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墓地买卖合同(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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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墓地买卖合同(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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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法律赋予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一种法律文书。合同的格式和结构应符合法律规定和约定的标准。合同的违约责任将依据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进行追究。

农村墓地买卖合同篇一

买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甲方自愿将坐落在绥阳县洋川镇兴隆村(自建住宅)的房屋,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建筑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含地上附着物门面9间、地下库房5间),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所购9间门面的宅基地及晒坝一半的所有权属于乙方。另一半晒坝的使用权归乙方使用。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大写)共贰佰捌拾万元人民币(小写2800000.00元),乙方在年月日一次付给甲方。

第四条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保证在房子交付时,甲方在该房屋上不设有他项权,如抵押权等。

2、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

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4、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归乙方所有,住房面积赔偿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八条今后如乙方就此房屋出卖时,需要甲方签字时,甲方无条件给予配合。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农村墓地买卖合同篇二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内楼房一套出售给乙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路____小区____幢____单元____室,面积为____平方米还原房,出售给乙方。

二、房屋价格为____万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将房款一次性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条。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款当日须将房屋钥匙交给乙方,并将还原房屋的收款条等有关资料一并交给乙方。

四、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五、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钥匙时,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乙方所有。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农村墓地买卖合同篇三

出卖人:身份证:

买受人:身份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合肥市区路小区号楼单元室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甲方房款元。

四、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不得有任何除甲方以外的第三人主张该房产的合法权利,并不得在本合同签订后又与其他方签订关于本合同所记载的房屋的.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

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甲方须将房屋过户给乙方,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后可延期,但延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六、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十日内,甲方应将将水、电、气、有线电视等相关附属设施过户给乙方。

七、办理房产证过户所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但不包含甲方房屋贷款费用,且过户前甲方必须结清该房屋银行剩余贷款。

八、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即将该房屋交由乙方占有使用,同时,甲方须将水、电、气、有线电视等附属设施的费用结清。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严格履行本合同,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则须双倍返还乙方已付定金,同时返还乙方所支付的预付款,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付定金。

十、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合同附件形式另行约定,约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向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房地产管理部门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农村墓地买卖合同篇四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及房屋买卖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的宅基地及房屋出售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的上述宅基地及房屋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元。

三、甲方陈述:该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权完全归甲方个人,该宅基地及房屋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其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甲方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双方签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元定金;甲乙双方约定在___________前向乙方交付房屋,并于__________前办理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如因甲方原因,该房屋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给乙方,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愿买受该房,甲方定金不予返还。

五、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好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甲方接到请求后应向乙方返还所有已收房款。

六、土地税由甲方承担,契税由乙方承担;其他税务由国家指定各自承担。

七、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完善后,甲方将房屋及相关原件交付给乙方,乙方即向甲方付清最后一笔房款。

八、甲方确保房屋建筑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该房屋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均由甲方承担。

九、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该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权、处置权、以及因国家动拆迁安置政策带来的所有权益均与甲方无关。

十、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等其他证件未能办理前,以本合同为准。十。

二、按《合同法》履行,合同履行地点为乙方户籍所在地。十。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电话:

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墓地买卖合同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购销度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在度假村组团内楼房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其面积以《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

二、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_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锅炉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但不包括建筑税和公证费。

三、付款办法。

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40%,计人民币_____元(其中10%为定金)。待房屋建筑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时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

四、交房时间。

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交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内将购房款结清。届时乙方若不能验收接管时,须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费________(按房价的万分之一/日计取)。

六、乙方从接管所购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质量问题实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电保修半年,暖气保修一个采暖期)。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退还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购房屋时(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承担应交房屋售价万分之一的罚金。甲方通过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时,以同等条件由乙方付给甲方作为奖励。

八、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对所购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管理规定及度假村管理办法。

十、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两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

2.度假村别墅暂行管理方法。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农村墓地买卖合同篇六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受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法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该宅基地转让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为此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宅基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四指为:东邻_______西邻_______南邻_______北邻_______。(附有宅基地照片及平面图附件,注双方签字)。

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确定此宅基地自建房出让价为小写: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宅基地款,甲乙双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均不得反悔,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本合同协议。

1、甲方在签字后,收到乙方宅基地款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土地产权证明,并保证此宅基地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前后发生一切纠纷,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在土地使用和建房期间办理房屋产权和各种手续时,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应无怨无悔,无任何附加条件为乙方提供协助,该宅基地在合同生效后,包括以后在建房屋所有产权如国家和任何单位以及个人在征收该宅基地和在建房屋所有款项归属乙方,与甲方无关,在以后办理土地使用及房屋产权证时甲方必须配合支持,房屋产权人的乙方所有。

3、在施工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如发生土地权属,不能办理合法建房手续、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相邻关系纠纷,政府部门阻止建房等一切纠纷问题,甲方应积极配合调解,应保证此宅基地建房顺利完工。在此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4、本合同自签字之曰起生效后,房屋土地权属归乙方持有。

5、房屋归属权,今后如政府部门允许私人转让过户时,甲方应积极无任何附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注:办理过户手续时费用则由乙方承担)。

6、合同生效后甲方应保证此自建房顺利完工,如政府部门因建房手续不全,执法局阻止施工等造成误工或停工,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退回此宅基地自建房款项。

7、甲方原有的自来水与电合同生效后也应同时一起转让归属乙方所有。

双方自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违约。

合同生效后,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将宅基地按时交付乙方使。

用,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违约责任,每天1000元违约金,一个月后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按宅基地款及在建房屋造价的总房款十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乙方赔付违约金。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若一旦发生纠纷,先由证明人调解,若调解不成则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双方和证明人约定签字后生效。

农村墓地买卖合同篇七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合肥市区路小区号楼单元室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大写。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甲方房款_______元。

四、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不得有任何除甲方以外的第三人主张该房产的`合法权利,并不得在本合同签订后又与其他方签订关于本合同所记载的房屋的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

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甲方须将房屋过户给乙方,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后可延期,但延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六、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十日内,甲方应将将水、电、气、有线电视等相关附属设施过户给乙方。

七、办理房产证过户所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但不包含甲方房屋贷款费用,且过户前甲方必须结清该房屋银行剩余贷款。

八、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即将该房屋交由乙方占有使用,同时,甲方须将水、电、气、有线电视等附属设施的费用结清。

九、违约责任:______甲乙双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严格履行本合同,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则须双倍返还乙方已付定金,同时返还乙方所支付的预付款,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付定金。

十、双方约定其他事项:______。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合同附件形式另行约定,约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向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房地产管理部门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电话:______电话:______。

农村墓地买卖合同篇八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房:(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三条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特别约定: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甲方(签印):____________。

住址(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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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墓地买卖合同篇九

朱然家族墓地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南郊安民村马沿岗。朱然(公元182-公元248年),是三国东吴左大司马右军师。

目录墓群介绍墓群发掘朱然生平考古发现收缩展开墓群介绍。

朱然家族墓地墓群面积约1万平方米,由封土、墓道、墓坑、前后墓室组成,南北总长9.1米。前室近方形,内置祭台和陪葬者漆棺;后室长方形,内置墓主漆棺。出土文物140余件,其中漆木器80余件,漆器上多有精美的彩绘图案,如“童子对棍图”、“贵族生活图”等,是三国时期美术史实物的重要发现。漆木器中的两件犀皮黄口羽觞,工艺精湛,是罕见的文物精品。墓中出土的木刺和谒是迄今所见最早的名片。出土的.6000多枚汉代和三国时期的铜钱,品类繁多,为研究三国时期的币制和社会经济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

墓群发掘。

朱然墓位于市区南部的雨山乡安民村林场境内,1984年6月市纺织厂基建时发现。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会同马鞍山市文物普查队对墓葬进行了发掘。发掘资料证明,墓主为三国东吴左大司马右军师朱然。经考古鉴定,朱然墓是迄今为止长江中下游区域已发掘的300多座东吴墓葬中最能反映东吴最高统治集团墓葬特点的一座大墓。墓室虽早年被盗,但许多随葬的精美漆器幸免劫难。在140余件出土文物中,有部分被列为国家一级珍品。

朱然生平。

朱然(182-249),字义封,汉丹阳故鄣(今浙江安吉县西北)人,出身东吴豪族,13岁过继给舅父朱治为子,少时曾为孙权同窗好友。三国争雄,朱然北抗曹魏,西拒蜀汉,一生屡立战功,官左大司马、右军师。

考古发现。

1986年,朱然墓被列为安徽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文化局拨款1万元,市地方财政拨款4万元修建朱然墓文物陈列馆。陈列馆为一座汉代风格的仿古建筑,由南京工学院古建筑研究所刘叙杰教授设计。馆以墓体为基础,古朴凝重。馆内大厅中央部分是墓穴,穴中置棺木一尊。四周陈列有墓中出土的文物和有关朱然墓研究的图片、中外文献资料等。游客在参观中,可以领略到1700多年前三国时代的社会风貌。墓道位于墓坑正南,为阶梯式,共26级,坡度19度。墓道长9.10米,土色与封土相同。墓坑在封土下,上口距地面深35厘米,墓坑形状不甚规则。坑底稍小于坑口,距墓上口深3.60米。墓壁不甚光滑,墓坑内填有灰白色土。墓室位于墓坑正中,用砖砌造,由南至北依次为甬道、前室、过道、后室。从外部测量,总长8.70米,宽3.54米。内铺地砖,都作人字纹铺砌,墙体为“三顺一丁”的砌法。“四隅券进式”穹降顶,左右两侧各用两层砖垒砌祭台。室中置一漆木棺,为其妻妾的葬具。前后室之间的通道,位置偏左,形状、砌法同甬道。后室中置一较前室稍大的漆木棺,为墓主朱然的葬具。木棺内外表面贴有一层麻布,上涂漆腻。棺外用黑漆,内用朱漆。朱然墓内共出土随葬器物140多件,有漆木器、瓷器、陶器、铜器等,其中漆木器约占57%。许多漆器上彩绘人物故事和动植物纹图案。

农村墓地买卖合同篇十

从洛阳千唐志斋博物馆获悉,近日,该馆先后征集到王之涣的堂弟王之咸及王之咸第五子王绾的墓志,据该馆有关负责人称,截至目前,洛阳曾经出土过王德表及其夫人、王洛客、王之咸、王绾、王之涣等王氏家族的九方墓志,足以说明唐代著名诗人王之涣家族的墓地就在洛阳。

王之咸的墓志记载,他的.祖父名叫王德表,曾做过瀛州文安县令;父亲名叫王景,曾做过登州和莱州刺史等官职;王之咸曾做过长安县尉等职,后因故被贬为淄川郡司士。唐天宝十年(公元751年)四月十二日,五十七岁的王之咸因病死于淄川官舍。天宝十二年十月十七日,他和夫人李氏被合葬于洛阳北邙山。

王绾墓志记载,王绾一生曾做过十个官职,最后被授予左赞善大夫之职。公元七九三年,王绾死于京城长安。王绾的二哥当时在江南任御史中丞,听到消息后,让儿子赶到长安,护送王绾灵柩回洛阳,并于第二年四月七日葬于北邙山祖茔。

据千唐志斋博物馆研究员赵跟喜介绍,志文记载,王之涣家族原籍山西太原,死后最早葬在洛阳的为王之涣的祖父王德表。王德表晚年住在洛阳,共有五个儿子,其中一子名字不详,另外四子分别叫王昱、王洛客、王景和王昌,死后也都葬在洛阳。王之涣为王昱的儿子。目前,千唐志斋博物馆共收藏有王氏家族七方墓志,王洛客的墓志现藏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王之涣的墓志出土于上世纪三十年代,现藏南京博物院。

农村墓地买卖合同篇十一

张九龄墓位于广东韶关市北郊罗源洞山麓。张九龄是唐玄宗开元年间丞相,开元二十八年(公元740年)春,回乡扫墓,因病逝世于其家中,享年63岁,被溢为“文献公”。开元东南方二十九年葬。

墓地环境。

张九龄家族墓地是广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墓地前面是张文献公祠,祠堂后山约120米处是张九龄及其妻卢氏、弟张九皋、九章的墓冢,是广东省具有代表性的唐代大墓。张九龄为砖室结构,座北面南,平面呈“古”字形,分墓室、甬道、耳室三部分。墓室为主体建筑,成四角攒尖式顶,长7.98米,宽4.8米,高5.35米,四壁及甬道均有侍女蟠桃园等壁画,是广东境内最早出土的、绝无仅有的唐代壁画。墓前神道原有石座像分立于两旁,今有唐岭南节度使、著名书法家徐浩撰写的《神道碑》和杜甫作诗的《故右仆射相国张九公龄诗碑》。墓下有飨堂。今飨堂内还保存着明清以来的碑刻。1960年7月,经文物管事委员会愈墓。

张九龄及其家族墓地位于韶关市武江区墩子头村翠珠岭。为唐开元二十九年(741年)迁葬墓。墓面为半圆土堆构筑,是座砖室墓,平面“古”字形,通长8米,分墓道、耳室和棺室,墓道和耳室皆为券顶,墓道长3.18米、宽1.09米、高1.70米,两个耳室分别长0.80米、宽0.52~0.54米、高0.33米;棺室为锥形尖顶,长4.82米、宽4.80米、高5.35米,有残存人物壁画。墓曾多次被盗,残存随葬品有陶罐、滑石器具、“张拯”陶砚和一方墓志铭(见第五章第二节墓志)。墓侧有神道碑1通。墓前现存石羊三只,二进深院落张文献公祠一座,硬山顶,面积约200平方米。墓中出土一批滑石佩饰和两件玉器,较为珍贵。1962年7月广东省人民委员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墓主。

张九龄出生于官宦世家。少聪慧能文,弱冠参加科举考试获中进士,为秘书省校书郎、右拾遗。又登“道侔伊吕”制科,为左拾遗。他曾上书唐玄宗李隆基,主张重视地方官人选,纠正重内轻外风气;选官应重贤能,不循资历。后因与主政者不合,一度辞官返回家乡。期间,主持修筑梅关古道上的大庾岭驿道,保障了南北交通要道的畅通。唐开元六年(718)返回京城,宰相张说重其文才,称为“后出词人之冠”。开元十一年(723)被任为中书舍人。及张说罢相,因受权力斗争**的牵连而被调往外地任官。开元十九年,玄宗召为秘书少监、集贤院学士,再迁中书侍郎。由于他才学超群,风度亦甚佳,因而颇受玄宗的'赞赏。开元二十一年,被任为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丞相),主理朝政。他建议于河南屯田,引水种稻,遂兼河南稻田使。

其时,唐朝处在全盛时期,但却又隐伏着种种社会危机。张九龄针对社会弊端,提出以“王道”替代“霸道”的从政之道,强调保民育人,反对穷兵黩武;主张省刑罚,薄征徭,扶持农桑;坚持革新吏治,选贤择能,以德才兼备之士任为地方官吏。他的施政方针,缓解了社会矛盾,对巩固中央集权,维护“开元盛世”起了重要的作用,因而被后世誉为“开元之世清贞任宰相”的三杰之一。

在主理朝政时敢于直言向皇帝进谏,多次规劝玄宗居安思危,整顿朝纲。玄宗的宠妃武惠妃,欲谋废太子李瑛而立己子时,命宫中官奴游说九龄,九龄叱退使者,及时据理力争,从而平息了宫廷内乱稳定了政局。而对安禄山、李林甫等奸佞所为,张九龄更痛斥其非,并竭力挫败其阴谋。

玄宗欲以范阳(今北京)节度使张守圭为相,以朔方(今宁夏灵武南)节度使牛仙客为尚书,九龄都反对,玄宗不悦,唐玄宗被李林甫的谗言所惑,玄宗遂于开元二十四年迁九龄为尚书右丞相,罢知政事。罢相后不久又因他荐举的监察御史周子谅弹劾牛仙客,触怒玄宗,坐“举非其人”,贬为荆州长史。

开元二十八年(740),张九龄因病在韶州曲江逝世。

初,安禄山讨奚、契丹,战败,被执送京师。九龄主张按军法处以极刑,玄宗不从。

开元二十四年(736),安禄山任平卢将军,在讨伐契丹时失利,张守珪奏请朝廷斩首。此前安禄山入朝奏事,宰相张九龄对侍中裴光庭说:“乱幽州者,必此胡也。”这次作战失利,他遂提笔批示奏文说:“穰苴出军,必斩庄贾;孙武行令,亦斩宫嫔。守珪军令若行,禄山不宜免死。”唐玄宗不明华夷之辨,看了批文后说:“卿岂以王夷甫识石勒,便臆断禄山难制耶?”终未准奏。

之前,安禄山曾入京朝见,拜见过时任宰相的张九龄。张九龄颇有识人之道,明察秋毫,看出安禄山是奸诈之徒,断定日后此人必会作乱。此次适逢安禄山干犯军法,被押送京城,奏请朝廷判决。张九龄毫不犹豫在奏文上批示,为严肃军纪,将安禄山斩首。可惜,唐玄宗没有最终批准,却为示皇恩,将安禄山释放。最终安禄山反叛,重演了西晋末年,羯族石勒反晋乱华的一幕。

在他死后不久,曾被其断言“必反”的安禄山果然掀起了“安史之乱”,从而导致唐朝迅速从“全盛”走向没落。唐玄宗奔蜀,因追思张九龄的卓见而痛悔不已,遣使至曲江祭九龄。

农村墓地买卖合同篇十二

陌生人匆忙收拾蒿草。

垫窝。

几扇虚掩的.石门。

在西岭重新被扶正。

剥落的那些灰尘。

一片一片一篇一篇。

如朱颜般精明。

一切成熟与否。

最后都归于仓。

都归于乡。

黎明证书与船票。

高尚路过与挂灯笼的柿子树。

都在西岭。

农村墓地买卖合同篇十三

朱然家族墓地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南郊安民村马沿岗,朱然(公元182-公元248年),是三国东吴左大司马右军师。

资料。

漆木器中的两件犀皮黄口羽觞,工艺精湛,是罕见的文物精品。墓中出土的木刺和谒是迄今所见最早的名片。出土的6000多枚汉代和三国时期的.铜钱,品类繁多,为研究三国时期的币制和社会经济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

朱然墓规格较高,时代明确,出土文物丰富,是三国时期考古的一项重大发现。

农村墓地买卖合同篇十四

乙方:_________。

乙方为了安葬双亲骨骼需向甲方购买一块墓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买卖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经甲方同意,选择在甲方的_____坡地中购买一块地作为墓穴,面积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支付墓穴(地)费:_____元/平方米,共计人民币_____元。在签订协议书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乙方在获得甲方代表人签字后,即获得该墓穴的永久使用权。

第四条乙方所购的墓穴(地)自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甲方不能在这块地中种植任何植物和安放任何物品。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墓穴(地)损失,由甲方负责修补及更换。

第五条乙方应爱护墓穴(地)周围甲方的果树和设施。如有损坏,则须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第六条乙方在使用墓地的过程中,如果有不明真相的人员或者屯内人员干扰和阻挠的`,由甲方负责出面解决。

第七条不可抗力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2.如遇国家或政府政策变化或调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第八条由于年代和甲方代表人的变更对本协议不受任何影响。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假如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字、手印):_________。

甲方到场人员(签字、手印):_________。

乙方(签字、手印):_________。

农村墓地买卖合同篇十五

然而我来看坟的真正原因是:在那么多的坟墓中,有一座埋着我最亲最想看的奶奶。奶奶的坟很容易找到,因为只有奶奶的坟前立着一座高大的墓碑,上面除了立碑日期,奶奶的名字外,还有一大串立碑人,当然是奶奶的亲人。但你在那一大串人名中,永远找不到我的名字,我不是奶奶的孙女?不!我是!我是她唯一的孙女!

仿佛我的出生就是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人出生了就是一个事实,没有辩驳的余地,可是我还是忍不住要问:既然它是一个事实,那么它又在证明什么呢?记忆中,我从来都没有和奶奶单独吃过一顿饭,我从来都没有和奶奶一起像别人家的奶奶和孙女一样去打牌,当奶奶赢了,我可以在一旁拍手大喊:“奶奶真棒,”从来都没有!我甚至从来都没有得到过奶奶的一个关爱的眼神,一个慈爱的笑,她甚至从未正眼看过我!是我不愿意吗?不,我愿意,我打心眼里愿意,我连做梦都想。

大年三十晚上,外面下着大雪,屋里却喜气洋洋,奶奶的家里,一家团圆。奶奶坐在沙发上,看着忙碌的儿女,一脸的幸福,饺子出锅后,妈妈盛了第一碗端给了奶奶,奶奶却慢慢的站起来,颤颤巍巍地走到一张桌子前,把那碗饺子端到上面,桌子上放着一个陌生女人的照片。我很奇怪,便也来到桌旁,踮着脚看;“奶奶,这是谁呀?”手不禁去摸那张照片,突然一双比我还快的手把我的手狠狠地打了下去,“谁让你动的!”奶奶喝斥的声音好大,我吓坏了,惊恐地看着她,奶奶的脸上再没有先前的笑容,脸色变得发青,她拉起我的胳膊,用力推我出门:“你出去”,这一举动,让屋里所有的人都静了下来,目光齐刷刷的朝我这聚。我站在门口面对着屋里所有的人,而我的背后就是铺天盖地的大雪,就是天寒地冻的世界。

沉默它让人喘不过气来。我抬起头,用孩子的眼光去看每一个人,我看见我的伯母们都转过脸,爸爸低着头和奶奶说着什么,哥哥们朝我做鬼脸,只有妈妈仍然用那种充满无限怜爱的眼睛看着我,我就像我做错了事时,妈妈看我的那种眼光,但又不全是。我只是在心里一遍又一遍的自问“我错在哪里?我错在哪里呢?”我用充满疑问、不解与泪水的眼睛去看每一个人,祈求着她们能给我答案,我清清楚楚的知道,她们在可怜我,我也知道,那一刻我的心在流血,但这一点,她们甚至我的母亲都不曾看到……最后,我在众人的注视下,一步步的退出了房门,又一步步地走出了大门,然后不顾一切的疯跑在漫天风雪中,让风,让雪进入我的身体,让她们同我的心,比寒……那一天,我才六岁!

那是生命中最大的一场雪,最冷的一个冬天,在那年的雪地里,你会发现一串长长的、小小的但深深的脚印,它们组合起来就是这样的一句话:就在这一年,一个孩子的心被扼杀并流干了血。

这就是我的童年,在我的童年里,你找不到快乐以及映在眼中的美好世界,当她只有六岁时,命运便让她的眼中充满泪水,不解与疑问,命运达到了目的,没有任何理由摧残人的目的,然而命运在它享受这一成就感时,它不知道它这样做会让这个童年早衰的孩子怎样步入少年、青年……一直到死亡,它不知道的是它这样做,会剥夺这个孩子一生的幸福,它更不知道的是它这样做,会让这感饿孩子去厌恶整个世界。

小时候的我没有得过什么大病,可那一次,我却与死神擦肩而过。

那年我出麻疹,高烧不退,父母着急了,要带我去城里看病。那些天,暴雨一直下个不停,街道泥泞不堪,一不小心,就会有翻车的危险。但父母为了我,还是决定要租车进城。奶奶听说了,便冒着大雨火速赶来。她进门后,不是直接问我的病情,她甚至未正眼看过我,而是劈天盖脸的数落爸爸。奶奶呀,去看看你的孙女吧;虽然你的一句话。一个怜悯的眼神不能够给她减轻痛苦,但那至少能让她知道:奶奶是关心她的奶奶;去看看你的唯一的孙女吧,她高烧不退,她正在与病魔抗争着,如果她失败了,那就意味着你永远失去了她,永远失去了一个有多么爱你的孩子。

迷迷糊糊中,我听到了奶奶训斥爸爸的声音和妈妈低沉的缀泣声:“你们怎么就因为一个孩子就不顾整个家呢?这天气出车不是自寻死路吗?反正我是不会同意的,再说她的命不是很硬吗……?”后来,我又睡着了。

值得庆幸的是,我没有死,我硬是咬着牙熬了过来。我不知道我是怎样死里逃生,但决不是我的命硬。从那以后,我便落下一个毛病,每当我独自一人睡觉时,我便会做恶梦。

年幼的我不曾懂得什么是残忍,可悲的是我在懂得之前便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可当我懂得什么是残忍时,我又不愿意承认它可以用来形容我的奶奶。

尽管这样我仍想说一下奶奶对我的好,奶奶有一次赶集回来,买了几串糖葫芦,分给哥哥们一人一串,当然没有我的。当奶奶分完后,哥哥说了一句:“怎么没有妹妹的?”奶奶看着我的好像有些不自在,她从哥哥的那一串口摘了一个放到我的手上。当时,我如获珍宝,看着手心里晶莹通红的糖葫芦,我仿佛感受到了只有在梦中才能感受到的奶奶的爱,我知道一串糖葫芦上有九颗,而我只得到了一颗,但是我却很满足,当一个孩子深切的渴望得到满足时,她不在乎数量的多,而只在乎能够拥有。

生长在无人知晓的地方的小花,有机会也能得到雨水的滋润,即便是有一天它枯萎了,它也会笑着死去的。

我知道奶奶在买糖葫芦时,就没有想到我,她已经习惯了给孩子买东西只买五份,而我也习惯了没有的感受,即便给她一块蛋糕,让她任意去切,她也只能切成五块。但我不怨她,真的不怨,我只怨命运的不公,不能让我得到奶奶的爱,更怨自己的无能,不能讨奶奶的欢心,我宁愿把所有的不是都归罪自己。我一直认为自己曾经做过让奶奶不能原谅的事,我这样说,是在自慰,是不承认奶奶从不爱我,我就一直这样想,奶奶训斥我的时候我这样想,奶奶抛下那句话时我这样想,我甚至永远希望都这样想。但是我错了,大错特错,错得一塌糊涂,错得不可收拾。

我知道你们一定会有许许多多的疑问,可我却不想告诉你们答案,但我又不能不说,要不然我会对不起我早衰的童年。

就在我那年发高烧又奇迹般的醒来时,我看见坐在床边的妈妈,正对上妈妈那双哭得红肿的眼睛——忍受着难以言喻的揪心与痛苦,她竟然守了我整个晚上。妈妈见我醒来,愣了一下,便高兴的一把搂住我,但随后不久的便是放声大哭:“妈妈不相信是你克死了奶奶的女儿,可正是因为你让妈妈差点失去了女儿……”

所有的一都明白了,如果你们还不懂,我就转述给你们听:

就在我的妈妈添女儿的时候,奶奶失去了她唯一的女儿!

这就是我不该出生的原因,这就是我的出生是不可饶恕的错误的原因,这就是我所要的答案,这就是能够解答眼中曾有过的所有不解与一切疑问的答案!

积聚几年的泪水在那一刻全部涌了出来,巨大的痛苦让我连呼吸都变得艰难,我有一种即将被毁灭的感觉,一直探到我的内心深处。我不该出生,不该在姑姑走的那一天出生,不该让我的生日变成姑姑感的祭日,这就是我的错,这就是我的错吗?我终于鼓起勇气喊了出来:

我没有错,错不在我,错在命运,天意弄人。

寒冷的冬天,奶奶去了,她是抱着姑姑的照片去的,她生前的遗嘱是:墓碑上不能有我的名字。奶奶至死也不会原谅我。我怎么会让我恨的人陪伴我呢。奶奶下葬的那一天,我就是站在房顶上远远地看着,时间也是黄昏。

太阳又要落山了,我又站在房顶上看夕阳下的坟,看那座我所熟悉的坟,看高大的石碑上没有我的名字。明天又是奶奶的祭日,我会等爸妈他们祭完后去的,我知道奶奶不欢迎我,她的灵魂也仇视我,可我仍然要去,因为我有信心,我相信有一天,天堂中的奶奶会原谅,会理解天堂外的孙女,因为我有自己的逻辑推理:她是我的奶奶,奶奶会原谅儿孙所有的过失。因为在天堂外与天堂中打着一个结,用亲情打成的结,它的名字叫:墓地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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