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换届实施方案(优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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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换届实施方案(优质11篇)
时间:2023-11-23 15:13:05     小编:雁落霞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村级换届实施方案篇一

2022年,全镇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需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依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区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厅发〔20xx〕4号)、市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市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鄂选组发〔20xx〕2号)、伊金霍洛旗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伊金霍洛旗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伊选组发〔20xx〕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市委三届五次、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及旗委十四届十一次全委会议精神,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依规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坚持党的领导。镇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始终掌握工作的主导权和主动权,把加强党的领导同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开展。

(二)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保障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党员和群众参加换届选举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

(三)严格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平公正不动摇、履行程序不走样、遵循步骤不减少、执行法规不变通,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合法性和选举结果的有效性。

(四)统筹协调推进。坚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后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先进行村党组织整顿,再进行换届选举。妇代会、共青团、民兵连等组织换届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等推选工作,整体推进,一同完成。

(一)依法引导党员群众把握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各村要引导党员和村民在依法提名候选人时,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推选符合“三有三带”标准的党员和村民作为候选人,即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来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出和谐.

引导党员和村民不推荐刑满释放、偷税漏税、游手好闲、无理缠访、邻里不和、不赡养老人、参加邪教、自私贪心、处事不公、近年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有污点记录的人作为候选人,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对参选人员,镇党委要通过集体谈话、“一对一”谈心、签订纪律承诺书、收看警示教育片等措施,开展换届纪律专题教育,使他们能够依法参选。

(二)选优配强村党组织班子。注重选拔能带领党员和村民把“十个全覆盖”工程和现代农牧业、扶贫攻坚、乡风文明、文化旅游、乡村公路建设“六位一体”推进的党员进入村党组织班子。突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拓宽选任渠道,积极从现任村党组织书记中“留”、从本村优秀党员中“推”、从服务本村的大学生中“选”、从外出务工经商能人中“引”、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中“聘”、从在职党员干部中“派”。

(三)依法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履行选举程序不走样,应遵循的步骤不减少,把握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确保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四)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各村“两委”干部数量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参照户籍人口、地域面积、工作任务,一般为3—5人,最多不超过7人。选派的机关党员干部、大学生村官担任村第一书记、副书记或书记(主任)助理的,不占职数。提倡“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交叉任职”和“一肩挑”比例比上届大幅度提升,降低行政成本,理顺“两委”关系。

注重选拔35岁以下优秀青年进入村“两委”并兼任团支部书记。村“两委”没有35岁以下年轻干部的,要从服务本村的大学生和青年农牧民能人中选拔村团支部书记,并作为村“两委”后备干部进行培养。重视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努力实现“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妇代会主任100%进入村“两委”,多民族居住的村,应在人数较少的民族中至少提一名候选人。

(五)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指导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其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有懂财会管理的成员。村“两委”成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后,原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监督机构的职能由其履行。

(六)及时解决突出问题,按时完成换届工作。选举的全过程要注重开拓创新,着力解决农村存在的一些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确保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加强村务公开管理,确保农村牧区社会稳定,不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村“两委”按期换届选举率达到100%,村级党组织一次成功率达到100%,村委会一次成功率力争达到100%。

全镇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于20xx年3月中旬启动,4月24日前完成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原则上8月24日前完成全镇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9月底前完成后续工作。各村要按照时间节点,积极稳妥地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因特殊情况需延期换届选举的村,上报镇党委、政府批准。

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按照自治区、市要求,要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扬民主,全面推行“两推一选”。

在村民委员会换届中:要在嘎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各项规定执行。

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25日—3月27日)

1.调查摸底。换届选举前,镇党委派出指导工作组将对各村进行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和掌握各村发展稳定、“两委”班子任期业绩、群众评价等基本情况,客观分析干部、党员队伍和村民现状。

2.离任审计。镇党委将成立由镇纪检监察室牵头,财政所、农牧林水、民政办等部门组成的离任审计工作小组,对村级财务情况进行清理,对村“两委”成员任期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在村民代表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上通报或形成公告,接受群众监督,真正让账目明白、干部清白。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依法予以处理。

3.培训骨干。镇党委统一安排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包村干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受训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各村要加强对村民党员的教育培训和对村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增强其主体意识、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参与意识。

4.印制规范的选举文书。统一印制规范的选民登记册、选民证、委托书、预选票、正式选票等材料。

(二)选举实施阶段(20xx年3月27日—8月22日)

1.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由上届嘎查村党组织主持,采取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镇党委推荐、党员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进行,重点做好以下环节。

(1)提名推荐。主要面向“三类人员”进行推荐提名:一是致富能手。注重从政治素质好、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群众公认的农村专业大户、专业协会负责人、创业有成又是党员身份的民营企业家、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中推荐提名人选;二是鼓励热心于农村工作的旗直机关部门退休人员,经组织批准提前离岗的领导干部和军队转业干部回嘎查村竞选;三是鼓励优秀大学生村官到嘎查村任职参加选举。

(2)民主推荐。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两推”,差额推荐新一届嘎查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镇党委召开会议,差额推荐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向村党组织反馈。

(3)确定考察名单。村党组织召开会议,结合“两推”情况,差额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镇党委。镇党委下派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向村党组织反馈结果。

(4)确定候选人。村党组织召开会议,结合镇党委考察情况,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村党组织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嘎查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请示》。经镇党委审核批准后,确定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5)正式选举。村党组织要提前做好党员动员工作,特别是外出流动党员,要尽可能回来参加选举大会。党员大会由上届村党组织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嘎查村党组织委员会;经镇党委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等额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

投票时,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依次依据“听取和审议上届村党组织工作报告”、“讨论并通过大会选举办法”、“酝酿并通过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分别进行竞职演讲、创业承诺”和“投票选举”的五个环节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清点选举是否有效,计票并当场宣布计票结果。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6)报告批复。选举结束后,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要向镇党委报告选举情况,包括召开党员大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和获得票数。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上于4月24日之前完成。

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在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重点做好以下环节。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熟悉选举法律规章、办事公道、有组织能力、群众威望高的五至九名村民组成,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上届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提倡按照法定程序将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

党组织书记作为村民委员会主任或成员候选人的,要引导村民推选党组织其他成员或党员骨干担任选举委员会主任,确保党组织在选举委员会中的主导权。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也可另行推选。

(2)做好选民登记。村民选举委员会组建后,要及时组织选举宣传。要根据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流动实际,准确把握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资格条件和登记范围,防止重登、漏登和错登,切实提高参会率、参选率。

——对于户籍在本村并在本村居住的村民,通过集中办理、逐户上门等方式,逐人进行宣传动员和选民登记,确保这类人员全部参加。

——对于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换届选举的村民,要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多种方式动员他们返乡参加换届选举,确保这类人员大部分能够参加。

——对于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或者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如大学生村官、流入本村务工经商人员、村办企业员工等,本人申请参加换届选举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进行选民登记。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村民委员会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在选举日前20日认真核实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名单并及时公布。

(3)推选村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自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十日内组织推选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由村民在本村选民中直接推选产生,可以由村民按5-15户推选一人,也可以由各村民小组按分配名额推选。

(4)提名和确定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保证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直接提名权。推选候选人时,应至少提一名妇女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多民族居住的村,应在人数较少的民族中至少提一名候选人。提倡实行候选人书面公开竞职承诺,包括候选人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廉政承诺和辞职承诺等四项承诺。

要建立候选人竞职承诺监督、制约机制,竞职承诺要存档备案,须经镇工作指导组、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并在村村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并通过预选或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提名得票数多少确定。候选人确定后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人数根据职位和职数,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差额确定。候选人可以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选民直接提名并通过预选产生,也可以由各村民小组召开会议提名并通过预选产生。预选时应当召集过半数选民,依照主任、副主任、委员的顺序分别投票,按照得票多少确定候选人。要确保村“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要有一名妇女候选人,若没有,可提名得票最多的妇女为候选人。要广泛宣传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加强监督检查,严防提名过程中的徇私舞弊行为,确保提名过程依法依规、公开公正,稳妥做好提名工作。

(5)组织大会选举。积极动员、组织选民亲自投票,确保村民的投票权。严格流动票箱的使用,确需设流动票箱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明确流动票箱使用对象及人数。在流动票箱投票时,应分别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带领2名监票人员负责监票工作。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须由本人或者近亲属通过书面委托,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票。选票应当由本人填写,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愿代写。

(6)依法确认选举结果。选举结果认定要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按法定程序确认。凡被认定为选举无效的,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重新选举。

(三)第三阶段:后续工作阶段(20xx年8月22日—9月8日)

1.迅速启动工作。新老班子要及时办理工作交接。要建好用好管理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全面推广村务契约化管理、贯彻落实“532”工作法、执行好“四权四制”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双述双评”工作制度,健全和完善村规民约、村民主评议和考核村“两委”班子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工作。

2.签订责任书和制定发展规划。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结合实际,对承诺的任期目标、年度目标、主要措施等进行充实完善,进一步细化、量化,经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确定后,分别与镇党委、政府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并形成各村三年发展规划。

3.妥善安置落选和离任人员。镇选举工作指导组和新一届“两委”班子要认真做好落选和离任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安置保障,鼓励他们进入村级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或监督委员会工作,继续发挥作用。落实好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的离任补助等待遇。

4.抓好配套组织建设。同步抓好团支部、妇代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健全民兵连等配套组织,依法推选村民小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以及村调解委员会。

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是加强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大事,各村要充分认识做好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严密组织,镇工作指导组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坚持村“两委”换届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查指导,统一后续管理,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一)落实领导责任。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镇党委牵头抓总,综合协调,负责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指导工作;民政所要认真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指导工作;镇纪委、人大要依法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财政所要落实好专项经费;镇宣传、政法、团委、妇联、农林牧水、司法、信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工作制度。要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建立健全村“两委”换届选举重大问题报告、重要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从3月23日至9月8日,实行工作情况周报制,及时掌握和反馈工作动态。指导组要对换届程序、职数设置、案件查处、遗留问题解决等工作进行全程参与指导。

(三)严肃换届纪律。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各村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经济纪律,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监督。要规范村“两委”候选人竞争行为,统一组织候选人与党员、村民见面,介绍个人经历、履职设想和遵守换届纪律等情况,杜绝不正当竞选活动,杜绝向党员群众作不正当承诺。要通过司法介入、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或邀请党员村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选风选纪督查员等措施。

充分发挥各种监督力量的重要作用,切实把好监督关口。切实通过参与竞争的党员群众全程签字、社会监督员全程跟踪、镇工作组全程指导的“三个全程”做法,把好防范关口。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全程监督,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贿赂、欺骗、威胁、暴力等破坏选举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当事人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取消当选资格;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强警示教育,公开通报违法违规典型案件,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四)做好来信来访。认真做好换届选举期间的信访接待工作,对违反换届选举规定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民政、信访、司法等部门一定要尊重农牧民群众的申诉权、信访权,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有效地解决农牧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农牧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要坚持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对群众反映属实,确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及时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予以查处。

对群众反映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澄清事实,消除误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解释,说明原因,争取群众的谅解。对群众来信来访,不得推诿和敷衍了事,更不能采取强制措施,人为激化矛盾。建立健全来信来访登记和复信回访制度,把来信来访内容摘要登记,并把调查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建立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不及时或敷衍塞责、压制打击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宣传引导。宣传工作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法律法规、形势政策、先进典型,形成正面引导的强大声势。要结合“十个全覆盖”各项任务、统筹推进“六位一体”、抓好村庄绿化、村集体经济和基层组织“三项建设”等工作,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成果,集中选树、推广一批农村牧区党员干部先进典型,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民政所要设立监督电话,并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0xx年,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任期已满,需依法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关于开展第九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内民政发〔20xx〕5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要求,全旗的第九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和第九届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可同步进行。在换届过程中,要注意推行符合条件的离退休干部、下派干部、大学生民生志愿者、农民工等参加本社区居委会的选举。要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提高基层群众自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进一步扩大居民委员会直选覆盖面,居委会换届直选比例要达到30%以上。

村级换届实施方案篇二

为认真做好我村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我村换届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认可,干事创业的新一届村级组织班子,为全面推进xx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目标任务: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班子成员职数,我村拟定为5人。真正把政治素质好,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会做群众工作,群众公认的农村优秀人才选进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班子。按照镇党委、政府下发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村级组织成员中成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鼓励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交叉比例不低于80%。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把分管纪检工作的村党组织成员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把具有一定财会、管理等知识和经验的党员或村民代表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原则上按照先村党组织换届、再村委会换届、后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的顺序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10月18日——10月24日)

1、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村情民意,分析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因素,认真梳理三年来工作,排查矛盾,妥善处理各种关系。

2、制订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确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阶段,重点任务和时间进度等。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有序进行。

3、搞好宣传动员。及时召开选举工作动员会进行部署,采取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深入宣传发动,使广大干部、党员、群众全面了解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熟悉选举程序和要求,掌握投票方法及选举有关规定。公布村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职数和任职条件,动员他们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参与这项工作。

(二)组织选举阶段(10月25日——11月24日)

1、村党组织换届选举

(1)严格任职条件、严格程序要求。村党组织候选人必须是又选举权的正式党员,除具备规定的条件外,还要重品行作风、重政治觉悟、重工作业绩、重工作能力、重群众基础。坚持“一好双强”的标准,注意村党组织成员年龄、学历、知识结构的把握。换届选举劝全面推行“三推一选”的办法,即在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上级党组织推荐情况,由村党组织讨论提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镇党委批准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出的问题。演说的内容要符合本村和本人的实际,实事求是。禁止私自开展竞选活动,严禁私下拉票和随意许愿。

(3)、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党员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才能进行选举。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得当选。选举结果上报镇党委审批备案,并张榜公布。

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1)依法组织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保证村民的推选权。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7—9人组成,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换届前的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家庭联户代表会议或各村民小组会议无记名投票产生,获得票数多得人员当选。主任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不得指定。投票产生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向村民发布公告,报镇党委备案。

(2)依法组织选民登记,保证村民的选举权。凡户籍在本村,截止到选举日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的20日前完成选民登记、张榜公务选民名单、颁发选民证。村民对已公布的选民名单由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超过提出异议期限的,不予受理。

(3)依法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保证村民的直接

提名权。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不能用组织提名代替村民提名,过半数的选民参加会议有效;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主任、副主任的候选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多1名,委员的候选人应当比应选人数多1至2名;获得提名票多的当选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确定之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5日前发布公告;要引导选民把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人提名为候选人。

(4)依法组织选举日的投票,保证村民的投票权。组织大会选举要重点做到“三个规范”:一是规范大会组织程序。召开村民会议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一般要经过报告换届选举工作筹备情况、介绍选举办法、候选人竞职演说、组织填票投票、公开唱票计票、公布选举结果等程序。选举工作人员和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与正式候选人有配偶和直系亲属关系的,不得提名为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二是规范候选人介绍方式。为了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在选举大会上,要统一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发表竞职演说,介绍自己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竞职演说内容要符合本村和本人实际,实事求是。不能私自开展竞选活动,不允许私下拉票和随意许愿。履职设想或竞职承诺要存档备案,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布,由群众监督落实。采取定期对照检查、群众评议等措施,督促当选人员自觉履行承诺。三是规范投票行为。加强投票现场组织工作,切实维护选举秩序。

过半数的选民参加投票选举有效。村民委员会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获得半数以上选票的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得票多的当选。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对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得票多的当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投票结束后当众开箱验票、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并张榜公布,向当选人颁发当选证书。选举结果应当及时报镇党委备案,选票由镇统一封存,期限3年。违反村民委员会选举规定的,由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决定,并宣布选举无效,依法重新组织选举。重新选举在宣布选举无效后30日内进行。

3、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河南省《实施办法》和河南省纪委《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豫纪发〔2011〕21号)精神,按照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程序,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人口较多的村不超过5人,其中主任1名。

(1)资格条件。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且具备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熟悉村情、热心公众事业、能正常履职等条件。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报账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应是中共党员,为便于开展工作,也可由村党组织副书记或纪检委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从家庭联户代表中产生。

(2)选举办法。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家庭联户代表大会或村党组织提名,也可由村民自荐或联名推荐。在充分酝酿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由镇纪委向村党组织提出,连同其他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报镇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主任候选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多1名,委员候选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多1至2名。正式候选人名单须于村务监督委员会投票选举日的5日前张榜公布。

(3)组织选举。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半数的,选举有效。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当选条件同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当选条件。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及其近亲属等利害关系人不得担任监票、计票工作人员。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宣布,并报镇纪委和民政部门备案。

(三)后续工作阶段(11月25日—12月15日)

1、抓好思想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落选干部的生活安排好、思想疏导好、待遇落实好,帮助他们消除顾虑、放下包袱,正确对待进退流转,尤其是对那些长期在基层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的老同志,要千方百计地予以照顾,继续发挥他们在农村的骨干带头作用。

一届村级组织移交办公设施、财务账目、经营资产、档案资料以及其他应当交接的事项,移交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的,要及时依法处理。镇纪委对移交工作予以指导、监督。

3、完善工作机制。要及时依法推选村民小组长、家庭联户代表,健全共青团、妇女、民兵、治保、民调等配套组织,健全民主决策、村务公开、民主监督等制度,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深化拓展“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机制,发展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深入开展以村民会议、联户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以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全面推进村民自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4、做好

总结

验收。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结束后,要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写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制定工作规划。新一届村“两委”班子要在上届“两委”工作的基础上,尽快进入角色,自觉践行承诺,结合实际,制定本届班子的目标责任和工作规划,积极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把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抓紧抓好,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稳妥进行。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悬挂横幅、刷写固定标语、创办村情民意小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有关政策法规和经验做法,引导广大党员群众积极有序参与,促进候选人之间理性公平竞争,营造和谐的换届选举环境,确保党员群众知晓率达95%以上,参与率达90%以上。

(三)严格程序、强化监督。在换届过程中,要坚持标准,规范操作,严把质量和程序关。要积极探索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选举监督员等形式,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对换届选举过程的监督。要实行村委会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在选举的各个环节,由参与竞争的人员签字认可,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和步骤严格执行。同时,要加强选情监测与分析,分别建立选情台账,做到情况清、措施实、工作有力,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加强信访工作,做到有访必登记、登记必调查、调查必有果、结果必反馈。要建立换届工作应急管理机制,尤其是对选情复杂的村,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置,确保换届选举期间农村大局稳定,保证换届的质量和效果。

xx镇xx村党总支

xx镇xx村村民委员会

2011年10月

村级换届实施方案篇三

根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和全省工商联换届工作的部署,市工商联拟于今年月日前进行换届。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琼发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顺应时代要求,加强党对工商联的领导和政府对工商联的指导,充分发挥工商联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优势和作用;推动工商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和履行职能的水平;广泛团结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工作程序;二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政治表现放在首位,全面考察人选素质;三是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统筹兼顾地区、行业等各方人选,增强代表性和广泛性;四是换届工作与实施公务员法相适应,与人大、政协换届相衔接,统筹考虑。

(一)领导班子构成。工商联领导班子由熟悉统战和经济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有影响的经济界人士等组成。在工商联专职领导班子成员中,中共党员多于党外人士。

(二)领导班子和执委会规模。市工商联领导班子设**1名,副**17名,其中专职副**2名、秘书长1名,执委会委员60名。

(一)专职领导干部人选。要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政治立场坚定,坚决与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有强烈的事业心,有比较丰富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实绩突出;作风民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要着眼于领导班子结构优化、团结协作、形成合力,注意选配熟悉统战、经济、组织人事、宣传思想、理论研究等方面的干部。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和派领导班子成员不交叉安排。

(二)工商联**人选。工商联**一般由党外人士担任。必须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熟悉经济工作,热爱工商联事业。综合素质好并符合任职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可作为工商联**人选。

(三)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人选。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本行业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支持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工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并能发挥作用;注重对员工的人文关怀,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投身光彩事业、“感恩行动”和社会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社会形象。获得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要优先考虑。要注重优化人选的组织结构,注意吸收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的代表人士,中小企业的人选要注重行业代表性,人选中还应兼顾个体工商户。

(四)坚持把履职情况作为人选继续推荐、提名的重要依据。本届领导班子和领导机构成员中经考核不称职、企业经营状况差已失去代表性的,或3次无故不参加工商联执委会议、不履行责任和义务,或由于其他原因不宜留任的,换届时不再提名。换届后出现上述情况的,在届中进行调整。违法犯罪的,要及时撤销所任职务。

(一)市工商联**、副**任职年龄界限为60周岁,继续提名年龄不超过56周岁。新提名的**、副**要能任满一届,即新提名的**、副**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个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副**人选提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市工商联**、副**任期参照省工商联**任期一般为两届,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市工商联**的任期一般为一届,市工商联副**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的规定执行。

工商联党组是工商联的领导核心,要切实履行职责,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把握工商联工作的正确方向。这次换届要进一步加强党组建设,健全工作制度,选配好党组成员特别是党组书记。党组书记必须是政治上强、领导经验丰富、能够驾驭复杂局面、工作作风扎实、善于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优秀领导干部,由同级党委统战部分管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副部长担任,工商联党组书记同时担任工商联第一副**。党组由工商联领导班子中的党员专职副**和秘书长组成。

市工商联又称市总商会,总商会会长由工商联**兼任,副会长由副**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组成。总商会安排的领导班子人数,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总商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副会长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届中增补的工商联副**同时增补为总商会副会长。届中离任的工商联专职副**不再担任总商会副会长职务。

(一)市工商联**、副**人选由市委统战部商有关方面和上级党委统战部后提名,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察、审批,其中新提名**人选须先经上一级党委统战部考察同意。执委人选由工商联党组商市委统战部提名,工商联党组审定。常委人选以及上一级工商联执委、常委人选,由市委统战部商工商联党组提名,市委统战部部务会议审定。

(二)市总商会副会长人选与工商联领导班子统筹考虑,由市委统战部商工商联党组提名并组织考察,市委统战部部务会议审定。总商会领导班子人选与工商联领导班子人选同时选举产生。

(三)认真做好人选的推荐、考察工作。要在一定范围进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确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考察人选。民主推荐工作由市委统战部和工商联党组组织。充分听取组织、纪检、监察和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和人选所在企业职工的意见。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和人选所在企业职工的意见。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人选必须经过综合评价,凡未经过综合评价或综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不能推荐使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人选要在一定范围里进行公示。坚决防止把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行差、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推荐为人选。

(一)市工商联换届应于年月底前完成。

(二)工商联换届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市委统战部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同有关方面充分沟通协商,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对人选严格把关,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换届工作方案。工商联党组要认真贯彻换届工作各项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做好有关人选的推荐提名工作,组织好选举工作。换届人事工作方案要与省委统战部、工商联党组沟通后,报市委审批。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干部工作原则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做到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干部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正确对待进、退、去、留,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对届满不再安排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仍要加强联系,继续发挥好他们的作用。

为了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成立“工商联(总商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协副**、统战部长黄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苏同志担任,小组成员由市工商联秘书长陈同志、市委统战部办公室主任符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统战部,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村级换届实施方案篇四

按照**局党组《关于整合组建(换届)**单位工作的具体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单位党组织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单位党委、纪委组建(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在**局党组领导下和**局机关党委指导下,成立**单位党委、纪委,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创**单位党建工作新局面。

二、组建(换届)工作程序

(一)制定方案(2月中旬)。修改完善《中共**单位党委、纪委组建(换届)工作实施方案》,提交**局机关党委会审定并报**局党组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提交组建(换届)**单位党委、纪委的请示(2月下旬)。**单位党委拟设委员 名,纪委设委员 名,下设 个党支部,分别为:**党支部、**党支部...........。报**局机关党委审定批复后实施。

(三)动员部署(3月上旬)。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九严禁”换届纪律规定等,统一认识,充分发动,使每名党员明确选举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注意事项和责任,从而更好地行使民主权利和履行党员义务,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推选两委委员候选人(3月中旬)。按照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0%的规定,推选**单位党委委员 名、纪委委员候选人 名。

(五)召开大会(3月下旬)。召开中共**单位第一次党员大会。根据大会议程,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邀请**局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六)召开**单位党委、纪委第一届第一次委员会议,选举产生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明确委员分工。(3月底前)。

(七)上报选举结果,选举结果经机关党委会研究并报**局党组同意后,机关党委给予批复。

(八)做好**单位党委、纪委组建(换届)文书档案整理工作。

三、党员大会主要议程

1.审议**单位党委、纪委筹备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第一届**单位党委、纪委班子。

四、**单位党委委员名额设置及任职条件

(一)**单位党委、纪委委员会的设置

1.**单位党委设委员 名。按照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0%的规定,提名候选人 名,差额 名。委员会中,设书记 名,副书记 名,纪委书记 名,委员 名。

2.**单位纪委设委员 名。按照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0%的规定,提名候选人 名,差额 名。委员会中,设书记 名,委员 名。

(二)**单位党委、纪委委员人选条件

1.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重视调查研究解决问题,能够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本职工作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3.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监督,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服务意识,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具有1年以上党龄,热心党建工作。

五、书记、副书记名额设置及任职条件

**单位党委设书记 名、副书记 名、纪委书记 名。

**单位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在具备委员条件的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单位党委书记一般由正处级领导干部担任。

(二)**单位党委副书记一般由正处级或副处级领导干部担任。

(三)**单位纪委书记一般由副处级领导干部担任。

(四)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组织能力、决策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和党务工作经验,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六、确定应参加党员大会人数

根据选举有关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结合**单位党员实际情况,为保证选举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局机关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七、两委委员会选举程序

(一)委员产生程序:根据党内民主选举原则,在发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通过党员推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提名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选**单位党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名,纪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名。在此基础上,**单位党委、纪委组建(换届)工作筹备组研究提出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征求党员意见后,报机关党委,由机关党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局组织部会同机关党委办公室、**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单位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单位党委、纪委组建(换届)工作筹备组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提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局党组和机关党委审议同意后,提交**单位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20%进行选举,由此产生第一届**单位党委和纪委班子。

(二)**单位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产生程序:召开**单位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的办法,分别选举产生第一届**单位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

(三)上报两委委员、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经机关党委会研究并报**局党组同意后予以批复。

八、措施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单位党委组建(换届)工作,对于加强**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单位党组织工作制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要通过**单位党委组建(换届),把组织满意、党员公认、群众拥护的优秀党员干部选进**单位党委,进一步增强**单位党委的领导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成立**单位党委组建(换届)工作筹备组。**单位党委组建(换届)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在**局机关党委具体指导下进行。为确保**单位党委、纪委组建(换届)工作有序推进,成立**单位党委、纪委组建(换届)工作筹备组,组长由 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担任,成员由***、***、***、***、***、***、***、***组成。筹备组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工作要求抓好会议有关议程、会务、防疫等协调和保障工作的落实。全体党员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加推荐和选举工作。

(三)严肃换届纪律。要认真执行政策、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换届纪律,有效防范违规违纪问题发生,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着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风清气正心齐的良好环境,通过**单位党委组建(换届)凝聚人心、增进团结、振奋精神,推动**单位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单位党委、纪委组建(换届)

工作筹备组 年 月 日

村级换届实施方案篇五

为切实做好全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维护广大村(居)民的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四川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村组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居组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以下简称《村委会选举条例》)和《中共四川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川委办〔2021〕40号)等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涉及广大群众的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是城乡居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切实落实、省政府的重要部署,圆满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政治任务。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周密组织,严明纪律,全力抓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提高村(社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党在城乡基层的执政基础。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是换届选举工作的政治要求和根本原则,丝毫不能动摇。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的整个过程,体现在换届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大力提倡通过民主程序将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社区)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换届选举工作。

(二)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发扬民主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基础。透明、阳光是民主得以生存的养料。要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和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原则。要把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拓宽民主参与渠道作为根本,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提高换届选举的公认度、公信度。

(三)严格依法选举。严格依法办事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保障。严格执行换届纪律。深刻汲取辽宁、衡阳、南充等地拉票贿选、破坏选举典型案例的教训,把严明纪律贯穿整个选举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换届选举纪律,着力防止和打击请客送礼或乱许愿、随意委托投票、不按规定路线投票、不设置或不使用秘密投票间、抢夺或毁坏选票或票箱、在选举现场起哄闹事等干扰投票、破坏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落实“九个严禁、六个坚决查处”,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坚决守住“不出事”的底线。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学习我省新修订(正)的《村组法实施办法》和《村委会选举条例》,切实执行登记参选、委托投票、查处不正当选举行为以及村务监督、村民小组自治、村规民约、村干部履职等方面的新的规定,依法换届选举和开展村(居)民自治工作。

(四)搞好统筹协调。搞好统筹协调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方法。统筹协调好各方面诉求。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通常是城乡基层矛盾的集中反映期。各地要讲究工作艺术、改进工作方法,把党的领导、群众意愿和法律规定紧密结合和有机统一起来。统筹协调好各部门工作。认真落实“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紧密配合,为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提供法律、经费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保障。各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全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结束后正式启动,至2017年3月总体结束,分为选举准备、全面实施和总结收尾3个阶段。

(一)选举准备

换届选举工作启动后至11月下旬为选举准备阶段。重点工作是摸排整改重点村(社区)、部署选举工作,工作目标是健全内部工作机构,理顺外部选举环境。

1、建立机构。市、县、乡要尽快分别成立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担负换届选举的组织领导责任。抽调素质好、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干部组成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换届选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等日常工作。县(市、区)党委书记作为换届选举“第一责任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作为换届选举“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担任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的负责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实行分片包干,定点联系、责任到人,加强换届选举的具体指导工作。

2、调查摸排。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等方式,真正掌握干部、群众思想动态和本地人口、经济、文化状况以及宗教、宗族、宗派等社情,排查换届选举重点、难点村(社区)。制订整改方案,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切实整顿和转化重点、难点村(社区)。

3、宣传培训。组织选举工作人员和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以下简称选民)认真学习换届选举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使他们认识到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的目的、意义,熟悉选举的程序及要求。

4、任期审计。由县级农业、财政部门或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在县级审计部门指导下对村(社区)财务收支等进行全面审计,审计工作应当有3名以上村(居)民代表参加。审计的具体内容和结果要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5、统一部署。各地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后,要召开会议部署本辖区的换届选举工作。换届选举日期由县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确定,延期换届选举不得超过三个月。全县(市、区)整体延期换届选举的,应由市(州)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上报省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备案审查。

(二)全面实施

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上旬为全面实施阶段。重点工作是集中组织选举投票,工作目标是顺利选出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

1、制定选举办法。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经民主推选产生后,即要负起主持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职责,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制定本村(社区)的选举办法。选举办法要明确选举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对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名额、选民资格、候选人条件和提名程序、投票方式及会场设置、委托投票、另选和补选以及回避原则等作出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规定,提交村(居)民会议或者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2、登记选民。实行直接选举的,应当登记并公布选民名单;实行间接选举的,只须登记并公布代表名单。登记分为初次登记和多次的补充登记。依据户籍进行登记的,要对实际居住情况进行核实,保护外来人口的合法权利。选民名单的变动情况,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对于名单初登、补登和公布过程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要采取民主方式灵活解决,尊重和保护每一名具备选民资格村(居)民的民主权利。直接选举居民委员会的社区,在要求居民主动登记的同时要加强小区、市场等人员集中区域的宣传工作,依托驻区单位、物管企业等开展上门登记和动员工作。

3、提名候选人。初步候选人的提名,要体现广泛民意。正式候选人的确定,要严格按照本村(社区)《选举办法》中规定的条件,体现德才兼备原则。如果群众对《选举办法》中所规定的候选人资格条件有较大意见,应暂停选举,倒查《选举办法》的制定过程,把矛盾妥善解决后再继续选举。

4、组织投票。要切实组织好投票选举工作。投票选举时,应当设立主会场或中心会场;人数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若干投票站。区域较大、交通不便的村,经乡镇(街道)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批准后,可设置流动票箱作为补充投票形式,但仅限行动不便、又不能委托他人投票的选民使用。流动票箱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名单不得事先确定。任何形式的投票,都必须在3名以上选举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投票结束后要当场密封票箱,集中到主会场或中心会场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经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立即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民政部门备案。

5、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10日内由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直接提名候选人的方式推选产生。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一般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县级换届选举指导小组可根据本地实际适当调整)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应由不是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的支部委员或其他党员担任。换届选举不仅要把政治觉悟高、群众威信高、监督能力强、勇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的人选进新一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还要注意在选举期间宣传好关于村(组)务监督和村(组)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把村(居)务监督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6、推选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和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村会计或村文书等的产生,各下属委员会和其他村级组织的产生,以及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分工,要按照“四个自我”原则,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按照大多数群众的意愿确定,体现群众当家做主。提倡将党小组长依法推选为村(居)民小组长。

7、交接工作。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上届村(居)民委员会应在法定时限内向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移交集体资产、办公场所、印章、账目、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移交工作由选举委员会主持,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拒不交接的,依法严肃处理。

(三)总结收尾

2022年3月上旬至月底为总结收尾阶段。重点是做好统计报表、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和统计、建章立制,工作目标是建立起规范和保证新一届村级组织正确履职的制度框架。

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指导新班子结合本村(社区)实际,进一步健全村级组织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制定任期工作规划。修改完善原有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居)务监督、议事、听证、论证、民情恳谈、民主评议、问责等自治制度以及“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等工作机制并形成制度体系,让权力在制度的轨道上良性运行,进一步促进村(居)民自治和村(社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换届选举结束后,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及时对新任村(社区)干部开展任职培训。

(一)选举方式。村民委员会全部实行直接选举。85%以上居民委员会实行直接选举。集体资产未处理完成的“村改居”的社区、街道办事处所辖的“村改居”的社区实行直接选举,其它成建制整体“村改居”的社区如居民构成无重大变化也应当实行直接选举,上一届已实行直接选举的社区应继续实行直接选举。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要依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可以参考但不能简单照抄照搬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程序和方式、方法,要根据本地群众的生活方式、传统习惯、文化认同,科学合理地设计调查、宣传、通知、登记、开会、投票等环节,提高征集民意、集中民意、体现民意的有效性。

(二)候选人条件。各地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热心为居民服务”和川委办〔2016〕40号文件关于依法产生候选人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基本条件应包括: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2.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3.清正廉洁,勤政为民,谦虚谨慎,乐于奉献,正确对待权力;4.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5.本人主动依法登记参加本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6.承诺遵守换届选举纪律,承诺当选后认真履职。对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选举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各地也应从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具备履职能力等方面着手制定资格条件。、省政府明确要求由县级党委、政府对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做出具体规定,请各地务必认真研究、尽快落实。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要深入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将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候选人资格条件内化为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共识,并通过民主程序将这些条件写入《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固化为有约束力的规则条款。

(三)选举监督。为依法有序组织好换届选举,各地要建立健全选举监督体系,采取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换届风气督查工作组,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担任选举监督员,换届选举全过程影音记录、电子存档等措施,加强对换届选举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

(四)选举培训。今年是我省的换届年,各地党委、政府换届刚刚结束,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变动较大,因此一定要加强分类、分层次的选举培训工作。一是集中授课,各级要分别办班,层层培训,使每一级选举工作人员都能尽快掌握业务知识。二是布置作业。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和领导讲话、政策问答等整理成册,要求选举工作人员认真自学。三是组织考核。在考核中要注重实战,以往届选举中发生的案例为题考查工作人员的法律、政策把握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考核不过关的,不得上岗。

(五)重点村(社区)。按、省政府要求,有问题的村(社区)必须先整顿再换届,整顿不彻底不得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要重点排查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村(社区)“两委”不团结、“三宗”势力影响大、征地拆迁等历史遗留问题突出以及信访多、网络负面信息多的村(社区)。对于排查出的重点村(社区),要落实领导责任,组织得力队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对查出的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已经解决的,要形成制度巩固整顿转化成果。

(六)妇女成员“专职专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组法实施办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村委会选举条例》中对于确保妇女成员当选也作出了具体的程序性规定。要充分考虑到多次组织召开选举大会的困难性,确定村民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时可以适当增加名额,保证妇女正式候选人不少于2人。在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中没有妇女当选的情况下须在委员中指定一个职位,在事先确定的2名或更多妇女候选人中进行“专职专选”。选举前要注意向广大选民充分宣传,并在投票开始前再次重申这一新的规定。多民族居住村人数较少民族的候选人,参照女性成员“专职专选”操作办法进行选举。

(七)候选人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双向承诺”。要抓住选举时机,大力规范和强化村(社区)干部管理工作,把签订《候选人竞争承诺书》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书》设定为选举工作基本程序。《候选人竞争承诺书》要明确拉票贿选、利用“三宗”或黑恶势力干扰选举等不当竞争行为和纵容或指使他人闹事等违反选举纪律行为的具体表现。《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书》要对任期目标、岗位要求、工作纪律等作出具体规定。划定如不履行承诺即按自动退出、自动辞职处理的“红线”。

(八)信访和舆情工作。我省个别地方社情比较复杂,“四个民主”发展不均衡,一些不是由于选举带来的长期累积的问题,有可能在换届选举期间通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这一“阀门”集中释放出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各地要建立和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和良性舆论监督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合作,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着力防止对换届选举工作的不实报道和恶意炒作。对群众反映的换届选举问题要及时核查、正面回应、澄清事实,缓和、消解群众的负面情绪。

(九)统计工作。各地要及时、准确地做好换届选举数据统计工作,把确保数据真实作为统计工作的中心环节,从每一个村(社区)的具体填报抓起,核实每一项数据。选举情况动态表在选举结束前每周报送一次,选举结果统计表在本地换届选举结束后一周内报送。

村级换届实施方案篇六

依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x镇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x次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全镇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x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部署要求,主动适应新时代,展现新作为,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激发活力、推动工作为目标,坚持加强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选举产生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村“两委”班子,统筹做好村妇联、村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努力健全由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提高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明确班子职数。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一般由3至5人组成,村民委员会一般由3-7人组成。结合我镇实际,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村,支委会由3人组成,支部书记1人、支部委员2人;村委会由3人组成,主任1人、委员2人。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支委会由5人组成,支部书记1人、支部委员4人;村委会由5人组成,主任1人、委员4人。

(二)拓宽来源渠道。坚持标准选人和事业选人导向,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的需求,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突出“三有三带”,即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来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出和谐。注意从现任村干部、本村致富能手、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专业大户、复员退伍军人、乡村医生教师、返乡回村居住退休干部职工中挖掘选用;从民营企业家、企业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等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联系回引;从各类面向基层的服务人员中重点培养选拔,通过引导党员群众推选、鼓励动员回村参选、重点培养择优遴选,县镇机关派任、优秀书记兼任、邻村干部跨任等方式把各类优秀人才推选到村干部岗位。

(三)优化整体结构。实施“一村一年轻干部”计划,注重加大返乡创业大学生、农村优秀青年培养使用力度,确保各村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倡导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兼任村民小组长。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在村民委员会设妇女委员职位,实施专职专选,保证100%的村“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100%的农村妇联组织负责人进入村“两委”班子,村“两委”女性成员较上届有大幅提升,确保至少有1名女性正职。

(四)实现“三个确保”。确保按时完成换届任务,不留尾巴;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不出非正常事件;确保组织意图和群众意愿有机统一,不让不符合资格条件人选进入村“两委”班子。要通过这次换届选出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全镇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x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21年2月初开始,到8月底结束。先进行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和村级妇联、团组织换届选举。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1.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2021年3月20日前完成。

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年5月20日前完成。

3.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年6月20日前完成。

4.村级妇联、团组织换届选举。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

(一)严把条件标准。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过硬,对党忠诚,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核心地位和党中央权威;2.锐意创新、能谋善战,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3.心系群众,办事公道,致富能力强,“三变”思路清,有较强的奉献精神;4.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有较好群众基础和口碑;5.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村党支部书记年龄不超过60周岁,村委会主任年龄不超过55周岁,新提名村“两委”正职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村“两委”正职平均年龄不超过50周岁,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人选还应具有一年以上党龄。计算年龄、党龄时间截至选举大会召开日。

(二)从严审查把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提名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时限的;2.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3.三年来(截至选举大会召开日),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土地政策和环保政策,受到职能部门处理的;4.信奉邪教,从事地下宗教、封建迷信活动的,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5.涉黑涉恶,操纵宗教、宗派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6.非法串联拉票、胁迫蒙蔽群众或者操纵、破坏选举的;7.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违反村规民约,群众威信不高,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员的;8.不能正常履职、不能长期驻村或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

(三)落实审查责任。要严格履行人选资格条件的审查把关责任,首先要征求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的意见,书面征求纪检监察、信访、卫计、公安、环保、国土等部门意见,严格审核候选人资格条件。第一书记和省市县选派的驻村工作队员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不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一)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实行“两推一选”办法,即:在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党员和群众推荐、镇党委推荐的情况,由村党组织研究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批准后进行党内选举。

1.准备工作(2021年2月12日至2月24日)。换届前,镇党委将全面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镇党委书记与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必谈、党委班子成员与村“两委”其他成员必谈、包村干部与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必谈,重点强调换届纪律,引导现有班子成员摆正参选心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村党组织召开支部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镇党委批复后,村党组织及时召开支部委员会议,传达镇党委批复要求,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相关事宜。

2.民主测评和党员群众推荐(2021年2月25日至3月2日)。民主测评由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对现有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重要参考依据。民主测评后,由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村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提出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未入围得票较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推荐结果报镇党委审核。

3.镇党委推荐(2021年3月3日至3月5日)。镇党委召开会议,结合民主测评情况和研判结果,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党组织。

4.确定考察人选(2021年3月6日至3月7日)。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上报预备人选名单。镇党委按要求征求意见,审核预备人选资格条件,并对审核通过的预备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5.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2021年3月8日至3月16日)。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根据镇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统一为5天(公示截止日为3月15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预备人选报镇党委批复。

6.党内选举(2021年3月17日至3月20日)。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先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然后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党员大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未当选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另行选举。选举结束后,选举结果报镇党委批复。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镇党委同意,并经村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或服刑的;(3)年老体弱卧床不起或长期生活不能自理的;(4)长期居住在外地或外出务工超过半年以上,经村党组织通知,本人确认不能返回参加换届选举的。

(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村党组织领导和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全程指导下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要求,全面采取提名候选人的选举方式,全面推行候选人资格审核机制,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1.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2021年3月21日至3月25日)。根据《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八条规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4至8人,人数一般为单数。村民选举委员会中至少应有1名妇女成员,委员中除普通群众外,还应有党代表、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的代表。村民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宜同时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候选人的,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各村党支部要发挥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通过组织谈话、宣传动员等形式,引导群众把村党组织成员和党员村民代表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把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导选举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2.制定村选举办法(2021年3月26日至4月1日)。村民选举委员会应依法拟定本村选举办法,提交村民会议或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实施。各村要将“五选八不选”资格条件进一步细化后写入选举办法,明确不符合条件的当选无效。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2021年4月2日至4月8日)。截止本村选举日为止,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1)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工作或居住1年(截至选举大会召开日)以上,本人申请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告知,本人书面表示或2人以上电话联系并登记确认不参加选举的,不列入本次选民名单。选民名单应在选举前20日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村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自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选委会提出。村选委会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调查核实,作出纠正或解释,并公布处理结果。

4.提名初步候选人(2021年4月9日至4月22日)。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必须先提名初步候选人。提名初步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提名前公布候选人资格条件。提名的初步候选人人数多于法定正式候选人名额时应进行预选。

5.确定正式候选人(2021年4月23日至4月30日)。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村委会职责要求、人选条件的法律规定和本村选举办法,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初审后报镇换届选举领导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候选人中应至少有1名女性,没有产生女性候选人的,以得票最多的女性为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名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以提名得票多少为序张榜公布。

6.组织选举投票(2021年5月1日至5月16日)。积极动员、组织选民亲自投票。选举时,应设立主会场,居住分散的可设立分会场或投票站,会场要设立秘密写票处,从严把控流动票箱。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规范委托投票和代写选票,确保村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唱票计票,按照“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双过半”原则,确认选举投票结果并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对于通过“另选他人”方式得票过半的,需经村民选举委员会进行资格初审,并报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另选宣布选举结果。

7.做好工作交接(2021年5月17日至5月31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10日内,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镇政府监督,完成新、老村委会工作移交手续。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的各项民主制度和村规民约,研究确定本村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落实措施。

(三)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年6月1日至6月15日)。结合实际,4个村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均由主任1人、委员2人组成。村党组织负责提名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资格初审后报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审核。换届选举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提倡把村党组织委员特别是负责纪检工作的委员推选为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符合“五选八不选”条件,其中有懂财会、会管理的人员。村党组织书记原则上不得兼任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级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

(四)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选举(2021年6月1日至6月15日)。结合实际,村民代表名额一般由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具体人数各村自行确定。根据经验,100户以下的村不推选村民代表,101户以上的村设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任期与村委会相同,可连选连任。村民代表推选产生后,发布公告并登记造册一式三份报县民政局、镇政府。村民小组长在新一届村委会产生后15日内,由村委会成员主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形式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按照规定,村会计人选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不能由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兼任,与主任、副主任不能有近亲属关系。

 (五)村妇代会、团支部换届选举。村妇代会与村委员会换届同步进行,村党组织一般应提名村“两委”中女性成员作为妇代会主任候选人,提倡村“两委”中女性成员与妇代会主任交叉任职。村级团组织建立3人的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名、委员2人;提倡村“两委”班子年轻成员兼任村团支部书记;村级团组织换届工作要在村党支部换届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这次村“两委”换届选举是推进依法治国,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村级组织自治法治德治治理体系的基础工作。各村党支部、村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新思想新要求,从严从实抓好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实施。镇党委决定成立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x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抽调专人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成立督导指导组,建立包村包片、联户联人的责任体系,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督查指导。各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村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明确程序要求,夯实工作责任。各村要严格资格审核,对于在资格审核、选举组织等环节出现失职失误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二)开展责任审计,加强村务监督。按照先审计后换届的要求,在村民委员会换届前,按规定进行集体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镇政府将组织对届满村委会任内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集体债权债务、

扶贫

项目资金等群众关心的事项进行重点审计,审计时应有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参加。审计结果应当向群众公开。对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还;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法违纪的,移交纪检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宣传教育,搞好学习培训。通过召开群众会、张贴标语、制作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换届选举纪律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正确对待换届工作和自己的权利义务,积极有序、依法依规参加选举。加强对负责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干部和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指导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警示教育,及时公布和报道换届中出现的违法违纪处理情况,把选不准选不好选不强村干部的危害性告之广大村民,把违法违纪的代价告之村干部和候选人,把干扰或破坏选举的后果告之别有用心的人。全面推行镇党委和参与竞选人员集体谈话制度,组织候选人围绕三年发展目标、脱贫攻坚任务开展“三承诺一宣誓”(竞选承诺、服务承诺、辞职承诺和就职宣誓),其中“三承诺”内容要由候选人亲自书写签名并向选民公示,严防出现候选人“乱承诺、空承诺”现象。

(四)实行“四个全程”,规范选举程序。实行换届选举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各村务必按照县上统一制定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程纪实登记簿明确的换届选举重要阶段、重要事项和具体环节,做到一个环节一记,相关人员签字认定,竞职人员签字认可,镇党委书记签字把关,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和步骤不变通,全程纪实登记簿和选票由镇党委负责保管备查。实行换届选举工作全程指导制度,镇指导组负责全程检查、督促和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实行换届选举工作全程监督制度,邀请党员和群众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风纪监督员,在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实行换届选举工作全程公示制度,将候选人提名、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镇上将公布举报电话及其他举报渠道,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对选情复杂的地方,要成立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对“难点村”、“重点村”要“一村一策”制定

方案

,选派得力干部驻村指导,确保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留尾巴。

(五)严肃换届纪律,查处违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形成强大威慑,保证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深入开展“双承诺”活动,镇指导组成员、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参与竞选人员分别与镇党委书记,农村党员分别与村党组织书记签订《严格遵守村“两委”换届纪律承诺书》。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宗族势力等破坏、妨碍选举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严肃查处,坚决打击。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对黑恶势力、“村霸”等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绝不手软。各村要摸清有意参选或辅助他人参选的涉黑涉恶人员、归正人员、劣迹人员,逐一开展重点警示谈话,逐人落实动态管控措施,认真做好换届选举过程中的矛盾排查化解,妥善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全力营造安定有序的换届选举环境。

(六)落实保障措施,完成新老交接。换届选举结束后,村级领导班子要按照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要求,搞好教育培训,开展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好新老班子交接,完善落实村干部的补贴待遇、激励保障和监督管理机制。同时,要切实做好离职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好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全镇社会和谐稳定。

村级换届实施方案篇七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实施方案其中最常要用到是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也叫项目执行方案,是指正式开始为完成某项目而进行的活动或努力工作过。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残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根据中共遂平县委组织部、遂平县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遂平县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遂残联〔2022〕15号)要求,依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结合我办事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履行残联组织“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为党和政府分忧、为残疾人解难,常抓不懈强基础、持之以恒促改革,深入推进残疾人组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激发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勇于面对挑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总结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成就和经验,谋划部署下一个五年残疾人工作,为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坚持党的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换届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保证换届工作的正确方向。

——坚持依法依章程。严格依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开展换届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各级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主席团委员和广大残疾人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坚持统筹推进办事处、村(社区)二级残联组织应按照整体部署自下而上逐级接续换届,下一级残联换届工作应在上一级残联指导下进行,并在上一级残联换届之前全部完成。

——坚持严明纪律规矩。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确保换届工作全过程风清气正。

召开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主席团(办事处残联主席、村残协主席)工作报告,确定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战略、工作方针和主要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办事处残联主席、村级残协主席);选举产生出席县级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提出《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修改意见;通过其他重大事项。代表大会由主席团召集,由大会执行委员会主持。

(一)代表名额

根据当地实际,按照规模适当、代表性强、来源广泛和工作需要的原则参照上届代表人数确定。

(二)代表人选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关心尊重残疾人,热爱残疾人事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道主义精神,在残疾人中有一定威信、能切实反映残疾人的呼声与诉求;自强不息、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备履行职责的意愿和参事议事的能力,能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一般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基层可适当放宽),年龄在18周岁以上、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要注重吸纳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抗疫斗争等重大任务和考验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作为代表人选。

(三)代表结构

各类残疾人都要有适当比例的代表。办事处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应占65%以上,基层和一线人员占60%以上;残疾人工作者、助残社会组织、残疾妇女、农村残疾人和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要有一定数量的代表。街道办事处残联代表大会代表结构应参照办事处残联代表大会比例确定。

(四)产生程序

出席村(社区)残协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村(社区)党组织协商推荐产生;出席街道办事处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在广泛征求残疾人意见的基础上协商推荐产生。党委、办事处和有关单位代表由残联协商代表人选所在部门和单位推荐产生。特邀和列席代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未被选为本次代表大会代表的上届主席团委员,可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

(一)主席团规模

主席团规模和组成结构按照“规模适当、高效履职”的要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规模和人员构成方面进行适当调整,原则上参照上届主席团规模确定主席团委员。

(二)委员候选人人选条件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认真学习、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密切联系残疾人、热忱服务残疾人、在广大残疾人中具有较高威信,热爱残疾人事业、积极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甘于奉献,在本职工作中实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社会活动和参事议事能力,能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履行委员职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含),年龄在18周岁以上、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含)。

(三)委员构成

主席团委员一般由政府领导同志、与残疾人事业关系密切的党政机关代表、各类优秀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专职残疾人工作者和热心残疾人事业的社会爱心人士组成。

(四)委员候选人产生程序

县残联的新一届主席团街道办事处委员候选人人选,由街道办事处残联提出,与县残联协商后,街道办事处残联新一届主席团全体会议通过产生,街道办事处残联应根据县残联确定的人选条件和分配名额推荐委员人选,其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人选,原则上从基层和一线优秀残疾人以及新一届专门协会领导中推荐。

(五)大会选举组织工作

依照《章程》规定,主席团委员由残联代表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执行委员会领导。办事处残联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严肃选举纪律,周密做好选举各项工作,确保大会选举万无一失;要依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制定代表大会选举办法,明确主席团委员人数、委员候选人产生程序、投票选举方式、选票写票方法、监票人产生办法等,确保选举工作依法依章程、程序规范、公平公正;要充分考虑到不同残疾类别代表的需求,设置移动票箱;要加强对监票人、计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切实熟悉选举流程,确保投票顺利、计票准确、监票严格。

(六)主席团全体会议

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召开主席团全体会议,通过召开代表大会的决议,通过提请代表大会审议的工作报告,提出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建议名单和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建议名单。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之后,召开主席团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团主席、专职委员,推荐出席县残联新一届主席团委员候选人人选。

办事处残联理事长人选由办事处党工委向县残联提出,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办事处不设副理事长,设一名专职委员辅助理事长工作。村(社区)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候选人选由村(社区)党组织提出,报办事处党工委批准后,由残协大会选举产生。

街道办事处统筹开展村(社区)残协换届工作。要按照残联改革和村(社区)残协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在村(社区)“两委”主持下,召开村(社区)残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做到组织体系完善、人员结构合理、作用发挥充分,实现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由过去主要依靠残疾人专职委员一人负责到发挥残协整体力量、统筹推进、融合发展的转变,切实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和创新服务能力,实现组织全覆盖、服务零距离,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办事处、村(社区)级残联组织要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到换届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街道办事处残联要周密筹划,精心组织,召开残联换届工作部署会议,确保换届大会的顺利召开。要以换届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推动残疾人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换届时间要求

1、换届工作时间安排。按照整体工作部署,村(社区)残协、街道办事处残联换届工作要在2022年8月31日以前完成。

2、严格按照程序组织换届,做到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办事处、村残联组织要认真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召开本级代表大会方案,报上级残联同意后,经同级党委、办事处批准后实施。

(三)严肃换届工作纪律。

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强化组织把关,对新任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凡提四必”等要求,对代表大会代表、新一届主席团委员候选人进行严格的人选资格审查,杜绝“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办事处残联领导干部要讲政治、顾大局、作表率,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正确对待进退留转,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四)做好基础保障

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代表大会疫情防控方案、制定疫情防控举措,统筹抓好疫情防控、换届工作和各项日常工作,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日常工作有序推进。

(五)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加强对换届宣传工作的统筹协调,广泛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残疾人事业的格外关心、对残疾兄弟姐妹的深情厚爱,各级党委政府对残疾人工作的高度重视、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残疾人工作的大力支持;宣传过去五年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显著提升;宣传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道主义精神,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和共同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社会环境;宣传广大残疾人热爱祖国、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时代精神和广大残疾人工作者敬业奉献、扎实工作的感人事迹;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把代表大会开成团结、民主、奋进的大会。

各村(社区)委员会,镇直相关单位:

根据《省残联转发中残联关于印发村(社区)残疾人协会换届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精神和县残联的工作部署,今年8月20日前要完成我镇村(社区)残协换届工作。现根据县残联对相关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就做好村(社区)残协换届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建设,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履行残联“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为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选举产生新一届残协主席、副主席和委员。

7月28日——8月18日

1.推举产生代表人选名单。

2.酝酿推荐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人选。

3.组织召开村(社区)残协换届选举会议。

残协代表大会代表人选由村(社区)党组织根据本辖区居民人数和残疾人人数、按照“规模适当、代表性强”的原则提出,一般不少于20人。

1.代表人选应包括各类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代表、“两委”委员代表、村(社区)民小组组长、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小组组长、网格员、社会组织负责人、扶残助残爱心人士、志愿者等,其中各类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应占65%以上。

2.代表人选应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残疾人事业、热心为残疾人服务,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具有一定参事议事能力,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3.代表人选由村(社区)党组织在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经村(社区)党组织主持召开的村(社区)民代表、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及其亲友群众会议(残疾人人数超过30人的可推选残疾人代表参加)协商推举产生。推举产生的代表人选名单应在本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村(社区)党组织根据公示情况确定代表名单。

1.残协设主席1名,副主席2至3名,委员3至5名,任期均为5年。

2.残协主席可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担任,副主席由残疾人及亲友、扶残助残爱心人士等担任,委员由残疾人及亲友、残疾人工作者、扶残助残爱心人士、志愿者代表等担任。

3.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建议人选由村(社区)党组织在广泛征求意见并与镇残联充分沟通酝酿后提出,报镇党委批准后,作为候选人提交村(社区)残协代表大会。

1.选举产生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

2.印制的选票是“塔集镇××村残协第七次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委员选票”,盖“×××村委会”印章方为有效。

3.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进行选举。候选人所得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以上,方可当选。

4.残协主席、副主席、委员实行等额选举,由到会代表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在选举时,代表对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

5.每张选票所选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选举有效。

6.在进行投票选举之前,由监票人当众检查票箱,并加封。

7.代表在填写选票时,应使用钢笔或碳素笔,字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书写有困难的代表可以请其他代表按照自己的意愿代填选票。

8.选举大会设监票人2名,对发票、计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票人员由领导小组从非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提交大会通过。大会指定计票人2名,负责发票、计票工作。

9.由代表依次投票。

10.投票结束后,经监票人将投票清点结果报告大会,经确认选举有效后,计票人员开始计票。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由监票人向全体代表宣布选举结果。

1.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成立村(社区)残协换届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村(社区)残协换届工作。摸清本村(社区)残疾人底数,严肃换届纪律,组织宣传动员,确保村(社区)残协换届会议顺利召开。

2.村(社区)代表大会需按照规定议程进行,工作报告应提前报请村(社区)“两委”审定后提交大会;会场应严肃庄重,悬挂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会徽,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施和环境。

3.规范整理档案。换届工作结束后,要整理好换届资料的留档,保证资料规范齐全,将残协换届选举结果按照程序及时上报镇党委和残联备案。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和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关于地方残疾人联合会召开第六次代表大会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残疾人联合会干部管理办法和党组织管理关系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xxxx〕2号)及中央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选拔残疾人干部充实地方残疾人联合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报告>的通知》(组通字〔xxxx〕38号)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为做好全州残联的换届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州残联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组织保障。

(一)代表大会应遵循“统一进行、自下而上”的原则召开,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残联实行逐级换届。下一级残联换届工作应在上一级残联换届之前完成。

(二)代表大会由主席团召集,由大会执行委员会主持,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

(三)按照民主程序,认真选好代表,充分体现其代表性、先进性和广泛性。

(四)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央组织部关于残联系统干部管理的规定以及各级残联残疾人领导干部配备的要求,认真做好各级残联领导班子人选的选配工作,积极选拔优秀残疾人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进入残联领导班子。

(五)认真选配好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的主席团委员,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发展残疾人事业中的作用。

(一)听取和审议主席团工作报告,确定今后一个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战略、工作方针和主要任务。

(二)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

(三)提出《中国残疾人章程》修改意见。

(四)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推荐上一级残联主席团委员人选。

(五)通过其他重大事项。

(一)代表名额

州残联第五届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人数确定为120人。各县(市)、乡镇(街道)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本着既要体现代表性,又要适应工作需要的原则,参照上届代表人数确定。

(二)代表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在生产和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3.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密切联系残疾人,倾听残疾人呼声和诉求,热忱服务残疾人,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4.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能认真履行职责。

5.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

(三)代表比例

五类残疾人都要有适当比例的代表;

代表总数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应占60%以上;

有关部门代表、残疾人工作者代表应占有一定比例;

残疾妇女、农村残疾人和残疾人专职委员要有一定数量的代表;

少数民族较多的地区,少数民族代表应有较高比例。

(四)代表产生办法

各级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经自下而上、民主选举产生。出席残联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残联代表大会经过民主程序,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下一级残联代表大会因故不能及时召开的,由同级残联主席团推举产生。政府有关部门的代表由残联与其所在单位协商产生。

特邀和列席代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未被选为本次代表大会代表的上届主席团委员,可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

(一)规模

州残联主席团规模为40人;

县(市)残联主席团规模原则在20—25人之间;

乡(镇、街道)残联代表大会主席团委员人数由各县(市)参照上述原则、并结合实际需要确定。

(二)委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积极践行和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密切联系残疾人,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受到广大残疾人的拥护。

3.积极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4.具有较强的社会活动和参政议政能力,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5.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

(三)委员比例

主席团委员一般由政府领导、与残疾人事业关系密切的有关部门代表、各类优秀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专职残疾人工作者和热心残疾人事业的社会人士组成。原则上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委员(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比例要在60%以上。

(四)委员产生办法

1.上一级残联的新一届主席团地方委员人选,由上一级残联与下一级残联协商产生。

2.下一级残联应根据上一级残联确定的人选条件和分配名额推荐委员人选,其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人选原则上从本级新一届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和残疾人群众代表中推荐。

3.委员人选由本级残联党组提出建议名单,与上一级残联协商后,经本级残联新一届主席团通过后上报。

(五)领导人选

副主席由党委、政府有关部门领导、残联理事长、各类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协会主席担任。

2.主席团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由残联党组提名,征求本人所在单位和上一级残联意见,商请本人同意,报请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后,由主席团聘请。

3.主席团主席、副主席的选举程序是:由残联党组提名,商请人选所在单位同意,并征求上一级残联意见,报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审批后,作为候选人提交主席团会议选举产生。

4.县(市)、乡(镇、街道)残联主席团领导人选,需事先征求上一级残联意见。

(六)主席团会议

选举产生主席团主席、副主席;

通过各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名单;

推举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宣布副理事长、理事名单;

推荐上一级残联新一届主席团委员人选。

执行理事会是残联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理事组成,理事由专职残疾人工作者担任。理事会要成为残健融合、团结实干、坚强有力、勤政廉洁的领导集体。

理事长、副理事长人选的产生按照××文件中的要求进行。理事长、副理事长人选由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商上一级残联提出,在当地党委决定之前,共同考察,待当地党委审批后,提交主席团推举或通过,报同级政府批准任命。残联理事长不得由其他部门领导兼任。新任的残联理事长原则上应任满一届以上。理事由理事长提名,主席团通过。××文件中的“地方残联干部的管理以地方党委为主,上一级残联积极协助”和“上一级残联对下一级残联领导班子成员负有培养、教育、了解、考察和提出使用建议的责任”的要求,积极协助下一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做好残联领导班子的配备工作。在各县(市)残联召开代表大会之前,州残联将协助各县(市)党委组织部门对县(市)残联领导班子进行考察,提出意见。

各级残联要在此次换届中,按照××文件规定,积极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和优秀残疾人干部进入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州残联领导班子中必须要配备一名残疾人领导干部,如现班子职数已满,又需要配备残疾人干部的,可按要求先进后出,逐步解决。在配备残疾人领导干部时,要坚持适当倾斜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残疾人干部。在选配残疾人领导干部时,对综合素质高,在实际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各县(市)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一定数量的残疾人干部。各乡、镇(街道)残联要按照××文件要求:乡、镇(街道)残联设在编的专职理事长主持日常工作,并按乡、镇(街道)中层干部正职的职级配备,要从主席团委员中至少选聘一名残疾人委员作为专职委员(专干)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村(社区)要成立残协,要从残协委员中选聘一名残疾人委员作为专职委员协助村(社区)残协主席开展工作。

专门协会设主席、副主席,由各专门协会委员会议选举产生。选举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的一般程序是:由残联党组(县级残联党的组织)提名,商请人选所在单位同意,征求上一级残联意见,召开本类别残疾人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报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后,作为候选人提交本类别专门协会委员会议选举产生,经主席团会议同意后任职。州级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的委员原则上由下一级专门协会主席和主席团委员中的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担任。县(市)级专门协会领导人选,需事先征求上一级残联意见。在上一级残联指导下,有条件的县(市)可以开展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差额选举试点工作。州、县(市)二级各类别残疾人代表大会与同级残联代表大会同期举行,并按照各类别协会章程,分别召开各专门协会本届委员会会议、新一届本类别残疾人代表会议和新一届委员会会议。

要关心下一级残联班子建设,积极主动向党委和组织部门汇报,配齐配强残联领导班子。

(二)按照中残联换届工作时间安排并结合我州实际,乡(镇、街道)残联换届工作要在××年××月完成;县(市)残联换届工作要在××年××月底前完成。州残联换届工作要在××年××月中旬前完成。

(三)严格按照程序组织换届。各县(市)残联要认真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召开本级代表大会方案。经过上一级残联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审批通过后实施。

(四)严肃换届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换届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各级残联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纪政纪,正确对待进退留转,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五)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动员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激励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属自强自立精神,激发残疾人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昂扬斗志,把代表大会开成民主的大会、团结的大会、奋进的大会,扎实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村级换届实施方案篇八

为做好县工商联(总商会)第届会员代表大会工作,特制订安排方案如下:

一、会议时间:年月日

二、会议地点:

;8、通过《关于工商联(总商会)第届执行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9、工作人员宣读《致全县非公经济人士的倡议书》;10、县长做重要讲话;11、县政协副**、县委统战部长同志致闭幕词。

四、责任分工

1、县长同志讲话、酒会致辞,由县政府办负责。责任人:

2、会议前所有文件印制及会议用品装袋分发工作,由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负责。责任人:

3、市委统战部、工商联领导的邀请和接送工作,由县委统战部负责。责任人:

4、县委宣传部、县广播局记者、大会资料宣读工作人员负责大会的新闻报道工作。责任人:

5、大会期间会场摄影工作人员确定,由县委统战部负责。责任人:

6、会标的制作、悬挂,各乡镇、园区代表团,会员代表大会执委以上人员桌牌打印、摆放,鲜花、绿植、桌椅、矿泉水摆放等,由县委统战部负责。责任人:

7、**台桌牌、会议室话筒摆放,开、闭幕式国歌的播放,提前做好音响的调试,确保正常使用。室内温度控制在25度左右,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责任人:

8、县处级领导参会通知,由县委办负责。责任人:

9、其它参会人员的通知、签到,各乡镇、园区、县直会员代表推荐表、由县工商联负责。责任人:

10、会议室**台会议资料摆放工作,由县工商联负责。责任人:

11、大会应到、实到代表人数、因事因病请假人数统计工作,由县工商联负责。责任人:

12、会议期间,会议有关资料的发放工作,由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负责。责任人:

13、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会场为领导倒水,并注意不要随意走动、进出会场。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责任人:

14、市、县领导照像的座次牌打印;椅子摆放,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责任人:

15、午餐酒会,市、县领导,工商联(总商会)第届常委以上人员用餐桌牌打印、摆放,音响调制工作,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责任人:

16、会议室门前禁止停车,车辆停放工作,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责任人:

17、电力保障工作,由县供电局负责。责任人:

19、午餐安排工作,统一安排用餐,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责任人:

村级换届实施方案篇九

根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和全省工商联换届工作的部署,市工商联拟于今年月日前进行换届。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琼发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顺应时代要求,加强党对工商联的领导和政府对工商联的指导,充分发挥工商联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优势和作用;推动工商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和履行职能的水平;广泛团结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工作程序;二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政治表现放在首位,全面考察人选素质;三是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统筹兼顾地区、行业等各方人选,增强代表性和广泛性;四是换届工作与实施公务员法相适应,与人大、政协换届相衔接,统筹考虑。

(一)领导班子构成。工商联领导班子由熟悉统战和经济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有影响的经济界人士等组成。在工商联专职领导班子成员中,中共党员多于党外人士。

(二)领导班子和执委会规模。市工商联领导班子设主席1名,副主席17名,其中专职副主席2名、秘书长1名,执委会委员60名。

(一)专职领导干部人选。要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政治立场坚定,坚决与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有强烈的事业心,有比较丰富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实绩突出;作风民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要着眼于领导班子结构优化、团结协作、形成合力,注意选配熟悉统战、经济、组织人事、宣传思想、理论研究等方面的干部。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和派领导班子成员不交叉安排。

(二)工商联主席人选。工商联主席一般由党外人士担任。必须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熟悉经济工作,热爱工商联事业。综合素质好并符合任职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可作为工商联主席人选。

(三)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人选。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本行业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支持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工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并能发挥作用;注重对员工的人文关怀,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投身光彩事业、“感恩行动”和社会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社会形象。获得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要优先考虑。要注重优化人选的组织结构,注意吸收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的代表人士,中小企业的人选要注重行业代表性,人选中还应兼顾个体工商户。

(四)坚持把履职情况作为人选继续推荐、提名的重要依据。本届领导班子和领导机构成员中经考核不称职、企业经营状况差已失去代表性的,或3次无故不参加工商联执委会议、不履行责任和义务,或由于其他原因不宜留任的,换届时不再提名。换届后出现上述情况的,在届中进行调整。违法犯罪的,要及时撤销所任职务。

(一)市工商联主席、副主席任职年龄界限为60周岁,继续提名年龄不超过56周岁。新提名的主席、副主席要能任满一届,即新提名的主席、副主席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个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副主席人选提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市工商联主席、副主席任期参照省工商联主席任期一般为两届,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市工商联主席的任期一般为一届,市工商联副主席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的规定执行。

工商联党组是工商联的领导核心,要切实履行职责,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把握工商联工作的正确方向。这次换届要进一步加强党组建设,健全工作制度,选配好党组成员特别是党组书记。党组书记必须是政治上强、领导经验丰富、能够驾驭复杂局面、工作作风扎实、善于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优秀领导干部,由同级党委统战部分管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副部长担任,工商联党组书记同时担任工商联第一副主席。党组由工商联领导班子中的党员专职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市工商联又称市总商会,总商会会长由工商联主席兼任,副会长由副主席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等组成。总商会安排的领导班子人数,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总商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副会长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届中增补的工商联副主席同时增补为总商会副会长。届中离任的工商联专职副主席不再担任总商会副会长职务。

(一)市工商联主席、副主席人选由市委统战部商有关方面和上级党委统战部后提名,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察、审批,其中新提名主席人选须先经上一级党委统战部考察同意。执委人选由工商联党组商市委统战部提名,工商联党组审定。常委人选以及上一级工商联执委、常委人选,由市委统战部商工商联党组提名,市委统战部部务会议审定。

(二)市总商会副会长人选与工商联领导班子统筹考虑,由市委统战部商工商联党组提名并组织考察,市委统战部部务会议审定。总商会领导班子人选与工商联领导班子人选同时选举产生。

(三)认真做好人选的推荐、考察工作。要在一定范围进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确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考察人选。民主推荐工作由市委统战部和工商联党组组织。充分听取组织、纪检、监察和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和人选所在企业职工的意见。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和人选所在企业职工的意见。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人选必须经过综合评价,凡未经过综合评价或综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不能推荐使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人选要在一定范围里进行公示。坚决防止把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行差、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推荐为人选。

(一)市工商联换届应于年月底前完成。

(二)工商联换届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市委统战部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同有关方面充分沟通协商,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对人选严格把关,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换届工作方案。工商联党组要认真贯彻换届工作各项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做好有关人选的推荐提名工作,组织好选举工作。换届人事工作方案要与省委统战部、工商联党组沟通后,报市委审批。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干部工作原则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做到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认真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干部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正确对待进、退、去、留,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对届满不再安排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仍要加强联系,继续发挥好他们的作用。

为了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成立“工商联(总商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长黄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苏同志担任,小组成员由市工商联秘书长陈同志、市委统战部办公室主任符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统战部,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村级换届实施方案篇十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妇联改革成果,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和《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根据省妇联《关于做好全省镇妇联换届工作的通知》、县妇联《全县镇妇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就做好xxx镇妇联换届选举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市县妇联有关工作要求,不断深化妇联改革,全面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妇联干部队伍建设, 保持和增强妇联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更好引领服务联系妇女,激发妇女参与城乡经济社会发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严格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选优配强基层妇联领导班子,适应新时代妇女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目标任务

深化党建带妇建,扎实有序推进xxx镇妇联换届工作,选优配强镇妇联领导机构。xxx镇妇联换届工作,要在2022年11月底前完成。

(一)选优配强镇妇联领导班子。把政治坚定,勤奋学习,忠于职守,作风扎实,遵纪守法,有参政议政和组织协调能力,热爱妇女儿童工作的优秀女性选进领导班子。妇联主席由同级党政副职兼任,同时配备专职副主席1人(中层正职),配备兼职副主席不少于3人。

(二)强化镇妇联工作力量。完善镇妇女代表大会,健全镇妇联执委会。根据辖区内妇女人数配备相应的妇联执委力量,执委人数一般不少于25人。

(三)构建区域化妇建工作大格局。构建以镇妇联为核心,镇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女性社会组织、新领域、村(社区)妇联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区域化妇建工作大格局。

三、实施步骤

全镇妇联换届时间为2022年9月-11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筹备阶段

时间:2022年9月一10月上旬

主要任务:成立机构、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宣传发动。要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深入调查,摸清本地妇联组织、女干部和妇女的基本情况,为选优配强妇联领导班子奠定基础。要充分发挥各级妇联组织优势,深入基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为镇妇联组织换届营造良好氛围。

(二)选举阶段

时间:2022年10月中旬一11月中旬

主要任务: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推荐提名人选,召开妇女代表大会完成选举。要加强和组织部门的沟通联系,重视妇联主席人选的推荐工作。要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开好换届大会,选举产生镇妇联班子。

(三)总结阶段

时间:2022年11月下旬

主要任务:选举结果备案、材料归档,开展新任妇联干部培训。镇妇联主席及班子成员的选举结果须报上级妇联组织备案。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各类材料的收集归档及总结,并有计划地对新任镇妇联干部进行培训,使其尽快熟悉情况,开展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认识推进镇妇联换届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换届工作圆满完成。要做好镇妇联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夯实妇联基层基础、深化妇联组织建设改革的重要工作来抓,熟悉掌握镇妇联领导机构和工作职责,用足用好换届工作政策规定,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县妇联在县委的领导下,与镇党委紧密配合,按照基层妇联改革和换届选举有关要求,形成镇妇联换届工作方案,指导镇妇联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依法依规开展换届工作。对换届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沟通协调解决,跟踪掌握妇联换届工作进展情况。镇妇联要主动向同级党组织、上级妇联组织汇报沟通,做到上下联动,保质保量完成换届任务。

(二)严格换届程序。要严格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全国妇联新修订的《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妇女联合会城市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据《镇妇联换届工作基本流程》,认真履行妇联换届选举的民主程序。换届人事安排,要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充分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确保各类提名人选及选举工作各项程序符合有关章程和规则,确保选举结果体现党组织意图、符合广大妇女的意愿。要落实民主选举的各项制度,积极引导广大妇女正确行使权利,切实保障妇女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要严格执行选举工作的有关程序,维护换届工作的正常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妇联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肃换届纪律,贯彻落实***关于换届纪律“十个严禁”的要求,教育引导妇女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教育引导妇联干部自觉接受和服从组织安排,保证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四)做好履职培训。各级妇联要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安排好镇妇联组织成员,特别是新当选妇联主席、副主席及妇联干部的培训。要把政治理论和业务能力结合,重点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妇联章程和条例、妇联业务知识等学习培训,帮助基层妇联组织成员尽快进入工作角色,掌握妇联工作职能和方式方法,提高引领服务联系妇女、做好妇女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及时总结经验。各级妇联要及时掌握换届工作进展,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要准确掌握相关数据,做好妇女代表大会代表、执委等信息整理更新工作,对基层妇联干部队伍全盘了解掌握,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做好换届后续工作,开展好妇联组织新老班子工作交接,研究制定新一届妇联班子任务目标。

村级换届实施方案篇十一

—、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和健全机制为目标,以选好配强商会会长为重点,加强商会领导班子和领导机构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商会的凝聚力,影响力,执行力,为基层商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富民强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换届工作要把握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工作程序;二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政治表现放在首位,全面考察人选素质;三是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统筹兼顾各方面人选,增强代表性和广泛性。

二、基层商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组织规模和基本要求

1、组建张寨镇工商联分会(商会)

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11}12号)、《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实施意见》(阜发[2012]2号)“’各级非公有制经济集中的地方成立工商联分会或商会组织”的要求,决定组建张寨镇工商联分会(商会),隶属镇党委领导。

2、会员代表的规模及基本条件

镇会员代表人数原则上为50--70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代表占80%,企业、团体等代表占20%.会员代表中党外人士代表比例应大于中共党员代表比例。

三、基层商会(工商联合分会)领导班子人选的基本条件、规模和任职年龄界限

1、基层商会(工商联合分会)领导班子人选的基本条件:必须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熟悉经济工作,热爱工商联事业。

2、基层商会领导班子规模:商会领导班子由5——7人组成。

3、基层商会(工商联分会)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年龄界限:基层商会换届时,领导班子成员人选年龄以2012年6月30日为限计算。继续提名的人选年龄不超过57周岁,新提名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应注重选任一批年富力强、熟悉经济工作、热爱工商联事业的同志,充实到基层商会领导中。

四、人选的提名推荐和产生程序

1、基层商会(工商联分会)会员代表,有基层组织推荐,镇党委审定。

基层商会(工商联分会)会长、副会长人选,由镇党委商县工商联党组后提名。

3基层商会(工商联分会)领导班子人选,由基层商会(工商联分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4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工作,由所在镇党委负责,考察时,应充分听取镇纪检、计生、工商、税务和公安等部门的意见,坚决防止把那些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行差、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推荐为人选。

五、基层商会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为切实做好基层商会换届工作,镇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党委组织委员、统战委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担任。基层商会换届工作涉及面广,镇党委要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坚持正确的用人方向,严把人选关,积极做好有关人选的提名工作。认真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干部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正确对待进退去留,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换届工作要求与2012年9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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