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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报告篇一
大数据时代,提到个人信息的保护,很多人会认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是空缺的。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我国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在少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侵权责任法》[2]以及20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个人信息安全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3],然而其内容都是较为零散的,不具备一定的针对性和适用性,整体缺乏制约作用。同时,如何切实可行地保护个人的信息问题,现有的法律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也没有进行细致的归纳和划分,不能从根本上保障个人的信息安全。
3.2外在攻击技术力度加强,应对技术相对薄弱。
在技术层面上,一方面,传统的信息安全技术已经不能适用于大数据时代复杂多样的数据集;另一方面,侵权者攻击的力度也在不断地加强,传统的信息保护技术已经被依次破解,新的攻击形式层出不穷,而新的防卫技术研发投入不足。
3.3缺乏完善的管理机制。
谈及信息安全,“三分靠技术,七分靠管理”,合理高效的管理是信息安全的一大保障。目前,国家层面缺乏完善的管理机制,企业层面缺少行业的自律机制,个人而言则更加随意,难以形成统一高效的管理。网络上随处可见参差不齐的信息就是管理存在不足最直接的表现。现实生活中的每个人都会受到很多管理体制的制约,若违犯必将受到相应的惩罚,虚拟的网络世界更应该如此,但目前我国尚欠缺有力的监管体制保障其整体秩序。
中国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报告篇二
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安全的立法制度。在大数据时代,各行各业的数据处于不断交融、碰撞的动态变化之中,慢慢形成行业发展的新局面。首先,政府应该建立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项法律。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项法案是对其他已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力补充,既保障个人信息保护有法可依,也打击侵犯个人信息安全的行为。其次,法律法规要明确数据的采集界限以及数据的使用权。什么样的数据能够被获取利用?什么样的数据属于个人隐私应该予以保护?这都需要有明确的规定。数据采集过程中,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获取范围采集所需数据,数据的使用权同样也是需要探讨的。
4.2技术创新预防外来攻击。
在注重信息安全的理念中,虽然只提及三分靠技术,但是技术的提升却是保障信息安全最直接有效的方式。首先,在大数据时代,需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技术的研发创新,同时加大力度推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的.硬件技能的不断提升;其次,技术的不断创新依靠的是强大的技术团队、技术人才。从赛迪智库颁布的版大数据白皮书得知,大数据的人才无论是中国还是美国等发达国家都是稀缺的,这就需要国家加大资金的投入,培养专业性的大数据技术人才,提高信息技术水平。
4.3加强各行各业的自律和监管。
信息安全的七分靠管理,应该体现在各行各业、各组织机构,应该相对应地形成内部的标准和公约,明确各方的责任与义务,监督与管理其对数据的各项使用权利。同时,政府需要加强对个人信息服务行业的引导,如:对移动运营商应该加以鼓励合理地运用数据,为广大网民提供更加便捷且个性化的服务。在监管方面,需要引入第三方安全评估的认证机构,加强对行业数据处理的全部流程的监管。
4.4推行网络实名制。
推行网络实名制是提高个体信息安全意识的方式之一。有些人认为推行网络实名制会压制网民言论自由,不能完全体现民主。但是从铁路运输的售票实名制的成功案例来看,互联网络实名制虽然可能会存在不足之处,但是必定是利大于弊。首先,实行网络实名制,某种程度上会让网络上的言论更加得体,从而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如:网络冷暴力给网民带来的危害案例比比皆是,网络言论的过度自由给青少年群体带来的伤害也是显而易见。推行网络实名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不法分子的恶意中伤等。其次,实行网络实名制可以有效地保护用户的个人财产。当下,“微商”是非常红火的一个名词,但“微商”的可信度不高。假若这样的网络创业能够推行实名制,必然会提高网民对其的认可度。最后,推行实名制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网络犯罪的发生。
加强信息安全教育是一个漫长的且需要持之以恒的过程。社会各阶层群体都应该加强信息安全知识的学习。国家也应该针对不同的人群,提供相应的学习条件。如:对在校学生,可以开设信息安全相关的课程,鼓励学生进行选修学习;对工作人员,应该定期参加信息安全知识的培训。
中国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报告篇三
涉及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可分为法律保护、企业行业制度规范、计算机网络通信技术以及公民个人自我防范等,本节仅就法律保护有关方面的现状进行分析。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统一的有关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专门法律,据不完全统计,涉及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方面的法律有将近40部,法规有30余部,另外还有一些存在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之中。其中:
首先,在宪法层面上,我国并没有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公民的个人信息权,也就是在宪法中没有提到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
其次,在民法领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安全如隐私权一样适用有关人格尊严的规定,因此《民法通则》第101条对公民人格尊严的保护,也可以视为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而民法领域对个人信息比较明确的规定出现在最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中,第14条和第29条分别从消费者权利以及经营者义务两个方面对消费者个人信息予以明确的保护,同时还在第50条、56条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再次,在刑法领域主要体现在《刑法修正案七》中,其中第七条的规定对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作出了规定,但前者的行为主体只限定于“国家机关或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并未将企业或公民个人纳入其中,同时该条也未对“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做出具体的界定。
最后,为了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在和出台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均明确表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工信部出台的《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部门规章对公民个人信息收集、保障措施、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做出了具体规定,但由于尚未明确“主管部门”究竟为何部门,因此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
首先,我国尚未成立专门负责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监管机构或者部门,且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也未具体确定,于是在实践中就会出现当公民在其个人信息受到侵害后寻求救济时,多个行政机构之间相互推诿,大大降低了行政执法的效率。
其次,从法律法规的条文规定来看,行政机关的监管方式大多采取的是一种事后监管的方式,然而事后监管很难做到对存在的风险进行防控。同时由于个人信息具有无形性,又通过网络传输,导致了侵权行为调查取证难,只进行事后监督难以及时发现侵权行为并做出有效反应。
最后,从目前已经发生的案件来看,行政机关并没有形成对涉及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行为的有效监管,往往在发生大规模的个人信息泄露后,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从案件的处理结果来看,虽然规定了一些诸如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等常见的行政处罚措施,且处罚力度较轻,往往行政处罚不具有威慑性,多数案件最后都是以刑事处罚终结的。
国外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领域的法律体系基本比较成熟,本文主要介绍欧盟和美国的相关立法情况,以期对我国健全个人信息安全法律体系提供一些启示。
欧盟对个人信息安全的立法经历了由成员国单独立法到欧盟内部出台统一法规的过程。除欧洲各国的立法外,1995年10月24日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通过了《关于在个人数据处理过程中保护当事人及此类数据自由流通的指令》(简称欧盟数据保护指令),这是欧盟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最重要的指令之一。尽管这一指令并不具备直接的执行效力,但欧盟通过此指令,要求其成员国修改或制定国内法以达到欧盟内部对此类问题的统一性。
通过立法,欧盟规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的主要执行机构包括:欧洲法院、欧盟数据保护专员、第29条工作组、第31条委员会以及如欧洲网络与信息安全局在内的其他机构。
众所周知,美国一直重视有关信息安全方面的立法,其在信息安全上的立法可分为保障国家及政府信息安全的立法、保障商业组织信息安全的立法以及保障个人信息隐私的立法,并且高度强调个人信息隐私的至高性。
美国最初是根据宪法第四修正案中规定的“隐私权”来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的,在后来的宪法修正案虽未正式将“个人信息安全”纳入到其中,但从判例上看,隐私权是可以成为抗辩主张的。
相较于欧盟的统一立法模式,美国采取了分散立法的模式,除了宪法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外,美国在此方面最大的特点是其联邦成文法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十分全面、几乎涵盖了各个领域,其中的《电子通讯隐私法》可以说是目前有关网络个人信息安全最全面的立法。这些法律在各自的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共同推动美国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法律体系的发展。
根据消协《网络安全报告》显示,受访者在个人信息安全受到侵害后,极少数会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救济,而206月,我国正式在境内全面推行网络实名制,实名制对个人信息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日益严峻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加快推进我国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法律体系建设势在必行。
个人信息权作为公民的一项人格权,应当获得来自国家力量的保障,而涉及到全体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并不能单单依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偏低层级的立法来规范,基于我国的国情和目前的立法体系,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更应该由一部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专门性法律予以规范,以减少法律空白的出现,实现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全面保护。
在统一的《个人信息安全法》的内容中,首先应当对个人信息做出的界定,明确受保护的个人信息的范围。其次,明确《个人信息安全法》的原则及保护措施,对包括收集、加工、转移、利用、删除等环节做出具体要求。最后,确定侵害个人信息安全行为的具体表现、法律责任以及处罚范围和措施做出详细的规定,以便在未来的实践中有法可依。
除了《个人信息安全法》外,还应当在刑法、行政法领域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予以规定。通过《个人信息安全法》的总领性作用,逐渐细化在各个领域内的相关立法,逐步确立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法律体系。
4.2强化执法力度与完善救济途径。
4.2.1设置独立的执法机构。
设置独立的执法机构或部门有助于为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提供,可以设置一个类似消协但非社会团体的行政监管机构或者在工信部之下设置一个单独的监管部门来处理有关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问题。该监管机构享有单独的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执法权,负责保障《个人信息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的实施,同时负责对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普及和宣传工作,提高公民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除此之外,该机构还应当负责对外加强国际合作,推动我国在此领域的立法、标准等与国际接轨。
目前国家对侵害个人信息安全行为的处罚力度较小,相对于个人信息的巨大商业价值,非法窃取、收集、利用公民个人信息的成本明显较低,因此有必要加大对此类行为的处罚力度。通过各个层级的立法、政策规定侵害个人信息安全的具体惩罚方式,设置除损害赔偿金额外的高昂惩罚性赔偿金额以提高其不法行为的成本。同时还可将侵权人的侵权行为纳入其个人信用体系之中,以达到遏制侵害个人信息安全行为发生的效果。
4.2.3设置诉前救济措施。
由于诉讼时间较长、调查取证存在一定的困难,等待诉讼判决后的救济往往会给扩大事件的不良后果,给个人信息遭到泄露的公民造成难以估量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因此在诉讼救济中可以设置类似票据挂失止付和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的诉前禁令措施,及时有效避免公民因信息泄露遭受更大的损失。
5结语。
我们现在在反复强调国家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但个人信息安全也同样重要。纵观世界其他国家,近几年都逐步加强了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随着信息化的蓬勃发展,信息之间的流转越来越频繁,我们逐渐意识到个人信息安全在社会生活中所面临的风险,中国加快将《个人信息安全法》提上立法议程不仅是顺应大数据时代发展的选择,更是我国全面深化依法治国的选择,笔者相信,未来几年内中国必将会建立起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来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实现依法治国。
中国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报告篇四
随着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智能终端、数字地球、智慧城市等信息体的普及和建设,个人通过智能手机及其他智能移动设备就能完成购物支付、资金转账、交水电费用等,极大的方便了人们的生活,同时,全球数据量出现爆炸式增长。个人在社交网站上的每天共享的内容超过50亿,并且在其他医疗卫生、金融、电商等各行业也有大量数据在不断产生。全球信息总量已经达到2.7zb,而到这一数值预计会达到8zb。
大数据以其数据收集整理与分析的高效性极大的推动了网络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这一现象引发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在学术界,图灵奖获得者jimgray提出了科学研究的第四范式,即以大数据为基础的数据密集型科学研究;《science》也推出类似的数据处理专刊。在我国,20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计算机学会等重要学术组织先后成立了大数据专家委员会,为我国大数据应用和发展提供学术咨询。
大数据以其数据收集整理与分析的高效性极大的推动了网络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但目前大数据的发展仍然面临着许多问题,安全与隐私问题是人们公认的关键问题之一。单纯通过技术手段限制对用户信息的使用,实现用户隐私保护是极其困难的事。当前很多组织都认识到大数据的安全问题,并积极行动起来,如何保护好社会网络的个人信息安全是非常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
1大数据概述。
1.1大数据的定义。
目前,对于大数据尚无统一解释,普遍的观点认为,大数据是指无法在一定时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对其内容进行抓取、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从信息安全的角度看,大数据是指规模和格式前所未有的大量数据,它是从企业的各个部分搜集而来,它们相互关联,技术人员可以据此进行高速分析。
1.2大数据的特点。
大数据的常见特点包括:数据量大(volume)、类型多样(variety)、运算高效(velocity)、产生价值(value)。
1.2.1数据量大(volume)。
大数据时代,各种传感器、移动设备、智能终端和网络社会等无时无刻不在产生数据,数量级别已经突破tb,发展至pb乃至zb,统计数据量呈千倍级别上升。据估计,年全球产生的数据量将达到2.7zb,20将超过8zb。
1.2.2类型多样(variety)。
目前大数据不仅仅是数据量的急剧增长,而且还包含数据类型的多样化发展。以往数据大都以二维结构呈现,目前随着互联网、多媒体等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视频、音频、图片、邮件、html、rfid、gps和传感器等产生的非结构化数据,每年都以60%速度增长。预计,非结构化数据将占数据总量的80%以上。
1.2.3运算高效(velocity)。
基于云计算的hadoop大数据框架,利用集群的威力高速运算和存储,实现了一个分布式运行系统,以流的形式提供高传输率来访问数据,适应了大数据的应用程序。而且,数据挖掘、语义引擎、可视化分析等技术的发展,可从海量的数据中深度解析,提取出所需的信息,是大数据时代对数据管理提出的基本要求。
1.2.4产生价值(value)。
价值是大数据的终极目的。特别是激烈竞争的商业领域,数据正成为企业的新型资本,企业都在追求数据最大价值化,在数据量高速增长的情况下,通过挖掘数据有用信息,从中获得有价值的信息,对于企业至关重要。同时,大数据价值也存在密度低的特点,需要对海量的数据进行分析才能得到真正有用的信息,最终形成用户价值。
2大数据面临的挑战。
社会网络的不断发展将每个人都曝光在这种没有个人隐私的环境下,大数据时代下的个人信息被各种网络团体进行恶意泄露和传播。个人信息处于非常危险的环境中,比如各种网络论坛里对个人进行“人肉”,个人的各种信息都被迫公开,给当事人带来了非常坏的影响。当前大数据时代下的社会网络发展迅速,极大的丰富了人们的文化生活,通过互联网能够有效及时的获取各样各种的信息,并且能够做到远距离的及时交流。通过网络能够获得一些自信和满足感,但是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息安全性非常的低,个人信息极易被不法分子获取用到不正当的途径上去。
大数据时代下的社会网络特征是非常明显的,网络中的信息呈现出非常多样化的形态,各种信息数据以各种形态存在于网络上,例如视频形式、声音形式、图片形式、文字形式进行信息传播与交流。网络的方便快捷加快了社会的进步,各种社交平台的出现,利用网络进行购物并支付货款等牵涉到个人的真实有效信息,这些个人信息被互联网企业通过大数据进行整理与保存,某些不法分子会利用一些技术手段窃取用户的个人信息用于商业行为,这些个人隐私对于用户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比如好多人会收到各种莫名其妙的推销电话,这就是个人信息被泄露的一个直观现象。
2.1大数据中的个人隐私泄露。
个人在网络社会进行各种活动时最基本的一点就是要确保自己各种网站私人账户的安全,确保个人隐私不会被第三方企业或个人所获取。大数据时代下的现代网络促进了时代的进步,各种网站的出现将公民更多的投入到网络社会中,现代社会的个人离不开网络社会,通过各种账号能够实现用户多种多样的需求。用户在申请个人账号时往往都是通过自己的手机号或者邮箱账号作为账户名进行关联,这种数据之间的关联虽然非常对用户来说非常方便快捷,但是其风险是较高的,一个账号被盗可能会引起其他账户信息的泄露,账户安全问题在大数据时代显得更加严峻。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用户的个人隐私安全问题日渐突出。当今社交网络的非常火爆,用户通过各种各样的社交软件与外界进行沟通与交流。用户通过分享自己的位置、发布照片等多种多样的形式与其他用户进行深度交流。这些信息都会被这些社交软件进行数据化处理,形成各种数据存储在云平台里。虽然在社交网络中分享自己的心情和照片能够增加自己的愉悦感,但对于某些较为隐私的信息还是不想被他人获取并发布到网络世界中。当前情况下,一些大数据公司在进行数据的处理和分析过程中,并没有根据用户的具体隐私进行正确的分类,对于某些用户的个人隐私进行整理并当成商品售卖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严重影响了用户的隐私,给用户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困扰。因此,作为处理大数据的互联网企业不能以任何名义去泄露用户的个人隐私,要充分保证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性。积极采取各种技术手段有效的保护好用户的个人信息,保证用户在网络社会当中的合法权益。
2.2个人信息控制权弱化。
跟传统环境作比较用户个人信息控制权弱化程度太高。互联网社会的飞速发展,信息在这个世界的传播速度超越先前的任何一个时代,互联网社会的公民对于个人信息的控制程度达到了最低的限度,个人隐私非常容易被暴露到网络社会当中。特别是大数据时代的发展,数据的处理能力得到了质的飞跃,公民个人的所有信息被整理成数据的形式存在于互联网当中,数据公司通过对个人数据的合理分析能够迅速的'定位到个人,个人对于信息的控制权遭到了极大的削弱。
中国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报告篇五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随着社会文明进程的不断推进,个人权利与人身尊严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隐私权已成为当代公民保护自身人格的一项重要权利。
科技手段和现代传媒的普及,使猎取他人隐私、满足好奇心理、或达到商业及政治目的的社会现象已屡见不鲜,如今,涉及隐私权的案例呈上升趋势。
隐私权是什么?所谓隐私,指不愿告人或不便告人的事情。
隐私权的特征有: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隐私权的内容具有真实性和隐秘性,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受公共利益的限制。
得隐私权以及隐私观念,它至少是一个人格尊严的体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是必要的,它是重要的,它体现一个人,人格,人格尊严这样一个东西。
“支配或控制隐私权”和别人分享、在总结由纯属我个人事件当中可以阐发出来的公共的意义叫做支配或者控制隐私的权利。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只有《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讲民事权益范围中包括了隐私权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偷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如何保护自己的隐私:
首先最重要的就是不要随意透露自己的隐私,尤其是在网络上。
同时要不办或少办什么会员业务,什么实名和职业认证业务等。
因此当知道自己的隐私被泄露了的时候,那自己的隐私权已经被侵犯了。
其次要主动积极、依法合法地保护自己受到侵犯的隐私权。
保护孩子的隐私【2】。
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都有保留隐私的权利,保护孩子的隐私在青春期阶段尤为重要。
这个阶段的孩子,心思细腻,开始有建立自我空间的意识,很多内心的“秘密”无法与家长分享,无法与老师述说,无法与朋友畅谈,这时他们会选择不同的输出渠道,比如记日记,向笔友网友述说等等。
我很反对家长偷看孩子日记,更反对看过后还要找孩子“政治谈话”,用家长的身份逼迫孩子说出自己不想说的心里话,既然他们选择写在日记里而没有向父母述说,那就表示这是他们自己选择的输出途径,如果将这条发泄管道堵死,不但不能帮助孩子解决烦恼,反而会使他们内心积压越来越多的消极情绪,对他们的学业,精神状态都很不利。
保护孩子的隐私权,就是保护他们的尊严,只有家庭成员互相尊重,才能为亲子间有效沟通做基础,所以,请家长把隐私的权利还给孩子。
网络时代如何保护好自己的隐私【3】。
1、不要在网站提交个人信息。
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自己的隐私通常是自己无意中泄露出去的,因此不要轻易在网站上提交自己的信息,除了银行网站,著名的电子商务网站之外,其他网站都不要提交自己真实信息;举个例子来说,几年前你可能在5460同学录这个流氓网站录入过自己的`个人信息,今天你会发现你的个人信息被复制到至少四、五个网站供人搜索查询。
因此,在网站或社区系统提交自己真实信息的方法是不妥的。
2、发布文章,三思而后行。
在网络上发帖子,写博客,不要因为你的博客访问人数少不会有人注意就写一些自己的隐私信息,一篇文章一旦发布出去,就无法收回来了,文章会被存档、、甚至散布到很多你永远都不知道的网站上,而搜索引擎的触角会找到互联网上的任何一个角落,因此,写文章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如果你不希望某些人看到你的文章,那么就不要发布它,因为文章迟早会被别人看到的。
3、使用安全的密码。
如果一定要在网络上保存自己的信息(例如电子邮件、私人日记等),那么一定要使用一个安全的密码进行保护,所谓安全的密码,通常情况下是长度多于6位,有字母和数字的不容易被人猜到的密码。
4、个人电脑的安全。
自己使用的电脑,要有足够的安全设置,打上最新的操作系统补丁,启用防火墙,安装杀毒软件,不要访问任何钓鱼网站等等,确保个人电脑不被黑客入侵。
如果发现有被入侵的异常情况,应该在第一时间内断开网线,然后再进行检测和修复。
如何查询自己的个人隐私是否已经外泄,这里也有一些技巧。
1、定期使用百度和google搜索自己的真实姓名。
重点查看前三页的内容,看看是否有和自己相关的隐私信息。
2、定期使用百度和google搜索姓名+个人信息(如个人工作单位、学校、住址、电话号码等)。
通过这种组合查询,能较为准确的知道自己信息外泄的情况。
如果个人隐私已经泄露,该怎么办?
1、如果是自己建立的网页或者填写的信息,那么直接登录网站进行删除操作。
2、如果发布在第三方网站,那么通过邮件或电话联系对方网站管理员,要求其删除个人隐私信息。
进过这些操作之后,就可以删除已经在网站上索引的个人隐私信息,但需要注意的是,百度和google的网页快照依旧会保留这个信息一段时间(通常是几个月),因此最好能通知百度和google要求其在搜索引擎的缓存里也将隐私信息删除。
中国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报告篇六
2.1.1数据本身在传播中具有动态、交互、连续性。大数据时代信息和数据在传播的过程中是动态化、碎片化的,而有着这样特性的数据在网络中更加容易被捕捉和搜索,这就加大了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风险。大数据时代用户的数据具有紧密的交互性,拥有庞大数据量的计算机可以依据用户之间的数据的交互分析出两者之间的网络关系。所以,一旦某人信息泄露,就有可能因蛛丝马迹而泄露其好友的个人信息。
2.1.2相关企业过度寻求大数据背后的商业利益。互联网能够及时地追踪到个体的个人信息,其手段之一就是运用浏览器里的浏览记录和cookies。如:在20“3·15晚会”曝光有关企业对用户的cookies信息进行无告知收集,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处理,辨别每一个用户的社会阶层、职业、家庭收入等。更有被利益驱使的企业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变卖用户的个人信息,为自己赢取利润。
2.2内在原因。
个人信息主体安全意识薄弱。根据《中国移动语音社交应用行业研究报告》,预测中国整体网民规模将达8.5亿人,中国移动网民将达7.5亿人,中国的网民数量呈现稳步的增长趋势[1]。网民数量在不断增加的同时,信息安全事件也频频发生。如:中国铁路12306网站个人用户信息的泄露等。虽然我国在信息安全保护技术方面存在一定的欠缺,但根本原因还是用户的个人隐私保护的意识薄弱。目前,在国内非常流行的社交网络当属微信朋友圈和新浪的微博。相关报告指出:微信用户平均每4分钟便会看一下手机微信,新浪的微博更是广大网民及时了解各类实时专题新闻并进行互动的渠道之一。根据《time》(时代周刊)208月发布的调查显示:“1/4的人每隔30分钟就看一下手机,1/5的人每隔10分钟就要看一下,1/3的人承认即使很短时间不用手机,他们也会感到焦虑。”这种过度依赖网络的行为,更有可能在不经意间泄露个人的信息。
中国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报告篇七
大数据的匿名更为复杂,大数据中多元数据之间的集成融合以及相关性分析是的上述那些针对小数据的被动式保护方法失效,与主动式隐私管理框架相比,传统匿名技术存在缺陷是被动式地防止隐私泄露,结合单一数据集上的攻击假设来制定相应的匿名化策略。然而,大数据的大规模性、多样性是的传统匿名花技术顾此失彼。
对于大数据中的结构化数据而言,数据发布匿名保护是实现其隐私保护的核心关键技术与基本手段,目前仍处于不断发展与完善阶段。在大数据场景中,数据发布匿名保护问题较之更为复杂:攻击者可以从多种渠道获得数据,而不仅仅是同一发布源。对网络用户中的匿名技术以及对于大数据网络下的数据分析技术和相关的预测技术对于网络的营销业务的发展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相关的企业还要进一步对匿名技术进行研究,保证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以及数据之间的应用安全。
3.2加强数据的监管。
海量数据的汇集加大了隐私信息暴露的可能性,对大数据的无序使用也增加了信息泄露的风险。在监管层面,明确重点领域数据库范围,制定完善的数据库管理和安全操作制度,加大对重点领数据库的日常监管。在企业层面,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制定设备尤其是移动设备的安全使用规程,规范大数据的使用流程和使用权限。
3.3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
在我国现阶段个人信息安全法律法规与大数据技术同步跟进还是新生事物,行业内部仍在不断地摸索中努力前进,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也会有很多的挑战,比如法律法规相对不够健全,相关的用户信息不能进行安全的保护等等。《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作为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最高国家标准于2月1日开始实施,这项标准主要是在整个大数据的环境下对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性以及合理利用性进行相应的标准规定,这就进一步保证了在对用户个人信息处理过程中的规范性。所以,在目前我国大数据的背景下,如果想要进一步对个人信息的安全进行保护,就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建立和完善。
3.4安全体系建设。
在目前我国大数据环境下的社会网络,要对网络行业的相关规范标准以及相关的公约进行相应的建立,要想保证我国的社会网络行业在目前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背景下能够进一步提升,在市场上能够占有一定的地位,就要对相关的建立相应的安全体系,并且对用户的信息安全进行进一步的保障,保证用户能够对网络行业产生一定的信任,并且能够在目前大数据的环境下能够获取一定的收益。
3.5提高个人安全意识。
提高个人的安全意识是社会网络用户在大数据时代主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有力措施。如学习信息安全基本保护措施,加强对信息安全知识的拓展,不仅能够帮助用户对相关的网络病毒特征进行了解,还进一步提升了自身的信息安全保护意识,进而保护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还要对用户的信息进行及时的备份,提高用户的信息安全保护的意识。
对于网站以及相关的网络应用要进行相应的控制,保持其合理性的应用,在使用网络的过程中要对各个方面进行考虑,不要将个人信息过多的放入到网络中去,对于分享的照片以及地理位置等等个人信息要进行相应的控制,还要对陌生人进行相应的访问权限设置,对于自己的个人信息要能够把控住,保证自己信息的安全性。
在访问网站时,会产生很多注册的信息,在注册的过程中要保证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被透露。用户还要进行定期的个人信息安全教育,根据相关数据表明,用户信息在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之后,对于其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也就有所提升。在目前大数据的背景下,相关的用户要对网络中相关的隐私安全保护公约进行更多的了解,主动地进行自身信息安全的保护。
4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在我国大数据的网络环境下,我国的网络技术一直在发展,用户对于相关信息的获得以及使用都得到了相应的发展。随着科技信息的不断发展,个人信息的安全也就产生了一定的问题,而大数据面临的安全挑战却不容忽视。当前对大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的相关研究还不充分,只有通过技术手段与相关政策法规等相结合,加强对目前大数据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提升网络安全性,才能更好地解决大数据环境下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问题。
中国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报告篇八
2、树立网安意识,莫念无名之利。
3、保护个人信息,享受美好人生。
6、提升自我防护意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7、智造新安全,安享新生活。
10、文明上网引领时尚,强化安全成就梦想。
12、保护个人资料,尊重他人私隐。
13、处理资料要谨慎,安全第一最稳阵。
14、个人资料保护好,安全使用无烦恼。
15、个人资料要小心,资讯安全勿轻心。
16、互联网上路路通,个人资料勿放松。
17、谨慎保护个人资料,开心畅游网络世界。
18、网络连着你我他,安全防范靠大家。
19、文明上网,不触法律红线;安心用网,共享多彩生活。
20、上网需谨慎,“中奖”莫当真。
21、隐私加把锁,骗徒远离我!
22、私隐加把锁,骗徒远离我。
23、私隐重要勿轻心,预防泄漏要谨慎。
24、同撑资料安全保护伞,共筑信息隐患防火墙。
25、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26、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增强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27、网络眼睛处处有,输入资料有保留。
28、多一份网络防护技能,多一份信息安全保证。
29、网上公开巡查,打造清明网络空间。
30、守护人民网络、建设网络强国。
31、网罗天下之事,安为万事之先。
34、网络连着你我他,防骗防盗两手抓。
35、人人关心信息安全,家家享受智慧服务。
36、人人知安全,幸福笑开颜。
37、手拉手保护个人信息,心连心建设智慧宁波。
38、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保护个人合法权益。
39、注意网络安全,保护个人隐私。
40、网络创造幸福时代,安全守护绿色家园。
41、要保管好自己的证件,注意保护个人信息。
42、私隐保护做得好,网络使用没烦恼。
43、提升自我意识防护,个人信息才有保护。
44、网络安全始于心,安全网络践于行。
45、守护网络安全,呵护精神家园。
46、同心共筑中国梦想,合力共建网络强国。
47、网络社会法治社会,网络空间网警保卫。
48、网安则国安,国安则民安。
49、提高公众信息保护意识,i卫个人信息安全。
50、保护网络安全,守护精神家园。
51、e言e行见素养,e点e滴筑安全。
52、免费wifi不要蹭,账号密码不要登。
53、“众”视网络安全,“指”为幸福一点。
中国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报告篇九
为有效组织开展专项风险排查,xx公司成立工作小组,并由综合部部牵头落实具体工作。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
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各管理部门及辖属机构负责人召开工作会议,制定排查计划及落实工作。会议上成立工作小组,监督各部门、各机构认真落实此次专项风险排查工作,明确任务责任,确保专项风险排查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牵头部门综合部通过邮件下发文件通知及要求,要求各部门、各机构严格按照《重点内容清单》所列的内容和范围,认真、全面、有效地开展网络安全和客户个人信息专项风险排查工作。
各部门、各机构根据排查要求,认真组织对客户个人信息获取、接触、对外使用,资料管理等范围进行排查。综合部认真对网络安全管理和客户个人信息管理的制度、流程等规范建设及人员管理和教育培训等方面进行重点内容排查。
经过全面深入自查,xx公司关于网络安全和客户个人信息工作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工作,严格管控客户个人信息获取、使用及资料管理方面,严格规范公司人员对客户个人信息行为,未发现涉及风险事项。
通过此次排查工作,增强了公司员工对网络安全和客户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在今后的工作,我公司将加强对网络安全和客户个人信息有关工作的重视,进一步完善管控措施,定期对公司员工开展政策法规和公司制度的宣传教育,规范员工行为。做到有效预防和及早发现、化解风险,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提供坚实的保障。
特此报告。
中国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报告篇十
根据上级文件《关于集中开展全县网络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我镇积极组织落实,对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情景、网络安全防范技术情景及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管理等情景进行了自查,对我镇的网络信息安全建设进行了深刻的剖析,现将自查情景报告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网络清理工作,我镇成立了网络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具体到人,确保网络清理工作顺利实施。
我镇的政府信息化建设从开始到此刻,经过不断发展,逐渐由原先的没有太高安全标准的网络升级为此刻的具有必须安全性的办公系统。目前我镇电脑均采用杀毒软件对网络进行保护及病毒防治。
为了做好信息化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化管理,我镇专门制订了《涉密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涉密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对信息化工作管理、内部电脑安全管理、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管理、数据、资料和信息的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计算机操作人员管理、网站资料管理等各方面都作了详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我镇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我镇定期对网站上的所有信息进行整理,确保计算机使用做到“谁使用、谁负责”,尚未发现涉及到安全保密资料的信息;对我镇产生的数据信息进行严格、规范管理,并及时存档备份;此外,我镇在全镇范围内组织相关计算机安全技术培训,并开展有针对性的“网络信息安全”教育及演练,积极参加其他计算机安全技术培训,提高了网络维护以及安全防护技能和意识,有力地保障我镇政府信息网络正常运行。
目前,我镇网络安全仍然存在以下几点不足:一是安全防范意识较为薄弱;二是病毒监控能力有待提高;三是遇到恶意攻击、计算机病毒侵袭等突发事件处理能力不够。
针对目前我镇网络安全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以下几点整改意见:
1、进一步加强我镇网络安全小组成员计算机操作技术、网络安全技术方面的培训,强化我镇计算机操作人员对网络病毒、信息安全威胁的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加强我镇干部职工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方面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计算机技术水平。
3、加强设备维护,及时更换和维护好故障设备,以免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为我镇网络的稳定运行供给硬件保障。
随着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网络信息依靠也越来越大,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已经成为信息化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由于我镇网络信息方面专业人才不足,对信息安全技术了解还不够,期望上级部门能加强相关知识的培训与演练,以提高我们的防范能力。
中国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报告篇十一
组长:xxx(校长)。
副组长:xxx(副校长)、xxx(工会主席)。
成员:
谭春花(主管学校信息化;负责办公用计算机的安全防范、检查等工作)。
梁伟(负责学校机房的安全技术、防范、检查和登记工作)。
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出了适合我校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同时建立了《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暂行条例》,《校园网安全管理责任制》,《计算机使用制度》、《网络安全管理责任状》等相关制度,有效地保证了校园网络的安全。由于我们学校制定了完备的规章制度,所以在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方面做到事事有章可循,处处有法可依,人人有责任、有义务确保校园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为创建文明和谐的社会文化和校园文化环境作出了我们努力。
我校已经通过电信、移动两个断开接入互联网),学校机房坚持了服务于教育教学的原则,严格管理,完全用于教师和学生学习计算机网络技术和查阅与学习有关的资料,没有出现出租转让等情况。同时在20xx年9月由丰都县公安局安装了网络信息安全设备,施行了实名制上网,固定ip地址,有效防范网络信息安全。
我校的技术防范措施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的:
1.安装了360安全卫士,防止病毒、反动不良信息入侵。
2.安装网络版的360杀毒软件,实施监控网络病毒,发现问题立即解决。3.学校网络与教学楼避雷网相联,计算机所在部门加固门窗,购买灭器,摆放在显著位置,做到设备防雷,防盗,防火,保证设备安全、完好。
4.及时修补各种软件的补丁。
5、在20xx年9月由丰都县公安局指导下安装了网络信息安全设备,实现了实名制上网,固定一对一ip地址,有效防范网络信息安全。
我校学校领导非常重视网络安全教育,每学期开始和结束时都进行网络信息安全教育,促使教师们充分认识到网络信息安全对于保证国家和社会生活的重要意义。并要求信息技术教师在备课、上课的过程中,有义务向学生渗透计算机网络安全方面的常识,并对全校学生进行计算机网络安全方面的培训。做到校园计算机网络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我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每学期初将对学校微机房、领导和教师办公用机、各多媒体教室及学校电教室的环境安全、设备安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消除安全隐患。
中国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报告篇十二
接到绥银发【xx】56号文件《中国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好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后,按照文件要求,我行开展学习和自查,现汇报如下:
1、及时宣传,组织学习。
我行在收文后,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该文件,并结合最近社会上发生的相关案例,在全行范围内宣传落实文件精神。另一方面,对客户个人信息的采取进行保密,要求前台部门加强学习,充分让员工深刻领会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2、从内控机制上下功夫,与每一位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加强思想教育,让每一位员工做到守法合规,保障客户的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让客户在农行放心办理各项业务,从而在源头上使客户的个人金融信息受到保护。
3、建立了社会监督制度,在每一个农行网点公布统一举报电话,人民群众一旦发现有农行员工披露客户姓名、性别、住址、联系方式、个人账户信息、个人财产信息等私人的情况可以拨打电话举报。
4、整章建制,建立关于客户金融信息保密制度。
相应出台了以下规定:一是严禁出售个人金融信息;二是严禁向本行以外的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个人金融信息,但为个人办理相关业务所必需并经个人书面授权或同意的,以及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三是严格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用户和密码管理,严禁非客户经理进入查询;四是客户经理在查询个人金融信息时做好登记并备案;五是严禁以支付系统以及其他系统获取、加工和保存个人信息。
总之,我行通过不断强化全行员工个人金融信息法制意识,加强对客户金融信息的.保护,积极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客户信息不泄露,在防止信息泄露息方面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
通过法制观念的不断加强,现已经形成了一套相互监督、互相制约的控制机制,对个人金融信息的安全起到了严格的保护作用。
中国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报告篇十三
我局信息系统运行以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全面加强信息安全人员教育培训,全面落实安全措施,充分保障信息安全工作经费,有效降低信息安全风险,有效提高应急能力,确保政府信息系统持续、安全、稳定运行。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系统安全,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主要职能部门,确定兼职信息安全官,召开分管领导、信息安全工作职能部门和重点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认真研究上级有关文件,认真部署自查工作,确定自查任务和人员分工,真正做到领导到位。为确保我局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有效顺利开展,我局要求各处室和下属单位认真组织学习网络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使全体工作人员正确认识信息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掌握计算机安全使用要求,正确使用计算机网络和各种信息系统。
我局在过去建立一系列信息安全制度的基础上,根据信息安全工作的特点和我局的实际情况,修订了一系列信息安全制度和程序,做到按制度办事,提高执行力。根据市政府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要求,我局与计算机维护单位重新签订了服务协议,增加了信息安全保密协议。同时,我局还与全局全体工作人员签订了安全保密协议。我局高度重视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对所有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统一编号管理,明确责任人和保管人,对涉密信息系统使用情况进行多次重点检查,加强涉密人员管理,严格执行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相关管理制度,专门为涉密人员发放带硬件锁的u盘,禁止涉密和非涉密信息系统混用移动存储介质。对于非涉密电脑,安全系统、防火墙、杀毒软件都是国货,公文处理软件使用微软公司的正版办公系统,信息系统的第三方服务外包都是国货。
我局网络系统组成和配置合理,符合相关安全规定;网络中使用的各种硬件设备、软件和网络接口,经安全检查鉴定合格后投入使用,自安装以来运行正常。我局经常进行信息安全检查,主要是监管操作系统补丁安装、应用补丁安装、杀毒软件安装升级、木马病毒检测、网页篡改等。并认真做好系统安全日记。今年,在市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局尝试运行协同办公系统,投入10多万元为所有局领导和办公室配置内网电脑,为机要办公室配备机要电脑,从硬件上加强了机要信息系统的管理。
我局做好了应对各类可能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的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处理流程,落实了应急技术支持团队,工作扎实推进。
我局根据信息管理人员的实际情况,每年进行信息教育培训,以掌握信息管理技能为目的进行实际操作能力培训。还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相关信息安全培训,信息安全意识得到有效提高。
目前,我们局正在市行政中心大楼工作。网络和信息系统便于统一管理,内外网完全物理隔离,内网的计算机都处于有效管理之下。根据我局信息安全情况,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各办公室的网络和信息安全进行检查,认真排查信息系统的漏洞和安全隐患,用专用工具杀死木马和病毒,及时加强防范措施,为所有计算机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和防火墙,有效提高计算机和网络防范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此外,检查组对在市行政中心大楼外工作的个人办公室进行了挨家挨户的.检查,没有放过任何信息安全死角。视察期间,视察队还进行了信息安全知识的现场培训。经过多次检查,我局信息系统总体状况良好,运行正常,未发现重大隐患。
(一)主要问题。
二是规章制度体系初步建立,但不完善,未能覆盖信息系统安全的方方面面。
三是计算机病毒攻击等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自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足和我局的实际情况,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进一步扩大计算机安全知识培训,组织信息工作者和干部职工培训。
二是要加强信息安全体系的实施,并不时检查安全体系的实施情况,以提高人员的安全保护意识。
三是以制度为基础,在进一步完善信息安全体系的同时,安排专人,完善设施,严密监控,随时随地解决可能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
中国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报告篇十四
1、成立了信息安全检查行动小组。由站长、书记任组长,相关科室(车间、负责人、信息技术科全体人员为组员负责对全站的重要信息系统全面排查并填记有关报表、建档留存。
2、信息安全检查小组对照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实际情景进行了逐项排查、确认,并对自查结果进行了全面的核对、梳理、分析。整改,提高了对全站网络与信息安全状况的掌控。
1、组织成立了网络与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小组,由站长、书记任组长,相关科室(车间、负责人、信息技术科全体人员为组员。
2、研究制定自查实施方案,根据系统所承担的业务的独立性、职责主体的独立性、网络边界的独立性、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独立性四个因素,对客票发售与预订系统、旅客服务系统、办公信息系统进行全面的梳理并综合分析。
2、8月6日前对客票发售与预订系统、旅客服务系统、办公信息系统的基本情景进行逐项排查。
1、系统安全基本情景自查。
客票发售与预订系统为实时性系统,对车站主要业务影响较高。目前拥有ibm服务器2台、cisco路由器2台、cisco交换机13台,系统均采用windows操作系统,灾备情景为系统级灾备,该系统不与互联网连接,防火墙采用永达公司永达安全管控防火墙。
旅客服务系统为实时性系统,对车站主要业务影响较高。目前拥有hp服务器13台、h3c路由5台、h3c交换机15台,系统采用linix操作系统,数据库采用sqlserver,灾备情景为数据灾备,该系统不与互联网连接,安全防护策略采用按照使用需求开放端口,重要数据均采用加密防护。
人员管理方面,指定专职信息安全员,成立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和信息安全专职工作机构。重要岗位人员全部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制定了《人员离职离岗安全规定》、《外部人员访问审批表》。
资产管理方面,指定了专人进行资产管理,完善了《资产管理制度》、《设备维修维护和报废管理制度》,建立了《设备维修维护记录表》。
存储介质管理方面,完善了《存储介质管理制度》,建立了《存储介质管理记录表》。
运行维护管理方面,建立了《客服系统维护标准》、《运行维护操作记录表》,完善了《日常运行维护制度》。
中国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报告篇十五
根据196号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落实人民币存款账户实名制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社自接到文件之日,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并对本社开展了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的自查工作,保证了存量存款账户信息的真实性。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核实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核实工作,积极推动此次工作的开展,我社就此次核实工作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对本网点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进行了全面摸底,了解了账户种类及数量、开户时间、金额大小、留存身份证件种类等情况,确保核实工作平稳开展。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
(二)按照指导意见中的核实工作措施,逐条对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对前来办理业务客户,均要求出示其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进行核实,核对为正式的,在系统中标注。对客户暂不提供有效证件的,加强了核实工作的宣传引导,要求客户在下次办理业务时携带身份证件进行身份核实工作。
(三)存款人开户资料中留存的开户证明文件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复印件的,我们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或公安部门对存款人及代理人的身份信息进行核查,经核查,如信息相符的,可以认为账户相关身份信息为真实;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和照片存在一项或多项不一致的,作为疑义身份信息核实。
留存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复印件已过有效期,或姓名为手写、生僻字等难以识别的,要求存款人从新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核查。
存款人的开户资料中未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的,要求存款人重新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进行核查。经核查,信息相符的,可以认为账户相关身份信息为真实,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对于20xx年5月1日以后在本系统开立业务的,我社必须以提供真实身份证件核实,对于办理新开户业务的客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落实人民币存款账户实名制的通知》(银发【2008】191号)文件以及《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管实施办法》要求,16周岁以上中国公民必须提供真实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应有监护人代理开立银行账户,出具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账户使用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核实工作中认真核对了信息采集表中带“x”项目,核实真实后打印“客户信息采集表”,同时留存客户身份证复印件。
(四)对尚未确认身份信息为真实的疑义身份信息,我社进行了分类整理,区别对待,有针对性采取进一步措施进行核实。
(五)我社开展长期宣传工作,除悬挂横幅外,在营业室醒目位置也张贴了公告,公告中明确告知客户办理业务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等要求。在核实工作中及时妥善处理了出现的问题,避免引起社会公众的误解和不良社会反映,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核实工作的认知度。
通过以上核实工作,实现了在我社业务系统中的标识、查询、统计核实结果,依法对存款人使用伪造、变造身份证件开立的虚假银行账户、假名银行账户、匿名银行账户进行清理,依法终止了为身份不明的存款人提供服务,切实落实了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保障银行业金融机构健康持续发展。
中国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报告篇十六
xxx县信息中心: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x府办函〔20xx〕146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局的办公网络系统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调整了县卫生局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关于调整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x卫发〔20xx〕21号),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卫生局网管中心负责信息安全具体工作,做到了责任到人、分工明确。
(二)重要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的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为确保信息网络安全,我局制定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制定了政务信息上报审核制度,建立了政务信息上报审核台账;对网站管理及登陆口令进行规范管理;对账户口令进行规范设置。
同时我局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信息安全自查工作制度,做到二个确保:一是信息安全员于每周五定期检查单位计算机系统,确保无隐患问题;二是制定安全检查工作记录,确保工作落实。
及时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最后一次公开时间:20xx年10月30日。及时进行公众信息网站内容更新维护。最后一次更新时间:20xx年10月30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制度和台账,公众信息网站运行正常。
(四)人员培训及责任追究。
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信息安全管理的普及培训教育。建立了安全责任追究制,对违反信息安全规定行为和造成泄密事故、信息安全事故的,将对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并惩处。
一是信息管理技术人员较少,信息系统安全方面可投入的力量有限;
二是规章制度体系初步建立,但还不完善,未能覆盖信息系统安全的所有方面;
三是个别职工保密意识还不够高,要加强防范意识。
针对以上自查中发现的隐患与不足,为进一步加强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特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一)强化应急响应机制建设。制定周密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技术支援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应急演练、重大信息安全事故处置、重要数据和业务系统备份等各项工作,确保信息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二)强化制度保障。一是以制度为根本,在进一步完善信息安全制度的同时,安排专人,完善设施,密切监测,随时随地解决可能发生的信息系统安全事故;二是不定期的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导致不良后果的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从而提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
(三)加强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建议举办信息安全技术培训班,对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水平。
通过以上的一些整改措施,信息安全工作有了很大的提高,下一步要继续加强此方面的学习研究,多做一些信息安全方面的培训班,让整个卫生系统更多的人懂得此方面的安全知识并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争取信息安全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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