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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文书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职责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三条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务必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建设部保存原件。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特殊状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1、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库存档案务必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7、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状况,确定档案保存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8、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9、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务必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阅档务必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务必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光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能够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光、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借阅档案资料者务必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职责。
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8、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务必借阅的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务必外借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二级档案应根据资料的性质和部门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务必保留的尽量留复印件,其余资料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存。
第七条本制度从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文书档案管理规范。
档案文书管理制度篇二
为了更有效的的员工人事档案进行妥善管理,有效的保守机密;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员工入职档案:个人简历、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事项审批、笔试试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离职证明、各类合同及协议。
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员工离职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1、基础管理。
1.1原则: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1.2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对人事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可不予录用和解聘处理。
1.3对人事档案按入职时间分类归档,按在职人员、离职人员进行整理,并及时登记于《入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一)《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二),并在档案前页填写各种人事资料的名称及对档案进行编号,人事档案原则上是永久保存。
1.4当在职员工的基本资料有变动时(如学历变动、身份证号码变动、个人技术职称变动、婚姻情况变动等),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归档,原件当场查验。
1.5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在其报到新岗位前,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登记。
1.6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审批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1.7员工离职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档案保存原则上三年后方可销毁(高管及核心人员保留该员工离岗8年止)。
1.8人力资源部档案员要注意档案管理环境的清洁、整洁。
1.9档案应分类编号存放,一个员工一个编号,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档案交叉,制电子目录,以便查阅。
2、档案的查、借阅。
2.1档案分为保密与非保密,保密档案禁止查阅,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得外借;非保密级档案因工作需要查、借阅,须填写《查、借阅人事档案单》(附件三),经过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查、借阅。
2.2任何单位一般不得垮部门查、借阅人事档案,下级员工不得查、借阅上级员工的人事档案。
2.3公司级领导、行政人力资源部可直接查、借阅员工人事档案。
2.4所有经过批准后借阅的人事档案需在三天内归还人力资源部(除特殊情况可延长),对借阅后到期未归还者、归还损坏、私自复印档案者、遗失者依照公司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2.5人力资源部做好查、借阅登记,并在《人事档案借阅登记本》签字登记(附件三)。
3、查、借阅档案注意事项。
3.1不得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损坏档案材料。
3.2不得擅自复印、拍摄档案内容,如有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须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同意。
3.3查、借阅者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严重,予以惩处。
4、档案的销毁。
4.1公司任何个人和部门非经同意不得销毁员工档案资料。
4.2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审批登记》(附表五),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销毁。
4.3经批准销毁的人事档案,人力资源部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登记》和将要销毁的人事档案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档案文书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条根据邮电部《邮电文书立卷归档办法》为加强本公司文书立卷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本单位内部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三条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四条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各部门均应指定专(兼)职文书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档案室。
第五条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第六条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归卷。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卷。
1.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相关人员核报差旅费时,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核报差旅费。
2.本公司召开会议,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报会议费用。
第七条各部门专(兼)职文书的职责:
1.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收集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
2.认真执行平时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卷,每年的三月份前应将归档文件材料归档完毕,并向档案室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3.承办人员借用文件材料时,应积极地提供利用,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临时借用文件材料登记手续。
第八条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第九条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第十条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第十一条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第十二条本公司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
第十三条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第十四条信访工作材料。
第壹拾伍条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第壹拾陆条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
第十七条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第十八条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十九条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专(兼)职文书集中统一保管。
第二十条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平时文件材料归卷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
第二十一条公文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专(兼)职文书归卷。
第二十二条专(兼)职文书人员应及时将已归卷的文件材料,按照"案卷类目"条款,放入平时保存文件卷夹内"对号入座",并在收发文登记薄上注明。
第二十三条为统一立卷规范,保证案卷质量,立卷工作由相关部室兼职档案员配合,档案室文书档案员负责组卷、编目。
第二十四条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二十五条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第二十六条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绝密文电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电如果与绝密文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电立卷。
第二十七条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其它文件的立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第二十九条卷内文件材料应按非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打印页号。
第三十条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填写的字亦要工整。卷内目录放在卷首。
第三十一条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将立卷入、检查人的姓名和时期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应置卷尾。
第三十二条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第三十三条案卷的装订和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
案卷装订。装订前,卷内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属物,对破坏的文件材料应按裱糊技术要求托裱,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案卷应用三孔一线封底打活结的方法装订。
第三十四条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软卷封面(含卷内文件目录)一文件一封底(含备考表),以案卷号排列次序装入卷盒,置于档案柜内保存。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档案文书管理制度篇四
为了贯彻执行《档案法》,适应办公自动化及档案管理规范化的要求,加强本局文书档案管理,制定本制度。
1、上级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材料;。
5、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
1、局党组、行政领导会议文件材料,召开的工作会议、专题会议材料;。
3、本级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下级单位的请示与本级的批复文件;。
4、内部职能部门活动形成的。
工作计划。
总结报告;。
5、检查下级单位工作,调查研究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6、内部职能部门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
7、形成的财务报表、凭证、帐簿、审计等文件材料;。
8、党委、团委、工会等内部组织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10、征用土地及基本建设工程施工文件材料;。
11、制定的。
规章制度。
等文件材料;。
14、财产、物资、档案等交接凭证、清册;。
15、编印的情况反映、简报等刊物定稿和印本、编辑出版物的定稿、样本;。
17、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
1、同级单位和非隶属单位颁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2、相关单位对本局工作检查形成的重要文件;。
3、同级单位和非隶属单位与本局联系、协商工作的重要来往文件等。
1、下级单位报送的重要工作计划、总结、典型材料、统计报表、财务预算、决算等文件;。
2、下级单位报送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等文件材料;。
3、下级单位报送的备案材料等。
(一)办公室是本局文件材料的“出入口”,指定专人负责收发文登记、送阅、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二)各部门工作人员对办理完毕、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及时转交本部门负责内勤工作的人员保管。
(三)各部门负责内勤工作的人员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移交的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要及时接收、清理、建档,如有缺少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每件档案材料完整齐全。
(四)办公室每月或每季度将各部门保管的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和补充,立卷保存。
(五)信息中心要在每月终了后3日内,将本局机关生成在局域网上的收、发文件刻录到电子光盘上(一式三份),交办公室保存。
(六)领导和机关各部门工作人员外出参加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后,应将与会议和活动有关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音像、照片等)送交办公室登记、建档保存。
(一)各种文书档案实行定人专管、入柜保存制度,任何个人都不得长期占用和私存文书档案。
(二)内部查、借阅文书档案,原则在文书档案存放场所进行,否则要履行查、借阅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外单位查阅文书档案,必须报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对需要复印档案、出具证明材料的,必须报分管局长批准,经认真审查后方可出具有关证明。否则一切后果由经办人负责。
(三)查、借阅文书档案人员不得剪裁、涂改、拆散、抽换文书档案材料,也不得在文书档案上作任何标记,更不得擅自将文书档案转借他人。
(四)销毁过期无效文件材料统一由办公室按规定办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文件材料。
(五)收发、传阅、保存和查、借阅“秘密”以上等级以及有限定收阅范围的文书档案,严格按《保密法》执行。
档案文书管理制度篇五
公司文件档案包括以下各类别的书面文字形式、磁卡和电脑存藏(硬盘存藏、磁盘存藏)形式。
2、公司董事会文件:董事会构成、股本构成、董事会决议、记要等。
3、公司管理制度:公司运营、行政、财务、业务管理制度、文本、流程。
4、公司财务资料:各类总、分帐册、报表、单据、凭账、报告等。
12、公司图书、杂志:公司由公开发行系统购买、订购的各种图书、杂志。
13、公司日常行政文件:日常通知、备忘、报告、批复、外来文函。
14、公司宣传资料:公司对外宣传广告用之公司介绍、业务介绍、互联网主页介绍等。
档案文书管理制度篇六
(二)文件档案的类别与形式公司文件档案包括以下各类别的书面文字形式、磁卡和电脑存藏(硬盘存藏、磁盘存藏)形式。
12、公司图书、杂志:公司由公开发行系统购买、订购的各种图书、杂志。
13、公司日常行政文件:日常通知、备忘、报告、批复、外来文函。
14、公司宣传资料:公司对外宣传广告用之公司介绍、业务介绍、互联网主页介绍等。
档案文书管理制度篇七
1、我院各科室、部门须对收到的各类文书档案及时登记,造册、传阅等须按我院收文处理流程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及时上架归档,避免档案流失。
2、每年六月前把上一年的文书档案整理归类,按水矿总医院档案归类范围和分类标准进行归类并进行编目,整理完毕移交给党政办档案室。
3、党政办档案室须对我院各科室、部门移交给的档案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认真填写移交清单,经双方签字后才有效。
4、党政办档案室对档案进行归档,装订成册,建全宗目录等相关的档案整理工作。
5、我院的档案不得随意复制,须经党政办主任签字认可才得以复制。
6、凡涉保密文件概不对外查阅,须经分管院领导同意方可查阅。
7、党政办档案室的管理严格按照防火、防水、防盗、防虫、防鼠、防尘进行管理。
8、档案人员应负责文件的收集、保管,并按期归档保证档案的齐全和完整,违反者应给予批评、行政或经济处罚。
9、档案遗失的人员处罚按《国家档案法》规定执行。
10、档案人员每月对档案管理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记录。如有特殊情况立即检查,发现问题向有关领导汇报,采取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
11、档案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交、销毁,全宗和案卷数,利用情况等及时做好统计工作。
12、档案人员要严格执行档案材料的鉴定销毁制度,维护档案材料的完整与安全,未经鉴定和批准的档案材料不得销毁。
13、档案人员应积极创造条件研究并采用新的科学技术,使档案管理逐步进入现代化、电子化管理。
档案文书管理制度篇八
导语:价格文书档案管理制度有什么作用?其建立的意义又是什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价格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的相关信息,在这与大家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具体信息请持续关注应届毕业生培训网!
加强价格鉴证工作文书档案的管理,对鉴证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系统,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作用。
1.为价格鉴证结论提供支持性证据。价格签证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非常注重证据的作用。任何价格鉴证结论都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规为难绳,而全部的事实依据和印发的法规文件依据都应保存在价格签证的'文档中。当对价格签证结论出现不同意见时,从价格鉴训:档案中可以找到必要的证据,在进行复核或裁定时,也必须运用有关项目的全部或部分档案。
2.为今后的价格签证提供参考资料。在进行经常性的价格鉴证时,随着价格鉴证业务的不断扩大,在开展新的价格鉴证工作时,以前价格鉴证的全部档案都是重要参考资料。
3.为价格鉴证工作积累经验。通过对价格鉴证档案资料的研究,能够全面总结价格鉴证工作的经验,找出在价格签证工作组织和价格签证技术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为未来的价格鉴证工作积累经验。
4.为促进价格签证工作成果的交流。价格签证档案中保存着丰富的价格签证资料,很多资料都是价格签证实践经验的结晶。将这些资料加工整理,编成价格签证案例,可以用于价格签证理沦研究、成果交流、价格签证教学和宣传等方面。
正是由于价格鉴证文书档案的这些重要作用。因此价格签证档案管理越来越得到价格签证机构的普遍重视,逐步成为价格鉴证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的重要内容。
加强价格鉴证工作文书档案的管理,对鉴证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c系统,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作用。
1.为价格鉴证结论提供支持性证据。价格签证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非常注重证据的作用。任何价格鉴证结论都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规为难绳,而全部的事实依据和印发的法规文件依据都应保存在价格签证的文档中。当对价格签证结论出现不同意见时,从价格鉴训:档案中可以找到必要的证据,在进行复核或裁定时,也必须运用有关项目的全部或部分档案。
2.为今后的价格签证提供参考资料。在进行经常性的价格鉴证时,随着价格鉴证业务的不断扩大,在开展新的价格鉴证工作时,以前价格鉴证的全部档案都是重要参考资料。
3.为价格鉴证工作积累经验。通过对价格鉴证档案资料的研究,能够全面总结价格鉴证工作的经验,找出在价格签证工作组织和价格签证技术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为未来的价格鉴证工作积累经验。
4.为促进价格签证工作成果的交流。价格签证档案中保存着丰富的价格签证资料,很多资料都是价格签证实践经验的结晶。将这些资料加工整理,编成价格签证案例,可以用于价格签证理沦研究、成果交流、价格签证教学和宣传等方面。
正是由于价格鉴证文书档案的这些重要作用。因此价格签证档案管理越来越得到价格签证机构的普遍重视,逐步成为价格鉴证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的重要内容。
档案文书管理制度篇九
一、中心公文的起草、签发,不准用圆珠笔、铅笔、红色笔。
二、以中心名义制发的所有公文,由拟稿人编写发文稿纸,经分管领导或科负责人核稿签字后,由中心主任签发。
三、中心档案包括各种文字、图表、簿册、音像、磁盘、光盘等不同形式、不同载体的档案材料。
四、归档范围是国家、省、市、区文件;中心领导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主要文件材料;中心的文件、会议记录、领导讲话、工作总结、资料、照片、音像材料;中心制定的章程、制度、规定等文字材料;中心干部档案、干部花名册、干部奖惩及调动等有关文字材料等内容。
五、归档时间。
(二)会计档案,由财务室整理编目并保存一年,在次年6月底前向档案室移交;
(四)外出开会、考察、学习等活动带回的文件材料,按规定处理完毕后及时交档案室。
(五)各科档案应于每年12月底归档完毕。
六、归档要求。
(一)各科的文件材料,由该科负责收集齐全、完整造册,年底交档案室管理。
(二)制作归档的文件材料,须用纸规格统一,字迹工整,且只能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填写、修改、审批和签名,以便保护档案。
(三)凡以中心名义发出的文件,必须保存原稿,并附正式文件1份。
七、档案室要建立档案的登记、统计台帐,及时记载档案的收进、移出等变动情况,每年核对、检查一次,做到帐实相符。
八、要保持档案库房的清洁、卫生、整齐,严禁在库内吸烟、生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九、对破损、褪变档案,及时进行修复、抢救;对保管期满的档案,要按照规定办理鉴定销毁手续。
十、要对室藏档案划定密级,对秘密以上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严格借阅手续,未经中心领导同意不得借阅。
十一、借阅档案者,不得转借、遗失、拆散或损毁档案,不能在档案原件上划线、圈点、加注、勾抹、涂改、污损。未经批准,不得摘抄或复制档案。
十二、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应编制销毁清册,写出销毁报告,报中心领导批准后销毁。销毁时,应指定二人以上工作人员监销,并在销毁册上签名。
十三、凡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承办部门均应按归档制度定期向档案室移交,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否则按《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的有关条款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档案文书管理制度篇十
为了贯彻执行《档案法》,适应办公自动化及档案管理规范化的要求,加强本局文书档案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
1、上级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材料;。
5、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
(二)本级的文件材料。
1、局党组、行政领导会议文件材料,召开的工作会议、专题会议材料;。
3、本级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下级单位的请示与本级的批复文件;。
4、内部职能部门活动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5、检查下级单位工作,调查研究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6、内部职能部门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
7、形成的财务报表、凭证、帐簿、审计等文件材料;。
8、党委、团委、工会等内部组织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10、征用土地及基本建设工程施工文件材料;。
11、制定的规章制度等文件材料;。
14、财产、物资、档案等交接凭证、清册;。
15、编印的情况反映、简报等刊物定稿和印本、编辑出版物的定稿、样本;。
16、与有关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17、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
(三)同级单位和非隶属单位的文件材料。
1、同级单位和非隶属单位颁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2、相关单位对本局工作检查形成的重要文件;。
3、同级单位和非隶属单位与本局联系、协商工作的重要来往文件等。
(四)下级单位的文件材料。
1、下级单位报送的重要工作计划、总结、典型材料、统计报表、财务预算、决算等文件;。
2、下级单位报送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等文件材料;。
3、下级单位报送的备案材料等。
(一)办公室是本局文件材料的“出入口”,指定专人负责收发文登记、送阅、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二)各部门工作人员对办理完毕、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及时转交本部门负责内勤工作的人员保管。
(三)各部门负责内勤工作的人员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移交的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要及时接收、清理、建档,如有缺少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每件档案材料完整齐全。
(四)办公室每月或每季度将各部门保管的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和补充,立卷保存。
(五)信息中心要在每月终了后3日内,将本局机关生成在局域网上的收、发文件刻录到电子光盘上(一式三份),交办公室保存。
(六)领导和机关各部门工作人员外出参加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后,应将与会议和活动有关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音像、照片等)送交办公室登记、建档保存。
(一)各种文书档案实行定人专管、入柜保存制度,任何个人都不得长期占用和私存文书档案。
(二)内部查、借阅文书档案,原则在文书档案存放场所进行,否则要履行查、借阅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外单位查阅文书档案,必须报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对需要复印档案、出具证明材料的,必须报分管局长批准,经认真审查后方可出具有关证明。否则一切后果由经办人负责。
(三)查、借阅文书档案人员不得剪裁、涂改、拆散、抽换文书档案材料,也不得在文书档案上作任何标记,更不得擅自将文书档案转借他人。
(四)销毁过期无效文件材料统一由办公室按规定办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文件材料。
(五)收发、传阅、保存和查、借阅“秘密”以上等级以及有限定收阅范围的文书档案,严格按《保密法》执行。
档案文书管理制度篇十一
为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全面,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加强技术档案的管理,积极开展技术档案的利用工作,使技术档案更好地为设计、生产施工、建设和科学技术研究服务。
第二条对全矿在生产技术、基本建设和科学技术研究等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技术档案、技术文件和技术图纸资料,由生产科统一管理。
第三条技术档案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及时准确的提供利用技术档案和科技资料。
第四条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要努力钻研业务和刻苦学习技术档案管理基础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管理水平,坚持做到三个面向:即面向生产;面向科研和设计;面向基层。
第五条生产技术方面应归档下列资料:
1.全矿总体及远景规划方案的设计(包括文字、附表、图件)材料等;
2.有关全矿安全技术方面和技措文件资料;
3.矿井设计、采区开拓设计资料及概(预)算书,设计更改文件资料;
4.采煤、掘进施工设计、作业规程及采掘计划安排;
5.矿井井下主要硐室设计资料;
6.矿井有关主要井巷保护的技术文件资料;
7.有关矿井生产能力核定、调查、总结报告等;
8.有关永久巷道维护和支架形式,选用情况的技术分析总结材料;
9.有关采区报废及报废井巷的文件材料;
10.重大生产技术性事故调查、检查报告;
11.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编制、上报、批复和实施的有关文件、资料图纸;
12.有关矿井调整、改造的方案设计及文件;
14.有关防治瓦斯方面的技术文件资料(包括瓦斯等级鉴定、计算基础、分析化验资料。以及防治瓦斯的有关设计、措施等)
16.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资料和记录;
17.双革和技术推广安排、总结及鉴定文件、资料、图纸。
第六条测量方面应归档以下资料:
1.矿井范围内的区域地形图;
2.工业广场平面图;
3.井上、下对照图;
4.矿井生产(开拓工程)交换图;
5.测量规程规定的矿山八大图纸的底图;
6.地形原图;7.大型贯通测量预计误差设计,成果分析及总结;
8.地面三角点、水准点及三角网点、水准网点成果表;
9.地形控制测量成果记录;
10.井下各级导线、水准测量计算成果;
11.井口位置座标表及近井点座标表;
12.各种管路定线和主要机械安装测量记录,检查测量记录;
13.经纬仪测量手簿;
14.主要巷道布置图;
15.采掘工程及采掘工作面布置图;
16.设备、仪器、档案管理卡片(200元以上的);
17.地面岩移观测记录、设计、分析、总结资料。
第七条地质方面应归档以下资料:
1.全矿井范围内的地形地质图;
2.有关地质勘探成果资料(普查、详查、精查、地质报告及修改地质报告和审批文件);
3.地质工作原始记录,包括井筒及巷道素描;
4.水文地质资料及图纸;
5.采掘、开拓地质说明书;
6.有关矿井储量动态、开采量、损失量、回采率和储量平衡表等文件、资料、图纸。
7.储量动态和损失量年报;
8.三量动态报表;
9.各种地质剖面图、地层综合性柱状图、钻孔位置图、煤层底板等高线图;
10.岩石标本及有关资料。
第八条地面基本建设方面应归以下资料:
1.各工程项目的设计基础资料;
3.标准设计图纸、预算书、经济技术指标及有关技术文件资料;
4.委托外地设计的委托设计协议书及有关资料;
5.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甲乙双方施工合同、地耐力、上质复查等文件资料;
6.合理化建议、修改设计和工程更改文件;
7.安全及质量事故报告;
8.防寒、防讯记录、隐蔽工程记录;
9.工程质量记录;
10.停建、缓建、复工项目批准书;
11.竣工验收鉴定及验收报告;
12.竣工技术总结、竣工报告;
13.竣工决算书;
14.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第九条科学技术研究书籍、杂志应归档以下资料:
2.技术交流、科研现场会议决议、文件;
3.双革及技术推广安排意见、设计、施工措施、总结、鉴定报告;
4.有关地面、井下工程概(预)算、决算书;
5.有关机电、生产技术、土建、科研等技术方面书籍、杂志资料;
6.有关重大技术方面的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及上报处理意见、总结报告等。
第十条生产技术方面的各种报表、记录、图纸,每半年归档一次,须在每年元月、七月(上半年)内归档、重要专题记录随时归档。
第十一条基本建设的图纸、证件,在该工程竣工投入生产,交付使用后的一月内归档。
第十二条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归档的同时,要求个人对以前借用或下发的有关技术资料、设计文件、设备说明书、科技书籍等应主动清退移交,积极配合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做好资料归档回收工作。第十三条对于在科技档案整理过程中,能够积极主动移交归还资料、并做出显著成绩者,应按归还资料的价值不同给予表扬和奖励,而对隐藏资料和影响归档工作者,要查明情况,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各科室对在生产、基建、科研等活动中所形成的科技文件资料(包括图纸、表、文字材料等)由工程负责人按照科技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科技资料的有机联系,进行收集整理成套,按期向技术档案管理人员移交归档,不得私自留存或销毁。
第十五条对移交来的技术档案,要及时登记,并分门别类,系统整理和科学编目,使之条理化、系统化,并应标明保管期限和机密程度。
第十六条对基层建设和技措、大修各项工程(特别是隐蔽工程)必须有记录,有完整、系统、准确的开竣工资料,并要做到图物相符、资料齐全,否则不予验收和不能报工程完成。
第十七条每年对技术档案的存放、保管状况和提供利用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三年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档案鉴定委员和领导小组成员,对技术档案进行复查、鉴定,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剥除销毁工作。
第十八条借阅时间最长一个星期,到期不能归还者,应到技术档案室办理借阅延期手续,否则应追回档案,停止使用。
第十九条借出档案,必须保持齐全、整洁,不得随意更改、抽页或填写内容。
第二十条借阅者在归还档案时,如有损坏或缺页现象应由借用单位或个人负责赔偿,并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于绝密技术档案一律不向外借,可凭介绍信在档案室查阅,并应保守机密。
第二十二条外单位借阅人员,必须持本单位介绍信,经矿领导批准,技术档案管理人员登记后,方可借用。
档案文书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加强职工培训档案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凡参加培训的人员,均建立规范的《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安全技术培训考试、考核的相关信息。新招入矿人员只建立电子档案,工作满一年后建立《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二、工作标准
1. 培训结束后三天内将培训资料分类汇总、整理、保存。
2. 及时填写《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将培训信息录入电子信息管理系统。
3. 做好培训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安全技术培训档案的存档资料
1. 培训考勤成绩签字表
2.理论考试试卷
3. 《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四、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档案分类(或分单位)整理,编号登记实行信息化管理。
五、安全技术培训档案未经有关负责人批准,不得外借,如需外借,必须办理借阅手续。
六、档案资料设专人负责,经常整理,以防丢失。档案室内严禁烟火,并保持清洁、通风。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档案的调整
1. 从业人员转岗、变动工作单位,要及时调整分类、归口,并更新电子信息;
2. 从业人员退休、离职、辞退后,及时清理档案。
档案文书管理制度篇十三
一、档案工作在街办档案室直接领导下,由分管的领导具体落实,由兼职档案人员进行管理。
二、实行文书处理部门立卷归档制度。各科室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承办科室按文件材料形成规律,系统整理好后向档案室移交。
三、档案室负责统一收集、整理、保管街办各门类和载体的全部档案。
四、编辑必要的档案参考资料、编制各种检索工具,积极开发利用档案信息来源,办理档案借阅,为各部门及来访群众做好服务工作。
五、各科室应将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工作纳入经办人员职责范围及档案网络人员岗位责任制。
六、与档案工作有关的重要工作会议,如基建工程竣工验收会,以及重要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有关部门均应通知档案部门参加。对于各部门文件材料收集不齐全的,档案部门不予验收、盖章,领导不签字,财务不报销。
七、对外出学习,开会人员获得的各类文件材料,回社区后应将属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交档案室。
八、档案室遵照上级档案部门的决定,对我社区档案工作实行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制定街办“档案工作管理办法”,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工作人员职责及档案的归档、保管、保密、借阅管理、鉴定销毁、奖惩等制度,提高档案科学管理水平。
档案文书管理制度篇十四
二、学校设有档案专用库房、档案橱。
三、库房坚固,有铁窗栏、窗帘,能够防盗。
四、学校有档案工作分管校长、主任,由专职人员管理档案。
五、要求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提供、抄录、复制保密文件。
六、要求管理人员不该说的机密不说,不出卖保密文件。
七、不得擅自损坏、销毁、涂改保密档案。
八、如有泄密行为,依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档案文书管理制度篇十五
为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会计档案是指公司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材料。
财务部为会计档案主管部门。
财务部建立和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
公司接受上级财政机关和档案业务机关的业务指导、监督与检查。
财务部对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1年。期满后原则上编造清册移交公司档案部门。
档案部门接受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拆封重新整理的,会同财务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会计档案应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公司内查阅会计档案要按规定办理手续。上级机关或外单位需要查阅的,要经公司领导批准,且派专人陪同阅看;原件不得借出。
下属单位(分、子公司)撤并,会计档案应随同转移到上级控股公司或指定部门,并办理好交接手续。
各种会计杰案的保管期限,可分人永久、定期二类,详见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起算。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由公司档案或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并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主管批准后销毁。对尚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和法律纠纷涉及的原始资料,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直至案件结束为止。
由财务和档案部门共同派员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前,监销人应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并将监销情况上报有关领导。
本办法由财务部会同档案部门解释、执行,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档案文书管理制度篇十六
辖区内常住居民。
1.居民健康档案内容。
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家族史、既往史等基本健康信息。
(2)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行为方式、健康状况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
(3)重点人群管理记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的0-3岁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患者管理等各类重点人群的随访和管理记录。
(4)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记录、住院记录、转诊记录、会诊记录等。
2.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
(1)辖区居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服务时,由首诊医生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需要填写相应记录。同时为服务对象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2)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责任医护人员分期、分批在居民家中或工作现场为辖区内重点人群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需要填写相应记录;0-3岁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专项档案由儿童保健科室医务人员在新生儿访视时随即建立;孕产妇保健服务专项档案则由妇产科或妇女保健科医护人员在早孕诊断确认后随即建立。
(3)在医疗卫生服务提供过程中建立的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统一存放。有条件的地区录入电脑,建立电子化健康档案。
3.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
(1)已建档居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复诊时,应持《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在调取其健康档案后,由接诊医生根据复诊情况,及时填写和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
(2)入户医疗卫生服务时,应事先查阅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并携带相应表单,在服务过程中记录、补充相应内容。
(3)需要转诊、会诊的服务对象,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
(4)所有的服务记录由责任医生统一汇总、及时归档。
1.健康档案管理要具有必需的档案库房、配备档案装具,按照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善保管健康档案,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健康档案完整、安全。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使用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应及时更新,保持资料的连续性。
3.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4.统一为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编码,采用1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和街道为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同时将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作为统一的身份识别码。
5.遵照国家有关专项技术规范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
6.健康档案管理和服务人员在使用、管理、考核等工作中有权使用健康档案,其它机构或个人需要使用健康档案时,必须向健康档案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管理机构批准并经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1.健康档案建档率=建档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2.健康档案合格率=填写合格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
3.健康档案使用率=抽查档案中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
有动态记录的档案是指一年内健康档案记录有符合各类服务规范要求的有。
档案文书管理制度篇十七
1、为了加强理学会的自身建设,保持理学会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校社联的指导和检查,同时也方便各部门工作,为今后开展工作提供丰富的材料和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2、理学会各部门要做好档案收集与整理工作,报告总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3、档案资料包括的内容如下: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理学会组织的章程制度;理学会下发的文件;理学会成员的详细档案,个人简历和小结;理学会各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和重大活动的方案(活动形式、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效果等);理学会各部门的会议记录,工作摘要及工作大事记;宣传板与海报的底稿或样式;理学会及各部门的公共财务登记情况;考勤、考核的有关材料;兄弟单位或院校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材料;各类活动的图片资料;其他有价值的资料。
4、各部门须积极配合秘书组关于档案管理的工作。
5、理学会及各部门档案资料要系统化、科学化,定期检查、整理档案。各部门个人查阅理学会资料须经过秘书组组长同意。查阅时不得翻阅与其工作无关的档案。保持档案的真实性。无特殊情况,档案不得带离秘书处,确需带离须征得秘书组组长同意,用完归还。
6、各部门的有关资料,如计划、总结、活动记录、方案等必须交一份给秘书组存档。
7、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秘书组。
档案文书管理制度篇十八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掌握档案管理现代化技术。
2、指导文书立卷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立卷归档工作,提高案卷质量。
3、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和登记、统计等基础工作,熟悉所保管的档案情况。
4、保护档案的.安全,做好防护工作。
5、开展档案业务指导工作,并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检查督促所属单位做好档案工作。
6、做好档案利用服务工作,编制多种检索工具,迅速准确地调查档案,汇编档案资料。
7、遵守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利用职权擅自扩大档案的利用范围,不得泄露档案的机密内容,确保档案机密的安全。
8、根据档案进馆范围的规定向上级档案馆(室)移交永久、长期保管的档案。
档案文书管理制度篇十九
档案工作是公司各项基础管理工作中的组成部分,是记录公司历史和各项工作状况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也是公司领导层、管理层、技术人员以及广大员工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劳动结晶,故为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更好的为公司各类经营活动提供参考利用,各系统档案室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
档案人员应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行使职权,承担责任,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档案人员将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图表、声像历史真迹等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并按照要求进行规范化整理并定期向档案室移交。确保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质量符合归档要求。切实做到档案管理工作的严、细、实、快。
各系统要形成各自的档案管理网络,认真执行公司档案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档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且应保持工作的相对稳定,避免轻易调动。
公司各类档案由行政部负责管理,各部门持有档案的应及时交予行政部进行保管。其他部门需要使用档案时应填写《档案借阅簿》,从行政部借取。
二、分类方法。
公司档案分设五个一级类目,即行政管理类(包括行政事务和人事管理)、经营管理类(包括公司资质和各类合同等)、基本建设类(包括工程资料、图纸等)、财务档案类(包括凭证、账簿、财务报告等)及特殊载体类(包括声像、影像资料等)。公司运转过程中较特殊的单位,有些档案难以归入上述类别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一级类目。
三、归档的要求。
不同载体的归档材料必须齐全完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及各单位的生产经营中的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且具有保存价值的,在保持文件的有机联系原则上,层次分明,符合形成规律,科学地分类。
归档的文件材料除电脑打印外,一律不准用非耐久性材料(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红色笔)书写或签发,可用黑色中性笔或蓝黑、黑墨水笔书写。
各系统、中心、室每季度末将各类档案归档文件目录(或查阅目录)报公司档案室进行备案。
四、归档形式及份数永久和长期保存的文件,必须打印纸版归档。归档的各类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式一份,比较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文件材料可适当增加归档份数。
五、整理。
档案的整理工作就是把尚处于相对零散状态和需要进一步条理化的档案进行分类、排列、组合和编目,使之保持有机联系、系统化、条理化,便于保管和利用。
为了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寿命,确保档案的安全,特做如下具体要求:
(5)要注意档案利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护;
七、档案的安全保密。
为确保公司机密档案的安全,不发生泄露、遗失等现象,各级人员要严格执行档案安全保密制度。
公司重要工作会议记录,因工作需要查阅时需经档案主管部门审批,任何人不得泄漏全文记录内容。如未经审批泄漏会议内容,根据情节的严重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主管领导连带。
任何人不得擅自将档案带出办公室或与阅读范围以外的人共看,如被发现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
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档案,非经批准销毁的档案,不得私自销毁,如未经批准销毁而擅自销毁档案根据销毁档案的重要程度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主管领导连带。
使用的各种检索工具、统计表不得随意抛弃,须经主管领导同意登记统一处理。取送档案文件时须用文件夹或提包,绝不允许随身携带。
档案员要严肃工作态度,确保档案机密,不得随意失密、泄密或丢失、损毁档案。凡因工作疏忽,泄露机密或遗失机密材料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销毁涉密文件时,必须登记造册,严格审批,派专人(两人以上)监销。
利用范围:各单位档案室保存的各类档案。
凡利用档案者,需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利用手续并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密级或者是重要档案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公司以外的人员利用档案,还需持所在单位正式介绍信,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利用有密级和重要的档案时,按《档案保密制度》履行批准手续。
利用者查阅档案时,要在档案管理人员指定的范围之内进行,不得将档案携带出外或随意污损、涂改、勾划任何文件材料,以确保档案的完整无损和如数、按期归还。
利用者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转借、转让、抽取、复制、抄录或拍照档案。如需复制,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有关领导批准。
根据利用者的申请,档案室可为其出据书面证明材料。开证明时,档案管理人员要以引述档案原文为主,证明某种事实在档案中的记载情况,不得擅自对材料进行解释或做出结论。
利用工作结束后,利用者需按照档案管理人员的要求认真填写档案借(查)阅登记表。借阅者要做到爱护案卷,用完后及时归还案卷,如借阅时间超过两周者,需到档案室办理续借手续。
档案管理人员应积极主动地做好档案利用工作。要以良好的工作态度熟悉所藏档案的情况,以良好的服务态度,及时、准确地为利用者提供档案;对借阅和归还的档案要认真清点、核对并办理相关手续;要及时收集记录利用效果,听取利用者的意见,主动了解各项工作对档案利用的需要,积极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以上借阅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如发现有损坏、丢失、泄密者,根据情节严重给予100-5000元的处罚。
为了保证档案室集中管理档案的安全性,同时保证不受损坏,特对档案的复制做如下要求:
复制者进行档案的复制必须认真登记(档案查(借)阅登记表)填写复制的要求、目的,事后反馈利用效果。
密级及重要档案的复制,必须经过分管领导批准,否则不予复制。复制时对原件不得涂改、圈划、折叠及损坏,以保证档案的原貌。
公司以外的人员要复制档案室保管的档案,需持所在单位介绍信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
公司重要会议记录及本公司经济效益的档案原则上不得复制,特殊情况报领导审批。
档案文书管理制度篇二十
教学档案是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过程中形成的重要文献材料。加强教学档案管理,收集整理并逐年积累教学资料和教学档案,为学院工作及时准确提供所需要的资料、数据,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教学档案,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档案分为院、系、室三级管理,教务处为一级管理,系为二级管理,教研室与实验室为三级管理。
(二)各部门要有一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教务处配备一名专职档案人员承担档案管理工作。各系档案管理由教务干事兼管,教研室与实验室档案管理由主任或副主任兼管。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本部门、本系统的教学文件,并由教务处统一向学院档案室移交档案。
二、档案工作范围。
(一)档案工作包括有关教学的各类档案及相关资料的接收、整理、分类、鉴定、统计、装订、保管。
(二)各部门负责的归档范围如下:
教务处归档范围。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计划、规定及各种规章制度、办法等。
2、教师业务档案;学生档案。
3、综合性教学文件材料:本部门产生及制定的各种教学制度、规定、办法、条例、教师与实验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工作量和教学工作的各种统计表等。
4、教学、教材等方面的材料: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授课计划、各类课程表,教师任课安排等,有关专业设置、规划、建设、评估、教改方案,总结。各系各专业教材(含自编教材)使用目录,教材征订申请表、教材帐、卡、清单,教材建设材料,课程的试题库、试卷库等。
5、学籍管理方面的材料:有关学生名册、成绩、学籍及有关变更材料等。
6、教学过程监控材料:教学运行文件、教学信息反馈材料及分析、总结材料,教学检查资料,教学座谈会记录,教学纪律,教学调度方面的材料等。
7、教育研究方面的材料:有关教学质量、教学改革的研讨、计划、总结、调查表、教学论文等材料。教育科研课题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验收等有关材料,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定的有关材料等。
8、实践教学方面的材料:实验教学大纲、计划、课表,实验指导书;实习(包括基础训练、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专业训练、毕业实习)计划、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讲义,校外实习协议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题目、计划;实验室及实习基地建设规划、论证、合同、评估、设立及各实践教学环节的总结和各类统计表等。
9、教学设备管理及维护方面的材料:设备购置计划、批复、合同、论证材料、设备帐目、清单、卡片,报废计划、帐目,大型精密仪器及大中小型计算机档案,设备维护计划、帐目,有关设备管理等方面的总结和统计报表等。
10、教学、教学设备经费方面的材料:经费预算、决算、计划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统计报表、总结表。
系归档范围。
1、上级与本系、部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本系(部)产生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总结与统计报表、人员考核等。
3、各类教学文件。
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实验指导书、课程设计大纲、课程设计任务书、课程设计指导书、实验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毕业设计大纲、毕业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指导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原始资料。
教学检查制度和执行记录、教学听课制度和执行记录、对毕业的跟踪调查记录、系领导听课记录。学风建设规划与实施记录、实验实训建设规划。设备管理制度、设备使用台帐、校外实训基地协议。
人才市场需求调查和分析(调查原始表格、分析报告)、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立的文件、聘书、成员职称复印件,及其会议记录。
其它有关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方面的资料。
教研室归档范围。
1、上级与本教研室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教研室产生的各类教学材料:教学计划、方案、大纲;教学改革方案;教学与实验授课计划、试题库、试卷库;有关实践教学(包括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计划、大纲、讲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自编教材;教研活动记录;有关教学的各种计划、经验总结、考核、质量分析、教学情况的检查、情况调查及统计表等。
实验室归档范围。
1、上级与本实验室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实验室产生的各类教学材料:实验教学计划、课表、教学或实验大纲、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实验卡片、实验报告;设备运行记录、维修记录;实验室建设规划、实验日志;有关实验教学的各种考核、质量分析、总结、统计报表等。
(三)归档时间:按学年度归档在次年6月底前归档,按度归档的档案在每年寒假以前归档。
(一)档案的分类、编号、装订、保管期限按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执行,分为永久、长期(15年以上至30年)、短期(15年以下)三种。
(二)档案的查阅、摘录、复制等要按制度执行,应办理借阅手续。
(三)专兼职档案人员要认真执行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四)要尽快实现教学档案的计算机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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