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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基因读书心得个人所感篇一
这本书内容不多,一口气看完了,很感动,流了些眼泪。看到时候很心痛,一直被教授感动着,看完之后稍有空虚,因为教授的世界离我太远了,只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品读并为止神伤,可是天亮了,伤痛都回来了,教授在天堂里。无论如何,看了还是有很大收获……死亡,是一件令人悲哀的事情,可不幸的活着也同样让人悲哀,而许多人并不幸福。我们过多的追求物质需要,可他们并不能使我们满足。我们忽视了人与人之间互相爱护的关系基础,我们忽视了周围世界。这是我迄今为止读过的最感动的一本书。
自私的基因读书心得个人所感篇二
如果你是个常人眼里自私的人,那么道金斯这本自私的基因再适合不过你了,如果你是个经常无私奉献的人,那么这本书你同样需要一读。
因为读完这本书,你才能明白自私的人是如何一点一点从这个世界上被自然选择所消灭,而无私利他的人又是如何一点一点使得物种进步。
道金斯在书中提出了几个重磅的观点,这在1976年里引起了轩然大波,直到今天,如果你未曾读过道金斯的.著作,或不曾关注过达尔文主义和进化论的学术研究,那么可以肯定的说,这本书还是会在你的脑海里兴风作浪,让你读完一时无法平静。
他的观点主要在于,自然选择发生在基因,而不是人们通常认为的个体,甚至是类群。
这也是这本书开始后着重笔墨攻击的对象,道金斯毫不留情的用简洁明了的逻辑和生动形象的类比,弹无虚发的整体打击了支持类群选择学说的同行们。我们人类站在今天的生物成就高度,是很难去理解几百万年前基因是采取了什么样的策略才能得以繁殖进化。
已经有幸活在健全社会当中的我们,理所应当的将群体道德,群体约束,群体利益等概念强加于生物的进化原因之中,就好像非要用比特率来解释和描述飞鸽传书的传输速率,只会得个牛头不对马嘴。
事实上在生物早期发展阶段,如果在一个以群体利益为终极追求的集体中,所以个体都本能的做着利他行为,而这时如果有某个个体突变出自私的行为,它在这个群体中会享受到无与伦比的优势,不论是它可以有更多交尾的机会,或是有更有利的条件来抚养后代,自然地会将他的基因更好的传递下去。而也是道金斯在书中描述的事实,动物会进化出欺骗与检测欺骗的功能。继续上面的例子,由于这种自私的基因有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传承自己,这个本来无私利他的群体里多了许多自私自利的个体,这时出现的情况往往是双方如何通过进化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在这里谈论"利他"或"自私"仅仅是我们人类给予这两种生存策略的名称,但实际上策略就是策略,有效的就是好的,无效的就是坏的。当保持利他的群体可以成功分辨自私自利者的欺骗行为,自私自利者只好进化更复杂的欺骗行为或接受在自然界消失的命运,反之亦然。似乎这样的结果往往逃避不了一个群体的覆灭,但道金斯通过引入进化稳定策略来解答这个问题。
进化稳定策略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因为便于阐述,道金斯在书中往往通过一个群体当中的两种基因,两种性别,或着干脆就用两种生物来进行博弈。
事实上达成这种进化稳定策略往往需要主客观,内外部的协调统一。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淮北则为枳。一个种群或多个种群达成进化稳定策略的条件是极其复杂多变的,但是回顾历史的话,我们可以发现,实际的情况只能一分为二,要么达成进化稳定策略,要么灭绝。这种进化稳定策略帮助了一片区域内,哪怕是敌对的物种之间的稳定进化,举个例子,狮子和羚羊之间就属于进化稳定状态,当狮子第一次遇到羚羊时,很多的羚羊被捕杀了,幸存下来的羚羊无疑有着矫健灵活的基因,随着狮子群体的增大,羚羊日益快速灵巧,很多的狮子被活活饿死,而活下来的狮子不是成功忍饥挨饿,就是有着独特的捕猎技巧。刚好进化的羚羊也繁殖的越来越多供进化的狮子享用,以此周而复始。
听上去很简单,但实际上这个时间跨度极长,其他客观因素如环境,食物链等也会不同程度的影响进化稳定。但道金斯指出进化稳定策略是基因层面一定会达到的,不然这种基因就活该被淘汰掉。
道金斯对生物以及基因的解读看上去似乎有些不近人情,但恰好这也是作者想表达的,我们不应该依靠剖析高度发达的人类社会群体来试图找寻远古单细胞生物的进化策略和趋势,而是应该分割再分割,像物理学中对"上帝粒子"的追求一般去追求进化论的构成粒子。道金斯给出了他所在时代最令人满意的答卷,《自私的基因》客观公正的阐述了道金斯及他的一系列同僚所发现的生物进化规律,以及其潜在的自然选择原理及动力,如果你是个唯物主义者,那么这本书将帮助你理解自己的构造,甚至可以引发出自己该如何定位自己在进化史当中的地位这样的深度思考。
我们也可以通过自私的基因这种理论依据,去分析和解答当今社会当中的存在的各种社会现象,比如出轨,比如拖延。当然还有些更为复杂的情形比如同性恋,独身主义等,道金斯给出了他对这些问题的可能性解答,但实际上这些问题仍有待我们去进一步学习,科技进一步发展才有可能得到答案。
自私的基因读书心得个人所感篇三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讲述的是一位生命即将逝去的老人,在这人生美丽的余晖中与当年的学生——米奇相约每个周二,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教授于他人生的课程。那朴实无华的语言,处处闪烁着思想的智慧;那有些吃力的声音,处处传达着无私的爱意;那时而调侃的话语,处处体现着心灵的坦然。他的勇气,他的幽默,他的耐心和他的坦然,无不让我看到这么一个用心去生活用心去爱的老莫里,给我的心灵留下一片感动与宁静。
因为病情恶化,莫里失去了自理能力。翻个身,不时的调整他坐着的姿势,喂他吃一些打碎了的食物,甚至是为他擦屁股,都需要家人为他做。他的手抬不过胸部,他的头不能动弹,他全身的肌肉正一点一点地萎缩。在最后的那段时间,他几乎是逼视着自己的肌体如何一部分一部分衰亡的,今天到哪儿,明天到哪儿,这是一个等待死亡的过程,比直接死亡更为可怕。但你猜他怎么着?他把这视作为一种享受,他享受着像回到了婴儿时期,重新忆起儿时的那份乐趣。有人给他洗澡,有人抱他,有人替他擦洗。是的,他就是这样的与众不同,这样的乐观又这样的带给我心灵一次又一次的震撼。
在这即将入秋的时节,我读完了这本书,也读懂了一个着实让我敬佩的人。当枫叶开始变得火红,随风盘旋的时候,我会记得,有这么一个人,像火红的枫叶一样,燃尽了自己不朽的生命,也点燃了我虔诚的心。
如果一个人被告知,自己人生只剩下短短几个月甚至更少时,他会如何度过这段时光?
我的答案:“起来,吃饭,治疗,睡觉。”
相信有许多人会选择这个答案。
一个叫莫里的教授,却修改了这个选项。
他的答案是:“起来,吃饭,治疗,上课,睡觉。”
当死神的利刃划过你的胸膛,带过一串血珠,你会想什么?
我的回答:“快逃,爸爸妈妈还等着我吃饭呢,最近的杂志我还没买……”
相信有许多人也会选择挣扎与逃跑。
一个莫里的教授,却偏偏不信逃能解决一切。
他站在原地,享受着剑贯穿胸膛的疼痛,品味着飘扬在空气中的鲜血。
他是明智的。
当死神向莫里伸出手时,他一颤,随之又平静下来。他觉得他是幸福的,因为他有时间回忆,甚至享受到再度成为婴儿的惬意。
他突然有了一个念头,为什么不把自己的所思所想和更多的人分享。于是,他开了一门课程,只有一个学期,14节课,学生只有一个。这门课只有一个规定:星期二上课。
14节课,从世界,到自我,从怜悯,到真爱。
最后随着我们的教授一起结束。
跨入此门者,必须舍弃所有的希望。
但是我觉得,我们的教授违背了这个条例,他的口袋里攒满希望。正如他所说的,当人年老时,可以拥有40、30、20岁的自我,他的人生也就更充实。而当人死去时,他拥有的自我足以让他成为超过微软的老板的富翁。
只是更多的人不愿意这么想,他们想要回到过往。这没有错,但这样便浪费了用一生积攒的最宝贵的希望。
我们的老教授最伟大的地方,在于他努力把自己的人生和更多的人分享。病痛催(摧)不垮灵魂,一个伟大的灵魂,一个已经坐上死亡之船的老人,却像开告别演唱会一样,在船上向所有爱他的观众招手,告诉他们接受爱,接受自身的教育,别被世俗蒙蔽。
岸上,观众们用笑容拭去泪水。他们的人生依旧进行,但是已经随着老教授的船偏离了原本的航道。
即便都通往地狱,但是我们可以选择不同的航道。
选择一条特殊的航道吧,和莫里一样。
自私的基因读书心得个人所感篇四
这本书围绕着一个核心思想:
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植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创造的生存机器,目的是为了基因自身的复制。
有性生殖相对于无性生殖的优势在哪里?
作者认为这是因为有性生殖对负责有性生殖的基因有好处,而好处是:
“性活动和染色体交换起着保持原始汤的现代相等物的那种流动性的作用。由于性活动和染色体交换,基因库始终不停地被搅混,使其中的基因部分地混合。所谓进化就是指基因库中的某些基因变多了,而另一些则变少了的过程”。
也就是说,由于性活动这种交换机制的存在,负责有性生殖的基因得到了更大的生存机会,于是被自然选择保留下来。
既然生物体是基因的生存机器,那么如何解释复杂如大脑这样的存在呢?
作者写道:
“基因是主要的策略制定者,大脑则是执行者。但随着大脑的日趋高度发达,它实际上接管了越来越多的决策机能,而在这样做的过程中运用诸如学习和模拟的技巧。这个趋势在逻辑上的必然结果将会是,基因给予生存机器一个全面的策略性指示:请采取任何你认为是最适当的行动以保证我们的存在。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物种达到了这样的水平”。
也就是说基因不在直接负责具体的事物,而是制定一系列的策略,以及执行这些策略的机器。这就牵扯到了意识,一旦牵扯到意识,问题似乎就会到达另外一个维度,因为意识没办法研究自身。
博弈论和自然选择结合起来,可以合理解释为什么动物的行为是我们看到的样子。
基因库中各种类型的基因都不是全占的,而是保持一个比例,而这个比例是在时间的推动下,经过基因见的“博弈”(虽然不是主动的,但效果相当于博弈)产生的一个“稳定的多态性”。
囚徒博弈中,能够在自然选择中生存下来的博弈策略,往往具有两个特征:“善良”和“宽容”。“善良”只不率先背叛。”宽容“是只有有限的记忆,一旦对方改邪归正,就忘掉它丑恶的过去。
策略成功与否取决于对手的策略,所以在自然选择下,生物体最终的行为,会形成一个稳定的策略集。这基本就是博弈论的内容了。
为什么生物体会产生利他行为?
广泛存在的利他行为,就是对近亲,尤其是对直系子孙的照顾。从基因的角度上来说,一个生物体的父母和它的关联是50%,它的子女和它的关联同样也是50%。为什么自然界广泛存在的行为是对幼体的照顾?从基因的角度来看,由于孙辈的预期寿命较长,或者说是预期生殖能力更强,所以操作生存机器援助一个年亲的远亲,相比援助一个年老的近亲,能够得到更多的利益(自身复制的机会)。
另外,基因当然应该倾向于帮助亲缘关系更近的个体,但问题是作为生物体不太容易判断其他个体与自身的亲缘关系到底有多近,我们当然能够判定我们自己100%就是我们自己,但自己的兄弟姐妹真的和自己有50%的基因相同吗,这就很难确定。所以,作者说:
“就利他行为的演化而言,‘真正的’亲缘关系的重要性可能还不如动物对亲缘关系所作出的力所能及的估计。懂得这个事实就懂得在自然界中,父母之爱为什么比兄弟姐妹之间的利他行为普遍得多而且真诚得多,也就懂得为什么对动物而言自身利益甚至比几个兄弟加起来更为重要。”
关于生物体自身控制的“计划生育”,比如每胎生几个,作者认为:
“为的是使它们的出生率保持在最适度的数值上。“。
生物体群体性的行为特征,有时是决定于每个个体相同的行为特征。
“因此,一群动物在前进时,处于边缘的个体不停地往中心移动。如果这群动物原来是松散的或者是七零八落的,这种向群体中心移动的结果很快就会使它们挤作一团。即使我们所讲的模式开始时没有聚拢的倾向,被追捕的动物开始时也是随意分散的,但自私的动机将会促使每一个个体试图把自己挤到其他个图中间以缩小各自的危险区。这样,集群迅即形成,而且会变得越来越稠密。”
觅母(meme)。
《自私的基因》中,提到了觅母(meme)的概念,指的是文化、科技中那些体现出基因特性的东西,一段旋律、一个理论、一种科技都是meme。人类只是它们的“生存机器”。类似的观点,凯文凯利在《失控》和《科技想要什么》中也提到过。meme拥有的特性和基因类似:长寿、生殖力和精确的复制能力。
我觉得在现阶段,这种思考维度更大的意义在于让人们在现在的变化的洪流中,思考清楚自己所处的位置。所谓“集体性癫狂”、“集体无意识”、宗教冲突、以及各种网络暴力,都可以看做是相关的meme在meme库中扩大自己的比例。人类在其中更多地只是作为运载和传播的途径。和基因类似,随着时间的推移,meme们可能在不同的领域中发展出完全不一样的“行为特征”,同时也会出现多种稳定态。不同稳定态下人类的生存状态完全不同。当meme们脱离了人类载体的限制,人类的存在似乎也没有什么意义了。更有可能的是人类主动把意识迁移到更先进的承载物之上,可能是专门设计的超级大脑,也有可能是非生物体。
我认为,人类文明的发展,最近一万年摆脱了自然选择,现在刚进入“人工主动选择”的阶段。人类在两个方面扩展着自己的能力,一是人工智能,借助计算机来增强人类大脑所不擅长的领域;二是机体制造,包括纯生物方式和生化结合方式,除了大脑外的组织器官,会变得越来越“可插拔”。最后一个阶段,可能是所有人类文明的个体在保持个体独立性的同时,组织成一个整体的智慧体。
作者认为,基因的影响范围可以延伸到自身个体之外乃至很远。
比如寄生生物,
“寄生生物的基因需要与宿主基因追求共同命运,享有共同利益,这样寄生生物最终会停止寄生行为”。
由于拥有同样的生存机器,所以寄生基因最终会得出与宿主基因一样的策略。所以,
“某些方面来说,这些片段是否来自入侵的寄生动物或者异己生物,其实并不重要,它们的行为可能是相同的”。
所以,生物体表现出来的行为,只有部分是来自于自身基因的“程序”,剩下的部分是在于不在自己体内的一些基因的控制。总有基因会受益,但不一定是生物体体内的那些基因。
一些让人惊叹的东西:
“在人体内,血红蛋白蒺藜以每秒约400万亿个的速度形成它们“喜爱”的形状,儿童诗另外一些血红戴白以同样的速度被破坏。”
“我们是作为基因机器而被建造的,是作为觅母机器而被培养的,但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我们人类,能够反抗自私的复制基因的暴政。”
自私的基因读书心得个人所感篇五
一位身患重病(渐冻症)的社会学教授即将离世,与学生约定每周二再进行一次教学,教学内容是人生,毕业典礼即葬礼。一位即将离世的老人在人生的最后阶段,哪怕已经无法控制自己的躯体,仍然希望自己有所价值,他希望自己是终身教师。看完全书感动之余也有一些收获。
什么是人生最困难的事情?学生问。
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在思索是什么呢?失去生存的能力和依靠?看到老人的回答:“和生活讲和。”觉得自己想的太肤浅,不知道是否该庆幸这份肤浅。的确和生活讲和是最困难的事,如果能完成这个最困难的事,相信也没有难以克服的事了。这是一门毕生的修炼课。
我们的文化不鼓励人们思考真正的大问题,而是吸引人们关注一大堆实利琐事。上学、考试、就业、升迁、赚钱、结婚、贷款、抵押、买车、买房、装修……层层叠叠,一切都是为了活下去,而且总是企图按照世俗的标准活得像样一些,如果你想对社会的上层炫耀自己,那就打消这个念头,他们照样看不起你。如果你想对社会底层炫耀自己,也请打消这个念头,他们只会忌妒你。
我决定活下去——至少尽力去那么做——像我希望的那样活下去,带着尊严、勇气、幽默和平静。
许多人过着没有意义的生活。即使当他们在忙于一些自以为重要的事情时,他们也显得昏昏庸庸的。这是因为他们在追求一种错误的东西。你要使生活有意义,你就得献身于爱,献身于你周围的群体,去创造一种能给你目标和意义的价值观。
超脱并不是说不投入到生活中去。相反,你应该完完全全地投入进去。然后你才走得出来。
在这类小事情上我能遵纪守法。但在大问题上——如何思想,如何评判——你必须自己选择。你不能让任何一个人——或任何一个社会——来替你作出决定。
我认为逃避并不是解决的方法。你应该为建立自己的文化而努力。
在生命的中途,我们同样需要别人活着。
自私的基因读书心得个人所感篇六
现在是科学的时代,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去学习科学、了解科学。在我们日常的学习中,都会学到科学。但学校的科学知识是有限的,这就不仅需要我们多阅读,还要去亲身实践在科学中。但我们现在学习繁重,哪能抽出时间去探索科学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只能在阅读中弥补对科学知识的缺陷了。但在种类繁多的书籍中,很多书都是死板的科学知识,但有一本书却把漫画和科学完美地搭配在了一起,这就是《南极大冒险》。
《南极大冒险》一书讲述了一个脍炙人口的故事:毛毛,咪咪,爸爸,姑姑一行人受到邀请来到南极世宗基地。在受到基地成员的热情款待后,便准备去帝企鹅栖息地拍照。可在他们乘飞机去栖息地的时候,却把领队落下了。他们便靠着自己的力量去寻找企鹅。在他们找到企鹅后,却不幸遇上了暴风雪与白朦天,他们顽强的意志力克服了这些困难。又跌入了一个深坑,在他们爬出冰洞后,却意外地发现周围全是断裂的冰床。在爸爸卓有成效的指挥下,他们又度过了一个挑战。就在他们于冰床上休息时,冰床却断成两半,开始在海上漫长的漂流。终于,世宗基地的队员发现了他们,才使得毛毛一行人九死一生。
中国南极长城站建于1985年2月20日,以世界著名的中国长城命名;帝王企鹅身高1.1米,重约30至40公斤,是体型最大的企鹅。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到了有关南极的科学知识,还让我懂得了如何面对南极的恶劣天气。如:为了避免雪盲症,在南极要戴上太阳眼镜;刮起暴风雪时,最好不要移动,应等天气好转再行动;发生白朦天时,不能随意行动,必须乖乖地待在原地,直到能清楚看见前方的景物为止。仔细地看这本书时,就觉得亲临现场,仿佛自己就是这本书的主角。看完这本书,便会发觉自己又懂得了许多。
其实生存并不难,只要你了解了你所面对的困难的特性,就完全可以克服困难。所以,学习科学,也就是学习生存,学会生存。看《南极大冒险》,也就是在学生存方法。遇到困难,像毛毛那样冷静,像咪咪那样乐观,像爸爸那样学会思考,像姑姑那样学会适应环境,就一定能打败困难。
身处科学时代的我们,如果不学习科学,那在遇到困难与危险时,便会少一份活着的希望。
我知道,看《南极大冒险》,就是学科学知识,更是学求生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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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基因读书心得个人所感篇七
经典大作就是不一样,尽管是几十年前写的关于进化理论的书籍,新的理论和技术不会出现在里面,但《自私的基因》这本书建立的解释体系,仍然是强大的。
从我的阅读记录来看,我对关于“本原”问题的好答案有很浓的兴趣,《自私的基因》给“为什么各种生物会像现在这个样子?”的问题提供了一个逻辑自洽且证据充分的答案。
“自私”在这本书里,只是一种拟人的说法,方便说明而已,我们大可以这样理解:基因的“自私”性质,是指它有自发增加自己数量的趋势,就和物体在高处总有下落趋势、高温物体自发向低温传热的性质一样,是物理规律、化学规律等。
实际上,全书对进化的一个根本逻辑可以这样概括:为什么会这样呢——正常来说,不这样的都被淘汰了。
从宇宙形成之初,物质已经存在,此书从这样的条件开始。在某个条件下,例如压力、温度等,某些粒子和另外一些粒子容易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稳定的结构,而另外一些,因为不稳定,无法形成或者无法维持某种结构——这时,可以把稳定的结构看作进化了,它们比其他粒子更多,打比方说,假设原来的宇宙只有h原子和o原子,某种环境下形成了h20,也形成了h2o2,但h20因为性质稳定而占很大比例,h2o2很少或者彻底被分解,可以看作h2o前进了一步。
根据上面的逻辑去演绎,各种各样的分子机缘巧合之下,碰到了其他分子,形成更稳定的分子,各种分子达到了比例稳定的状态,稳定的分子不再容易碰到其他分子形成更稳定的状态了。
有些有机物,可以“复制”自己——据我的理解,应该就是碱基之间的连接与分开吧,也可以对应形成氨基酸,进而形成蛋白质。这里算是基因吧。有些基因形成的蛋白质可以包裹基因分子,因此更稳定,它的数量会逐渐增加。
不同的基因会碰到一起,有时候可以连接在一起,如果连接在一起可以稳定,或者形成了互利,形成的保护更好,他们的数量也会变多。渐渐地,基因就变成了基因集合,进而形成生命。
单个基因不一定能分好坏,在不同的集合里,同一个基因就不一定是好是坏。假定草食动物对应合适的牙齿和胃由两个基因管理,碰巧出现了肉食的牙和草食的胃,它们的搭配不好,所以就被淘汰了。作者以赛艇为例说明,划桨最好以左右平均搭配为好,在一个右手浆手多的环境,左手浆手的加入更能提高成绩。
作者极力避免提到“意识”这东西,更不用说“人”。他把各种各样的生物归类为“生存机器”,和当初保护基因分子的蛋白质一样,把“行为”都看作是基因制造的物质的外在表现,是基因这个“程序”设定好的。。
这种“基因控制行为”的理论基础,解释了各种各样的行为,包括、父母儿女/兄弟姐妹的爱、蚁后“奴役”工蚁、鸟一窝该生几个蛋等等。即使在个体层面上的利他行为,抛开“意识”对行为的干扰,也可以理解为基因增加自己数量的手段。这里并不是说日常生活中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有目的性的,而是说不同的行为,包括利他行为,都符合以“每个基因在尽力使自己变多”为基础的演绎。
人是有意识的,而不是单纯受基因控制,尽管受基因控制的行为还真的不算少。也不知道从哪个阶段的动物就算是有意识。我觉得,用书中同样的逻辑去推理应该是这样的:在一群无意识的生物中,出现了几个有一定记忆力的生物,后者显然比前者有更强的生存能力,进而扩大了比例;然后,记忆和预计未来的能力在进化历程中越来越重要;慢慢地,基因的“程序”出现了“放权”,即原来惯有的代码是“无论如何你要做这事”,新的代码变成了“如果长期来说那样做更好,你可以那样做而不用这样做”——我猜想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我们可以形成文化、建立制度,使我们的长期利益可以提高。以博弈来说,作弊可以在短期获益,但合作可以使很长一段时间的总获益提高。记忆能力、推理能力弱,不懂得合作等等的,自然就不容易生存下来,被淘汰了。
小时候我就想过,身体的构造真好,一些东西不用脑子控制就自然做了,脑子只需要思考,现在想来,这完全是反过来了,应该是无意识的基础还在,意识能力的发展对基因有了更好的保护——看看人类在地球上的统治力就知道了,同时也可以观察到有些人类不想发生的身体变化,还是会发生,“放权”的程度不足以让意识完全控制“自己”——这个“生存机器”)。
目前来说,人的意识的自主度还是相当高的,很多情况下人不必像一个机器,可以更像一个“人”。
自私的基因读书心得个人所感篇八
为什么是欧洲大陆征服了美洲和非洲,为什么不是印第安人等消灭欧洲人和亚洲人?作者认为决定各地区的发展的因素与人种无关,而是与生存的环境有关。
不同的气候决定了可以驯化的植物种类和数目的多少,从而又决定了可驯化的动物种类的多。足够多的驯化植物和动物提供足够多的卡路里,使得粮食有大量的剩余,促进人口的大量增长。圈养的粮食与动物又决定了人类从狩猎游牧的方式逐渐成为定居聚集的生活方式。人口大量增长,粮食有剩余使得供应专职人员成为可能,于是,技术发明、中央集权的政治组织,文字得以发展,反过来又促进了人口的增加。文明由于环境的南北轴线或者东西轴线不同,使得传播的难易程度有所区别。
由于人口稠密且聚集的生活方式,加上人与动物亲密接触,这为致命病菌在人群中流行提供基础。欧亚大陆人口的基数大,一次次致命病菌的接触产生的免疫力,这成为了以后摧毁屠杀各种土著人的重要原因。
当欧亚大陆的文字、战马、枪炮、病菌全都准备好的时候,印第安人等存在的新大陆就这样被占据,土著人被无情宰割。
本书通过大量的论据论证作者的观点,可读性强。作者提出一个问题之后,并没有直接给出答案,而是通过事例与对问题的深度剖析,引导读者跟着作者思考,最后再得出结论。
自私的基因读书心得个人所感篇九
《谁的青春不迷茫》是由中信出版社出版的作家刘同的小说,讲述奋斗小青年刘同十年逆袭人生故事。写给那些都市中焦躁不安困惑迷茫的年轻人的一部作品。一个人,十年光阴;一座城,瞬息万变。
第八届中国作家富豪榜文化盛典上,《谁的青春不迷茫》获封年度“最佳励志书”。
这几天已经习惯了熬夜,只为追看这本《谁的青春不迷茫》,职来职往的达人老师刘同的倾心力作小说。一个人,十年光阴;一座城,瞬息万变。如果做不到让自己深省思考,曾经付出的努力也会让自己会心一笑。看一个奋斗小青年用他自己的亲身十年经历逆袭人生,全面剖析青春的每一次匆匆迷茫,每一次迷茫中获得的心痛感动,每一次感动中隐含的辛酸泪水。
你的青春为谁而迷茫?答案只有自己最清楚,青春是一种状态,每个人都会面临选择,自己选择的路,就算跪着也要走到尽头。有的话只能靠药物的麻痹才能说,有的人只能靠酒精的挥发才有自己,有些情只能靠时间的短暂才能珍惜。我希望自己数十年后蓦然回首时,会有这样的感慨:那些年,汗水洗刷脸颊,拼搏穿越龙门,只争青春!这一生,豪情划破长空,壮志直冲云霄,青春无悔!
现在的我们正值青春期,一个人的青春是从20岁开始,30岁结束。青春被称为是一个人的一生中最好的时光,有迷茫,有希望,有成长,有伤,有苦,有泪。但人人都想重返青春,因为青春最美好,人生中所有犯2的事都是在青春中获得完结。书中有一在日记“命和认命”“喜欢一个作家是命,在不打折的时候花钱买他的书是认命”这一段文字引起我的共鸣,我非常喜欢这个作家的书,自己攒下早餐钱买他的职场书,坦白讲,之前我也会怕自己还小,看不懂但我还是坚持买,这就是认命,但我看懂了书,和书产生共鸣这就是命。其实,所有处在青春的人,买关于青春的书,不希望其中告诉自己怎样避免发生青春中的事件,只希望告诉自己,这事没什么大不了,我也如此,如果告诉我避免,但那又有什么用,等老了,再遇到,那样更惨,连一个咸鱼翻身的机会都没有,直接玩完。坦白讲,看完这本心灵鸡汤,我最大的感受是:不要等到失去后才懂得珍惜,想到了就去做。文中有一日记“人生的一碗面”让我哭了。面,很平常的食物,而这碗面,是奶奶做的最后一碗面,在每一个最后一次之前,都会有一个预兆,而你想不想让它成为你的终身遗憾,就得看你,其实,只要将它记录下来就不会遗憾,很多人因为入世不深而错失良机,在这本书中,作者因为担心自己英语不好,而错失去英国录制节目的机会,所以,吃一堑,长一智,遇到机会,绝不放过。
谁的青春不迷茫,其实我们都一样,因为,有过迷茫,才懂得成长,因为,有过孤独,才懂认清自己,因为,不被理解,才懂得认清朋友。因为,青春有过迷茫,所以,前途才会一片光亮,人生中,若没有迷茫的这种人生,不叫做人生,谁的青春不迷茫,其实我们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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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基因读书心得个人所感篇十
前段时间,根据小说改编的同名电影上映了,一开始没有看过这本小说,只是听过书名和它的作者――刘同,在看完电影后挺有感触的,讲述了“好学生”林天娇和“学渣”高翔,从偏见到和解,再到互有好感,反映青春期学生成长烦恼的故事。因为这部电影和平常青春电影里的谈情说爱不同,它是一个追梦的故事,所以我带着想继续了解、回味的心情,把这本小说看了一遍。
小说内容和电影情节并没有什么关系,刘同是从自己的亲身经历出发,讲述了他十年逆袭人生的故事。书中有他对过去十年的感悟和认知,从大学到如今工作的这十年所经历的人和事,用自己的人生经历来告诉大家:青春的迷茫人人都有。希望每个人都能找出答案,看清自己,走出迷茫的青春。
其中有这样几个章节最令我印象深刻。其中一章是“命与认命”,说的是人不能甘于现状,命在自己手中,所谓的命运也都是自己创造出来的,所以没有所谓的任命,而是要想着如何使自己的命运更加灿烂、精彩。还有一章是“谁认真谁就输了”,我觉得他和其中一章“仇人让我活得更带劲”是有联系的,做事要认真这是我们常挂在嘴边的,但是当我把这两章连在一起的时候,似乎明白了一点,对于你的“仇人”,你不能太把他们对你的评价放在心上,因为这些评价不一定是中肯的、公正的,甚至会伤害到你的内心,而你真正要做的是对得起自己。而“仇人”对你越是否定,你就越是要让他大跌眼镜,只有让自己活得更带劲才是最重要的,因为每个人都只是自己。
尽管小说和电影是在说两个故事,但我发现了它们共同的主题――追梦。电影里的学霸林天骄梦想是考上清华大学;当高翔说出自己想飞的梦想时,老师说他整天不知道胡思乱想什么,后来他就用自制的滑翔伞在全校同学的面前飞了起来;陆田甜想当一个优秀的妈妈,却怕被老师同学笑话……其实梦想没有贵贱之分,只要它是合理的,我们都应该尊重,不要以自己的标准去操控别人的人生。
每个人都拥有青春,青春美好但却短暂,靓丽却又迷茫,我希望能抓住青春的尾巴,用这段美好的时光去好好规划我的梦,走上未来属于自己的精彩路途。
自私的基因读书心得个人所感篇十一
今天读了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这书第一版于1976年问世,逐渐获得了很高的关注,有人盛赞,也有人对它予以毫不留情的抨击,传闻是一本会颠覆读者基本观念,给予不假思索的人生观念已重创的书。对我而言,由于有心理预期,所以没有特别大的冲击,但是也触发了一些新的思考。
如果认真读完这本书,并且理解一些概率和统计基础的人,是不会过分地批评它的。我读的是三十周年珍藏版,有一些增补的内容,作者一再强调,“自私”、“目的”、“竞争”这些拟人化的描述,并不是说基因真的像人一样拥有这些信念,而是从结果和单纯的行为上看,对于不存在人类社会这般复杂文化的生物而言,两者似乎是等效的。即便是人类,很多天性也可以追溯到进化史上的前人类时期。尽管我认为这样过于科普的写作方式有其弊端,但是这不妨碍作者的“洞见”。
自达尔文以后,关于自然选择作用的对象有很多竞争的观点,而基因的维度之所以如此关键,因为它几乎是唯一代代相传的相对稳定的结构,不同基因之间通过其宿主或者说“表现型”进行相互作用(我不想用“竞争”这个词)。也就是说,在特定的背景条件下,哪个基因可以使得其主人有更高的几率产生更多适应性强的后代,那么通过一代代统计学效应的累加,它就会繁荣。这就好像传销的扩散一样。限制它的则是与它起不同效果的等位基因,通常情况下它们会形成平衡。这个过程如果拟人化地表述就是:这些基因为了自身更多的存续,而影响甚至操纵着宿主的行为。(是不是听起来有些惊悚?)。
《自私的基因》所说的这种观点,必须放在由代际遗传而产生的统计上的累计效应来理解,如果要用来解释人类的行为,还要加上所谓“文化基因”(meme)的维度,但即使这样,生物性基因在人类行为中依然效果显著。而这一切,在将来很可能会改变。crisper这种高效的基因剪辑技术的出现,预示着未来,人类将全面进入基因编辑的时代——一方面是修复成年人的生理损伤,另一方面是编辑婴儿的基因以实现“超人类”。有人会说,现在这个技术只是婴儿期,有一大堆技术瓶颈,还有繁杂的伦理问题,今天不是连转基因作物都有数不清的人在批判吗?但是要知道,它带来的好处是巨大的,从根治各种绝症、遗传病到改善基因,中间只需要跨过一小步。而且人类从很久以前就开始进行动植物育种,这就是不自觉地在改变基因了,而现在盛行的产前预检,其实就是筛查并提前清除遗传病。
表面上看,人类如果不意外灭亡(诸种存在性灾难果只是导演的臆想,在今后的几百年中出现的概率不见得很高),那么人类终将赢来一个“基因”时代,而我认为这似乎恰恰是基因时代的终结。借助道金斯的工具来分析,首先,在一个“超人类”已经很普及的社会,生殖遗传对于基因的延续来说已经不再必须了,基因有了新的“出口”。子代的基因不是从父母处各取1/2了,如果改造得很多的话,那父母和子女间的天然联系,就比今天淡了很多,父母自身可能非常长寿,自己的生命有了更多自由和价值;其次,很可能一个精子加一个卵子的组合模式也不是必须的了,可以从几个人身上各取一部分基因,或者干脆从基因库里抽调大量基因加入进去。这就导致,我是否把自己的基因遗传给我的后代,对于这些基因本身的繁荣来说已经不重要了,一个次大规模的编辑,完全可以瞬间扭转基因库中的排行榜;最后,甚至那种原始的遗传冲动也可能从基因库中被抹除。
在这种时候,基因库、遗传这样的概念已经过时,那基因的时代也就结束了,那时如果还存在“竞争”,必然是在一些更高层级、更抽象的层面上了,其可能性甚至超出今日想象的边界。我不愿意简单地用今天的思维和道德去判断那样一个社会,因为这些东西本身就是不断迭代的。
自私的基因读书心得个人所感篇十二
写了余楠与胡小姐的一段“婚外情”,这两位都不是省油的灯,胡小姐拿余楠当个备胎,余楠想着借胡小姐出洋,看到杨绛先生对于他俩相处的种种细节描写,我都仿佛听到了他们彼此心里的算盘珠子响动的声音。最终胡小姐带着别人出了洋,余楠只好退而求其次假装给北京发了电报,来到北京谋了个文学研究的差事。借着余楠来京到的这个文学研究所的单位,各路“知识分子”粉墨登场了。其中着墨最多的两位就是这位余楠和许彦成了,余楠多少有点政治投机的意思,积极和领导靠拢,大会小会的积极发言和总结。许先生当年听到解放的消息不像有些知识分子唯恐避之不及,而是义无反顾的回了国,是个真正想做学问的人,在需要开会表态的时候经常不知道怎么发言,逼的急了就又生出口吃的毛病。在工作中,这位有家室的许先生认识了姚宓,渐渐的生出了情愫,两人倒是发乎情,止于礼。感觉这位余楠和许彦成在人物刻画上很多是对比着来写的,余楠最开始为了和胡小姐的私情和老婆撒谎,这位许先生是为了清静生活和自己妈编故事;余楠和胡小姐的暗度陈仓,许先生和姚宓的互生好感等等,让读者高下立判。
本书的最后三分之一写了“三反五反”运动,俗称“洗澡”。就是给各位知识分子们揭揭疮,拔拔脓,认识下错误思想的根源,好好的“洗洗澡”!按说这段历史应该是沉重的,可不得不说杨先生是大家,用幽默平实的语言,把这段历史描写的看上去没有那么“沉重”,却仍然能让你看出来这场运动给那些当事人带来的沉重的思想压力。
这本书给大家展示了旧时知识分子的面貌和人生百态。不管先生着墨多少,每个人物的性格都挺鲜明。
自私的基因读书心得个人所感篇十三
我们从何处来?将要到哪里去?这两个问题,只要是已经开化的人就会好奇吧,当然,很多未开化的也会好奇了。
在达尔文之前的人类,都觉得自己是神的子孙,或者是跟神有某种关系,然后达尔文横空出世,拿着一堆动物的骸骨和化石,对狂妄自大的人类说:别做梦了,咱们不过是猴子的亲戚而已,咱们的老祖宗包括地球上一切卑贱的生物,咱们也终将被更高级的生物所代替。
不过《自私的基因》的作者又给我们提供了另一条思路,当然作者自己也说,这种新思路甚至在达尔文时期就已经初现端倪了,什么思路呢?那就是,我们只不过是基因制造出来的保护壳而已,世间的生物只不过是各种不同形式的保护壳,大家存在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帮助基因繁衍下去。
说得更简单一点儿,作者认为,咱们其实就是一辆坦克,而驾驶员就是基因。
不太好接受是吧?没关系,如作者所说,这只是一种思路而已,当然他觉得这种思路更加符合事实。
暂且接受这个观点,看由此出发能推导出什么结论。
首先,这个理论肯定了人类在生物界的特殊性。因为人类之前的进化,全是依靠基因的突变,这种方式漫长而无效率,而人类产生之后,人类就可以利用杂交等技术使得进化变得有方向性了,而更进一步,人类可以改变基因,创造出任何生物。
这个结论听上去有伦理问题,而且也很可怕呵呵,没关系,后面的结论大多是比较有意思的。
基因的寿命无限长,而它的载体却没必要很长。这是对生老病死的一种解释,因为只要有繁殖,基因就可以把自己延续下去,而我们--基因的载体,只要完成了这个任务,那继续活下去也就没啥用了,所以当人完成了抚养未成年人的任务之后,就要面对死亡。
基因不会直接控制我们,而是生产出我们之后听之任之,就像程序员与电子游戏,程序员编出来游戏后就不做什么大的修改了,只要把它放到市场上就好,成功的游戏留在市场上卖钱。
一个社会的领导者总是少的,群众总是多的,厉害的人总是少的,受欺负的总是多的,因为基因博弈论证明,少数鹰派和多数鸽派是种群的最佳搭配方式。
还有好多,只可惜我没耐心把它看完,因为全书都是在证明这种思路的合理性,而暂时地,这种思路对我的人生观还没有什么影响,不知道对别人如何呢呵呵。
自私的基因读书心得个人所感篇十四
“这本书寓意深厚,机敏流露,是在写得太好了!令人忍不住拍手叫好!”诺贝尔生理医学获奖者梅达华如是评价《自私的基因》。它也被形容为“年轻人的书”,值得我们一看。的确,作者道金斯,作为一位行为生态学家和生物学家,当然这本书的主题是动物行为。但这本书的重点是讲述利他主义。作者在《自私的基因》中的突破性贡献也在于,把根据自然选择的社会学说的这一重要部分,用简明通俗的形式,妙趣横生的语言介绍给大家。
作者并没有将我们人类看作是一个特殊的整体,而是放在了生物这个大整体中,我们都是生存机器——作为运载工具的机器人,其程序是盲目编制的,为的是永久保存所谓基因这种秉性自私的分子。就是我们人类这种固有的特性,是我们在社会中作出选择时,都是充满利他主义的。通过阅读这本书,作者惊世骇俗地让我们知道:我们生来是自私的,使我们人类更全面地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充分的理解之后,我们的政治见解将会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
尽管达尔文的自然选择进化学说是研究社会行为的关键所系(特别是同孟德尔的遗传学相结合时),但却一直为许多人所忽视。但道金斯对社会学说中这一崭新工作的主要论题逐一作了介绍:利他和利己行为的概念,遗传学上的自私的定义,进犯行为的进化,亲族学说(包括亲子关系和群居昆虫的进化),性比率学说;相互利他主义,欺骗行为和性差别的自然选择。道金斯精通这一基本理论,他胸有成竹,以令人钦佩的清晰文体展示了这一崭新的工作。
我们可以用书中的原理解释社会生活中的现象。例如生活中为何有无数的骗子?知道一点进化论的人会想,既然进化是由低级到高级,那我们的生活也应该会一天天的进步,可事实上,人类进化了上百万年,骗子却从未消失,而且现代社会反而好象越多。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中,理查德·道金斯曾举例在一个物种中有鸽派和鹰派两种情况,利用数学分析的结果是,在正常的群体中,两中派是并存的。生活中骗子和好人也是一样。基因是自私的,其实人性也有自私的一面,一个都是骗子的社会是不稳定的,因为大家都不干活,都想骗别人,但一个全是好人的社会一样是不稳定。因为人性自私的一面会驱使一些人变成骗子,而因为周围都是好人,所以行骗是很容易的事情,结果是骗子得到更多的利益,从而驱动更多的人去变成骗子,直到整个社会很警惕,当骗子变的越来越困难,最后当骗子的收益和付出平衡,这个社会就不会有更多的人再去当骗子,最后好人和骗子形成一个比例,达到稳定状态。当然具体分析很复杂,而且这里我们只把人当成利益的动物,实际上人的行为受到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结论却是正确的,就是骗子不可避免。大家都可能很悲观,其实我们可以尽可能的减少骗子的数量,前面说过,当骗子的原因是收益大于付出,如果我们改变环境,加大惩罚力度,这样就能减少骗子的数量,比如外国发达国家骗子相对比较少,原因就是他们的环境让当骗子代价很高。从这个分析我们也能看出,改善社会环境实际不能主要靠道德,道德在利益面前永远不可靠。
本人读完第一遍后,最大的感受是这本书涉及太多生物、科学的知识,对于我这个文科生来讲,太多不明,有许多地方都是囫囵吞枣,必须通过了解其他资料来搞明白,但这样耗费的时间也较多,所以我在我精度部分想重点研究这本书涉及社会这方面,说白了,就是给我们人类的启示,以及对我们生活中一些思考方式的指导,并希望通过我们这个读书演示,不仅能激发其他人阅读这本书的欲望,还能影响到他们生活中的思考行为,让这本书更好领导我们认识自己。
自私的基因读书心得个人所感篇十五
理查德道金斯,1941年3月26日生,英国皇家科学院院士,牛津大学教授,著名科普作家,生物学家。2001年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院士。他的畅销书中,于1976年出版的《自私的基因》为最重要的代表作,他的基因观念,颠覆了我们对自身的幻觉,深刻影响了整整一个时代。
这周我们一起共读理查德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文章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以下几个章节:
第一章《为什么会有人呢》,作者道金斯提出了本书的论点是,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在一个具有高度竞争性的世界上,像芝加哥发迹的匪徒一样,我们的基因生存了下来,有的长达几百万年。这使我们有理由在我们的基因中发现某些特性。作者将要论证的是,成功基因的一个突出特性就是其无情的自私性。这种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体行为的自私性。然而我们也会看到,基因为了更有效地达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
第五章《进犯行为:稳定性和自私的机器》。进化上的稳定策略,“策略”是一种程序预先编制好的行为方式。例如,“向对手进攻,如果它逃你就追,如果它还击你就逃”就是一种策略。进化上的稳定策略是指,个人的大多数一旦运用这两种有条件的.策略中的某一种,所有脱离群众的行为皆会受到惩罚。基因被选择,不是因为它在孤立状态下的“好”,而是由于在基因库中的其他基因这一背景下工作得好。基因因能相互和谐共存而被选择在一起,这并不一定说明我们必须要像看待蝴蝶的情况那样,把基因群体也看成是作为单位来进行选择。基因库是由一组进化上稳定的基因形成的,这组基因成为一个不受任何新基因侵犯的基因库。大部分因突变、重新组合或来自外部而出现的基因很快就受到自然选择的惩罚:这组进化上稳定的基因重新得到恢复。新基因侵入一组稳定的基因偶尔也会获得成功,即成功地在基因库中散布开来。然后出现一个不稳定的过渡阶段,最终又形成新的一组进化上稳定的基因——发生了某种细微程度的进化。渐进的进化过程与其说是一个稳步向上爬的过程,倒不如说是一系列从一个稳定台阶走上另一个稳定台阶的不连续的步伐。
第六章《基因种族》。一个自私基因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它的目的就是试图在基因库中扩大自己的队伍。从根本上说,它采用的办法就是帮助那些它所寄居的个体编制它们能够赖以生存下去并进行繁殖的程序。如果这个白化基因碰巧使它的一些个体对其他的一些白化体表现出利他行为,那么不管它情愿与否,这个白化基因往往因此在基因库中自然而然地兴旺起来。基因有没有一些比较合乎情理的办法“识别”存在于其他个体中的其自身的拷贝呢?回答是肯定的。
从遗传学的观点来看,父母之爱和兄弟/姐妹的利他行为的形成都可以用完全相同的原因来解释:在受益者体内存在这个利他性基因的可能性很大。人们有可能把种族偏见理解为是对近亲选择倾向不合理地推而广之的结果:即把外貌和自己相像的个体视为自己人,并歧视外貌和自己不同的个体的倾向。
第七章《计划生育》。抚养只有作为混合策略的一部分,才能取得进化上的稳定——至少需要进行某种数量的生育活动。动物往往从其自私的观点出发繁殖最适量的幼仔。假如它们生育得太少或太多,它们最后抚养的幼仔,会比它们应该生育的最适量来的少。亲代个体实行计划生育,为的是使它们的出生率保持在最适度的数值上。
第八章《代际之战》。亲代投资的定义是:亲代对子代个体进行的任何形式的投资,从而增加了该个体生存的机会(因而得以成功的繁殖),但以牺牲亲代对子代其他个体进行投资的能力为代价。“幼儿应该欺骗”这样的提法意味着,促使幼儿进行欺骗的基因在基因库里处于优势地位。如果其中有什么寓意深刻的地方可供人类借鉴,那就是我们必须把利他主义的美德灌输到我们子女的头脑中去,因为我们不能指望他们的本性里有利他主义的成分。
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生存的意义:尽力繁殖并努力保证我们的后代一直有旺盛的繁殖力——所以“人丁兴旺”一直都是对一个家族最大的赞美,达到在生物意义上的不朽。第二点就是努力创造觅母——带有我们标记的思想或事件——并让其传播,达到在文化意义上的不朽。这就是生命的意义吧。
以前我很讨厌自私的人,看了《自私的基因》,也慢慢放下了偏见与狭隘。从古至今,大家都在说:“自私是不好的。”在我们接受到的教育中,自私的人也是不会有好报的。但是看了本书,我的认知也开始颠覆了。
自私的基因读书心得个人所感篇十六
一座孤岛,十具尸体,一个未解之谜。密闭孤岛环境中的险象环生,十个身怀“罪恶”秘密的人,因为一纸邀约汇聚在一起,按照童谣中的诗词一一死去。谁是凶手?故事推理还算得体,脑洞够大。
起因是看了电影《东方快车谋杀案》,因为之前不知道一点剧情,最后知道真相的我,眼泪留下来。大概之前比较少接触侦探类小说,群凶手看得比较少,一直看的是名侦探柯南式推理,简单粗暴,被成功催眠。之前看《尼罗河上的惨案》感觉还不深刻,现在于是决定去翻看下阿加莎奶奶另外几部作品。
这次的《无人生还》也有异曲同工之妙,也是群像的演出。十个身份各异、性格迥异的人物,被放置在孤岛这样一个密闭空间中。从最开始死第一个人的不以为然,以为只是巧合,到最后死亡一点点接近自己,一个逼近一个,死亡近在咫尺的`惶恐不安感,气氛被一点点推进,让人感到紧张不安。
推理部分,还算得体,自圆其说。
结局的脑洞,因为手欠滑到最后一页而提前剧透,然而依旧惊喜不小。
凶手依旧是杀人魔的通病,有上帝视角,代替上帝执行正义,有强迫症般的完美艺术追求,艺术品般完成自己的连环杀人案。
同样,和《东方快车谋杀案》一样,这里的凶手有罪的吗?他因为自身有绝症策划谋杀案的同时,也自杀了。
什么是真正的正义?东快里面,凶手逍遥法外,而曾经被害者的相关涉及人联合起来惩治凶手。当波洛侦探知道真相时,选择的是letitgo,而不是惩治这十二个人。
哈佛一节公开课曾经讨论,什么是真正的正义?探讨了一列火车行驶在o轨道上,是继续行驶撞死12人,还是换个轨道,撞死1人。朋友说,这个抉择在于你的选择。
是以生命的数量还是生命的数量取胜?这似乎就是探讨人生的长度还是宽度。
又想起一道人生选择题,你有一笔钱,是救垂死的老人还是待读书的小孩。
之后准备再去看看阿加莎奶奶的其他作品,电影的意义大概是给你带来一些启发,或者说从一个点引发一个面、引发一个主题。这也是生活有趣的意义吧。
自私的基因读书心得个人所感篇十七
第一点体会:字句竟是带感情的,人物性格不是描绘出来的,而是字句之中散漫出来的。这绝对是功力。谁说的只言片语立刻使那人物立了起来,有血有肉,使你不相信是虚构。罗厚的血气方刚简直跃然纸上。
第二点体会:荒谬的事竟也被她稀疏平常地表达,娓娓而谈,仿佛愠怒已被碾平,剩下一颗历经岁月却也平淡如水的心。
尽管雷雨是戏剧,洗澡是小说,在我看来都是讲故事,只是讲的方式不同,讲的内容不一。我把雷雨和洗澡放在一起是因为雷雨在我心目中有着不可撼动的地位,它的确如一场雷雨,从酝酿,到积聚,最终爆发,虽潜移默化却是十分规律按常理,慢慢袭来,仿若一开始便能感知结局,却仍旧被结局震撼。而洗澡的前两章确如洗澡般闲适,但最后一章竟像是在洗澡盆里发现的鱼雷,瞬间轰炸,不带预兆,只是发生。在事情发生的节奏这一点上,洗澡的确是比雷雨高明,雷雨是在揭伤疤,洗澡却在扯伤疤。而洗澡却不如雷雨震撼,也许杨先生不求震撼,也许平淡无奇也是一种震撼。其实故事很平淡,三反这些背景读者大概也能猜到其无理,读者猜不到的是杨先生表达竟如此平和,大风大雨在她面前都失了颜色。前部分姚宓和许先生的地下恋其实平淡,但却是有味道的,像是蒙在葫芦里的味道,是陈年的味道,却不像老酒般陈腐,也还有新竹的嫩香。读杨绛的小说,观众读的流哈喇子竟不敢去擦,要吸回去,总期待发生什么,结果还是没发生,杨先生一带而过,我们也睁大了眼顺从。其实我读完最后一章总觉得有些许突兀,不知是不是杨先生别有用心,想借此讽刺这沧浪之水浑浊不堪,抑或我太期待姚宓会发生什么,而杨先生确实吊人胃口一般只字不提姚小姐。总之杨先生写东西如她这个人,如清风般带过,干净纯炼,字字珠玑却无丝毫矫饰之感,读来舒服,真如洗澡,而不用脱裤子,割尾巴。对于这本书我更欣赏杨绛老师的表达方式,而故事本身,只是杨老师的手掌上的细纹,她不过随意捡挑一二,没有震撼人心,但却丝丝入味。
自私的基因读书心得个人所感篇十八
这是一部反对奴隶制的小说,讲述的是在美国蓄奴制时期,黑奴的悲惨遭遇。故事主人公汤姆先后经历了三任主人。他的第一任主人希尔比先生对他很好,但是因为没钱还债,被迫把他卖给了奴隶贩子,全家人只好依依不舍地和汤姆叔叔分别了。接着汤姆的第二任主人是圣克莱尔先生,他对黑奴也很尊敬,本来准备要给汤姆自由之身的,可是出了意外提前死了,汤姆又被押送到黑奴交易市场拍卖。他的第三任主人烈格雷十分残暴,心狠毒辣,汤姆因为不肯出卖朋友而被他活活打死。
读完这部小说,我体会最深的有两点:其一是汤姆叔叔的精神让我很感动。他诚信、善良、正直、厚道、乐于助人,而且做事稳重、能干,从不背信主人,是一个可亲可敬的老叔叔。其二是作者为什么要用《汤姆叔叔的小屋》作题目?读到最后终于解开了这个谜,原来汤姆叔叔的小屋是黑人解放的见证,当人们见到汤姆叔叔的小屋时,会把它当作反对蓄奴制的一块石碑,人们永远怀念着汤姆叔叔,汤姆叔叔的小屋是黑人向往自由的小屋,心灵的小屋。
它是由美国作家斯托夫人写的。之所以令我感动,那是因为它非常真实地描述了当时美国旧社会黑奴的悲惨生活,在多重压迫下的黑奴生活,让我感触很深。
故事里的主人公汤姆叔叔无论身处何处,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乐于助人,噩运并未打倒他,他依然乐观。除此之外,他还有许多优点,比如:他善良、忠诚、能干、精明等,还任劳任怨地帮助谢尔比先生管理庄园。
还有伊丽莎,她为了自己的儿子哈里不被谢尔比先生卖掉,就无奈地连夜逃走。她为了自己的儿子,不惜选择一条既遥远又艰辛的道路,每天都要担惊受怕,并且还要逃避一路上奴隶主的疯狂追捕,十分辛苦。伊丽莎伟大的母爱和坚定的信念令我感动万分。
汤姆叔叔的好朋友吉琳,她天生就拥有着天使一般的脸庞和纯洁的心灵,能够不分彼此地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无论是白人、黑人、好人,还是坏人。一旦他们需要帮助,她就会用尽自己的所能去帮助他们。
看了这本书后,我从汤姆叔叔的身上看到了善良、能干和精明,从吉琳身上学到了平等待人的美好品质,同样的,我也看到了世界上的假丑恶,对美国历史也有了更深的了解。
原来这个星球上并非到处是阳光一片,还有许许多多的阴暗面。可喜的是,在这些阴暗面下,依然生活着一群意志坚定的人。
自私的基因读书心得个人所感篇十九
这一段时间看了几本书,也看了一些推荐感言和读后感,真的很是失望,广告气息太重,好像是天下绝无仅有的一部书,好的不能再好了,等你真正看完这本书,就会发现你的感觉和人家的简直是千差万别了。
《洗澡》这本书也是这样,附在书上的推荐感言上说可以媲美儒林外史,让我看这本书时都是战战兢兢的,为什么会如此呢,总结了一下大概是因为有了些年纪,又看了一些当代作家的传世之作,实在是不愿意去看过多曲折、狗血而又充满情色的故事吧。幸好,《洗澡》没让我受这份罪。
整部小说非常符合杨先生的一贯风格,平淡而贴合实际,每一个人物好像就是我们身边的人,有自私的,有龌龊的,有高尚的,还有各种纠结的。
故事是围绕着一个新中国后改组的文学研究所展开的,每一个人物都刻画的入骨三分,特别是每一个人都要经过的洗澡运动,更是情态百出,形形色色,我想这才是人类社会,才是真实的人,表面的高调下面就是这样一张张真实的脸,没有完美的人,说的永远比做的要好。
其中的感情主线应该就是姚宓和许彦成的感情纠葛,姚宓是改组前研究所所长的女儿,在父亲突然去世,母亲中风的坚难时刻,毅然挑起家庭的重担,退学并与未婚夫分开,专心照顾母亲。许彦成是向往新中国而回国的有志青年学者,有一个大学同学的妻子,一个彪悍的妈妈,还有一个假小子的女儿,我认为他是一个对人情世故有些不开窍的人。
这两个人的相遇,让他们对对方都有不一样的情愫,感情的发展突飞猛进,见到了姚宓,许彦成才对爱情开了窍,但是时机却不是最佳。
许彦成的妻子杜丽琳是一个漂亮的人,有着标准美人的外号。许彦成是杜丽琳自已选择的丈夫,也为了他,放弃了和家人一起,陪同丈夫回到了国内。
面对姚宓和许彦成的感情,她是难过又理智的,理智到可以放任这种感情,真是感到悲哀,但是这就是现实存在的啊。虽然姚宓和许彦成的感情始终没有突破最后的底线,但是在他们三个人的感情里,杜丽琳已成为了第三者。
我对这三个人的感觉不一,对姚宓是同情,对杜丽琳是可怜,对许彦成是有些厌恶的,担当是最大的理由。
读完了这本书后听说杨先生怕别人擅自续写破坏了她的作品,亲自写的续集《洗澡之后》,好像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了,等看完了续,再补写一下感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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