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读后感(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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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读后感(11篇)
时间:2023-02-15 07:50:35     小编:zdfb

读后感,就是看了一部影片,连续剧或参观展览等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什么样的读后感才能对得起这个作品所表达的含义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读后感精彩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读后感篇一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人看成他脚底下的泥”。爱情和婚姻原是他不相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这样的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爱情攻防战。一个男人若能以婚姻的形式接受一个女人,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就是白流苏期翼的那一点点“真”,或许仍是无关爱情的。.

《倾城之恋》给我们的整体的感觉是她的作品没有多少触及到社会的现实问题,或许这是她的一个弱项,又或者作为一个中国传统的女人,她是不喜欢政治的,所以在表面许多社会深度方面的东西上面,她并没有做的很好,且看《倾城之恋》中多余战争一个描写的环节给人的感觉绝对是很粗糙的,只不过我们喜欢“得鱼忘,得意忘言”的感觉,所以并不很在乎这一点,《倾城之恋》中流苏与柳原的恋情本身的完美性在我看来似乎就已经落如俗套,既然要表现人物本身的恋爱中的思考,那么为什么要到最后也是一个没有划好的圆呢?我的一个感觉是没有划好的圆比划好的更具有一种难得的吸引力,就像莎士比亚的悲剧比喜剧更具有影响力一样,但是看起来我们是无法求全责任的,更何况对于张爱玲这样的作者,我也只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根本够不上多少资格评论她的作品,只是有感而发。

很多人以为《倾城之恋》中白流苏想依靠范柳原的婚姻关系摆脱白公馆的时间。甚至有些人取笑白的弥顽不灵。在我看来,她是迫不得已的,她除此出路外无从选择。 很爱她的小说,即使是在当时被说太个人,在如今看来,比起那些也写个人情感文章的作家,她在那个动荡不安,思想尚且不太开放的时代写的东西还是不乏大气的,如今再没有人可以代替她原本是格格身份敢爱敢狠的我们最心爱的张爱玲先生。因为她体会到了世人对她的另眼,所以她会创造这样脆弱美丽的流苏,因为她爱了最懂她却最终不能忠心不二的胡兰成,所以,她会写出像范柳原这样爱得让人可恨的男人。

倾了城又如何,她的城只能留给香港的那对平凡的夫妇,她还是最终另嫁了他人。

爱是否重要,这样一个动心和试着得到的过程,经常被复杂化了,我们除了抱着一心向善的态度之外又能如何呢?聪惠如爱玲,一样守不住的,她送了给范柳原和白流苏,我们的感慨也只是空气里那一样抓不住的心绪,虚弱无力。终究是否纯粹好像也已经被完美的结局麻痹。

生活里的爱总归像一副银筷子,是最初因为它好看才要,或是因为还可以用它吃饭就不重要了。

作者的文章也写掉了故事的尾巴。流苏再婚,成为家里人眼中的奇迹,二嫂和二哥也离了婚:如果像流苏那样嫁得好,离婚又怎样呢。不过离了婚的流苏,又变成最平凡的女人,城倾了,爱也断了,倾一座城成全一段感情,终究不能长久,男人的甜言蜜语又向另外一个女人说去了。

人家说张爱玲才气是有,却不够大气,难得作者发掘出她大气的一面来。不过归根到底,我看她还是小家子的,流苏的爱情像封藏在瓮里的酒,不打开才是珍贵的,一开了,气跑了,就什么都没了。张爱玲,给了一个倾城的雄伟,留一个最冷情的尾巴,她还是放不开,终究是悒郁的飘零女子。

读后感篇二

这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离家出走的故事,伴随着少年的出走有了一系列的出场人物。叫乌鸦的少年,列车上偶遇的樱花,回忆几十年前的广岛原子弹事件,命中注定的贾村图书馆,和猫说话的老人,一切看起来是那么的难以有交集,但就是这些,让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最终坚强的去面对生活。书中最让人难忘的,莫过于直面灵魂深处最脆弱,最裸露,最真实的自己。

读完这本书,开始思考生与死的意义,性与爱的关系,时光与记忆的本质,书中始终没有很直接的挑明这些事物之间的关系,只是一个不坏的故事,却由不得让人去思考很多。虽然已经过了十五岁的时光,不过能在心地依旧善良无暇的时候读到这本书,感觉也会很释然,人生某个阶段结束的时候,总是应该好好去深思的。

正如作者所说,十五岁的少年,他们的身体正以迅猛的速度趋向成熟,他们的精神在无边的荒野中摸索自由、困惑和犹豫。主人公田村小的时候被母亲遗弃,在一个并不疼爱自己的父亲的养育下成长,有着同龄人缺乏的成熟,更有着不属于这个花季的恐慌,不过我们共同拥有的,是希望自己可以快速成长,去接受祝福,去挑战世界。接下来,就用我拙劣的文字,让我谈谈这个故事之于我的深思。

幽幽岁月,浮生来回,爱情,总是一个美好的话题,可是,书中的爱情似乎缺乏中国固有的伦理。田村小的时候就被父亲诅咒会跟自己的母亲姐姐交合,而田村又成为母亲幼时爱情的替代物。田村因幼时被母亲抛弃,渴望得到母亲的爱。他迷恋永远十五岁的佐伯(田村母亲)的活灵,更深爱着五十岁的佐伯。他们交合,相爱,用灵与肉的交融去享受生命的美好。田村选择离开森林,带着佐伯的画去勇敢的面对生活,将自己深爱的人埋藏在记忆中。开始读的时候,内心总会隐隐作痛,为什么如此相爱的人会是这样的结局。

闭上书仔细想想,身边的爱情又何尝不是这样呢?神把世人劈成了男男,女女,男女,于是我们在寻找自己另一半的过程中惶惶不可终日。纵然找到,又会有种种原因不得在一起。作者笔下这种违背伦理的性与爱,读完之后,对自己的爱情释然好多。对爱情中的无可奈何,道一句,醉笑陪君三千场,不诉离伤。

书中这样写了一句话:“尽管世界上有那般广阔的空间,而容纳你的空间---虽然只需一点点---却无处可找。想着自已这个存在,但越想越觉得不具体,甚至觉得自已不过是个毫无意义可言的单纯的附属物。”你是否想过生命之于我们的无力,田村父亲小时候在他身上的诅咒,灵验的是那么自然,大岛天生就是血友病,生理上又分不出男女,佐伯的男友被误杀,田村父亲无法控制自己不去杀猫,中田在生命的最后毫无缘由的体现了自己的价值等等。好像那些宿命中安排好的我们根本无法去掌控,纵然你试图去改变,总会有一些偶然的因素将一切落回起点。可是,你难道就这样袖手不管吗?答案是否定的。

没错,田村纵使离家还是未能摆脱在他身上的诅咒,可就是在他试图改变的过程中,他变得坚强,他尝到了人世间的情暖,他最后终于有勇气面对生活,面对现实。在我们颓败的时候,总会有宿命论这样的理由支撑自己颓败下去,感觉成事在天,可是你是否忽略了事在人为呢。纵使结局不会有太大差别,可是你是否忽略了过程中的美好?当结局最终到来的时候不至于那么的措手不及。

书的最后,作者还是以积极向上的态度告诉我们要勇敢的面对生活。田村想将自己留在第三空间,用以逃避现实生活,最后在母亲的要求下,勇敢的走出了避世的桃园,选择了正视生活,这需要很大的勇气,有时候活着比死更难。然而,生命就是如此,而田村,成为了最顽强的十五岁少年。

命运就象沙尘暴,你无处逃遁。只有勇敢跨入其中,当你从沙尘暴中逃出,你已不是跨入时的你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去享受音乐带给我们的世界,试图倾听画中的声音,感受爱情的美妙,体味人间的温情,命运似乎早就安排好了,却又那般无偿。纵然过了十五岁的年纪,不在那么彷徨,不在那么忧郁,那么,就继续在这最美好的年华,去享受生命带给我们的一切。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读后感篇三

这学期,我读了不少书,有《红与黑》、《悲惨世界》、《贝多芬》、《骆驼祥子》、《朱自清散文》、《趣味动物小百科》、《中国当代少年诗逊、《普希金诗逊、《狼王梦》、《朝花夕拾呐喊》、《谁寄给你紫色的信》、《一生要读的60首诗歌》、《青身》等。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和《贝多芬》。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作品,里面讲述了一个母狼教育子女当上狼王的故事,可其间,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文章最后一句是“但愿这一窝狼仔中能有一只成为狼王。”

母狼紫岚的一生是痛苦的,为了使儿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至自己的生命。她的不顾一切使它葬送了自己的命,这种品性不是我们该学的,这样害人也害己,当然它的3个儿子也很可怜,不是说它们死的惨,而是它们只是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而生,是它们母亲操纵着它们的命运,不能按自己的愿望及生活方式,不能像别的狼自由自在。媚媚是其中幸运的,她是自由的,到最后这个家庭只有她一人能够活下来。

题目取为“狼王梦”,我想是因为这不是现实,而是一个“梦”吧。最后狼仔也是在睡梦中,与前面相互照应,那么狼仔中是否有一个能成为狼王呢?我只希望,而不是强迫,希望媚媚能懂此理。这里巧设悬念,让我感到意犹未荆

因读书而生动,因读书而精彩,因读书而进步,因读书而收获,这就是我们的20xx。

通过读书,使我认识到一个人只要热爱读书,就不会失去求真、求善、求美的希望和力量,是啊!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女会为我的人生涂抹上人道主义的亮丽底色;一句“人之初,性本善”,会陪伴我一辈子做个好人。

我们爱读书,才有未来,和-谐世界必然是一个读书的世界!

读后感篇四

我卷子上有这样一篇文章,叫做《“给”永远比“拿”愉快》。写的是:儿子给高尔基的家边种上了鲜花,高尔基在给儿子的信中说到:“给永远比拿愉快!”

生活中有一两个例子:人类破坏了地球,不断的从那里挖取资源这叫拿,地球快没有资源了,可人类还在不断的“拿”,因为他们不知道“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这个道理。所以才一味索取。

新能源,是我们对地球的报告,现在也有一些城市不仅拿的少给的也多。但是还有一些人还有不断的“拿”,所以常感到地球资源只有一丁点,一会光了。

再说一个例子:有个小偷,自己也有东西反倒愉别人伯东西。有次,他偶然偷到一万元,高兴过后,他发现自己一点不快乐,总是像老鼠躲猫似的,于是他把它还了,还了所有偷来的东西,不再做小偷,开了一家公司。有次发生灾情,他还捐了钱呢!捐完他竟非常高兴。

我的感想是:你拿走的是钱之类的,丢了的是快乐和幸福,不如反过来给予人们快乐和幸福,和大家同分,你当然非常的快乐呀!

最后,要大家一定不要只拿而不给,因为这样失掉快乐。

读后感篇五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读后感篇六

jane eyre, is a poor but aspiring, small in body but huge in soul, obscure but self-respecting girl. after we close the covers of the book, after having a long journey of the spirit, jane eyre, a marvelous figure, has left us so much to recall and to think:

we remember her goodness: for someone who lost arms and blinded in eyes, for someone who despised her for her ordinariness, and even for someone who had hurt her deeply in the past.

we remember her pursuit of justice. it’s like a panion with the goodness. but still, a virtuous person should promote the goodness on one side and must check the badness on the other side.

we remember her self-respect and the clear situation on equality. in her opinion, everyone is the same at the god’s feet. though there are differences in status、in property and also in appearance, but all the human being are equal in personality.

we also remember her striving for life, her toughness and her confidence.

when we think of this girl, what she gave us was not a pretty face or a transcendent temperament that make us admire deeply, but a huge charm of her personality.

读后感篇七

为报效祖国而勤奋学习的中华儿女成千上万,他们都有一颗炽热的爱国心。

我今天看了一篇文章——《徐悲鸿学画的故事》,看后,我思潮起伏,被徐悲鸿的爱国情感动了。

徐悲鸿在巴黎学画时,一位外国学生曾向他挑衅,说中国人愚昧无知,生来就是当亡国奴的料,徐悲鸿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外国留学生如此羞辱中国人民?徐悲鸿从此下定决心,勤奋学习,为祖国争光,为中华人民争光,让那个外国学生为自己所说的话感到后悔,让外国人改变对中国人的看法。

周恩来曾说过“我们爱我们的民族,这是我们自信心的泉源。”对,正是徐悲鸿的爱国情意,给他带来了自信心,给他带来了决心,给他带来了坚强的毅力。徐悲鸿开始苦学绘画,不管遇到多少困难,不管遇到多少挫折,他都坚强的面对。他忍辱负重,心中永远只有一个坚定的信念——为国争光!

徐悲鸿是个多么杰出的画家啊!我敬佩的不是他的画技有多么高超,而是敬佩他那颗经过千锤百炼也不变的爱国心。

想到这儿,我不禁有些惭愧,徐悲鸿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中的勤奋学习,报效祖国。而我们——祖国的花朵,祖国未来的栋梁之才,难道不应该克服一切困难,努力学习,长大后,让祖国更加繁荣富强,让东方巨人矗立在世界最前方,让东方巨龙飞得更高更远吗?

让我们同徐悲鸿一样,把自己的爱国心转化成为国争光的决心吧!

读后感篇八

春节期间,我读了朱自清的一篇文章《匆匆》,深刻体会到一个道理。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我感受最深的是这几句话:“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日子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察觉他去的匆匆了,伸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利利的从我身上跨过去,从我的脚边飞去了。”

这篇文章不但让我体会到时间流泻得很快,还体会到“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话的深层含义。真是“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啊!

时间是无情的,它无时无刻不从我们身边溜走,而且一去不复返;时间又是有情的,它从不辜负能够紧紧抓住它的人,而且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堂姐比我大了12岁,她到现在还后悔自己当初没有好好学习,而今只能当一个舞蹈教练来维持生计。可是,后悔也没有办法呀。

所以,我要好好珍惜时间,不能虚度光阴。正如鲁迅所言:“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珍惜时间吧,只要我们抓时间好好学习,就一定能学业有成,报效国家!

读后感篇九

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叫〈〈青铜葵花〉〉。书中讲了许多动人的故事,看完后感触很深。

书中的主人公——青铜。葵花是一对兄妹,生活虽然很苦,可作为哥哥的青铜总是想尽办法?

有一天,他们听说当天晚上邻村有马戏表演,就决定去看看。他们到那时,已经是人山人海,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石碾还被别人抢了去。为了能让葵花看到马戏,青铜挤进人群让葵花坐在自己的肩上,本身就很瘦小的青铜,站了不一会儿,汗水就下来了,再加上空气的不流通,他感觉身体不再是他自己的,可他仍然坚持着,坚持着,直到马戏结束!

虽然这个故事是虚构的,但哥哥对妹妹的那份爱却是真实的。

通过这个故事,我觉得我们已经习惯于接受来自长辈。老师的关爱,而很少懂得给予。其实,父母。老师并不需要我们为他们做多么大的事,他们只要我们在学习上认真一些,只要我们一句温馨的问候,他们就很知足。

让我们一起来学学青铜,学会给予,学会爱,让我们的长辈。老师少操一些心!

读后感篇十

今天,我读了一个《寒号鸟》的故事。

故事的内容是:一只喜鹊和一只寒号鸟是邻居,秋天喜鹊在垒巢,寒号鸟在玩睡,喜鹊来劝寒号鸟,可寒号鸟不听劝告,一拖再拖。冬天到了,喜鹊睡在鸟巢里很温暖,寒号鸟冻得直打哆嗦,最后寒号鸟被冻死了。

我觉得寒号鸟做得很不好,因为它很懒,不听劝告,还一拖再拖,所以最后冻死了。

我发现过和寒号鸟一样的人,比如说我们班有的同学,老师让他写作业,他却和其他同学玩,后来放学后只能被老师留在教室里写作业。

我也见过和寒号鸟相反的人,她就是我的姐姐,她不仅好好学习,还帮妈妈洗碗、刷锅、擦桌子……所以我的姐姐很优秀。

我一定要做个既勤劳又听别人劝告的好孩子。

读后感篇十一

朝花夕拾,早上掉落的花,傍晚的时候捡起。意为重拾往事,旧事重提。《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所写的一部回忆性散文集,里面记录了很多关于鲁迅先生的温馨回忆。阅读这本书,让许多人体会到了儿时的记忆,也不禁想起关于自己小时候的点点滴滴。

在闲暇之余读到了一篇《朝花夕拾》的文章,《范爱农》,从而有一些感受。

一开始的时候,鲁迅先生不太喜欢这个人。“这是一个高大身材,长头发,眼球白多黑少的人,看人总象在渺视。他蹲在席子上,我发言大抵就反对”这句话运用了外貌、神态、动作的描写,生动形象的写出了爱农先生的样子,表达了鲁迅先生对他的不满。

当时因为范爱农先生的不屑,鲁迅先生是愤怒的,这个人面对自己的先生被杀,竟然如此冷酷,丝毫没有惋惜之情。“杀的杀掉了,死的死掉了,还发什么屁电报呢。”“何必推举呢?自然是主张发电的人罗——。”这两句话又看出了范爱农的不屑,也表达出了他对鲁迅的不满和不喜欢。

或许是因为这几句话让两个人开始争论起来。后来这件事情也被逐渐淡忘了。

过了许久,两个人又见面了,相比之前的不满,这一次倒是冰释前嫌。“不知怎地我们便都笑了起来,是互相的嘲笑和悲哀。他眼睛还是那样,然而奇怪,只这几年,头上却有了白发了,但也许本来就有,我先前没有留心到。他穿着很旧的布马褂,破布鞋,显得很寒素。”嘲笑和感到悲哀,或许是因为之前的那一件事情罢。“这几年头上却有了白发了”这段的描写也看出鲁迅先生重新认识了这位爱农先生。从这里看出爱农先生在这些日子里一定有不容易的地方,然而是的,爱农先生不在留学回到故乡被人嘲笑,看不起。

他能把这些事告诉鲁迅先生一定是因为相信鲁迅先生,后来鲁迅先生问起他为何在东京同乡会针对他,他也大方的说出;“我一向就讨厌你的,——不但我,我们”我相信只有好友才能在回忆从前的时候把真实的想法说来吧。因为鲁迅先生的体谅和真实,因为爱农先生的信任和爽快,两个人成为了好友。

从不满到成为好友,从文章的高点到平缓,最后落到了低谷。

爱农先生最后落水去世,不管是因为对现实的不满还是真的失足,鲁迅先生还是失去了一个好友。在爱农先生去世前,鲁迅先生答应会帮他找份事情做。“也许明天就收到一个电报,拆开来一看,是鲁迅来叫我的。”他时常这样说。爱农先生对鲁迅先生是新人的,也是期待的,他相信鲁迅先生,也把他当做好友。

不管当时的现实社会如何,我想,有一个朋友终究是不错的,即使有误会,时间也会消磨,最终总会看清双眼,冰释前嫌。但时间也是不等人的,所以珍惜朋友珍惜来之不易的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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