事判决书等证据材料在案佐证。

原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单莉莉经中地恒远公司与杨素芬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地恒远公司作为房地产经纪公司促成了单莉莉与杨素芬订立合同,双方形成了居间合同关系,单莉莉理应向中地恒远公司支付报酬。虽然三方签订的《房屋买卖经纪合同》因单莉莉违约未能履行,但单莉莉仍应按双方约定,向中地恒远公司支付居间报酬。单莉莉所述中地恒远公司在其签订合同前未如实告知其所购房屋属央产房屋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鉴于中地恒远公司未为单莉莉提供办理购房贷款和过户手续的相关服务,故对中地恒远公司要求单莉莉支付权证过户费、贷款服务费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原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九条、第四百二十四条、第四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一、单莉莉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北京中地恒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居间服务费人民币一万一千二百元;二、驳回北京中地恒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后,单莉莉不服,以中地恒远公司未告知房屋为央产房存在违约行为,无权要求居间服务费为由,向本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驳回中地恒远公司的诉讼请求。

中地恒远公司同意原审法院判决。

本院经审理查明,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单莉莉、杨素芬及中地恒远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经纪合同》有效,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本案中,单莉莉通过中地恒远公司的居间服务与杨素芬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虽然三方签订的《房屋买卖经纪合同》未能履行,但系因单莉莉违约行为所致。因中地恒远公司已促成单莉莉与杨素芬订立合同,故单莉莉应按照约定向中地恒远公司支付报酬。单莉莉所持抗辩意见依据不足,本院不予采纳,对其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原判正确,本院予以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九十九元,由单莉莉负担(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八十元,由单莉莉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中介合同纠纷和居间合同纠纷篇四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第四百二十四条,四百二十五条,四百二十六条,四百二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协商,甲方就项目工程施工事宜,委托乙方负责对该项目的业主方进行工程承包的前期洽谈和协商工作,乙方接受此委托,特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施工合同内约定的图纸内的全部施工工程。

4、合同总价:_________万__元人民币(按定额计算,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1、负责提供项目业主方所需的资料和资信证明,并负责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靠性。

2、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3、维护乙方的正当合法权益。

1、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负责对该项目工程承包的前期洽谈和协商工作,并向甲方提供项目方的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明确合作方案。在乙方办理完甲方与项目业主方的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工作后,乙方的全部工作即视为完成。

2、全面协调甲方与项目业主方的关系。

3、维护甲方的正当合法权益。

1、计算方法:甲方按实际工程总价的%约万__元人民币居间服务费(税后所得),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内,由乙方自行支配和使用。

2、支付时间和方式:合同签定后按合同总金额%支付居间费用,甲方进场施工第一次拨款后,按合同总金额%支付居间费用,第三次拨款后,按合同总金额%支付居间费用,余下部分按实际结算金额支付%,签章部分额外增加支付居间费用%。

3、合同签定月内,完成第一项工程合同的签定。

4、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1、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不得因项目负责人或财务人员的变动而拖欠居间服务费或拒绝履行本合同,否则,乙方有权要求项目业主方在甲方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2、甲方应保证将居间服务费全额支付到乙方指定帐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应付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未按上述条款支付居间服务费超过15日的,还须按应付金额的10%的'承担违约金。

1、本居间服务委托合同在甲方与项目业主方正式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前签订,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在甲方与项目业主方所签工程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生效,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凡与该项目有关的所增加的相关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其居间服务费亦按上述条款执行。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工程承包协议的,双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无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仲裁会员会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是终局的,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及相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6、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委托方(章):_________委托方(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中介合同纠纷和居间合同纠纷篇五

甲方委托方(盖章):乙方居间方(盖章):

电话: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以下称该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例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1、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2、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执行。

3、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签订,并入场施工,视为居间成功,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施工合同金额的%。

2、合同签订后,在甲方进入施工现场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居间费用、拨款后,内应支付剩余的居间费。

3、甲方可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支付,由乙方提供指定账户转账或现金支付。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样甲方违反保密义务,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

1、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2、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1、如果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中介合同纠纷和居间合同纠纷篇六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四百二十四条、四百二十六条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施工承包方: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总价:_________。

施工地点:_________。

一、委托人与建设方或总承包方正式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按本工程的'总造价支付给居间人作为酬金。

二、居间酬金付款方式分三交性付清,具体方式(承包方第一次拨款时给付中间费_________%,第二次拨款付中间费_________%,第三次全部付清中间费)。

三、居间人促成委托方与建设方或承包方合同成立的委托,应当按照约定支付酬金。

四、如委托人不按时支付酬金给居间人间,居间人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或申请支付令,居间人也有权委托业主方或总承包方在施工承包方工程款中扣给居间人。

五、本居间酬金不承担交纳税金等一切费用。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酬金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1、该委托人委托以上居间人联系取得本工程项目。

2、居间酬金以现金或转账支付。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中介合同纠纷和居间合同纠纷篇七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经甲乙双方协商,采取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的承包方式;

3、工程期限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1、开工前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果需要拆除原建筑的非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为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作: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1、因工程施工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物业公司指定的地点,不负责外运。如需外运,费用单计。

2、施工期间,甲方将屋门钥匙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归还甲方。

3、施工期间,乙方严格按照物业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施工;

1、本工程保修期一年,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的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进行修理;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中介合同纠纷和居间合同纠纷篇八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中介居间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出租方:______(甲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乙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共____层第____层。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________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________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水、电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八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九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中介合同纠纷和居间合同纠纷篇九

甲方:四川华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xxx合同法》等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了确保乙方的基本利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流县黄甲镇340亩土地的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凭任乙方担任该地块股权转让的居间顾问。

二、居间费用:按确保甲方300万元/亩底价计算,其超出底价部分的价差做为乙方的居间服务费用(不含提高容积率的费用和解决发票问题的费用)。

三、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在该地块的股权转让成功后,甲方按照土地股权转让费回收的比例同比支付。如果乙方为甲方争取到更优惠的条件,甲方可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的工作,密切一切配合乙方做好土地股权转让的事宜,提供购买方需要的一切法律文件。

五、违约责任:土地股权转让成功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不执行该居间服务协议,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应付的居间费用外,还应承担股权转让总金额5%的违约金。

六、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条款,以及在双方。

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秘密,双方必须承担保密的义务。否则,按违约责任的条款处理。

七、协议有效期: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条款执行完毕自动失效。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交由当地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20xx年月日。

中介合同纠纷和居间合同纠纷篇十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乙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友好协商,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引见本合同中的甲方与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该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长城万鼎签订该项目的运输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签订的书面的合同成功。

二、乙方义务: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真实有效,如达到现场无法签订合同成功,将有乙方承担甲方的往返费用。

三、甲方义务。

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负责和进行合同谈判。如果居间成功,则有甲方全面履行和所签的专业合同,甲方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均与乙方无关。如果居间成功,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居间报酬,则逾期每日居间报酬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支付方法及支付时间:

1、按照第一次支付本合同中的甲方资金时,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居间报酬3000万元。

2、采用现金方式支付。

五、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双方不得以其在区间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做出不利于对方的行为,否则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居间终止,支付居间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七、争议解决方案。

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反之,交当地仲裁委员会解决。

八、其他事项。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转委托。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介合同纠纷和居间合同纠纷篇十一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居间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甲乙双方为了根据《xxx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____省____市_________装修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装修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装修工程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仅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总价、工程量子目单价、建设单位供应材料品种及单价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万元。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业主提供的各种材料单价,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订装修合同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并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乙方应保证该工程项目真实可靠、资金到位、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如果能够达成装修工程合同,那么在甲方的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6、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承担。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装修工程合同。甲方因履行装修工程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装修工程合同金额的____%。

2、乙方帮甲方成功介绍客户,签约装修合同后。建设单位首付定金40%时,甲方将支付乙方全部装修工程5%佣金。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或甲方同意承担____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年月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

中介合同纠纷和居间合同纠纷篇十二

近日,法院受理的涉房居间合同纠纷呈现激增态势。2011年前两个月仅东城法院就受理此类纠纷30件,同比上涨200%。其中,原告为房屋中介公司,被告为买房人的案件占此类纠纷总数的83%。经调研发现,造成该类案件数量激增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房地产调控政策导致买房人履约能力变化。自2017年10月起,中央和北京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提高贷款利率、首付款比例,限制购房条件等,导致买房人购房成本加大。部分买房人因此履约不能,或因购房条件限制未能如期申请到银行贷款,导致买卖合同解除,由此与中介产生纠纷。

二是房地产中介提供服务的详细项目和具体标准尚无法律规定。实践中,超过90%的案件中的居间合同约定中介公司提供咨询、代为磋商价格、银行贷款代办、代办房屋产权过户等多项服务内容,却对如何履行没有细则规定。买房人与中介公司在中介是否忠实履行了上述义务,上述服务是否应包含在居间服务费中等问题上,容易产生较大分歧。

三是居间服务费用定价随意超出合理范围。根据《北京市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房屋成交价格在500万元以下的,房屋代理买卖收费不应超过房屋成交价格的2.5%。在受理的居间合同纠纷案件中,35%的案件居间服务费高于该标准,超过75%的案件约定买房人应交纳居间合同代书费、过户费、贷款费等费用。经统计,该收费合计低于3万元的仅占全部案件数的22%,3-5万元的占29%,5-10万元的占43%,10万元以上的占6%,服务费用过高。

四是买房人法律风险意识较差。具体表现在:合同意识淡漠,不详细阅读居间合同条款,或在未进行深入磋商的情况下签订合同;轻信中介人员口头承诺,未将口头承诺落实在居间合同里;不注重保存证据,与中介人员及售房人的联络、协商多以口头方式进行,以致应诉时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未调查房屋权属状态,不调查售房人是否有权利出售房屋。

针对以上情况,东城法院认为在审理涉房居间合同纠纷时应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案件审理应配合国家相关政策的实施,注重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审理中如发现房屋中介机构存在价格违法、赚取差价、分割出租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健康发展。二是详细审查居间合同的内容与执行情况。对居间合同的形式要件、合同条款内容、中介人员资质,以及中介公司的执行情况等要进行严格审查。应特别注意居间合同中是否包括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避免中介公司混同代办业务费与居间服务费。三是注重审查双方权利义务分配是否公平。一方面注意中介公司是否规避主要义务或责任,另一方面注意中介公司收费与其所履行的义务是否相适应。如发现显失公平等情况,宜通过公平原则、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平衡双方利益。

原告:*******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二、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房地产居间服务公司。被告一因房屋出售需要委托原告居间销售其名下址于福建省*********的房产,原告接受委托后,经原告居间介绍,被告一与案外人****于2017年10月10日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书》,该协议约定:被告一将上述房产以200万元价格出售给案外人黄世阳,并于收到购房款全款当日交付房屋。签订该协议后,被告一与原告就居间介绍费用进行了确认,承诺如原告推荐客户完成上述房产的出售,则被告一应于交房当日支付原告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元;如无故延期,则原告有权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被告追收滞纳金。

现被告与案外人于 年 月 日实际履行了房屋买卖协议并办理了相关房产过户手续,但中介服务费却一直拒绝支付。

基于被告一与被告二系夫妻关系,且债务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 1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由两被告共同向原告偿付。

原告以为,被告通过原告的居间服务成功获取购房人信息,并经原告介绍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并完成房屋交易,即应向原告支付居间服务费。被告的恶意拖欠行为,已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原告现特诉诸贵院,请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

*****人民法院

2017

具状人: 年 2 日 月

中介合同纠纷和居间合同纠纷篇十三

甲方(委托方):

乙方(中介方):

上述甲方(委托方)委托乙方(中介方)协助甲方为其(有限公司)进行承包建筑工程,达成居间合同如下:

一、居间事项:

逸涛半岛三期嘉苑别墅工程的其中217栋别墅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工程施工总分包权。

二、居间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关于“居间人促成合同签订成功,委托人应当按按约定支付报酬”的规定,甲方依法完成签订该工程承包项目合同,并顺利的按施工总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约定的内容开工后,收到工程进度款时本合同才生效,反之则无效自动终止该合同。合同生效后甲方同意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间费:

2、付款方式:

4)、该居间费在甲方第五次收到工程进度款时,甲方一次支付给乙方人民币贰拾万元(税后)居间费。

三、甲方责任和承诺:

本居间合同生效后为不可撤消、不可更改、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与甲方的其他相关承诺和居间不相抵触,独立执行,是甲方全体董事会成员一致的、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因公司股权或法人等变更影响,始终有效。

如是次乙方为甲方介绍的施工总分包合同不成功,在半年之内,甲方同意不接触由乙方介绍的.该工程发包人(广州南沙建安);如有任何接触该工程施工,皆视为乙方的中介行为成功论,甲方同意无条件支付乙方中介费人民币捌拾万元正(税后),作为对乙方的补偿;并同意对此补偿费放弃所有法律权利及话语权。

四、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有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合同内容,由泄密方承担一切后果。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有关本合同或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七、甲方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身、甲方的分公司、子公司、甲方绝对或相对控股的公司、甲方的股东或者甲方股东所投资的公司等。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中介合同纠纷和居间合同纠纷篇十四

甲方代表人:

联 系 电 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 系 电 话:

经甲方、乙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为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非格式协议合同,其内容如下:

第一条

务的人员;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不对乙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深入核实与考证,其真实性、准确性由 甲方负责;

(2)甲方如与第三方鉴定融资合同时即视为乙方完成居间义务;

(3)甲方依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姓名、职务、 电话号码、联系地址与有关数据、信息等)。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配合协助甲方工作,将确定相关负责人和联系人,并按照双方商定 开展工作;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及支付

(2)本合同项下支付币种为人民币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协 商不成时,由签约地仲裁委员会裁决或诉讼于签约地人民法院。 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需签署书面协议,作 为本合同附件,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如xx-xx有限公司与银行或者贷款公司没有达成贷款则此协议自动失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介证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签约地址: 公章 签 字 ) 年 月 公章 ( 签 字 )

卖房方和购房方通过中介公司介绍,达成购买意向的,中介公司均会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前,要求双方先行签署《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或类似协议。

签订这类协议的主要目的,在交易条件尚未完全达成一致或尚不具备签订正式合同的全部条件时,由其中一方(通常是买受方)先行提出大致的`交易条件。若对方能够接受并签署,则视为双方对交易条件基本达成一致。在约定期限或条件具备时,双方即按照约定签订合同。

律师建议,签订房产中介举荐合同时,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购房人先要了解中介人员的信息,如经营范围、执业经纪人的姓名及证号等。如果购房者在直接到中介公司进行洽谈的过程中,发现中介公司未经备案、注册登记或执业经纪人证号名不副实,应立即停止交易,向有关部门核实、举报法。

其次,在合同中明晰中介费用所包含的项目,中介除了收取合同约定的中介服务费外,其余的所谓垫资费、看房费、跑腿费等等都属于“ 黑收费 ”。

其三,在合同中明晰中介费的支付条件。原则上是在中介公司促成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支付,但鉴于房屋交易过程中环节较多,可以将中介经纪费的支付与工作进度相结合,做到哪一步就付哪一步的中介经纪费。注意居间合同要求一次性支付中介费用或只介绍买、卖双方认识就全额收取中介服务费。

其四,要格外留心定金、订金,预付款,违约金条款。如果是对方提供的为格式合同,那么,在签订合同前,最好请专业律师把关,修改、删除合同中对己不利的“霸王条款 ”,增加自身需要的条款,以达到利益平衡,降低纠纷、损失发生。

其五,买卖过程中各期支付金额、期限及方式等;税收、相关费用等的承担及各类更名手续的办理及费用承担;该房屋内是否存在未迁出户口及迁出期限等各项内容均应做出明确、详细的约定。另外,若涉及车位问题,也需由双方进行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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