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的合同(实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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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的合同(实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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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确定各自权利义务的协议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及时沟通和协商,解决可能发生的问题和纠纷。合同的修订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遵循法律程序。

合伙的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_____产业。

第三条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资扩股成立后,应当在10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60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第五条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一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伙的合同篇二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宗旨。

本合伙企业的宗旨是:___________ 。

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本合伙企业的名称是:___________ (普通合伙)。

本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地是:___________ 。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本合伙企业的经营项目和范是:___________ 。

第四条 合伙期限。

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自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止。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各合伙人出资金额如下:___________。

甲方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______元。

乙方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于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以前实缴完毕。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根据合伙企业的清算情况按认缴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出资比例(_____:______)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 出资比例(_____:______) 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自愿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 __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 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_____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4. 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5.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 、购进常用货物;。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 出资比例 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5)合伙人有根据合伙企业盈利状况决定开设分店的权利。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 _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应按退伙处理,如果该擅自转让方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关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违反情节严重的,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补充、修改后的文本视为与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协议一式 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3.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合伙的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合伙经营养殖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出资建设养殖场地、购买种苗资金、所有成本费用,以及负责赣州市章贡区及周边的宣传销售。乙方负责养殖场全部事宜,包括种苗的购进和培育、养殖等全部事项。

二、养殖场设立地点为,养殖场对外以甲方或者甲方同意的名义进行经营管理。

三、甲、乙双方合伙经营期限: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期间如有意退出合伙经营,需协商双方(合同签订人)达成共识后方可退出了,到期后可另行协商,经协商一致可延长经营期限。

四、双方约定由甲方负责赣州市章贡区及周边的销售合伙经营养殖的成品禽类,乙方负责大余县周边的销售合伙经营养殖的成品禽类。

五、乙方必须保证种苗到成品销售之间存活率为95%,并且全部能完全通过绿色食品出口检验。

六、具体养殖操作由乙方执行,养殖种苗购入及成活率养殖等养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均由乙方单独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七、养殖场每三个月结算一次,纯利润部分(除去一切成本费用),双方按签订人数,每人30%比例分成,剩余10%的利润,通过双方协商分配。

八、养殖场合作经营过程中,未经甲方签字同意,乙方不得以养殖场和合伙名义对外举债或担保,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全部债务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负责处理清楚,同时,应双倍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九、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认真遵守协议内容,如一方违约的,造成合伙事项损失,应予全额赔偿对方损失及承担损失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守约方可以情况解除合同,守约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经济损失,若经济损失的计算有争议的,双方约定守约方可以在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酌情决定具体损失数额,违约方按照守约方在此幅度内决定的损失金额予以赔偿。

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解除合同的,养殖场存栏的禽类和甲方投资各项设施设备及物品,由双方在10日进行协商结算,协商不成按照本协议约定保护价50%交由甲方处理,处理所得价款,各方按协议多退少补。

十、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伙的合同篇四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作为发起人参与巴别塔农副产品经营部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巴别塔农副产品经营部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1.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 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合伙的合同篇五

合伙人:甲,20__年__月__日出生,现住址:

合伙人:乙,20__年__月__日出生,现住址: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方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合伙人入伙,退伙。

(一)合伙企业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时,就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二)合伙人退伙,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

合伙的合同篇六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_________事务。

第二条 合伙企业概况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3.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________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 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_________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 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条 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一条 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方(一名或数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 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 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六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八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九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五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三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三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伙的合同篇七

合伙人:甲,20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址:

合伙人:乙,20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址: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方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合伙人入伙,退伙。

(一)合伙企业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时,就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二)合伙人退伙,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合伙的合同篇八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国际快件业务合作订立本合同,以便相互促进、共同遵守。

第一条期限

本协议签自20xx年_____月_____日至20xx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期20xx年。如本协议期满需要续签,双方应在本协议到期前30天内完成以下事宜:

1、在本协议续签备用处(如该处已用完,应更换新的协议书)重新签字、盖章,日期应与上年期满日相接。

2、更换并重签适用于下一合同期限的附件一、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委托甲方出运国际快件,甲方应尽全力以最快的时间安排运送快件。

第三条价格

甲方根据其市场公布价格、乙方的月发件量和收件地分布、协议的履行期限等因素,决定其对乙方的价格(见附件一)。乙方享受的实际价格,等于甲方市场公布价与附件一对应百分比的乘积。

第四条调价

1、预测:甲方在预测乙方月发件量和收件地分布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对乙方的价格。当实际与预测出现较大差异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调整价格。

2、补收:当出现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对本协议发生之日给予乙方的折扣予以收回。

a、乙方将本协议赋予的权利或义务擅自转给第三方;

b、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运单、包装等甲方专有物品转给第三方;

c、乙方不能按时、足额给付甲方运费;

3、a、密度:甲方市场公布价格时根据标准体积重量比(6m3:1ton)制定得。若乙方托运的体积重量比超标时,甲方有权按体积重量进行收费。

b、加收:若发生签订本协议时无法预测的临时费用(包括当不仅限于关税、仓储费等),甲方有权额外收取这类费用,但需逐项鉴别。

c、年审:价格百分比最少每年审核一次。如有修改,甲、乙双方应协商调整价格。

d、本条(即第四条)规定的调价或加收,甲方应在发生后的7日内作出书面确认。

第五条甲方免费提供各类物料,国际dhl单证、纸箱资料等,但乙方必须保证专物专用。

第六条

1、乙方保证所有托运货物都没有法律、条约和公约禁运的物品。

已向我司声明,协议同意作为特别运输的不在此列;

2、甲方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拒收乙方补安全、不合法的托运货物。

第七条甲方承诺全部通过国际快件网络将乙方委托甲方的国际快件运送到目的地,并提供免费的快件跟踪查询,加急服务等。在乙方没有指定网络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根据地区的不同选择优势网络渠道出货。现本公司提供的其他网络价格参考附件二。

第八条所有运费到付的快件,若乙方的客户在八个月内拒付,则应付运费无条件全部由乙方支付,不享受优惠折扣。

第九条甲方每月凭pod单证、电脑帐单,于一周内与乙方结清运费。

第十条甲方将派有关专业人员解决任何乙方快件的查询与投诉。如夸奖发生丢失或时间延误,乙方应自动提供有关快件的全部详细资料,如却是为甲方过错导致,将按协议第十三条款赔偿。

第十一条保密

1、双方签定的本协议及其附件内容,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得知对方商业机密(包括但不仅限于客户名单、价格折扣、服务网络和其他商业资料),未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注:双方承诺:本协议终止后得两年内,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对方的商业机密。

第十二条终止

1、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

a、一方宣告无力还债、破产、被清算、资产被接管;

b、对违反本协议长达30日,既未见积极补救,又未见书面说明。

第十三条甲方承担的责任:

一般情况:

1、若文件丢失或损坏,确实由于甲方的责任,且乙方在事情发生后30天内提出,并能提供相关证明,则应免去乙方该票快件邮费,另根据实际情况赔偿给乙方。

2、若货物丢失或损坏,确实是由于甲方的责任,且乙方在事情发生后30天内提出,并能提供相关证明,则应免去乙方该件的邮费,另外按照货物的实际金额赔偿给乙方。

3、快件、货物延误按照iata和华沙公约的规定执行。

特殊情况:

乙方按文件或货物的实际价值填写申报价值,申报价值超过100美金(含100美金)必须进行报关,乙方可根据自身参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甲方不承担的责任:

1、货物可能发生的正常延误

甲方将按照盛捷作业标准尽全力派送乙方的货物,但这不是甲方的保证,对于任何可能发生的正常延误(如海关查验、停工等),乙方不能援引盛捷作业标准来要求甲方负责。

2、无法控制的情况

如果遭遇甲方无法控制的情况导致货物丢失、破损或错误派送,甲方不能承担责任。这些情况包括:

自然灾害,如:地震、龙卷风、暴风雪、洪水;

不可抗力,如:战争、飞机失事、禁运;

货物原有的缺陷或特征(即使在收件时我们已经知道);

非甲方人员的行为或疏忽,如:

――发件人;

――收件人;

――海关或其他直接政府官员

――各种安全检查中电场、磁场导致的任何电磁产品的破坏和信息丢失,甲方也不负责。

3、间接损失

无论是否属于合约或诉讼范围,以下情况(包括疏忽甚至由甲方的过错造成的)甲方也不能负责。

间接或特殊的损失或丢失;

其他间接损失;

未被其他合约。

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收入、利润、利息、市场、机会、货物效用的损失。

4、华沙公约

华沙公约适用于托运货物到达或途径非发件国的情况。该公约管制并在多数案例中进一步限制乐承运人对货物丢失、破损所应负的责任。

5、承运人

乙方同意:甲方不是普通承运人,甲方保留可以无条件拒绝或放弃为任何个人、集体、公司承运任何货物的权利。

6、留置权

乙方同意:如果乙方未及时支付运费、关税、预付款或运输中发生的任何费用,甲方有权留置任何承运的货物,在这些费用支付前,甲方将持有这些货物,并可以拒绝乙方的返还要求。

7、送货

信箱或邮政编码不适用甲方送货,甲方送货仅遵由乙方提供的收件人地址。但这并意味着由收件人本人领取,设有甲方速递中心的收件地,甲方将把托运货物送达该中心。

8、路线

所有托运货物的路线和转运,都是根据甲方的判断而随时安排的,不存在双方协定的中转地。

第十四条协议和附件

1、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势,并有双方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2、双方签定的各附件是本协议的正式组成部分。

3、如附件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国家法律约束,不得有违背法律的条款。

2、如双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时,提交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注:本协议一式两份,均有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单位盖章。双方各保留一份原件。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乙方授权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合伙的合同篇九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事务。

二、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元,【】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2、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五、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出资评估。

1、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时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2、全体合伙人一致确认【】方以劳务出资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元。

七、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八、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九、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如另有发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5、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6、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发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7、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十、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可以退伙的情形。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十二、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十三、除名退伙的情形。

1、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2、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6、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十五、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十六、委托执行人。

1、【】方负责经营管理,【】方负责财务出纳,【】方负责财务会计。

2、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方作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负责人。

十七、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十八、其他合伙人对执行人的监督权。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十九、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及合伙企业事务的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合伙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发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二十、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任何条款,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二十一、合伙营业的继续。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二十二、合伙企业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应通知债权人;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九条盈余分配的办法进行分配;

6、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二十三、违约责任。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6、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十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且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二十四、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合伙企业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二十五、保密。

协议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该保密义务永久有效。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协议终止、解除以及其他条款效力的影响。

二十六、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甲方,乙方,丙方。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二十七、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二十八、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九、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三十、补充不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的内容为准。

三十一、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丙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合伙的合同篇十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酒吧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二条:

主要经营地:

经营场所位于:面积: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酒吧,范围包括烟酒销售、中西式简餐、等。在此大家可以根据自己与合伙人所合伙的项目进行适当的填写。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以及期限。

第一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这里可以根据合伙人数的多寡进行增减,呵呵。。。

第二部分: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第三部分: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奖金分配以及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第一部分: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部分: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

当然退伙是指发生了某种客观情况而导致的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除名退伙也称开除退伙,是指在合伙人出现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伙人决议将该合伙人除名。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三部分:出资的转让。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支付合伙债务。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部分:合伙人的权利。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第二部分:合伙人的义务。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合伙的合同篇十一

合伙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保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经合伙人协商一致,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伙宗旨

为了促进朋友之间的友谊和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充分发挥和利用个人的富余资金,以及掌握的技术和市场信息,较好地进行经济合作,以达到促进友谊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

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资创办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项目地址: .

第三条 出资比例

各方出资所占比例为:出资总额为: 元,甲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 %;丙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 %.

第四条 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

1、利润分配:盈利的80%用来合伙人分红,分红按合伙人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来分配,其他的20%留作项目的扩展资金和维护项目的正常运行。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承担。

第五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履行相同义务,风险共担)。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申请退伙:

a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c 发生非主观之合伙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伙经营之事宜。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并按实际营业情况退回入伙时的出资金额。如盈利,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并退回出资金额;如亏损,则按照出资比例计算应承担的债务,在出资金额中抵扣,将款项退回退伙一方。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资义务;

b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c 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含违法以及严重影响项目经营信誉等行为);

d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进行内部申诉,申诉不成者可即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4、针对未到期自行提出退伙之行为者,依照退伙时项目之经营状况:

a项目若有所盈余,则由全体合伙成员联合决议,退回其前期出资部分;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合伙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2、听取合伙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3、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5、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依照上述内容中退伙约定办理退伙手续。

(二)合伙人的义务:

2、分担合伙经营所产生的合理债务

3、根据出资比例,全体合伙人对经营所产生的合理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4、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伙人负责管理财务,对整个项目的资金流动进行管理,任何活动所需要的经费都要向财务人员提出字面申请,然后由所有合伙人签字(因故不方便签字的,可以通过电话等征得合伙人同意,但事后该合伙人要补签字)。

第七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则按实际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项目名称继续经营原项目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项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项目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则按照出资比例计算应承担的债务,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90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协议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议,对其除名。

第十一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年 月 日

合伙的合同篇十二

合伙人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订立合伙购车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购买的车辆概况。

1、甲乙双方于__年__月__日共同出资购买一辆汽车,该汽车品牌为____,型号为____牌照号为____(以下简称为合伙车辆),该车发动机号:_______,底盘号:_________,合伙车辆价款为_____万元,购置税、首次购买车辆保险费等总价款为____万元。

2、甲乙双方以“联营”方式合伙经营合伙车辆。

3、本协议在合伙车辆存在期间且双方未解除本协议时始终有效。

第二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出资____万元,出资比例为(占购买合伙车辆价款)____%;乙方出资___万元,出资比例为(占购买合伙车辆的价款)____%。双方经营合伙车辆的利润所得及风险负担,按阶段进行分担。第一阶段:甲方按____%,乙方按____%用于各方收回购买合伙车辆的价款_____万元。此阶段发生的事故风险、经营风险、各种税费等及其它应由产权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按此比例进行分担。第二阶段:甲方按____%,乙方按____%对合伙车辆的经营收益进行分配。此阶段发生的事故风险、经营风险、各种税费等及其它应由产权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按此比例进行分担。

2、双方约定以甲方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产权登记,但合伙车辆在本协议生效期间属于甲乙双方按份额共有。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将合伙车辆进行转让、出借、担保等处分行为。违反本条约定,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3、双方一致同意由_____担任合伙车辆的驾驶员。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更换驾驶员。如甲方擅自更换驾驶员造成事故伤害,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对该事故不负责任。

4、合伙车辆由双方共同经营,日常维护保养运营费用在经营收益内优先支付。

5、甲乙双方同意于合伙车辆正式开始运营时,由甲方记录经营收入和费用支出详细账目,并于每月31日前与乙方核对账目,以确定合伙车辆的经营利润或亏损,并由双方按本条第一款所约定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

6、本协议生效期间,一方转让其所享有的产权份额时,应当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在同等价格的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利。

第三条以下事项必须由双方协商决定:

1、合伙车辆的再次转让。

2、合伙车辆的经营事项。

3、合伙车辆的抵押事项。

4、合伙车辆的交通事故处理事宜。

5、其它有关合伙车辆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重大事项任何一方单独对合伙车辆做出的上述事项均属无效,因一方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第四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自动终止:

1、合伙期满;

3、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4、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果该车届时变卖、转让或者损毁灭失后的价款或赔偿款,按照甲乙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条违约责任。

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后车辆的产权归属问题由守约方决定,无论产权归何方所有,应付清另一方所享有产权份额的应付价款后散伙。

第六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_____(签章)。

合伙人乙方:_____(签章)。

合伙的合同篇十三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身份证号:,籍贯 ,身份证号:,籍贯

乙:,身份证号:,籍贯 ,身份证号:,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乙方兑现技术,设备与场地。

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两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全体合伙人。

第五条 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___%、乙方___%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 企业债务按照甲,乙双方按比例负担。

第七条 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按照双方商议进行固定比例投入。销售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两年,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 __年_ _月__ 日至_ ___年月日止。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第十三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五条 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伙的合同篇十四

为建设好**房地产投资建设的 号楼工程,保证工程质量、建设工期、保障工程实施达到预期的各项计划和指标,双方就合同条款的有关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合作协议,本协议与将来备案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请双方自觉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桩基、土建和安装(桩基由甲方分包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工程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施工,但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门窗、水电暖通主材、高级装饰材料由甲方供应及水电施工由甲方提供。(甲供材料款不进入直接费,乙方决算时钢材、水泥、商品砼按定额含量*所购材料市场*10.91%取费进入决算,(材料费检测和马造20xx年2号文件的收费由甲方一次性支付壹拾伍万元人名币包干价)。水电主材(计取1%保管费加税金),门窗、消防系统、人防系统、智能化系统、暖通工程及防盗门、安装工程及其他专项分包工程由甲方另行分包并组织施工,乙方不对该部分进行工程预算,前述甲方分包工程应向乙方支付2%的配合费,配合费内容包括:留眼、补眼共用脚手架(不含分包单位需单独搭设的手脚架)和垂直运输机械、影响进度安排、作业降效等。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收取配合费。分包项目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另行挂表。另外,电梯按每台20xx元人民币付配合费。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甲方通知进厂为准

竣工日期:11层11个月完成,18层15个月完成。(从乙方破土动工开始计算)。(指承包的土建、安装工程)。

五、合同价格

本工程合同金额:暂定价约为叁仟万元,具体数额按以下条款予以确定。

六、结算方式

1.采用可调价合同,以会审后的施工图纸和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现场签证为计算依据,按工程量据实核算。

2.结算依据:定额执行20xx年《**省综合估价表》、及20xx年《**省建设工程补充定额估价表》装饰采用1999年《**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安装执行20xx年《全国统一安装定额**省单位估价表》定额。乙方采购材料价格参照从施工至竣工期间**市造价部门公布的市场材料信息价加权平均价下浮7%(没有信息价的由甲乙双方确定价格)。不同阶段的施工工期要以监理公司和工程部负责人签证为准。定额人工按20xx年33号文件新规定执行,如有政策调整,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注:(不再调整)

3.收费标准:本工程18层楼按三类工程类别收取,优惠让利综合费率下浮3个点,11层楼按三类工程类别收取,优惠让利综合费率下浮3.5个点。五层及以下楼按四类工程类别收取,优惠让利综合费率下浮3个点。

七、工程款的支付

1.在单位工程施工到春节期间,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已玩擦很能够工程量的70%的工程款。

2.在后期施工中,乙方每月25日向甲方上报经现场监理符合认可的当月完成工程量,以甲方审核的工程量为工程款支付依据,如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量报告后10日内,甲方未向乙表示异议,视同甲方接受该工程量报告。

3.甲方在每月5号前(节假日顺延)根据一份上月上报经监理、甲方审核后的已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4.工程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合格后1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90%工程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应在业内资料上报市城建档案归档并出具归档合格备案单后6个月内完成,另外5%的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审计结束后十天内付清。

5.生于的5%工程款作为本工程的保修金,该保修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二年内支付。此款项5%工程量保修金,甲方在竣工验收、备案期间代乙方缴纳到市建管处,保修期满乙方到建管处领取。

八、违约责任

1.若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2.甲方应以议标方式(乙方应选二家施工企业参与投标)选定乙方承接《****号楼》工程。涉及其他二家企业参与投标,费用由乙方自付。

3.乙方应当确保自购的各种施工材料的产品质量和本项目工程的施工质量,若因乙方选材不当和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有乙方自行全部承担,乙方应按照《劳动法》、《安全法》用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意外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连带责任且乙方应处理好周边居民单位关系,文明施工,不扰乱市民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4.由于乙方施工过程中存在工程质量瑕疵,并被他人发现和取证,使甲方市场信誉下降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相关事项产生的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

5.工期每提前一天按20xx元奖励,每逾期一天按4000元罚款。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顺延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九、履保证金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200万元人民币

2.该保证金小高层竣工之日起退还全款的50%,高层竣工之日退还剩余的50%

3.本保证金不计利息。甲方超期还款时,超期之日起,每天按银行利息支付。

十、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与格式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各文本内容不一致时执行本协议书的规定。

3.安装审定的工程量,甲方将工程款转入乙方在**设立的银行账户,确保甲方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全部用于该项目的建设,若因工程款的流逝给甲方带来直接或间接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4.乙方收到工程款后,应首先确保工人工资的支付,并将各班组收到的工资清单按月报监理和甲方工程部。否则,甲方有权按照乙方制作的工作表直接代为支付。若因乙方拖欠农民民工工资而造成的投诉、立案、曝光现象发生,每发生一次甲方将扣除乙方工程款总额的20%,并在当月工程款结算中扣除,如当月工程款不满足20%罚款,则顺延至下一月份扣除。必须遵守有关部门发布高温时期施工时间,违者按上述罚款。

5.乙方对外签订的任何材料购销合同等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全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甲乙双方采购的材料检验若需检测由乙方承担检测检验费。

6.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

7.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8.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风险金壹仟元整(包干价)。

9.凡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裁决。

10.双方当事人对本协议全部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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