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起草和签署,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合法性。编写合同时要考虑条款的明确性和可执行性。合同是双方或多方通过协商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合同是商业交易中确保交易安全和权益保护的重要法律工具。如何拟定一份简洁明了的合同,是每个经营者需要思考的问题。以下是一些精选的合同范文,供参考和借鉴。
疫情期间运输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根据《^v^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泰纳果品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果品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及供货批量;
见每批果品供货合同清单及发票数量,金额。果品供货合同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果品行业相应的标准。
三、履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交货及运输:
五、结算方式:
六、果品验收:
乙方应按照规定提供其注册许可证、每批果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发票等,甲方应对每批果品进行验收,并查验品名、数量、规格、价格等与供货合同清单是否相符,对质量有异议的,由双方根据合同商讨鉴定。
七、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甲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乙方无法按时交货的,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交付的果品若存在全部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甲方不再需要乙方送货的,或乙方无足够果品提供给甲方的,均应提前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由仲裁委员会解决。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详细地址: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疫情期间运输合同篇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_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费用。
1、1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1、2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运输时间年月日,甲方预报当月运输计划,货柜数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2、2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柜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提供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2、3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拖柜量,提前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来厂装货。
2、4厂方正常装柜时间为每天24小时。
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
3、2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柜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3、4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5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4、1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元/天,由甲方支付。
4、2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3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5、1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四级以上地震)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
5、2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柜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3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乙方需按甲方的装柜时间表安排到柜,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到柜,每延迟小时按该柜的运输费用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诚信商业、有贿赂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不再向违约方支付所有应付但未付的款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疫情期间运输合同篇三
信用证的优势在于:
凭正本提单交货的意义在于:
1.目前对于和,承运人,承运人未凭正本提单放货,无论货物放给哪一方,正本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可以向承运人追究的。这点在我国海事司法实践中都是统一的。但在的情况下,如果承运人未凭正本提单将货物交付给记名人,记名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否向承运人。
2.方便由通知人通知收货人,或者做其他处理。防止提货不及时,造成甚至巨额。在信用证支付条件下,提单上的consignee往往是开证行,而非真正的收货人,当所有单据交到开证行时,开证行会通知真正收货人进行等流程。
趋势:
疫情期间运输合同篇四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交付验车;。
出租方将牌车辆辆,车辆号码,从年月日时起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
炕付地点:xx,双方共同检验车辆,确认车辆现状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并在合同附件上签字认可。租赁期满,出租方按合同附件标准验收回车辆。
第二条:租金﹑押金标准,交纳期限及违约金;。
(1)承租方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预交押金元。大写:xx.(承租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或者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违章﹑肇事造成车辆损坏停驶等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出租方从押金中扣除)。
(2)每天(日)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出租方于收回车辆时从承租方交纳的押金中按实际租用的天数扣除租金(包月按30天计算)。
(3)承租方租车二个月以上的,每月签订合同时,提前三天向出租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租金,超过天数按日租金的40﹪向出租方交纳违约金。
(4)承租方所租车辆,每天(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280公里,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按每公里加收元,承租方还车时,不超过1小时不收费,超出1小时收10元,超出2小时收25元,超出3小时收40元,超出4小时按半天收费,超出6小时按1天收费。(高档车另订超出价格)。
(5)承租方还车后,如有违章罚款需租车本人带驾驶证亲自前来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违法﹑违章扣分需本人亲自办理)。
(6)承租方交还车辆时,如车辆不清洁,出租方收取元洗车费作清洁车辆使用。另需在承诺书上签字确认所租车辆的还车时间。
第三条:出租方责任;。
(1)向承租方提供^v^门年检合格及证照齐全的车辆。
(2)提供的车辆保险需按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3)协助承租方处理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事宜。
(4)租赁期间对租赁车辆的使用情况实施监控。
第四条:承租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行车,因违法﹑违记﹑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检查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要更换零部件,应事先与出租方取得联系,出租方认可后才能更换。车辆在租赁期间如发生故障时承租方必须与出租方取得联系,修复后方可行驶,否则后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借﹑典当﹑抵押或交与无驾驶证人员驾驶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并负责承担租赁车辆被盗时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和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本人及担保人合法有效的证明﹑证件及签字。
(6)在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时,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和第三者损失及其它所以责任和损失,(驾驶人不是承租人时驾驶人负连带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出租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车辆维修期间停驶的租金(停驶租金按日租金的90﹪计算及承担修理费总额30﹪的车辆折旧补偿,车辆发生小的损伤时负责赔偿出租方修理费)。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立即通知出租方协助解决,不得擅自移动车辆和改变现场,待有关部门验定完毕,出租方同意后方可移动,否则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合同期满前向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40﹪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者,出租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约定条款;。
(1)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2)租赁期间内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应即时与出租方联系,必须到出租方指定的修理厂修理。
(3)如发生车辆被盗遗失,由承租方先行负责全额赔偿给出租方,保险公司赔付的一切款项由承租方获得。在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付后,不足车辆损失的赔偿费及因向责任人或保险公司索赔支出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赔偿。
(4)承租方不得使用93#以下汽油,否则后果自负。
第六条:担保条件;。
(1)担保人对担保承租方所租车辆,租金及其它费用负有连带清偿责任,如被盗﹑灭失﹑诈骗﹑交通违章罚款,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车辆损坏等一切民事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承租方的损失。
(2)承租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出租方的损失。
第八条:补充条款;。
(1)本合同一式贰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应,双方签字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或按有关规定解决。
(3)发生纠纷,适用于《^v^合同法》分则,财产租赁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纠纷﹑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出租方(签字盖章)承租方(签字盖章)担保人(签字盖章)。
地址: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据驶证档案号:现住址:
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工作单位:
疫情期间运输合同篇五
民法通则关于时效中断的规定为: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为:时效因请求人提起诉讼、提交仲裁或者被请求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但是,请求人撤回起诉、撤回仲裁或者起诉被裁定驳回的,时效不中断。请求人申请扣船的时效自申请扣船之日起中断。
可见,不同处有四:
在海商法中,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不能中断时效;
在海商法中仲裁可以中断时效;
在海商法中,申请扣船可以中断时效。
疫情期间运输合同篇六
1.由于“长赐号”货轮船长的错误操作,导致该船在完全驶入苏伊士运河航道前船首严重偏离航向并“产生剧烈摇摆”,随后在运河中搁浅,。苏伊士运河管理局与“长赐号”船东公司签署和解协议。
2.在运河被堵期间,约422艘货轮全被堵在入口附近动弹不得,这让本就不景气的航运业雪上加霜。绕路导致,直接影响到全球贸易,而恶劣影响需要数月才能消失,但没有人为全球损失买单,最终后果只能由与承担。
3.让这些海运中国厂商最为担心的就是根据,船东和运输方并不用担心货物放置问题,也不用承担风险,所以说如今在过程中产生的海损,就需要中国和共同承担。
4.然而由于货物被扣留在苏伊士运河,所以部分的俄罗斯客户还没有支付尾款。按照之前两方签订的合同来看,在交易前,俄罗斯客户需要预付30%的款项,所以还有70%的尾款。如果客户后续觉得需要共同分担海损不划算,很大可能会,剩余的70%就需要中国厂商单独承担。值得一提的是,现实交易里,并不是所有都是预付30%,还有25%、20%的,有些长期合作的,之间运输甚至没有预付款,所以说,只要客户选择,对中国厂商的打击最大。
5.随着如今全球疫情加急,海运运力比较紧张,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再次发生,已经有多个中国厂商选择使用进行运输了,相比较海运运费8000美元左右,使用火车运输不仅了半个月左右,并且价格也。另可选:俄罗斯北极航道。
6.多数城市为内陆地区,这些地区通过中欧班列,开始发展或承接外向型产业,推动了地方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然而,依然有诸多方面问题需要各地中欧班列、以及共同解决。在把更多货物送到欧洲去的同时,如何进一步增加,是每一条中欧班列都需要继续解决的问题;目前依然是维持大部分中欧班列运营的关键。
疫情期间运输合同篇七
中文摘要:非典疫情中得到普遍关心的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今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不可避免的一个问题是:合同履行是否可以此为由免责?对此,截至目前并没有相关的立法或司法解释颁布。在中国大陆的法律体系下,鉴于立法者明确否弃了情势变更制度,同时意外事件也不构成免责事由,在此笔者就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讨论不可抗力的适用和主张,希望能为今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合同免责问题提供一点借鉴。
关键词:非典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免责、不可抗力、适用、主张。
一、问题的提出。
非典型性肺炎(“非典”)疫情对中国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到目前为止确诊病例有5327名之多。2003年5月9日,_颁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将“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规定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非典是_确定的乙类传染病并且传染了数千人,因此非典疫情作为重大的传染病疫情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之一。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医疗人员、科研人员应当服从应急安排,国家可以对公共运输系统、药品、食品、水源、突发事件现场、以及确诊和疑似病人采取控制或隔离措施。
同时,这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影响远远超出了上述法律规定的政府行为;对此,下文有详细的分析。因而,实践中出现了一个广为关注的问题:是否可以以非典为由免责?为此,理论界和实务界展开了一定程度的讨论。在中国大陆的法律体系下,鉴于立法者明确否弃了情势变更制度,同时意外事件也不构成免责事由[1],这一问题最后简化为:非典=不可抗力?对此,有人呼吁最高法院出台专门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的确可以凭借其作为立法之一的效力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性,但是,在非典的性质难以明确界定的情况下,如果出台一个一刀切的司法解释,就有可能导致不公平的结果。比如,把不能免责的情况规定为可以免责,那么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当事人就可能因此逃脱了违约责任;或者,简单规定不能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免责,那么就等于规定当事人有义务克服因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产生的所有情况。可见,免责事由界定过宽降低了合同约束力,过窄又加重了当事人的义务。
虽然,6月24日,世界卫生组织已经将北京从疫区名单上去掉,首都人民的生产、生活已经趋于正常;但是,在这场突如其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凸现出的很多问题并没有得到圆满解决。尽早反思非典疫情中的种种问题,对于今后类似突发事件中法律、政治以及经济上问题的解决,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因此,本文从不可抗力的概念入手,进而以非典为例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在法律上细化,最终具体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不可抗力的构成和主张,希望能为这一问题在今后的解决提供一点借鉴。
二、不可抗力的定义。
作为合同法发展的主要趋势之一,严格责任成为包括我国在内的大部分国家的合同归责原则。按照合同法的这一基本原则,合同一旦有效成立,对双方当事人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相对方取得采取各种补救措施的权利。是为“合同神圣原则”。但是,合同法也形成了这样一个原则,即如果在合同成立后,发生了不能预见且超出一方合理控制的事件,阻止这一方履行合同义务,则受阻一方可以免除承担违约责任的义务。各国对于免责的法律制度各不相同,德国称为“履行不可能”,英美法称为“合同落空”,我国采用法国法上的“不可抗力”制度。从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于不可抗力的规定上着手,可以发现,由于我国对不可抗力的法律规定存在下文所述的缺陷,导致对不可抗力概念和构成的认识模糊,从而增加了这一问题的不确定性。
不可抗力(forcemajeure)是大陆法系中法国法上的概念[2],《法国民法典》第1148条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系因不可抗力所造成时,其责任即可全部免除,亦即债务人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我国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应用了这一概念。就合同法的规定而言,《合同法》117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什么是不可抗力呢?《合同法》117条第二款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由此,可以得出我国民法中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如下:a.客观情况;b.不能预见;c.不能避免;d.不能克服。由于这四个构成要件过于简练,需要进一步扩充其含义。
第一,关于客观情况的含义。从时间上,构成不可抗力的客观情况应当发生在合同订立以后,否则就是可以预见的,当事人坚持订立合同,应当视为自担风险。同时客观情况必须发生在履行期之前;如果当事人迟延在先,他就对违约有过错,因此不能以不可抗力主张免责。从来客观情况的范围来看,不同国家的规定有所不同,通说认为我国将自然灾害、政府行为以及社会事件都包含在客观情况中,而第三人的行为、尤其是单个人的行为是不包括在内的。
第二,另外三个要件可以说是第一个要件的定语,即客观情况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能预见这一定语没有问题,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则有值得商榷之处。如果要将这两个定语的意思表达更明确,可以发现有两种解释:一种认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都是客观情况的发生;另一种认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是客观情况的发生,不能克服的是客观情况的影响。
如果采用前一种解释,“不能克服客观情况的发生”显然有动宾搭配不当的嫌疑。对于一个事件的发生,要么起促进作用,如“促成”事件的发生,要么起阻碍作用,如“避免”、“阻止”或“防止”其发生,何来“克服”?如果一定要这样搭配,“克服”只能解释为阻碍作用,那么“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这两个要件就重复了。
另一方面,第二种解释中,不能克服的宾语是客观情况的影响。那么“客观情况的影响”又是对什么的影响呢?继续补充句子的成分,完整的句子应当是:不能克服客观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如果这一点得到了证明,那么就等于证明相应的客观情况是履行合同出现的问题—违约的原因,或者至少是原因之一。这样,不能克服这一要件中就包含了因果关系。可是,如上述,《合同法》117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这里要求,免责需要证明的是“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相当于是将“因果关系”与“不可抗力”并列作为免责的条件,可以理解为在判定不可抗力时,并不包括因果关系的考量,这显然与第二种解释矛盾。
所以,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从现行法规的规定来看,不可抗力的定义可以有两种解释,而长期以来,我国法律在不可抗力定义上的这一矛盾之处一直被忽视。在适用不可抗力时,主流观点是直接将因果关系作为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3],进而可以直接在不可抗力和免责之间划上等号;但是也有人将因果关系仅作为免责的构成要件而不放入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4].
对于不可抗力内涵的不同认识,恰恰是目前对非典是否构成不可抗力存在分歧的原因之一。虽然从实践中看,无论采用何种解释,当事人主张免责均需要证明因果关系,在最终结果上殊途同归;但是,一方面,从法律的严谨性出发,应当尽量统一概念的界定,另一方面,如果采用第二种解释,抛开因果关系,抽象地谈不可抗力,与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的立法宗旨不甚相符。例如,地球的一端发生了大地震,地震属于客观情况,而且其发生是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但是这一地震对于一个地球的另一端合同的履行可能是没有影响的,那么采用第一种解释将这一地震认定为不可抗力的意义可能仅限于理论上的探讨。因此,笔者在本文中将采用主流观点,将因果关系纳入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中。
另一方面,对于不可抗力的外延,法国法并没有列举式的明确成文法规定,司法实践中即使发生罢工、进出口限制、政府征用等事件,也要考虑具体案情,只有当这些情况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要件,特别是事件使得债务人履行合同不可能时,法院才允许免除债务人的违约责任。我国法律也没有对不可抗力的具体形态作出明确规定,通说认为不可抗力可以包括下述几个方面的客观情况:(1)自然灾害,如火灾、地震、台风等;(2)社会事件,如内战、罢工、动荡等;(3)政府行为,如管制、禁运等。但是,这些客观情况在具体的一个合同项下是否构成不可抗力,需要根据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此外,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类事件是不可抗力。但是合同中的这种约定还是需要依赖法院根据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进行判断:如果约定的不可抗力不符合法律对于不可抗力的规定,那么这种约定很可能是无效的。相反,如果直接约定一类事件是免责事由,那么在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情况下,这种约定是有约束力的。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
非典型肺炎,是受《传染病防治法》规范的一种乙类传染病。截至2003年8月4,非典型肺炎在中国大陆已经有非典患者348人死亡,确诊病例5327人,数万人被隔离。因为非典疫情,北京市政府宣布部分行业停业,各个地方政府对从疫区来的人员采取了程度不同的隔离措施,大量流动人口离开疫情严重的城市,who发出了旅游警告,航空公司取消了航班,外国政府的隔离要求……这些情况根据性质可以分为六类:
1.非典疫情或者说非典型性肺炎疾病本身,即非典型性肺炎这一疾病在中国大陆乃至全球的传播情况,这既包括患疾病本身,也包括疫情传播带来的心理恐惧。
2.政府行为,包括_和外国政府、_和地方政府采取的措施,如体温测量、健康申报、消毒、各种活动的限制、控制或取消、对医院、旅馆等机构的征用、部分行业的停业以及人员或场所的强制隔离等措施。对政府行为具体分析,可以将上述政府行为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健康检查和卫生保证措施,包括如体温测量、健康申报、消毒等,这类措施的特点是虽然当事人承担了额外的义务(配合体温测量、填写健康申报表、购买消毒用品),但是当事人的时间、金钱和合法权利并没有受到实质影响;第二类是限制型措施,例如各种活动的限制、控制,这些措施中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了限制,但是并不是完全剥夺;第三类是强制性措施,例如对医院、旅馆等机构的征用、部分行业的停业以及人员或场所的强制隔离等措施,这类措施往往暂行剥夺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甚至是人身自由。
3.社会事件,包括一些物资的短缺、疫区流动人口的大量离开,虽然没有官方的统计,但是对个人以及企业的影响不能忽视。
4.个人行为,主要是由于对非典的恐惧而采取的自我保护行为,如拒绝上班、出差等。
5.国际组织的旅游警告。什么时候作出,什么时候解禁。
6.其它非政府行为,是指国家机关以外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采取的措施,如居民委员会禁止小区居民以外的人员进入、航空公司取消航班等。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不可抗力的构成。
上文以非典这一典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例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作了细化,下面继续以非典为例,具体分析上述六类影响是否构成不可抗力。
首先,在上述因非典产生的情况中,第一项是后五项的原因,因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否构成不可抗力可以在两个层次讨论:影响公众健康的疫情、食物中毒、不明疾病等事件本身和事件结果。很多讨论试图对非典是否是不可抗力下一个结论,笔者认为从这一层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层次讨论不可抗力的适用是没有意义的。因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只有具体情况才能实际影响合同的履行,疫情等事件本身对患者以外的主体的直接影响主要是心理上的恐惧,但是心理的恐惧不能成为影响合同履行的法律原因。所以,无法抽象地讨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对合同履行的影响,不能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本身构成了不可抗力。下文将具体分析上述第二至第五项情况是否可以适用不可抗力。
其次,从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出发,可以将个人行为和国际组织的旅游警告排除在不可抗力以外,因为前者不属于客观情况,而后者不是强制性的故而不构成不可克服;对于其它非政府行为,第一,在大部分情况下可以克服,比如可以和居民委员会协商、原有航班取消可以改用其他交通方法,第二,第三人的行为不具有外在于人的行为的客观性的特点,不应归于客观情况[5],。因此,后三类事件不构成不可抗力。
第三,对于社会事件,通说认为罢工、骚乱等事件可以成为不可抗力[6],但是在此次非典疫情中出现的种种情况是否可以归入社会事件当中并没有定论。物资短缺以及劳动力流动等事件究竟能否构成不可抗力,最终还是要落实到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上,一方面要看这些事件的严重程度是否达到了难以克服的程度,另一方面要看具体合同的履行是否受到了实际的阻碍。举例而言,北京的疫情爆发后,流动人口的确有所减少,可仍有大量的外地农民工在京工作,因此以不能招募工人为由主张不可抗力由于不能证明具备“不可克服”这一要件而很难得到支持。但是,如果需要招募的工人属于特定工种,或者招募的数量巨大,那么在从事特定工种工人均已经离开或留京工人数量不足为由主张不可抗力,就可能得到支持。
最后,政府行为是否应构成不可抗力的争议主要集中在政府行为的不可预见性和不可避免性上。主张政府行为不构成不可抗力的或者认为政府行为变动过于频繁,当事人可以预见政府行为发生的可能性[7];或者认为政府行为毕竟不同于自然灾害,当事人通过努力也有可能改变政府的具体行为,因此政府行为的影响是可以避免的。但是,对于非典疫情中_采取的以及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政府将依法采取的一系列强制性的政府行为,由于是突发的事件所引起的,因此超出了合理的预见范围;另一方面,这些政府行为是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采取的,一般的经济主体无法改变政府的决定。因此,如果政府为控制疫情而采取的强制性行为导致当事人不能履行,应当认定不可抗力成立。举例而言,如果某一宾馆被整体隔离,在隔离期间出租客房的合同即受到了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因此对于出租客房合同的履行而言,整体隔离宾馆的事件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应当认定为不可抗力;而如果预定客房的当事人根据其他合同本应到该城市履行特定义务,却以预定的客房被隔离为由主张不履行其他合同不应得到支持,因为虽然预定的客房不可用,但是还有其他住宿场所可以选择,所以对于其它合同的履行而言整体隔离宾馆的事件不是不可克服的,没有构成不可抗力。
在此基础上可以对前述三类政府行为作出更具体的分析。第一类行为仅仅给当事人带来了时间上和金钱上的一点损失,很难证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所以一般不会构成不可抗力;第二类行为往往是从总量上进行限制,并没有绝对剥夺当事人的权利,因此证明不能履行合同也是有难度的;而对于强制性的行为,如果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或履行特定义务的权利被暂时剥夺了,那么在当事人的自由或权利被剥夺的期间内,应当认定构成了不可抗力。
五、不可抗力的主张。
《合同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因此,不可抗力的主张有三个方面:
第一,需要举证相应情况符合不可抗力的四个构成要件。
第二,需要尽通知义务,以减轻损失。但是,《合同法》没有规定不尽通知义务的后果是不能主张不可抗力,还是在未通知而扩大损失的限度内不能主张不可抗力。从《合同法》的规定上看,及时通知的目的是:“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与此目的相对应,对于未能及时通知的后果,合理解释应当是承担扩大的损失,而不是全部损失。
第三,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虽然法律规定了提供证明的义务,但是没有规定有权出具证明的机构。从实践中来看,我国目前出具不可抗力证明的机构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国际经济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各地分会,另一个是各级公证机构。前者的证明包括两种,一种是不可抗力证明,这种证明是在该委员会认为事件满足《合同法》规定的不可抗力要件后作出的,其中有法律的判断;另一种证明称为不可抗力事件证明,仅对事件的发生作出证明。对于证明的效力,不论是否包含法律的判断,由于最终是否构成不可抗力的解释权仍然在法院,因此不可抗力的证明只能起到初步证据的作用,如果对方当事人能够证明相应的情况不符合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并得到法院的支持,则不可抗力的证明将被推翻。
六、结论和建议。
综上所述,在此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合同的履行受到了各个方面、不同程度的影响,但是是否可以主张不可抗力,不能简单地下一个结论。一方面,抽象地讨论非典疫情是否构成不可抗力是没有意义的;另一方面,具体的政府行为和社会事件是否构成不可抗力,需要结合政府行为、社会事件的性质及其对具体合同履行的影响,才能判断是否构成不可抗力。
因此,在合同履行受到客观情况影响后,当事人需要分清客观情况的性质。对于不构成不可抗力的,应当尽力履行或者与对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对于可能构成不可抗力的,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通知和出具证明的义务。
最后,鉴于我国合同法采用的是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同时《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于不可抗力的内涵以及免责的主张规定的非常严格,如果当事人需要排除履行合同的潜在风险,可以在合同订立时尽可能全面地约定免责事由。
参考文献:
[1]戴孟勇。《略论“非典”事件的法律性质》.
[2]冯大同。《国际货物买卖法》。第一版。北京:对外贸易教育出版社1993.p266。
[3]王利明。《违约责任论》。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p335;《聚焦南京“涉非”第一案》。《_》。2003年6月5日。第五版。
[4]_山。《非典影响合同的解决之道》。《法制日报》。2003年。5月28日。
[5]同注3。
[6]同注3。
[7]刘凯湘、张海峡。《论不可抗力》。《法学研究》。2000年。第6期。
疫情期间运输合同篇八
房屋租赁合同dc房屋租赁合同时房租与租客之间的合同,合同一旦签订,将要遵守其中的每一条约定。下面是由b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欢迎阅读。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甲方(出租方:_____(姓名)乙方(承租方):_____(姓名)双方根据《民法典》就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房屋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租赁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承租。
三、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四、租金及押金交纳时间:租金为每月,以交三押一的方式交付,如有续租,需要提前一个月的时间支付下一季的房租,具体价格应该以当时的市场房价为准,否则,甲方有权将房屋收回。
五、房租到期后,如果乙方要续租,且市场房价有所变化,租金也会相应变化。
六、房屋内基本设施在乙方租赁期间可以使用,但不能认为的破坏,如有,须按一定的价格予以赔偿,若不是,甲方有义务维修或是更换。
七、房屋生活所用水电由乙方全付,甲方不予干预。
八、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定金元,在租赁期间转为押金,并且不抵作租金,待协议终止,水电费等付清后,个月内甲方无息归还乙方。
九、租赁期满后,除可移动的设施外,其它装潢乙方不得拆除毁坏,无偿归甲方所有。搬迁后____日,房屋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归由甲方处理。
十、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需另行追加赔偿。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合同即刻生效。甲方:_____姓名:_____住址:_____电话:_____签字: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姓名:_____住址:_____电话:_____签字: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范文二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请在方格内划钩)。
一、房屋地点及设施:
1.房屋地址:____市________路(巷)_____号(_____________小区)___号楼(栋、座)___单元_____室;房屋为___室___厅___卫;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2.室内装修情况:墙壁________,门窗________,地板___________________,天花板_________,厨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卫生间_____________。
疫情期间运输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承运人):身份证号:车号:
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货运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甲方有权指定乙方运输车辆的货物装车地点、行驶路线及收货地点。
2、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运费,运费每月支付一次,甲方按单程里程结算(按规定的车公里执行),乙方必须凭运输发票办理结算。
3、甲方有权检查核实乙方车辆的运行情况、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保证安全、准时如数承运货物。
2、乙方保证其承运车辆车况良好,运输需用的鸭笼、大绳、篷布等由乙方自理。
3、甲方向乙方支付运费方式为隔月发放(例:3月份运费5月份发放;4月份运费6月份发放),如果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或给甲方造成名誉或者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扣除其运费,并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4、乙方车辆证件必须齐全有效,包括运营手续及车辆保险等。(保险:成员险不少于2人,每人不低于5万元,第三者不低于20万元)。
5、乙方保证运输安全,严禁酒后驾车,如有发现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6、乙方承担车辆运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包括交通事故、人身伤亡及其他财产损失),并对所承运货物负责。如因车辆事故、交通事故等原因所造成毛鸭途中和宰前死亡、丢失等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赔偿。
7、为保障运输里程的公平,乙方上岗前必须安装gps定位系统。
8、如乙方解除协议,必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解除本合同。
9、甲方如遇到不可抗拒外力导致甲方停产或关闭,本运输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无赔偿责任。
三、甲方和乙方不存在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乙方不是甲方的职工或雇工,无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
四、争议解决及其它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2、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内为有效期。
甲方(托运人):乙方(承运人):车号:保险单号:
疫情期间运输合同篇十
为全力支持配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本人及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公司一员在此郑重承诺:
1.做好个人和公共卫生防护。外出后、吃饭前清水洗手,注重家庭卫生,定时开窗通风,勤晒衣服和被褥等,创造干净整洁的居家环境。
2.尽量减少外出聚集。春节期间减少外出和各类聚会,确有需要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人流密集场所时,随时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做到相互保护。多以音频、视频等方式互送祝福。
3.不信谣,不传谣。要以身作则,不轻信未经证实的消息,不随意传播非官方渠道发布的疫情相关信息,如发现身边人有散布不当不实疫情消息时,要及时劝阻,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做好文明劝导和知识传播。主动劝导身边亲朋好友不参加或少参加聚会、聚餐活动,不集中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参加任何娱乐等其他聚集性活动,通过微信朋友圈积极转发抗击冠状病毒等科学防护知识,尽可能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
5.开展好志愿服务。要配合开展排查防控工作,积极劝导周边武汉返乡人员主动与村、社区两委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帮助有需要的人群及时就医就诊。
6.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积极支持和参与防控工作,倡导群众严防严控,群防。
群控,众志成城,全力保障人民健康。
我承诺“防控疫情从我做起”!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不断变化的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形势,作为一名两xxx组织的党员,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认真学习xxxxxx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区委重要部署,做到“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做好示范表率。
二、在通知复工前不擅自开始作业,服从组织安排。
三、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带头制止不实言论,向身边人宣传防疫知识。不聚餐、不串门、不聚会,提高防范意识,积极应对此次疫情。
承诺人:
《疫情防控承诺书》具体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防治,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企业负责,认真学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自觉落实企业规定的防控措施。
二是要密切配合矿井人员排查工作,按时上报相关情况,不隐瞒、不漏填、不迟填、不谎填,如有相关情况及时登记备案,按规定接受隔离。
三是要加强个人防护,学好、用好防控知识手册,自觉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四是要规范个人行为,下班后主动防控,不组织、参加聚会,不参与人员聚集,尽可能减少出门。
五是要谨言慎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切实维护矿区稳定。
六是要每天进行自我健康检测,如有不适症状,及时到古交市矿区总医院就。
作为一名90后大学生后备干部,自疫情发生以来,某会不忘自己党员身份,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虽然自己是怀孕7个月的孕妇,家中还有个三岁大的孩子,但是她坚信小家面前是大家,冬天过后是春天。“我是党员,而且我是年轻人,作为后备干部在这么危急的时刻怎么能退缩呢,我会注意好身体的,电脑操作平时都是我负责的,书记他们年纪大了操作起来费时费力,我可以留在办公室里面处理线上地工作,保证保护好自己。”某常会这样说到,常会在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中承担着村里的信息联络员工作,每天及时准确地报送马洼村的疫情防控情况`,同时利用微信、qq等方式每天向村民发送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将市里和乡里的疫情动态转送到群里,在微信群里有村民需要什么,只要在微信里跟她留言,她都会仔细的回复并做好记录工作,第二天集中采购,又贴心地分发到村民家中,尽一切可能满足村民的生活所需。从疫情防控工作开始后,她就一直坚守在岗,并非生而无畏,只是心中有爱巾帼花开。
这个春节在本该陪家人的春节常会毅然选择回到工作岗位上,组织上有需要,就能够冲锋向前,村民们有需要,就可以发挥力量,这就是巾帼之花的风采,绽放的是温暖,给予的是希望。据悉,灰河乡还有很多巾帼之花奋战在一线、坚守在岗位上,为疫情防控阻击战筑起巾帼之盾,相信同心协力初心不改,众志成城难关必克。
“这次疫情相当严重,大家一定要认清当前的形势!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站位,
这是党和人民需要我们的时刻,也是我们保护自己家乡的时刻,请同志们把家里安排好,做好时刻守在防疫第一线的准备。”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某虽心急如焚,却临危不乱,这是他在宋疃镇疫情防控工作第二次调度会上说的话。与烈山区其他书记相比,他年龄稍长,但他仍坚持冲锋在前,拼尽全力,无私奉献,带领全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将防控工作落到实处,用自己的真情守护着全镇群众的安全,宋疃镇没有出现1例确诊病例,也没有出现1例疑似病例,真正做到了“联防联控无死角、群防群治全覆盖”。
自疫情发生以来,某书记没有休息一天,一直吃住在镇里,女儿生病了也没能回家看一眼,女儿打来电话问他回不回家的时候,他也只能安抚说“我现在哪能回去!这个时候我哪也不能去!等疫情结束了我就回家。你在家好好照顾自己。”他每天来回奔波于各村居,无论刮风下雨还是大雪纷纷,始终坚持上午一遍、下午一遍、晚上一遍,每日行程400余公里,每天晚上还要开会研究巡查问题整改措施,哪里最危险,哪里最困难,他总是第一时间出现。当他了解到宿州市已确诊感染冠状病毒的李某发烧的信息后,根据其活动轨迹,第一时间带领人员到宋疃社区店孜自然庄摸排密切接触人员,并组织人员对整个自然庄***户***人进行封闭隔离,防患于未然。
不会出门,不给政府添麻烦”。
这既保障了群众基本生活,又减少群众外出机会,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干部开玩笑称他为“生活小秘书”。
疫情期间运输合同篇十一
各乡镇人民政府、xx经开区、各企业:
根据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促进我县企业有序、安全复工复产,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原则。
1、坚决贯彻xxxxxx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xxx、xxx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复工前有准备、复工后有监管、应急状况有预案等要求,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企业平稳过渡、正常生产经营。
二、加强企业复工管理。
2、严格复工时间。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要求,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须(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等行业)等相关企业除外,县内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020年2月x日24时前复工。
3、县内企业因特殊情况,确需于2020年2月x日24时前复工的,应当到所在地乡镇、经开区备案,并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经审查后方可开工生产;2月x日24时后确需复工企业应当到乡镇、经开区备案,未经备案的企业,不得擅自复工。
4、加强疫情防控领导。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
三、做好企业复工前准备5、实行复工备案制。复工前,企业应当将复工申请报告、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企业承诺书(其中员工承诺书留企业存档)等相关材料报所在乡镇、经开区备案后,方可启动复工。
6、排查返岗员工。复工前,企业必须对非湖北籍全部返岗员工进行排查登记,了解其是否去过湖北或其他疫情高发地区、是否接触过湖北或其他疫情高发地区归来人员、是否接触过疑似尚未确诊或已确诊病例、是否出现体温异常、咳嗽、胸闷、呼吸困难等疑似症状,如有上述情形,要联系属地政府及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人员隔离及医学观察工作。对湖北籍及疫情严重地区员工,必须做好劝返工作,对未购票的要劝阻,已购票的督促其退票,暂不得返岗工作。
7、做好疫情物资保障。企业应安排应对疫情的专项资金,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储备足够的疫情防控物资,主要包括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如储备物资保障不足,不可复工。
8、开展消毒防护。在复工前,要对厂区内车间、办公、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落实专门疫情防控人员、必须设立企业测温点和临时隔离室。
四、落实企业复工后疫情防控。
15、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属地政府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
五、严格疫情防控责任。
16.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坚持稳控当头,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确保不发生疫情扩散。
17.各乡镇、经开区要加强辖区内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管理,成立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包联责任人,健全企业包保机制。
18、按照“部门+属地”原则,规模以上企业或用工人数超10人以上的企业,要安排1名驻企联络员,指导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动态,结合“四送一服”活动,常态化开展为企服务。
疫情期间运输合同篇十二
我司严格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减轻企业负担若干政策的通知》(沪人社办〔2020〕44号),以及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等相关文件要求,在受疫情影响停工期间,组织本企业职工开展线上职业培训,并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
1.我司系非专营劳务派遣的企业,开展职工线上培训期间为受疫情影响停工期间(包括整体停工和部分停工)。
2.我司组织线上培训的对象,均为与我司建立劳动关系人员或在我司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对平台企业(电商企业)或新业态企业,组织线上培训的对象均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或未建立劳动关系但通过平台提供服务获取劳动报酬的职工。我司培训结束后申请培训补贴时,补贴对象仍为我司职工。
司在疫情影响期间,组织每人参加培训不超过3个培训项目,并保证人员在上一个培训项目结束后方可参加下一个项目,同一培训项目不重复申请补贴。
4.我司在本市相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内不组织线下培训、实训或评价活动。
5.我司申请职工培训补贴所提交的各项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实反映培训实际情况。
6.我司严格落实教学资料及各类档案(含培训方案、学员花名册、授课记录证明材料、管理台账等)的留存、归档、备查工作,并配合接受各类审计、监督。
我司所作以上承诺是真实意思表示,并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
管理部门:
(签字盖章)。
(盖章)。
日
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期间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申请备案汇总表。
镇(街道)。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盖章)。
2020年。
序号企业全称企业类型形式平台/实施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时长人数(人)。
经认可培训成本拟补贴金额(元)1。
备注:1、“企业类型”为:自主培训企业、中小微企业、平台企业(电商企业)或新业态企业。
疫情期间运输合同篇十三
(一)适用地域:钱塘区范围。
(二)适用背景:局部或大部分地区突发疫情造成的菜、肉、粮等主要生活必需品供不应求、价格异常波动、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保障供应。
(三)生活必需品种类:分粮、油、肉、菜、蛋等基本食材,饼干、方便面等即食食品,水饺等冷冻食品及生活用纸等四大类15个品种(猪肉、蔬菜、禽蛋、粮、食用油、奶制品、冷冻食品、方便面、火腿肠、矿泉水、生活用纸、食盐、水果、饼干、大豆)。
(一)服从指挥,统一调度。当突发疫情导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出现异常波动时,各部门和相关企业必须服从区政府和区保供专班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专班成员充分发挥指导、协调、调配作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整体合力。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加强生活必需品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必要的政府储备,整合应急处置资源,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调控手段,稳定市场供应。
(四)分级反应,科学处置。建立健全四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了解、掌握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情况,正确判断事件发展趋势,采取果断措施,积极高效地开展工作。
(五)政府主导,市区联动。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坚持政府调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坚持市级统筹与属地负责相结合的方式。
(一)领导机构。
以钱塘区保供专班为主要领导机构(以下简称专班),由区政府业务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发展改革局局长、区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委宣传部、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政法委(司法局)、区社会发展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v^、区政府办公室等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区商务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钱塘区保供专班,接受市保供专班指挥,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应急保供工作,与上级应急组织体系建立工作联系与信息共享机制。
1.保供专班职责。
(1)确定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重点完成应急保供队伍体系、生产体系、储存体系、交通体系、监管体系、白名单体系等六大体系建设。
(2)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决定启动或终止本预案,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对措施进行决策,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4)决定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新闻发布的有关事宜。
(5)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6)研究落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生活必需品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2.办公室职责。
(1)接到应急响应指令后,负责向专班汇报生活必需品市场波动和商品的货源组织、库存及供应情况。
(2)对生活必需品重点生产经营企业的货源、销售、库存、价格情况进行监测。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解决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中出现的问题。
(4)督查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应急预案执行情况。
(5)应急预案启动后,办公室应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并设立热线电话,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畅通传递。
3.成员职责。
疫情期间运输合同篇十四
为预防和减少学校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v^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驾驶员疲劳驾车、超速、超载、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应变能力差、车容车况差、车辆安全性能差(特别是制动系统)等情况都可能是诱发的原因。
1、加强对广大师生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的教育。
2、加强对乘车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不要把头、手伸出车窗外。
4、定期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统计,并向家长和司机宣传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车的常识,并与司机签订安全责任书。
5、做好校车车辆例行保养工作,出车前要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按下列程序处理。
1、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
2、报上级主管部门(先口头后书面)。
3、处置乘车人员。
(1)发现学生受伤者,要尽快及时送医院救治(或视情拨打120)。
(2)另外调动车辆接送学生,换乘车辆时,随车教师要看清周围交通、车辆行驶情况,避免发生新的交通事故。
4、通知家长。
5、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并参与调解。
6、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7、通知保险公司介入。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廖学明。
副组长:胡文。
组员:
职责:下达启动处置交通应急预案命令。依据上级批示和现场情况,适时决策、发布指令,组织指挥处置行动。组织调集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向上级主管部们报告事件的情况,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通报或协助请求。同时负责与有关卫生、公安、交通、等部门协调工作,检查监督突发事件的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教室。
主任:董晓春。
成员:各年级主任和班主任教师。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现场处置组。
组长:胡文。
成员:学校办公室主任总务主任护校队。
职责:深入现场做好有关救援、抢救、解释、宣传、调解、劝导等工作,及时调查收集交通事故的起因、现状、发展趋势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进行现场处置,采取必要措施。
疫情期间运输合同篇十五
本市人员非必要不出省、不出市、不前往有疫情发生的省辖市,提倡在市内过节、市内休闲游玩,不外出、不远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要带头做好表率。如必需出行,出行前及返回时要提前3天向村(社区)、单位及目的地进行双报备。积极劝导我市在外人员,特别是国内外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不在“五一”假期返乡探亲。
所有入宛返宛人员均需提前3天向社区报备(省外返回的豫事办报备,省内返回的电话报备),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在入市和交通卡口、场站登记场所码。中高风险地区、封控区、管控区入宛返宛人员赋红码,“点对点”闭环转运、集中隔离14天,第1、4、7、10、14天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及有本土病例发生所在县(市、区)的人员,短信提醒,赋红码,实施14天集中隔离,在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双采双检”;所在城市其他县(市、区)的人员,赋黄码,根据风险程度实行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7天,第1、3、5、7天开展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除核酸检测外非必要不外出,待健康监测结束后转为绿码。省外低风险地区所在城市人员,赋黄码,落实“三天两检”。省内市外低风险地区所在城市人员,短信提醒,入返宛后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如未按时核酸检测赋黄码,24小时内完成后解码。短期入宛人员提前3天向入住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报备,查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每24小时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管控各类会议及展会、展销促销、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活动。对于经贸类活动,严格落实报批手续;对非经贸类活动,原则上不办少办,确需举办的,能线上不线下。确需举办的线下活动,要控制人数并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继续落实“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并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交通运输场站、公共交通工具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日常清洁、通风和消毒等防控措施,严格体温检测。加强健康宣传,提醒旅客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加强旅游客运防疫管理,及时调整优化运输组织,合理控制载客量,减少旅客聚集。加强对旅游、交通、餐饮等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五一”期间,各类公园、景区、景点坚持“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按75%限流开放,分类完善应急预案,实行场所码、“流动哨”,推行门票预约制度,及时疏导客流,控制人员接待上限,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宾馆、酒店、民宿要严格落实入住人员登记、查验“两码一证”,做好人员健康监测;餐饮单位要劝导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强化饮水、食品和环境卫生,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对没有落实防控措施的景区、景点、酒店,立即停业整顿,对造成重大疫情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一”期间,原则上所有教师、学生不跨市流动,允许未发生疫情的县(市、区)学生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市内流动,但不得前往有疫情的县(市、区)。提倡师生减少不必要外出,不参加集聚性活动。
疫情期间运输合同篇十六
为维护广大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妥善处理我单位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减少交通事故损失,根据《^v^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及《^v^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职责追究的规定》等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预案。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带给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忙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成立集团公司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总经理任组长,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公安处处长任副组长,公安处、安质部、工程部、工会生产保护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指导、协调我单位的道路交通特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公安处,并安排有关人员24消逝值班。
各分公司和各级项目部分别成立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明确人员和职责。
值班人员在接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报告集团公司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紧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并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由组长或副组长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一)立即组织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二)迅速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汇报简要案情及后果,并根据事故现场状况,商请卫生、保险、交通、消防等部门予以配合,协同进行伤员抢救和现场勘查、施救工作。
(三)封闭、保护现场,必要时能够申请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中断交通,但应设立明显标志,标明车辆通行路线。
(四)采取抢救、灭火等紧急措施。抢救伤者应尽量就近、集中,尸体转移应注意停放条件。
(五)监护当事人,寻找并调查证人。
(六)确定指挥员指导现场勘查。
1.现场救护领导小组及分工。
组长:1名。
副组长:1-2名。
组员:相关部门及现场施工负责人。
人员分工:组长负责事故总协调和现场的救助指挥。
副组长负责现场救治及送往医院途中的防护。
财务科负责医院费用的押金的支付。
办公室负责联系医疗机构。
其他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2.现场急救队。
各单位、各级项目部成立现场急救队,队长由单位主管领导、项目经理主任担任,主要成员应包括工班长、医生、面包车司机。人员数量3~5名。
3.现场急救药品及医疗器械。
现场卫生员务必配备担架、简单止血包扎物、氧气袋等医疗器具,施工现场应配备车辆,值班室和隧道内施工现场应配备电话(桥梁等其它施工现场也应配备必要的通讯设施)。
4.各单位单位急救医院考察。
疫情期间运输合同篇十七
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猪肉和应急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的复杂性和紧迫性,增强大局意识,把储备应急和保供稳市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抓好市级应急储备物资管理和供应工作,切实发挥积极作用。
(一)工作目标。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级应急生活物资储得好、调的动,发挥应急和保供稳市作用,重点保障重要节日、两会期间市场供应,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二)坚持原则。一是统一领导、职责清晰。各成员单位和承储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听从指挥,抓好落实。二是健全机制、有序管理。严格执行储备肉和生活必需品储备管理制度,提高储备效能,在“储”上做足文章。健全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加强车辆和人员配备,在“运”上下足功夫。三是常备不懈、确保实效。既要高度重视,抓紧抓牢,又要科学组织,注重方式方法,把握力度节奏,守好底线,务求实效。
成立市发展改革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级应急生活物资储备供应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任智慧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员:晋彤办公室主任。
李康智物资储备科科长。
侯晓芬物资储备服务中心主任。
郭育芳价格监测中心主任。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分管物资储备的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市级生活物资储备供应的各项决策部署,健全应对保障机制,保障市级生活物资储备供应,切实发挥保供稳市作用;督导检查储备供应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做好舆情监控和处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物资储备科,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委物资储备科长担任。
(一)启动储备投放,保障猪肉供应。督促指导按照《关于启动市级猪肉储备投放工作的通知》(晋市发改物储涵〔20xx〕13号)要求,加强工作联动,做好冻猪肉储备市场投放和市级活体猪市场投放的配合协调工作,将猪肉储备陆续、均衡地投放市场。坚持统筹兼顾,灵活调度,减少环节,降低费用。督促冻猪肉储备企业在投放后一个月之内及时完成补库补储工作。
责任科室:物资储备科科。
配合单位:各承储企业。
(二)加强储备管理,完善应急保障。严格按照《山西省省级储备猪肉管理办法》《晋城市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好市级储备物资的日常监督管理。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储备物资账实相符、质量合格和储存安全。结合疫情防控需要,执行应急物资储备信息报送制度,时刻掌握储备数量、质量和轮换情况,扎实做到心中有数。熟练掌握市级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的启动条件、程序和响应措施,做好通信保障、物资保障、供应保障和运输保障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万无一失。
责任科室:物资储备科。
配合单位: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各承储企业。
(三)加大惩戒力度,确保质量安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疫情期间生活物资储备的监督检查。严厉杜绝囤积居奇、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努力维持良好的市场秩序。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质量检验制度,防止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针对疫情期间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承储企业,加大惩戒力度,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终止承储合同。
责任科室:物资储备科。
配合单位: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各承储企业。
(四)密切跟踪监测,把握投放时机。加强与应急、商务等有关部门价格监测联动与共享,及时准确掌握市场行情和价格走势。强化疫情防控期间猪肉和应急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波动分析研判,及时掌握供应短缺、价格异常波动等情况。科学预判供求形势走向,设置明确的应急响应触发条件和响应程序,准确把握投放时机,赢得工作主动。
责任科室:物资储备科。
配合单位:物资储备服务中心、价格监测中心。
疫情期间运输合同篇十八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防控新冠疫情的工作要求,在县委、县*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工作部署及职能分工,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市、县领导先后到我县指导公路运输、防疫督导,并对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局党委*、局长王志进坚持每天到岗,多次深入一线检查督导,局分管领导按分工靠前指挥,由于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地,工作紧张、有序、高效开展,较好地完成了阶段性工作任务。
成立县交通运输行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局长任组长,党委副*、副局长丁火林,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局属有关单位、机关股室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力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印发了《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强化职责,统一思想、明确要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一)加强交通卡口的防疫检查工作。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发生后,根据防疫工作的安排,从正月初一,先后抽调108名交通人员参与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道市际交界处共6个卫生检疫站执勤,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卫生检疫站执勤点实行24小时工作制,采取对所有进入人员实行体温检测、活动轨迹等信息进行研判登记,有效阻截疫情的输入和扩散。
(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由于此次防控疫情风险度高,工作时间长,根据实际情况,在卫生检疫站设置临时党支部,号召党员在各执勤卫生检疫站发挥勇于担当、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在卫生检疫站树立*。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让*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坚守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守护好阻截疫情的安全线。
(三)加强客运站场的防疫措施。客运站是人员流动的密集区域,也是当前防疫战的重要阵地之一。为有效防控疫情,客运中心均配置了先进的热像仪,通过高科技设备,对通过进、出站口的人员进行快速、高效测温;设置留观室。同时,确保对站场公共区域保持每天不少于2次的消毒,并严格要求所有进站的旅客必须佩戴安全口罩方可进入车站,最大限度降低了站场公共区域的卫生安全风险。
(四)加强公共交通工具车辆的防疫措施。客运班车、公共汽车、出租车是市民出行的公共交通工具,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的防控疫情工作方案要求,坚持每天对司机测温及运营车辆定时消毒,确保车辆卫生安全、车内整洁;车辆运营期间,要求开启车窗,确保车内通风;当班司机必须戴口罩上岗,并规劝乘客佩戴口罩及分散就坐。
受疫情影响,省、市、县际班车和农村客运全部停运,城区公交也只保留通高铁站少数车辆营运,交通运输行业的运营受到严重影响,客运站关闭,出租车停运。及时采取措施,通过对企业、司乘人员进行疫情知识及政策宣传,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一是积极协助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协调解决消毒水、手套、口罩、测温仪等防疫物品,保障每一位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的防护安全。二是督促公交公司保障运输服务质量、保障乘车卫生安全坚持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
为及时调运防疫物资,组织10台客车、10出租车、20台货车为应急运输车辆。接送境外回陵人员5次。加强和农业、商贸、市场监督等部门配合,开具应急物资运输通行证500张,保障了市场生产生活物资的供应,加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
复工复产,交通运输先行,为更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助力企业发展。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农民工返岗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县防疫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全力做好企业返岗员工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根据企业返乡员工分布情况,配合县经济开发区等部门,对外市、外省员工返岗开具通行证500多份,为企业加速复工复产提供强有力交通支撑。组织人员对芜黄高速工程建设二、三标段返岗复工进行验收,保障企业复工有效开展。
自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来,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优先保障一线卫生检疫站点的帐蓬、口罩、消^v^及红外体温计、办公用品等物资的后勤供给,确保了疫情防控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病毒传染得到空前遏制,防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在接下来的防控工作中,交通人仍要的绷紧防控这根弦,内防扩散、外防输入,始终坚守一线,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健康,坚决打赢新冠疫情阻击战。
疫情期间运输合同篇十九
x感染的xx发生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投入到x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各自职能部门的作用,在x防控中坚守岗位,充分保障社会民生。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做好检验检疫,确保农业生产不受影响。市农业农村局在做好x防控的同时,统筹部署春耕备耕各项工作,做到生产、防疫两不误。为确保全市农业生产资料进店、进村进户,市农业局派出工作组了解目前经营店农资储备情况,就x防控给备耕生产带来的运输及购买农资难等问题现场解答,让农资经营户吃上“定心丸”,确保种子、化肥、农业等物资供应充足,为农产品经营做好服务,确保销售顺畅衔接,开辟绿色通道。
同时,提倡以分级配送、代买代购等农资购买方式,通知乡镇以村村响、微信、电话等方告知农户,确保广大农民足不出户就能提请预定自己所需要的农资,打通x期春耕备耕的“最后一公里”。在加强x防控信息及基本知识宣传的同时,市农业农村局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加大现代农业奖补政策宣传力度,为全市农业生产打牢基础。
在蔬菜生产、粮食生产方面,制订了农业生产的技术指导手册,成立农技人员服务组,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的问题;在畜禽养殖方面,引导养殖企业、养殖大户及时出栏、积极开展生猪复养;在农机备春耕方面,强化服务指导,对x防控用工紧张地区,组织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代耕代种代管服务。
根据奖补政策,对购买的农机,在国家农机补贴的基础上,再增加x%的地方补贴;在农资市场监管方面,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净化农资市场,让农户用上放心农资;在农业技术指导方面,农技人员通过手机app、微信、qq等线上学习等方式给村民推送种植选种、育苗技巧、技术指导等相关资料,引导农户做好防控的同时加紧春耕生产。市财政安排x万元“菜篮子”工程建设专项资金,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对城区“菜篮子”工程市级标准化蔬菜基地和全市蔬菜加工销售大户新增担保贷款额度x万元。
开通“紧急物资电商直通车”,商务局联合消费扶贫工作组于“电商扶贫小店”平台设立x专属购物版块,嫁接于微信之上,操作简单,资金安全,各买家可直接与微信搜索“电商扶贫小店”即可进入购买。买家需要的紧急物资,如大米、油、盐、洗衣服等都可以在平台上进行交易。买家下单后第一时间由邮政公司配送到户。
商销售方法,进一步解决库存农产品销售问题。商务局设立“专人专班”有序指导电商产业园企业复工,建立园区x管理办法,并号召各企业积极学习,督促产业园运营团队严控园区防控工作,制定x小时巡园制度,并建立了防控台账,在园区入口设立关卡,对园区所有人员及车辆予以登记备案,定期对园区无死角消毒。
(三)完善市场监管,确保市场交易不受影响。印发《关于暂停x活禽交易和宰杀的通告》《关于暂时禁止办酒席、聚餐的通告》《关于x年xxx期间稳定价格行为的通告》等通知公告,并在市场张贴、分发给市场经营主体。加强相关物资价格监管,筑牢食品安全,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应急值守,全面开展市场巡查。市场xxx协助商务部门、各乡镇对集贸市场每天开展消毒和冲洗,活禽交易市场全部关闭。督促食品经营单位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市场供应的食品质量安全。
市场x个次,药店x家次,宾馆招待所x家次,超市x家次,食品经营店x家次,餐饮单位(酒店)x家次,发放宣传资料x份,消毒液x瓶。受理消费者关于相关投诉举报x起,处置核实x起。
(四)做好环卫工作,确保环境卫生不受影响。在狠抓x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环境整治,强化环境监管,以环境整治助力x防控,取得较好成效。严格规范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及医疗废水处置工作。根据相关x防控措施,加强对医院废水、医疗废弃物污染防治设施(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出动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人员x余人次,对x市人民医院,x中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进行巡查,督促各医疗机构落实医疗废水规范处置措施,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建立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台账,保障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有效防止二次污染,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加大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城区农贸市场污染防治设施(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加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对辖区内地表水监控断面和x饮用水源监测断面适时开展环境监测,对定点医院按规定开展取样和监测工作,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五)做好复工复产,确保工程建设不受影响。市住建局按照市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有序、科学、安全复工复产。制定项目包保工作机制,由局党委统筹,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质安监督小组包保负责电话提醒项目经理,逐一落实项目来洪复工时间,对接社区监测工作,确保防疫监测及时跟进。建立复工防疫每日会商机制,掌握复工需求,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将掌握的入洪复工企业相关人员信息,及时推送社区,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复工防疫工作。
有人员的健康状况,指定专人每天x次进行体温测量工作,发现有发热等症状按预案及时采取措施,并每日定时向所属社区和住建局监管人员上报监测情况。同时做好施工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不得复工。组织建设行业协会积极参与抗疫工作,发动协会单位捐款x万元、捐赠医用口罩x万个、x消毒液x公斤,红外测温枪x枪,以实际行动为全市x防控和复工复产作出了贡献。截至x月x日,我市x个建设工地项目,已复工项目x个。
((六))抓好民政服务,确保民生事项不受影响。x市志愿者协会带领志愿者深入社区、车站、码头、公共区域进行环境整治、清洁消毒和小区封闭管理,帮助市水果行业协会等单位搬运物资x余吨;市水果行业协会向x疫区捐赠x吨爱心水果;全市社会组织共捐款x万元,捐赠水果、猪肉、消毒液等物资折价x万元,开展服务x万人次,发放x防控各类宣传资料x万余份,走访登记x多人次,消毒面积达x万多平方米,向一线执勤人员及乡镇敬老院老人、环卫工人等送出防护口罩x个、酒精x公斤、消毒液x公斤。
疫情期间运输合同篇二十
在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下,自4月6日南京市全域转为低风险地区以来,疫情防控保持*稳态势。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五一”假期将至,为坚决守住不发生疫情规模性反弹底线,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非必要不离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疫情地区,确需离宁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宁后仍需按要求配合落实有关防控措施)。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对人员流动性大的行业或单位,假期结束后由行业主管部门督导各单位组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建议广大市民假期选择近郊游,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和游览时段,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外出期间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严格遵守“一米线”要求,不扎堆、不聚集。各大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倡导“无预约,不出游”,景区室外区域严格执行每日和瞬时承载量不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75%,景区室内场所不超过50%。各类宾馆、乡村民宿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风消毒、做好应急预案等防控措施。
外地来宁返宁人员应提前1-2天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宾馆)报备,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和自身健康监测,抵宁后按要求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和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对目前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或疫情严重城市旅居的人员,建议暂缓来宁返宁。小区继续落实戴口罩、“扫码通行”等措施,进入小区车辆一律逐人逐车核查。对隐瞒不报、故意漏报、拒不配合等造成严重后果或引发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全市影剧院、演艺场所按75%限流有序开放,每个场次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消杀工作。博物馆、文化馆(站)、图书馆、体育馆、休闲娱乐场所等密闭场所按50%限流有序开放,因地制宜控制瞬时流量,防止人员拥挤。棋牌室(麻将馆)继续暂停开放。各类农产品批发市场对往来中高风险地区的农产品运输要严格落实车、人、货闭环管理。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银行、理发店等公共场所继续实行错峰、限流等措施,防止人员聚集。餐饮机构堂食合理控制人数,用餐时保持安全距离,消费者非就餐时应佩戴口罩,鼓励采用到店自取、外卖订餐。
节日期间,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措施。全市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监所等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分时段预约诊疗等制度,全面落实院感防控措施,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
各类重点场所、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等必须做到场所码“应设尽设”,并张贴于入口醒目位置,未设置场所码的不得开放或营业。人员进入各类场所须主动扫场所码。各类场所要安排专人认真核验进入人员“扫码通行”信息,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发现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拒绝入内,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
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减少聚餐聚会活动,倡导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正在接受健康监测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和“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控游园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体育赛事等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
广大市民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要继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习惯,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主动配合做好疫苗接种等工作。谨慎邮购境外和疫情严重地区商品,收取快递时注意个人防护,做好物品消毒。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规范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协力守护、携手抗疫,才会有城市安全和个人健康。祝广大市民朋友们共同度过欢乐祥和的“五一”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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