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暑假读后感脚比路长读后感(模板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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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暑假读后感脚比路长读后感(模板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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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一篇文章或者观看一部电影后,对所阅读或观看内容的个人感想和思考的文字表达。读后感能够帮助我们深入理解作品的内涵,提升我们的思维能力。我刚刚读完了一本书,感触良多,应该写一篇读后感了吧。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希望通过写读后感来分享我的思考。怎样写出具有自己独特风格和观点的读后感?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后,对其内容、作者观点或主题思想进行个人感悟与评价的一种写作形式。写一篇精彩的读后感需要我们在阅读过程中积累信息、理解作者观点,同时运用自己的观点进行深入思考。以下是我整理的一些书籍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

高中暑假读后感脚比路长读后感篇一

《脚比路长》是一篇令人深省的文章。这篇文章只有八百字,但每个字都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

《脚比路长》讲述了阿拉比国迁移国都的小故事。小王子面对遥远的目的地,并没有丝毫的畏惧之情,凭着自己一颗坚持不懈的心,凭着自己一双比路还长的脚,凭着自己坚定不移的信念,最终得到了最甜美的果实,找到了那看似遥远的国家――卡伦。回头看看,所谓的远方,真的.并不遥远!

脚比路长,世界上有哪条路不比脚长的?但是,世界上又有哪条路不被脚所征服的?在唐朝,我国就有一条跨国越洲的丝绸之路,这条路不就是被我们的商人走出来的吗?在明代,我国的航海家郑和漂洋过海,闯出了海上丝绸之路;如今,我们的宇航员更是走到了太空进行漫步了!只要有坚定的信念和坚持不懈地努力,脚永远会比路长的。

脚比路长,人生也是如此,不管人生的目标有多高,只要有追寻的勇气和不懈的努力,就一定能达到更高的顶峰。四年级的暑假,老师要求我们办一张“小报”,由于我对办报一窍不通,面对摆在面前的四k纸一筹莫展。这时,爸爸拿来了一张《靖江日报》和一本如何编辑校园小报的资料,简单地向我讲解了如何办报。之后我就怀着试试看的心情开始编辑小报,可想而知,我的第一张报纸是失败的,就连我自己也觉得没有一点报纸的味道。这时,爸爸鼓励我:“没关系,只要总结经验,第二次肯定会比第一次好。”()接着爸爸教我如何写标题、编排和怎样“爬格子”……我认真地听着爸爸的每句每字,爸爸的解释几乎把我编辑小报中遇到的每个难题都解答了。很快,我的第二份报纸出来了,虽然版面还是显得零乱,但已是一份小报了!于是我一鼓作气地乘胜追击。当第三份小报摆在爸爸妈妈面前时,他们赞不绝口,果然,我的这份小报被贴在班上的墙壁上了。

是的,脚比路长,远方无论多远,只怕没有追寻的双足抵达。人生亦是如此,我们不怕目标的高远,只怕没有追寻的勇气、热情与执着……只要心头时时燃烧着坚定的信念,一往无前地行进下去,就会惊讶地发现,很多所谓的远方,其实真的并不遥远。

高中暑假读后感脚比路长读后感篇二

一条很长的路瞧不起脚,经常讥讽道:“你这么短,是无论如何也走不尽我的。”脚从未理会过路的嘲笑,坚持不懈,一步一个脚印地走着。终于有一天,他走到了路的尽头,他回头对路说:“纵使你再长,你的尽头不会移动;纵使我再短,每天向前,毫不动摇,终能迈过你,比你更长!”

我的中考成绩不甚理想,却也在能力水平之内,与寿县一中失之交臂,我踏进了寿县二中尖子班的教室。原本听说这个班也不错,想着在这里安逸度过三载,高考普通一本的录取通知书应是囊中之物了。路很长,看似平坦通畅,可以信步抵达终点。

开学没多久,老师的一席话打破了我的幻想:“高中学习需要顽强拼搏,上届也是在这个教室里,只有四位同学考上了一本院校。所以你们要端正学习态度,刻苦努力,到时候才有可能从几十万人中脱颖而出。”听完,我顿感自己考上一本希望渺茫。是啊,在我们这个贫穷的小县城,想化为金凤凰飞出去是多么困难啊。路很长,前途迷茫。

爸爸打电话来,提到说我到时候至少要考个一本。我听后将老师的话复述给爸爸,他说:“那你要努力啊,不然怎么知道自己不行?”“上届的都想考一本,也都很努力,不还是只考上一个!”我有点不耐烦。爸爸无言以对,这使我更加坚信自己的观点正确,愈发对考一本失去信心。路很长,走到终点难似登天。

否定自己的我有点自暴自弃,放纵自己。早晨,闹钟的铃声回荡在合租房内,室友的头立刻从枕头上弹起,开始着衣,准备洗漱。而我躺在床上,睡眼惺忪地看着,然后眼皮又渐渐地合拢。我总是在室友出发去学校时,才刚从床上坐起,迎接新的一天。在院内洗漱时,我发现墙壁屋角低处上有只蜗牛背着庞大的壳,缓慢艰难地前行。这不由得引起我的嘲笑:按照这样的速度,到明天也爬不走呀!

中午放学有了一大段空闲时间,然而室友依旧以抢购促销商品般的速度奋笔疾书。而我一回来便躺在床上作懒散状,与室友显得格格不入。看到室友认真的样子,我忍不住发了问:“你理想的大学是什么?”“浙江大学。”“浙江大学?那是中国名列前茅的高等学府,考到那里的在我们二中是前无古人。”室友的回答令我大为吃惊。“嗯,但说不定我们能成为来者,毕竟没有比脚更长的路。”室友的回答显得轻描淡写。对啊,愚公移山、滴水石穿,这都是众所周知的大道理,:不过此时的我还是暗自笑着:“就算你再努力,浙江大学也是你无法企及的。虽说当时觉得室友是异想天开、妄自尊大,但躺在床上的我再难以心安理得地午休。

室友的确有坚持不懈、脚踏实地的精神,一步一个脚印向梦想靠近,而我却在原地踏步,停滞不前,丢失了目标,丧失了动力,迷失了方向。路还长,何必早早收场?迈开步子试一试,也许脚比路长。

我到院子里洗脸醒神,看见墙壁上有一道闪闪发亮的白色长痕。啊!我惊奇地发现墙壁屋角低处的蜗牛早已经攀爬到房屋最高处——天花板上!是啊,蜗牛是背着沉重的包袱,行走的速度是慢,但是,即使它再慢,但它凭着坚毅的精神达成了目标,留下了银光闪闪的足迹,印证了脚比路长的道理。所以,要勤于给自己设立目标与理想。马云说过:“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我在高中道路上才刚走几步,就失掉了梦想,放弃了希望。回想起老师那番话,其实是为了激励我们,我却当作了打击;爸爸的话是为了劝勉我,我却当作了唠叨;室友的话本应传递给我以信念,我却当成了笑料。这样的我没资格嘲笑任何人,甚至包括坚持不懈的蜗牛。

拿破仑说:“默认自己的无能,无疑是给失败制造机会。”我很庆幸自己最终没有给失败制造机会。

自那以后,早晨闹钟响起,是我和室友两个人一同起床的身影;中午放学后,是两个人写作业的身影;晚上下自习后,是两个人挑灯夜战的身影。室友对我的转变惊愕不已,瞪大了眼睛对我说:“你怎么突然变了?”是啊,我的确变了,我对考取一本重燃信念,我从起初相信路比脚长转变为脚比路长。

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没有比脚更长的路。只要肯走,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艰难,但最终仍然会灿烂辉煌。

高中暑假读后感脚比路长读后感篇三

路,有多长?叠嶂起,此峰未落那峰又升。人,能走多远?若至路口,可见两旁亦有长路。路,无止尽;人,不停息。漫漫长路,唯有足下之路,收敛。转视,辉煌后路,潸然泪下。

路停,足不止。路长,足之行,未有终点。宴尽。会散。夜静。

我拖着还能“走”几步的破自行车,跌跌撞撞地来到楼下。刚聚完同学,不免得还有些许兴奋。无奈,妈妈去外婆家照顾外婆。“无情”的爸爸自己和别人去疯了。

刚吃完饭,身上带着妈妈刚换下不久的手机。爸爸打给我,叫我骑公共自行车。沉默。电话那头洋溢着爸爸那边独有的喜悦。我心塞。

七点多了。冬天,白日短,黑夜长。看同学们一个个被家长接走。我背上书包,揣好手机,来到公共自行车供应棚。

我愣住了。从未有骑公共自行车的经历。不知道怎么借车。一辆辆车紧锁,也紧锁着我的心。刺骨的风在我的脸上回转,像匕匕剑刃。十分钟后,未能够找到那把栅锁开封之地。扭头一看,不能如此停滞。猛地想起。掏掏后背的包。摸索许久,才掏出一张热乎乎的公交卡。果然用上了。

走出了这一段路。转一个弯又是一条路。踏上,终跨出第一步。

曾经,我畏惧。畏惧自己一人上路;畏惧如墨的夜色;畏惧……找自行车的取点与开锁点,无意开放了畏惧的窗纱。畏惧,挣破囚笼,飞出天际。

后来的路,是怎么被走完的,也只依稀记起,惟有最后,到达家门,回头一望,路上:跌过的,倒过的,一个个脚印,这时变成了熠熠生辉的财宝。

面上带着自豪之情,泪,潸然,晕染。

看到自己所走的路,曲曲折折,峰回路转,柳暗巧见花明,转身,又见一村。路可断,但这次足行,永不断。

高中暑假读后感脚比路长读后感篇四

“咚,咚”,有上楼的声音传来。

“你爸爸回来了,”母亲喃喃地说,便放下正在织的鞋垫起身去开门,门锁刚一旋开,正撞见父亲从包里拿钥匙。

越想越玄乎,终于忍不住问母亲,母亲仍在织鞋垫,一听我这问题便乐了,“你难道听不出来吗?你爸每天要去的地方多,走的路也多,所以脚比较厚重,上楼时踏出来的声音自然是要低沉一些,就像打大鼓一样。”咬断一根线,顿了顿继续说:“你跟着你爸去了那么多地方,都听不出来吗”

好像的确有一些东西逐渐在脑子里复苏了。

一双不知码数的鞋。

小时候,小得我都快要记不清楚的时候,父亲的脚是很大的,大的仿佛望不见边,在与我的肉嘟嘟的小脚比起来,我觉得我永远也长不到那么大的脚,但上天好像要辩驳给我看,于是在我十三岁时,脚就达到了我曾经“望不见边”的地步,39码,不大不小,可父亲的鞋好像有什么地方不一样,我每次把鞋和父亲的鞋放在一起时,总感觉那鞋不是39码,是40码。

这是怎么回事呢?大概是走的路太多的缘故吧,可我又觉得好像不只是这样,又好像有一些东西在等着我,去发现。

一座不知名的山。

对于6岁的我,父亲的脚的确很大,可相比起这个世界来说,无疑又是很小的,可这双很小很小的脚,却又有这能耐,带我领略大千世界的一隅。

那一天父亲穿的是棕黄色的皮鞋,领着我去了一座不知名的山,山有些高,父亲走起来却健步如飞,我跟不上时,就抱起我继续走,我休息好了,父亲把我放下来步履依旧稳健快捷,我休息了十来次,而父亲一次也没停。

那时的山路还有些不平坦,路也没有完全修好,我抬头望去时,正见得父亲的脚与大地融为一体,隐没不见。

一条不断延长的路。

待我已差不多能照顾好自己时,父亲做出了一个决定:“我们周末骑车去植物园。”

骑自行车去?我有些踌躇了,植物园离我们家很远,骑自行车最少要一个半小时,不去?我又有些舍不得了,毕竟周末能出去玩的时间很有限,要把握好每一次机会,“不去可就没机会了哦”“那就去吧”在父亲的逼促下,我才终于下定了决心。

那天去植物园时的疲惫与艰辛已记不真切了,在植物园玩的如何也早就忘却了,只清晰地记得后来变成了“我们骑车去古镇吧”“好啊”“我们去郫县吧”“可以啊”等等。

脚,我一直这样想,大概是路开始的地方吧,可又不尽然,脚也是路结束的地方,那么一前一后合起来,正好比路长一个脚的距离。

“人的一生很短”父亲想了想,继续说:“如果蹉跎一生,那很容易,但如果用脚去感受,感受时融入,融入后又能开辟,那么这个人可以说是立起来,活起来了。”

这样说时,我又觉得我比父亲的脚小,而父亲的脚又比路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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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暑假读后感脚比路长读后感篇五

是的,脚比路长。当你要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时,只要自己心头时时燃烧着坚定的.信念,一往无前,知难而进地行进下去,就会十分惊讶地发现------很多被人称为所谓的远方,其实并不遥远。相反,只要你有毅力,有勇气,有信心,有耐心,就会觉得,它并不是遥远的,反而感觉它近在咫尺,只跨一步便可到达。一次登山,我气喘吁吁地爬到了半山腰。望望上面,发现还有这么多的石阶,想想什么时候才能登上顶峰呀!便不再动脚,向上爬了。看看,那时的我多傻呀!其实,自己只要有信心,再大的困难也是会被克服的。可那时的我却没有仔细想到这一点,说不定,我只要再努力一小下,就可以登上顶峰,观赏那美丽的风光,饱览那壮丽的山色了!

脚比路长,远方无论多远,只怕没有追寻的双足抵达。人生亦是如此,我们要不怕目标的高远,只怕没有追寻的勇气,热情,执着,毅力……一个人的脚虽然没有路长,但它却是在不断前进的!

高中暑假读后感脚比路长读后感篇六

“脚比路长。”这句话一直在我耳边萦绕。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我五岁生日时的长征。

在我五岁生日的前一天,妈妈出了一个主意:让我和爸爸从奶奶家徒步走到外婆家。但是奶奶家到外婆家足有十公里!对十岁的我来说区区十公里,简直是小菜一碟。但对五岁的我来说,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第二天,也就是我生日那天,妈妈早早地买好礼物去终点等我,于是我和爸爸出动了,还没走到一半的时候,我就汗流浃背了,热气直往衣服外钻,汗水打湿了头和衣服,眼睛上还起了一层薄薄的膜,可爸爸就先没看见一样往前走,过了一会儿我就过极限了,听说哦过极限就不累了,还真是这样。走过一半了,爸爸也汗流浃背,气喘吁吁了,可当我想继续前进的时候却被爸爸拉到一个个长椅上休息去了。等恢复了体力,我们又开始了长征。

又过了数不清的街道,数不清的路,只剩下不到一公里了,可在这最后冲刺阶段,爸爸却又要休息,没办法,只好按他说的办,于是爸爸给我俩一人买了一个“小布丁”冰淇凌,我万分珍惜的吃了起来……终于,我和爸爸走到了终点,拿到了我的生日礼物。

这次长征,在我小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时让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勇于挑战困难,挑战困难的同时也能让我们明白自己的不足与优点,只要战胜困难,你就是最棒的。

我将永远记住这件难忘的经历,记住这句话带给我深刻的道理。

高中暑假读后感脚比路长读后感篇七

我刚刚读了《牝狼》,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

一只母狼,叫白莎,她漂流到了西双版纳。一只叫帕帕的公狗喜欢上了她,天天带上人类的食物给它吃。白莎讨厌狗,但是又不好意思伤害,过了多久,白莎怀孕了。白莎讨厌狗,冲上去咬死了帕帕。

白莎生下了三只狼狗杂种。一只黄色叫黄黄,一只黑色叫黑黑,一只花的,长得很像狗,叫花花。白莎很讨厌狗,它怕其他狼崽也学着花花,于是咬死了花花。

后来啊,白莎抓来了一只猪仔,叫两只狼崽攻击它,并在这过程中学会猎杀。黑黑很凶猛,咬住了猪仔。可是黄黄,却流露出一种哀伤的表情,向黑黑摇了摇尾巴,恳求放了猪仔。黑黑松了爪,像黄黄一样摇起尾巴。白莎气愤极了,冲上去咬断了黄黄的尾巴,逼迫它去攻击猪仔。可是黄黄就是下不了手,白莎一口咬断了黄黄的喉咙,这是杀鸡给猴看,它想让黑黑不要像黄黄一样。黑黑疯了一样扒开黄黄的内脏,似乎明白了。

后来,黑黑却跟人类走了。白莎快疯了,它生的都是一窝狗崽子,于是,趁机咬死了黑黑。就这样,三只杂种狼狗,和帕帕都被咬死了。

我感觉这故事十分的虚假,狗也会杀生,不是狼一个会杀生的,会杀生的动物多着呢。再说,黄黄怎么可能会可怜猪仔,就算是这样吧,就算狗就是那个样子。我感觉这不是强调狼的尊严,不是说白莎多么有尊严不肯做狗,而是用一种恶心残忍的手段来写这个故事。白莎既然讨厌狗,它为什么和帕帕结婚?而生了三只狼狗,却不想它们带有狗的血统。白莎可以为了啥子尊严咬死三只亲身狼狗崽,为何又不在怀了狗种的时候自尽?狗是很恶心的动物,狼是很高贵的动物,是玷污不得的,既然是这样,为什么白莎又让帕帕玷污?!为什么做了才知道反悔?白白搭了三条命?我感觉白莎没有母爱,它冷酷,根本没有任何尊严,到死还是那样的草狼。

沈石溪的作品总是强调狼的母爱,却偏偏展现不了母爱,这就是漏洞。狼不是那样的动物,狼凶狠,但不是冷酷,狼爱杀戒,但不是引以为娱乐,我感觉,这作品过多的玷污了狗,更玷污了狼。

高中暑假读后感脚比路长读后感篇八

英国小说家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描述了出身于商人之家的鲁滨逊,不甘于像父辈那样,平庸的过一辈子,一心向往着充满冒险与挑战的海外生活,于是毅然舍弃安逸舒适的生活,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遨游世界的梦想。主人公漂流海岛,战胜困难,在荒无人烟,缺乏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的小岛上,他孤身一人,克服了许许多多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训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自己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用围巾晒面做面包但想回人间的心切,使他着迷般地只想到如何走出这个鬼地方,最后于1868年回到阔别28年的英国。

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鲁滨逊的性格。他敢于冒险,敢于追求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即使流落荒岛,也决不气馁。就这样,鲁滨逊在荒岛上建立了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的王国。面对人生困境,鲁滨逊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体现了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创造精神和开拓精神。现在,在西方,“鲁滨逊”已经成为冒险家的代名词和千千万万读者心目中的英雄。

《鲁滨逊漂流记》之所以成为文学史上不朽的名着,还在于它的真实性和不凡的艺术表现力。我们需要具备鲁滨逊那样的刻苦奋斗的精神。

在他认为,天底下没有什么人类克服不了的困难,只要人类充分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双手,一切难题都将迎刃而解。我们学习也一样,必须相信自己有能力把各个学科学好,这样在学习过程中才会有一股动力不断促使我们前进。同时,还必须在做好每一件事后力求精益求精。鲁滨逊自信,自立,自尊,自强,永不满足,不甘平庸的精神;告诉我鲁滨逊靠自己的诚实,善良,智慧和坚毅,去创建,去开拓。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高中暑假读后感脚比路长读后感篇九

第一次读沈从文先生的小说,觉得先生的文字里有一种古典的魅力。特别是读到小说的第二章,先生对边城的描写可以说既不浮夸但又动人。其实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觉得故事里并没有多少此起彼伏,有的是波澜不惊。然而却在这样的安静中,翠翠的生活逐渐地发生了变故:爷爷的离去、爱情的迷离。

回忆翠翠第一次见到二老傩送时的情景。翠翠与外公失散,幸得美少年二老傩送相助,从此翠翠平添了一件不能明言也无法明言的心事。正是“以我心换你心,始知相忆深”,而愿“两心永相依”的美好爱情的萌芽。相比之下,在这个年代,爱情已经变得带有物质与欲望的附加,对于一见钟情也会被现实的生活所打败。身边的朋友常说暧昧是最甜蜜的,我想确实如此,文中翠翠每次见到摊送的激动与羞涩,心里的不安与若有若无的幻想,这些都是动人的。只可惜他们缺少了勇气。

翠翠的爷爷是个耿直的人,渡船出身,对翠翠十分疼爱,也为翠翠的未来操碎心,当得知爷爷的死去时,我的心一沉,先想到的是翠翠的未来,接而感叹物是人非之快之凶。文章另一处让我感触颇深的是二老傩送告知大老天宝他也喜欢翠翠时两人的对话。在茶峒人眼中,爱情是自由的,不受家庭地位高低的影响,不受父母所支配。但是在茶峒出名的两兄弟都喜欢上了一个女子,让两兄弟为难了。让我感动的是他们并没有反目成仇,即便是相互提放也没有,有的是坦白的心声,与公平的竞争,兄弟之情并不受儿女私情的影响。然而老天却和他们开了一个极大的玩笑,大老死在了湍急的河流里。而二老的思想与生活却因此改变。

如果不是那一夜的风雨,或许生活仍将在平淡中继续。我想生活是永远不会那么平静的,再清澈的湖面也会因风荡漾,生活中变数很多,我们要做的不是墨守成规,也不是硬性挑战,而是一边保持平淡的生活,一边谨慎地保护我们珍重的人或物。身边的人是我们最容易忽视的,别以为处于幸福中,就可以忘记烦恼,等到哪一天身边的人突然离去,你便会认识原来他是你幸福的重要一部分,只可惜已经太迟。所以,请让我们好好珍惜,珍惜我们身边的亲人朋友,珍惜爱你的人,珍惜我们需要传承的文化。有珍惜之心,路上才走得踏实。

高中暑假读后感脚比路长读后感篇十

《童年》是报告阿廖沙小我私人死少战糊心经历的自传小讲,也是反应广大社会糊心的理想主义小讲,闭于我们去讲,我们的童年浸泡正在苦好中,出有战治,出有纠葛,只要爱的阳光的温战,只要亲情的雨露的滋润。童年,是好好的,最值得回念的工妇,可对下我基去讲呢?暑假里,我细读了下我基的《童年》,心暂暂没有能安静热静偏僻热僻。

细读《童年》,如同走进一个书卷里雕刻的漆乌社会,凝听一次社会底层老百姓的埋怨,它固然出有年夜部小讲的气魄雄伟,却给我带去了更多的慨叹与震憾。

故事如潺潺流水,流啊流,也流经了许多好好善良的人物:中祖母冒死救水,给阿廖沙讲奇特的童话故事;正直天职的老匠人;用本人足臂妇阿廖沙挡住皮鞭的“小茨冈”;喜好科教的佃农“好事情”——他们的宝贵的地方是他们处于乌漆乌,仍旧出淤泥而没有染,让人正在一片浑沌中嗅到芳喷鼻!

但是,与阿廖沙相比,我们是何等懦强。大概,那些锻炼闭于如古同龄人去讲,没有会收作也出有一小我私人做得到,但是,万一收作了,我们是没有是也应背阿廖沙那样英怯空中对呢?幼小的阿廖沙以他的固执的毅力战坚定的疑念,以他分明的擅恶战激烈的怜悯心,抑止了各种艰易,遁供本人的幻念,他是一个“年夜写的人”!

读完整文,我心如同压了千钧之石,一片沉重与惨浓。是的,阿寥沙那么小,却饱尝了人间的悲悲离开。里临丧父之痛,他冷静接受,里临毒挨,侮辱,和无公贪婪、文明暴虐的小市仄易远,他以菲薄之力对峙。十一岁便被中祖女赶降收门,到里里营死。正在中祖母好好品量的止熏陶下,他憎恶漆乌的社会,怜悯没有幸的人,对好好的糊心布谦了神往。他对峙中祖女的毒挨,正在气愤中,他险些要杀了殴挨母亲的继女,阿廖沙,那是一个何等布谦公理,没有畏强横的少年形象!

《童年》给了我很年夜的启迪,每当我里临锻炼踌躇没有前时,阿廖沙那灾易的童年浮如古少远。幼小的阿廖沙皆能刚强天挺过,我们为甚么没有能?让我们擦擦泪水,连结着糊心的怯气战自疑心,背前冲啊!永久以自动的,怯于拼搏的立场看待我后的人死!

高中暑假读后感脚比路长读后感篇十一

一条小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还有一条方头渡船。

像一幅淡雅的水墨画,没有浓墨重彩的渲染,只轻轻一点,一勾,便氤氲出了诗情画意,泼洒出了边城的魅力。

沈从文老先生本就是一个简单质朴的乡下人,他曾在《习题》里这样写到:“我实在是个乡下人,说乡下人我毫不骄傲,也不自贬,乡下人照例有根深蒂固永远是乡巴佬的性情,爱情和哀乐自有它独特的式样,与城市人截然不同。”所以在他的《边城》里,那小镇茶峒中的乡人,才有着独特的不同于城里人的性格。

边城是个美丽的地方,所以《边城》首先吸引我的,便是湘西秀丽的风景。但茶峒热情质朴的人民,还有那田园牧歌是的生活,是我更加迷恋《边城》。

沈从文用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边地特有的风土人情,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凸显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

小说中的人性情质朴。老船夫将自己的一生束缚在了渡船上,替人摆渡却不收一分钱,还煮好茶供来往过客饮用这是茶峒人民的象征。杨马兵,船总顺顺乃至娼妓,也常常较之讲道理和羞耻的城市中绅士还更可信任。这大概是沈先生所构想的一处世外桃源,体现了沈先生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

小说中最吸引我们的是翠翠的那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翠翠与外公走散,遇到了傩送,傩送帮助了翠翠,翠翠虽言语上并未表露,但她从此也多了一分少女的心事。这本是“两心永相依”的一件美好的爱情故事,但天保——傩送的哥哥也爱上了翠翠,天保知道傩送要渡船不要碾坊,所以天保成全了自己的弟弟,自己一人外出闯滩却不幸遇难。傩送愧疚,离开翠翠,翠翠最终依旧守着渡船等候那个用歌声把她的灵魂载浮起的年轻人,但他“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这结局听起来很令人惋惜,但却又充满了希冀,这正如沈从文老先生对祖国未来明天的期盼。

但文中也不尽然是体现美好品质的情节。翠翠的爱情中就出现渡船与碾坊的抉择。王团总家与这边城风情有本质上的不同。他们注重金钱而不是人情,这里体现出沈先生的担忧,这边城的乡土气息,如今在国家中,正被外来文化慢慢侵蚀。沈先生爱这片乡土气息,憎恶重利轻义,但他知道这乡土气息总有一天会被替代,所以他借翠翠的爱情悲剧表达了自己的无奈与希冀。

沈先生的担忧是正确的,如今这社会,渡船与碾坊,我相信选渡船的人少之又少,多少人为了利益不择手段。国家在宣传正能量,现在我在这里,也呼吁大家保有这样这样一份乡土气息,这乡土气息,不是土气的.代名词,而是纯真质朴的象征。

我很喜欢边城这部小说,首先因为它很短,便于阅读。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边城》的内容其实很深刻。在此,我希望大家可以重读《边城》,不是为了考试而读,而是为了读《边城》而读。

高中暑假读后感脚比路长读后感篇十二

短篇小说《边城》,是着名作家沈从文先生写于1933年的一篇作品,这座《边城》,最为浓郁地飘绕着沈从文先生的湘西风情。

生活正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摆渡的依然来回于河岸之间,打牌的依然喧闹着……然而这一切正常的好像令人发慌。也许这真的应验了那一句话:暴风雨来临之前总是平静的。翠翠跟爷爷相依为命的生活依然如故,然而在哪一天,有个男孩的身影闯进了她的心里,于是她就有了秘密,那跟虎耳草与山歌有关系的秘密。这个属于她的秘密在她看来是甜蜜的,因为在她睡觉的时候也咧着嘴笑,一副甜蜜快乐的样子就可以知道。

然而在未知的生命里,每个转变都充满着变数,你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就好似那属于翠翠的爱情,最后还是在襁褓中夭折了,不知道这是上天对纯真的她开的一玩笑,还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但生活并不会因为我们而停止不前,在经历过青春这个“美丽的忧伤后”,生活仍要继续。

总觉得《边城》这样的书,是该静下心来好好读的。无奈我平日没有足够的时间细细品味,也便不想去读。那日闲来无事,偶然捧起这本书,竟在恍惚之中被领进那如梦如幻的世外桃源。

边城依山傍水,风光旖旎,远离了城市的喧嚣,只留下静谧安详。一脉清流缓缓流淌,洗净人们心上的垢污,小小山城里淳朴赤诚的民风撼动着我的心,不由让我生出几分羡慕。

溪上总泊着一只渡船,老船夫一辈子毫无所图,只是一心一意地用这只渡船载渡来往的客人。他与这渡船定是产生了感情的吧。渡船同他来回渡客,静静感知周遭发生的一切。这渡船承载的不仅仅是一个个往来的游客,也承载着这小城的记忆,还有专属翠翠和老船夫的故事。翠翠一定曾在心底将满腹的心事说给这渡船听。渡船不能言语,可它定能明白翠翠的心。

溪边一白塔,默然耸立,在高处俯视这个小城和城里的一切。它不忍看着那纯真可人的翠翠在渡船上为等待心上人的归来黯然落泪,终于在暴风雨中轰然倒塌。那场雨带走了守护着翠翠的白塔,带走了陪伴翠翠多年的渡船,也带走了翠翠唯一的亲人。老船夫终日为翠翠的婚事担忧,却没来得及看见翠翠拥有幸福,就带着对孙女的挂念离开了人世。

同时爱上翠翠的两兄弟天保和傩送没有反目成仇,选择了不同的方式为自己争取翠翠的心。二老的歌声有如山间的竹雀。自他开口的一刻,大老已经预知属于自己的命运。大老决然出走,却被无情的茨滩漩水夺去了他年轻的生命。而自责填满了二老傩送的心,他放弃了与翠翠的爱情,放弃了那个深深惦念着他的人儿。

这个凄美动人的故事没有华丽的笔触,从头至尾都是淡淡的细腻真实,卓然清丽的美感使我的心头空落落的。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我仿佛看见翠翠已成长为温婉清新的成熟女子,坐在船头痴痴等待心上人的归来。

记忆里仍有那个女孩的影子,黑黑的皮肤,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分外绰约动人。

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胡远近有了小小的差异。——沈从文《边城》。

“茶峒地方凭水依山筑城,近山的一面,城墙如一条长蛇,缘山爬去。”这就是茶峒小镇,正安静地伏在那里。沈从文的《边城》生活让我们如身临其境般的访寻着边城里的故事,品尝到边城美食。《边城》是沈从文心中的圣地,在他的笔下,展现出了茶峒小镇一种“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不为世俗所沾染的淳朴自然之美。除了茶峒美景,文中更多的是讲述一个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展开了天真可爱少女“翠翠”与山城河街大老“天保”、二老“摊送”的爱情为主线索,以小镇人民淳朴的生活为暗线勾勒起边城的轮廓,为浓郁的风土人情小镇生活增添不少的乐趣。

在我看来《边城》是一部悲剧色彩的作品。在如诗如画的环境里,诉说着忧伤与哀愁。沈先生笔下的妙龄翠翠,细腻的再现了一个少女春情朦胧的心里变化,生动的刻画了最初恋爱时少女羞涩与最后爱情离开的恍惚与冷漠。读《边城》就像一位经验丰富的导游向我细细诉说着湘西茶峒小镇的故事。让我了解到湘西的风土人情与湘西的人文风情。

“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的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

翠翠与爷爷靠着渡船为生,爷爷老船夫是倔强的同时也是淳朴厚道的,为着孙女翠翠美丽而骄傲,为了翠翠的婚姻而费心安排。被众举为“掌水码头”的顺顺有两个儿子“大老”天保与二老“摊送”。兄弟二人都是对翠翠一见钟情深爱上了美丽的翠翠,并展开了激烈竞争。“大老”天保为追翠翠一次又一次的在“马路与车路”推辞中不放弃。“二老”摊送的热情在第一次与翠翠和那一只大黄狗在捉鸭是时表现的淋漓尽致。摊送为了追求翠翠宁可要老旧的渡船也不愿要“新碾房”。在执着两兄弟敞开心扉互明心事后,毅然决然的在夜深人静的山崖上为翠翠唱三年六个月的歌。

然而,大老“天保”知道翠翠的含蓄推脱且与二老“摊送”有情,就放弃离开了小镇却在一次漩涡中溺水身亡。“二老”摊送面对哥哥的愧疚和对翠翠爷爷一直不表明心迹的生气,也离开了小镇,离开了翠翠,去了遥远的地方。故事还没完,翠翠的爷爷在受到“掌水码头”顺顺的一拳后,在那个雷鸣电闪暴雨的晚上撒手西去,也离开了翠翠。

碧溪岨的白塔坍塌了。

翠翠独自承受着这一切的变故。那个浪漫的二老,那个曾经为翠翠在月光下歌唱的年轻人,“这个人也许永远都不会回来了,也许“明天”就回来”。这个人还没有回到茶峒来,还没有回到翠翠身边来...读后感·笔墨浓重的这一句,定格了翠翠的爱情,这是一幕爱情的悲剧,成为了永恒的经典。给人留下了无限的期待与遗憾。

沈先生笔下的茶峒,如同一个心灵纯洁的孩子绘画出的童话世界,美好、单纯与凄婉。淋漓尽致展现出来湘西小镇如山间小溪潺潺流淌般的宁静、温暖与悠然。一幅美丽的人物山水画卷慢慢在我眼前展开......

高中暑假读后感脚比路长读后感篇十三

边城,在沈从文笔下哭泣。这是一座美丽却笼着一层纱的城,它在欢与悲的接壤,独自徜徉。

不论终究二老是否回来,在我看来,都不或许成果一段他与翠翠的夸姣姻缘。由于二老关于翠翠的爱并不是真爱。真爱是经得起种种苦难与检测的,比方金庸笔下的杨过与小龙女,他们之间有过绵长的别离,也有存亡的检测,终究却不离不弃,这才是真爱。或许二老仍爱着翠翠,可是他能放掉自己同胞兄弟的恨,放掉全部,放掉所谓的体面吗?他已然现已下定决心去了桃园,那么即便有朝一日回来,说不定也已是有家室的人了。在今后的日子里,翠翠必将过着仰人鼻息的日子,如林黛玉一般。船总收养她,是由于二老,假如二老不归,莫非他们就会轻易地把他嫁出去吗?他们只会让她等,等那个或许再也不归的人。

《边城》是在悲与欢之间摇曳不定的,沈从文用略带忧伤的笔触,描绘着这一段纯美的初恋。常常读完《边城》,脑海中总会浮现出翠翠的影子。

《边城》,一座飘忽不定的城,一段忧伤的故事,诉说着人世的不公和命运的悲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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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暑假读后感脚比路长读后感篇十四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高中暑假读后感脚比路长读后感篇十五

现在放暑假了,我为了让这个暑假过得更有意义一些,特地去永正书店买了几本书看。其中有一本书的名字很好听叫做《巧克力味的暑假》。这本书是儿童作家伍美珍写的,是推荐书目之一的一本。是她为了迎接暑假写的。我读了阳光姐姐伍美珍新出的书《巧克力味的暑假》,可真算是废寝忘食。说实话,实在是太好看了。一个星期多两天,我把《巧克力味的暑假》这本书看完了。

巧克力味的暑假是写了一位名叫项心仪的女孩在六年级毕业后的暑假生活。她的外号叫“瓜子脸女霸王”,和自己的三个好朋友组成了“人见人逃女生四人组,可是各自分散到了别的中学了。在暑假中认识了两个新朋友,一个是楼上的朱子同,在大草原旅游时认识“黄瓜小月饼”黄小月。最后写了四人组加上黄小月后变成五人组,一起出去玩后又去学校回味以前的。

校园生活。

这个暑假有点像巧克力有点甜又有点苦似的。读后是我知道了在和好朋友分离的时候是痛苦的但这是必要的在新的生活中你会认识更多的好朋友也会成为知己。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是她们的友谊同学相互间的友谊她们通过qq来聊天不管她们在那里她们都觉得很温暖就像在班级一样聊天。

读完了《巧克力味的暑假》,让我感觉到了暑假中的苦涩与甜蜜,就像巧克力:老朋友走了——苦涩,新朋友来了——甜蜜。就像巧克力一样,但是,只要我们朋友永远地手牵着手,心连着心,勇敢向前走,毕业后的暑假,甚至以后,也一样是快乐的。

文中的女主人公项心仪在这个暑假里尝到了毕业后独特的滋味。因为毕业之后,将要和曾经亲密相处了六年的三个好朋友分离了,其中一个还要到外地去读书,心里难免会感到一丝难过与孤独。但可幸的是,在暑假里她又遇到了新的朋友与同学……,所以,在这个暑假里,她尝到了犹如巧克力一般苦涩而又甜美的滋味。我认为离别确实是一件很伤感的事,没有朋友的日子,就像是黑压压的一片乌云下艰难地等待着太阳;没有朋友的日子,就像是一片整体的云朵被无情的风吹得四分五裂,只剩下孤独的一小片…但人生总免不了要离别,俗话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而且这还是人生的第一次离别,难免会有些伤心与难过。虽然过去的日子无法挽回,但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还会收获更多的友谊和快乐!

总的来说,我真的很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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