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制定应该考虑到各方面的需求和利益。如何制定一个完美的方案是一个需要仔细思考的问题。下面是一些制定方案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和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农业农村疫情防控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指导我镇各村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科学精准做好各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压实农村防控责任。进一步压实农村防控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强化落实“四方”责任,针对各村存在的薄弱环节,落实落细精准防控措施,切实堵住所有可能导致疫情反弹的漏洞,坚决守住农村防控“主阵地”。
(二)坚持“三加强、三减少”。发挥各村党支部、村委员会的“战斗堡垒”作用,针对各村疫情防控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个人防护、加强村管理、加强定点诊治,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严防农村地区聚集性疫情发生。各村要通过工商联、异地商会、老乡群、宣传发动群众等劝导我市在外地经商、务工人员在工作地过节,确需返回的要合理安排出行,错峰返乡。
(三)强化疫情监测报告。持续加强对村卫生员、村医的防控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落实首诊负责制,及时发现发热、咳嗽等可疑人员,严格预检分诊,认真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详细询问患者旅社区史和接触史,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求。发现发热病人要落实报告、转诊制度,联系市总院安排专人、专车及时将发热患者安全转运到市立医院,不得让患者自行离开或任由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镇卫生院要做好发热病人的采样,及时送市立医院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市立医院将在6小时内反馈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市卫生健康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加强重点场所防控。村委会要以企业、景区、民宿、餐馆、农家乐、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圩场、小卖铺、等为重点,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规范重点场所机构防疫管理,严格做好体温检测、定期消毒、人员限流等措施,储备必要防护物资。不举办与经济发展无关的文艺巡演、庙会集市、宗亲祭祖等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加强聚餐管理,做到“喜事”一律缓办,“丧事”速办、简办,参加总人员不超过50人,缩短聚集时间,尽量不设招待宴席。个人家庭聚集人数控制在10人以下。发动群众群防群控,严厉打击走私、偷渡、非法入境等犯罪活动。
(五)加强重点人群管控。按照重点人群防范到位,过往人员检査到位、一般人员管控到位的原则,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实施大数据+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做到底数清、信息通、措施明、可追溯。重点做圩场摊贩、村医、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镇卫生院要指导居家医学观察对象严格落实通风消毒、“一人一间”、不外出、分餐制等防控措施,督促重点人群加强返乡14天内日常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串门走动,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组织工作专班,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
(六)加强环境卫生治理。各村要结合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和全域无垃圾活动,积极动员广大群众持续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突出清理卫生死角盲区,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村、单位和家庭,由室内环境卫生清洁向屋内庭院、周边环境拓展,严格落实农村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和通风,把环境卫生措施落实到每个村、单位和家庭,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消除病媒滋生地,消除鼠、蚊、蝇、蟬螂“四害”危害,控制病媒生物密度,防止疾病传播。
(七)加强健康宣教促进。各村、单位要利用led屏、广播喇叭、宣传单、墙报、横幅等多种途径,持续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提醒。将健康知识传播到每个家庭和个人,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控要点,养成开窗通风、清洁消毒、正确佩戴口罩、勤于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少聚集不扎堆等健康生活行为方式。增强村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接触禽类、动物或其粪便要做好防护。强化流感、手足口病、诺如病毒等多病共防措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八)加强应急处置准备。各村委会、各单位要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口罩、消毒液、耳温枪等防控物资,做好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九)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各村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第一时间上报镇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管控工作。镇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等工作队伍,迅速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村管控等应对工作。
(十)严格落实疫点管控。在疫情发生后要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将防控区域范围精准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自然村组等),防控区域划定后,高中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不出行,低风险地区人员坚持“非必要不离村”,确需离开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出行。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果断采取限制人员流动管理和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加强村、学校和幼儿园、企事业单位、特殊机构、公共场所、公共交通管理,视情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要以镇流行病学调查队伍为主,市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队伍为指导,集合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等基层力量,根据病例的旅社区史、接触史和暴露史等信息,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查明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将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以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进行网络报告。
(十二)强化医疗救治工作。发生疫情后要落实“四集中”要求,将所有病例安排到市立医院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单人单间隔离治疗。镇卫生院、村卫生所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对于疑似病例和核酸检测阳性者要尽快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市立医院隔离、治疗,重症病例转运至市市第一医院救治。各村委会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患者,转运到市立医院规范治疗。
(十三)规范隔离医学观察。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严格落实14天集中医学观察、对14岁及以下儿童、孕产妇以及半自理或无自理能力等特殊人群可采取社区家医学观察。村委会和村医要按照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利用闲置房等资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
(十四)组织开展核酸筛查。镇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在流行病学调查的基础上,科学精准地快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分析研判疫情波及范围,科学划定扩大核酸检测覆盖的区域,依托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查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各村委会要根据《市局部疫情下大规模人群核酸筛查采样最小作战单元工作导则》等规定,科学划分网格化的核酸检测片区,建立网格化核酸最小作战单位,按照“1+8”标准配备工作人员即1名镇班子成员负责,包括医疗卫生人员、民警、网格员、村工作者、引导员等在内的8人专门小组负责网格内人员动员、组织、公告、样本采样送检等工作,组织做好现场采样工作。
(十五)落实重点场所消杀。各村委会要对公厕、活动中心、农家乐、餐饮饭店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相关部门处理。
(十六)加强组织保障。建立镇干部分包村、村干部分包户的网格分包体系,立即启动疫情防控24小时应急指挥体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落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发挥机关联乡村、村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强化村卫生健康治理,组织村民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十七)加强物资经费保障。镇政府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要发挥紧密型医共体的作用,组织专业技术力量下沉,加强对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新冠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镇、村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开展演练。
(十八)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和政策衔接,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做好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等政策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各村的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十九)加强督导检查。要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补齐防控短板、堵塞工作漏洞,督促农村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镇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近期将组织纪检及有关部门对全镇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工作落实。
农业农村疫情防控方案篇二
近期,我国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暴露出农村地区防控意识松懈、防控能力薄弱、防控难度大等问题,特别是春节期间农村地区返乡人员增多,聚集性活动频繁,将加大疫情传播的风险。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指导农村地区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要求,结合近期农村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1.减少人员流动。提倡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鼓励大中专院校与企业错峰放假和开学开工,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环节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工作地休假或工作。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2.减少人员聚集。各地春节期间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并由村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3.加强返乡人员管理。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4.强化宣传教育。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措施宣传,引导返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增强村民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封闭场所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
1.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将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包括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
2.及时开展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实行“乡采样、县检测”,乡镇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和送检,不具备条件的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排机构收集样本和送检,县医院、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纳入当地应检尽检范围。
3.加强环境与药品监测。每周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附近机场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核酸检测,定期入户开展抽样检测。农村药店建立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销售实名登记台账。
1.可疑患者报告。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在留观患者的同时,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农村药店发现购买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的患者后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
2.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阳性结果要立即反馈送样机构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3.感染者网络直报。医疗机构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立即电话报告疾控机构进行网络直报。
1.快速响应。乡镇政府、村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县(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
2.实施自然村封闭管控。对于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自然村和每户家庭立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发生疫情持续传播时,以新发现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科学划定疫区。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县级疾控机构要在市级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健康、公安、工信部门共同配合,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依据通讯大数据,及时排查疫区流出人员并发出协查通告。同时在省市专家指导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县级疾控机构开展疫情溯源调查工作。
4.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县政府统一设立集中隔离场所,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除外。要在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转运。不具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等措施。居家隔离的自然村按照集中隔离场所要求规范管理。
5.实施全员核酸筛查。要对发生疫情的自然村或者疫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明确样本采集地点和核酸检测点,有效配置队伍,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开展。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6.建立信息平台。县政府建立检测机构、急救中心、疾控机构、公安机关、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场所等组成的信息共享平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明确部门和机构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实时共享核酸检测阳性者信息、活动轨迹大数据信息、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信息和管理状况等信息,统筹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
7.开展环境消杀。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对城乡结合部、附近机场、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杀工作。对确诊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并由相关部门处理。
1.尽早发现可疑患者。制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发热病人接诊指引,强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重点关注近期外地返乡人员中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的患者,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核酸检测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
2.可疑患者转诊。县医院要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设置发热门诊(或诊室),不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等要备有专门房间,对可疑患者进行隔离。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立即报告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2小时内安排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运到县医院就诊。如没有负压救护车使用普通救护车时,要注意做好司机和医务人员防护。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协助做好转运服务。
3.规范治疗。县医院具备收治条件的,要将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集中收治,按照诊疗方案实施同质化、规范化救治。县医院不具备收治条件,以及可以转运的重症病例,要集中收治到地市级定点医院。
4.严格院感防控。县医院主要负责人是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医院及医共体内所有医疗机构的院感防控工作,开展全员培训,落实标准防护措施。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要优化诊疗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减少人员聚集。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要尽快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交叉感染。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院感防控专家,组建若干巡查组,分区包片定期到县域内医疗机构开展巡查和指导,要覆盖到县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和诊所等。县疾控机构要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疫情发生后的密切接触者隔离和环境消杀工作。
1.组织领导。县级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保持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预防网作用,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分包机制,落实乡镇干部、村干部、公安干警、村乡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发挥医共体、医联体作用,县乡一体落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的区域防治任务,乡镇一体落实乡镇卫生院的包村任务。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村民做好冬春季和春节疫情防控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领导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发挥好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的作用,组织动员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道德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广大群众开展群防群控,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2.能力保障。加强县乡村三级专业人员样本采集、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环境消杀等技术培训。加强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采样和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通过调派移动检测力量或购买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等方式,确保县域内至少有1家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一个感染者备用100间隔离房间,地(市、州)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区域内集中隔离房间,应对大规模人员隔离的需要。集中隔离场所要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配备好工作人员和车辆、消毒剂、隔离服等防疫物资。
3.对口帮扶。城市三级医院已经与县医院组建医联体的,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监督城市三级医院加强对县医院的综合支持,要派出管理、医疗、护理、检测、院感等人员驻点指导,特别是春节期间要加强驻点值班值守。县医院没有与城市三级医院建立医联体的,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定三级医院分县包片,按照划定的责任范围,加强对县医院的驻点指导。通过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提高县域内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能力和水平。
4.物资保障。各省级和地市级人民政府要细化应急预案,逐级开展多部门参与的培训演练,做好增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准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落实疫情发生后区域管控的生产生活保障的准备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提前准备防护物资。各地要切实做好农产品供应,满足农村居民生活需求,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督促各地维护正常市场流通秩序,确保农产品产销顺畅。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科学合理安排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强化农作物田间管理,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
5.督导检查。各地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提前部署,责任到人,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内容。党委农办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农村地区抓好疫情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保障工作。要组织开展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各地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严肃问责。
各省级联防联控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冬春季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备案。
农业农村疫情防控方案篇三
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病例,规范疫情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管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一)成立应急指挥部。
成立镇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镇长任指挥长,分管负责人任副指挥长,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指挥、组织、协调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1、各村(社区)做好对本村(社区)内外出武汉务工回乡人员和就学人员摸排工作,并及时上报镇办公室;主动配合传染病防控工作相关部门做好事件调查处置、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和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工作。
2、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以及其它各类医疗机构负责及时报告发现的有禽类或其他动物接触史的发热病人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防控工作。镇卫生院负责本镇内不明原因肺炎院前急救、转运工作并做好个人防护。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疫情防控及摸排。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做好对武汉回来的人员摸排上报工作,确保将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疫情及时发现有效处置。
(二)加强应急值守,规范疫情日报告工作。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确保信息畅通,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快速上报和卫生应急快速反应,各村(社区)要安排专人对摸排信息进行汇总,每日下午15:00前,将本辖区摸排的可疑人员信息表格发至社会事务办。
(三)加强督导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对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农业农村疫情防控方案篇四
为指导我镇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科学精准做好全镇范围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xx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印发的《xx省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xx区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坚持“三加强、三减少”。
我镇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是加强个人防护、加强乡村管理、加强定点诊治,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严防农村地区聚集性疫情发生。
(二)强化疫情监测报告。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不具备接诊发热患者的医疗机构,发现发热病人要落实报告、转诊制度,由镇卫生院向区卫健局报告,由区指定的转运机构负责安排专人、专车及时将发热患者安全转运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院,不得让其自行离开或任由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
(三)强化重点人群防控。
镇直各相关单位、各村居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医护人员和村医、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按照重点人群防范到位、过往人员检查到位、一般人员管控到位的原则,实施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做到底数清、信息通、措施明、可追溯。指导居家医学观察对象严格落实通风消毒、“一人一间”、不外出、分餐制等防控控施,督促重点人群加强返乡14天内日常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串门走动,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
(四)强化重点场所防控。
镇直各单位、各村居要以企业、风景区、民宿、餐馆、文化室、幸福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商超、药店等为重点,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规范重点场所管理,严格做好体温检测、定期消毒、人员限流等措施,储备必要防护物资。不举办与经济发展无关的文艺巡演、庙会集市、宗亲祭祖等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加强农村聚餐管理,提倡“红事”“白事”简办,减少人群聚集。发动群众群防群控,严厉打击走私、偷渡等犯罪活动。
(五)强化爱国卫生运动。
镇直各单位、各村居要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突出治理卫生死角盲区,由室内环境卫生清洁向屋内庭院、周边环境拓展。严格落实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和通风,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单位和家庭,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清除病媒生物滋生地,消除“四害”危害,控制病媒生物密度。
(六)强化健康宣教促进。
镇直各单位、各村居要利用多种途径,持续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将健康知识传播到每个家庭和个人,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控要点,养成开窗通风、清洁消毒、佩戴口罩、勤于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少聚集不扎堆等健康生活行为方式。増强村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强化流感等多病共防措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七)强化应急处置准备。
镇直各单位,各村居要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防控物资,做好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八)快速启动响应。
镇直各相关单位、村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要迅速组织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应对工作。
(九)严格疫点管控。
在疫情发生后,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根据上级要求,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将防控区域范围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自然村组等)。防控区域划定后,高中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不出行,低风险地区人员坚持“非必要不出村”,确需离开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出行。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果断采取限制人员流动管理和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加强村居、学校和托幼机构、企事业单位、特殊机构、公共场所、公共交通管理,视情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迅速开展流调。
根据疾控机构等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集合镇直各单位、村委会和村医等基层力量根据病例的旅居史、接触史和暴露史等信息,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査明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将个案流行病学调査表以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进行网络报告。
(十一)强化医疗救治。
发生疫情后要严格落实“四集中”要求,将所有病例安排到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定点医院要落实“早治疗”“四集中”措施,最大限度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对于疑似病例和核酸检阳性者要尽快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区级及以上定点医院隔离、治疗,重症病例尽可能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救治。包村干部、各村居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新冠肺炎患者定点收治医院规范治疗。
(十二)隔离医学观察。
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严格落实集中医学观察,对14岁及以下儿童、孕产妇以及半自理或无自理能力等特殊人群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各村居和村医要按照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利用闲置房等资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等。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
(十三)开展核酸筛查。
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在流行病学调查的基础上,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科学精准地快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镇直各单位,各村居要协同配合,科学划分网格化的核酸检测片区,按照“1+8”标准配备工作人员即1名包村领导负责,包括医疗卫生人员在内的8人专门小组负责网格内人员动员、组织、公告、样本采样送检等工作,组织做好现场采样工作。
(十四)落实环境消杀。
各村居要对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的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相关部门处理。
农业农村疫情防控方案篇五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国上下艰苦努力,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当前境外疫情加速蔓延,我国面临境外输入病例导致本地传播的风险增大。为指导农村地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科学精准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疫情监测。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沙营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沙营镇卫生院要做好发热病人的采样,及时送镇级医院开展核酸检测。检测机构要在6小时内反馈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镇级疫情防控指挥机制。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在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诊断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二)重点人群防控。沙营镇党委、政府及各村村委会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沙营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和村医、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
(三)重点场所防控。沙营镇党委、政及各村村委会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村内企业、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村超市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
(四)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发动农村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提倡村民勤洗手、随身携带口罩并定期更换,保持室内定期开窗通风,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用场所且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应当佩戴口罩。
(五)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通过有线广播、流动宣传车、微信群、宣传画和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持续加盟疫情防控宣传,增强村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强化流息够多病共防措施,倡导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聚餐使用公筷、合理膳食、适度运动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倡导节庆文明新风,不大办婚丧嫁娶,尽量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六)应急准备。沙营镇党委、政府及各村村委会要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防控物资,做好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一)快速响应。各村村民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镇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镇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教治、环境消杀、村寨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应对工作。
(二)疫点管控。在疫情发生后,镇疫情防控指挥机制要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可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等),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各村委会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新冠肺炎患者定点收治医院规范治疗。
(三)隔离医学观察。根据县级要求,乡镇要将密切接触者集中安置到县级隔离点进行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建立帮扶制度,由乡村、社区分别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间询、及时协调解决隔高人员困难。
(四)医疗救治。沙营卫生院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对所有前来就诊的发热患者要及时送到县级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和血常规检查服务。对于疑似病例和核酸检测阳性者要尽快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市级及以上定点医院隔离、治疗,重症病例尽可能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教治。
(五)环境消杀。镇政府、村委会要对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金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运往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相关部门处理。
农业农村疫情防控方案篇六
根据xx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万市疫应急指办法〔2020〕13号)文件要示,为切实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推动农村地区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坚决打赢农村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在现有应对疫情工作领导机制下,镇上组建由乡镇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党员防疫工作队,着力构建“指挥部统一指挥、班子成员包片、村社具体落实”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实行辖区包片责任制,班子成员包村(班子成员不在的由驻村负责人负责)、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包社、社干部负包户,各村(社区)组建由村组干部、党员、群众志愿者等至少10人以上的工作服务队。
(三)各工作服务队下辖3个小组(1、人员排查监测组,2、卡口值守劝导组,3、消杀服务保障组)开展人员排查、检测值守、宣传劝导、防疫消杀、服务保障工作,每个小组由党员带队,在保障工作力量的同时,适当控制人数。
(四)工作服务队成员要按照统筹安排、职责分工、纪律规范开展工作,佩戴口罩和统一标识,做好自身防护。
(一)对各村(社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村、社负责对所辖区域从xxx、xxx、xxx等重点疫区返乡人员(以下简称可疑人员),对照户口簿或身份证逐户逐人调查摸排并登记造册,每天上午10.30前上报党政办,由所在村、社落实专人负责进行全程监管。
(二)对非重点疫区返回的其他村(居)民,要居家隔离14天,并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胸闷等症状的,要落实专人引导其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就诊。
(三)群众到药店购买退烧、咳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并由药店向当地村、社实时报告,由村、社安排医疗人员对其进行体温检测和诊断并及时上报白沙镇人民政府。
(四)如本村(社)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都,则要全力配合当地政府和医疗主管部门做好转移隔离工作。
(一)乡级检测点。乡级检测点设在乡镇进出主要通道上,我镇于荆桥高速路口设置检测点。原则上每个乡镇不超过2个,乡际交界处设置1个共用检测点。检测点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尽量不外出,确因特殊事宜进出乡镇的,必须进行体温监测、信息登记等,并按《进乡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
(二)村级检测点。每个自然村原则上只设1个进村路口,安排专人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确因特殊事宜进出村的,按《进乡村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其余路口设置安全隔离栏,隔离设施前设置“禁止通行”“掉头”等标识,标明进村路线,并加强巡查维护。对乡镇主干道途经并已设乡级检测点的,村上不再设置检测点。
(三)检测点信息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户口所在地、常住地、联系电话、车牌号码以及近期是否接触xxx、xxx、xxx等重点疫区人员,从xxx、xxx、xxx等重点疫区返回或有接触史人员等情况。登记结束后,实行实名签字制度。
(一)对“特殊类(a类)”“一类”“密切接触类”“新回白沙类”和xxx市返(来)白的重点人员要做好居家隔离管控,及时发放告知书、张贴居家隔离观察告示,并进行“一对一”实时动态监控,不准外出,不准外来探视,由村(社区)医生负责每天早晚测量体温各1次,并建立登记台账,询问其有无其它呼吸道症状,每天上报党政办。
(二)其他返(来)白人员,由其自行测量体温,自觉按照居家隔离观察要求,做好居家隔离和个人防护,村医负责抽查测量,并建立台账。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对有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的,政府派专人和村医负责将其送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三)各村(社区)应做好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健康宣教、法律宣教、心理疏导以及邻里关系调解,特别是对转移隔离人员的家庭要落实专人关心帮助。
(四)居家隔离观察期限为14天。期满后,由村(社区)上报,我镇提供居家隔离观察的期满证明,经体检无异常后,报白沙镇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方可解除居家隔离观察。
(五)在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下,将本村(社区)可疑人员的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务工地点、返乡时间、监测责任人姓名及号码等基本信息,按组别在村内和居住相对集中的醒目位置公布,每日动态更新,发动群众互相监督、主动报告(白沙镇:xxxxxxx)。
(一)各村(社区)要利用村村响、宣传车、移动“小喇叭”、微信(qq)群等媒介,循环播放疫情防控公告、应急管控措施以及相关防疫知识,时间段为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8点。
(二)在村人员原则上在家留守,出门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交流保持1.5米以上距离。
(三)宣传劝导小分队对聚集聊天、走亲访友、集会娱乐等行为要及时劝导制止,如有不配合的,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辖区内所有工程建设一律停工,“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并报村(社区)备案,村(社区)干部全程参与管理。对确需从事务农活动的村民,务必佩戴口罩,且禁止聚集性务农,不请帮工。同时,按照“三不走三缓走”原则和“有计划、有安排、不盲目”等要求,加强农民工从离家到务工地的全过程管理服务。
(一)由村(社)组织群众自行对房前屋后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由村(社)统一组织对粪口、圈舍、垃圾池等重点部分进行彻底清扫和消毒消杀。
(二)每个村民小组至少设立一处废弃口罩固定投放点,督促村民集中丢放口罩,统一集中消毒并定点焚烧深埋。
(一)要引导广大生产生活物资经营业主以诚信为本,依法依规开展经营,规范管理和服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坚决从严打击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发布虚假误导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要强化物资保障,对因疫情实施封闭的村社,安排专人配送生活物资,务必保障群众正常生活;对未实施封闭的村社,安排专人负责收集辖区内群众需要购买的生活日用口数量,定时向购物超市衔接代购配送事宜,并明确多个地点作为群众领取物品点,务必做到人员分时段分散领取,货款在领物资时由群众直接支付给超市配送负责人。
(三)各村(社区)要多渠道筹集口罩、消毒液等医疗防疫物资。
(一)坚持乡、村一级抓一级,属地管理、层层压制;严肃工作纪律,对疫情防控中出现的不落实行为要快查快处。
(二)严肃查处对中央、省委、xxx市委和xx市委决策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不力的行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严肃查处属地责任落实不力、不服从指挥和调度、本位主义严重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敢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作风漂浮、推诿扯皮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服从统一管理的行为,对不配合商情防控的群众,要依法依规坚决处理坚决处理,真正让工作层面、社会层面都紧张起来,打一场人同防疫战争;严肃查处缓报、瞒报、漏报、谎报疫情防控信息的行为,以及散布不实信息、造谣传谣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农业农村疫情防控方案篇七
预防和控制农村疫情,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巩固和完善干部正规化机制,切实充实农村一线防控力量。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当前境外疫情加速蔓延,多国发现传播力更强的变异病毒,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发生本土疫情,加之大规模人员流动带来的输入性、聚集性风险明显增加。为指导我县农村地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
(一)全面开展疫情监测。强化多点触发监测,在人群聚集公共场所开展体温监测,在学校、民政服务机构等重点场所开展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在各类药店开展退烧、止咳等药品销售情况变化监测,在互联网等开展大数据智慧化监测。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乡镇卫生院要做好发热病人的采样,及时送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检测机构要在6小时内反馈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县中医院应当在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诊断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二)加强重点人群防控。加快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社区网格化管理制度,密切关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信息,乡镇(开发区)、社区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和村医、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一是对境外来泗人员一律实行“14+7”集中隔离和健康管理等措施,即在外省市集中隔离14天结束返回后,再严格落实7天集中隔离管控措施,隔离的第1天、第6天必须进行2次核酸检测,确保全过程闭环管理。二是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在抵泗后尽快且不得超过6小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其中,对来自或途经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和健康观察,实行2次核酸检测;发生本土病例的设区市(直辖市为区)内其它低风险地区来(返)泗人员,一律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备,接受社区健康监测管理,同时提交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有序流动。三是春节外出务工返乡人员,要在返乡前7日内到务工地疾控中心或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返乡后持检测阴性结果到所在村(社区)报备登记,也可在返乡后第一时间在村(社区)报备登记,在村(社区)的安排下24小时内开展核酸检测。各乡镇(开发区)要建立返乡人员日报告制度。四是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快递行业、境外购物、交通卡口值勤、集中隔离点(综合服务点)等重点行业直接暴露岗位的从业人员,实行新冠疫苗应种尽种,其中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要自觉接受每周核酸检测筛查。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养老机构在住人员及其陪护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三)加强重点场所防控。乡镇(开发区)、村(社区)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村(社区)内企业、景区、民宿、餐馆、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要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场的管理,重新划行规市,摊位分区经营,避免出现人员聚集现象;坚持“日清洗、日消毒、日巡查”,保持市场卫生整洁;禁止贩卖野生动物,并做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宣传工作;提倡顾客优先采用扫码付费方式结账,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和排队时间。要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地区小诊所、小药店的监管,做好患者和顾客信息登记。发热患者在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需100%检测核酸。未设置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的医疗机构,特别是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不得接诊发热患者。所有药房一律凭处方出售退烧、止咳、止泻等药物,并进行实名登记、及时上传信息。医疗机构住院病区、养老机构等场所一律实行封闭管理,落实非必要不探视制度,确需探视的,必须凭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探视。
(四)加强聚集性活动管控。春节前后禁止举办群众性庆祝庆典、聚集性展销促销、庙会、灯会等活动,确需举办的应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对于农村红白喜事,实行提前备案审核制度,坚持“白事简办、红事缓办、宴请不办”的原则,确需办理的,村(社区)要安排人员督促指导落实防控措施。所有农村地区演艺活动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提倡家庭私人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并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的尽量不参加。加强对农村宗教场所日常管理,做到非必要不出入宗教活动场所,指导宗教团体通过张贴告示、微信群发布消息等方式,把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告知信教群众。严格规范各类宗教活动,对农村地区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检查评估,达不到防控要求的实施“两暂停”(暂停对外开放、暂停举办集体宗教活动)措施。对农村地区非法宗教活动开展专项排查,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宗教活动,坚决防止聚集性疫情风险。
(五)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农村地区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发动农村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提倡村民勤洗手、随身携带口罩并定期更换,保持室内定期开窗通风,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应当佩戴口罩。开展病媒生物防治,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
(六)加强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通过广播、农村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微信群、宣传画和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增强村民防护意识,做到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强化流感等多病共防措施,倡导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聚餐使用公勺、公筷、合理膳食、适度运动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少串门、少走动,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七)做好应急准备。乡镇(开发区)、村(社区)要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防控物资,适时举行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二、及时应急处置疫情。
我县发现新冠肺炎疫情病例后,各乡镇(开发区)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做好本地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做好快速响应。乡镇(开发区)、村(社区)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组织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社区防控、心理干预等专业人员组成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队伍,指导和参与疫情处置工作,做好集中隔离应对工作,加强与中医院联系。提前准备充足、符合标准的隔离场所,足额配备医务人员、乡镇(开发区)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干警、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
(二)强化疫点管控。疫情发生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可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等),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应对措施,规范设置进村(社区)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乡镇(开发区)、村(社区)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县中医院规范治疗,配合县疾控中心做好核酸采样、环境采样的组织、服务、保障等工作。市场监管、卫健部门要暂停村卫生室、小诊所、零售药店等基层医疗机构销售退烧和止咳药。
(三)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组建县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在市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指导下开展工作。乡镇(开发区)、村(社区)和村医要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内摸清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县疾控中心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将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及调查报告进行网络报告。
(四)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快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依托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坚持“应检尽检”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对疫情可能波及的人群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视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的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对其他人群落实“愿检尽检”的要求。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样本实验室检测结果应在12小时内反馈。
(五)实施隔离医学观察。原则上,县乡两级人员在县城集中隔离场所隔离医学观察,村级人员实施居家单人单间隔离医学观察。乡镇(开发区)、村(社区)和村医要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利用闲置房等资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问询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建立帮扶制度,由村(社区)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村级确实不具备隔离条件的,应统一在县城集中隔离。
(七)加强对口帮扶。县中医院要积极与对口帮扶医院加强联系,着重提升呼吸、感染、重症、儿科、护理、院感防控、临床检验等重点科室技术能力。同时也要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水平。
(八)全面消杀处置。乡镇(开发区)、村(社区)要对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相关部门处理。
三、加强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级领导包乡镇(开发区)、乡镇干分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户的三级网格包保体系,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发挥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强化乡村卫生健康治理,组织村民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对各乡镇(开发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高频督查指导。县直各职能主管单位要强化本行业的防控督导,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实行停业整顿等措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要带头在泗过节,不得参加规模性聚会、聚餐等活动。
(二)保障人员物资。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并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新冠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乡镇(开发区)、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开展演练。
(三)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开发区)要加强工作统筹和政策衔接,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农村地区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于2021年1月20日前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统筹做好农村地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
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整个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农民健康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也直接关系疫情防控成效。为指导农村地区落实“以严防输入为重点严防反弹”策略,科学精准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1、落实疫情检测预警。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强化流感等多病共防措施,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
2、做好重点人群防控。乡镇xx、村委会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和村医、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
3、加强重点场所管控。乡镇xx、村委会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
4、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引导群众非必要不出门,引导务工人员留在务工地过年和错峰返乡,倡导节庆文明新风,尽量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节日祈福、农村庙会灯会等活动要进行严格申报审批。
5、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干干净净、健健康康过春节”为主题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提倡村民常戴口罩,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和病媒生物防治,清楚病媒生物孳生地。
6、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通过有线广播、流动宣传车、微信群、宣传画和上门宣传等多种方式,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
7、发现疫情快速响应。各地要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实战演练,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动员群众共同防控,形成自发防控网,乡镇xx、村委会组织核查,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迅速组织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
8、及时管控疫点疫区。在疫情发生后,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可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等),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
9、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加强县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建设,及时增派市级省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指导当地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10、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发生疫情后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快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一次开展核算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算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11、严格隔离医学观察。乡镇xx、村委会和村医要按照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利用闲置房等资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人员。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告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
12、积极进行医疗救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
13、严格落实院感防控。县域内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院感防控措施,要优化诊疗流程,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要尽快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
14、加强对口帮扶指导。要建立三级医院与县级定点医院的对口帮扶关系,开展线上培训、派出专家现场指导、派出医疗力量到县级医院驻点工作。
15、严密组织环境消杀。乡镇xx、村委会要对农贸市场、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
16、健全组织领导。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网格分包体系,强化重点时段防控。
17、落实四方责任。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组)三级联动。落实主管责任,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法律法规,自觉履行防控义务。
18、保障物资和人员。乡镇xx、村委会要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防控物资,做好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做好应对准备。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农村地区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1月26日,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广西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各设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农村地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方案》提出严格返乡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救治,加强防控保障7个方面的工作要求。返乡人员特指返回广西农村地区的人员,主要包括所有境外、区外返乡人员;来自区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设区市的返乡人员(中高风险区域内的人员原则上不流动);区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所有返乡人员最迟要提前24小时向所在村委会和单位报备,回到住地后12小时内向村委会登记备案,纳入社区管理。要求返乡人员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的规定,从2021年1月28日开始实施,至2021年3月8日春运结束后截止。减少人员流动,提倡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减少人员聚集,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严格做好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做好农村集市及养殖场、屠宰场、垃圾源头、病媒生物孳生场所的消毒灭源工作;边境地区的乡镇政府、村委会要积极配合海关、边检、公安等部门做好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有效阻断边境非法出入境小道、便道、渡口;加强农贸市场冷链食品的监管;开展形式多样的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措施宣传。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将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包括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严禁接诊发热病人,医疗卫生机构对发热病人要100%核酸检测;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乡镇政府、村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当地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迅速组织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工作。严格规范治疗,严格院感防控,各设区市建立巡查制度,组织辖区内感控专家组建若干巡查组,通过每月至少组织1次辖区内医疗机构感染工作的经常性交叉检查和不定期的随机巡查,要覆盖到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
《方案》要求,各地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保持应急状态,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预防网作用,发挥医共体、医联体作用,发挥好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的作用;加强医疗机构、疾控机构采样和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确保县域内至少有1家医疗机构和1家疾控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一个感染者备用100间隔离房间的标准应对大规模人员隔离的需要;各地要切实做好农产品供应,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要组织开展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特别是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各地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当前,农村地区面临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比城市还要严峻,必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毫不放松抓好农村地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要落实防控重点要强化监测预警,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对所有接诊病人实行预检分诊,全部进行体温测量,登记有效身份信息,不得拒诊、拒收发热患者。对体温检测异常并有疫区旅居史或确诊(疑似)病人、无症状感染者等密切接触史的病人,要按照规范要求全部就近转运至辖区内发热门诊就诊。乡镇卫生院接诊的全部发热患者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和血常规检查,核酸检测由辖区内具备检测能力的综合医院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
二要防控重点人群乡镇政府、村委会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和乡村医生、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要严格落实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做到重点人群信息登记摸排、日常健康监测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要管好重点场所。乡镇政府、村委会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人员聚集场所的人员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
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紧盯辖区内物流存储集散场所、过节返乡的装载运输工具和人员等,严格落实检测、消毒、处置等防控措施。
要做好应急准备。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储备好防控物资,做好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
要以村为单位储备口罩、体温计、环境消毒剂等基本防护物资,做好应对疫情储备。
要针对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特点,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应对准备工作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物资到位。
三要落实群防群控,要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发动群众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倡导村民勤洗手、随身携带口罩并定期更换,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且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应当佩戴口罩。
要积极做好健康宣传教育,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增强村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
要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引导在外务工人员错峰返乡、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留在务工地过年。
要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倡导节庆文明新风,不大办婚丧嫁娶,尽量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避免人群聚集。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有流感等症状的尽量不参加,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四要疫情防控主要责任要持续强化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疫情防控主要责任,各地要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网格分包体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要充分发挥村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继续加大疫情防控法治及科普宣传,引导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担责的群防群控工作局面。要强化物资人员保障。
要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督促乡镇政府、村委会健全完善24小时疫情防控值班体系,加强春节期间应急值守,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各地要加强春节前和节日期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检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
近期,我国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暴露出农村地区防控意识松懈、防控能力薄弱、防控难度大等问题,特别是春节期间农村地区返乡人员增多,聚集性活动频繁,将加大疫情传播的风险。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指导农村地区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联合印发《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各地春节期间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方案》明确,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同时,县级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保持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预防网作用,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分包机制,落实乡镇干部、村干部、公安干警、村乡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
此外,各地要切实做好农产品供应,满足农村居民生活需求,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督促各地维护正常市场流通秩序,确保农产品产销顺畅。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科学合理安排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强化农作物田间管理,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
《方案》强调,各地要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内容。党委农办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农村地区抓好疫情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保障工作。要组织开展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各地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严肃问责。
为进一步指导全县农村地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科学精准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积极预防、有效控制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我乡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县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持续强化常态化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小组成员的职责。以书记为组长,乡长为第一副组长,乡领导班子成员及派出所所长、卫生院院长为副组长,各乡直职能单位负责人、各村主干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分工明确,齐抓共管。力求工作实效。进一步压实农村防控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强化落实“四方”责任,针对农村存在的薄弱环节,要统筹调配疫情防控力量向农村下沉,落实落细精准防控措施,切实堵住所有可能导致疫情反弹的漏洞,坚决守住农村防控“主阵地”。
(二)坚持“三加强、三减少”。发挥农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战斗堡垒”作用,针对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个人防护、加强乡村管理、加强定点诊治,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严防农村地区聚集性疫情发生。
(三)强化疫情监测报告。持续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村医的防控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乡卫生院要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落实首诊负责制,及时发现发热、咳嗽等可疑人员,严格预检分诊,认真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详细询问患者旅居史和接触史,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求。不具备接诊发热病人的医疗机构,发现发热病人要落实报告、转诊制度,由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转运机构负责安排专人、专车及时将发热患者安全转运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属地定点医院,不得让患者自行离开或任由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
乡卫生院要做好发热病人的采样,及时送当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检测机构要在6小时内反馈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在病例或无状感染者诊断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四)加强重点场所防控。各村、各有关单位以企业、风景区、民宿、餐馆、农家乐、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商超、药店等为重点,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规范重点场所机构防疫管理,严格做好体温检测、定期消毒、人员限流等措施,储备必要防护物资。不举办与经济发展无关的文艺巡演、庙会集市、宗亲祭祖等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加强农村聚餐管理,提倡“红事”“白事”简办,减少人群聚集。发动群众群防群控,严厉打击走私、偷渡、非法入境等犯罪活动。
(五)加强重点人群管控。各村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充分发动群众,重点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乡卫生院医护人员和村医、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按照重点人群防范到位,过往人员检査到位、一般人员管控到位的原则,实施大数据+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做到底数清、信息通、措施明、可追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指导居家医学观察对象严格落实通风消毒、“一人一间”、不外出、分餐制等防控措施,督促重点人群加强返乡14天内日常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串门走动,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组织工作专班,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
(六)加强环境卫生治理。各村要结合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和全域无垃圾活动,积极动员广大群众持续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突出城乡结合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突出清理卫生死角盲区,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村、单位和家庭,由室内环境卫生清洁向屋内庭院、周边环境拓展,严格落实农村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和通风,把环境卫生措施落实到每个村居、单位和家庭,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消除病媒孳生地,消除鼠、蚊、蝇、璋螂“四害”危害,控制病媒生物密度,防止疾病传播。
(七)加强健康宣教促进。各村要利用广播喇叭、宣传单、墙报等多种途径,持续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提醒。将健康知识传播到每个家庭和个人,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控要点,养成开窗通风、清洁消毒、正确佩戴口罩、勤于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少聚集不扎堆等健康生活行为方式。增强村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接触禽类、动物或其粪便要做好防护。强化流感、手足口病、诺如病毒等多病共防措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八)加强应急处置准备。各村要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做好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二、及时规范有效处置疫情。
(九)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各村发现疫情后要第一时间上报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管控工作。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迅速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村居管控等应对工作。
(十)严格落实疫点管控。如疫情发生后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将防控区域范围精准至自然村组,防控区域划定后,高中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不出行,低风险地区人员坚持“非必要不离村",确需离开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出行。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果断采取限制人员流动管理和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加强各村、学校和托幼机构、企事业单位、特殊机构、公共场所、公共交通管理,视情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乡卫生院、各村和村医要根据病例的旅居史、接触史和暴露史等信息,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查明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将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以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进行网络报告。
(十二)强化医疗救治工作。发生疫情时将所有病例安排到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定点医院要落实“早治疗”“四集中”措施,最大限度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乡卫生院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对于疑似病例和核酸检测阳性者要尽快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县级及以上定点医院隔离、治疗,重症病例转运至市第一医院救治。乡卫生院和各村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患者,转运到新冠肺炎患者定点收治医院规范治疗。
(十三)规范隔离医学观察。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严格落实14天集中医学观察、对14岁及以下儿童、孕产妇以及半自理或无自理能力等特殊人群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乡卫生院、村委会和村医要按照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利用闲置房等资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
(十四)落实重点场所消杀。乡卫生院、各村要对公厕、活动中心、农贸市场、农家乐、餐饮单位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相关部门处理。
(十五)加强组织保障。建立乡级领导分包各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网格分包体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落实各村属地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发挥机关联乡村、村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强化乡村卫生健康治理,组织村民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十六)加强物资经费保障。乡政府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乡卫生院要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开展演练。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工作需要,县里将组织防控和医疗力量进行援助。
(十七)加强督导检查。我乡将组织开展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补齐防控短板、堵塞工作漏洞,请各村、各有关单位将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近期,我国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暴露出农村地区防控意识松懈、防控能力薄弱、防控难度大等问题,特别是春节期间农村地区返乡人员增多,聚集性活动频繁,将加大疫情传播的风险。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指导农村地区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要求,结合近期农村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1.减少人员流动。提倡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鼓励大中专院校与企业错峰放假和开学开工,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环节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工作地休假或工作。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2.减少人员聚集。各地春节期间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并由村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3.加强返乡人员管理。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4.强化宣传教育。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措施宣传,引导返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增强村民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封闭场所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
1.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将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包括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
2.及时开展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实行“乡采样、县检测”,乡镇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和送检,不具备条件的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排机构收集样本和送检,县医院、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纳入当地应检尽检范围。
3.加强环境与药品监测。每周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附近机场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核酸检测,定期入户开展抽样检测。农村药店建立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销售实名登记台账。
1.可疑患者报告。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在留观患者的同时,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农村药店发现购买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的患者后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
2.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阳性结果要立即反馈送样机构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3.感染者网络直报。医疗机构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立即电话报告疾控机构进行网络直报。
1.快速响应。乡镇政府、村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县(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
2.实施自然村封闭管控。对于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自然村和每户家庭立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发生疫情持续传播时,以新发现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科学划定疫区。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县级疾控机构要在市级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健康、公安、工信部门共同配合,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依据通讯大数据,及时排查疫区流出人员并发出协查通告。同时在省市专家指导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县级疾控机构开展疫情溯源调查工作。
4.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县政府统一设立集中隔离场所,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除外。要在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转运。不具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等措施。居家隔离的自然村按照集中隔离场所要求规范管理。
5.实施全员核酸筛查。要对发生疫情的自然村或者疫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明确样本采集地点和核酸检测点,有效配置队伍,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开展。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6.建立信息平台。县政府建立检测机构、急救中心、疾控机构、公安机关、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场所等组成的信息共享平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明确部门和机构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实时共享核酸检测阳性者信息、活动轨迹大数据信息、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信息和管理状况等信息,统筹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
7.开展环境消杀。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对城乡结合部、附近机场、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杀工作。对确诊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并由相关部门处理。
1.尽早发现可疑患者。制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发热病人接诊指引,强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重点关注近期外地返乡人员中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的患者,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核酸检测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
2.可疑患者转诊。县医院要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设置发热门诊(或诊室),不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等要备有专门房间,对可疑患者进行隔离。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立即报告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2小时内安排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运到县医院就诊。如没有负压救护车使用普通救护车时,要注意做好司机和医务人员防护。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协助做好转运服务。
3.规范治疗。县医院具备收治条件的,要将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集中收治,按照诊疗方案实施同质化、规范化救治。县医院不具备收治条件,以及可以转运的重症病例,要集中收治到地市级定点医院。
4.严格院感防控。县医院主要负责人是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医院及医共体内所有医疗机构的院感防控工作,开展全员培训,落实标准防护措施。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要优化诊疗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减少人员聚集。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要尽快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交叉感染。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院感防控专家,组建若干巡查组,分区包片定期到县域内医疗机构开展巡查和指导,要覆盖到县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和诊所等。县疾控机构要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疫情发生后的密切接触者隔离和环境消杀工作。
1.组织领导。县级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保持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预防网作用,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分包机制,落实乡镇干部、村干部、公安干警、村乡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发挥医共体、医联体作用,县乡一体落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的区域防治任务,乡镇一体落实乡镇卫生院的包村任务。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村民做好冬春季和春节疫情防控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领导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发挥好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的作用,组织动员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道德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广大群众开展群防群控,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2.能力保障。加强县乡村三级专业人员样本采集、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环境消杀等技术培训。加强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采样和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通过调派移动检测力量或购买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等方式,确保县域内至少有1家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一个感染者备用100间隔离房间,地(市、州)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区域内集中隔离房间,应对大规模人员隔离的需要。集中隔离场所要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配备好工作人员和车辆、消毒剂、隔离服等防疫物资。
3.对口帮扶。城市三级医院已经与县医院组建医联体的,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监督城市三级医院加强对县医院的综合支持,要派出管理、医疗、护理、检测、院感等人员驻点指导,特别是春节期间要加强驻点值班值守。县医院没有与城市三级医院建立医联体的,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定三级医院分县包片,按照划定的责任范围,加强对县医院的驻点指导。通过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提高县域内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能力和水平。
4.物资保障。各省级和地市级人民政府要细化应急预案,逐级开展多部门参与的培训演练,做好增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准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落实疫情发生后区域管控的生产生活保障的准备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提前准备防护物资。各地要切实做好农产品供应,满足农村居民生活需求,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督促各地维护正常市场流通秩序,确保农产品产销顺畅。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科学合理安排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强化农作物田间管理,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
5.督导检查。各地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提前部署,责任到人,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内容。党委农办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农村地区抓好疫情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保障工作。要组织开展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各地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严肃问责。
各省级联防联控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冬春季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备案。
为指导我镇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科学精准做好全镇范围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xx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印发的《xx省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xx区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坚持“三加强、三减少”。
我镇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是加强个人防护、加强乡村管理、加强定点诊治,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严防农村地区聚集性疫情发生。
(二)强化疫情监测报告。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不具备接诊发热患者的医疗机构,发现发热病人要落实报告、转诊制度,由镇卫生院向区卫健局报告,由区指定的转运机构负责安排专人、专车及时将发热患者安全转运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院,不得让其自行离开或任由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
(三)强化重点人群防控。
镇直各相关单位、各村居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医护人员和村医、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按照重点人群防范到位、过往人员检查到位、一般人员管控到位的原则,实施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做到底数清、信息通、措施明、可追溯。指导居家医学观察对象严格落实通风消毒、“一人一间”、不外出、分餐制等防控控施,督促重点人群加强返乡14天内日常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串门走动,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
(四)强化重点场所防控。
镇直各单位、各村居要以企业、风景区、民宿、餐馆、文化室、幸福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商超、药店等为重点,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规范重点场所管理,严格做好体温检测、定期消毒、人员限流等措施,储备必要防护物资。不举办与经济发展无关的文艺巡演、庙会集市、宗亲祭祖等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加强农村聚餐管理,提倡“红事”“白事”简办,减少人群聚集。发动群众群防群控,严厉打击走私、偷渡等犯罪活动。
(五)强化爱国卫生运动。
镇直各单位、各村居要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突出治理卫生死角盲区,由室内环境卫生清洁向屋内庭院、周边环境拓展。严格落实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和通风,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单位和家庭,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清除病媒生物滋生地,消除“四害”危害,控制病媒生物密度。
(六)强化健康宣教促进。
镇直各单位、各村居要利用多种途径,持续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将健康知识传播到每个家庭和个人,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控要点,养成开窗通风、清洁消毒、佩戴口罩、勤于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少聚集不扎堆等健康生活行为方式。増强村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强化流感等多病共防措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七)强化应急处置准备。
镇直各单位,各村居要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防控物资,做好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八)快速启动响应。
镇直各相关单位、村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要迅速组织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应对工作。
(九)严格疫点管控。
在疫情发生后,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根据上级要求,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将防控区域范围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自然村组等)。防控区域划定后,高中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不出行,低风险地区人员坚持“非必要不出村”,确需离开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出行。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果断采取限制人员流动管理和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加强村居、学校和托幼机构、企事业单位、特殊机构、公共场所、公共交通管理,视情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迅速开展流调。
根据疾控机构等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集合镇直各单位、村委会和村医等基层力量根据病例的旅居史、接触史和暴露史等信息,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査明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将个案流行病学调査表以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进行网络报告。
(十一)强化医疗救治。
发生疫情后要严格落实“四集中”要求,将所有病例安排到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定点医院要落实“早治疗”“四集中”措施,最大限度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对于疑似病例和核酸检阳性者要尽快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区级及以上定点医院隔离、治疗,重症病例尽可能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救治。包村干部、各村居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新冠肺炎患者定点收治医院规范治疗。
(十二)隔离医学观察。
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严格落实集中医学观察,对14岁及以下儿童、孕产妇以及半自理或无自理能力等特殊人群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各村居和村医要按照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利用闲置房等资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等。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
(十三)开展核酸筛查。
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在流行病学调查的基础上,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科学精准地快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镇直各单位,各村居要协同配合,科学划分网格化的核酸检测片区,按照“1+8”标准配备工作人员即1名包村领导负责,包括医疗卫生人员在内的8人专门小组负责网格内人员动员、组织、公告、样本采样送检等工作,组织做好现场采样工作。
(十四)落实环境消杀。
各村居要对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的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相关部门处理。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抓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严防散发病例传播扩散,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75号)要求,结合忠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农业农村疫情防控方案篇八
当前境外疫情加速蔓延,多国发现传播力更强的变异病毒,国内面临境外输入病例导致本地传播的风险增大。为指导我县农村地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科学精准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1.疫情监测。强化多点监测,在学校、养老院等重点场所开展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在药店开展退烧、止咳等药品销售情况变化监测,在互联网等开展大数据智慧化监测。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镇(园区)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服务站)及个体诊所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镇(园区)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做好发热病人的采样,及时交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检测机构要在6小时内反馈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县卫健委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在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诊断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2.重点人群防控。加快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社区网格化管理制度,密切关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信息,镇(园区)、村(社区)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和村医、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假期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返乡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
一是对境外来砀人员返砀后,集中隔离7天,再严格落实至少7天的居家隔离健康管控措施,居家隔离的第1天、6天必须进行2次核酸检测,确保全过程闭环管理。二是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在抵砀后6小时内,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其中,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和健康观察,实行2次核酸检测。三是来自或途经国内中风险地区人员,一律实施14天严格的居家隔离和社区健康管理,实行2次核酸检测;低风险地区来(返)砀人员,一律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备,接受社区健康监测管理,同时提交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有序流动。四是春节外出务工返乡人员,返乡后第一时间持7天内检测阴性结果到所在村(社区)报备登记,也可在村(社区)的安排下24小时内到所在卫生院免费开展核酸检测。建立返乡人员日报告制度。五是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快递行业、境外购物、交通卡口值勤、集中隔离点(综合服务点)等重点行业直接暴露岗位从业人员,实行新冠疫苗应种尽种,其中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要自觉接受每周核酸检测筛查。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养老机构在住人员及其陪护人员应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3.重点场所防控。镇(园区)、村(社区)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辖区内企业、餐馆、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持续推进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环境整治,落实清洁、消杀、通风和个人防护措施。
4.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发动农村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提倡村民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室内定期开窗通风、消毒,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
5.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通过有线广播、流动宣传车、微信群、宣传画和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增强村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
强化流感等多病共防措施,倡导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聚餐使用公筷、合理膳食、适度运动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倡导节庆文明新风,不大办婚丧嫁娶,尽量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6.应急准备。镇(园区)、村(社区)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防控物资,儆好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7.快速响应。镇(园区)、村(社区)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疫情指挥部,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县疫情指挥部组建由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査、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社区防控、心理干预等专业人员组成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队,指导和参与疫情处置工作,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应对工作。镇(园区)要提前准备至少1处房间充足、符合标准的隔离场所,足额配备医务人员、镇(园区)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干警、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
8.疫点管控。在疫情发生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管控区域范围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等),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规范设置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镇(园区)、村(社区)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新冠肺炎患者定点收治医院规范治疗。
9.流行病学调查。组建县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在市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指导下开展工作。镇(园区)、村(社区)和村医要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摸清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县疾控中心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将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以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进行网络报告。
10.核酸筛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一时间快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依托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坚持“应检尽检”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对疫情可能波及的人群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对其他人群落实“愿检尽检”的要求。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样本实验室检测结果应当在12小时内反馈。
11.隔离医学观察。原则上,县镇一级人员在县集中隔离场所隔离医学观察,村一级人员实施居家单人单间隔离医学观察。镇(园区)、村(社区)和村医要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利用闲置房等资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建立帮扶制度,由镇(园区)、村(社区)分别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
12.医疗救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镇卫生院对所有前来就诊的发热患者要立即转运到县发热门诊。疫情防控期间,县域内救护车归口至120急救中心统一调度。
13.对口帮扶。县级定点医院要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水平。
14.环境消杀。镇(园区)、村(社区)要对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相关部门处理。
15.组织领导。建立县级领导分包镇(园区)、镇(园区)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网格分包体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
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发挥村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强化乡村卫生健康治理,组织村民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16.物资和人员保障。县政府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县卫健委加强对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新冠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开展演练。
农业农村疫情防控方案篇九
当前,农村地区面临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比城市还要严峻,必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毫不放松抓好农村地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要落实防控重点要强化监测预警,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对所有接诊病人实行预检分诊,全部进行体温测量,登记有效身份信息,不得拒诊、拒收发热患者。对体温检测异常并有疫区旅居史或确诊(疑似)病人、无症状感染者等密切接触史的病人,要按照规范要求全部就近转运至辖区内发热门诊就诊。乡镇卫生院接诊的全部发热患者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和血常规检查,核酸检测由辖区内具备检测能力的综合医院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
二要防控重点人群乡镇政府、村委会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和乡村医生、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要严格落实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做到重点人群信息登记摸排、日常健康监测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要管好重点场所。乡镇政府、村委会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人员聚集场所的人员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
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紧盯辖区内物流存储集散场所、过节返乡的装载运输工具和人员等,严格落实检测、消毒、处置等防控措施。
要做好应急准备。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储备好防控物资,做好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
要以村为单位储备口罩、体温计、环境消毒剂等基本防护物资,做好应对疫情储备。
要针对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特点,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应对准备工作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物资到位。
三要落实群防群控,要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发动群众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倡导村民勤洗手、随身携带口罩并定期更换,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且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应当佩戴口罩。
要积极做好健康宣传教育,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增强村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
要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引导在外务工人员错峰返乡、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留在务工地过年。
要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倡导节庆文明新风,不大办婚丧嫁娶,尽量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避免人群聚集。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有流感等症状的尽量不参加,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四要疫情防控主要责任要持续强化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疫情防控主要责任,各地要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网格分包体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要充分发挥村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继续加大疫情防控法治及科普宣传,引导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担责的群防群控工作局面。要强化物资人员保障。
要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督促乡镇政府、村委会健全完善24小时疫情防控值班体系,加强春节期间应急值守,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各地要加强春节前和节日期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检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农村地区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1月26日,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广西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各设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农村地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方案》提出严格返乡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救治,加强防控保障7个方面的工作要求。返乡人员特指返回广西农村地区的人员,主要包括所有境外、区外返乡人员;来自区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设区市的返乡人员(中高风险区域内的人员原则上不流动);区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所有返乡人员最迟要提前24小时向所在村委会和单位报备,回到住地后12小时内向村委会登记备案,纳入社区管理。要求返乡人员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的规定,从2021年1月28日开始实施,至2021年3月8日春运结束后截止。减少人员流动,提倡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减少人员聚集,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严格做好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做好农村集市及养殖场、屠宰场、垃圾源头、病媒生物孳生场所的消毒灭源工作;边境地区的乡镇政府、村委会要积极配合海关、边检、公安等部门做好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有效阻断边境非法出入境小道、便道、渡口;加强农贸市场冷链食品的监管;开展形式多样的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措施宣传。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将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包括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严禁接诊发热病人,医疗卫生机构对发热病人要100%核酸检测;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乡镇政府、村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当地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迅速组织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工作。严格规范治疗,严格院感防控,各设区市建立巡查制度,组织辖区内感控专家组建若干巡查组,通过每月至少组织1次辖区内医疗机构感染工作的经常性交叉检查和不定期的随机巡查,要覆盖到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
《方案》要求,各地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保持应急状态,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预防网作用,发挥医共体、医联体作用,发挥好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的作用;加强医疗机构、疾控机构采样和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确保县域内至少有1家医疗机构和1家疾控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一个感染者备用100间隔离房间的标准应对大规模人员隔离的需要;各地要切实做好农产品供应,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要组织开展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特别是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各地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为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xx管理中心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成立由工区主任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区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指挥协调与统计上报。(名单详见附件1)。
(一)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我工区职工不感染疫情。
所有职工上班必须戴口罩,上下班勤洗手,工作场所和宿舍勤通风。休息期间不要外出、不要聚会、不要到人员密集的场所。保证职工不感染疫情,确保高速公路畅通,就是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的最大贡献。
(二)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持干净卫生的工作环境。
上班前,办公室组织职工测体温,并做好记录。每天定时对宿办楼、食堂、卫生间、垃圾桶要定期消毒。外来人员进站区办事必须测体温,同时做好记录。
(三)设立隔离室,为发热病人隔离观察提供便利。
设置了隔离观察室,若发现发热病人或疑似症状,及时隔离。工区职工体温超过37.3℃时,要及时隔离、就医或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联系。
(四)认真做好人员排查,严防疫情传播。
各单位要按照市局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重点排查来自湖北、尤其是武汉的车辆、人员,全面排查本单位干部职工在近一个月内前往或途径、停留武汉的人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如存在上述情况,要及时上报。
(五)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落实信息报送制度。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准时上报信息,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
(六)购足防护用品,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
目前,口罩、消毒液已成为紧俏物品,集中大量采购比较困难,办公室购买了体温计、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消毒用品发放,并建立严格领用签字制度。
(七)加强信息沟通,做好联防联控。
加强与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加强沟通,支持上述部门在门口设立检测点,配合做好发热病人的救治和隔离观察。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所有职工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认真落实中心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
(二)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各科室负责人要按照工作任务和措施,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及时沟通信息,形成疫情防控工作合力。
(三)加强值班,正确引导。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区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指挥协调与统计上报。
当前境外疫情加速蔓延,多国发现传播力更强的变异病毒,国内面临境外输入病例导致本地传播的风险增大。为指导我县农村地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科学精准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1.疫情监测。强化多点监测,在学校、养老院等重点场所开展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在药店开展退烧、止咳等药品销售情况变化监测,在互联网等开展大数据智慧化监测。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镇(园区)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服务站)及个体诊所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镇(园区)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做好发热病人的采样,及时交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检测机构要在6小时内反馈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县卫健委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在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诊断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2.重点人群防控。加快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社区网格化管理制度,密切关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信息,镇(园区)、村(社区)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和村医、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假期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返乡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
一是对境外来砀人员返砀后,集中隔离7天,再严格落实至少7天的居家隔离健康管控措施,居家隔离的第1天、6天必须进行2次核酸检测,确保全过程闭环管理。二是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在抵砀后6小时内,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其中,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和健康观察,实行2次核酸检测。三是来自或途经国内中风险地区人员,一律实施14天严格的居家隔离和社区健康管理,实行2次核酸检测;低风险地区来(返)砀人员,一律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备,接受社区健康监测管理,同时提交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有序流动。四是春节外出务工返乡人员,返乡后第一时间持7天内检测阴性结果到所在村(社区)报备登记,也可在村(社区)的安排下24小时内到所在卫生院免费开展核酸检测。建立返乡人员日报告制度。五是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快递行业、境外购物、交通卡口值勤、集中隔离点(综合服务点)等重点行业直接暴露岗位从业人员,实行新冠疫苗应种尽种,其中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要自觉接受每周核酸检测筛查。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养老机构在住人员及其陪护人员应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3.重点场所防控。镇(园区)、村(社区)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辖区内企业、餐馆、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持续推进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环境整治,落实清洁、消杀、通风和个人防护措施。
4.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发动农村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提倡村民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室内定期开窗通风、消毒,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
5.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通过有线广播、流动宣传车、微信群、宣传画和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增强村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
强化流感等多病共防措施,倡导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聚餐使用公筷、合理膳食、适度运动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倡导节庆文明新风,不大办婚丧嫁娶,尽量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6.应急准备。镇(园区)、村(社区)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防控物资,儆好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7.快速响应。镇(园区)、村(社区)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疫情指挥部,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县疫情指挥部组建由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査、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社区防控、心理干预等专业人员组成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队,指导和参与疫情处置工作,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应对工作。镇(园区)要提前准备至少1处房间充足、符合标准的隔离场所,足额配备医务人员、镇(园区)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干警、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
8.疫点管控。在疫情发生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管控区域范围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等),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规范设置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镇(园区)、村(社区)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新冠肺炎患者定点收治医院规范治疗。
9.流行病学调查。组建县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在市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指导下开展工作。镇(园区)、村(社区)和村医要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摸清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县疾控中心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将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以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进行网络报告。
10.核酸筛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一时间快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依托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坚持“应检尽检”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对疫情可能波及的人群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对其他人群落实“愿检尽检”的要求。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样本实验室检测结果应当在12小时内反馈。
11.隔离医学观察。原则上,县镇一级人员在县集中隔离场所隔离医学观察,村一级人员实施居家单人单间隔离医学观察。镇(园区)、村(社区)和村医要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利用闲置房等资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建立帮扶制度,由镇(园区)、村(社区)分别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
12.医疗救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镇卫生院对所有前来就诊的发热患者要立即转运到县发热门诊。疫情防控期间,县域内救护车归口至120急救中心统一调度。
13.对口帮扶。县级定点医院要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水平。
14.环境消杀。镇(园区)、村(社区)要对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相关部门处理。
15.组织领导。建立县级领导分包镇(园区)、镇(园区)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网格分包体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
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发挥村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强化乡村卫生健康治理,组织村民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16.物资和人员保障。县政府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县卫健委加强对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新冠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开展演练。
为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xx管理中心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成立由工区主任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区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指挥协调与统计上报。(名单详见附件1)。
(一)做好个人防护,确保我工区职工不感染疫情。
所有职工上班必须戴口罩,上下班勤洗手,工作场所和宿舍勤通风。休息期间不要外出、不要聚会、不要到人员密集的场所。保证职工不感染疫情,确保高速公路畅通,就是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的最大贡献。
(二)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持干净卫生的工作环境。
上班前,办公室组织职工测体温,并做好记录。每天定时对宿办楼、食堂、卫生间、垃圾桶要定期消毒。外来人员进站区办事必须测体温,同时做好记录。
(三)设立隔离室,为发热病人隔离观察提供便利。
设置了隔离观察室,若发现发热病人或疑似症状,及时隔离。工区职工体温超过37.3℃时,要及时隔离、就医或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联系。
(四)认真做好人员排查,严防疫情传播。
各单位要按照市局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重点排查来自湖北、尤其是武汉的车辆、人员,全面排查本单位干部职工在近一个月内前往或途径、停留武汉的人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如存在上述情况,要及时上报。
(五)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落实信息报送制度。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准时上报信息,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不瞒报。
(六)购足防护用品,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
目前,口罩、消毒液已成为紧俏物品,集中大量采购比较困难,办公室购买了体温计、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消毒用品发放,并建立严格领用签字制度。
(七)加强信息沟通,做好联防联控。
加强与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加强沟通,支持上述部门在门口设立检测点,配合做好发热病人的救治和隔离观察。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所有职工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认真落实中心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
(二)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各科室负责人要按照工作任务和措施,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及时沟通信息,形成疫情防控工作合力。
(三)加强值班,正确引导。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区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指挥协调与统计上报。
当前境外疫情加速蔓延,多国发现传播力更强的变异病毒,国内面临境外输入病例导致本地传播的风险增大。为指导我县农村地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科学精准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1.疫情监测。强化多点监测,在学校、养老院等重点场所开展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在药店开展退烧、止咳等药品销售情况变化监测,在互联网等开展大数据智慧化监测。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镇(园区)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服务站)及个体诊所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镇(园区)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做好发热病人的采样,及时交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检测机构要在6小时内反馈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县卫健委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在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诊断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2.重点人群防控。加快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社区网格化管理制度,密切关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信息,镇(园区)、村(社区)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和村医、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假期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返乡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
一是对境外来砀人员返砀后,集中隔离7天,再严格落实至少7天的居家隔离健康管控措施,居家隔离的第1天、6天必须进行2次核酸检测,确保全过程闭环管理。二是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在抵砀后6小时内,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其中,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和健康观察,实行2次核酸检测。三是来自或途经国内中风险地区人员,一律实施14天严格的居家隔离和社区健康管理,实行2次核酸检测;低风险地区来(返)砀人员,一律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备,接受社区健康监测管理,同时提交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有序流动。四是春节外出务工返乡人员,返乡后第一时间持7天内检测阴性结果到所在村(社区)报备登记,也可在村(社区)的安排下24小时内到所在卫生院免费开展核酸检测。建立返乡人员日报告制度。五是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快递行业、境外购物、交通卡口值勤、集中隔离点(综合服务点)等重点行业直接暴露岗位从业人员,实行新冠疫苗应种尽种,其中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要自觉接受每周核酸检测筛查。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养老机构在住人员及其陪护人员应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3.重点场所防控。镇(园区)、村(社区)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辖区内企业、餐馆、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持续推进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环境整治,落实清洁、消杀、通风和个人防护措施。
4.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发动农村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提倡村民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室内定期开窗通风、消毒,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
5.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通过有线广播、流动宣传车、微信群、宣传画和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增强村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
强化流感等多病共防措施,倡导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聚餐使用公筷、合理膳食、适度运动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倡导节庆文明新风,不大办婚丧嫁娶,尽量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6.应急准备。镇(园区)、村(社区)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防控物资,儆好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7.快速响应。镇(园区)、村(社区)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疫情指挥部,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县疫情指挥部组建由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査、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社区防控、心理干预等专业人员组成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队,指导和参与疫情处置工作,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应对工作。镇(园区)要提前准备至少1处房间充足、符合标准的隔离场所,足额配备医务人员、镇(园区)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干警、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
8.疫点管控。在疫情发生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管控区域范围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等),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规范设置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镇(园区)、村(社区)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新冠肺炎患者定点收治医院规范治疗。
9.流行病学调查。组建县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在市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指导下开展工作。镇(园区)、村(社区)和村医要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摸清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县疾控中心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将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以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进行网络报告。
10.核酸筛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一时间快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依托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坚持“应检尽检”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对疫情可能波及的人群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对其他人群落实“愿检尽检”的要求。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样本实验室检测结果应当在12小时内反馈。
11.隔离医学观察。原则上,县镇一级人员在县集中隔离场所隔离医学观察,村一级人员实施居家单人单间隔离医学观察。镇(园区)、村(社区)和村医要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利用闲置房等资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建立帮扶制度,由镇(园区)、村(社区)分别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
12.医疗救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镇卫生院对所有前来就诊的发热患者要立即转运到县发热门诊。疫情防控期间,县域内救护车归口至120急救中心统一调度。
13.对口帮扶。县级定点医院要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水平。
14.环境消杀。镇(园区)、村(社区)要对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相关部门处理。
15.组织领导。建立县级领导分包镇(园区)、镇(园区)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网格分包体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
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发挥村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强化乡村卫生健康治理,组织村民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16.物资和人员保障。县政府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县卫健委加强对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新冠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开展演练。
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整个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农民健康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也直接关系疫情防控成效。为指导农村地区落实“以严防输入为重点严防反弹”策略,科学精准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1、落实疫情检测预警。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强化流感等多病共防措施,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
2、做好重点人群防控。乡镇xx、村委会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和村医、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
3、加强重点场所管控。乡镇xx、村委会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
4、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引导群众非必要不出门,引导务工人员留在务工地过年和错峰返乡,倡导节庆文明新风,尽量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节日祈福、农村庙会灯会等活动要进行严格申报审批。
5、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干干净净、健健康康过春节”为主题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提倡村民常戴口罩,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和病媒生物防治,清楚病媒生物孳生地。
6、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通过有线广播、流动宣传车、微信群、宣传画和上门宣传等多种方式,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
7、发现疫情快速响应。各地要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实战演练,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动员群众共同防控,形成自发防控网,乡镇xx、村委会组织核查,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迅速组织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
8、及时管控疫点疫区。在疫情发生后,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可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等),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
9、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加强县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建设,及时增派市级省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指导当地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10、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发生疫情后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快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一次开展核算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算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11、严格隔离医学观察。乡镇xx、村委会和村医要按照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利用闲置房等资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人员。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告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
12、积极进行医疗救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
13、严格落实院感防控。县域内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院感防控措施,要优化诊疗流程,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要尽快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
14、加强对口帮扶指导。要建立三级医院与县级定点医院的对口帮扶关系,开展线上培训、派出专家现场指导、派出医疗力量到县级医院驻点工作。
15、严密组织环境消杀。乡镇xx、村委会要对农贸市场、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
16、健全组织领导。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网格分包体系,强化重点时段防控。
17、落实四方责任。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组)三级联动。落实主管责任,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法律法规,自觉履行防控义务。
18、保障物资和人员。乡镇xx、村委会要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防控物资,做好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做好应对准备。
农业农村疫情防控方案篇十
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根据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示,为切实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推动农村地区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坚决打赢农村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力量组织(一)在现有应对疫情工作领导机制下,镇上组建由乡镇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党员防疫工作队,着力构建“指挥部统一指挥、班子成员包片、村社具体落实”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实行辖区包片责任制,班子成员包村(班子成员不在的由驻村负责人负责)、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包社、社干部负包户,各村(社区)组建由村组干部、党员、群众志愿者等至少10人以上的工作服务队。
(三)各工作服务队下辖3个小组(1、人员排查监测组,2、卡口值守劝导组,3、消杀服务保障组)开展人员排查、检测值守、宣传劝导、防疫消杀、服务保障工作,每个小组由党员带队,在保障工作力量的同时,适当控制人数。
(四)工作服务队成员要按照统筹安排、职责分工、纪律规范开展工作,佩戴口罩和统一标识,做好自身防护。
二、人员调查摸排(一)对各村(社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村、社负责对所辖区域从重点疫区返乡人员(以下简称可疑人员),对照户口簿或身份证逐户逐人调查摸排并登记造册,每天上午10.30前上报党政办,由所在村、社落实专人负责进行全程监管。、(二)对非重点疫区返回的其他村(居)民,要居家隔离14天,并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胸闷等症状的,要落实专人引导其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就诊。
(三)群众到药店购买退烧、咳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并由药店向当地村、社实时报告,由村、社安排医疗人员对其进行体温检测和诊断并及时上报白沙镇人民政府。
(四)如本村(社)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都,则要全力配合当地政府和医疗主管部门做好转移隔离工作。
三、
检测点设置(一)乡级检测点。乡级检测点设在乡镇进出主要通道上,我镇于荆桥高速路口设置检测点。原则上每个乡镇不超过2个,乡际交界处设置1个共用检测点。检测点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尽量不外出,确因特殊事宜进出乡镇的,必须进行体温监测、信息登记等,并按《进乡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
通行”“掉头”等标识,标明进村路线,并加强巡查维护。对乡镇主干道途经并已设乡级检测点的,村上不再设置检测点。
(三)检测点信息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户口所在地、常住地、联系电话、车牌号码以及近期是否接触重点疫区人员,从重点疫区返回或有接触史人员等情况。登记结束后,实行实名签字制度。
四、居家隔离观察(一)对“特殊类(a类)”“一类”“密切接触类”“新回白沙类”和武汉市返(来)白的重点人员要做好居家隔离管控,及时发放告知书、张贴居家隔离观察告示,并进行“一对一”实时动态监控,不准外出,不准外来探视,由村(社区)医生负责每天早晚测量体温各1次,并建立登记台账,询问其有无其它呼吸道症状,每天上报党政办。
(二)其他返(来)白人员,由其自行测量体温,自觉按照居家隔离观察要求,做好居家隔离和个人防护,村医负责抽查测量,并建立台账。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对有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的,政府派专人和村医负责将其送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三)各村(社区)应做好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健康宣教、法律宣教、心理疏导以及邻里关系调解,特别是对转移隔离人员的家庭要落实专人关心帮助。
(四)居家隔离观察期限为14天。期满后,由村(社区)上报,我镇提供居家隔离观察的期满证明,经体检无异常后,报白沙镇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方可解除居家隔离观察。
(五)在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下,将本村(社区)可疑人员的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务工地点、返乡时间、监测责任人姓名及号码等基本信息,按组别在村内和居住相对集中的醒目位置公布,每日动态更新,发动群众互相监督、主动报告五、强化宣传劝导(一)各村(社区)要利用村村响、宣传车、移动“小喇叭”、微信(qq)群等媒介,循环播放疫情防控公告、应急管控措施以及相关防疫知识,时间段为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8点。
(二)在村人员原则上在家留守,出门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交流保持1.5米以上距离。
(三)宣传劝导小分队对聚集聊天、走亲访友、集会娱乐等行为要及时劝导制止,如有不配合的,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辖区内所有工程建设一律停工,“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并报村(社区)备案,村(社区)干部全程参与管理。对确需从事务农活动的村民,务必佩戴口罩,且禁止聚集性务农,不请帮工。同时,按照“三不走三缓走”原则和“有计划、有安排、不盲目”等要求,加强农民工从离家到务工地的全过程管理服务。
六、环境卫生整治(一)由村(社)组织群众自行对房前屋后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由村(社)统一组织对粪口、圈舍、垃圾池等重点部分进行彻底清扫和消毒消杀。
(二)每个村民小组至少设立一处废弃口罩固定投放点,督促村民集中丢放口罩,统一集中消毒并定点焚烧深埋。
七、强化市场监管和物资保障(一)要引导广大生产生活物资经营业主以诚信为本,依法依规开展经营,规范管理和服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坚决从严打击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发布虚假误导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要强化物资保障,对因疫情实施封闭的村社,安排专人配送生活物资,务必保障群众正常生活;对未实施封闭的村社,安排专人负责收集辖区内群众需要购买的生活日用口数量,定时向购物超市衔接代购配送事宜,并明确多个地点作为群众领取物品点,务必做到人员分时段分散领取,货款在领物资时由群众直接支付给超市配送负责人。
(三)各村(社区)要多渠道筹集口罩、消毒液等医疗防疫物资。
八、强化纪律保障(一)坚持乡、村一级抓一级,属地管理、层层压制;严肃工作纪律,对疫情防控中出现的不落实行为要快查快处。
实信息、造谣传谣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农业农村疫情防控方案篇十一
农村地区和农业领域是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区域,也是防控难点。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连日来,xxx区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多次组织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春节期间联防控防工作,全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
1月22日上午,区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召开后,区农业农村局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区委区政府会议精神。1月24日春节假期第一天,区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成员提前结束休假,返岗工作。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具体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xxx区农业农村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畜禽防疫检疫检查小组、动物运输检查小组、农产品供应保障小组、农畜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信息综合小组等x个小组,具体负责对应业务开展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按照“应急与预防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站科室对照工作职责,制定行之有效的防控工作方案,切实强化工作措施,压实责任,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立足部门职责,开展专项行动。
一是细化防控措施。制定了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防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蔓延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4个专班,开展全区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严防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蔓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进一步加强农村垃圾死角、黑臭水体等清理,切实做好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农村干净整洁。二是紧盯重点环节。加大养殖环节巡查监管力度。对动物饲养、免疫、用料用药、死淘、无害化处理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管,认真填写监管记录,截至28日,共计出动排查工作人员和基层防管员x余人次,累计排查畜禽养殖场x家,累计排查畜禽x万头(只),发放消毒药x瓶,累计消毒面积x万平米,相关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无疑似状态。加大运输环节监督检查力度,落实道路检查站落实值班制度,每日带班领导到县区交界处、各高速公路出入口巡查,重点检查过往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车辆,截至目前未发现异常;加大对私屠滥宰的查处打击力度。成立专门队伍,由分管领队干部带班带队进行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未发现私屠滥宰行为和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现象。三是保障市场供应。为保障疫情期间蔬菜供应,区蔬菜技术服务中心加强对蔬菜基地的检查与指导,确保本地蔬菜产量质量。积极协助蔬菜基地办理车辆通行证,确保蔬菜运输安全畅通。目前,我区本地处于蔬菜上市期的蔬菜面积xx亩,日供应量x公斤,各蔬菜批发市场及超市蔬菜供货正常。
三、增强责任意识,落实防控措施。
一是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务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严肃性和紧迫性,x月28日全体人员取消休假、到岗到位。二是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每日督查人员到岗到位情况,重点排查全体干部职工及亲属有武汉返x人员、有无与武汉返x人员接触情况、有无往返外省情况并签订了《承诺书》,排查结果每日上报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三是做好舆论引导,教育并告知干部职工及家属所有信息以官方权威发布为准,不信谣、不传谣,未经证实不得转发假新闻、小道消息,对网络及社会舆情及时进行正面引导。
下一步,我局将实行每天一调度,每天一总结、每天一通报的三个“一”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农业农村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群众农畜产品供应安全充足、运输通畅。
农业农村疫情防控方案篇十二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节后人员流动增加,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实现全民参与、联防联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全区所有单位、居民小区、嘎查村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检测体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无物业、无安保、开放式小区居住区由属地苏木乡镇(街道)负责落实封闭措施。
二、入境我区人员要及时向居住地所在嘎查村(社区)报告健康情况,并配合完成个人信息登记工作;在我区无固定居所的,及时向入住宾馆、酒店或接待、监管单位报告。对隐瞒、缓报、谎报有关信息或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入境我区前14日内有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湖北往来史的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有过其他疫情较重地区往来史的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四、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要严格实行本单位人员晨检和日报告制度;加强对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如有异常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
五、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嘎查村(社区)或相关单位报告。确诊和疑似病例要严格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不允许跨区域转移病例,严格防止疫情输出;视情对小区、嘎查村、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
农业农村疫情防控方案篇十三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全力抓好粮食扩面增产、生猪复产保供等重点工作,为全面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营造有利舆论氛围,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坚持“外防输入、内放反弹”防控策略和“力度不减、形式创新、责任压实”的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紧盯农村地区防控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提升群众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构建群防群控新格局,以常态化宣传推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一)中央和省、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宣传中央和省、市联防联控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宣传我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进展成效等。
(二)疫情防控知识内容。重点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知识和要求,宣传以非洲猪瘟、禽流感、草地贪夜蛾为主的动植物疫情防控知识。
(三)倡导社交文明、加强公共卫生。开展“倡导社交文明、加强公共卫生”行动,刊播中央和省、市宣传部、文明办制作的海报、微视频等公益广告;重点宣传农村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庄清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公共卫生知识;号召群众养成卫生习惯,提高公共卫生水平。
(四)宣传推行“一码通行”。引导群众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鼓励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村(社区)干部、涉农经营者带头使用健康码,督促公共场所落实健康码查验工作。
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xx年12月。
(一)充分发挥农村“山湾联防”“十户联防”防控体系优势。在农村结合湾、埂、塝、坝等自然地形,实行“山湾联防”和“十户联防”,按一湾、一塝、一埂、一坝为单元,集中10家农户,建立“十户联防”机制。挑选责任心强、热心公益事业的村民担任“片长”,建立起县、镇、村、组、片、户六级精准防控宣传体系,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引导群众口口相传,实现疫情防控常态化宣传不漏一户、不少一人。
(二)全面推动农村广播“村村响”宣传常态化。指导发挥农村广播“村村响”的独特宣传优势,创作诗歌、歌曲、三句半、顺口溜等农民易接受的方式,通过村广播室(站)循环播放宣传讲解新冠肺炎、非洲猪瘟等疫情防控知识,增强农民群众健康意识、防病意识,营造安全稳定的农业生产发展环境。
(三)紧盯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开展广泛宣传。重点群体为老人、儿童、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客运经营者、农业经营主体等流动频繁、有聚集性特征的人群;重点场所为乡镇集市、村小卖部、茶馆、农家乐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要充分利用农村电影、宣传栏、宣传横幅、微信群等载体做好农村地区疫情常态化防控宣传工作;要定期通报农村地区防控信息,引导农村群众及时关注官方疫情动态,提高防范意识,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党委(党组)要肩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宣传摆在重要位置;要把疫情常态化防控宣传工作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结合起来,切实提升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地要清醒认识到农村医疗卫生条件较差、农民防范意识相对薄弱、农民工跨区域就业等问题,时刻保持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感,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各项防控措施在农村落地落实。
(三)强化督促指导。市、县指挥部办公室将通过暗访、督促指导、采访等形式,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宣传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宣传工作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的单位或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
农业农村疫情防控方案篇十四
农村地区和农业领域是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区域,也是防控难点。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连日来,某*区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多次组织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春节期间联防控防工作,全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
月22日上午,区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召开后,区农业农村局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区委区政府会议精神。1月24日春节假期第一天,区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成员提前结束休假,返岗工作。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具体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某*区农业农村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畜禽防疫检疫检查小组、动物运输检查小组、农产品供应保障小组、农畜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信息综合小组等5个小组,具体负责对应业务开展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按照“应急与预防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站科室对照工作职责,制定行之有效的防控工作方案,切实强化工作措施,压实责任,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立足部门职责,开展专项行动。
一是细化防控措施。制定了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
整治严防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蔓延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4个专班,开展全区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严防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蔓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进一步加强农村垃圾死角、黑臭水体等清理,切实做好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农村干净整洁。二是紧盯重点环节。加大养殖环节巡查监管力度。对动物饲养、免疫、用料用药、死淘、无害化处理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管,认真填写监管记录,截至28日,共计出动排查工作人员和基层防管员*余人次,累计排查畜禽养殖场*家,累计排查畜禽*万头(只),发放消毒药*瓶,累计消毒面积*万平米,相关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无疑似状态。加大运输环节监督检查力度,落实道路检查站落实值班制度,每日带班领导到县区交界处、各高速公路出入口巡查,重点检查过往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车辆,截至目前未发现异常;加大对私屠滥宰的查处打击力度。成立专门队伍,由分管领队干部带班带队进行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未发现私屠滥宰行为和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现象。三是保障市场供应。为保障疫情期间蔬菜供应,区蔬菜技术服务中心加强对蔬菜基地的检查与指导,确保本地蔬菜产量质量。积极协助蔬菜基地办理车辆通行证,确保蔬菜运输安全畅通。目前,我区本地处于蔬菜上市期的蔬菜面积某亩,日供应量*公斤,各蔬菜批发市场及超市蔬菜供货正常。
三、增强责任意识,落实防控措施。
所有信息以官方权威发布为准,不信谣、不传谣,未经证实不得转发假新闻、小道消息,对网络及社会舆情及时进行正面引导。
下一步,我局将实行每天一调度,每天一总结、每天一通报的“三个一”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农业农村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群众农畜产品供应安全充足、运输通畅。
存在问题:一是大部分药店和医疗机构缺乏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二是由于外出道路封闭,府东超市反映蔬菜等生活用品货源紧张,影响城乡居民正常生活。下一步,我局将加大监管力度,强化监管举措,在防护用品价格、质量及农贸市场、餐饮单位检查上再下力气,全力构筑市场监管防疫屏障!
2020年1月以来,面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形势,肃宁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方案,成立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上级要求,在认真做好防控工作同时,全力做好复工复产和保障“菜篮子”供应工作。
一、认真部署。自2020年1月20日以来,我局多次召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严密部署,深化措施。制定了《肃宁县农业农村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
二、强化宣传。通过微信群、电话等形式做好养殖场户的宣传工作,印制和网络转发和群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养殖场户倡议书》。广泛开展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科普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督促防疫主体加强对兽医、饲养员等相关人员的自身防护。
三、严格防控管理。严格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盯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加大排除监测力度,严格落实现行有效防控措施。自月20日以来排查生猪养殖场(户)9924场次,排查生猪109.0***万头次,无异常。严落实生猪养殖企业“密罐式”管理,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八要八禁止”措施,强化人流、物流、车流、猪流管控力度,进一步深化生猪养殖企业“密罐式”封闭管理,构建防控疫情的有效屏障。组织对生猪养殖、屠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场所,以及生猪养殖密集区、养殖专业村开展一次彻底的大清理大清洗大消毒,有效杀灭病毒病菌。同时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大监测力度,对阳性牲畜严格按要求扑杀并无害化处理。
四、加强消毒灭源。督促养殖场、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饲料场等落实防疫主体责任,按照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制定的消毒作业指导书,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开展一次环境杂物大清理,统一组织开展环境大清理大清洗大消毒,特别是净化屠宰场厂区环境,确保生物安全。养殖场累计消毒面积**.*万平方米,屠宰场累计消毒***万平米。累计使用消毒液8.25吨。
五、加强疫病监测。坚持日常监测和应急监测相结合,开展血清学和病原学监测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监测,在2个养禽场各采样3份,进行抗体监测,检测结果合格。同时抓好布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加大监测力度,对我县2个奶牛场进行了监测,检测血清140份,检测结果合格。
场,同时按照要求严格做好禽类产地检疫工作,严禁活禽目的地到达交易市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私屠滥宰、屠宰贩卖病死畜禽等行为。
七、促进复工企业,解决当前养殖户存在的困难。
对复工的8个屠宰场,严格监管,督促企业做好人员排查和管控基础上,官方兽医和指定协检人员强化屠宰场的进场查验、日常消毒、屠宰检疫和无害化处理等环节严格监管。对复工的兽药经营企业,强化人员排查和管控,加强日常消毒,指导其尽量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进行销售,避免人员集中,并每天通过微信反馈相关情况。全面排查企业复工后人员发热情况和企业信息,制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涉农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规定》和《肃宁县农业农村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屠宰企业复工的专项工作方案》指导各乡镇、各企业做好当前复工企业的人员管控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积极协调屠宰场解决当前养殖户存在的出栏难,饲料兽药、畜禽及产品运输受阻等问题。经协调恢复为运往山东的活禽检疫出证。并通过智慧兽医平台数据,积极为肉鸡肉鸭养殖户提供收购信息,协调解决肉鸡肉鸭出栏难问题。
八、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
毒面积达237740平方米。同时饲料企业配备测温仪,对本单位上岗员工及外来人员每天测体温,做好入场登记管理,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口罩和防护,用消毒液洗手,严禁员工扎堆聚集串岗,所有车辆进出厂严格消毒,对防控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做好疫情防护的同时,各饲料生产企业做到了稳生产,日产量达600余吨,保证了全县畜禽养殖场(户)的饲料需求。
落实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加大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宣传农药安全科学使用知识,并到园区种植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全力支持蔬菜企业的复产复工。疫情期间为农业系统发放绿色通行证***个,确保了“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督促新复工复产蔬菜企业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并制定疫情防控公示牌,同时,要求蔬菜生产企业要遵循防控制度,做到规范生产,做好蔬菜稳产保供工作。
农村地区和农业领域是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区域,也是防控难点。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连日来,***区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多次组织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春节期间联防控防工作,全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
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畜禽防疫检疫检查小组、动物运输检查小组、农产品供应保障小组、农畜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信息综合小组等*个小组,具体负责对应业务开展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按照“应急与预防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站科室对照工作职责,制定行之有效的防控工作方案,切实强化工作措施,压实责任,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立足部门职责,开展专项行动。
技术服务中心加强对蔬菜基地的检查与指导,确保本地蔬菜产量质量。积极协助蔬菜基地办理车辆通行证,确保蔬菜运输安全畅通。目前,我区本地处于蔬菜上市期的蔬菜面积**亩,日供应量*公斤,各蔬菜批发市场及超市蔬菜供货正常。
三、增强责任意识,落实防控措施。
一是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务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严肃性和紧迫性,*月28日全体人员取消休假、到岗到位。二是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每日督查人员到岗到位情况,重点排查全体干部职工及亲属有武汉返*人员、有无与武汉返*人员接触情况、有无往返外省情况并签订了《承诺书》,排查结果每日上报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三是做好舆论引导,教育并告知干部职工及家属所有信息以官方权威发布为准,不信谣、不传谣,未经证实不得转发假新闻、小道消息,对网络及社会舆情及时进行正面引导。
下一步,我局将实行每天一调度,每天一总结、每天一通报的三个“一”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农业农村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群众农畜产品供应安全充足、运输通畅。
农业农村疫情防控方案篇十五
当前境外疫情加速蔓延,多国发现传播力更强的变异病毒,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发生本土疫情,加之大规模人员流动带来的输入性、聚集性风险明显增加。为指导我县农村地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
(一)全面开展疫情监测。强化多点触发监测,在人群聚集公共场所开展体温监测,在学校、民政服务机构等重点场所开展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在各类药店开展退烧、止咳等药品销售情况变化监测,在互联网等开展大数据智慧化监测。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乡镇卫生院要做好发热病人的采样,及时送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检测机构要在6小时内反馈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县中医院应当在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诊断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二)加强重点人群防控。加快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社区网格化管理制度,密切关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信息,乡镇(开发区)、社区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和村医、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一是对境外来泗人员一律实行“14+7”集中隔离和健康管理等措施,即在外省市集中隔离14天结束返回后,再严格落实7天集中隔离管控措施,隔离的第1天、第6天必须进行2次核酸检测,确保全过程闭环管理。二是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在抵泗后尽快且不得超过6小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其中,对来自或途经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和健康观察,实行2次核酸检测;发生本土病例的设区市(直辖市为区)内其它低风险地区来(返)泗人员,一律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备,接受社区健康监测管理,同时提交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有序流动。三是春节外出务工返乡人员,要在返乡前7日内到务工地疾控中心或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返乡后持检测阴性结果到所在村(社区)报备登记,也可在返乡后第一时间在村(社区)报备登记,在村(社区)的安排下24小时内开展核酸检测。各乡镇(开发区)要建立返乡人员日报告制度。四是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快递行业、境外购物、交通卡口值勤、集中隔离点(综合服务点)等重点行业直接暴露岗位的从业人员,实行新冠疫苗应种尽种,其中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要自觉接受每周核酸检测筛查。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养老机构在住人员及其陪护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三)加强重点场所防控。乡镇(开发区)、村(社区)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村(社区)内企业、景区、民宿、餐馆、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要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场的管理,重新划行规市,摊位分区经营,避免出现人员聚集现象;坚持“日清洗、日消毒、日巡查”,保持市场卫生整洁;禁止贩卖野生动物,并做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宣传工作;提倡顾客优先采用扫码付费方式结账,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和排队时间。要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地区小诊所、小药店的监管,做好患者和顾客信息登记。发热患者在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需100%检测核酸。未设置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的医疗机构,特别是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不得接诊发热患者。所有药房一律凭处方出售退烧、止咳、止泻等药物,并进行实名登记、及时上传信息。医疗机构住院病区、养老机构等场所一律实行封闭管理,落实非必要不探视制度,确需探视的,必须凭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探视。
(四)加强聚集性活动管控。春节前后禁止举办群众性庆祝庆典、聚集性展销促销、庙会、灯会等活动,确需举办的应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对于农村红白喜事,实行提前备案审核制度,坚持“白事简办、红事缓办、宴请不办”的原则,确需办理的,村(社区)要安排人员督促指导落实防控措施。所有农村地区演艺活动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提倡家庭私人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并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的尽量不参加。加强对农村宗教场所日常管理,做到非必要不出入宗教活动场所,指导宗教团体通过张贴告示、微信群发布消息等方式,把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告知信教群众。严格规范各类宗教活动,对农村地区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检查评估,达不到防控要求的实施“两暂停”(暂停对外开放、暂停举办集体宗教活动)措施。对农村地区非法宗教活动开展专项排查,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宗教活动,坚决防止聚集性疫情风险。
(五)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农村地区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发动农村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提倡村民勤洗手、随身携带口罩并定期更换,保持室内定期开窗通风,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应当佩戴口罩。开展病媒生物防治,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
(六)加强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通过广播、农村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微信群、宣传画和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增强村民防护意识,做到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强化流感等多病共防措施,倡导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聚餐使用公勺、公筷、合理膳食、适度运动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少串门、少走动,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七)做好应急准备。乡镇(开发区)、村(社区)要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防控物资,适时举行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二、及时应急处置疫情。
我县发现新冠肺炎疫情病例后,各乡镇(开发区)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做好本地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做好快速响应。乡镇(开发区)、村(社区)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组织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社区防控、心理干预等专业人员组成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队伍,指导和参与疫情处置工作,做好集中隔离应对工作,加强与中医院联系。提前准备充足、符合标准的隔离场所,足额配备医务人员、乡镇(开发区)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干警、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
(二)强化疫点管控。疫情发生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可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等),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应对措施,规范设置进村(社区)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乡镇(开发区)、村(社区)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县中医院规范治疗,配合县疾控中心做好核酸采样、环境采样的组织、服务、保障等工作。市场监管、卫健部门要暂停村卫生室、小诊所、零售药店等基层医疗机构销售退烧和止咳药。
(三)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组建县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在市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指导下开展工作。乡镇(开发区)、村(社区)和村医要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内摸清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县疾控中心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将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及调查报告进行网络报告。
(四)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快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依托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坚持“应检尽检”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对疫情可能波及的人群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视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的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对其他人群落实“愿检尽检”的要求。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样本实验室检测结果应在12小时内反馈。
(五)实施隔离医学观察。原则上,县乡两级人员在县城集中隔离场所隔离医学观察,村级人员实施居家单人单间隔离医学观察。乡镇(开发区)、村(社区)和村医要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利用闲置房等资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问询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建立帮扶制度,由村(社区)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村级确实不具备隔离条件的,应统一在县城集中隔离。
(七)加强对口帮扶。县中医院要积极与对口帮扶医院加强联系,着重提升呼吸、感染、重症、儿科、护理、院感防控、临床检验等重点科室技术能力。同时也要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水平。
(八)全面消杀处置。乡镇(开发区)、村(社区)要对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相关部门处理。
三、加强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级领导包乡镇(开发区)、乡镇干分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户的三级网格包保体系,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发挥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强化乡村卫生健康治理,组织村民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对各乡镇(开发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高频督查指导。县直各职能主管单位要强化本行业的防控督导,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实行停业整顿等措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要带头在泗过节,不得参加规模性聚会、聚餐等活动。
(二)保障人员物资。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并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新冠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乡镇(开发区)、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开展演练。
(三)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开发区)要加强工作统筹和政策衔接,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农村地区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于2021年1月20日前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统筹做好农村地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
农业农村疫情防控方案篇十六
(仅供学习参考,切勿照抄照搬)。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并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专题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做好工作预案,及时有效应对,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以下为我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具体汇报材料。
一、压实工作责任,履职必严、失职必究。
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指挥长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并成立专班统筹组织协调。把疫情防控工作抓在手上,把人力物力精力聚焦到疫情防控上来,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各部门分工负责的防控工作责任制。
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力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防控方案,强化防控措施,责任到人、工作到岗,履职必严、失职必究。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坚决扛起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没有丝毫侥幸心理,不躲躲闪闪、退避三舍。直面问题,扑下身子,狠抓落实,不以层层开会发文、表态喊口号代替工作落实,绝不能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建立疫情监测“三道防线”,确保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我局规范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严格实行预检分诊制度和首诊负责制,确保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重点医疗机构实施体温检测预警。做好发热人员管控,在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客运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体温检测,在各离汉通道采取严格筛查检测措施,对发热人员进行登记、排查和留观。全面启动社区防控工作,由居委会(村委会)建立社区防控工作组织体系,实行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加强入户排查和登记,了解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和返乡人员的健康状况,发现发热、咳嗽的人员,要提醒其尽快到医疗机构就诊。
三、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千方百计提高救治成功率。
确定3家定点医院,配足诊疗力量。按照诊疗规范,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指导定点医院迅速做好床位、设备、设施、药品、诊断试剂等医疗救治准备。一旦出现确诊病例,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
同时,加强对医护人员的防护,严防院内交叉感染和医护人员感染。提高对重症病例识别、诊断及救治能力,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千方百计提高救治成功率,最大限度降低病死率。
四、加强密切接触者的跟踪管理,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出”
切实做好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准备,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要求,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加大可疑病例排查力度,做好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判定、调查和追踪工作,做好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管理,落实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坚持就地就近医治,落实属地管理,防止疫情远距离传播和扩散蔓延。
五、严格疫情报告制度,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和错报、谎报。
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疫情发生、发展、变化情况,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和错报、谎报。已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列为乙类法定传染病,并参照甲类管理。应急响应期间,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六、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帮助群众科学认识疫情。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12320热线电话,加强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广泛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疫情变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着力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加强公共场所清洁卫生,普及健康知识,引导群众勤洗手、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不信谣、不传谣。及时公布全省疫情信息及防控工作情况,帮助群众科学认识疫情,消除社会恐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减少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
七、严肃工作纪律,以最严措施、最严作风、最严纪律做好防控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值班值守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确保政令畅通,回应群众关切。卫健系统党员干部要最严措施、最严作风、最严纪律做好防控工作,绝不能有丝毫马虎和懈怠。进一步严明防控工作纪律,强化监督责任,对在防控工作中失职失察的,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地区、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春节前后,人员流动频繁,又值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我局将发挥防汛工作一样的战斗作风,坚决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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