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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舍管理制度篇一
一、学校严格按照设计功能,确定校舍(含校舍附属设施,下同)的用途、荷载和使用年限。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校舍的使用功能。学校不得将校舍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二、新建校舍要确保施工质量。竣工后的校舍须验收合格才可使用。
三、学校校舍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拆建、改建,不得违章搭建建筑(构筑)物。确需改建的校舍,须报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由设计单位提出施工图纸,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四、重视校舍安全。对建设年代久远、结构质量低、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差,地处山坡边、水岸边,抗震设防地区的混合结构、石结构的校舍,要经常检查结构安全。校舍的走道、楼梯和主要出入口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堵塞紧急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加门、上锁。
五、建立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制定防险救灾应急预案,切实做好防洪、防风、防爆、防雷、防毒等安全防范工作。
六、建立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防范制度。学校要教育师生自觉提高安全意识。发生灾害性天气时,要加强值班巡查,发现校舍损坏和险情时,要做力所能及的维护、加固工作,并及时上报学校主要领导。
七、建立校舍安全检查制度。对校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由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做出鉴定。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应及时发出危险校舍通知书。属d级危房的要立即封闭停用,并限期拆除,及时改造。属b、c级危房的,要及时加固、维修或改建。
八、经常检查和维护学校的排水系统、供电线路及消防器材等设施。各类建筑物的竖向排水、屋面和地面排水应保持通畅,发现破损,要及时修补。对老化的供电线路,必须及时更换。要保证校园内消防器材的可靠使用。
学校校舍管理制度篇二
一、学校校舍是国家的公共财产,是办好教育的物质基础,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损坏、改变校舍的性质。
二、学校的.校舍在法定的责任人的领导下,统一由总务处负责管理、维修、保养。如发现房屋结构损坏、蛀蚀及重大险情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教育局。
三、总务处对校舍使用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分级管理、定期检查,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定期修善校舍。
四、学校的教学环境、校园的绿化、美化工作,在学校的领导下,统一规划。
五、对全校师生进行保护国家财产及爱护校舍设施的教育、制定、建立健全的值班护校制度、防火制度、环境卫生制度。
六、总务处应建立完善的校舍资料档案及房产土地权证。
校舍档案包括学校总平面图、各幢房屋分层平面图、施工竣工图、给排水图、管道照明及动力线路系统图,水电煤计划使用权证及有关资料。
学校校舍管理制度篇三
第二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因校舍发生的不安全事故。
经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要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师生防火、防电、防震、防拥挤、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作到'八查八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座落看滑坡水冲,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
强化各级各区第一责任人目标责任。
四、学校管电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报告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
学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教师、教师和家长学生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六、对学校的安全责任区划分实行上墙警示,重点地段要有警示标语和明显标志。
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整档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学校校舍管理制度篇四
一、指导思想、本着爱护国家财产、杜绝国有资产流失、更好地发挥学校校舍场地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的校舍、场地均系国家财产、校内每个教师职工、学生均有接规定使用和爱护校舍场地的权利和义务、任何破坏或损坏、学校校舍、场地的行为均应按规定受到谴责和处罚。
三、学校的校舍、场地是学校教师和学生接国家规定从事教育、教学的场所、不经国家部门和学校同意、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认任何理由将其挪作他用、一旦发现此类事件发生、学校有权利和义务及时作出纠正。
四、学校本着为社会主义国家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宗旨、依靠国家的有规定、合理充分地利用校舍和场地、任何闲置、和空置校舍、场地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五、学校负责部门有义务对学校、校舍场地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不定期对校舍场地进行检查和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并配合校长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对校舍场地实施管理。
六、学校有责任对校舍场地进行合理修缮,保证教师、职工、学生在一个整洁、优美、安全的环境中开展工作和学习。
学校校舍管理制度篇五
第一条 新建、改扩建和维修改造的校舍建筑,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建设部门的审批意见和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进行科学建设。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规划建设报批和工程招投标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勘察设计、建筑设计、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制度。凡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新建、改扩建校舍的选址要由专业部门进行灾害危险性评估,坚决避免在灾害高危地区新建校舍。新建、改扩建校舍建筑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委托有审查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二条学校的水、电、气及食堂锅炉的安装,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根据国家有关强制性的规范标准进行选址、施工和安装。
第三条完善减灾、防灾基础设施和设备,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设备、逃生自救器具、应急照明灯和应急广播系统等。在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避难场所等地,要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第四条应对学生宿舍、校园内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电脑室、图书室、会议室等人群较集中场所列为重点监控部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第五条落实房屋安全防范措施,建立每房一档的危房档案,把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管部门等相关情况资料都记录在档,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凡经有资质的鉴定单位确认为危房的马上停止使用;危害程度不严重的房屋,通过抢修、维护后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专业鉴定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危害程度严重的房屋,应立即封闭或撤除。
第六条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和避雷、防雷设施安全检测。对电路、锅炉、煤气、化学物品等易引发火灾的设施、物品重点进行检查,对避雷、防雷设施重点进行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条指定专人,对办公楼、教学楼、综合楼、实验室、宿舍、食堂、浴室、文体活动等场所用电、用火安全进行管理和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台帐制度。
第八条对师生员工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向师生员工宣传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实验操作等安全知识,促使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帮助他们提高应对各类险情的能力。
第九条学校应当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指导学生预防事故和实施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第十条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落实防火、防自然灾害等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应急预案要体现及时性、有效性。已经制订的应急预案,要根据学校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第十一条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树立“ 以人为本” 思想,学校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使师生掌握在各种突发性灾难面前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要将应急演练纳入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台风和洪水期间,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联系,针对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基础沉陷等自然灾害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农村学校特别是地处山区农村学校师生的安全。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校开展专题安全培训和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应对台风等灾害的能力。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值班制度,落实具体人员。值班人员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或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并按规定及时报告。
一、学校严格按照设计功能,确定校舍(含校舍附属设施,下同)的用途、荷载和使用年限。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校舍的使用功能。学校不得将校舍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二、新建校舍要确保施工质量。竣工后的校舍须验收合格才可使用。
三、学校校舍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拆建、改建,不得违章搭建建筑(构筑)物。确需改建的校舍,须报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由设计单位提出施工图纸,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四、重视校舍安全。对建设年代久远、结构质量低、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差,地处山坡边、水岸边,抗震设防地区的混合结构、石结构的校舍,要经常检查结构安全。校舍的走道、楼梯和主要出入口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堵塞紧急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加门、上锁。
五、建立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制定防险救灾应急预案,切实做好防洪、防风、防爆、防雷、防毒等安全防范工作。
六、建立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制度。学校要教育师生自觉提高安全意识,维护校舍。发生灾害性天气时,要加强值班巡查,发现校舍损坏和险情时,要做力所能及的维护、加固。
七、建立校舍安全检查制度。对校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由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做出鉴定。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应及时发出危险校舍通知书。属d级危房的要立即封闭停用,并限期拆除,及时改造。属b、c级危房的,要及时加固、维修或改建。
八、经常检查和维护学校的排水系统、供电线路及消防器材等设施。各类建筑物的竖向排水、屋面和地面排水应保持通畅,发现破损,要及时修补。对老化的供电线路,必须及时更换。要保证校园内消防器材的可靠使用。
学校校舍管理制度篇六
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因校舍问题发生的不安全事故。经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要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师生防火、防电、防震、防拥挤、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积极排除隐患,妥善处理事故。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作到"八查八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座落看滑坡水冲,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强化各级第一责任人目标责任。
四、学校管电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教师、教师和家长学生要定期签定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六、对学校的安全责任划分实行上墙警示,重点地段要有警示标语和明显标志。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整档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安全工作简报范本。
中学校庆贺信范本。
学校校舍管理制度篇七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一切工作必须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服务,为此特别制定学校舍场地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校内的一切房屋、设备、场馆等都是供教育、教学使用或为教学服务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出租、出借、改做它用,任意改造、破坏者将依法处理。
二、校舍场地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实施管理。
三、学校房屋内的一切设施及墙面等使用部门必须保护好,未经允许不得破坏、改动,若需维修必须立即报经总务处,不得自行处理。
四、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以及节水、节电工作,每天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源。
五、全校师生员工都应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学习、工作环境。
六、各岗位维修、保养人员,按时对所负责区域进行全面的维修、保养工作,并作好相关记录。
七、保安、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工作、认真巡查、提高警惕,防止破坏及盗窃行为,若发现可疑人员必须立即查问并制止其破坏行为;发现隐患及时报学校及有关部门,以便及时维修,消除隐患。
八、校园内不得堆放杂物、晾晒衣服、饲养家禽,任何人或组织不得擅自改变、破坏学校建筑结构。
九、校园内禁止外来车辆驶入,尤其要控制重载车进入校园,以免损坏路面及撞伤学生,校园内车辆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十、总务处应妥善保管学校房地产档案资料。
学校校舍管理制度篇八
为加强校舍管理,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校舍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新建、改扩建和维修改造的校舍建筑,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建设部门的审批意见和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进行科学建设。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规划建设报批和工程招投标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勘察设计、建筑设计、工程施工和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制度。凡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新建、改扩建校舍的选址要由专业部门进行灾害危险性评估,坚决避免在灾害高危地区新建校舍。新建、改扩建校舍建筑应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委托有审查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二条学校的水、电的安装,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根据国家有关强制性的规范标准进行选址、施工和安装。
第三条完善减灾、防灾基础设施和设备,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设备。在紧急安全出口、应急避难场所等地,要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第四条应对实验室、教室、电脑室、图书室、会议室等人群较集中场所列为重点监控部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第五条落实房屋安全防范措施,建立每房一档的危房档案,把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管部门等相关情况资料都记录在档,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凡经有资质的鉴定单位确认为危房的马上停止使用;危害程度不严重的房屋,通过抢修、维护后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专业鉴定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危害程度严重的房屋,应立即封闭或撤除。
第六条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和避雷、防雷设施安全检测。对电路、化学物品等易引发火灾的设施、物品重点进行检查,对避雷、防雷设施重点进行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条指定专人,对办公楼、教学楼、综合楼、实验室、文体活动等场所用电、用火安全进行管理和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台帐制度。
第八条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学校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师生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使师生掌握在各种突发性灾难面前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要将应急演练纳入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
第九条建立健全值班制度,落实具体人员。值班人员一旦发现异常情况或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并按规定及时报告。
1、成立校舍安全领导组,建立班级—办公室—学校三级校舍安全监管网络机制。
2、学校校舍检查要落实“三定”原则,即定人、定期、定措施,检查要有详细记录。每学期检查不少于2次。
3、发现校舍有重大安全隐患不得隐瞒,要立即进行书面报告上报。
4、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校舍要及时采取措施。首先疏散学生,设置危险标志、警戒线或拦护栅栏等,同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给予等级鉴定,属d类危房的坚决拆除,属b、c类危房的要立即修缮,否则不能作为教学场所。
5、学校要保证对校舍维修的资金。
6、新建校舍要规范操作程序,按章办事。严格履行征地、报建、勘探、设计、招投标、质监、预决算、审计等一系列手续,确保工程质量。
7、遭遇恶劣天气、洪涝灾害等特殊情况,学校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随时监控校舍安全。
8、寒暑假或长假期间,学校要安排好护校人员。
学校校舍管理制度篇九
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因校舍发生的不安全事故。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组长:雷尔定副组长:苏立明成员:董希金李少慧陈维鋆沈世斌黄陈苹,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三、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作到“六查六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强化责任人目标责任。
四、学校管电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教师和学生家长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六、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七、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消防器材检查,气压是否充足,药剂有无失效,罐体是否锈蚀,喷射软管是否老化,有无随意挪动,喷嘴是否堵塞变形等。每学期检查两次,同事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
八、教室由班主任负责管理使用,并具体落实到个人。门窗有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关、锁;教室做到手不摸墙,不乱涂、乱画,不乱拉乱刻桌凳,不随意开启照明灯及电教设备;爱护。
教学。
用具、生活用具、卫生用具。
九、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十、校教职工都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加强校园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杜绝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档案法》、《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及有关档案管理的工作方针、政策和档案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办法,不断提高政洁素质、政策水平,积极接受上级校安办及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2、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努力学习档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档案的科学管理水平。
3、负责本级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借阅、查阅等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档案工作,指导监督下级部门和学校的档案工作。
4、督促各学校做好各类工程档案的归档、材料收集等工作,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和质量等工作。
5、及时对归档的纸质档案材料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对应,并按要求纳入《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
6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严守档案秘密。、做好防火、防潮、防鼠等工作,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确保档案的安全。
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因校舍发生的不安全事故。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作到“六查六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强化责任人目标责任。
四、学校管电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教师和学生家长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六、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嘴是否堵塞变形等。每学期检查两次,同时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
八、教室由班主任负责管理使用,并具体落实到个人。门窗有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关、锁;教室做到手不摸墙,不乱涂、乱画,不乱拉乱刻桌凳,不随意开启照明灯及电教设备;爱护教学用具、生活用具、卫生用具。
九、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十、校教职工都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加强校园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杜绝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
一、学校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吴文斌。
副组长:龚建军。
组员:秦念峰姬广地石兴红及各班班主任。
二、学校要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师生防火、防电、防震、防拥挤、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校舍安全检查要坚持“八查八看”的原则,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座落看滑坡水冲,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
四、学校后勤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报告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检查项目:
1.校园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
2.校舍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3.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4.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校舍周围。
5.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10、加强体育器材的安全管理,设警示语,杜绝不安全隐患等。
六、校园校舍检查时间:每月的上旬、下旬各检查一次,按时、按项进行检查,不得漏检,并做好检查记录。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校教职工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做好长期作战准备,坚持警钟常鸣。常抓不懈,不能时紧时松、时冷时热。
2、各校要建立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由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的检查,落实工作,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安全工作不留死角。
3、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负责,如发生。
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做到及时、详细、真实、不得瞒报、迟报、漏报或虚报等。
高家庄小学。
学校校舍管理制度篇十
1、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校舍管理负有主要责任。
2、校长委托总务主任为校舍管理员,负责日常的校舍管理、维修等工作。管理员必须经常、及时、真实地向校长汇报工作。
3、改建、大修等项目必须经校舍管理站、教育局同意,在不得妨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情况下,报局审批同意,方可操作。
1、校舍资料必须完整,由校舍管理员妥善保管,如有工作变更,必须有完整的交接手续。
2、资料包括学校土地证、房产证、校舍图纸、大修记录以及水、电、煤使用证等。
1、维修和保养是管好校舍的重要环节。管理员必须安排人员对校舍及时维修,当天报修,一般当天完成。校内无力量完成的,要及时雇人修理,对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损坏应迅速作出处理方法,不留后患。
2、学校安排力量对校舍进行维修,如学校财力所不能及的,及时向局领导及校舍管理站汇报,申请大修。
3、必须抓好师生工作、生活常用设备的维修,如门窗、上下水道、粪池、电路等,当日发现,当日处理。
校舍管理必须突出安全第一的观念,对发现的玻璃损坏、门窗松动、高悬物件必须经常检查,地砖水渍及时擦干;电路必须规范,禁止乱搭乱串;通道要畅通,禁止乱堆杂物;车辆必须放置规定之位置,机动车辆(除校车、餐车外),不准在校内停放;经常对电路开关、接触件进行检查。
保持环境整洁是校舍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总务处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在财力、物力等方面进行投入,抓好绿化工作,克服校舍条件不足的困难。在开学、节日等重点时段投入力量。厕所保持无臭味、无污垢。
随着国家经济情况的改善和对教育投入的增加,校舍内各种专用室、办公室布局及条件的改善是校舍管理员的任务之一。学校制订较长远的规划,安排好逐年改善的计划,在财力上做到学校、上级经费的最优结合,努力使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改善。
学校校舍管理制度篇十一
4、开关舍门要轻,就寝时要将门反锁好;
6、禁止乱串舍、串床,不得私自留本舍以外的人住宿;
7、起床铃响后要迅速起床整理内务搞好卫生;早晨起床后,上床整理内务,下床快速洗漱,上床整理好内务后进行洗漱,下床整理内务。
8、禁止吸烟、饮酒、打扑克、打架斗殴;
9、禁止从窗口向外抛掷物品、泼水等;
10、禁止在墙上、门窗、床上乱刻乱画、钉钉子;
11、不准乱丢垃圾;
12、不准随地吐痰、便溺;
13、不准在舍内洗漱、凉挂衣物等;
14、要经常洗头洗脚,更换内衣、鞋袜;
15、每天晚上就寝前要认真刷牙,保证口腔卫生;早晨不准刷牙;
16、个人物品要干净、整洁,床下物品、洗漱用具要摆放整齐有序;
17、禁止在舍内点蜡烛、燃点物品;
18、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宿舍;
19、禁止携带管制刀具及任何违规器械等进入宿舍;
20、不准用暖瓶和饭盒等往舍间打开水,避免烫伤。
21、禁止在舍内就餐。禁止向宿舍夹带并存放食堂饭菜。注意饮食安全。
23、舍长及值日生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做到静舍锁门,如有物品丢失损坏或者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向舍监教师报告。
24、舍内不准存放贵重物品及现金,要存放到班主任处,避免丢失。
26、准假期满不能返校的,必须由班主任补批假条,否则按漏宿处理;
28、临时有事或因病需要就诊等要向相应楼层的舍监教师请假,待批准后方可行动。
1、一般违纪行为(指违犯“舍间管理常规要求”中重大违纪以外的其他条款的违纪行为)每学期同类违纪每人累计三次要给予警告处分并存档;对于不接受警告屡教不改、其行为严重影响舍间正常工作秩序的学生要开除住宿资格,与违纪材料一并送政教处处理。
2、严重违纪行为(打架斗殴、喝酒、吸烟、逃宿、偷盗、恶意破坏公物及公用设施)发生一次即开除住宿资格,偷盗物品、损坏的.公物及设施要照价赔偿,与违纪材料一并送交政教处处理。
3、本学期实行违纪违规先进行教育并通知班主任治理,如不治理或顽固拒不改正则进行减分和行为处罚的管理形式(即第一次通知,第二次处罚)。一般违纪每人次减一分。行为处罚主要采取写心理说明书、清扫家园、为宿舍做三天值日等教育方式。严重违纪的开除住宿资格,并进行每人次减三分处理。
4、管理上尝试实行兵管兵、结组帮教的管理模式;实施舍长全权责任承包、责任连带追究处罚制度。
1、床铺平整,被子叠放方正放在门对面床头中间,枕头放在被子下。
2、床单将“xx四中”字样朝向舍门一侧,铺平整,下床的床单在外侧下垂约20公分,并要求整舍下床的床单下垂长度相同;上床的床单要求外侧将褥子及草垫包上。被子的苫单要求将“xx四中”置于左右的中间,苫得方正,见棱角,边角平直。
3、箱包的摆放:将箱包放在2――4床的下面,箱外包内摆放,箱子的外边与床脚齐。
4、洗漱用具的摆放:将牙具等放在脸盆中,毛巾叠成长方块搭苫于盆沿,将脸盆统一放在一和六床的下面,要整齐排列。
5、卫生用具要整齐摆放在门后,将纸篓内套上垃圾袋。
6、床栏及暖气、窗台上不准搭放任何物品。
7、按要求开关门窗。
学校校舍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因校舍发生的不安全事故。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二、学校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作到“六查六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强化责任人目标责任。
四、学校管电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教师和学生家长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六、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七、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消防器材检查,气压是否充足,药剂有无失效,罐体是否锈蚀,喷射软管是否老化,有无随意挪动,喷嘴是否堵塞变形等。每学期检查两次,同时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
八、教室由班主任负责管理使用,并具体落实到个人。门窗有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关、锁;教室做到手不摸墙,不乱涂、乱画,不乱拉乱刻桌凳,不随意开启照明灯及电教设备;爱护教学用具、生活用具、卫生用具。
九、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十、校教职工都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加强校园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杜绝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
学校校舍管理制度篇十三
一、定期检查,消除隐患。学校校舍要定期检查,经常巡视,运用不同的.检查方法,对校舍及其设备进行监测,并做好检查记录,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保证房屋安全使用。
二、做好日常养护工作。要做好校舍的养护工作,做到随坏随修。要根据季节的不同,提前做好更换窗纱、防寒保暖、换季维修工作。
三、做好修缮计划,定期进行维修。要全面考虑,统筹安排。要做好施工期监督管理。尽量利用寒暑假时间,避免影响教学。
四、结合基建,进行危房改造。对于使用年限较长,危及安全的校舍要进行大修。
学校校舍管理制度篇十四
一、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学生及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校舍是:学校的建筑物(如教学楼、办公楼、科技楼、艺术楼、图书馆、体育馆、游泳池、田径场、学生食堂、学生公寓、亭、廊、教师宿舍等);构筑物(如景石、假山、雕塑、鱼池等)。
三、学校校舍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校舍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详见《成都七中校舍安全责任制》)。
四、管理常规。
1、总务处安全管理员、维修管理员要坚持每日巡查学校校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排维修,并作好记录。
2、总务处接到报告,必须到现场,查明情况。涉及安全的项目立即作出处理,一般问题及时安排维修。
3、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报告主管校长,再报市教育局,同时采取保护措施。
4、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处(室)班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发现所辖范围校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五、学校应根据校舍的特点,每学期组织对全校校舍进行全面检查。雨季前检查全校排水,检查办公楼屋面,检查围墙。同时严格按上级的安排,组织对校舍进行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做好记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六、学校对校舍建筑物中的幕墙、网架、办公楼的屋架、避雷设施等重点校舍,拟定定期检测计划,委托国家认定资质的机构检测。
七、学校定期(三至五年)更换室外的体育设施、场地、室外栏杆、屋面防水,避免产生安全隐患。
八、学校每年要根据校舍安全情况,制定维修计划,重点安排涉及校舍安全的维修项目。校舍重大维修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的规定,公开招标选择信誉好、质量优的公司施工。一般维修,要注意使用合格的材料,保证质量。
2、重大安全隐患发现和处理;
3、涉及安全的重大维修改造事项;
十、校舍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校舍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一、使用校舍举行各种集体活动(超过300人以上),应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事先必须制定并熟悉相应的安全预案,正确使用校舍。活动时,主办活动的负责人应当在场,(必要时应通知总务处、办公室的有关人员到场监护)。如果发生问题,要负责按“成都七中校舍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二、校舍发生安全事故后,一般事故由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小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学校校舍管理制度篇十五
为保证师生健康安全,避免学校校舍发生不应有的险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建立校舍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校长王金华任组长,周舵任副组长,总务人员任组员。房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学校内建筑的`管理和安全检查。各老师如发现房屋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管理小组汇报,管理小组应在较短的时间内制定应变措施。
2、房屋管理领导小组要经常检查校舍的安全使用情况,重点察看校舍内是否有白蚁,横梁是否存在开裂现象,地基是否下陷等。如发现上述情况,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和汇报。
3、如校舍需要装潢或改建,要事先征得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装潢和改建要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
4、如发现学校校舍内存在违反师生安全的设施,应及时想方设法予以改建或拆除。
5、加强师生安全防火意识,提高大家在紧急情况下的求生本领。
学校校舍管理制度篇十六
1.学校基建项目必须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施工,加强基建管理,确保基建质量;严禁学生进入施工场地。
2.每学期开学前和中途,总务处对全校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有关数据记录在案,进行对比分析,特别是梅雨季节要加强巡视,发现情况及时研究对策,采取措施。
3.对校舍进行定期维护和维修,防震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4.加强消防器材管理。学校必须按照有关消防要求,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在各梯层的醒目位置配备灭火器材和消防设备。对所有的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学校对有关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做到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点蚊香等)。
5.加强用电安全的.教育及管理,电工和有关管理人员对用电设备及线路每周要进行常规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学校校舍管理制度篇十七
一、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学生及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校舍是:学校的建筑物(如教学楼、办公楼、科技楼、田径场、学生食堂、学生,教师宿舍等);构筑物。
三、学校校舍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校舍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
四、管理常规。
1、总务处安全管理员、维修管理员要坚持每日巡查学校校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排维修,并作好记录。
2、总务处接到报告,必须到现场,查明情况。涉及安全的项目立即作出处理,一般问题及时安排维修。
3、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报告主管校长,再报成都市教育局,同时采取保护措施。
4、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处(室)班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发现所辖范围校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五、学校应根据校舍的特点,每学期组织对全校校舍进行全面检查。雨季前检查全校排水,检查办公楼屋面,检查围墙。同时严格按上级的安排,组织对校舍进行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做好记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六、学校对校舍建筑物中的幕墙、网架、办公楼的屋架、避雷设施等重点校舍,拟定定期检测计划,委托国家认定资质的机构检测。
七、学校定期(三至五年)更换室外的体育设施、塑胶场地、室外栏杆、屋面防水,避免产生安全隐患。
八、学校每年要根据校舍安全情况,制定维修计划,重点安排涉及校舍安全的维修项目。校舍重大维修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的规定,公开招标选择信誉好、质量优的公司施工。一般维修,要注意使用合格的材料,保证质量。
2、重大安全隐患发现和处理;
3、涉及安全的重大维修改造事项;
十、校舍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黄金桥中学校舍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一、使用校舍举行各种集体活动(超过300人以上),应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事先必须制定并熟悉相应的安全预案,正确使用校舍。活动时,主办活动的负责人应当在场,(必要时应通知总务处、办公室的有关人员到场监护)。如果发生问题,要负责按“成都七中校舍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二、校舍发生安全事故后,一般事故由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小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学校校舍管理制度篇十八
一、学校所有房屋由校长室、总务处统一管理和分配使用,严禁私自占用校舍。
二、外单位租借教室必须事前与有关部门联系,经研究同意后方可租用。
三、统一建立校舍档案,妥善保管校舍产权资料。
四、定期对校舍进行管理与维修,根据校舍不同情况每年进行保养维修。
五、校内房屋使用首先保证教育、教学用房的需要,特殊用房由学校统一研究,不得随意占用。
六、负责基建人员应经常检查学校屋、电器是否安全,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师生安全。
学校校舍管理制度篇十九
为了更好地维护和维修校舍,确保校舍及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园校舍建设在学校统一规划中进行实施,严禁无计划、无目的地乱建乱拆校舍,以免影响校容和浪费资金。
二、班级、部门或个人使用的校舍,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使用人要经常观测房舍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校领导,做出排险决策。
三、使用人要保护好房舍,保持墙壁、地面、门窗和照明等设备完好无损。总务处每期组织两次检查,对有损坏和污染的要责令赔偿和修复。
四、总务处要指定专人建立校舍安全档案。每周对校园校舍进行检查,认真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和排除,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对发现的校舍不安全隐患,而不能马上进行排除的,要指定专人负责每天观察,做好记录,及时反映情况,便于决策。
五、负责校建人员要严把质量关,凡因失职造成的损失和不安全隐患,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校园内从事种植、养殖,不准在公共场所堆放杂物,不得影响校舍和师生安全,以及师生正常学习、生活。
学校校舍管理制度篇二十
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因校舍发生的不安全事故。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组长:雷尔定副组长:苏立明成员:董希金李少慧陈维鋆沈世斌黄陈苹,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作到“六查六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强化责任人目标责任。
四、学校管电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教师和学生家长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六、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七、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消防器材检查,气压是否充足,药剂有无失效,罐体是否锈蚀,喷射软管是否老化,有无随意挪动,喷嘴是否堵塞变形等。每学期检查两次,同事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
八、教室由班主任负责管理使用,并具体落实到个人。门窗有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关、锁;教室做到手不摸墙,不乱涂、乱画,不乱拉乱刻桌凳,不随意开启照明灯及电教设备;爱护教学用具、生活用具、卫生用具。
九、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
十、校教职工都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加强校园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杜绝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档案法》、《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及有关档案管理的工作方针、政策和档案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办法,不断提高政洁素质、政策水平,积极接受上级校安办及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2、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努力学习档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档案的科学管理水平。
3、负责本级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借阅、查阅等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档案工作,指导监督下级部门和学校的档案工作。
4、督促各学校做好各类工程档案的归档、材料收集等工作,确保档案的齐全、完整和质量等工作。
5、及时对归档的纸质档案材料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对应,并按要求纳入《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
6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严守档案秘密。、做好防火、防潮、防鼠等工作,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确保档案的安全。
学校校舍管理制度篇二十一
1、学校校舍由校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实行校舍管理责任制,坚持损坏赔偿制度,奖优罚劣。
2、认真做好校舍的使用分配。范围较大的校舍使用分配,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本着安排布局合理使用效益高的原则,提出分配方案,经校委会研究,同意后执行。对于个别校舍调整使用,校舍管理领导小组提出建议,经校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方可施行。
3、切实搞好校舍的检查维修,杜绝一切事故发生。日常检查维修由总务处提出维修方案,经校办公会批准后组织实施。每年雨季、冬季来临前,组织专人对校舍进行普遍检查,及时提出维修意见,经批准后,限期完成。对随时出现的危房危点,要采取果断措施,限期抢修,避免事故发生。――切校舍的维修需经总务处统筹安排,严禁个人乱建、乱拆、乱修。
4、落实校舍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赔偿制度。校舍损坏的赔偿可按公物赔偿制度执行。
(1)办公用房及其他公用房的日常管理由各处、室、组负责,因管理措施不得力而造成重大损坏或故意损坏的,要按价赔偿,并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
(2)学生用房的管理,责任落实到班级和个人,损坏的要按价赔偿,并记入班级考评。
5、建立校舍档案,正确反映校舍情况。
校舍是学校固定资产中的主要部分,学校校舍一律编号建档。基建完工后,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待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财会人员及管理人员要按一定手续纳入学校帐册分类建档。(档案中记明项目的开工日期、峻工日期、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及造价等)重大项目的维修也要填写档案,并记明维修的时间、程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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