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对读书过程中产生的思考、感悟和触动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方式。写读后感时,要注意语言的精练和准确,使文章表达清晰且富有表现力。要写一篇有观点和深度的读后感并不容易,以下是一些经典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一
我看完了《顽童时代》有很多感动。
作者钟丽思小时候被香港“爸妈”宠着,连吃一口饭也要追着她喂。后来被自己的亲生父母领走了。父亲是个军人,对自己那样,对她很严,动不动就要打她;母亲是位老师,从心理上去管教她。她有个幸福的童年,不管在学校还是家里。这本书记录当时许多人物、事情和经历。
她勇敢,她坚强,她不怕苦,她不流泪,她有志气,她有一身好功夫,她有一股子英雄气概;她顽皮,她不听话,她爱捣蛋,她想在上课时讲话,她想在馒头上多剥一层皮吃......,在她身上我们多少找到了自己的影子,我喜欢她的个性。
那个陈世伯,那支萧,那首《苏武牧羊》,箫声悠悠杨杨,带着“钟家一个上好的小孩”的忧伤,飘向了陈世伯的那个世界。
动不动就打她的爸爸,十分严厉,5分钟是他的标准。虽然每次都打得钟丽思做不下去,可我还是喜欢他,严,也是一种表示爱的方法。
聪明绝顶的丁老师用巧妙的办法制服了钟丽思,让她乖乖学习。多喜欢这样的老师啊,用聪明才智,针对不同的人来教育。
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那次饥荒。所有人都饿肚子,不管买什么都要“挂轮子”,每天都吃不了一顿饱饭。钟丽思家是军人家,所以比较富,总是捐助别人,可是他们自己都吃不饱呢!当时的时代背景真的不好。
这本书真使我受益匪浅。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二
最近,老师从学校图书馆里借来了一本书给我们看,叫《顽童时代》。本文作者是钟丽思,这本书的内容就是讲述她儿童时,她亲身经历的事。
故事讲得是:一个名叫钟丽思的小女孩,由于父母有去很远的地方,不能带着孩子,就只能把丽思交给姨夫姨母抚养。姨夫姨母就把丽思带到了香港生活,由于丽思小时候经常感冒,生病,身子骨很弱,姨夫姨母就很宠着丽思,丽思一直是娇生惯养,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就因为这样,丽思胆子越来越大。
后来,丽思的亲生父母来找丽思,想把丽思带回来,但丽思还是坚信他们不是她的亲生父母,是人拐子。丽思就很不听话,经常给家里找麻烦,丽思的父亲就开始严格训练丽思,让丽思自己洗碗;生病时自己照顾自己,自己熬红糖姜汤;经常体育锻练……后来丽思的父亲让丽思上学校,可丽思总不听话,很顽皮,经常受到批评,还经常转班,被班里人成为——“害群马”但最后,由于丽思被杜老师的教育,慢慢将丽思教育成一个乖孩子。
读完这本书后,你会知道,其实丽思小时候不但是个顽童,还是一个乐观,天真,活泼的孩子,就算被父亲打,被老师受批评,她还是很乐观,不为任何事而不开心,难过。她从来不会为了贪玩,而忘记学习的重要性,她虽然不乖,但学习从不落下,连老师都说她很聪明,但聪明得“聪明不走正路”。
钟丽丝的童年是充满:天真,快乐,阳光和无忧无虑。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三
读罢该书,我感受颇深。在她身上我们似乎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她就像是我身边相伴多年的老朋友,易趣相投,她是多么活泼灵动,似乎走出了阴霾,也让周围朋友感受到这份豁达,带给他们无限欢乐,带领他们一同体味到童年的明媚阳光。但与此同时,忧伤也伺机而待。正是这种夹杂着酸甜苦辣的童年,才会令所有人都依恋那段美好时光。
童年的纯真想一朵洁白的云,像一颗透明的水晶,记录着童年的点点滴滴,满怀梦想,永不言弃。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四
最近,我读了一本由钟丽思写的《顽童时代》,刻画了“我”是怎样生活的,怎样顽皮怎样聪明的,让我越看越有味道,使我爱不释手。就让我们这个既顽皮又聪明的孩子那里去学点我们应该学的东西吧!
在这本书里充分的描写了“我”的聪明体现在于哪里,“我”的顽皮可爱体现在哪里,都充分的'体现出了“我”的性格特点。如“我”的顽皮体现在:又一次,“我”为了回到丁班,就在那一次数学公开课上,老师叫“我”上去解答题目之时,我转过身去,把嘴张开呈现出了一排血红血红的大牙,并把眼睛瞪成斗鸡眼。这让在场的人都大吃一惊,事后,“我”被老师批评了一顿,调到了甲班。
聪明在“我”被调到甲班后被发现的。甲班班主任每天都给“我”出一道题,而且必须是自己做的,要是问别人,就得做三天的值日。在“我”的努力下,我终于得到唯一一句表扬的话。
在这里“我”的调皮让人可恨,可笑,“我”的聪明让人出乎意料。在生活中。我们也可以做出点出乎意料的事来,但不能做得太过火。所以,以我的角度来看,他的两个特点都各占百分之五十,也并不觉得过火。
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你在学习时可稍微做些小动作,给自己的脑子休息休息,这样才会学得更好、更出色。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五
最近,张老师从学校图书馆里借来了一本书给我们看,叫《顽童时代》。本文作者是钟丽思,这本书的内容就是讲述她儿童时,她亲身经历的事。
故事讲得是:一个名叫钟丽思的小女孩,由于父母有去很远的地方,不能带着孩子,就只能把丽思交给姨夫姨母抚养。姨夫姨母就把丽思带到了香港生活,由于丽思小时候经常感冒,生病,身子骨很弱,姨夫姨母就很宠着丽思,丽思一直是娇生惯养,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就因为这样,丽思胆子越来越大。后来,丽思的。亲生父母来找丽思,想把丽思带回来,但丽思还是坚信他们不是她的亲生父母,是人拐子。丽思就很不听话,经常给家里找麻烦,丽思的父亲就开始严格训练丽思,让丽思自己洗碗;生病时自己照顾自己,自己熬红糖姜汤;经常体育锻练……后来丽思的父亲让丽思上学校,可丽思总不听话,很顽皮,经常受到批评,还经常转班,被班里人成为——“害群马”但最后,由于丽思被杜老师的教育,慢慢将丽思教育成一个乖孩子。
读完这本书后,你会知道,其实丽思小时候不但是个顽童,还是一个乐观,天真,活泼的孩子,就算被父亲打,被老师受批评,她还是很乐观,不为任何事而不开心,难过。她从来不会为了贪玩,而忘记学习的重要性,她虽然不乖,但学习从不落下,连老师都说她很聪明,但聪明得“聪明不走正路”。
钟丽丝的童年是充满:天真,快乐,阳光和无忧无虑。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六
每个人都有一段难忘的时光,那就是童年。更何况是《顽童时代》中的一个小女孩?这次我就看了《顽童时代》,感觉深有体会。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被称为是“害群马”的小女孩的童年故事,她刚出生的时候,她的爸爸妈妈把她交给她的姐姐抚养,它的姐姐特别宠爱她,于是养成了她娇生惯养的个性,直到她四岁那年。它才回到了爸爸妈妈的身边,因为,她的爸爸是位军人,母亲是位教师,于是她改变了性格,害获得了许多的知识。所以导致她上课不认真听讲,但是成绩很好的一个孩子,它就以这样的学习方式结束了她的小学生活。由于她的老师给她的评语太糟,所以没有一所中学肯录取她。她就这样结束了他的童年生活。
这本书通过描写一个小女孩纯真的童年故事,她虽然很调皮,但是很勇敢,虽然她很鲁莽但是很机智,是一个假小子,他有一个纯真的童年、纯真的心,天真而又可爱,他的童年过得非常快乐,我们也应该这样。生活的每一天都要很充实,我们的童年只有一次,童年的纯真与梦想、个性与希望,真诚的爱与被爱以及正直、善良的品行,才是我们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七
今天我读了《顽童时代》这书,我深有感受。
作者是一个很顽皮的小孩,她出生于一个军人家庭,这造就了她顽皮与大胆的性格。在学校,她成绩十分优异,却因为过分顽皮在三个班里调来调去。平时和孩子们学苏联英雄集体吃蚂蚁卵、在课堂上给睡觉的同学画了个大花脸、滚铁环、拍洋片、斗蟋蟀……她成为所在小学里第一个在一年级就被记大过的小女孩。但是她又是那么富有正义感,不善辩解、笨嘴拙舌的她却极富正义感和同情心。她救过奄奄一息的小孩;帮助过讨饭的难民……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从她身上找到自己童年的影子。故事以她因为操行太差而没有被中学录取这一个悲伤的结局结束。
读罢该书,我感受颇深。在她身上我们似乎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她就像是我身边相伴多年的老朋友,易趣相投,她是多么活泼灵动,似乎走出了阴霾,也让周围朋友感受到这份豁达,带给他们无限欢乐,带领他们一同体味到童年的明媚阳光。但与此同时,忧伤也伺机而待。正是这种夹杂着酸甜苦辣的童年,才会令所有人都依恋那段美好时光。
童年的纯真想一朵洁白的云,像一颗透明的水晶,记录着童年的点点滴滴,满怀梦想,永不言弃。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八
最近,张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叫《顽童时代》,听张老师说,这本书内容非常精彩,情节十分有趣。我对张老师的话半信半疑。一拿到书,就迫不及待的细细品读起来。
本书记述了20世纪40-50年代一位小女孩的童年生活。本文作者钟丽思在童年时代是一个不被人看好的捣蛋分子,是一个其他家长不希望自己孩子跟她玩的坏孩子,在老师眼中是一个害马之群中的一员。可谁也没想到,这个孩子在许多年后竟是一位鼎鼎有名的大作家。
刚刚生下来的小丽思,因为种种原因被姨妈和姨夫带到香港,之后又乘火车回到重庆,回到爸爸妈妈的怀抱。之后在军营里度过了自己的幼年时代。
通过一次偶然的机会,邻居柴天惠建议丽思和小伙伴与俄罗斯的同龄小朋友写信。丽思认识了俄罗斯小伙伴沃洛加,并懂得了更多的知识。生活在21世纪的我们,过着优越的小康生活。很难想像半个多世纪前的生活。虽然,那时的资源是匮乏的,生活是贫穷的。但是,他们渴望学习知识的精神是充足的,思想是富有的。
如果你想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快乐的童年生活,那就去看顽童时代吧!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九
一个孩子,小时候父母因为工作原因无法照顾她,被迫送到小姨家。小姨对她亲如母亲。年幼的她认为小姨就是母亲。几年以后,孩子的父母回来了,把孩子接走。孩子以为被坏蛋绑架了,不停地反抗。但没有用。她来到了一个新的环境中。她很聪明,但太调皮。她就是——钟丽思。
钟丽思是《顽童时代》的作者,她用自己的亲身经历编写了解这本书。这本书又是一本集体阅读书,是老师推荐的,肯定又不好看。当我怀着这个想法去看时,我意识到自己错了。当我去看这本书,走近这个作者,把自己融进去与作者一起体验这本书时,我感觉。这本书不仅非常好看,而且让我倍感亲切。故事中的“我”似乎有我自己的影子,虽然有些模糊,但感觉就是有那么种熟悉的味道,这是我倍感亲切的理由之一吧。
故事中的“我”胆子很大,做了很多事,把我们平常不敢做的事情都做了,似乎完成了我们的愿望。这是我倍感亲切的理由之二。这本书除了让我感觉到很亲切之外,还学到了很多知识,而且不枯燥乏味。书中介绍了那个年代的孩子的生活,之前对我们来说都是未知的,读了这本书之后,使我们对那个年代有了了解。同时,它传述的知识又非常有趣,让人很快乐地接受,这就是能成为一本好书的两大特点,我这么认为。
我想,能带给读者无限感触和共鸣的,应该是一本好书吧。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十
在当当上给儿子买书,根据别人的浏览记录,发现一本钟丽思的《顽童时代》,粗略看看,介绍得不错,一念之间,就买了。书来了,我随手拿起来翻翻,却想不到一翻之下,被深深吸引。一口气读完,几次笑出声来,又几次掉下眼泪。 一样米养百样人。她是特别又特别的小孩。如此聪颖,精灵,赤诚,勇敢,豪爽的灵魂,那样的度过她的童年,黄金一般的年代。对于她,这样的她,她的'一生应该都是黄金般的日子。
别样的天赋,别样的家教,别样的遭遇,别样的人生。她有点不幸,在她的童年,理解她接受她的人毕竟太少,她受到的大都是不公正的待遇。她又何其幸运,遇到了白衣的班主任,杜老师,陈书剑,李老师。这些不多的“一相逢”,正当得起“便胜却人间无数”。这是真的人,真的人生。相比之下,那些委屈和误解算得了什么。
最难忘的细节,是那两行蚂蚁爬出的诗句。不到七岁的小孩,因为实在感激老师,终于想出了与众不同的礼物送给老师。
读到这里,泪水止不住地流下来。
书中小孩的种种顽劣事迹,皆因一颗性情中人的本色赤诚之心,而显得格外动人。笑,让人折服感叹她奇妙古怪的心思从何处想来。哭,让人不因她是个小小孩童而看轻那一份侠义热情而止不住流下泪水。
相比泯然的众人,这确实是非一般的小孩。非一般的老师。非一般的际遇。非一般的童年。
有缘读到,实属幸运。等待她的《顽童之师》和《艰难时世》出版。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十一
这本书的作者——钟丽思。在她的笔下,把一个很顽皮的小女孩,写得生动有趣。而主人公的名字,是钟丽丝。和她自己的名字非常像。
钟丽丝(以下写为丝)她,出生于一个军人家庭,于是这个造就了她顽皮与大胆的性格。在学校,她成绩十分优异,可是因为很顽皮,被老师在三个班中转来转去。平时和大家、朋友们学苏联的英雄一起吃蚂蚁的卵、在课堂上给正在睡觉的同学画了个大花脸等等。丝成为所在小学里唯一一个在一年级就被记了大过的小女孩。可是她又是那么富有正义感,虽然不善辩解、总是笨嘴拙舌的她,却极富正义感与同情心。她救过奄奄一息的小孩;也帮助过讨饭的难民。也许这在生活中不多见,可是在书中写的清清楚楚,让大家都记忆犹新。
你读完这本书之后,如果是大人,便会想到自己的童年,会有一丝的欣慰。而我们小孩儿读完了这本书,会有很亲切的感觉,即使你没有这样的经历。读了这一本书,你会希望,自己也变成这样,或者,有一个和她很像的朋友,这样在生活中会很有乐趣,让生活不乏味,让自己没有烦恼。丝,她给你的第一感觉,就是大方,而且开朗,她有酸甜苦辣的童年,在她多姿多彩的童年里,有着许多指引她人生的名言,同样也指引着我们、读者。
顽童时代——记录了一个小女孩的童年,它像一台在身边随时随地记录着她生活的摄像机。记录着一段美好、天真、纯真的童年中,许多的点点滴滴。童年就像一朵鲜花,一定要它绽放的灿烂:童年就像一颗糖,一定要过得甜美。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十二
最近,老师从学校图书馆里借来了一本书给我们看,叫《顽童时代》。本文作者是钟丽思,这本书的内容就是讲述她儿童时,她亲身经历的事。
故事讲得是:一个名叫钟丽思的小女孩,由于父母有去很远的地方,不能带着孩子,就只能把丽思交给姨夫姨母抚养。姨夫姨母就把丽思带到了香港生活,由于丽思小时候经常感冒,生病,身子骨很弱,姨夫姨母就很宠着丽思,丽思一直是娇生惯养,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就因为这样,丽思胆子越来越大。
后来,丽思的亲生父母来找丽思,想把丽思带回来,但丽思还是坚信他们不是她的亲生父母,是人拐子。丽思就很不听话,经常给家里找麻烦,丽思的父亲就开始严格训练丽思,让丽思自己洗碗;生病时自己照顾自己,自己熬红糖姜汤;经常体育锻练……后来丽思的父亲让丽思上学校,可丽思总不听话,很顽皮,经常受到批评,还经常转班,被班里人成为——“害群马”但最后,由于丽思被杜老师的教育,慢慢将丽思教育成一个乖孩子。
读完这本书后,你会知道,其实丽思小时候不但是个顽童,还是一个乐观,天真,活泼的孩子,就算被父亲打,被老师受批评,她还是很乐观,不为任何事而不开心,难过。她从来不会为了贪玩,而忘记学习的重要性,她虽然不乖,但学习从不落下,连老师都说她很聪明,但聪明得“聪明不走正路”。
钟丽丝的童年是充满:天真,快乐,阳光和无忧无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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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童时代读后感篇十三
我看的名著并不多,因此,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名著都有他深刻的一面,看似平淡的书写里,却又见仁见智的灵魂。而我敢提笔写关于《小时代》的读后感,因为他并不是一本名著,所以我可以洋洋洒洒、不修篇幅地抒写仅仅我自己关于《小时代》一个世界的认识。
他所描绘的就是一个物质社会。而卧想谈的仅是小四疼痛的文字以及我通过《小时代》而剖析出的一种人生观。
作者以经济飞速发展的时尚国际大都市伤害为背景,讲述了这个偌大城市里四个趴在被窝里渺小的小女生,不同人生观的成长经历。——她们的爱与恨、她们互相的关怀、她们彼此的愤怒、她们锥心的成长、她们疼痛的青春,以及她们叛逆的岁月。然而,不管经历了多少,他们之间始终有一根线在维系着,而那根线,就叫友谊,叫爱。
这个时代的巨轮,毫不留情地在我们身上碾过,在这个浮躁繁华的时代,我们每天或是匆匆碌碌或是静静的停下脚步。然而时代在向我们宣示,倘若你停下了脚步就别再想追上我。于是渺小的我们开始携着自己的小时代死死的追着大时代。
正如《小时代》里,在这个霓虹奢华、繁华璀璨的伤害城里,奢侈品的名字不断出现:lv、prador、doir。一切的一切,似乎让人沉醉其中。而他们正是这eddy中耀眼的一群。但其实他们也是最最普通的平凡人,在他们黄金的外衣里,也是一颗经营着爱情、背叛、争分的,早已疲惫的心。小说里互相调侃、嘲讽、打闹的四位女主角,也尽力的保护着她们快乐而又深沉的幸福。以为他们属于这个时代,他们始终逃不了生离死别、悲欢离合,离不了人性的懦弱与无助。所以活在《小时代》里的她们懂得如何取暖。
(这也是我想要的阳光温暖)。
城市的黑暗在灯光里延续,最炫亮的地方正是黑暗的中心。霓虹炫亮的周围只是一种寂寞的颓废。这个貌似戏谑的'《小时代》充满了冷酷、血腥、陷阱、悲哀。“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其实我们早已看透了这个时代,但渺小的我们却始终无法挣脱他黑暗的漩涡。
我并不是四爷迷,只能说是随波逐流,跟着别人的脚步走,身边很多人都喜欢看《小时代》。由于好奇,我想看看四爷爱如何抓住读者的心的。当合上《小时代》的那一瞬间,眼前仿佛依稀能考到那场大火。那么多的朋友,经过种种冰释前嫌的时候,这场火把一切都毁了。我终于发现,大概除了四爷,没有人可以很到这种程度。他让每个人都尽情的去爱、去恨,他让我们每个读者都随着书中的人物而喜怒哀乐。可是,却无一不例外的,结局不是死亡就是离别。(唐宛如对卫海的执着,顾里对顾源的“冷酷”,南湘对席城的念念不忘、对重光的泥足深陷,简溪对林萧的情欲。)他们的爱、恨、感动、伤怀,他们的过去,他们的现在,以及她们无线遥远的未来。——那些鲜活的生命,终于被他扼杀。
然而,我却喜欢《小时代》这种虐到灰度的故事情节。
也迷恋四爷唯美到、疼痛到心碎的言语。
在林萧、顾里、南湘、唐宛如四个主要任务中‘我最喜欢的是被林萧称为“女计算机”的顾里。正如四爷所描述的那样,顾里就像一台“高速度运转着的计算机”,而且是永远不会出现死机状态的那种。她像是:一条时刻“喷射着毒液的白蛇”,但却是对朋友绝对够义气的那种。我喜欢她永远那么帅气自信的站在人生舞台的任何一个角度里,他是耀眼的光芒,在颓败中依然灿烂辉煌。
《小时代》让我明白:我们都活在浩瀚的宇宙里,漫天票友这宇宙尘埃和星河光芒,我们是比这还要渺小的存在。你并不知道时代什么时候就突然改变方向,陷入墨水一样浓稠的黑暗里去,我们仅仅只是这个庞大时代的小小碎片,无论有多么起伏的剧情在我们身上上演,我们彼此拢聚、旋转、切割、重合、相互取。。然而,不管经历多少,请记得冰冷的大时代背后还有这样一个小时代—那就是:我们血浓于水的亲情、我们弥足珍贵的友情、以及我们疼痛糜烂的爱情。
郭敬明一贯的风格,灿烂到极致,然后落寞到极致。
成长史一段锥心的疼痛,不记后果的那段,就叫青春。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十四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之一,也是我看了已经忘了几十遍的书。
在整个故事里,心如明镜的是陈清扬,而王二始终是一个浑浑噩噩的家伙。陈清扬因为他那无心中的两巴掌而爱上他,却也因为这两巴掌的无心而离开了他,这就是为什么陈清扬为什么老说王二是“混蛋”的缘故。浑有浑的可爱之处,所以多年后还要来找王二,告诉他自己爱他。浑有浑的遗憾之处,所以陈情扬至爱王二,却不愿意和他在一起。因为本质上来说,他和她前夫一样,根本不了解她,“她和任何人都格格不入”。在《黄金时代》里,最完整的人物是陈清扬而非王二,陈清扬有勇气、有担当,引领王二走过了那最艰难的一段,使他终于从一个男孩变成为一个男人。这也可以看出王小波对女性的态度,她们是灵魂之火,生命之光。没有哪个现代中国作家如王小波一样如此尊重女性,哪怕他的小说里有很多粗口和脏话。
网络上评论黄金时代的真正寓意在于:有两个人终于找到并确立了终身的伟大友谊,无论人世如何摧残也无法改变,而世界上无数的人一生却都活在寂寞或虚伪之中。而我个人很认同,比如书中那些要详细过程的军政人员,显然就是活在寂寞和虚伪中。
当今社会,早已成为败絮其中的快餐时代,到处充斥着快餐文化,而王小波,波哥的《黄金时代》给了我一片净土,那种纯洁的性所显露的伟大革命友谊是世间千万物无法比拟的,正如王二和陈清扬俩人与世间的格格不入,那是一种超脱,超脱于肮脏的灵魂世界。
这样的王小波,这样的黄金时代,我想拥有,我想你也是!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十五
读完小说《小时代》之后,我收获了很多感悟,明白了现实社会中许多不为人知的道理。下面就是我写的关于《小时代》的读后感。
读小时代之前,我还相信很多东西,读过之后,我才发现,原来这个社会如此黑暗,别人给我讲过我还不信,于是,我也开始要去迎合这个与时俱进的小时代。其实,小时代也带给我们一种深思:今天的友情、亲情.早就不再那么纯朴了。
仔细翻读郭敬明的作品,基调都比较忧伤,以华丽的辞藻描摹80后、90后的故事,书写一种无法名状的少年时代的忧伤。青少年读者很容易在字里行间寻找到自己的影子,找到自己的忧伤和脆弱,找到自己的愤怒和渴望,但是,真正的文学能够仅仅停留于此吗?青春的色彩只能是忧伤吗?其实,郭敬民本人也差不多如此,他高中时的作品《幻城》、《梦里花落知多少》,会感动与兄弟之间的亲情以及朋友之间永不变的有情,那时的作品不会像小时代那样的不堪。他曾经和我们一样的相信这个时代,但在上海大学的大学生活是他改变,我们必须明白,上海永远比我们发达,比我们领先,不管是什么,反正郭敬明变了,变得那样---真实。
是的,真实--我想这个词在合适不过了。成名之后,他开始参加各种活动;《艺术人生》、《快乐大本营》、《天天向上》..有很多人说,郭敬明商业化了,我想是的。曾经的他因受不了大学里有钱人的现实而休学,但现在他已经和他们一样了。不过,话又说回来,一个高中毕业生能有今天如此的财富以及认知度也是实属不易。
读过小时代,你会觉得原先自己认为变态的事,都是理所当然很正常的。每个城市都有它自己生存的法则,只是上海经济比我们发达,所以比我们早的认清了这个时代罢了。
每个人的选择是不一样的,郭敬明的选择注定他要商业化。而现在包括郭敬明在内的很多作家,在商业化的裹挟下创作出来的商业文学,很难发挥文学的真正作用,反而有压低灵魂,不必庸俗,迎合大众的嫌疑。
不管你是认为"作为一名作家,郭敬明涉及的领域未免太多",还是别的,我认为经历过那些之后变的商业化的他也是好的,起码他选择过了。我们应该明白,他首先是个普通人,然后他才是郭敬明。是的,他连洗脸都要好几十个步骤,他有洁癖。但他曾和我们一样,年青的时候喜欢看小说却因为价钱太贵而买不起,所以,无论是以前的《岛》,还是现在依存的最小说,即使纸张很棒,但价格合格甚至是便宜。如果用最小说的价钱去衡量其他小说杂志,你会气不打一处来。《小时代》分好几部,还有几年才能完成,郭敬明的小说永远是以悲剧结局,但小时代一定是以上海为背景的反映上海现实的结局。小时代受到很多专家的好评,可见,大多数人还是很现实的,这也不是说我们不现实,而是我们还不具备现实的条件。我们在等,等到的那一天,上海还是比我们更上一层楼。所以,有时候我们应该试着去相信,而不是一味的否认,因为人们常常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只有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事,才可以相信--那样未免有些迟。《小时代》不仅是以上海为背景的"小时代",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小时代"。
这就是我看完《小时代》的读后感受,希望对一些想阅读这部小说的朋友有所帮助。
女孩子的友谊总是最弯弯绕绕的,好起来可以非常好,像一对连体婴时时刻刻在一起,给欲追求其中之一的男生造成极大困扰。要追求甲首先得贿赂乙,过了乙这一关才有接近甲的希望,这种保护人的姿态好像老母鸡护卫小鸡。两个人兴许是说好的都不谈恋爱或者同时开始谈,往往一方破例后,另一方开始失落,可能会迁怒那男生,或者去抢走他或者去随便找个人谈,因为无法忍受寂寞。或者另一种情况,腼腆的女生b喜欢上了一个男生c,不敢表白,央自己的好友a把。
情书。
给他或者去问他的电话号码,后面的情节很老套,男生喜欢上了她的好友。于是两个人的友情受到挑战,a女会让男生不要喜欢自己,去喜欢b女,然后往往会弄得三个人都痛苦。比较好的结果是,b女退出成全a女和c男,前提是a女喜欢c男。比较搞的情况是a女喜欢d男,而d男喜欢b女(我中英切换地累死了),那就真的是剪不断理还乱了。
不过这就是青春啊迷茫又美好,爱情在这种年纪只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女孩子可以为了友谊放弃爱情。当然也有可能就此闹翻,从此形同陌路,等到她们可以和解的时候她们也已经不再是懵懂的青春少女了,这就是成长的代价吧。
凌宛儿终究是没有和郝俊发生什么,这是在预料中的。虽然她妈妈因为和他的父母认识,偶尔会提起郝俊,但也仅止于此了。同学,妈妈朋友的儿子,邻座,班干部,终究还是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是抓不住也不想去抓住的人。初中时代结束了,她和郝俊升上了本校的高中。凌宛儿的好友来找她,给了她一本漂亮的笔记本,扉页上写着:你不知道将来我有多好。没有落款,她告诉凌本子是h让她带来的,h进了很好的外校。凌忆起那是个总找自己麻烦的男生,初中留了一级,长得比他们都高,老是穿得很邋遢,坐在她后面。曾经在自己的衣服背后用红粉笔划了长长的一条杠,让她在运动会之前急的团团转,之后又用纸飞机把一瓶褪色灵投她桌上。上课时总是摇桌子连带她椅子一起抖。还有很多片断我记不得了,她是无论如何想不到他居然能考上高中的。你不知道将来我会有多好,故事结束了,青春还没有散场。
这种结尾是此种少女情怀型的儿童文学典型的结尾方式,没有什么明确答案,只是将问题无限后移,告诉你等你长大了,读大学了才可以恋爱。早恋是不可以的,男女生有朦胧好感是正常的,但要让它成为学习的动力,最后两个人还是做朋友比较好,好像考大学就是为了明目张胆的谈恋爱。现在学校里双双对对已经看得麻木了,都快忘了初高中的时候男女生稍微接触地频繁了,就会引来无尽的绯闻。年级里出色的男生女生的名字总是很容易就传开,上学,放学,课间休息,可以看见传说中的人物,大家的眼睛总是忍不住要多瞄两眼。然后在他们从视线里消失后,又会忍不住在交换一点八卦,这和谈论明星本质是一样的。年级里的风云人物,不知有多少芳心暗许,她们看到他身边空着,总是会幻想自己雀屏展中。告白,情书,这是漫画偶像剧里的情节,大部分的孩子还是只敢偷偷喜欢,一边在这种偷偷的喜悦中暗数自己今天碰到了他几次,希望他能认出自己,哪怕只是点个头微微一笑也能兴奋个好几天了。
看着你不知道将来有多好,我感觉很温馨,很舒服。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十六
《小时代》是我很喜欢的一部作品,《小时代》是郭敬明的作品,对于《小时代》的喜爱已经五一言表了。距离第一次翻开《小时代》不屑一顾的轻扫,到第二次翻开它如饥似渴的废寝忘食,约莫有两个月之久,对一般的书迷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故事以经济飞速发展的上海为背景,讲述了林萧、顾里、南湘和唐宛如四个从小感情深厚,却有着不同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女生,先后所经历的友情和爱情甚至是亲情的巨大转变,是一部当下时尚年轻人的生活写照。
一般来说,这类小说的主角不会超过四个,男一号、男二号和相应的女一号、女二号,便可构成一部完整的小说了。但是在《小时代》中,却几乎设计了大约十条线索同时推进,然后用林萧着一个关键的人物角色,串联起了整个故事的框架。当然,林萧这一主人公仿佛刀刃切开一个链接上下世界的点,在纷繁众多的人物关系网中,最折中的那一个点。
其实《小时代》里,最精彩纷呈,令人拍手叫好的,我想应该不是这些令人头昏脑胀的华丽蛛网们,二十四个女孩子和一个有着特殊身份的neil之间的对话了,就像是在看有着很多潜台词的相声一般,令人在思维小小的扭转一下之后,捧腹大笑。但是,这种看似尖酸刻薄,挖苦讽刺的对话,也仅仅只会在最亲密的朋友之间表达,而对于外人,则是恭敬礼貌,谦让有加。呵,我自己便是这样的一类人了,总喜欢和自己最亲密的朋友一起分享喜悦和悲伤。这一刻,我在想,也许这本书真正吸引我的正是这里,出去了浮华的表面,裸露出的最真实的情感。朋友们的温暖关心,在做综复杂的剧情,和不断涌现出黑暗秘密位置生活中,他们,找到了最温馨的依靠。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十七
“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了,最好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可是我二十一岁生日的时候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
这段话出现在无数人的摘抄里。
我也用过,但实际上是第一次读全这本小说实在惭愧。
本以为这或许是一本句句金句的书。
结果读起来才发现它对我来说简直就是一本不折不扣的小黄书。
让我难以相信这本书竟然出版于二十多年前。
其超前的思想开放的程度完全不亚于今日。
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当年会有那么多青年愿充当其“门下走狗”
到了现在这个年代性这个问题似乎大家也不再避而不谈。
人们的思想逐渐变得开放。
在我看来这是件好事不再压抑自己爱的表达。
性并不等于肮脏它不仅意味着繁衍也是一种欢愉的表达。
真正爱一个人身体是不会说谎的。
陈清扬因为一个打屁股的动作爱上了王二。
听起来似乎令人啼笑皆非。
只有在爱里的人才觉得真实。
在王小波的理解中。
男女关系里总有一方极为强大。
而柔弱的一方在这种近乎粗野甚至残暴的力量中感受到了强烈的爱意。
力有多大,爱有多深。
陈清扬在两记巴掌之下。
感觉到爱的痛苦。
感觉到火烧火撩。
这就是最纯净最原初的爱的表示。
如此直观而感性。
超越了一切言词的表白。
毕竟,爱是没有逻辑可言的。
王小波这个人很有意思很久很久以前读过其《一只特立独行的猪》。
没读懂打算再读一次。
他每句话写得越轻描淡写轻松幽默。
越感觉到他情感的深刻浓烈。
难得有一本书惹得我又哭又笑。
可以说五星推荐了。
但如果体验过书中的欢愉再来看或许又有一番新的感受。
到时候再二刷呗哈哈哈。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十八
听过很多次王小波的大名,但是从来没有度过,这是第一次读他的书。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在想这个人怎么这么粗俗,生殖器脏话天天挂在嘴上,读了一两章还是不太能够接受他的风格,但是读完之后对他的看法又突然是180度转变。
性似乎是王小波这本书的主旋律。不管是黄金时代,革命时期的爱情还是我的阴阳两界,每一部分都是和一个或者几个女人的故事。其实这很妙,抓住了大家的聚焦点,然后深入浅出地讲了一下他想讲不要求我们懂的东西。想懂他的把每个句子画下来慢慢分析,不想懂他的就当丑男的罗曼史看也无妨。
看的时候觉得王小波妙语连珠,还标记下不少句子写点批注,还想着最后写评价的时候一定要提一下,但是对着一块空白的写字区,脑子里只能记起零星几句,算了,索性不说了。
我最大的感受就是王小波对女性的尊重和喜爱,即使他在书里以一个名为王二的理工男为视点,但是从来没有任何贬低女性的观点,这一点我很佩服,调侃的也完全不朝着这方面。反而从他的对女性的描写里,看到一个个灵动丰满美好的女性,不管是性格还是外貌,让我第一次对女性这个群体感到的是崇敬和羡慕,当然我没有贬低自己或者其他女性的意思,因为一直以来的看法都是,女性有诸多禁忌,生冷不能吃等等,而且诸多不便,以及诸多危险,以至于经常会想自己是个男孩就好了,王小波第一次让我看到女性是这么一个美好的存在。
如果说写性是为了迎合读者,我觉得这不公平,因为王小波只是在描述事实,他或许根本不在意有没有人看他的书。很多人都说王小波是个很有趣的人,我也不否认,但是“有趣”这种现在已经用烂了的我都不好意思说它是褒义的词,再用在他身上,未免也太委屈他了。
顽童时代读后感篇十九
目前,由同济大学文化批评研究所联合《怀尧访谈录》发起的“2008---2009年度中国出版机构暨文学刊物10强”评选结果新鲜出炉,郭敬明主编的《最小说》以6835票高居榜首,而由一代文学大师巴金所创办的《收获》仅以459票名列第6.
读小时代之前,我还相信很多东西,读过之后,我才发现,原来这个社会如此黑暗,别人给我讲过我还不信,于是,我也开始要去迎合这个与时俱进的小时代。其实,小时代也带给我们一种深思:今天的
友情
、亲情。。。早就不再那么纯朴了。另外,2009年中国作家富豪榜上郭敬明以1700玩的版税位列第二,排在“神话大王”郑渊洁之后。仔细翻读郭敬明的作品,基调都比较忧伤,以华丽的辞藻描摹80后、90后的故事,书写一种无法名状的少年时代的忧伤。青少年读者很容易在字里行间
寻找
到自己的影子,找到自己的忧伤和脆弱,找到自己的愤怒和渴望,但是,真正的文学能够仅仅停留于此吗?青春的色彩只能是忧伤吗?其实,郭敬民本人也差不多如此,度他高中时的作品《幻城》、《梦里花落知多少》,会感动与兄弟之间的亲情以及朋友之间永不变的有情,那时的作品不会像小时代那样的不堪。他曾经和我们一样的相信这个时代,但在上海大学的大学生活
是他改变,我们必须明白,上海永远比我们发达,比我们领先,不管是什么
,反正郭敬明变了,变得那样-----真实。 是的,真实——我想这个词在合适不过了。成名之后,他开始参加各种活动;《艺术人生》、《快乐大本营》、《天天向上》... ...有很多人说,郭敬明商业化了,我想是的。曾经的他因受不了大学里有钱人的.现实而休学,但现在他已经和他们一样了。不过,话又说回来,一个高中毕业生能有今天如此的财富以及认知度也是实属不易。读过小时代,你会觉得原先自己认为变-态的事,都是理所当然很正常的。每个城市都有它自己生存的法则,只是上海经济比我们发达,所以比我们早的认清了这个时代罢了。
每个人的选择是不一样的,郭敬明的选择注定他要商业化。而现在包括郭敬明在内的很多作家,在商业化的裹挟下创作出来的商业文学,很难发挥文学的真正作用,反而有压低灵魂,不必庸俗,迎合大众的嫌疑。
不管你是认为“作为一名作家,郭敬明涉及的领域未免太多”,还是别的,我认为经历过那些之后变的商业化的他也是好的,起码他选择过了。我们应该明白,他首先是个普通人,然后他才是郭敬明。 是的,他连洗脸都要好几十个步骤,他有洁癖。。。但他曾和我们一样,年青的时候喜欢看小说却因为价钱太贵而买不起,所以,无论是以前的《岛》,还是现在依存的最小说,即使纸张很棒,但价格合格甚至是便宜。如果用最小说的价钱去衡量
其他
小说杂志,你会气不打一处来。 《小时代》分好几部,还有几年才能完成,郭敬明的小说永远是以悲剧结局,但小时代一定是以上海为背景的反映上海现实的结局。小时代受到很多专家的好评,可见,大多数人还是很现实的,这也不是说我们不现实,而是我们还不具备现实的条件。我们在等,等到的那一天,上海还是比我们更上一层楼。所以,有时候我们应该试着去相信,而不是一味的否认,因为人们常常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只有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事,才可以相信——那样未免有些迟。 “郭敬明打败了巴金”哦,不。作为一本传统的文学杂志,《收获》将刊登郭敬明新的长篇小说《临界。爵迹》。 《小时代》不仅是以上海为背景的“小时代”,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小时代"。【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44387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