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申诉书的申诉请求 学生申诉心得体会(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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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申诉书的申诉请求 学生申诉心得体会(汇总15篇)
时间:2023-11-21 19:37:04     小编:HT书生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申诉书的申诉请求篇一

作为学生,我们在求学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不公平或不公正的待遇,这时候我们就需要通过申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申诉过程中,我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与体会。

首先,了解申诉的程序和规定十分重要。在进行申诉之前,必须仔细研读学校的规定和程序,以确保自己的申诉能够得到有效处理。例如,有些规定要求申诉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定期限,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申诉。此外,还需要了解所申诉问题的具体条款和规定,这样在撰写申诉材料的过程中才能有针对性地陈述和证明自己的观点。

其次,申诉材料的撰写是申诉过程的重要环节之一。在撰写申诉材料时,要注意材料的结构和语言表达的准确性。一般来说,申诉材料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申诉的理由和证据、事实的陈述、对所受不公平待遇的评价和对保障措施的建议。在陈述事实时,要尽可能客观真实地叙述,避免主观臆断和情绪化的表达。同时,对于自己所受不公平待遇的评价,要用有力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观点,让学校能够理解并认同自己的申诉。

然后,申诉过程中的沟通和协商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在申诉时,要与学校的相关部门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协商,以寻求问题的解决办法。要保持冷静和理智,不以个人感情为导向,与相关部门进行理性的交流和讨论。此外,还可以寻求师长或学生会等相关组织的协助,增加自己申诉的力量。通过积极的沟通和协商,往往能够更好地解决问题,得到公正的对待。

最后,要学会审时度势,不断调整自己的策略。在申诉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和困难,甚至可能会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打压。此时,我们要保持积极的心态,学会灵活调整自己的策略。如果发现申诉的途径和渠道不顺利,可以考虑寻求法律的援助或舆论的支持。关键的是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轻易放弃,直至得到公正的对待。

学生申诉是维护自己权益的一种合法途径,但要获得成功并不容易。通过这次申诉过程,我深刻体会到了理性沟通、坚定信念和积极寻求支持的重要性。当遭遇不公时,我们不应该只是埋怨和抱怨,而是应该努力争取自己的权益并寻求公正。只有掌握了正确的申诉方法和技巧,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实现自己的价值。学会申诉,学会维权,这将成为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的重要经验和财富。

申诉书的申诉请求篇二

今天,本站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是申诉状格式之申诉人的范围,供大家阅读参考。

(一)当事人

当事人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由于他们对案件最了解,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否有错误,也是较清楚的。如果他们认为原裁判确有错误,有权用申诉的方式表示自己的意见,这是再审材料来源的最重要方面。

(二)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

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他们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也比较了解,他们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发现有错误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

当事人的近亲属,是指当事人的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他们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一般也较了解,如发现生效判决、裁定有错误,也可提出申诉,这是再审的重要材料来源。

除了上述法律规定外,在司法实践中,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提出了反映意见以及司法机关内部主动对案件进行复查等都可以发现有错误的判决或裁定,这也是再审的另一个材料来源。

虽然申诉的请求可以引起当事人与司法机关发生诉讼的法律关系,司法机关必须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处理,但它只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一种材料来源,案件重新审判与否,取决于司法机关对申诉的审查,只有通过审查确认原审生效判决、裁定有错误,申诉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而且由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才能对案件重新审判。所以,申诉不具有直接引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效力,也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只有在人民法院对案件经过重新审理,决定撤销或者变更原裁判时,才能依法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申诉状

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申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申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申诉人因xxxx(写明案由,即纠纷的性质)一案不服xxxx人民法院(写明原终审法院名称)xxxxx第xxx号xx判决,现提出申诉,申诉请求及理由如下:

请求事项:(写明提出申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申诉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针对原终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或审判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陈述理由)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诉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本申诉状副本x份(按被申诉人人数确定份数)。

(注:民事、行政、刑事自诉各类案件申诉状的格式基本相同)

申诉书的申诉请求篇三

被申诉人:xx省xxx市xx公司xx县分公司(原xx县电信局)

住址地:xx县城关镇行政中段

负责人:阮xx

申诉人刘xx因劳动争议一案,不服x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x)平民终二字第513号民事裁定书,特提出申诉。

申诉目的:

请求法院依法撤消x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x)平民终二字第513号民事裁定书,判决维持xx县人民法院(xxx)xx民初字第631号民事判决书。

申诉理由:

x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x)平民终二字第513号民事裁定书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

申诉人被xx县人民政府安置到被申诉人(xx公司)处工作,被申诉人已经接收,且双方之间已经建立起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事实劳动关系,双方之间的纠纷属平等之间的劳动关系,属《劳动法》调整的范畴,法院应予审理并做出实体判决。xx县人民法院的原审判决是正确的,而xxx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裁定是错误的,且严重的`损害了退伍军人的合法权益。

详情理由如下:

一、(1)xxx市中级人民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务院《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的规定,安置单位与退伍士兵就安置问题建立起来的关系是安置与被安置关系。这更认定了这两部法律是在维护国家稳定的前提下制订的,且更能说明其严肃性。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该严格执行。而xxx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xx省xx公司xx县分公司没有与刘xx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是与这两部法相违背的。(2)、就xxx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该争议不属人民法院受理范围一事,我相继走访了xx省人民政府、国家信访总局和xx省高级人民法院驻京巡回合议庭。三个部门都认定该争议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有证据)。

二、原告说没有接到xx县等有关部门安置刘xx的任何文书,也是不能自圆其说。且不说xx县有关部门已经把安置刘xx的全部文书交给他,单说xx县xx公司自己在xxx年8月2日所下发的《xx县电信局关于印发复退军人接收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中,已足以说明该单位已收到xx县有关部门安置刘xx的全部文书。并已实施了接收行为。在内部文件已讲明全局98年退伍电信职工子女四人,加上97年退伍一人,共计五人。(现五名退伍兵四名均在该单位上班)且在该文件第3页考试名单上已列明:其中就有刘xx。在文件中充分说明了xx公司已经接收并建立了事实的劳动关系。

三、被申诉人提出劳动争议已超出时效这更是无理强辩三分理,

刘xx于xxx年3月8日提起劳动仲裁,在这之前刘xx从没间断找该单位领导,刘xx最后一次找该单位领导的时间xxx年2月21日,因此刘xx没有超出法定的60日之期。

四、中院认为xx县人民政府xxx年9月2日下发的“xx政(xxx)64号文件,是单方行政干预行为,是错误的。我认为xx县人民政府xxx年9月2日下发的xx政(xxx)64号文件是正确的,xx县人民政府所下达的文件是依据《xx省人民政府》《xx省军区》下达的文件精神办理的,而xx省政府、省军区是依据中央人民政府、中央军委所做出的指示办理的,也就是说xx县人民政府是按中央人民政府、中央军委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的,因此我认为xx政64号文件是正确的,既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也有国家的文件精神做指导。再者,xx县人民政府并没有随意增加安置名额,这都是该单位自愿的。在当年xx县人民政府召开退伍军人安置大会时,该单位主管人事领导郭庆娃参加。他也没表示异议、而且会后还到退伍安置办公室抄走了当年退伍的四名退伍军人名单。并按排了申诉人上班,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xx政64号文件第二条第3款对于限制下属单位接收退伍军人的主管部门,由安置办予以协调,如协调无效,安置办可直接对接收单位按指令性计划强行安置。第5款,按照豫政(xxx)67号文件,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完成当年安置任务的用人单位,经报请县政府或主管部门同意后可试行安置任务有偿转移,“用人单位按计划少接一人向县政府缴纳3-6万元的转移资金”。但xx县xx公司没有提出任何异议也没有交纳有偿转移费3-6万元。

综上所述:xx县人民政府没有随意增加名额,也没有单方行政干预,只是正常履行政府职能行为。二审裁定应予撤消重审,请求在一个月内给予满意的答复。

申诉人:刘xx

xxx年6月5日

民事以下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民事,仅供参考。民事1申诉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xxx,男,生于xxxx年12月27日,汉族,住xx省xx县蒋xx镇寺xx村。被申......

申诉书的申诉请求篇四

事实:被申诉人经常拖发工资,根据约定,被申诉人承诺每月15日前必须发放工资,最近三个月未及时发放工资,2010年5月份的工资在2010年6月20日支付,2010年6月份的工资在2010年7月30日支付,2010年7月份的工资在2010年8月28日支付。

仲裁证据:

发放的工资邮件和银行卡帐户明细,被申诉人全体职工。

申诉理由:

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工资支付周期在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六个月。

5、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的,应当全额支付员工工资,并向员工支付拖欠或者克扣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6、《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被申诉人的行为已经侵犯申诉人的劳动合法权益,故追加被申诉人一次性支付申诉人加班工资、工资差额和经济补偿金的'的1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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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书的申诉请求篇五

近年来,党组织在加强党员监督管理方面不断加大力度,积极倡导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党内监督,申诉制度成为党员监督的重要途径之一。作为一名党员,我也曾经历过一次申诉过程,通过此次申诉,我深刻体会到了党员申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也收获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在此,我将结合个人经历,谈谈我对党员申诉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党员申诉是一种权益的保障。作为党员,我们担负着维护党的利益和党内团结的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应该无条件服从和接受。党员申诉制度的推行,为广大党员提供了一种合法维权渠道,保障了党员权益的平等和正当。在一次工作分配中,我遇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对这一情况我并不能置之不理。于是,我果断提出了申诉。由于正规的申诉程序的支持,我获得了公正的评判结果,并最终得到了公正的解决。党员申诉制度的保障性质,让我深感党组织对广大党员的关注与支持。

其次,党员申诉是思想觉醒的体现。在申诉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自己的思想觉醒。事情发生时,我曾面临着被动和困惑。但在逐渐了解党员申诉制度的指导下,我开始关注自身权益,反思自己的行为和所受到的对待。通过梳理事实,在申诉过程中我不仅积极调取证据,并在理性思考的基础上,得出了对自身利益的准确判断。申诉过程中的思想觉醒,告诉我作为党员要时刻保持思考并及时行动,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

再次,党员申诉是监督问题解决的方式。党员申诉制度,本质上是一种党内监督和纪律约束机制。通过申诉,广大党员可以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存在的问题和情况,确保权益得到保障和问题得到解决。在我申诉的过程中,一方面,通过与解决问题的上级领导进行沟通,解释自己的情况和诉求;另一方面,我也主动与相关部门协商处理,希望能够最终得到一个公正的结果。在这一过程中,通过党组织的监督和调处,最终解决了问题。因此,党员申诉是解决问题并保障党员权益的重要途径。

同时,党员申诉是对党组织的监督。党员申诉制度的推行,使我们这些普通党员有了向党组织监督的机会。在申诉的过程中,我认真收集证据,提出申诉意见,表达对党组织工作的建设性意见和看法。党组织通过对我的申诉进行受理与回复,体现了对党员的重视与对申诉的认真对待。申诉过程中的反馈与沟通,使我认识到党组织是一个开放的组织,广大党员有权利也有责任向党组织提供真实反馈和建设性意见。在这个过程中,党员申诉既是对党组织决策与工作的监督,也是改善党组织工作的机会。

最后,党员申诉是责任与担当的体现。作为一名党员,申诉是对自身党员身份与责任的负责表现。面对不公正待遇和违法乱纪行为,我们作为党员,不能回避责任、放弃申诉。我也在申诉过程中深感到了责任与担当的重要性。正是因为我的申诉,一名不法分子因其不当行为而受到党纪处分。党员申诉的责任担当,要求我们时刻保持政治铁纪,时刻坚守党的理想信念,为党旗高擎。

党员申诉不仅对于广大党员具有重要意义,也充分体现了党组织的民主决策与权益保障的职能。通过党员申诉,广大党员得到了充分的尊重与保障,同时也满足了党组织对广大党员监督的需要。我相信,在党员申诉制度的不断完善下,广大党员的权益将得到更好的保障,党组织的监督与民主决策将进一步推进。作为一名党员,我将时刻保持警醒的思想状态,敢于申诉,为维护党员权益和推动党的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申诉书的申诉请求篇六

第一段:引言(大约200字)

教育申诉是指在教育过程中,对学校、教师的某种行为或决策进行不满和不服,并通过特定的申诉渠道表达意见和要求。我在大学期间也曾遇到过一次教育申诉的事情,深刻体会到了申诉的重要性和带来的积极结果。以下是我在教育申诉过程中的体会和心得。

第二段:教育申诉的意义(大约300字)

教育申诉是一种表达权益的方式,它能够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正和公平。在教育过程中,学校和教师的行为决策不可能完美无缺,学生也不可能始终满意。因此,教育申诉就成为了一个关键的环节,让学生能够对不公平和不合理的事情进行追究和反驳。教育申诉过程不仅能为学生提供一个有力的表达平台,还能够监督学校和教师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因此,教育申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三段:教育申诉的过程(大约300字)

教育申诉的过程需要经历多个环节。首先,学生需要准备充分的材料和证据来支持自己的申诉。然后,需要寻找合适的申诉渠道,与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将申诉的问题清晰地传达给对方。接下来,会有相关部门对申诉进行调查和核实,了解事情的真相。最后,学校会对申诉结果进行评估和决策,给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整个申诉过程需要学生耐心、理性地与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以期能够达到自己的目的。

第四段:教育申诉需要的品质和技能(大约300字)

教育申诉需要学生具备一些品质和技能。首先,学生需要有坚定的信念和勇气,敢于提出不满和不服。其次,学生需要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清楚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和理由,以及倾听对方的观点。此外,学生需要具备较强的耐心和积极性,教育申诉往往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需要有持续的沟通和反复的努力。最后,学生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和法律常识,能够根据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权益。

第五段:教育申诉的启示(大约200字)

通过教育申诉的过程,我深刻体会到了它的重要性和价值。教育申诉不仅能够保障学生的权益,还能够推动学校和教师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的公平和公正。在教育申诉中,学生需要具备一些品质和技能,如坚定的信念、较强的表达能力、耐心和积极性,以及一定的法律意识。这些品质和技能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也同样有用,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解决问题和维护权益。因此,教育申诉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启示,我相信它对我的成长和未来的发展都有积极的影响。

总结:通过这次教育申诉的经历,我意识到教育申诉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它能够保障学生的权益,促进教育公平。同时,教育申诉也需要学生具备一定的品质和技能,例如坚定的信念、较强的表达能力、耐心和积极性,以及法律意识等。我相信这些品质和技能在我的学习和人生中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能够帮助我更好地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最后,我希望更多的学生能够关注教育申诉,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推动教育的公正和公平。

申诉书的申诉请求篇七

近年来,随着教育的发展和改革,高校学生的权益保护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然而,尽管高校建有完善的学生管理制度和申诉渠道,但由于学生权益意识的普及程度和申诉机制的局限性,一些学生的申诉问题时有发生。如何正确有效地运用申诉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成为了我们每个大学生都应该注意和掌握的重要技能。在我作为大学生的四年中,我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心得,希望通过这篇文章与大家分享。

首先,作为一名学生,在面临与学校产生冲突或有不公正待遇时,我们首先要保持冷静和理智。冲动一时的行动或过激的表态只会起到反效果,惹来更多的纷争和麻烦。相反,我们应该搜集相关证据,尽量客观地分析事件的经过和结果,为自己的申诉提供更多的合理性和说服力。同时,如果我们发现自己在某个方面确实存在问题,也要保持谦虚和坦诚的态度,这样才能赢得学校管理者的尊重和支持。

其次,熟悉和了解学校的申诉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不同学校可能有不一样的申诉办法,因此我们需要在遇到问题或不公正待遇时,及时了解学校提供的申诉渠道,并准确地找到合适的渠道进行申诉。有些学校可能有学生会或者学院领导作为学生的代表与学校进行协商和沟通,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其中,争取更多的参与话语权和利益。同时,高校的网站和官方通知也是我们获取申诉信息的重要渠道,我们要经常留意这些平台上的公告和通知,及时更新自己的申诉知识。

第三,寻求帮助和支持是我们申诉的重要途径。作为一个个体,我们不可能包揽所有的知识和信息,也不可能有充足的经验和技巧来解决问题。因此,我们在面对申诉问题时,应及时向身边的同学、导员、辅导员、学长学姐等人请教和征求意见。他们可能拥有可靠的信息和经验,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和面对申诉的过程和挑战。同时,我们还可以寻求学生组织或相关社团的帮助和支持,共同协力为自己的申诉事业奋斗。

第四,合理诉求和有力证据是申诉中的关键。当我们对某个问题提出申诉时,我们要确保自己的诉求是合理和有依据的。不能因为某种主观的个人意愿或情绪而滥用申诉权,这样只会浪费自己和他人的时间和精力。同时,我们也要在申诉时提供足够的证据,只有通过有力的证据才能使申诉更有说服力,更容易得到解决。例如,如果我们要申诉某门课程的评分不公,应提供明确的成绩单和其他评价材料,避免主观意见和猜测。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敢于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要积极主动地行动起来,不满意的时候要大胆地提出申诉,不公平待遇的时候要坚决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勇于面对挑战和抗争,不怕犯错误和失败的经历,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自己的权益诉求。同时,我们也要具备持之以恒的耐心和执著精神,尽管申诉的结果可能不总是如我们所愿,但只要我们坚持追求公正和真理,将心思和时间投入到解决问题上,总会有不错的收获。

总之,校内申诉是我们作为学生积极维权的一种方式,也是实现公平和正义的重要途径。通过冷静,了解学校的申诉制度,寻求帮助和支持,持有合理诉求和有力证据,以及敢于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可以更好地解决申诉问题,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断推动学校的改革和进步。希望通过我的分享,每一个大学生都能更加自信和勇敢地面对申诉问题,并取得应有的成果。

申诉书的申诉请求篇八

第一段:引入教育申诉的背景和重要性(200字)

教育申诉是学生、家长或教师对教育领域中的不公平或不恰当行为提出抗议的途径。作为一个重要的反馈机制,教育申诉起到了保障公平和改进教育环境的作用。通过教育申诉,学生和家长能够有机会表达他们的不满和意见,促使学校和教育部门采取适当的措施来解决问题。在我个人的教育经历中,我也曾面临过教育不公的问题,通过教育申诉的过程,我深刻地领悟到了其中的重要性和价值。

第二段:教育申诉的过程与策略(300字)

教育申诉的过程可以分为四个步骤。首先,确定申诉的目标和内容,明确问题的核心和要求。其次,收集证据和相关资料,确保申诉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然后,书面表达申诉,将问题以明确、客观的方式呈现给相关部门。最后,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机会。在进行教育申诉时,还需要注意一些策略:保持冷静和客观的态度,清晰地陈述问题和要求;选择合适的申诉渠道,与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在申诉过程中积极收集证据,确保自己的观点和声音得到认同。

第三段:从教育申诉中学到的经验(300字)

通过教育申诉的经历,我学到了许多宝贵的经验。首先,教育申诉需要坚持不懈。在我申诉的过程中,我遇到了诸多阻力和挫折,但我并没有放弃。我意识到,只有坚持下去,才能实现公正和改善。其次,教育申诉需要准备充分。在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之前,我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和研究,收集了足够的证据和数据来支持我的主张。这使得我的申诉更加有说服力,也增加了成功的机会。此外,教育申诉还需要与他人合作。在整个申诉过程中,我积极寻求他人的帮助和支持。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我的申诉起到了关键作用。

第四段:教育申诉的意义和影响(200字)

教育申诉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个人权益的保障,更在于整个教育体系的改善和完善。通过教育申诉,学生和家长的声音得到了重视,教育机构也意识到了存在的问题。这促使教育机构改变政策和行为,提高教育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同时,教育申诉还培养了学生们的表达能力和批判思维能力,使他们成为自信和有能力参与社会事务的公民。

第五段:总结教育申诉的价值和建议(200字)

教育申诉是一种重要的反馈机制,能够保护学生和家长的利益,促进教育的公平和改进。通过教育申诉,我们不仅可以解决个人的问题,还可以为整个教育体系的改革做出贡献。在面对不公正和不恰当的教育行为时,我们应该勇敢地站出来,发表声音,并且不放弃追求公正和合理的权利。同时,我们也应该为教育申诉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机制,保障每一个人的受教育权利。

申诉书的申诉请求篇九

申诉人:钱xx,男,1xx4年12月22日生,汉族,

住址:省略

法定代理人:刘xx,女系申诉人配偶

委托代理人:焦xx上海xx律师事务所律师

住址:同申诉人

被申诉人:上海某物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略

地址:略邮编:xxxx3x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对徐汇区人民法院(xxx4)徐民一(民)初字第4xxx号《民事判决书》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xxxx)沪一中民一(民)终字第11xx号《民事判决书》提起再审。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认为一审、二审法院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存在下列错误:

一、申诉人伤残是由工伤事故造成的,并且至今没有治愈,所以被申诉人应该支付伤残津贴以及因为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理由是:

xxx2年2月1x日申诉人发生工伤事故后,于xxx2年1x月22日徐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随即鉴定为工伤,xxx3年x月2x日伤残鉴定结论出来为“因工致残程度六级”,但是在随后的法院一审、二审中都认定申诉人“工伤已治愈”并且不支持申诉人的诉讼请求,于是申诉人再次申请伤残鉴定,xxxx年x月x日鉴定结果为“因工致残程度六级”,而且两次工伤鉴定都是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分级系列第六级第x2条即“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两次鉴定结果再一次说明申诉人自xxx2年工伤后一直处于残疾状态并且始终没有治愈。

与此同时,xxx4年11月x日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书》鉴定结论为“1、鉴定诊断:抑郁症。2、关于诉讼行为能力的评定:被鉴定人钱xx目前无诉讼行为能力。”该诊断亦能证明申诉人自工伤以后一直没有治愈。

二、一审判决以“体检结果正常,于x月2x日回某物流公司上班”为由,认定“工伤医疗期应视为终结,享受x月2x日后的工伤津贴没有依据”是错误的。理由是:

1、体检的结果不能证明申诉人已经治愈。申诉人是由于吸入大量煤气,脑部供氧不足造成的脑器官的损伤。新华医院诊断意见为“复查脑电图正常,心电图正常,体检神清”,申诉人认为脑器官的损害和残疾是无法通过脑电图,心电图的简单检查能够确认的。而且“体检神清”也不足以认定申诉人的精神状态是正常的,这一点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司法精神鉴定书》的.认定就是最明显的证据。该《鉴定书》第2页也说申诉人“意识清”,但是结果仍然认定申诉人“抑郁症、无诉讼行为能力”。试想在这种情况下开车,怎么能够不出车祸呢?由此可见新华医院的诊断只是针对申诉人的伤情,而不是残疾,申诉人的脑部残疾始终没有治愈。

2、那么第二点“到物流公司上班”就更不能证明申诉人已经治愈了。在第一次工伤事故以后,申诉人已经呈现出“精神病性症状”,记忆力减退、反应迟钝,这些从申诉人的同事对申诉人“变成憨大”的戏称就能说明。看到申诉人出院以后,被申诉人就要求申诉人马上上班继续出车,申诉人的妻子下岗多年,孩子上高中,不得已申诉人只能继续上班。一审法院以此认定申诉人已经病愈是毫无根据的。

3、一审法院认定事实的前后矛盾还体现在,既然要是以医院的证明认定病愈,那就应该是x月2x日,而判决却是以x月2x日为认定治愈的时间,那就是以上班作为认定治愈的依据,这本身就是前后矛盾的。

4、申诉人xxx2年x月12日再次因工发生的交通事故是第一次事故伤残未愈而直接造成的。申诉人1xxx年进入被申诉人公司后经常出车,从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但是第一次煤气中毒事故以后,x月2x日重新上班x月12日就发生交通事故,也说明申诉人根本就没有治愈,并一直处于“精神病性症状”,也正是基于此原因被申诉人才停止叫申诉人出车的。

三、二审法院以“工伤鉴定的日期在煤气中毒与车祸后”“不能认定该伤残是何种事故造成”所以认定“工伤医疗期至xxx2年x月2x日”,申诉人认为这种认定是毫无道理的。理由是:

1、首先xxx2年x月12日的交通事故根本没有对申诉人造成伤害,更不会造成申诉人六级的伤残,申诉人的伤残完全是由2月1x日的煤气泄漏事故造成的。两次工伤鉴定依据的都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分级系列第六级第x2条即“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申诉人xxx2年x月12日发生的交通事故是不可能导致申诉人“精神病性症状”的。因此申诉人认为二审法院在审理时根本就没有查明申诉人是何种类型的六级伤残。

退一步讲,不管是哪个事故造成的,都是工伤事故,既然是工伤事故致残就应该享受伤残待遇,包括医疗费,伤残津贴等等,这是申诉人应得的合法权益。如果是第一次事故造成的六级伤残,xxx3年与xxxx年的伤残鉴定也足以证明伤残未愈,如果是x月12日的事故造成的,那被申诉人更应该支付医疗费和伤残津贴。更何况伤残是由哪起事故造成的这本身就是二审法院应该首先查明而且很容易查明的事实,而二审法院就以简单的一句“无法认定是何事故造成的”就剥夺了一位工伤致残程度六级的工人受法律保护的权利。

2、其次,申诉人认为“哪次工伤事故造成的”与“医疗期”之间没有直接的必然的因果关系。只要没有治愈,申诉人就需要医疗费,就需要伤残津贴,跟哪次事故造成的没有任何关系。申诉人主张并且所有证据和材料都显示伤残是又第一次事故造成的,二审法院对该事实没有调查,但是即便如此,法院也应该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因为申诉人经过工伤事故以后,申诉人处于工伤致残六级的状态,并且一直持续,且一直需要治疗,申诉人认为依此要求伤残津贴和医疗费以及其他损失完全有法律依据。

四、申诉人现在非常困难,希望法院本着对当事人负责任的态度,查清事实,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申诉人现在伤残情况日益严重,需要专人护理,而且每月要支付大量的医疗费用,申诉人的妻子已退休,退休工资非常低,儿子仍然在校就读,生活状况非常艰难,现在被申诉人连基本的医疗费都不支付,所以申诉人只有依靠法律来讨回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

综上所述,希望贵院收到本申诉书后能够给予充分的重视,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对原审判决提起再审,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诉人:

二xx六年月日

格式:

(一)首部

主要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案由、案件编号、终审法院名称。一般可以这样表述:

“申请人因××××一案,对××××人民法院的于××××年×月×日的(19××)第××号一审(或二审)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调解书)不服,提出再审申请。”

(二)正文

是再审申请的关键,主要由申请事项及事实和理由部分构成,申请事项一般是要求重新审理。事实和理由是再审申请是否能得以支持的关键,根据上述提起再审的法律规定,申请人一定要把一审、二审的审理情况介绍清楚。新证据的发现,新证据的提供,终审法院适用法律不当,违反法律程序,审判人员有徇私舞弊行为。

(三)尾部

依次写明致送人民法院全称、审请人名称、审请日期并在附项中列清一审、二审判决(裁定、调解书)和有关证据的份数。

四注意事项

针对性。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提出再审申请的条件不同,因切合法律对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不同的再审条件,有的放矢地写清法律事实和理由。

时效性。由于法律对再审申请有时效限制,所以再审申请书应尽早制作,以免殆误机会。

申诉书的申诉请求篇十

校内申诉是指学生在校园环境中发生与学校有关的纠纷或矛盾时,通过学校规定的申诉程序进行解决的过程。通过参与校内申诉,我深刻体会到了其中的挑战和收获。下面我将从选择申诉的原因、提出申诉的过程、解决问题的策略、个人成长及对他人的帮助等角度进行论述。

首先,选择申诉的原因是校内申诉的第一步。当学生遇到校园中的问题,尤其是与学校与个人的权益有关的事情时,申诉成为了他们维护自己权益的选择。例如,当我在一门课程中遭遇不公正的评分时,我选择申诉是为了维护自己应得的权益。通过选择申诉,我有机会为自己发声,而不仅仅是忍气吞声。

其次,提出申诉的过程是锻炼自己沟通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机会。在校内申诉过程中,我需要准备好自己的观点和证据,同时也需要展示自己解决问题和抗争的能力。这个过程中,我需要理性地表达自己,同时也要尊重对方的意见,尽力找到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这个过程对我的沟通、谈判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我在实践中不断成长。

解决问题的策略也是校内申诉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方面。在我申诉的过程中,我学会了更加有效地解决问题。首先,我需要确保自己的观点和证据具备充分的说服力,比如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支撑。其次,我要懂得倾听并尊重对方的意见,试图找到一个公正和平衡的解决方案,不能只顾一己之私。最后,我还注意到了时间的把控,在适当的时机提出申诉并争取合理的时间限制。通过这些策略,我能够更加有效地解决问题,使申诉的过程更加顺利。

通过参与校内申诉,我也得到了不少个人成长的机会。在申诉过程中,我需要面对不同的人和观点,学会与他们交流并处理矛盾。这不仅让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立场,也培养了我辨别是非的能力。同时,我还学会了深入思考问题,并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待事情。通过这些个人成长,我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并积极寻求改进,提高了自己的综合素质。

最后,我意识到通过参与校内申诉,我不仅仅是在维护自己的权益,还能为他人提供帮助,促进学校内部的公平和正义。在我参与的申诉中,我经常会碰到和我有相似遭遇的同学,我们通过交流和分享经验,共同面对问题,并以团队的形式提出更有力的诉求。我相信,通过这种方式帮助他人,进一步促进了学校在公平和正义方面的发展。

总之,校内申诉是学生维护自己权益的机制之一,通过参与申诉,我收获了很多。它不仅是为自己发声和解决问题的机会,也是展示自己能力和促进学校公平和正义的时刻。我相信,通过积极参与校内申诉,我们能够更好地改善校园环境,并为自己和他人争取更好的权益。

申诉书的申诉请求篇十一

住址:省略

法定代理人:xxx,女系申诉人配偶

委托代理人:xxx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律师

住址:同申诉人

被申诉人:上海某物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略

地址:略邮编:2xxxxx0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对徐汇区人民法院(20xx)徐民一(民)初字第4507号《民事判决书》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xx)沪一中民一(民)终字第1196号《民事判决书》提起再审。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认为一审、二审法院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存在下列错误:

一、申诉人伤残是由工伤事故造成的,并且至今没有治愈,所以被申诉人应该支付伤残津贴以及因为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理由是:

20xx年2月18日申诉人发生工伤事故后,于20xx年10月22日徐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随即鉴定为工伤,20xx年7月29日伤残鉴定结论出来为“因工致残程度六级”,但是在随后的法院一审、二审中都认定申诉人“工伤已治愈”并且不支持申诉人的诉讼请求,于是申诉人再次申请伤残鉴定,20xx年9月9日鉴定结果为“因工致残程度六级”,而且两次工伤鉴定都是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分级系列第六级第02条即“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两次鉴定结果再一次说明申诉人自20xx年工伤后一直处于残疾状态并且始终没有治愈。

与此同时,20xx年11月9日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书》鉴定结论为“1、鉴定诊断:抑郁症。2、关于诉讼行为能力的评定:被鉴定人xxx目前无诉讼行为能力。”该诊断亦能证明申诉人自工伤以后一直没有治愈。

二、一审判决以“体检结果正常,于5月29日回某物流公司上班”为由,认定“工伤医疗期应视为终结,享受5月28日后的工伤津贴没有依据”是错误的。理由是:

1、体检的结果不能证明申诉人已经治愈。申诉人是由于吸入大量煤气,脑部供氧不足造成的脑器官的损伤。新华医院诊断意见为“复查脑电图正常,心电图正常,体检神清”,申诉人认为脑器官的损害和残疾是无法通过脑电图,心电图的简单检查能够确认的。而且“体检神清”也不足以认定申诉人的精神状态是正常的,这一点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司法精神鉴定书》的认定就是最明显的证据。该《鉴定书》第2页也说申诉人“意识清”,但是结果仍然认定申诉人“抑郁症、无诉讼行为能力”。试想在这种情况下开车,怎么能够不出车祸呢?由此可见新华医院的诊断只是针对申诉人的伤情,而不是残疾,申诉人的脑部残疾始终没有治愈。

2、那么第二点“到物流公司上班”就更不能证明申诉人已经治愈了。在第一次工伤事故以后,申诉人已经呈现出“精神病性症状”,记忆力减退、反应迟钝,这些从申诉人的同事对申诉人“变成憨大”的戏称就能说明。看到申诉人出院以后,被申诉人就要求申诉人马上上班继续出车,申诉人的妻子下岗多年,孩子上高中,不得已申诉人只能继续上班。一审法院以此认定申诉人已经病愈是毫无根据的。

3、一审法院认定事实的.前后矛盾还体现在,既然要是以医院的证明认定病愈,那就应该是5月20日,而判决却是以5月28日为认定治愈的时间,那就是以上班作为认定治愈的依据,这本身就是前后矛盾的。

4、申诉人20xx年6月12日再次因工发生的交通事故是第一次事故伤残未愈而直接造成的。申诉人进入被申诉人公司后经常出车,从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但是第一次煤气中毒事故以后,5月28日重新上班6月12日就发生交通事故,也说明申诉人根本就没有治愈,并一直处于“精神病性症状”,也正是基于此原因被申诉人才停止叫申诉人出车的。

三、二审法院以“工伤鉴定的日期在煤气中毒与车祸后”“不能认定该伤残是何种事故造成”所以认定“工伤医疗期至20xx年5月28日”,申诉人认为这种认定是毫无道理的。理由是:

1、首先20xx年6月12日的交通事故根本没有对申诉人造成伤害,更不会造成申诉人六级的伤残,申诉人的伤残完全是由2月18日的煤气泄漏事故造成的。两次工伤鉴定依据的都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分级系列第六级第02条即“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申诉人20xx年6月12日发生的交通事故是不可能导致申诉人“精神病性症状”的。因此申诉人认为二审法院在审理时根本就没有查明申诉人是何种类型的六级伤残。

退一步讲,不管是哪个事故造成的,都是工伤事故,既然是工伤事故致残就应该享受伤残待遇,包括医疗费,伤残津贴等等,这是申诉人应得的合法权益。如果是第一次事故造成的六级伤残,20xx年与20xx年的伤残鉴定也足以证明伤残未愈,如果是6月12日的事故造成的,那被申诉人更应该支付医疗费和伤残津贴。更何况伤残是由哪起事故造成的这本身就是二审法院应该首先查明而且很容易查明的事实,而二审法院就以简单的一句“无法认定是何事故造成的”就剥夺了一位工伤致残程度六级的工人受法律保护的权利。

2、其次,申诉人认为“哪次工伤事故造成的”与“医疗期”之间没有直接的必然的因果关系。只要没有治愈,申诉人就需要医疗费,就需要伤残津贴,跟哪次事故造成的没有任何关系。申诉人主张并且所有证据和材料都显示伤残是又第一次事故造成的,二审法院对该事实没有调查,但是即便如此,法院也应该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因为申诉人经过工伤事故以后,申诉人处于工伤致残六级的状态,并且一直持续,且一直需要治疗,申诉人认为依此要求伤残津贴和医疗费以及其他损失完全有法律依据。

四、申诉人现在非常困难,希望法院本着对当事人负责任的态度,查清事实,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申诉人现在伤残情况日益严重,需要专人护理,而且每月要支付大量的医疗费用,申诉人的妻子已退休,退休工资非常低,儿子仍然在校就读,生活状况非常艰难,现在被申诉人连基本的医疗费都不支付,所以申诉人只有依靠法律来讨回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

综上所述,希望贵院收到本申诉书后能够给予充分的重视,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对原审判决提起再审,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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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要点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注明文书标题民事申诉状。

(2)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基本情况。

(3)案由:写明申诉的案件名称,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判决、裁定编号及制作日期,并表明对该裁判不服,提出申诉的态度。

2.正文。

(1)请求事项:概括写出请求人民法院解决什么问题,从原则上说明要求达到的目的。

(2)事实和理由。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诉人签名、盖章。

(3)申诉日期。

(4)附项。

二、格式:

民事申诉状

申诉人:

被申诉人:

案由: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诉人:

年月日

附:生效判决书、裁定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申诉书的申诉请求篇十二

第一段:介绍背景和问题(200字)

在校园里,学生们时常会遇到一些不公正或不满意的事情。无论是教学安排的不合理,还是教师的不公正评分,这些问题都可能对学生的发展产生不良影响。为了维护学生权益,许多学校都设有申诉制度,允许学生通过申诉来解决不公平的问题。近期,我也经历了一次校内申诉,从中对申诉制度有了深刻的认识,并得到了诸多启示。

第二段:申诉的过程和心得(300字)

首先,我明确了我的申诉目标和理由,并准备了充分的证据材料。在提交申诉之前,我详细阅读了学校的申诉条例,并咨询了老师和学长学姐的意见。其次,我选择了合适的时间和地点,与相关负责人进行面谈。这样,我能够更直接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并获取有关方面的回应。最后,在整个申诉的过程中,我始终保持冷静和理性,不陷入情绪化的争吵。这样,申诉的效果也更为积极和明确。通过这次申诉,我体会到了沟通和准备对于申诉的重要性。

第三段:申诉的启发和意义(300字)

校内申诉虽然是一项艰难的任务,但它也带给了我一些重要的启示。首先,我意识到每个人都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有必要去争取自己应得的。同时,通过申诉,我体会到自己的责任感和勇气,这对于个人成长是非常重要的。其次,申诉的过程也让我意识到了合理表达和逻辑思维的重要性。在申诉过程中,我需要用真实的事实和逻辑推理来支持我的观点,以增加申诉的说服力。最后,战胜恐惧和克服困难也是申诉给予我的重要启示。只有勇敢面对,才有可能改变现状,获得公正对待。

第四段:申诉在学校发展中的意义(200字)

对一个学校而言,申诉制度的存在是十分必要的。它可以提高教学质量,保护学生权益,提升学校的声誉。通过学生的反馈和申诉,学校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态度。同时,申诉也能够增强学生的参与感和归属感,提高整体教育质量。因此,学校应该重视申诉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为学生提供一个公正、公平和有效的申诉渠道。

第五段:总结和展望(200字)

通过这次校内申诉,我深刻认识到了申诉的重要性和意义。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将继续发扬申诉的精神,勇于争取自己的权益,并帮助他人解决问题。同时,我也希望学校能够进一步提高申诉制度的透明度和便利性,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在共同努力下,校内申诉制度将更好地服务于学生和学校的发展。

申诉书的申诉请求篇十三

住址:省略

法定代理人:刘女士,女系申诉人配偶

委托代理人:焦春伟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律师

住址:同申诉人

被申诉人:上海某物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略

地址:略邮编:30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对徐汇区人民法院(2004)徐民一(民)初字第4507号《民事判决书》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5)沪一中民一(民)终字第1196号《民事判决书》提起再审。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认为一审、二审法院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存在下列错误:

一、申诉人伤残是由工伤事故造成的,并且至今没有治愈,所以被申诉人应该支付伤残津贴以及因为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理由是:

2月18日申诉人发生工伤事故后,于月22日徐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随即鉴定为工伤,7月29日伤残鉴定结论出来为“因工致残程度六级”,但是在随后的法院一审、二审中都认定申诉人“工伤已治愈”并且不支持申诉人的诉讼请求,于是申诉人再次申请伤残鉴定,9月9日鉴定结果为“因工致残程度六级”,而且两次工伤鉴定都是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分级系列第六级第02条即“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两次鉴定结果再一次说明申诉人自年工伤后一直处于残疾状态并且始终没有治愈。

与此同时,11月9日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书》鉴定结论为“1、鉴定诊断:抑郁症。2、关于诉讼行为能力的评定:被鉴定人钱先生目前无诉讼行为能力。”该诊断亦能证明申诉人自工伤以后一直没有治愈。

二、一审判决以“体检结果正常,于5月29日回某物流公司上班”为由,认定“工伤医疗期应视为终结,享受5月28日后的工伤津贴没有依据”是错误的。理由是:

1、体检的结果不能证明申诉人已经治愈。申诉人是由于吸入大量煤气,脑部供氧不足造成的脑器官的损伤。新华医院诊断意见为“复查脑电图正常,心电图正常,体检神清”,申诉人认为脑器官的损害和残疾是无法通过脑电图,心电图的简单检查能够确认的。而且“体检神清”也不足以认定申诉人的精神状态是正常的,这一点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司法精神鉴定书》的认定就是最明显的证据。该《鉴定书》第2页也说申诉人“意识清”,但是结果仍然认定申诉人“抑郁症、无诉讼行为能力”。试想在这种情况下开车,怎么能够不出车祸呢?由此可见新华医院的诊断只是针对申诉人的伤情,而不是残疾,申诉人的脑部残疾始终没有治愈。

2、那么第二点“到物流公司上班”就更不能证明申诉人已经治愈了。在第一次工伤事故以后,申诉人已经呈现出“精神病性症状”,记忆力减退、反应迟钝,这些从申诉人的同事对申诉人“变成憨大”的戏称就能说明。看到申诉人出院以后,被申诉人就要求申诉人马上上班继续出车,申诉人的妻子下岗多年,孩子上高中,不得已申诉人只能继续上班。一审法院以此认定申诉人已经病愈是毫无根据的。有关工伤民事裁决申诉书范文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3、一审法院认定事实的前后矛盾还体现在,既然要是以医院的证明认定病愈,那就应该是5月20日,而判决却是以5月28日为认定治愈的时间,那就是以上班作为认定治愈的依据,这本身就是前后矛盾的。

4、申诉人2002年6月12日再次因工发生的交通事故是第一次事故伤残未愈而直接造成的。申诉人19进入被申诉人公司后经常出车,从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但是第一次煤气中毒事故以后,5月28日重新上班6月12日就发生交通事故,也说明申诉人根本就没有治愈,并一直处于“精神病性症状”,也正是基于此原因被申诉人才停止叫申诉人出车的。

三、二审法院以“工伤鉴定的日期在煤气中毒与车祸后”“不能认定该伤残是何种事故造成”所以认定“工伤医疗期至2002年5月28日”,申诉人认为这种认定是毫无道理的。理由是:

1、首先2002年6月12日的.交通事故根本没有对申诉人造成伤害,更不会造成申诉人六级的伤残,申诉人的伤残完全是由2月18日的煤气泄漏事故造成的。两次工伤鉴定依据的都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分级系列第六级第02条即“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申诉人2002年6月12日发生的交通事故是不可能导致申诉人“精神病性症状”的。因此申诉人认为二审法院在审理时根本就没有查明申诉人是何种类型的六级伤残。

退一步讲,不管是哪个事故造成的,都是工伤事故,既然是工伤事故致残就应该享受伤残待遇,包括医疗费,伤残津贴等等,这是申诉人应得的合法权益。如果是第一次事故造成的六级伤残,2003年与2005年的伤残鉴定也足以证明伤残未愈,如果是6月12日的事故造成的,那被申诉人更应该支付医疗费和伤残津贴。更何况伤残是由哪起事故造成的这本身就是二审法院应该首先查明而且很容易查明的事实,而二审法院就以简单的一句“无法认定是何事故造成的”就剥夺了一位工伤致残程度六级的工人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有关工伤民事裁决申诉书范文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2、其次,申诉人认为“哪次工伤事故造成的”与“医疗期”之间没有直接的必然的因果关系。只要没有治愈,申诉人就需要医疗费,就需要伤残津贴,跟哪次事故造成的没有任何关系。申诉人主张并且所有证据和材料都显示伤残是又第一次事故造成的,二审法院对该事实没有调查,但是即便如此,法院也应该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因为申诉人经过工伤事故以后,申诉人处于工伤致残六级的状态,并且一直持续,且一直需要治疗,申诉人认为依此要求伤残津贴和医疗费以及其他损失完全有法律依据。

申诉书的申诉请求篇十四

近年来,我国政府对于提高公民权益保障水平一直在不断努力,申诉条例的颁布实施更是为公众申诉提供了更为便捷和有效的途径。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有幸经历了一次申诉的过程,并深切感受到申诉条例给予公民的权益保障。从这次经历中,我对申诉条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体会。

首先,申诉条例为广大公民提供了一个有效的维权途径。在申诉条例的引领下,公民可以通过书面、电话、互联网等多种方式进行申诉。在我个人的案例中,我选择了通过互联网进行申诉,只需填写相应的表格、上传相关证据材料,等待官方的回复即可。相比传统的申诉方式,这种方式更为高效快捷,大大缩减了我花费在申诉过程上的时间和精力。通过这一经历,我深深感受到申诉条例对于保护公民权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其次,申诉条例建立了严格的处理机制,确保了公民的申诉享有公正、公平的对待。根据申诉条例的规定,当我提出申诉后,相关部门有义务及时受理我的申诉,经过核查调查,最后做出了客观公正的裁决。这一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官方对于申诉的重视和认真。申诉条例规定了办案时限,并对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回复申诉者的部门进行严肃问责。这给了我很大的信心和底气,让我确信只要是正当的诉求,申诉条例可以为我提供保障,为我的权益伸张正义。

第三,申诉条例倡导了阳光透明的申诉环境。作为一个公民,对于自己的诉求能够得到妥善解决,并不会在处理过程中被黑箱操作,这是我一直以来所期待的。申诉条例的实施,使整个申诉过程变得透明度更高。政府部门会及时公布受理申诉的情况、处理结果等信息,这让我们公民能够清楚地了解到政府对我们申诉的回应和处理情况。在我的案例中,不仅我个人能够随时查询我的申诉进展情况,也可以对其他公开信息进行了解,这也使我更有信心和勇气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四,申诉条例的实施推动了相关机构的改革完善,提升了公共服务质量。政府部门作为公民申诉的处理机构,权力的行使必然需要规范和制约,而申诉条例的出台使得各个部门都要遵循公民权益保护的原则。在我这次申诉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政府职能的转变,更多考虑的是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一味维护自身的利益。这也使我对政府的公共服务质量提升有了更高的期许,更加相信政府会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为公民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综上所述,申诉条例的实施为广大公民提供了全新的维权途径,建立了公正、阳光透明的申诉环境,推动了相关机构的改革完善。通过这一次申诉经历,我深刻体会到了申诉条例对于保护公民权益的重要作用,也更加坚信只要我们用核心价值观指导自己的行动,尊重他人的权益,那么我们的社会就一定会变得更加公正和有序。希望在未来,我们的政府能够不断完善申诉条例,为广大公民提供更好的维权保障。

申诉书的申诉请求篇十五

尊敬的领导:

**综管所大部分综管员从4月工作至今,一直以来从事的是社区基层的工作。依照社区管理办法,做好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出租屋管理工作。按“四不漏”要求,对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及在现居住地居住满一个月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信息采集,填报《育龄人口信息采集卡》,并与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议书》。治安、消防,每月要检查商铺、企业并签订安全责任书。信访,综治维稳,预防社区居民与社区内企业欠薪上访的突发事件,同时做好房屋租赁等工作。社区的工作没有一项不是我们参与落实的。根据市里的.文件,明文规定每110-200间套出租屋要配备一名综管员,而现实中,我们综管员每人要负责管理800-1000多间出租屋,经常加班加点工作,一人干5人的工作。然而,在我们把最美好的青春全都献给了工作,为深圳的繁荣昌盛和发展做出了力所能及的贡献时,我们的工资报酬和工作待遇又是怎样的呢?综管员在扣除社保、每月强制扣除办公费、制服费等费用后实际到手工资仅1900元(有的人甚至更少)。在这物价飞涨的年代,每月到手工资不足2000元,让我们广大综管员如何在深圳生存?何以养家糊口?为生存**综管所全体综管员诉求如下:

一、同工同酬,增加工资要实事求是,不玩文字游戏。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在同一企业中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有权利获得同等的劳动报酬。而罗湖区委政府于9月1日罗[2013]号出台了关于各部门协管员工资待遇情况,按五个级别发放工资1、高中、中专以下工资为2500元(包含社保、公积金等);2、大专工资为2800元(包含社保、公积金等);3、本科工资为3200元(包含社保、公积金等);4、研究生工资为3800元;5、博士研究生再议。新的工资待遇标准如果按文凭发放工资对于一线基层协管员来说,就是一个笑话。难道我们的工作经验还不如一张文凭?综管员在扣除杂七杂八的费用之后每月工资不足2000元!这样的工资标准不足以让我们广大综管员在深圳生存。所以,我所全体综管员要求提升工资待遇,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话,共同协商出一个合理的工资标准方案。

二、明细工资账目

目前我们综管员执行的工资标准极度模糊不明,20至今,我所综管员从未见到过自己的工资明细账目以及扣除费用的明细情况。过去十年里单位也从未为我们缴纳任何住房公积金、发放高温补助等费用,连社保的扣发都模糊不清,这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相关规定。有法不依,立法为何?故我所全体综管员要求,明确工资发放明细表。如:工资来源、工资多少、补助多少、扣除费用多少、因为何种原因扣发、实发多少等,形成明细表格。并对过去十年期间从未发放的公积金、高温补助等费用给予合理补偿。

三、切实提高一线综管员工作素质,积极组织业务、技能等培训**综管所大部分综管员入职时间早,文化水平95%是高中文化。长期以来以最低的待遇扎根基层,默默耕耘,任务繁重却连服务年金都没有,只重文凭,取消工龄明显不公平,这是对我们广大综管员兢兢业业为建设深圳贡献10年的无视。强烈要求补发服务年金并按劳动法要求依法为员工组织培训学习,增强业务水平,提高技能职称、提升业务资历、认证。以上三点就我们深圳市罗湖区**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协管员的合理诉求。希望上级领导予以重视,尽快给予答复,我们不胜感激!

申诉人:**综管所全体综管员

2012月15日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40909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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