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红与黑的读后感受(专业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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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红与黑的读后感受(专业17篇)
时间:2023-11-20 12:41:16     小编:雁落霞

读后感不仅是对书籍内容的回顾,更是对自身阅读能力的提升。写读后感时可以选择适当的文体和语言风格,以增强文章的艺术感染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这些范文能够启发和帮助大家写出更加有深度和思考的读后感,欢迎大家一起来欣赏和探讨。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一

班级:汉语言文学四班学号:200951010457。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于连,他从小缺乏父母亲情之爱,他的父兄对他几乎是憎恨的,经常打骂他,就为了于连没有多少利用价值,作为劳动力,他不可能为木匠做多少活,也就赚不了多少钱。这就是底层阶级的卑鄙丑恶之处,然而这种丑恶却也是出于无可奈何,因为穷苦,金钱才显得如此珍贵,亲情也自然就廉价了。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于连,内心深处必然是有阴影的,他缺乏父爱、母爱,有自卑感以及那强烈到近乎变态的自尊心。

第一个对于连人生产生影响的是老军医,他教于连拉丁文和历史,死时还给他留了许多书籍,正因为这个人,于连才产生了对拿破仑狂热的崇拜,产生了野心以及各种异乎于其周围之人的思想,才有了另一种命运的可能。于是他为了改变自己的人生,尽力博取西朗教士的信任,终于有了去德瑞那家教书的机会。

对于德瑞那夫人,他起初对她的追求完全是出于对市长的报复,除了通过勾引德瑞那夫人,他没有其他任何办法来报复市长对他的侮辱,每次成功,他都有种胜利的欢愉,而非爱情的喜悦。但是随着对德瑞那夫人的了解,他发现这个女人是如此纯真,善良可爱,与市长完全不同,他对她到底产生了感情,德瑞那夫人也尽其所能倾注自己的温情,倾囊相授贵族的各种常识,于连对她产生的实际上是一种依恋与信任,就像儿子对母亲那样的依赖。在这个女人身上,他找到了缺失的母爱以及继续前进的野心。而这段时间里,他也深刻感受到贵族对平民的轻蔑和高傲,强烈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同时也深深刺激了他的野心。

种自卑,正因自卑,他才渴望成功、财富与地位来消弭这种自卑。

彼拉院长和德.拉.木尔侯爵都是他进入上流社会的关键人物,也是弥补他父爱缺失的人物。由于他们的地位以及对于连的赏识或爱,他们几乎使于连走向另一段人生,他可以在未来拥有一片教区,安稳的享受财富和地位。然而于连的野心注定他不会就此安于现状,停步不前,他要去勾引征服德.拉.木尔小姐,他要俯视睥睨所有贵族,他要像拿破仑那样横扫颠覆贵族,彼特教父的慈爱,木尔侯爵的恩情,都无法阻挡,因为他在巴黎上流社会所受的各种轻蔑和侮辱都刺激了他的自尊心,他那脆弱、不可忍受任何侮辱的、实际受自卑控制的近乎变态的自尊心!

于是玛特尔就成了目标。然而他对玛特尔几乎就没有爱,他只是想征服这个巴黎上流社会最美貌最高贵的女人,多少贵族子弟为她倾倒痴狂,征服了她就意味着他超越了其他所有追求她的贵族,也就意味着他可以去嘲笑轻蔑他们所有人,所有以前受到的侮辱轻视都可以得到雪耻,他的自尊心也就可以得到最大的满足。所以当玛特尔突然对他冷淡之后,他立刻陷入了极端痛苦之中,难以自拔,但是这种痛苦并不是由于失去了爱情,而是自尊与虚荣受到了强烈的伤害,他最深切的感受是自卑,被玛特尔以及贵族们轻视的强烈自卑,实际上,有时贵族们并未鄙视他,但他却产生这种幻觉,他几乎本能地就想到这些,他实际是在鄙视他自己。因此,当他利用元帅夫人得回玛特尔的心以后,他也就自然失却了热情,他想到的只是前程似锦,玛特尔这个可怜的女人只是他满足自尊心和向上爬的工具。

怜的柯西尔为这个女人决斗而死,一直都没能懂得这个她真实的心。

于连在看到德瑞那夫人写的揭发信后,就立马去刺杀德瑞那夫人,完全不顾玛特尔和儿子,完全不顾德瑞那夫人曾经对他的付出的爱。伟大的自尊既然受到了侵犯,野心的实现既然遭到了破坏,那就用鲜血来找回尊严,来祭奠野心!

他进入监狱后,并不为自己辩解,反而声称是蓄意谋杀,他只是想要快点死亡。似乎在表面上,是为了自己良心的谴责,但其深层原因在于他要以死,以生命换取尊严,他无法再活在这个世界上,因为活着就意味着将无可避免地忍受贵族阶级的嘲笑和蔑视,而那些正是他完全无法忍受,他不可能如此屈辱的活着,他的自尊绝不容许半点的亵渎。在狱中,他不想知道外面的任何事,实际上是在逃避,是在恐惧,他实在太害怕嘲笑和轻蔑了,他不想再听到,不想再知道,他只要快快结束生命,结束一切。看,他是那么自卑,软弱,软弱的一塌糊涂,但却要表现出无比的自尊、高傲、勇敢和无所畏惧,他是多么的可怜与悲哀。所以他不想见到玛特尔,他出于本能地觉得玛特尔会轻视他,这是他无法忍受的,因此他对玛特尔是无比残忍、冷酷和无情的,他的所作所为对玛特尔来说完全是不公平的、不负责任的,但是他就是要折磨她,要把他曾经在她身上所受的所有痛苦尽数奉还给她,他似乎已将玛特尔当做了整个贵族阶级来痛恨,即使这个女人在为他四处奔波,操劳不已,但他一心求死以全尊严,玛特尔的行为反而使他产生厌恶。

而玛特尔此时的努力营救,还带着另一种色彩,那就是她崇拜的玛嘉锐特皇后与其祖先波里法斯.德.拉.木尔的悲情历史,她总会在祖先的祭日穿黑衣缅怀,她对于连的营救正有如当年的悲壮和浪漫,让她产生无限的想象甚至是神圣之感,她觉得自己就是玛嘉锐特皇后,于连就是波里法斯,营救于连是她神圣的使命与责任,这满足了她对于英雄主义的崇拜和幻想。如果于连贪生怕死,企求她拯救的话,她也许就不会产生越来越爱他的情感。所以说她对于连的情感几乎完全建立在崇拜与想象之上。

是他也有懦弱,在他最脆弱的时候,他需要这个爱他的女人安慰自己的心灵(可是当他志得意满时他又何曾想过她呢)。然而即使是她也无法改变他求死的心,他愿义无反顾慷慨无比的走向死亡,在审判之时,还要斥责贵族阶级,将长埋心中的话倾吐出来,那样的畅快淋漓,那样的揭露无遗,他此生也许只有此刻不是虚伪的,也只有此刻能光明正大地蔑视起贵族来,光明正大地满足了自尊,在众目睽睽之下,显示了作为一个人的应该享有的尊严,他在那一刻必然觉得自己是伟大而尊贵的,但其代价就是宝贵的生命。由于于连个人性格上的一些特点,他有时的偏激,固执,冲动,软弱,仍不能让我认同他是个英雄。但这些描写在我看来虽然很夸张,但也很真实,很容易引起共鸣。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二

于连纵观他极其短暂,却充满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做出很多批评,是个小私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的牺牲品等等。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的野心家固然没错,但不如说他是一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向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的社会背景所造成的,而是来自他内心的更深处的矛盾本质。时间已经给了作者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批评,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待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引领我啃完这本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提高到对一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人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是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锁上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的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于青年冲动下追求幸福“英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青年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时被毁于病态的法国社会。

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是取决于他自己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智者)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三十岁当上大司令,或者当上年薪千万的主教;他要受到巴黎美妇人的青睐,以诱惑和征服贵族女人为“责任”;他要挤进上流社会,甚至真的以为是个大贵族的私生子,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

其实,于连已经成功了,即使他犯罪入狱后,他仍有可能逃跑,他若放弃尊严表示屈服。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红点黑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我们不难发现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的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道路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

红与黑读书笔记3《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

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三

20xx年的暑假,我阅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童年的远方》。这本书是由12个部分,49个小故事和儿童诗组成的。由方卫平教授选评。

这本书中,有一首儿童诗很吸引我,也是我最喜欢读的一首,题目叫《大人们的大事情和小孩子们的小事情》。这首诗主要讲了许多大人们对于我们这些小孩子做的“大事情”不屑一顾,也不懂得如何用孩子的语言去和他们沟通。诗中的几句话让我记忆犹新:“有些大人总说,我们小孩子干的一切,都是小事情。其实这样说的大人,是没能找到一条合适的路,走进我们小孩子的世界中。大人们不一定就“大”,小孩子不一定就“小”。比如举目望夜空——那大的不一定就是大星星,那小的不一定就是小星星。”这几句话很正确。在许多大人心中,我们小孩子的小事情,是没法和大人们的大事情相提并论的,可是在我们心中小孩子做的事情甚至比大人们的大事情还要伟大,还要重要。

我很喜欢那首诗,因为它用了许多生动的语言,和一些修辞手法,来进行细致的描写。同时也用小孩子的思想去考虑诗句,体现出了儿童一种天真可爱的性格特征,无忧无虑的生活和非常丰富的想象力,所以我才喜欢这首独特的诗。

在这十二个部分、四十九个故事里最贴近我们生活的应该就是《绿猫》这篇文章。它主要讲述了小男孩儿苏苏在上学的路上碰见了一只绿颜色的猫,他认为这是一件多么稀奇的事情呀,于是他准备捉猫,可是,不但没捉着,反而把自己弄得狼狈不堪,想到学校还要测试,就急匆匆的赶到学校。测试期间,他一直在想绿猫的事情,竟不知自己在卷子上都写了什么。下课后他到教师办公室去问生物老师关于有没有绿猫的事情,却被生物老师和数学老师迎头痛击,狠狠地批评了一顿,还要留下补习。出了学校他飞奔到遇见到绿猫的地方,猫却不见了,晚上回家后他也和爸爸妈妈讲了这件事情,他爸爸妈妈却不相信他,于是他在心里下定决心即使旷课一天,也一定要找到那只绿猫。

这个故事体现出了孩子非常勇敢,才下定决心做了这个决定,也告诉我们做事要有始有终,即使这不可思议,即使这不被大人们,老师们和朋友们理解,但是这时候的我们已经有了一种能够自己做决定的能力,不管别人怎么说,都要坚持自己的想法,相信自己是正确的,不要太在意别人的看法,这也是童年一种不一样的姿态,充满意义的姿态。

读完这本书之后,给我的感觉是“小故事,大道理”,每一个故事都语言生动,有着丰富的想象力,站在孩子的角度和立场上来充分体现孩子天真无邪,聪明可爱的性格特征,并且以多个层面来诠释着童年的美好无缺,因而也证明了这是一本难得的好书,一本值得读的好书!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四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高尚的人一起谈话,而事实确实如此,一本好书会让人受益匪浅,如同良师益友。在某个瞬间,它会解开你所有的疑惑,顿时会让你心情舒畅,给自己莫大的鼓励。我们或许对书中的情节为之气愤,为之不甘,更为之感动,所以,我今天要说一说《红与黑》这本书,一个让人心碎的故事。

这本书是法国的司汤达所作,是十九世纪杰出的作家之一,是一个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家。

《红与黑》的主人公是于连,他是一个小业主的儿子,十分机智,长相帅气,有足够的.野心,他去当了市长儿子的家庭教师,与市长夫人有了暧昧之情,后来逃离了市长家,去了法国巴黎,并获得了一系列的地位职权,可是,命运和他开了一个玩笑,他被设计去了牢狱,上了断头台,成为了贵族阴谋的牺牲品。

于连的悲剧让我们为之动容,一个努力向上爬的人没有错,只不过对于当时的社会,是一种奢侈,让人觉得沉重悲凉,复杂的社会,穷人的无奈,让于连的身世显得更加的可怜可悲。

作者别具一格的文笔,不一样的思路,使得这篇文章得天独厚,充满魅力。也许正是如此,司汤达获得了现代小说之父之称,流传百世,成为世界经典。

身处当代的我们,是幸运的,也是幸福的,我们的生活条件一天比一天好,未来明媚可期,而不是像于连那样,整个人生就是一出悲剧,一种无可奈何的凄凉,读过一本书,书中的情感被读者所领会,并产生共鸣,这是一种幸福,是一种快乐,虽然于连最后落得悲惨的下场,但他不断奋斗的精神是我们所有人都应该学习的,这,便是我的收获。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五

最近,我读了著名作家毕淑敏的一篇文章,题目是《暴雨筛》,里面讲了一个女孩,不顾外面的袭击,她依然穿上雨衣,撑着雨伞去与她家相距五条街道的夜校去读书。尽管大雨击坏了雨伞、雨衣,也磨灭不了她那充满求知欲的渴望的心!等她到了学校,发现只有看门老人一个人在时,心中充满了绝望和沮丧时。但是,老人指点了她,说她是“暴雨筛”中唯一留下的最有胆量、勇气的好苗子!以后肯定会有出息。果然,随着时间的流逝,她凭着胆量、勇气和勤奋,一步一步地走向成功。

看了这个令人禁不住感叹的故事,我感触颇深。那位女孩的自信、胆量和勇气是我们每个人学习的榜样。因为,自信、胆量和勇气,是一个人走向成功的必备的素质和力量。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类似的事情。在我们班级里,也有这样一位为了学知识不顾困难,勇往直前的女生。在学校里,新的语文书一发,她就不停地阅读里边的课文。课间、午间,甚至有时上体育课休息的空隙,她也会如痴如醉地读上一把。老师为了不让她戴上小眼镜,就时常嘱咐她要安排好作息时间,不要当一个正宗的“书呆子”。尽管老师这样管她,但她一回家,就会飞快地写完作业,又不顾吃不顾喝地潜心地阅读。

经过她不懈的努力,她的知识越来越丰富,在许多次考试、竞赛中,她都都得到了高分。我想,时间也是一个“暴雨筛”,珍惜时间的人,就是“暴雨筛”留下的有胆量、勇气和自信的人,他就具备了成功的素质和条件。而不珍惜时间,不努力的人,就是被“暴雨筛”、“时间筛”筛选掉、淘汰掉的人,成功可能永远与他无缘。

做人要胆大、勇敢、自信,不能老是害怕前方的困难,要“知难而进”,才会到达成功的彼岸。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六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工夫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工夫相比较了。我愉快于本身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只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恋爱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覃思过”。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抵牾和庞大。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长处的喜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

在这座都会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长处——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夫君,连市长都惧他三分。但市长为了显示本身头角峥嵘,决心请一个家庭x。

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

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比方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比方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抵牾本质。

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俏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市长德瑞那是个身世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圃,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别人的欠债,当他本身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七

首先,作为一名很工科的工科生,我没有的是华美的辞藻,但有的是理性实际的态度和逻辑,因此我抱着一个相对现实、略输人文的角度读完了这本小说。

回眸整部小说的轨迹,我发现,于连的一生,尽管与现今相隔前后180年,却与我们这些“天朝”社会主义大现实下的自命清高的大学生们有着惊奇的相似之处。

主人公于连充满了对知识的渴望,成绩卓越、上进、自尊心强,这不都是为我们这些所谓的名牌大学高材生所独有的,所沾沾自喜的吗?同于连一样,抱着对家族血统的不屑,我们不断的在与自己的命运抗争,试图在自己身上打摆脱父辈的束缚,创造家族史上的奇迹。于连的所见所感,无不是我们大学生的真实写照。

只是在这里,没有贵族,只有官僚或是富贾。在这个潮流年代21世纪,一个很是时髦贴切的词已经被创造出来,用于形容我们自己——“穷二代”,而谁又能自欺欺人地说不是呢。不幸的是,在旧时代,诸如“革命”这类传统的批判、推翻政权的方式还能苟延残喘,而在当今…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已经从历史上抹去的1989年6月4日。在我神圣的“党”国,“革命”或是“运动”已然成为了只能在古汉语大字典中才能找到的词了。那么,于连就是“穷二代”——木匠的儿子。

撇开英年早逝这一点不谈,平心而论,其实于连的前半辈子还是非常成功、非常理想的。正如“穷二代”们所面对的抉择一样,当时在于连面前摆着三条路可走:一是投身学术,成为学术界的巨擘,收获别人的赞美与尊敬;三是步入官场或商场,成为一名“伟大”的官僚或资本家,财权双丰收。为什么没说第二条?因为第二条是装b选项:找个平淡朴素的工作,娶个普通的女人,“生娃,放羊”,默默人生走一遭。

与绝大部分的高材生的选择相同,于连放弃了“学术之路”,投身名利场,追逐金钱、肉欲和社会地位。而大学这个“小社会”里似有似无的硝烟、忽隐忽现的明争暗斗,正如于连在神学院里的所遇到的尔虞我诈,让我们逐渐认识了社会的丑恶。最终,商场官场的明枪暗箭、威逼利诱使学生们深陷其中,身不由己,欲罢不能。

而于连这一形象也代表了作者司汤达本人,从对拿破仑的崇拜到对波旁王朝的憎恨,于连身上无不充满着司汤达的个人色彩。因此,于连的境遇也可理解为当时社会环境的真实写照,我想这一点是为大众所普遍认可的。全书也正是在批判当时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以及随之而来不平等待遇,而于连的最终清醒是此书所要推崇的人性回归。而我却不以为然。

前段时间听商学院管理学宗师周三多教授的讲座,其中就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无产阶级不断的推翻资本家,然后这些无产阶级成为了新的资本家,这样又会有新的无产阶级揭竿而起,如此下去不就变成一个死循环了吗?在这个社会大现实中,善性与利益不可兼得。没有这种矛盾与抗争的时代是有的,而且有两个——一个是石器时代,还有一个是遥不可及的幻想共产主义时代。幻想,自古至今就没有不令人心驰神往过,而我们又能等多久、希冀多久呢?我们大学生徜徉在名利的梦想中已经醒不来了,共产主义或许只是一个美梦,而这个美梦必定将随着人类的毁灭而消亡。

那么,与其抱怨抨击社会的不公正,为什么不如同这么多的民间企业家一样,认清现实,1。

改变命运,成为一名资本家,让别人欣羡,让别人来推翻呢?小说中于连在最后时刻终于清醒,并与上流社会决裂,保持了纯洁的本性,然而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难道就是值得推崇的吗?从人文主义的角度上说,的确是这样。然而从理性现实的角度来讲,现在的社会,“物竞天择,弱肉强食”的规律依然存在,倘若屈服于自己的物欲,沉沦于鲜花、美女、金钱的海洋,未尝不是一件幸事,虽说有点偏激,虽说有点背离人文精神。

那么,现在的于连们到底会怎么选择呢?

ps:用词比较讥讽,但这样表达更精准,望谅解。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八

这是一首在月光下思念弟弟的词,读完上阙,我不禁首先为词人的新奇想象所折服。自古以来,写中秋赏月的诗词不少,但许多作者往往把自己置于月外,仅仅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描述月色。

而东坡则不然,他竟然把自己置于月宫主人的位置,他在饮酒赏月中,逸兴神飞,神游月宫,给人一种超凡脱俗的感觉。读到这里,就不由让我们同样产生了豪迈的感情,深深地被词的意境所吸引,尤其是那句“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大有使人飘飘欲仙的感觉。中国文学史上,若谈起浪漫的想象,当首推屈原、李白,他们在诗中常能不为世俗所羁绊,而能扬起长袖、高歌呐喊,畅游寰宇。现在读到苏东坡的词,又使我们看到了同样的形象。不过,当我们读到“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时,又感到东坡又胜一筹。他虽然政治上也遭受过种种挫折,但还感到“人间”更为可爱,他这种屡遭贬斥仍然热爱生活的精神,更使我们感动。这正是苏词豪迈的根源。这是他百折不挠精神在词中的体现。这一点在词的下阙中同样可以体会到。

下阙中,作者一开始就寥寥几笔勾勒出了诗人彻夜不眠的情景。“转”、“低”两字充分体现了时间的缓慢流逝,更衬托出作者思念弟弟-子由的深情,这也反映出了东坡在用词上的高超技巧。往下,诗人并不是在词中洒泪哀叹,而是笔峰一转,用“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月有阴晴圆缺”的自然规律来劝慰自己,表现了诗人深晓生活的规律和开阔的胸怀。读到这儿,就会使我们的心胸也豁然开朗。最后,又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来表现诗人美好的愿望。这立即使我们眼前一片光明。就是这样的希望,能使人不怕挫折,去奋斗,去战胜一切困难。

从这儿也可以看出,豪放派词的关键之处,就是不管抒发什么样的忧愁烦恼,总是满怀着希望,所以也总有鼓舞人们的力量。后人评价苏轼写词“以诗入词”,说他“无意不可入,无事不可言”。东坡这首词,正是以诗入词的典型,既表现了深情,又写得很庄重,十分有气概,彻底地扭转了人们对“诗庄词艳”的看法。此外,不难看出,苏轼词中的豪放气概,正是来源于他开阔的胸怀与正确的处世态度,没有思想作为底蕴,是无法构成如此感人的艺术佳作的。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九

德国音乐家贝多芬、意大利画家和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尽管他们的事业不同,贡献不同,所处的时代和国家也不同,但都是各自领域里的伟人。他们在肉体和精神上经历了人生的种种磨难,却为创造不朽的杰作贡献了毕生的精力。

自古以来,传记几乎都是记载名人的丰功伟绩,而《名人传》却是我们看到了他们和常人一样有他们的痛苦、挣扎和矛盾。罗曼罗兰指出人生是艰苦的,生活里充满了贫困、忧虑、孤独和辛劳,人们却彼此隔膜,不懂得互相安慰,所以他要写作《名人传》,要把伟大的心灵献给受苦难的人们,使他们得到安慰和鼓舞。

在这三位伟人当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贝多芬。他对音乐有火一般的热情,先后创作了许多优秀的作品。他的作品深邃而辉煌壮观,充满了幻想。但灾难还是无情的降临到了他的头上,在18,他意识到自己的听力障碍已经无法治愈,并且会很快恶化。那意味着他可能再也不能进行创作了!这是多么大的打击啊!但他却能顽强的和命运抗争,这也许是他后期能写出那么多不朽作品的原因吧。这种对生活对命运永不妥协的精神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这伟大不屈的灵魂让黑暗的世界有了光芒,让生活有了希望。

读了贝多芬的故事,让我联想到了海伦凯勒一个同样有着坚强毅力的人。她的生活同样是很不幸的,儿时的一场大病,让她变成了一位又盲又聋又哑的小女孩。在她的世界里,没有色彩,没有声音,也无法表达自己的想法。但命运的不公没有让她失去希望,她渴望了解一切,于是她加倍的努力,最终成为十九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

贝多芬和海伦凯勒在生活中遭遇着不同的磨难,但他们却有着同样的精神永不向命运屈服!这不仅让我敬佩也引发了我深深的思考。作为21世纪的一名中学生,社会的竞争更加的激烈,我们的功课越来越多,学习上的困难也随之增多,面对重重的困难与压力,我们是不是也需要这种精神呢?是!在遇到难题时,在学习成绩下降时,让我们“借着贝多芬的光芒,再一次擦亮我们的眼睛。”用坚定的信念去面对挫折,用顽强的毅力去实现理想。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十

我不知道那是几年前,父亲推荐我看沈从文的《边城》,人生怀想——读《边城》有感。他告诉我,《边城》写得很美,是一个发生在湘西的故事。一直都不曾看,却一直都在心中留存着一份盼待。我明白我与《边城》是宿世缘深。不必强求,命中注定属于你的终会在某个合适的时候出现,终会为你所拥有。而万千错落的情缘便只是匆匆交叉而过,它们不是一季的候鸟,逝去了就不再回来。想起老船夫的一句话:“怕什么?一切要来的都得来,不必怕!”在这样的坚强与勇气背后,不是隐藏着一种对人生的无奈吗?很多时候,我们真的无能为力。

《边城》讲述的故事凄美动人。它没有惊心动魄的情节,也没有撕心裂肺的感人场面,但他细腻而且真实,像一根轻柔的丝线悠悠地牵动你心灵的一角,使你在不知不觉间已然泪落满面。

湘西拥有那样美丽的风光:清莹的河水映出水底凌乱的碎石;微风吹过竹林,发出沙沙的轻响;乳白色的雾霭腼腆地在薄暮的夜色里飘浮……景致柔美而宁静,远离都市的喧嚣与浮华,有一种出尘而卓然的清丽,似林泉深处悠然飘出的牧歌。

是的,牧歌,小说里始终洋溢着的牧歌的情调。看多了高楼华厦,看惯了车水马龙,我的心憧憬着一片远方的土地。沈从文笔下的湘西是我在心中朦胧勾勒出的天堂。

人说,人情如水;人说,世态炎凉。在这个世界上,有这样多这样多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算计他人,带上伪善的面具,或违心或有意地干着坑蒙拐骗的勾当。人性该是世间最最甘美的东西。然而在物欲横流的石头森林里,我们还保留着多少真正纯净的人性呢?它太剔透,剔透到染不得一丝纤尘。可是,在大城市中终日奔波劳碌的人却无力去呵护,只任由尘埃将它逐渐掩埋。诚信的埋没滋生了欺诈,善良的埋没滋生了邪恶。人性中太多的美德被封锁在心灵的一角,可是疲倦的都市人是否还有闲暇去将它开启?或许很多人已经开始遗忘。遗忘不是罪过,但若任由它们成为回忆,成为昨日的拥有,则将是人类的悲剧!

《边城》里的人情亦如水,却不是如水样淡薄,而是一如湘西的河川明澈纯净。在阅读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人性的芬芳。翠翠和爷爷一起守着渡船,相依为命,彼此关怀。爷爷意识到自己的年老,担心死后翠翠无人照顾,总操心着她的婚事。十五六岁的少女不免带着青春年少的羞涩。爷爷不便明说,只是远远地观望,只是小心翼翼地探问。他是真心地为翠翠好,却不知由于他太过的关心和太深的此文延误了翠翠一生的幸福。

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此文,可是有的时候,此文也可以成为一种负担。父母永远是天底下最此文此文女的,含辛茹苦,穷尽一生,只为孩此文能避开一切灾祸,拥有灿烂的笑靥,。他们的付出无私无怨,然而内心总还是有所希求,渴望着孩此文能长伴身侧。看到此文女点滴的成长便是父母心底最深的安慰。但是,漫漫人生路最终还是要自己走完。我不相信,那个陪伴你终生的人会真的存在过。于是,当父母的此文逐渐成为此文女闯荡世界的牵绊,当至亲之情终于缠绕住我们远行的脚步,我们变得如此懦弱与无助。长期处于父母荫蔽之下的稚弱的翅膀该怎样独自去搏击风雨?而不经历风雨,又怎能见到彩虹?真的,我们背负不起太深的情!

整篇小说,三年的时光被浓缩进了三个美丽的端午节。三年前的'那个夜晚,翠翠与二老傩送不期然的相遇在她心中埋下了情愫。年少的懵懂,初开的情窦,却怎知终于落得孑然一身独守渡船,为了一个未必会归来的人作永无尽期的等待!冥冥之中,是否真的有岁月轮回?母亲的悲剧在女儿身上又一次重演。我们的碌碌,我们的匆匆,是否真的只是徒劳?低头看掌心交错的细碎纹路,心中泛升起一片茫然:我们一路前行,可是又有谁知道前方的路究竟通往哪里?幸而沈从文的结尾还是留给了人们希望。“或许他永远不会回来,或许他明天就会回来。”故事终于哀而不伤,在凄婉中结束。

大老与二老都是茶峒地方的优秀青年,情深似海,却此文上了同一个女孩。湘西的柔水与净土滋养出的是两个坦荡的襟怀,此文已充盈,怎容得下恨去插足?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反目成仇,彼此鼓励,彼此谦让。天保先走了车路,便说什么也要让傩送走马路。两人相约为翠翠唱歌的夜晚动人已极。二老的歌声美妙有如山间的竹雀。自他开口的一刻,大老已经预知属于自己的命运。同去的是两颗紧紧依偎的心,归来时一颗却已破碎。为了成全弟弟,大老决然出走。

两颗双此文星,一颗在这头,一颗在那头。无情的洞庭湖吞噬了天保,只留下傩送在岸上遥遥地观望。他一半的热情随着哥哥的死而消逝了,内心的自责又将另一半隐去。在某个寂寞的早晨,二老悄然离开,带着满心的伤痛去寻找自己的命途。

这兄弟两人的情感是多么纯朴而又真挚!我不知道现在的人们面对自己的情敌会采取何种样的措施。是嫉恨?是诽谤?甚或杀人。我们凭什么去剥夺另一个人生存的权利?难道就因为他(她)在此文情上作出了与我相同的选择?此文情应当是纯洁的。为了获取此文情而不惜使自己的双手沾染鲜血的人根本就不配得到情,因为他将此文情玷辱了。与天保和傩送相比,这一类人该怎样的自惭形秽!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十一

人喝醉了酒无非是进入一种状态两种情绪:一种状态是癫狂,两种情绪则是狂喜与狂悲。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莱特和塞万提斯笔下的堂吉诃德两人的形象直接让我想到了人的醉态。首先,两人都够疯狂(一种状态)——至少在旁人眼中是这样子的。他们迷失在了自己的思维世界里。堂吉诃德完全陷入骑士小说中沉迷于荣耀、名誉和骑士风范不能自拔,哈姆莱特则是在复仇、爱情中摇摆不定,同时质疑人类的生存,思考生与死的问题——这些东西恰恰是一个普遍的社会意义上的正常人不会去思考的或者说避免去想的东西,而他们的这种“反动”就成了我们眼中的疯狂与醉态;至于两人的情绪,堂吉诃德的情绪倒很难扯到狂悲狂喜上去;哈姆莱特则很明显是一种悲伤的状态(他的情绪让整部作品的感情色彩同样带上一种暗色)。这样的“醉态”带来强烈的戏剧化效果,同时也让两部作品中的人物形象更加经典。

我个人十分喜欢喝醉了酒的人。醉了酒的人爱说“胡话”,胡话大都会是真话,说真话让人喜欢。哈姆莱特不说假话,他是一个十分真实的人(从不装腔作势地演戏)。但是一个真实的人并不一定是一个在每个人眼中都很可爱的人。他挣扎,他苦恼,他在自己的世界里迷狂,这些都可能让人反感。但是我爱他的真实,他在做抉择的时候,我爱他的犹豫;他在对待爱情的时候,我爱他的反复无常;他在思考生与死的时候,我爱他的思想。

说到“酒”和“人性”两个关键词,似乎已经绕不开尼采的哲学了,而在哈姆莱特的性格当中很明显地带着尼采所谓的酒神精神。这一点在他的爱情中体现得尤为明显。他对奥菲利亚的爱同样是癫狂的:时而狂欢,时而痛苦。在第三幕第一场中他尽情地对奥菲利亚说出诅咒的'话语——虽然这些诅咒并不完全甚至并不是对奥菲利亚发出的;而在第二场看戏的时候,他又躺在了奥菲利亚的脚边;当亲眼看到奥菲利亚下葬的时候,他又“装载不下”沉重的悲伤了。他的行为完全随着自己情绪的绵延而改变,他的思考也是如此,不加束缚,完全放纵开来。这正是尼采所谓的酒神精神——“情绪的总激发与总释放”。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十二

《父与子》这本书是德国作者卜劳恩卜劳思,德国幽默大师,著名漫画家,代表作《父与子》连环漫画被誉为德国幽默的象征。书中记载了200多个动人的故事。

父与子,一对温馨的家庭,从普通的人变成了200万马克和宫殿的继承人,也曾漂到无人的荒岛,弹不管怎么样,他们那善良、淳朴的性格和浓浓的父子情一直伴随着他们到漫画的结尾。这部动漫以深深的父子情感动了数亿读者,但其间又不失搞笑之风。那就让我来介绍父子俩吧。

爸爸。

爸爸虽然很爱自己的儿子但并不善于表达,但从每一个细节可以看出。比如儿子哭了,爸爸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哄儿子,儿子笑了,爸爸也笑了。表达爸爸对儿子浓浓的爱。

儿子。

儿子最喜欢和爸爸一起玩,虽然儿子有时犯了错,爸爸打了他,但儿子还是喜欢和爸爸玩。又比如有一次,爸爸当小狗,儿子骑在爸爸的身上,儿子骑在爸爸身上显得非常开心。

我非常喜欢父与子,喜欢他们的善良、淳朴、幽默、可爱,让读者读这本书饶有趣味。

我还喜欢父与子之间浓浓的爱。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十三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但是,我们每个人的童年有高尔基那么贫苦吗?不,我们没有,我们在家里是独生子,是父母亲的掌上明珠,。高尔基的童年没有我们幸福,家庭也没有我们美满。

高尔基从7岁起就没有了爸爸,跟着妈妈和年迈的奶奶生活,别的小孩都有新衣服,就他没有,他有的就只有几件打满补丁的衣服和一个书包。然而,他没有埋怨妈妈,而是更努力得读书,准备孝敬辛苦的妈妈。

童年这本书记载了高尔基儿时的一些故事,中间还夹着一点点的苦涩,还夹着做人的道理:高尔基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也能成才,真让我佩服。

高尔基在小的时候就非常喜欢数学。在一节数学课上,老师出了一个题目考在班上的同学,题目是:“1+2+3+4+……+100=?”这可为难了很多同学,他们一个个都很着急,只有高尔基算出来了,等于5050。从此,老师不会再因为他们家穷而瞧不起他们,而是觉得他很有数学天赋。

我们要向高尔基学习,孔子说得好:“见贤思其焉。”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十四

《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课文中,让我真正的了解到了父爱的无私、伟大。

课文主要讲了,一九九四年美国洛杉矶大地震后,一位年轻的父亲在安顿好受伤的妻子后,在学校不顾各种随时可能发生的危险,在人们认为几乎不存在希望的情况下,执著地从瓦砾堆中营救出儿子的动人事迹。

没有这种无私而伟大的父爱,谁也不可能坚持这样长时间的、希望渺茫而危机四伏的挖掘,儿子也许便因为人们的放弃而葬身于瓦砾堆中。

我读后心潮澎湃。这位父亲为了救自己的儿子,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而儿子为了救同学,让他们先脱离危险。这真是一对了不起的父与子啊!如果这位父亲只是来到这片废墟像其它人似地绝望的大喊“我的儿子!”那他的儿子和十四位同学就只能长眠于地下了;如果人人都能像这对了不起父子那样,成千上万的孩子或许就能得救。

也许,我们的爸爸平常对我们的关爱不像妈妈那样无微不至,但我们仍然能时时感到父爱的温暖。

还记得我小时候,只知道让大人给我买自己心爱的玩具、零食,而不顾大人的重重困难,大人们有时也无可奈何,只好给我买。自我读《地震中的父与子》后,我绝不会在像小时候那样做了。

也许,爸爸的爱不是生病时的陪伴和呵护;不是考试前的千叮咛万嘱咐;不是睡觉时给我们盖被子的身影。但是,父爱,同样是伟大的。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十五

近日读《曾国藩传》颇有感触,特别是对曾国藩前半生的治学精神很是佩服,我觉得此种精神可用“呆子”哲学来形容。

曾国藩前半生的治学可谓书呆子。此种精神我思之为当今中国少有之精神,因为双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人被认为是百无一用的呆子,但是我认为只有先做呆子才能之后做聪明人。

一位日本老科学家讲过这样一个道理“要想成为一个科学家,必须要聪明。”在某种意义上,的确是这样。另一方面科学家的脑袋还必须笨,在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对的。

乍一看,这是两个截然相反的命题,实际上,它表现出一个事物对立统一的两个不同侧面,正所谓“呆子”哲学。

我想,曾国藩的治学就是“呆子”哲学的样板。如果不是太平天国时期的战争,他可能会成为中国最后一个理子大师。

处于众说纷纭:可能性交织的岔路口时,为了不把应该选择的道路选错,必须具有洞察未来的内察能力和直观能力,在这个意义上讲,做人或更甚者做科学家必须聪明,但是要想从平常被人认为极普遍明了的事物中,从那些连平常所说的脑袋笨的人也容易明了的日常小事中,找出它的不可思议的疑点,问个为什么,并极力阐明其原委,也是非常重要的,缺之不可的。在这点上有所作为的人必须是比普通脑袋笨的人更显得脑袋不开窍的死心眼的人。

所谓脑袋聪明的人可以说他们如同腿脚快的游客,虽然他们可以捷足先登的到达他人尚未涉足之地,可恐怕会遗漏路旁,脑袋笨的人犹如走路慢的人,一直漫步在后,往往毫不费力的把珍宝捧在手中,脑袋聪明的人正是因为他们的推测,可以纵观路上的所有难关险阻,至少也是有这种预感的,所以常常容易挫伤自己的进取的勇气。脑袋笨的人,由于他的前途笼罩了一层云雾,反而持乐观态度,即使遇到难关,他会格外的努力,摆脱困境。

脑袋聪明的人,会过于信任自己的脑力。其结果,当自然显示给他们的现象与自己想的不一致时,大概会这样想:是不是自然错了。另外当出现结果与自己想的相同时,恐怕会把这件要紧的事忘掉,反复琢磨自己所思考出的结果,是不是由于别的原因而偶尔产生的呢?一开始就断定行不通的尝试,好容易才明白那事做不成的时候可是他也抓住了一些并不是行不通的其他线索。这些线索也是那些一开始就不敢进行尝试的人无法接触到的。正如无数所谓的聪明人执迷于永动机的道理。脑袋聪明的人适合作批评家却难成为见诸行动的人。

对于脑袋笨的人来说,别人的工作总是显得卓越出色,同时也感到大人物的工作也似乎可以做到,因此,很自然地刺激着自己的上进心。脑袋聪明,而且又自命不凡的人即使能为人之师却难成大家难为大师。

记得一个很有影响力的企业家曾经说过:“哦手下成功的认识没有聪明人,大多是些能够坚持不懈的呆子。”是啊,他手下的经理有些只是初中毕业有些曾经是他的汽车司机,可以说不是或者不尽然是聪明才智使他们成功的,我想最重要的是那份坚持。

聪明的脑袋容易苛求,但所谓的呆子却会和适宜的装傻充楞。正如苏东坡所说的难得糊涂。我觉得难得糊涂的境界就是一种呆子的处世哲学。人生中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有明确的答案,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用好坏来区分的。当遇到不能改变或者对自己无害而有损的事情的时候,能装糊涂,扮呆子确实也是一种很高的境界的。所谓的呆子哲学的精髓就是能对生活中的有些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你对人生的有些不好的事情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的时候,往往它却向好的方向发展。着也许就是无心插柳,柳成荫的道理。

这个道理在曾国藩身上很好的体现了出来。他能够在后期的官场如鱼得水就是因为把难得糊涂的呆子哲学发挥的淋漓尽致的结果。事实上作为一代宰相就必修能够藏污纳垢,否则将不能成为真正的全国的管家。

这个道理其实在生活中也有很多体现。正如官场一样,和周围的人一起生活也要学会糊涂。最典型的就是有些夫妻之间的矛盾是因为一方的视而不见而化解的。在如今的物质世界里人们把自己的利益看的空前的重,不允许任何人伤害自己的利益。这也无可厚非,但是过了就是浅视地表现了,糊涂一次也许更好。

这就是我从曾国藩身上所了解到的“呆子”哲学。

改进建议:看得出来她有认真地看这本书,并且对此有深刻地认识。从曾国藩身上悟出了很多的道理,但是逻辑性不够强,应该把悟出的道理分纳归类,这样看起来更有条理性。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十六

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书叫《父与子》,是德国作家卜劳恩的杰作。这本书虽然字很少,但内容却精彩丰富。从那一幅幅简洁幽默的画面中,我们看到了一个秃着头、满嘴大胡子的可爱爸爸和一个梳着刺猬头的调皮儿子之间发生的许多好玩的故事,也看到了他们之间浓浓的父子情。

故事都是从平常点滴生活开始,父与子过着快乐的生活。车子坏了用脚蹬着走。父亲吸烟被儿子以为着火了,马上就取一桶水泼过去。儿子打翻了墨水瓶,父亲要打他,可他发现儿子裤子破了,就先帮他缝补裤子,儿子以为没事的时候,缝补完了还是照样打他。还有一个让家长签字的绝招,儿子问父亲:你能蒙着眼睛写自己的名字吗?结果父亲上当了,儿子把试卷给蒙着眼睛的父亲签字,签完了父亲还在为自己能蒙着眼睛签字而骄傲呢。

在看这本书时,我会为父与子的幽默傻气而哈哈大笑,也会为父与子温暖浓厚的爱而感动。希望我和我的老爸也像这对父与子一样,互信互爱,互相了解,和老爸成为铁哥们!

《父与子》这本书是德国作者卜劳恩卜劳思,德国幽默大师,著名漫画家,代表作《父与子》连环漫画被誉为德国幽默的象征。书中记载了200多个动人的故事。

父与子,一对温馨的家庭,从普通的人变成了200万马克和宫殿的继承人,也曾漂到无人的荒岛,弹不管怎么样,他们那善良、淳朴的性格和浓浓的父子情一直伴随着他们到漫画的结尾。这部动漫以深深的父子情感动了数亿读者,但其间又不失搞笑之风。那就让我来介绍父子俩吧。

爸爸。

爸爸虽然很爱自己的儿子但并不善于表达,但从每一个细节可以看出。比如儿子哭了,爸爸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哄儿子,儿子笑了,爸爸也笑了。表达爸爸对儿子浓浓的爱。

儿子。

儿子最喜欢和爸爸一起玩,虽然儿子有时犯了错,爸爸打了他,但儿子还是喜欢和爸爸玩。又比如有一次,爸爸当小狗,儿子骑在爸爸的身上,儿子骑在爸爸身上显得非常开心。

我非常喜欢父与子,喜欢他们的善良、淳朴、幽默、可爱,让读者读这本书饶有趣味。

我还喜欢父与子之间浓浓的爱。

今天,我刚看完了一本书。名字叫《父与子》。这是一本幽默连环画。它的内容非常丰富,它使一代又一代人从中获得快乐。每个阅读《父与子》的人都无不为这一对从不安分,总得惹出点儿事来的父子由衷的发笑。

《父与子》由他们平常开始,过着快乐的生活。车子坏了用脚蹬着走。父亲吸烟被儿子以为着火了,马上就取一桶水泼过去。儿子打翻了墨水瓶,父亲要打他,可他发现儿子裤子破了,就先帮他缝补裤子,儿子以为没事的时候,缝补完了还是照样打他。还有一个让家长签字的绝招,儿子问父亲:你能蒙着眼睛写自己的名字吗?结果父亲上当了,儿子把试卷给蒙着眼睛的父亲签字,签完了父亲还在为自己能蒙着眼睛签字而骄傲。

看过这本书的人,一定忘不了这父子俩典型形象:脑袋扁圆、总穿一件马甲的父亲,一头乱发、小不点儿的儿子。

每个家庭就得以父与子为榜样,过上和谐、快乐的生活。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父与子》漫画集。我很喜欢这本书,对它简直爱不释手。

《父与子》这本书主要讲的主要是爸爸与儿子生活中的一些事情,而作者把它们编成了一个个生动有趣的小漫画,读起来常常让人捧腹大笑。漫画里的爸爸非常幽默搞笑,有时候像一个小孩子,是儿子的大朋友。而我的爸爸确严厉多了,时常皱着眉头的样子。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最爱自己的孩子。《锻炼成名手》是讲爸爸和儿子天天在一起锻炼,他们举重、跳绳最后,儿子居然把把爸爸举起来了。而我的爸爸经常陪我下五子棋,和扑克。爸爸一直鼓励我战胜他,我也希望自己像漫画里的儿子一样可以把爸爸举起来。《这下足够了》是讲爸爸和儿子在河边扔石子,但很快就没有可以扔的石子了,儿子玩得很不尽心。当天晚上,爸爸用小推车装了一车石子到河边。第二天,儿子看见这些石子,高兴极了。

书里面这样的小故事还有很多很多,我也想把我和爸爸在一起的趣事画成一幅幅漫画,告诉他:我也很爱你,爸爸!

红与黑的读后感受篇十七

人生难免有低谷,需要一些。

励志。

类的小说或书本来激励自己,读完这些文字你肯定会有励志的想法。那么接下来由本站小编为你带来励志书的读后感受,欢迎阅读。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高尔基原名阿列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小名阿廖沙。他自幼丧父,随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这一切只是主人公阿廖沙艰苦命运的开始。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时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两个舅舅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与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时代在不断进步,但人们却越发变得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要退缩、逃避或者走捷径。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在短短的寒假中,我读了好多书,其中,我觉得最有意义的是《三国演义》。故事讲述的是吴国、魏国和蜀国之间的争斗,其中,我最喜欢蜀国,因为里面有很多能人猛将,比如说诸葛亮,比如说五虎上将赵云、关羽、张飞、黄忠、马超,还有魏延、姜维、关平等一大批。

《三国演义》里,我最喜欢的文官是诸葛亮。诸葛亮料事如神,精通兵法,帮刘备打了不少胜仗。比如,火烧赤壁之前,周瑜一直想为难诸葛亮,让他十天之内造十万支箭,诸葛亮立下军令状,承诺三天之内完成任务。他巧借东风,草船借箭,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了十万支箭。火烧赤壁之后,诸葛亮料到曹操会走华容道,便让关羽带一队人马拦截曹操,差一点要了曹操的命。在诸葛亮死之前,他精心排兵布阵,司马懿得知诸葛亮已死,便率军去攻,没想到诸葛亮的军队后队变前队,进攻有序,司马懿还以为诸葛亮没死,只好退兵。等到诸葛亮的大军全部撤退后,司马懿才得知诸葛亮真的死了。司马懿再去检查诸葛亮的军营,只见军营撤退留下的痕迹整整齐齐,这说明诸葛亮的大军不是慌乱地逃跑,而是有秩序地撤退。真是死诸葛吓跑了活司马。

今天,我又一次读完了《三国演义》。这已经是我第九次合上这本书了。但我无论看多少遍,都看不厌,都有很深的感受,尤其是对诸葛亮这位大智大贤的化身,更是敬佩有加。他精通三韬五略,胸中藏战将,腹内隐雄兵,神机妙算,只可惜他没有统一中华,复兴蜀汉,这当是他一生的最大憾事。

有一句话,不知大家听没听说过:“少不看‘红楼’,老不看‘三国’。”“少不看‘红楼’”,我同意;但“老不看‘三国’”,我却不赞成。《三国演义》这本书不是像有些人说的那样,教人老谋深算。有人说,小说着重描写了蜀汉,而最后,蜀汉却打出了白旗,这么没劲的故事情节,有什么艺术可言?我们本想看到的却没有看到,但这是一种“撕碎的艺术”,它的悲剧结尾比大团圆的结局更耐人寻味。不是吗?《三国演义》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不能因小失大”,“一失足成千古恨”嘛!书中刘备因东吴杀了自己的二弟关羽和三弟张飞,就一赌气率领七十五万蜀军进攻东吴,结果被陆逊火烧连营,且烧得片甲不留。那一仗,就关系了蜀国的命运。七十五万大军,为了一口没争到的气而命丧黄泉。可惜啊!本来蜀国粮食充足、兵多将广,武有五虎,文有卧龙,但自从那不明不白的一场仗后,就开始走向下坡路。

做人就应能屈能伸,刘备就是为了二弟三弟的死而赔上了更多的兄弟,这实在不值得。能屈能伸,还得谨慎;否则,你就会失去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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