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的读后感(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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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的读后感(通用17篇)
时间:2023-11-23 04:46:41     小编:QJ墨客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后,根据自己对书中内容的理解和感受,写下的对书籍的评价和思考。读书能开阔我们的视野,提升我们的思维能力,我想我应该写一份读后感了吧。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们可以从书中获取到许多知识和智慧,让我们受益终身。读书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提升专业能力,还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和提升我们的生活品质。读书是一种享受,我想和大家一起分享我的读后感。要写好一篇读后感,首先需要认真阅读书籍,深入理解作者的思想和观点,我认为读书是培养我们思维和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写读后感时,可以从书中得到的启示和感悟出发,结合自身的经历和观点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评价。写一篇读后感要注意逻辑清晰、观点鲜明,并展示自己对书中内容的理解和反思。接下来是一些读者对于这本书的思考和感悟,或许可以为你的阅读带来更加丰富的内涵。

牛虻的读后感篇一

初中的时候最早接触的外国名著是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小仲马的《茶花女》,丹尼尔·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夫游记》,还有一些现在已经记不清了。唯有《牛虻》这本书是我很迟才接触的,初中课本上有关于牛虻就义的一篇文章,起初是听到这本书的名字,揣测它展现的应该是一个平凡的人,以刚强的心去战胜所遭受的艰难困苦,最后取得伟大成就的故事。但是,这本书冠以悲剧之名还差不多。

《平凡的世界》里面的讲孙少平的时候,也有提到这本书,总之我已经不是第一次在中国的读物当中看过它的身影,以至于一直对它抱有很好奇的心态。想着,如果寻到这本书,一定会经历一次精神上的'洗礼,就像吃了仙丹一样,飘飘欲仙。但实际,我想多了。

这本书,可以说,我看过之后,心里是拔凉拔凉的。它里面传达的可以说是一个很悲壮的人物,他甚至没有任何一篇小说里的英雄人物一样,受到哪怕一刻时间上帝的眷顾。从头到尾,他都在遭受着苦难,挣扎着,向命运和现实抵抗。

故事的主人公叫亚瑟,是母亲和教父蒙泰尼的私生子,而他最初对自己的身世毫不知情,他是以勃尔顿和其后妻之子的身份居住在这个家庭,以至于常常受到排挤。其亲生父亲蒙泰尼以亚瑟的忏悔教父的身份来关心他,亚瑟也一片赤诚之心尊崇他,他们之间的感情很深厚,亚瑟向他透露了自己的一个梦,他觉得这是上帝的指示,他要根据梦的指引去帮助意大利赢得战争,赢得解放。蒙泰尼对他的想法感觉很恐慌,几次都想要劝亚瑟放弃,却正赶上蒙泰尼不得被调去罗马担任主教。

在蒙泰尼离开后,亚瑟在新的神父卡尔狄的诱使下,透露了自己的这一个想法,紧接着就遭到了逮捕。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上演,亚瑟和他的战友都遭到了逮捕,连他最心爱的琼玛也以为是他告的秘,打了他一记耳光。在这种情况之下,他又得知了自己的真实身份,感觉蒙泰尼欺骗了他,最后他伪装自杀,逃到了南美洲。

就这样亚瑟在那遭受了许多的苦难,变得面目丑陋,肢体扭曲,最终化名为牛虻,坚持与教会抗争。后来,他在受命于意大利党起义军时,又重新遇到了琼玛,可是琼玛已经认不出亚瑟了。此时的亚瑟,应该叫牛虻,性格刚毅,不羁于世事,做事情历雷风行,完全变了一个人,在他身上,你所能体会到的,是赤裸裸的坚韧。

小说最后的结局是在偷运的过程中,牛虻被捕入狱,与蒙泰尼相认,他要蒙泰尼要么选择教会,要么选择自己的亲生儿子。在蒙泰尼做出了放不下教会的选择之后,牛虻仰天大笑,亲生儿子还比不上一个虚假的信奉,于是他毅然地签下了死刑判决书。伟大的亲情,在宗教面前,却显得如此的不堪一击,到底是悲剧。

牛虻的坚强,在他慷慨就义的最后情节显示的淋漓尽致,也是小说中,最升华,最感人的一部分。情绪一下上到了最高点,牛虻的死是那么的悲壮,我总是在期待着奇迹会发生,可是结局就是这样,他已经饱经沧桑,看透了这个世界,也许,死亡,对他来说是最好的解脱。

最后,蒙泰尼也悲剧死去,小说还算是以一种相对平和的方式收尾。牛虻给心爱的琼玛留下了一首诗,那是他们小的时候读过的一首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

一个人精神的超脱之处,就在于开始温柔的对待这个世界。牛虻一辈子只爱琼玛一个人,一辈子只坚定一个信念,他开始的时候是那么的善良天真,到后来又是那么地勇敢坚强。读这本书,给我最大的领悟是,不管生活的鞭子如何打在你身上,都永远不要放弃活下去,更不要,忘了最初的美好。

牛虻的读后感篇二

看到这本书,我好似感觉与之相识已久。

首先,介绍下牛虻这种动物,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是什么来的。牛虻,虻的俗称,为中形到大形的种类,强壮而有软毛,通常称为牛虻。头大,半球形,或略带三角形。复眼很大,某些雄虫接眼式或离眼式;棵出或常有毛,常有绿红及其它金属闪光;单眼有时消失。触角有长、有短,多向前伸出,基部二节分明,端部3-8节愈合成角状。口器适于刺螯及吸收。成虫白天活动,以午时为活动高峰。善飞翔。池边、水傍常见,飞行迅速。有时吸取花蜜,但最普通为好血性。雌虫有强度螯刺能力、牛马等厚皮动物亦易受其侵袭,因此,虻类为重要畜牧业害虫。牛虻一词是源自希腊神话,本文中作者把主人公命名为牛虻,就是说明主人公是一个坚定的反教会的斗士。本书主人公一开始叫希勒。他本是红衣主教蒙泰里尼的私生子,却生长在有钱人家里,他开始还幻想着教会和民主的共存,只是他却被一直相信并崇拜的红衣主教蒙泰里尼所出卖而被抓进牢狱,最终他是信守着意大利青年党没有供出任何的消息。当他出来时,她女朋友琼马却因他爆料而送了他一巴掌。他受到了双重打击,他最敬爱的教父出卖了他,他女朋友不信任他,他终于幻想破灭。民主和教会是不会共存的。他演绎了一场假自杀让所有人都认为他已经自杀身亡,但他却是偷渡到南美。等主人公变身牛虻出来的时候已经过了。当初的.希勒已经变身成一个讽刺大家,他经历一切磨难,他由有神论者变成一名无神论者并与教会为敌人。只有承受了一番痛苦后才会涅盘成为一名成功的人。当他返回到意大利的时候,他已经不是以前的希勒,他被摧毁成一个受病痛折磨,跛脚残废的人同时也变成善于讽刺坚决反对教会走私武器煽动变动的牛虻了。命运总是爱和人开玩笑,他见到了以前的女朋友,并且成了波拉夫人。提到这,要说下波拉,他是意大利青年党的负责人,和希勒一齐被抓,并且向教会提供消息。在回到国家后,牛虻便加入了反教会的组织,并用自己辛辣的语言讽刺意大利教会。人总是会成长,虽然牛虻身体被病痛折磨,但是他已经成为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书本到最后在监狱里见到红衣主教,也就是牛虻的亲生父亲,牛虻劝说父亲放弃教会和他一起抨击教会,可是在耶稣和儿子之间,蒙泰里尼还是选择了耶稣。可是正因为这选择,他在圣体节时说出了一番令信众莫名其妙的话,可能是他良心发现,他心里对儿子愧疚。到最后这位红衣主教也死了而波拉夫人也知道了牛虻便是希勒,多凄美的结局。书中值得我们学习的是,牛虻对事业的执着和坚定。我们不应该像前期的希勒那样只有幻想。有时候觉得,我们都是在幻想,我们没有遇到过那些挫折,也正是因为没接触到这样那样的挫折,我们才会热衷于幻想。以前我一直觉得我不是个书呆子,但在生活上我总发现,我就是个书呆子,或者连书呆子都不算,就是个彻底的呆子。总之,我们还年轻,还有机会去学习,去实践,不要等了以后才来感叹我以前为什么不尝试做一些什么。

msn(中国大学网)。

牛虻的读后感篇三

牛虻读后感,成长是什么,需要很多的努力,很多的勇气,下面是小编带来的牛虻读后感,欢迎阅读!

此书的亮点固然是有的,牛虻的讽刺话语令人印象十分深刻,蒙坦里尼主教和亚瑟之前的情感表达也十分感人,但是,情节似乎有些过于牵强了,主教并没有出卖亚瑟,亚瑟从一个虔诚的神学院学生转变为一个歇斯底里的反基督徒,他的本意其实是为了报复他的父亲--那个爱他但又担负社会责任的父亲,这不能不让人觉得这出发点有点孩子气,不是吗?那个父亲又犯了多么不可原谅的错误值得他那么的恨呢?爱恨交加是牛虻的精神支柱,为了心爱女人的一个耳光就自暴自弃,这是不是很有些“维特式”的冲动呢?我觉得作者在刻画牛虻的内心方面缺少笔墨,刻画的不够生动,骨有余而肉不足啊。

作者显然是反基督的,但是并没有给我们勾勒出教会的罪恶面,即便是那个把忏悔当作工具出卖亚瑟的神父也仅仅是一个特例而已,除此之外,这部作品再也没有一个正当的理由来抨击教会的罪恶了,这让人感觉似乎有些证据不足,更何况蒙坦里尼这个角色是极其善良的,他把绝大多数的薪水捐献给了穷人,把自己的住处也大部分当作了医院,作者这样描述他,然后又借用牛虻的话语猛烈的抨击教会,感觉有点自相矛盾了。

如果作者把蒙坦里尼主教当作一个特例的话兴许说得过去,但是作者没有这样表达。

在文章的结尾,作者安排主教在公众面前公然攻击信众,这点也不是很恰当的,因为并不是人民把亚瑟推上断头台的,真正把亚瑟推上断头台的正是他自己,而这出发点恰恰是为了人民,看似很巧妙,但是不尽然,他为了不背叛“自己的信仰”而牺牲了自己的儿子,但是最后的发言却起到了极其负面的效果,挑战的却是“大众的信仰”,这是很不恰当并不合情理的。

我实在是怀疑这部小说应该不应该属于经典文学范畴,在我看来,这部小说倒应该成为一部内容苍白的反基督的工具而已,一部并不怎么高明的宣扬“革命”的工具书---应该这么形容。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

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

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不过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

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面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

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

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

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

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这是找回自我的一锤。

在极度的混乱中,牛虻这狠命的一垂把自己给震醒了。

他终于明白上帝只是个泥塑的雕像,只是自己的死脑筋才使得自己被框了起来。

其实世上本没有这么些的规定,只是一个人的思维定式让自己动弹不得,钻进了牛角尖。

也许有些看似困难的事,换一个角度去思考,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答案。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保持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

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

找到根本,找到路。

人类曾渴望能想鸟儿一样飞翔。

于是有人张开双臂,直接飞上西天;也有人从其原理入手,出现了空气动力学,诞生了飞机。

中国中小学生学业负担很重。

有人提出了减负——不得办业校、作业量限定、不公布成绩,结果越减越负;现今逐渐针对其根本——应试制度进行改革,相信会有成效。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

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应该从文章主旨入手考虑。

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在看完《牛虻》一书后,我深刻体会到成长,是需要努力,是需要坚持,是需要惊人的毅力的。

正如《牛虻》的主人公,亚瑟,在这么坎坷的一生中,依然找到自己生命的价值,为坚守自己心中的信念而努力坚持,虽然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亚瑟)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认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

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

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

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她,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

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爱情也从此暗淡下来。

13年后,当亚瑟化作牛虻归来,身心俱已大变。

他记恨琼玛对他的伤害,即使在她面前内心再次强烈地翻滚着爱情,也不承认自己就是曾经的亚瑟,这种残酷的折磨让琼玛一直生活在悔恨和内疚中。

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

快乐的飞虻!”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爱情让琼玛悲痛欲绝。

“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

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

我仍旧爱你”。

牛虻的死也是非常的凄惨。

被自己亲生父亲处决!在一次偷运武器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

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

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

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

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可怜的'牛虻!被自己最信任的人出卖,被自己最爱的人误解,被自己亲生父亲判死!对于一个天真的,认为世界时美好的人来说是多么残酷!他做过苦力,做过小丑,还四处流浪。

这一切的坎坷,都锻炼了他的冷酷,坚强,无情。

在经历过这么多风风雨雨后他终于心力交瘁了,不再相信任何人,不再对爱情抱有希望,只专心于革命事业。

因为只有他的追求,能安慰他,能给予他精神上的支持。

读完这本书,我深感自己的幸福。

有和睦的家庭,舒适的环境,知心的朋友。

但自己却常因为些小事埋怨。

相对于坎坷的人生我更是满足与平静的对世界充满希望的现状。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

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

《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

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

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起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非常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

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

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

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

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

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

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

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

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

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

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

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

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

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你会后悔,一定会。

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该站在一起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但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

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

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爱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

但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悲剧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该是最后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牛虻的读后感篇四

《牛虻》的故事发生在几百年前,意大利人为了推翻奥地利的殖民统治,成立了意大利青年党,进行各种革命活动。十八岁的大学生亚瑟就是它的成员之一。因为理解忏悔神父的诱骗,单纯幼稚的他无意中泄露了党的机密,自我也被朋友误解。于是假装投海自尽,实则经过一艘轮船偷渡到南美。经过十三年的磨难,他由一个神父最爱的学生、虔诚的宗教徒变成了一个坚定的革命者。他以“牛虻”为笔名,在报刊上发表各种讽刺文章,来支持党的运动。在一次起义行动中,牛虻被捕,经受住敌人的种.种折磨,最终英勇就义。

小说十分通畅,容易理解,不失为一部经典名著。读完它后,我倒感觉有点像外国版的《红岩》。可是写作的风格是完全不一样的。《牛虻》带有意大利人浓郁的宗教气息和女作家细腻、忧伤的叙事格调,和许多中国革命小说是不太一样的。

书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亚瑟这个人物形象了。十八岁时,他还是一个单纯天真的爱国青年,神父最喜爱的学生。因为宗教信仰,他无意中泄露了党的秘密,导致自我和同志被捕。出狱后,因为朋友的误解才无奈走上了出国历练的道路。我们无法想象他在南美洲遭遇了怎样样的痛苦,仅凭书中的一些片段来看,那必须是极其难以忍受,不仅仅是肉体上,还有精神上的——他的尊严也在被人践踏。这些无法想象的痛苦,被亚瑟一一隐忍了下来。痛苦,磨练出了他那坚韧、顽强的性格。他完全变了一个人儿。回国之后,他以像十三年前那样不改的热情投入到革命事业中去,却少了一份青涩,多了一份隐忍。他的语言犀利、辛辣,犹如一把长剑刺入敌人胸膛。同志们形容他是一只牛虻,这再贴切可是了。他像一只牛虻,叮得敌人瘙痒难忍,不觉露出了丑陋的真实面孔,暴露在世人面前。怪不得敌人对他又恨又怕,语言啊,永远是最具有威力的武器。

读了《牛虻》,我们能够学习到亚瑟那坚韧不拔的顽强性格,以及对国家、事业的满腔热情。这些优秀的品质,足够我们受益终生。

牛虻的读后感篇五

说起读后,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有《牛虻》这本书。它是我在初二上学期读到的。

主人公亚瑟甚是让我钦佩。十八岁的亚瑟自小缺乏父母的关爱,与哥哥生活在一起。但是一次事件彻底颠覆了他平凡的生活,他被一个伪君子——共产党人的一个败类,所诬蔑,又因神父的调职而痛苦地偷渡到南美洲,在外地到处游荡,磨炼自己顽强不屈的意志,满身的伤疾成为了他经历的见证,唯独他那双眼睛所绽放出的光芒,在他陨落时都不曾暗淡!

亚瑟,他身上顽强不屈的精神;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无私奉献的英雄气概深深的吸引了我!十八岁的他,一个阳光,开朗的少年,经历了非人般的困难,但他都一个一个克服了,他改名为“里瓦雷士”成为了一名讽刺现实的小说家——牛虻。左臂扭曲,伤痛都没使他放弃倒下,反而愈战愈勇。

看看他,又想了想现在的我,我红了脸,自愧不如。主人公亚瑟经历那些挫折,都没使他放弃。而我,一个小小的挫折——一次小月考。都把自己弄得萎靡不振,甚至有想要放弃的想法,我为何不学学他那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呢?为何不学学他那顽强不屈的精神呢?自己为何会考试失利,那还不是和自己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认真学习有直接关系吗?一定奥改掉这臭毛病!

这又让我想起那句“无论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

牛虻的读后感篇六

我经常犯一些小错误,总是觉得这些小错误微不足道,做错就做错吧!没什么大不了的,小错误犯多了往往却成了大问题。当我读了《牛虻与老虎》这篇文章后,让我有了新的感想和认识。

故事是这样的:

有一天,老虎遇到一只牛虻,老虎骄傲地说:“不要在我眼皮下飞来飞去,否则你小命难保!”牛虻生气地爬在老虎身上吸血,老虎奋力挣扎,牛虻越钻越深,最后老虎便奄奄一息了。

是呀,比起老虎,牛虻是那样的微不足道,但却能将老虎置于死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人人皆知。然而当我们面对一个个小事,总是毫无顾忌地去做,不想想小事所带来的后果,会因小失大。一个小缺点,不及时纠正就会养成一个坏习惯,而这个坏习惯有可能会危害终生。

这篇文章也给我很大的教育,它告诉我不要小看一件小事,不要小看一个小缺点,不要小看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也想告诉大家:不要小看每一件事。正所谓“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

牛虻的读后感篇七

看到这本书,我好似感觉与之相识已久。

首先,介绍下牛虻这种动物,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是什么来的。牛虻,虻的俗称,为中形到大形的种类,强壮而有软毛,通常称为牛虻。头大,半球形,或略带三角形。复眼很大,某些雄虫接眼式或离眼式;棵出或常有毛,常有绿红及其它金属闪光;单眼有时消失。触角有长、有短,多向前伸出,基部二节分明,端部3-8节愈合成角状。口器适于刺螯及吸收。成虫白天活动,以午时为活动高峰。善飞翔。池边、水傍常见,飞行迅速。有时吸取花蜜,但最普通为好血性。雌虫有强度螯刺能力、牛马等厚皮动物亦易受其侵袭,因此,虻类为重要畜牧业害虫。

牛虻一词是源自希腊神话,本文中作者把主人公命名为牛虻,就是说明主人公是一个坚定的反教会的斗士。本书主人公一开始叫希勒。他本是红衣主教蒙泰里尼的私子,却长在有钱人家里,他开始还幻想着教会和民主的共存,只是他却被一直相信并崇拜的红衣主教蒙泰里尼所出卖而被抓进牢狱,最终他是信守着意大利青年党没有供出任何的消息。当他出来时,她女朋友琼马却因他爆料而送了他一巴掌。他受到了双重打击,他最敬爱的教父出卖了他,他女朋友不信任他,他终于幻想破灭。民主和教会是不会共存的。

他演绎了一场假自杀让所有人都认为他已经自杀身亡,但他却是偷渡到南美。等主人公变身牛虻出来的时候已经过了13年。当初的希勒已经变身成一个讽刺大家,他经历一切磨难,他由有神论者变成一名无神论者并与教会为敌人。只有承受了一番痛苦后才会涅槃成为一名成功的人。当他返回到意大利的时候,他已经不是以前的希勒,他被摧毁成一个受病痛折磨,跛脚残废的人同时也变成善于讽刺坚决反对教会武器煽动变动的牛虻了。命运总是爱和人开玩笑,他见到了以前的女朋友,并且成了波拉夫人。提到这,要说下波拉,他是意大利青年党的负责人,和希勒一齐被抓,并且向教会提供消息。

在回到国家后,牛虻便加入了反教会的组织,并用自己辛辣的语言讽刺意大利教会。人总是会成长,虽然牛虻身体被病痛折磨,但是他已经成为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书本到最后在监狱里见到红衣主教,也就是牛虻的亲父亲,牛虻劝说父亲放弃教会和他一起抨击教会,可是在耶稣和儿子之间,蒙泰里尼还是选择了耶稣。可是正因为这选择,他在圣体节时说出了一番令信众莫名其妙的话,可能是他良心发现,他心里对儿子愧疚。到最后这位红衣主教也死了而波拉夫人也知道了牛虻便是希勒,多凄美的结局。

书中值得我们学习的是,牛虻对事业的执着和坚定。我们不应该像前期的希勒那样只有幻想。有时候觉得,我们都是在幻想,我们没有遇到过那些挫折,也正是因为没接触到这样那样的挫折,我们才会热衷于幻想。以前我一直觉得我不是个书呆子,但在活上我总发现,我就是个书呆子,或者连书呆子都不算,就是个彻底的呆子。

总之,我们还年轻,还有机会去学习,去实践,不要等了以后才来感叹我以前为什么不尝试做一些什么。

牛虻的读后感篇八

《牛虻》是一本革命小说,《牛虻》一书的作者是爱尔兰的女作家埃塞尔.莉莲.伏尼锲,埃塞尔.莉莲.伏尼锲是一位颇有传奇特色的爱尔兰女性。她生于爱尔兰科克市。父亲乔治.蒲尔是个数学家。她年幼丧父,随母亲由爱尔兰迁居伦敦谋生。1882年,她得到亲友的一笔遗赠,只身前往德国求学;1885年毕业于柏琳音乐学院;其间曾在柏林大学旁听过斯拉夫学课程……直到1897年,埃塞尔.莉莲.伏尼锲的《牛虻》出版。

早年身为大学学生的亚瑟出于对琼玛的男友、同为革命同志的波拉的嫉妒,在向神父忏悔爱情时,泄露了革命党人的秘密而铸成了终生大错。同样,“牛虻”一喻也隐含着后来的革命者牛虻以一系列颇为极端的方式,猛烈地攻击曾经对他隐瞒真实身份的生父蒙泰尼里神父、出卖过他的天主教会,以及因误解而抛弃他的女友琼玛,以报复当初所遭受的蒙骗和侮辱,并重新找回早失去的个人尊严。

同时,“牛虻”的神话或多或少蕴含着一系列“变形”的母题,与此相呼应,在小说《牛虻》中,早先年轻英俊的亚瑟,十三年后变身为面目恐怖的神秘人物牛虻,无论是他的外表还是内心都发生了惊人的变化。另外,他在海外流亡的岁月里不断改变职业和身份;在回到意大利以后,他不断乔装改扮自己,以投身于各种充满风险的地下革命活动。这种化身和变形,不仅是敌人对他真假莫辨,而且他当年的爱人和亲人有时也无从分辨。这一系列包含在小说中的富有神秘性和悲剧感的浪漫情节,不能说不是“牛虻”这一文学原型所赋予主题的应有之意。

通读《牛虻》,人们不能不说,小说主人公其实就是一只苏格拉底式的“牛虻”。在他身上,不仅体现出智慧、勇气和飞蛾扑火般的执著,更体现出一种深沉的、甚至在普通人看来不少有点另类的爱国主义情怀。

牛虻的读后感篇九

我都是一只牛虻日记。

快乐地飞来飞去。

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后的字迹,写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场,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艰难,因为给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在颤抖,他们的泪在脸上淌,可他们还是必须杀死他,那是工作。在无数发子弹声后,牛虻还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坚强,那么灿烂。

蒙泰尼里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注定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疯,最后,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再次忏悔吗?

于是无补……。

牛虻的读后感篇十

前两天和朋友一起爬完山吃饭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就聊到书了,然后大力说他最喜欢的书就是《牛虻》,对他影响很大,让我不由得肃然起敬。这书倒是知道的,大概了解一些梗概,但是并没有拜读过。当年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面有提到过保尔·柯察金曾经受过牛虻的影响。

因为清明时节雨纷纷,所以就没有怎么出门。我觉得下雨天和小说更配,于是便寻了《牛虻》来读。

作者是位女性,难怪笔触能那么的细腻与优美了。对场景描写简直就是浪漫又多情。在她的笔下“一只微微抖动着白色翅膀的小船在润湿的微风中飘荡,就像是投在水面上的一簇银色蒲公英”,蔷薇花在闲静的白云底下垂着头做着好梦,湖水在靠岸的鹅卵石中间喃喃低语。

这本小说很多人都从中感受到了革命的力量,可我却感觉它更像是一个儿子为了夺回父亲的爱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男主人公是神父的私生子,从小生活在一个富裕但是却知道他母亲不光彩过去的家庭,导致很凄凉很敏感。最后在母亲死后不久知道了真相,制造跳河假死之后偷渡到南美,过了5年非人生活之后被探险家带回欧洲,从此投入革命反对教皇的统治。

很多人认为他是因为被神父欺骗而选择报复。可我觉得他应该是感觉自己的父亲在还没见到自己降临这个世界的时候就已经抛弃自己了。为了自己的信仰、地位。

而后一系列的活动都是为了夺回父亲的爱,因为横在他们之间的就是虚空的上帝。所以他恨它,在18岁离开家时一锤一锤砸碎钉着耶稣的十字像时,就已经不可饶恕了。

当然,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牛虻的读后感篇十一

昨天看《牛虻》正到关键时刻……可是没有接着看下去。因为这个时刻,对于看一个故事来说是最美的,所以我希望它能更长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亚瑟是虔诚而完美的基督徒。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实的奴仆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发生了一个变故,这个变故改变的,不仅仅是亚瑟的人生,还有他那颗原本洁净无尘的灵魂。他有了脸上的疤痕和身体的残疾,有了神经质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辞,有了一个形象的新名字——牛虻。他企图忘记过去又绝难摆脱过去,他爱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着,让人不解。

第三卷。

开始写“第三卷”的时候已经距离那个“昨天”半个月了,因这个故事而开始的幽暗心情已经渐渐明朗,看到雨夹雪之后的灿烂阳光,心境清明。

已经有些忘记第三卷讲的是什么了,或者说,整个故事都已经被我渐渐淡忘了。但是可以用一句话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这个结局让人悲痛,我为此足足消沉了一个星期。可是两个星期以后,我已经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就像从来不知道这个故事一样。我不能再说什么,关于信仰,关于死亡。也许就像海明威说的,有些故事进行到后来,你会发现,死是唯一的结局。

我的这个“读后感”写得很没样子,没有中心,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有点对不住小学时代的语文老师。不过真是……两个星期,就已经时过境迁了。新近看完的一本书是毛姆的《刀锋》,四天以后的今天,已然也是时过境迁。

唉,不知道看书为了什么。

牛虻的读后感篇十二

昨日看《牛虻》正到关键时刻……可是没有之后看下去。因为这个时刻,对于看一个故事来说是最美的,所以我期望它能更长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亚瑟是虔诚而完美的基督徒。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实的奴仆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发生了一个变故,这个变故改变的,不仅仅是亚瑟的人生,还有他那颗原本洁净无尘的灵魂。他有了脸上的疤痕和身体的残疾,有了神经质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辞,有了一个形象的新名字——牛虻。他企图忘记过去又绝难摆脱过去,他爱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着,让人不解。

第三卷。

开始写“第三卷”的时候已经距离那个“昨日”半个月了,因这个故事而开始的幽暗心境已经渐渐明朗,看到雨夹雪之后的灿烂阳光,心境清明。

已经有些忘记第三卷讲的是什么了,或者说,整个故事都已经被我渐渐淡忘了。可是能够用一句话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这个结局让人悲痛,我为此足足消沉了一个星期。可是两个星期以后,我已经回到了自我的生活,就像从来不明白这个故事一样。我不能再说什么,关于信仰,关于死亡。也许就像海明威说的,有些故事进行到之后,你会发现,死是唯一的结局。

我的这个“读后感”写得很没样貌,没有中心,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有点对不住小学时代的语文教师。可是真是……两个星期,就已经时过境迁了。新近看完的一本书是毛姆的《刀锋》,四天以后的今日,已然也是时过境迁。

唉,不明白看书为了什么。

牛虻的读后感篇十三

整个故事设计的极为巧妙,有铺有垫,有血有肉。

全文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段对话,男主人公问女主人公对杂耍班里一个驼背的表演有什么看法,女主人公觉得那种表演使人觉得不舒服,那是耻辱,是人类的堕落。

“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堕落的,只是堕落的方式不同罢了。”

女主人公觉得一个人肉体是一件神圣的东西,不愿看到它受到糟蹋变成丑恶。

男主人公的一段回答简直令我振聋发聩。

“难道你从来不曾想到过,那个可怜的小丑也会有一个灵魂———一个活生生的、7拼命在挣扎的人的灵魂,拴牢在那一个弯曲的躯壳里,被迫做它的奴隶吗?你对于一切都慈悲为怀,你看见那个穿着愚人衣服、挂着铃铛的肉体感到怜悯,难道你就没有想到过,那个可怜的灵魂是那么赤裸裸的竟连一件遮羞的彩衣都没有吗?想一想吧,它在那些观众面前,冷得簌簌发抖,被羞耻和苦恼压得喘不过气来,只觉得观众的嘲弄就像皮鞭一般抽着它,观众的哄笑就像烧红的烙铁烫着它裸露的皮肉!想一想吧,它在观众面前是那样无可奈何:四面看看,想找山来藏,山不肯倒在它身上;想找石来挡,石又无心来遮护它;因而它嫉妒老鼠,倒不如它们还能有地洞可以钻!而且你还要记住,灵魂是哑的,它哭喊不出声来,只得忍受,忍受,忍受!”

读完映入我眼帘的居然是凤姐的形象,是啊,我也曾呵呵过她,然而她却一步一步站到了我需仰视的那个山丘。

一切加害于你的、偶然的困难,都可以当成是人生过程中正常的状态。没有人会为你的幸福准备好所需的一切,幸福必须靠自己去争取。

牛虻的读后感篇十四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

合上小说《牛虻》,我已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动了。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它闯过浅滩和激流,浪花撞击在礁石上,奔腾着,跳跃着,又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

从打开小说的第一页起,我就不由自主地被这浪潮所席卷,欲罢不能。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的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

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着他重新站起来,用残废的手握起笔,对准一切虚伪外表下的丑恶灵魂,毫不留情地抨击和鞭挞;也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他“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一样走进刑场,昂首面对乌黑的枪口。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使人以更加超脱的态度看待生与死。

小说的封面上写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名著。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来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如今,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迎接我们的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只有拥有坚强意志和独立精神的人,才能走在时代的最前端。精神的.浩气长存,即使相隔百年,依然可以感受到那深深的震撼力。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继续影响一代又一代人。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牛虻的读后感篇十五

我都是一只牛虻。

快乐地飞来飞去。

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后的字迹,写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场,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艰难,因为给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在颤抖,他们的泪在脸上淌,可他们还是必须杀死他,那是工作。在无数发子弹声后,牛虻还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坚强,那么灿烂。

蒙泰尼里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注定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疯,最后,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再次忏悔吗?

于是无补……。

牛虻的读后感篇十六

说起读后感,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有《牛虻》这本书。它是我在初二上学期读到的。

主人公亚瑟甚是让我钦佩。十八岁的亚瑟自小缺乏父母的关爱,与哥哥生活在一起。但是一次事件彻底颠覆了他平凡的生活,他被一个伪君子——共产党人的一个败类,所诬蔑,又因神父的调职而痛苦地偷渡到南美洲,在外地到处游荡,磨炼自己顽强不屈的意志,满身的伤疾成为了他经历的见证,唯独他那双眼睛所绽放出的光芒,在他陨落时都不曾暗淡!

亚瑟,他身上顽强不屈的精神;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无私奉献的英雄气概深深的吸引了我!十八岁的他,一个阳光,开朗的少年,经历了非人般的困难,但他都一个一个克服了,他改名为“里瓦雷士”成为了一名讽刺现实的小说家——牛虻。左臂扭曲,伤痛都没使他放弃倒下,反而愈战愈勇。

看看他,又想了想现在的我,我红了脸,自愧不如。主人公亚瑟经历那些挫折,都没使他放弃。而我,一个小小的挫折——一次小月考。都把自己弄得萎靡不振,甚至有想要放弃的想法,我为何不学学他那遇事沉着冷静的态度呢?为何不学学他那顽强不屈的精神呢?自己为何会考试失利,那还不是和自己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认真学习有直接关系吗?一定奥改掉这臭毛病!

这又让我想起那句“无论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

牛虻的读后感篇十七

很小的时候在一堂语文课上就听老师提起过《牛虻》,但因当时条件有限没能拜读,但也许是小孩子崇拜英雄的原因,我心底深深地记住了他——牛虻,甚至直到今天也无法忘怀。

前几天到图书馆看书本来并无意去找它,却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遇见了它,在摆列的众多新书中它是那么渺小和苍老,泛黄的书页似乎已经无法引起想去触摸它的兴趣,但当我看见它时一种神圣而庄严的情感油然而生,因为那久经时间洗涤的泛黄的书页中记载着我心目中伟大的英雄——牛虻。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上一个世纪意大利人民处于深重的灾难之中,奥地利侵略者、教皇和封建统治者形成了三座大山,无情而残酷地压迫着意大利人民,但是勇敢的意大利爱国志士们毫不屈服,他们坚强而勇敢地为了祖国的统一,民族的独立而奋斗着。亚瑟,单纯、天真、幼稚的爱国青年,在苦难的磨练下最终成为一名成熟的、有血有肉的爱国英雄。当知道牛虻就是亚瑟时,我震惊了,很难想像到底是什么样的经历使他由天真、单纯变的成熟而干练,又是什么样的动力使他肢体残疾、疾病缠身后仍不屈不挠。都说时势造英雄,我想确实是这样的,在那个黑暗污浊的社会里拥有坚定理想信念的牛虻傲然独立,为着民族的解放和自由而奋斗着。

他早就知道“很可能我有一天就被人家杀死——这是一个革命工作者的自然后果”。但是他毫不畏惧,更不会因此而退缩。在给琼玛的信中,他写道“我已经尽了我工作的本分,这次死刑的判决,就是我已经彻底尽职的证明。他们要杀我,是因为他们害怕我”,“如果你们留下来的人能够坚定地团结起来,给他以猛烈的打击,你们就要看到伟大的成就了”。读到这里我看到了他对敌人的蔑视、不妥协,他面对死亡威胁时的威武不屈,以及他临死前丝毫也不放弃对敌人的嘲弄与讥讽。他坚贞不屈的斗争精神和对正义事业的必胜信念,对民族解放事业的无限忠诚,以及视死如归、慷慨就义的英雄行为深深地感动着我。

牛虻,我心目中的英雄,从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个真正的强者。他让我明白了人生中遇到挫折并不可怕,关键是无论遇见怎样的苦难都不要轻言放弃,要坚守自己的理想,要充满信心坚强的面对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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