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化办园工作总结(模板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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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化办园工作总结(模板15篇)
时间:2023-11-23 04:24:55     小编:雁落霞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反思自己的学习方法和策略,从而提高学习效率。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需要全面评估自己的表现和经验。以下是一份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集团化办园工作总结篇一

根据上级要求,为充分发挥我园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进一步提高钱家乡村级幼儿园的管理和教师教育整体水平,特拟定2015年春季学期结对帮扶实施方案。

规范幼儿园园务管理,转变教师教育观念,提高保教质量,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日常规范管理水平。

成员:秦旭蒋梅覃玲玲曹肇薇陶红梅。

职责:组长负责帮扶工作的总体指导,副组长、成员具体负责。

帮扶园的业务指导。

指导内容:指导活动内容不限,形式多样。可通过开展保教观摩、业务培训、送教到园、联谊、结对等形式多样的结对交流帮扶活动,促进《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管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落实,促进山村幼儿园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

在对各帮扶幼儿园的指导工作中,领导小组成员要深入各帮扶幼儿园,采取实地考察、座谈、查阅档案、访谈、观摩幼儿园教师上课等多种形式了解帮扶幼儿园园情及工作情况,明确指导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指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结合帮扶园的实际情况,帮助其提出切实可行的办园理念和办园思想,逐步帮助帮扶园规范管理工作,帮助其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制度、职责等。

(1)每个学期开学初,总园做好各帮扶幼儿园各类计划制订的指导工作。

(2)每学期开学初,总园组织我园骨干教师到各帮扶幼儿园进行幼儿园环境创设的指导,让各帮扶幼儿园的室内外环境能满足幼儿的身心发展需要。

教师专业化的成长步伐。

(4)每学期总园至少组织一次以上的优秀教师、骨干教师的专题讲座、转岗教师培训、新教师培训、观摩课活动、优质课评比、等教研活动,通过以上活动帮助各帮扶园的教师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思想,形成教师互动的结对指导局面,努力提高教师整体水平。

(5)各帮扶园在每学期进行教研活动时,总园要派骨干教师参与听课、评课等活动,从而带动帮扶园教师专业水平的提升。

(6)每学期分批安排各帮扶园的教师到我园进行跟岗培训。(7)总园与各帮扶园教师之间的结对、拜师、老带新等活动,加强日常联系,开展及时有效的指导工作。

(8)鼓励、指导各帮扶园开发本土资源,自制玩教具,丰富幼儿的一日活动。

(9)指导各帮扶园每年开展至少1次家园活动。如“亲子游园活动”、“家长开放日活动”等活动,创设良好的家园共育氛围。

集团化办园工作总结篇二

活动方案设计合理科学活动主题和活动方案的设计均以幼儿为主体,从室外健康领域的体育活动到室内语言、艺术领域的展示,再到室内外家长和幼儿一起参观的美术作品、开心农场、教师自制玩教具,做到了集体、分组、与个别活动的有机结合,室内、室外活动交替进行。落实环节紧紧围绕主题整个活动基本涉及到幼儿园五大领域的各个方面,每一方面都围绕着环境保护和废旧物品利用的主题,注重活动的有效落实。

围绕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重点选择展示内容废旧物品自制轻器械操评比是本学期四月份就评比交流的活动,美术作品是孩子们平时的作品,语言和音乐活动都是本学期教学活动中的内容,各个环节都是围绕本学期工作重点进行展示,体现了日常工作与庆六一活动的有机结合。每位幼儿均有展示自我的'机会无论哪一个环节的展示与交流,我们呈现出来的均是每一个孩子的发展,而非极个别或一部分幼儿的个别表演。这也充分体现我园平时落实面向全体和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的理念。

 1.合理科学的分工是确保活动圆满召开的条件根据每个人的日常工作和特长进行合理的分工,发挥每个人的所长,让每个人都能通过庆祝活动得到不同程度的锻炼,提高大家组织、协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我们的初衷和目标。实践证明,合理的分工让大家有的放矢,工作组织有重点,有规划。新当选的团支部发挥各自优势为幼儿园服装、主持、团体操的排练做出了贡献,起到了表率作用。班级团队和谐互助确保班级活动圆满成功无论是班级的活动组织还是幼儿园集体进行的团体操,老师们以大局为重,经常利用中午休息时间进行练习和制作,三个人不分你我,彼此互助合作,确保活动圆满成功。

解读方案和实际落实的能力应进一步提高个别部门和班级在组织活动和落实工作的过程中,不能很好地理解方案和工作的具体要求,造成了在落实过程中的偏差和不到位。下阶段老师们在这方面的能力应进一步提升。美术作品体现环保和亲子互动力度不够个别班级在进行美术作品时忽略了本次的活动环保主题,体现废物利用和亲子协作不够,再就是美术作品的整体水平应进一步提升。

集团化办园工作总结篇三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及《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按照《贵州省集团化办园试点方案》的相关要求和《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及兴义市教育局《兴义市集团化办园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我园作为坪东办幼儿园集团化办园的总园,担任坪东片区公民办幼儿园的指导工作。为发挥总园作为片区示范园的龙头作用,实现提高总园与帮扶园的办园质量,达到共同进步的目标,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开展集团化办园要以《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及《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指导,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以推进城乡幼儿园均衡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总园的示范办学优势,促进各幼儿园之间相互交流,帮助各幼儿园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师资队伍素质,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促进我园与帮扶园均衡健康协调发展,共同提高幼儿园办园质量。

1、以坪东中心幼儿园为龙头,组建坪东办幼儿园管理集团,在本片区内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强带弱,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本着各帮扶园原有的法人地位不变,教师聘任自主、财务核算独立的基础上,逐步实现集团内“办园条件同改善,规章制度同完善,园务管理同规范,保教质量同提升”的工作格局。

2、制定《坪东办幼儿园集团化办园的实施方案》及相关章程,确定帮扶园名单。

(一)准备阶段(20xx年4月—20xx年5月)。

1、了解各帮扶园的基本情况。

2、成立“坪东办幼儿园集团化办园”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召开辖区内幼儿园负责人会议,成立坪东办幼儿园集团化办园理事会。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3名,成员若干名。辖区内幼儿园自愿提交申请并承诺服从理事会的管理和领导。经理事会审查同意后纳入理事会成员单位。

4、理事会制定《坪东办幼儿园集团化办园》的各类规章制度,章程等。

(二)实施阶段(20xx年6月—20xx年8月)。

指导内容:指导活动内容不限,形式多样。可通过开展保教观摩、业务培训、送教到园、联谊、结对等形式多样的结对交流帮扶活动,促进《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管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落实,促进公民办幼儿园之间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

1、管理方面。

解帮扶幼儿园园情及工作情况,明确指导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指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结合帮扶园的实际情况,帮助其提出切实可行的办园理念和办园思想,逐步帮助帮扶园规范管理工作,帮助其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制度、职责等。如“教研组”、“伙食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安全领导小组”“行政领导小组”等。

2、保教方面。

(1)每个学期开学初,总园做好各帮扶幼儿园各类计划制订的指导工作。

(2)每学期开学初,总园组织我园骨干教师到各帮扶幼儿园进行幼儿园环境创设的指导,让各帮扶幼儿园的室内外环境能满足幼儿的身心发展需要。

(3)每学期组织总园骨干教师定期、不定期对各帮扶幼儿园教师进行业务、安全、食堂、卫生保健等方面的培训,加快帮扶幼儿园教师专业化的成长步伐。

(4)每学期总园至少组织一次以上的优秀教师、骨干教师的专题讲座、转岗教师培训、新教师培训、观摩课课活动、优质课评比、岗位大练兵等教研活动,通过以上活动帮助各帮扶园的教师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思想,形成教师互动的结对指导局面,努力提高教师整体水平。

(5)各帮扶园在每学期进行教研活动时,总园要派骨干教师参与听课、评课等活动,从而带动帮扶园教师专业水平的提升。

(6)每学期分批安排各帮扶园的教师到我园进行跟岗培训。

(7)鼓励总园与各帮扶园教师之间的结对、拜师、老带新等活动,加强日常联系,开展及时有效的指导工作。

(8)鼓励、指导各帮扶园开发本土资源,自制玩教具,丰富幼儿的一日活动。

(9)指导各帮扶园每年开展至少1次家园活动。如“亲子游园活动”、“家长开放日活动”等活动,创设良好的家园共育氛围。

(三)扩大试点阶段(20xx年9月—20xx年8月)。

在总结原有的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建立和完善集团化办园的机制。

(四)总结试点阶段(20xx年9月)。

总结试点经验,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制定全面推广的实施方案。及时总结和上报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经验。

集团化办园工作总结篇四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及《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按照《贵州省集团化办园试点方案》的相关要求和《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兴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及兴义市教育局《兴义市集团化办园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我园作为坪东办幼儿园集团化办园的总园,担任坪东片区公民办幼儿园的指导工作。为发挥总园作为片区示范园的龙头作用,实现提高总园与帮扶园的办园质量,达到共同进步的目标,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开展集团化办园要以《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及《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指导,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以推进城乡幼儿园均衡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总园的示范办学优势,促进各幼儿园之间相互交流,帮助各幼儿园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师资队伍素质,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促进我园与帮扶园均衡健康协调发展,共同提高幼儿园办园质量。

1、以坪东中心幼儿园为龙头,组建坪东办幼儿园管理集团,在本片区内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强带弱,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本着各帮扶园原有的法人地位不变,教师聘任自主、财务核算独立的基础上,逐步实现集团内“办园条件同改善,规章制度同完善,园务管理同规范,保教质量同提升”的工作格局。

2、制定《坪东办幼儿园集团化办园的实施方案》及相关章程,确定帮扶园名单。

(一)准备阶段(20**年4月—20**年5月)。

1、了解各帮扶园的基本情况。

2、成立“坪东办幼儿园集团化办园”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召开辖区内幼儿园负责人会议,成立坪东办幼儿园集团化办园理事会。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3名,成员若干名。辖区内幼儿园自愿提交申请并承诺服从理事会的管理和领导。经理事会审查同意后纳入理事会成员单位。

4、理事会制定《坪东办幼儿园集团化办园》的各类规章制度,章程等。

(二)实施阶段(20**年6月—20**年8月)。

指导内容:指导活动内容不限,形式多样。可通过开展保教观摩、业务培训、送教到园、联谊、结对等形式多样的结对交流帮扶活动,促进《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管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落实,促进公民办幼儿园之间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

1、管理方面。

解帮扶幼儿园园情及工作情况,明确指导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指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结合帮扶园的实际情况,帮助其提出切实可行的办园理念和办园思想,逐步帮助帮扶园规范管理工作,帮助其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制度、职责等。如“教研组”、“伙食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安全领导小组”“行政领导小组”等。

2、保教方面。

(1)每个学期开学初,总园做好各帮扶幼儿园各类计划制订的指导工作。

(2)每学期开学初,总园组织我园骨干教师到各帮扶幼儿园进行幼儿园环境创设的指导,让各帮扶幼儿园的室内外环境能满足幼儿的身心发展需要。

(3)每学期组织总园骨干教师定期、不定期对各帮扶幼儿园教师进行业务、安全、食堂、卫生保健等方面的培训,加快帮扶幼儿园教师专业化的成长步伐。

(4)每学期总园至少组织一次以上的优秀教师、骨干教师的专题讲座、转岗教师培训、新教师培训、观摩课课活动、优质课评比、岗位大练兵等教研活动,通过以上活动帮助各帮扶园的教师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思想,形成教师互动的结对指导局面,努力提高教师整体水平。

(5)各帮扶园在每学期进行教研活动时,总园要派骨干教师参与听课、评课等活动,从而带动帮扶园教师专业水平的提升。

(6)每学期分批安排各帮扶园的教师到我园进行跟岗培训。

(7)鼓励总园与各帮扶园教师之间的结对、拜师、老带新等活动,加强日常联系,开展及时有效的指导工作。

(8)鼓励、指导各帮扶园开发本土资源,自制玩教具,丰富幼儿的一日活动。

(9)指导各帮扶园每年开展至少1次家园活动。如“亲子游园活动”、“家长开放日活动”等活动,创设良好的家园共育氛围。

(三)扩大试点阶段(20**年9月—20**年8月)。

在总结原有的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建立和完善集团化办园的机制。

(四)总结试点阶段(20**年9月)。

总结试点经验,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制定全面推广的实施方案。及时总结和上报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经验。

集团化办园工作总结篇五

今年秋季以来,我园积极响应教体局集团化办学的政策,与姐妹园拉手结盟,安排领导班成员和一线教师长期交流在集团园,吃住在集团园,实行半托管式管理,取得了一定的帮扶成效,现总结如下: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确保这次集团化办学的顺利开展,我园首先给集团园提供了大量的物质帮扶。

1.精心开展环境创设。

早在暑假期间,我园就开始积极准备,组织老师下乡到园去进行清扫,把每一个教室都打扫的灰尘不染、窗明几亮,并自带材料精心布置校园内外环境,创设区角环境,投放大量区角材料,力争让每一个角落都舒适温馨,确保孩子们开园后能在一个充满温馨和整洁的环境中活动。

2.提供大量物质资源。

为保证幼儿在开园后享受到与我园幼儿同等的专业化物质条件,保证幼儿在园一日活动的高效开展,我园为集团园送去了足量的大型玩具、桌椅、展示柜、消毒柜、桌面玩具、各种活动器材等各种设施设备。

2、大力宣传精神帮扶。

(一)园长带领副园长到集团园召开家长会,宣传教体局集团化办园政策和办园理念,打消家长的疑虑,坚定家长的信念。

(二)我园委派中层管理人员,带领老师到村做宣传工作,深入到家长中心,去给家长普及育儿知识,吸引家长到园咨询。

经过不懈努力,成效显著,很多在校外交费的幼儿,毅然放弃,到我集团园学习。

3、长期驻扎人员帮扶。

我园安排两名副主任在两所幼儿园长期驻扎,吃住在集团园,带班管理,另有多名中层管理人员长期跟岗,一日活动井然有序,主题活动丰富多彩。

(1)严格按照《指南》要求,正确引导和开展幼儿一日活动,让幼儿在游戏中学习,在学习中养成习惯。从礼仪到行为习惯、卫生习惯、作息习惯等多方面进行习惯的培养。

(二)开展主题课程和各种主题教育活动,如:秋季主题活动、中秋节主题活动、国庆主题活动、重阳节主题活动等节日主题教育活动,让孩子们从小树立民族意识,发扬民族传统文化。

(三)开展各种户外活动,丰富幼儿户外户外活动的乐趣,美丽的彩带舞、有趣的手环操、灵活的篮球舞等多种户外活动同时开展。

(一)通过开展示范课,同课异构,专题讲座,教学研讨,骨干指导,同步教研,资源共享等方式提升保教质量。

(二)定期为村级园教师提供观摩、听课、研讨、跟班学习的机会,同时,积极组织“送教下村”活动,通过优秀骨干教师深入村级园举办讲座、示范课、交流教研信息等形式提高集团园教师的队伍素质。

一是幼儿通过一日活动,在行为习惯上进步很大,知道垃圾入箱,见面问好,早睡早起等多个优良习惯。

其次在主题课程和各种主题活动中,幼儿通过各种手工创作、我为长辈做什么、我为祖国妈妈添光彩等活动,让幼儿动手的同时,体会到传统节日的意义,懂得了孝老爱亲,从小热爱祖国,语言表达能力、动手操作能力、学习能力、与人交往合作能力、创新能力等各方面能力均得到了明显的提升。

第三,让孩子们不仅可以在户外活动满2个小时,更增加幼儿的运动质量。以上活动均得到家长们的高度认可,并给予支持。

展望未来,我园将在教体局的带领下,继续保持实干精神,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优良作风,将各自的专业知识播撒在集团园,认真筹谋后期工作,及时调整集团化办园方针和政策,保证幼儿在园的一日活动日益丰富,争取让集团化办学越办越好,切实提高集团园的保教质量,将集团化办园工作做好做扎实,让广大家长和幼儿能真正在集团化办学的行动受益中,为我县的学前教育事业尽绵薄之力。

集团化办园工作总结篇六

幼儿园学前班语言教学总结本学期,我们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结合本校的实际条件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使语言教学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

1、深入细致的备好每一节课。在备课中,认真研究教材,力求准确把握难重点,并注重参阅各种杂志,制定符合幼儿认知规律的教学方法及教学形式。注意弱化难点强调重点。并不断归纳总结提高教学水平。

2、认真上好每一节课,上课时注重幼儿主动性的发挥,发散幼儿的思维,注重综合能力的培养,有意识的培养幼儿的思维的严谨性及逻辑性,在教学中提高幼儿的思维素质,保证教学质量。

3、注意听取幼儿的意见,及时了解幼儿的学习情况,并有目的的对幼儿进行辅导。

4、坚持听课,注意学习其她老师的教学经验,努力探索适合自己的教学模式。

5、注重教育理论的学习,并注意把一些先进的理论应用到教学中,做到学有所用.。

对幼儿进行正确的、基本的语言教育,学说普通话,扩大词汇量,掌握基本的听话、技能,提高语言交往能力。初步培养幼儿对书刊、广播、电影、电视多媒体表现的文学作品产生兴趣,喜欢听故事,能有表情地朗诵诗文和表演故事等,从而获得初步的欣赏能力。发展幼儿的、思维能力、想象力和语言的感受能力,为小学语文学习打下良好基础。

1、学说普通话方面。幼儿学会辨别方言与普通话发音和声调的不同。丰富幼儿词汇,并写会正确使用。学习日常生活用语,掌握基本句型。

2、在口头讲述方面。学会了四种讲述方法:看图讲述、情境讲述、生活经验讲述、创造性讲述。

4、早期阅读方面。学会看图书,体会翻阅图书的经验,读懂图书的内容,了解图书画面、文字与口语的对应关系。学习认读汉字,知道文字是一种符号,每一个汉字都有它的读音和具体的意义,了解识字规律,懂得一些书写规则。我们今后将更加努力,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让我们的教学再上一个台阶!

集团化办园工作总结篇七

根据《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的要求,我园及时召开会议,明确责任,搜集材料,开展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幼儿园始建于1977年9月,于**年、1991年、2000年分别晋升为二类甲级、一类甲级、呼伦贝尔市示范园,为本地区唯一一所托幼机构,肩负着推动乡镇幼儿教育科学发展的使命与重任。

占地面积9566.2平方米,建筑面积2834平方米,绿化面积2550平方米,幼儿户外活动场地共4326平方米。今年共收托幼儿93人,现有教职工49人,学历合格率、持证上岗率均为100%。

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因各项工作完成较好,被评为2017年度实绩突出领导班子。同时被评为“自治区幼教先进单位”。

(一)保教设备。

1.班级活动室平均面积51平方米,通风好,采光充足,有独立的寝室、卫生间。我园精心为每个班级配备了与幼儿人数相等的标准桌椅、水杯柜、保温桶、毛巾架。新建155.93平方米的多功能活动室“小熊之家”,有幼儿烹饪室、悦读书吧、手工坊、舞蹈室等九个功能室。

2.全园有触摸式一体机、教学一体机10台、钢琴8架。打印机、彩色复印机为教师办公提供了方便。

3.为方便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我园设立了公众平台,每个班级建立了微信群,幼儿园与每个家长建立了校信通联系平台,及时将幼儿园的活动信息传递给家长,同时,幼儿园也能通过微信群及时捕捉到家长对幼儿园的意见和建议。

(二)活动器材。

我园拥有联合运动器械、滑梯、攀登架、跷跷板、摇船等大型户外玩具。单一活动器械如脚踏三轮车、手推独轮车、轮胎、平衡木、篮球架、自制推车等多样。小型活动器械如篮球、沙包、提桶、呼啦圈、皮球、跳绳等均能够做到每生一件。

(三)材料与图书。

为了适应教师发展需要,我园配备了丰富的专业用书1000多册,并订阅了《幼教金刊》《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以及党报党刊10种以上。,将二楼一个活动室设计成了悦读书吧,为孩子们提供了可随时进入的阅读空间。这里的图书来自于每一个孩子,去年又购买了幼儿图书400余册。

(四)环境创设。

环境创设方面,很好地体现出办园理念:林区特色手工园。用原生态的树枝、松果、毛毛狗等材料,精工细作打造精品,让孩子们在富有艺术情趣的环境中提升对美的感受力、领悟力。园所里种植了云杉、黄槐、稠李、芍药、百合等十余种观赏树木、花卉;蔬菜生态园里师生共同种植瓜果蔬菜,形成独具特色的校园生态环境;室内创设区角,开设养殖角,饲养小兔、荷兰鼠等小动物,培养孩子的观察能力和爱心。

(五)安全管理。

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健全了安全工作责任制及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能有效应对地震、消防、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并通过系列演练活动加强了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了自我保护能力;加大日常安全防范工作管理,坚持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安全排查工作;保安人员保证24小时值班与巡逻值班,保证了安全的第一关;在日常工作中做到防火防灾,以及全体幼儿的安全教育管理,严禁组织幼儿从事危险性活动,室内外监控无死角,周界报警、一键式报警时时保持待命状态。得到了市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的高度认可。

(六)保健工作。

加强幼儿保健、卫生防疫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建立了规范的幼儿健康档案,幼儿入园体检率100%。每日晨检坚持按“一摸、二看、三问、四查”来进行,及时向家长了解幼儿在家的健康情况,并杜绝危险品的带入。认真执行幼儿园卫生防疫标准,对教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并制定卫生消毒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卫生保健和育儿知识。建立了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各项应急预案,发现异常或传染病做到及时隔离、上报。

(七)保教常规。

严格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组织幼儿园管理和保教活动,不存在小学化、大班额、拒收弱势群体幼儿入园现象。我园制定了严格的一日常规制度,各项记录详实、明确。

(八)教育方针。

我园严格遵守《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以主题活动为抓手,以区域活动为平台,以游戏为活动方式,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教育内容为健康、社会、科学、语言、艺术五大领域。

(九)教学计划。

我园按照《指南》要求,制定合理的教学工作计划,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在园的幼儿一日活动安排科学合理,动静交替,丰富多样,保证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各项大型活动均有方案、过程指导、活动后总结,每一活动都经过精心策划、部署、各部门合作执行,并及时总结回馈。

(十)教学活动。

加强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常规工作。要求教师在学期初制定学期教学计划,每周制定周计划,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指导。日常工作的教案设计的每一个环节,业务领导也会定期检查指导。区域教学活动的设计结合主题教育内容制定或结合传统节日、突发事件、以及季节变化,因地制宜投放活动材料,力求完善。开展传统游戏活动,丰富幼儿游戏项目。每学期我园都组织为期近一个月的教学观摩活动,在活动中对每一节教学活动的目标、内容、过程都经过反复研磨,评价,指导每一位教师落实每个细节,直至拿出几近完美的教案。规范要求,做到课前准备充分、教学活动扎实有效。不定时抽查一日生活常规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平时的工作纳入学年考核,使各项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十一)教育研究。

有效利用林区环境资源,将美工特色活动作为幼儿园的主线,积极探索贴近生活、富有鲜明特色的园本课程,课题《幼儿林区特色美工活动融入园本课程的实践研究》成功申报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立项课题。师生共同创作了大量美工作品,在自治区第七届幼儿美术大赛活动中20余名幼儿、2名教师获奖,去年6月被评为自治区美术教育示范基地。

(十二)教职工配备。

我园现有幼儿93人,4个教学班,在编专任教师人数21人,保育员15人,每班做到了两教两保,学历合格率、持证上岗率均为100%。

(十三)师资培训。

我园高度重视教师队伍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采用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全体教师进行业务学习,深入学习了《指南》、《规程》,引导教师转变教育理念。通过观摩课、区角交流、基本功展示等多种方式促使教师之间互相学习,提高整体业务素质。积极参加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并优先在资金上全力保障,积极为保教人员创造学习条件,参加国培、名园跟岗学习,远程培训、线下实践等。

(十四)行风建设。

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切实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首位,落实教育价值观。引导教师自觉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建立师德承诺制度,开展“廉洁从教、践行师德”、“爱与责任”活动,教师在工作中充分体现了爱心、耐心和细心,真心对待每个幼儿,通过家长开放日活动,家长在参与教师一日生活后,纷纷赞扬我园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尚品德。强化师德监督,设立园长信箱、办公室举报电话、举报箱。

(十五)党建工作。

坚持“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教育局党工委的学习实践表,完成集中学习39次,党日活动5次,党支部书记讲党课3次,学习讲堂8次,主题研讨会4次,组织生活会开得很成功,每一位党员都本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原则,从自身找不足,找差距,努力检讨力争提高。

(十六)“三务公开”工作。

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无不良收费现象;严格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坚决做到办事公开,杜绝暗箱操作。教师评先、评优、评定职称,实行量化考核、民主评议,不搞一言堂。

(十七)汉语言文字。

汉语言文字工作已经列入我园日程表,我园全体教师的普通话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1、教师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专业技能水平有待提高。今后,将采用多种方式进行理论和技能培训,提高教师整体水平。

2、地区人口出生率逐年下降,幼儿入园人数也相应减少。不断改造园所软硬件设施,进一步美化校园环境,提升办园品质,使幼儿园成为孩子们的乐园、职工的家园,提高幼儿入园率。

集团化办园工作总结篇八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广泛开展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师德师风教育对新入职教师进行岗前职业道德培训;园长与教师签订承诺书并举行入职宣誓活动;将师德作为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的首要内容。

26、教师教研和教职工培训内容适宜、形式多样,培训学时符合相关规定。教师培养培训形式多样,有计划、有层次、有落实;培训、学习、研讨、实践、反思等过程性资料详实。教师专业成长档案资料丰富。

27、积极开展园本教研活动,教研组织和教研制度健全,教研具体明确,落实到位,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教研活动时间每周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注重实效。

28、按规定与教职工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幼儿园聘用教师工资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教师队伍稳定。

(五)内部管理。

29、实行园长负责制,组织机构、管理机制健全。

30、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无乱收费现象。

31、执行财务制度。有独立账目、账目清楚;无挤占挪用经费、抽逃资金情况;儿童伙食费专款专用,无克扣现象。

32、规范招生,无入园考试或测查。

33、家长参与幼儿园膳食、安全、保育教育等方面的管理。

集团化办园工作总结篇九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学前教育集团化一体化片区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沂水县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发挥镇中心幼儿园省级示范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向村级公办幼儿园、辖区内民办幼儿园辐射和拓展,加快推进我镇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特制定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因地制宜、改革创新、依法办园、合作共嬴”的原则,推进集团化办园管理模式。镇中心幼儿园与村级公办园、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结对进行帮扶活动,通过双方互动、指导和学习、开展教育教学交流研讨、进行示范性教学等灵活多样的教育帮扶形式,努力实现人力、物力、信息等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办好公平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学前教育的期盼。

针对各村级公办园、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目前情况,特拟定帮扶目标:

1、深入了解各村级园、民办园情况,从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师资队伍、内部管理等方面,制订帮扶目标,分派帮包教师进行深入指导。

2、着力提升保教质量,加强师资培训,规范一日活动。

3、根据该园实际,结合地方特色,打造适宜的班级环境,创设活动区角。

4、提升教师队伍素质。镇中心幼儿园将定期为村级园、辖区内民办幼儿园教师提供观摩、听课、说课、跟班学习的机会。同时,积极组织“送教下村”活动,通过优秀骨干教师深入村级园、辖区内民办幼儿园举办讲座、开设示范课、交流教研信息等形式提高农村幼儿园教师的队伍素质。

组长:张德梅镇人大副主席。

副组长:李玉金镇财政所长。

郑录成镇民政所长。

赵欣东镇派出所长。

邹松波镇食药所长。

武玉军镇安监办主任。

王烈波镇乡建办主任。

高志军镇市场监管所长。

魏国华镇卫计办主任。

林付军镇中心校长。

成员:李鑫德镇中心校幼教校长。

徐梅镇中心幼儿园园长。

高树坤镇第二中心王家庄子幼儿园园长。

刘乃田镇中心幼儿园古坟坦分园园长。

张在伦镇中心幼儿园马兰分园园长。

苗本学镇中心幼儿园下里分园园长。

付兆生镇中心幼儿园中峪分园园长。

隋永莲镇中心幼儿园红星指导园园长。

张艳镇中心幼儿园小燕子指导园园长。

杨凤镇中心幼儿园青岛名师学堂指导园园长。

杨玉芹镇中心幼儿园五台杨玉芹指导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高庄镇中心幼儿园,由中心幼儿园园长具体负责帮扶工作的整体调度和具体负责帮扶工作的落实,负责各项指导工作和图片采集、信息报送以及资料的收集。

1、镇中心幼儿园与村级公办幼儿园、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结对帮扶,以各项交流互助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专业引领、示范作用,提供专业支持,提高帮扶工作的实效性和科学性。

2、各村级公办园、辖区内民办园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活动内容、目标、方法、步骤、人员安排、措施要求,完成结对帮扶工作目标。

3、结对帮扶幼儿园要建立专门的帮扶档案,各类帮扶活动要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有总结,分别建档立卷,规范管理,努力提高帮扶活动的实效性。

4、实施教研教改,通过开展示范课,同课异构,专题讲座,教学研讨,骨干指导,教研互动,资源共享等方式提升保教质量。

5、注重环境创设,开展游戏教育。根据该园实际,带领教师到被帮扶园,创设班级区域环境,优化户外活动环境,投放适宜的活动材料,让幼儿能切实地动起来、玩起来、学起来。

为扎实推进被帮扶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水平,每学期末由镇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辖区内村级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进行一次全方位督导评估,从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师资队伍、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效果检测。检测成绩纳入对各幼儿园的年度目标考核,并作为幼儿园晋级升类的重要指标。对缺乏基本办园条件,存在“小学化”倾向和安全卫生隐患,给予一定的整改时间,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依法予以取缔。

(一)办园条件。

1、取得办学许可,证照齐全。

2、园舍为独立建筑群体,有独立院落,设置在安全区域,无危房,周边没有安全隐患,室外游戏场地有安全防护措施。

3、幼儿园规模、班额符合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编班,没有大班额现象:大班(5周岁—6周岁)35人,中班(4周岁—5周岁)30人,小班(3周岁—4周岁)25人,混龄班30人。

4、园舍、户外场地等符合相关规定,有30m直跑道、沙池、玩水设施、种植园地等。

5、教学、生活、安全、卫生等设备设施齐全。配备现代化教育设施及办公设备,有数码照相机、摄像机、打印机、复印机、多媒体等,满足需要:有暖气、空调等防暑降温防寒取暖设施,能正常使用;幼儿床、桌、椅、玩具橱、图书架等配置符合省定标准要求;班级的卫生保健和消毒设备安全、卫生、齐备,按规定使用;厕所采用水冲式,沟槽式便池应设置幼儿扶手,实行男女分厕。

6、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幼儿图画书数量充足,种类丰富,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户外运动器械种类齐全,数量能够满足全园1/2以上幼儿同时活动的需求;室内教玩具能够充分满足本班幼儿区域活动或其他教育活动的需要。配备适合幼儿阅读的绘本或读物,并以绘本为主,并定期更换。

7、有必要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二)安全卫生。

8、建立安全防护、检查和卫生保健制度,落实到岗到人。安全预警机制健全,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出现重大事故能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安全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记录、有总结、有改进措施;安全工作档案内容齐全,有专人管理;构建安全防范网络体系,有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师生人数少于100人的至少配备1名专职保安员,100人以上的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每年为在园幼儿投保校方责任险。

9、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确保幼儿按需饮用温开水。

10、膳食安全卫生,营养均衡。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儿童伙食要与成人伙食分开。

11、建立卫生消毒制度,按规定对幼儿餐具、用具、玩具等进行消毒。消毒设施设备齐全,工作人员熟知各项消毒制度,能采用紫外线、84消毒液、暴晒、高温等相应方式进行消毒。消毒流程规范,责任到人,有记录。

12、按要求对教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教职工持《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上岗,合格率100%。教职工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到县妇幼保健院查体),炊事人员每半年查体1次,查体率100%。

13、按规定开展幼儿健康检查,建立幼儿健康档案。新入园幼儿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在园幼儿每年健康检查不少于1次,查体率达100%;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不少于1次,每季度测体重不少于1次。

14、有传染病防控制度和应对措施,发病率低。严格执行晨午检及全日观察等各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有记录;对患病幼儿用药的委托交接进行严格管理,未经家长委托或者同意,不得给幼儿用药。做好家长签字、幼儿服药记录,保证幼儿用药安全;定期对教职工和家长进行卫生保健知识宣传和培训,有工作记录;督促家长按要求完成幼儿预防接种,完成率达100%。

15、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对突发事故有预案和防控措施。有安全教育计划并纳入课程内容,以多种方式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引导幼儿掌握必要的自我保护常识与方法,能进行简单的自护和自救;制定火灾、洪水、防震及幼儿园大型集体活动应急疏散方案。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16、校车及使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三)保育教育。

17、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注重幼儿良好品质和习惯的养成,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因人施教,为在园有特殊需要的幼儿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指导。

18、教师和保育员对幼儿态度亲切、温和,师生关系和谐。教职工无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的行为。引导幼儿形成良好的同伴关系。幼儿情绪积极稳定,快乐活泼。

19、幼儿一日生活安排合理,活动形式多样,动静交替,室内室外活动兼顾。正常情况下,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低于两小时。

20、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充分保证幼儿游戏活动时间,鼓励幼儿自主选择游戏。

21、教育活动注重引导幼儿直接感知、动手操作和亲身体验。

22、教育活动涉及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各领域,内容适宜,不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23、教育活动计划明确,活动方案可操作。活动组织形式灵活恰当。

(四)教职工队伍。

24、教职工数量符合相关标准,资质符合相关要求。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1名保育员;严格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25、注重师德师风建设,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广泛开展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师德师风教育,对新入职教师进行岗前职业道德培训;园长与教师签订承诺书并举行入职宣誓活动;将师德作为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的首要内容。

27、积极开展园本教研活动,教研组织和教研制度健全,教研工作计划具体明确,落实到位,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教研活动时间每周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注重实效。

28、按规定与教职工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幼儿园聘用教师工资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教师队伍稳定。

(五)内部管理。

29、实行园长负责制,组织机构、管理机制健全。

30、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无乱收费现象。

31、执行财务制度。有独立账目、账目清楚;无挤占挪用经费、抽逃资金情况;儿童伙食费专款专用,无克扣现象。

32、规范招生,无入园考试或测查。

33、家长参与幼儿园膳食、安全、保育教育等方面的管理。

集团化办园工作总结篇十

到2016年,以区(县)城优质幼儿园和中心乡镇幼儿园为龙头,建成学前教育集团:城区优质园领办乡镇中心园组建幼教集团(各区(县)视规模大小组建2-6个幼教集团,每个集团控制在3—5个分园为宜)、乡镇中心园领办山村幼儿园组建幼教集团(根据乡镇数量组建幼教集团)。幼教集团要覆盖100%公办园、山村幼儿园和10%-20%的民办园。

(二)创建优质幼儿园,引领全市学前教育发展。

1.到2016年,全市创建和发展一批优质园(其中每区(县)须创建1所及以上优质民办园),增加1-2所省级示范幼儿园,创建30所及以上市级示范园、60所及以上县级示范园,到2016年,全市形成市、区(县)、乡(镇)三级优质幼儿园为主体,民办幼儿园和山村幼儿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发展新局面。

2.通过集团化办园,盘活教育资源,在区域内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强带弱,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逐步实现集团内“办园条件同改善,规章制度同完善,园务管理同规范,保教质量同提升的格局。促进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我市幼儿园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整体提升。

(一)优质幼儿园领办分园模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优质园+薄弱园”、“优质园+新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山村幼儿园”的模式组织优质公办、民办幼儿园领办分园,组建幼教集团,集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总园长负责制,总园长作为法人代表,全面负责集团管理,各分园设执行园长,由集团理事会委派任命,总园与各分园之间实行“人事管理统一、财务核算统一、园务管理统一、考核评价统一”的四统一管理模式。

(二)优质园托管薄弱园模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优质公办、民办幼儿园托管薄弱幼儿园。托管时间为2—3年,一所优质幼儿园托管2—3所薄弱幼儿园。托管园与被托管园签订托管协议,实行托管园法人统一管理机制,托管期间,固定资产不变,经费独立核算,实行“保教人员统一调配,教和学活动统一安排,考核统一标准”的三统一管理模式。托管期满,视其具体情况,可交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或续签托管协议,继续托管。

(三)连锁加盟模式。在本着自愿的原则下,以本地的优质公办、民办幼儿园为中心,吸纳管理相对滞后的公办、民办园组成连锁加盟集团幼儿园。连锁加盟集团幼儿园重在教育教学业务的连锁加盟,实行“法人独立,经费独立,园宅独立,教师独立”的四独立管理模式。

在以上集团化办园模式的基础上,各区(县)要根据实际情况,大胆创新,探索县域内学前教育“一统筹、二交流、三共享、四统一”的管理机制,即集团内部“统筹协调”;园长教师“二交流”;办园理念、保教资源、科研成果“三共享”;保育教育、管理制度、教育科研、质量考核“四统一”,整体提高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

(一)组织管理:集团化幼儿园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是集团各项事务的执行组织,负责制定和落实集团发展规划、章程和年度工作计划,集团日常工作事务管理。理事会设在总园,理事长由总园园长担任,其成员由总园中层以上干部和分园园长担任。总园长由教育行政部门考核任命,实行总园长负责制,总园长为法人代表,统一领导幼教集团的教育教学、行政工作以及业务指导,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由教育行政部门考核评价。各分园园长为执行园长,由集团理事会任命,具体负责分园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对总园长负责,由总园长考核评价。片区内受帮扶和辐射园服从总园长的领导和指导。

监事会是幼教集团的监督组织,具体负责对集团重大事项(办园方向、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工程项目、大笔经费开支等)的监督。监事会会长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兼任,会员由幼教专干、幼教教研员、职工代表、家长和社会贤达人士组成。理事会原则上每学期向监事会报告一次工作。

(二)管理方式:集团实行《章程》管理制度,集团成立时,理事会要起草集团管理《章程》,明确集团性质、宗旨、目标,集团的组织机构与管理办法,成员单位的权利与义务等事项。《章程》需经理事会通过,并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监事会备案。总园负责牵头制定集团化办园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集团内各幼儿园统一教育理念、统一工作部署、统一教育信息利用,由总园对分园及片区内受帮扶和辐射的公、民办园进行考核和指导,不断总结经验,提升管理水平。

(三)保教队伍建设:集团内保教人员的调配由理事会负责,由集团采取“按需设岗、双向选择、个人申请、民主评议”等方式择优聘任。建立优秀保教人员在总园和分园有序流动机制,鼓励优秀保教人员到分园支教,轮岗、换岗等。建立集团内保教人员培训培养机制,对所有保教人员培训进行统筹安排。

(四)教科研建设:集团内各幼儿园搭建网络平台,利用公共教育信息资源和内部资源积极开展教育教学交流活动,做到资源共享。将教育研究纳入总园管理,由总园牵头、分园及民办园承担任务,共研课题;集团内各园结合实际加强园本研修,研修成果集团共享。建立集团内园长定期开展交流研讨活动的制度,共同研究解决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做到信息互通,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五)财务管理:采取“优质园领办分园”模式组建的集团园,财务由总园统一核算,采取“优质园托管薄弱园”、“连锁加盟”等模式组建的集团园,财务实行“独立核算”,各园的财务在集团内公开,并依法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一) 启动阶段(2014年4月—2014年9月)。

(二)试点阶段(2014年9月—2015年7月)。

1.各区(县)试点,组建幼教集团。

3.落实实施方案的各项具体措施。

(三)评估阶段(2015年8月—2015年8月)。

2.召开经验交流会,进一步修订实施方案,完善集团化办园机制。

(四)推广阶段(2015年9月—2016年)。

(一)完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市、区(县)要成立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小组,加强对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区(县)长担任,教育、财政、人社、编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对辖区内学前教育集团化工作的领导。专家指导组组长由区(县)教育局分管局长担任,其成员由幼教专干、幼教教研员和幼教专业教师担任,负责对辖区内学前教育集团化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明确职责,有序推进。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工作实行“市级指导,以县为主”的工作机制,市级负责制定全市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实施方案,总体规划部署全市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工作,督促指导各区(县)推进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工作;各区(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集团化办园工作,具体负责统筹规划、过程实施、评价考核等工作。各学前教育集团负责制定本集团具体的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督查,确保成效。市教育局把此项工作纳入教育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定期检查指导;各区(县)定期对集团化办园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把此项工作纳入学前教育常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实行“定期抽查、学期评价(自评+督查)、年度总结”的督导制度。

(四)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加大对集团幼儿园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办园条件,逐步实现集团内“办园条件同改善,规章制度同完善,园务管理同规范,保教质量同提升”的“四同”目标。各区(县)政府部门根据幼教集团规模给予总园运作资金(建议每年不少于2万元)。并在本地实施方案中明确。

(一)各区(县)要大力推进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工作,按照市级统一安排部署,提前谋划,整体推进,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集团化办园工作有序推进。

(二)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在实施集团化办园工作中,要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幼儿园稳定和谐。

(三)要加大师资配备力度,通过公开招考、公办教师转岗等方式配齐配强幼教师资。

(四)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在集团化办园启动前要进行国有资产评估和登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各集团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11〕8号)和省教育厅“四个严禁”要求,规范保教行为,提升保教质量,严防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现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管理,并把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工作纳入集团化办园质量评价考核内容。

集团化办园工作总结篇十一

为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提高管理效益,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使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得到明显拓展,着力化解“城市挤,农村弱”及择校热问题,推动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公正,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宁教基[2020]192号)、《吴忠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集团化行动计划》(吴党发(2017)46号)等文件精神和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全区全市教育大会部署要求,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优化教育资源布局,通过集团化、联盟化办学,创新办学体制机制,加强校际合作,加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力度,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构建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让每个孩子享受更加优质公平的教育。

(一)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按照“政府主导、整体运行、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原则,充分发挥区域内优质品牌学校优势,优化资源配置,深度推进学校之间合作,创新管理机制和办学模式,以优质品牌学校为龙头,启动建设学前教育集团化(共同体)2个,义务教育集团化(共同体)1个;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联盟化(合作体)10个。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倍增,全面提高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以组建教育发展集团化(共同体)、联盟化(合作体)方式为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模式,以优质学校为龙头整合其他学校组团发展,强化学校管理,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实现不同层面的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使办学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教育资源布局更加合理,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和受益面不断扩大,城乡、校际差距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整体提升。

(三)集团学校、联盟学校做到不同程度的管理同谋、计划同盘、人才同行、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确保先进的教育思想、理念相互传播;优秀的管理方式、教育经验相互借鉴;有效的教育实验、教学改革相互启发;优秀的教育工作者相互流动;先进的教育设施、设备共享;办学思想、班子建设、师资配置和质量标准实现一体化,在动态发展中趋向均衡,办学质量大体相当,集团学校、联盟学校实现优质均衡发展。

(四)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着眼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攻坚、综合改革、重点突破,扩大改革受益面,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

(一)分步实施、逐步推进原则。结合我市教育发展现状,充分调研,系统设计,理清教育整体发展思路,确定发展方向与办学规模,逐步加以推进。实施教育资源统筹配置,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二)优校培植、协调发展原则。将新建学校交由传统优质品牌学校管理,通过优质品牌学校品牌影响,输入优质品牌学校办学理念、优质管理团队和教师资源,提高新校办学起点,引领新校在教师队伍成长、学科教学、课程建设、特色活动等方面快速发展,促使新校尽快成为优质学校。

(三)一体管理、协同创新原则。实施“条块并举、一体管理”的模式,教育集团化、联盟化各成员校在办学目标、教育理念、校园文化等方面协同一致;在教育教学管理方面充分尊重各成员校办学自主权、遵循学段教育规律、遵从学校个性发展,彰显办学特色,实现办学效益的最大化。

(一)组建3个教育集团化共同体。

1.青铜峡市第一幼儿园教育集团化共同体。由青铜峡市第一幼儿园本部与青铜峡市第一幼儿园学府分园、青铜峡市第一幼儿园康乐分园组成。

2.青铜峡市第二幼儿园教育集团化共同体。由青铜峡市第二幼儿园本部与青铜峡市第二幼儿园南苑分园、青铜峡市第二幼儿园建民分园组成。

3.青铜峡市第五小学教育集团化共同体。由青铜峡市第五小学校本部与青铜峡市第五小学唐源校区组成。

4.管理体制。采取“优质品牌学校+新校”方式,以区域内优质品牌学校为龙头,牵头组建集团化学校,采取“多个校、园区、一个法人、一套班子、统一核算、统一核编、统一管理、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管理办法,牵头学校、幼儿园法人为共同体所有学校、幼儿园法人,教育集团内各成员校在同一校长(法定代表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对集团内各学校、幼儿园进行统一管理,促使新建学校快速步入优质发展轨道。集团设校长1名,副校长若干名;集团副校长可兼任成员校执行校长,每增加一个成员校可根据学校规模相应增加一名集团副校长。成员校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职数参照同类独立法人学校编制管理及教育局关于学校领导干部配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置。

5.工作推进。

(1)集团内各成员校实行统一管理,师资、设备等资源进行统一调配与共享;集团制定统一的工作方案,坚持同一办学理念,统一安排重要活动,各成员校协同推进,共同落实。集团内实行教师、管理干部交流和走校轮岗制度,缺额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补充。

(2)制定完善评估标准和实施方案,从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社会认可及发展潜能等层面,全方位进行办学质量监测。实施统一的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每学年对教育集团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学校绩效考核。逐步建立集团内学校“捆绑式”考核制度,全面推进成员校共同发展。

(二)组建10个教育联盟化合作体。

1.青铜峡市第一幼儿园教育联盟化合作体。

牵头幼儿园:第一幼儿园。

牵头幼儿园:第二幼儿园。

牵头幼儿园:第三幼儿园。

4.青铜峡市汉坝小学教育联盟化合作体。

牵头学校:市汉坝小学。

5.青铜峡市第二小学教育联盟化合作体。

牵头学校:第二小学。

6.青铜峡市第三小学教育联盟化合作体。

牵头学校:第三小学。

7.青铜峡市第四小学教育联盟化合作体。

牵头学校:第四小学。

成员学校:河西中心小学、河西口小学、瞿靖中心小学、红星中心小学。

8.青铜峡市第四中学教育联盟化合作体。

牵头学校:第四中学。

成员学校:第七中学、第三中学、甘城子中心学校(初中部)。

9.青铜峡市第五中学教育联盟化合作体。

牵头学校:第五中学。

成员学校:铝业学校、邵岗中学、大坝电厂学校。

10.青铜峡市第六中学教育联盟化合作体。

牵头学校:第六中学。

成员学校:第二中学、峡口中学。

11.管理体制。建立“1+x”学校联盟。联盟化合作体学校实行“多法人”的管理体制,建立强校带弱校、城乡对口支援的办学机制,各成员学校法人、校名、行政隶属关系均不改变,人事、财务独立。其运作主要通过合作、交流,达到“管理互通、研训联动、文化共建、项目合作、活动同行、共同发展”的效果。联盟学校相互及时通报重大工作安排、重大活动开展、管理制度的改革情况等,通过互派干部挂职锻炼、教师轮岗任教、新老教师师徒结对等形式,促进合作学校管理和中青年教师在业务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快速提升。

12.工作推进。

(1)联盟办学牵头学校要树立大教育观,统一规划,共谋发展,统筹考虑各学校发展规划、学校章程建设等纲领性、指导性政策,确保各学校同步发展。联盟化办学牵头学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联盟校会议,研究解决各学校工作推进中难点、焦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指导,帮助各学校解决问题。

(2)各联盟学校要进一步加大交流力度,在学校文化建设、制度建设、教学研究、师资建设、教育改革、创新素养建设、课程开发等方面取经送宝、取长补短,促进共同发展。对联盟化牵头学校实施捆绑评价与考核,主要考核成员校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开展活动等方面内容及成效,重点考核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水平。

(三)工作要求与工作激励。

1.加大人员交流力度。各教育发展合作体、牵头校每年至少要选派2名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和成员校同等数量的青年教师进行置换交流,交流年限由牵头校和成员校之间商定。

2.强化合作交流实效。各教育发展共同体要尽力实现统一管理、统一部署、统一考核,要在充分调研、交流探讨、论证的基础上,达成中层干部、骨干教师交流,联合招生、教学教研、高考研讨、教师培训、家校合作等方面的合作意向,深入开展各项教育教学交流活动,主校区要经常督促指导分校工作、努力提升分校的办学效益。各教育发展合作体,要研究制定合作体合作办学实施方案,定期开展合作交流活动,每学期不得低于4次。确保达到互学互鉴、互联互通、互利互惠、合作共赢效果。

3.创新教育教学方式。各教育发展共同体、合作体,要加大教育教学方面的交流工作,创新教育教学方式,充分发挥优质资源共享作用,实施“互联网+教育”规划,启动教育信息化2.0.教育发展共同体和合作体必须互联互通,充分利用“互联网+教育”的管理模式,通过“三个课堂”等在线教育资源,让更多的薄弱学校、更多的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大面积提升利青教育质量。

4.建立评估激励机制。

(1)考核评估。各共同体、合作体捆绑考核,在评估推进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前提下,同时重点考核自组建教育共同体、合作体以来,双方学校教育教学取得的主要业绩,尤其成员校在学校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育质量等办学效益提升情况。

(2)激励政策。一是为更好妥善解决交流教师交通、伙食等问题,确保教师交流取得实效。对双方交流教师每月给予交通、伙食补助,参照自治区有关差旅费标准执行。二是各共同体内、合作体内对交流和轮岗的教师、干部,在晋级评聘和评优选先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考虑。

(二)操作运行阶段。集团学校按照实施方案组建集团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办学章程、办学规划,签订办学协议,进行校园建设,班级设置、设备配置、教师调配(交流)及其他相关工作。联盟学校按照实施方案,制定、签订办学协议。

(三)考核总结阶段。市教育局每年对推进中小学(园)集团化办学工作进行考核。

(一)人事管理。

1.均衡师资配置,优化教师队伍。在教师的补充配置上,教育局优先考虑对各教育集团化、联盟化学校教师配备,通盘考虑各教育集团化、联盟化学校内的名师、骨干教教师、学科带头人,在“大稳定、小调整”的前提下,向起始年级、分校适当的倾斜优秀教师配置,均衡配置师资。

2.加强教师交流、保障教师待遇。加强学校间的教师交流,鼓励优秀教师到分校、联盟校流动教学,带动分校、联盟校教育教学。教师到分校区、联盟校任教,按所任岗位享受相应待遇;交流到分校区、联盟校教师视为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支)教的经历,交流到城区学校的,在评先评优或职称晋级时优先考虑。

(二)财务管理。

集团化、联盟化学校,按照义务教育阶段保障机制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到校,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均归属预算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统筹、截留、挪用。

(三)考核办法。

集团化学校年终考核按教育局年终考核办法实行独立考核,考核成绩捆绑核算。各教育联盟学校年终考核实行独立考核,牵头学校按教育局年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成员校的考核成绩作为其中一项考核项目,列入牵头学校捆绑考核,主要考核对成员校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开展活动等方面内容及成效,重点考核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水平。其他联盟成员校,考核项目、内容按照教育局年终考核文件执行。

(四)激励机制。

每年安排对集团化办学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对选树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并对成效显著的学校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激励。在教师培训经费中,安排专项培训组织校长、教师到集团化办学成效显著的地方参观考察,汲取先进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中小学(园)集团化办学工作的领导,成立青铜峡市教育局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局局长任组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教育局机关各科室主任,相关中小学(园)校园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加强对集团化办学的指导和评估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教育管理室,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集团化、联盟化学校也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服从工作需要,服从大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科学规划。各集团化、联盟化学校要结合法人校、牵头校、成员校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三)加强组织实施。各集团化、联盟化办学法人校、牵头校、成员校要积极行动起来,努力做到规划到位、管理到位、行动到位、成效到位,确保推进集团化办学工作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四)加强督导检查。集团化、联盟化办学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相关学校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放宽眼界、拓展思路,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长远发展着想,为下一代的前途着想。教育局将推进集团化办学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并加强过程性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对工作进展滞后的学校(园),采取约谈督促、通报批评的方式予以惩戒。

(五)加强政策宣传。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要求更加广泛,对教育公平和质量有更高的期盼。推进教育集团化、联盟化办学工作就是不断研究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期待,全力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具体举措,各相关学校(园)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具体举措和重要意义,营造社会关注、人人支持的良好氛围。

集团化办园工作总结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19号)和《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深入实施第二轮中小学校幼儿园集团化办学,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对教育资源的需求逐渐从“有学上”转向“上好学”,优质教育资源需求强烈。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17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探索集团化办学,同年11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提出,以优质品牌学校为龙头组建办学集团,带动区域内薄弱学校和新建学校共同发展。东莞积极落实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2018年正式开展集团化办学,至2021年底市级公布的教育集团共40个,集团成员单位达到95个。通过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品牌龙头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快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缩短了新建学校的成长期,促进了薄弱学校的自我发展能力,推动了全市基础教育整体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大大提升,教育集团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满意度连续三年均在98%以上。实践证明,集团化办学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时代选择,是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惠民之举。

当前,东莞基础教育仍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诉求仍然强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需要深入开展集团化办学,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和优质教育惠及面,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广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做好全省集团化办学的顶层设计,《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东莞市深化基础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也明确将集团化办学作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提出建设集团化办学示范区,助力打造“品质教育”,不断推动全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在东莞迈进“双万”新赛道起点上,启动第二轮中小学校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加快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倍增,办好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对促进千万人口城市共生共荣具有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聚焦“学有优教”发展目标,以打造“品质教育”为发展战略,以扩容提质为发展主题,以集团化办学为发展策略,发挥优质品牌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快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促进全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现“好学校就在家门口”,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

集团化办学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支持体系更加健全,办学模式更加多样,品牌效应更加突出,全市优质教育资源更加丰富,基础教育更加优质均衡,教育公平更加彰显,人民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到2022年,参与集团化办学的园区、镇街达到100%;到2025年,全市教育集团达到60个以上,集团成员学校达到180个以上,打造一批在省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优质基础教育集团,逐步将东莞建成全省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示范区。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党建与集团化办学工作深度融合,让党建“红色能量”为集团化办学注入新动力。

1.加强教育集团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选派集团龙头学校行政中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集团内成员学校党组织第一书记。集团学校共同推进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党建工作示范校创建。

2.加强教育集团队伍建设。集团学校共同探索党员队伍建设方法,开展集团内党员干部常态化交流学习活动,发挥党员干部的战斗力、凝聚力,整体提升集团学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建立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确保龙头学校向成员学校输送一批政治上靠得住、作风上过得硬、工作上有本事、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鼓励开展集团内部“优秀党员”“优秀干部”评选。

3.加强教育集团思政课建设。教育集团围绕立德树人任务,由龙头学校牵头,构建大思政工作格局,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网络,贯彻落实党建带团建、队建工作。探索建设教育集团思政课程体系,共同开展党建结对共建。集团学校每学年至少共同组织2次主题党日活动,各成员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每学期要为学生上“第一堂思政课”,各成员学校党组织每月组织教职工开展1次思想政治学习。

4.加强教育集团优质党建资源共建。集团学校共同探索建设中小学校党建优秀师资库和精品课程库,共同挖掘集团学校红色资源,共同开展进校园系列活动,共同组织策划党史展览、党建微课、党史研学、艺术党课、党史知识竞赛等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

采取多种方式扩大全市集团化办学覆盖面,实现每个园区、镇(街道)至少组建1个教育集团,全市教育集团达到60个以上,集团成员学校达到180个以上。

5.鼓励优质教育资源组建教育集团。支持引导市品牌学校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积极组建新的教育集团。品牌学校已为现有教育集团成员学校的,条件成熟时,可同时作为龙头学校组建新的教育集团。鼓励高等院校、教科研机构等优质教育资源参与集团化办学的实践、研究与指导。

6.新建学校原则上纳入教育集团管理。按照“建一所优一所”的教育扩容提质目标,凡由政府投资新建的学校,原则上由市品牌学校或市内外名校来管理,采取“名校+新校”方式组建教育集团,实现教育投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最优化。

7.推进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幼儿园教育集团的龙头园由市镇教育管理部门认定。优先选择普惠性幼儿园作为教育集团成员园,加入集团的民办园收费不超过教育集团内同等级公办园最高收费标准。集团成员园属地政府要给予成员园场地租金补贴、集团运作经费、教科研经费、教师培训和教职工工资福利等支持。幼儿园教育集团要组建理事会,规范集团成员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成员园保教质量,促进学前优质普惠健康发展。

8.扩大已建教育集团规模。已组建的教育集团要综合考虑集团发展需求、资源条件和实际效果等因素,采取紧密型、托管型和联盟型等多种模式有序增加成员学校组建教育联盟、发展共同体等。原则上每个教育集团覆盖的学校(分校区)不超过9所,覆盖的学生数不超过1.5万人。

9.规范教育集团成员进退管理。教育集团吸纳新成员学校采取学校自主组团和行政主导相结合等方式进行。集团化办学学校合作时限一般不少于3年,对于成长速度快、办学质量优、社会声誉高的成员学校可以向龙头学校提出退出申请,并可作为龙头组建新的教育集团。教育集团原有成员学校可根据实际成长情况与龙头学校组建模式进行调整。市级教育集团成员学校的吸纳、退出及与龙头学校组建模式调整须由成员学校属地教育管理部门提出申报,经龙头学校属地教育管理部门和市教育管理部门同意备案。

优化集团化办学内部治理机制,规范招生入学机制,健全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完善激励考核机制,逐步构建集团化办学支持体系。

10.优化内部治理机制。不断完善教育集团基本治理模式,建立健全以理事会为核心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集团内部集中决策、民主管理、组织协调等运行机制,完善集团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构建更加开放、更加科学的现代学校制度。完善集团化办学章程和制度体系,注重以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保障集团化办学。健全集团内部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实现教育集团内部管理一体化、课程教学一体化、教师发展一体化、考核评价一体化。

11.规范招生入学机制。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各教育集团依法依规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在规范招生前提下,各教育集团成员学校之间探索开展学生联合培养、贯通培养等试验。适度扩大集团内学校招生自主权,结合中考改革要求,集团内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比例可适度提高,自主招生方案由集团内高中阶段学校制定报市教育管理部门同意后实施。

12.健全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建立完善支持集团内各成员学校之间互派管理人员双向交流、互派教师轮岗交流的制度。鼓励教育集团通过兼课、走教、轮岗、支教等方式,组织教师在各成员学校之间流动。通过骨干教师交流、学科基地建设、联校教研活动、特需教师配送等形式,推动骨干教师向集团内的薄弱学校、新建学校流动。健全集团内流动教师考评制度,在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培养培训、选拔任用等方面向薄弱学校、新建学校流动的教师倾斜。

13.优化激励机制。探索教育集团内领导职数、人员编制和专业技术岗位统筹使用。探索集团内统一职称评定、统一岗位晋升、统一评优评先、统一选拔任用等。龙头学校派驻到成员学校任职、兼课的干部和教师在职称评定、岗位晋升、评优评先、选拔任用时予以倾斜,龙头学校可在派出干部和教师前组织有关岗位的竞聘。根据集团规模、办学绩效考核结果,统筹分档发放集团化办学年度运作经费。对于承担跨校管理和教学任务及其他因集团化办学增加工作量的行政领导和教师,可按照一定比例计入本人教学工作量,在集团学校核拨绩效工资时予以适当倾斜。

14.完善考核评估。市、镇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集团化办学的考核评价,将考核评价与解决问题、促进集团发展相结合,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等相结合。完善集团化办学发展性考核评价制度,制定市级教育集团评价指标,重点对集团内部治理和运行、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社会认可和发展潜能等方面全方位开展发展性、捆绑式评估。将集团内各成员学校发展情况作为对龙头学校校长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参与集团共建成效作为对其他成员学校校长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集团其他成员校校长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应充分听取教育集团龙头学校校长的意见。完善集团化办学第三方绩效评估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发放运作经费的重要依据。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推进信息技术赋能,加强资源共建共享,逐步完善质量评价制度,打造一批优质特色教育集团,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增值发展。

15.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集团龙头学校要引领成员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学生核心素养,努力打造“品质课堂”。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体验式课堂教学。积极探索项目式学习、研究性学习等跨学科综合性教学,开展验证性实验和探究性实验教学。积极探索教学资源开发模式与路径,集中优秀教师开发优质教学资源,包括教学设计、微课、教学案例、教学录像、试题库等。

16.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建立健全集团内教师招聘、培训、培养、评价和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教育集团统一组织教师招聘、统一开展新任教师培训。充分发挥集团内名校(园)长、名教师和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共建教师发展中心、课程建设中心、名校(园)长名师工作室、特级教师流动站、骨干教师研修共同体等方式,开展教师培训和校本研修,搭建教师成长平台,统筹培养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促进集团内教师专业素质整体提升。建立集团内同学段、同学科教研组或备课组,实施教师联合备课、联合教研、合作科研、教学竞赛等,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7.推进信息技术赋能集团发展。充分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科学构建集团内部信息交流系统和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在教育集团内部开展大规模的教师研训活动,推进集团内学校集体备课、评课、教研、学科教案、多媒体课件、优秀课例、模拟题库、教师论坛、学生活动等优质资源共享。鼓励借助互联网技术在线开展专业化的教学诊断、答疑、辅导,促进集团内部合作交融,积极开发集团优质学校名师网络课程、专递课堂资源,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无缝覆盖和精准推送,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

18.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在开齐开足国家课程的基础上,结合集团特点和地域特色,利用集团优势,聚合学校力量,统筹集团内课程规划,开发课程资源,完善课程体系,丰富课程供给,打造特色化、多样化、优质化集团学校课程群,切实发挥课程集群育人功能。统筹利用集团内各类教学场地,建立文体场馆、图书馆、实验室等场地资源和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共用机制。各成员学校的校外教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及其他社会资源应在集团内共享。建立集团内学生活动、家庭教育指导联合运作体制,整体提升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科技教育、家校合作等方面的水平。

19.完善质量评价制度。探索建立教育集团对各成员学校办学实施视导诊断制度,成立由教育集团理事会牵头组建的视导小组,定期到成员学校视导督查。教育集团建立并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以教学质量检测和监测数据为主要依据,及时开展课堂教学诊断,借助大数据精准发现和解决课堂教学问题,利用大数据分析形成集团学校教学质量分析报告,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提升集团内各学校的教学质量。

20.打造提升集团办学特色。充分发挥龙头学校教育品牌影响力和文化辐射力,以文化引领各成员学校“和而不同”发展。集中集团专业力量,帮助各成员学校在提升常规课程教学水平的同时,打造特色课程,提炼办学特色。在尊重各成员学校文化传统的前提下,凝聚发展共识,共谋发展愿景,发掘培育集团办学特色,丰厚集团文化内涵,培育向善向上、和谐奋进的集团文化,促进集团学校内涵发展,品质提升。发挥教师发展机构和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的引领作用,在课堂改革、课程创新、教师培养、科研实践、质量评价、学校治理等方面,引导教育集团提升内涵,形成发展特色。

培育集团化办学品牌,彰显集团化办学优势,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打造广东省集团化办学示范区。

21.打造一批优质基础教育集团。积极开展市、镇优质教育集团评估遴选和培育活动,积极组织市优质教育集团参省优质基础教育集团培育工作,对标省优质基础教育集团培育标准,以评促建,以评促优,大力提升我市集团化办学水平。

22.举办集团化办学高峰论坛。邀请省内外知名教授、科研专家、教育学者与我市教育集团共同探讨集团化办学策略,共享集团化办学经验,共同推动集团化办学向更高水平发展。积极举办、承接国家、省集团化办学相关活动,加强教育集团的区域合作,扩大东莞集团化办学的影响力。

23.搭建集团化办学优秀成果展示平台。根据集团办学的阶段发展特点,立足集团化办学重点工作,举办不同主题、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集团化办学成果交流、成果汇报或成果展示活动,不断总结东莞集团化办学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

24.开展集团化办学对口帮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实施全口径组团式融入式结对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基础教育工作,积极推动跨省、市域集团化办学,积极推进东莞与贵州铜仁的教育帮扶工作。

(一)启动阶段(2022年4月前)。开展调研,总结梳理前期集团化办学的经验,研究制定东莞市第二轮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集团化办学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

(二)深入实施(2022年5月至2025年6月)。扩大集团化办园的覆盖面,聚焦优质资源共享,缩小校际差异,推动集团化办学效益进一步凸显,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加大统筹协调,推动互动交流,及时研究解决集团化办学推进中的具体问题。发挥评价的诊断性、导向性作用,不断将集团化办学工作推向深入。

(三)总结提升(2025年6月后)。全面评估集团化办学工作,总结集团办学工作经验和亮点,形成东莞集团化办学机制和模式。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镇两级教育管理部门加强集团化办学统筹工作,建立完善有利于集团化办学的政策支撑体系,确保集团化办学持续取得实效。市教育部门是集团化办学的业务主管单位,负责集团化办学的顶层设计、规划布局、组建审核、业务指导和评估督导。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部门要以推进“十四五”时期教育发展为契机,将盘活区域资源、引入优质资源作为集团化办学的双擎,将集团化办学优先纳入区域经济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园区、镇(街道)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2022年-2025年)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加大投入力度。在市财政安排集团化办学专项资金的基础上,鼓励镇街配套设立集团化办学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集团化办学。教育集团吸纳隶属于不同园区、镇(街道)的成员学校,鼓励成员学校属地政府与龙头学校充分协商,给予龙头学校一定支持经费。市、镇两级财政优先安排并重点保障参与集团办学学校的新建项目和改扩建项目的资金。探索发挥各级各类教育基金会作用,助力集团化办学工作。申报市财政支持的教育集团,由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部门或直属学校自主提出申报,市教育局审核公示后,予以确定。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集团化办学作为推进区域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纳入对各园区、镇(街道)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指标体系,通过考核评价,切实推进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大对集团化办学的正面宣传,扩大集团化办学的影响力。加强舆情管理,合作期满退出的教育集团学校要切实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争取全社会关心、支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营造有利于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集团化办园工作总结篇十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蒙山县委员会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蒙山县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蒙发〔2020〕3号)精神,促进各级各类幼儿园健康发展,加快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目标,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公益普惠的办园方向,以政府为主导,以推进集团化办园改革为动力,以优质幼儿园带动薄弱幼儿园发展为抓手,以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为目标,全面促进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全面实行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模式改革,充分依托县级及县级以上的示范幼儿园,通过集团化办园模式,逐步将城乡幼儿园全部纳入学前教育集团化管理,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通过各级各类幼儿园之间相互交流、规范管理,逐步实现集团内“办园条件同改善、规章制度同完善、园务管理同规范、保教质量同提升”四协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化、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坚决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缩小园际差距,提升整体办园水平。

(一)明确学前教育集团组建程序。

教育集团是指以一所龙头园为中心,与若干所幼儿园(原则上在10所以内)为纽带,以统筹优质资源为手段,以共同管理、共同发展为目的的一种教育联合体。

1.龙头园的评定。集团的龙头园资质由县教育局进行评定、认可,龙头园必须是县级(含县级)以上的示范幼儿园,办学规范、管理高效、质量较高、示范性强、社会满意度高且至少具有6个班级规模的幼儿园。

2.集团成员。教育集团成员由幼儿园组成,可以同区域、同层次组成集团,也可以跨层次、跨区域组成集团。县教育局根据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可以指定新建幼儿园或薄弱幼儿园作为成员加入教育集团。

3.集团成立。教育集团须经县教育局认定的龙头园牵头组织成立。由龙头园提出集团化办园可行性论证报告,明确组建教育集团的任务和目的,并于每年7月31日前将集团化办园可行性论证报告报送至县教育局,经县教育局组织专业人员评审论证通过后,由县教育局核准成立。成员园加入须经县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加入。

(二)明确学前教育集团组建模式。

为实现县域整体推进集团化和薄弱园加入集团化管理的目标,我县遴选若干所县级(含县级)以上示范幼儿园为学前教育集团龙头园组建若干个学前教育集团,学前教育集团具体组建模式如下:

1.龙头园+乡镇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

2.龙头园+村级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班。

3.龙头园+新建幼儿园+筹建幼儿园。

4.龙头园+村级幼儿园+新建幼儿园。

(三)加强集团组织管理。

集团日常工作事务管理。理事会设在龙头园理事长由龙头园园长担任其成员由龙头园中层以上干部和集团成员园长担任。学前教育集团化实行龙头园负责制龙头园组织协调集团的行政工作以及业务指导。集团成员服从龙头园园长的领导和指导。监事会是学前教育集团的监督组织具体负责对集团重大事项(办园方向、重大工程项目等)监督。监事会监事长由县教育局分管领导兼任成员由幼教专干、幼教教研员、职工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理事会原则上每学期向监事会报告一次工作。

集团龙头园要按照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推进幼儿园游戏化课程改革的需要,认真指导集团内的薄弱园合理规划使用儿童学习与生活空间。集团成员园要对照自治区和市县有关办园标准,加快实施幼儿园改扩建项目,大力整治幼儿园周边环境,美化园容园貌,更新设备设施,改善班级通风、排水、采光及相关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办园条件。

(五)规范集团成员园内部管理。

龙头园要把先进的管理模式推广到集团成员园,向成员园提出有关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园务管理等方面富有针对性的意见或规划书,通过多种方式形式,帮助成员园更新教育理念、规范园务管理、完善组织机构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帮助集团成员园提升管理水平。集团成员园要健全内设机构和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显要位置公示招生、收费、儿童膳食和财务管理等主要制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儿童家长和社会公布教职工资质、儿童膳食营养和保育教育活动等相关信息,实行信息化管理。

(六)加强集团成员园队伍建设。

集团龙头园要帮助成员园教师快速提高保教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龙头园派驻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骨干教师对集团内薄弱幼儿园进行保育教育活动、教科研活动、家园共育工作等方面的指导。集团成员园园长、副园长每学期到集团的龙头园挂职学习,学习龙头园的日常管理、教学管理等;每学期选派教师到龙头园跟岗,学习班级管理、教学组织、教研活动等。集团成员园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幼儿园岗位设置标准,足额配备教职工,依法聘用具备从业资格的工作人员,支持教职工参加各类继续教育,鼓励专任教师提升学历。

(七)提高集团成员园保教质量。

集团龙头园要检査成员园儿童学习与生活环境及材料,观察成员园儿童的一日生活安排及各环节活动组织,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集团内的成员园要为儿童提供丰富、适宜的图书及玩具材料,结合季节变化和儿童年龄特点科学安排与组织一日生活,保证儿童户外活动和自主游戏的时间。

(八)建立合作共享的资源平台。

集团龙头园要全面开放本园教育资源,通过网络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包括课件、教案、图片资源等,并根据集团成员园要求尽可能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服务。帮助成员园建立幼儿成长档案,开展教师业务培训,指导环境创设、安全卫生保健工作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推进我县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工作,蒙山县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各乡镇中心小学校长(学区长)及龙头园园长为成员的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工作例会,制定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总体规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各项推进举措,加强调研,全程跟踪各教育集团发展情况。龙头园和成员园相应成立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协同做好学前教育集团办园改革工作。

(二)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建立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以问题为导向,协调解决问题。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各集团每半年向领导小组报告集团化办学工作开展情况。建立集团化办学实践展示制度,各集团每年举办至少1次集团化办学实践及研讨活动。开展集团化办学的乡镇、县幼儿园每年组织1-2次集团化办学改革的工作交流会或研讨会,总结提炼集团化办学的经验。

(三)落实经费保障。

自治区每年从教育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经费支持学前教育集团化发展,县教育局也从教育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经费支持学前教育集团化发展,并依据集团化办园发展情况给予奖补支持。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补助经费由各教育集团统筹用于集团化的运作管理、教育科研、文化重构和特色打造;用于龙头园园长和骨干教师指导集团内幼儿园的差旅费用等;用于开展教师研修、培训活动、交流活动等。

(四)健全评价机制。

县教育局制订集团化办园改革考核评价制度,由教育局督导室组织人员每年定期对集团化办园改革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重点考察龙头幼儿园向成员园的资源输出及引领、带动作用,成员幼儿园工作主动性、创造性和取得的发展性成效等,各龙头园要制定内部考核评价制度,对集团内部幼儿园进行考核评价,调动成员园参与集团化办学的积极性。建立集团化办学模式视导诊断制度,每年定期邀请专家开展办学诊断,推动教育集团发展,努力办好集团内每一所幼儿园。

(五)健全激励机制。

县级龙头园教职工到乡镇及以下幼儿园的指导经历,视同城镇教师到农村教育工作经历,符合规定条件的,在工资、职务(职称)晋升、计算基层工作经历、研究生考试等方面,按现有倾斜政策执行。每年经县级(含县级)以上教育局对学前教育集团办园模式改革工作考核合格后,集团内成员单位达到4个的,集团龙头园园长年度绩效考核系数可放大至1.2倍,集团内成员单位超过4个以上的,集团龙头园园长年度绩效考核系数可放大1.5倍。

(六)及时总结,推广成效。

等)报送至县教育局。

集团化办园工作总结篇十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蒙山县委员会蒙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蒙山县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蒙发〔2020〕3号)精神,促进各级各类幼儿园健康发展,加快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目标,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公益普惠的办园方向,以政府为主导,以推进集团化办园改革为动力,以优质幼儿园带动薄弱幼儿园发展为抓手,以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为目标,全面促进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全面实行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模式改革,充分依托县级及县级以上的示范幼儿园,通过集团化办园模式,逐步将城乡幼儿园全部纳入学前教育集团化管理,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通过各级各类幼儿园之间相互交流、规范管理,逐步实现集团内“办园条件同改善、规章制度同完善、园务管理同规范、保教质量同提升”四协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化、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坚决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缩小园际差距,提升整体办园水平。

(一)明确学前教育集团组建程序。

教育集团是指以一所龙头园为中心,与若干所幼儿园(原则上在10所以内)为纽带,以统筹优质资源为手段,以共同管理、共同发展为目的的一种教育联合体。

1.龙头园的评定。集团的龙头园资质由县教育局进行评定、认可,龙头园必须是县级(含县级)以上的示范幼儿园,办学规范、管理高效、质量较高、示范性强、社会满意度高且至少具有6个班级规模的幼儿园。

2.集团成员。教育集团成员由幼儿园组成,可以同区域、同层次组成集团,也可以跨层次、跨区域组成集团。县教育局根据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可以指定新建幼儿园或薄弱幼儿园作为成员加入教育集团。

3.集团成立。教育集团须经县教育局认定的龙头园牵头组织成立。由龙头园提出集团化办园可行性论证报告,明确组建教育集团的任务和目的,并于每年7月31日前将集团化办园可行性论证报告报送至县教育局,经县教育局组织专业人员评审论证通过后,由县教育局核准成立。成员园加入须经县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加入。

(二)明确学前教育集团组建模式。

为实现县域整体推进集团化和薄弱园加入集团化管理的目标,我县遴选若干所县级(含县级)以上示范幼儿园为学前教育集团龙头园组建若干个学前教育集团,学前教育集团具体组建模式如下:

1.龙头园+乡镇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

2.龙头园+村级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班。

3.龙头园+新建幼儿园+筹建幼儿园。

4.龙头园+村级幼儿园+新建幼儿园。

(三)加强集团组织管理。

学前教育集团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是集团各项工作事务的执行组织,负责制定和落实集团发展规划、章程和年度工作计划,集团日常工作事务管理。理事会设在龙头园,理事长由龙头园园长担任,其成员由龙头园中层以上干部和集团成员园长担任。学前教育集团化实行龙头园负责制,龙头园组织协调集团的行政工作以及业务指导。集团成员服从龙头园园长的领导和指导。监事会是学前教育集团的监督组织,具体负责对集团重大事项(办园方向、重大工程项目等)监督。监事会监事长由县教育局分管领导兼任,成员由幼教专干、幼教教研员、职工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理事会原则上每学期向监事会报告一次工作。

集团龙头园要按照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推进幼儿园游戏化课程改革的需要,认真指导集团内的薄弱园合理规划使用儿童学习与生活空间。集团成员园要对照自治区和市县有关办园标准,加快实施幼儿园改扩建项目,大力整治幼儿园周边环境,美化园容园貌,更新设备设施,改善班级通风、排水、采光及相关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办园条件。

(五)规范集团成员园内部管理。

龙头园要把先进的管理模式推广到集团成员园,向成员园提出有关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园务管理等方面富有针对性的意见或规划书,通过多种方式形式,帮助成员园更新教育理念、规范园务管理、完善组织机构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帮助集团成员园提升管理水平。集团成员园要健全内设机构和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显要位置公示招生、收费、儿童膳食和财务管理等主要制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儿童家长和社会公布教职工资质、儿童膳食营养和保育教育活动等相关信息,实行信息化管理。

(六)加强集团成员园队伍建设。

集团龙头园要帮助成员园教师快速提高保教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龙头园派驻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骨干教师对集团内薄弱幼儿园进行保育教育活动、教科研活动、家园共育工作等方面的指导。集团成员园园长、副园长每学期到集团的龙头园挂职学习,学习龙头园的日常管理、教学管理等;每学期选派教师到龙头园跟岗,学习班级管理、教学组织、教研活动等。集团成员园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幼儿园岗位设置标准,足额配备教职工,依法聘用具备从业资格的工作人员,支持教职工参加各类继续教育,鼓励专任教师提升学历。

(七)提高集团成员园保教质量。

集团龙头园要检査成员园儿童学习与生活环境及材料,观察成员园儿童的一日生活安排及各环节活动组织,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集团内的成员园要为儿童提供丰富、适宜的图书及玩具材料,结合季节变化和儿童年龄特点科学安排与组织一日生活,保证儿童户外活动和自主游戏的时间。

(八)建立合作共享的资源平台。

集团龙头园要全面开放本园教育资源,通过网络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包括课件、教案、图片资源等,并根据集团成员园要求尽可能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服务。帮助成员园建立幼儿成长档案,开展教师业务培训,指导环境创设、安全卫生保健工作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推进我县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工作,蒙山县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各乡镇中心小学校长(学区长)及龙头园园长为成员的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工作例会,制定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总体规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各项推进举措,加强调研,全程跟踪各教育集团发展情况。龙头园和成员园相应成立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加强配合,协同做好学前教育集团办园改革工作。

(二)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建立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以问题为导向,协调解决问题。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各集团每半年向领导小组报告集团化办学工作开展情况。建立集团化办学实践展示制度,各集团每年举办至少1次集团化办学实践及研讨活动。开展集团化办学的乡镇、县幼儿园每年组织1-2次集团化办学改革的工作交流会或研讨会,总结提炼集团化办学的经验。

(三)落实经费保障。

自治区每年从教育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经费支持学前教育集团化发展,县教育局也从教育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经费支持学前教育集团化发展,并依据集团化办园发展情况给予奖补支持。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补助经费由各教育集团统筹用于集团化的运作管理、教育科研、文化重构和特色打造;用于龙头园园长和骨干教师指导集团内幼儿园的差旅费用等;用于开展教师研修、培训活动、交流活动等。

(四)健全评价机制。

县教育局制订集团化办园改革考核评价制度,由教育局督导室组织人员每年定期对集团化办园改革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重点考察龙头幼儿园向成员园的资源输出及引领、带动作用,成员幼儿园工作主动性、创造性和取得的发展性成效等,各龙头园要制定内部考核评价制度,对集团内部幼儿园进行考核评价,调动成员园参与集团化办学的积极性。建立集团化办学模式视导诊断制度,每年定期邀请专家开展办学诊断,推动教育集团发展,努力办好集团内每一所幼儿园。

(五)健全激励机制。

县级龙头园教职工到乡镇及以下幼儿园的指导经历,视同城镇教师到农村教育工作经历,符合规定条件的,在工资、职务(职称)晋升、计算基层工作经历、研究生考试等方面,按现有倾斜政策执行。每年经县级(含县级)以上教育局对学前教育集团办园模式改革工作考核合格后,集团内成员单位达到4个的,集团龙头园园长年度绩效考核系数可放大至1.2倍,集团内成员单位超过4个以上的,集团龙头园园长年度绩效考核系数可放大1.5倍。

(六)及时总结,推广成效。

各学前教育集团在开展集团化办园的行动研究中,要注重积累实践案例,梳理、总结取得的经验和成果,定期报送集团化办园实施进展情况。请各学前教育集团龙头园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总结材料(包括集团化办园的做法及成效、存在问题、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等)报送至县教育局。

集团化办园工作总结篇十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1〕5号)、《中共铜仁市委关于深化改革先行启动36项行动的决定》(铜党发〔2013〕2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和保教质量,结合我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建幼教集团,逐步扩大优质幼儿园覆盖面。

到2016年,以区(县)城优质幼儿园和中心乡镇幼儿园为龙头,建成学前教育集团:城区优质园领办乡镇中心园组建幼教集团(各区(县)视规模大小组建2-6个幼教集团,每个集团控制在3—5个分园为宜)、乡镇中心园领办山村幼儿园组建幼教集团(根据乡镇数量组建幼教集团)。幼教集团要覆盖100%公办园、山村幼儿园和10%-20%的民办园。

(二)创建优质幼儿园,引领全市学前教育发展。

1.到2016年,全市创建和发展一批优质园(其中每区(县)须创建1所及以上优质民办园),增加1-2所省级示范幼儿园,创建30所及以上市级示范园、60所及以上县级示范园,到2016年,全市形成市、区(县)、乡(镇)三级优质幼儿园为主体,民办幼儿园和山村幼儿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发展新局面。

2.通过集团化办园,盘活教育资源,在区域内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强带弱,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逐步实现集团内“办园条件同改善,规章制度同完善,园务管理同规范,保教质量同提升的格局。促进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我市幼儿园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整体提升。

(一)优质幼儿园领办分园模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优质园+薄弱园”、“优质园+新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山村幼儿园”的模式组织优质公办、民办幼儿园领办分园,组建幼教集团,集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总园长负责制,总园长作为法人代表,全面负责集团管理,各分园设执行园长,由集团理事会委派任命,总园与各分园之间实行“人事管理统一、财务核算统一、园务管理统一、考核评价统一”的四统一管理模式。

(二)优质园托管薄弱园模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优质公办、民办幼儿园托管薄弱幼儿园。托管时间为2—3年,一所优质幼儿园托管2—3所薄弱幼儿园。托管园与被托管园签订托管协议,实行托管园法人统一管理机制,托管期间,固定资产不变,经费独立核算,实行“保教人员统一调配,教和学活动统一安排,考核统一标准”的三统一管理模式。托管期满,视其具体情况,可交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或续签托管协议,继续托管。

(三)连锁加盟模式。在本着自愿的原则下,以本地的优质公办、民办幼儿园为中心,吸纳管理相对滞后的公办、民办园组成连锁加盟集团幼儿园。连锁加盟集团幼儿园重在教育教学业务的连锁加盟,实行“法人独立,经费独立,园宅独立,教师独立”的四独立管理模式。

在以上集团化办园模式的基础上,各区(县)要根据实际情况,大胆创新,探索县域内学前教育“一统筹、二交流、三共享、四统一”的管理机制,即集团内部“统筹协调”;园长教师“二交流”;办园理念、保教资源、科研成果“三共享”;保育教育、管理制度、教育科研、质量考核“四统一”,整体提高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

(一)组织管理:集团化幼儿园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是集团各项事务的执行组织,负责制定和落实集团发展规划、章程和年度工作计划,集团日常工作事务管理。理事会设在总园,理事长由总园园长担任,其成员由总园中层以上干部和分园园长担任。总园长由教育行政部门考核任命,实行总园长负责制,总园长为法人代表,统一领导幼教集团的教育教学、行政工作以及业务指导,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由教育行政部门考核评价。各分园园长为执行园长,由集团理事会任命,具体负责分园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对总园长负责,由总园长考核评价。片区内受帮扶和辐射园服从总园长的领导和指导。

监事会是幼教集团的监督组织,具体负责对集团重大事项(办园方向、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工程项目、大笔经费开支等)的监督。监事会会长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兼任,会员由幼教专干、幼教教研员、职工代表、家长和社会贤达人士组成。理事会原则上每学期向监事会报告一次工作。

(二)管理方式:集团实行《章程》管理制度,集团成立时,理事会要起草集团管理《章程》,明确集团性质、宗旨、目标,集团的组织机构与管理办法,成员单位的权利与义务等事项。《章程》需经理事会通过,并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监事会备案。总园负责牵头制定集团化办园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集团内各幼儿园统一教育理念、统一工作部署、统一教育信息利用,由总园对分园及片区内受帮扶和辐射的公、民办园进行考核和指导,不断总结经验,提升管理水平。

(三)保教队伍建设:集团内保教人员的调配由理事会负责,由集团采取“按需设岗、双向选择、个人申请、民主评议”等方式择优聘任。建立优秀保教人员在总园和分园有序流动机制,鼓励优秀保教人员到分园支教,轮岗、换岗等。建立集团内保教人员培训培养机制,对所有保教人员培训进行统筹安排。

(四)教科研建设:集团内各幼儿园搭建网络平台,利用公共教育信息资源和内部资源积极开展教育教学交流活动,做到资源共享。将教育研究纳入总园管理,由总园牵头、分园及民办园承担任务,共研课题;集团内各园结合实际加强园本研修,研修成果集团共享。建立集团内园长定期开展交流研讨活动的制度,共同研究解决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做到信息互通,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五)财务管理:采取“优质园领办分园”模式组建的集团园,财务由总园统一核算,采取“优质园托管薄弱园”、“连锁加盟”等模式组建的集团园,财务实行“独立核算”,各园的财务在集团内公开,并依法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一)启动阶段(2014年4月—2014年9月)。

(二)试点阶段(2014年9月—2015年7月)。

1.各区(县)试点,组建幼教集团。

3.落实实施方案的各项具体措施。

(三)评估阶段(2015年8月—2015年8月)。

1.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对集团化办园试点工作评估总结。

2.召开经验交流会,进一步修订实施方案,完善集团化办园机制。

(四)推广阶段(2015年9月—2016年)。

全面推广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经验,实现预期目标。

(一)完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市、区(县)要成立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小组,加强对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区(县)长担任,教育、财政、人社、编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对辖区内学前教育集团化工作的领导。专家指导组组长由区(县)教育局分管局长担任,其成员由幼教专干、幼教教研员和幼教专业教师担任,负责对辖区内学前教育集团化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明确职责,有序推进。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工作实行“市级指导,以县为主”的工作机制,市级负责制定全市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实施方案,总体规划部署全市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工作,督促指导各区(县)推进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工作;各区(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集团化办园工作,具体负责统筹规划、过程实施、评价考核等工作。各学前教育集团负责制定本集团具体的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督查,确保成效。市教育局把此项工作纳入教育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定期检查指导;各区(县)定期对集团化办园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把此项工作纳入学前教育常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实行“定期抽查、学期评价(自评+督查)、年度总结”的督导制度。

(四)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加大对集团幼儿园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办园条件,逐步实现集团内“办园条件同改善,规章制度同完善,园务管理同规范,保教质量同提升”的“四同”目标。各区(县)政府部门根据幼教集团规模给予总园运作资金(建议每年不少于2万元)。并在本地实施方案中明确。

(一)各区(县)要大力推进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工作,按照市级统一安排部署,提前谋划,整体推进,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集团化办园工作有序推进。

(二)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在实施集团化办园工作中,要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幼儿园稳定和谐。

(三)要加大师资配备力度,通过公开招考、公办教师转岗等方式配齐配强幼教师资。

(四)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在集团化办园启动前要进行国有资产评估和登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各集团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11〕8号)和省教育厅“四个严禁”要求,规范保教行为,提升保教质量,严防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现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管理,并把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工作纳入集团化办园质量评价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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