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报告(精选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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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报告(精选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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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报告篇一

市纪委:。

曲靖市扶贫办20__年度严格按照《曲靖市市级部门(单位)20__年度社会评价办法(试行)》(曲委〔20__〕1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满意度测评,通过测评,扶贫办综合满意率为98.07%,综合满意率排名第七。结合测评情况,扶贫办党组召开会议认真分析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满意度测评基本情况。

扶贫办满意度测评各项内容中服务态度和质量满意票238票,基本满意票86票,不满意票3票,满意率为99.08%;办事效率满意票211票,基本满意票107票,不满意票5票,满意率为98.45%;工作绩效满意票199票;基本满意票117;不满意票7票;满意率为97.83%;廉政建设满意票196票,基本满意票117票,不满意票10票,满意率为96.90%;综合评价满意率98.07%,不满意率1.93%。

二、结合实际制定有效措施。

扶贫办党组针对测评中存在的工作绩效和廉政建设不满意票较多等情况,认真分析研究扶贫办当前工作现状,查缺补漏,制定了切合扶贫工作实际的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培训。一是对学习持之以恒,始终坚持好每周一学习制度,确保机关干部、职工职工学习的系统性、连续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在提升办事效率,强化服务态度和质量,廉政建设等方面下功夫,为20__年社会评价测评取得更大成绩筑牢思想基础。二是加强对基层扶贫部门的学习培训工作,增加每年集中培训次数和培训课时,把增强勤政廉政意识,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辐射到扶贫系统每一个干部、职工。

2、勤调查,多研究。结合全市扶贫开发工作进度,积极组织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积极找准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密切联系今年面临的百年不遇特大旱灾的复杂形势,紧密结合全市仅至3月底就有45万人因灾返贫的巨大难题,提出实事求是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做出切实可行的决策,在完成抗旱救灾任务的同时力争解决易地搬迁8000人,安居工程5000户,发放小额信贷5亿元,落实扶贫贴息贷款2亿元,确保到年底30万人脱贫。

3、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树立勤政廉政形象。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扎实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进一步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明确岗位职责,切实做到有规可依、行为规范,进一步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办文办事制。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对项目、资金安排及扶贫办日常工作动态及时通过网页、电视、报刊、工作信息、96128等多渠道进行公开,增加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报告篇二

根据柞监发(20xx)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民生八大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全面自查。经过各部门6天的自查和检查,镇政府成立了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治富担任组长,纪委书记谭道云担任副组长,财政所、经发办、民政办、计生办、计生站、劳保所、文化站、经发办、扶贫社、农技站、教育、卫生院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将各类专项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确保资金准确到位。各部门将项目资金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按计划安排新建及续建项目资金。按要求将项目资金足额拨付到位,按标准及时将各项财政补助政策资金补助到受补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补助到人;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助以直通车的形式直接发放补助到对象手中。

二、坚持了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单独记账、专户管理的项目资金已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的审批、兑付等各项管理制度,无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浪费资金的`行为。

三、严格执行惠农资金兑付制度,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等项目资金纳入基金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合规进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管理;招投标实行备案。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民生八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四、已建成项目达到设计要求,正常投入使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五、xx-xx年度5月底各部门兑付惠农资金情况:

计生办共兑付49544元。(优惠政策补助)。

计生指导站共兑付1160元。(手术费)。

农技站共兑付1635元。(地膜玉米补贴)。

民政办共兑付135.4606万元。其中农村低保88.0416万元,(430户,1185人);五保供养金19.4840万元(119人);安居工程13.9万元(22户);救灾款27.9350万元。

中心卫生院兑付共47.9812万元。(合疗补助)。

中心小学支付共兑付41723.77元。(两免一补)。

根据自查情况,各部门在xx-xx年度惠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都能及时、准确兑付到位,无挤占、截留、挪用、浪费资金的不良现象。确保各级政府民生八大工程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报告篇三

根据《xx县教育系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使教育专项资金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政策制度更加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更加阳光规范,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有序发展,现将我校20xx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成立了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全体校务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分工明确,把惠农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xxx(校长)。

副组长:xxx(副校长)。

组员:学校中层领导、班主任。

(一)、“一补资金”

1、做好“两免一补”宣传工作。

在学校及周边墙体书写“两免一补”宣传标语,张贴宣传图片、印发宣传标语等,及时将党的惠农政策宣传到学生和家长心中,让农民群众、教师、学生都了解中央的政策,了解免费教科书、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标准,使“两免一补”工作及时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监督。

2、严格落实收费政策。

切实贯彻执行市县有关收费政策,并在学校校门口公示栏按要求公示,全面执行免学杂费、书费,无任何乱收费行为。

3、“一补资金”发放程序规范、及时。

学校严格执行贫困寄宿生资金发放有关规定,在校内醒目处公示拟贫困寄宿生名单及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召开家长座谈会,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家长手中,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普遍好评。

20xx年上半年“一补款”7月3日到帐14500元,共有29位同学享受“两免一补”,于7月31日全部发放;下半年“一补款”11月19日进帐12500元,共有25位同学享受“两免一补”,12月31日全部下发到学生手中。

(二)、营养餐。

营养餐制度齐全,机构健全,有营养早餐周食谱,周预算,有发放样表、有学生领取营养餐签名表等,材料规范齐全。营养早餐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专项资金独立核算,及时公开,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1、营养餐购物:我校早餐为学生准备的营养餐形式多化,主要以鸡蛋、牛奶、饼子、炒菜为主。购物形式主要采取专人配货送货。

2、营养午餐资金的管理办法:我校营养午餐专项资金采取专人管理,统一核算。

(1)由专人负责采购,验收货物质量。

(2)由专人做好实物收发帐,做到账、食品相符。

(3)实行专款专用,与学校公用经费分开管理,单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对当天就餐资金进行估算,若开支资金低于3.00元标准,第二天适当增加;若超过标准,第二天适当减少,月底进行统一核算。让学生吃好吃足每天3.00元的营养餐补助资金。

20xx年2月28日8370元,

4月30日进帐6318元,

7月31日进帐7452元,

11月19日进帐7295元,

12月31日进帐8140元。总计37575元。

于2月28日支出营养餐款4185元、4185元,

5月31日支出6318元,

7月31日支出7452元,

11月22日支出3945元,3360元。总计29435元。

20xx年营养餐总计37575—29435=8140元,余下的8140元于xx年1月份打给商家。

(三)、幼儿贫困资助。

12月31日进帐1500元,当天三名幼儿学生领取500元/人贫困资助金。

(四)、一颗蛋工程。

上半年于7月30日进帐3450元,享受学生46人,于7月31日打给服务于学生“一颗蛋”的商家3450元。

下半年于11月19日进帐2475元,享受学生33人,于12月31日打给服务于学生“一颗蛋”的商家2475元。

经过自查,学校没有违规违纪现象,并且重大事项及资金使用情况能够及时公布、公开,做到透明、阳光。

xx学校。

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报告篇四

精准扶贫专项贷款一般只能用于贫困户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运输、商业流通、农家饭店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结婚、建房等非生产性方面,具体发展产业由镇村两级指导确定。致富能人、农村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的贷款用途根据各自产业类型自主确定。

二、申请精准扶贫贷款的方式。

1、贫困户申请、直接贷给贫困户。

2、贫困户申请、贷给贫困户,贫困户把钱交给大户(企业),与大户(企业)签证分红协议。

3、贫困户申请、贷给大户(企业),但大户(企业)必须与贫困户签订带动发展、或分红协议。

三、申请精准扶贫贷款的条件。

1、年龄在18岁到60岁之间,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2、持有效身份证件,具有还款能力,并且无不良信记录;。

3、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4、有贷款意愿和自主发展能力;。

7、贷款人是企业法人的,其法定代表人除具备前1至4款条件外,企业法人必须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合法有效证件。

四、申请精准扶贫贷款的额度及期限。

1、贫困户贷款金额按照各自需求确定(原则上按每人1万元贷款额度计算),以户为单位申请,每户金额控制在5万元(含)以下,贷款期限按照借款人贷款用途确定,贷款期限3年以内。

2、致富能人、农村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的贷款金额及期限由镇政府按其帮扶带动的贫困户户数和其它情况综合审查确定,贷款金额原则上不得超出所带动贫困户贷款额度的摸底需求之和,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申请精准扶贫贷款的利率及贴息。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对贫困户贷款按年结息和贴息,贷款人在贷款期限内产生的利息申请省财政厅进行全额贴息。每年12月20日为结息日。贴息采取“先收后贴”的原则,对贷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及其他违约行为而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罚息,不予贴息。

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报告篇五

20xx年以来共完成整村推进项目183个(含9个革命老区项目)。其中:20xx年完成整村推进项目59个(含2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整村推进项目65个(含2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整村推进项目59个(含5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完成任务安居工程100户、20xx年完成任务安居工程60户。

项目的立项按照省、州的要求,紧紧围绕扶贫开发规划,始终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最贫困的村优先扶持的原则;二是先难后易的原则;三是适度集中连片开发的原则。立项采取的方法是自下而上、广泛征求基层的意见,公告、公示初步名单,逐级上报审批。项目的立项审批严格执行立项审批程序,紧紧围绕规划的范围,逐年调整充实完善,有效杜绝了人为因素而改变扶贫重点方向,切实地保证了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使扶贫项目真正惠及广大贫困山区人民群众。

(一)大力实施整村推进扶贫项目。

按照“六位一体”的整村推进思路,坚持“群众自主,政府引导,瞄准穷人,整体推进”的原则,积极整合扶贫开发、农业项目及社会事业项资金,加大对重点村的投入力度,做到推进一片脱贫一片。xx-xx年实施整村推进项目183个(含革命老区项目9个)。项目覆盖12个乡镇183个自然村,完成总投资15125.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5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085万元、州级财政资金41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815万,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6065.5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6233.78万元,社会帮扶17万元,信贷资金44.5万元。xx年以来整村推进项目共完成进村公路硬化23条54.4公里,村内道路硬化213条179.136公里,人蓄饮水工程13件53.25公里,通电工程2件8公里,沟渠14条16.982公里,水窖、水池、水坝1080件228931立方米,墙体排白170户,新建烤棚群1座,坡改梯1660亩、低产田改造6672亩,种植蔬菜、芦笋、优质烟、水稻等14144亩,种植核桃、葡萄、梨、石榴等15346亩,大牲畜养殖19488头,新建沼气池1658口,节能灶184台,新建学校3所982平方米,卫生厕所155间3554平方米,文化活动室337间20854.2平方米,硬化活动场地11块7740.2平方米,完成科技培训506期60291人。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使贫困村行路难、人畜饮水、生产用水难等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村民居住环境得到改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群众卫生意识得到提高。

(二)抓好扶贫贴息贷款投放工作。

弥勒县始终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通过因地制宜进行品种布局、拓宽新品种引进渠道、鼓励群众集中连片发展特色产业发展,积极争取省州扶贫贴息款,解决贫困群众发展种养殖业的资金短缺问题,充分发挥扶贫贴息贷款一两拔千斤的作用。20xx-20xx年共投放信贷扶贫资金1.46亿元,其中:到户贷款1.23亿元,项目贷款2300万元,财政贴息资金(到户贷款615万元,含xx年下转75万元),项目贴息资金6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8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04万元。贷款资金覆盖12个乡镇129个村委会7096户28394人,涉及种植业7222万元、养殖业5078万元。扶持种植粮食作物4.4万亩、烤烟3万亩、蔬菜13500亩、甘蔗19500亩、林果5.8万亩;扶持养猪示范户240户15900头、养牛示范户140户7000头、养羊14000只、饲养家禽45000只、奶牛养殖600头。到户贷款扶持的贫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750元,人均有粮增加120公斤,为农户增收300万元。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1个(弥勒县新健亚麻有限责任公司扩建年加工1.5万吨亚麻原茎及3万亩亚麻基地建设项目),申请项目贴息资金500万元。该项目充分发挥了积极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亚麻种植农户1xx户,xx0多人从事亚麻种植,种植亚麻面积30000多亩,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80元,吸收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就业人数400多人。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1个(云南金粒种子有限公司杂交玉米制种基地建设项目),申请项目贴息资金900万元。该项目计划总投资xx万元,自筹建设资金1500万元。每年可带动本县1.5万户以上制种农户脱贫致富,带动制种面积2万亩以上,生产种子500万公斤以上,创造农业产值3500万元以上。经调查测算,制种与水稻相比平均亩增产值450元,每年可新增产值900万元。按一户两个劳动力计算,每年可解决3万人就业,社会效益显著。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为20xx年申报项目——云南金粒种子有限公司杂交玉米制种基地改扩建建设,申请项目贴息资金900万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已发挥其扶贫效益。

(三)实施安居房改造。

20xx-20xx年实施安居房160户,安居工程完成总投资66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0万元,群众自筹(劳折)496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5万元。实施160户安居房建设,每户财政补助1万元,实施建筑总面积17372平方米,436人革命老区群众受益。通过安居温饱工程建设,使特困农户做到有房住,有产业,能稳定增加收入,达到基本解决安居温饱问题。

(四)做好易地搬迁项目。

新哨镇西梭白村易地扶贫开发项目,于20xx年开工,xx年完工。项目完成投资3841.6万元,其中:省级地方债券资金150万元,群众自筹3691.6万元。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建安居房75套/120㎡合计9000㎡,架设引水主管4000米,入户分管5000米,水龙头75个,接通75户主线接入户闭路线,硬化村内道路4000米6400立方米,举办农村实用科技培训10期800人次。

(五)产业扶贫初见成效。

20xx年争取产业扶贫资金50万元,发展五山乡核桃产业种植1xx亩,其中,连片种植xx亩。xx年春季发生冰冻灾害,对五山乡内的核桃种苗造成严重损坏,给农户造成了重大损失。为减少农户冰冻灾害损失,恢复核桃种植生产,重点在五山乡连乡公路两侧开展核桃种植工作,建设优质核桃示范基地。

(六)20xx年项目计划情况。

截止3月底,省州项目尚未下达到我县,按照去年的实施情况,20xx年共做50个整村推进项目的计划。计划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各级财政资金750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1100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650万元。初步项目计划情况如下:村卫生路硬化50条65公里;人饮工程10件18公里;沟渠15条10公里;水窖500口1xx立方米;水池、水坝10个xx0立方米;安居房150户;绿肥种植2500亩、低产田改造1000亩;种植烤烟、芦笋、甘蔗、葡萄、玉米制种等5500亩;种植核桃、桉树、板栗6500亩;养猪6500头、养羊2500只、养鸡1900只、养牛800头;科技培训100期9800人;建沼气650口、节能灶650台;新建卫生厕所50间1000平方米;新建文化活动室150间4500平方米;硬化活动场地10块5500平方米。xx年小额信贷计划投放3000万元。截止3月底,小额信贷完成投放500万元。

一是制定了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结合省州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弥勒县整村推进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并结合各成员单位的职能细化了相应职责。

二是建立了资金管理使用公告及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制度,使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更加公开公正透明。

三是建立了扶贫专户。县、乡设立扶贫支农资金专户,扶贫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封闭运行,报帐制管理。项目启动前预拨50%的启动金,其余资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实行报账制回补。通过严把资金使用管,确保了资金的安全运转。通过自检自查,xx年以来财政扶贫资金已全部报账回补完毕。

四是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项目选择符合规定要求,资金安排做到立项依据充分,确保财政资金全部用到项目上。

(一)加强领导,注重落实。扶贫是一项艰巨而又长期的任务,缓解和消除贫穷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个历史发展进程中,领导是关键,落实是重点。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强大的扶贫合力,真抓实干,重在落实,把党和国家的扶贫惠民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到广大的贫困山区。

(二)瞄准贫困对象,把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紧紧围绕“xx”扶贫开发规划的目标任务,根据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大稳定的`基础上,适时调整扶贫措施,尽量避免因人为因素而改变扶贫方向,确保扶贫政策的连续性,较好的完成“xx”扶贫开发提出的目标任务。

(三)加强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扶贫开发项目及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要求来规范行为,项目规划一旦批复下达,原则上不能随意更改,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确保资金与对应的项目相互匹配,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按时进行报账回补,尽快地、充分地发挥项目的综合效益。

(四)建议扶贫支农资金多向贫困山区倾斜。几年来,弥勒的经济社会等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山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坝区,如果不加大山区的投入力度,这种差距会越来越大,最终将延缓全县的经济的发展进程。

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报告篇六

横山县畜牧局:

我叫xx,男,生于1970年12月13日,系横山县石湾镇姜清滩村姜前组村村民。

我村位于石湾镇政府西北十公里处,大理河两岸,307国道穿梭而过,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国家对西部大开发步伐的加快,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为了使人民生活奔向小康,带动全民富起来。只有这样才能紧跟形势,贯彻“十七”大精神,围绕国家对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奋发图强,创业致富,政府制定了舍饲的畜牧政策,成为畜牧业发展的方向。为此,根据我村的实际情况,为畜牧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我响应党的号召,发展养殖业是我的梦想,为了实现这一梦想,我从2月开始建设羊厂,207月底建成。该厂占地面积约7000多平方米,羊舍12个,占地面积约4000多平方米。存草房一个,粗,细饲料房各一个,内设人工受精站一所,青除仓一个,现有农用三轮车一辆,杂草机,粉碎机各一台,割草机两部。现已种草约35亩,玉米24亩,现以投产养羊354只,能繁殖母羊298只。建羊厂共投资48000元,买羊226000元,其它设施投资54000元,该养羊厂共投资328000元。在这期中,由于我生活贫困,经济困难,上属投资额还是靠借贷,确系承受能力有限,故请贵局给予经济支助立项解决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

20**年9月11日。

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报告篇七

河北省扶贫办:

七祖院村位于灵寿县陈庄镇,全村103户,421人。村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务工、务农收入,村民人均收入3000余元,在全镇属较贫困村落。

我村南沟有一条土路,由于受阴雨影响,雨水冲刷道路,受损严重,路基倒塌,路面坑洼不平,道路泥泞不堪,原本4米宽的路面仅剩2.5米宽。而我村的360亩农田与150亩优质果园均位于该路上方,该路段的冲毁,使拖拉机、三马车等农用车不能行驶,村民出行也很不方便,农作物及果子运送不及时造成很大损失,严重影响到我村的农业生产和优质果园管理,村民要求修路的愿望和呼声非常强烈。

为了使村民农业生产得以顺利进行,生产效率提高,生活水平改善,经镇、村两级干部现场勘察,认为该路段的修缮确实已迫在眉睫,应采取路边砌石墙、路基硬化、路面铺水泥沙石子等方法进行修缮,具体修缮长度为1000米,宽3.5米。修缮投资需投入资金约50万元。

由于村级集体经济十分薄弱,经多方筹措,资金缺口仍较大,难以实现村民意愿。为加快经济发展,节省农业生产成本,促进农民增收,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构建和谐社会,使该项惠民举措得以顺利实施,特恳请河北省扶贫办给予资金资助30万元,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赢得人民群众爱戴,我村将全权出劳力,将修路资金降到最低,并严把质量,确保这项惠民举措落到实处,落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全村广大人民群众感谢省扶贫办的大力帮扶!

特此申请。

附:七祖院村南沟水泥路工程预算明细。

河北省灵寿县陈庄镇七组院村党支部。

河北省灵寿县陈庄镇七组院村村委会。

20__年_月_日。

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报告篇八

**是全国脱贫任务最重的省份之一,而我市虽然经济总量排全省第2,但人口总数和贫困人口总量同样排全省第2,全市780万人口中农村人口就达676万,其中**、**、**、道**4个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5个县是片区县,列入省级扶贫乡镇116个、重点贫困村871个,末贫困人口55.83万人。面对繁重的脱贫任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深入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强化措施,精准施策,积极构建起“党政领导、部门负责、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的脱贫格局和“定点到乡、帮扶到村、捆绑发展、整体推进”的攻坚体系,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

“十二五”以来,已实现**、**、**、道**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111个贫困乡镇“减贫摘帽”,完成226个贫困村出列,累计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6.65万人。全市贫困乡镇从116个下降到205个,贫困村从871个下降到年645个,贫困人口从2.48万人下降到2015年55.83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4.3%下降至8.3%.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年5216元提高到2015年9291元,年均增长16%;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到8247元,年均增长17%;贫困乡镇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到8025元,年均增长17.5%;民族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到7857元,年均增长18%.

我们在精准扶贫和资金监管中主要有以下几点做法:

一、尽力做到“四个精准”

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工作“坚持红色传承、推动绿色发展、奋力打造西部内陆开放新高地”的新主题新定位,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大力实施“五个一批”,扎实推进“十项行动”,采取超常措施,拿出过硬办法,举全市之力、集全市之智、聚全市之能,坚决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全力确保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

(一)精准调研培训。一是强化调研培训。市委先后召开中心组集中学习会、专题培训会,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全市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宣传部部长、文明办主任、组织部分管基层组织建设的负责人以及扶贫办主要负责人,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脱贫攻坚专题培训。二是精准调查摸底。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00元(不变价)为基本标准,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做好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做到村社有册、乡镇建簿、县区存档,实现贫困识别精准化、统计分类科学化,实现精准管理、精准调度。

(二)精准落实责任。一是完善组织机构。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市扶贫攻坚同步小康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扶贫攻坚同步小康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工作。二是完善政策措施。制定出台精准扶贫“1+10”配套政策文件,对各地各部门进一步细化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精准责任。同时出台投资、财税、金融等六个方面20多项具体政策,确保脱贫攻坚有计划、有资金、有项目、有措施、有检查。三是实施结对帮扶。市四家班子主要领导分别挂点联系4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同时整合全市111个部门475个项目,投入帮扶资金8.45亿元,对**、道**、**等县13个一类贫困乡镇实施“集团帮扶”.抢抓上海对口帮扶机遇,以来共争取各类帮扶资金1.92亿元,实施帮扶项目122个,惠及9个县(市)58个乡镇72个村。

(三)精准谋划思路。全面实施脱贫攻坚“三步走”发展战略和“**”行动计划,精准实施结对帮扶、产业发展、教育培训、危房改造、生态移民、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确保到2017年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000元以上。第一步到,全面实现**、**、**、道**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116个贫困乡镇“减贫摘帽”.第二步到2017年,全市基本消除绝对贫困人口,实现871个贫困村全部出列。第三步到,补齐脱贫指标和小康指标的差距,建档立卡脱贫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

(四)精准帮扶措施。一是结对帮扶到村到户。每年选派5000名以上机关干部到871个贫困村任“第一书记”和“项目书记”,实现贫困村结对帮扶全覆盖、户户有帮扶责任人。二是产业扶持到村到户。大力扶持发展中药材、干鲜果、草地畜牧业等八大扶贫产业,共种植中药材35万亩、核桃70万亩、蔬菜200万亩、人工种草30万亩,发展乡村旅游点1500多个,全市贫困对象参与产业发展达到80%以上。三是教育培训到村到户。实施“雨露计划”与科技培训有机结合,确保每个贫困户掌握一至二门农业科技生产技术。“十二五”以来,完成“雨露计划”培训13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55万人。四是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重点把好危改对象确定审批关,做到资金直补到户、部门帮扶到户、责任包保到户、技术指导到户。“十二五”以来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0.6万户。五是扶贫生态移民到村到户。坚持把移民安置与园区建设、集镇商贸、旅游发展、特色产业统筹起来,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留得住、能就业、有保障”.累计建成项目安置点92个,搬迁贫困人口8.83万人。六是基础设施建设到村到户。全面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覆盖226个乡镇1600多个行政村,全市90%以上的农村人口受益小康建设,其中“小康讯”自然村通电话率、行政村通宽带率、“小康电”一户一表率均达到95%以上。

二、建立健全推进机制。

扎实推进“十项行动”(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行动。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暨“六个小康建设”行动计划。实施产业和就业扶贫行动。推进产业化扶贫,促进贫困人口创业就业。实施易地搬迁扶贫行动。集中搬迁安置生活在深山区、石山区和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贫困人口。实施教育扶贫行动。实现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和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实施医疗健康扶贫行动。推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构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实施财政金融扶贫行动。实现村镇银行县县全覆盖、小额信贷业务村镇全覆盖和贫困村金融便民服务网点全覆盖。实施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行动。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施社会力量包干扶贫行动。加快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聚合各类扶贫资源实现与全市贫困村“一对一”帮扶全覆盖。实施特困地区特困群体扶贫行动。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规划。实施党建扶贫行动。探索建立责任在村落实、组织在村建强、干部在村成长、资源在村整合、成效在村检验的“五在村”机制)。建立健全“六个机制”,确保实现如期脱贫。

第一,建立健全对象瞄准机制。深入推进领导干部遍访贫困村贫困户工作,针对未摘帽贫困乡镇、未出列贫困村和未脱贫贫困人口进行再调研、再精准,让群众知情并参与进来,把脱贫对象搞准、把家底摸清,对准最贫困的村,扶持最困难的户,办好最急需的事。第二,建立健全项目决策机制。因地制宜确定脱贫项目,发挥脱贫项目的带动作用。坚持“五个重点”标准、突出“23578”原则,确保产业脱贫项目安排向“片区县、重点县、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支持每县发展2―3个产业,项目覆盖50%的贫困乡镇、70%的贫困村、80%的贫困人口。第三,建立健全资金管理机制。给县一级对扶贫资金安排使用充分的自主权,确保扶贫资金直接用于脱贫对象。明确安排到县扶贫资金的30%用于产业发展、30%用于合作社建设、10%用于扶贫贷款贴息、10%用于扶贫培训、20%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县级财政投入扶贫专项资金不少于地方公共预算收入的2%.完善资金监管机制,紧盯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监管等关键环节,管好民生项目的“钱袋子”.第四,建立健全精准帮扶机制。用好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成果,逐村逐户找准发展思路,实行差别化扶持、精准化帮扶,重点实施一批“短平快”和“以短养长”的产业发展项目,加快推进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加速完成“六个小康建设”任务,积极做好产业扶贫、集团扶贫、对口扶贫、就业扶贫各项工作。第五,建立健全选派使用机制。大力实施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工程,选派干部到871个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确保因村派人全覆盖。充分发挥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的作用,推进驻村工作队在项目申报、项目实施、项目监管、项目评估环节上的“四个全程参与”,切实提高精准脱贫“管道”的通畅能力。第六,建立健全贫困退出机制。实行“摘帽不摘政策”的奖励措施,形成“早脱帽子早有好处,不脱帽子还有约束”的导向。大力支持发展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鼓励贫困村早出列,防止“被脱贫”.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做到贫困户有进有出。

按照“坚持红色传承、推动绿色发展、奋力打造西部内陆开放新高地”的主题定位,我市积极筹备建设具有**特色的.“扶贫云”平台和脱贫攻坚指挥部,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实行信息化挂图作战,积极构建纵横交错、层层联系、环环相扣的责任链、任务链,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政协支持监督、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脱贫攻坚新格局。一是突出红色传承。启动红军长征经过11个省133县和**162个革命老区乡镇的脱贫攻坚课题调研,重点关注红军长征经过地区的水、电、路、讯、房、寨等项目建设,加快改善老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突出绿色发展。因地制宜打造特色产业带,扶持贫困村走农(林)旅一体化路子,集中打造100个类似**县花茂村、**县杉坪村的精准扶贫示范点。三是突出合作开放。把加强**对口帮扶合作交流作为打造西部内陆开放新高地的重要载体,大力拓宽双方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园区建设、科技创新、智力帮扶等领域深度合作,推动产业共建和转移升级,实现产业转移更加明显,园区建设成效更加显著。

三、强化监管提供保障。

(一)抓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手抓脱贫攻坚、一手抓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领导班子建设、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决策、同部署、同落实。一是强化预防职务犯罪。扶贫部门与检察机关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查找职务犯罪的风险隐患,由检察机关介入重点扶贫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对扶贫审批监管业务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预防监督。目前立案查处脱贫攻坚领域贪污贿赂案件33件41人。二是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坚持物质扶贫和精神扶贫两手抓,突出“决战脱贫攻坚、传承红色文化”,开展“新长征路上的关怀”系列活动,今年1至4月,全市举办预防犯罪专题讲座和案例警示教育127场次,重点关注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进程,时刻敲响自我防腐的警钟。组织曲艺家进行采风创作一批“精准扶贫剧目”,着力打造一台“精准扶贫剧场”,开展以脱贫攻坚为主题的“道德讲堂”活动,传播好声音、弘扬正能量,确保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法制防线。

(二)抓制度建设。从规范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入手,以班子成员领办课题调研方式,建立完善工作运行、监督问责、绩效考评等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扎紧制度笼子。一是建立民主决策制度。修订完善民主议事规则,凡是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点项目安排、重要扶贫资金的使用,一律严格按程序运作,经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建立重点项目检查机制。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建立200万元以上扶贫项目重点检查机制,对项目计划执行、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报账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三是建立扶贫企业联审机制。建立扶贫、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参与的扶贫企业联审联席会议制度,对扶贫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联合审查,定期发布失信黑名单企业,对黑名单企业在扶贫龙头企业认定、扶贫贷款贴息、合作社发展项目安排等方面不予支持。四是建立跟踪协调调度机制。对脱贫攻坚工作实行项目化、目标化、数据化管理,对扶贫资金报账管理等重大事项,采取“日督查、日调度”方式,加强跟踪调度,督促落实整改。紧盯贫困村出列和贫困户脱贫目标安排实施扶贫项目,充分发挥扶贫项目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催化剂、润滑剂、粘合剂作用。

(三)抓资金监管。紧盯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监管等关键环节,着力管好民生项目“钱袋子”,确保一分一厘、一丝一毫都用于精准扶贫。一是严格资金使用投向。实行产业发展扶持到村到户,生活条件改善到村到户,致富能力提升到村到户,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照“33112”比例用于产业发展、合作社建设、扶贫贴息、扶贫培训、公益设施建设五个方面,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使扶贫项目资金直接惠及扶贫对象。二是实行分片包保监管。建立分片包干责任清单,对各县实施的扶贫项目进行精细化管理,实行每周一调度、每月一督查、每季一总结,扎实做好扶贫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管。三是引入第三方审计监督。加强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管,实行多渠道、全方位的公示制度,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强监督,增加动态审计和随机审计,坚决杜绝扶贫资金“跑冒滴漏”现象,**正看好保民生的“钱袋子”.

(四)抓民生监督。紧扣大扶贫战略,扎实推进民生整治铸廉行动,对脱贫攻坚领域开展专项监察,确保以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一是办好扶贫专线。办好288**扶贫专线和10个市直部门的扶贫热线,畅通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渠道。扶贫部门与信访部门联合出台扶贫信访实施意见,在各地开设扶贫信访窗口和绿色通道,对群众的信访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二是抓好暗访督查。联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精准扶贫明查暗访,对精准识别和贫困退出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建档立卡信息精准、帮扶措施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三是加强执纪监督。紧盯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主动加强与纪检部门、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扎实推进民生资金监督管理工作,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套取挤占、收受贿赂等行为,切实铲除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脱贫攻坚干成事、不出事。

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报告篇九

根据剑党办发〔2013〕72号《关于印发**县强农惠民项目资金和纠风惠民专项行动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镇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财政扶贫项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全镇2010-2012年度以工代赈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10-2012年我镇共获得以工代赈项目2个,总资金478.6万元,到位资金478.6万元,其中岑松-养坪公路维修建设项目总投资19万元,到位资金19万元,温泉村扶贫生态移民项目总投资459.6万元,到位资金459.6万元。各项目具体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岑松-养坪公路维修建设。

该项目共获得财政扶贫资金19万元,到位资金19万元。投入公路维修资金19万元,采取一次性包工包料承包给老板实施,全程3公里,已实施完毕,并通过了县级验收,()已付款17万元,余2万元质保金。

2、温泉村扶贫生态移民项目。

该项目共获得财政扶贫资金45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268.1万元,州、县配套资金191.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59.6万元。项目涉及100户农户共383人,生态移民建房投入资金268.1万元(户均2.681万元),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191.5万元。我镇按照建房进度对农户进行补助,完成主体工程并已经入住的兑现100%,完成主体(封顶盖瓦)但未入住的'兑现80%,建成两层的兑现50%。目前项目仅完成65%的进度,已先后分5批兑现建房补助给55户农户,共计131.5万元。

二、存在问题。

1、温泉村生态移民安置点建房标准按照县里统一的规划修建,每户房屋必须达3至4层,由于当前物价不断上涨,建房造价高,每户移民户要修一栋房子至少投入30万元以上,且部分搬迁对象年纪大,家里无青壮年劳动力,无法通过信贷渠道获得资金,因此大部分农户无资金一次性投入建设,建房进度十分缓慢,补助兑现也难以统一,形成我镇项目留存资金数额大的被动局面。

2、目前温泉核心区多数项目还未启动,部分移民户处于观望中,担心投入资金建户后没经济效益。

三、几点打算。

1、组织人员深入温泉实地查看,尽最大努力为温泉村搬迁农户排忧解难。

2、加强项目资**帐审核和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做到台帐资金与项目实施方案资金安排相符。

3、未完成的项目,督促加快进度争取近期完工。

岑松镇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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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报告篇十

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旗县,全旗共有贫困人口3042户9362人,其中:农业贫困人口947户2436人,占农牧业总人口的4。09%;牧业贫困人口1832户6198人,占农牧业总人口的10。41%;国营农牧场贫困人口265户728人,占农牧业贫困人口的1。22%。几年来,我旗扶贫开发工作在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的指引下,全面深入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切实从当地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及全盟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重点贫困嘎查村为单位,以“整村推进项目”为重点,结合移民扩镇工程、产业化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实施,着力于加强贫困嘎查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全力进行项目建设,为稳定解决温饱创造了条件,并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贫困人口变动情况。

20xx年以来,在经历了19xx、、连续三年的自然灾害的袭击后,原本在“八七”扶贫攻坚阶段所奠定的坚实基础和取得的丰硕成果在连续的自然灾害的袭击下荡然无存,大量的农牧业人口因灾致贫返贫。贫困人口由20末的836人突增到4522户17833人,贫困人口比例达到30%以上的重点贫困嘎查村增加到50个,占全旗嘎查村的48。5%。农牧业基础建设薄弱的现状逐步显露,贫困农牧民生产生活步履维艰,新阶段新形式下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着新的选择。

面对这样严峻的扶贫形势,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正蓝旗———扶贫开发规划》和《正蓝旗50个重点贫困嘎查村村级扶贫规划》。确立了“以品种改良为中心,提高农畜产品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目的”科技兴农兴牧战略,加大科技措施推广和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走出一条高产、优质、高效的发展路子,确保农牧业增产、农牧民增收。通过全方位的扶贫攻坚,到底,全旗贫困人口减少到9362人,六年间贫困人口减少了8471人,年平均减少1411人,贫困人口收入由20的农区826元、牧区975元上升到20末的农区1890元和牧区的2340元,农牧民生产生活状况得到了明显的改善,防灾抗灾能力进一步加强,贫困人口收入得到了稳步提高。

共计有贫困3024户9362人,占全旗农牧业总人口的15。7%。按照国家标准统计共1707户5721人,占总贫困人口的56。31%。其中:638元以下绝对贫困人口493户1544人,占总贫困人口的16。49%;684至944元低收入贫困人口1214户3727人,占总贫困人口的12。97%。944至农区1500元贫困人口429户1042人,占总贫困人口的10。94%;944至牧区1800元贫困人口906户3049人,占总贫困人口的33。01%。

按照致贫原因分:因自然灾害致贫1034户3205人,占总贫困人口的34。23%;因病致贫745户2245人,占总贫困人口的23。98%;因子女分户孩子上学致贫902户2796人,占总贫困人口的29。86%;因经营能力差智力低下致贫140户431人,占总贫困人口的11。92%。贫困原因有:1、子女分户致贫和孩子上学;2、自然灾害致贫;3、因病、残致贫;4、无经营能力和其他致贫。

二、扶贫开发工作情况。

(一)、扶贫开发工作体系建设。

扶贫开发办是正蓝旗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常设办事机构,主管全旗扶贫开发的工作部门,扶贫开发办公室行政编制为8人,其中:科级领导职数为1名,副科级职数为2名。科员副主任科员3人,后勤人员事业编制为1名。内设综合股、项目资金股和社扶培训股。做为旗直涉农涉牧重要部门,在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工作中承担着贯彻、执行、宣传党在农村牧区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任务,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同时对农村牧区扶贫开发工作的顺利实施,使广大农牧民早日脱贫致富达小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旗扶贫开发办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作为服务对象,紧紧围绕为“三农三牧”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帮助农牧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多渠道的增加农牧民收入。有力地推动了我旗扶贫开发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为促进农村牧区经济转型和快速发展,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经济基础。

(二)项目资金投入管理情况。

我旗的扶贫开发工作在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后采取了以嘎查村为单位集中攻坚的重大战略举措。几年来,我旗结合自治区开展的水利和种草养畜年、产业化扶贫、劳动力转移、千村扶贫开发项目和移民开发项目,在2001年启动两个千村扶贫开发嘎查,投入每个嘎查15万元财政扶贫资金,配套其他资金建设以水为中心的高产饲料基地。启动的千村扶贫开发工程18个,每个嘎查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0万元,配套其他资金开展以水为中心的高产饲料基地建设和养畜建设。2001、、、分别投入财政专项资金200万元及其他资金启动四期移民扩镇建设项目。2005、、2007年启动的整村推进项目19个,以每个嘎查3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和9万元牧民自筹的投入,以养殖优质肉羊、西门达尔牛为主导产业进行扶持。—2007年又投入专项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对全旗富余劳动力进行培训转移,同时每年还投入20———40万元不等的产业化扶贫资金,扶持开展产业化扶贫,到20我旗共有41个重点贫困嘎查村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扶持。40个重点贫困嘎查村得到了盟直帮扶单位的集中帮扶,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几年来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093。7万元,共有2517户9314人得到了项目扶持。扶持率占整个贫困户的55。66%。项目到村到户率达到100%,项目变更低于20%。项目扶持基本是以整嘎查村的形式开展的,几年来,在我旗形成了4个绒山羊养殖示范嘎查、两个西门达尔牛养殖示范基地、一个肉羊养殖示范嘎查,一个全区牧区移民示范项目,和一个獭兔养殖示范村,项目建设对全旗的扶贫开发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引路作用,有效地增加了牧民收入,合理的调整了牧业生产的畜种结构,对推动地方经济建设快速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三)、项目实施采取的主要措施。

自治区启动以整村推进为主的扶贫开发项目以来,根据自治区的总体部署安排,结合本地区实际,围绕扶贫开发,我旗采取了以下主要措施:

1、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抓好重点村的扶贫开发工作。

整村推进项目实施以来,我旗针对当地实际,认真分析了当地的贫困状况及扶贫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确定了做好全旗扶贫开发工作的各项措施,全面布置安排了新时期扶贫开发的各项工作。为了使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做的更加扎实,在总结以往扶贫攻坚经验的基础上,旗扶贫办协调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全旗5万余人农牧业人口,包括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摸清了家底。在此基础上,按照自治区的统一安排部署,自下而上,编制旗、苏木镇、嘎查村村三级扶贫开发规划。共计编制了5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嘎查村整村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在编制扶贫开发方案的过程中,按照项目覆盖到户、政策落实到户、帮扶措施到户、效益兑现到户、科技服务到户和参与式扶贫的要求,让贫困群众自己在嘎查村民大会上分析贫困原因,研究解决贫困问题的办法,确定扶贫开发的项目,制定扶贫措施,使“五到户”的要求在嘎查村级扶贫开发规划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在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上,按照“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要求,坚持将100%的财政扶贫资金到村入户,同时和其他项目建设资金捆绑使用集中投入,整村推进,为完成解决特困人口温饱问题的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整村推进项目是一项能够较快的使贫困人口解决温饱的手段,可在短期内可以积聚资金对重点贫困村进行集中扶持,有利于大型项目实施。我旗已经启动的40个整村推进项目嘎查村就可以清楚的看到这样的效果:投资最少的也达到了36万元,最多的上到百余万元(除30万元的财政扶贫资金外,其余皆为地方财政配套的农牧口资金和农牧民自筹资金),大部分农牧户得到了项目扶持,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明显增强,主导产业建设得到了大力扶持,贫困户脱贫率达到了82%。

2、以增加贫困农牧民收入为中心,调整扶贫资金的投向,形成特色产业链条。

集中力量帮助贫困群众发展有特色、有市场的种养业项目,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中心,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是我旗整村推进的一个特点。根据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整体安排和部署,几年来在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安排上,我们重点支持效益高、增收效果较好的畜牧业、养殖业、设施农业和特色产业,适当用于帮助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年来,在我旗形成了4个绒山羊养殖示范嘎查、两个西门达尔牛养殖示范基地、一个肉羊养殖示范嘎查,一个全区牧区移民示范项目、一个獭兔养殖示范村,打井高产饲料基地建设示范点,特色项目的形成对贫困农民增加收入提供了有力支持。

3、加大了扶贫资金对农牧业技术的支持力度。

我旗始终不断的加大对农牧业技术扶持力度,创建科技含量高的奶牛养殖专业村、引进推广了黑白花奶牛、西门塔尔牛、小尾寒羊和肉羊等一大批较为先进的农牧业实用技术,扶持一些短、平、快的小项目,努力的推动产业升级,增强了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的潜力。可见加大对农牧业技术的扶持是一项基础工作,是提高资金科技份量的主要手段。

4、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

我旗扶贫部门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和项目申报、审查、建设管理程序,切实改变重项目申报,轻项目跟踪管理的现象,形成评估论证、申报审查、组织实施、跟踪管理、检查验收、运行管护的项目全程监控管理的有效机制。建立扶贫项目责任追究制,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制,做到扶持对象、建设地点、投资规模、扶贫效果、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公开,接受群众、社会和舆论监督。对扶贫资金按照报帐制要求实行严格管理,扶贫资金专户封闭管理、封闭运行,堵塞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漏洞,防止挤占、挪用、滞留扶贫资金现象的发生,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效益。加强与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合作,定期对扶贫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旗、苏木镇、嘎查村和项目实施单位挤占、挪用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确保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落实到位,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5、改变培训方式,加大实用技能培训,注重培训实效。

扶贫培训工作在我旗农村经济和农牧民脱贫致富的道路上愈来愈显示出举足轻重的作用,培训工作的力度也在逐年加大,培训的科技含量在提高,培训的方式更灵活、实用。在培训项目安排上,我们把引进推广农牧业实用种养技术作为重点之一,把提高重点贫困嘎查村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技能作为培训工作的重点,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改进培训方式,充实培训内容,完善培训手段。2005、06、07在全旗19个整村推进项目嘎查村开展针对项目的科技培训,在短时间内使一批贫困群众掌握1———2门实用技术或技能,使每一个家庭有1———2个具有自我发展能力的劳动者。2001年以来举办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培训班近40余期,受训贫困群众累计10000人次。

6、加大劳动力转移培训,积极组织贫困劳动力外出劳务创收。

我们把加大劳动力转移培训,组织贫困群众开展劳务创收作为解决温饱的重要手段,加大劳务输出的工作力度,并建立了劳务输出中心、劳务输出协会等组织,同时加大劳务输出培训力度,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贫困群众到外地打工。在一些自然条件差的地区,已经初具规模地形成了劳务输出队伍,并且获得了较好的效益。

7、加强对整村项目的领导,落实扶贫工作责任制。

按照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按照目标到人、责任到人的要求,按照定位、定向、定量的方法层层分解,把解决特困人口温饱的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一个苏木镇、整村推进项目嘎查村,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认真抓好扶贫机构和队伍建设,增加内设机构,领导和人员得以充实,进一步的强化了干部队伍素质,切实打造了一支切实贴近贫困群众扶贫工作队伍。

三、扶贫开发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资金严重不足,影响了扶贫开发成效。整村推进资金每个嘎查村只投入30万元,对于农牧业基础相对薄弱地区,由于资金有限,项目覆盖率和项目支撑能力不足以使一个嘎查村整体脱离贫困。

农牧业生产基本条件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变,社会事业发展滞后。我旗大部分地区沙漠化程度在70%以上,而且仍然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以干旱为主的自然灾害交替发生,严重制约着解决贫困群众温饱的进程。近年我旗的旱灾和部分地区遭受水灾、雹灾就导致大量致贫、返贫现象发生。

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报告篇十一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分总则、资金预算与分配、资金使用与拨付、资金管理与监督、附则5章31条,自1月1日起执行,下面是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第六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坚持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和贫困革命老区倾斜。

第七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各地扶贫对象规模及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贫困深度等客观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客观因素指标取值主要采用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政策性因素主要参考国家扶贫开发政策、中央对地方扶贫工作考核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情况等。

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及指标取值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八条各地应按照国家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紧密围绕促进减贫的目标,因地制宜确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各地确定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必须遵循如下基本方向:

(一)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承接来料加工订单;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等。

(二)围绕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贫困村村组道路等,支持扶贫对象实施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

(三)围绕提高农村扶贫对象就业和生产能力,对其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参加实用技术培训给予补助。

(四)围绕帮助农村扶贫对象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支持贫困地区建立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对扶贫贷款实行贴息等。

(五)围绕编制、审核扶贫项目规划,实施和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而发生的项目管理费。

第九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

(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二)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三)弥补企业亏损。

(四)修建楼、堂、馆、所及贫困农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

(五)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六)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七)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

(九)企业担保金。

(十)其他与本办法第八条使用规定不相符的支出。

第十条中央财政根据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不含扶贫贷款贴息资金),按照2%的比例提取项目管理费。各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从中央财政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提取任何费用。

中央财政提取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依据补助地方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不含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分配地方使用。其中安排到县级的比例不得低于90%。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实行分账管理,专门用于扶贫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报账管理等方面的经费开支,不得用于机构、人员开支等。

第十一条地方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扶贫开发工作需要,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或者比照中央财政提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的比例,从地方财政本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提取项目管理费。安排或提取项目管理费的规模及具体比例、分配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十二条各地要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扶贫开发投入渠道,加大整合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各类资金的力度,统筹安排、集中使用,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三条财政部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年度资金分配方案后,及时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上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

财政部采取提前下达预算等方式,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一定比例提前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第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要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执行进度。收到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款文件后,及时将资金下拨到县(市、旗、区),同时将拨款文件报送财政部。

第十五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付手续。

第四章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七条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相关的各部门根据以下职责分工履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职责。

(一)财政部门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相关部门拟定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方案。

(二)财政部商国务院扶贫办拟定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分配方案。

发展改革委商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拟定以工代赈资金分配方案。

国务院扶贫办商财政部汇总平衡提出统一分配方案,上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和扶贫办。发展改革委下达以工代赈计划,财政部拨付资金。

(三)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扶贫、发展改革、民委、农业、林业、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要加强相关财政扶贫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四)国务院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应及时将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的报告同时抄送国务院扶贫办。

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报告篇十二

财政扶贫资金是国家设立的用于改变贫困地区、经济不发达地区落后面貌、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农民收入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专项资金。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是财政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则是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所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笔者下面就当前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及解决问题的办法谈点粗浅的认识。

一、存在的问题。

1、账目管理不规范。一是有些单位财政扶贫资金没有实行单独记账、专账管理,而是与一般的收支混在一起记账,致使扶贫资金不能一目了然,结算也无法正常体现;二是扶贫资金的票据不合规,现金收支管理不规范;三是形成的固定资产没有及时入账管理。

2、挤占挪用资金。一是将扶贫资金挪用于其他项目;二是造假账,将资金挪作它用;三是串项移位,改变资金立项时要求的建设内容和地点,造成扶贫资金的挤占挪用。

3、虚报冒领套取资金。一是无中生有造假项目,从中套取国家扶贫资金;二是多报补贴对象和扩大补贴基数,冒领扶贫资金。

4、损失浪费资金。一是立项不科学,致使所建设的项目无效益,或项目夭折,或设备闲置,造成资金的损失浪费;二是建设项目施工方高估冒算工程价款,造成资金的损失浪费;三是有些项目主管单位滞留扶贫资金,不能正常发挥扶贫资金应有的效益。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法律意识淡薄。有些使用扶贫资金单位的领导干部对扶贫资金的性质缺乏足够的认识,对如何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措施不力,内控制度不严;有些单位领导干部的法律观念不强,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管理不严,急功近利,胡花乱用扶贫资金。

二是个别财会人员素质较差。对各项开支范围划分不准,不能严格按照《会计法》及财务会计制度建账、记账、报账、会计核算不及时及技术性差错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会计工作质量,也导致了一些单位的财务管理不规范。

三是扶贫资金日常管理薄弱。当前财政支出日常管理弱化问题较普遍,尤其在扶贫资金管理方面更为突出,有关部门重分配、轻管理的观念还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缺乏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综合评价,多数是从数字上的简单汇总,而没有从财政角度加以分析和利用,特别是缺乏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综合评价和长期考核机制,串项、挪用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扭曲了扶贫资金的真实用途,扶贫资金的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造成了财政扶贫资金的损失浪费。

四是监督检查力度不大。扶贫资金监管部门对检查还存在滞后现象,突击性监督、专项性检查多,日常监督检查少;事后检查多,事前、事中监督管理少;对某一事项和环节检查多,全方位跟踪监督管理少,相关部门的监督工作还没有形成合力。同时,对发现问题的处理有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从而使少数人有机可乘,部分绯观望者攀比违法、违纪。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1、要加强制度建设。一是要实行扶贫资金公示制度,主要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会议等方式,对资金所涉及政策进行充分宣传,让群众知情,并公示资金数额,项目内容等;二是要实行扶贫资金专户和专账管理。各扶贫资金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专户和专账管理规定,不得多头开户,资金要封闭运行,单独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安全有效运行;三是要建立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登记制度。财政、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要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根据竣工验收结果,财政部门要建立资产登记档案,使用扶贫资金的单位和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项目管理台帐和固定资产台帐,对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及固定资产状况要有书面记录。

2、要强化监督检查。财政、审计、监察、发改委等职能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以扶贫资金流向和效益为主线,以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为重点,确保扶贫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防范和杜绝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现象的发生。同时要建立财政审计监督与资金管理部门的日常跟踪问效相结合、与预算编制部门相互协调的财政监督机制,使得财政审计监督管理贯穿于扶贫资金活动的始终,并且充分发挥审计等经济监督部门的作用,实行全方位、多层次、多环节的监督,形成对扶贫资金强有力的监督合力,建立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的新格局。

3、要严肃追究责任。各执纪执法机关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对弄虚作假、骗取国家投资,截留、挪用、挤占扶贫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从严查处,以维护党纪国法和财经纪律的严肃性;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疏于管理,工作失职,导致本部门、本单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混乱,或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盲目决策等,造成扶贫资金损失浪费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外,还要追究本部门、本单位主要领导人的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舆论等多种手段,把处理事与处理人结合起来、行政处罚与刑事惩罚结合起来、内部通报与公开曝光结合起来,坚决打击和惩治违法乱纪行为,把严肃财经纪律的要求落到实处。

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报告篇十三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财政支农惠农资金和抗旱救灾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办就20xx年以来实施的扶贫项目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xx年以来共完成整村推进项目183个(含9个革命老区项目)。其中:20xx年完成整村推进项目59个(含2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整村推进项目65个(含2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整村推进项目59个(含5个革命老区项目)。20xx年完成任务安居工程100户、20xx年完成任务安居工程60户。

二、项目的立项审批情况。

项目的立项按照省、州的要求,紧紧围绕扶贫开发规划,始终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最贫困的村优先扶持的原则;二是先难后易的原则;三是适度集中连片开发的原则。立项采取的方法是自下而上、广泛征求基层的意见,公告、公示初步名单,逐级上报审批。项目的立项审批严格执行立项审批程序,紧紧围绕规划的范围,逐年调整充实完善,有效杜绝了人为因素而改变扶贫重点方向,切实地保证了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使扶贫项目真正惠及广大贫困山区人民群众。

三、项目及资金完成情况。

(一)大力实施整村推进扶贫项目。

按照“六位一体”的整村推进思路,坚持“群众自主,政府引导,瞄准穷人,整体推进”的原则,积极整合扶贫开发、农业项目及社会事业项资金,加大对重点村的投入力度,做到推进一片脱贫一片。-实施整村推进项目183个(含革命老区项目9个)。项目覆盖12个乡镇183个自然村,完成总投资15125.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5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085万元、州级财政资金41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815万,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6065.5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6233.78万元,社会帮扶17万元,信贷资金44.5万元。以来整村推进项目共完成进村公路硬化23条54.4公里,村内道路硬化213条179.136公里,人蓄饮水工程13件53.25公里,通电工程2件8公里,沟渠14条16.982公里,水窖、水池、水坝1080件228931立方米,墙体排白170户,新建烤棚群1座,坡改梯1660亩、低产田改造6672亩,种植蔬菜、芦笋、优质烟、水稻等14144亩,种植核桃、葡萄、梨、石榴等15346亩,大牲畜养殖19488头,新建沼气池1658口,节能灶184台,新建学校3所982平方米,卫生厕所155间3554平方米,文化活动室337间20854.2平方米,硬化活动场地11块7740.2平方米,完成科技培训506期60291人。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使贫困村行路难、人畜饮水、生产用水难等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村民居住环境得到改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群众卫生意识得到提高。

(二)抓好扶贫贴息贷款投放工作。

弥勒县始终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通过因地制宜进行品种布局、拓宽新品种引进渠道、鼓励群众集中连片发展特色产业发展,积极争取省州扶贫贴息款,解决贫困群众发展种养殖业的资金短缺问题,充分发挥扶贫贴息贷款一两拔千斤的作用。20xx-20xx年共投放信贷扶贫资金1.46亿元,其中:到户贷款1.23亿元,项目贷款2300万元,财政贴息资金(到户贷款615万元,含下转75万元),项目贴息资金6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8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04万元。贷款资金覆盖12个乡镇129个村委会7096户28394人,涉及种植业7222万元、养殖业5078万元。扶持种植粮食作物4.4万亩、烤烟3万亩、蔬菜13500亩、甘蔗19500亩、林果5.8万亩;扶持养猪示范户240户15900头、养牛示范户140户7000头、养羊14000只、饲养家禽45000只、奶牛养殖600头。到户贷款扶持的贫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750元,人均有粮增加120公斤,为农户增收300万元。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1个(弥勒县新健亚麻有限责任公司扩建年加工1.5万吨亚麻原茎及3万亩亚麻基地建设项目),申请项目贴息资金500万元。该项目充分发挥了积极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亚麻种植农户1户,20000多人从事亚麻种植,种植亚麻面积30000多亩,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80元,吸收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就业人数400多人。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1个(云南金粒种子有限公司杂交玉米制种基地建设项目),申请项目贴息资金900万元。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自筹建设资金1500万元。每年可带动本县1.5万户以上制种农户脱贫致富,带动制种面积2万亩以上,生产种子500万公斤以上,创造农业产值3500万元以上。经调查测算,制种与水稻相比平均亩增产值450元,每年可新增产值900万元。按一户两个劳动力计算,每年可解决3万人就业,社会效益显著。

20xx年申报扶贫贴息项目为20xx年申报项目——云南金粒种子有限公司杂交玉米制种基地改扩建建设,申请项目贴息资金900万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已发挥其扶贫效益。

(三)实施安居房改造。

20xx-20xx年实施安居房160户,安居工程完成总投资66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0万元,群众自筹(劳折)496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5万元。实施160户安居房建设,每户财政补助1万元,实施建筑总面积17372平方米,436人革命老区群众受益。通过安居温饱工程建设,使特困农户做到有房住,有产业,能稳定增加收入,达到基本解决安居温饱问题。

(四)做好易地搬迁项目。

新哨镇西梭白村易地扶贫开发项目,于20xx年开工,20完工。项目完成投资3841.6万元,其中:省级地方债券资金150万元,群众自筹3691.6万元。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建安居房75套/120㎡合计9000㎡,架设引水主管4000米,入户分管5000米,水龙头75个,接通75户主线接入户闭路线,硬化村内道路4000米6400立方米,举办农村实用科技培训10期800人次。

(五)产业扶贫初见成效。

20xx年争取产业扶贫资金50万元,发展五山乡核桃产业种植12000亩,其中,连片种植2000亩。20春季发生冰冻灾害,对五山乡内的核桃种苗造成严重损坏,给农户造成了重大损失。为减少农户冰冻灾害损失,恢复核桃种植生产,重点在五山乡连乡公路两侧开展核桃种植工作,建设优质核桃示范基地。

(六)20xx年项目计划情况。

截止3月底,省州项目尚未下达到我县,按照去年的实施情况,20xx年共做50个整村推进项目的计划。计划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各级财政资金750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1100万元、其它资金(整合资金)650万元。初步项目计划情况如下:村卫生路硬化50条65公里;人饮工程10件18公里;沟渠15条10公里;水窖500口12000立方米;水池、水坝10个20000立方米;安居房150户;绿肥种植2500亩、低产田改造1000亩;种植烤烟、芦笋、甘蔗、葡萄、玉米制种等5500亩;种植核桃、桉树、板栗6500亩;养猪6500头、养羊2500只、养鸡1900只、养牛800头;科技培训100期9800人;建沼气650口、节能灶650台;新建卫生厕所50间1000平方米;新建文化活动室150间4500平方米;硬化活动场地10块5500平方米。小额信贷计划投放3000万元。截止3月底,小额信贷完成投放500万元。

一是制定了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结合省州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弥勒县整村推进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并结合各成员单位的职能细化了相应职责。

二是建立了资金管理使用公告及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制度,使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更加公开公正透明。

三是建立了扶贫专户。县、乡设立扶贫支农资金专户,扶贫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封闭运行,报帐制管理。项目启动前预拨50%的启动金,其余资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实行报账制回补。通过严把资金使用管,确保了资金的安全运转。通过自检自查,2009年以来财政扶贫资金已全部报账回补完毕。

四是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项目选择符合规定要求,资金安排做到立项依据充分,确保财政资金全部用到项目上。

五、下一步的打算及意见建议。

(一)加强领导,注重落实。扶贫是一项艰巨而又长期的任务,缓解和消除贫穷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个历史发展进程中,领导是关键,落实是重点。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强大的扶贫合力,真抓实干,重在落实,把党和国家的扶贫惠民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到广大的贫困山区。

(二)瞄准贫困对象,把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紧紧围绕“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的目标任务,根据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大稳定的基础上,适时调整扶贫措施,尽量避免因人为因素而改变扶贫方向,确保扶贫政策的连续性,较好的完成“十二五”扶贫开发提出的目标任务。

(三)加强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扶贫开发项目及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要求来规范行为,项目规划一旦批复下达,原则上不能随意更改,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确保资金与对应的项目相互匹配,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按时进行报账回补,尽快地、充分地发挥项目的综合效益。

(四)建议扶贫支农资金多向贫困山区倾斜。几年来,弥勒的经济社会等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山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坝区,如果不加大山区的投入力度,这种差距会越来越大,最终将延缓全县的经济的发展进程。

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报告篇十四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民政救灾、城乡低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镇处和村组,围绕20__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__年度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__年,省下达我市财政扶贫、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1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项目资金99万元;生产发展类项目5个,项目资金43万元;科技培训类项目2个,项目资金9万元。截止到20__年底所有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下拔到各镇处和项目建设单位,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内容及时录入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做到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镇、村、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深入到各镇处和重点村,对20__年的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把检查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市财政局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注意发挥效益。对推进实施的项目,力求效益最大化,坚持做到建设一个,达到促进一片发展的目的。20__年,维修村级主干渠5000米,改善了1000多亩的农田灌溉难问题;硬化和改造老区村特别是重点老区村村级道路20公里,解决了500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开展我市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技术培训3000人。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变了贫困地区的面貌,为贫困地区的全面、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改善了老区部分群众的通行条件,使农产品卖难和农资运输难问题得到缓解,提高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能力,增加了老区农民的收入,促进项目实施区的农民年人平增加收入300元以上。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市20__年度扶贫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省、宜昌市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发挥效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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