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一篇总结,不仅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反思,还可以与他人交流心得。在写总结时,我们应该注重事实和数据的准确性,同时注意语言的精炼和流畅。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精彩的总结范文,相信对大家的写作能够有所启发和帮助。
自深深处读书笔记篇一
当我面对书本的时候。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人类没有了书籍就好像小鸟失去了翅膀,地球失去太阳的光照一样。”可想而知,书籍是多么重要。读书,可以发现其中的无限乐趣,董其昌在《画旨》中曾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正如古人所说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其理大体相同。
当我面对书本的时候,偶尔翻过一页,有如气魄的`大厦,历史已成为历史,在夹杂着幽香的黄页间跳动。“非淡泊无以明智,非宁静无以致远。”品读书,远离声色犬马,无形中折射出一个人的美好品质;品读书,感受到李白的放荡不羁,杜甫的怀才不遇,李煜的亡国之苦以及曹操的壮心不已。以书为友,向失败摇头,向成功招手。
当我面对书本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是多么肤浅。“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种栗,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喜欢独自坐在窗台,浴着清风,寻找书中的快乐与温馨。
我愿意在炎炎夏日,捧着香茗,畅游书海,感受着“书香深处自清凉”的完美意境。
自深深处读书笔记篇二
偶有几时,阅古文,赏朝花,任清新浴风扑面而来。也曾几夕,古韵上口,绵绵无尽,想落笔,不得其韵,欲作画,笔滞于笔锋流转之间。
人生总是偶有所获,或是一场心潮澎湃,或是一次心灵震撼。
偶然兴起神清,迈步穿过屹立的高楼,幢幢人影,朵朵夜灯,步入书苑,走到最熟悉的角落,去细赏画作,偶然翻阅,却令我震撼,只见画作上三两滴笔墨晕开,几朵梅花赫然绽于纸上,惹人喜爱。我才惊叹于古画的惊艳,笔法的不凡。不经驻足停阅,任一涌清波席卷于心。
也曾几次阅卷,偶得一首古韵,朗朗上口,惊鸿一瞥,却见几行文字感触心间。
“纵使万劫不复,纵使相思入骨,我也待你眉眼如初,岁月如故。”译自‘ilikeyou,butjustlikeyou。”又怎会懂我的`震撼,我惊叹于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却也痛惜如今国人的盲目从洋,可惜这古韵与方字流转千古,经受了万种演变,最终变成如今,却在近景掩于言表。
点点淡墨,将这灯红酒绿的城市灯光晕得温婉,给这单调色彩的世界缀上点点绿荫。
古卷铺展开,只见一醉翁携酒,畅饮明月。
自深深处读书笔记篇三
【成语故事】三国时期,曹操巩固北方后,与刘备、孙权形成三足鼎立之势。儿子曹丕为了稳固自己的地位,派人去向贾诩请教自固之术。贾诩说:“愿将军恢崇德度,躬素士之业,朝夕孜孜,不违子道,如此而已。”曹丕听从他的建议,自己刻苦磨练,最后成功称帝。
【解释】砥砺:磨刀石,引申为磨砺,磨炼。自己刻苦地磨炼。
【用法】作谓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成语举例】无由复得动相规诲,宜深自砥砺,思而后行。《金史·江夏文献王义恭传》。
自深深处读书笔记篇四
尼采有言:“谁终将声震世间,必长久深自缄默;谁终将点燃闪电,必长久如云漂泊。”静水流深,大千世界事物繁杂,我们不应急躁冒进,而应冷静思考,理性判断。
生活中的许多人往往不能打破固有的思维框架,认清事物的本质,从而失去理性的判断。
日本推理小说之王东野圭吾,曾三次入围直木奖却与之擦肩而过,被人们讥讽为“被直木奖抛弃的男人”,然而他沉着冷静地思考,静下心来钻研,突破原有的推理框架,在洞若观火中分析人性的本质,终于,《嫌疑人x的献身》将他推向顶峰。如果他不冷静思考,不突破固有框架,又哪有如今的辉煌?可见,成功应是在静默中突破常理。
从“眼见为实”到“眼见不一定为实”,人们逐渐明白:事物的本质有时不能用眼判别,而应用心去思考。
好莱坞影星汤姆・汉克斯,在剧组中很不被导演看好,因为他反应总是比别人慢,被说成是“不是拍电影的料”,甚至有人劝他放弃走这条路,然而他亲身实践,用自己的勤奋,执着,沉着稳步获得成功,对别人的客观评价不予理睬,而是坚定自己的方向。巨著《达芬奇密码》便是他获得“真理”的最好印证。有时大多数人的观点并非正确,我们需要在静默中证实自我。可见,要取得成功应在众说纷纭中坚持自我。
想必《安徒生童话》大家都读过,里面有个饶有趣味的小故事:国王下发熟种子给大家,推选种出最漂亮的花的人继承王位,令人惊骇的是,最终以为什么也没种出来的小男孩受到了国王的赏识。故事的原因大可不必细说,无独有偶,材料中的同学也少有这样诚实的人,相比那些高声喊真理的人,静默的诚实显得难能可贵。如果人人都为了得到原有的真理,而忽略诚实的话,那么真理的发展就会停滞不前,人类的文明也就会止步了。可见,成功应是在无畏真理中把握诚实。
生活中的种种事物就像这苹果,我们不能用前人的眼光认识它,应有自己的思维,在冷静中认识本质,在沉默中获得真知。
自深深处读书笔记篇五
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请问你相信辛普森杀人了吗?”
“我相信人是他杀的”。
“如果你是陪审员,你会判他有罪吗?”
“不会!因为检察官并没能出示足够的证据。”
你相信这样的逻辑吗?这是这一个真实的故事,是《历史深处的忧虑》上详细记录的一个典型的美国案件。大概是说,著名棒球名星辛普森的前妻被杀,很多的证据可以表明很可能是辛普森杀的,但由于他请的律师实在是太厉害了,所以政府的公诉人检察院也斗不过他们,最后,陪审团宣布辛普森无罪释放。之后,作者问了很多的美国朋友,得出了上面的那段对话。
也许你和我一样,对于这个案件,是不是也太不公平了。是的,他们也有这个想法,但他们却也很理性地理解了陪审团的决定,因为,原告确实没能出示百分之百令人信服的证据。尽管被告很可能是真正的杀人犯,并且很可能再也不能将他捉拿归案,但是,在法庭上却是公平的。假如仅仅因为大家都认为他有罪就判刑,而不管证据如何,那下次很可能就会出现冤案。就如洛彬机政府所宣布的,政府为这个案件花了8051730美元,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没有法庭上的公平,一个普通人能和强大的政府力量对抗吗?我认为他们这样的想法很有道理,也怪不得我听说美国以司法公正而闻名于世,这下公平,并不是指真正不错杀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任何一个坏人,而是指,能在法庭上能公平地对待每一个人。
以前我就知道,任何一个美国人在被告上法庭时,都有权利请律师,如果他没钱请,那法庭会为他指定一个,但我想不明白的是,律师通常是收费的,那他没钱请律师怎么办啊,政府也不能出这份钱吧。他们还真能想:法律规定每一个律师都有一定的义务劳动时间,法庭指定的律师就是这种。
看到这里,我不知道你是否理解作者为何用这个书名,我的理解是,有时公平,或者说,自由,是要付出代价的,并且,有时这些代价是否值得,也是很值得思考的。
也许你也听过一个故事,说一个日本留学生闯进一个美国私人小花园,主人拿枪对着他说不要动,他听不懂,最后主人开枪打死了那日本人,最后也是判那人无罪。也许这就是东西方文化差别的原因吧,但至少这能说明美国人对家这个私人住所的理解,是一个不允许任何侵犯的堡垒,就算对方是个政府,也不行。
这是一本很能让读者了解美国的书。有时间的话,建议你看一看,也许我看过作者其它的书吧,其实也不觉得它足以用“非常好”来形容,但它却可以告诉你很多关于美国人的思维方式,不少关于美国司法制度的流程,比如说什么叫陪审团,再比如说法庭上是如何辩论的,等等。
可以说我是从看林达的三部曲才开始对美国社会状况和政治制度感兴趣的。正是林达高超的讲故事才能将我引进了这扇门。但是在我对美国社会的运转机制有了一些了解之后,我才开始发现林达的局限性。
看第一本的时候,我常常读一段就停下来思考一下作者传达的美国人的基本观点、历史渊源和社会运转机制。但是,读到第三本书我就已经对作者阐述的人类进步的力量在于精神反省人性力量云云感到怀疑,这不仅与他所说的制度起决定作用相矛盾,而且与伯林提倡的文化多元主义相背。作者好像倾向认为社会是应该向固定方向发展的,建国初期南部比较野蛮没有经过精神反省,因而北方一直等待,试图在法律的框架下来解决奴隶问题。但是,这里作者恰恰忘了在第一本书里提到过的“内容中性”问题,作者扬弃了“真理说”,却又认为北方的决定是真正人性的体现,因而南方迟早要服从北方,这难道不是作者为人类的发展规定了一个方向吗,这难道不是不让南方自由选择其发展道路吗?不管北方凭借的道德力量多么强大,都始终只是一种道德力量,道德力量必然具有相对性与局限性。认为凭借道德优势可以决定他人乃至他州的发展道路,与作者在第一本书阐述“内容中性”“与真理无关”所举的反例实在并无二致。作者甚至用“两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来形容坚持蓄奴的两个南方州。不仅因为这样,更因为各州在签署协议自愿加入合众国时并未声明放弃退出合众国的权利。林肯对南方分离出去的邦联的讨伐就不具有法理依据,但作者在承认这个问题之后,又回避了这个问题的核心内容,转而去谈现在维系美国的是这个自由制度所带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直到我从其他途经了解到南北战争后通过的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后,我才知道美国人是如何解决的这个问题。第十四修正案规定了各州公民首先是合众国公民,其作为合众国公民的身份、权利不容侵害与剥夺。这从事实上禁止了任何分离活动。也正是第十四修正案使得权利法案开始适用于各州,在此之前各州有自己的权利法案,联邦权利法案并不适用。这一点林达也未充分告知我们,片面夸大了宪法及修正案的绝对适用性。实际这种适用性是一直在讨论改进中的,上世纪初到上世纪中叶最高法院对言论自由的屡屡不利判决作者提及很少,几乎割裂了历史,更不要说作者没有提到麦卡锡主义盛行时对美共领导人及组织的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的限制和侵害。作者主要视野全部集中在民权运动高涨的60年代,也就是第一修正案在实际适用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的年代。即使同在这一时代,在第一修正案存在广泛争议的其他领域如对淫秽语言和淫秽出版物的界定,对报纸和广播电视的区分对待,作者都没有提及。我觉得作者明显存在避重就轻之嫌,不仅如此,作者还存在故意片面宣传之嫌,我终于开始怀疑他的目的。
这次为了写论文看了邱小平《表达自由——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研究》,我才看到了第一修正案在适用方面的艰难发展历程与问题。美国司法界所持的原则,决不向林达所述那样简单。“内容中性”概括失之简单。司法界早有“思想自由市场”理论,这与作者一上来批评中国人对言论自由持有的“理越辩越明”又有什么区别呢?当然这一说法后来越来越多的造成质疑,但是林达却干脆把这个过程给省了。推荐大家看看《表达自由——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研究》这书,这本书相比林达的书来说,宣传少,事实多,更客观,更全面,当然也要更枯燥。
总之我的意见是了解美国可以从林达入门,但一定要超越林达。否则你可能刚费劲把腿拔出一个意识宣传的泥潭,又主动积极地跳进另一个意识宣传的陷阱。其实是用偏见代替偏见。大家在阅读林达的文章时,应该对其包含的宣传层面持警惕态度,正如大家在阅读其他作品对其宣传层面警惕一样。
自深深处读书笔记篇六
深秋里的黄昏,是第一次么?有好似几时经历过。
――题记。
秋,一个硕果累累的季节,一个清新淳朴的季节,可能这是每个人心中的秋。可是,在我眼中却只能容下那凄凉的落叶,也许,我心中的秋是忧伤而有凄凉的吧。我开始将零碎的记忆拼凑起来。
秋的深林中,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在池水边嬉戏,池水被夕阳照射成金色,溅起的水花犹如天空中闪烁的点点繁星,衬得他们脸上的笑容更加的天真烂漫。可是,这幸福的时刻并没有持续多久,就在第二天,小男孩告诉小女孩,自己马上就要搬家了,也许他们再也见不到了,说完便痛哭起来,小女孩对她笑了笑,拍拍小男孩的背,唱起了歌谣,安慰着小男孩,小男孩惊讶了,因为他知道她是最爱哭的。小男孩走了以后,小女孩抱起那只带有他们回忆的熊宝宝,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滴一滴的泪花都碎在了那只小熊身上,小女孩悔恨,悔恨着自己连再见都没说,悔恨着自己没有去送别,其实他知道,她比谁都更珍惜这一段如同白玫瑰的友谊。
多年后,小女孩长大了,但她依旧没见到小男孩。即使这样,每当秋天,小女孩望着那在林中翩翩起舞的落叶,小女孩都会在手里紧紧的攥着他们唯一的合照,小女孩都会回忆那幼稚却又显得无比有趣的事情。
我记忆中的小男孩,我记忆中的秋,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因为,你带给我无限的美好回忆。可惜,只不过是过眼云烟。
致我逝去的友谊,致我永远的玩伴,致那个凄凉的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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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深深处读书笔记篇七
林深深处人不知,走过下雨天,路过校园情侣,穿过时间的轨道,忘记两个人的曾经,留下一个人的回忆,有些东西错过了,便是错过,无人再能知晓。
外面下起了小雨,我在午后出发。
我心里很安静,像淌着一条细细流的.小河。
风景很美的时候,我想。
我们要是能,牵手走过那就好了。
我在背后望你。
深林不知。
你不知。
林子深处没有蝴蝶。
那我来飞过。
雨水抚过时间走过。
旧叶已经腐朽了。
又被绿叶覆盖。
多么像我们。
前赴后继奔向明天。
然后明天。
没有谁记得谁。
但它知道。
难过的往事谁都有。
它很久以前就在这里守护。
我问。
可它什么都不说。
最是旧墙累世情深。
那些细碎的美好。
你路过了。
我也路过。
但我们错过了。
自深深处读书笔记篇八
为了自己,我必须饶恕你。一个人,不能永远在胸中养着一条毒蛇;不能夜夜起身,在灵魂的园子里栽种荆棘。
我们都生活在阴沟里,但其中依然有人在仰望星空。
性格的根基在于意志力。
神是奇怪的。他们不但借助我们的恶来惩罚我们,也利用我们内心的美好、善良、慈悲、关爱,来毁灭我们。
一个人不哭的那一天也就是他的心变硬的那一天,而不是他的心充满欢乐的那一天。
恶大莫过于浮浅。
不要害怕过去。如果有人告诉你过去是不可回复的,你不要相信他的话。过去、现在和将来在上帝眼里都只是一瞬间,在他眼里,我们都应努力去生活。
你像一个孩子一样来寻求安慰和帮助。我向你打开了我的房子、我的家、我的心,我把你的悲哀也变成我的悲哀,以为这样也许能帮助你承受住那种悲哀。
有悲哀的地方就是神圣的所在。
虽说提出要做一个更好的人是句不科学的空话,成为一个更深刻的人,则是受过苦的那些人的特权。我想我是变深刻了。
你的生活中可没有动机。你只有欲念而已。动机是理性的目标。
使人感到悲哀的是,几乎没有人能在死亡之前就已“拥有自己的灵魂”。爱默生说:“对任何人来说,最可贵的是他自己的行动。”这话是很对的。大多数人都不是他自己,他们的思想是别人的思想,他们的生活都是一种模仿,他们的激情也都是借用别人的。
爱是用想象力滋养的,这使我们比自己知道的更聪慧,比自我感觉的更良好,比本来的为人更高尚;这使我们能将生活看作一个整体;只要这样、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以现实也以理想的关系看待理解他人。惟有精美的、精美于思的,才能供养爱。但不管什么都供养得了恨。
真正的傻瓜,诸神用来取乐或取笑的傻瓜,是那些没有自知之明的人。
嘲笑一个处于痛苦中的灵魂是一件可怕的事,嘲笑者的生活是不美的。
如果我写不出美丽的书,至少我可以读到美丽的书,还有什么能比这更使我快乐?
爱的快乐,就像思想的快乐一样,在于感觉到它自己的存在。爱的目的就是爱,不多也不少。你是我的敌人:一个从未有人有过的敌人。我把我自己的生活交给你,以满足你那种人的感情中最低级、最卑鄙的感情:恨、虚荣心和贪婪,而你却毫不顾惜地浪费掉我的生活。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从任何一种角度看你都彻底地把我毁掉了。就我自己来说,除了爱你我也没别的事情可做。我知道,如果我允许自己恨你,那么,在我已经跋涉过、现在仍须跋涉的干燥的“存在”的沙漠里,每—块石头都会失去自己的影子,每一棵棕榈树都会枯萎,每一眼井的水都会被人从源头下毒。
不管是伟大的人还是渺小的人,除了用自己的手毁灭自己之外,没有什么别的东西能够毁灭他。
为我自己我也必须宽恕你。一个人不能每天都在胸膛上放一条小毒蛇并让它以自己为食,也不能每天夜里都起来在自己灵魂的花园里播种荆棘。
别人信仰看不见的东西,我信仰人可以触摸、看到的东西。
性格的基础是意志力,而我的意志力则完全受你的意志力的支配,这听起来好像很奇怪,但却是千真万确的。
我宽恕了你的过去,虽然我对我们的未来只字未提。
真正的傻瓜,如上帝所嘲弄、毁灭的那些人,是不了解自己的人。我有很长一段时间就做了一个这样的傻瓜,你做这种傻瓜的时间比我还长。不要再做这样的傻瓜了。不要害怕,最大的罪恶是浅薄。一切被认识到的东西都是对的。
失败会形成习惯。
我只是想从你身上得到优雅的甜蜜的伴随,富有魅力的愉快的交谈,以及所有的那些使生活变得可爱起来的温柔的仁慈,这些都是生活的伴唱,就像音乐那样,使万事万物和谐一致,使嘈杂的或静谧的地方充满美妙的音乐。
我不说昨天,只说今天。痛苦是一段漫长的时间,我们是无法用季节把它分开的,我们只能记录它的各种状态,以及这些状态什么时间出现。时间本身并不是与我们一起前进的,它是旋转的,环绕着一个痛苦的中心。生活中充满了令人窒息的静止,其中的每一件事都受一种不变的模式操纵,因此我们都是根据严酷的程式、法则来吃、喝、走路、睡觉、祈祷或跪下祈祷:这种静止性使我们生活中的每一天中的每一个最可怕的细节都和过去的一模一样。
我们彼此在伤害对方的生命,你绝对是在毁灭我的生活,而我也明显没有使你感到幸福,我们所能做出的惟一不可避免的、明智合理的选择就是分开,彻底的分开。
我固然知道在我被释放这一日,我也不过从一个监狱转到另一个监狱,而且我还知道,总有几个时候,全世界在我看来也不过和我的牢房一样大,并且也同样充满恐怖。可是我还相信,在创世的时候,上帝替每一个孤独分离的人都造了一个世界,而在那世界里,我们内心的世界,一个人应该寻求生存。
只要我心中有爱,那么,即使夏天在冰冷的草丛中安睡,冬天在温暖和密实的草堆里蔽身或躲在大房了的廊下,我也毫不在意。对我来说,生活的外在的东西似乎一点也不重要。你可以看到我的个人主义已经达到或正达到什么样的程度,这是因为,道路是漫长的,而且“我们所经之处长满了荆棘”。
自深深处读书笔记篇九
读完王尔德《自深深处》之后,小伙伴们有什么感想领悟呢?下面让我们来重温一下自深深处王尔德的语录吧!
14、性格的根基在于意志力。——奥斯卡·王尔德。
16、痛苦是永久的、模糊的、黑暗的并且还具有永恒的品性。——奥斯卡·王尔德。
18、在这儿,白天同黑夜一样,是留给眼泪的。——奥斯卡·王尔德。
21、恶大莫过于浮浅。——奥斯卡·王尔德。
23、我们都生活在阴沟里,但其中依然有人在仰望星空。——奥斯卡·王尔德。
27、失败会形成习惯。——奥斯卡·王尔德。
29、别人信仰看不见的东西,我信仰人可以触摸、看到的东西。——奥斯卡·王尔德。
43、记住,诸神眼里的傻瓜和世人眼里的傻瓜是大不一样的。——奥斯卡·王尔德。
52、我们思想着的是永恒,慢慢通过的却是时间。——奥斯卡·王尔德。
53、你的生活中可没有动机。你只有欲念而已。动机是理性的目标。——奥斯卡·王尔德。
55、我已成了供你取乐的工具,成了随时听从你吩咐的仆人。——奥斯卡·王尔德。
64、痛苦,不像痛快,是不带面具的。——奥斯卡·王尔德。
65、我宽恕了你的过去,虽然我对我们的未来只字未提。——奥斯卡·王尔德。
67、我生活中还有比与一个醉鬼、傻瓜纠缠更好的事等着我去做。——奥斯卡·王尔德。
69、恨使人视而不见。——奥斯卡·王尔德。
自深深处读书笔记篇十
曾听说最可怕的敌人不是那些张牙舞爪、耀武扬威的人,而是那些一言不发,默默无闻的人。沉默是一种蕴蓄。一种理智的回避。于沉默之中,我们已在心中划出了一块属于我们自己的小天地,畅游其中,其乐无穷,让我们全身心投入到自己该做的'事情上去,而不会被外界的纷纷攘攘、花花绿绿羁绊了脚步,模糊了双眼,而迷失了自己的目标。
沉默不是一种人为的闭塞,而是于潜移默化中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因为沉默,我们不会用花言巧语掩饰自己的错误;因为沉默,我们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去剖析自己的优缺短长。沉默绝不是逃避,绝不是掩饰,而是于无声息中吸取外界之精华,孕育自身之力量,是一种大智若愚。所以沉默的人看似木讷,却往往是智者。
且看鸣蝉啾雀,虽啼鸣不止,却也只能是“决起而飞”,“枪榆枋而止”“翱翔蓬蒿之间”而已。它们又怎能明白“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的雄心壮志呢?事鸣则已,一鸣惊人。沉默的人把激情藏在心底,等到有一天能量积蓄够了,便爆发出可怕的力量,如火山喷涌,所向披靡。
沉默是一种深度,一种难双看透的浓度,它给浮躁者以冷静,给骄傲者以反思,给犹豫者以决心,给徘徊者以方向。面对挑衅保持沉默,是为了不丧失理智;面对嬉戏玩乐保持沉默,是为了专注于从事的工作;面对荣益保持沉默,是为了保持清醒,一路向前。
沉默的人不苟言笑,不善辞令,但偶尔一笑,便如春水冲碎薄冰般欣喜,让人感到欢欢烂漫,不经意一言,便如拔开雾见青天,令人豁然开朗。
沉默是金,沉默蕴蓄的激情如火山岩浆般炽热,沉默蕴蓄的智慧,如地底矿物般丰富多彩。我愿做一座缄默的火山,孕育喷薄而发那刻的辉煌。
自深深处读书笔记篇十一
秋天落叶满空山,烟霭明灭,萧条异代不同时,孤帆高挂,扁舟一叶。
见识过漫山红遍的壮美,更了解天高水清的空阔。当我在季节深处,如静日沉香烟一缕,飘荡无力。唯有看流水般日子缓缓的流淌。如莲花处处开。
生活,沉淀了纷乱的情怀。三千烦恼丝荡涤净尽。那风清月白却是红笺为无色。是斜晖脉脉水悠悠。虽然过尽千帆,虽然拣尽寒枝,却空自美了许多年,确如花一朵飘荡在红尘中。摇曳生资却孤芳自赏。
依着青石板的门口,珠帘不卷,因着昨日南园风雨,怕见满地残红宫锦污。我独守空城,独守一份高洁和寂寞。纵然知道岁月转眼成沧海,纵然知道风华绝代终成红尘一梦。固执的书写一份季节的娴雅,直达内心深处,叩问灵魂。
我喜欢就这样安稳的度过,那眷眷经年,如游动的.小鱼,自在,自由,自赏。那蒹葭苍苍,却没有伊人在水一方。那又如何,一个人也可以缓步独舞。无须有人红袖添香,也无需锦上添花。我是自己的掌门人。
偶然内心也起波澜,偶然也以为遭遇到真正的童话。以为可以一曲能教肠寸结,等等。却等不到可以放心放下一辈子的安暖。我如隐士般隐藏在深深处,悠然,简单,不语,不言。
只好在妖娆的花期,看别人缠绵爱情任意挥洒。看别人仟仟飞花演绎着相遇相惜和离别的故事。我却偷笑着,在云水间,让日子活色生香,半修道,半入尘。如蜘蛛在屋檐下织网,过活。
美丽的花没有风信子的传播。也是空自飘零。没关系,我只负责养花、养鱼、养心性。只负责在闲淡的日子赏花,赏月、赏秋香。只负责“卧迟灯灭后,睡美雨声中”。我只负责绽放着美丽。
岁月静好,我只会捧着书本散步在书香世界,似乎与现实接壤不多。没办法,原谅我的不懂世故。我好像生活在别处,可以是唐朝,也许是宋代,更有可能是民国。我活过了别人生活。我砥砺内心的软弱。我希望在匆忙的时光中也可以有余香犹存。在浸染俗世的烟火中,也能漫卷天外云卷云舒。最欣赏梭罗的生活态度,两年多时间独居瓦尔登湖畔,崇尚简单生活,卸却繁华回归本质。
偶尔也泼墨,却看到蹩脚的水墨山水被胡乱安排。偶尔也作诗,自我陶醉的看了一遍又一遍。偶尔也做个小手工,博得几声惊喜和赞扬。却放不下女儿的头发,每每研究着编个新的麻花辫。看她满足的一蹦一跳。那就是最幸福时刻。也喜欢阳光下看凤尾鱼倏忽而过的自在。那时刻简直就是“看取莲花净,方知不染心”。
偶尔也冒冒险,让日子也充满刺激与期待。我想我就像是三毛的来生:“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欢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风里飞扬,一半洒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
所有的过往都会尘埃落定,所有的纷乱也会缄默。风花雪月的故事主角也有佶屈聱牙的时刻。任岁月喧哗,我以自己独有的姿态,安放内心,与书香结伴,耐心享受孤瘦岁月,生活就是修炼自我。直到修成天空海阔。
就像陶弘景隐居之后回答齐高帝萧道成诏书所问而写的一首诗。“山中何所有,岭上多白云。只可自怡悦,不堪持赠君。”
我在季节深处,若梦,若离,若风。
自深深处读书笔记篇十二
一个上下五千年的古国和一个只有200多年历史的年轻国家隔洋相望,误解和隔阂不仅源自于遥远的距离,更主要的因为两者有完全不同的价值体系,这和历史有关,和文化有关。
要穿过误解的迷雾看清这个热衷于向全世界推荐“自由”和“民主”国家,我们就得走进它,走进它的历史,了解它的“自由和民主”到底是什么。
在《历史深处的忧虑——近距离看美国之一》这本书中,林达以他在美国草根层摸爬滚打的经历、感受写下了对美国民主制度、自由、美国历史的深刻观察、认识。书中以委婉的笔触、平易近人、朴实的文风把美国复杂、历史背景深远的法律、制度的渊源梳理得井井有条,让大陆民众读到的不是法律的繁文缛节,也不是政治理论的高深晦涩,而是用一个个生动的事例将深远的道理复杂的过程、美国人民两百年来的思考娓娓道来。作者的眼光在大洋彼岸的美国,但他的很多话、很多事,都有在投射大陆,给我们以思考、启发。说到美国,我们也许首先想到的就是美国的自由。是的,美国人有着典型的西方民主制度价值观,这从美国人崇尚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中就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来。但是,正如林达所说,要想理解美国的自由,你得先看到美国的不自由。在欣赏美国自由的同时,我们所不能忽略的,是美国人为了自由而付出的代价。美国人热爱自由,他们甚至可以为了自由而选择承受随之而来的牺牲,即使在经历了如诸如恐怖袭击、种族冲突、信任危机等情况下,也不轻易放弃自由,虽然有时候,他们为了自由,不得不付出惨重的代价。“不自由,毋宁死”,在这个国度得到最真切的还原。一直以来美国政府总是以一个强势蛮横的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但是我们了解美国的建国历史,才发现政府在民众面前,也是一个不可信赖甚至要小心提防的野兽。人民得时刻担心它滥用人民赋予它的权力,做出剥夺人民自由权利的龌龊事,并尽一切可能限制它的权力。这同样让我大开眼界,对于称呼政府为“父母官”的中国人民来说,这实在是匪夷所思。
林达在辛普森一案上花了大量的篇幅,案件的来龙去脉,检辩双方法庭上精彩的唇枪舌战,证据证人的攻守,以及案件给美国人民带来的影响和思考,案件走向的冷静理智分析,这是我看过有关辛普森案最为详尽全面的资料。“公正的审判”,“宁可放过一千,不可错杀一个”的法律精神都由衷的让人感到敬佩,和向往。
但每一缕阳光下,都有一片阴影。追逐享阳光,就得面对阴暗冰冷的阴影,这就是“自由的代价”。美国人民选择“自由”,就必须自己的选择承担这个代价。我庆幸我读了《历史深处的忧虑——近距离看美国之一》,不仅仅因为它让我更加了解美国,更因为它让我开始努力去思考一些没有思考过的事物,让我开始以全新的视野去看待社会。我希望我有一天能够踏上美国的国土,去感受一下现实中的美国,我更希望我们的国家——中国,能够不断繁荣富强,不断完善民主和法制,也许在将来的某一天,中国将是世界上最前大的国家,她的人民自由的生活在华夏这片土地上,不再有历史深处的忧虑。
自深深处读书笔记篇十三
可以说我是从看林达的三部曲才开始对美国社会状况和政治制度感兴趣的。正是林达高超的讲故事才能将我引进了这扇门。但是在我对美国社会的运转机制有了一些了解之后,我才开始发现林达的局限性。
看第一本的时候,我常常读一段就停下来思考一下作者传达的美国人的基本观点、历史渊源和社会运转机制。但是,读到第三本书我就已经对作者阐述的人类进步的力量在于精神反省人性力量云云感到怀疑,这不仅与他所说的制度起决定作用相矛盾,而且与伯林提倡的文化多元主义相背。作者好像倾向认为社会是应该向固定方向发展的,建国初期南部比较野蛮没有经过精神反省,因而北方一直等待,试图在法律的'框架下来解决奴隶问题。但是,这里作者恰恰忘了在第一本书里提到过的“内容中性”问题,作者扬弃了“真理说”,却又认为北方的决定是真正人性的体现,因而南方迟早要服从北方,这难道不是作者为人类的发展规定了一个方向吗,这难道不是不让南方自由选择其发展道路吗?不管北方凭借的道德力量多么强大,都始终只是一种道德力量,道德力量必然具有相对性与局限性。认为凭借道德优势可以决定他人乃至他州的发展道路,与作者在第一本书阐述“内容中性”“与真理无关”所举的反例实在并无二致。作者甚至用“两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来形容坚持蓄奴的两个南方州。不仅因为这样,更因为各州在签署协议志愿加入合众国时并未声明放弃退出合众国的权利。林肯对南方分离出去的邦联的讨伐就不具有法理依据,但作者在承认这个问题之后,又回避了这个问题的核心内容,转而去谈现在维系美国的是这个自由制度所带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直到我从其他途经了解到南北战争后通过的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后,我才知道美国人是如何解决的这个问题。第十四修正案规定了各州公民首先是合众国公民,其作为合众国公民的身份、权利不容侵害与剥夺。这从事实上禁止了任何分离活动。也正是第十四修正案使得权利法案开始适用于各州,在此之前各州有自己的权利法案,联邦权利法案并不适用。这一点林达也未充分告知我们,片面夸大了宪法及修正案的绝对适用性。实际这种适用性是一直在讨论改进中的,上世纪初到上世纪中叶最高法院对言论自由的屡屡不利判决作者提及很少,几乎割裂了历史,更不要说作者没有提到麦卡锡主义盛行时对美共领导人及组织的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的限制和侵害。作者主要视野全部集中在民权运动高涨的60年代,也就是第一修正案在实际适用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的年代。即使同在这一时代,在第一修正案存在广泛争议的其他领域如对淫秽语言和淫秽出版物的界定,对报纸和广播电视的区分对待,作者都没有提及。我觉得作者明显存在避重就轻之嫌,不仅如此,作者还存在故意片面宣传之嫌,我终于开始怀疑他的目的。
这次为了写论文看了邱小平《表达自由——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研究》,我才看到了第一修正案在适用方面的艰难发展历程与问题。美国司法界所持的原则,决不向林达所述那样简单。“内容中性”概括失之简单。司法界早有“思想自由市场”理论,这与作者一上来批评中国人对言论自由持有的“理越辩越明”又有什么区别呢?当然这一说法后来越来越多的造成质疑,但是林达却干脆把这个过程给省了。推荐大家看看《表达自由——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研究》这书,这本书相比林达的书来说,宣传少,事实多,更客观,更全面,当然也要更枯燥。
总之我的意见是了解美国可以从林达入门,但一定要超越林达。否则你可能刚费劲把腿拔出一个意识宣传的泥潭,又主动积极地跳进另一个意识宣传的陷阱。其实是用偏见代替偏见。大家在阅读林达的文章时,应该对其包含的宣传层面持警惕态度,正如大家在阅读其他作品对其宣传层面警惕一样。
自深深处读书笔记篇十四
《历史深处的忧虑》一书介绍了美国的法律与政治的思想原则与发展过程,以及其操作方法与历史价值,还简述了为这套体系已付出与将付出的代价。
讲起美国,有些人觉得那里是天堂,仿佛美国的月亮比中国圆,有些人觉得那里是可怕的地狱,是万恶资本的大本营。然而,这些判断都是有所偏颇,而这本书则除去了有色眼镜,让我更清楚的看见了美国政法体系的不足与值得我们学习的优点。
辛普森案在这本书中占据了大版篇幅,在这一案件中,我的感到了许多迷惑与不解,不过也第一次比较清楚的了解了陪审团制度,程序正义与无罪假定等制度与精神。
无罪假定是指在嫌疑人在被宣判有罪之前,都必须假定他是无罪的。这是在美国司法制度中极为重要的一条,无罪假定保证了检方与辩方在道义上的平等,检方并不是正义的代表,而辩方律师也不是为罪犯开脱的恶人,也保障了嫌疑人拥有洗刷自己不白之冤的自由与权利。这种无罪假定的法制意识并没有得到中国人的理解,例如1月5日,安徽警方抓获三名抢夺儿童的犯罪嫌疑人,并在其照片上打了“马赛克”三个字后上传了网络,并获得了网民们的一片叫好声,称其为最美马赛克,这种侵犯嫌疑人隐私权的行为居然得到了一片称赞,这充分体现了无罪假定在人们意识中的淡泊。当然,这种意识也在逐步渗透到了中国法制体系中,在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中,明确要求了嫌疑人不必穿囚服,这是在司法改革中的一大进步,无罪假定肯定会更加深入人心。
陪审团制度是英美法系的一大特色,虽然之前早有耳闻,但是一直都不是很了解这种制度。在了解之后我对这种制度感到十分的怀疑,给嫌疑人做出是否有罪的判断需要专业知识与理智的分析能力,但是陪审团成员只是普通的成年公民,而且排除了律师、医生、教师等“可能产生思维倾向”的职业,但不是所有成年公民都有理智分析的能力,更别说相关的专业知识了,而且在排除了精英行业之后,我对陪审团成员的水平产生了怀疑,让这样一个良莠不齐的陪审团掌控杀生大权,真的令人感到不安与怀疑。而且陪审团也难以保证公平,在辛普森案中,陪审团成员就是黑人多于白人,在种族冲突的大背景之下,这显然利于辛普森一方大打种族牌,以洗清自己的嫌疑,通过一个自身就可能存在不公平的团体来保证公平的审判,这可以做到么?在《乌合之众》里提到,在人群中,每个人的愚蠢将会得到叠加与加强,而理智只会相互抵消并削弱,因此多人的陪审团也许更容易做出错误的判断。反观大陆法系由具备专业知识的法官主导,更加有利于做出公平的宣判。
通过辛普森案,我还认识到程序正义不仅仅是做出公平审判的前提与基础,还是普通人权利的保障。违反程序正义的证据必须作废,以此种证据为基础的推断也将视为不成立。乍一听,我觉得十分不可思议,以程序正义的名义将证据作废,显然是不利于做出公平审判的,比如辛普森案里各种证据,险些因不符合程序而作废,这就有可能放走罪犯。但是仔细的思考后,我意识到程序正义恰恰是最重要的,假如没有程序()正义,就是给了警察巨大的权力,变相鼓励了警察为了破案而不择手段,普通人的隐私就完全丧失了保障。历史上英国曾发行过通用搜捕状,严重侵犯了北美殖民地人民的合法权益,而这也成了独立战争爆发的重要原因,更是促成了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东德斯塔西对自己人民实施无孔不入的监听,在看似对人心牢牢掌控的背后,却在民众中滋生对东德政府的厌恶,促成了东德最后成为历史。看似多余的程序正义其实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是重要的权利保障,更是在暗中左右这一个国家前进的方向与未来。
自深深处读书笔记篇十五
《历史深处的忧虑》是“近距离看美国系列”的第一本书。作者林达夫妇以信件的形式讲述美国现实生活中的故事,生动地介绍了美国法律、政治制度的思想原则,建立与发展过程,操作方式,历史价值以及为实行这套制度已付出的和将要付出的沉重代价。
美国是当今世界的一个超级大国。以前,我对美国的印象仅仅停留在美国电影与各种旅游攻略上。除此之外,就是在历史课本上看到的独立战争、民权运动还有“自由与民主”。我从来没有仔细了解过这个超级大国是如何运作的。林达在书中所讲述的一个个生动的故事,让我能够走进美国,了解它历史深处究竟有着怎样的忧虑。
作者在书中给了我答案。“要想理解美国的自由,你得先看到美国的不自由。在欣赏美国自由的同时,我们所不能忽略的,是美国人为了自由所付出的代价。”在了解到美国人为了自由付出的代价后,我为他们对自由与民主的狂热追求感到不可思议。即便付出巨大代价,他们依然乐意用生命甚至是牺牲国家利益来换取自由与民主。
自由与权利是密切相关的。而权利又与法律不可分割。书中提到了关于华人因为不了解当地法律,做了在中国人看起来十分正常的事情而被邻居举报,最终被指控“欺负儿童”的案例。美国警察的严格执法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你如果被指“贿赂警察”,那你可摊上大事了。还有许多案例和故事都让我对美国人极强的法律意识感到惊讶。因为和中国比起来,这种反差实在是太大了。中国人经常会以对错来判断事情,而美国人经常是以合法或不合法来判断事情。对于这个移民国家来说,确实是需要严格的法律才能治理好“文化大熔炉”。
在大篇幅的有关辛普森案的介绍中,案件的.来龙去脉、法庭上的精彩辩论、“无罪推定”和“陪审团制度”的解读、给美国带来的影响,还有相关的死刑在美国的发展历史,这些都让我大开眼界。公正、平等的法律精神令我十分敬佩,从美国故事中我对于法律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
每一缕阳光下,都有一片阴影。就好像我身边那些移民到美国的同学,他们为了在自由的国度,实现自己的美国梦,付出了许多代价。不过这与美国和美国人民200多年来付出的巨大代价相比,只是冰山一角。愿他们能在新的环境中找到自己的归宿,实现自己的价值。
其实就像照镜子一样,我现在也理解了中国为什么要推进依法治国与健全法制体系。虽然美国式的自由在我们身上并不适用,但是我相信未来的中国人民可以更自由、幸福地生活在这广袤土地上,历史深处的忧虑可以越来越少。
自深深处读书笔记篇十六
美国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是一个自由的国家,生活在那的人们拥有着无尚的自由。可以自由发表自己的观点,不管是对还是错;可以斥责当权政府,尖刻而大胆;可以拥有自己的枪支,不管你是为了防卫或是行恶。
可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美国是个堕落的国家,犯罪率居高不下,种族歧视严重,在充当全世界人权维护者的同时又严重破坏人权,而当“水门”“虐俘门”“特工门”事件层出不穷。这一切都成了美国是个地狱论断的有力依据。
突然想到一个笑话:如果你爱一个人,请送他(她)去纽约吧!那儿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也请送他(她)去纽约吧!那是地狱。纽约应该是美国最具代表性的城市了,华丽而富有,但同时也充满罪恶与丑陋。这也是美国的真实写照。
林达写过了,美国不是一个善于遮羞的国家,它投出一片阳光,就落下一片阴影。它的全部阴影都毫无遮掩地暴露在所有的人面前,哪怕你是陌生人。美国的自由、浮华、民主都是属于美国的阳光,可是阳光背后,定会产生类似于罪恶、丑陋的阴影来。我们无法消除这些阴影,因为人始终都要追寻美好的“阳光”。
美国人为了自由、法律、政治制度等付出的代价正是作者的忧虑,而这种忧虑却来自两百多年前的一部伟大法案《权利法案》。是它确立了美国法律和生活秩序的基本,两百年来,所有美国人都小心翼翼的遵循着这部基本大法,因为这部法律在保护着所有美国人的权利,无论当局怎么钻空子,也无法撼动它。
说到这,就不得不谈谈中国的法律了,中国也许是几千年君权至上的律法习惯了,在人民终于推翻了三座大山取得明主之后,法律所保护的仍是当权者的利益。我们看到过许多人因为发表反动言论而被动权者以“反党反国家”的罪名逮捕,却从未见过当权者因批评某些党派、团体而锒铛入狱的。仅在正常人权利这点来说,已有很多的不平等,更不用说其他弱势群体的权利保障了。
很多人在批评美国的巨大贫富差距,而我却觉得贫富差距在中国似乎更厉害,富人们一掷千金,而且更为愿意去国外消费,很多项调查均表明,在纽约最繁华街上房产的拥有者70%都是华人,而出入各种高消费场所的也以华人居多。而中国一些边远地区,饥饿仍然是种折磨,而这种折磨比sars、禽流感更为可怕。而美国的贫富差距相对要均衡一些,至少那些所谓“穷人”也能有口饭吃,而且年收入还不低。这样的现象就好比假如一个人需要两个苹果才能吃饱,而一个美国富人和中国富人有大片大片苹果园,谁大谁小暂且不谈,反正一定能供给丰富的生活。一个美国穷人会拥有2-20个不等的苹果,过日子没问题,但一个中国穷人往往只有半个或一个来裹腹。然而并不是说美国就没有真正的穷人,也有穷困潦倒的,但就普遍情况而言,应该是上面提的那样。
换过来想,美国和中国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国情不一样,历史文化不一样,只是希望能互相借鉴,兴利除弊,美国让为自由等权利付出的代价减到最少,中国呢,也为自由和权利而奋斗。
自深深处读书笔记篇十七
第一篇文章就留下了许多疑问,诸如“美国的种族隔离问题在法律上早已解决”还有“平权法案”到底是什么?当然在本书的最后找到了答案。
全书通过典型的案列,大大小小发生在美国的故事介绍了美国宪法权利法案是如何艰难得到实现。美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它并不是一个大熔炉,而是一个“蔬菜色拉锅”,因为各民族的文化在其中融合是基于他们本身得到完整尊重不变质,不必屈服于任何一种其他文化,不必被任何一种主流文化所包容。
融合的前提是保持融合个体的独立性,是尊重。这让我想到了马来西亚,同样是多民族国家,马来人希望华人“融合”进马来文化避免民族之前的冲突,因此一直希望取消华文教育,希望华人接受和马来人完全相同的马来教育。
也许马来西亚应该向美国学习,越是想要融合,越要尊重各民族的文化完整性和独立性,才能达到和睦的在同一片土地共存的目的。简单的同化可能才会遭致反抗。保持异化无疑是一种逆向思维。
美国自由,却又数不胜数的细致法律,于是又一个逆向思维诞生,也许自由不是没有约束,反而是越多的明文规定才能确定自由?就像中国的电影审查制度,没有繁琐详细的规定电影的审查应该符合怎样的规定,而是将电影是否符合公映要求的裁判权交给了广电总局的行政人员。但是中国的电影不仅没有自由,反而发挥空间越来越窄,导演们敢于触碰的题材在自审和人审的结果下越来越少。
美国的宪法从制度一开始就和我们有了不同的出发点,这注定了我们的法律是在保障政府的管理权利,而美国的宪法是在保障人民的权利不受侵犯。
政府的问题,说到底还是人的问题,政府是有人组成的。我相信我们的建国者当初也是想要建立一个自由民主,至少是想要大多数中国人幸福的国家的。但是比起华盛顿的觉悟,和智慧,他们差太远了。
普通民众也是如此,我不认同愚民论,我相信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但是我觉得中国的普通民众比起美国民众的确是有差距的。当我们责怪政府多么多么不好的时候,也应该看一下我们民众又是不是没有责任?政府的问题,说到底还是人的问题,政府是由人组成的。
自深深处读书笔记篇十八
林达的《历史深处的忧虑》是他近距离看美国系列的第一本。这本书用书信的形式把作者在美国见闻生动地记录下来.简而言之,它告诉我们什么是真正的民主,何为法治,这在中国,一个把自由民主口号喊了数千年,至今连宪政都遥遥无期的国度,无疑是铿锵一击。
作者很聪明地从在他身边发生的小事着手,以小见大,从细小之处发掘美国的法治精神。这里面有因把枪支放在枕头下,被家里孩子用来玩耍而被判刑的父母,有日本学生因闯入他人住宅而被射杀,从而导致外交事故。当然,惊动全世界的辛普森杀妻案。
相对于中国求稳,崇和的东方哲学,美国人狂热地追求自由,即便他们为这自由付出巨大的代价。书中有一段写到有人发起活动,把全国所有枪支下丧生的冤魂的鞋子放在广场上,那场面何其壮烈.一双双鞋诉说着那些死去的人的痛苦。但美国人民宁愿承受这还会继续的痛苦,只因这是他们追求自由的代价.在自由面前,生命很轻.对于中国人,这绝对不会发生。我们已经习惯了服从,相比自由,生命才是重要的.终究,这是中国的思维.没有这份对自由的狂热,美国便不是美国.要知道,独立战争是美国人不愿再在英国的统治下苟活才爆发的。中国没这种安然现状也不是中国了。如果中国在美国的立场,必然搬出那句''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安稳地被统治。
书中着墨最多的是辛普森案,辛普森被控谋杀罪,警方也在现场找到沾有死者血迹的手套,所有证据都直指辛普森,所有人都确信是他谋杀了他的前妻。但是,辛普森强大的律师团找到了警方取证的破绽,形势一下子扭转了。最后因为证据不足,辛普森无罪释放。人们看着杀人犯在眼皮底下走了,但又能怎样,在美国,证据就是一切。尽管这个杀人犯后来在自传中承认自己确实杀人。
就是从这些细节中,窥见美国司法的严谨,而更加佩服美国法律的权威。在美国,人们不相信总统,不相信政府,只相信法律。宪法是他们最好的守护神。他们将宪法奉若神明。他们觉得权力不能被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这也导致美国总统往往不是最舒服的人,而是最头痛的人。新闻的监督,民众的监督,公民可以随意焚烧国旗,就连他们讽刺总统的习惯也变成一门其它国家无法模仿的艺术。你可以说美国天生疑心重,但选择相信法律永远不会错。法律是理性的,是不会随意更改的,最重要,它一视同仁。
说到这,不得不提美国宪法,从1787年制定至今,修改次数极少,可见当初的制定者考虑的周到。正正因这稳定,才有神圣。神圣而带来人民对它的信任,尊重。这对于老是忙于修改宪法的中国是一个很好的启示。什么时候中国人能用宪法维护自己权利,那时,中国离宪政也不远了吧。读这本书,感觉五味杂陈。羡慕美国的法治,崇拜美国人的自由,同情他们为自由付出的代价,最后还有惭愧。泱泱大国,我们还在面对无数为维权而失去宝贵生命的现状。中国的宪政难道一定要用人命搭建吗?或许,观点太偏激了。但自己真的希望我们国家走上真正的民主之路,我们空喊了这么多年的口号,是时候实现了。但愿这一天的到来,不会太久。
自深深处读书笔记篇十九
在这部书中,作者的角色更像是一架摄像机,他带领着我们看美国,把镜头伸到美国社会的各个角落,美国的方方面面就都出现在我们眼前了,至于我们的感受仍留给我们自己体会。
他基本上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客观、真实的美国,也让我们思考美国得以成为如今超级大国的原因、美国人为自由付出的代价以及我国未来的发展方向。
美国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是一个自由的国家,生活在那的人们拥有着无尚的自由。可以自由发表自己的观点,不管是对还是错;可以斥责当权政府,尖刻而大胆;可以拥有自己的枪支,不管你是为了防卫或是行恶。可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美国是个堕落的国家,犯罪率居高不下,种族歧视严重,在充当全世界人权维护者的同时又严重破坏人权,而当“水门”“虐俘门”“特工门”事件层出不穷。这一切都成了美国是个地狱论断的有力依据。突然想到一个笑话:如果你爱一个人,请送他(她)去纽约吧!那儿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也请送他(她)去纽约吧!那是地狱。纽约应该是美国最具代表性的城市了,华丽而富有,但同时也充满罪恶与丑陋。这也是美国的真实写照。
第一个让我有所触动的是美国的枪支自由。它就出现在《权利法案》的第二条:“组织良好的民兵队伍,对于一个自由国家的安全是必需的。人民拥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
首先,这样的语言表达就让我感慨。它并不是说“宪法规定人民有拥有武器的权利”或“宪法赋予人民拥有武器的权利”,而是说“人民拥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美国的建国者认为,这种权利不是任何人给予、恩赐的,而是天赋人权。书中给出了犹太裔美国人对此的精彩诠释:枪不是一种工具,枪是一种权利。
当然,枪支自由到现在为止还是个争论中的话题。毕竟,书中也告诉我们,美国人为此付出的代价:青少年中的流血事件、绑架案增多……甚至总统的生命。然而如果换作是我,如果我也是美国的一员,我也会未来自由而反对枪支管理的。
纵然有那么多误伤的案例、那么多玩具枪完成的犯罪、以及那些重大的代价,上天赋予的权利是不能够被剥夺的。这是一个民族的权利,也是每个个体的权利。德国原本也不是禁枪的,禁枪的后果我们有目共睹,那可以说是全人类都应该为止忏悔的。禁枪的可怕后果,可以是一个种族的消亡,而这和美国现在支付的所谓的“代价”相比,不知要严重、要严肃多少倍!纵使是总统的生命,和一个种族相比也不是可同日而语的。
这种自由不是写在他们脸上、张贴在广告板上、或是浮在他们生活表面上的,而是已然深入世代美国人的心中,已经被他们内化为一种生活方式的“自由”。他们自由的环境孕育了更高的国民素质,从而又能更充分地、以更小的代价享受自由。
另一个问题就是美国法制上“宁可放过一千,不可错杀一个”的原则。在看到第四、五、六、七条修正案时,我就发出了“真是宁放过一千,不误杀一个”的感叹,不想和美国人的原则不谋而合。在看这几个条款时,我心中疑虑重重。
这与国民素质不无关系。也许,正是他们这种崇尚自由的观念,使得这种环境中“孕育”出的罪犯就要少得多。政府政策和国民素质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只有有国民素质做基础,政策才能更民主;而为人民着想的政策会营造出良好的社会环境,从而反过来提升国民素质。林达也告诉我们,美国的强国之路是不可复制的,中国不能将其硬搬过来。
美国不是一个善于遮羞的国家,它投出一片阳光,就落下一片阴影。它的全部阴影都毫无遮掩地暴露在所有的人面前,哪怕你是陌生人。美国的自由、浮华、民主都是属于美国的阳光,可是阳光背后,定会产生类似于罪恶、丑陋的阴影来。我们无法消除这些阴影,因为人始终都要追寻美好的“阳光”。
美国人为了自由、法律、政治制度等付出的代价正是作者的忧虑,而这种忧虑却来自两百多年前的一部伟大法案《权利法案》。是它确立了美国法律和生活秩序的基本,两百年来,所有美国人都小心翼翼的遵循着这部基本大法,因为这部法律在保护着所有美国人的权利,无论当局怎么钻空子,也无法撼动它。
自由实在不是什么罗曼蒂克的东西,这只不过是一个选择,是一个民族在明白了自由的全部含义,清醒的知道必须付出多少代价,测试过自己的承受能力之后,做出的一个选择。而且,这并不是一锤定音的终极选择。自由除了质的定义,还有量的测度。在不同的时代,自由所经受的冲击和支付的代价是不同的,人们的认识程度和承受能力也是不同的。当必须支付的代价超过了承受能力,人们往往会选择放弃一部分自由。自由和代价是两个不分开的话题。
自深深处读书笔记篇二十
宪法保护因重罪被起诉的被告人接受陪审团审理的权利。美国联邦宪法规定,可获有期徒刑的上限不满6个月的轻微犯罪没有接受陪审审理的权利(邓肯案判例)。换言之,对于可能获刑期在6个月以下的犯罪而言,美国宪法并未强制规定陪审程序,而可以由各州法院自由选择。
(2)陪审审理的放弃。
美国刑事案件中的大多数,并非通过陪审裁决,而是通过认罪协商得到解决的。认罪协商是:被告在罪状认否手续中作有罪答辩(pleaofguilty=认罪),作为其对价,检察官会减少起诉的罪名数量,以较轻的罪名起诉,并要求法院判处较轻的刑罚。在被告进行有罪答辩的情况下,他同时就放弃了接受事实审理(由陪审团或法官做出)的权利,因此法官直接决定量刑后做出判决。
但是,美国宪法并未赋予被告无条件放弃陪审审理的权利。在联邦法院系统中,只有得到检控方的同意和法院的许可,被告人方可以放弃陪审审理。在大多数州,被告放弃陪审的行为,也往往需要法院或/和检察官的同意。
(3)陪审员的人数。
联邦法院中,陪审员人数原则上为12人,但如经当事者双方同意,也可以少于12人。在州法院层面,既有规定了少于12人的陪审团人数的,也有规定被告人可以选择不满12人陪审团的。美国宪法的判例规定,陪审团人数最少可以减至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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