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药品三统一情况的自查报告(专业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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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药品三统一情况的自查报告(专业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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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药品三统一情况的自查报告篇一

医务工作者要加强责任心。上述两起事件都不是医疗技术水平的问题而是核心制度落实不到位是医务人员责任心及工作态度的问题而此类问题社会影响又极其恶劣严重败坏了医务工作者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在社会医疗环境较差的情况下更应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2月16日-12月25日的自查自纠阶段,11个科室及院部136名在岗职工上交了自查自纠材料,通过自查自纠活动发现了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依法执业。

通过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及医院等级评审活动,医院医护人员严格依法执业,清退不合要求人员4名。目前存在的问题是b超室、病理科工作人员不符合资质,这也是大多数医院存在的共性问题。

2、核心制度的落实。

医院制定了符合医院实际的15项核心制度,通过医院等级评审活动各项核心制度均能全员掌握,但存在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如首诊负责制不能落实,由于工作忙不能每个门诊病人都书写病历;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由于人员结构的问题不能全面落实,查房质量不高;疑难病例讨论及死亡病例讨论由于水平问题往往泛泛而谈,起不到提高年轻医师水平的作用;手术分级管理及审批制度流于形式;病历书写质量仍较差,尤其是医疗质量较差的科室,需要持续提高;交接班制度不能很好贯彻,尤其是危重病人不能做到床头交接班等;查对制度常常由于工作量大不能全面落实,造成了医疗安全隐患。

3、院感控制方面。

医院院感控制由于受人员水平、设备条件、职工素质等限制,通过监测发现的问题部分仍难以坚决,如手术室、产房的布局存在问题等,手卫生规范的落实不够。

1、依法执业。

要求不符合资质工作人员2年内取得相应资格,目前工作只能发送描述性报告单,而不能发送诊断性报告,避免安全隐患。

2、核心制度落实。

3、院感方面。

加强人员素质培养,购置必要设备,在xx年建立微生物实验室基础上,专人负责每月按时检查,包括空气、消毒物品、工作台、工作人员手卫生、病房等每月监测一次,及时整改,严防医院感染发生。

4、加强人员素质培养。

以前只重视人员卫生技术水平的培养,通过几起事件教育我们要加强工作人员人文素质教育,“医者仁术”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加强重点人员的教育,使之适应现阶段工作需要,加强病历书写规范的进一步落实。

5、加强沟通技巧的培养。

医患沟通是医疗活动中十分重要的环节,我院组织学习了医患沟通技巧的专题讲座,强调在病人入院时、住院过程中、病人出院时的三个环节的沟通,最大限度避免医疗安全隐患;医患沟通要注意技巧及人员的安排,将医患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医疗安全无小事,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警钟长鸣,才能杜绝或避免医疗安全事故。我院通过近期我省发生的两起医疗安全事故,吸取了教训,作为医院管理者充分意识到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后工作中更加自觉地提高医疗安全意识,以医疗安全为核心,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严谨工作,集思广益,针对医院存在的医疗隐患进行排查,才能杜绝和减少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卫生院药品三统一情况的自查报告篇二

团结卫生院关于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加强领导,抓好组织协调。

2、开展宣传,提高思想意识。

结合学习党章、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学习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方面有关文件材料,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纠正错误观念,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对全院医务人员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其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3、统一思想,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自我剖析阶段;整改规范建章立制阶段;。

总结。

完善,巩固成果阶段。前阶段工作已初见成效,正在对下阶段工作内容认真抓落实。

4、严格整治,让利于民。

我院根据上级要求,组织专班对各科室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重点对医药购销领域、工程建设领域的采购、招投标进行清查,并制定了严格的采购程序。取消开单提成,严禁“吃请”和收受“红包”,让老百姓从中得到实惠。

》和卫生部“八严禁、八不准”

规定。

等。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边学习边开展“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八荣八耻”和“四职”(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纪律、职业责任)等大讨论活动。

3、严格财经政策,医院不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遵守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不私设小金库。

4、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阳光采购,公开招投标,从未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二是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细则。

》,院内各科室及科室负责人均无违纪违规情况发生;。

四是积极开展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怕丑、不护短,直截了当,不遮遮掩掩,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确保民主生活会的高质量。

五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民主评议干部活动,接受群众的评议、监督,吸纳群众意见,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

总之,我院在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中,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能坚持讲原则,不讲关系;讲真理,不讲面子;讲党性,不讲私情。能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积极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秩序,力争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既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又维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稳定,保持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

[]。

卫生院药品三统一情况的自查报告篇三

为保障社区人民群众用药品安全、医用医疗器械安全、保证患者生命健康,我们针对上级文件精神,我中心特组织相关人员重点就中心药品医疗器械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中心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小组。把药品医疗器械的安全管理纳入医院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增强质量责任意识。中心建立、完善了覆盖质量管理全过程的医疗器械相关制度:采购、进货查验制度、医疗器械贮存制度、医疗器械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医疗器械维护维修管理制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医疗器械管理人员职责,以制度来保障中心临床工作的安全顺利开展。

中心特制订药品医疗器械采购、进货查验管理制度。对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所具备的条件以及供应商所具备的资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并对购进的医疗器械进行验收且对进货查验情况做真实、完整、准确的记录,对运输存储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核实储运条件符合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要求;妥善保存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原始资料;未曾购进或转让、捐赠过期、失效、淘汰、检验不合格的医疗器械。

我中心建立并实施医疗器械维护维修制度,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并记录,及时分析评估,确保医疗器械处于良好状态,并对从事医疗器械维护维修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建立培训档案。

我中心制定并执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设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小组负责本中心使用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收集、报告工作,依法履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义务。当发现使用的医疗器械存在安全隐患会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检修,未曾使用检修后仍不达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

切实加强中心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杜绝药品安全事件和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的发生,保证广大患者的用药及医疗器械安全,在今后工作中,我们打算:。

1、进一步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落实相关制度,提高中心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责任意识。

2、增加中心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的日常检查、监督的频次,及时排查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隐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服务患者,构建群众满意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继续与上级部门积极配合,巩固中心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取得成果,共同营造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的良好氛围。

20xx年12月30日。

卫生院药品三统一情况的自查报告篇四

落实任务、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树规立矩、以关键环节为抓手实时监督,为药品“三统一”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目前配送工作已在我镇全面推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初见成效。我院及我辖区十三个村卫生室均与配送企业签订药品统一配送三方合同,药品统一配送到位。

一、加强领导,分工协作。

根据上级精神我单位积极细致安排,落实责任人。并成立以院长黄正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辖区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及评价。并下设办公室负责胡家庙辖区药品“三统一”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负责召开会议,通报药品“三统一”工作情况。各包村职工及各乡医负责开展药品“三统一”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能够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完善制度措施,加强工作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宣传,营造氛围。

我院通过出板报、下乡宣传、全院职工及乡医培训等将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药品“三统一”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及时报道药品“三统一”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营造全民参与、全民支持、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制度,加强监管。

我院各科室结合工作实际,确保药品“三统一”工作进展顺利实施。全院职工及乡医积极学习药品三统一各项政策,完善管理疏漏。截止目前,我院及我辖区药品三统一的实施率达100%,辖区各医疗机构均实施了药品零差率销售。

四,存在问题。

我院及我辖区医疗机构实施药品三统一以来,能够积极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自查自纠。我院通过自查发现个别处方划价不到位,个别门诊记录项目不完善等问题,通过整改均已得到纠正。我们还将不断完善,加强管理、做好药品三统一工作,为百姓谋福利。

卫生院药品三统一情况的自查报告篇五

为了认真惯着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和药品“三统一”政策,根据陕西省药品“三统一”办公室号和陕药三统一发号文件精神,院“三统一”领导小组对我院药品采购计划审批、药品保管保养、药品摆放、药房卫生、处方计价、等“三统一”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就我院药品“三统一”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自xx月实施药品“三统一”工作以来,我院认真按照卫生局及药品“三统一”管理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医院药房全部执行药品"三统一"政策,实行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零差率销售的药品“三统一”政策。村卫生室由中心卫生院统一代理采购、配送,改进药品采购配送方式,共为医院和辖区18个村卫生室每周统一填报采购计划。能够按时保障医院和村卫生室的临床用药需要。从而加强和规范了乡村两级药品“三统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我院成立了“三统一”药品管理委员会,由院长白xx任主任,副院长xx任副主任,药房药品由药房报出计划申请经副组织审核任签字方可采购。使我镇药事质量管理工作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二)“三统一”药品采购工作开展不力。通过专项检查和查阅购药计划数量等情况看,自国家基本药物实施以来,各村卫生室对药品三统一政策掌握不够熟悉。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消极应付思想和等待观望心理,“三统一”报送计划量偏少,三统一药品配送率偏低。个别村级药品采购金额和农合了报销金额相差悬殊明显。医院和上级检查时药房全部摆放的是“三统一”目录内药品。检查过后有销售目录外药品现象。

(三)药房药品管理不力,计价不够准确,资料归档不整齐、完善。个别村卫生室存在药房药品管理不到位,脏、乱、差现象严重,门诊处方书写不规范,门诊日志记录不规范现象。

(一)配送企业药品品种不太全面,特别是平台常用药涨价后不及时向省上汇报解决,私自停发停配采购计划。本来基层基本药物目录招标药品有限,无故停药导致医院和村卫生室无法正常接诊患者,使基层山区常见病患者全部去上级医院就诊,加重了老百姓负担。

(二)招标药品没有考虑儿科用药,儿科感冒发烧等都无法解决。

(三)招标的部分药品价格偏贵。同种药品有高价和底价,导致药房处方计算困难。

(一)提高认识,加快推进基本药物“三统一”工作。我院将继续加强全体医务人员药品三统一培训工作,使全体职工及各村卫生室人员高度认识基本药物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执行国家医改政策的自觉性,扎实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贯彻实施,合理用药,提高使用率,切实减轻患者的用药负担。

(二)加强药品配送工作,规范门诊日志,加强药房管理。各村卫生室要及时向我卫生院上报“三统一”药品采购计划,并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加强药房管理,要求处方计价准确,药品摆放整齐,杜绝脏、乱、差现象,及时清除过期药品,保证医疗安全。

(三)制定考核办法和处罚措施,医院对村级进行督导检查。凡不执行药品“三统一”政策,参考农合了报销西药金额和药品采购金额,相差悬殊过大的发现一次扣发20%药品“三统一”补助资金并全镇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上报区“三统一”办公室处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下决心实施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加大宣传监管工作力度,健全药品“三统一”工作长效监管机制,确保药品“三统一”工作顺利开展。

卫生院药品三统一情况的自查报告篇六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有效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根局《阎良区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在区医改办、区卫生局、区食品药监局的领导下我院积极开展药品“三统一”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做好宣传培训,周密组织安排。

根据区医改办安排部署,我院于20xx年11月召开了全体职工会议,贯穿文件精神,就药品“三统一”工作做了部署,使员工了解药品三统一的概念,目的和意义,以及怎样做好药品三统一的工作。同时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学习,确保药品“三统一”工作顺利实施。各位医务工作者高度药品“三统一”相关知识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集中领学等方式,召开培训会议2次,累计培训20人次,使医务工作者熟练掌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知识,达到优先、合理、地遴选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切实将党和政府的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一”工作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配合药品三统一政策规定的落实,及时掌握工作人员思想动态,确保稳定,科学合理指定用药计划,严格执行零差价销售,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我院从20xx年11月1日开始在区药品三统一办公室的领导下,与西安市藻露堂药业有限公司签订了配送协议。基本药物有266种,目录外药品15种,基本药物申购率95%。截止今年8月,我院共申报基本药物品规种,配送企业实际配送到位种,共购进基本药物货值金额万元。

三统一后药品价格降下来了,老百姓得到了实惠;在政府主导下,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竞争秩序,建立起一个好的制度,保证公开公正,阳光操作,便于社会监督。

四、存在问题。

1、品种单一。药品实行“三统一”后,妇科用药比较单一,基本药物目录里的药品比较少,止血三联,氨林巴比妥注射液为目录外药品,使我们存在目录外药品超出规定的标准,但这些药品又是我们临床确实需要的。

家;六味地黄丸病人就要兰州佛慈的,配送的六味地黄丸也没有兰州佛慈的。

3、价位高。主治功效一样,品名不一样。如血脂康胶囊25.2。而脂必妥片6.5,血脂康胶囊不良反应比脂必妥片不良反应多。

武屯中心卫生院二o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卫生院药品三统一情况的自查报告篇七

(一)深入推进药品“三统一”工作。

实施药品“三统一”是我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内容,也是陕西省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点工作。今年上半年,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扩大药品“三统一”实施范围,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制定了《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等两个制度,进一步完善统一配送工作,开展配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完成了县以上医疗机构药械招标采购目录修订和相关制度制定。

(二)扎实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根据国家局《关于印发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我局起草了《关于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创建目标和各阶段工作任务。多次召开座谈会和研讨会,研究和讨论创建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全省11个市,都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机构,制定了详实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召开了创建工作启动大会。汉中、榆林以药品专项整治为契机,推进创建各项工作,西安、咸阳、安康把诚信和不良反应体系建设作为创建工作重点,宝鸡、商洛按照《陕西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筹备药品安全应急响应演练。目前,全省共有26个县(市、区)申报了国家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三)有效开展四项重点工作。

1、药品经营许可监管工作。

一是处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遗留问题。针对52家《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遗留问题,我省从严格标准入手,要求药品批发企业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按时上报药品实时监控数据。对停止经营超过半年以上,未提出申请或连续两次验收检查不合格的不予以换证。申请换证企业必须符合gsp相关要求,超过6个月的未经营品种,核减相应经营范围。改制重组的企业按照新开办程序办理。

二是药品gsp认证工作。完成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605家,其中药品批发企业12家,零售企业593家。印发《关于开展xx年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gsp追踪检查范围及工作要求,安排检查人员342人次,完成应追踪检查企业110家。

三是药品经营许可行政审批工作。新批中药材、中药饮片专营企业1家,体外诊断试剂专营企业6家,受理审批各类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事项33件,核减经营范围2家,吊销配送中心《药品经营许可证》3家。

2、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工作。

一是开展药品企业综合监督检查。按照“日常与重点,全面与专项,纵向与横向结合”的工作思路,在药品批发企业换证的同时开展综合监督检查,运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gsp跟踪检查等多形式、全方位的监督检查机制和手段,出动检查人员1248人次,共检查批发企业416家,对发现问题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实施定期跟踪检查制度。

二是开展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监督检查。印发《关于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制定了工作方案和检查记录,抽调专家对参加检查的人员进行了动员培训,对全省配送企业进行了一次集中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68人次,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检查覆盖率100%。通过检查,有效督促了配送企业积极开展电子监管扫码、上传、核注、核销工作,规范了基本药物配送和管理行为。

三是开展疫苗流通使用环节专项监督检查。对全省疫苗经营企业、疾控中心和预防接种站的疫苗流通、储存运输等环节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982人次,完成对全省16家疫苗经营企业、107家一类疫苗调拨单位、1326个县、乡、村级医疗机构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面检查。探索建立了一类疫苗调拨、使用单位档案和疫苗流通方向记录,为探讨一类疫苗监管模式打下坚实的基矗。

3、引导和促进现代物流体系建设。为节约医药流通成本、促进医药企业集团规模化发展,多次召开座谈会和研讨会,引导和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发展现代医药物流体系。目前全省已经有华远医药、陕药控股集团公司、怡康医药、宁夏闵宁医药和国药西北公司物流中心正在筹备建设中。

4、进一步规范管理手段。一是全面启动网上换证行政审批系统,各类变更审批系统已基本建立。二是建立了规范的药品批发企业档案管理。三是完善了药品批发企业数据库。四是实施电子监管。2月份对全省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了电子监管工作培训,基本药物批发经营企业全部配备电子扫码设备。五是印发《关于开展零售企业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开展“规范化”药店创建活动,推行药品零售统一标识。

二、下半年主要工作。

(一)深入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按照“保大、并孝专营”原则,配合药品“三统一”工作,推动药品流通领域的资源整合,促进药品经营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高药品经营企业的整体核心竞争能力。

(二)继续推行药品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对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的评价机制,开展药品批发企业分类管理调研,推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逐步开展。

(三)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是保证药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经营企业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企业及销售人员诚信档案,加大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销售人员的监管力度。统一制定药械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实行企业信用等级管理,建立和完善“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和曝光力度,便于全省随时予以动态监管和重点监督。

(四)深入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制定和完善《药品安全示范县责任追究办法》、《药品安全示范县动态管理办法》,建立专家库,开展相关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实施药品安全示范县试点单位建设。

卫生院药品三统一情况的自查报告篇八

根据东兴区卫生院关于开展药品阳光采购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医院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对药品阳光采购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我院自20xx年1月1日至今,药品总收入为:287600,基药为:238182,基本药物收入占药品收入比例为82.82%。网上药品采购总数为:139863元,采购上网药品占比例100%,药品收入占医疗机构收入总金额的72.9%远高于《四川省卫生厅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层医疗机构不得高于55%;药品采购中原研药品、单独定价药品和专利药品占全部的比例远远低于25%,约1%左右;采购便宜药比率为15%左右,高于《实施细则》规定的8%的规定,主要原因在基层是便宜药品价格低廉故用量较大,在整个药品采购金额中所占比重相对较大,今后将结合药学服务等手段促进便宜普通药品的进一步使用;上网采购药品均严格执行挂网限价并在此基础上公开竞价,降低药价,并将降价的利润让利于民,从4月1日起我院实行基本药物零利润销售,为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及医患和谐作出贡献;在药品回款方面,做到月月回款,;药品挂网采购严格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规范采购和使用药品,无任何违规违法事件。在网上药品阳光采购积分上报中,上报数据真实;实事求是,药招办网上发布的停购药品立即停止采购,调价药品立即执行调价,严格执行招标挂网政策做到令行禁止;在药品采购实际工作中实行阳光采购接受各方面监督,医院专门成立了院长亲自担任组长的药品招标管理领导小组对药品采购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真正做到阳光廉洁采购;采购药品工作中,严格审查医药公司资质,并重点检查药品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根据《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我院按批次将药品采购明细如实上报到省卫生厅招标挂网平台,接受政府监督,并生产阳光采购积分表。

根据《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暂行办法考核积分实施细则》,我院制定了《大治乡卫生院药品招标管理人员分工》、《药品采购工作制度及流程》;并将药招办法的各种文件整理存档。

医院由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本院临床用药实际需要即时在上网药品采购目录中选择药品进行甄选,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选择新药满足临床需要。药事管理委员会由院长亲自担任组长,全院职工为成员,根据投票原则选择待采购的药品。

卫生院药品三统一情况的自查报告篇九

我院自20xx年10月开展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以来,立足实际,突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市、县药监局关于开展药品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大力宣传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通过整治和规范药品销售和使用行为,不断深入开展药品专项整顿工作,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使我院药品安全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现在将我院开展药品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我院召开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会议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其他科室主任,及药库药房人员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整顿领导小组,明确了个人在整治行动中的.职责和任务。

自20xx年以来,我院共召开药品整治领导小组会议3次,会议确立了药品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讨论了各阶段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形势和任务。

为全面掌握药品质量,及时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有效杜绝药害事故发生,我院通过制作相关展板、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有力推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会同药监、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全乡各医疗及药店确定了事件报告责任人和联络员。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我院没有发现药品的违法行为,但存在于药品温度,和湿度超过标准的问题即时采取有效措施库房,药房等场所放帖鼠板,空调,加湿器,温度和湿度计等办法,控制药房和药库正常温度。

通过开展向广大人民群众发放宣传单和宣传册,宣传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警示人民群众游医药贩惯用的行骗伎俩,敬告他们到正规医疗机构和药店购买药品,并且再次提供举报和投诉电话,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通过正规渠道合理维权能力。

卫生院药品三统一情况的自查报告篇十

按照县食药监局、县卫计局的有关要求,为了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保障医疗安全,我院重点就全院药品、医疗器械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安全管理组织,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的管理纳入医院工作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增强质量责任意识。

医院建立、修订、完善了药品、医疗器械购进管理制度;药品、医疗器械入库制度;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制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督管理制度;医疗器械储存、养护、使用、维修制度等一系列药品、医疗器械相关制度,以制度来保障医院临床工作的安全顺利开展。

结合上级检查与我院自查,发现的问题有:

1、部分科室温湿度计损坏、缺失,温湿度计摆放、填写不规范。

2、药房冷藏柜显示湿度较大且未除湿;冷藏柜放有私人食品,部分存放条件20℃以下药品未存放入冷藏柜;中药房堆放西药且纸壳、杂物较多未及时清理。

3、外科、内科、中医科治疗室少数棉签、输液袋过期未及时处理;治疗室部分备用药品放置不规范,未离地离墙;急救柜封面未填写药品有效期。

4、原妇科治疗室少数药品残骸未及时清理。

5、部分药、械公司资质过期,资料不全。

针对以上问题,医院高度重视,庚即召开了全院职工大会,对以上问题进行了通报,落实了责任制,并立即进行了整改。

1、进一步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落实相关制度,提高医院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责任意识。

2、增加医院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日常检查、监督的频次,及时排查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隐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服务患者。

3、为保证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杜绝不合格、过期药品、医疗器械使用。我院已落实专人对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所具备的条件以及供应商所具备的资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4、为保证入库药品、医疗器械的合法及质量,我院认真执行,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

5、做好日常保管工作。为保证在库储存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我们已安排专门人员做好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维护工作。

6、落实相关科室人员,严格检查,更换问题温湿度计,并完善、填写好记录。

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实行“一岗双责”制,严抓狠抓各个细节。与上级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下发的各项任务,继续巩固医院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取得成果,共同营造药品、医疗器械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

卫生院药品三统一情况的自查报告篇十一

20xx年度药品质量管理自查报告根据药监局领导下发的2013年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我院按照药监局培训的各项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总如下:

我院成立了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药剂科设立了药品质量管理员具体负责药品质量管理的管理工作,确定各岗位职能,并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各环节制度。

1、我院已经于2009年7月通过xxx医疗机构网上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药品采购目录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城镇医疗保险目录》、《xxx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及结合临床实际使用确定,并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通过,由药剂科按照目录进行网上采购。

2、建立供货单位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从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格药品。

3、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药品法律法规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相关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制度、处方的调配及处方管理制度、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等。

4、购进的麻醉按规定管理,专柜存放,设有防盗设施,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专账记录,账物相符。

5、实行药品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挂牌警示。报各使用科室进行促用。

6、药房、药库每日上午、下午定时对药品进行巡查与养护,进行温湿度检测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1、我院从合法的医疗器械企业供货单位购进医疗器械,建立供货单位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从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格医疗器械。

2、建立建全了医疗器械购进验收记录。

3、按照药品的相关要求管理在库的医疗器械,按照要求进行养护和储存。每日上午、下午定时对在库医疗器械进行巡查与养护,进行温湿度检测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1、按照药房规范化建设要求摆放药品,区域定位标志明显、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单独存放、危险品专柜存放。

2、按照要求药房每月对陈列的药品进行养护,做好养护记录台账,每日上、下午定时监测温湿度,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3、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调配、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4、调配处方时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确保发出药品的准确无误。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对有疑问、配伍禁忌、超剂量处方应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审核与调配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5、严格执行处方管理的相关规定,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需处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不得超过3天,处方药品剂量一般不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特殊药品应严格使用专用处方。

6、严格按照规定保存处方: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

7、每年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

8、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有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药品质量和管理责任重大,在下一步的管理工作中,我们将以自检自查为新起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院与科室两级管理,提高药品质量管理,确保用药安全,确保医疗安全。

2、建立医院药品质量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贯彻执行药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

3、加强高危药品和抗菌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4、加强对新员工的上岗培训,及老员工的继续教育培训。

5、加强对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及评审。

6、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认真负责,严密监测,及时报告。

卫生院药品三统一情况的自查报告篇十二

卫生局医政科:

我院根据要求,对麻醉、精神药品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一次自查自纠,在自查自纠的过程中,未发现有违规使用上述药品情况。

我院在使用上述药品时,严格遵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临床医务人员认真学习《麻醉、精神药品法律法规汇编》,严格把握临床适应症,实实在在为不少癌症病人、手术病人减轻了痛苦,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另外在管理上,我们成立了以院长为首的管理小组,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设立专柜储存,建立专用帐册,实行专人保管,作到了目前无一次药品流失、遗失、差错事故。

卫生院药品三统一情况的自查报告篇十三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管理,20xx年4-6月份,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了辖区内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此次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市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15家,其中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医疗机构100家,均持有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从各单位自查和现场检查情况看,我市各级医疗机构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工作较为重视,能积极采取措施,确保麻精药品使用安全,主要体现在:

一是医疗机构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能够依法审批;二是医疗机构均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到定点药品批发企业采购;三是医疗机构能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四是医疗机构能够配备专职人员负责麻精药品管理;五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部分民营医院建立由分管院长负责,医务、药房、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精药品管理组织。

一是大部分医疗机构能积极开展本机构医务人员麻精药品使用与安全管理相关知识培训;二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部分民营医院等能按照规定对培训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并建立了麻精药品处方医师不定期抽查与考核制度;三是宣城市人民医院、宣城中心医院等部分医疗机构能不定期开展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的内部专项检查。

(三)医疗机构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管理较为规范。

医疗机构基本配备了麻醉、精神药品专用保险柜,门、窗安装有防盗设施。宣城市人民医院、泾县医院等麻精药品专库还安装了红外线报警监控装置;宣城中心医院、宣城市仁杰医院、宣城市骨科医院等医疗机构麻精药品库房内或外安装了监控装置;一些医疗机构对麻精药品库房设有夜间专人值班。大部分医疗机构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能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五专管理”,建立较完整入库验收、进出库复核及药品消耗、交接、空安瓿回收销毁等记录,药品去向清楚,帐物相符。此次检查中未发现医疗机构有麻精药品失窃、被骗情况。

(一)医疗机构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组织管理不规范。

一些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等未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组织,承担本机构麻精药品日常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变动较大,管理不稳定,工作缺乏连续性。少数医疗机构管理组织职责不明确,分工不具体,对相关业务不熟悉,如宣城九洲医院、宣城朝阳医院等。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对医疗机构使用和管理麻精药品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熟知程度的了解,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尤其是民营医院类的一些规模较小医院,责任意识不强,未建立培训制度,从医院分管负责人到药房、医师等,未定期接受过麻精药品使用管理相关法规知识培训。有的分管院长和专职人员虽然了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重要性,但是缺乏管理知识,不知如何落实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职责。

一是部分医疗机构麻精药品库房的防盗门、窗以及保险柜等安全设施不完善。有的医院未安装监控装置,门诊药房、麻醉科等调配的少量麻精药品存放于普通木台抽屉或药品急救车中,“双人双锁”管理制度未能有效落实。

二是少数医疗机构未能严格地实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五专管理”。有的未以文件形式规定麻精药品的专职人员、获得处方资格的医师和获得调剂资格的药师;有的医疗机构专账、专册登记不及时或登记项目、内容不全,专册没有载明发药人、审核人、领药人签名、用药科室等等项目;有的基数管理不清,药品消耗记录不完整,没有空安瓿回收、销毁记录,未及时实行交接;个别医疗机构未使用进出库专用帐册,未实行麻精药品入库验收、出库复核管理,如宣城九洲医院等。

三是一些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调剂不规范。部分民营医院只有药士进行处方调配,缺乏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的审核、核对和发药。个别医疗机构专用处方格式不符合规定,专用处方书写不规范,存在执业医师未经培训合格、未取得处方资格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现象。

(一)突出重点,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监管。

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依法立案查处。

(二)强化培训,完善制度,提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安徽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组织本机构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麻精药品管理知识,完善管理组织和制度,制定定期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培训,确保专职人员和使用、管理人员熟悉麻精药品使用与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

各有关医疗机构要针对本通报中指出的问题和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提出的问题及下达的卫生监督意见书中责令整改意见,举一反三,认真整改,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进一步强化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工作。

卫生院药品三统一情况的自查报告篇十四

根据惠州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我院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采购与运输:。

1、麻醉、精神药品的采购严格按药监局、卫生局的要求,办理印鉴卡,并按规定定点采购(惠州市卫康中西药业有限公司)。

2、麻醉、精神药品的运输按要求由供货公司专人、专车、定时输送。

(二)验收:

1、麻醉、精神药品的验收于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并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专用簿由专人负责管理。

2、验收中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精神药品时按规定由双人清点、登记,报院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三)储存与保管: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储存、保管各环节由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

2、麻醉、精神药品的储存、保管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保险柜、专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且逐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四)发放、调配与使用。

1、根据管理需要在药房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库。

2、药房麻醉、精神药品每天结帐,按照用量定时发放,药房根据麻醉、精神药品专用请领单上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发放给专门请领者并由专人核对。

3、麻醉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签署《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留存。精、麻药调配人员严格核对开具的处方。

4、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用量,药品仅限院内使用。

5、麻醉药品专用处方由专册登记,专用帐册、麻醉药品专用处方的按相关规定保管。

(五)报残损及销毁。

1、发现麻醉、精神药品破损须即报院领导,加盖公章上报药监局和卫生局。

2、患者麻醉、精神药品注射剂,再次调配时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收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数量。

3、收回的空安瓿销毁前按要求妥善保管,并在相关部门监督下销毁并作记录、签名。

4、销毁过期的精、麻药品报院领导后再上报药监局审批,并在药监局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将销毁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六)丢失及被盗。

麻醉、精神药品在运输、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丢失或被盗、被抢的或发现骗取冒领麻醉、精神药品的立即报告院领导上报所在地公安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

(七)患者不再使用无偿交回的麻醉、精神药品,按规定销毁。

(一)按药监局和卫生局的要求严格做到五专。即:专人、专柜、专销、专帐、专用处方。

(二)药房的存放设有保险柜,并设有专人管理。

(三)手术室有麻药基数,其存于麻醉、精神药品专用柜。

(一)每月由业务副院长到有精、麻药品基数的手术室检查,并做详细的检查记录;

(二)每季度及大节假日前由院务会、药事委员会、护理部、药房到有精、麻药品基数的手术室检查,并做检查记录。

(一)领取与使用:精、麻药品处方均有编号,领取时按处方上的编号顺序领取;其他相关要求如下:

1、经考核合格取得精、麻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方能开具精、麻药品处方;

2、麻醉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同时并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签署《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留存。

3、开具的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疾病名称、取药者身份证号码、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精、麻药调配专员根据医生开具的精、麻药品专用处方进行详细核对无误方给予调配,并签署姓名、进行登记,再经复核无误方可发放,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拒绝配药。

(二)处方的保管与销毁:精麻药品处方的保管由药剂科精、麻药品专管员统一管理,麻药处方保存至少3年,精神药品保存至少2年,保存期满后在精、麻药品专管员的监督下统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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