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明确目标,并为我们的行动提供方向。制定计划时,要遵循SMART原则,确保目标具体、可衡量、实现可行、与期望相符、有时限。通过阅读这些范文,你可以了解到一些制定计划的实用技巧和经验。
防止工作计划篇一
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和处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建档立卡脱贫户2020年在现行标准下实现稳定脱贫、边缘户不致贫,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达到“零返贫、零致贫”目标,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一)监测对象。
1.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扶系统”)2019年度已标注的52户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82户边缘户。
2.除国扶系统2019年度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之外的1618户脱贫户。
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二)分级管理。
1.红色监测对象。国扶系统2019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边缘户;预估今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不含)或因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两不愁三保障”任意一项有可能不达标的,若为脱贫户则在国扶系统中标注为脱贫监测户,若为非建档立卡农户则在国扶系统中录入为新增边缘户。
2.黄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当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5000元(含)但低于10000元(不含)的脱贫户。
3.绿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当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10000元(含)的脱贫户。
(三)监测原则。
坚持2020年“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镇、村三级联动、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充分利用国扶系统、建档立卡手机app、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工具,结合适时入户走访,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并在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
按照“排、访、评、录、测、补、销”七步工作法对监测对象进行筛查确定、动态监测、分类帮扶、补短销号,具体步骤为:。
(一)初筛初定。
防止工作计划篇二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全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以下简称集中排查)行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开展集中监测帮扶工作,重点对全镇所有脱贫户(含退出户,下同)、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其他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进行全面排查,查找解决突出问题,继续精准施策,科学制定帮扶措施,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完善到村到户台账,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一)对脱贫户,全面摸清“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及时整改,进一步完善到村到户工作台账,更新相关信息数据,录入广西防贫app(下同)。
(二)对原有监测对象,采集更新相关信息数据,核实核准帮扶措施,确保帮扶措施明确、有效。
(三)对原有监测对象中已标注消除风险户,按国家、自治区防贫监测最新文件要求,重新判定风险消除状况,存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及时修正完善。
(四)按国家、自治区防贫监测最新文件要求,认真排查识别出新的监测对象,重点排查出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按应纳尽纳原则,及时纳入。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一)制定方案,开展培训(2021年6月16日前)。
镇扶贫办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并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对各村参加集中排查的工作队人员进行专门业务培训,熟悉工作内容和操作流程,明确任务要求,确保集中排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筛查形成疑似风险户名单(2021年6月18日前)。
1.农户自主申报。加大防治返贫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引导困难群众自行向当地村委会提出纳入监测对象申请,或通过国家返贫监测app、12317热线、广西防贫监测信息系统等进行申报。
2.“线上”比对。镇扶贫办要将区乡村振兴局、教育局、民政局、公安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卫健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残联、医保局、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中心等部门(以下统称区行业部门)比对筛查出的疑似返贫致贫风险户及时反馈给各村核查。
防止工作计划篇三
为提高我院传染病疫情管理水平,切实把疫情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我院于1月26日对1月份疫情管理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为门诊日志及内儿科出入院登记使用情况、化验室、放射科登记情况、传染病登记报告情况。自查结果如下:。
一、传染病登记、报告情况:
6月份我院共计报告各类传染病9例,其中痢疾1例,水痘1例,其他感染性腹泻4例,疑似肺结核3例。所有传染病病人均及时进行了报告,无迟、漏报现象。报告的所有病例均登记了科室内传染病登记簿,登记内容与报告内容相符,无差错现象。报告的病例均可在化验室及放射科查找到登记,无诊断不符现象。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有项目不完整现象。
二、门诊日志的使用情况:存在字迹潦草,缺项等情况。抽查各临床科室门诊处方各15张,核对相应医生使用的门诊日志,计算出门诊日志登记使用率。从抽查结果可以看出我院门诊日志登记情况较好,使用率及相符率均为100%。
三、化验室的登记情况:使用了符合上级规定的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地址、送检诊断、检查结果、送检医生等内容的门诊检验登记簿,但存在漏添送检诊断现象,字迹较潦草。
四、放射科的登记情况:放射科登记完整,在发现肺结核病人后,能主动及时电话通知疫情报告员。我院发现的3例肺结核疑似病人均转诊至市结核病防治所,转诊率为100%。
防止工作计划篇四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我院在总结20xx年全年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县局20xx年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现状,现就今年辖区内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作出计划,具体如下:
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投入工作。因此,我们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要不断地完善各项疫情管理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稳定疫情管理队伍,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规范操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定期进行传染病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使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医护人员疫情报告观念。把传染病管理工作纳入工作考评,使各医护人员和各村卫生室医生从思想上对传染病防治工作有一个正确认识,确保我镇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在新的一年里更上一层楼。
二、进一步规范医疗记录及资料管理,提高疫情报告质量。
要求院内和各村卫生室在传染病管理工作中必须做到有制度、有规范,有门诊日志,有传染病报告登记册。年终各项资料收集应齐全,规范装订以备查询。全镇村卫生室医疗机构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的门诊日志,填写完整、规范医护人员要严格按照疫情报告登记制度认真做好门诊日志等记录,特别是发病日期应具体,并应及时上报疫情,做到疫情卡与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信息一致,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不规范现象。疫情报告时限要严格按照修订后的法定传染病时限进行报告。报告及时率和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完整率、准确率必须达到100%。
三、做好重点疾病疫情监测、预测,防治疫情的爆发和蔓延。
医院公卫科人员应经常下乡督导加强工作规范性,深入各个村卫生室、学校、幼儿园,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传染病聚集病例或当地新发(罕见)传染病,应立即转诊到上级单位进行救治,及时上报疾控中心,配合县疾控中心做好事件的调查、处理。
及时掌握各种疾病的发生、发展规律,了解疾病的分布情况和流动动态,并在此基础上对传染病的流行趋势进行预测、预警,采取正确的预防措施,控制传染病的流行。
院公卫办公室要求每个村卫生室加强传染病工作的要求,并予以技术支持,督导其提高疫情信息报告质量。同时做好全镇疫情信息的分析、交流和通报工作。
院内和村卫生室应继续做好夏季肠道病、疟疾等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及早做好安排。配合检验科,进行疟疾血检工作。发现疑似病例及时上报。坚持肠道病自5月1日至10月31日监测工作,定期上报。
五、加强传染病督导检查,做好疫情报告工作。
依照《传染病医院报告管理制度》的要求与规定,对辖区内医疗单位进行传染病疫情管理、培训及信息报告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并进行评比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其及时改正,如逾期不改者,进行通报并扣除考核积分。
六、切实做好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业务素质。
院公卫办公室会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院内医务人员和村卫生相关人员和学校幼托机构卫生人员进行传染病知识培训,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准确地对并进进行诊断,区分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病原携带者后,在作出疫情报告。并在规定时限内做好上报、登记工作。
防止工作计划篇五
(一)监测对象和范围。一是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二是已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三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户。
(二)监测内容。持续跟踪收入支出情况,监测是否收入大幅缩减或刚性支出较大;“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是否存在隐患;因突患重病、受自然灾害、出现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等。
(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通过农户申报、镇村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信访及媒体监督反馈、省市县监测预警平台实时分析和应急专项排查等途径,对各渠道摸排反馈的预警信息,由村两委核实研判、镇级审核上报农户信息清单,经县扶贫办审核通过后,由镇级信息员按照名单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市监测预警工作平台。
1.农户申报。向工作对象敞开大门,根据监测对象识别纳入标准,农户直接向村两委申请,农户递交申请5个工作日内,经村两委核实研判、镇级审核确认后,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2.镇村排查。由镇脱贫办组织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入户走访排查,重点核实行业部门、信访及媒体监督反馈、系统平台推送的可能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并实时跟踪农户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存在隐患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出现生活困难情况,对排查出来的对象经村级研判、镇级审核后,镇脱贫办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3.信访及媒体监督。对信访、扶贫监督电话,以及各级媒体反馈的相关问题线索,镇脱贫办组织各村核查研判,并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4.平台分析。根据《镇巩固脱贫成果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发[2020]31号)确定的方式开展,利用市监测预警平台实时分析脱贫户家庭指数,按照返贫风险程序不同,确定监测预警对象,以“红色、黄色、蓝色”分级推送监测预警信息;对省市县监测预警平台分析反馈的信息,镇脱贫办及时组织村四支队伍核查研判,并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5.应急专项排查。针对灾情等突发情况,镇脱贫办将县应急管理局提供受灾群众对象名单反馈各村,组织各村核查研判,并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四)监测对象的管理。监测预警对象实行线下台账和信息系统同步管理。镇、村要分级建立帮扶台账,准确记录监测预警对象的基础信息、风险类型、监测责任人、帮扶措施和风险消除情况等内容,帮扶台账每月要动态更新。镇脱贫办每月组织各村开展一次动态管理和风险消除评估,及时将新纳入的监测预警对象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市监测预警平台,已消除风险的在系统中进行标记,实现动态清零,监测对象的家庭成员自然变更每月在信息系统进行动态调整。
各村要综合利用现行行业扶贫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社会扶贫力量等优势资源,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按照《镇巩固脱贫成果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发[2020]31号)要求,针对监测预警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分类落实帮扶措施,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
(一)收入下滑风险户:主要包括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存在收入连续两年以上下滑、每年下滑幅度较大的,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滑幅度较大的,或家庭刚性支出较大的情况。由各村及帮扶人负责,制定切实有效的帮扶措施,可采取产业发展、创业就业、开发公益岗位等方式增加收入。
(二)家庭变故风险户:主要包括农户家庭遭受重大灾害、交通事故等造成房屋损毁、家庭成员意外伤亡或家庭财产重大损失的,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陷入困难的情况。由各村将名单报镇脱贫办,镇脱贫办汇总后报县脱贫办及相关部门落实解决帮扶措施,各村四支力量对此类户做好后续发展规划,防止主要劳动力遭遇变故导致户下收入或“两不愁三保障”出现不达标情况发生。
(三)重病或重残风险户:主要包括农户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重度残疾,导致家庭陷入困难的情况。由各村报镇脱贫办汇总,分类上报县卫健局、医保局、民政局、县残联,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兜底保障政策,同时各村四支队伍对此类户落实好后续发展规划,确保不发生返贫、致贫现象。
防止工作计划篇六
坚持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__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防止返贫致贫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明确程序和内容,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因地因户因人制宜开展精准帮扶,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提前发现并识别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口,及时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一旦出现返贫和新致贫,及时纳入建档立卡,享受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实施精准帮扶,确保稳定脱贫。
(二)坚持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原则。因户因人精准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主要采取开发式帮扶措施,支持发展产业、转移就业,通过就业帮扶实现增收。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落实各项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实现应保尽保。
(三)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构筑共同富裕、守望相助的社会风尚。
(四)坚持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原则。处理好外部帮扶与自身努力的关系,加强监测对象扶志教育,强化勤劳致富导向,培养监测对象艰苦奋斗意识,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一)监测对象范围。全街道所有农村人口,以家庭为单位,原则上以2020年度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左右的户为主。重点监测以下对象:
1.街道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脱贫不稳定户。
2.尚未脱贫户、返贫户。
3.已纳入扶贫信息系统的边缘户。
4.通过上半年脱贫质量“回头看”发现的建档立卡之外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低保户、大病重病户、重度残疾户中有致贫风险的户。
5.因洪涝灾害、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各种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导致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引发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度缩减的户。
监测对象规模一般为建档立卡人口的5%左右。
(二)监测程序。以街道为单位组织开展,通过农户申报、乡村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等途径,由区级扶贫部门确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对已经消除致贫、返贫风险的边缘户、监测户及时在系统标识已消除风险。
(三)监测内容。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开展。
1.家庭收支和生活情况。监测收入达标、收入稳定、大额支出等情况,即:监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否达到最低监测标准;与上年比,是否因疫情影响、劳动技能缺失、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产业或就业收入下降的情况。同时,监测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是否存在下降的情况;是否存在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因素导致家庭产生大额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继而导致家庭生活出现困难的情况。
2.“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监测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监测户和未脱贫户的教育、健康、住房、饮水安全的政策落实是否连续稳定,是否存在返贫风险点;监测档外群众在教育、健康、住房、饮水安全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是否存在致贫风险点。
(一)监测责任。由驻点街道干部、村(社区)“两委”、村(居)民小组长等人员进行监测,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员协助参与。以“三走访三签字”、各驻村帮扶工作队、各帮扶责任人按要求上门走访为契机,全面分析本村(社区)贫困户、档外重点监测对象农户的收入、“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详细建立台账。
(二)帮扶责任。未脱贫户(含返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即监测户由村(社区)“两委”、驻村工作队及帮扶责任人共同承担帮扶责任;对监测对象中的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如边缘户或者其他档外特殊困难对象,由街道统筹帮扶力量进行帮扶。
(三)管理责任。对于群众个人自主申请的,进行数据比对发现的,各级通过督查、检查、暗访、信访发现的各类疑似问题,统一转交街道、村(社区)两级进行重点监测。监测数据原则每季度一更新,特殊情况随时汇总上报。
保持现行扶贫政策总体稳定,统筹利用政府、市场和社会扶贫资源,支持各单位结合实际自主建立动态帮扶机制,在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和防止返贫致贫实际需要的前提下,精准落实对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
(一)产业帮扶。对具备产业发展能力以及意愿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动员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乡村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其发展生产。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动员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优先集中采购监测对象生产的农产品和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的企业、合作社农产品。
(二)就业帮扶。深化扶贫劳务协作,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加强就业信息服务,推动监测对象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组织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其边培训边上岗。拓展建设扶贫车间,吸纳更多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就业。积极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加大对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选聘力度。鼓励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方式,动员监测对象参与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获取劳务报酬。
(三)“三保障”与饮水安全帮扶。开展常态化控辍保学,确保监测对象义务教育阶段无失学辍学;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对象雨露计划、义务教育困难生活补助、职业教育和高中助学金各项免补政策落地落实。通过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帮助监测对象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对患大病重病且符合救助条件的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医疗救助。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档外低保户、五保户、残疾户4类对象危房改造,年内完成边缘户危房改造;对其他监测对象,要根据实际情况,逐户开展住房危险性鉴定,通过危房改造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确保所有监测对象人不住危房。动态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加强水源点建设,有效解决季节性缺水、提高供水保证率,保障所有监测对象饮水安全。
防止工作计划篇七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了解工作情况,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20xx年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及市疾控中心中心制定的《市20xx年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方案》,和市卫生局的会议精神,我镇卫生院于4月6日分别对全院各科室进行了督导、检查。采取询问、现场查看等方式,查看了门诊部、住院部、放射科、化验室等关联网络直报科室的基础资料,总体来看,各项工作既有成绩,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我院很重视疫情网络直报工作,有领导分管,制定了计划和工作方案,开展了相关业务培训,明确了工作任务,建立了疫情治理的各项制度或职责。
1、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工作日志制度,建立了门诊日志和传染病登记,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
2、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有职能科室和专门的疫情网络直报人员,疫情直报人员定时下科室进行检查登记、及时填报卡、核对和自查。配齐了必要的设备,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的'网络直接报告。报告法定传染病11例,其中肺结核病3例、水痘1例、病肝3例、流行性腮腺炎3例、菌痢1例,未发现霍乱、疟疾等重大疫情,无死亡病例。无甲类传染病发生。
3、配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样。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门诊日志登记不规范,不完整,门诊发热、肠道疾病登记不全面、不及时,甚至不登记,肠道门诊未送检。
2、住院部入出院登记薄项目不全,只有姓名、现住址、和入院日期,无性别、年龄、职业、入院诊断(填在其他项目栏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和转归情况。无传染病登记,传染病发现漏报病例1例。查看从1/1至今住院登记,发热病人7例、腹泻病人3例,大部分未报。
3、检验科无门诊纸质登记薄,电子记录为5/3至今,无之前记录。
4、放射科大部分无检查结果记录,1例传染病例未报。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诊断标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网络直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网络直报能力和诊断水平。
2、将各种传染病登记表发到每个医务人员手中,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登记门诊、住院日志和各种传染病登记。
不断加强自身工作治理,同时积极组织开展阶段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镇卫生院。
二0xx年4月6日。
防止工作计划篇八
为进一步巩固我县根治欠薪工作成效,夯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监管先行试点县建设基础,2021年5月25日至29日,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县劳动保障监察局等单位,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全县9个乡镇、12个重点行业主管部门根治欠薪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从督查情况来看,我县根治欠薪工作整体情况较好,被督查单位均能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县教育局重视程度高,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判根治欠薪工作,严格落实根治欠薪制度;县住建局日常监管好,组建了工作专班,实行项目包保,重点盯防欠薪问题;县国投公司人工费存储足,金凤路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人工费储存金超过5000万元,有效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县交通运输局数据报送实,上半年共报送在建工程项目信息22个,项目资料完善,项目信息全面。
(一)人工费拨付不到位。
从全州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监管系统排查情况来看,我县纳入该系统监管的在建工程项目共55个,其中人工费未拨付或拨付不足的项目31个,占系统监管在建工程项目总数的。其中,中营镇、县自然资源规划局人工费未拨付或拨付不足的项目分别有6个、5个,占系统监管在建工程项目总数的10%以上。
(二)“五项制度”落实有差距。
全县根治欠薪“五项制度”落实情况不理想,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太平镇项目办负责人对根治欠薪工作重视不够,对“五项制度”内容不清楚;五里乡雉鸡村三组马家湾至大垭产业路整修及硬化工程、中营镇大路坪乡村振兴道路建设(洪兵屋旁至_桥)工程项目“五项制度”均未落实,处于监管缺失状态,若发生欠薪问题将极难处理。
(三)项目信息报送不全面。
太平镇实施的2个200万元以上的乡村振兴项目、五里乡实施的十字村石家堡至刘家屋场公路整修及硬化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但在报送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时,没有按照相关要求全面报送项目信息,未做到应报尽报。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一把手”工程。
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对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视程度,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扛起责任、压实责任,再动员再部署再筹划,全力打造“无欠薪鹤峰”,努力做好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监管先行试点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人工费拨付,筑牢根治欠薪工作基础。
县财政局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强资金统筹调度,按照“三保”原则,及时拨付各在建项目人工费;各工程项目业主单位要主动与县财政局加强联系,共同协商,共同解决,确保政府性投资工程人工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三)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制度要求落实落地。
县治欠办要按照州对县“一月一考核”的工作要求,加大对各工程项目业主单位的督办和考核力度,提高农民工工资保障日常监管工作在年底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得分占比。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五项制度”,安排专人盯防欠薪问题。同时,各工程项目业主单位要加强项目信息报送工作,务必做到应报尽报。
防止工作计划篇九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xxx_扶贫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省、市脱贫攻坚战略决策,以打赢脱贫攻坚战为目标,防止因灾、因意外伤害、意外事故致贫返贫,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提高贫困人口抵御风险能力和防意外保障能力,为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一单式”保险服务。
运用市场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利用商业保险的经济杠杆作用,通过政府在组织推动、财政补贴、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引导保险资源向贫困地区贫困户倾斜,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量身打造,制订全方位的保险保障计划,提供优质快捷的保险服务,实现商业保险对脱贫攻坚的助推作用,逐步建立起保险扶贫兜底和防返贫机制。
以**市2016已脱贫和年末未脱贫建档立卡人口、**年至2020年新增贫困人口、返贫人口为对象(不包含集中供养五保户、稳定脱贫户,以全国扶贫信息系统数据为准),在各县区广泛推广“助农保”保险扶贫,为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风险保障,努力实现“贫困路上少风险,致富路上多保障”目标。
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农业生产保险、家庭成员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家庭成员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综合保险保障,充分发挥保险公司的社会责任。
1、农业生产保险。由于火灾、爆炸、疾病、疫病以及自然灾害原因直接造成贫困户养殖牲畜死亡、种植作物受损、林木受损、种养场地及农业设施受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涉及中、省补贴品种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贫困户,在保成本的基础上按实际损失确定赔付)。
2、意外伤害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保险人负责意外身故、残疾、烧伤给付保险金。
3、意外住院医疗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保险人给付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
4、家庭财产保险。被保险人所有的房屋主体及附属设施、室内装潢、家用电器等,由于火灾、爆炸、地震及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
(一)签订项目协议。县、区扶贫办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承办保险公司,并签订《“助农保”兜底扶贫保险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对象、保费标准、保险责任、保险期限等内容。
(二)办理投保手续。保险公司根据县、区扶贫办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核发“助农保”保险服务统一保险单,并按户向参保贫困户发放保险服务明白卡,明确保障范围及理赔流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助农保”
兜底扶贫保险扶贫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扶贫办牵头,市金融办、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排相关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扶贫办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各县、区也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区扶贫办要将“助农保”推广工作纳入扶贫工作计划,主动加强与农业、金融、财政、民政、保险公司的沟通协调,在政策指导、资金安排、工作协调、数据共享等方面支持保险公司开展工作。
(三)强化监督指导。市、县(区)扶贫保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对各县区“助农保”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承保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骗取保险费补贴资金,若发现通过虚假承保等方式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大政策宣传。保险公司要制作宣传材料,发放各基层单位。各县、区扶贫部门、保险公司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宣讲、集体宣讲、入户宣讲等方式,有重点的宣讲兜底扶贫保险产品的相关要点,让建档立卡贫困户了解产品的主要内容和风险保障。
(五)及时总结经验。保险合同期满前,由扶贫保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与承办保险公司对项目年度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对上年度保险扶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改进措施,确保兜底扶贫保险效果。
防止工作计划篇十
我院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要坚持以《传染病防治法》为依据,以《全国卫生防疫工作规范》为工作指南。不断强化监督力度,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及疫情报告质量,更好的进行全镇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开展,为此特制定计划如下:
1、继续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及《山东省疫情报告及管理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全镇法定传染病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及报告工作。
2、提高认识,加强对疫情工作的指导,医院成立了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对中心卫生所调整专人负责传染病防治,完善院内的`疫情报告系统,对工作马虎,不负责任的疫情报告人员及时撤换,在全镇真正建立起一支作风正派、技术过硬,反应迅速的疫情报告队伍。
3、做好疫情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基层报告人员的业务素质,镇卫生院疫情报告员对中心卫生所传染病防治员进行业务培训及技术指导。
4、强化监管执法力度,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医院要负责对中心卫生所传染病防治的检查,同时开展一次专题漏报检查,对瞒报,谎报,迟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抓几个典型、下决心要严肃处理。
5、做好疫情资料的整理工作,要求医院、各中心卫生所及时整理各种疫情资料,存盘备案。
**中心卫生院。
20**.1.3。
防止工作计划篇十一
为积极妥善解决因劳务纠纷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有效地控制事态的发展,维护企业、社会稳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_令第423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动态跟踪”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减少经济损失和避免产生不良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公司、项目监理组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一)公司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工程部长、财务部长。
成员:办公室综合部、、财务部、工程部等相关负责人等。
应急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部,工作组设现场项目监理组。
(一)公司应急指挥小组工作职责。
2、负责劳务纠纷争议调解和突发事件处理的整体协调和指导工作。
(二)项目部职责。
总监、监理人员应熟悉劳务合同相关内容,掌握工程、劳务工作量和劳务费的结算、支付情况。总监应指派监理人员将本项目部所有施工队组的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上岗证、考勤表、工资发放表按规定收集、归档备案。对有矛盾激化趋势的事件,应逐级汇报,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升级,不得出现忽视、隐瞒甚至纵容或激化矛盾的情况发生。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应急状态,分为如下四个阶段。
(一)前兆阶段。劳务人员向项目部或有关处室索要劳务费,出现矛盾并煽动人员以非正常手段解决时;劳务人员出现明显不满情绪时;劳务人员聚集到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办公地点或围堵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管理人员时;劳务人员聚集到项目部干扰妨碍正常生产经营和办公时。
(二)紧急阶段。劳务人员聚集到分公司机关或公司机关,干扰妨碍正常生产经营和办公时;劳务人员聚集到政府部门群访、群诉时;劳务人员采取影响社会治安等非正常手段制造影响时。
(三)谈判阶段。聚众妨碍正常办公的劳务人员情绪得到控制,所属项目部负责人能与劳务负责人或代表正式对话时。
(四)解决阶段。与劳务责任人或代表达成一致意见且聚集的劳务人员已经疏散或退出占据的施工现场或其他场所时;正常生产、办公秩序得到恢复项目监理部必须重点关注存在以下问题的队伍:
1、未签合同和未结算的施工队组、底数不清的;
2、采取综合分包形式,劳务费与材料数、机械费等区分不清的;
3、拖欠劳务费数额较大的。
(一)信息报告。发生劳务人员工资支付等劳务纠纷时,事发项目部要第一时间按以下报告程序逐级上报:项目监理人员一总监一公司应急工作小组。报告内容为:
2、事件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及影响程度预测;
3、突发事件发生的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处理情况:
4、公众和媒体等方面的反映;
5、其他已掌握的情况。
(二)启动预案。各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核实情况,要在20分钟内做出案情基本判断,情况属实需要启动本预案时,应由组长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并启动本预案。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组织工作组人员履行应急职责。
(一)应急处置。应急处置办公室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的20分钟内,根据案情通知应急工作组投入应急处理工作。有关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赴现场,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
1、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注意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听取劳务人员诉求,稳定劳务人员的情绪,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遵照合同办事,在核对工程、劳务工作量和劳务费的结算、付情况后,如果确实存在拖欠劳务费且结算手续完善的,双方应拿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及时支付劳务费。
2、现场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应急小组应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必须通过仲裁和司法程序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
3、当出现暴力破坏活动苗头时,应请求辖区派出所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对阻挠抗拒工作人员开展解决纠纷工作的,严肃查处;对无理取闹、违反治安处罚法的人员依法处置。
防止工作计划篇十二
为了切实加强我县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工作,以及世界银行借款和英国赠款结核病控制项目收尾工作,执行“dots”为核心的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加大病人发现力度,落实国家免费政策,扎实做好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转诊、追踪、治疗管理和督导检查,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项目工作任务,促进我县结核病防治规划的实施。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树立以支持全县结核病控制规划为宗旨的指导思想,认真做好卫项目和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工作。全面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加强领导,强化目标管理,加大结核病控制力度,抓住发现病人、治疗管理病人等重点环节,规范结核病防治措施,进一步提高防治工作质量,促进结核病防治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及指标。
(一)按照省项目办20__年度结核控制工作计划和下达我县的病人发现任务数,全年计划完成初诊疑似肺结核病人910例,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240例,其中涂阳130例(初治涂阳110例,复治涂阳20例),涂阴110例(重症涂阴10例,其它涂阴100例)。完成随访病人查痰240人次,涂阳病人密切接触者调查130人,追踪疫情疑似肺结核病人60例。
(二)保持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100%,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保持在70%以上。涂阳病人阶段痰菌阴转率达到95%以上,病人规范治疗率达到90%,初复治涂阳病人平均治愈率达到85%以上。
(三)医疗机构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核病人报告率达到95%以上。
(四)医疗机构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核病人转诊率达到85%以上。
(五)结防专业机构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网络直报的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病人追踪到位率达到70%以上。
(六)非结防机构报告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在80%以上;肺结核病人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
(七)涂阳肺结核病人家属可疑症状者筛查率达到85%以上。
(八)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覆盖率保持在100%。
(九)乡镇查痰点痰涂片检查疑似肺结核病人60例。
三、主要措施。
(一)认真组织实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和卫项目的收尾工作,强化政府承诺和部门职责,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足额落实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严格执行各项免费政策。
(二)贯彻执行卫生部颁布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结核病防治五率技术方案》和《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落实上级结核病归口管理文件,重点加强综合性医疗机构结核病人的报告和转诊,结防机构对疑似结核病人的追踪调查,以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对确诊肺结核病人的治疗管理和督导工作,要严格执行双向转诊制度,落实病例登记、报告制度。
(三)积极解决肺结核患者的医疗负担,合理利用新农合切实解决农村肺结核患者辅助治疗费用,争取民政部门的支持,落实困难患者的救助,提高患者治疗的依从性。县疾控中心对疑似肺结核病人实行免费痰检和免费摄线胸片1张,对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病人治疗期间的痰检复查实行全部免费,并且免费摄定诊胸片和疗末胸片各1张(次),对发现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实行全程督导化疗,并提供高质量的免费抗结核药品。
(四)进一步完善结核病防治工作督导制度,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的要求定期开展督导工作,实行督导责任制,县疾控中心对县级综合医院的督导检查每月一次,对乡镇、村级每两月一次,每次督导结束后应及时撰写书面督导报告,并反馈被督导单位,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在治在管的肺结核病人要进行督导访视,进一步加强合格村监化室建设,实行家庭督导员督导和村医生督导相结合,保证病人规范治疗,提高治疗效果,保持较高治愈率,减少耐药病人的发生。
(五)做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包括耐多药结核病防治项目工作。按照县卫生局与市卫生局年3月份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和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整合后的工作任务,完成可疑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发现和推荐任务指标,至20__年9月30日完成推荐疑似耐多药病人50例。
(六)加强痰检质控,严格执行痰检操作规程,痰检报告做到及时、准确。做好乡镇查痰点的督导检查工作,乡镇查痰点要求将痰片保存完好并及时送检确认,县疾控中心对乡镇痰检点的痰检质量控制全年在两次以上。
(七)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开展结防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结防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与综合医院的合作。计划全年举办2期乡镇级结防人员和县直综合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培训班,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对医院内部相关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主要培训结核病人登记、报告、转诊工作。各乡镇卫生院对所辖村医生进行结防知识培训全年在一次以上,重点培训疑似肺结核病人推荐转诊、确诊肺结核病人的督导治疗管理工作。
(八)广泛持续的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公众的结核病知识知晓率,普及结核病防治科普知识,充分利用“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和电视台、中小学校、工青妇、司法、监管人员、送政务下乡等活动进行宣传。通过广告、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办宣传栏、咨询服务和义诊、学校讲座等宣传形式,动员全社会参与结防知识的宣传,以扩大影响。此外要加强对村医生和村干部的培训,使他们向普通群众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和防治政策,主动到结防机构就诊和治疗。
(九)加强结防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与归档。一是做好各类基础资料的登记、书写规范,包括各种登记本、病历、督导记录、报表等;二是完善各类文件、工作计划(包括宣传、培训、督导等)、总结、疫情分析、各个项目进展报告、督导报告、会议记录等。
(十)做好免费抗结核药品的领取、使用和管理。按照免费药品的管理要求,由专人专柜保管、发放、登记,与自费药品分开,做到有发放登记、有免费药品处方、有病人签名、有台帐、药房明细帐,出入库帐,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四、资金来源和管理。
经费来源:病人免费药品和病人报病费、治疗管理费等由中央财政结核病项目经费及省级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下拨,结核病疫情追踪督导由全球基金等项目费用部分补充,宣传、培训费用由县财政专项经费等提供,县财政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预算9万元,人员工资等由县财政拨款。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结核病防治项目经费包括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经费建立独立帐户,做到有计划、专款专用、帐目清楚,按时统计报表,接受县财政和审计部门监督、审计、检查,达到项目规定的要求。对医务人员报病费和乡村医生的病人管理费、追踪费等要按时足额兑现,做到每半年兑现一次。
五、进度安排及考核。
(一)病人发现任务完成时间:6月份完成全年任务的50%以上,9月份完成全年任务的75%以上,__月份完成全年任务。
(二)对计划执行及项目完成情况半年及年终各进行一次督导检查、考核评估,并写出书面督导报告,每半年写出结核病防治工作总结、督导工作总结和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进展报告。
防止工作计划篇十三
为落实_、省市关于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建设和谐稳定社会,经研究,出台我镇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望认真执行。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保护劳动者劳动所得,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管责任,切实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如皋现代化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物业管理等行业以及承租经营、新业态经济等为重点,进一步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高效处置、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体系,持续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
(一)白蒲镇根治欠薪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保障劳动者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对辖区内所有用人企业、三产服务业、房产楼盘、交通工程、农路农桥、农业资源开发、改厕改水等项目施工工地及材料供应商,注册在当地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在外承包经营的包工头等群体工资支付情况开展监控、预警和调度,查处有关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
(二)镇工会、社保所及各村(社区)负责对全镇所有工业企业、三产服务业等所有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的排查处理。
(三)镇建设局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贯彻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章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督促建设单位履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等法律义务,妥善处理工程款结算纠纷,预防和减少拖欠劳动者工资行为的发生。推动房屋厂房装饰装璜、设备和生产线安装等项目参照执行。
(四)镇其他行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对所属行业工资支付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排查和化解因工资支付等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依法维护劳动者获得工资的权利。
(五)镇设置投诉举报窗口,及时将排查出问题的处置情况向综治办移交线索。
(一)租赁经营实体。积极推动出租业主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对承租的经营实体工资支付行为的监督。出租业主可以建立租赁经营工资保证金制度,向承租单位(人)收取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租赁关系终结时应对退场的承租方进行不少于10日公示,未发现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出租业主应当全额退还承租方缴存的工资保证金。
(二)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对存在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以及企业将业务发包给其他单位(自然人),但承包单位(人)在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使用企业设施设备、或以企业名义生产经营等(统称外包单位)劳动用工行为的,要积极引导用工(发包)单位采取措施加强对外包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加强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一)强化工资支付检查。加大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工资分配与工资支付制度,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实施行业监管时要将工资支付情况纳入检查范围,督促用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通过加大检查频次,倒逼用人单位增强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在全镇营造“欠薪可耻、恶意欠薪有罪”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抓实欠薪监控预警。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如皋市工资支付预警监控试行办法》,切实履行欠薪预警责任,多渠道归集拖欠工资信息数据,及时报告并处置欠薪隐患。各村(社区)加大排查力度,建立一企一册,确保全方位无死角排查出各类欠薪风险隐患,综合研判并预警,抓好防范和化解,及时阻断风险转换通道。
防止工作计划篇十四
为加强疟疾防治工作,按期实现《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__-20__年)》和《__省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__-20__年)》的目标,落实消除疟疾的各项措施,提高疟疾防治水平。根据《__市20__年疟疾防治工作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__年疟疾防治工作计划。
一、继续做好消除疟疾巩固与监测工作。
我县根据20__年__省疟疾防治项目管理方案要求,将继续开展消除疟疾巩固工作,做好疟疾监测与防治工作,防止输入性疟疾疫情引起扩散与流行。
1、进一步完善消除疟疾资料整理工作。进一步收集、整理疟疾防治资料,完善有关疟疾防治的文件、数据、图片等相关资料归档工作,以便保存与查阅。
2、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工作。我县将加强基层人员和县综合医院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疟疾防控知识水平。
二、传染源监测与媒介监测。
1、疟疾疫情监测。
各医疗单位对临床初诊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发热,以及来往于疟疾流行区的发热病人,尤其是对到过国外(非洲、东南亚及南太平洋地区等国)及国内的海南、云南、安徽、河南、湖北等疟疾流行程度较高省份回归人员,及时开展血检疟原虫工作。
2、发热病人监测。
按照卫生部、卫生厅要求,我省为疟疾三类流行区,按行动计划的要求我县血检人数不少于总人口的5/万(传播季节5-10月血检人数不低于血检总数的80%),全县共需血检“三热”病人250人次,血片必须按《疟疾防治手册》要求制作,发热病人登记表应按要求录入计算机,血片和名单由县疾控中心保存备查。20__年各医疗单位血检任务分配如下。
三、病例报告与管理。
1、疟疾病例诊断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报告,县疾控中心应做好每个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点处理工作,并在3天内及时将个案调查表传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科;发现本地传播病例应及时上报省疾控中心血液寄生虫病防治科和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科,并按照“疟疾防治技术方案”进行处理,及时扑灭疫情。
2、每个疟疾病例均应进行实验室检测和分子生物学检查,对确诊的疟疾病人要及时按照疟疾防治方案给予系统规范化治疗(间日疟用氯伯八日疗法,恶性疟用蒿甲醚或氰蒿琥酯加伯氨喹),防止恶性疟死亡或继发病例的发生;高危人群应开展预防性服药,针对间日疟病人易复发的.特点,在春季对上年的间日疟病人进行休止期治疗,减少传染源积累,防止疫情蔓延。
四、流动人口管理及健康宣传和咨询工作。
3、加强健康教育,因地制宜开展卫生杀虫的宣传、咨询工作,提供出国人员疟疾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尤其是输入性恶性疟的防治工作;结合4月26日“全国疟疾日”,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疟疾防治知识,提高人群防病意识。
防止工作计划篇十五
严格按照要求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做到管辖范围内各项目有具体负责人。
由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定期了解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拖欠状况,并按照县联席会(天资管[20xx]6号)文件要求,做好本行业或属地内存在建设工程用工单位的“一户两牌三表”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报送工作,并要求在建工程项目完善健全“一户”(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两牌”(工资支付公示牌、劳动保障维权告示牌)“三表”(用工备案表、考勤表、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制度。
水务局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开工之前,按规定分别缴纳不低于工程项目合同价5%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水务局灾后重建工程施工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仅有一个常规项目和作为主管单位的城房重建项目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现汇报如下:
1、水务局153号宿舍楼(业主自建房)按合同约定已支付工程款75%,结余20%待工程验收后支付,该工程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共计10多万元,并给材料供货方、民工约定11月中旬支付,但至今未付。
经查,主要原因是施工方将结算的工程款挪作他用,又是挂靠的施工企业,层层转包,没有一点经济实力,我局多次组织进行协调,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业主委员会超合同,又预支了工程款10万元,解决民工工资。但该工程10月结近扫尾时,施工方又拖欠门窗材料款、贴磁砖材料及民工工资10多万元,由于施工方言而无信,导致与供货方约定的时间没到,就写信访件,要求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等问题。现协调后施工方承诺验收后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
2、“十三五”规划农村饮水项目共拖欠民工工资约80万元,其中:
一标土建项目由陕西省三秦建设集团总公司组织实施,拖欠民工工资约10万元。
二标福建华城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约70万元。我局已将工程款按进度支付给施工方,当时该工程已完工,工程款支付到达80%,履约保证金也已退付,但施工方未将款项支付给民工。拖欠民工工资至今,经我局多次协调,施工方也未支付民工工资。
作为水利建筑项目主管部门,我局积极主动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本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做好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制定“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水利行业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方案,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广泛开展水利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县联席办备案,确保“两节”前后农民工工资零拖欠目标任务的实现。
我局将继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检查力度,对在建项目逐一进行清理核实,并对有问题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农民工按时发放。
防止工作计划篇十六
按照“减存量、遏增量”的总体目标和“谁拖欠、谁偿还”、“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分类施策,全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为确保完成根治欠薪各项工作任务,实行由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及社区支书或主任三级包保,包保分配情况附后。
(一)迅速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办事处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指导各社区、包保科室认真开展辖区内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欠薪欠资情况进行排查,建立台账,对可能引起的矛盾纠纷、信访问题进行全方位排查,能及时化解的要及时化解,不能及时化解的要第一时间上报,并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和稳控工作,确保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办事处。
(二)加强值班,信息畅通。
办事处实行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值班人员由当班领导、带班负责人、值班人员组成。办事处全体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问题出现时能够及时处置。当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记录工作。
(三)领导包保,一抓到底。
对排查出的建设项目欠薪欠资、用工企业欠薪信访事项,严格落实党政领导、科室“一岗双责”和“包保”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包保制,对发生的欠薪欠资事件和不稳定问题,必须按照“一个事件、一名包保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套稳控措施、一个化解时限、一个化解结果、一个效益评估报告”的工作要求,每个事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稳控方案,“零距离、面对面”地与上访人接触,认真沟通,了解上访人真实诉求,及时化解矛盾,消除隐患。
(四)重点人员实行专人稳控。
各包保党政领导、社区、科室要对建设项目、欠薪欠资责任范围内有可能到区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的重点人员,明确专人,组织力量,做到人盯人,24小时盯死看牢,做到不离视线。
(五)解决问题,做好稳控。
进一步强化社区的主导责任,对梳理排查的不稳定因素和问题,既要坚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解决好欠薪欠资人员的合理诉求,又要按照“以人为本、促进和谐”的理念,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对涉事人员进行帮扶,千方百计帮助涉事人员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涉事人员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对要求无理、纠缠闹访的涉事人员,可通过教育疏导、感化、法制宣传等综合手段进行稳控;对可能集体到市赴省上访、可能进京非正常上访的积极参与者,要第一时间与_门沟通,第一时间上报;对组织策划到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缠访闹访的重要人员,要加大法制告诫和调查取证工作力度,由派出所牵头,集中开展法制教育、训诫的同时,择机依法打击处理,牢牢把涉事人员稳控在当地,坚决防止项目建设欠薪欠资人员或群体发生赴省进京上访事件。
按照西秀区信访联席办对“三跨三分离”信访问题的解释:解决问题以事发地为主,稳控和劝返以户籍地为主,常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且有明确住址的由常住地负责。综治办要及时与区_、区住建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各平台公司等单位加强沟通,做好重要重点人员、群体的稳控协调工作。
(六)迅速到位,及时处理。
辖区的项目建设,一旦发生集体上访或非正常群体上访,分管信访维稳工作的领导和包保(联系社区)党政领导、包保科室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进行疏导并将上访人员带回处理,并及时向区_、区维稳办、区住建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各平台公司反馈处置和稳控情况。
(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北街街道办事处把20xx年根治欠薪工作绩效作为考核各社区、各科室的重要内容,与年终目标考评奖惩挂钩。
(二)在北街街道办事处20xx年建设项目、企业用工欠薪欠资工作中,因失查漏排而造成赴省进京上访,或接返后由于处置不力、稳控不到位而造成重访、大规模赴省进京聚集非访和群体性的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贵州省信访工作责任实施细则》、《贵州省维护稳定和信访工作党政职责严肃问责暂行规定》、《安顺市维护稳定和信访工作党政职责严肃问责实施细则》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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