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500字 我们班的狗仔队电子书(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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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500字 我们班的狗仔队电子书(六篇)
时间:2023-02-14 22:52:29     小编:zdfb

认真品味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收获不少吧,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500字 我们班的狗仔队电子书篇一

老实说,近一个月的阅读,很多地方是囫囵吞枣,有的地方甚至根本看不懂。这本书与其说是介绍经济全球化,不如说是一本以经济全球化为主题的长篇新闻通讯。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起初我的脑子是一片混乱的,感觉就像在看一份电子产品说明书,篇幅长、计算机专业术语过多。世界上使用电脑的人越来越多,但并不表示所有的人都明白其中的道理。托马斯弗里德曼不愧是读者身份,他用几近煽情的手法、生动的事例和大胆的想象来解读经济全球化,让我不得不被这汹涌而来的经济全球化所镇住,同时也深感自我知识的匮乏。

世界是平的告诉我们,竞争的平台已经被推平了。试看今日的世界,没有哪个国家能够免受竞争所带来的冲击,能够不享受因为合作所带来的极大丰厚的回报。企业与企业之间,人与人之间充满了竞争与合作,因为竞争与合作带来了整个世界的变化,促进了人类礼貌的发展和传播。在我们的工作和事业中同样不可缺少竞争与合作的因子,我们每一天从事这简单而又繁重的工作,在这个看似简单平凡的工作中同样蕴含着竞争,从各人的工作态度到职责心,从个人的学习本事到工作技能无不打上竞争的烙印,社会是一个优胜劣汰的竞争场所,任何时候谁能从竞争中脱颖而出,谁就能享受胜利者的喜悦。

我是读不太懂这本书的,但还是收获到了紧迫感,做为一个年轻人,我仅有不断地学习吸收新知识,不断地巩固已学到的知识并运用到实践中,努力工作才能在平坦的世界中有自我的立足之地。

我听到了一个故事。在非洲,羚羊每一天早上醒来时,它明白自我必须跑得比最快的狮子还快,否则就会被吃掉。狮子每一天早上醒来时,它明白自我必须超过跑得最慢的羚羊,否则就会被饿死。所以不管你是狮子还是羚羊,当太阳升起时,你开始奔跑。

没错,从此刻开始奔跑吧!现今社会上许多人懂得技术和技能。那么我们凭借什么才能脱颖而出,竞争到工作岗位,我们要怎样跑才不会被时代大潮所淹没?我总结到必需要不断地学习,因为新事物层出不穷。我们要与时俱进学习各种新知识,仅有不断的提高自我,让自我永远坚持很强的竞争力。才能在平坦的世界竞技场下拥有一席之地。这个过程充满了汗水与荆棘。有人可能选择安于现状,半途而废。大家千万不要放弃,古语有云:“不经一番寒彻骨,焉得梅花扑鼻香”。相信我,从这一刻开始就奔跑起来吧!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500字 我们班的狗仔队电子书篇二

假期里,我读了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简·爱》,颇有感想。

这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作者把主人公塑造成了一个跟她一样相貌平平,地位卑微却追求独立的新型女性。这本书讲述了出身贫寒的孤儿简·爱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百般欺凌。后来进了慈善学校,灵魂和肉体又都经历了苦痛的折磨,但他以顽强的意志完成了学业,并且成绩优秀。为了追求独立的生活,她应聘做了家庭教师。由于志趣相投,她和男主人公真诚相爱,在经历磨难后,终于走到一起。

在我看来,卑微而不卑贱就是简·爱人生的写照,她虽然出身贫寒,看似柔弱内心却极具刚强韧性,拥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自尊心极强。年幼被寄养在舅母家时,她不畏强暴,甚至和表哥对打起来。就像她所说的那句话:“你以为,就因为我贫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也没有心吗?不,你错了!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同样有一颗心!”

《简·爱》这部小说,_了英国以往小说的那种王公贵族、小姐公主的人物形象。其中简爱对爱情的看法使我敬佩不已。她认为爱情应该建立在精神平等的的基础上,而不应取决于社会地位、财富和外貌,只有男女双方彼此真正相爱,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当她遇到罗切斯特时,尽管对方是豪门贵族,她也能勇敢追求自己的爱情。当她知道罗切斯特先生有妻子时,又果断地离去。

她想做一个独立的人,不想做一个贵族的情人以此衣食无忧的过完此生。当她获悉罗切斯特妻子已死、罗切斯特本人双目失明时,她又勇敢走向罗切斯特,向他坦诚倾诉自己的爱情。在当今社会,许多人为了那泡沫般虚无缥缈的欲望赌上自己全部的人生,为了追求宝马香车的尊贵生活把爱情遗忘。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自由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她这种追求独立的勇气和对爱情忠贞的品格值得现在许多女孩学习。

《简·爱》是一本女孩子必读的书。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500字 我们班的狗仔队电子书篇三

《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于20__年初出版的一部小说。小说以时间为线索,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写出了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一些现象,有房屋强制拆迁,对官僚主义的批判等等,大多数还是发生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一些很细微的事情,并从这些末梢中提炼出了很多东西,有爱情,亲情,社会情,当然,还包括一些很暧昧的,我们都说不清的东西,比如我们这个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还有很多,下面请我一一道来。

以前我一直在寻找可以全面阐释21世纪社会的作品,现在,我找到了。 并且不负所望,这部小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所以从我读完这部作品,到现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在想,我们社会的这些变化,还有相对应的我们个人的变化。我个人认为,余华的这部小说,阐释了三大主题:亲情,爱情和社会情。

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

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梦想而生,为梦想而死。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你们觉得呢?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谓的梦想,对我们和这个社会而言,到底有没有价值,或者狭窄的说,是不是我们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它值不值得我们舍弃一切去追求?或许到最后我们才发现,不是生活太难,是我们太过贪婪,忽视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导致生活的不幸福。

小说还写了一种爱情,鼠妹(刘梅)和伍超的爱情。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他们二人都是生活在社会特别底层的一些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福利和保险,每天为了生存拼搏。这样两个男女相爱了,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读完这部小说,我们会思考,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有梦想,杨金飚的朴实工作的梦想,鼠妹和伍超好好过日子的梦想,李青的梦想,谭家鑫夫妇的梦想,这些人的梦想在生前的社会都得不到实现,或者说,即使实现了,对他们个人而言也是不幸福的,是没有价值的。在他们死后,到了死无葬身之地的时候,他们的梦想全部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我们通过这些内容,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生活的社会,为什么,看起来很容易实现的梦想,在现实生活中就这么难?到底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过错,还是个人的追求有偏颇?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500字 我们班的狗仔队电子书篇四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宝葫芦的秘密》的书,心潮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王葆的男孩一天在河边钓到了一个宝葫芦,这个宝葫芦可以随着王葆的心意而动,但是王葆不能告诉别人它的存在。随后的日子里,王葆用它要了好多东西,最后明白宝葫芦给他的东西都是别人的所有物,然后幡然醒悟,将宝葫芦的秘密公布于众,末尾王葆猛然惊醒,才发觉他只是做了一个梦。

文中王葆因解释不清楚名贵花草的来源而向家人说谎的情节让我心痛,因为王葆以前可是从不撒谎的啊!但是他却因为和宝葫芦的约定向家人撒谎,究竟为何会变成这样呢?我想是因为面子和他与宝葫芦的秘密而致的,但是他却没有想想,他骗的,全都是相信他的人,全都是不会怀疑他的人。一个谎言要用无数个谎言来圆,这点在王葆与郑小登和老大姐”讨论“河里怎么会有金鱼的时候就验证了,先前王葆因为好面子而向郑小登炫耀他从河里钓上不少鱼,但是待捕鱼能手郑小登一看,这河里怎么来的金鱼呢?便提着水桶拉着王葆找老大姐请教去了,到后头王葆实在编不下去,就不得不暂时转移话题才没有露馅,说谎话真是不好,有次我就犯过这样的错。

记得那次,我从学校回家,看着路上的小吃不禁有些眼馋,便停下脚步去买,但是转念一想,妈妈可是从来不让我乱吃东西的啊,我要是这样,她会不会说我啊?我想了想妈妈的话,又看了看路边飘香的小吃,正在犹豫不决的时候,我突然灵光一闪:我可以不告诉妈妈啊,这样她不就不会知道了更不会说我了。这般想想,我还是抬脚向小吃走去。我拿着小吃边走边吃,还时不时看看有没有疑似妈妈的身影,一看没有,也就更放心的吃了起来,一路吃到家。

回家一开门,妈妈早做好了饭,就等着我回来呢,但是我早吃过小吃了,哪还有胃口吃正餐呢?就兴致缺缺的吃了几口,就对妈妈说:”妈,我去做作业了。“妈妈狐疑的扫了我一眼,说:”你是不是在路上吃东西了?“我顿时冷汗下来,不对呀,路上没见到妈妈啊,她怎么会知道呢?看了看妈妈,我硬着头皮说:”没有,怎么会呢。“妈妈也不再怀疑,应道:”哦,那你去写吧。“我坐在书桌前,满脑子都是妈妈那句”你是不是在路上吃东西了?“越想越烦,也愈发觉得不跟妈妈说实话不对,经过了一番思想斗争,我终于决定跟妈妈说实话,我走到妈妈面前,怯怯地说:”妈,我其实在外面吃东西了。“妈妈看了我一眼,并没有我预想中的暴怒,而是摸了摸我的头,说:”以后别吃了,要记得跟妈说实话知道吗?“我点了点头,再也不说谎话了。

一个谎言要用无数个谎言来圆,你兴许还在为骗到了别人而高兴,但是你能骗到的,都是相信你的人。不要对相信的人撒谎,一切诚实。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500字 我们班的狗仔队电子书篇五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它的题目是《疯娘》。读完后,我的心不禁深深地颤动,我哭了,为伟大的母爱而感动。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位疯子,她有时候会当众小便,常受到别人打骂和欺负。

因为当时作者的爸爸还没有娶妻,所以把疯子给娶了进来,做了媳妇,一年后,疯娘就生下了一个儿子,也就是作者。

疯娘别的一概不知,但如果有谁欺负特儿子,她一定会挺身而出。有一次,她去送伞,看见别人在打她儿子,疯娘就像一位大侠似地飞跑进去,一把抓住那人,把他拖到屋外,扔进了学校门口的水池里,然后一脸漠然地走开了。

作者上高中的时候,疯娘常常给儿子送饭菜,20多公里的山路,亏她牢牢地记了下来,风雨无阻,也真是个奇迹。可见凡是为他儿子做的,她一点儿也不疯。

有一次,疯娘又给儿子送饭菜,她沿着山路走,看见一株野桃,就摘了几个,一起送给儿子。儿子看到桃子,表扬了疯娘,疯娘笑了。回去的路上,她为了再给儿子摘野桃,掉下山谷,当大家找到她时,只见她静静地躺在谷底,旁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 她手里还紧紧篡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凝固成了黑色。

看到这里,我的泪水不由自主地滑了下来。像疯娘这样的母亲,即使神志不清,但只要与儿子有关的事总是不含糊的,哪怕要了她的生命。这就是母爱,母爱是多么感人,多么伟大啊!

这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虽然她有时会打我,但她心里是非常爱我的。

记得有一天下大雨,爸爸没来接我们。妈妈就自己开摩托车回家。我乘在摩托车上。为了不让我的鞋子被雨打湿,妈妈让我把脚放在摩托车的踏板上,她的双脚放在外面为我挡雨。到家时,我的鞋子没淋湿,而她的两只裤管和鞋子却湿了。当时我真感动。我学习不好,妈妈会打我,但是,她打我是为我好,打我时她自己也常常会流泪,我知道打在我身上,痛在她心里。

疯娘、妈妈,还有天下所有的母亲,用她们博大的胸怀弹奏出一篇篇最动人,最圣洁的音韵。母爱又像一泓清泉,滋润着我们幼小的心田。感谢母亲!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500字 我们班的狗仔队电子书篇六

我们渐渐地长大了,越来越关注生活,也开始思考生活,探究成长的奥秘。有人曾说,成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有时成长是一种恍然的顿悟。

《走一步,再走一步》就是从一件往事中感悟到一个人生哲理,成为一笔精神财富。《走一步,再走一步》一文,讲述了当年一个8岁的小男孩莫顿。亨特与伙伴们冒险爬悬崖,然后遇险到脱险的经过。读了着篇文章,让我很受感动。特别是父亲的那种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当眼看孩子面对困难和危险的时候,作为一个父亲,他没用最直接的.方式去帮助孩子脱离危险,而是用了一种对孩子成长有帮助的方法——鼓励。当孩子遇到困难时,父亲鼓励孩子自己去独立克服困难。也正是因为这样,事后亨特自己也学到了不少;反之,如果当时亨特的父亲只是爬上悬崖把亨特抱了下来,那亨特也不会从中悟到什么,反而更加强了对父亲的依耐性。

也是从这一点,我很钦佩这为伟大的父亲。要是把这种事情放到现在的父母身上,可能大多数的家长只会选择一种方式,那就是自己亲自上去抱。这就是父母和父母之间的不同。不过,他们的这种方法并不错,因为不管是选择哪种方法,其出发点都是一样的,那就是——对孩子的爱。只不过他们用的是不同的两中方式在爱孩子。我之所以喜欢这1篇文章,不仅仅只是他的事件,还有一点就是文章的写作方法。本文中就使用了多种写作方法,主要有“三美”:

1、哲理美。作者通过对童年的一件往事的描写,悟出了一些人生哲理,是值得每一个人铭记的人生经验。

2、描写美。文中的心理描写最为精彩、生动、细致、真实。值得学习和借鉴,特别是在描写脱离危险部分表现的尤为明显。

3、照应美。文中多处用了这一写作方法。比如,开头写悬崖的环境,交代自己身体病弱,还有几处提到杰利,都是作者精心埋下的伏笔。这就是我读《走一步,再走一步》的感受。你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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