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清算方案(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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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清算方案(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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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施一个项目或解决一个难题之前,我们需要事先制定一个可行的方案。需要实施的方案应该是可行和可操作的。看看下面这些成功的方案实施案例,你会发现它们都有着共同的特点和成功之道。

公司注销清算方案篇一

(一)导语。主要概述清算组织人员组成情况,确定清算基准日期(指确定清算工作开始的日期),扼要总结工作,说明委托哪些机构完成哪些工作。

(二)事业单位概况。内容有该单位性质、地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和代码标识、资金、职工人数、单位运转状况及注销的原因。

(三)进行清算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审计法》等相关法规。

(四)清算组织的工作情况,如进行接管,清理财产、确认债权债务、财务审计、总体资产评估、土地资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委托税收机关或海关出具完税证明等。

(五)确定清算基准日帐面资产负债情况。

(六)清算审计情况,包括该事业单位的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流动负债、长期负债情况等。

(七)资产评估情况,主要由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对被清算单位的固定资产、房地产、无形资产等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由清算组织进行综合评估。

(八)债权确认情况,主要说明债权的组成和债权人的情况。

(九)清算组织提供的事业单位有无诉讼争议和未完结的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清算费用,详细注明支出清算费用的项目和数字。

(十一)清算结论,对清算的整体资产进行总的估价。

根据《公司法》及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经x年xx月xx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清算组于x年xx月xx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算组成员组成情况。清算组成员由股东xxx、xxx、xxx组成,由xxx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算组于x年xx月xx日通知了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x年xx月xx日在xxx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三、公司财务状况。截止x年xx月xx日,公司资产总额为xxx元,其中,净资产为xxx元,负债总额为xxx元。

四、公司财产构成状况。(应以“财产清单”的形式罗列公司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存放地点;银行存款应注明开户行及银行帐户)。

1、债权的清收情况;(包括债权的具体种类及金额,是否已清收等情况)。

2、债务的清偿情况;(包括债务的具体种类及金额,是否已清偿等情况)。

六、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公司剩余的财产由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

七、公司的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的保存情况。

公司会计凭证、帐册等会计资料由xxx负责保存。

八、其它有关事项说明。

清算组成员签字:

股东签字(盖章):

xxx公司(盖章)。

x年xx月xx日。

公司注销清算方案篇二

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第43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法》第41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股东会的召集、通知及表决等程序应当符合公司章程或法律的规定,会议召开应提前15日通知全体股,公司股东会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形成解散决议。

股东会作出有效的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

根据《公司法》第183条“公司因本法第180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7条“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具有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如果公司在进行清算时,不按照规定通知公司登记机关的,公司登记机关可能会予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情节严重的,可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登录当地政务服务平台,通过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访问或直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向清算组移交公司管理权。需要移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章、债权债务清册、资产清册(按照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分类登记造册)、合同书、协议书等法律文件、账务账册、空白支票、职工花名册、公司历史档案等其他应当提交的资料。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6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也可在省一级报刊上刊登公司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第185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1条“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185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清算程序终结前可以补充申报。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尚未分配的财产中依法清偿。尚未分配的财产不能全额清偿补充申报债权的,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财产予以清偿。

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清算组应在核实后书面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异议的,经债权人要求,清算组应重新核定后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对清算组重新核定的债权仍有异议的,清算组应告知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

制定清算方案前,应以清算组的名义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对财产情况进行评估,以保证清算工作的合法性。在对公司财产全面盘点,核实债权债务后,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对财产情况进行评估,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公司股东会确认。未经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方案,不得执行。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清算组须承担赔偿责任。

债权为公司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到期债权,清算组应及时清收;对于未到期债权,清算组应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债务人尽可能提前清偿,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可以通过债权转让等方式进行优化处置。清算组在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作有关债务清偿方案。债权人对债务清偿方案不予确认的,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和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账务账册,将这些材料一并提交股东会或原审查批准部门,由其对这些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确认,取得企业终止回执。清算报告的内容包括:(1)公司解散原因及日期;(2)清算组的组成;(3)清算的形式;(4)清算的步骤与安排;(5)公司债权债务的确认和处理;(6)清算方案;(7)清算方案的执行情况;(8)清算组成员履行职责情况;(9)其他有必要说明的内容。

清算组制作的清算报告必须报股东会决议确认。根据《公司法》第186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注销清算方案篇三

根据《公司法》及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经x年x月x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清算组于x年x月x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算组成员组成情况。清算组成员由股东、组成,由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算组于x年x月x日通知了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x年x月x日在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三、公司财务状况。截止x年x月x日,公司资产总额为x元,其中,净资产为x元,负债总额为x元。

四、公司财产构成状况。(应以“财产清单”的形式罗列公司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存放地点;银行存款应注明开户行及银行帐户)。

1、债权的清收情况;(包括债权的具体种类及金额,是否已清收等情况)。

2、债务的清偿情况;(包括债务的具体种类及金额,是否已清偿等情况)。

六、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公司剩余的财产由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

七、公司的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的保存情况。

公司会计凭证、帐册等会计资料由负责保存。

八、其它有关事项说明。

清算组成员签字:

股东签字(盖章):

x公司(盖章)。

x年x月x日。

公司注销清算方案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清算组对xx有限公司进行了清算,现清算工作已经完成,作清算报告如下:

1.因经营不善,无法继续经营的原因,经公司股东决定,解散公司,清算组成员由x担任为清算组负责人。

2.清算组已经在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了所有债权人,并于20xx年x月x日在报纸上刊登了注销公告。

3.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指定了清算方案,并报请股东确认。

1.清算组按制定的清算方案处置公司财产,并按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清偿。

2.清偿顺序如下:

(1)支付清算费用;

(2)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公司债务;

(5)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4.公司财产已处置完毕。

清算组负责人及成员签字:

股东确认上述清算报告,股东承诺: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若有未了事宜,股东愿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继续承担责任。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20xx年x月x日。

公司注销清算方案篇五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范本的规定,我____________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已经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公司清算组并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登记情况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类型: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市中区____________街________号。公司成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万元、股东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东出资额:________、_______均出资金额__________万,出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出资金额__________万,出资比例__________%。

二、公司已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成,由__________担任清算组负责人,并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取得《备案通知书》,文号:_______________(济)登记内备字[__________]第__________号。

三、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算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通知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当日在济宁晚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公司清算组开始清理财产,编制了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了清算方案。截止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公司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元,其中负债总额为__________元,净资产为__________元。

五、公司财产状况,账面现金余额为__________元。

2、税款已及时缴纳,不欠税款。

______________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注销清算方案篇六

1、解散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第43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法》第41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股东会的召集、通知及表决等程序应当符合公司章程或法律的规定,会议召开应提前15日通知全体股,公司股东会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形成解散决议。

2、成立清算组。

股东会作出有效的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

根据《公司法》第183条“公司因本法第180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7条“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具有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如果公司在进行清算时,不按照规定通知公司登记机关的,公司登记机关可能会予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可以处20xx元以下的罚款,对情节严重的,可处20xx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3、公示清算组信息。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登录当地政务服务平台,通过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访问或直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向清算组移交公司管理权。需要移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章、债权债务清册、资产清册(按照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分类登记造册)、合同书、协议书等法律文件、账务账册、空白支票、职工花名册、公司历史档案等其他应当提交的资料。

4、通知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6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也可在省一级报刊上刊登公司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第185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1条“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185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清算程序终结前可以补充申报。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尚未分配的财产中依法清偿。尚未分配的财产不能全额清偿补充申报债权的.,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财产予以清偿。

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清算组应在核实后书面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异议的,经债权人要求,清算组应重新核定后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对清算组重新核定的债权仍有异议的,清算组应告知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3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制定清算方案前,应以清算组的名义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对财产情况进行评估,以保证清算工作的合法性。在对公司财产全面盘点,核实债权债务后,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对财产情况进行评估,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公司股东会确认。未经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方案,不得执行。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清算组须承担赔偿责任。

债权为公司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到期债权,清算组应及时清收;对于未到期债权,清算组应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债务人尽可能提前清偿,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可以通过债权转让等方式进行优化处置。清算组在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作有关债务清偿方案。债权人对债务清偿方案不予确认的,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会确认。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和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账务账册,将这些材料一并提交股东会或原审查批准部门,由其对这些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确认,取得企业终止回执。清算报告的内容包括:

(1)公司解散原因及日期;

(2)清算组的组成;

(3)清算的形式;

(4)清算的步骤与安排;

(5)公司债权债务的确认和处理;

(7)清算方案的执行情况;

(8)清算组成员履行职责情况;

(9)其他有必要说明的内容。

清算组制作的清算报告必须报股东会决议确认。根据《公司法》第186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注销清算方案篇七

(一)导语。主要概述清算组织人员组成情况,确定清算基准日期(指确定清算工作开始的日期),扼要总结工作,说明委托哪些机构完成哪些工作。

(二)事业单位概况。内容有该单位性质、地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和代码标识、资金、职工人数、单位运转状况及注销的原因。

(三)进行清算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审计法》等相关法规。

(四)清算组织的工作情况,如进行接管,清理财产、确认债权债务、财务审计、总体资产评估、土地资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委托税收机关或海关出具完税证明等。

(五)确定清算基准日帐面资产负债情况。

(六)清算审计情况,包括该事业单位的`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流动负债、长期负债情况等。

(七)资产评估情况,主要由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对被清算单位的固定资产、房地产、无形资产等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由清算组织进行综合评估。

(八)债权确认情况,主要说明债权的组成和债权人的情况。

(九)清算组织提供的事业单位有无诉讼争议和未完结的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清算费用,详细注明支出清算费用的项目和数字。

(十一)清算结论,对清算的整体资产进行总的估价。

根据《公司法》及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经x年x月x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清算组于x年x月x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算组成员组成情况。清算组成员由股东xxx、xxx、xxx组成,由xxx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算组于x年x月x日通知了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x年x月x日在xxx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三)公司财务状况。截止x年x月x日,公司资产总额为xxx元,其中,净资产为xxx元,负债总额为xxx元。

(四)公司财产构成状况。(应以“财产清单”的形式罗列公司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存放地点;银行存款应注明开户行及银行帐户)。

(五)公司债权、债务的清算情况。

1、债权的清收情况;(包括债权的具体种类及金额,是否已清收等情况)。

2、债务的清偿情况;(包括债务的具体种类及金额,是否已清偿等情况)。

(六)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公司剩余的财产由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

(七)公司的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的保存情况。

公司会计凭证、帐册等会计资料由xxx负责保存。

(八)其它有关事项说明。

清算组成员签字:xx。

股东签字(盖章):xx。

xxx公司(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注销清算方案篇八

公司股东会:

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由、和(填公司的股东,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于年月日登记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经营期限年,经营范围:。根据公司年月日公司股东会决议,本清算组自年月日正式成立,现将本清算组成立后开展的清算工作报告如下:

一、清算工作的步骤。

1、本清算组自年月日正式成立,由担任组长,担任副组长。清算期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结束。

3、公司在清算期内已妥然补偿(安置)公司员工;无拖欠职工工资及养老金情况。

二、公告情况。

公司清算组根据《公司法》规定,于年月日在《》上刊登了清算公告。

三、资产及负债清理情况。

1、截止清算基准日年月日,公司共有资产x元,其中货币资金x元,应收帐款元,固定资产净值x元,无形资产x元,(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列举资产类科目);负债x元,其中:其他应付款x元,应付福利费x元,应交税金x元,预提费用余额为x元(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列举负债类科目);净资产元。

2、资产清理情况:比如,清算基准日的应收帐款余额为x元,除收回元外,公司将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x元转为清算损失;固定资产净值为x元,公司以x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余额为元,公司以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支付的转让环节相关税金元转为清算损失。

3、债务偿还情况:比如,清算基准日的其他应付款余额为x元,除债权人申报偿付元外,公司将无法支付的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教育经费)元转为清算收益;对清算期末无需支付的应付福利费元亦转入了清算收益;清算开始日的预提费用余额为x元,预提应支付的审计费后其余额为x元,预提的审计费记入清算费用],应交税金元元已全部上交税务部门,至此本公司的债务已经全部清偿完毕,若有未清偿的债务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4、清算期发生清算费用共计元。

5、清算净损失(或净收益)元;抵减清算开始日的所有者权益元后,剩余财产(或公司亏损)为元。

四、清算剩余财产分配(或公司亏损承担)情况。

公司对剩余财产(或亏损)元,经股东协商同意,将按各自实际出资比例分配(或分担)。其中:股东分得元,股东分得元。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已办理了国税与地税的税务注销登记。

2、公司档案已由股东会决议委托公司代为管理。

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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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清算方案篇九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内容应当包括:公司注销决定、注销原因。

法院的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决定。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公司注销清算方案篇十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已经×年×月×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公司清算组于×年×月×日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将公司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登记情况,包括公司名称:×××;公司类型:×××;法定代表人:×××;住所:×××成立时间:×年×月×日;注册资本:×××;股东姓名(名称):×××;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

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三、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算组于×年×月×日通知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在×××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截止×年×月×日,公司资产总额为×××元,其中,净资产为×××元,负债总额为×××元。附《资产负债表》。

五、公司财产状况。附《财产清单》。《财产清单》内容包括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等。

六、公司债权债务状况。×××。

七、公司资产总额为×××元,并按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1、清算费用;×××。

2、所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税款;×××。

4、债务;×××。

5、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截止×年×月×日,公司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剩余财产已分配完毕,实收资本为零。

清算组成员签字盖章:

经全体股东审查确认,一致通过该清算报告。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公司(盖章)。

公司注销清算方案篇十一

一、清算工作基本情况:

(1)*********厂于******年****月****日经****工商局核准登记,出资****万元,由*****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企业经领取营业执照后,经营状况不佳,为此经出资人研究,决定注销本厂。

(2)清算组成员由***、***、***三人于***年***月**日组成,***为清算组负责人。

二、清算开始日财产状况:流动资产为***元,固定资产为***元,长期待摊费用***元,无长期投资,无其他资产。资产合计为****万元。

三、清算债权、债务的审定情况:

(1)债权的追收情况及对未收债权的处理:所有债权已于***年**月***日全部收回,企业无未收债权。

(2)债务处理情况:企业的债务已于***年***月***日由出资人负责清偿完毕。

四、清算财产分配情况:

(1)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所欠职工工资于***年**月**日全部付清。

(2)税务部门税款交纳情况:税款于***年***月***日缴清。

(3)企业债务的清偿情况:企业的债务已于***年***月***日由出资人负责清偿完毕。

五、其他情况:

(1)企业帐本及营业、清算的重要文件,由***保存十年,承诺予以妥善保存.

(2)出资人保证所报清算备案材料真实、完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厂清算组成员签名:(***、***、***)。

投资人签名确认:(***)。

***年**月**日。

公司注销清算方案篇十二

(一)导语。主要概述清算组织人员组成情况,确定清算基准日期(指确定清算工作开始的日期),扼要工作,说明委托哪些机构完成哪些工作。

(二)事业单位概况。内容有该单位性质、地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和代码标识、资金、职工人数、单位运转状况及注销的原因。

(三)进行清算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审计法》等相关法规。

(四)清算组织的工作情况,如进行接管,清理财产、确认债权债务、财务审计、总体资产评估、土地资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委托税收机关或海关出具完税证明等。

(五)确定清算基准日帐面资产负债情况。

(六)清算审计情况,包括该事业单位的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流动负债、长期负债情况等。

(七)资产评估情况,主要由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对被清算单位的固定资产、房地产、无形资产等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由清算组织进行综合评估。

(八)债权确认情况,主要说明债权的组成和债权人的情况。

(九)清算组织提供的事业单位有无诉讼争议和未完结的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清算费用,详细注明支出清算费用的项目和数字。

(十一)清算结论,对清算的整体资产进行总的估价。

公司注销清算方案篇十三

根据《公司法》、《株洲某某激光再制造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株洲某某激光再制造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株洲某某”)于2011年8月 19日股东会通过的《株洲某某激光再制造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关于公司解散清算的决议》,制定如下清算方案。

一、 清算组组成

3、清算组成员均为无薪人员(除经清算组聘任的人员除外),株洲某某公司不承担薪酬费用;清算组各成员开会的车费、单独聘请的各类中介所产生的`各项审计费或代理费等各项费用均由各成员独自承担,株洲某某公司一律不予承担。

二、 清算组会议召开及表决机制

1、清算组原则上每1个月召开一次清算会议,清算组秘书须提前3天以电话及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清算组成员会议召开的时间及地点;单个或合计持有表决权10%比例及以上的清算组成员可申请召开临时会议。清算组成员须确保如附件所示的联系电话准确及实时开通。

2、为保证各股东的权益,重大事项须通过清算会议表决通过,如聘用付薪留守职员的薪酬激励方案、帐款回收及资产出售变现方案、重大清算事项处理、每月清算工作审议、工商税务等国家机关的注销手续、单项金额10000元以上的费用审批等重要事项处理。

3、为使清算工作顺利进行,清算会议实行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机制,表决权的比例等同于各股东在株洲某某公司的股权比例。

三、 清算组职权范围

1、遣散在职员工、聘用留守职员及决定留守职员的薪酬方案;

2、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通知、公告债权人;

4、处理与清算本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5、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6、清理债权、债务;

7、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8、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9、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四、 清算时间大致规划

1、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5日内,申请税务审计,并办理相关注销登记手续。

2、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着手资产变现,特别是应收帐款催收;预计三个月内处理完实物资产,并针对应收帐款采取多种方法追讨。

3、计划在2012年2月底前,清算组完成所有清算程序,分配剩余资产。

五、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清算组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及法定补偿金;

2、支付清算费用(具体以实际开支为准),主要为房租、聘用清算人员报酬、车辆油资差旅费用各项费用、税审及税款费用、各项登记评估费用等。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股权比例分配。

六、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七、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清算组成员签字:

因公司经股东会决议解散,制定如下清算方案: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

二、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

(三)处理与清算本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八)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院申请宣告破产。

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四、公司财产能够清偿的,清算组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及法定补偿金;

(三)缴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的比例分配。

五、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六、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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