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管理台账(专业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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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管理台账(专业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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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商业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环,有助于减少争议和风险。合同的语言应当准确、凝练,避免使用含糊不清或多义的词汇和表达方式。需要签署合同时,可以参考以下范文,明确合同的要求和条款。

公司合同管理台账篇一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主要是信誉及资

三、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五、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八、财务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4、及时督促业务员回收款项,年内回款率达到90%以上的,给予适当奖励。

公司合同管理台账篇二

第一条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合同法律行为,减少合同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协议)一律适用本制度。

(一)财务部为公司各类合同的总管理责任人,即合同管理责任部门。

1、销售部门负责产品销售类项目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2、供应部门负责生产原材料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3、设备部门负责各类生产设备、设施购进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4、财务部门负责公司房地产类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5、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人力资源方面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6、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办公用品采购及上述五部门未涵盖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第三节合同的原则与内容。

第四条合同签订原则。

(一)签订合同应在公平原则的前提下,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三)不得签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合同。

第五条合同的基本内容。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付款方式;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节补充协议与合同的修改。

第六条对于合同中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1/3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对于原材料供应在总体合同不变的前提下,价格随行就市调整亦必须签订专门的价格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一并履行并归档备查。

第八条合同经双方协商后可作修改。修改好的合同必须注明原合同废止条款。

第九条公司不以口头合同(协议)作为履约依据。所有的履约依据必须是书面形式、双方签字生效的文本文件及其相关附件。

第十条对于销售中少量的销量(一般以商砼300立方左右为限)及现金交易等口头合同,必须以《销售合同评审表》予以登记并由分管领导批复后作为履约依据方可履行。本《销售合同评审表》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保管、存档从正式合同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当事人起草合同文本并经分管领导初步审查确定之后,必须按流程组织合同评审。销售项目按《销售合同评审表》、物资采购项目按《物资采购合同评审表》所列流程执行,合同评审表会签后方可进入正式合同签订程序。

第十二条合同的签订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即法人代表)、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签字方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签字后必须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方可生效。

第十四条公司合同专用章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保管,合同专用章管理与使用按《公司印章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应在当日将合同正式文本交付财务部存档,同时,财务部复制合同影印件交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交接表》上签字确认。《合同交接表》由财务部制发、填写、保管,作为各类正式合同的目录备案。

第十六条各部门所存合同影印件为履行合同的法律依据,与正式合同文本同属公司商业机密文件,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七条存档要求:

(一)合同完整齐全,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与之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以及相关单证等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

(二)财务部对所有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实行统一编号,各合同存档部门应建立合同管理档案,作好合同存档、移交等记录。

第十八条财务部每季度组织专人对各部门合同管理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检查、监督、整改,对管理不善者配合人力资源部予以考核。

第十九条合同的履行由合同相关管理部门与当事人负责,主要检查监督合同履行全过程是否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第二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履约偏差,合同相关管理部门与当事人必须及时报告上级并提请双方作偏差修正。

第二十一条合同履行中如发现合同条款疏漏,需及时起草并按合同签订流程签署补充协议对合同予以严密规范。

第二十二条对于无法履行、必须提请诉讼的合同纠纷,由合同相关管理部门与当事人负责组织材料并进入法律程序。

第九节合同的借阅。

第二十三条借阅程序、责任。

(一)合同借阅人限于总经办人员及部门经理。

(二)因工作需要借阅合同档案,须填写“合同档案借阅单”,注明查阅合同档案的名称、编号、查阅人等。经合同存档部门经理签批后方能借阅,当天借阅当天归还,归还时应认真核对,如需延期须办理续借手续。

(三)阅档人对所借阅合同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更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

(四)如借阅期间合同遗失,公司将追究其行政及经济责任。

第十节附则。

第二十四条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公司将视情节严重对当事人予以考核处罚。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修改权归属财务部。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合同管理台账篇三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建立和完善以事前防范为主、加强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为辅的企业经营风险管理体系,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签订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订立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实施的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纠纷处理、监督检查、奖惩等行为。

第四条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统一授权、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评审合同,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二)有效监控过程,保证经营管理活动处于可控状态;

(三)及时处理纠纷,确保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第五条各公司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健全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合同评审、签订、履行、纠纷处理等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和质量,保证合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维护集团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管理工作负有第一领导责任。

第七条集团公司主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各子公司应当指定一名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条集团管控部为集团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制定、修改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参与集团公司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和签订工作,并监督履行;

(六)协助相关单位对合同管理及有关业务人员进行法律业务培训;

(七)经办集团公司的《专项授权委托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其审核工作,统一管理集团公司合同专用章。

(八)配合集团公司各单位办理合同的报批、公证、见证和鉴证等事项。

(九)指导处理对集团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纠纷案件。

第九条各子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的应当指定一个部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是:

(二)制定、修改本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四)参与本公司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和签订工作;

(五)对需报请公司或上级主管机关审批、见证、鉴证或证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

(六)统一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建立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

(八)参与本公司经济纠纷的处理;

(十一)其他应当由合同管理部门履行的职责。

管理部门相互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部门,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员。

合同管理员的基本职责是:

(一)管理本部门的合同,建立合同档案;

(二)参与本部门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三)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协助合同经办人员处理合同履行中的问题;

(五)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管理员应当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经营管理知识,并经过必要的法律业务培训。

各公司应当保持合同管理员队伍的相对稳定性,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和各子公司应将合同管理员名单报集团管控部备案。

第十三条各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决定委托代理人及其代理事项和代理权限,发给专项委托代理人《专项授权委托证明》,发给长期委托代理人《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长期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事项以委托代理人所在单位职责界定,专项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事项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以金额界定。长期委托代理人每单位设1-5人,一般委托期限为一年,专项委托代理人一般一事一委托。

第十四条《专项授权委托证明》、《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的被授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不得将其转借他人或用作其它证明,否则予以收回,并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委托代理人工作变动时,应将《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交回核发证件的合同管理部门。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每年年终审核一次,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经办。报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后,由法定代表人根据情况分别做出:维持授权范围、变更授权范围、撤销授权及收回法人授权委托证书等决定。

公司合同管理台账篇四

动合同台账就是单位员工劳动合同详细资料的一个登记表,以方便管理本单位劳动合同,主要的内容应包含:员工姓名、部门、岗位、入职日期、签订合同日期...来看下面:

建立各类台帐、妥善分类保管、全面详尽分析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

企业组织结构不同、规模不同,台帐的种类要求、类目粗细等都存在比较大的差异。

台帐种类的确定与记录必须坚持简明、准确、及时和稳定的原则。

一般应包括:

1. 员工登记表 (个人信息资料)

2. 劳动合同台帐 (劳动关系的变化)

3. 员工统计表 (组织结构的调整)

4. 专项协议台帐 (特殊情况管理)

5. 社会保险及医疗期台帐 (保障员工权益)

6. 员工培训台帐 (保障企业效益)

7. 终止和解除劳动关系台帐 (管理绩效)

8. 其他必要的台帐 (投入产出分析管理,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管理)

关于劳动合同管理台帐的说明

1、 按照登记表要求填写单位全称等内容,并牢记单位编号。

2、领回表后,将本单位所有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信息填写。

以后只要有新招、调入、续订、变更、解除、中止、终止、退休等情况,应将变化的内容填写。

同时制作电子版,表格用excel:8号字、行高14.25,列宽为最合适列宽,项目内容18项不能缺。

3、各代理单位每次办理劳动鉴证时应将电子版同时提供给四方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提示:订立劳动合同前,请了解一些相关法律规定。

1、《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3、《劳动合同法》第六条规定: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5、《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7、《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动合同基本格式、内容 (以下所列的合同形式、条款及其编排,仅供参考)

甲方名称乙方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住 所 住 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

期限为:____。

使用提示:

当事人可从下列类型中任选一种: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

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具体为:____。

法规示要:

1、《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

第二条 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提示:

当事人双方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期限内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约定属于选择性约定。

法规示要:

1、《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条录用条件为:____。

使用提示:

如文化知识、身体状况、劳动技能等。

法规示要: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 。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____ 。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具体为:____ 。

使用提示:

1、现行法定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

当事人应明确选择其中之一。

2、执行标准工时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七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具体安排为: ____ 。

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 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__。

使用提示:

企业工资计发一般有计时或计件两种形式,当事人可从下列方式中任选一种:

(一)计时形式。

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二)计件形式。

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计件单价为:____。

使用提示:

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大多数从事此类岗位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根据《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二、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三、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四、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使用提示:

甲方要建立健全工资管理制度,使用规范的工资单及签收形式,作好各项必要的台帐记录。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2、《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六、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使用提示:

本市社会保险包括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小城镇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等类型,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劳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4、《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5、《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七条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法规示要: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使用提示:

1、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劳动合同的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除的法律行为。

2、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法规示要: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法规示要: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使用提示:

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应将各项规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进行公示。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使用提示:

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满,有第二十五条约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约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后终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一、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一)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第二十四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五)依照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乙方月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规示要: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十二、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条 乙方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规示要: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第三十一条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

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

法规示要: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十三、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终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

法规示要: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五条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

使用提示:

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仅适用当事人有服务期、竞业限制约定的情形。

法规示要: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十四、其他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公司合同管理台账篇五

合同台账就是用表格的方式将日常合同中的`一些信息进行登记、编号,与合同归类存档相配合,方便日常的查找以及信息查询,来看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容:

合同台账就是用表格的方式将日常合同中的一些信息进行登记、编号,与合同归类存档相配合,方便日常的查找以及信息查询。

主要内容可以包括合同编号、合同名称、签约日期、期限、签约方、价格、付款方式等其他日常可能需要频繁查询的信息。

想要做好合同台账管理关键就是要勤快细心,合同来了及时编号、登记、存档。

定期对合同台账进行检查,对遗漏的信息进行补充,并根据合同台账监督合同履约情况,发现违约风险及时提示灯。

序号

合同

编号

签约

时间

单位名称

合同主要条款内容

合同履行情况

变更解除情况

备注

合同标的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数额

提(交)货时间

提(交)货数量

付款时间

提(交)货时间

提(交)货数量

发货(入库)凭证号

付款时间

付款金额

付款凭号

合同编号

对 方 当 事 人 情 况

合 同 主 要 条 款 内 容

对方情况

合同履行情况

单位

公司合同管理台账篇六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和细化合同台账资料,规范企业各类合同台账的管理,根据《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

凡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管理人员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账,按照“一合同、两表格、一编号”的原则进行整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

二、公司或者公司指定主体作为一方当事人签订的所提交法务部审查的合同。

第四条定义

各承办部门所确定的管理人员负责的合同台账的登记、资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五条组织和职责

一、各承办部门是本制度的主导部门,负责确定人员,负责合同文档管理,负责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确保文档的完整性和有效利用性。

二、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在该过程中,协助各承办部门对合同登记台账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六条登记模式

合同台账采用总分帐的表格式管理,所有合同建立总账、各承办人建立分账,每份合同都要填写建立档案,填写表格。

第七条总分台账的具体登记主体

一、合同总账登记

1、开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管理登记;

2、新星建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登记管理;

3、商都公司、满园红木、万兴珠宝由本公司办公室负责登记管理;

4、物业公司由总经理助理负责登记管理;

5、财务中心由本中心工程服务部负责登记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登记管理。

二、部门、项目台账管理

1、开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总工程师登记管理;

2、新星建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登记管理;

3、商都公司、满圆红木、万兴珠宝由各部门经理登记管理;

4、物业公司由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或项目主任负责登记管理;

5、财务中心由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

第八条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名称;

(二)合同主体、签约方名称;

(四)合同履行情况(有无违约、争议、诉讼等情况及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五)合同承办部门、承办人;

(六)合同签订时间;

(七)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合同台帐应附以下资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

3、对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合同相对方报价单、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电;

5、验收单、验收报告、分批分期履行情况记录、合同履行结算单等。

6、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十条登记时间

各部门的登记管理人员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对重大合同进行备案审查。

第十一条资料补充

各承办部门的合同台帐管理人员,有权对合同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发现程序不符、内容有误或资料不全等问题时,应及时要求合同签订人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补充资料。

第十二条合同登记编号规则和移交

本办法所涉及的合同文档以《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所规定的办法进行分类编号。

移交的合同文档必须注明合同编号并保证齐全、完整,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倘若合同发生变更,则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合同文档移交时,必须编制合同移交清单并当面清点。以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完成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本规则作为《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的支持文件。

第十四条本办法发布后提交审查的合同一律适用本办法。

第十五条各公司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增加有关表格和完善内容,如不适用,请将管理办法报公司备案。

第十六条支持文件:《宏信(郑州)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

第十七条实施细则

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由各部门补充,提请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解释修改废除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法务部,修改、废除权属公司董事长办公会。

第十九条实施时间:本制度实施时间为20xx年4月10日。

公司合同管理台账篇七

为加强和细化合同台账资料,规范企业各类合同台账的管理,根据《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

凡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管理人员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账,按照“一合同、两表格、一编号”的原则进行整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

二、公司或者公司指定主体作为一方当事人签订的所提交法务部审查的合同。

第四条定义。

各承办部门所确定的管理人员负责的合同台账的'登记、资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五条组织和职责。

一、各承办部门是本制度的主导部门,负责确定人员,负责合同文档管理,负责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确保文档的完整性和有效利用性。

二、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在该过程中,协助各承办部门对合同登记台账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二章具体实施。

第六条登记模式。

合同台账采用总分帐的表格式管理,所有合同建立总账、各承办人建立分账,每份合同都要填写建立档案,填写表格。

第七条总分台账的具体登记主体。

一、合同总账登记。

1、开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管理登记;。

2、新星建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登记管理;。

3、商都公司、满园红木、万兴珠宝由本公司办公室负责登记管理;。

4、物业公司由总经理助理负责登记管理;。

5、财务中心由本中心工程服务部负责登记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登记管理。

二、部门、项目台账管理。

1、开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总工程师登记管理;。

2、新星建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登记管理;。

3、商都公司、满圆红木、万兴珠宝由各部门经理登记管理;。

4、物业公司由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或项目主任负责登记管理;。

5、财务中心由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

第八条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名称;。

(二)合同主体、签约方名称;。

(四)合同履行情况(有无违约、争议、诉讼等情况及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五)合同承办部门、承办人;。

(七)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合同台帐应附以下资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

3、对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合同相对方报价单、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电;。

5、验收单、验收报告、分批分期履行情况记录、合同履行结算单等。

6、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十条登记时间。

各部门的登记管理人员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对重大合同进行备案审查。

第十一条资料补充。

各承办部门的合同台帐管理人员,有权对合同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发现程序不符、内容有误或资料不全等问题时,应及时要求合同签订人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补充资料。

第十二条合同登记编号规则和移交。

本办法所涉及的合同文档以《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所规定的办法进行分类编号。

移交的合同文档必须注明合同编号并保证齐全、完整,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倘若合同发生变更,则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合同文档移交时,必须编制合同移交清单并当面清点。

以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完成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本规则作为《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的支持文件。

第十四条本办法发布后提交审查的合同一律适用本办法。

第十五条各公司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增加有关表格和完善内容,如不适用,请将管理办法报公司备案。

第十六条支持文件:《宏信(郑州)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实施细则。

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由各部门补充,提请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解释修改废除。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法务部,修改、废除权属公司董事长办公会。

第十九条实施时间:本制度实施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

公司合同管理台账篇八

合同台账就是用表格的方式将日常合同中的一些信息进行登记、编号,与合同归类存档相配合,方便日常的查找以及信息查询,来看下面的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和细化合同台账资料,规范企业各类合同台账的管理,根据《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原则

凡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管理人员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账,按照“一合同、两表格、一编号”的原则进行整理。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

二、公司或者公司指定主体作为一方当事人签订的所提交法务部审查的合同。

第四条 定义

各承办部门所确定的管理人员负责的合同台账的登记、资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五条 组织和职责

一、各承办部门是本制度的主导部门,负责确定人员,负责合同文档管理,负责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确保文档的完整性和有效利用性。

二、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在该过程中,协助各承办部门对合同登记台账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二章 具体实施

第六条 登记模式

合同台账采用总分帐的`表格式管理,所有合同建立总账、各承办人建立分账,每份合同都要填写建立档案,填写表格。

第七条 总分台账的具体登记主体

一、合同总账登记

1、开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管理登记;

2、新星建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登记管理;

3、商都公司、满园红木、万兴珠宝由本公司办公室负责登记管理;

4、物业公司由总经理助理负责登记管理;

5、财务中心由本中心工程服务部负责登记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登记管理。

二、部门、项目台账管理

1、开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总工程师登记管理;

2、新星建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登记管理;

3、商都公司、满圆红木、万兴珠宝由各部门经理登记管理;

4、物业公司由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或项目主任负责登记管理;

5、财务中心由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

第八条 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名称;

(二)合同主体、签约方名称;

(四)合同履行情况(有无违约、争议、诉讼等情况及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五)合同承办部门、承办人;

(六)合同签订时间;

(七)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 合同台帐应附以下资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

3、对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合同相对方报价单、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电;

5、验收单、验收报告、分批分期履行情况记录、合同履行结算单等。

6、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十条 登记时间

各部门的登记管理人员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对重大合同进行备案审查。

第十一条 资料补充

各承办部门的合同台帐管理人员,有权对合同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发现程序不符、内容有误或资料不全等问题时,应及时要求合同签订人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补充资料。

第十二条 合同登记编号规则和移交

本办法所涉及的合同文档以《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所规定的办法进行分类编号。

移交的合同文档必须注明合同编号并保证齐全、完整,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倘若合同发生变更,则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合同文档移交时,必须编制合同移交清单并当面清点。

以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完成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 本规则作为《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的支持文件。

第十四条 本办法发布后提交审查的合同一律适用本办法。

第十五条 各公司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增加有关表格和完善内容,如不适用,请将管理办法报公司备案。

第十六条 支持文件:《宏信(郑州)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实施细则

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由各部门补充,提请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 解释 修改 废除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法务部,修改、废除权属公司董事长办公会。

第十九条 实施时间:本制度实施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

第一条 为保证合同台账资料完整、统一,规范企业各类合同的管理, 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以 有限公司的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经办部门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账(见附件1),并同时向公司法务部门备案,涉及到款项收付的还应同时向财务部门备案。

备案是指合同经办人将合同台账、经办人签字确认无误的合同复印件提交相关部门。

第三条 合同经办人员及部门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协助法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对合同管理和履行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第四条 合同台账采用表格式,一份合同填写一张表格,建立一份档案。

第五条 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名称;

2、合同主体;

4、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履行的进度、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5、备注(有无违约、争议、诉讼、合同变更、无效、所附资料等情况)

6、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六条 合同台账应附以下资料:

1、合同副本;

5、其他与合同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七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更、中止等情形的,合同经办人应及时在合同台账表备注栏中予以注明,并报法务部备案。

如涉及到合同价款收付条款变更(包括付款金额、付款时间、付款条件等情形)的,同时报财务部门备案。

或补充资料,以保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合法有效。

第九条 使用或借用合同台账资料,应当办理使用或借用手续,使用人或借用人应妥善保管合同资料,不得损坏或遗失,更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换;办理结束后,应及时将使用或借用的合同资料归还合同台账管理人员。

若违反前款规定给企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由法务部、首办共同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公司合同管理台账篇九

规范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依据法定程序执行。

3.1所属单位:特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全资企业、其他直属单位,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应当执行本制度的集团公司控股企业。

3.2合同:是指除劳动合同外,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成员企业及其他直属单位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以及集团内各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3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4.1合同管理实行分级归口管理与有限的集中控制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具体组织形式包括:

4.1.1所属单位下列合同,如果是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由集团公司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非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以及其他属于集团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管理的项目,需经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签订,并由审核或直接办理单位报集团公司备案。其中,需由集团公司提供担保的项目合同,应当经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签订:

4.1.1.1电力项目利用外资合同。

4.1.1.2投资、借(贷)款及其他融资、企业财产保险、资产转让、出售、收购、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除外)。

4.1.1.3集团公司直管所属单位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电厂运营、机组检修合同。

4.1.1.4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以及担保合同。

4.1.1.5限额以上的买卖合同。

4.1.1.6集团公司或具有管理权限的所属单位认为有必要审核或备案的其它合同。

4.1.2集团公司本部各类合同,以及所属单位除4.1.1规定范围以外的其他合同,由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分别按本办法关于单位内部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1.3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对4.1.1规定事项,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及程序办理。

4.2.1签订合同,除即时清结外,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2.2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或者法律顾问所在的综合管理部门,为合同归口管理部门。

4.2.3需要以集团公司或者所属单位名义订立各种具有履约性质的协议、文件的部门,为合同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根据合同项目需要指定承办人,借调、借用人员不得被指定为承办人。

4.2.4审计、监察部门依其职责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全过程进行审计、监察。

4.2.5合同签订之前应当经财务、审计、归口管理部门,以及合同项目所涉及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审查会签。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范围,由承办部门根据项目所涉及的计划、归口管理、综合事务、劳动、人事、安全、技术、生产、建设、股权、市尝国际合作等问题确定。

4.2.6合同管理实行承办部门负责制与审查会签责任制相结合的责任制度。

4.2.6.1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订立、履行和执行的全过程全面负责,合同承办人为直接责任人。

4.2.7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的部(处、科、室)等职能部门一律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者其它具有履约性质的任何书面文件;具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应当具有集团公司的授权委托。

4.2.8法定代表人不亲自签署而授权代理人签署合同,应当按(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授权委托书。

4.2.9合同承办部门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分别建立合同台帐,实行履约跟踪统计报告责任制。

4.2.10在合同的订立、履行中,对有下列行为之一,且产生较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由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会同人事部门追究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2.10.1不按本办法规定签订、履行合同的。

4.2.10.2订有重大缺陷或无效合同的。

4.2.10.3审查人员延误审查时间或未审出合同缺陷的。

4.2.10.4不按法律或本办法规定履行变更或解除合同职责的。

4.2.10.5应当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而擅自放弃的。

4.2.10.6提供虚假资料的。

4.2.10.7不履行内部管理程序、超越授权或滥用授权签约的。

4.2.10.8未按规定进行授权或擅自转委托的。

4.2.10.9与对方或第三人恶意串通、收受贿赂的。-5-。

4.2.10.10泄露合同意向、商业秘密或有关机密的。

4.2.10.11延误纠纷处理法定时效期间的。

4.2.10.12在合同管理、签订、审核、履行过程中有其他失职行为的。

5.1归口管理部门职责。

5.1.1贯彻执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合同承办部门提供法律服务。

5.1.2建立健全本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考核各部门及所属、所管单位合同管理情况。

5.1.3参与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起草、审查、签订及合同纠纷的处理。

5.1.4统一管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公证、鉴证事宜,管理合同专用章。

5.1.5负责合同备案文本的管理,执行合同登记、统计及报告制度。

5.1.6组织合同管理知识培训,负责合同承办人员资格审查。

5.1.7在会签或参与重大合同谈判过程中,负责审查合同主体、内容、形式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

5.1.8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5.2合同承办部门职责-6-。

5.2.1负责合同立项,指定合同承办人,进行可行性论证,意向接触,资信调查,报请主管领导审批。

5.2.2组织合同的谈判。

5.2.3起草合同文本,并组织审查会签。

5.2.4组织合同的签订,办理所需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2.5负责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

5.2.6负责合同档案的管理。

5.2.7负责所属单位报送集团公司审核合同事项的办理。

5.2.8收集本办法的执行情况信息,并按集团公司年度制度建设计划,提出修改意见。

5.3合同审查会签部门职责。

5.3.1财务部门负责对合同的价款、支付方式的合理性、可行性,资金预算及来源的可靠性,财务手续的合法性、合规性,担保财产合法、安全性进行审查;对合同变更或解除的经济性进行评估,出具书面意见。

5.3.2审计部门负责对合同涉及的资金来源、使用及资产所有权、动用审批手续的合法性以及合同价款、酬金和结算的合理、合法性进行审查。

5.3.3相关业务部门按本部门职责,负责对合同所涉及本部门业务范围的相关条款的合法性、可靠性、可行性、安全性,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及政府文件规定等问题提出审查意见。

5.3.4归口管理部门审查会签职责,按本办法5.1.7的规定执行。

5.4合同承办人职责。

承办人应对合同自商约时起至履行完毕止的全过程负责,对期间出现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须及时与本部门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协商,并以承办人为主进行处理。

5.5监察部门职责。

负责对合同办理的程序及相关当事人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提出监察建议或做出监察决定,并可根据需要进行专项效能监察。

6.1合同送审及备案程序。

6.1.1按4.1.1规定,责任单位将合同草案、立项依据、事项所涉及的有关原始资料,并附相关情况说明,办理报批或备案。

6.1.2合同送审,按合同所涉及业务的性质,向相应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由该业务主管部门承办。

6.1.2.1承办部门审核立项依据、签署承办意见、确定承办人。

6.1.2.2按6.2规定的会签、审核、审批程序办理。

6.1.2.3通过审批后,由承办部门通知送审单位签署。-8-。

6.1.2.4涉及变更、解除、纠纷处理问题时,按本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6.1.3合同备案,应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报送,由归口管理部门办理。

6.1.3.1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合同审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6.1.3.2对存在相关问题的合同,协商报备单位处理。

6.1.3.3备案材料归档。

6.2合同签订程序。

6.2.1立项。

6.2.1.1合同立项应当由承办部门填写立项登记审批表,注明立项依据及资金来源(预算内与预算外)。

6.2.1.2意向接触,确定合作主要条件及运作方式,开展相关合作条件或价格方面的咨询,或者按招投标管理规定组织招标。

6.2.1.3资信调查,确定合作主体是否符合签约要求、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范围包括:

1)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及其他权利能力证明文件,且真实有效。涉及专营许可的,具备相应的许可证明文件;涉及资质要求的,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

2)经营范围能够充分满足合同项目的需要。

3)具有履约能力,必要时应索取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4)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无严重违约事实;在签署本合同时,未涉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5)在签署本合同时,不存在任何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行政机关作出的任何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或其他法律程序。

6)其他与合同签订、履行相关的事项。

6.2.1.4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如果必须与其签订合同时,应由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

6.2.2草拟合同文本凡国家、行业或集团公司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当结合实际需要予以适用或借鉴。

6.2.2.1合同必备条款包括标的(规格、型号、数量或具体事项)、质量标准或要求、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价款与支付方式或合作条件、双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6.2.2.2具有支付条件的合同,首期预付款原则上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如数额较大或必须超过30%,合同他方应当提供相应担保。

6.2.2.3合同有效期限应至合同所有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10-。

6.2.2.4合同文本份数按实际需要确定,但我方至少保证承办部门存档、附财务付款手续留存、归口管理部门备案各一份。

6.2.3谈判。

重大合同应组成谈判小组进行谈判,一般应有财务、技术、法律、监察审计及与合同内容相关的其他部门人员参加,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和确定具体人员范围。

6.2.3.1召开准备会议,明确谈判事项,确定谈判原则、策略、重点及主谈人员,统一部署。

6.2.3.2承办人对谈判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必要时向本部门分管领导请示。

6.2.3.3谈判结束后,承办人制作谈判备忘录,并经我方全体参加人员签字确认。备忘录应记载以下内容:

1)准备会议情况,包括会议时间、参加人员、形成的一致意见、声明保留意见、法律意见、需要请示承办单位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的事项等。

2)谈判情况,包括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双方存在的主要分歧,以及下一步我方谈判人员提出的应对意见。

6.2.4审查会签。

6.2.4.1承办人填制审查会签单,附合同草案,连同合同立项依据、他方当事人的资信状况证明材料,送会签部门审查。

6.2.4.2审查部门应提出具体的审查意见,如有必要,可附书面审查意见返回承办部门。如没有具体意见,应按职责在会签单上签署“同意”或“不同意”的确定性意见,并由审核人签字。

1)审查意见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合同名称、承办部门、送审日期、审查意见、审查人、部门负责人签字。

2)合同签审部门对合同的审核期限,一般不超过五个工作日。对特别重大、复杂合同的审查,一般不超过八个工作日。

6.2.4.3审查会签意见处理。

1)根据合同所涉及项目的具体情况,经承办人与审查人沟通,由承办人按双方取得共识的意见,修改合同草案。

2)出于项目本身需要及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对于承办人认为无法采纳的意见,应向本部门领导汇报,由本部门领导决定是否采纳。

3)承办人应将审查会签意见处理情况如实填入(立项登记审批表),对未予采纳的意见,应注明原因。

6.2.6审核。

6.2.6.1承办人将承办部门承办意见填入(立项登记审批表),由部门审核盖章、领导签字。承办意见包括:

1)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2)合同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3)合同技术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规程、规范。

4)合同项目是否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5)合同条款是否是缔约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6)合作条件、方式是否符合公平、效益原则,主体之间的平等地位是否得到体现。

7)合同价款是否合理,价款的确定是否符合公司有关程序。

8)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9)是否具备签署条件。

6.2.6.2承办人将(立项登记审批表)连同合同草案、会签单、会签部门审查意见书、或有的谈判备忘录,以及承办部门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说明材料,送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6.2.6.3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1)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所附资料齐全的合同,由归口管理部门经办人在会签单上签字、统一编号。

2)对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相应程序、所附资料不全的合同,由归口管理部门提出补正意见,承办部门整改。

6.2.7审批。

6.2.7.1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编号后,由承办人将合同草案及相关资料送部门分管副总经理(总师)审批。部门分管副总经理(总师)认为必要的,在签署意见后送法定代表人审批。

6.2.7.2部门分管副总经理(总师)或法定代表人,根据(立项登记审批表)记载的事项、部门意见及相关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6.2.8签署。

6.2.8.1承办人对合同逐页签字后,送法定代表人签署。

6.2.8.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应由承办人会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办理授权委托书。

6.2.8.3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签署后,送归口管理部门加盖合同专用章。承办人应将合同副本、授权委托书(各1份)留存归口管理部门备案。

6.2.8.4合同他方由代理人承办、代签合同的,应索取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6.2.8.5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办理合同鉴证、公证或审批、备案手续。

6.2.9简易程序。

对于标的数额及风险较小的采购、服务类合同,以及特殊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事项合同,可按6.2.1、6.2.2、6.2.7、6.2.8的规定,直接办理。具体包括:

6.2.9.1直接或间接涉及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买卖及办公服务类合同。

6.2.9.2特殊紧急情况下经法定代表人批准的合同。

6.3履行程序。

6.3.1合同经签字、盖章,且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时方可全面实际履行。合同生效之前,不得实际履行。

6.3.2承办人按合同约定,承担通知义务,组织合同的履行,办理相关事项,并及时填写(合同履行情况统计表),按年度报归口管理部门备案。如有付款事项,承办人应向财务部门提供合同副本。

6.3.3承办部门实施履约跟踪统计,掌握实际履行情况。对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获取证据、协调处理并向归口管理等相关部门报告。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向合同签署人报告。

6.4变更或解除程序。

6.4.1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合同承办部门应在与合同归口管理等部门沟通情况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他方,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答复的期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草案一经达成,需按本办法6.2的相关规定办理。

6.4.2合同承办部门收到合同他方要求变更、解除合同的文书、电报、电话、信函、图表、数据电文,应及时与归口管理等部门沟通情况、请示合同签署人后,应当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书面答复对方。如果必须变更或解除,应与他方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草案,确定索赔条件,并按本办法6.2的相关规定办理。

6.4.3对不可抗力或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原因而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或者及时取得对方遇有上述情况的证明材料,主动与合同有关各方协商处理。

6.4.4有担保条款的合同变更,应征得原担保单位的同意并在变更协议上加盖担保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6.4.5需经有关行政部门批准的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报原批准部门批准。

6.4.6经公证、鉴证的合同,所达成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需报原公证、鉴证机关备案。

6.4.7涉外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法律有特殊规定的应按规定办理。

6.5纠纷处理程序。

6.5.1合同他方当事人违反约定或提出履行异议的,承办部门必须在法定或约定的时间内以法定或约定的方式答复。

6.5.2出现纠纷,承办部门应立即向合同签署人和归口管理部门报告,并收集整理处理合同争议的文件和证据资料。

6.5.3合同纠纷协商、调解,应由合同承办部门与归口管理部门共同进行。协商或调解达成一致时,应依合同签订程序签订书面协议。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时,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可按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承办部门应商同归口管理部门确定代理人、应对方案等,并向受托签署人、法定代表人请示。

6.6档案管理与使用程序。

6.6.1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合同审核情况,建立适时动态统计台账。

6.6.2合同履行完毕或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由承办人整理、保管合同档案,并按集团公司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归档。具体范围包括:

6.6.1.1合同正式文本及附件。

6.6.1.2立项登记审批表。

6.6.1.3会签单。

6.6.1.4审查会签意见书。

6.6.1.5与合同签署有关的基储背景资料。

6.6.1.6合同他方当事人资信证明材料。

6.6.1.7双方或有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6.6.1.8合同履行中或有的电传、信函、电报、图表等。

6.6.1.9或有的有关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及一切相关文字信息、音像资料等。

6.6.1.10或有的有关纠纷处理的协议书、调解书、裁决书、判决书等。

6.6.1.11其它应当存档的相关资料。

6.6.2档案的使用,按集团公司档案及商业秘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6.7.1审计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对在专项审计、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监察部门反映。

6.7.2监察部门对审计、归口管理部门反映的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

6.7.3监察部门根据调查结果,以及在效能监察、举报处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经承办部门分管副总经理(总师)同意后,要求承办部门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纠正。

6.7.4对依据事实情况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需要做出处理的,由监察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本部门分管公司领导同意后,向法定代表人报告。

6.7.5监察部门依据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或决议,商人事劳动部门处理。

7.1支持性文件。

7.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7.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7.1.3(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组建方案)。

7.1.4(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章程)-18-。

7.1.5(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7.2相关附件。

7.2.1合同管理流程图。

7.2.2合同审核会签表。

7.2.3合同履行情况统计表。

7.2.4合同立项登记审批表。

7.2.5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

公司合同管理台账篇十

建立各类台帐、妥善分类保管、全面详尽分析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

企业组织结构不同、规模不同,台帐的种类要求、类目粗细等都存在比较大的差异。

台帐种类的确定与记录必须坚持简明、准确、及时和稳定的原则。

一般应包括:

1. 员工登记表 (个人信息资料)

2. 劳动合同台帐 (劳动关系的变化)

3. 员工统计表 (组织结构的调整)

4. 专项协议台帐 (特殊情况管理)

5. 社会保险及医疗期台帐 (保障员工权益)

6. 员工培训台帐 (保障企业效益)

7. 终止和解除劳动关系台帐 (管理绩效)

8. 其他必要的台帐 (投入产出分析管理,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管理)

关于劳动合同管理台帐的说明

1、 按照登记表要求填写单位全称等内容,并牢记单位编号。

2、领回表后,将本单位所有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信息填写。

以后只要有新招、调入、续订、变更、解除、中止、终止、退休等情况,应将变化的内容填写。

同时制作电子版,表格用excel:8号字、行高14.25,列宽为最合适列宽,项目内容18项不能缺。

3、各代理单位每次办理劳动鉴证时应将电子版同时提供给四方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公司合同管理台账篇十一

编号。

签约。

时间。

单位名称。

合同主要条款内容。

合同履行情况。

变更解除情况。

备注。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数额。

提(交)货时间。

提(交)货数量。

付款时间。

提(交)货时间。

提(交)货数量。

发货(入库)凭证号。

付款时间。

付款金额。

付款凭号。

公司合同管理台账篇十二

“营改增”之后,原来的服务提供方从营业税纳税人,可能变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服务提供方的增值税作为进项可以被服务接受方用以抵扣。

因此,签订合同时要考虑服务提供方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结算票据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增值税率是多少,能否抵扣,再分析、评定报价的合理性,从而有利于节约成本、降低税负,达到合理控税,降本增效的目的。

合同双方名称的规范性要求要高于原来的营业税纳税体系。

在原有的营业税体系下,虽然也有发票开具的规范性要求,但相对而言,增值税体系下对服务提供方开具发票将更为严格。

在原有体系下并不需要特别提供纳税人识别号信息,但现在服务接受方需要把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信息主动提供给服务提供方,用于服务提供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ps:涉及开票信息的获取要素可参考历史文章:恁体贴的财务部,咋是别人家的!

2、合同中应当明确价格、增值税额及价外费用等。

营业税属于价内税,税款包含在商品或价格之内,而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价格和税金是分离的,这一点与营业税完全不同。

增值税的含税价和不含税价,不仅对企业的税负有不同的影响,而且对企业收入和费用的影响是也很大的,如果不做特别约定,营业税一般由服务的提供方或者无形资产的转让方承担。

而增值税作为价外税,一般不包括在合同价款中。

增值税税率相对于营业税税率较高,如果不能向上下游相对方转嫁税负,服务提供方或者无形资产的转让方税负将明显上升。

因此,营改增以后,需要在合同价款中注明是否包含增值税。

鉴于采购过程中,会发生各类价外费用,价外费用金额涉及到增值税纳税义务以及供应商开具发票的义务,有必要在合同约定价外费用以及价外费用金额是否包含增值税。

3、合同中对不同税率的服务内容应当分项定价核算。

营改增之后,同一家企业可能提供多种税率的服务,甚至同一个合同中包含多种税率项目的情况也会经常发生。

尤其是建筑行业,存在一些挂靠现象,某供应商可能既提供劳务又提供材料。

此时对于兼营的不同业务,此时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不同税率项目的金额,明确地根据交易行为描述具体的服务内容,并进行分项的明细核算,以免带来税务风险。

基础工作做好的单位,可就本企业生产业务涉及所需的相关物料,制作出一个详细的税率表,提供给业务部门作为签订合同时的参考依据。

4、合同签订时应明确发票提供、付款方式等条款的约定。

因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到抵扣环节,开具不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发票不合规,都将给受票方造成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应当考虑将取得增值税发票作为一项合同义务列入合同的相关条款,同时考虑将增值税发票的取得和开具与收付款义务相关联。

一般纳税人企业在营改增后可考虑在合同中增加“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才支付款项”的付款方式条款,规避提前支付款项后发现发票认证不了、虚假的发票等情况发生。

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律后果非常严重,最高会面临无期徒刑的刑罚,因此在合同条款中应特别加入虚开条款。

约定如开票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开票方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必须明确不能免除其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另外,增值税发票有在180天内认证的要求,合同中应当约定一方向另一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等方式在发票开具后及时送达对方,如逾期送达导致对方损失的,可约定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在涉及到货物质量问题的退货行为时,如果退货行为涉及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应当约定对方需要履行协助义务。

(具体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第19号)(204月1日施行)有“关红字专用发票的办理手续”等相关规定。

)

5、三流不一致的风险在合同中如何规避?

为了防范虚开增值税发票,国税总局曾出台规范性文件要求“三流一致”。

所谓“三流一致”,指资金流(银行的收付款凭证)、票流(发票的开票人和收票人)和物流(或劳务流)相互统一,即收款方、开票方和货物销售方或劳务提供方必须是同一个法律主体,而且付款方、货物采购方或劳务接收方必须是同一个法律主体,如果三流不一致,将不能对税款进行抵扣。

合同中应当约定由供应方提供其发出货物的出库凭证及相应的物流运输信息。

如果货物由供应方指定的第三方发出,为了避免三流不一致、导致虚开发票的行为,需要明确供应方提供与第三方之间的采购合同等资料。

对于委托第三方支付和收款等三流不一致的情形,可以通过签订三方合同的方式减少风险,或者也可通过约定由第三方付款的方式来解决,但需要提供相应委托协议,以防止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当然,在实际签订合同时仍需要根具体情况进行设定。

对于分批交货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为了做到三流一致,防止出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在收货当期开具该批次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涉及到分期付款的,基于防范虚开增值税发票风险考虑,在需方实际收到供方的货物时,供方产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义务。

如果货物不是分期交付,则分期付款行为并不会影响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

)

6、关于跨期合同的处理。

营改增后未执行完毕的合同,应将未执行部分涉及的税金,由营业税调整为增值税,合同条款修订的过程中可能存在以下风险:一是涉税事项界定不清晰,可能存在重复征税的风险;二是合同对增值税发票信息不明确,取得增值税发票信息错误,导致增值税进行税款不得抵扣,增加税负;三是未执行完的事项如涉及增值税多个税目,而从合同条款上没有详细区分不同税税率项目的合同价格,可能导致从高税率征税。

对于上述风险,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避:

对部分供应商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按照营改增政策要求,修改合同总价、不含税价格、增值税金额,明确提供发票类型、价款结算方式与开票事宜等内容。

7、合同中应当约定合同标的发生变更时发票的开具与处理。

合同标的发生变更,可能涉及到混合销售、兼营的风险,需要关注发生的变更是否对己方有利。

必要时,己方需要在合同中区分不同项目的价款。

合同变更如果涉及到采购商品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则应当约定作废、重开、补开、红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收票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则可以由开票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开票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8、关注履约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关键细节。

营改增之后,增值税服务的范围大幅增加,很多企业的业务可能是跨境服务。

根据营改增的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境内单位在境外建筑服务、文体业服务是暂免征收增值税的,此时可以在合同中对履约地点、期限、方式等进行合理的选择,以便税务机关审查时能够准确认定是否符合免税政策。

总结。

营改增对于企业而言是一项全面而系统的工作,企业在实施过程中不能简单定义为税种的改变,而是应该从多个角度,分析企业生产、销售以及经营的各个税负环节,重新审视和改变现有内部控制流程。

法规部门在对企业的合同进行管理时,需要对营改增的整体思路和企业的经营现状进行全面的了解,从而更好地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公司合同管理台账篇十三

台账原本是指摆放在台上供人翻阅的账簿,故名台账,后来,经过不断地演化,现代企业管理中又把一些资料也称之为台账,如固定资产管理台账、企业安全生产台账、人事管理台账、商品购销台账等,这些台账不单是一些统计数字,而包括一些文件、工作计划、工作汇报、工作总结以及有关资料,分门别类,整理成册成本,便于平时日常查阅及上级检查。

对企业来说,比较重要的台账有:财务管理台账、客户管理台账、生产管理台账、人事管理台账、行政管理台账等。

作用。

第一,台账是企业规范管理的.重要工具;第二,台账是企业管理的得力助手;第三,台账是企业创新的有效依据;第四,台账是提高企业工作执行力的实用工具;第五,台账是制度的积累,是规范的源头。

意义。

一套台账管理系统,可以帮助企业及员工提高工作效率、理清事务头绪、及时查出问题、掌握工作大局,可以说,台账是一套全员增效的系统工具。

公司合同管理台账篇十四

合同台账是什么?怎么做好合同台账管理?同管理台账怎么进行的?来看下面的内容:

合同台账就是用表格的方式将日常合同中的一些信息进行登记、编号,与合同归类存档相配合,方便日常的查找以及信息查询。

主要内容可以包括合同编号、合同名称、签约日期、期限、签约方、价格、付款方式等其他日常可能需要频繁查询的信息。

想要做好合同台账管理关键就是要勤快细心,合同来了及时编号、登记、存档。

定期对合同台账进行检查,对遗漏的信息进行补充,并根据合同台账监督合同履约情况,发现违约风险及时提示灯。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和细化合同台账资料,规范企业各类合同台账的管理,根据《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原则

凡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管理人员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账,按照“一合同、两表格、一编号”的原则进行整理。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

二、公司或者公司指定主体作为一方当事人签订的所提交法务部审查的合同。

第四条 定义

各承办部门所确定的管理人员负责的合同台账的登记、资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五条 组织和职责

一、各承办部门是本制度的主导部门,负责确定人员,负责合同文档管理,负责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确保文档的完整性和有效利用性。

二、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在该过程中,协助各承办部门对合同登记台账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二章 具体实施

第六条 登记模式

合同台账采用总分帐的表格式管理,所有合同建立总账、各承办人建立分账,每份合同都要填写建立档案,填写表格。

第七条 总分台账的具体登记主体

一、合同总账登记

1、开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管理登记;

2、新星建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登记管理;

3、商都公司、满园红木、万兴珠宝由本公司办公室负责登记管理;

4、物业公司由总经理助理负责登记管理;

5、财务中心由本中心工程服务部负责登记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登记管理。

二、部门、项目台账管理

1、开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总工程师登记管理;

2、新星建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登记管理;

3、商都公司、满圆红木、万兴珠宝由各部门经理登记管理;

4、物业公司由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或项目主任负责登记管理;

5、财务中心由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

第八条 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名称;

(二)合同主体、签约方名称;

(四)合同履行情况(有无违约、争议、诉讼等情况及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五)合同承办部门、承办人;

(六)合同签订时间;

(七)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 合同台帐应附以下资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

3、对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合同相对方报价单、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电;

5、验收单、验收报告、分批分期履行情况记录、合同履行结算单等。

6、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十条 登记时间

各部门的登记管理人员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对重大合同进行备案审查。

第十一条 资料补充

各承办部门的合同台帐管理人员,有权对合同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发现程序不符、内容有误或资料不全等问题时,应及时要求合同签订人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补充资料。

第十二条 合同登记编号规则和移交

本办法所涉及的合同文档以《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所规定的办法进行分类编号。

移交的合同文档必须注明合同编号并保证齐全、完整,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倘若合同发生变更,则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合同文档移交时,必须编制合同移交清单并当面清点。

以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完成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 本规则作为《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的支持文件。

第十四条 本办法发布后提交审查的合同一律适用本办法。

第十五条 各公司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增加有关表格和完善内容,如不适用,请将管理办法报公司备案。

第十六条 支持文件:《宏信(郑州)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实施细则

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由各部门补充,提请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 解释 修改 废除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法务部,修改、废除权属公司董事长办公会。

第十九条 实施时间:本制度实施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

公司合同管理台账篇十五

签订合同时为了维护交易更加公平的进行,无论是哪一方利益亏损,只要签了合同,就都有法可循,有法可依,从而使交易更加顺利并且完美化,来看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管理台账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和细化合同台账资料,规范企业各类合同台账的管理,根据《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原则

凡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管理人员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账,按照“一合同、两表格、一编号”的原则进行整理。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

二、公司或者公司指定主体作为一方当事人签订的所提交法务部审查的合同。

第四条 定义

各承办部门所确定的管理人员负责的合同台账的登记、资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五条 组织和职责

一、各承办部门是本制度的'主导部门,负责确定人员,负责合同文档管理,负责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确保文档的完整性和有效利用性。

二、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在该过程中,协助各承办部门对合同登记台账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二章 具体实施

第六条 登记模式

合同台账采用总分帐的表格式管理,所有合同建立总账、各承办人建立分账,每份合同都要填写建立档案,填写表格。

第七条 总分台账的具体登记主体

一、合同总账登记

1、开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管理登记;

2、新星建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登记管理;

3、商都公司、满园红木、万兴珠宝由本公司办公室负责登记管理;

4、物业公司由总经理助理负责登记管理;

5、财务中心由本中心工程服务部负责登记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登记管理。

二、部门、项目台账管理

1、开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总工程师登记管理;

2、新星建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登记管理;

3、商都公司、满圆红木、万兴珠宝由各部门经理登记管理;

4、物业公司由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或项目主任负责登记管理;

5、财务中心由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

第八条 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名称;

(二)合同主体、签约方名称;

(四)合同履行情况(有无违约、争议、诉讼等情况及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五)合同承办部门、承办人;

(六)合同签订时间;

(七)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 合同台帐应附以下资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

3、对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合同相对方报价单、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电;

5、验收单、验收报告、分批分期履行情况记录、合同履行结算单等。

6、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十条 登记时间

各部门的登记管理人员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对重大合同进行备案审查。

第十一条 资料补充

各承办部门的合同台帐管理人员,有权对合同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发现程序不符、内容有误或资料不全等问题时,应及时要求合同签订人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补充资料。

第十二条 合同登记编号规则和移交

本办法所涉及的合同文档以《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所规定的办法进行分类编号。

移交的合同文档必须注明合同编号并保证齐全、完整,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倘若合同发生变更,则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合同文档移交时,必须编制合同移交清单并当面清点。

以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完成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 本规则作为《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的支持文件。

第十四条 本办法发布后提交审查的合同一律适用本办法。

第十五条 各公司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增加有关表格和完善内容,如不适用,请将管理办法报公司备案。

第十六条 支持文件:《宏信(郑州)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实施细则

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由各部门补充,提请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 解释 修改 废除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法务部,修改、废除权属公司董事长办公会。

第十九条 实施时间:本制度实施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

第一条 为保证合同台账资料完整、统一,规范企业各类合同的管理, 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以 有限公司的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经办部门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账(见附件1),并同时向公司法务部门备案,涉及到款项收付的还应同时向财务部门备案。

备案是指合同经办人将合同台账、经办人签字确认无误的合同复印件提交相关部门。

第三条 合同经办人员及部门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协助法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对合同管理和履行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第四条 合同台账采用表格式,一份合同填写一张表格,建立一份档案。

第五条 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名称;

2、合同主体;

4、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履行的进度、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5、备注(有无违约、争议、诉讼、合同变更、无效、所附资料等情况)

6、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六条 合同台账应附以下资料:

1、合同副本;

5、其他与合同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七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更、中止等情形的,合同经办人应及时在合同台账表备注栏中予以注明,并报法务部备案。

如涉及到合同价款收付条款变更(包括付款金额、付款时间、付款条件等情形)的,同时报财务部门备案。

或补充资料,以保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合法有效。

第九条 使用或借用合同台账资料,应当办理使用或借用手续,使用人或借用人应妥善保管合同资料,不得损坏或遗失,更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换;办理结束后,应及时将使用或借用的合同资料归还合同台账管理人员。

若违反前款规定给企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由法务部、首办共同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公司合同管理台账篇十六

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助师上册p277)。

建立各类台帐、妥善分类保管、全面详尽分析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企业组织结构不同、规模不同,台帐的.种类要求、类目粗细等都存在比较大的差异。台帐种类的确定与记录必须坚持简明、准确、及时和稳定的原则。一般应包括:

1.员工登记表(个人信息资料)。

2.劳动合同台帐(劳动关系的变化)。

3.员工统计表(组织结构的调整)。

4.专项协议台帐(特殊情况管理)。

5.社会保险及医疗期台帐(保障员工权益)。

6.员工培训台帐(保障企业效益)。

7.终止和解除劳动关系台帐(管理绩效)。

8.其他必要的台帐(投入产出分析管理,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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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管理台账篇十七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和细化合同台账资料,规范企业各类合同台账的管理,根据《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凡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管理人员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账,按照“一合同、两表格、一编号”的原则进行整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

二、公司或者公司指定主体作为一方当事人签订的所提交法务部审查的合同。

第四条定义各承办部门所确定的管理人员负责的合同台账的登记、资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五条组织和职责

一、各承办部门是本制度的主导部门,负责确定人员,负责合同文档管理,负责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确保文档的完整性和有效利用性。

二、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在该过程中,协助各承办部门对合同登记台账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六条登记模式合同台账采用总分帐的表格式管理,所有合同建立总账、各承办人建立分账,每份合同都要填写建立档案,填写表格。

第七条总分台账的具体登记主体一、合同总账登记

1、开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管理登记;

2、新星建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登记管理;

3、商都公司、满园红木、万兴珠宝由本公司办公室负责登记管理;

4、物业公司由总经理助理负责登记管理;

5、财务中心由本中心工程服务部负责登记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登记管理。

二、部门、项目台账管理

1、开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总工程师登记管理;

2、新星建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登记管理;

3、商都公司、满圆红木、万兴珠宝由各部门经理登记管理;

4、物业公司由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或项目主任负责登记管理;

5、财务中心由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

第八条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名称;

(二)合同主体、签约方名称;

(四)合同履行情况(有无违约、争议、诉讼等情况及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五)合同承办部门、承办人;

(六)合同签订时间;

(七)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合同台帐应附以下资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

3、对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合同相对方报价单、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电;

5、验收单、验收报告、分批分期履行情况记录、合同履行结算单等。

6、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十条登记时间各部门的登记管理人员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对重大合同进行备案审查。

公司合同管理台账篇十八

对方当事人情况。

合同主要条款内容。

对方情况。

合同履行情况。

单位。

名称。

约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计量单位。

合同总价款。

工程完工时间。

结算方式期限。

争议解决地点方式。

签约。

部门。

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书号。

审批。

领导。

备案证。

书号码。

总金额。

结算时间及。

金额。

签证(公)情况。

资信情况。

变更解除情况。

发生纠纷情况。

仲裁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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