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我们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学习经验的必要途径。写总结时要全面客观,注意避免个人情绪和主观评价的影响。以下是一些个人成长的总结和反思。
水利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一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xx区水利局与xx区地方税务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费税改革工作小组,经过一年来的工作,取得了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成立了费税改革工作小组的基础上,又成立了联合核实小组,建立起水资源费税改革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定期沟通和协调推进机制,议定和解决重要工作事项。
(二)部门配合密切。xx区水利局、税务局、财政局、综合执法局联合各街道办事处召开会议,部署各街办对各自辖区内自备井进行排查,召开各取水用水户会议,部署各取用水业户的信息进行登记确认工作。
(三)积极核查。xx区水利局、税务局、综合执法局组成了联合核查小组,分别对各取用水业户的信息进行了现场核实、登记,并经三方签字、确认,后由xx区水利局、税务局分别登陆了山东省水资源税信息管理系统。
(四)严格水资源费征收。2020年,水资源税共征收450万元左右,较去年有大幅提高,用水量较去年有所下降。
水利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二
1、抓好计划部署,优化督查考评。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听取法治汇报,提出目标,明确方向。市政府制定出台《泰州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的实施细则和任务分解表》,及时下发201x年度的《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综治、法治、信访、维稳”一揽子考核方式整合重组,法治绩效考核分值进一步加大,分门别类形成了考核项目清单。积极组建法制监督员队伍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充分吸收法院、检察院、组织部等第三方机关评价意见,积极开辟法治政府网上满意度调查渠道,通过日常考核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客观评价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奋力追赶先进典型。
2、领导重视学法,法制宣传有力。市政府常务会议坚持定期学法,邀请北大法学院副院长王锡梓教授来泰授课。开展“规范性文件理论与实务专题讲座”和“法治政府大讲堂”,增强法制干部实务水平。组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论坛”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广依法行政示范效应。发布《向全社会征集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的公告》,征集法治政府建设意见建议60余条。开通“泰州政府法制”微信公众号和“泰州市推进依法行政网上工作平台”,不断推广法治政府影响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依法行政展示厅、金融消费纠纷巡回法庭、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法制教育基地高点定位、高标谋划,“七五”普法工作开局良好,法治惠民影响力、法治文化感染力大幅提升。
3、落实阳光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积极推行“精准复议”,重点推行“行政复议审理程序和标准规范化”,分步推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工伤认定、征收补偿、信息公开等各类案件审理标准。积极筹备复议决定文书公开,推动行政复议立案阶段先行调解,强化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职能,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201x年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10件,办结200件,撤销4件。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6件,涉及市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含一审、二审、再审)73起,市政府负责人参加复议听证率和出庭应诉率均为100%。
总体而言,201x年度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依法行政工作创新思维不够活跃,向外省外市学习借鉴力度偏弱,提升法治政府影响力和公众参与感、群众获得感不太明显,立法、复议、监督、考评、培训、备案的品质有待进一步升级,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不够活跃等。
2020年,我市将继续贯彻纲要精神,积极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法治建设任务,以习近平总书记“牢记新使命,有为才有位”为精神指引,以“扩大法治影响、提升法治品质”为工作主线,以“公众参与法治政府建设”为创新主题,学深学透法律精髓,敢闯敢干维护底线,全力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我市将主要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1、深化简政放权,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调整阻碍创业创新的审批事项,筛查隐性审批和变相审批,强化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集中联审,简化审批环节和层级,转变政府监管模式,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实现效率再提升、服务再优化。
2、突出改革重点,打造精品立法项目。坚持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同步推进的原则,重点围绕重大改革事项先行先试政府立法,立足我市实际并借鉴国内成功经验大胆创新。加大立法调研的力度和广度,健全立法可行性论证机制。加大公众参与立法力度,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巩固法律文件备案审查、后评估和清理的实效,积极响应公众对政府法律文件的审查建议。
3、健全监督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网上考试管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和评价、行政执法活动观摩、行政执法违法案例通报等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
4、推进政务公开,提高信息透明度。继续推进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深入推进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医疗卫生、教育、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扩大政务服务局面,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加强政策解读。
5、完善内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坚持重大事项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向市政协通报制度,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机制,高质量办好建议提案。加强监察、审计监督,更加主动地接受全社会监督。
6、锻造法治队伍,增强法治工作实效。举办法治政府大讲堂暨全市依法行政骨干培训班,增强法制干部和法制人员的责任感、紧迫性和职业素养。充分发挥服务外包机制,积极选聘一批政府法制助理,将踏实干事、精通法律、品行优良的律师充实到法治政府建设一线。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动态管理,健全政府法律顾问遴选、淘汰和考核机制,择期开展专题督查和调研,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和实效性,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智库作用。
7、狠抓法治品质,扩大法治政府影响力。研究出台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法治政府考评方案。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评价机制。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网络调查,对满意度不高的单位及时发送依法行政提示函,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评价上下联动、全市覆盖。充分发挥“泰州市依法行政网上工作平台”和“政府法制”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收集和宣传功能。深挖依法行政示范典型,推进法治建设创新创优。
8、深耕公众参与,统筹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积极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参与式行政程序建设的意见》,在征集公众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创新项目的基础上,挖掘一批具有示范性、典型性、实效性的项目,使更多的基层代表、专家学者、行家里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人士,广泛参与到立法制规、矛盾化解、重大决策、执法监督、备案审查、考核评估等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来,增强法治建设的公众参与感和成果获得感。
水利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三
(一)水政河湖执法检查。制定了2020年河湖执法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和巡查制度、巡查计划等,按时完成检查工作并通过水行政执法信息系统进行报送情况。
(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我们按照全面覆盖、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结合监管工作实际,随时调整“一单两库”,并按照地理区域均衡的原则采取不定向抽查的方法进行随机抽取,同时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检查人员。2020年全年抽查比例达到50%,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做出整改,确保不再发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执法工作。立足于执法实践,建立完善了《水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水政监察人员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案件处罚流程图,强化检查督促,狠抓制度落实,有效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运行机制和约束机制。
(四)积极处理市长热线。2020年以来共处理市场热线27件。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都满意,满意度达到了100%,有效打击了私采地下水违法行为,为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提供了有力保证。
水利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四
一是完善学法制度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学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等,组织开展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学习。今年,局领导干部年度内集体学法2次,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5次;目前持有执法证件人员达5人,主要执法岗位工作人员全部做到持证上岗。二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认真实施民宗系统“七五”规划,在各宗教活动场所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获得上级部门的高度肯定,为进一步改善民宗法治环境创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三是多渠道推进法治宣教。邀请温州市民宗局宗教一处负责人为宗教团体负责人及场所负责人解读相关政策法规。民宗局张洪明副局长等局领导也积极赴柳市镇等场所开展政策法规宣讲。半年来完成信教群众培训2700人次,宗教界人士培训1230人次。
水利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五
1、依法决策机制不断优化。我市积极贯彻《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制定了《泰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和《泰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办法》,为规范决策行为确立了制度保障。201x年3月,市政府办与法制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决策程序的通知》,进一步整合优化办文系统,实施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一般公文分类流转和管理,提升决策质量,降低决策风险。201x年5月,市政府公布了《201x年泰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16项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承办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调研、论证、评估、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确保决策事项合理、合法。
2、科学决策意识不断提升。市政府严格加强对重大决策的考核、评价力度,积极推广行业专家参与论证、法律顾问参与审议、党组成员全程监督等创新举措,部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意识不断增强。市环保局坚持开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形成绿、蓝、黄、红、黑五个评价等级,为其他执法部门提供信用参考。市物价局全面落实价格听证和专家咨询制度,严控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涨价项目。城管、住建、体育、国土、地税等部门充分履职,牢固树立决策程序意识,决策档案有据可查,决策过程更加透明。
3、决策监督力度不断增强。我市着力实施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情况完善、调整相关决策。市政府自我加压项目资金安全责任,资金监管毫不松懈。市财政局着力保证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点项目、惠民政策相关资金安排,严格落实先评审再招标制度,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和工程量变更管控。市审计局着力加强政策跟踪、财政金融、环境资源、固定投资等方面的专项审计,持续关注政府债务和专项资金、存量资金、彩票公益金,不遗余力提高决策相关资金使用绩效。
水利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六
根据“市作风办、市软环境办公室暗访发现的问题反馈报告”,我局对照两个问题清单,逐项分析研究,认真组织了自查,xx区水利局在行使职权方面,涉及为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事项主要集中在行政审批。我局行政审批事项14项:城市建设填堵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审核;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等活动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取水许可;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水域、滩涂养殖审核;水产苗种生产审批;渔业捕捞许可(审核);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特许捕捉审查;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县境审查;水产苗种检疫;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水利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七
1.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任务。我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个月局党组中心组均安排集体学法活动。今年以来,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以宪法为统领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党内法规的基础上,对领导干部实行“靶向普法”。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等7部法律和刑法中的渎职罪、贪污贿赂罪等主要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创新学法方式,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由局领导干部亲自备课轮流主讲,解读法规条例,介绍工作经验,讲好司法行政系统自己的故事。使“授课”成为一种“学习”,传递了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端正的学风,产生了“以上率下、示范带动”的效应,努力营造以讲促学、以学促用的良好氛围。
2.举办“法治xx讲堂”。2020年7月18日,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法学会、市法制办共同举办“法治xx讲堂-2020年全市领导干部法治讲座”。邀请国家行政学院专家作主题报告,市四家班子领导,市“两院”主要领导及全市各级单位在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共多人聆听讲座。
3.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2020年5月30日至6月1日,xx市司法局举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来自市局机关各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和业务骨干以及各县(区)、开发区司法局班子领导、行政执法人员、业务骨干、司法所所长等290人次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班采取了“3+x”套餐式培训,将宪法精神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必选的“3”,另参训人员根据可自身岗位需求,自由选择另一门“x”作搭配,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组织机关及市法律援助中心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参加全区2020年度无纸化普法考试。同时,我局积极选派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职能岗位的工作人员参加区、市有关业务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六十余人次。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干警依法行政意识,培养了法律思维能力,并从实践层面加强行政执法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水利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八
1、自由裁量基准重新厘定。为促进行政处罚行为合法合理,我市启动了新一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审定工作,全面审核市级行政处罚实施机关的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和自由裁量执行基准,在泰州政府法制网公布自由裁量权清单,41个执法部门的4674项处罚权标准得到重新厘定和梳理,对行政处罚的事实认定、法定情节、处罚种类、罚款幅度予以细化和分解,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压缩随意处罚空间,引导和规范执法机关依法行政。
2、事中事后监管常抓不懈。市政府印发《泰州市“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着力解决企业“办照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坚持简政放权,加快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改革,实现市场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相分离、事先许可和事后监管相分离。运用信息平台等技术手段有效促进监管全程信息化、规范化,实现监管信息可查询、可追溯;建立违法违规和失信惩戒的信用约束机制,切实做到“放管结合、风险可控”。完善“一站式”市场准入平台,打造“一网式”服务平台,运用“互联网+政务”模式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实现“准入”和“准营”同步提速、同步到位。
3、执法培训监督上下联动。市政府高度重视执法人员素质提升,政府主要领导亲临执法考场巡视。全年针对不同执法队伍组织市级层面执法考试3期,积极推广市、区统一命题、同期考试、集中阅卷、在线评分等模式,杜绝考试不合格者领取执法证件,《泰州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得到有力执行。积极创新培训方式,通过以赛促学、法治大讲堂、以案释法基层行、庭审辩论电视大赛等活动,锤炼执法人员技能。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和情况通报。人社局、卫计委、烟草局、司法局等单位积极开展案卷交叉互评、重大处罚备案审查、法律文书评查等活动。政府和部门上下联动,在监督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执法水平。
水利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九
1、机构运转更高效。经省委、省政府同意,201x年5月泰州市行政审批局正式揭牌,下设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部门91项行政许可事项顺利集中过渡,按照“一窗受理、合并审查、集约审批、一站办结”的工作模式,实现了许可服务不断档不掉线、“一枚印章管审批”的目标。截止201x年12月31日,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对外受理行政许可事项7570件,其中,市场准入类事项办结5888件,投资建设类事项办结1682件,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9%。泰州医药高新区综合执法试点工作顺利完成,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和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处罚权目录清单全部出台,综合执法局挂牌运行。
2、审批流程更快捷。201x年,我市在全省率先提出行政审批制度“3550”改革举措,即“企业3个工作日内注册开业、5个工作日内获得不动产证、50个工作日内取得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我市各有关部门积极落实“3550”改革目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持续升高。开办企业中的银行开户环节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缩减为1个工作日,提速85%;不动产登记首次实行交易、税收、登记“一窗办理、集成服务”,实现“一次取号、一份告知、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次缴费、一窗出证”;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理采用“大数据o2o审图新模式”,施工图审查由15个工作日缩减为7个工作日,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位居领先水平。
3、政务服务更全面。201x年8月,我市本级机关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在线率已达到100%,提前超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80%目标。市(区)政务服务平台和市本级政务服务平台不断改进,为建成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管一体化“一张网”联动平台奠定坚实的基础。出台了《不见面审批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积极推行“网上批、快递送”,“不见面审批服务”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占比达86%,超额完成了省定的80%目标。“店小二”包办帮办服务力度持续加强,投资建设项目“全程代办”、工业企业“两证补办”等重点工作持续深化。
水利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十
(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不断建立健全政府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一则九法”,即:《政府工作规则》《依法行政述职评议办法》《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公共资源处置管理办法》《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政务服务及行政审批管理办法》《人力资源配置管理办法》《政务督查工作办法》和《机关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办法》,促进政府工作程序公开、运行公开、监督有力,有效规范行政行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二是不断加强政府自身能力建设。按照《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0年)》要求,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制定印发了《xx县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做好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迎验工作的通知》,将任务细化分解到镇和部门,夯实工作责任,制定创建工作台账,明确工作内容和时限,确保创建工作整体推进。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被市政府表彰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三是不断完善行政机关防错纠错机制。制定出台了《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则》《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明确要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经过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和合法性审查三个环节,做到情况不明不决策、未经专家论证不决策、未进行民主讨论不决策、不符合法定程序不决策,确保行政决策合法有效。各镇各部门在决策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实行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和民主决策。2020年以来,共审查各类产业开发合作、智能化网络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重大论证决策事项50余次,推动我县经济和社会平稳发展。
(二)扎实推进“放管服”及商事制度改革。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积极做好上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和县级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工作。在2020年版行政许可汇总目录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修改及中省市文件精神,修订发布了《xx县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20年版)》,同步对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积极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工作,确定第一批划转62项、第二批划转124项、不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44项,并将22项政务服务事项同步划转集中,进一步提升改革成效。二是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实行简易退市制度,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探索实行“多证合一”。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建立信息公示、随机抽查、防范化解风险等协同监管机制。三是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全面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县各项工作,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流程。制定出台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xx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管理办法》《审管分离和信息双向推送管理办法》等十二项制度,强化审批过程监督,推行跨部门、跨行业并联审批工作。通过大厅窗口、“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xx县门户网站等平台将单位职能、办公电话、“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进行公示,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途径,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截至目前,进驻单位26家、进驻政务服务事项302项,设立71个前台窗口、11个后台工作间、可容纳工作人员120余名的新政务服务大厅于12月26日正式启用。全年共接待办事群众79621人次,受理各类服务事项65238件,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分别为99.5%和99%。四是全面开展证明事项清理。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陕府法发〔2020〕23号)要求,围绕证明事项开具的主体、数量、用途等内容开展了清理工作。通过清理,我县共梳理证明事项51项,最终保留的法律、行政法规、部委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34项,其中:法律设定证明事项建议保留6项;行政法规设定证明事项建议保留15项;部委规章设定证明事项建议保留11项;部委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建议保留2项。地方性法规设定证明事项1项,建议保留4项。无规章设定证明事项。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取消10项。其中,立即取消4项,2020年年底前取消6项;建议保留6项。
(三)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印发了《关于委托镇政府行使行政执法权的指导意见》,按照合法、合理和便民高效的原则,根据行政执法的实际需要和镇行政执法资源的具体情况,开展委托镇政府行使行政执法权工作,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厘清镇政府执法职能,规范委托执法行为,目前我县安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计局、住建局等部门已经开展了委托执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二是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方案的要求,积极配齐执法记录仪等相关设备,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有效固定保存执法证据,真实、准确反映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积极探索综合执法机制。整合部门内部执法力量,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支队伍执法”,成立了城建监察大队、环境监察大队、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等综合执法机构。同时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横向协作,建立了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市场管理、计划生育、农林水利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相互通报工作动态,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加强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形成了部门联动、协调一致的执法体系。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全面深化执法公开,进一步简政放权,确保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县公安局成立了网上公安局1个、网上派出所18个、网上警务室30余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三网并行,将所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推送到县政府网络端口,向外公示。今年,全省唯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在我县率先试点运营,将我县20个行政执法单位纳入系统,目前监督平台运行状态良好。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备案审查、异议审查、定期清理等工作进行了详尽规范。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制定了《推行规法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机关公文处理、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备案审查等制度的衔接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权限和程序,切实解决规范性文件管理不到位、制定程序不规范、公众查询不方便等问题,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2020年出台规范性文件8件,进行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专栏统一公布,同时按规定向市政府和县人大进行了备案。
(五)健立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的地位、权限和责任,将各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进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树牢法治观念,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率先落实责任,加强检查监督,严肃党纪政纪问责。坚持每年向市政府、县委及人大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加强与上级政府的沟通,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予以改进。认真做好“两案”办理工作,2020年至今,县人大、政协共转交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59件、政协提案97件,截至目前,“两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同时,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二是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组建了12345便民服务平台网络体系,出台了12345便民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考核办法,健全了任务对接、办理流程、督办考核、回访测评、“五定一包”等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市(县局)长接话日活动,现场倾听民声、受理群众诉求、及时处理协调相关问题。2020年12月至今,我县共接收市转派12345便民服务热线工单610件,目前已办结574件,36件正在按期办结中,办结率达100%。充分利用“8202034”社情民意调查系统,先后开展了精准扶贫、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秸秆禁烧等7项专项调查活动,以精准数据为领导决策和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依据。畅通“7755555”xx热线接听渠道,广听民意,今年共接听有效来电4653件,均通过热线系统平台转办,目前转办件已全部办理反馈,通过回访群众满意率达93.3%。三是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对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严格审计监督,实现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
(六)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组织全县行政执法单位,通过自查自评、县法制办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全县12个行政执法单位的4142件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评查。其中县政府法制办随机抽取行政许可类11卷,行政处罚类14卷进行重点评查。经过评查,25卷均为合格卷,合格率为100%。评查结果全县进行通报并运用到考核当中,有效的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2020年共换发证件487人,新增执法人员271人。二是切实抓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2020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含上期结转1件),审结10件。其中维持8件,变更1件,终止1件,不予受理1件,正在审理1件。积极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1件,目前已审结的均被法院予以维持。三是不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按照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工作方式制定了《xx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县政府法律顾问作用,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重大疑难涉法涉诉事务的审查和办理,协助县政府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目前,全县共有45个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并在法制办备案,建立了县、镇两级政府法律顾问网络,基本实现了政府法律顾问的全覆盖。
(七)完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一是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制定了《深入推进“三力联调”乡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统筹发挥司法、道德、行政三方资源作用,构建乡村矛盾纠纷集中统一化解模式,推动乡村调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出台了《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通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技术指南》,实现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利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等一系列专项活动,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全年共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83件。二是完善仲裁和行政调解机制。推进行政仲裁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土地承包、人事、劳动等仲裁工作制度、流程,方便群众合理表达诉求。强化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衔接协调,发挥“三调联动”机制的作用,有效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三是切实规范信访秩序。以开展信访矛盾攻坚战为抓手,扎实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今年以来,县信访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581件人次,同比人次下降13%,按期办结率100%。通过“听证评议+疑难案件化解”的模式,召开信访听证评议案件20件次,推动了一批疑难信访问题化解,收到明显成效,同时圆满完成了中省市“两会”和重大节庆期间的信访接待工作。
(八)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我县始终把法治培训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中之重。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县委中心学习组、政府常务会、“太极大讲堂”定期安排专题法治讲座,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论述、法治理念、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等精神,并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详细解读。县人大认真组织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开展任前法律考试。政府系统开展了“一月一学法”“学法律、提能力”等系列学习活动,先后对《宪法》《监察法》《物权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保护法》等几十部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的辅导培训,并通过全县视频会议系统培训到各镇,实现了学法全覆盖。二是加强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学习。各镇各部门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将法律学习与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学习相结合,制定了学习方案,组织开展了专题讲座、报告会、主题实践、讨论交流、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的学法活动,切实提高了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对公众的法治教育。精心组织编排法治文艺节目,法治民歌剧《村官巧断家务事》先后在省、市及10个县区巡演15场次,并在陕西农村网进行直播,点击量近160万人次,受到各级高度肯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2020年广泛征集法治微电影、微视频25部,筹集20万元对《公公的遗嘱》和《良知》两部微电影进行拍摄,目前已上映,反响良好。印发“农村法律服务手册”送到每个贫困户手中,组织普法讲师团,法治宣传志愿者,常态化开展贫困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扶贫氛围。
水利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十一
(一)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对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建设要求,积极落实整改措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一是改造服务平台。拆除便民服务中心柜台上方影响沟通交流的不锈钢防护栏,拉近服务窗口和办事群众的距离。二是优化窗口设置。根据xx镇历年业务办理情况,优化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布局,设综合窗口1个,设单列窗口5个,重新选派工作人员,调剂性能好的办公设备供服务窗口使用,提高中心业务承载能力。三是拓宽服务功能。全面梳理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常办事项,将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城乡建设、民政、推进城乡一体化、党员服务等6大类28项业务纳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对派驻人员充分授权,确保便民服务中心能办事、办成事。
(二)全面推进网络理政。坚持上网访民意、下网解民忧,加强与群众、企业沟通交流,截止目前规范处理各类网络理政问题87件。
(三)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按照调研起草、征求意见、法律审核、讨论决定、签署公布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
(四)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积极落实孙成兴、崔忠兴、李琼等法律顾问,开展日常性法律服务和专项法律服务,为党委政府和村社区的决策提供法律保障。完善了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制度,督促顾问工作开展,确保了未发生因行政决策失误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水利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十二
1、年初按照上级要求及结合本局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了《xx区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xx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xx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主要任务实施方案》、《xx区统计局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xx区统计局2020年法律知识培训计划》、《xx区统计局2020年依法治区工作实施方案》、《xx区统计局2020年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xx区统计局2020年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秋季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xx区统计局落实盘综治委〔2020〕6号、7号文件工作实施方案》、《xx区统计局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治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并严格按照计划方案组织实施。
2020年完成并上报《xx区统计局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情况》、《xx区统计局政务中心窗口进驻情况》、《xx区统计局2020年一季度“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xx区统计局2020年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xx区统计执法报表(2020半年报)》、《xx区统计局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情况》、《xx区统计局“放管服”工作阶段总结》、《xx区统计局开展“双公示”工作自检自查报告》、《区统计局基层干部法治思维问卷调查结果统计表》、《xx区统计局2020年二季度“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xx区统计局2020年上半年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总结》、《xx区统计局2020年上半年普法工作总结》、《xx区统计局落实盘综治委〔2020〕6号、7号文件的情况》、《xx区统计局2020年上半年法律顾问工作完成情况总结》、《xx区统计局法律顾问聘任情况汇总、统计表》、《xx区统计局2020年行政执法案卷自评自查工作情况说明》、《xx区统计局2020年三季度“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xx区统计执法情况2020年年报》、《xx区统计局2020年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情况》、《xx区统计局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治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xx区统计局2020年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总结》和《xx区统计局2020年综治维稳暨平安建设秋季集中宣传活动总结》、《xx区统计局“2020年区委政法委重点调研文章”》和《xx区统计局2020年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总结》、《xx区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xx区统计局2020年依法治区工作自检自查报告》、《xx区统计局2020年政务服务工作自检自查报告》等工作任务。
2、组织全局在职干部职工参加了2020年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2020年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已结束,xx区统计局全体在职工作人员均能按照要求积极上网进行法制学习,并能学够所需要的学分顺利参加无纸化考试。xx区统计局共35名在职工作人员,其中党员20人,群众15人。党员参考率和及格率均为100%,平均分为80.4分;群众参考率和及格率均为100%,平均分为78.13分。xx区统计局总积分为175126分,平均积分为5003.6分。
3、根据《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加强法律学习培训的意见》要求,我局于2020年4月与昆明中智法律事务所继续签订了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并按照要求报送了《xx区统计局2020年上半年法律顾问工作完成情况总结》、《xx区统计局法律顾问聘任情况汇总、统计表》。因我局2020年无招商引资、决策论证、规范性文件草拟、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审查、以行政机关名义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和协议文本审查等各类涉法、涉诉事务工作,故我局的法律顾问未提供法律意见书。
4、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今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二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加强《国家安全法》等法律的宣传普及,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根据区普法办《关于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盘普法办〔2020〕12号)要求,xx区统计局认真着手开展了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此次宣传活动让更多的社会公众接触和了解到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使全区统计系统及广大市民进一步巩固了国家安全观,特别是懂得如何依法履行自身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义务,全民共筑反奸反恐防谍长城。
5、按照区政府办《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盘政办通〔2020〕45号)要求,xx区统计局于2020年6月起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双公示”工作列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为确保“双公示”工作的顺利开展,局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并明确具体分管领导,确定由局制度法规科牵头,对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资料台账进行整理汇总,局信息科对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在我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经对照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疏理,目前xx区统计局行政职权共6类,27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182项,“追责情形”共155项。分别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其他行政职权和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无行政许可事项。其中行政处罚有20项职权事项,对应的责任事项150项,追责情形120项。
多年来,我们对辖区内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行为的单位一直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通过开展法制宣传和说服教育,违法违纪单位均能及时改正错误,配合我们圆满完成工作。截止目前,xx区统计局未对辖区内的单位进行过行政处罚,从而也就没有行政处罚的公示信息。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好“双公示”工作,对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及时进行公示,为切实打造透明政府和公信政府,进一步促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6、认真开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按照精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我局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分阶段精简了行政审批事项。2008年,取消统计从业资格、统计人员岗位培训两项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同时将统计从业资格初审和部门统计、民间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并根据精简后的行政审批事项,认真做好规范细化工作和行政执法管理制度的进一步修改完善工作。2009年,又将统计注册登记和统计从业资格初审事项以及部门统计、民间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两项行政审批事项转为管理服务项目,并认真做好管理服务项目的规范细化工作。2020年4月,为方便企业进行劳动工资年审,真正做到便民利民,经报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同意后,将劳动工资年审工作作为便民服务项目进驻到区政务服务中心。2020年6月,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根据省、市统计局的通知要求,决定取消《统计注册登记》行政审批项目。按照云南省统计局《关于“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省级行政职权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20年6月起,全省范围内“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行政审批工作停止,今后不再办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同时为减轻企业负担,2020年7月1日起,劳动工资将不再进行年审。目前我局只有1项管理服务项目为:部门统计、民间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为真正做到服务群众企业,提高办事效率,我们切实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对服务窗口严格管理,对办事流程进行精简,来办事的群众和企业只要资料齐全,我们都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办结,并且办理事项均为零收费。通过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和简化办事流程,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同时行政行为的规范、监督管理的加强、服务质量的提升,真正做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让所有办事群众和企业均能开心而来满意而归。
7、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认真贯彻《昆明市暨xx区2020年法治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力争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关心支持统计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xx区统计局于2020年12月4日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东华街道办事处新迎社区瑞鼎城购物公园开展了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向群众展开宣传,并现场进行咨询、讲解,通过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明了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理解和支持政府统计工作。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各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努力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社会氛围,通过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统,牢牢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努力开创统计工作发展新局面。
水利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十三
为确保扎实、有序落实《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0年)》,进一步明确年度工作责任和要求,及时制发《xx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市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从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确定了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持续发力、扎实推进。
1、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持续精简优化办事流程。新增、调整、取消、变更许可事项159项,将622项进驻办事目录细化分为即时办结、半日办结、当日办结、多日办结。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梳理取消证明事项100项,实现了减事项、减层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提效率。二是提高便民服务水平。持续优化服务窗口设置,撤销合并办件量少的窗口,进驻电信、烟草等服务型企业;建成全省首家联合办税服务区,将发票金额从50万提高到500万;建立了“并联审批、容缺审批”工作机制和“青春助跑团”、“红领巾助跑队”志愿服务机制两项机制,开展“政银便民通”免费代办、养老金申领视频认证服务,增设“找茬办公室”、代办帮办室、自助服务区等多个功能服务区,便民服务软硬件设施不断完善。在全省率先建成全面覆盖市、乡、村三级的政务外网,积极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将生育登记、医保社保等41项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延伸,使更多的基层群众享受到更加便捷的服务。三是完善投诉件受理、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来电、来函、来人及市长热线、上级部门转办件等投诉举报的处理,不断提高窗口文明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全年共受理群众咨询361件、投诉81件,“12345”市长热线受理转接群众咨询14390件、投诉157件,目前均已回复。市长信箱收件151件,办结回复145件,办结率达到96%。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利用“爱xx”手机客户端、政务直通车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以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形成全方位、多渠道的政务信息发布格局。主动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2500余条,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和落实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落实酒泉市《关于制定规范性文件“八个禁止”的规定》,始终坚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的程序,严把“制发关”、“审查关”、“备案关”,坚持做到“有件必备”。一年来,制发《xx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xx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2件,均依法向酒泉市及xx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备。对全市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有效期已届满、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符合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的《xx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xx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24件规范性文件,待市政府审定后公布废止和宣布失效。严格执行行政决策规则,依法前置合法性审查政府涉法文件、各类合同57件。坚持做到政府财政预算、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等重大决策全部向本级人大报请审议。重大事项专家论证评审、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整听证均已成常态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乡镇、部门基本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
3、切实规范行政执法。一是认真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2020年初,市政府与全市12个乡镇、37个部门、5个驻玉单位签订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书》,确保了各项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层层抓落实,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单位分工负责、上下协作联动、全市整体推进的依法行政运行机制,建立了横向到岗、纵向到人的依法行政责任网络体系。二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任务基础上,将审核工作全面落实到了执法办案过程中。全年共审核重大执法决定83件,纠错1件。三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全市行政执法部门评查行政执法案件6079件,抽查案卷89卷,反馈问题60余条,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完善了执法程序,提升了执法水平。四是严格证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制度和权力清单动态化管理,进一步明晰权责、规范执法。经清理,我市现有行政执法主体77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41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19个、行政委托组织17个,全市持证执法人员703人,执法监督人员15人。
4、不断增强化解行政争议能力。坚持依法处理矛盾纠纷,努力将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明确责任主体,完善应诉制度,全市行政应诉工作有规有序进行。充分利用行政复议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办案程序中,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办结2件,未因复议案件处理不当引起信访问题,行政复议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保障救济功能日益凸显。
5、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一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高法治能力。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30分钟学法制度,先后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宪法修正案、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将专业行政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对市场监管一线执法人员进行了业务法律知识培训。组织7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全年参加网上培训考试,邀请资深法官、律师,以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等为主要内容,采取以案说法、热点剖析的形式,对全市行政执法机关骨干400余人分两期集中进行了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二是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意识。严格落实《xx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办法》、《xx市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的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不断调整夯实普法宣传工作队伍,全年举办村干部法治培训班、妇女干部法治培训班以及人民调解员培训班36场次,参训3300余人,指导各乡镇、部门通过专门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培训普法骨干2860人次。
水利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十四
(一)加强培训宣传。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学法制度。通过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组织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水平。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实际工作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二)强化执法监督,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总结推广行政执法的好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继续推进水利依法行政和水利综合执法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十九大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建立法治政府,在全市推行水利综合执法工作,加强水利依法行政建设,全力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与能力。
水利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十五
(一)积极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一是做好依法治理的舆论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依法治理的意义、目标和任务,动员、引导国资系统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积极参与,并在单位醒目位置制作普法宣传栏5期,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在门户网站增加法制栏目,不定期更新法制教育宣传内容,共上传政策法规信息11条,广泛宣传法律常识。二是组织学习法律知识。主要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以会代训等方式进行学习,并适时外请专家进行专题讲解辅导。按照计划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相关内容,并请市发改委副主任张王俊对两会精神进行了宣讲和解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重点学习了新党章;xx国资讲堂第二期,请市委党校安晓玲律师给国资系统的干部职工宣讲法律,主讲了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相关法律知识;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主要是学习了新修订的《宪法》、《监察法》、《保密法》、《公务员法》、《企业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国资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三是参加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参加“法润东秦大讲堂”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答题、“与法同行”新媒体普法宪法知识大赛等活动;利用“12.4”宪法宣传日,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委志愿者服务队走进对口扶贫村、社区、企业,积极开展法律志愿服务,大力宣传法律知识,使普法工作深入人心。四是购买普法教材。结合“七五普法”契机,共投资3万余元,先后购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第二卷、《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梁家河》《宪法》《监察法》等书籍,分发给机关干部职工,确保人手一册,浓厚学习风气,营造普法氛围。五是打造系统法治文化。大力推进国资系统法治文化建设,注重法治宣传教育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组织学习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发放宣传手册、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打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文化。
(二)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全部按规定及时予以公开。一是推进部门财政信息公开。加大财政公开工作力度,按要求统一在门户网站财政信息栏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财政信息,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二是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开设国资国企专题专栏,公开监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事项变化等情况。依法依规公开市属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及时公开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结果,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等情况。三是推进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扶贫攻坚、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等领域信息公开。
(三)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全面覆盖。为推进国资监管工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一步完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市国资委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委机关和4户监管国有企业配备专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队伍专职化、专业化,实现法律咨询监督全程化,促进法律顾问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坚持重大决策前调研论证、法律审查工作规则,法律顾问在国企改革改组、重大产权转让、规范性文件制定、法律纠纷协调、法律咨询服务等方面,提前介入,并出具专门的法律意见书,为我委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各监管企业在重大经济合同签订、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处置等事项报批时,必须进行法律审查论证,市国资委在审核时把是否有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出具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见书作为重要的要件。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废、改、立”要求,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相关法律规定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了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定期修订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起草、修订、审查和备案工作,依法制定或修订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党委会或主任办公会开展集体讨论,坚持做到合法合规性审查,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企业决策层、经营层和监督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规范运行。另外,配合法制办,我委对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查清理工作。
水利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十六
11、大力开展世界水日宣传活动。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徽省水法宣传月”期间,以“珍惜爱护水资源,建设节水型社会”为主题,重点对《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多种形式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并按时报送总结。全市共开展现场咨询宣传活动22场次,累计接待来访咨询和参与群众近万人次,发放宣传纸杯10000余只、宣传环保袋500余个、宣传单页5000余张,宣传手册3000余册,展示宣传展板80余块。根据上级要求积极订阅世界水日《全民节水,你我同行特刊》200份、主题画150张、节水挂图5套。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深入宣传,有效提高了全社会的水法制意识,进一步引导人们树立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的观念。在全社会营造了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关心水的良好氛围,为建立依法治水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3、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根据《xx市水利局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把握“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江淮普法行”“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推进“法律七进”活动。结合农村庙会进行民生水利工程宣传,与中小学联合开展为期一周的水法宣传巡讲活动;结合节水型企业建设进行水法宣传进企业活动,组织社区党员志愿者入户向居民发放节水宣传资料,义务讲解节水知识,在城市中心地带、乡镇政府所在地、易发生破坏河道安全行为重点地段及水库、灌区等重点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内有针对性的悬挂张贴标语。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营造宣传氛围,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水法律法规意识。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参加“江淮普法行”、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
水利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十七
4、加强日常巡查与综合执法。实行河道巡查、跟踪督办工作责任制,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加强江河沿线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2020年共出动235车次、644人次,巡查河长度累计达8535余公里,巡查水域面积278.6平方公里,巡查监管对象119个,现场制止违法事件63起。2020年,全市共查处4起水事案件(其中上年遗留1起),已结案33起,合计罚款23.43万元,没收非法所得0.988万元。
5、开展各类专项行动,维护河湖健康安全。制定《xx市河湖执法工作方案(2020-2020年)》,开展河湖执法专项行动;编制完成并批复全市七个区县的2020-2022年河道采砂规划,使河道采砂逐步走上科学、合理、规范的轨道,制定《xx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河道采砂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摸排“河霸”“砂霸”现象的恶势力和充当非法采砂行为“保护伞”的线索,并按规定程序报送线索信息。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改工作“回头看”和入河排污口整治提升专项行动,2020年6月、10月,开展2次监督性监测;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水库垃圾围坝专项整治行动、干流岸线保护利用专项整治行动、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等,着力维护河湖健康。
6、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规费征收,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行使行政许可职权,严格按行政许可审批流程执行,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涉河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审查审批、水利工程建设设计审批等,落实取水许可制度,及时办理取水许可延续,新建取水项目能够按照论证、申请、验收、办证的程序,严格把握各环节,办理程序规范。进一步规范水资源费征收,2020年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30万元,征收水资源费124万元。
7、坚持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今年我局共承办建议提案17件,其中主办8件,协办9件;其中建议8件,提案9件;内容涉及农村饮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水污染防治、河道采砂、河长制等方面内容,根据科室职责分工,局办对承办任务进行了认真梳理,排出了任务安排表,明确了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坚持开门办理,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交流,主动征求意见,与建议提案人直接见面率达100%、办结率达100%。
8、认真办理群众来信,积极查处举报案件。2020年,我局收到举报件22件,包括省厅长信箱转办、政府网站互动平台、12345热线等。主要反映非法采砂、涉河建设及咨询有关水利方面的问题和建议。我局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复,对反映事项均认真核实办复,对信访老户进一步做好政策解释,切实做到事事有调查处理,件件有跟踪回复,受理、办复率达100%。公布水政监察举报电话2520991,在政府官网水利局网站设立举报投诉专栏,在局机关设置群众举报信箱,聘请河湖长制社会监督员20人,保障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网络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的渠道畅通。
水利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十八
根据区普法办《昆明市xx区关于进一步深化“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盘普法办〔2020〕3号)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落实中共昆明市xx区委、昆明市xx区人民政府转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20—2020年)》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区继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按照省、市、区普法办要求,xx区统计局认真开展进一步深化“法律七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四是制度法规科、业务1科2科、普查中心、地方统计调查队和各街道统计站负责“法律进企业”活动的实施。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办发[2020]36号)和云南省统计局《关于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云统发[2020]102号)及昆明市统计局《关于开展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xx区统计局各专业人员于8月份对辖区内全部联网直报企业认真开展了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截止2020年4月末,xx区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有719家单位。其中:工业31家;建筑业270家;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158家;房地产业115家;重点服务业125家;共上报计划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投资项目24个,项目涉及法人单位20个。我局结合“看、问、算、登”等方法,实地到辖区内的重点企业核实一套表单位有关信息和指标。同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严格贯彻执行统计调查制度,不断提高企业法律意识,增强统计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感,加大企业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
面对现今社会的复杂环境,法治宣传工作任重道远。为此,我们将在接下来的阶段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巩固宣传成果,加大活动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制意识,为政府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促进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而不懈努力,大力营造平安共建、和谐共享的良好氛围,为创建平安xx贡献力量。
水利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十九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通知》(中发〔20xx〕36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意见》和《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xx〕74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局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按市跑办统一部署及时落实“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公布工作。截止年底,我局已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共计37个,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3个,其它行政权力事项4个。二是梳理调整办事指南。根据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的部署,多次按不同版本梳理制定“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目前按全省八统一要求的第五版本办事指南正在梳理调整,对申报材料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等模糊性表述、兜底条款等进行全面梳理删除,并办求精简。三是做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根据市编办的要求,对我局权力事项清单与全省三级目录进行比对,对因法律法规调整、国务院取消资格认定、单位职能调整等引起的权力事项相关信息进行及时调整,并在省政务网工作平台上同步调整更新。四是梳理容缺受理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按《xx市行政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试行)》的精神,对审批服务事项及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容缺受理事项名单及容缺材料目录,并在便民中心窗口摆放的办事指南中予以公布。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按照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做好《xx市农业局xx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全市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和《xx市农业局关于印发xx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手续办理工作。并在20xx年清理的基础上,对我局20xx年6月30日之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公布清理结果。二是充分发挥已聘法律顾问协助解决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涉法事务的作用。20xx年聘用法律顾问共参与我局相关行政管理工作5项,协助处理了合同审查、行政文书审查、涉嫌违法行政行为认定等多项事务的审核把关,并提出相关法律建议,促进我局更好地履行依法行政职责。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今年我局按规定做好了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一是制定普法学法工作计划。3月份,制定印发了《20xx年xx市农业普法工作计划》(绍市农局办发〔20xx〕10号),部署全市农业系统普法工作的年度工作任务,并提出市局年度学法计划,明确需要学习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内容。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月份,根据全省农业系统法治宣传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法治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了四项法治学习教育活动,5月8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5月9日机关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和《农药管理条例》;5月10日开展了全市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知识竞赛;5月11-12日开展了送农业法律进企业服务活动。6月份,局农机站组织开展了“6.16”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如以《致市拖拉机驾驶员的一封信》、《拖拉机安全常识》、《农机安全生产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农业机械促进条例》等,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三是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5月份,我局质监处结合“三品一标”管理工作,举办了第八期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班,邀请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专家就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定认证的法律法规、生产技术规范及品牌农产品的监管等问题进行讲解。9月份,我局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共青团xx市委举办了20xx年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培训班,重点对《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现场操作进行了解读和实践操作培训。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局机关干部学法计划,结合周一夜学开展局领导带头学法和局机关干部系统学法活动,学习了《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农药管理条例》、《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民法总则》等多个法律法规,并按要求组织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全部以高分通过。
一是认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绿剑”春季、夏季、秋季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32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58个,查处违法行为83起,印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立案81起,查货假冒伪劣农资数量5554公斤,涉案金额55.27万元,罚没人民币18.31万元。二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根据上级部署,全市农业部门联合兄弟单位认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82人次,检查企业140家,质量抽检18批次,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查处违法行为8起,立案8起,结案3起。三是有针对性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检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水产养殖用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我局专门组织开展了市直区域(滨海新城)水产养殖密集区域水产养殖用药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水产养殖用药经营户12家,针对在部分经营户的货架上发现外包装标识为非药品的产品主要成分中含有收录于《中国兽药典》的中药及中成药成分,且产品特点、主要功能等描述具有预防治疗功效的情况,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四是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根据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8月下旬组织开展了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案件的现场评查会。对全市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64件、行政许可案卷18件进行了现场交叉评查,评出优秀案卷9卷,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督促各地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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