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个人合作协议标准合同篇一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经营北园大街________号,嘉汇环,c座12,13,14层_______________宾馆。
第二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出资额、方式、比例
一、
1、合伙人__________以嘉汇环,c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做为出资方式,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所占合伙比例__________%。
二、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房产仍为个人所有,至时返还。
第四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人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3、前期投入:项目前期装修,设备等所需资金,以融资方式解决,月息__________。正常营业后的所有利润,先返还融资。
4、入伙分红:每月____日,进行上月经营利润分配,出上月经营报表。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二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之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中途退伙,需赔偿装修,设备等人民币_________元。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三出资的转让:
1、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已的出资,转让时其它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2、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
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3、内部转让,需通告其他合伙人。
4、合伙人,以其入伙资产做为抵押的,需告之其它合伙人。如因抵押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职责。
第六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一、___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处理日常经营收支,及人员任免;
4、只能支配伍千元内的,正常经营开支外的支出,高于伍千元的,需经其它合伙人同意;
二、其他合伙人权利:
1、对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业进行监督;
2、每月____日_______时,定时召开董事会,听取负责人开展业务状况的报告;
3、每月____日,可检查所有合伙帐册,及经营状况;
第七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禁止以合伙人身份,参于日常经营管理;
3、禁止以合伙人身份,按排招待及低价售房;
4、禁止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及法律行为;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八条合伙约定(合伙企业的下例行为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及项目;
3、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4、转让合伙企业知识产权和其它财产;
5、以合伙企业为他人带给担保;
6、每年经营利润达不到总出资的13%时,合伙人可先择退伙;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消;
4、法院根据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5、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二、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____为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比例分配。
2、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
第三人,其价款参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份,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给以解决。如协商不成,能够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所有合伙人签字时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群众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各修改的资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它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_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合作协议标准合同篇二
合伙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出生,现住址:___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_街道(乡、村)______________号。
合伙人: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_____________万元,甲出资______________万元,乙出资____________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______________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二)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______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确定。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合伙人各______________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个人合作协议标准合同篇三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本战略合作协议由上列各方于鉴于:
1、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_公司)是国内领先的___________产品(或服务)供应商。
2、___________集团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_公司)销售磁条卡、智能卡、智能卡终端接口产品、校园系统集成、发卡系统及设备、安全认证产品等,向顾客提供该产品最为全面的基本卡及智能卡解决方案,业务涉及金融、公交、社保、校园、电子政务、高速公路等领域。
3、双方都拥有良好的品牌形象、销售通路和客户资源,双方产品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和兼容性。
故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规则等相关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双方希望通过建立密切、长久及融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网络和业务特点,在业务捆绑、市场营销、产业推动等多个领域开展强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双方产品与服务的延伸和发展。
第二条 合作领域
双方一致同意致力于在以下产品或服务领域建立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第三条 合作内容
双方一致同意以各自的资源和专业技术及经验为基础,在前述产品或服务领域的宣传推广、产品开发与支持、客户服务、网络支持、信息转接等方面进行广泛合作,共同开拓市场。
1、双方认同对方为核心战略合作伙伴,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开展业务创____市场宣传合作,共同策划组织市场营销活动。
2、双方同意将对方的公司信息链接到自己网站的合作伙伴栏目中,并在一切可能的宣传渠道,如展会、网站、分支机构、新闻发布会等,加入对对方的产品与服务的宣传推广。
3、双方相互给予产品与服务支持和优惠待遇。某公司向___________公司提供___________公司所需要的___________产品(或服务)。
4、双方在现有优势业务间开展合作,将双方的产品或服务设计成丰富的捆绑组合,并通过产品或服务的组合或捆绑,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增值服务。对方新开发的产品或服务,双方均享有优先合作权。
5、双方在市场营销中相互支持,实现资源互换。一方接洽的项目需要另一方产品或服务配合时,应优先考虑跟战略合作伙伴的合作。对各自获知的招标项目,如有合作的可能,向客户推介战略合作伙伴的产品或服务,并根据客户需求,以产品或服务的组合或捆绑的方式共同投标,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务,以实现客户资源的共享。
6、一方对于从市场或客户获知的有关另一方产品或服务的信息予以及时的反馈,互相推进产品或服务的改良。
7、为提升双方的市场竞争力,双方开展人才交叉培训合作。
第四条 沟通渠道
1、为保证双方合作的畅通以及信息的适时交流,双方成立协调小组,负责沟通、联络等日常事务。
2、对于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成立项目组,负责具体合作项目的运作。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本战略合作关系不改变双方各自的独立地位和隶属关系。双方均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以各自的名义经营并对外承担责任。
2、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从属或代理关系。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或处分另一方的权益,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双方均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署协议。未经对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自认为并且对外称其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擅自以另一方的名义对外作任何承诺,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双方的产品与服务均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双方均以各自的名义向客户提供产品或服务,并对各自的产品或服务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第六条 知识产权
1、双方对各自持有的专利、商标、版权、技术秘密等享有自主所有权与使用权,且不因合作而必然导致上述知识产权的共享。未经一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能自认为基于本合作协议而对另一方的知识产权享有任何权益。
2、相互协作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的合作。一方获悉的任何侵犯战略合作伙伴知识产权的行为,应适时告知另一方。
第七条 保密
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任何一方对因在合作期间知晓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于合作期内以及合作终止后,只要该信息未成为公众信息,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披露给
第三方或用作其它商业用途,否则,应赔偿由此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作期限
1、双方致力于建立一个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双方认为已无合作的必要或可能时,经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
2、双方同意终止本合作协议时,仍应继续履行合作期内签订的各项目协议或协议,直至协议或协议履行完结或经订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且无自身过错的情况下,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协议义务的,不负违约责任,但应尽一切努力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应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通知对方并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和履行均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合作期间双方发生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市仲裁委员会,按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第十二条 陈述和保证
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集团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十四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协议附件
1、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七条 后继立法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八条 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x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二十条 生效条件
1、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协议式_______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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