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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纠纷 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篇一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供需双方平等协商,就需方购买预拌混凝土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预拌混凝土供应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
二、需方购买供方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等:
备注:
1、表内价格不含运费、泵送费
2、运输费20元/立方(含10km),每增加1km增加运输费1.00元/立方 3、砼泵送费20元/立方,泵送高度≥40m,每立方米增加3.00元;≥80m每立方米增加6.00元
4、加防冻型加20元/立方米。抗渗p6加30元/立方米,抗渗p8加50元/立方米,抗折加60元/立方米。细石加10元/立方米。
三、计量方法:
以交货运输单签字为准,需方可以派人随机抽车过磅验证。
四、付款方式:
五、技术要求:
1、供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标准要求供货,如果需方需要超出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供需双方应当另行协商,重新签订合同,没有另行协商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供货。
2、商品混凝土的现场质量验收,应当在供需双方和监理的见证下进行取样,制作试块,需方要按规范、操作规程规定的程序、时间拆模、养护,其商品混凝土的质量以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以标养试块检测的结果为准。
3、需方未按照规范要求送检制作的试块,而得出与供方不利的结论,没有法律效力,供方不予承认。
4、需方应按规范要求对商品混凝土(包括试块)进行规范施工和保养,因需方没有按照施工规范施工或者没有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保养而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由需方承担责任。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 预拌混凝土的验收标准,按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 、gb107—8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2、 在混凝土供应中,供方应出具送料单(一车一单),标明工程名称、混凝土强度等级、数量、发车时间等、由混凝土搅拌车携带,进入需方工地由需方指定人员签收,需方工地指定收货人员为: 。如果需方工地收货人员发生变动,需方应书面通知供方。
3、 预拌混凝土浇筑后,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在三天内书面通知供方,及时协商分析解决。 七、违约责任
1、 合同生效后,供需双方应当诚信履行,不得无故解除。在合同有效期内,供需双方在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合同者,应当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对方承担毁约责任。
2、 如果需方不能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拖欠10日以内,供方有权暂停供货,拖欠20日内,供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拖欠工程款总额的5‰/日向供方收取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
1、需方在浇筑混凝土的前三天,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通报供料计划,以便供方合理安排生产,确保预拌混凝土的按时供应、
2、需方应做好浇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组织准备工作,以及供料期间的现场指挥。因需方原因造成不能及时供货,一切责任由需方负责。
3、需方在预拌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应提前30分钟书面明确通知供方尚需浇筑的混凝土量,以便供方合理安排。
4、供方应按需方提出的供货要求,并根据国家预拌混凝土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供应预拌混凝土,做到保质保量,并向需方提供所有相关的预拌混凝土资料。
5、如因供方混凝土质量原因造成的退货由供方负责;供方根据需方指令,送到
施工现场的混凝土若因需方施工等原因造成的退货,由需方负责。
6、供方在组织生产供应预拌混凝土过程中,如遇到特殊原因而不能继续正常供货时,供方应当提前通知需方,以便需方重新安排。
7、砼泵安装及相关配件的砼泵管连接,固定与拆装,清洗等由供需双方负责,供方派人指导,需方派人配合。供方设备进入需方场地后,由需方负责看护,需方应保证供方设备安全无损。造成损失或损坏,由需方负责。
九、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纠纷 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将甲方承建的宝安区环路西乡段接线工程由乙方供应商品混凝土。为明确双方责任,保证工程质量,特订立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原材料的其它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二、 技术标准:
(一) 预拌混凝土的质量必须符合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及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二) 强度的实验结果评定以gbj107《混凝土强度检验标准》为准。
(三) 其它需列出的标准:普通 砼饿他落度为120mm以内(含20㎜)。
三. 订货与发货方式:
(一) 甲方每次要货时,必须提前24小时电话通知,写明浇筑时间、混凝土标号、数量和所用部位。由甲方指定专人与乙方调度关系,以乙方调度的电话记录为准。
(二) 甲方在订单以外增加混凝土使用量时(如施工图纸发生变更,将混凝土用语订单以外的地方、地基土层有大孔洞或软土、跑模等),应及时通知乙方。
(三) 乙方发货单要求准确填写车号、混凝土标号、数量、使用部位和签发时间。
四、 交货方式:
(一) 甲方应在有监理人员作见证的条件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对混凝土进行抽样检验。养护至规定龄期后,送相关质检站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以此抽样检验的结果作为混凝土质量评定依据。
(二) 本合应在施工现场派专人指挥车辆进出和卸料,提供夜间照明,保证保证车辆安全;并提供水源冲洗搅拌车,确保不带泥土上路。
(三) 本合同履行地为深圳宝安区所在地。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后,甲方应派专人歉收,确认混凝土数量和使用部位,防止其它工程的砼或不同标号的砼用错地方。
五、 混凝土量计算方法:
1、 甲方应指定专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送货单,结算时供货数量按签单上数量计算;
2、 甲方若对混凝土数量有怀疑,可以用地磅称重形式抽查(当批三车平均值做为抽查结果),在乙方提供的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容重±2%的范围内为合格,结算方量按送货单方量计算不做调整,若抽检结果负偏差超过±2%的范围时,则当批混凝土数量可按偏差值折算扣减。
六、 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每月结算一次,并在次月10前支付月度结算货款的测合格,30日内付清余款。
七、 双方责任:
(一)、甲方项目负责人: ,材料结算员: 现场指定签单人:
(二)、因现场抽样检验的试块不合格,当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双方协商后可再用抽芯、回弹等方法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主体工程验收时,采取回弹或抽芯检测砼强度,如因砼质量原因造成该工程主体验收不合格,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如该工程砼结构出现质量问题,由市或区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检验,以专家组根据检验结果作出的分析结论作为裁决依据,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1)、因交货前混凝土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因施工或养护、浇注不当造成质量不合格而引起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3)、如因其他原因引起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四)、混凝土运送到工地后,由于甲方的原因不能在2小时内卸完,造成的质量事故及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须在大方量砼浇筑时派专人在现场协调调度车辆,监督砼质量。
(五)、双方应在每月3日前结算完上月砼数量及金额,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双方不能按时完成结算,则甲乙将视同确认乙方结算单为准。
(六)、当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时,乙方有权随时停止供货。
(七)混凝土卸料及浇注过程中甲方不得加水,否则造成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八)若本工程中途停工或缓建,甲方须在停工或缓建之日起30天内付清全部货款。
八、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正常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若需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同意。若遇不可抗力时间抗力事件影响履约,应立即将情况通知对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 有争议,双方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 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保证将所有砼配合比报告,原材料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及时送达甲方技术办公室。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纠纷 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篇三
(简称甲方)
供应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预拌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正常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预拌混凝土供应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交货地点(工程地址):
二、供砼搅拌站(公司)名称:合肥金港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三、预拌混凝土的供应要求及价格:
1、一般情况:
泵送按合肥市当月信息价下浮个点,非泵送砼在当月实际交易价的基础下浮10%,再减20元/m³。
2、约定事项:
s6抗渗加10元/m³ s8抗渗加15元/m³ s10抗渗加18元/m³防冻剂加10元/m³ 早强剂加10元/m³ 细石砼加10元/m³膨胀剂加10元/m³如需抗裂纤维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加工费2元/m³
四、预拌混凝土方量结算:
1、混凝土供应量以 图纸含量 进行结算。
2、甲方必须在每次供应后一周内确认供应量,在每月30日确认当月混凝土供应总金额。甲方未在上述时间确认乙方的混凝土供应量和混凝土供应金额,则认为同意按乙方的随车小票计算混凝土供应量。
五、预拌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需购方在浇筑混凝土5000m³时结算一次且付货款的70%;余款在混凝土主体结构封顶后一个月内一次结清。二次结构、屋面、楼地面等累计达20xxm3时结算一次且付货款的70%;余款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结清。甲方未按上述方式和期限支付混凝土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六、技术要求:
1、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国家标准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供应,高于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2、为确保质量,乙方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预拌混凝土,使用的配合比基本相同,并使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
3、凡一次浇捣大体积(3000m³及以上)或特殊预拌混凝土浇筑甲方应在十五天前向乙方提供混凝土的各项技术要求,乙方以此编制混凝土生产供应组织方案,此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4、甲方应按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养护工作。
5、甲方必须按预拌混凝土规范要求,进行混凝土试块制作和标准养护,与之相关人员须取得相应的资格,并持证上岗。
6、乙方有权在混凝土供应及养护期间,随时对施工现场用于强度评定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养护等情况进行随访,如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双方确认后,乙方将不承担所涉及试件达不到评定要求而引起的责任和一切要求。之前所发生的量按此次单车计量为准 。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预拌混凝土的验收标准,按gb/t14902-20xx《预拌混凝土》、gbj107-87《混凝土强度验收评定标准》等执行。
2、在预拌混凝土的供应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果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书面凭证。
3、预拌混凝土浇筑后,甲方如发现质量等问题,应在三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及时协商分析解决,并及时上报有关质监部门,所产生的一切因砼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或双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有关条款。甲方未按时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日万分之计算,并承担乙方为实现责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保全费、乙方聘请律师代理费、交通费等)。
九、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得,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浇筑商品混凝土的前24小时内,应书面形式或电话预约形式向乙方申报供料计划,以使乙方合理安排生产,确保预拌混凝土的按时供应。
2、甲方应做好浇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组织准备工作(如:道路坚实畅通,用水、照明齐全等),以及供料期间的现场指挥和安全工作,为乙方能顺利、及时、优质完成混凝土浇筑提供便利条件。
3、甲方在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尚需浇筑的混凝土量,否则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4、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供货要求,根据国家、本行业混凝土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做到保质保量,并按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混凝土技术资料。
5、乙方应做好混凝土出厂检验工作,甲方在乙方混凝土运抵浇筑现场后,应及时做好相应的验收工作,如出现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协商解决。
6、乙方在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过程中如遇特殊原因而不能继续正常供应时,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7、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双方违约责任。
8、当预拌混凝土原材料价格波动时,乙方有权可根据 ( 与上月相比增加或减少%进行混凝土单价调整。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法人章或合同专用印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甲方必须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相关部门查验及存档。
十三、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 贰 份,备案存档 贰 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纠纷 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篇四
供货方: 购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将承建的以下项目所用商品砼由甲方供应。为明确双方在商品砼供应过程中的权力、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商品房
2、工程地点:##
3、混凝土预计总方量:约30000立方米
4、合同工期:20__年12月至主体工程完工 二、混凝土等级、价格、泵送费及特殊要求费用。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每月25日为甲乙双方对账日,乙方指定##(电话:##)对混凝土供应方量和货款进行审核后在结算单上签字(印)确认作为结算的依据,付款方式为:
1、车库封顶后30日内付足总货款的50%;
2、主体封顶后一个月内付足总货款的60%;
3、余款在主体封顶后7个月内付清。
四、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按照乙方提供的混凝土浇筑时间、数量、等级及时准确供应混凝土,否则由此造成的窝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对估料应及时衔接,确保准确。
3、甲方应按国家规范要求,合理设计砼配合比,确保砼的质量达到国家规范要求。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商品混凝土生产资质证书、商品混凝土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施工现场水通、电通、道路通,现场平整,空中无障碍,具备甲方施工作业条件。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乙方应派专人指挥甲方车辆顺利进入现场。夜间施工,乙方提供良好的照明。如乙方不具备以上条件,甲方有权拒绝供砼且不承担延误工期的责任。
2、乙方应做好浇筑砼前的一切准备工作,甲方运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超过1个小时不能卸砼,造成砼质量下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或不能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为确保砼质量,在施工现场乙方不得违规操作或随意加水,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根据本工程特点及天气状况制定砼的施工和保养措施,由此造成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或出现裂缝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填写《浇筑混凝土通知单》,并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做好供应准备。
5、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得收第三方的商品混凝土。
五、计算办法
按甲方到达施工现场运输车发货单的数量为计量依据,乙方指定某某为收货人,同时乙方不定期对甲方砼送量进行抽查,如抽查结果误差在正负2%以内(gb-14902《预拌混凝土》标准)双方互不追究,如抽查结果为负值且大于2%,则以当日所供商砼为单位,按当日当车方数亏损量比例计算,从乙方商砼款中扣除。
六、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正。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后,在十日内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停止砼供应,并要求乙方按照欠款额百分之三的比例按月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七、合同变更或解除:
由于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经双方协商进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经双方协商确认无疑,修改无效。结算付款完毕,合同自行终止。
九、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必须先协商解决,如经两次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纠纷 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篇五
混凝土购销合同范文一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民法典》《预拌混凝土》
(gb/t14902-20xx)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应混凝土量 10600 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 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 2 车,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 2 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 30 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 90 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水泥采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检验合格。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3、供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10 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货款当年支付75%,其余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需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⑴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⑵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⑶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⑷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
3、 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 当地仲裁委员会 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执贰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盖章) 供 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混凝土购销合同范文二
一、双方当事人
供 方: 合同编号:
需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供方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负责,符合现行国标,标准按gb/t 14902-20xx执行。
三、交货地点、方式及安全责任:
需方按要求混凝土的数量及强度等级应在供货前两天列出书面计划或电话联系供方,由供方及时准确送到需方工地;需方应做好混凝土浇捣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道路坚实畅通、用水照明齐全。混凝土浇捣接近结束时如需增减混凝土数量,需方必须将估计结果在供货结束前一个小时与供方调度联系,否则造成后果(损失)由需方负责承担;需方不得违章要求供方强行作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需方承担。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供方负责运输、泵送,其费用包括在混凝土单价中。
五、混凝土计量方法:以供方的发货单并由需方收料员签字验收后的单据作为砼结算数量依据,需方可随时监督并对数量进行抽检核实。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自供砼之日起,双方每月5日前对账,每月10日内需方付供方已核对过的砼款 %,余款 %在供砼结束后 内付清。
七、验收标准:按混凝土质量标准gb/t14902-20xx验收,由供方按时提供符合质检要求的技术资料作为验收资料。
八、其它约定事项:
1、双方严格按合同执行,如需方有意拖欠砼款,供方有权停止供砼;
2、需方要砼时应提前一天与供方调度联系;
九、违约责任:依照《民法典》追究违约责任,以上条款如有一方违约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否则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十、发生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可向六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六安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持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材料款付清之日止。
甲方:乙方:年月日:
混凝土购销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沥青混凝土》等国家现行标准和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特订立本沥青混凝土摊铺合同,供双方以资信守:
一、沥青混凝土摊铺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市政工程
2、地 址:
3、沥青混凝土要求:机动道为4cmac-13c型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粘层+6cmac-20c型粗粒式沥青混凝土+0.5cm下封层+透层
4、工 程 量:以现场实际量测工程量为准
5、工 期: 20xx年 月 日—20xx年 月 日
二、技术要求
(一)、沥青混凝土面层
1、沥青
沥青采用ah-70,质量要求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xx)(下称《沥规范》)表4.2.1-2“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的规定。
2、粗集料
粗集料的规格应符合《沥规范》表4.8.3的规定,质量要求符合《沥规范》表4.8.2的规定。
3、细集料、填料
细集料的质量要求符合《沥规范》表4.9.2的规定,矿粉的质量应符合表4.10.1的要求。天然砂的规格应符合表4.9.3的要求,机制砂或石屑应符合表4.9.4的要求。
(二)、粘层
1、在沥青上面层和下面层之间设置粘层。
2、沥青:粘层沥青采用快裂的撒布型乳化沥青,质量要求应符合《沥规范》表4.3.2喷洒用阳离子乳化石油沥青pc-3的规定。
3、乳化沥青的用量0.3-0.6l/m3,应待乳化沥青破乳、水分蒸发完毕之后方可铺筑沥青上面层。
(三、)下封层
1、在水泥粉煤灰碎石基层上设置下封层。
2、沥青:粘层沥青采用乳化沥青,质量要求应符合《沥规范》表4.3.2喷洒用阳离子乳化石油沥青pc-3的规定。
3、下封层采用单层式沥青表面处治,集料采用s14规格,集料
(四)、透层
1、在水泥粉煤灰碎石基层上设置透层。
2、沥青:粘层沥青采用乳化沥青,质量要求应符合《沥规范》表
4.3.2喷洒用阳离子乳化石油沥青pc-2的规定。
3、透层沥青用量1.0-2.0l/m3。
二、沥青混凝土摊铺的质量要求:
1、乙方根据合同要求,按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及甲方要求的有关技术指标组织生产沥青混凝土(含原材料级配、沥青含量、出厂温度、到现场温度等),并提供沥青混凝土出厂合格证;甲方按国家现行标准及合同中的技术要求验收,并随时核实沥青混凝土的实际重量。
2、沥青混凝土摊铺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并提供沥青抽提、马歇尔试验等相关试验检验资料。
3、因沥青混凝土质量及摊铺质量不合格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承担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发生的全部费用。
4、沥青混凝土摊铺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保证现场两台进口沥青摊铺机同时摊铺,并配备相关的碾压设备(手推式震动压路机、双g钢轮压路机(2台)、胶轮压路机等)。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甲方在摊铺第一层沥青混凝土后付给乙方完成工程量 60% 工程款,在第二层摊铺完毕之后付给总量 60% 工程款。剩余工程款待工
四、供应沥青混凝土的其它要求:
1、甲方应做好摊铺沥青混凝土前的一切准备工作,以及摊铺期间的现场调度及安全工作,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为乙方能顺利、及时、优质完成摊铺任务提供便利条件。
2、甲、乙双方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和有关安全施工规程进行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事故责任由责任方负责,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包括法律责任)。
五、合同变更:
1、甲方如对沥青混凝土供应规格、数量等提出变更要求,应提前4小时向乙方提出。
2、沥青混凝土在摊铺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变更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质量标准等事项,要求变更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变更凭证,否则产生的质量问题由变更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1、因乙方提供的沥青混凝土质量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设计要求及甲方要求的有关技术指标,造成甲方损失的,全部损失费用由乙方赔偿。
2、因甲方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造成摊铺延迟,由甲方承担责任。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每延误一天甲方罚款5000元/天,依次累加。
七、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八、本协议于20xx年 月 日签订于
订货方(盖章):
年 月 日
供货方(盖章):年 月 日
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纠纷 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篇六
需 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 方: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应混凝土量 10600 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 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 2 车,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 2 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 30 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 90 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甲方:
乙方:
时间:
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纠纷 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篇七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
(gb/t14902-20xx)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应混凝土量 10600 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 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 2 车,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 2 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 30 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 90 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水泥采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检验合格。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3、供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10 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货款当年支付75%,其余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需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⑴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⑵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⑶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⑷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
3、 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 当地仲裁委员会 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执贰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盖章) 供 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纠纷 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篇八
需 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 方: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_)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应混凝土量 10600 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 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 2 车,且平均欠量大于 3%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 2 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_《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 1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 30 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 90 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货款结清后此合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纠纷 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篇九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预拌混凝土》(/14902-20__)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应混凝土量10600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由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产品名称
坍落度
数量(3)
单价(元/3)
1.工地输送方式
2、以上单价不否含泵送费;
3、其它:以上单价包已含运输费;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2车,且平均欠量大于3%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2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14902-20__《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1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30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90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水泥采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检验合格。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8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3、供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15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10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货款当年支付75%,其余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需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⑴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⑵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⑶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⑷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执贰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盖章)供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纠纷 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篇十
需 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 方: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应混凝土量 10600 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 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 2 车,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 2 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 30 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 90 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纠纷 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经过洽商,乙方同意向甲方的 项目供应预拌混凝土,以满足项目的施工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产品要求、交货地点及单价:
1.2 采用泵送(含汽车泵、固定泵)在上述非泵相应价格基础上加 元/ m3;抗渗等级p6在上述相应价格基础上加 元/ m3,抗渗等级p8在上述相应价格基础上加 元/ m3;加早强剂在上述相应价格基础上加 元/ m3;加防冻剂在上述相应价格基础上加 元/ m3;加膨胀剂的混凝土(掺量8%~12%)加 元/ m3;采用细石砼在上述相应标号价格基础上加 元/ m3;加抗裂纤维的混凝土(掺量
1.3上述所需的膨胀剂、抗裂纤维采用 品牌,单价已包含膨胀剂或抗裂纤维的材料费、加料配合费、仓储堆放费等。膨胀剂或抗裂纤维材料原则上由乙方提供,但甲方保留甲供的权利,并乙方承诺免费提供堆场和配合加料。
1.4加膨胀剂或抗裂纤维混凝土的价格不受混凝土标号等级而影响(不论标号高低,均不做任何价格调整)。
1.5本工程的商品混凝土供应价格按照每次对账上月份《 工程造价管理》公布的 市信息价下浮点数作为成交价,在供货过程不受市场原材料涨跌及其他因素而影响,在任何情况下定价模式不予调整。
1.6上述价格包括但不仅限于材料费(不论塌落度大小,均不做任何价格调整),运输费(不论运距远近,均不做任何价格调整),混凝土泵车台班费,混凝土输送泵管的运输、装车、卸车、使用费,损耗、配合费、税金等一切涉及商品混凝土供应的相关费用的砼入模价格。
2、产品质量
2.1乙方须确保所供混凝土符合gb50204-20xx、gb/t14902-20xx及国家其他相关标准和工程设计、施工的要求。
2.2乙方必须按照规定对所供的混凝土进行出厂检验,并留置试件作抗压抗渗等检验,并须及时向甲方提供已供应混凝土的出厂合格证书。
2.3乙方所供混凝土必须严格按照配合比单配料,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28天强度必须达到100%,凡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赔偿。
2.4 混凝土的早期强度必须满足项目挖土工期需要。
2.5由于乙方原因如机械故障、车辆不及时、坍落度偏低,造成泵管堵塞所损耗的混凝土由乙方负责。
2.6乙方所供混凝土原材料的相关资料需报甲方备案,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变更。
3、供应范围
3.1由甲方指定项目供应范围(栋号、区域),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3.2如乙方在指定区域供货不及时,甲方有权临时更换供应商供货,并追加处罚乙方不及时供应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产品数量及计量方法
4.1产品数量:在合同量范围内供货,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需签订补充协议,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4.2计量方法:按车过磅计量,以磅单标明的数量为准。
4.2.1方量以项目地磅计量为准(每车过磅),每车过磅数量参照乙方提供级配单容重累加(c30混凝土容重不得低于2370kg/m3),并要求在物资确认单上写明车牌号、计量数据、计算方式和实际方量。
4.2.2若项目部无条件过磅时,甲方则每7天、15天或30天进行不定期以外部过磅或现场量方的方式予以抽查(每月不少于一次),若甲方抽验数量少于乙方送货单数量(误差超过2%),则该批次所供混凝土数量按抽验缺少比例予以扣除。
4.2.3甲方每次抽检时,乙方应派人到场,双方共同对抽检结果进行确认。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拒绝对抽检结果进行确认,则视同乙方对甲方单方面的抽检结果予以确认有效。
5、产品交付
5.1交货地点: 。乙方所供货物卸货地点必须为本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否则,所发生货款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不予结算。本合同仅适用于 项目混凝土的供应。
5.2 甲方每次应当提前24小时通过 下单的方式将混凝土需求计划通知乙方(通知应包括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及浇筑时间、部位和方式等),乙方应按照通知要求送货至甲方指定的混凝土施工现场,并按要求将混凝土卸入甲方提供的输送泵内或非泵送的指定地点。
5.3 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卸车及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卸货。
5.4 交货时,乙方应随货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质量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合格证、检测报告)。
5.5 乙方应确保项目混凝土浇筑施工的连续性,若因混凝土运输等乙方原因造成项目中途停工或出现质量问题,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6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施工需要,对工程中需进行特殊养护的混凝土向甲方提出必要的专业指导建议。
5.7 每批次混凝土供货前,乙方应提供混凝土配合比单。乙方还应随货提供各等级混凝土的出厂合格证及其他有关混凝土质量的技术资料(包括各种原材料质量证明的技术资料),作为甲方对混凝土质量进行验收的依据之一。
5.8 本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应确保已经了解并知悉产品运输交通状况和交货卸车环境以及政府的交通管制政策措施,不得以此为理由就延迟供货提出抗辩。
6、产品的验收及异议处理
6.1 乙方送货到交货地点后,甲方指定专门的验收人员(以甲方的书面通知
为准)对混凝土的数量及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查验,并在 分钟内在现场进行坍落度检测,如符合相关标准及工程设计、施工要求,则上述验收人员应共同在《物资确认单》上签字确认,并以此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有效依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签收,直至乙方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将混凝土坍落度调配至符合要求。
6.2 乙方应随车派出相关技术人员,在施工现场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限将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混凝土坍落度等技术指标调配至符合,否则,乙方须立即将该批次混凝土全部运离施工现场,并在交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要求的混凝土,否则,乙方除应承担混凝土丢失、损毁风险及场地占用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3 甲方应确保作业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以保障乙方的混凝土运输车辆及相关人员安全进出作业现场。乙方车辆及人员应当服从甲方安全施工的统一调度指挥,若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由乙方全部负责。
6.4甲方应负责解决作业现场用水、电及照明问题,并协助乙方处理对卸料地点路面的交通指挥及混凝土车辆卸料而引起的扰民问题。
7、结算与付款
7.1结算方式:每月20日双方进行对账结算(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双方在月结算单上签字盖章确认,乙方开具等额有效机打材料发票(一票结算),如乙方所供货物当月未进行结算,甲方可视为乙方自愿放弃结算,并不再另作结算。
7.2验收和结算依据:以甲方书面指定现场 人以上材料验收人员共同签署的《物资确认单》作为双方的结算依据,若有人员变动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7.3付款:(具体与供应商谈判为准)
每笔付款前乙方须开具有等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前三个对账周期不支付货款,第四个月前支付前三个月对账周期的 %,之后按照上一条款的结算周期对账,次月底前支付上月对账价款的60%混凝土款,以此类推,至全部主体结构封顶(即屋面浇注结束)后六个月内付至80%,余款在全部结构封顶后一年内付清。
8、违约责任
8.1乙方须确保供应,如乙方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包括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退换货所造成的逾期交货),应从逾期之日起按照1000元/小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交付或者更换合格产品为止。若乙方逾期超过12小时,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供货和终止本合同,同时不免除对乙方逾期
8.2供货过程中,如由于乙方产品质量或服务的原因,甲方随时可以增减方量或终止本合同,且已供货款甲方可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方式的最长时间进行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由此产生的利息和额外费用。
8.3乙方如未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包括工程返工及工期延误等在内的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
8.4甲方逾期付款达三十天以上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5双方一致同意:每月结算时,应就本月发生的违约责任予以书面确认,并予以扣回或补偿,逾期不补。
8.6履约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导致合同部分无法履行或全部无法履行,双方均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在此基础上,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可相应地得到减轻或免除。
9、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安全责任
10.1 乙方应对其派出的送货和卸车人员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在卸车过程中,乙方人员应服从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并接受甲方的统一指挥。在产品运输及卸车的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0.2 乙方人员严禁穿拖鞋、硬底鞋及酒后进场作业,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出现场必须按甲方有关要求做好文明施工,不得随地散落混凝土及在现场冲洗车辆,否则,甲方有权按照200元/次对乙方进行处罚。
11、环保要求
乙方所送物资必须符合国家环保相关标准,否则,将在验收时全部予以退回。
12、通讯
12.1 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下的通知或其它通信均以专人送达、ems专递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相应收件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地址。若以专人送达的,则视为在实际交付时由收件人收到;若以ems专递方式发送的,则在发出后第三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收件人;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则以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人提
致甲方: 致乙方:
收件人: 收件人:
手机: 手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12.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自变更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其他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3、其他约定事项
13.1合同履约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双方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法人章或合同专用印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2.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折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委托)代表人: 法定(委托)代表人:
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纠纷 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篇十二
为确保商品混凝土按质、按量如期供应,明确双方职责和权利,供需双方经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内容
2、混凝土单价
第二条:商品砼质量要求及供货方式
1、质量与材料要求: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供方保证商品砼达到《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商品混凝土拌合材料:符合相应的国家规范规定要求条款。
2、商品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如塌落度质量达不到现场要求予以退货。
3、乙方应满足甲方根据设计、施工方案对商品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大小,抗渗等级以及混凝土拌合材料的要求。
4、商品混凝土运送频率应保证现场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
5、商品混凝土出厂,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每批次“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及有关资料四份交甲方存档。
6、交货地点混凝土的试验工作,由甲乙双方共同取样,其试验结果作为乙方出具技术试验资料的组成部分。每工作班次,取样次数及试块组数应满足规范及现场要求。乙方负责按规范提供全套预拌砼相关技术资料。
7、乙方按浇筑部位分批次交货。甲方应提前24小时向乙方提交每批次“需货通知书”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浇筑数量、供应时间、特殊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6小时通知乙方。
8、车泵要求:乙方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条例汽车不能带泥、遗撒,不能产生噪声。对输送泵要定期检查以免出现机械事故影响生产或生安全事故。
9、商品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实行单车签证收方。甲方应指派由本单位书面委托的专人按乙方“发货单”检验每车混凝土方量,现场签收。
第三条:安全责任条款
供货期间由于乙方操作人员安全措施不到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及一切机械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进入施工现场甲方人员由于操作安全措施不到位给乙方工作人员造成的伤亡及一切机械事故,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第四条:结算方法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1)按现场过磅计量为准折算成方量。
2)每月底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办理结算手续。
3)以甲方需货通知的标号、防冻、抗渗要求为结算依据。
2、付款方式
按当月使用的混凝土数量进行结算,在次月10日前再按上月结算量的80%付款,直至使用方不再用商砼时,双方进行总体结算,双方签字认可后一个月内付至总结算金额的95%,其余款项待工程审计完2月内付清。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
1、为乙方提供浇筑混凝土的必要条件,施工地点如需通行证出入时,甲方应负责给乙方砼运输车辆办理通行证。施工地点如果需要临时占道,甲方还应负责为乙方办理相关占道证等证明。
2、指派专人验收送达现场的商品混凝土方量、质量及随车签证“发货单”。
3、给乙方借结构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一套,以便办理结算,并提供查看建筑施工图的便利;安排专人及时配合乙方预算员办理结算。
4、若因甲方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商品砼款必须自停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部清完。
(二)乙方
1、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大小、送货时间、数量等,保证商品混凝土及时,连续供应,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由于乙方的原因,没有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浇筑砼,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砼的浇筑过程中,乙方应保证砼的连续浇筑,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砼浇筑工作间歇超过两个小时罚款1000元;因间隔时间过长造成砼出现质量问题时,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必须保证商品砼质量,对送达现场的砼有分层、离析现象或砾石粒径、塌落度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4、按国标、规范要求做好商品砼试验工作,及时提供资料。
5、指派专人协助甲方做好现场商品混凝土的供应、浇筑、服从甲方现场管理。
6、乙方应提前将能满足施工需要的车泵及相应配件送达甲方现场,并负责铺设管道。
7、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砼浇筑需要,若出现不能满足要求,甲方有权更换砼厂家,同时所有剩余款,待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一次性付于乙方。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4、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帐清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纠纷 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篇十三
出卖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受人: 合同签订地点:
买受人: (章) 出卖人: (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供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供理人: 办公室电话: 办公室电话:传真号: 传真号: 邮编: 邮编: 银行帐户: 银行帐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_)等有关规定,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买卖双方共同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标的及技术质量要求对送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的产品、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进行验收,并在预拌混凝土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2.出卖人运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买受人首先检测混凝土质量,如合格,保证自货物送达施工现场起1小时内卸货完毕,并在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及加盖验收专用章;如有质量异常现象,买受人应即时通知出卖人确认核实后,买受人有权拒收并作退货处理,所退货物的货款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如买受人已收货,但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在混凝土送货单上加盖验收专用章,如超过2个小时,则视同买受人对此部分的数量以及质量没有任何何异议,预拌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若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超过1个小时,无论是否卸货完毕,买受人均须在预拌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并对所签收的混凝土的质量负责,出卖人有权处置本车混凝土。
3.买受人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之时起24小时内书面通知出卖人,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由买受人首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可会同出卖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可会同出卖人、工程监理、政府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共同分析确认发生质量异常原因,经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确认,属于买受人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等原因,其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属于出卖人出厂产品质量的原因,其造成买受人直接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4.买受人如认为出卖人供货到现场浇筑的预拌混凝土的数量出现与交付验收混凝土送货单的数量有差异时,应当在收货后12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异议,并根据《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_)的有关规定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混凝土货款于10日内付清。买受人未收货后12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异议,应视为买受人对送货数量无异议。
5.非因出卖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施工现场位置而导致供货过程中发生的交通、环保,环卫以及相领关系等事宜致使供货受阻,买受人应负责安排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二条 货款结算及支付
1. 买卖双方约定,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买受人现场签收的预拌混凝土送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货款结算。
2.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出卖人原因中途停工,导致买受人停止使用出卖人的预拌混凝土时,买受人应自停工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未结货款。
3. 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货款,出卖人可在书面通知买受人5日后,暂停供应预拌混凝土。
第三条 合同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买受人:
1.根据施工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它有效方式向出卖人提供所需预拌混凝土的标记、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就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出卖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供货。上述计划给买卖双方确认后,如买受人不能按时接收货物,应提前12小时通知出卖人,并再次书面确认接收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出卖人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送货到施工现场后,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 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由于预拌混凝土运输,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拢问题,由买受人负责协调解决。
4.预拌混凝土运送到买受人的施工现场后,买受人授权的施工现场验收应在混凝土送货单上签字及加盖验收专用章;作为预拌混凝土接受及所有权转移的依据。买受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后,履行合
同甘共苦之前及时将验收人员的名单,验收人员的签字以及验收专用章的印模书面通知出卖人。验收人员有变更的、买受人应提前7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出卖人。若买受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出卖人,则预拌混凝土送货单签收人即为买受人指派的合同货物签收人。
5. 按照国家及天津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添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买受人负责。
6.对预拌混凝土浇筑后及时采取养护措施,混凝土浇筑后达到一定强度,方可拆模,拆模应在混凝土上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冬季施工和特殊降温过程应根据强度发展情况据实确定,底模拆除应根据结构类型、跨度和同条件试块强度,严格按规范执行。承担由于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出卖人:
1. 根据本合同中约定的产品,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_)的要求向买受人提供合格的预拌混凝土。
2. 供货前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同时进行技术交底,以保证预拌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 3.出卖人运送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买受人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买受人,提供优质服务。
4.严格按照经买卖双方确认的预拌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按时供应预拌混凝土。如因设备临时故障或不能克服的其它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时、按量供货,应及时通知买受人,并与买受人重新确定供货时间。
5. 接到买受人提出的应预拌混凝土数量及表现质量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至第三款解决。
6. 浇筑混凝土后,向买受人提供与预拌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四条 合同履行地及履行方式
1. 以项目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 出卖人负责合同标的物的运输,运输终止地为买受人施工现场地面,以上运输不包括将标的物由地面向工作面的运送。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出卖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其违约责任(出卖人行使抗辨权维护正当权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
2.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其违约责任(买受人行使抗辩权维护正当权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其限给付货款,视为违约,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按照延期付款总额,以日0.01%的比例来计算,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1.由于国家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买卖双方之外原因导致预拌混凝土停止供应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十日内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另一方不同意变更、解除或不予以答复的视为未变更、解除,但依据合同一方享有解除权的除外。
2.买卖双方连续发生多笔买卖业务的,除买受人向出卖人以书面方式明确指示并得到出卖人的同意外,买受人所支付的货款均按照先结旧帐再结新帐的原则结算。
3. 有关本合同的传真,函件、已签收的预拌混凝土送货单及其对账单均为本合组成部分。
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纠纷 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篇十四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民法典》《预拌混凝土》(gb/t14902-)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应混凝土量10600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产品名称
坍落度(cm)
数量(m3)
单价(元/m3)
工地输送方式
备注
(特种要求)
c15混凝土
c20混凝土
c30混凝土
c40混凝土
c50混凝土
合计金额(人民币):
补充说明:
1、以上单价已含税;
2、以上单价不否含泵送费;
3、其它:以上单价包已含运输费;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2车,且平均欠量大于3%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2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1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30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90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水泥采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检验合格。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8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3、供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15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10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货款当年支付75%,其余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需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2)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3)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执贰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纠纷 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篇十五
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对商品混凝土购销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材料的名称、单价和数量:共计¥ ( 仟 佰 整)。
二、乙方供应试验材料必须满足:
1. 乙方供应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际标准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2. 乙方应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规格和数量及时供应。
3. 乙方加强质量控制,为甲方提供优质合格产品。
三、供货时间、运输
1. 甲方应提前三天将供货计划通知乙方,乙方得到计划后应在甲方计划三天内供货。
2. 由乙方负责混凝土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达指定地点后,甲方及时派收料员对混凝土的数量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四、货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货到指定地点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此次货款。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货款1%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的违约金。
2. 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均应提前10天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时,双方办理结算手续。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货款结清后此合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纠纷 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篇十六
供 方:
需 方:
工程名称:
供货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就 建设,由
承建的 项目的预拌混凝土供应有关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供需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方按下表中的混凝土品种及单价向需方提供预拌混凝土。
序号强度等级普通混凝土单价(元/m3)订货量(m3)高性能混凝土单价(元/m3)订货量(m3) 备 注
1、若需方一次泵送混凝土数量少于50m3,则增加泵送台班费1500元/次。
2、使用46米及以上泵车,混凝土单价增加5元/m3。
3、润泵砂浆按当次浇筑同等级混凝土单价计算,预拌商品砂浆在同标号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加100元/m3。
4、早强砼(z)单价增加20元/m3;;桩基混凝土单价增加4元/m3;水下混凝土单价增加10元/m3;抗裂纤维混凝土(x)单价增加30元/m3。
5、粒径5~10㎜细石混凝土单价增加30元/m3。
6、抗渗混凝土(p6~8)单价增加10元/m3;(p10)单价增加14元/m3;(p12)单价增加18元/m3 ;膨胀砼(w)单价增加30元/m3。
7、若混凝土需要掺加特殊材料,由需方提供材料的,其质量由需方负责,供方按混凝土数量加收3元/m3人工费。
8、楼高33~50层在合同单价基础上加25元/m3,51层以上价格面议。
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方合同签约代表或合同约定代表所签认的函件为本合同附件予以承认。
10、如因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混凝土价格作相应调整。
二、订货与发货:
需方每次订货时,须提前24小时由负责人以书面或传真(短信、微信)方式通知供方(当一次订货量超过300m3时须提前48小时),以便供方做好原材料及供应混凝土前的准备工作。通知中应明确浇筑时间、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和浇筑部位等,遇有临时变更的,需方须提前4个小时通知供方,否则需方应对供方已发货的混凝土予以签收。
三、计量及校核签收:
1、计量与验收:以供方送货单(发货单)上标明的混凝土数量、强度等有关数据由需方签收人员进行校核签收;每次供应的尾数由需方确定,只能报一次尾数(即只能有一车装载少于10m3),超过部分按车收取空载费〔﹝10m3—实际装载量〕×30元/m3〕;一次订货少于混凝土车额定容积量时,同样收取空载费。
2、校核:每立方米混凝土拌和物容重按2400kg计,负误差不超过2%。如需方对供方计量有异议可以当场提出,以便双方校核,否则视为确认;需方可对任意车次抽检,抽检次数≧3车次,以抽检的平均数为计量基数,如供方送货单(发货单)与该基数负误差超过2%时,则当次抽查的视为负误差,当天当批(次)按超出部份折扣减负误差;
施工场地内有地磅,经双方同意,也可每车过磅的方式进行计量,以实际混凝土净重值除容重为该车实际装载方量。最终以实际总方量办理结算。
3、需方签收(认)人员名 称姓名身份证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现场签单验收人员结算及对账确认人调价函确认人
4、未经双方认可,擅自改动送货单、结算单及对账单上的数据和其他书写内容,均以原单数据为准。
四、结算、付款方式及期限:
1、按签收的数量进行结算,如需方没有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未在结算单上签字或盖章,则以签收的供方送货单(发货单)为结算凭证,同时供方有权停止供货。
2、超过30个日历天无混凝土供应交易视为工程缓建或停建,从停止浇筑混凝土之日起,两个月内付清所有混凝土货款。
4、本工程项目按:
5、按以下双方约定支付货款:
6、发票与账户信息:
〔1〕需方开发票信息: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五、验收标准及方法:
1、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进行验收。
2、验收方法:以现场交货结果作为判定混凝土质量依据。具体做法为:由需方持证试验员在交货地点按照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的要求制作试块,供方试验人员须旁站见证,在搅拌车卸料过程中在卸料量的1/4至3/4之间进行,且应在混凝土到达现场40分钟内完成。
3、验收评定方法:混凝土强度或抗渗评定分别按gb/t50107-20__和gb/t50081-20__的规定进行。如混凝土的试块评定为不合格,则经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鉴定。已确认因供方原因造成混凝土强度或抗渗等级达不到合同要求,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和支付鉴定费,属需方原因由需方负责。供方向需方提供混凝土资料一式四份。
六、供方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后,未经供方同意需方不能往混凝土中加入任何物质,并应尽快卸出搅拌车,如超过3小时仍不能卸出搅拌车,造成混凝土超过初凝时间报废时,属需方原因的需方必须签收,并负责安排场地卸出处理;属供方原因影响的则由供方负责。卸料前需方现场签收人员必须核实送货单(发货单)上所标明的强度等级、浇筑部位,一经签收视为确认。
七、双方义务、责任
1、供方义务、责任
2、需方义务、责任
八、双方签订合同的公章,必须是双方单位法定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如采用项目公章和项目负责人签字,必须有单位法人委托书确认。
九、违约责任:
1、如供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时间供货(除不可抗力外),每推迟一天,供方按需方当次要求供货金额的0.5‰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2、如需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供方有权暂停(或缓)供混凝土,并按需方应付货款总额的(0.5‰)/天向供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供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其他约定事项:
1、需方资料管理员必须及时按照验收的要求,把准确的工程名称、浇筑部位及浇筑时间提供给供方(试验室),否则由于资枓的原因造成不能验收由需方负责。
2、供方开具的发票不能作为需方已付款凭证,需方在使用转帐支票或网上银行支付混凝土货款时,须在“用途”栏注明工程名称。
3、本合同不得单方面修改,如需修改必须经双方协商并签字加盖公章方有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需方执两份,供方执两份。本合同有效期为: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本工程结束并付清货款之日止。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纠纷,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向:[ ] 供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项目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 方供 方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签约代表:
电话号码:
传 真 机:
收 件 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签约代表:
电话号码:
传 真 机:
收 件 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纠纷 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篇十七
需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供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民法典》《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__)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小区工程建设。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小区。
三、供应混凝土量_______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由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五、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1、产品名称:
2、强度等级:
3、坍落度(cm):
4、数量(m3):
5、单价(元/m3):
6、工地运输方式:
7、总价: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_______车,且平均欠量大于_______%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_______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__《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_______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_______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_______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水泥采用______牌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检验合格。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_______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3、供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_______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货款当年支付_______%,其余部分_______次_______年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需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2)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3)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_______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需方执______份,供方______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纠纷 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篇十八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商品混泥土购销行为,确保商品混泥土的质量,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一致同意签订本购销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商品混泥土供应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安化连馨交院生活小区
交货地点(工程地址):安化县黄拓公路的南边
交货起止期:20__年5月—20__年10月(具体以实际工程进度为浇筑主要部位:2#、3#、4#、5#楼及地下室、连体部分;数量:暂估40000m3总货款:暂定约10000000.00元,以双方确认数量及单价为准。
二、商品混泥土单价
1.以上价格包含运费、成本费、管理费、税金等(如乙方不能提供有效税票,按材料税5%代扣)。以上价格在该工程竣工前一次包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政策性调整)提出价格的调整,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无法正常施工,甲方可以拒绝支付剩余未支付款项。
2.以上价格均为非泵价格,采用汽车泵、固定泵价格根据市场价由甲方确认并附加协议书执行。汽车泵、固定泵等设备必须由乙方负责自行购买并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泵送管道配件等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
3.以上价格均为普通商品混泥土,如需抗渗混泥土,抗渗剂由甲方提供。
4.甲方安排技术人员进行指导,技术指导费在此基础上另加13元/立米。
三、商品混泥土方量结算
砼量结算方式:甲乙双方约定按照过磅计量,施工现场已经安装电子秤,全部商品混泥土均按照过磅计量后甲方确认(商品混泥土按照每立方米2400千克计算)该批次商品砼立方量。
四、商品混泥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1、按照月进度支付,支付额度按丙方支付甲方的进度款额度同比例支付。
2、主体结构通过主体验收后支付至商品混泥土结算款项(凭甲乙双方有效的结算凭证并且双方结算已经确认)的90%。
3、余款在工程砼使用结束后6个月内分二次支付完毕同时丙方需按照此付款条件支付给甲方。
4、本合同的付款方式均按照丙方支付给甲方支付方式执行,如丙方支付给甲方后甲方不按照合同支付给乙方所产生后果有甲方负责,除此外甲方不承担任何后果。
5、甲方提供250万资金无息借给乙方用于购买混泥土搅拌设备(具体以乙方现行购买设备凭有效发票同比例借给),待项目主体完工后乙方归还甲方全部借款(或以乙方的商品混泥土抵扣),其中100万元借款在20__年5月30日前归还。
五、商品混泥土质量和技术要求
1、商品混泥土拌合材料:水泥、砂石、外加剂、粉煤灰等,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对高标号c30以上的商品混泥土的碎石必须从外地采购并经由甲方、建设方及监理认可。
2、乙方应按照国标《预拌混泥土》及有关规范进行生产。
3、甲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1人对预拌混泥土进行技术指导,现场操作工人必须要服从技术人员的安排,如现场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生产、供货,并且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甲方对现场的技术指导但并不表示对乙方供应的混泥土的质量、技术标准、数量的最终认可,因乙方提供的混泥土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出现混泥土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按时将商品混泥土送达施工现场即施工工地,甲方在施工现场全检或抽检砼塌落度、扩展度等指标,对砼工作性能差和发生分层、离析等不符合施工性能要求的予以退货。
5、甲方应保证商品混泥土送达现场后在合理时间内及时卸料。商品混泥土运送及卸料过程中严禁运输车筒体内加水。乙方应满足甲方根据设计、施工方案提出的对商品混泥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抗渗性、初凝时间、终凝时间、以及混泥土拌合材料水泥、砂石、外加剂等用料的要求及其他特殊要求。
6、甲方在接收罐车混泥土时,同时检查乙方随车送来的各种技术资料,对与技术要求不符或技术资料残缺、质量不合格的混泥土,甲方有权予以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工程施工造成影响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需提供资料的要求:混泥土运到现场后,应随车送来相应技术资料一式三份,包括:混泥土配合比通知单30天内提供预拌混泥土出厂合格证商品混泥土运送频率应保证现场混泥土施工的连续性。
8、每批次商品砼供应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书面技术要求及用量等具体委托供货资料。
9、在未浇灌混泥土前,乙方应提前将混泥土试配报告、砂、石、水泥、外加剂等试验资料两份加盖乙方试验专用红章送甲方审查认可。
10、商品混泥土出厂,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每批次“预拌混泥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及有关资料交甲方存档。
11、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安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2、监督浇筑过程中存在的质量要求并及时进行信息联络,必要时乙方需有专人在现场协调解决供应中发生的问题。
13、乙方在每批商品混泥土达到28天强度后,及时提供给甲方该砼的试压报告。
14、砼质量检测由本工程材料检测单位检测。
六、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在浇筑商品混泥土的前一天,应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乙方申报供料计划,并通知标号、部位、方量等要求。
2、指派负责对商品混泥土质量及相关混泥土资料签字验收,留一份混泥土小票作为施工记录的依据,每月底结算一次。
3、甲方应做好浇筑混泥土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如道路、水电等)。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砼的报废,由甲方负责照价赔偿。
4、乙方供应商品混泥土时,及时处理相关困难因素,保证供货及时,按甲方要求,浇捣砼的前一天现场考察场地布置、外围协调、保证能使浇捣时顺利进行。
5、乙方必须确保砼浇筑的连续性,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砼浇筑的停顿(2小时以上)或无法按照甲方工期(按照预定工期最多延迟半天)及时浇筑,由乙方支付甲方本批次砼价的7%,并赔偿人工损失。
6、乙方供应商混泥土必须处理周围环境与当地村民关系,保证供货的及时安全,如乙方供货引起的纠纷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七、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有重大异议而无法协调,则由工程所在地法院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纠纷 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篇十九
买受人: 合同编号:
出卖人:签定地点:
为保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和买受人施工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gb/t14902-20_《预拌混凝土》标准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买受人工程中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由出卖人供应。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结构类型:
3.工程地点:
第二条:商品混凝土约需总量 m3,最终结算量以买受人授权代表签发的的发货单结算联方量为准。
第三条:数量、单价、金额及计量方式
1.本工程商品混凝土计量方法:买受人在出卖人随车发货单上签字,发货单上标明的混凝土方量作为结算价款依据。买受人可随时派人到出卖人厂内抽检数量,标准误差范围在±2%以内。
2.合同价格及要求见下表:
说明:单价中只含减水剂费用,如设计要求有其他外加剂,费用另计。
第四条:结算方式
1.出卖人以供给买受人每3的商品混凝土为一个结算价款的时间,或以单批次供应完为一个结算时间。当一个批次的供货量小于m3时,以每月的25日为一个价款的结算时间。
2.双方以签字后的发货单作为结算依据。
3.买受人在收到结算单二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确认,逾期视为认可出卖人结算单上的价款和数量,买受人在十日内付款与出卖人。
第五条:付款方式
1.买受人在每批商品混凝土供应前向出卖人预付价款的%作为定金。
2.按双方约定的结算方量付款。
3.按照双方约定不能及时付款,逾期一天,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3‰的滞纳金。
4.因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下浮,商品混凝土价格随之浮动,根据出卖人的价格调整通知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认可后作为价格调整依据和结算依据。
5.不论采用以上任何一种付款方法,买受人应将混凝土货款汇(转)入出卖人指定账户,否则出现问题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条:质量与检验
1.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检验的项目按国标及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2.由出卖人负责按国家预拌混凝土标准的规定对所供混凝土进行出厂检验。
3.出卖人供应的预拌混凝土质量及各相关指标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及本合同相关规定。
4.交货检验,在监理见证下,双方共同到场,由买受人指定持有上岗证的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坍落度测试、试块留臵等相关工作,并认真填写交接货检验记录,并有三方签字。由买受人负责送有资质的工程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承担相关费用,检测结果作为混凝土强度等级评定的依据。
5.买受人对浇筑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自发现十二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若双方存有争议,应由买受人组织工程监理、政府质量监管部门共同确认质量异常原因。
第七条:买受人责任
1.在工程施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使用商品混凝土登记表,严格按照gb/t14902-20_《预拌混凝土》及gb50204-20_《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浇筑施工和养护。
2.混凝土运到现场后,买受人应按照gb/t50081-20_《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要求将原始混凝土见证取样制作试块并按标准进行养护,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规定送相关机构进行检验。买受人未经出卖人技术负责人书面同意,擅自在混凝土内掺入外加剂、掺合料或水,由此引发的质量问题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3.出卖人将商品混凝土供至买受人现场后20分钟内,买受人查验出卖人的有关资料后应按gb/t50082-20_《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实验方法标准》对混凝土的坍落度等进行检验,检测合格后及时组织浇筑。若因买受人原因使混凝土到达现场后60分钟内未能浇筑完毕,每超过半小时加收车辆等待费50元;若继续延时超过壹个小时,买受人除支付车辆等待费外,因浇筑不及时或养护不当等导致混凝土的质量发生变化,买受人负全部责任。
4.买受人所需混凝土的方量、强度等级、浇筑部位等相关事宜应在混凝土浇筑前48小时电话通知或把混凝土计划单交至出卖人代表,浇筑时间准确至小时。如临时停工或变更计划单内容,买受人应在计划供应的3小时前通知出卖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负责。单批混凝土在供应结束时,如出现实际使用量小于电话通知或计划单单上的方量时,均按通知方量作为结算方量。
5.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混凝土款项时,每日按应支付款项的3‰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有权拒绝履行相应义务,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由买受人负责。
6.买受人应为出卖人混凝土运输、输送等设备提供必要条件和国家规范要求的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做到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机械设备操作现场无安全隐患,有电力、照明、水源等设施,并保证不受第三方因素的干扰,否则由此造成车辆堵塞、损坏、人身伤害等问题,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负责。
7.如需占用人行横道、便道及夜间施工时,买受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施工,由此产生车辆损失及混凝土质量责任均由买受人负责并赔偿买受人相应费用。
8.买受人应派专人对混凝土施工车辆进出调度指挥。
9.买受人应保证施工时间准确,工地卸料及时(在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1.5小时内卸完),若因超时混凝土发生质量问题,买受人自负。
第八条:出卖人责任
1.出卖人应严格按照gb/t14902-20_《预拌混凝土》标准及配合比要求组织生产,逐车计量和检验,以保证混凝土的数量和质量。
2.出卖人接到买受人混凝土供应电话通知或混凝土计划单后,应立即做好生产准备,安排调度或车队长到工地查看现场情况,与买受人工地代表核准供应时间及相关配合事宜。
3.如因出卖人设备、水、电等原因,不能按买受人计划要求时间供应混凝土,出卖人应在供应时间3小时前通知买受人,如未通知并且不能按时供应,由此造成的随时由出卖人承担。
4.混凝土供应前,出卖人派调度或车队长到现场与买受人工地代表接洽,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商定供应中应注意的配合问题。
5.根据买受人施工计划的要求,按时昼夜供应,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的连续浇筑需要,因供应不及时导致连续浇筑中断,造成混凝土质量事故,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如需夜间施工,买受人负责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否则由此造成供应不及时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6.出卖人负责向买受人提供有关预拌混凝土的资质、合格证、开盘鉴定等资料 。
第九条:违约责任
1.非因不可抗拒力单方停止履行本合同及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因所提供的技术要求及混凝土质量指标等造成供应质量问题,调查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因买受人施工条件不具备,进出施工现场道路不通畅,工地卸料不及时或因突发性事件而造成所供混凝土无法使用、车辆损坏等损失,由买受人按照损失额的二倍予以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付款,出卖人向买受人提出停止供应书面通知,买受人接通知后两天内仍未付款,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停止供应,买受人应承担出卖人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争议时,商品混凝土生产、使用过程的质量判定,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商品混凝土质量检测由有关法定检测单位实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1) 由出卖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2) 依法向出卖人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宜
1.买受人授权 同志作为代表,在出卖人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出卖人授权 同志作为代表全权处理有关事宜。
2.单批泵送方量小于100 m3,泵送费用按台班费2200元/次计取。在单批供应混凝土过程中,搅拌运输车超过两次的小方量(小于6m3)运送,按车满载辆每方40元收取车载费(即小于6 m3按240.00元加收运费)。 。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单位:(章) 供方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订合同: 年 月 日
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纠纷 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篇二十
供方:
需方:
工程名称:
供货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 工程商品混凝土购销的有关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
二、订货与发货方式:
1、需方每次订货时,须提前 小时以上由负责人以书面或传真方式下达预订货通知单通知供方,每次浇筑前 小时由指定的联系人通知供方(当一次订货量超过 m3时须提前 小时),以便供方做好原材料及供应混凝土前的准备工作。通知中应明确浇筑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和浇筑部位、特殊要求等,遇有临时变更,需方须提前 小时通知供方,否则需方应对供方已出货的混凝土予以签认和结算。
2、需方应在每月 日前向供方提供下月所需混凝土的月计划,内容包括时间、数量等。
3、原则上供方应按时供货,若遇供方生产高峰期,双方可以协商调整供货时间,但调整的供货时间与需方要求的供货时间相差不得超过 天。
4、需方在定货单以外小批量( m3)增加混凝土使用量时应提前 小时以上通知供方。
5、供方发货单要求由搅拌机操作人员签发,并正确填写车号、混凝土标号、数量、使用部位、特殊要求及签发时间。
三、计量及校核签收:
1、以供方送货单上标明的经需方人员签收的数量进行结算;每次供应的最后尾数由需方确定,只有报一次尾数(即只能有一车装载少于 m3),超过部份按车( 实际装载量)× 收取空载费。混凝土拌和物重量按 kg/ m3计,负误差不超过 %。如需方对供方计量有异议可以当场提出,以便双方校核,否则视为确认,需方也可以对任意车次抽检,抽捡时,供需双方必须有专人在场,双方签字确认,以三车平均数为计量基数,如供方送货单与该基数负误差超过2%,则当次抽查的视为负误差,则当次供方供给需方所有车次的混凝土按超出部分扣减负误差。
2、需方指定混凝土现场签收人员: ,结算人员: ,若有变动需方必须及时书面通知供方,否则供方有权拒绝供货。非合同指定的签收人员接收货物时,供方有权拒绝交货,且相关损失由需方承担。
3、经需方签收的发货单作为供应量结算的依据,需方不得随意更改供方的发货单,更改的发货单以供方发出的发货单作为结算依据。
四、验收标准及方法:
1、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进行验收。
2、验收方法:以现场交货结果作为判断依据。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需方承担,由需方持证试验员在交货地点按照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的要求取样并制作试块,取样前通知需方试验人员到场确认,在搅拌车卸料过程中的卸料量的 至 之间进行,且应在混凝土到达现场 分钟内完成。坍落度检测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时开始 分钟内完成,坍落度控制值按国标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混凝土坍落度实测值与规定的坍落度之差: mm坍落度允许偏差正负 mm,≥ mm坍落度允许偏差正负 mm。其试块要按规范标准养护,抽样的模具及送检费用由需方承担。
3、出厂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供方承担,并向需方提供各分部工程混凝土品种、强度等级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供方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资料一式三份。
4、验收评定方法:混凝土强度或抗渗评定分别按gbj107-87和gbj82-85的规定进行。如混凝土的试块评定为不合格,则经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鉴定。已确认因供方原因造成混凝土强度或抗渗等级达不到合同要求,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和支付鉴定费,属需方原因由需方负责。
五、双方责任:
1、供方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后,未经供方同意需方不能往混凝土中加入任何物质,并应尽快卸出搅拌车辆,如超过 小时仍不能卸出搅拌车,造成混凝土超过初凝时间报废时,属需方原因的需方必须签收,并负责安排场地卸出处理,属供方原因影响的则由供方负责。因混凝土属特殊商品,如需方已通知供方订货,供方按需方订货要求已投料生产后,(除供方原因外)供方车辆到达需方必须无条件签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需方承担。
2、泵送混凝土供方负责将混凝土泵送至指定工程部位并负责现场布管及卸管,布管所需的马凳由供方负责提供,需方负责提供架子、塔设和加固,固定泵送管的架子必须安全牢固以满足混凝土泵送施工要求。
3、需方负责布料及振捣,并协助处理每次混凝土浇筑完成后泵机剩余的混凝土。在施工过程中,需方不应少于 次表面收浆抹面工作,且要及时覆盖养护(塑料薄膜),以免产生裂缝,如需方施工不符合上述工艺要求而产生裂缝,其责任由需方负责。
4、供货前需方应清理出满足供方车辆行走的道路,需方负责在工地出口处设洗车平台,方便供方清洗车辆,确保供方车辆轮胎不带泥沙出工地;需方办理相关施工点占道施工审批手续,承担因占道问题引发的城管或交警等部门对供方搅拌车、泵车、拖泵的罚款;保证工地内道路顺畅。安全、水电及照明满足施工要求,电量须达到 千瓦以上。在交货地点设标志,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卸料现场为供方提供冲洗的水源,并且排水畅通,通知供方进场察看,供方确认以上条件成熟后方能进场。因道路或工作环境不良影响搅拌车通行安全或泵机施工安全时,供方有权拒绝送货。
5、需方施工现场环境及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
6、需方在开始供货前提供详细施工进度计划给供方,以便供方安排生产及运输。
六、单价、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及延期付款的责任:
1、单价、付款方式及期限有补充协议时按补充协议执行,否则按本合同执行,需方不能拖延结算时间。混凝土单价按桂林市同期非泵混凝土含税信息价下浮 结算。
2、以上单价为普通混凝土单价,如有抗折、早强等要求,则按提高一个等级结算。
3、需方如需零星混凝土,每车少于 m3(包括 m3)时,加收运损费 元/车。需方如需自卸料混凝土,以搅拌车到达工地时间为准两个半小时以内卸出,超出卸料时间影响混凝土质量,供应方概不负责
4、本工程商品混凝土合同总量约 m3。
5、合同签订完成基础工程若 天内无混凝土供货交易,视为工程缓建或停建,从停止浇筑混凝土之日起,一个月内付清所有混凝土货款。
6、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若工程在 个月内还未能履行合同,此工程则视为缓建或停建,该工程在开工前的混凝土单价供方可要求另行商定。
7、按本约定支付货款:
7.1所用混凝土的付款方式按每月底对清当月所使用混凝土数量,在下个 日前付清上月使用混凝土货款。
7.2本工程在天面梁板封顶的混凝土前,必须办理已供应混凝土的结算付款手续,方能继续供应混凝土
7.3屋面封顶后两个月内付清全部货款
7.4凡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的欠款,需方按每月 支付供方违约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8、需方需将货款及运费汇至本合同指定的供方帐户,如需方支付现金,在供方向需方出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时需方可予以支付,否则一律视为未付。供方向需方开具的税务发票不作任何支付凭证,支付款项须以供方收到需方现金或银行转帐凭证为据。如需方委托非合同单位代付货款给供方时,需方应出具委托付款证明书,并经代付单位盖章认可。
9、若需方一次泵送混凝土数量在 m3以下(含 m3),则加收 元/次。10、混凝土坍落度:自卸 mm,泵送 mm,大于 mm时单价增加 元/ m3。
11、润泵混凝土按当次浇筑同等级混凝土单价计算。
12、混凝土供应要求及价格:
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有效期为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本工程结束并付清货款之日止。
开具混凝土销售发票的名称为:
税号:
地址及电话:
开户行:
账号:
需方供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负责人:
签约代表: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签字日期:年月日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负责人:
签约代表: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签字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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