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优秀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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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优秀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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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一

(一)领导高度重视。厅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厅党组书记、厅长龙正才同志亲自担任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领导小组组长,多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多次对财政法治工作进行安排布置,要求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财政法治工作要突出亮点、体现特色、发出声音。我厅把“加强法治财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重要内容写入《湖北省财政“十三五”规划》,印发了《湖北省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等法治财政建设制度性、框架性文件,财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坚持重大改革立法先行。一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报请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聚力增效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出“28项措施”,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机制,以第一力度抓第一要务。二是坚持完善制度和强化管理并重,不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起草《湖北省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意见》《湖北省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制定《关于完善财政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通知》,参与制定《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采取有力有效举措,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三是报请省政府出台《湖北省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和《湖北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推进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管理体制,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四是制定《机构改革期间省直部门经费资产保障工作方案》,保障省级机构改革顺利推进。

(三)强化预算法治意识。一是加强预决算管理。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调整机制,扩大定员定额管理单位范围。完善省级项目库管理系统,建立项目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编制部门三年滚动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进一步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加强决算分析利用,决算编审质量明显提高。二是强化支出预算管理。采取提前预拨、定期通报、年终考核等措施,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财政库款管理,完善库款目标余额制度,保持合理库款规模。对支出执行不力、财政八项支出数据质量不高、数据造假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三是盘活财政资金。全面清理省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严格执行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政策,规定期限内未使用完的结余资金,统一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对结余结转规模较大、预算执行慢的部门,继续适当核减下年度部门预算支出基数。四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落实省人大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决定》,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法治化。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现省级预算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四)全面加强财政监管。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市县财政预算合规性审核制度,推进市县政府预算编制全面、科学、规范。开展脱贫攻坚、水利“补短板”、预决算公开、财政票据、会计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等专项监督检查。改革办事处管理模式,按照“四个不变”“五个统一”要求实施集中片区管理,统筹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二是加强财政财务监管。进一步严明财经纪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出台“1+3”制度文件,推行单位财务开支模板化、标准化管理,规范公务卡结算,规范会计代理记账,推进财务管理“大数据”监管平台建设,加强预算单位财务开支风险控制。强化公务开支制度建设,修订省级党政机关会议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出台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党政机关评审费管理办法。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落实中央关于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管理的要求,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方案,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使用管理办法,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推进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制定《湖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四是加强会计管理。支持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财智服务平台建设。加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落实力度,推进管理会计体系、会计信息化、内部控制和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会计师事务所行政审批效能,优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五是加强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出台《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明责确责办法(试行)》,着力解决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中存在的履职风险和能力建设问题。

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二

坚持把交易信息公开作为公共资源配置的生命线,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现交易信息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丰富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形成“中心网站+app+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提示+现场信息发布”的多维立体化信息发布体系,实现交易信息“点对面”“点对点”推送,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针对性,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了公开、透明、阳光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2020年,利用“中国·xx”网站、中心门户网站充分公开政务信息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共计9000余条。积极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制定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推动实现交易信息从电子交易云平台向市基层公开平台的自动实时推送。

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三

(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坚持推进领导干部法律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学习宪法、监察法以及其他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厅党组书记、厅长龙正才要求厅机关党组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将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做到学习全覆盖、落实无盲区。2020年厅党组中心组共开展了12次集体学习研讨活动,采取厅党组成员集体学习、邀请专家教授专题辅导等方式,提高财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的能力。

(二)组织宪法宣誓仪式。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宪法宣誓仪式组织实施细则》,每年组织宪法宣誓仪式。2020年2月7日,组织职级晋升和新任职的机关工作人员共210人举行集体宪法宣誓仪式,陈明副厅长领誓,厅党组书记、龙正才厅长监誓。通过组织宪法宣誓仪式,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公仆意识,自觉接受监督。

(三)开展学习宪法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大力推动宪法、预算法进公共场所,开展以案释法教育,利用多种媒体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等系列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

(四)积极开展机关学法用法活动。一是组织全厅干部职工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内法规、学习十九大精神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购买《监察法》《资产评估法》等学法资料向全厅干部职工发放。三是扎实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活动,2020厅机关工作人员每年学习参与率达到90%以上,考试平均分达到95分以上,合格率达到100%。

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四

(一)继续聘请厅机关法律顾问。我厅自2020年开始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资深律师常年提供法律服务,2020年共参与审核厅机关法律事务文书和各类经济合同52件,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接待等方面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接受委托代理法律纠纷的调解,提供法律咨询,预防规避法律风险。

(二)聘请政府采购专业法律顾问。针对政府采购领域法律纠纷案件逐年增多、社会关注度高、案件较为复杂的现状,2020年开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精通政府采购法律实务的律师担任专职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2020年受理投诉事项36起,办理信访举报27件,协调处理各类纠纷咨询事项100多件,有力维护政府采购秩序。

(三)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2020年在厅法律顾问的协助下,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行政应诉案件5件。对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引导,加强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协调,争取以调解方式结案;对调解不成的,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保护双方当事人正当权利,依法依规作出复议决定,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对行政应诉案件,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配合,积极主动与案件当事人沟通,做好解释说明,争取当事人理解和支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五

(一)持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我厅持续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制定了《xx财政厅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分工,提出各项工作任务的时间阶段安排和可检验成果形式,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监督,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在全厅形成厅党组部署、各处室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长效管理。

(二)不断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快“一事通办”改革步伐,一是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清理出财政政务服务事项涉及证明和盖章环节的事项37项,取消证明事项20项。二是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形成财政系统“容缺受理清单”,可“容缺后补”6个事项共17份材料。三是开通“网上办理”渠道,网上开办率达100%,2020年共有131家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支机构全程网上办理,实现“零跑腿”。四是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办理速度,平均承诺办结时限已压缩至法定时限的40.5%,(其中会计类行政审批办理时限从法定时限20—30个工作日统一压缩至7个工作日),并通过邮寄办事结果等方式实现所有财政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2020年,政务中心窗口共办理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365件,全部按时办结,平均实际办结时间3.6个工作日,办理提速约59.77%。接受企业及群众现场业务咨询约50余次,电话咨询约400余次。零超时、零投诉,办结满意率100%。

(三)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搭建xx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并于8月16日正式开通运行。创新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机制,通过完善xx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表和支出决算表、开发预算编制系统自动审核功能、增加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政府购买服务”标识等措施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从而在2020年起实现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执行情况的动态查询。由于我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基础较为扎实,工作锐意创新主动作为,得到了财政部的充分肯定,经过严格筛选,中央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我区梧州市藤县、北海市本级作为全国改革联系点(全国共选择12个市县)。强化宣传引导,通过主流媒体见面会以及在xx日报刊登专题报道等方式介绍我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情况;塑造了防城港市教育局购买校园安保服务、南宁市民政局购买第三方服务对城乡低保户进行入户调查等一批典型案例;组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核心课程开发建设,通过政策宣传培训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和执行力。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调研检查,了解掌握全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

(四)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制度。拟订积极、稳妥的税费政策措施,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中央和xx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税费管理职责,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税费法律、法规授权,遵循税费政策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防风险原则,提出了30条优化营商环境的税费优惠政策,完成了《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若干措施》的起草工作。5月27日,经xx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xx党委常委会同意,xx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若干措施》(桂政办发〔2020〕50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每年减轻我区企业税费负担超过170亿元,推动我区税费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2020年5月,《若干措施》经受住了国务院领导指示财政部专项开展的合法性审查。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对规范性文件制定进行合法、公平竞争审查。2020年,我厅法制部门审核了我厅制定的制度规定40多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1件。同时,对12份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其中对《xx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支持特定地域服务业的表述提出修改意见,避免有碍公平竞争的做法。其余11份文件均符合公平竞争相关规定,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同时,在规定时限内向有关单位做好备案工作。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厅按照xx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对现行有效的xx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多次自查自纠和涉及证明事项的专项清理工作,审核拟废止和修改的xx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166件,并上报xx人民政府审定,其中:拟废止规范性文件152件,拟修改规范性文件14件。

(六)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财政部门行政裁量权。制定了全区财政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明确适用规则,细化、量化4项财政部门行政许可、39项行政处罚、8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征收等行为的裁量标准,统一规范本系统行政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基本实现行政裁量依据制度化、行政裁量行为规范化。

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2020年我厅作出了13个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对违法违规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会计师事务进行处罚。所有执法决定均严格按照《xx财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程序,进行法制审核提出法律意见,保证我厅执法合法合规,避免造成重大损失。

规范我厅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对我厅行政执法人员名单更新,并公示在我厅门户网站。组织参加干部执法资格考试,确保我厅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合规。同时做好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和加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努力提升执法素养和水平。

(八)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组织开展多层次的法治学习。举办了全区财政系统法制干部培训班,加强法制工作业务培训交流,提升法制干部业务素质。举办了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学习,厅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集体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组织全厅干部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为财政干部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打好基础。二是落实普法责任。编制我厅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责任落实到各相关业务处室,指导我区各级财政落实普法责任。使普法工作有部署、有组织、有实施,真正把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组织开展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答题活动、“我与宪法”微视频比赛、xx法治政府建设征文比赛等一系列活动,营造我厅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并根据财政部和xx法制办要求,完成“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迎检工作。

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六

(一)落实重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厅党组印发了《省财政厅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坚持将重大行政决策纳入法制化轨道,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厅党组集体讨论决策,保证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订《湖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法规税政处为承担合法性审查工作机构。对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要求,从程序、内容合法性等方面严格审查,组织开展廉洁性评估,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2020年我厅出台的53件政策文件均由合法性审查机构认真审查把关,从源头上预防行政违法行为发生,促进财政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

(三)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先后组织开展涉及产权保护、军民融合、公平竞争、证明事项和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政策文件清理,对财政厅159件规范性文件逐件审查,提出废止、失效、修改、继续有效的清理意见,宣布废止16件,失效1件,清理结果汇编成册并通过公众网向社会公布,为财政部门依法理财提供政策法制保障。

(四)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定出台《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厅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审查范围、标准和程序,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政府采购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上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对存量政策措施文件进行清理,确保我厅财政制度体系规范完整、协调一致。

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七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通知》(中发〔20xx〕36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意见》和《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xx〕74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局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按市跑办统一部署及时落实“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公布工作。截止年底,我局已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共计37个,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3个,其它行政权力事项4个。二是梳理调整办事指南。根据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的部署,多次按不同版本梳理制定“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目前按全省八统一要求的第五版本办事指南正在梳理调整,对申报材料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等模糊性表述、兜底条款等进行全面梳理删除,并办求精简。三是做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根据市编办的要求,对我局权力事项清单与全省三级目录进行比对,对因法律法规调整、国务院取消资格认定、单位职能调整等引起的权力事项相关信息进行及时调整,并在省政务网工作平台上同步调整更新。四是梳理容缺受理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按《xx市行政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试行)》的精神,对审批服务事项及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容缺受理事项名单及容缺材料目录,并在便民中心窗口摆放的办事指南中予以公布。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按照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做好《xx市农业局xx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全市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和《xx市农业局关于印发xx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手续办理工作。并在20xx年清理的基础上,对我局20xx年6月30日之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公布清理结果。二是充分发挥已聘法律顾问协助解决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涉法事务的作用。20xx年聘用法律顾问共参与我局相关行政管理工作5项,协助处理了合同审查、行政文书审查、涉嫌违法行政行为认定等多项事务的审核把关,并提出相关法律建议,促进我局更好地履行依法行政职责。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今年我局按规定做好了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一是制定普法学法工作计划。3月份,制定印发了《20xx年xx市农业普法工作计划》(绍市农局办发〔20xx〕10号),部署全市农业系统普法工作的年度工作任务,并提出市局年度学法计划,明确需要学习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内容。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月份,根据全省农业系统法治宣传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法治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了四项法治学习教育活动,5月8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5月9日机关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和《农药管理条例》;5月10日开展了全市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知识竞赛;5月11-12日开展了送农业法律进企业服务活动。6月份,局农机站组织开展了“6.16”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如以《致市拖拉机驾驶员的一封信》、《拖拉机安全常识》、《农机安全生产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农业机械促进条例》等,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三是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5月份,我局质监处结合“三品一标”管理工作,举办了第八期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班,邀请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专家就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定认证的法律法规、生产技术规范及品牌农产品的监管等问题进行讲解。9月份,我局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共青团xx市委举办了20xx年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培训班,重点对《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现场操作进行了解读和实践操作培训。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局机关干部学法计划,结合周一夜学开展局领导带头学法和局机关干部系统学法活动,学习了《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农药管理条例》、《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民法总则》等多个法律法规,并按要求组织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全部以高分通过。

一是认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绿剑”春季、夏季、秋季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32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58个,查处违法行为83起,印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立案81起,查货假冒伪劣农资数量5554公斤,涉案金额55.27万元,罚没人民币18.31万元。二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根据上级部署,全市农业部门联合兄弟单位认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82人次,检查企业140家,质量抽检18批次,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查处违法行为8起,立案8起,结案3起。三是有针对性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检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水产养殖用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我局专门组织开展了市直区域(滨海新城)水产养殖密集区域水产养殖用药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水产养殖用药经营户12家,针对在部分经营户的货架上发现外包装标识为非药品的产品主要成分中含有收录于《中国兽药典》的中药及中成药成分,且产品特点、主要功能等描述具有预防治疗功效的情况,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四是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根据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8月下旬组织开展了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案件的现场评查会。对全市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64件、行政许可案卷18件进行了现场交叉评查,评出优秀案卷9卷,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督促各地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八

2020年,我厅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努力建设法治财政。

(一)严格遵守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决策程序。坚持将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不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水平。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权标准,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加强协调与衔接,开展好财政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四)继续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巩固“一事通办”改革成果,优化再造流程,创新服务模式,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结合法律法规修订和权力事项的调整情况,对财政系统权责清单进行重新梳理和规范,做好权力运行流程的动态调整。

(五)健全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加强行政复议机构的能力建设,继续落实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各项要求,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提高行政复议办理质量和效率。

(六)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采取各种有效形式,不断创新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模式,精心组织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营造依法施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氛围。

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九

按照市委目标考核的要求,我县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指数,按照任务分解目标,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标完成情况。

20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有序推进,目前228项工作目标已经完成220项,占总目标的96.5%。

二、主要做法。

(一)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年初时,将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进行了分解,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承标单位,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同时,制定了考核细则,确保日常工作和年度工作得到全面完成。

(二)推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19年,共接收备案规范性文件11件,其中向市政府备案9件、政府部门备案2件。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质量逐步提升,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明显。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建立了党政一体的法律顾问制度,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19年,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解决处理各类涉法事务约87件次,有效规避了法律风险,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配合城管局,完成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效解决了基层执法力量涣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的问题。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设。加大了“三项制度”(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对有关部门推进“三项制度”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落实“三项制度”的任务要求、具体措施、完成时限。

(五)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办案宗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功能作用,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9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件。

(六)强化考核评价。严格考核标准,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将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严格规范性制定程序、规范文明执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作为重点考核内容,根据综合考核情况评价等次,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县委目标考核体系。

三、下步工作措施。

按照法治政府目标任务要求和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加强监督检查,着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为全面决胜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十

一是依法公示,打造“便民窗口”。为方便申请人查阅,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展示标准化要求,坚持直观、易懂和便于操作的原则,紧紧围绕“找谁办事”、“怎么办事”、“方便办事”、“廉洁办事”四个方面,不断创新公开的形式。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依据法规,我们组织专人编辑《教育体育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同时,对受理、审查、公示、决定、办结等工作环节在办公场所及局域网上进行了全面公示,得到行政相对人的好评。

二是规范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根据精简高效、充分授权的原则,结合教育体育工作实际,按照“只做减法、不做加法、更不允许人为复杂化”的原则,理顺了行政审批及服务性事项办理流程,以直观的方式编制了新的审批流程图,全年对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实施了全项目流程再造,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一次办好”率达到83.3%。

四是大力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为进一步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我们相继出台政务服务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及评议考核等一系列制度,明确审批权限、责任和义务。在工作作风上,我们不断加强党性和职业道德修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服务态度上,我们文明用语,礼貌接待;在日常工作中,强化纪律意识,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做到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追求廉洁优质高效服务。

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十一

法责任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优化辖区建筑市场发展环境当做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加强法治教育,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质,行业监管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对照《度**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经逐项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推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为工作落实提供组织保障。法制宣传、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等工作均由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共同研究、做出决策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强化法制教育和培训。

我局将学法活动列入常态化建设,并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分批分次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城市管理、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通过学习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明确各自岗位的行政执法任务和执法责任,增强责任感,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尤其是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大庆市建设局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通过学习切实提高了执法人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三、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

(一)部署总体规划,科学统筹推进。年初,局领导及领导小组成员专题研究建设行政执法工作,将法制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统一部署总体规划,并制定定期督促检查机制,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

(二)完善考核制度,实行目标管理。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考核目标,细化考核方式,实行领导负责,责任落实到人,对执法人员工作情况开展测评。并对建设行政执法职权和范围,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目标、任务,行政执法监督的措施和办法,行政执法责任,违法行政行为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明确界定。健全完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处罚审核制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制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等制度,保障建设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三)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我局根据本单位的执法职责、执法特点和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本部门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追究范围、追究方式和追究程序,明确规定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责任与追究相适应、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确保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得到有力实施。

四、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一)树立正确权力意识。通过组织集体学习以及鼓励自学方式,提高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对于建设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确保执法人员对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能够确切掌握,规范运用,坚决做到执法公正、公开、透明。

(二)建立长效运行机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制度运作。结合法律法规和我局的工作要求,从有利于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一视同仁的角度出发,不断总结经验,修订完善有关制度,不断增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做到规范合理,监督到位,符合实际,彻底杜绝了随意处罚、滥施处罚、徇私枉法等现象的出现。

五、完善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

为规范执法行为,我局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一是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主动与省市主管业务部门进行沟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的文件精神,共确立115项行政权力,同时将每一项行政权力落实到工作岗位,到人头,并明确各权力的责任,制定责任清单;二是加强监督。内部监督方面,按照我局工作实际,完善执法方面各项制度,定期清理行政权力;外部监督方面,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登记台账,完善上级转办、本级受理投诉举报案件机制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十二

**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的文件精神,结合党的十九大要求,着力推动我局制度建设和法治建设,着重抓好普法学习、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管理经济社会等工作,深入全面提高全局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水平,力促我局各项工作在法律法规的红线内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根据《关于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本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局法治建设规划,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由分管领导抓工作部署,具体成员抓工作落实,积极贯彻国家、自治区以及**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今年以来,我局按照法定职责必须和权责一致的要求,在已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对现有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按照“一表两单”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增减相关职权事项,调整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等要素,增加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问责依据、监督方式,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制度,圆满完成权责清单的编制和动态调整工作。

落实“一事通办”制定三张清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推进“一事通办”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8号),我局高度重视,贯彻落实“一窗进出”,“一站式办结”,禁止“明进暗不进”和“两头受理”。

按要求完成了编制。制定了“一次性告知”清单、“最多跑一次”清单、“一次不用跑”3张清单。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市**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工作规则》,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二是完善并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向全社会公布,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要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情况。我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及有利害关系的群众公开征求意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事项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加强公共参与平台建设,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做到了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必须进行听证。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年度报告、检查考核和督查通报等配套工作机制,向社会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明确了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责任和问责办法,并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内容进行了更新和完善。依法主动公开的内容包括:本局的工作职责、干部的岗位职责等。设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落实办事公开制度和监督制度,精简办事程序,加快审批速度,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促进全局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健全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依法按程序受理信访事项。为有效地防止和纠正执法中出现的不良现象,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自觉接受监督,实施逐级检查汇报制度。要求执法人员要及时把执法工作中碰到的问题、解决的措施向主管领导汇报。自觉接受区人大、区政协对我局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

加强经济建设,依法推动发展。认真按照自治区以及**市有关经济工作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着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推动经济和社会稳步协调发展。在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上,注重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建立健全局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建立重大事项决策前的公众参与、法律咨询、专家论证制度。制定重大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审批管理程序,推动重大项目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支持、参与区维稳和综治工作,努力完成有关工作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年我局法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的还不平衡,深度不够;。

三是部分行政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强,个别同志认识还不够到位,依法行政的要求、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

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全面提升干部队伍依法履职能力。坚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依法行政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今后,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将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职一致”的要求,进步加强我局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不断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再向新台阶。

积极推动“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与落实,组织局干部职工共同参与普法教育,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和参与法治培训及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完善细化明确各项工作制度,为干部职工提供统一规范的工作指引,做好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加强资产管理及预算控制,落实行政决策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十三

一是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出台了xx市“营商环境提升年”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2”行动,建立“三项机制”助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制度,设立了营商环境12345热线和市长信箱投诉举报平台。大力压缩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办理等时限,将企业开办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平均0.8个工作日以内,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二是加快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市级先后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04项,结合“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向xx高新区委托省级行政审批事项46项、委托市级行政审批事项26项。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完成了华州区、蒲城县、高新区、经开区等县区改革试点。三是大力精简中介服务事项。目前,市级仅保留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43项,精简近60%;开通了“网上中介超市”,制定了中介服务网上交易管理办法。四是积极清理证明事项。对“奇葩证明”、“扰民证明”等进行了两次专项清理,向省政府建议取消46项、保留18项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五是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市委、市政府印发了xx市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的意见,从党建政务等8个方面,梳理规范村级小微权力事项70项。

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十四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市委、市政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文件精神,结合文化工作实际,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法治文化、社会管理四大重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圆满完成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规范文化类政府文件制定计划和流程,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程序和有效管理,对全年度制定的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评估、修订和清理工作,对发文进行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审查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全面推广“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精简材料,缩短办事时间。做好全省办事事项“八统一”梳理工作,完成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的“最多跑一次”事项更新和维护工作。

2020年,我局全面加大监管力度,维护文化市场稳定。一是推进日常巡查排查。局属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各类专项行动48次,出动检查人员1489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507家次。开展文化市场涉恶犯罪线索排查行动4次,排查经营单位125家次。开展文物专项检查11次,检查各类文保单位184家次。全年共办理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38件。二是创新“双随机”工作。召开文化市场双随机检查启动仪式,联合区级各部门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发挥部门合力,全力肃清文化市场。全年组织文化市场双随机抽查行动44次,包括本部门40次及跨部门4次,随机抽查文化经营单位178家。三是实行行业规范化管理。为提高市场监管效率,促进文化市场管理规范发展,确保在平安、文明、卫生等各大创建工作中不失分,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对文化市场推行分类规范化建设,实行块状分割,制订管理手册,打造示范模板,成效显著。

为扩大普法宣传效应,我局在做好日常巡查实地普法宣传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宣传载体,开展了各类特色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借助各类媒体平台,播放普法宣传短片。在区城北商业中心电子大屏幕定期播放文化市场宣传短片;借助电影下乡活动,在影片下方滚动播放“扫黄打非”,打击侵权盗版等宣传标语;邀请我区“法治上虞”栏目组,对我区出版物市场监管工作进行现场拍摄、采访执法人员,制成专栏,在上虞电台播放。二是举办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4月22日,xx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在我区信义广场隆重举行,参加活动多达400余人。活动现场,100名学生代表签名承诺购买正版读物,发放绿书签1000余份,宣传练习册100余本。现场布置了版权保护宣传、文化创意示范、法律咨询服务、优秀读物展销和非法出版物展示六个展览区,共大家观看学习。三是文化市场宣传走进基层。8月24日,走进陈溪乡虹溪村,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宣传活动,向村民群众讲解“扫黄打非”知识和文物保护要点,并发放“扫黄打非”宣传手册和文物保护宣传册300余份。9月27日,大队执法人员走进丁宅乡学校,举办了“绿书签”讲座活动,200余名丁宅中学校师生积极参加。活动中共向师生分发绿色阅读、呵护未成年人及“绿书签”等宣传资料400余份。此外还组织系统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确保参学率和考试优良率均达到100%。

一是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提振干部精气神,抓实工作不松劲,抓深工作创新高,利用周一晚夜学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上级文件及领导讲话、法律法规、经典案例等,提升干部整体素质;严格请销假制度,设纪律检查专员负责上下班考勤、工作纪律督促检查,落实从严教育、管理、监督的要求,加强队伍纪律。二是组织文化市场执法大队队员参加xx市综合执法技能比武。为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质,文化市场执法大队组织三名骨干队员参加xx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经过充分的学习准备和过硬的基本技能,最终上虞取得了团体第一、个人第一“双第一”的好成绩,继续保持了全市执法业务能力领先地位。三是按季度开展业务研讨会。举行季度案卷评析会,评析行政处罚案卷,及时纠正案卷错误;学习办案新规则新思路,探讨执法办案疑难,分析文化市场发展新动态,随时把握执法脉动,按季提升执法本领。

一年来,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强化权力监督,着力提升法治建设的日常化、规范化、科学化,着力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文化旅游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十五

为确保扎实、有序落实《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0年)》,进一步明确年度工作责任和要求,及时制发《xx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市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从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确定了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持续发力、扎实推进。

1、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持续精简优化办事流程。新增、调整、取消、变更许可事项159项,将622项进驻办事目录细化分为即时办结、半日办结、当日办结、多日办结。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梳理取消证明事项100项,实现了减事项、减层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提效率。二是提高便民服务水平。持续优化服务窗口设置,撤销合并办件量少的窗口,进驻电信、烟草等服务型企业;建成全省首家联合办税服务区,将发票金额从50万提高到500万;建立了“并联审批、容缺审批”工作机制和“青春助跑团”、“红领巾助跑队”志愿服务机制两项机制,开展“政银便民通”免费代办、养老金申领视频认证服务,增设“找茬办公室”、代办帮办室、自助服务区等多个功能服务区,便民服务软硬件设施不断完善。在全省率先建成全面覆盖市、乡、村三级的政务外网,积极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将生育登记、医保社保等41项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延伸,使更多的基层群众享受到更加便捷的服务。三是完善投诉件受理、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来电、来函、来人及市长热线、上级部门转办件等投诉举报的处理,不断提高窗口文明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全年共受理群众咨询361件、投诉81件,“12345”市长热线受理转接群众咨询14390件、投诉157件,目前均已回复。市长信箱收件151件,办结回复145件,办结率达到96%。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利用“爱xx”手机客户端、政务直通车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以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形成全方位、多渠道的政务信息发布格局。主动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2500余条,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和落实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落实酒泉市《关于制定规范性文件“八个禁止”的规定》,始终坚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的程序,严把“制发关”、“审查关”、“备案关”,坚持做到“有件必备”。一年来,制发《xx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xx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2件,均依法向酒泉市及xx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备。对全市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有效期已届满、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符合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的《xx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xx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24件规范性文件,待市政府审定后公布废止和宣布失效。严格执行行政决策规则,依法前置合法性审查政府涉法文件、各类合同57件。坚持做到政府财政预算、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等重大决策全部向本级人大报请审议。重大事项专家论证评审、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整听证均已成常态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乡镇、部门基本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

3、切实规范行政执法。一是认真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2020年初,市政府与全市12个乡镇、37个部门、5个驻玉单位签订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书》,确保了各项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层层抓落实,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单位分工负责、上下协作联动、全市整体推进的依法行政运行机制,建立了横向到岗、纵向到人的依法行政责任网络体系。二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任务基础上,将审核工作全面落实到了执法办案过程中。全年共审核重大执法决定83件,纠错1件。三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全市行政执法部门评查行政执法案件6079件,抽查案卷89卷,反馈问题60余条,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完善了执法程序,提升了执法水平。四是严格证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制度和权力清单动态化管理,进一步明晰权责、规范执法。经清理,我市现有行政执法主体77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41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19个、行政委托组织17个,全市持证执法人员703人,执法监督人员15人。

4、不断增强化解行政争议能力。坚持依法处理矛盾纠纷,努力将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明确责任主体,完善应诉制度,全市行政应诉工作有规有序进行。充分利用行政复议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办案程序中,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办结2件,未因复议案件处理不当引起信访问题,行政复议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保障救济功能日益凸显。

5、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一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高法治能力。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30分钟学法制度,先后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宪法修正案、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将专业行政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对市场监管一线执法人员进行了业务法律知识培训。组织7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全年参加网上培训考试,邀请资深法官、律师,以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等为主要内容,采取以案说法、热点剖析的形式,对全市行政执法机关骨干400余人分两期集中进行了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二是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意识。严格落实《xx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办法》、《xx市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的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不断调整夯实普法宣传工作队伍,全年举办村干部法治培训班、妇女干部法治培训班以及人民调解员培训班36场次,参训3300余人,指导各乡镇、部门通过专门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培训普法骨干286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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