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按揭和购房贷款保险合同大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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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按揭和购房贷款保险合同大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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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指负有义务的一方或者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合同中的缔约方应该确保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和权限。合同是一种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书面协议,在商务领域,合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够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写一份合同需要先明确双方的意向和目的。合同的范例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以便更好地起草自己的合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

房屋按揭和购房贷款保险合同篇一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对乙方开发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项目的购房人提供商业用房抵押贷款(以下简称“商业用房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所开发的上述项目商业用房的购房人提供商业用房贷款。具体购房人指与甲、乙双方签订《商业用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借款人。

第二条甲方对该项目提供的商业用房贷款最高限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万元)。抵押贷款额度有效使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満未使用的额度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展期。

第三条甲方为该项目购房者提供不超过房价或评估价(两者取低者)_____%的贷款(其中营业用房贷款不超过房价的______%)。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______年。

第四条每笔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方式、违约责任等,以借款人与甲方签订的《商业用房抵押借款合同》的约定为准。对于不符合甲方规定条件的借款人,甲方有权拒绝贷款。

第五条甲方应按照《商业用房抵押借款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地发放贷款,并负责一次性将贷款划到乙方在甲方设立的售房专用帐户上。

第六条乙方承诺。

1.所开发的项目为合法项目,开发和销售的各项手续完备,售房专户的资金专项用于本项目的建设,不挪作他用,按时、保质地完成项目的建造,使借款人能够按时入住。

2.与该项目有关的建造和销售活动存款、结算业务集中在甲方办理。

3.该项目物业管理单位在甲方开立存款帐户,统一办理与该项目物业管理有关的代收、代付业务。

4.协助甲方办理抵押贷款项下商业用房的抵押登记或预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等记文件直接交甲方执管。

5.在借款人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对甲方提供的商业用房贷款承担回购保证责任,并在甲方开立“回购保证金专户”,按照甲方商业用房贷款余额的______%存入回购保证金。当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时,负责代为偿还,授权甲方直接从保证金账户中扣收。有关回购保证责任的具体内容以《商业用房抵押借款合同》的记载为准。

第七条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发放贷款前,办理抵押贷款项目工程质量保险。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甲方。保险金额不低于本协议确定的抵押贷款最高限额。保险期限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可交付使用止,保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

保险期间,被保险的抵押贷款项目工程如发生保险责任内的问题,须以保险理赔款代借款人偿还相应的贷款本息,理赔款不足以偿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如发生保险责任外并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问题,使住房部分或全部验收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代借款人清偿所欠甲方的贷款本息。

经甲方同意不办理工程质量保险的,应在本协议“其他事项”中另作约定。

第八条乙方如发生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转让、合资、分立以及企业领导变更等重大事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落实相应措施,确保其回购责任的承担。

第九条在售房及房屋使用过程中,乙方与购房人发生的有关房屋质量、价格、交付时间等方面的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乙方在印制售楼说明书、广告宣传中,有关涉及甲方的名称或其他文字,事先应当征得甲方同意。

第十一条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时,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份,效力相同。

第十五条提示。

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协议各印就条款作全面准确理解,并应乙方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协议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房屋按揭和购房贷款保险合同篇二

抵押权人(贷方):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抵押人(借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担保人(发展商):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第一条总则。

合同三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并于年月日签订本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下称“本合同”)。抵押人(即借方)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年月日签订之“商品房预售契约”(编号为)之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同意该“商品房预售契约”项下之房产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房产抵押给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优先第一位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方)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商品房预售契约之全部权益,作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资料详见附表),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连带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贷款,作为抵押人购买抵押房产之部分楼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为其指定本合同的担保人。

第二条释义。

在本合同内,除合同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______________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供款”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之贷款本金利息。

“欠款”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供款、罚息、有前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商品房预售契约之全部权益”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与发展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契约”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担保人”______________指与抵押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的卖方。

第三条贷款。

一、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

二、期限__________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起计(借款日以借据日期为准)。

三、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在合同期内,如抵押权人按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时,应书面通知抵押人并按通知的规定进行调整。

四、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抵押权人指定抵押人所购楼宇之发展商之账户。

第四条供款。

二、贷款日期在贷款日当月的十四日之前(包括十四日),则起供月为当月;贷款日期在贷款日当月的'十四日之后,则起供月为贷款日的下个月;供款日为每月十五日。

三、月供款的计算:

还款期数。

贷款金额×贷款期月利率×(1+贷款期月利率)。

还款期数。

(1+贷款期月利率)-1。

依上式计算的每期供款金额按抵押权人签发的《按揭供款通知书》执行。

四、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指定之行所开立活期存款账户,在每月的十四日之前将当月供款足额存入或汇抵该账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从该账户扣收月供款、罚息及其他与该笔贷款有关之费用。如有变更账号,须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五条逾期利息及罚息。

每月分期供款应缴收之金额,按本合同第四条第四点的规定办理。如逾期未能足额交付当月供款,抵押人必须尽快补足,并同时向抵押权人交付逾期罚息,罚息额按贷款余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_____复利计算直至付清。

第六条提前还款之规定。

一、抵押人可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任何一个营业日提前缴付剩余贷款,包括提前全部还清和部分还款,抵押人提前还款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不收取任何无关的费用。

二、抵押人提前还款需首先缴交提前还款日当月份的供款。

三、每次提前部分还款的金额不少于抵押权人之有关规定。

四、部分还款后,抵押人可选择变更月供款金额或变更供款期限,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七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务案/登记/注销费、律师费、保险费、手续费等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二、抵押人如不依照本合同之规定付清一切欠款,抵押权人进行追索而引起的一切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三、抵押人需负责缴付当地政府部门对抵押房产所征收的一切费用。抵押人如不缴交而由抵押权人为保障其本身权益而先支付者,抵押权人可将已垫付的费用并入抵押人欠款内,向抵押人进行追索。

第八条房产抵押之规定。

一、本合同项下之房产抵押是指:

1.即地产之权益抵押。

即抵押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经监证之后,由抵押人将该商品房预售契约所应拥有之全部权益以优先第一位抵押给抵押权人。

2.房产抵押。

即抵押人将其所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项下以抵押人名义购买之房产以优先第一位抵押给抵押权人作为本合同贷款之抵押物。

二、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抵押人须将其签订之“商品房预售契约”交给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保管。抵押期间,对抵押物进行确权,申领产权证时,须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有关购房发票、《房地产证》等抵押物之证明文件之正本将由抵押权人保管,并作为本合同抵押物之凭据。

三、抵押人选购之房产如有缺点(无论显着或隐藏)引致损失或损伤,与抵押权人无关,抵押权人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房产保险之规定。

一、抵押人在与抵押权人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向抵押权人指定或代理的保险公司一次性为该房屋投保,保险额不小于购买该房产的总价款额,投保期不得短于借款期,如果利率调整而抵押人选择延长供款期数,原房屋保险到期后需补办保险。

二、抵押人在为该房产投保之后,必须将该房产之保险单据正本交给抵押权人保管并任命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接受该房产之保险赔偿金及任命抵押权人为该项赔偿金之支配人(即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

三、倘该房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则该房产保险单项下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四、该房产之保险赔偿金如不足清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时,不足之款应由抵押人负责清付。

五、如抵押人还清抵押权人应收之全部欠款后,抵押权人应将该房产保险赔偿金之受益人转为抵押人名下,同时将该房产之保险单据交还抵押人收执。

第十条房产抵押之解除。

一俟抵押人还清抵押权人应收之全部欠款(不论届期满与否),并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后,即可联同或委托抵押人或其代理人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注销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

第十一条抵押房产之处理条件和权利。

一、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处置该房产:

1.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之任何条款及不支付本合同规定之任何应付欠款。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催收应付欠款之通知,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还款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自欠缴之日起连续满6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欠款(包括各期供款和应计罚息)。

3.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查封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4.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5.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6.抵押人使用抵押房产作非法用途,引致当地政府对该抵押房产可能进行没收或处理。

7.抵押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代管人只能履行部分或拒绝履行抵押人在本合同的任何责任。

8.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将抵押房产出售、出租、抵押、赠与、转借、托管或其他方式处分。

9.抵押人不按时缴交有关购房合约或抵押物的任何税款(包括地税、或有关政府部门所征收的其他税项)或有关抵押物之有关物业管理费用。

10.为公民个人的抵押人______________抵押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

当上述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抵押权人即通知担保人履行连带担保职责。

房屋按揭和购房贷款保险合同篇三

抵押权人:_________(贷款人)抵押人:_________(借款人)。

担保人:_________(担保人)。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订本房产授揭贷款合同(下称“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签订立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担保人同意承担该笔贷款之担保责任。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应予遵照执行。

第二条贷款内容。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整。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此笔贷款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帐户。

二、贷款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个月。

三、贷款利率:月息_____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第三条还本付息。

一、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额偿还的方式还本付息、期数_________,每期应缴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级金额变动),首期还款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处开生存款帐户,抵押人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房屋按揭和购房贷款保险合同篇四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即买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三人:(以下简称丙方,即卖方)。

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位于重庆市(以下简称“该房屋”)的买卖(居间)合同,三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申请贷款事项。

贷款银行:;贷款期限:年;贷款金额:人民币元。以上事项以贷款银行审定为准。

第二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代为提出贷款申请,贷款银行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均视为乙方完成本事项。2、乙方根据贷款银行的需要为甲方向银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贷款银行发放贷款起至该房屋抵押完成、《房地产权证》交回贷款银行为止。如果贷款银行不需要乙方提供阶段性担保,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服务费。

第三条贷款服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

1、贷款服务费金额:人民币元,由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2、因代办贷款产生的邮寄费用(包括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邮寄函件)、复印费用等,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当符合相应的贷款条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及时。否则,甲方应自行承担其责任,除乙方已经收取的贷款服务费不予退还外,还应赔偿乙方损失。

2、按规定应当由甲方本人到场办理手续的,甲方应在乙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达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如果甲方未到场办理手续的,甲方应按每日40元的标准向乙方另行增加支付贷款服务费。

支付贷款服务费;延误时间超过5日的,另行增加贷款服务费标准违按每日60元计算。

4、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服务费及有关费用。

5、如甲方违反本条第1、2、3款约定的义务,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时贷款银行已发放贷款的,甲方应将所借全部款项立即给付给乙方(银行发放的贷款额及相应利息),由乙方转交给银行。

6、在乙方为甲方提供阶段性担保期间,如该房屋过户到甲方名下的,甲方即以该房屋为乙方提供反担保抵押。

房屋按揭和购房贷款保险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一、保险财产。

购房人通过银行按揭所购买的房屋。

二、责任范围。

由下面列明的原因引起的房屋物质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本公司对下列名项不负责赔偿:。

三、保险期限。

四、保险金额。

为所购房屋全部的实际价值。

五、赔偿处理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六、争议处理第一条合同构成。

一、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为符合投保条件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向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本保险凡开办购房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也可作为投保人,为其购房贷款者投保本保险。非本人投保时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高度残疾,以致无法继续偿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同时终止保险合同。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驾驶无照或法律禁止的机动交通工具及无有效驾照或酒后驾驶机动交通工具。

六、病或感染病毒期间所患疾病。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其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一、本保险在合同成立时的最高保险金额以购房贷款余额为限,实际初始保险金额以保险人的核保结果确定,保险金额根据贷款情况逐年递减。

二、本保险的保险费因投保时的年龄及贷款期限而异,缴费方式为趸缴,费率详见附表。

第七条如实告知。

本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两年的,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八条受益人。

本保险的受益人为发放购房贷款的金融机构或购房贷款的担保方。

第九条保险事故的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保险人,且及时提供有关材料,并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30日内,凭所需文件资料,向保险人申请保险金。由于延误时间,导致必要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的,应由受益人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应从所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因此而增加的额外费用。本合同受益人的保险金的请求权,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而消灭,保险人不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

房屋按揭和购房贷款保险合同篇六

按约定按揭购房每月应付637元邹女士签约前便告诉了售楼小姐,自已离婚20多年,至今孤身一人,每月只有430元的退休金收入售楼小姐爽快地对她说:“这好办,你在收入证明400前加个1不就成了1400元了吗?”,邹女士说“单位在外地,盖章有些困难”,售楼小姐又说:“你随便找个单位盖个章就算数”邹女士当天晚上越想越不对劲:自已开虚假证明可又无偿还能力,银行追偿账务只会找自已又不会去找开发商她经找人再细心推敲了开发商的那份“补充协议”,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已巳掉进了开发商设置的“陷阱”里了因为“补充协议”中规定:购房者按揭如银行审查不合格,必须选择其他3种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三个月分期付款、交房期内分期付款)支付余款,如购房者在15日内拒绝作出选择,则视为单方终止合同,应向甲方支付房价总额20%的违约金,按邹女士的购房总款12万余元计算,违约金就是2.4万多元如果侥幸通过了银行审查,但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不能足额月供支付,开发商有权收回并处置所购房屋,购房者最终只得落个钱、房两空当明白过来的邹女士7月18日(也就是第二天)赶到售楼部要求退房时,售楼人员却说她违约了,要罚款4000元,邹女士眼看着自已的4000元一夜之间就化为乌有,便放声嚎啕大哭,这些都没有用,最后邹女士被-迫写了一份“因家庭困难,无力按揭购房,自愿认罚”的退房申请邹女士投诉事件发生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很快派人对房产市场上的这种现象作了进一步调查核实,结果发现,在目前的四川一些房产市场上,按揭购房虚开个人收入证明的`现象较为普遍不少房产公司的售楼人员为了把房子推销出去,事先不说明银行按揭对购房者收入的要求,不讲按揭购房中的风险为此,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特提醒广大消费者“按揭购房,量力而行”,别让按揭购房中的虚假证明“陷阱”给套住了!同时呼吁有关部门加强对房产开发商及售楼人员的监管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人士指出,目前一些售楼人员看似站在购房者一边热心帮助并丛恿购房者弄虚作假去开具收入假证明,实际上他们早在拟定的“补充协议”中设置了“陷阱”,若最后被银行识破,不具备按揭贷款的资格,购房者要求退房就属于违约,购房者的钱就被房产开发商的“陷阱”套走了,希望引起购房消费者们的高度警惕。

房屋按揭和购房贷款保险合同篇七

甲方:乙方:

甲方于年月日以个人名义采取按揭贷款方式购买商品住宅一套,建筑面积平方米,总价款元。现甲、乙双方因情投意合而生活在一起,为避免纷争,爱情永固,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出资元,一并作为该套房屋首付款。

二、房屋装修费用元由乙方负责,剩余装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水、电、煤气及物业管理费等各项生活开支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四、房屋按揭月供款每月元,在共同生活期间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乙方于年月开始付款。

五、双方领取结婚证时,该房产自动转化为甲乙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

六、若甲、乙双方不幸分手,该套房产仍归甲方所有,但甲方应将乙方已承担的全部费用,包括首付款、装修款、月供款偿还给乙方。该房屋发生增值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投入的资金比例向乙方支付增值收益。

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该套房屋以低于购置价的标准对外出售,否则甲方除应偿还乙方的已付款项外,并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房屋按揭和购房贷款保险合同篇八

购房人通过银行按揭所购买的房屋。

二、责任范围。

由下面列明的原因引起的房屋物质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本公司对下列名项不负责赔偿:。

四、保险期限。

五、保险金额。

为所购房屋全部的实际价值。

六、赔偿处理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九、争议处理第一条合同构成。

一、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为符合投保条件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向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本保险凡开办购房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也可作为投保人,为其购房贷款者投保本保险。非本人投保时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高度残疾,以致无法继续偿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同时终止保险合同。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驾驶无照或法律禁止的机动交通工具及无有效驾照或酒后驾驶机动交通工具。

六、病或感染病毒期间所患疾病。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其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一、本保险在合同成立时的最高保险金额以购房贷款余额为限,实际初始保险金额以保险人的核保结果确定,保险金额根据贷款情况逐年递减。

二、本保险的保险费因投保时的年龄及贷款期限而异,缴费方式为趸缴,费率详见附表。

第七条如实告知。

本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两年的,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八条受益人。

本保险的受益人为发放购房贷款的金融机构或购房贷款的担保方。

第九条保险事故的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保险人,且及时提供有关材料,并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30日内,凭所需文件资料,向保险人申请保险金。由于延误时间,导致必要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的,应由受益人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应从所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因此而增加的额外费用。本合同受益人的保险金的请求权,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而消灭,保险人不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按揭和购房贷款保险合同篇九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位于第___层____户,房屋结构为______,房产证登记面积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____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

第二条、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____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元整,大写:____,____日内交付____万元(大写____),余款____元(大写____)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__%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按揭和购房贷款保险合同篇十

经甲、乙双方合意,于__年_月_日订购__小区__幢__室房产一处,总价款元。

首付款元,全部为甲方个人出资,约定支付日期__年_月日。余款元,全部以乙方名义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其中__元为公积金贷款,贷款期年;元为商业贷款,贷款期年。

房地产权证书以乙方名义办理,甲方登记为共有权人。

双方协商对该房屋的出资及产权归属约定如下:

该房产属甲乙双方按份共有财产,各自所拥有份额按各自实际出资比例享有。

未清偿贷款在共有期间对内属双方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各自偿还的贷款额算作各自出资。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按揭和购房贷款保险合同篇十一

目前贷款期限5年以上商业贷款基准利率是4.90%,受限购限贷政策的影响,各地银行对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力度不同。

二套房贷款利率普遍上浮10%。

同期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为3.25%,二套房贷款利率普遍上浮10%。

第2套房界定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已利用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申请房贷,将视为第2套房。

贷款借贷人的信用记录都会如实的显示其逾期还款天数,若借贷人逾期还款超过了银行规定的时间。

这是我给你找的银行贷款的一些相对知识,你浏览的看一下《大只站》,也许对你有所帮助。

按偿还期不同,

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按偿还方式不同,

可分为活期贷款、定期贷款和透支;。

按贷款用途或对象不同,

可分为工商业贷款、农业贷款、消费者贷款、有价证券经纪人贷款等;。

可分为票据贴现贷款、票据抵押贷款、商品抵押贷款、信用贷款等;。

最后,贷款安全无小事。

若准备在招商银行申请个人贷款,您实际可以申请到的`“贷款利率”是结合您申请的业务品种、个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担保方式等因素进行的综合定价,需经办网点审批后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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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购房新政策按揭贷款利率多少【3】。

目前暂时还有出具相关的政策,还是执行现行的贷款政策。

首套购买公积金贷款5年期以上,利率是3.25%,二套购买上浮10%。

商业贷款首套购买5年期以上基准利率是4.9%,目前主流是基准利率打85折。

买房贷款利率2017最新【4】。

保证贷款指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本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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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供:

1身份证,

2工作收入证明。

3最近六个月的对公对私流水,

4居住证明。

5营业执照副本,经营场地租赁合同,租金发票或收据。

能贷的额度是根据你的收入来决定的。

但是信用贷款一般最多能申请的额度在30万元。

(以上内容仅作参考,具体办理要求银行贷款当地分行规定为准。

在办理相关手续前,请先详细咨询您所在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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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按揭和购房贷款保险合同篇十二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抵押人(借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担保人(发展商):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第一条总则。

合同三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并于年月日签订本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下称“本合同”)。抵押人(即借方)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年月日签订之“商品房预售契约”(编号为)之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同意该“商品房预售契约”项下之房产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房产抵押给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优先第一位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方)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商品房预售契约之全部权益,作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资料详见附表),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连带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贷款,作为抵押人购买抵押房产之部分楼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为其指定本合同的担保人。

第二条释义。

在本合同内,除合同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______________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供款”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之贷款本金利息。

“欠款”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供款、罚息、有前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商品房预售契约之全部权益”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与发展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契约”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担保人”______________指与抵押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的卖方。

第三条贷款。

一、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

二、期限__________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起计(借款日以借据日期为准)。

三、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在合同期内,如抵押权人按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时,应书面通知抵押人并按通知的规定进行调整。

四、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抵押权人指定抵押人所购楼宇之发展商之账户。

第四条供款。

二、贷款日期在贷款日当月的十四日之前(包括十四日),则起供月为当月;贷款日期在贷款日当月的十四日之后,则起供月为贷款日的下个月;供款日为每月十五日。

三、月供款的计算:

还款期数。

贷款金额×贷款期月利率×(1+贷款期月利率)。

还款期数。

(1+贷款期月利率)-1。

依上式计算的每期供款金额按抵押权人签发的《按揭供款通知书》执行。

四、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指定之行所开立活期存款账户,在每月的十四日之前将当月供款足额存入或汇抵该账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从该账户扣收月供款、罚息及其他与该笔贷款有关之费用。如有变更账号,须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五条逾期利息及罚息。

每月分期供款应缴收之金额,按本合同第四条第四点的规定办理。如逾期未能足额交付当月供款,抵押人必须尽快补足,并同时向抵押权人交付逾期罚息,罚息额按贷款余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_____复利计算直至付清。

第六条提前还款之规定。

一、抵押人可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任何一个营业日提前缴付剩余贷款,包括提前全部还清和部分还款,抵押人提前还款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不收取任何无关的费用。

二、抵押人提前还款需首先缴交提前还款日当月份的供款。

三、每次提前部分还款的金额不少于抵押权人之有关规定。

四、部分还款后,抵押人可选择变更月供款金额或变更供款期限,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七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务案/登记/注销费、律师费、保险费、手续费等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二、抵押人如不依照本合同之规定付清一切欠款,抵押权人进行追索而引起的一切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三、抵押人需负责缴付当地政府部门对抵押房产所征收的一切费用。抵押人如不缴交而由抵押权人为保障其本身权益而先支付者,抵押权人可将已垫付的费用并入抵押人欠款内,向抵押人进行追索。

第八条房产抵押之规定。

一、本合同项下之房产抵押是指:

1.即地产之权益抵押。

即抵押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经监证之后,由抵押人将该商品房预售契约所应拥有之全部权益以优先第一位抵押给抵押权人。

2.房产抵押。

即抵押人将其所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项下以抵押人名义购买之房产以优先第一位抵押给抵押权人作为本合同贷款之抵押物。

二、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抵押人须将其签订之“商品房预售契约”交给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保管。抵押期间,对抵押物进行确权,申领产权证时,须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有关购房发票、《房地产证》等抵押物之证明文件之正本将由抵押权人保管,并作为本合同抵押物之凭据。

三、抵押人选购之房产如有缺点(无论显着或隐藏)引致损失或损伤,与抵押权人无关,抵押权人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房产保险之规定。

一、抵押人在与抵押权人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向抵押权人指定或代理的保险公司一次性为该房屋投保,保险额不小于购买该房产的总价款额,投保期不得短于借款期,如果利率调整而抵押人选择延长供款期数,原房屋保险到期后需补办保险。

二、抵押人在为该房产投保之后,必须将该房产之保险单据正本交给抵押权人保管并任命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接受该房产之保险赔偿金及任命抵押权人为该项赔偿金之支配人(即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

三、倘该房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则该房产保险单项下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四、该房产之保险赔偿金如不足清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时,不足之款应由抵押人负责清付。

五、如抵押人还清抵押权人应收之全部欠款后,抵押权人应将该房产保险赔偿金之受益人转为抵押人名下,同时将该房产之保险单据交还抵押人收执。

第十条房产抵押之解除。

一俟抵押人还清抵押权人应收之全部欠款(不论届期满与否),并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后,即可联同或委托抵押人或其代理人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注销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

第十一条抵押房产之处理条件和权利。

一、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处置该房产:

1.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之任何条款及不支付本合同规定之任何应付欠款。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催收应付欠款之通知,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还款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自欠缴之日起连续满6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欠款(包括各期供款和应计罚息)。

3.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查封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4.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5.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6.抵押人使用抵押房产作非法用途,引致当地政府对该抵押房产可能进行没收或处理。

7.抵押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代管人只能履行部分或拒绝履行抵押人在本合同的任何责任。

8.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将抵押房产出售、出租、抵押、赠与、转借、托管或其他方式处分。

9.抵押人不按时缴交有关购房合约或抵押物的任何税款(包括地税、或有关政府部门所征收的其他税项)或有关抵押物之有关物业管理费用。

10.为公民个人的抵押人______________抵押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

当上述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抵押权人即通知担保人履行连带担保职责。

二、抵押权人在自行依法行使其处理该房产之权利时,可委托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该房产依法变卖时,担保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该房产之权利。

房屋按揭和购房贷款保险合同篇十三

甲方(姓名):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方于年月日以个人名义采取按揭贷款方式购买商品住宅一套,建筑面积平方米,总价款元。现甲、乙双方因情投意合而生活在一起,为避免纷争,爱情永固,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出资元,一并作为该套房屋首付款。

二、房屋装修费用元由乙方负责,剩余装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水、电、煤气及物业管理费等各项生活开支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四、房屋按揭月供款每月元,在共同生活期间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乙方于年月开始付款。

五、双方领取结婚证时,该房产自动转化为甲乙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或约定该房产由双方按一定比例共同享有所有权,或约定仍作为甲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六、若甲、乙双方不幸分手,该套房产仍归甲方所有,但甲方应将乙方已承担的全部费用,包括首付款、装修款、月供款偿还给乙方(或按一定比例偿还给乙方)。该房屋发生增值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投入的资金比例向乙方支付增值收益。

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该套房屋以低于购置价的标准对外出售,否则甲方除应偿还乙方的已付款项外,并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约时间:年月日。

房屋按揭和购房贷款保险合同篇十四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为_________需要,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保证用于_________.借款期限为_____年_____个月,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乙方保证按以下用款计划供应资金:

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元;

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元。

三、甲方保证按以下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元。

四、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______‰计算,按季结息。

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加收利息__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每天付甲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不能按时付息,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乙方有权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偿。采取第三方担保的,由担保方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其存款账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季向乙方提供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生产或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九、甲方法人变更时,应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原法人所订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十、甲方填报的借款申请书,抵押或担保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变更合同条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送_____.

十三、补充条款:

甲方(签名盖章):

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名盖章):

日期:年月日

房屋按揭和购房贷款保险合同篇十五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号楼单元号;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房屋价格:该房屋房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协议签定之日一次向甲方支付元购房款后,该房屋产权即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在乙方交清该房屋房款后,甲方将该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产权交割完毕。

第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付清甲方房款后,甲方提供该房屋相关手续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过户手续,办理该房产过户登记的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没有按揭贷款、抵押债务、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大修基金和各项税费,均按政府的规定由乙方向各相关部门交纳,该房屋售房协议生效后,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所有义务责任履行完(即过户完毕)后,本协议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修改、涂改和转让本协议。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本合同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担总成交价的百分之乙方承担总成交价的百分之。双方若有违约致使该交易不成功者,违约方承担该项甲乙双方所有居间费与已产生的相关费用。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居间方存档一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房屋按揭和购房贷款保险合同篇十六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自有坐落于_________,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二、房产转让价格。

1、甲、整()。

2、该房屋售价中包含。

三、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按照银行按揭付款方式办理。

1、签署本合同时,乙方支付甲方付房款人民币(大写)();甲方必须将该房屋所有权证及契税证原件交与乙方。

2、签署本合同后,由乙方代甲方继续交纳银行按揭贷款等其它相关费用,甲方有义务提前告之乙方。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推托,否则视为违约。

四、相关事宜。

1、甲乙双方议定:月。

2、甲方将该房屋移交给乙方前,所有该房屋发生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甲方负责结清。该房屋待全部房款结清后,交易全部费用由承担。

3、该房屋以现状售予乙方,甲方须保证该房屋与甲乙双方签署合同时约定的房屋原状。

五、违约责任。

1、办理房产更名手续当日,甲乙双方及甲方配偶须同时到场,如因甲乙双方原因,延误办理时间的,由延误方负责。

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须按合同条款进行交易。如属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如属甲方违约,甲方则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并退还乙方所付其他款项(不另计利息)。

3、乙方须按时间向甲方交付购房首付款,如超过日未用甲方支付购房款,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购房定金,同时终止本合同。

4、甲乙双方的通讯联络以本合同所载明的电话、地址为准,甲乙双方必须保证上述电话、地址的真实性。

六、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约定事宜。

八、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按揭和购房贷款保险合同篇十七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产权情况。

1.房地产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出让(转让、划拨)合同号:______________。

7.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共有权份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房屋预售、买卖契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情况。

1.抵押土地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土地评估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抵押房屋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抵押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抵押房屋评估总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房地产评估总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抵押人其抵押的土地上所建的房屋不得转让、出租、出售。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贷款用途为__________。

甲方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甲方以所购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把购房合同、抵押登记证明交乙方执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房屋所有权证一并交乙方执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附抵押物清单(略)。

房屋按揭和购房贷款保险合同篇十八

一、产品采购:

乙方同意向甲方采购产品____________。

二、产品质量: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甲方的质量说明书,并经乙方验收合格。乙方在收到产品的十日内向甲方出具产品验收证明,逾期不出具合格证明或不合格说明,则视产品合格。

油漆:210桶×80公斤/桶×650元/桶=136500元。

合计:壹佰叁拾陆万伍仟元整(1365000元)。

四、货款支付:

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货物后,向甲方支付_________%的货款总额,于7月15日前支付完所有材料款。

收款单位: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货时间:_____年___月__日前。

六、违约解决: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解决。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用中文书就,并受中国法律约束。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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