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的读后感受范文(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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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的读后感受范文(16篇)
时间:2023-11-20 10:41:20     小编:薇儿

读后感的写作可以培养批判性思维和独立思考的能力。如何用简洁明了的语言写出一篇有影响力的读后感?下面是一些读者对畅销书的读后感总结,或许会给你一些关于购书的新建议和推荐。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一

20xx年的暑假,我阅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童年的远方》。这本书是由12个部分,49个小故事和儿童诗组成的。由方卫平教授选评。

这本书中,有一首儿童诗很吸引我,也是我最喜欢读的一首,题目叫《大人们的大事情和小孩子们的小事情》。这首诗主要讲了许多大人们对于我们这些小孩子做的“大事情”不屑一顾,也不懂得如何用孩子的语言去和他们沟通。诗中的几句话让我记忆犹新:“有些大人总说,我们小孩子干的一切,都是小事情。其实这样说的大人,是没能找到一条合适的路,走进我们小孩子的世界中。大人们不一定就“大”,小孩子不一定就“小”。比如举目望夜空——那大的不一定就是大星星,那小的不一定就是小星星。”这几句话很正确。在许多大人心中,我们小孩子的小事情,是没法和大人们的大事情相提并论的,可是在我们心中小孩子做的事情甚至比大人们的大事情还要伟大,还要重要。

我很喜欢那首诗,因为它用了许多生动的语言,和一些修辞手法,来进行细致的描写。同时也用小孩子的思想去考虑诗句,体现出了儿童一种天真可爱的性格特征,无忧无虑的生活和非常丰富的想象力,所以我才喜欢这首独特的诗。

在这十二个部分、四十九个故事里最贴近我们生活的应该就是《绿猫》这篇文章。它主要讲述了小男孩儿苏苏在上学的路上碰见了一只绿颜色的猫,他认为这是一件多么稀奇的事情呀,于是他准备捉猫,可是,不但没捉着,反而把自己弄得狼狈不堪,想到学校还要测试,就急匆匆的赶到学校。测试期间,他一直在想绿猫的事情,竟不知自己在卷子上都写了什么。下课后他到教师办公室去问生物老师关于有没有绿猫的事情,却被生物老师和数学老师迎头痛击,狠狠地批评了一顿,还要留下补习。出了学校他飞奔到遇见到绿猫的地方,猫却不见了,晚上回家后他也和爸爸妈妈讲了这件事情,他爸爸妈妈却不相信他,于是他在心里下定决心即使旷课一天,也一定要找到那只绿猫。

这个故事体现出了孩子非常勇敢,才下定决心做了这个决定,也告诉我们做事要有始有终,即使这不可思议,即使这不被大人们,老师们和朋友们理解,但是这时候的我们已经有了一种能够自己做决定的能力,不管别人怎么说,都要坚持自己的想法,相信自己是正确的,不要太在意别人的看法,这也是童年一种不一样的姿态,充满意义的姿态。

读完这本书之后,给我的感觉是“小故事,大道理”,每一个故事都语言生动,有着丰富的想象力,站在孩子的角度和立场上来充分体现孩子天真无邪,聪明可爱的性格特征,并且以多个层面来诠释着童年的美好无缺,因而也证明了这是一本难得的好书,一本值得读的好书!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二

最近,我读了著名作家毕淑敏的一篇文章,题目是《暴雨筛》,里面讲了一个女孩,不顾外面的袭击,她依然穿上雨衣,撑着雨伞去与她家相距五条街道的夜校去读书。尽管大雨击坏了雨伞、雨衣,也磨灭不了她那充满求知欲的渴望的心!等她到了学校,发现只有看门老人一个人在时,心中充满了绝望和沮丧时。但是,老人指点了她,说她是“暴雨筛”中唯一留下的最有胆量、勇气的好苗子!以后肯定会有出息。果然,随着时间的流逝,她凭着胆量、勇气和勤奋,一步一步地走向成功。

看了这个令人禁不住感叹的故事,我感触颇深。那位女孩的自信、胆量和勇气是我们每个人学习的榜样。因为,自信、胆量和勇气,是一个人走向成功的必备的素质和力量。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类似的事情。在我们班级里,也有这样一位为了学知识不顾困难,勇往直前的女生。在学校里,新的语文书一发,她就不停地阅读里边的课文。课间、午间,甚至有时上体育课休息的空隙,她也会如痴如醉地读上一把。老师为了不让她戴上小眼镜,就时常嘱咐她要安排好作息时间,不要当一个正宗的“书呆子”。尽管老师这样管她,但她一回家,就会飞快地写完作业,又不顾吃不顾喝地潜心地阅读。

经过她不懈的努力,她的知识越来越丰富,在许多次考试、竞赛中,她都都得到了高分。我想,时间也是一个“暴雨筛”,珍惜时间的人,就是“暴雨筛”留下的有胆量、勇气和自信的人,他就具备了成功的素质和条件。而不珍惜时间,不努力的人,就是被“暴雨筛”、“时间筛”筛选掉、淘汰掉的人,成功可能永远与他无缘。

做人要胆大、勇敢、自信,不能老是害怕前方的困难,要“知难而进”,才会到达成功的彼岸。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三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工夫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工夫相比较了。我愉快于本身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只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恋爱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覃思过”。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抵牾和庞大。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长处的喜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

在这座都会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长处——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夫君,连市长都惧他三分。但市长为了显示本身头角峥嵘,决心请一个家庭x。

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

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比方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比方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抵牾本质。

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俏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市长德瑞那是个身世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圃,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别人的欠债,当他本身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四

暑假中,我随手翻了翻已放满书的书柜,拿起我的最爱读的书之一——《红与黑》。

我知道:红与黑中的红是革命战争,黑是当时英雄不断地崛起。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改编成的。

翻开书,故事开始讲述于连的悲惨遭遇——他生活的家庭里,没有一个人喜欢他。他的父亲和他的两个哥哥常常对他拳打脚踢毫不留情。后来因为他的才华,被市长雷纳尔先生请去当家庭教师。刚进入市长家,就遇到雷纳尔夫人,刚见面,于连就喜欢上了她,并产生了一个大胆地念头——做雷纳尔夫人的情夫,后来她与雷纳尔暗恋的事被市长雷纳尔先生知道了,于连就被他辞了职。当了一次“小官”后他想进入官场,让自己飞黄腾达。在当了教士以后,他又成了一名秘书,又与一个叫拉莫尔的小姐产生感情,并娶她为妻。

读到这里,我觉得于连有些喜新厌旧,而他并不知道拉莫尔小姐与雷纳尔夫人对于连都是真诚的爱。

我接着往下看:于连取得拉莫尔小姐的欢心后,他多次和她一起谈话,有时拉莫尔小姐十分不愿表达自己的真心,但也想让于连知道自己爱他。他只好用一些假意的`气话让于连对自己好。在当上秘书后,于连刚准备再一次取得更高的职位,但一封假称是雷纳尔夫人的亲笔信毁了他的前途——信中的话语已彻底激怒了于连,打破了他的底线,他找到雷纳尔夫人开枪射穿她的手臂。他被抓住,关入牢房,不久被判死刑,从此英年早逝。他死后,拉莫尔小姐和雷纳尔夫人为他哀叹。

我细读故事,发现于连颇有些才华,但他太过于功于心计,一心想着往上爬,对人没有真心,才导致最终害死自己。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五

《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是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的失败写的,尤其是他在奋斗中经历的两次爱情,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的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虽然小说是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这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叛逆的平民的悲惨角色”,“是在两个对立时代交替过程中产生的小资产阶级个人英雄主义者或个人英雄典型”,在他短暂的一生中,“反抗性也即平民阶级的自尊性居于支配地位”,他为了改变自己受压迫的处境去反抗社会,“多少反映了当时小资产阶级青年的一种本能愿望和要求”,这种反抗即使纯粹出于个人利益的反抗,即使是在个人英雄主义基础上的反抗,“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广大人民特别是中、小资产阶级不现实,要求改变地位的愿望”,在当时同样充满了“历史的正当性”。

主人公于连,由一个木匠到市长的家庭老师,到神学院的教士,到侯爵的秘书。在他这短暂的一生中,他不停地与阶级斗争,不断去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一步一步的往上爬,其中体现了他的“自我奋斗”、“自我实现”的特征外,还暴露出他那强烈的野心与过高的自尊心。但是,于连他一生都是在与命运抗争,他不断为自己的目标不断努力,凝聚了作者对人类个个体的生存与奋斗的深刻思考。

然而,在当时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下,于连只是把爱情当作实现自己目的的工具。因此,当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再者,当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纯属政治上的角逐,他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这本书有某种我说不清楚的东西吸引着我,让我一页一页的看下去,虽然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我从中得到了从来没有过的体会。通过思考与探究,我对法国当时的社会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我对政治与历史知识的缺乏,不能很好的理解其中的文字,也因为这样,我总会思考很久,也就看得越慢。但是,当终于看完的那一刻,兴奋之余,我还想再看一遍。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六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对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于连的两场爱情:一个是与德·雷纳尔夫人的“心灵的爱情”;另一个是与玛蒂尔德小姐的“头脑的爱情”。

第一段爱情开始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诱惑,而于连仅仅是想完成一个对贵族老爷们的报复,和满足他的虚荣心,所以他决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取得成功”。可是,他后来被德·雷纳尔夫人那颗善良,温柔,单纯心所打动,他疯狂的爱上了德·雷纳尔夫人。这颗心在不久后被野心所占据,他几乎忘记了他,直到最后才爆发。他才猛然醒悟他说到;“从前我们在韦尔吉树林里散步的时候,我本来可以获得无穷的快乐,但我却让强烈的野心把我的灵魂带到幻想之国里去了。你那迷人的胳膊就在我的唇边,我没有把它紧紧抱在我的怀里,我对未来的幻想,把我从你那里夺走了。是的,要是你不到这监狱里来看我,我到死也不知道什么叫幸福。”

另一段和玛蒂尔德小姐的恋情,则是开始于彼此的不屈服,骄傲。可以说一场征服与被征服的爱情。玛蒂尔德小姐是一个出身高贵的,聪明的.,高傲的,美丽的,如王后一般的女子。她是一个活在自己想象中的爱情的女人。于连就被她所有的一切给吸引住了。同时,由于于连在玛蒂尔德小姐面前的骄傲,自尊心和对她的不屑一顾,也有于连的才情。得不到就是最好的。当双方某一个屈服了,那这个人就会受到折磨。最为好玩的是科拉索夫亲王给于连设计了一连串计划,让我们看到了这个建立在嫉妒上的爱情。最后,虽然玛蒂尔德小姐放弃了地位,为于连四处奔波,可我还是觉得那不是爱情的原因,那是她由于“被一种并不缺乏英雄注意的热情所燃烧着”,她甚至还想到“巴黎客厅里的人士,看见我这样身份的姑娘,崇拜一个行将被判死刑的情人到了这一地步,他们将怎样议论呢?像这样的感情,必须回到英雄的时代才找得到”,这说明我们可爱的小姐还没走出她那幻想,直到最后她抱着于连的头颅把它安葬,我觉得那只是对玛格丽特王后的模仿,那是印在她脑海里的东西无法忘记,她把她哥哥叫做阿尼巴尔,自己则叫玛蒂尔德·玛格丽特。

在狱中的于连还是选择了德·雷纳尔夫人,我才觉得于连并不是一个没有人性的野心家,他也有一颗善良的心,当他在瓦勒诺家中吃饭的时候可以看出。可是光凭善良是无法在那个社会生存的,所以他学会了伪装,他在贝桑松的时候学会了这一切。他有野心,那是因为他有学识,他有一颗强烈的自尊心,他不甘屈尊人下,有人说过不愿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那一个有能力的人就得平庸的过一辈子吗?他想追求幸福,当他在木材场的时候他的愿望就是看喜欢的书,当他踏入市长家中的时候,他就开始被那个肮脏的社会给染色了,他那时才快满十九岁。他不知道什么叫幸福,只有他在征服德·雷纳尔夫人的时候,当他完成一个又一个计划的时候,当他看到马蒂尔德小姐在他面前屈服的时候,当他当上轻骑兵中尉的时候,他才感到幸福。可是随后又会自责。所以,我们没有必要去责怪于连,我们要痛恨的是那个社会。当于连被德。雷纳尔的一封信给毁掉幸福,他要报复,他入狱了,入狱让他远离了社会,使他卸下了伪装,这时我们才看到真正的于连,他找到了真正的幸福。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这困扰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扰着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他因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雷纳尔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因此,他的计划又总会漏洞百出,让人怀疑。

结束了德·雷纳尔夫人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间,使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望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大概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对于书名人们曾经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想红色是否还可以象征于连对人生的不懈追求,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真正价值的生存状态吧!

在社会现实重重阻碍而又想要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缩或是反抗。那些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缩者,他们享受着平庸的生活,最后却难逃社会进步而被淘汰的命运。不断地树立人生目标、决心要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与于连一样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但这个时代不欢迎虚伪的言行、卑鄙的手段,偶尔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七

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覃思过”读后感。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抵牾和庞大。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长处的喜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

在这座都会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长处——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夫君,连市长都惧他三分。但市长为了显示本身头角峥嵘,决心请一个家庭西席。

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

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比方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比方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抵牾本质。

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俏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市长德瑞那是个身世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圃,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别人的欠债,当他本身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

在这座都会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长处—读后感—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夫君,连市长都惧他三分。但市长为了显示本身头角峥嵘,决心请一个家庭西席。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于连,由于精通拉丁文,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西席。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八

黑色教士服包藏着对红色拿破仑军服的向往。黑色的进阶,红色的希望;黑色的手段,红色的激情。理解了于连,就理解了法国革命-----《红与黑》。

其实这本书,在早年间就读过几次,但由于各种缘由,都没有读完整,以致对此书只知其是一部优秀名著,对其被称为名著的意义没有一个真正的理解,这是一本十分久远的书了,《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写出这么曲折故事的才人是已逝世很久的司汤达,他生于法国,我本人是很敬佩司汤达这位伟大的作家.。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有很多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也是不可能的,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我认为书中讲述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同曹雪芹写《红楼梦》一样,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他盼望着读者能解其中味,并声称他的作品是献给少数幸福的人的。在写完了这点小体会后,回过头来,我不禁又问自己,我是那少数幸福吗?(郑丹青)。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九

首先,作为一名很工科的工科生,我没有的是华美的辞藻,但有的是理性实际的态度和逻辑,因此我抱着一个相对现实、略输人文的角度读完了这本小说。

回眸整部小说的轨迹,我发现,于连的一生,尽管与现今相隔前后180年,却与我们这些“天朝”社会主义大现实下的自命清高的大学生们有着惊奇的相似之处。

主人公于连充满了对知识的渴望,成绩卓越、上进、自尊心强,这不都是为我们这些所谓的名牌大学高材生所独有的,所沾沾自喜的吗?同于连一样,抱着对家族血统的不屑,我们不断的在与自己的命运抗争,试图在自己身上打摆脱父辈的束缚,创造家族史上的奇迹。于连的所见所感,无不是我们大学生的真实写照。

只是在这里,没有贵族,只有官僚或是富贾。在这个潮流年代21世纪,一个很是时髦贴切的词已经被创造出来,用于形容我们自己——“穷二代”,而谁又能自欺欺人地说不是呢。不幸的是,在旧时代,诸如“革命”这类传统的批判、推翻政权的方式还能苟延残喘,而在当今…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已经从历史上抹去的1989年6月4日。在我神圣的“党”国,“革命”或是“运动”已然成为了只能在古汉语大字典中才能找到的词了。那么,于连就是“穷二代”——木匠的儿子。

撇开英年早逝这一点不谈,平心而论,其实于连的前半辈子还是非常成功、非常理想的。正如“穷二代”们所面对的抉择一样,当时在于连面前摆着三条路可走:一是投身学术,成为学术界的巨擘,收获别人的赞美与尊敬;三是步入官场或商场,成为一名“伟大”的官僚或资本家,财权双丰收。为什么没说第二条?因为第二条是装b选项:找个平淡朴素的工作,娶个普通的女人,“生娃,放羊”,默默人生走一遭。

与绝大部分的高材生的选择相同,于连放弃了“学术之路”,投身名利场,追逐金钱、肉欲和社会地位。而大学这个“小社会”里似有似无的硝烟、忽隐忽现的明争暗斗,正如于连在神学院里的所遇到的尔虞我诈,让我们逐渐认识了社会的丑恶。最终,商场官场的明枪暗箭、威逼利诱使学生们深陷其中,身不由己,欲罢不能。

而于连这一形象也代表了作者司汤达本人,从对拿破仑的崇拜到对波旁王朝的憎恨,于连身上无不充满着司汤达的个人色彩。因此,于连的境遇也可理解为当时社会环境的真实写照,我想这一点是为大众所普遍认可的。全书也正是在批判当时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以及随之而来不平等待遇,而于连的最终清醒是此书所要推崇的人性回归。而我却不以为然。

前段时间听商学院管理学宗师周三多教授的讲座,其中就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无产阶级不断的推翻资本家,然后这些无产阶级成为了新的资本家,这样又会有新的无产阶级揭竿而起,如此下去不就变成一个死循环了吗?在这个社会大现实中,善性与利益不可兼得。没有这种矛盾与抗争的时代是有的,而且有两个——一个是石器时代,还有一个是遥不可及的幻想共产主义时代。幻想,自古至今就没有不令人心驰神往过,而我们又能等多久、希冀多久呢?我们大学生徜徉在名利的梦想中已经醒不来了,共产主义或许只是一个美梦,而这个美梦必定将随着人类的毁灭而消亡。

那么,与其抱怨抨击社会的不公正,为什么不如同这么多的民间企业家一样,认清现实,1。

改变命运,成为一名资本家,让别人欣羡,让别人来推翻呢?小说中于连在最后时刻终于清醒,并与上流社会决裂,保持了纯洁的本性,然而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难道就是值得推崇的吗?从人文主义的角度上说,的确是这样。然而从理性现实的角度来讲,现在的社会,“物竞天择,弱肉强食”的规律依然存在,倘若屈服于自己的物欲,沉沦于鲜花、美女、金钱的海洋,未尝不是一件幸事,虽说有点偏激,虽说有点背离人文精神。

那么,现在的于连们到底会怎么选择呢?

ps:用词比较讥讽,但这样表达更精准,望谅解。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十

每个人的童年都有不同的经历,高尔基的《童年》却让我回味再三。

童年每个人都经历过。童年是美妙的,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童年是值得回忆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那么的恐怖,悲惨,令人不敢去回想。

可怜的高尔基3岁丧父,失去了亲切的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高尔基的头上。外祖父的脾气十分的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高尔基,使高尔基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

后来高尔基又结识了知心朋友小茨冈,两人无话不谈,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好景不常,可怜的小茨冈就被两个凶狠的舅舅给害死了。高尔基就这样失去了好友。雅可夫和米哈依尔是魔鬼,欧打自己的老婆,还天天闹着要分家产,兄弟之间一点也不团结,两个儿子萨沙也被教坏,处处捉弄高尔基。此后,高尔基又认识了木匠“好事情”,成了好友。结果被外祖父赶走,高尔基得了个继父,十分凶常打人,几年后,最疼爱他的外婆死了,母亲也死了,就被外祖父赶出门靠捡垃圾为生。

这“一家子蠢货”外祖父卡什林性情暴躁、乖戾、贪婪、自私;俩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连小孩也与他们一起热烈地参加了一份。只有善良、和蔼,富有感情的外祖母让他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丝丝的安慰。

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

高尔基的童年除了一些教育和友谊,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我们现在丰衣足食,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我们现在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童年爱满心窝,老师热心地传授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们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们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高尔基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下都能成为一代名家,我们也一定要好好学习,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不管你的童年时快乐的还是艰苦,在不同的环境养育不同的人,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十一

《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课文中,让我真正的了解到了父爱的无私、伟大。

课文主要讲了,一九九四年美国洛杉矶大地震后,一位年轻的父亲在安顿好受伤的妻子后,在学校不顾各种随时可能发生的危险,在人们认为几乎不存在希望的情况下,执著地从瓦砾堆中营救出儿子的动人事迹。

没有这种无私而伟大的父爱,谁也不可能坚持这样长时间的、希望渺茫而危机四伏的挖掘,儿子也许便因为人们的放弃而葬身于瓦砾堆中。

我读后心潮澎湃。这位父亲为了救自己的儿子,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而儿子为了救同学,让他们先脱离危险。这真是一对了不起的父与子啊!如果这位父亲只是来到这片废墟像其它人似地绝望的大喊“我的儿子!”那他的儿子和十四位同学就只能长眠于地下了;如果人人都能像这对了不起父子那样,成千上万的孩子或许就能得救。

也许,我们的爸爸平常对我们的关爱不像妈妈那样无微不至,但我们仍然能时时感到父爱的温暖。

还记得我小时候,只知道让大人给我买自己心爱的玩具、零食,而不顾大人的重重困难,大人们有时也无可奈何,只好给我买。自我读《地震中的父与子》后,我绝不会在像小时候那样做了。

也许,爸爸的爱不是生病时的陪伴和呵护;不是考试前的千叮咛万嘱咐;不是睡觉时给我们盖被子的身影。但是,父爱,同样是伟大的。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十二

《父与子》这本书是德国作者卜劳恩卜劳思,德国幽默大师,著名漫画家,代表作《父与子》连环漫画被誉为德国幽默的象征。书中记载了200多个动人的故事。

父与子,一对温馨的家庭,从普通的人变成了200万马克和宫殿的继承人,也曾漂到无人的荒岛,弹不管怎么样,他们那善良、淳朴的性格和浓浓的父子情一直伴随着他们到漫画的结尾。这部动漫以深深的父子情感动了数亿读者,但其间又不失搞笑之风。那就让我来介绍父子俩吧。

爸爸。

爸爸虽然很爱自己的儿子但并不善于表达,但从每一个细节可以看出。比如儿子哭了,爸爸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哄儿子,儿子笑了,爸爸也笑了。表达爸爸对儿子浓浓的爱。

儿子。

儿子最喜欢和爸爸一起玩,虽然儿子有时犯了错,爸爸打了他,但儿子还是喜欢和爸爸玩。又比如有一次,爸爸当小狗,儿子骑在爸爸的身上,儿子骑在爸爸身上显得非常开心。

我非常喜欢父与子,喜欢他们的善良、淳朴、幽默、可爱,让读者读这本书饶有趣味。

我还喜欢父与子之间浓浓的爱。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十三

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书叫《父与子》,是德国作家卜劳恩的杰作。这本书虽然字很少,但内容却精彩丰富。从那一幅幅简洁幽默的画面中,我们看到了一个秃着头、满嘴大胡子的可爱爸爸和一个梳着刺猬头的调皮儿子之间发生的许多好玩的故事,也看到了他们之间浓浓的父子情。

故事都是从平常点滴生活开始,父与子过着快乐的生活。车子坏了用脚蹬着走。父亲吸烟被儿子以为着火了,马上就取一桶水泼过去。儿子打翻了墨水瓶,父亲要打他,可他发现儿子裤子破了,就先帮他缝补裤子,儿子以为没事的时候,缝补完了还是照样打他。还有一个让家长签字的绝招,儿子问父亲:你能蒙着眼睛写自己的名字吗?结果父亲上当了,儿子把试卷给蒙着眼睛的父亲签字,签完了父亲还在为自己能蒙着眼睛签字而骄傲呢。

在看这本书时,我会为父与子的幽默傻气而哈哈大笑,也会为父与子温暖浓厚的爱而感动。希望我和我的老爸也像这对父与子一样,互信互爱,互相了解,和老爸成为铁哥们!

《父与子》这本书是德国作者卜劳恩卜劳思,德国幽默大师,著名漫画家,代表作《父与子》连环漫画被誉为德国幽默的象征。书中记载了200多个动人的故事。

父与子,一对温馨的家庭,从普通的人变成了200万马克和宫殿的继承人,也曾漂到无人的荒岛,弹不管怎么样,他们那善良、淳朴的性格和浓浓的父子情一直伴随着他们到漫画的结尾。这部动漫以深深的父子情感动了数亿读者,但其间又不失搞笑之风。那就让我来介绍父子俩吧。

爸爸。

爸爸虽然很爱自己的儿子但并不善于表达,但从每一个细节可以看出。比如儿子哭了,爸爸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哄儿子,儿子笑了,爸爸也笑了。表达爸爸对儿子浓浓的爱。

儿子。

儿子最喜欢和爸爸一起玩,虽然儿子有时犯了错,爸爸打了他,但儿子还是喜欢和爸爸玩。又比如有一次,爸爸当小狗,儿子骑在爸爸的身上,儿子骑在爸爸身上显得非常开心。

我非常喜欢父与子,喜欢他们的善良、淳朴、幽默、可爱,让读者读这本书饶有趣味。

我还喜欢父与子之间浓浓的爱。

今天,我刚看完了一本书。名字叫《父与子》。这是一本幽默连环画。它的内容非常丰富,它使一代又一代人从中获得快乐。每个阅读《父与子》的人都无不为这一对从不安分,总得惹出点儿事来的父子由衷的发笑。

《父与子》由他们平常开始,过着快乐的生活。车子坏了用脚蹬着走。父亲吸烟被儿子以为着火了,马上就取一桶水泼过去。儿子打翻了墨水瓶,父亲要打他,可他发现儿子裤子破了,就先帮他缝补裤子,儿子以为没事的时候,缝补完了还是照样打他。还有一个让家长签字的绝招,儿子问父亲:你能蒙着眼睛写自己的名字吗?结果父亲上当了,儿子把试卷给蒙着眼睛的父亲签字,签完了父亲还在为自己能蒙着眼睛签字而骄傲。

看过这本书的人,一定忘不了这父子俩典型形象:脑袋扁圆、总穿一件马甲的父亲,一头乱发、小不点儿的儿子。

每个家庭就得以父与子为榜样,过上和谐、快乐的生活。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父与子》漫画集。我很喜欢这本书,对它简直爱不释手。

《父与子》这本书主要讲的主要是爸爸与儿子生活中的一些事情,而作者把它们编成了一个个生动有趣的小漫画,读起来常常让人捧腹大笑。漫画里的爸爸非常幽默搞笑,有时候像一个小孩子,是儿子的大朋友。而我的爸爸确严厉多了,时常皱着眉头的样子。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最爱自己的孩子。《锻炼成名手》是讲爸爸和儿子天天在一起锻炼,他们举重、跳绳最后,儿子居然把把爸爸举起来了。而我的爸爸经常陪我下五子棋,和扑克。爸爸一直鼓励我战胜他,我也希望自己像漫画里的儿子一样可以把爸爸举起来。《这下足够了》是讲爸爸和儿子在河边扔石子,但很快就没有可以扔的石子了,儿子玩得很不尽心。当天晚上,爸爸用小推车装了一车石子到河边。第二天,儿子看见这些石子,高兴极了。

书里面这样的小故事还有很多很多,我也想把我和爸爸在一起的趣事画成一幅幅漫画,告诉他:我也很爱你,爸爸!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十四

德国音乐家贝多芬、意大利画家和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尽管他们的事业不同,贡献不同,所处的时代和国家也不同,但都是各自领域里的伟人。他们在肉体和精神上经历了人生的种种磨难,却为创造不朽的杰作贡献了毕生的精力。

自古以来,传记几乎都是记载名人的丰功伟绩,而《名人传》却是我们看到了他们和常人一样有他们的痛苦、挣扎和矛盾。罗曼罗兰指出人生是艰苦的,生活里充满了贫困、忧虑、孤独和辛劳,人们却彼此隔膜,不懂得互相安慰,所以他要写作《名人传》,要把伟大的心灵献给受苦难的人们,使他们得到安慰和鼓舞。

在这三位伟人当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贝多芬。他对音乐有火一般的热情,先后创作了许多优秀的作品。他的作品深邃而辉煌壮观,充满了幻想。但灾难还是无情的降临到了他的头上,在18,他意识到自己的听力障碍已经无法治愈,并且会很快恶化。那意味着他可能再也不能进行创作了!这是多么大的打击啊!但他却能顽强的和命运抗争,这也许是他后期能写出那么多不朽作品的原因吧。这种对生活对命运永不妥协的精神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这伟大不屈的灵魂让黑暗的世界有了光芒,让生活有了希望。

读了贝多芬的故事,让我联想到了海伦凯勒一个同样有着坚强毅力的人。她的生活同样是很不幸的,儿时的一场大病,让她变成了一位又盲又聋又哑的小女孩。在她的世界里,没有色彩,没有声音,也无法表达自己的想法。但命运的不公没有让她失去希望,她渴望了解一切,于是她加倍的努力,最终成为十九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

贝多芬和海伦凯勒在生活中遭遇着不同的磨难,但他们却有着同样的精神永不向命运屈服!这不仅让我敬佩也引发了我深深的思考。作为21世纪的一名中学生,社会的竞争更加的激烈,我们的功课越来越多,学习上的困难也随之增多,面对重重的困难与压力,我们是不是也需要这种精神呢?是!在遇到难题时,在学习成绩下降时,让我们“借着贝多芬的光芒,再一次擦亮我们的眼睛。”用坚定的信念去面对挫折,用顽强的毅力去实现理想。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十五

近日读《曾国藩传》颇有感触,特别是对曾国藩前半生的治学精神很是佩服,我觉得此种精神可用“呆子”哲学来形容。

曾国藩前半生的治学可谓书呆子。此种精神我思之为当今中国少有之精神,因为双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人被认为是百无一用的呆子,但是我认为只有先做呆子才能之后做聪明人。

一位日本老科学家讲过这样一个道理“要想成为一个科学家,必须要聪明。”在某种意义上,的确是这样。另一方面科学家的脑袋还必须笨,在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对的。

乍一看,这是两个截然相反的命题,实际上,它表现出一个事物对立统一的两个不同侧面,正所谓“呆子”哲学。

我想,曾国藩的治学就是“呆子”哲学的样板。如果不是太平天国时期的战争,他可能会成为中国最后一个理子大师。

处于众说纷纭:可能性交织的岔路口时,为了不把应该选择的道路选错,必须具有洞察未来的内察能力和直观能力,在这个意义上讲,做人或更甚者做科学家必须聪明,但是要想从平常被人认为极普遍明了的事物中,从那些连平常所说的脑袋笨的人也容易明了的日常小事中,找出它的不可思议的疑点,问个为什么,并极力阐明其原委,也是非常重要的,缺之不可的。在这点上有所作为的人必须是比普通脑袋笨的人更显得脑袋不开窍的死心眼的人。

所谓脑袋聪明的人可以说他们如同腿脚快的游客,虽然他们可以捷足先登的到达他人尚未涉足之地,可恐怕会遗漏路旁,脑袋笨的人犹如走路慢的人,一直漫步在后,往往毫不费力的把珍宝捧在手中,脑袋聪明的人正是因为他们的推测,可以纵观路上的所有难关险阻,至少也是有这种预感的,所以常常容易挫伤自己的进取的勇气。脑袋笨的人,由于他的前途笼罩了一层云雾,反而持乐观态度,即使遇到难关,他会格外的努力,摆脱困境。

脑袋聪明的人,会过于信任自己的脑力。其结果,当自然显示给他们的现象与自己想的不一致时,大概会这样想:是不是自然错了。另外当出现结果与自己想的相同时,恐怕会把这件要紧的事忘掉,反复琢磨自己所思考出的结果,是不是由于别的原因而偶尔产生的呢?一开始就断定行不通的尝试,好容易才明白那事做不成的时候可是他也抓住了一些并不是行不通的其他线索。这些线索也是那些一开始就不敢进行尝试的人无法接触到的。正如无数所谓的聪明人执迷于永动机的道理。脑袋聪明的人适合作批评家却难成为见诸行动的人。

对于脑袋笨的人来说,别人的工作总是显得卓越出色,同时也感到大人物的工作也似乎可以做到,因此,很自然地刺激着自己的上进心。脑袋聪明,而且又自命不凡的人即使能为人之师却难成大家难为大师。

记得一个很有影响力的企业家曾经说过:“哦手下成功的认识没有聪明人,大多是些能够坚持不懈的呆子。”是啊,他手下的经理有些只是初中毕业有些曾经是他的汽车司机,可以说不是或者不尽然是聪明才智使他们成功的,我想最重要的是那份坚持。

聪明的脑袋容易苛求,但所谓的呆子却会和适宜的装傻充楞。正如苏东坡所说的难得糊涂。我觉得难得糊涂的境界就是一种呆子的处世哲学。人生中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有明确的答案,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用好坏来区分的。当遇到不能改变或者对自己无害而有损的事情的时候,能装糊涂,扮呆子确实也是一种很高的境界的。所谓的呆子哲学的精髓就是能对生活中的有些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你对人生的有些不好的事情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的时候,往往它却向好的方向发展。着也许就是无心插柳,柳成荫的道理。

这个道理在曾国藩身上很好的体现了出来。他能够在后期的官场如鱼得水就是因为把难得糊涂的呆子哲学发挥的淋漓尽致的结果。事实上作为一代宰相就必修能够藏污纳垢,否则将不能成为真正的全国的管家。

这个道理其实在生活中也有很多体现。正如官场一样,和周围的人一起生活也要学会糊涂。最典型的就是有些夫妻之间的矛盾是因为一方的视而不见而化解的。在如今的物质世界里人们把自己的利益看的空前的重,不允许任何人伤害自己的利益。这也无可厚非,但是过了就是浅视地表现了,糊涂一次也许更好。

这就是我从曾国藩身上所了解到的“呆子”哲学。

改进建议:看得出来她有认真地看这本书,并且对此有深刻地认识。从曾国藩身上悟出了很多的道理,但是逻辑性不够强,应该把悟出的道理分纳归类,这样看起来更有条理性。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十六

我不知道那是几年前,父亲推荐我看沈从文的《边城》,人生怀想——读《边城》有感。他告诉我,《边城》写得很美,是一个发生在湘西的故事。一直都不曾看,却一直都在心中留存着一份盼待。我明白我与《边城》是宿世缘深。不必强求,命中注定属于你的终会在某个合适的时候出现,终会为你所拥有。而万千错落的情缘便只是匆匆交叉而过,它们不是一季的候鸟,逝去了就不再回来。想起老船夫的一句话:“怕什么?一切要来的都得来,不必怕!”在这样的坚强与勇气背后,不是隐藏着一种对人生的无奈吗?很多时候,我们真的无能为力。

《边城》讲述的故事凄美动人。它没有惊心动魄的情节,也没有撕心裂肺的感人场面,但他细腻而且真实,像一根轻柔的丝线悠悠地牵动你心灵的一角,使你在不知不觉间已然泪落满面。

湘西拥有那样美丽的风光:清莹的河水映出水底凌乱的碎石;微风吹过竹林,发出沙沙的轻响;乳白色的雾霭腼腆地在薄暮的夜色里飘浮……景致柔美而宁静,远离都市的喧嚣与浮华,有一种出尘而卓然的清丽,似林泉深处悠然飘出的牧歌。

是的,牧歌,小说里始终洋溢着的牧歌的情调。看多了高楼华厦,看惯了车水马龙,我的心憧憬着一片远方的土地。沈从文笔下的湘西是我在心中朦胧勾勒出的天堂。

人说,人情如水;人说,世态炎凉。在这个世界上,有这样多这样多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算计他人,带上伪善的面具,或违心或有意地干着坑蒙拐骗的勾当。人性该是世间最最甘美的东西。然而在物欲横流的石头森林里,我们还保留着多少真正纯净的人性呢?它太剔透,剔透到染不得一丝纤尘。可是,在大城市中终日奔波劳碌的人却无力去呵护,只任由尘埃将它逐渐掩埋。诚信的埋没滋生了欺诈,善良的埋没滋生了邪恶。人性中太多的美德被封锁在心灵的一角,可是疲倦的都市人是否还有闲暇去将它开启?或许很多人已经开始遗忘。遗忘不是罪过,但若任由它们成为回忆,成为昨日的拥有,则将是人类的悲剧!

《边城》里的人情亦如水,却不是如水样淡薄,而是一如湘西的河川明澈纯净。在阅读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人性的芬芳。翠翠和爷爷一起守着渡船,相依为命,彼此关怀。爷爷意识到自己的年老,担心死后翠翠无人照顾,总操心着她的婚事。十五六岁的少女不免带着青春年少的羞涩。爷爷不便明说,只是远远地观望,只是小心翼翼地探问。他是真心地为翠翠好,却不知由于他太过的关心和太深的此文延误了翠翠一生的幸福。

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此文,可是有的时候,此文也可以成为一种负担。父母永远是天底下最此文此文女的,含辛茹苦,穷尽一生,只为孩此文能避开一切灾祸,拥有灿烂的笑靥,。他们的付出无私无怨,然而内心总还是有所希求,渴望着孩此文能长伴身侧。看到此文女点滴的成长便是父母心底最深的安慰。但是,漫漫人生路最终还是要自己走完。我不相信,那个陪伴你终生的人会真的存在过。于是,当父母的此文逐渐成为此文女闯荡世界的牵绊,当至亲之情终于缠绕住我们远行的脚步,我们变得如此懦弱与无助。长期处于父母荫蔽之下的稚弱的翅膀该怎样独自去搏击风雨?而不经历风雨,又怎能见到彩虹?真的,我们背负不起太深的情!

整篇小说,三年的时光被浓缩进了三个美丽的端午节。三年前的'那个夜晚,翠翠与二老傩送不期然的相遇在她心中埋下了情愫。年少的懵懂,初开的情窦,却怎知终于落得孑然一身独守渡船,为了一个未必会归来的人作永无尽期的等待!冥冥之中,是否真的有岁月轮回?母亲的悲剧在女儿身上又一次重演。我们的碌碌,我们的匆匆,是否真的只是徒劳?低头看掌心交错的细碎纹路,心中泛升起一片茫然:我们一路前行,可是又有谁知道前方的路究竟通往哪里?幸而沈从文的结尾还是留给了人们希望。“或许他永远不会回来,或许他明天就会回来。”故事终于哀而不伤,在凄婉中结束。

大老与二老都是茶峒地方的优秀青年,情深似海,却此文上了同一个女孩。湘西的柔水与净土滋养出的是两个坦荡的襟怀,此文已充盈,怎容得下恨去插足?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反目成仇,彼此鼓励,彼此谦让。天保先走了车路,便说什么也要让傩送走马路。两人相约为翠翠唱歌的夜晚动人已极。二老的歌声美妙有如山间的竹雀。自他开口的一刻,大老已经预知属于自己的命运。同去的是两颗紧紧依偎的心,归来时一颗却已破碎。为了成全弟弟,大老决然出走。

两颗双此文星,一颗在这头,一颗在那头。无情的洞庭湖吞噬了天保,只留下傩送在岸上遥遥地观望。他一半的热情随着哥哥的死而消逝了,内心的自责又将另一半隐去。在某个寂寞的早晨,二老悄然离开,带着满心的伤痛去寻找自己的命途。

这兄弟两人的情感是多么纯朴而又真挚!我不知道现在的人们面对自己的情敌会采取何种样的措施。是嫉恨?是诽谤?甚或杀人。我们凭什么去剥夺另一个人生存的权利?难道就因为他(她)在此文情上作出了与我相同的选择?此文情应当是纯洁的。为了获取此文情而不惜使自己的双手沾染鲜血的人根本就不配得到情,因为他将此文情玷辱了。与天保和傩送相比,这一类人该怎样的自惭形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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