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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考诚信的承诺书篇一
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事先知晓、认可并遵守考试规则和纪律,应认真阅读《考试规则》,了解考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
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对考生在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将作为诚信记录载入其电子档案。
我已认真阅读了以上考试有关规定,并已知晓、认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规定,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愿意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接受相应的处理。
我承诺: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录取等的相关要求,本人所提交的报考材料、证件和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的、准确的,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考生:xxx。
20xx年x月x日。
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事先知晓、认可并遵守考试规则和纪律,应认真阅读《考试规则》,了解考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
二、《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节录)。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录。
(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1月5日《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教育部令第33号修正)。
……。
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生参加考试的。
第十条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
对考生在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将作为诚信记录载入其电子档案。
我已认真阅读了以上考试有关规定,并已知晓、认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规定。我承诺: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录取等的相关要求,本人所提交的报考材料、证件和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的、准确的,如有虚假信息和违规行为,本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考生本人在以下区域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抄写最后一个有下划线的自然段:
考生本人签名____________。
河南省高考诚信的承诺书篇二
本人自愿参加_____年国家和本市统一组织的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我已阅读考试有关规定,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遵守国家及本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处理。
二、坚决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三、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考生班级:__________。
考生姓名:__________。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是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为此,我向县招生办就20___年招生考试做出如下承诺:
1、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2、进入考场时携带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主动接受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测。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3、不携带手机、无线接收和传送设备、电子储存记忆录放设备、手表、有封套的橡皮、修正液、涂改液、修正带助听器、文具盒、矿泉水瓶等物品进入考场。
4、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传递文具等物品,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终考铃响后不在考场和考点警戒线内逗留。
5、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信息密码,不向他人泄密;如因泄密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本人负责。
6、由本人慎重填报高考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如按本人志愿投档而被院校录取则保证不放弃志愿,按时报到入学。
中学∕班级________。
准考证号码________。
承诺人________。
___年_____月_____日。
河南省高考诚信的承诺书篇三
20xx年国家和本市统一组织的高等教育入学考本人自愿参加试,我已阅读考试有关规定,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遵守国家及本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处理。
二、坚决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三、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考生班级:
考生姓名:
承诺人:
河南省高考诚信的承诺书篇四
本人是本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本人已阅读并知晓了本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考生守则》、《考生须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办法。
为表明本人的诚信品质,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公正性,本人郑重承诺:报名期间,我所填报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考试期间,我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规违纪行为,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考生号:
承诺人:
河南省高考诚信的承诺书篇五
本人自愿报名参加广东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了广东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国家和广东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二、本人坚决遵守广东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有关报名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假证书。如有违反,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本人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接受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是否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自觉维护考试公平,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违规、不作弊,做到诚信考试、守纪考试、文明考试。
四、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写信人:
日期:
河南省高考诚信的承诺书篇六
1、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2、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3、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4、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5、保证自己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准确向招生考试机构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如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户口簿、考生类别、毕业会考成绩、享受优惠条件的证明或证书。
6、体检时,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不弄虚作假、请人代检。
7、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填报志愿密码卡》,做到不丢失,不向他人泄密;如因泄密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本人负责。
8、由本人慎重填报高考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如按本人志愿投档而被院校录取则保证不放弃志愿,按时入学。
考生签名:
xxx年xx月xx日。
河南省高考诚信的承诺书篇七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本人自愿报名参加xx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了xx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国家和xx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二、本人坚决遵守xx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有关报名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假证书。如有违反,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本人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接受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是否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自觉维护考试公平,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违规、不作弊,做到诚信考试、守纪考试、文明考试。
四、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河南省高考诚信的承诺书篇八
我是一名参加今年高考的考生,学习了《考生守则》和《高考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的有关内容,在今年的高考中,将以诚信为本,遵规守纪,并郑重承诺:
1、自觉遵守《考生守则》和考场纪律,不违规违纪。
2、尊敬监考老师,服从监考老师管理。
3、不携带违禁物品(如手机、电子通讯设备、手表等)进入考点。 以上承诺坚决做到,考试中如有违纪舞弊行为,愿接受《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的条款处理。
考 生:
20xx年xx月xx日
河南省高考诚信的承诺书篇九
我报名参加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xx专业术科考试,在此郑重承诺:
一、我已认真阅读并了解了招生院校专业考试《考生守则及注意事项》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教育《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作出的处理决定。
二、我坚决遵守专业考试有关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三、我保证在专业考试中诚实守信,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违规,不作弊。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四、我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河南省高考诚信的承诺书篇十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高考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考点工作人员是国家教育考试保障人员,是高考工作的重要岗位,为了确保今年我县普通高招工作能平稳顺利进行,根据《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本人在今年的高考工作中作如下承诺:
(一)在考点主考领导下,认真做好所分配的工作任务,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实施细则,如实记录考点有关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二)具有三严作风:严密组织、严格要求、严肃纪律。
(三)遵守以下“四项纪律”:
(1)不擅离职守;
(2)不徇私作弊。
(3)不违反规章操作;
(4)不纵容、包庇、伙同他人违纪作弊。
案件教训,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违纪作弊行为,
(四)保证在高考监考工作中,要接受历年的高考舞弊。
以上是我的承诺,本人一定要严格遵照执行,凡因工作失职而造成考场秩序混乱、考生严重违纪舞弊或发生试卷泄密、答卷丢失等问题,接受高考规定的一切处理。
承诺人(签字):
日期:
河南省高考诚信的承诺书篇十一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一名参加今年高考的考生,学习了《考生守则》和《高考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的有关内容,在今年的高考中,将以诚信为本,遵规守纪,并郑重承诺:
1、自觉遵守《考生守则》和考场纪律,不违规违纪。
2、尊敬监考老师,服从监考老师管理。
3、不携带违禁物品(如手机、电子通讯设备、手表等)进入考点。以上承诺坚决做到,考试中如有违纪舞弊行为,愿接受《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的.条款处理。
致辞。
敬礼!
考生:
___年___月____日。
河南省高考诚信的承诺书篇十二
我报名参加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xx专业术科考试,在此郑重承诺:
一、我已认真阅读并了解了招生院校专业考试《考生守则及注意事项》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教育《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作出的处理决定。
二、我坚决遵守专业考试有关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三、我保证在专业考试中诚实守信,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违规,不作弊。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四、我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签字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河南省高考诚信的承诺书篇十三
诚信高考承诺书范文,每年六月份对高三考生来说是一个又紧张又期待的日子,但是在这个紧张又期待的时刻却终是传出,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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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对考生在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将作为诚信记录载入其电子档案。
我已认真阅读了以上考试有关规定,并已知晓、认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规定,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愿意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接受相应的处理。
我承诺: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录取等的相关要求,本人所提交的报考材料、证件和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的、准确的,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考生:xxx
20xx年x月x日
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事先知晓、认可并遵守考试规则和纪律,应认真阅读《考试规则》,了解考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
二、《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节录)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录
(2004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2012年1月5日《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教育部令第33号修正)
……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生参加考试的。
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
对考生在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将作为诚信记录载入其电子档案。
我已认真阅读了以上考试有关规定,并已知晓、认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规定。我承诺: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录取等的相关要求,本人所提交的报考材料、证件和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的、准确的,如有虚假信息和违规行为,本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考生本人在以下区域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抄写最后一个有下划线的自然段:
考生本人签名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河南省高考诚信的承诺书篇十四
我是一名报名参加今年成人高考的考生,我已知晓《考试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的有关规定(《考试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内容见《给考生的一封信》),我在报名、考试中将以诚信为本,并庄重承诺:
一、本人所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真实准确,相关证件、证明真实并符合要求。
二、本人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试规则》和考场纪律。
三、本人在报名、考试中,如有违纪舞弊行为,愿接受《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的处理。
我的姓名:xxxxx。
我的考生号:xxxxx。
20xx年xxx月xxx日。
河南省高考诚信的承诺书篇十五
我是一名报名参加今年成人高考的考生,我已知晓《考试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的有关规定(《考试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内容见《给考生的一封信》),我在报名、考试中将以诚信为本,并庄重承诺:
一、本人所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真实准确,相关证件、证明真实并符合要求。
二、本人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试规则》和考场纪律。
三、本人在报名、考试中,如有违纪舞弊行为,愿接受《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的处理。
我的姓名:__________。
我的考生号:__________。
20___年_____月_____日。
河南省高考诚信的承诺书篇十六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本人报名参加_____省20___年高校招生考试,郑重承诺:
1、本人网上填报的信息、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及享受政策的照顾的的材料客观、真实、准确,由于网上报名漏报、错报信息而又未在信息确认时提出更正的,或提供虚假的材料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2、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内容,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若有违规行为,愿接受处理。
开具的有效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须提供其相应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其中一项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特此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应处理,违规事实记入本人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致辞。
敬礼!
考生:
___年___月____日。
河南省高考诚信的承诺书篇十七
本人自愿报名参加广东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了广东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清楚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中“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有关规定,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国家和广东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二、本人坚决遵守广东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有关报名规定,按照报名相关要求和程序办理报名手续,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假证书。如有违反,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本人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员的管理,自觉接受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是否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自觉维护考试公平,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违规、不作弊,做到诚信考试、守纪考试、文明考试。
四、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考生签名:
20xx年12月
河南省高考诚信的承诺书篇十八
:
您好!
本人报名参加xxx省20xx年高校招生考试,郑重承诺:
1、本人。
网
上填报的信息、所。
提供。
的报名材料及享受政策的照顾的的材料客观、真实、准确,由于。
网
上报名漏报、错报信息而又未在信息确认时提出更正的`,或。
提供。
虚假的材料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2、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内容,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若有违规行为,愿接受处理。
的二代正式的进行认定。持异地二代正式居民的在苏区县、山区县(市)、贫困县报考,且需享受照顾政策的,必须。
提供。
其在当地工作单位
开具的有效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须。
提供。
其相应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其中一项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特此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应处理,违规事实记入本人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此致
敬礼!
考生: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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