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记是记述一个人一生经历和成就的文学作品,可以帮助读者了解历史人物的生活和思想。如何培养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人际关系技巧?在总结中,我们可以借鉴以下范文,以便更好地展示自己。
烈士纪念日发言稿篇一
今天上午,学校组织同学们去参观东北烈士纪念馆,刚刚走到门口,我就被这里的庄严所震撼。
东北纪念馆共分为两部分,分别是《黑土英魂——东北抗日战争时期烈士事迹》和《伪满哈尔滨警察厅遗址及罪恶展》。直观的图片、雕塑、实物及影像资料真实地再现了自“九一八”事变以来一直到抗日战争胜利的十四年的东北抗日烈士的英雄事迹。
在这么多的东北烈士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赵一曼了。她为了国家,在自己的孩子还不到一岁时,就离家而去。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她也没有惧怕,依然没有给敌人透露出一点消息,最后,敌人恼羞成怒,把赵一曼推到火车上,拉到别处去处死。她知道自己就要被处死了,于是让别人拿来笔和纸,给她儿子写了一份遗书“母亲对于你没有能尽到教育的责任,实在是遗憾的事情。母亲因为坚决地做了反满抗日的斗争,今天已经到了牺牲的前夕了。希望你,宁儿啊!赶快成人。来安慰你地下的母亲!在你长大成人后,不要忘记你的'母亲是为国而牺牲的!”
是啊!在蓝天下飘扬的五星红旗,就是革命先烈的鲜血染红的!没有那些革命烈士,就没有新中国!不忘昨天、珍惜今天更要关注明天!饱受过战争摧残的中国人民会努力让和平永驻人间!
活动结束后,我为旧中国被欺凌的`历史感到屈辱,也为中国有如此多勇敢无畏的仁人志士而感到振奋。以后我会更加努力学习,发愤图强,为今日祖国的繁荣富强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烈士纪念日发言稿篇二
革命的烈士牺牲自己让我们过上了好的生活,他们是最伟大的人,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烈士纪念日。
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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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臧克家。
烈士们死了吗?那些为我们牺牲的勇士死了吗?答案是肯定的,他们还活着,活在我们的心中。若没有他们,又怎会有我们,我们又怎会不记得他们。
烈士们,你们在过去,你们又在现在。我们会成为继往开来的你们。
当你外出旅游沉浸在大自然的美景时,当你津津有味的享受着美味佳肴时,当你取得了荣誉而光荣的登上领奖台时,你有没有想过,是谁给了你这一切?毫无疑问,就是那战争中坚强不屈、洒遍热血,的烈士们。
3月15日,我们满怀期待,来到了温州市永嘉县红十三军纪念馆。红十三军是历时最长、活动最广的一支革命武装力量,共有6000人左右,经历大小战斗一百余次,曾攻克丽水、平阳、缙云县城,播下了革命种子。1930年6月,红十三军第一团永嘉徐定魁部在进军海门途中受阻折返回,经乐清隘门岭时,突遭反动武装的袭击,死伤惨重,余部被俘后被全部杀害,集体埋葬在百岗岭船山“千人坑”,史称“隘门岭事件”。敌人在被俘的红军战士手上,用刀扎个洞,再用绳子把他们串起来,一路押送。其中有一个小红军,年仅16岁,有人认为他年纪小,就向蒋淑男认个错,说不定能留一条活路,可他却坚决地说:“要杀要剐随他的便,2019年后又是一条好汉!”蒋淑楠气急败坏,拿起刀,就把小红军的肚子剖开。”一想到他们,我不禁汹涌澎湃,内心激动不已。
山岗上,有一座精美雕像,上面印刻着数位斗志昂扬的战士。他们个个拿着刀,用坚定的眼神奋战,向前冲。如果没用当年他们的英勇,没有他们的坚持不懈,哪里有我们,哪里有现在美好的时代呢?带着这种心情,我们抬头望去,眼前矗立着红十三军纪念碑。碑高十米,张爱萍将军手书的“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三军纪念碑”十三个金色大字,镌刻在碑体的青石上。这十三个金色大字,历经风雨,仍然熠熠生辉。碑下细细镌刻着的是这座纪念碑血染的年华。同学们各个怀着沉痛的心情,默默地,伴随着《义勇军进行曲》的乐声,缅怀革命先烈,举行了庄严肃穆的仪式。这一刻,我们每个人的心情都不能平静。脑海里,仿佛又浮现出了当年炮火硝烟的年代,无数革命先烈面对敌人的屠刀,前仆后继,视死如归,抛头颅,洒热血的英雄气概。
导游带领我们到了红十三军旧址——胡公冕、陈文杰的住所。军长胡公冕的房间破旧矮小,东西也非常少,一张小床,两张破椅子。陈文杰的房间稍大,一张床,还有一张方形的木桌。他们两个的地位已经算高了,可是房间仍然是多么的简洁。他们住的只是如此狭小,破旧又简陋的小屋啊!
至此,我才真真切切的感受到红军战士们的可敬。这一刻,我们不忘先烈,继承和发扬他们不屈不饶的精神。好好学习,积极进取,早日成才,成为祖国的栋梁。努力吧,为了民族的繁荣昌盛,为了民族的富强,奋斗!
“快,牧衡,把电视打开,你不喜欢历史吗,今晚有纪念抗战胜利60周年的晚会”妈妈说。我一听,急忙打开电视,和妈妈一起看起了电视。只见人民大会堂里座满了人,有白发苍苍的老爷爷、老奶奶,有威武庄严的解放军叔叔,还有外国人呢。
晚会开始了,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大群逃亡的中国人,穿着破旧的衣服,无吃无喝,无家可归,家破人亡,随即,耳边响起了“松花江上”曲子,多个凶恶的日本兵向手无寸铁的中国人开枪射击,一个个中国同胞倒在血泊之中。“妈妈,人本兵太坏了,我们中国人为什么不反抗呢?”,“牧衡,往下看,我们中国人是不可战胜的”。接着,出现了八路军、新四军抗击日本法西斯的场面,地道战、地雷战、游击战,打的日本鬼子狼狈逃窜。终于日本法西斯向中国投降了。
看完电视,我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日本帝国主义真是大坏蛋,把我们中国人不当人,杀了那么多中国人,制造震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30万人哪,有许多是和我们一样大的孩子。残忍的日本兵对中国人进行砍头,用刺刀刺,作火烧,还有细菌战,拿许多中国老百姓做实验。但是,中国人民是不可战胜的,经过全国人民的团结努力,坚苦抗战,终于把这群没有人性的侵略者赶出了我们的国土。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像周恩来爷爷那样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牢记“落后就要挨打”,现在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将来为建设我们的祖国做好准备。
1945年9月3日,一个全中国人民都不会忘记的日子。这一天,中国人民终于把日本侵略者赶出了家园,取得了抗击日本侵略者的伟大胜利。
烈士纪念日发言稿篇三
在秋秋雨绵绵的国庆节里,我们一家三口乘小气车来到家乡铜梁参观“邱少云烈士纪念馆”。
走进纪念馆一股清香扑鼻而来,噢,原来是桂花香撒满了整个陵园。
经过石阶,跨进馆里,迎面就是一个体素像,手指深深抠进泥土里,身后有一团雄雄大火,小朋友们你们知到他是谁了吗?那当然是烈士英雄邱少云!
在馆里我们知道了火焰是从他的左腿燃烧起的,展厅还展示着他被烧后留下的棉袄碎片,再看看他旁边的大树,都被烧焦了,可他却一动不动地卧在草丛中,忍受烈火的焚烧,直到大火将他完全吞没......
英雄的事迹感人至深我深深的`体会到,我们的幸福生活是革命烈士的鲜血换来的。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学成本领,建设我们的祖国。
烈士纪念日发言稿篇四
烈士纪念日,是指纪念本国英雄的法定纪念日。世界上许多国家有自己法定的烈士纪念日,每年这些国家都要在本国法定纪念日举行隆重的公祭仪式,纪念本国英雄。
2019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中国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
2019年:全国政协委员王伴青建议设立“革命烈士节”,将每年清明定为“革命烈士节”,全国各地开展隆重纪念活动。
2019年:全国政协委员赵龙建议将12月13日设立为国家公祭日,以纪念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以法律或制度的形式将公祭日固定下来,每年此日举行全国公祭活动。
2019年:国防大学硕士研究生翟振华建议设立牺牲军人纪念日、建设国家军人公墓,全国人大以法律的形式,将清明节前一天或者国庆节前一天规定为牺牲军人纪念日,举行全国性纪念活动。
2019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将陈章元他建议将每年的3月4日确定为“国家烈士纪念日”,组织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全体代表在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前举行公祭活动。
2019年:人民网对设立烈士纪念日进行网上民意调查,70%的网友表示支持。在新华网进行的投票调查中,支持率则高达92.84%。民政部为设立烈士纪念日而进行了多年的论证。
2019年8月31日:2019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中国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
2019年9月30日,我国迎来首个烈士纪念日。北京天安门广场上,人民英雄纪念碑巍然耸立,纪念碑正面镌刻着毛泽东题写的“人民英雄永垂不朽”八个鎏金大字[3]。背面为毛泽东起草、周恩来书写的碑文:“三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三十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由此上溯到一千八百四十年,从那时起,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杜黎明委员认为:将纪念日定为每年的9月30日,正好是国庆节的前一天,让全国人民永远不要忘记先有无数先烈的前赴后继、奋勇献身,才有我们国家今天的繁荣富强、文明进步。
云峰委员认为:有了纪念日,人民就有了表达的平台,国家就有了缅怀纪念的依托,这对继承烈士遗志非常有利。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有崇拜英雄的情结,这种崇拜是对追寻正义、反抗压迫侵略、自我牺牲精神的一种追求,纪念日的设立延续了这一精神。
邓昌友委员认为:在一些人特别是青少年中,理想信念滑坡、价值观扭曲、道德意识偏移。在这种情况下,通过设立纪念日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烈士精神,对于我们更好地培养下一代革命事业的接班人,确保社会主义伟大事业顺利发展,有重大意义。
庞丽娟等委员建议:将烈士纪念日名称改为英烈节,时间改为清明节,因为这与中国传统文化和民俗相吻合。
烈士纪念日发言稿篇五
同胞们,同学们:
我们是否还记得国家责任、民主精神的传承?
奏唱国歌是纪念活动的第一项。为了48.5秒的国歌能够奏响,我们整整用了109年。109年里,我国约有2000万烈英勇牺牲。这2000万烈士中,有叫得出名字的,而更多叫不出名字的,他们的共同名字就叫“烈士”。
烈士是担负国家责任的榜样。我们师大青年人今天站在这里,丈量自己与榜样的距离。我们不缺少聪明和解决问题的技巧,但我们有时候,依旧缺乏对价值的理性判断与选择,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不为功利的、坚定的、执着的国家责任感。
烈士是追求民主精神的榜样。民主精神的核心是对他人的尊重,是对社会共同利益的尊重,是对社会公共道德与规则的尊重,是确保每个人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人能力与热情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公共行为规范。
承担国家责任,追求民主精神,做一个好公民,是现在开始的伟大事业,也是我们青年一生肩负的使命。
烈士纪念日发言稿篇六
如果问你认为谁最可爱,你的回答是什么?老师?父母?医生……我说,消防员。还记得20年,汶川发生的那场里氏8.0级的大地震,是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用一双双手拼命的`挖掘,十几个小时不闭双眼,不吃一口饭,不喝一口水,布满血丝的眼依旧在工作。手被石头划伤了,来不及包扎,搬起一块大石头,抱出被困灾民。任务完成了,他们却累得昏倒了。火灾发生时,他们拉响警笛,迅速赶到事发现场,拿起水枪朝恶魔般的烈火喷去,渐渐,可怕的狞笑声消失了。
没什么他们战胜不了的!当人们开开心心回家过节时,他们仍坚守着城市,因为他们是有责任的消防员,他们的职责就是守护这美丽的城市。平安是他们送给我们最好的礼物。然而,灾难仍旧继续,20年,在青海玉树发生的那场7.1级的地震更是令我们悲痛。
又见一个个红色的身影飞奔而来,用自己的生命换取灾民们的生命,这种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致敬?这对他们来说,其实并不算什么,他们永不后悔。每听见一声新生儿的哭声,就给了他们动力,因为他们知道,还有许多生命的奇迹等着他们挖掘。汗湿透了衣服,他们依旧在努力,因为人间有爱!天地无情人有情,爱永远留在每个人的心中,让我们为玉树加油,为消防员喝彩!没有什么能阻挡爱!
烈士纪念日发言稿篇七
9月30日被法定为烈士纪念日,2019年的烈士纪念日将至,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烈士纪念日资料,希望能够帮到您!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昨日经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
决定指出,近代以来,为了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为了国家繁荣富强,无数的英雄献出了生命,烈士的功勋彪炳史册,烈士的精神永垂不朽。为了弘扬烈士精神,缅怀烈士功绩,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出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
关于烈士纪念日为何确定为9月30日,民政部部长介绍,1949年9月30日是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奠基日,在国庆节的前一天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既能充分体现“国庆勿忘祭先烈”的情怀、突出国家褒扬烈士的主题,又能与党的领导人10月1日上午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等烈士纪念活动相衔接,因此确定为这一天。
民政部优抚安置局局长邹铭8月31日表示,民政部从2019年开始相关研究论证工作,烈士纪念日的设立可谓“十年磨一剑”。
邹铭说,近年来,社会各界人士、专家学者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出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建议,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也多次呼吁设立烈士纪念日、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2019年新闻媒体就“设立烈士纪念日”的问题征求网民意见,获得广泛支持。设立烈士纪念日,成为社会各界的呼声。同时,世界上许多国家都设有专门纪念烈士的节日,比如美国、俄罗斯、英国、加拿大、韩国、孟加拉国、缅甸等。
为此,民政部自2019年起多次召开由中宣部、文化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及中国民俗学会等部门和部分民俗专家参加的研讨会,并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先后4次征求16个相关部门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意见。各地各部门和专家学者均赞同设立烈士纪念日。
2019年4月4日,经中央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xx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研究设立烈士纪念日”。2019年4月21日,民政部向国务院呈报了《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请示》。今年8月23日,国务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了《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的议案》。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8月31日经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
民政部部长介绍,1949年9月30日是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奠基日,在国庆节的前一天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既能充分体现“国庆勿忘祭先烈”的情怀、突出国家褒扬烈士的主题,又能与党的领导人10月1日上午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等烈士纪念活动相衔接,因此确定为这一天。
选择9月30日为烈士纪念日,毫无疑义,既是对战争以来为民族独立、祖国富强、人民自由幸福而前仆后继的人民英雄的永远铭记,也是对共和国历史的郑重回眸,是对千万牺牲烈士的庄严承诺,凸显“吃水不忘挖井人”、国庆不忘祭先烈的情怀,并与形成惯例的党的领导人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等纪念仪式相衔接,张扬了国庆新的内涵;烈士纪念日与国庆日既有别又融合,使得国庆期间的典制张弛有度、礼仪有序,国庆的意义更加淳厚,欢度国庆有了深层的情愫。
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明确每年9月30日为全国烈士纪念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这一决定,将褒扬烈士的法律提升到最高层次,标示着褒扬烈士法律由低到高基本完备,纪念烈士作为一项国家制度安排确定下来;烈士精神已经注入国家的血脉,构筑起民族的灵魂,成为时代不可或缺的精神支柱。
设立烈士纪念日,表达的是国家立场。世界上许多国家都专门设立向烈士纪念的节日,尽管名称不一,但内核一致。比如,美国每逢阵亡将士纪念日,无论现役军人还是老战士都向阵亡将士致意,吹响军中熄灯号让死难将士安息;英国将11月11日定为荣军纪念日,每年这个时候,伦敦白厅的和平纪念碑都会举办国家纪念仪式。对烈士的态度,最能检验一个国家的价值观。从国民情感到国家责任,我们追寻的是一个个烈士,也是触摸国家的沧桑历史;通过纪念烈士,国民牢牢凝聚一起,民族更具凝聚力。一个不忘记先烈的民族,一个敢于表达真实情感的国家,必然更有希望,也更能赢得尊重。
不言而喻,烈士纪念日表达的是国家及其人民对烈士的崇敬,宣传、组织、引领、教育的作用和意义十分鲜明。
据不完全统计,约有2000万名烈士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英勇牺牲。由于战争年代条件有限,许多先烈没有留下姓名。
目前,全国有名可考、并收入各级《烈士英名录》的仅有193万余人。近几年,每年新评定的烈士数量在300人左右。
我国国内现有烈士墓98.9万余座,烈士纪念堂馆、碑亭、塔祠、塑像、骨灰堂等纪念设施2.9万余处。在全球22个国家和地区,我国还有170多处烈士纪念设施。
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23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目前,全国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烈属有20余万人,其中,城镇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为每年13860元;农村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为每年7970元。
从2019年7月1日起,国家给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国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此外,我国对烈士褒扬金、一次性抚恤金等也进行了相关规定。烈士遗属还享受医疗优惠、住房优先优惠以及就业、入学入托等优待政策。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xx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的通知》。《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的重要性,周密筹划组织,精心安排部署,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精心组织安排烈士纪念日各项纪念活动:
一、要举行公祭烈士活动。烈士纪念日当天,国家将举行公祭烈士活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我烈士纪念设施国家的我驻外使领馆,都要举行公祭烈士活动,深切缅怀烈士的不朽功绩,表达继往开来、接续奋斗的坚定信心。
二、要向烈士墓敬献鲜花。烈士纪念日当天,各地要动员和组织党政机关干部、学校师生、部队官兵以及社会各界群众向烈士墓敬献鲜花;我驻外使领馆要动员和组织使领馆工作人员、华人华侨、留学生、中资机构代表等向我在境外的烈士墓敬献鲜花,永远铭记烈士的英名和壮举,进一步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要开展网上纪念烈士活动。烈士纪念日前后,各地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辟网上缅怀纪念烈士栏目,倡导社会各界群众特别是青少年通过网络缅怀纪念烈士,学习烈士英雄事迹,继承烈士遗志,进一步激发爱国热情、凝聚奋进力量。
四、要关怀慰问烈士遗属。烈士纪念日前后,各地要组织走访慰问烈士遗属,积极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动员社会力量为烈士遗属送温暖献爱心,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全社会的尊重,进一步增强荣誉感。
毋庸否认,这些年拜金思潮和逐利至上的负面影响,让清静如烈士栖身之处,也有了市场嘈杂的声音。有的地方的烈士陵园面目全非,要么成了搓麻的场馆和养鸡的场地,要么成了一次次展会举办的场所。
嘈杂的会场淹没了“请勿喧哗”的警示,熙攘的人群惊扰了烈士的魂灵。那些为了人民解放,为了祖国需要献出宝贵生命的烈士,在他们创建的共和国里,却没有一块安妥亡灵的地方。究其原因,就在于纪念意识的缺失,就在于良知的泯灭和对烈士的冷漠。
可是,一个没有英烈的民族是可悲的民族,一个遗忘英烈的民族,同样是可悲的民族。漠视英烈淡忘历史,不但注定会成为精神的侏儒,还会让前途迷失思维混乱,生出意识形态的怪胎。从这点上说,以国家名义设立烈士纪念日,就是一个十分重大的决定。其实,死者长已矣,身后再怎么备极殊荣,对他们有何价值?可对活着的人来说,却是精神世界的映照,折射着情操的高下。因此纪念烈士,就重在洗涤我们的魂灵。
在国家第一个烈士纪念日到来之际,作为军人有必要思考一个命题:我们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回答或许是,也应该是:我们浴血而来,我们将魂归烈士。终极判断,军人血脉的源头是牺牲,军人精神的归宿是烈士。
作出这样的判断既不极端,也非渲染。国家安全环境与中国的国际承担,正在对当代中国军人提出更高的要求,进而需要规范和张扬原本就有的价值坐标。这就是,面对死亡威胁,社会大众都拥有法律赋予的紧急避险权,唯有军人没有。只要国家和人民利益有要求,只要军令下达,即使明知前面是死亡,也必须扑向死亡,这既是内心道德感驱使下的价值选择,也是军纪约束甚至法的迫使。为什么大众把军旅视作职业性牺牲,诗人则吟诵:“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原因即在于此。
强调牺牲植根于军人基因中,并不意味着人人都敢于牺牲,尤其对于优裕生活条件下成长起来的“新生代”,要做到关键时刻为国家和人民利益义无反顾,直面牺牲,必须实现精神上的升华。主席早就提出:“学习雷锋的幸福感”。这既是倡导我们学习英雄模范,更是关系人类的终极命题:人为什么活着和怎样活着,什么是人生价值和怎样实现价值,何为幸福和怎样赢得幸福。
正确回答这样的命题,必涉及信仰。人类文明史早已告诉我们,若要活得轻松,不要有信仰,因为有信仰就有敬畏和约束。但要想活得有意义,就必须有信仰。但信仰在不同国家民族有所不同,在不同的政治集团中差异很大。在西方国家军队中谈信仰,一定是宗教信仰。在我军谈信仰,一定是政治信仰,或者说以共产主义信仰为核心的政治理论武装。为什么主席突出强调共产主义信仰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道理即在于此。
既然我们的精神力量源于政治信仰,必然要考虑如何将“钙”有效吸收。依笔者的切身体验,信仰在军人身上的重要体现是英雄气,只有拥有英雄主义情怀的勇士才敢于牺牲。30年前,笔者作为一名刚入伍不久新兵走上战场,所以英雄气十足地给父亲写信:“你儿子活着是英雄,死了也是英雄。”主要基于两个原因,一者自己乃文学青年,深受英雄主义作品的影响;二者自己成长于沂蒙革命老区,备受前辈浴血故事的陶冶。笔者认为,当代军人要想修养英雄气和牺牲精神,路径之一是到革命先烈那里寻找精神营养,当下则是与国家推行的烈士纪念日同行,在怀念英烈之时,以灵魂感知牺牲,思辨牺牲。
可以肯定,当我们真正理解且认同,以国家意志来张扬英烈的牺牲精神,除了表达对烈士的尊崇和怀念,很重要的是借此唤起民族的英雄主义精神。我们这一代军人必须清楚,实现中国梦的道路决非一帆风顺,我们希望和平崛起,但无法避免牺牲。
烈士纪念日发言稿篇八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在这清明时节,我怀着对革命烈士的崇敬之情,在网上“参观”了革命烈士纪念馆。
一进入网站,便看见一座高耸着的庄严的纪念牌,下面刚劲有力地写着“革命烈士永垂不朽”几个大字。让我感受到了烈士们那斗志昂扬、宁死不屈的精神。在纪念牌旁,矗立着革命烈士的.浮雕,他们个个昂首挺胸,双眼炯炯有神地凝望远方,似乎在向革命事业胜利点大步进军。浮雕旁,簇拥着一片苍翠欲滴的松柏,它们棵棵枝繁叶茂,似乎象征着革命事业永远苍盛。
在网页中,我看见了许多烈士的悲壮事迹,他们为祖国能走向新时代,奋力拼搏着。他们有的为了革命事业抛开年幼的儿女和年迈的父母;有的为了保守党的秘密而壮烈牺牲。烈士们个个都是舍身为国、大义凛然,为革命付出自己的一切。烈士们那忠于革命、宁死不屈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在瞻仰烈士们的遗物时,我从先烈们在牺牲前慷慨激昂的书信中,深深地感受到烈士临刑前视死如归的无畏精神,这精神感天动地,让人敬佩不已。
离开网页,我想:先烈们已经为解放祖国奉献了一生,现在建设祖国的重任落在了我们的肩上。我们是祖国的花朵,在父母的娇宠下长大,还经不起风雨,所以我们应该学习先烈们不屈不挠、顽强拼搏的精神,在困难的磨练中去开拓,去创新,为接下建设祖国的接力棒打下基础,等正其身后,在祖国需要我们付出时出一份应有的力。
烈士纪念日发言稿篇九
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这一决定引起社会公众对烈士纪念现状的思考。中国青年网记者今天采访部分高校学生及相关专家,探查当代青年人对烈士纪念的看法。
89年出生的女生李薇今年夏天刚刚从北京师范大学环境专业毕业,现在在复习准备公务员考试。当记者问起她知道的烈士,她想了想说:“董存瑞吧。”
“我从来没有去过烈士陵园,平时也没做过什么纪念这些先烈的事情。我感觉烈士这个话题离我们挺遥远的,平时也不用把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这里。在特定的纪念日参加一些纪念活动就可以了,它本来就不是一个很重要的课题。”
李薇现在的生活基本是学校、宿舍两点一线,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留在北京,对国家设立烈士纪念日的事情并不关注。
北师大在校生、出生于94年的小王也赞同李薇的看法,她对烈士的定义是“为国牺牲的军人”。她向记者说道:“小的时候学校组织过这样的活动,但自己平时不会去烈士陵园。也不会跟同学谈论这个话题,在一起聊的都是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小王说现在“宅文化”盛行,自己也比较宅,“学校不组织活动,自己就不会做什么。”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在校大学生对烈士的概念模糊,知道国家设立9月30日为烈士纪念日的非常少。大部分学生都只能说出董存瑞、刘胡兰等先烈的名字。
“现在的学生生活在和平年代,大多感觉自己离烈士太遥远,很难产生共鸣感。我自己本身也只知道像小时候说的邱少云之类的。”武汉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办公室主任、出生于1983年的青年讲师刘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而伴随着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西方价值观如潮水般涌入。经济腾飞、社会飞速发展,在两代人呵护下成长起来的这一代独生子女缺少艰苦的成长环境,没有危机感,意识不到肩上所担负的重任。当代中国青年的价值观日渐模糊似乎已成为时代发展必须经历的阵痛。
原国防大学训练部副教育长纪明葵说:“现在的年轻人受西方价值观影响较大,比以往更看重自身价值,不知道在自己的成长过程中,国家、社会对他们所做的工作。他们缺少集体和团队精神,更不愿为别人付出,理想信仰的缺失成了对牺牲、奉献的最大障碍。”
而呆板的说教也成为在教育青年了解烈士、培养爱国主义情怀这一过程中的短板。刘慧说:“可能我们需要改变传统的说教方式,用青年人常用的媒体,青年会更容易接受。比如微信、微博这样的自媒体,在青年人中的宣传认可度可能更好。”她提到,现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已经有这样的计划,也有一些媒体之前已经开展过“网上祭英烈”之类的活动,收到青年良好的反响。
“青年人了解越来越少,正是我们设立这个烈士纪念日的意义所在。在烈士离我们越来越远的时候,用法律的形式做一个适当的提醒其实是非常好的。”今天,记者就国家设立烈士纪念日致电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祝捷,他这样对记者说。
“对烈士的定义有两个法规,一个是国务院通过的《烈士褒扬条例》,一个是中央军委和国务院颁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这两个法规对于什么是烈士有一个明确规定,可以分为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实质条件是在生产生活、革命斗争中作出了贡献牺牲。形式条件是需要有关部门的认定。法律上所说的烈士与日常生活中所说的烈士有区别,这中间有一个评定的过程,不是说只要牺牲就都是烈士。此次设立9月30日为烈士纪念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具有法律性质,所以要从法律角度来理解。”祝捷解释说。
据悉,除了此次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之外,此前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也已通过了两个决定,分别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由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纪念日越来越多,提醒当代青年居安思危。
祝捷说:“纪念烈士是一个很庄重的事情,应该给人一种仪式感。让大家记得还有一群人为了我们的生活奉献出生命是很重要的。由法律形式来确定纪念日,也体现了中央依法治国、于法有据的要求。这一方面提醒我们纪念烈士,另一方面也体现出治国思路的一些新变化。”
烈士纪念日发言稿篇十
1945年,党的七大作出召开中国革命死难烈士追悼大会的决定,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烈士”一词。
1980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二条对革命烈士的范围作了更为明确的界定:“我国人民和人民解放军指战员,在革命斗争、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壮烈牺牲的,称为革命烈士。”第三条规定了可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五种情形:(一)对敌作战牺牲或对敌作战负伤后因伤死亡的;(二)对敌作战致成残废后不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三)在作战前线担任向导、修建工事、救护伤员、执行运输等战勤任务牺牲,或者在战区守卫重点目标牺牲的;(四)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敌人俘虏、逮捕后坚贞不屈遭敌人杀害或受折磨致死的;(五)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
2011年7月,国务院将《革命烈士褒扬条例》修订为《烈士褒扬条例》。其中第八条规定了可评定为烈士的五种情形:(一)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三)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四)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五)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该条例去掉了“革命”二字,对于烈士的界定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再出现“敌人”字样,“人民”也被“公民”所取代。
2011年8月,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对2004年8月发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进行修订,其中第八条规定了现役军人可批准为烈士的六种情况:(一)对敌作战死亡,或者对敌作战负伤在医疗终结前因伤死亡的;(二)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犯罪分子杀害,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折磨致死的;(三)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死亡的;(四)因执行军事演习、战备航行飞行、空降和导弹发射训练、试航试飞任务以及参加武器装备科研试验死亡的;(五)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六)其他死难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设立烈士纪念日是社会各界多年来的呼声。2004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王伴青首先提出建议设立“革命烈士节”,将每年清明定为“革命烈士节”,全国各地开展隆重纪念活动。
民政部自2005年起多次召开由中宣部、文化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及中国民俗学会等部门和部分民俗专家参加的研讨会,并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先后4次征求16个相关部门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意见。各地各部门和专家学者均赞同设立烈士纪念日。
2013年4月4日,经中央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研究设立烈士纪念日”。2013年4月21日,民政部向国务院呈报了《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请示》。2014年8月23日,国务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了《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的议案》。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为了这一天的到来,无数先烈穷其一生追求,最终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在开国大典前夕的9月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在首都北京建立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决议。当天下午6时,毛泽东率领全体政协委员在天安门广场举行了奠基仪式,并为人民英雄纪念碑奠基。这是要让中国人民牢记,新中国的诞生是用烈士的鲜血换取的。
将烈士纪念日设立在9月30日,显然也是为了让我们永远牢记无数先烈的牺牲奉献。没有先烈们抛头颅、洒热血,就没有中华民族的独立,就没有新中国的诞生,更谈不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在国庆节的前一天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既能充分体现“国庆勿忘祭先烈”的情怀,突出国家褒扬烈士的主题,又能与党和国家领导人10月1日上午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等烈士纪念活动相衔接。
一方面,主流精神和核心价值观不同于流行文化、消费文化,后者可以自然传播,而前者则需要理性支持,需要主流社会作出有效的主动行为。另一方面,节点和仪式更能聚焦大众的目光,更能引起广泛关注,且便于营造氛围,强化其效能。再一方面,上升到法的高度便具有了强制性,更能产生教化和强化作用。
近年来,我国以立法的形式设立了包括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南京大屠杀受害者国家公祭日在内的很多纪念日,对先烈的纪念上升到法律层面。这说明国家纪念日正在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纪念日的法定化明确地体现了国家意志和国家利益。
大国崛起于文明,奠基于精神。没有强大的精神作支撑,便无法承担起更大的国际责任,也难以立身于人类文明的制高点。激发和张扬牺牲精神,对于我们这样的国家和社会来讲,无过于从革命先烈那里寻找精神元素或基因。
设立烈士纪念日,对于弘扬烈士精神、缅怀烈士功绩,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设立烈士纪念日的方式,不仅能够更好地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更能够帮助人们找到感恩的载体。在这一感怀、感恩的日子里,不单单是有关部门、单位和团体将举行缅怀烈士的活动,任何一个中华儿女,都应该通过自己的行动在烈士纪念日这一天,表达自己对先烈的感激、感恩之情。
设立烈士纪念日并不意味着仅仅把纪念局限在这一天,烈士纪念日年复一年地到来,周而复始地加深人们的认识,更是为了世世代代不能忘却的纪念。就像清明祭祖、中秋团聚一样,通过一代代人的传承,将民族的文化认同和使命接续凝结下来。
2014年3月31日,民政部发布《烈士公祭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了烈士公祭仪式的程序:(一)主持人向烈士纪念碑(塔等)行鞠躬礼,宣布烈士公祭仪式开始;(二)礼兵就位;(三)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四)宣读祭文;(五)少先队员献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六)向烈士敬献花篮或者花圈,奏《献花曲》;(七)整理缎带或者挽联;(八)向烈士行三鞠躬礼;(九)参加烈士公祭仪式人员瞻仰烈士纪念碑(塔等)。
2014年8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一要举行公祭烈士活动。烈士纪念日当天,国家将举行公祭烈士活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我烈士纪念设施国家的我驻外使领馆,都要举行公祭烈士活动。二要向烈士墓敬献鲜花。三要开展网上纪念烈士活动。开辟网上缅怀纪念烈士栏目,倡导社会各界群众特别是青少年通过网络缅怀纪念烈士,进一步激发爱国热情、凝聚奋进力量。四要关怀慰问烈士遗属。各地要组织走访慰问烈士遗属,积极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动员社会力量为烈士遗属送温暖献爱心,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全社会的尊重,进一步增强荣誉感。
2部条例:《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3部民政部令:《烈士安葬办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公祭办法》。
《烈士褒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战时,参战牺牲的烈士褒扬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烈士褒扬金由颁发烈士证书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2015年,民政部、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9120元;居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14510元。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25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
此外,烈士遗属还享受医疗优惠、住房优先优惠以及就业、入学入托等优待政策。
据不完全统计,约有2000万名烈士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英勇牺牲。由于战争年代条件有限,许多先烈没有留下姓名。
目前,全国有名可考、并收入各级《烈士英名录》的仅有193万余人。近几年,每年新评定的烈士数量在300人左右。
目前全国共有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4200多个,每年接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和学校等组织的烈士纪念活动10万余次,群众瞻仰祭扫1.5亿多人次。
烈士纪念设施施行分级保护管理,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有277处,主要是纪念在重大事件、重要战役和主要革命根据地斗争中牺牲的烈士,或有重要影响的著名烈士、为中国革命斗争牺牲的知名国际友人等。
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9月20日公布了第六批包括雨花台烈士陵园、平型关烈士陵园等96处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单。此次获批的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有反映红军长征时期的贵州习水青杠坡红军烈士陵园,反映抗战时期的山东费县烈士陵园,反映解放战争时期的辽宁塔山阻击战烈士陵园;有纪念个人为主的河南吉鸿昌将军纪念馆,也有纪念英雄群体的江苏刘老庄八十二烈士陵园。这些烈士纪念设施虽然安葬、纪念着不同时期的烈士,但所弘扬的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无私奉献、敢于牺牲的烈士精神是一脉相承、永志纪念的,是我们缅怀先烈、不忘初心、走好新的长征路的重要精神力量。
烈士纪念日发言稿篇十一
市委、市政府定于9月30日上午举行市2016年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
一、时间:xx年9月30日(星期二)上午9:00。
二、地点:市区xx烈士纪念碑前。
三、参加人员: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由市委市府办负责落实);老干部3人(由市退休老干部管理局负责落实);老战士2人、烈属代表2人、社会群众代表3人(由市民政局负责落实);市武装部10人,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城监大队干部职工各20人(由市委市府办负责通知);清远武警中队二大队官兵40人(由市民政局负责落实);小学生50人、初中生50人、高中生50人(由教育局负责落实);团员30人(由团市委通知,不含学生);共约450人。
四、议程:
活动由市委副书记xx同志主持。
第二项:礼兵就位。
第三项:全体肃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第四项:宣读祭文(串在主持词中)。
第五项:少先队员献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第六项:向革命烈士敬献花篮(奏《献花曲》)。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向革命烈士敬献花篮(由8名武警战士负责敬献);。
市武装部、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城监大队敬献花篮(由本单位2名工作人员敬献)。
第七项:全体人员向革命烈士三鞠躬,一鞠躬,二鞠躬,三鞠躬xx(礼毕)。
第八项:全体人员按逆时针方向绕纪念碑一周瞻仰,祭奠活动结束。
五、有关事项:
(一)要求全体人员着浅色衬衣参加(有制服的单位统一着制服)。
(二)请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于9月30日(星期二)上午8:45在行政中心综合楼正门集中,8:50统一乘车前往xx烈士陵园。
(三)请参加祭奠活动单位办公室将领队(含姓名、性别、单位职务、移动电话)和参加人数名单于9月29日下午17:00前报市民政局(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
(四)请团市委组织10名社会志愿者协助组织现场工作。
(五)请清远武警中队二大队另外安排10名战士负责列队礼兵和敬献花篮。
(六)请参加祭奠活动的单位自备交通工具(严格控制车辆,尽量使用面包车、中巴并集中乘坐),组织好本单位参加人员于当日上午8:40前到达xx烈士陵园纪念碑前按指定的位置集中。
(六)请市民政局负责落实xx烈士陵园场地、花篮等相关准备工作。
(七)请市公安局做好现场安保及道路交通疏导工作。
(八)请市民政局负责起草***同志祭文讲话稿,送市委市府办综合一室审核。
(九)请市委宣传部通知新闻媒体报道。
(十)请市机关事务局负责准备活动的音响设备和《国歌》、《献花曲》。
烈士纪念日发言稿篇十二
为了引导我校学生缅怀烈士功绩、弘扬烈士精神,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校依据市教育局的通知精神借9月30日——第x个烈士节到来之际,适时地在全校师生中开展了烈士纪念日相关纪念活动,对小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力度。
学校对第一个烈士纪念日相关纪念活动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领导机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召开全校教师会议对“烈士纪念日相关纪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制定了活动方案。并把此项活动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活动动员会、班队课、国旗下讲话等方式加强宣传,在全校形成了校长亲自牵头,少先队中队主管,教师学生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纪念活动。
(一)、学校充分利用升国旗仪式、少先队活动课在学生中开展了“庆祝新中国65华诞青春践行核心价值观”的主题活动。让学生牢记新中国的成立、五星红旗的飘扬、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许许多多的先烈用生命换来的。我校的具体做法有:
1、充分利用多媒体进行爱国教育,学校组织全体少先队员收看抗日影视剧《台儿庄大战》、《英雄王二小》、《小英雄雨来》等。
3、在升国旗仪式后,让学生和国旗合影,在国旗下讲话,畅想革命理想。
4、用校园红领巾广播,让小学生收听革命歌曲,如《儿童团歌》《闪闪的红星》等影视曲。
(二)、充分发动学生,让有条件可以在家上网的学生以及利用学校有限的网络资源开展网上祭奠活动。让学生们在网上通过网上献花、留言、点蜡烛等方式来祭奠烈士、缅怀先烈。
(三)、在高年级学生中开展了缅怀先烈、铭记历史的征文活动。让学生用自己手中的笔,用文字表达内心深处对先烈们的缅怀、对祖国苦难历史的铭记,用笔描绘伟大的中国梦。
通过此项活动,对我校小学生缅怀烈士功绩、弘扬烈士精神;对于培养我校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国际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气节血脉,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烈士纪念日发言稿篇十三
活动总结。
吧!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烈士纪念日总结,希望能够帮到您!
“这次活动让我学到了很多,除了先烈们的故事让我感动外,我终于知道‘习友’原来是一个英烈的名字。”江淮小记者周咏昕腼腆地挠了挠头说。9月27日上,50名江淮小记者们穿戴整齐,手拿鲜花,在天乐社区和江淮晨报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走进了合肥市大蜀山烈士陵园,向烈士致敬。
当天上午9点,正准备走入陵园时,天空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尽管如此,小记者们依然按着原先的队伍有序地踏上一级级台阶。
“这点小雨不算什么,比起革命先烈们经历的那真的是毛毛雨呢。”小记者周咏昕说,之前听过许多先烈的革命故事,“只是我听的那些基本上都是书本里的,像我们合肥本地的烈士故事基本没听过呢。”
9:20左右,大家开始有秩序地进入安徽革命烈士事迹陈列馆第一展室大厅。认真听完工作人员的讲解后,小记者代表王逸倩声情并茂带领大家宣读誓词,齐声唱国歌。随后,小记者们在烈士像前献上了花篮并依次为革命烈士献上自己带来的鲜花,然后深深地鞠躬致敬。
9:30左右,小记者们在安徽革命烈士事迹陈列馆工作人员王华丽的带领下开始参观每一间陈列室,这里陈列着先烈们遗像和他们留下的纪念章以及生前所用的红军大刀、子弹,还有他们曾经获得的奖章纪念章等物品。据悉,王华丽2019年进入该馆担任讲解员,曾荣获全国英烈纪念机构讲解员大赛“优秀讲解员”多项荣誉。当天,她详细地为大家讲述革命烈士的英雄事迹,其中,最吸引小记者和家长注意的是一名叫盛习友的革命烈士。原来,合肥除了有盛习友纪念走廊,就连现在的“习友路”和“习友小学”也都是以这位烈士的名字命名的。
“我早上六点就起床了,睡不着。”小记者周咏昕说,这是她第一次参加烈士纪念活动。从8月份报名参加江淮小记者以来,她已经参加了四次小记者的集体活动。对于本次活动,爸爸周先生表示,缅怀先烈本身就具有教育意义,孩子们多了解一点,对他们有好处。
另外一名小记者陈玉可说:“我记住了一件带血的上面有大洞的棉袄,那是烈士受伤时留下来的。”很多家长都表示,让孩子们知道这些英雄的不易,能更好地培养孩子的爱国情怀。
9月29日晚,茂名市关工委在我院礼堂举办了“中国烈士纪念日”专题报告--《继承先烈志弘扬中国魂》,阐述方志敏精神与中国梦。我院700多名师生聆听了报告会。学院党委书记高鹏,茂名市老干局局长卢军,茂名市关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调研员麦卫国,茂名市老干部局副调研员、市关工委办公室主任峰,学院团委书记李锋成等出席了报告会,报告会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罗卫东主持。
报告会由茂名市老干局局长、茂名市委党校客座教授、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客座教授、江西省方志敏研究会常务理事卢军主讲。报告会阐述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方志敏精神的本质和核心;二是新时期为什么要大力弘扬方志敏精神;三是在实现中国梦的新征程中我们要向方志敏学习什么。
这场报告会播放了方志敏事迹专题片,朗诵了方志敏《可爱的中国》,使在场师生更加深刻地理解方志敏的革命精神。同学们听了报告会以后表示,要弘扬方志敏的革命精神,认真学习,掌握本领,为实现“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烈士纪念日发言稿篇十四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8月31日经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
设立烈士纪念日,表达的是国家立场。世界上许多国家都专门设立向烈士纪念的节日,尽管名称不一,但内核一致。比如,美国每逢阵亡将士纪念日,无论现役军人还是老战士都向阵亡将士致意,吹响军中熄灯号让死难将士安息;英国将11月11日定为荣军纪念日,每年这个时候,伦敦白厅的和平纪念碑都会举办国家纪念仪式。对烈士的态度,最能检验一个国家的价值观。从国民情感到国家责任,我们追寻的是一个个烈士,也是触摸国家的沧桑历史;通过纪念烈士,国民牢牢凝聚一起,民族更具凝聚力。一个不忘记先烈的民族,一个敢于表达真实情感的国家,必然更有希望,也更能赢得尊重。
今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的形式,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受害者国家公祭日。这既说明国家纪念日正在形成一整套体系,也说明纪念日的法定化明确体现了国家意志和国家利益。无论9月3日、9月30日还是12月13日,对先烈的纪念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重要性不同寻常,意义也不同寻常。
回顾人类历史上的共同灾难,不是我们“愿意”记住什么,而是我们“有道德责任”记住什么。我们纪念烈士,不是记住仇恨,也不是单纯地表达情感,而更是传递我们的价值观,表明我们尊重生命,警示后人。犹记得,今年3月28日,在异国他乡长眠60余年的437具中国人民志愿军遗骸,由专机从韩国仁川机场运抵沈阳桃仙机场,这是中国首次大规模接收牺牲在韩国境内的志愿军遗骸。这一刻,让人泪流满面;这一刻,更让人读懂了国家存在的含义,国家情怀所本该具有的价值温度。
通过纪念烈士,应该唤醒我们对生命的更加珍视,对和平的更加呵护。今天,烈士的内涵正在宽泛,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人是烈士,在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人也是烈士,所有为了国家、为了民族、为了公共利益献身的人,都值得我们尊敬和感念。
也不应回避,一些地方的烈士陵园荒废,烈士的英名事迹被淡忘。英雄不一定是烈士,烈士一定是英雄。他们,“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他们,“封侯非我意,但愿海波平”;他们,“威武不能挫其气,利禄不能动其心”;他们流血牺牲,是为了建造一个可爱的中国,“生之快乐将代替了死之悲哀,明媚的花园,将代替了凄凉的荒地”;他们,在和平年代毅然为了公众利益流血,“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记住烈士,是我们的良知所在,也是共同的责任。
9月30日,是首个烈士纪念日。希望我们每一个人将情感融入纪念活动,将责任上升到对中国梦、民族魂的追寻上,让纪念烈士成为全民共同追寻价值和信仰的一个符号。
据不完全统计,约有2000万名烈士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英勇牺牲。由于战争年代条件有限,许多先烈没有留下姓名。目前,全国有名可考、并收入各级《烈士英名录》的仅有193万余人。近几年,每年新评定的烈士数量在300人左右。
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有1亿多人次到烈士陵园参观瞻仰,表达对先烈的缅怀之情。近几年,通过网络平台祭扫烈士、寄托哀思的网民人数不断增加。同时,很多烈士的英雄事迹在文学作品、广播影视中传颂,烈士精神彰显出巨大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烈士褒扬工作,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政策法规框架体系,其中包括2部条例:《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份中央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意见的通知》;3部民政部令:《烈士安葬办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公祭办法》。
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23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目前,全国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烈属有20余万人,其中,城镇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为每年13860元;农村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为每年7970元。
从2011年7月1日起,国家给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国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此外,我国对烈士褒扬金、一次性抚恤金等也进行了相关规定。烈士遗属还享受医疗优惠、住房优先优惠以及就业、入学入托等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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