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的读后感受(优秀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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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的读后感受(优秀13篇)
时间:2023-11-20 06:41:22     小编:BW笔侠

读后感是我们对一本书或文章的感受和思考,它可以提升我们的文学素养和思考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首先,应该明确自己的读书目的和期望,了解自己想要从这本书中获得什么样的收获。其次,要在读书的过程中做好笔记,记录下重要的内容和个人感悟,这样在写读后感时会更加有条理和具体。还要注意抓住文章或书籍的主题和核心观点,结合自己的经历和见解进行深入分析和思考。最后,在写作过程中要注重语言的表达和逻辑的清晰,使读后感具有一定的观点和推理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值得分享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一

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覃思过”读后感。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抵牾和庞大。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长处的喜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

在这座都会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长处——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夫君,连市长都惧他三分。但市长为了显示本身头角峥嵘,决心请一个家庭西席。

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

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比方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比方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抵牾本质。

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俏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市长德瑞那是个身世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圃,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别人的欠债,当他本身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

在这座都会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长处—读后感—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夫君,连市长都惧他三分。但市长为了显示本身头角峥嵘,决心请一个家庭西席。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于连,由于精通拉丁文,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西席。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二

黑色教士服包藏着对红色拿破仑军服的向往。黑色的进阶,红色的希望;黑色的手段,红色的激情。理解了于连,就理解了法国革命-----《红与黑》。

其实这本书,在早年间就读过几次,但由于各种缘由,都没有读完整,以致对此书只知其是一部优秀名著,对其被称为名著的意义没有一个真正的理解,这是一本十分久远的书了,《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写出这么曲折故事的才人是已逝世很久的司汤达,他生于法国,我本人是很敬佩司汤达这位伟大的作家.。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有很多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也是不可能的,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我认为书中讲述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同曹雪芹写《红楼梦》一样,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他盼望着读者能解其中味,并声称他的作品是献给少数幸福的人的。在写完了这点小体会后,回过头来,我不禁又问自己,我是那少数幸福吗?(郑丹青)。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三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高尚的人一起谈话,而事实确实如此,一本好书会让人受益匪浅,如同良师益友。在某个瞬间,它会解开你所有的疑惑,顿时会让你心情舒畅,给自己莫大的鼓励。我们或许对书中的情节为之气愤,为之不甘,更为之感动,所以,我今天要说一说《红与黑》这本书,一个让人心碎的故事。

这本书是法国的司汤达所作,是十九世纪杰出的作家之一,是一个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家。

《红与黑》的主人公是于连,他是一个小业主的儿子,十分机智,长相帅气,有足够的.野心,他去当了市长儿子的家庭教师,与市长夫人有了暧昧之情,后来逃离了市长家,去了法国巴黎,并获得了一系列的地位职权,可是,命运和他开了一个玩笑,他被设计去了牢狱,上了断头台,成为了贵族阴谋的牺牲品。

于连的悲剧让我们为之动容,一个努力向上爬的人没有错,只不过对于当时的社会,是一种奢侈,让人觉得沉重悲凉,复杂的社会,穷人的无奈,让于连的身世显得更加的可怜可悲。

作者别具一格的文笔,不一样的思路,使得这篇文章得天独厚,充满魅力。也许正是如此,司汤达获得了现代小说之父之称,流传百世,成为世界经典。

身处当代的我们,是幸运的,也是幸福的,我们的生活条件一天比一天好,未来明媚可期,而不是像于连那样,整个人生就是一出悲剧,一种无可奈何的凄凉,读过一本书,书中的情感被读者所领会,并产生共鸣,这是一种幸福,是一种快乐,虽然于连最后落得悲惨的下场,但他不断奋斗的精神是我们所有人都应该学习的,这,便是我的收获。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四

于连纵观他极其短暂,却充满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做出很多批评,是个小私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的牺牲品等等。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的野心家固然没错,但不如说他是一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向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的社会背景所造成的,而是来自他内心的更深处的矛盾本质。时间已经给了作者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批评,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待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引领我啃完这本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提高到对一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人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是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锁上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的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于青年冲动下追求幸福“英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青年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时被毁于病态的法国社会。

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是取决于他自己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智者)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三十岁当上大司令,或者当上年薪千万的主教;他要受到巴黎美妇人的青睐,以诱惑和征服贵族女人为“责任”;他要挤进上流社会,甚至真的以为是个大贵族的私生子,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

其实,于连已经成功了,即使他犯罪入狱后,他仍有可能逃跑,他若放弃尊严表示屈服。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红点黑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我们不难发现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的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道路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

红与黑读书笔记3《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

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五

班级:汉语言文学四班学号:200951010457。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于连,他从小缺乏父母亲情之爱,他的父兄对他几乎是憎恨的,经常打骂他,就为了于连没有多少利用价值,作为劳动力,他不可能为木匠做多少活,也就赚不了多少钱。这就是底层阶级的卑鄙丑恶之处,然而这种丑恶却也是出于无可奈何,因为穷苦,金钱才显得如此珍贵,亲情也自然就廉价了。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于连,内心深处必然是有阴影的,他缺乏父爱、母爱,有自卑感以及那强烈到近乎变态的自尊心。

第一个对于连人生产生影响的是老军医,他教于连拉丁文和历史,死时还给他留了许多书籍,正因为这个人,于连才产生了对拿破仑狂热的崇拜,产生了野心以及各种异乎于其周围之人的思想,才有了另一种命运的可能。于是他为了改变自己的人生,尽力博取西朗教士的信任,终于有了去德瑞那家教书的机会。

对于德瑞那夫人,他起初对她的追求完全是出于对市长的报复,除了通过勾引德瑞那夫人,他没有其他任何办法来报复市长对他的侮辱,每次成功,他都有种胜利的欢愉,而非爱情的喜悦。但是随着对德瑞那夫人的了解,他发现这个女人是如此纯真,善良可爱,与市长完全不同,他对她到底产生了感情,德瑞那夫人也尽其所能倾注自己的温情,倾囊相授贵族的各种常识,于连对她产生的实际上是一种依恋与信任,就像儿子对母亲那样的依赖。在这个女人身上,他找到了缺失的母爱以及继续前进的野心。而这段时间里,他也深刻感受到贵族对平民的轻蔑和高傲,强烈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同时也深深刺激了他的野心。

种自卑,正因自卑,他才渴望成功、财富与地位来消弭这种自卑。

彼拉院长和德.拉.木尔侯爵都是他进入上流社会的关键人物,也是弥补他父爱缺失的人物。由于他们的地位以及对于连的赏识或爱,他们几乎使于连走向另一段人生,他可以在未来拥有一片教区,安稳的享受财富和地位。然而于连的野心注定他不会就此安于现状,停步不前,他要去勾引征服德.拉.木尔小姐,他要俯视睥睨所有贵族,他要像拿破仑那样横扫颠覆贵族,彼特教父的慈爱,木尔侯爵的恩情,都无法阻挡,因为他在巴黎上流社会所受的各种轻蔑和侮辱都刺激了他的自尊心,他那脆弱、不可忍受任何侮辱的、实际受自卑控制的近乎变态的自尊心!

于是玛特尔就成了目标。然而他对玛特尔几乎就没有爱,他只是想征服这个巴黎上流社会最美貌最高贵的女人,多少贵族子弟为她倾倒痴狂,征服了她就意味着他超越了其他所有追求她的贵族,也就意味着他可以去嘲笑轻蔑他们所有人,所有以前受到的侮辱轻视都可以得到雪耻,他的自尊心也就可以得到最大的满足。所以当玛特尔突然对他冷淡之后,他立刻陷入了极端痛苦之中,难以自拔,但是这种痛苦并不是由于失去了爱情,而是自尊与虚荣受到了强烈的伤害,他最深切的感受是自卑,被玛特尔以及贵族们轻视的强烈自卑,实际上,有时贵族们并未鄙视他,但他却产生这种幻觉,他几乎本能地就想到这些,他实际是在鄙视他自己。因此,当他利用元帅夫人得回玛特尔的心以后,他也就自然失却了热情,他想到的只是前程似锦,玛特尔这个可怜的女人只是他满足自尊心和向上爬的工具。

怜的柯西尔为这个女人决斗而死,一直都没能懂得这个她真实的心。

于连在看到德瑞那夫人写的揭发信后,就立马去刺杀德瑞那夫人,完全不顾玛特尔和儿子,完全不顾德瑞那夫人曾经对他的付出的爱。伟大的自尊既然受到了侵犯,野心的实现既然遭到了破坏,那就用鲜血来找回尊严,来祭奠野心!

他进入监狱后,并不为自己辩解,反而声称是蓄意谋杀,他只是想要快点死亡。似乎在表面上,是为了自己良心的谴责,但其深层原因在于他要以死,以生命换取尊严,他无法再活在这个世界上,因为活着就意味着将无可避免地忍受贵族阶级的嘲笑和蔑视,而那些正是他完全无法忍受,他不可能如此屈辱的活着,他的自尊绝不容许半点的亵渎。在狱中,他不想知道外面的任何事,实际上是在逃避,是在恐惧,他实在太害怕嘲笑和轻蔑了,他不想再听到,不想再知道,他只要快快结束生命,结束一切。看,他是那么自卑,软弱,软弱的一塌糊涂,但却要表现出无比的自尊、高傲、勇敢和无所畏惧,他是多么的可怜与悲哀。所以他不想见到玛特尔,他出于本能地觉得玛特尔会轻视他,这是他无法忍受的,因此他对玛特尔是无比残忍、冷酷和无情的,他的所作所为对玛特尔来说完全是不公平的、不负责任的,但是他就是要折磨她,要把他曾经在她身上所受的所有痛苦尽数奉还给她,他似乎已将玛特尔当做了整个贵族阶级来痛恨,即使这个女人在为他四处奔波,操劳不已,但他一心求死以全尊严,玛特尔的行为反而使他产生厌恶。

而玛特尔此时的努力营救,还带着另一种色彩,那就是她崇拜的玛嘉锐特皇后与其祖先波里法斯.德.拉.木尔的悲情历史,她总会在祖先的祭日穿黑衣缅怀,她对于连的营救正有如当年的悲壮和浪漫,让她产生无限的想象甚至是神圣之感,她觉得自己就是玛嘉锐特皇后,于连就是波里法斯,营救于连是她神圣的使命与责任,这满足了她对于英雄主义的崇拜和幻想。如果于连贪生怕死,企求她拯救的话,她也许就不会产生越来越爱他的情感。所以说她对于连的情感几乎完全建立在崇拜与想象之上。

是他也有懦弱,在他最脆弱的时候,他需要这个爱他的女人安慰自己的心灵(可是当他志得意满时他又何曾想过她呢)。然而即使是她也无法改变他求死的心,他愿义无反顾慷慨无比的走向死亡,在审判之时,还要斥责贵族阶级,将长埋心中的话倾吐出来,那样的畅快淋漓,那样的揭露无遗,他此生也许只有此刻不是虚伪的,也只有此刻能光明正大地蔑视起贵族来,光明正大地满足了自尊,在众目睽睽之下,显示了作为一个人的应该享有的尊严,他在那一刻必然觉得自己是伟大而尊贵的,但其代价就是宝贵的生命。由于于连个人性格上的一些特点,他有时的偏激,固执,冲动,软弱,仍不能让我认同他是个英雄。但这些描写在我看来虽然很夸张,但也很真实,很容易引起共鸣。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六

暑假中,我随手翻了翻已放满书的书柜,拿起我的最爱读的书之一——《红与黑》。

我知道:红与黑中的红是革命战争,黑是当时英雄不断地崛起。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改编成的。

翻开书,故事开始讲述于连的悲惨遭遇——他生活的家庭里,没有一个人喜欢他。他的父亲和他的两个哥哥常常对他拳打脚踢毫不留情。后来因为他的才华,被市长雷纳尔先生请去当家庭教师。刚进入市长家,就遇到雷纳尔夫人,刚见面,于连就喜欢上了她,并产生了一个大胆地念头——做雷纳尔夫人的情夫,后来她与雷纳尔暗恋的事被市长雷纳尔先生知道了,于连就被他辞了职。当了一次“小官”后他想进入官场,让自己飞黄腾达。在当了教士以后,他又成了一名秘书,又与一个叫拉莫尔的小姐产生感情,并娶她为妻。

读到这里,我觉得于连有些喜新厌旧,而他并不知道拉莫尔小姐与雷纳尔夫人对于连都是真诚的爱。

我接着往下看:于连取得拉莫尔小姐的欢心后,他多次和她一起谈话,有时拉莫尔小姐十分不愿表达自己的真心,但也想让于连知道自己爱他。他只好用一些假意的`气话让于连对自己好。在当上秘书后,于连刚准备再一次取得更高的职位,但一封假称是雷纳尔夫人的亲笔信毁了他的前途——信中的话语已彻底激怒了于连,打破了他的底线,他找到雷纳尔夫人开枪射穿她的手臂。他被抓住,关入牢房,不久被判死刑,从此英年早逝。他死后,拉莫尔小姐和雷纳尔夫人为他哀叹。

我细读故事,发现于连颇有些才华,但他太过于功于心计,一心想着往上爬,对人没有真心,才导致最终害死自己。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七

“我不是在讲自己,而是讲那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狭小天地”。这句话是我近一步了解了《童年》这部作品的主旨:一方面无情地揭露和批判落后、黑暗的丑恶现实,另一方面有充分展现出俄罗斯新一代从觉醒到成长的艰苦历程。

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这第二则是他面对黑暗污浊的环境,在困难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让心中的太阳永不落。

我不由得忆起类似的事情来——。

一位盲人,住在北极极地里,每天倚拐独立,在冰天雪地里追求心中的太阳,心中的希望,遇到困难时总是一笑而对,那么他每天上下山都风雨无阻的原因就可想而知了。假如他能明眸善睐,那么他肯定会丧失他原本所拥有的坚强勇毅。因为灾难,使他变得坚强。

我不由得忆起我在成长道路上,所遇到的重重困难——。

那时,平时乖巧的我一下子叛逆了,人生道路上也亮起了红灯,“92"分的数学试卷上存留着难以抹去的红叉叉,我哑然无语……下课后,我就孤零零地呆在一个僻静的角落,企图用眼泪洗去心灵的痛苦,这也许是我生命之帆的第一次触礁吧,可我却难以再振作起来了!但是小王亲切的话语却帮我拾回了自信的春天,同时也拂去了我心灵上难隐的痛苦。

她略带伤感地说:“听到这个消息,我也特别为你难过,但失败乃成功之母,我们不是学过一篇文章吗?——《面对灾难的蚂蚁》,文中叙述了蚂蚁遇到巨大的灾难时,并未退缩,而是以雄健的精神去迈过崎岖险境,挽救了同伴们的生命。连如此微不足道的他们他们都有面对困难的勇气与信念,那我们这些力量更大的人类又有什么理由说卑微言渺小呢?”我恍然大悟,是啊,一个人难免在人生征途上磕磕碰碰,但是生命的长河是源远流长的,就让时代的洪流冲走种种不幸,去笑待人生!

如果将信念比作种子,那么坚强勇敢将会成为最优的肥料,让种子蓬勃成长。人生之海上不免多次触礁,但就让我们驾驶着人生之舟,高扬信念的风帆,决不向生活俯首称臣,这样,暖人心海的太阳将永驻人心!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八

德国音乐家贝多芬、意大利画家和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尽管他们的事业不同,贡献不同,所处的时代和国家也不同,但都是各自领域里的伟人。他们在肉体和精神上经历了人生的种种磨难,却为创造不朽的杰作贡献了毕生的精力。

自古以来,传记几乎都是记载名人的丰功伟绩,而《名人传》却是我们看到了他们和常人一样有他们的痛苦、挣扎和矛盾。罗曼罗兰指出人生是艰苦的,生活里充满了贫困、忧虑、孤独和辛劳,人们却彼此隔膜,不懂得互相安慰,所以他要写作《名人传》,要把伟大的心灵献给受苦难的人们,使他们得到安慰和鼓舞。

在这三位伟人当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贝多芬。他对音乐有火一般的热情,先后创作了许多优秀的作品。他的作品深邃而辉煌壮观,充满了幻想。但灾难还是无情的降临到了他的头上,在18,他意识到自己的听力障碍已经无法治愈,并且会很快恶化。那意味着他可能再也不能进行创作了!这是多么大的打击啊!但他却能顽强的和命运抗争,这也许是他后期能写出那么多不朽作品的原因吧。这种对生活对命运永不妥协的精神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这伟大不屈的灵魂让黑暗的世界有了光芒,让生活有了希望。

读了贝多芬的故事,让我联想到了海伦凯勒一个同样有着坚强毅力的人。她的生活同样是很不幸的,儿时的一场大病,让她变成了一位又盲又聋又哑的小女孩。在她的世界里,没有色彩,没有声音,也无法表达自己的想法。但命运的不公没有让她失去希望,她渴望了解一切,于是她加倍的努力,最终成为十九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

贝多芬和海伦凯勒在生活中遭遇着不同的磨难,但他们却有着同样的精神永不向命运屈服!这不仅让我敬佩也引发了我深深的思考。作为21世纪的一名中学生,社会的竞争更加的激烈,我们的功课越来越多,学习上的困难也随之增多,面对重重的困难与压力,我们是不是也需要这种精神呢?是!在遇到难题时,在学习成绩下降时,让我们“借着贝多芬的光芒,再一次擦亮我们的眼睛。”用坚定的信念去面对挫折,用顽强的毅力去实现理想。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九

人喝醉了酒无非是进入一种状态两种情绪:一种状态是癫狂,两种情绪则是狂喜与狂悲。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莱特和塞万提斯笔下的堂吉诃德两人的形象直接让我想到了人的醉态。首先,两人都够疯狂(一种状态)——至少在旁人眼中是这样子的。他们迷失在了自己的思维世界里。堂吉诃德完全陷入骑士小说中沉迷于荣耀、名誉和骑士风范不能自拔,哈姆莱特则是在复仇、爱情中摇摆不定,同时质疑人类的生存,思考生与死的问题——这些东西恰恰是一个普遍的社会意义上的正常人不会去思考的或者说避免去想的东西,而他们的这种“反动”就成了我们眼中的疯狂与醉态;至于两人的情绪,堂吉诃德的情绪倒很难扯到狂悲狂喜上去;哈姆莱特则很明显是一种悲伤的状态(他的情绪让整部作品的感情色彩同样带上一种暗色)。这样的“醉态”带来强烈的戏剧化效果,同时也让两部作品中的人物形象更加经典。

我个人十分喜欢喝醉了酒的人。醉了酒的人爱说“胡话”,胡话大都会是真话,说真话让人喜欢。哈姆莱特不说假话,他是一个十分真实的人(从不装腔作势地演戏)。但是一个真实的人并不一定是一个在每个人眼中都很可爱的人。他挣扎,他苦恼,他在自己的世界里迷狂,这些都可能让人反感。但是我爱他的真实,他在做抉择的时候,我爱他的犹豫;他在对待爱情的时候,我爱他的反复无常;他在思考生与死的时候,我爱他的思想。

说到“酒”和“人性”两个关键词,似乎已经绕不开尼采的哲学了,而在哈姆莱特的性格当中很明显地带着尼采所谓的酒神精神。这一点在他的爱情中体现得尤为明显。他对奥菲利亚的爱同样是癫狂的:时而狂欢,时而痛苦。在第三幕第一场中他尽情地对奥菲利亚说出诅咒的'话语——虽然这些诅咒并不完全甚至并不是对奥菲利亚发出的;而在第二场看戏的时候,他又躺在了奥菲利亚的脚边;当亲眼看到奥菲利亚下葬的时候,他又“装载不下”沉重的悲伤了。他的行为完全随着自己情绪的绵延而改变,他的思考也是如此,不加束缚,完全放纵开来。这正是尼采所谓的酒神精神——“情绪的总激发与总释放”。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十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

名言。

一段音乐或一段视频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读了“。

弟子规。

”,让我明白了自己以前是多么的不懂事。接下来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弟子规读后感受,欢迎阅读!

今天我读了《弟子规》一书,最使难以忘怀并受到启发的一段是“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命;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

这段“弟子规”的意思是,父母呼唤时,应及时回答,不要慢吞吞的很久才应答。父母有事交代,要立刻动身去做,不推辞投懒。父母教导我们做人处事的道理,是为我们好,应该恭敬的聆听。做错了事,父辈教诫时,应当虚心接受,不可强词夺理。让父母生气伤心。看到这里不由得我深感内疚,平时只要爸妈叫我,我都会假装没听见,只管玩我的。妈妈要是让我去做事,我会毫不犹豫地说让爸爸去做,爸爸让我去做事我会说我是你的奴隶吗?每当爸妈教我怎么做人处事时,我会一只耳朵听,一只耳朵扔,把它当做耳旁风,根本不放在心上。我要是做错了事,爸妈说我,我会想尽一切办法为自己辩护,把黑板说成白板才肯罢休,有时让爸妈气得哭笑不得。

读了“弟子规”,让我明白了自己以前是多么的不懂事。从此以后,我要痛改前非,绝不犯错,要听爸妈的话,不再让爸妈伤心,做一个勤快懂事的好孩子。

开学初,学校组织我们学习了一本经典书籍——《弟子规》。

《弟子规》原名《训蒙文》,为清朝康熙年间秀才李毓秀所作,具体列出为人子弟在家、出外、接人待物,求学应有的礼仪与规范。此书堪称是启蒙养正,教育子弟敦伦尽份、防邪存诚、养生忠厚家风的最佳读物。

“凡出言,信为先,诈与妄,奚可焉。”这句话是我感触最深的一点,它充分体现出了做人要讲信用,说谎话骗人胡言乱语是不可取的。这不禁使我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一件事:在我童年的记忆中,曾经对电脑游戏十分着迷,只要一碰到鼠标,我就完全沉浸在电脑游戏的世界中,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周围的一切,与妈妈约定的结束游戏的时间一拖再拖,为此,妈妈大发雷霆,我才不得已关掉了电脑。如今,我学习了《弟子规》,想想先人们的教诲,反省我的行为,我感到非常的汗颜,做人是应该讲究信用的,信用是一个人的做人之本,如果一个连信用都不讲的人,他又怎么能够立足社会,成就一番事业呢?《弟子规》使我认识到了我以前所作所为的不足,我想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以《弟子规》时刻警醒自己,做到诚实守信,多一些精彩的细节,少一些失信的言行多一些靓丽的风景,少一些违约的承诺。向着自己追求的目标,不懈地去努力、去拼搏,让自己的人生绽放光彩。

总之,通过学习《弟子规》使我受益匪浅,我要把其中学到的道理应用到学习、生活中去。

这段文字的意思是: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孝敬父母和长辈,关心爱护兄弟姐妹;其次,一切言行中,要谨慎,要讲信用;和大众交往时要平等仁和,要时常亲近有道德的人,向他学习。假期中,我做到了尊敬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听他们的话,为他们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今后,我会更多的学习《弟子规》中的知识,更好的理解。

我觉得学习国学,就是学习中国的传统文化,能让我们更文明,更有礼貌,更懂事,更有利于我们现在的小学生成长。所以我以后要多读书,特别是国学方面的书,多学习中国的传统文化,等我长大了,好做一个传播中国国学的学者。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十一

这是一首在月光下思念弟弟的词,读完上阙,我不禁首先为词人的新奇想象所折服。自古以来,写中秋赏月的诗词不少,但许多作者往往把自己置于月外,仅仅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描述月色。

而东坡则不然,他竟然把自己置于月宫主人的位置,他在饮酒赏月中,逸兴神飞,神游月宫,给人一种超凡脱俗的感觉。读到这里,就不由让我们同样产生了豪迈的感情,深深地被词的意境所吸引,尤其是那句“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大有使人飘飘欲仙的感觉。中国文学史上,若谈起浪漫的想象,当首推屈原、李白,他们在诗中常能不为世俗所羁绊,而能扬起长袖、高歌呐喊,畅游寰宇。现在读到苏东坡的词,又使我们看到了同样的形象。不过,当我们读到“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时,又感到东坡又胜一筹。他虽然政治上也遭受过种种挫折,但还感到“人间”更为可爱,他这种屡遭贬斥仍然热爱生活的精神,更使我们感动。这正是苏词豪迈的根源。这是他百折不挠精神在词中的体现。这一点在词的下阙中同样可以体会到。

下阙中,作者一开始就寥寥几笔勾勒出了诗人彻夜不眠的情景。“转”、“低”两字充分体现了时间的缓慢流逝,更衬托出作者思念弟弟-子由的深情,这也反映出了东坡在用词上的高超技巧。往下,诗人并不是在词中洒泪哀叹,而是笔峰一转,用“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月有阴晴圆缺”的自然规律来劝慰自己,表现了诗人深晓生活的规律和开阔的胸怀。读到这儿,就会使我们的心胸也豁然开朗。最后,又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来表现诗人美好的愿望。这立即使我们眼前一片光明。就是这样的希望,能使人不怕挫折,去奋斗,去战胜一切困难。

从这儿也可以看出,豪放派词的关键之处,就是不管抒发什么样的忧愁烦恼,总是满怀着希望,所以也总有鼓舞人们的力量。后人评价苏轼写词“以诗入词”,说他“无意不可入,无事不可言”。东坡这首词,正是以诗入词的典型,既表现了深情,又写得很庄重,十分有气概,彻底地扭转了人们对“诗庄词艳”的看法。此外,不难看出,苏轼词中的豪放气概,正是来源于他开阔的胸怀与正确的处世态度,没有思想作为底蕴,是无法构成如此感人的艺术佳作的。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十二

人生难免有低谷,需要一些。

励志。

类的小说或书本来激励自己,读完这些文字你肯定会有励志的想法。那么接下来由本站小编为你带来励志书的读后感受,欢迎阅读。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高尔基原名阿列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小名阿廖沙。他自幼丧父,随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这一切只是主人公阿廖沙艰苦命运的开始。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时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两个舅舅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与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时代在不断进步,但人们却越发变得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要退缩、逃避或者走捷径。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在短短的寒假中,我读了好多书,其中,我觉得最有意义的是《三国演义》。故事讲述的是吴国、魏国和蜀国之间的争斗,其中,我最喜欢蜀国,因为里面有很多能人猛将,比如说诸葛亮,比如说五虎上将赵云、关羽、张飞、黄忠、马超,还有魏延、姜维、关平等一大批。

《三国演义》里,我最喜欢的文官是诸葛亮。诸葛亮料事如神,精通兵法,帮刘备打了不少胜仗。比如,火烧赤壁之前,周瑜一直想为难诸葛亮,让他十天之内造十万支箭,诸葛亮立下军令状,承诺三天之内完成任务。他巧借东风,草船借箭,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了十万支箭。火烧赤壁之后,诸葛亮料到曹操会走华容道,便让关羽带一队人马拦截曹操,差一点要了曹操的命。在诸葛亮死之前,他精心排兵布阵,司马懿得知诸葛亮已死,便率军去攻,没想到诸葛亮的军队后队变前队,进攻有序,司马懿还以为诸葛亮没死,只好退兵。等到诸葛亮的大军全部撤退后,司马懿才得知诸葛亮真的死了。司马懿再去检查诸葛亮的军营,只见军营撤退留下的痕迹整整齐齐,这说明诸葛亮的大军不是慌乱地逃跑,而是有秩序地撤退。真是死诸葛吓跑了活司马。

今天,我又一次读完了《三国演义》。这已经是我第九次合上这本书了。但我无论看多少遍,都看不厌,都有很深的感受,尤其是对诸葛亮这位大智大贤的化身,更是敬佩有加。他精通三韬五略,胸中藏战将,腹内隐雄兵,神机妙算,只可惜他没有统一中华,复兴蜀汉,这当是他一生的最大憾事。

有一句话,不知大家听没听说过:“少不看‘红楼’,老不看‘三国’。”“少不看‘红楼’”,我同意;但“老不看‘三国’”,我却不赞成。《三国演义》这本书不是像有些人说的那样,教人老谋深算。有人说,小说着重描写了蜀汉,而最后,蜀汉却打出了白旗,这么没劲的故事情节,有什么艺术可言?我们本想看到的却没有看到,但这是一种“撕碎的艺术”,它的悲剧结尾比大团圆的结局更耐人寻味。不是吗?《三国演义》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不能因小失大”,“一失足成千古恨”嘛!书中刘备因东吴杀了自己的二弟关羽和三弟张飞,就一赌气率领七十五万蜀军进攻东吴,结果被陆逊火烧连营,且烧得片甲不留。那一仗,就关系了蜀国的命运。七十五万大军,为了一口没争到的气而命丧黄泉。可惜啊!本来蜀国粮食充足、兵多将广,武有五虎,文有卧龙,但自从那不明不白的一场仗后,就开始走向下坡路。

做人就应能屈能伸,刘备就是为了二弟三弟的死而赔上了更多的兄弟,这实在不值得。能屈能伸,还得谨慎;否则,你就会失去很多很多!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十三

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书叫《父与子》,是德国作家卜劳恩的杰作。这本书虽然字很少,但内容却精彩丰富。从那一幅幅简洁幽默的画面中,我们看到了一个秃着头、满嘴大胡子的可爱爸爸和一个梳着刺猬头的调皮儿子之间发生的许多好玩的故事,也看到了他们之间浓浓的父子情。

故事都是从平常点滴生活开始,父与子过着快乐的生活。车子坏了用脚蹬着走。父亲吸烟被儿子以为着火了,马上就取一桶水泼过去。儿子打翻了墨水瓶,父亲要打他,可他发现儿子裤子破了,就先帮他缝补裤子,儿子以为没事的时候,缝补完了还是照样打他。还有一个让家长签字的绝招,儿子问父亲:你能蒙着眼睛写自己的名字吗?结果父亲上当了,儿子把试卷给蒙着眼睛的父亲签字,签完了父亲还在为自己能蒙着眼睛签字而骄傲呢。

在看这本书时,我会为父与子的幽默傻气而哈哈大笑,也会为父与子温暖浓厚的爱而感动。希望我和我的老爸也像这对父与子一样,互信互爱,互相了解,和老爸成为铁哥们!

《父与子》这本书是德国作者卜劳恩卜劳思,德国幽默大师,著名漫画家,代表作《父与子》连环漫画被誉为德国幽默的象征。书中记载了200多个动人的故事。

父与子,一对温馨的家庭,从普通的人变成了200万马克和宫殿的继承人,也曾漂到无人的荒岛,弹不管怎么样,他们那善良、淳朴的性格和浓浓的父子情一直伴随着他们到漫画的结尾。这部动漫以深深的父子情感动了数亿读者,但其间又不失搞笑之风。那就让我来介绍父子俩吧。

爸爸。

爸爸虽然很爱自己的儿子但并不善于表达,但从每一个细节可以看出。比如儿子哭了,爸爸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哄儿子,儿子笑了,爸爸也笑了。表达爸爸对儿子浓浓的爱。

儿子。

儿子最喜欢和爸爸一起玩,虽然儿子有时犯了错,爸爸打了他,但儿子还是喜欢和爸爸玩。又比如有一次,爸爸当小狗,儿子骑在爸爸的身上,儿子骑在爸爸身上显得非常开心。

我非常喜欢父与子,喜欢他们的善良、淳朴、幽默、可爱,让读者读这本书饶有趣味。

我还喜欢父与子之间浓浓的爱。

今天,我刚看完了一本书。名字叫《父与子》。这是一本幽默连环画。它的内容非常丰富,它使一代又一代人从中获得快乐。每个阅读《父与子》的人都无不为这一对从不安分,总得惹出点儿事来的父子由衷的发笑。

《父与子》由他们平常开始,过着快乐的生活。车子坏了用脚蹬着走。父亲吸烟被儿子以为着火了,马上就取一桶水泼过去。儿子打翻了墨水瓶,父亲要打他,可他发现儿子裤子破了,就先帮他缝补裤子,儿子以为没事的时候,缝补完了还是照样打他。还有一个让家长签字的绝招,儿子问父亲:你能蒙着眼睛写自己的名字吗?结果父亲上当了,儿子把试卷给蒙着眼睛的父亲签字,签完了父亲还在为自己能蒙着眼睛签字而骄傲。

看过这本书的人,一定忘不了这父子俩典型形象:脑袋扁圆、总穿一件马甲的父亲,一头乱发、小不点儿的儿子。

每个家庭就得以父与子为榜样,过上和谐、快乐的生活。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父与子》漫画集。我很喜欢这本书,对它简直爱不释手。

《父与子》这本书主要讲的主要是爸爸与儿子生活中的一些事情,而作者把它们编成了一个个生动有趣的小漫画,读起来常常让人捧腹大笑。漫画里的爸爸非常幽默搞笑,有时候像一个小孩子,是儿子的大朋友。而我的爸爸确严厉多了,时常皱着眉头的样子。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最爱自己的孩子。《锻炼成名手》是讲爸爸和儿子天天在一起锻炼,他们举重、跳绳最后,儿子居然把把爸爸举起来了。而我的爸爸经常陪我下五子棋,和扑克。爸爸一直鼓励我战胜他,我也希望自己像漫画里的儿子一样可以把爸爸举起来。《这下足够了》是讲爸爸和儿子在河边扔石子,但很快就没有可以扔的石子了,儿子玩得很不尽心。当天晚上,爸爸用小推车装了一车石子到河边。第二天,儿子看见这些石子,高兴极了。

书里面这样的小故事还有很多很多,我也想把我和爸爸在一起的趣事画成一幅幅漫画,告诉他:我也很爱你,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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