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挑战和压力。若要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可以借助一些写作技巧,如用比喻、引用等手法提升表达的效果。总结范文中的案例和观点可以启发我们的思考和创新能力。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一
下午时间难熬,竟看起了我的前半生,里面的贺函实在是优秀的男子,《名利场》里的都宾也是,长的可能差些,但家境优越,人有才华,职场得意,在国外生活,对生活有品质要求,车家具都要国外进口,吃东西吃日本菜,喝好酒,这样的人不是更能配上同样优秀的女子吗?而我连代购都不会。差远了。
《名利场》看完了,喜欢蓓基这样一个放荡女子,反面人物。一切都为了自己寻欢作乐,对丈夫对孩子薄情,在那时是有错的,招蜂引蝶,和下层人来往也是不体面的,所以她是生错了时代。若她能在现代社会,凭她的才干养活自己是没问题的,可是在那个时代的英国,她靠自己的魅力得到勋爵的喜爱,为自己的丈夫谋取了总督职位,在丈夫生气离开自己后,她却只能讨好丈夫才能获得他的接济。
而艾米丽亚呢,又有什么本事?逆来顺受啊。在恢复过去的名流地位后,她也适应的很快,每天做些拜访宴会的无聊事情。蓓基是讨人喜欢的,说的话经常是丈夫怎么离开她,而她怎么疼爱的孩子这些鬼话,可难道她愿意说吗?还不是她知道别人愿意听这些才说的吗?包括对乔斯,也要说这些才能得到他的同情关爱。有什么办法,那个时代对女子就是这样要求的啊,女子从一而终,都宾不是还欣赏她这种美德吗?可十八年忠贞不渝的付出什么都没得到,艾米丽亚自己倒是得到一条忠心的狗,这样的女人难道不比蓓基更过分吗?最后还是蓓基揭穿了她的丈夫真实面目,让艾米丽亚和都宾最终在一起了。艾米利亚喜欢都宾的是什么呢?为人的品质,忠厚老实,对她家人的照顾,本人也有才华,会各种语言,会音乐,这样的男子在哪里找不到喜欢的女子呢?若有一天都宾失去了这些,他们还有爱情吗?同样都宾喜欢她的还不是她的美貌,善良,对孩子父亲的爱?这种爱情附加了太多东西了。看的实在不过瘾,作者本人不时出来发表议论,告诉我们人该怎么生活才是有意义的。不喜欢。还是逼着自己看完了。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二
今天,我读一篇课文叫《梦想的力量》。文中的6岁小男孩瑞恩・希里杰克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让我明白了,只要坚持不懈,就能实现梦想。
课文记述了6岁的加拿大男孩瑞恩・希里杰克,从老师那里知道非洲的许多孩子喝不上干净的水,就有了给“非洲孩子挖一口井,好让他们有干净的水喝”的梦想,为了实现这一梦想,他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在大家的帮助下,梦想终于得以实现的故事。
文中令我感动的部分是:一声不吭的瑞恩突然说:“那我来攒钱买钻井机吧。”他的声音很小、但很坚定,“我想让非洲每一个人都能喝上洁净的水。”我没有想到一个6岁的孩子能有这么大的决心。可以看出瑞恩为了实现梦想的坚定态度是不可动摇的。
再看看我们,我相信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可是我们有用实际行动去完成我们的梦想吗?不,没有,我们总是在空想自己实现梦想以后的辉煌人生,但不会为此做出任何努力,只是空想罢了。我喜欢一句名言:“梦想不是空想,不是海市蜃楼,实现梦想需要实实在在的行动。”我觉得我们应该向文中的小男孩学习他追梦的方式。
我相信只要我们用实际行动去实现我们的梦想,梦想就会实现。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去用实际的行动来实现我们的梦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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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三
朋友,不知给你上过课的老师们有谁?是班主任?普通老师?优秀老师?代课老师?实习老师?年过半百的“老教师”?那些啊,和我比起来,可都不如我厉害,你可知道,咱们北京东路小学的孙校长亲自来为咱们五(1)班的同学们上了一节公开课!
今天,我们北小五(1)班的同学们穿着整齐地上了车子,前往目的地——东南大学礼堂,为全国各地的语文老师们展示了一堂生动精彩的语文课。
一进大礼堂,可把我吓坏了,那么多的语文老师注视着我们。为了使咱们放松心情,孙校长一开始和我们玩起了“猜名字”游戏,大家顿时轻松起来。不久后,我盼望已久的语文公开课在孙校长那响亮的“上课”声中开始了。这次的内容是“走近《论语》”,《论语》我们在晨读中早就读过了,但正如孙校长说,温故才能知新。我们大家在他的带领下又读了六条论语,每一条论语,那孔子所说的经典语句,在孙校长那一个个幽默生动的小故事里,都有了新的认识,而且不同于以往的体会。不愧是北小的校长啊,上课就是不一样!我暗暗赞叹道。
刚刚开始上课的时候,我还有些不习惯,手心里全是汗,也不怎么敢举手,但后来,我在校长那生动活泼的课堂环境下,敢发言了,有自信了,有感悟了,胆子大起来了,自己手心里的汗也少了许多,轻松多了。这应该就是孙校长上课的魅力所在吧。
学习了这节课,我更深刻地理解了“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这句圣人之言;我还有个小小的心愿:希望孙校长能再次为我们五(1)班上一堂精彩生动的课。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四
读完《论语》,坐着发呆,迷茫中,《庄子。秋水》中的一句话,浮上心头。“至德者,火弗能热,水弗能溺,寒暑弗能害,禽兽弗能贼。非谓其薄之也,言察乎安危,宁于祸福,谨于去就,莫能害之也。”
孔子在中国历史上的角色是什么?
是一位在文化封冻的河流上用肩膀奋力拉船的纤夫,是一名在“人治”与“专制”之间撑船的摆渡人。
一个自由的思想家,却因为世事的束缚、统治的变迁或被哄抬或被蜚斥,终己一生在困境中追求着不得志的“仁”的理想。
好心人一直在呼吁同情弱者,却又总是将至德者归入强者之列,似乎天生不属于同情范围。其实,世间多数出色者都因为众人的分享、争抢和排挤而成了最弱的弱者。
孔子就是最好的例证。
《论语》中并没有太多华丽的辞藻,而是质朴的道理和,以身作则。细想身边。
常有这些品格的展露,而习惯于淡漠的我们却很少如此清晰地看待。也许华夏的血脉里,正有“君子“的影子,只是经过孔子等至德者的吐纳,将它凝固住了,现之以墨字,代代相传。
或许至德者从不抱怨,透过字里行间,只能隐约看见孔子影影绰绰的无奈。记得有人曾说:“半部论语治天下。“拥有一整部《论语》的孔子,留下的却只有无奈的隐忍。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五
“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四个无,根本在“无我”。无我,所以不以己意为论断,不以所持为固正,不以所失为亏损。
可是要做到真正的“无我”何其困难,因其实在是与人的自我本性相悖,你看那初生婴孩,哪一声的嚎哭不是为了自己?曾经的我,为了改掉在公司部门开会,或者和同事工作时总以“i”(“我”)开头说话的习惯,花了大概一年的时间,常常提醒自己要把那千方百计冒出头的“我”给摁下去。
仔细琢磨,孔子的“无我”和圣经里说的“清心”有点异曲同工:绝非妄自菲薄,而是明白天地苍黄,乾坤上下,人实在渺如尘沙,所以谦卑,所以不敢有“我”。
子云:‘吾不试,故艺’。
“试”,杨伯峻的《论语译注》解为“用”,而在南怀瑾的《论语别裁》中则意为“考试”。不过,两种解释都不影响孔子这句话的精妙,而窃以为妙就妙在“故”字上。一个“故”,带出因果,道明孔子对学业修养的态度:学,但非为所用而学。
可,学非所用,那又是为什么呢?我想应该是为了体会学有所得的满足和学有所不得的好奇。这才是“学”的有趣和吸引所在。纵观历史上的大家才子,多可称为“不务正业者”,比如李后主,比如宋徽宗。
回想自己几十年人生,但凡为了“所用”而学的,无不痛苦如嚼蜡。明明展书于桌前,却如面绝壁而枯坐,生无可恋。可如若是自己真正喜欢的,每次学习则如与心上人约会,跃跃然,为之废寝忘食,为之颠倒神魂也是情愿的。若是所学也有所用,人生一大幸事!
子见齐衰者、冕衣裳者与瞽者,见之,虽少,必作,过之必趋。
古之丧服分5个等次: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緦麻;按逝者与居丧者的关系亲疏来分。斩衰最重,齐衰次之。有意思的是,妻为夫服丧,服斩衰;而夫为妻,则是齐衰。这个估计也应该是女权主义者不能不争一下的。
子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
“唐棣之华,偏其反而。岂不尔思?室是远尔。”子曰:“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
这一句,很多不同解释,其意可深可浅。我个人理解,此句关键在“未”字。很多事情,不是做不到,而是未到要努力的心境或时候。好像和一个人谈了7,8年的恋爱,你都以为对方是不婚族。结果分手才一年多,对方已经要做爸爸。他不是不结婚,只是未爱你到此生非你莫属。
多余之言:
请允许我分享一篇让我目瞪口呆,啼笑皆非的关于“唐棣之华”的文章:《论语·唐棣之华》探解,刊于“儒藏”官网。
摘录两段于此,毕竟,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现从另一角度解释‘唐棣之华’字面直解。唐:就是指尧帝,帝尧也称陶唐氏,史称唐尧。故知唐就是指帝尧。是中国最早有记录可查的真正能为人民着想,也是最受人民尊敬最受孔子崇拜的圣贤君子。棣:就是附属于同根同系蔓延生命而万古不息的意思。华:就是精华、英华,表示最好最美。华也有花的含义,花也是美的意思,其实花就是植枝的精华。所以“唐棣之华”指的就是从帝尧同一根系蔓延而成的华夏民族文化的精华。“唐棣之华”也是理想之花,是生命不息的象征,是延续了五千年仍盛开不衰的华夏民族传统精神的代名词。”
再,“孔子的政治观点是十分显明的,反对分裂,拥护统一,热爱周文王对人民施行仁政的礼治制度,故而一再呼吁诸侯要“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矣”。要求诸侯克制自己的行为,恢复周文王制定的礼治制度并重新统一中国的要求,以期达到天下大同的目的。明白了这一点,在读《论语》的时候,就会感到整部《四书》有血有肉,爱国热忱十分强烈。可惜朱熹先生未能看到《论语》的实质内容,未能看到《论语》所具有的政治性,未能看到孔子的政治观点,甚至未能看到孔子的爱国主义,这就无异抽去了整部《四书》的脊梁骨。所以通过朱熹对《四书》的注释,把《四书》糟蹋得不成样子,无血无肉,一潭死水,面目全非。把一部庄严活泼的《四书》变成一部无味的《死书》。
呜呼!这就是朱熹蓄意篡改《四书》,卖身投靠封建统治的罪证。而“唐棣之华”恰恰就是辨别真伪虚假的照妖镜、试金石。”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六
在这个暑假里,我走进了阅读的花园,饱食着清甜的花蜜,其中,最闪亮的一朵——《天狼》,更是令我回味无穷。
初见《天狼》首先是被他的封面而深深吸引,它的封面并不诱人,甚至还有点吓人,一头独眼露出尖利的牙齿,狰狞的望着每一个人,剩余的那只独眼幽深哀怨,一看就是一只有故事的狼,比起旁边那些色彩缤纷的书,这本书显得是多么与众不同,我一看对简洁的书有莫名的好感,于是便一口气把它读完。
《天狼》讲述的是狼、狗与人之间的一个遥远的故事。独眼狼真真、白狗雪玉、兰花呦里的杜家人,透过错综复杂的关系被命运连在了一起。独眼狼珍珍,她的外祖母和母亲都为了夺回森林而丧命于猎人杜仲的枪口之下。珍珍背负着沉重的使命不断的历练自己,不顾生命危险,只为有朝一日报仇雪恨,甚至为了证明自己的信念尔扎下了一只眼,成了独眼狼。白狗雪玉原名雪虎,帮助老主人杜仲效忠,后杜仲入狱,他进了警犬学校,并分配到鬼跳崖监狱,帮助老主人杜伯越狱后,流浪,与黑狼珍珍恶斗后冻僵在为了逃脱城市苟扣杂税而隐居山林的杜仲一家人的门前,当了杜仲一家人的守门犬。机缘巧合,杜仲竟是杜伯的弟弟。杜仲一家人,与独眼狼几代狼积怨甚深,有了妻子菊秀,儿女杏儿小磊。后来杜仲被珍珍及他的女儿杀死,而雪玉却杀死了珍珍。故事的`最后是珍珍的孩子山妖当上了狼王,至于后来,独眼狼的遗愿没有完成,其实题记便是结局。
结局如何并不重要,故事的主题是爱,雪狼珍珍的恨之所以如此强烈,浓烈到可以摧毁一切,是因为爱,所谓爱有多浓,恨有多深珍珍爱她的母亲,爱她的外祖母,爱她的儿女。白狗雪玉之所以i如此忠诚,忠诚到可以抛弃一切,是因为爱,所谓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雪玉爱她的儿女。老主人杜伯之所以如此冲动,冲动到可以起杀机,是因为爱,杜伯爱他的未婚妻小凤。这所有的一切都来源于爱,会有这个也是因为有爱。书背面的那句话:爱,是这个世界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有活说:因爱生恨,但同时,爱ye能融化掉恨,就像书中珍珍的女儿血杜鹃,雪玉的儿子侠客一样,侠客用生命去爱血杜鹃终将血杜鹃的很容化为爱,所以很在某种情况下也等于爱。
套用许崇的一句歌词:有些恨像是一个圈,冤冤相报不了结。只为了完成一个遗愿,还将付出几多鲜血。这句歌词也挺适用此情此情。
爱,终能战胜恨;爱,能照亮世界上所有黑暗的角落;爱,是世间最博大、最温暖的力量。
再看看书的封面,其实那只狼的毒眼里有一抹明亮的色彩,能抹掉眼睛里那深俊的黑暗,捂住狼的面孔。我发现,这只狼同样能协调的放到一张温驯柔和的脸上。
《天狼》这门属演绎了原始的狼性、忠实的狗性和光辉的人生,讲述了一种永恒的爱,它凝聚着一种不可战胜的力量。爱,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这也正是文章所揭示的主题。
山东威海乳山市乳山市徐家镇初级中学初二:徐彗渊。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七
《梦想的力量》这篇课文主要写了6岁的加拿大男孩瑞恩。希里杰这了实现给“非洲的孩子修一口井,好让他们有干净的水喝”这一梦想,而懈努力,终于在许许多多人的帮助下,瑞恩的梦想终于实现了。
这篇文章中,我对许多句子感触很深。比如:“成千上万的孩子因为喝了受污染的水死去了。”我的体会是:“成千上万”一词表示数量多。这句话表明因缺少干净的饮水而给非洲儿童带来了沉重的灾难;对于“一声不吭的瑞恩突然说‘那我来攒钱买钻井机吧。’他的声音很小但很坚定,‘我想让非洲的每一个人都能喝上洁净的水。’”这句话我的理解是:这段话与前面瑞恩在第一次捐钱时听募捐者项目的负责人说挖一口井得要200元时的表现形成了对比,从“兴奋”到“坚定”,表现了瑞恩在短短的两个月内,通过筹齐打井的200元,已经迅速长大了。“一声不吭”表明了瑞恩十分清楚地认识到了买钻井机的难度。这句话表现了瑞恩为了实现自己的这一梦想的坚定态度是不可动摇的。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八
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巧用天时的诸葛亮等等,我最喜欢诸葛亮的故事其中空城计使我受益匪浅。
《空城计》这个故事主要写了诸葛亮自失了街亭之后,准备撤离西城县。司马懿带领十万兵马,气势汹汹地向县城逼近。诸葛亮此时手下只有两千多老弱残兵,可是诸葛亮临危不惧,眼看魏军正向县城蜂拥而来,他却叫人大开城门,在门旁安排了二十来个士兵扮作老百姓扫街,然后他自己衣冠楚楚地在广西医科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城楼上燃香抚琴。司马懿广西医科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的部队赶到城门下,只见城门大开,百姓只管扫地,诸葛亮却坐在城头旁若无人、香烟袅袅,琴声悠悠。司马懿深知广西医科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诸葛亮行事谨慎,他认定必有重兵埋伏,于是立刻就把全部兵马撤走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对诸葛亮佩服得五体投地,我也要像他一样做一个有才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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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九
这本书是刘学林继《天狼》之后的又一部长篇动物小说,习作。作品以平实细腻的语言讲艺术品了两匹忠勇的流浪狗与狗,与狼,与人之间的曲折跌宕的动人故事,惊险中不乏温情。
繁华的都市,辽阔的草原,深远的群山,总有一白一黑两匹狗的身影,白的叫小白,是只西摩犬,黑的叫黑朵,是匹牧羊犬。在这里,它们自由流浪,围捕野兔,为了狗同伴,勇敢地向狼交锋。
而黑朵为了主人,第三次咬了人,可主人不但不认黑朵,还骂黑朵是一匹野狗,黑朵的小主人认出了黑朵,可黑朵的主人却不让自己的女儿认黑朵。可她心里又很感激黑朵。
之后,又讲了小白为主人勇斗绑匪,加黑朵又执意去冲一个有桦,又有匕首的绑匪,小白带主人丁丁逃了出去,可绑匪把黑朵伤了,最终黑朵因重伤离世。小白也殉情,两匹狗用生命演绎了永恒的忠诚,丁丁的父母为小白,黑朵建了个墓,墓碑上刻着:小白大黑,你们是我们最好好的朋友,愿你们的灵魂,随风而起,乘坐白云,飘上天堂!
看了这本书,我心里不禁对黑朵小白升起了佩服之情。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
“未知生,焉知死?”
这句话在中国古今醒世恒言榜应该是可以列第一的。前一句也妙:未能事人,焉能事鬼。
孔子似乎一向不太谈生死,也不喜议鬼神,就这一点,值得人敬佩:不装,也没有灌鸡汤的癖好。孔子说的“未知”是确实的,与他在《为政》说的“不知为不知”观点一致。
生死两门,是所有人的来和去,也是所有人的未知和惧怕。任凭智者哲人白发搔断,生死仍然是世间极大奥秘。实则是因为生命的生发和终结根本不掌握在人手中,人又如何能够真正明白呢?可,为什么又一定要弄明白呢?人活一世,明白的道理和所得的丰盛不一定成正比;往往态度决定生活的品质。
未知生,焉知死–认真明白地活才是要务。
“若由也,不得其死然。”
由,仲由,字子路,曾任卫国蒲邑之宰(县长)。《史记》载“子路性鄙,好勇力,志抗直,冠雄鸡,佩猳豚,陵暴孔子”,活脱脱一副草莽形象。虽后来被孔子以礼收服,也不改其率直勇猛本色。
这样一个敢想敢做,有义有情的子路,他的结局却非常悲壮。
祸起卫国内乱。蒉聩,孔悝得势之际,子路一小邑宰,因“食其食者不避其难”,遂逆流而行,以一己之力挑战叛乱者。子路英勇力战,但关键时分,他的冠缨被击断。于是令现代的我们费解的一幕发生了:子路停下兵戈,对攻者言:“君子死而冠不免”,让他们给他时间戴好冠缨。子路“遂结缨而死”,被剁成肉酱。【注3】孔子曾语:“若由也,不得其死然”,不想一语成谶。
我非常喜欢子路,可能因为他的性格最接近现代人;也可能是他面对死亡的庄重与他个性里的憨直之间的反差吸引了我;更可能是子路这样纯粹的舍身取义带来的撼动。这两天一直想着他最后的画面:重兵围剿,子路手扶歪斜发冠慢慢放下兵器,然,未及他触及冠缨,竟已万箭穿心。
悲哉,子路!壮哉,子路!
【注1:一个千乘之国的兵力大约15万。想当初北伐的国民革命军也就10万左右】。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一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的真是一点不错。一本好书就可以让人明白很多的道理。一本好书可以让人陷入深深的沉思。每读完一本好书就会让人豁然开朗。是书让人类走上了进步的阶梯,有了今天这欣欣向荣的世界。书这无声的预言家,预知着未来,预知着中国的梦。读后感栏目为您提供最新最全的读后感范本,让您快速写好读后感。本栏目包含中外名著读后感范文以及最新的优秀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史记》不但是中国史学上第一本记传体通史,而且是司马迁走遍大江南北,经受住了各种打击,呕心沥血在公园前91年完成的旷世巨作。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撰些时代中各领域英雄豪杰和记载国内外少数民族的列传。是它让我感受到了历代英雄人物的气概与豪迈。但此书之意义,我理解,却并不在于它是开了纪传体的头。相反,它的意义在哪儿?我看,倒是在于它不是一部以朝代为断限,干巴巴罗列帝王将相,孳孳于一姓兴亡的狭义史书,像晚于它又模仿它的其他二十多部现在称为“正史”的书。我欣赏它,是因为它视野开阔,胸襟博大,早于它的事,它做了总结;晚于它的事,它开了头。它是一部上起轩辕,下迄孝武,“究天人之际,穷古今之变”的“大历史”。当时的“古代史”、“近代史”和“当代史”,它都讲到了。特别是他叙事生动,笔端熔铸感情,让人读着不枯燥,而且越想越有意思。
在历史的长河中,《史记》记载了一些丰富的历史知识,开阔了我们的眼界,更加深入的了解了一些历史知识,是我收获不小呀。
从秦始皇到唐朝这一段期间,是这本书的重点在这里面我的印象最深的是:李广为将廉洁,常把自己的赏赐分给部下,与士兵同吃同饮。他做了四十多年俸禄二千石的官,家里没有多少多余的财物,始终不谈购置家产的事,深得官兵爱戴。李广身材高大,臂长如猿,有善射天赋,他的子孙和他人李广学射箭,但都不及李广。李广不善言辞,与人亦以射箭来赌酒为乐,一生都以射箭为消遣。李广爱兵如子,凡事能身先士卒。行军遇到缺水断食之时,见水,见食,士兵不全喝到水,他不近水边;士兵不全吃遍,他不尝饭食。对士兵宽缓不苛,这就使得士兵甘愿为他出死力。李广射杀敌人时,要求自己箭无虚发,所以非在数十步之内不射,常常是箭一离弦,敌人应声而亡。也由此多次被敌人围追,射猛兽时也由于距离太近而几次受伤,但李广从不畏惧。
这么一位可敬的大将,在最后还是自尽了,哎,这是可惜中的可惜。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二
我爱我的祖国,在祖国里我就像一支花朵。老师常常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将来的祖国就靠我们!
我关心我的祖国。有一次我借了一本书《史记》,这本书是我国著名的资料。书上我知道了我们这炎黄子孙的由来,在那个时代最后只剩下三个强大的部落,一个就是炎黄部落,炎黄也不是一个的人,他姓名参卢、又名姜揄罔,生来相貌出奇,算起来还是姬辕的亲戚呢。另一支力量是处于冀鲁豫苏皖交界地区的九黎部落,首领是,这更是了的黑脸红须、碧眼、勇力过人,号称有八十一兄弟,他们非常残暴,到处侵略别的部族。还有一个部落是黄帝的部族,在皇帝的治理下部落越来越强盛起来了。他打败了炎帝,炎帝为了子孙投降了。
皇帝的陵墓坐落在今天的陕西省皇陵县桥凌前还有一棵据说是皇帝亲手载的柏树呢!现在每年有很多海内外的炎黄子孙来到这里。
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我们炎黄子孙的由。
《史记》是我国历史名著,文化瑰宝。史记作者是我国古代文学家司马迁。
史记中有许多个经典小故事。如烽火戏诸侯、刘邦的故事等。看史记故事,看每一篇故事我都会有不同的感受。看商纣王与妲己的故事,我为比干的直谏而感动。为商纣王的残忍而心酸。看到商纣王对妲己的痴迷为她做的一切。我心中充满了气愤。看到武王伐纣的故事,我感谢他的义举,因为他拯救了一方百姓。
看时,我有时会把自己当做故事中的人物,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妲己,我会劝商纣王以国事为重。如果我是商纣王,我会专心务国,以国事为重。
看了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响。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刘邦的故事。这篇文章里的人物生动形象,故事活灵活现。所以我很喜欢。
在那个动荡的年代。当刘邦的起义军高喊着冲进咸阳的时候,两边的将士同时发出了一声高喊,而不同的是,一边是胜利的欢呼,而另一边却是绝望的哭喊。而我——一个普普通通的平民,只能无助的躲在角落,企盼着新主不会像秦二世那样残酷的对待我们。
等待,惶恐不安的等待……我依旧无助的躲在墙角,眼看着军队抢夺金银财宝,眼看着自己所生活的家园就这样被残忍的破坏,欲哭无泪。
终于,几个身穿兵服的人抓起了我,要我去从军。我是多么不愿意离开我的亲人啊!但我不得不离开他们,面对着列强的统治,我毫无抗争之力。
于是我就这样无奈的成了刘邦在咸阳补充的士兵中的一员。但我并不是真心的追随他,因为他使我被-迫离开了与我患难与共的家人。我打定了主意,以后一定要找机会杀掉他,因为我觉得它并不是一个明主,敢问在这他补充的这几万兵丁中,有哪一个是自愿来的呢?他召几万兵丁,又会有几万万人家破人亡呢?如若他是一个明主,想要招兵又岂肯用强呢?再者说,他进城后,见秦宫室、帷帐、狗马、重宝、妇女以千数,便意欲留之,岂不又是重蹈秦二世覆辙之人?若如此,又有何人肯随之?倒不如与家人远走而避之,独享清福矣。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三
在一篇篇辛辣的讽刺话语中,我仿佛看到了旧时被科举毒害的怀才不遇的人们对封建顽固礼教的不满、愤怒的呐喊。
《儒林外史》,中的周进令我印象很深。刚出场时,周进已经六十多岁的老童生。在汶上县做了三年私塾,学生顾小舍人都进学成了秀才,他再无资格继续教下去,沦落到薛家集观音庵私塾中来坐馆糊口,饱受秀才梅玖和举人王进的嘲弄和冷遇。不久,他被生活所迫替一群商人当账房,飘过贡院,触景生情。大半生追求功名利禄却求之不得与所受过的凌的辱夹杂着悲愤的情绪一下子全部发泄出来,化作一厢老泪纵横,一头撞在号板上,直僵僵不省人事。读到那里,我不禁心感酸楚,周进只是一个代表,世上就以前有多少人被封建礼教毒害,又有多少人去钻令人费解的深奥古经而耽误青春,使得人性荡然无存,尊富鄙贫,社会不得安宁!
周进道:“若得如此,便是重生的父母,我周进变驴变马也要报效!”爬到地下就磕了几个头。可见他已深陷科举毒害中,不得自拔。这就是一种社会“浓厚”的风气。
自此,周进的人生陡然发生了喜剧性变化。如果说从前的沉沦落魄受尽冷眼,此后可谓春风得意一帆风顺。中举人,中进士,做御史,做学道,一路升到了国子监司业。他节节高升的仕途更加显现出世态丑陋,这是对整个士人阶层和市民社会的批判。
周进用钱买来了监生,读一个叫范进的老童生的文章。正因无事可做,便多读了几遍,这才领悟到文章玄机多,变化妙,再加上遭遇与自己甚是相似,就立刻产生共鸣。从字里行间也体现出对考场监生的讽刺:他们囫囵吞枣,漫不经心,不识人才。
其实,从辛辣的讽刺中,我还读到了欣慰的一点,就是已经有人开始意识到危害,并且想要革命去改变现状,这是思想的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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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四
《发现之旅》属于那种每个人的书架都应该放上一本的书,它不仅内容老少咸宜——既是自然史科普,又是素描课欣赏——而且长得实在太美了。
全书收录了超过300幅来自于伦敦自然史博物馆的珍藏画作,鳀梨果树、秋葵、甘蕉、皇蛾、啄木鸟、鹤嘴翠鸟、孔雀、长尾巨松鼠、企鹅、海豹、蜥蜴、鸵鸟、甲虫……那些你叫得出和叫不出名字的动植物,以一种前现代社会的模拟形态出现在你面前,它们不是照片,但忠实于原物,它们不似艺术家的画作那般天马行空,充满内在张力,但它们一丝不苟地细细描摹,每一个像素均生于画笔,它们不完全真实,却自有一种风度和气质,那是科学分工远不如今天这般细致的航海时期,是科学家的浪漫时代。从每一幅画中,你都能看出画师的技巧和态度,以及整个那个时期的汹涌如海的好奇心。
这本书分为十章,介绍了十次发生于17-19世纪的伟大航行与探险,汉斯·斯隆爵士1687年航向牙买加的旅行展开了整本书的序幕,他在牙买加的十五个月的考察中,写下了详细的日志,包括日常生活,地形地貌,天气情况,更记载了各种动植物的资料,并且制作了大量标本。在这一章里,我们可以清晰看见几百年前汉斯·斯隆爵士制作的标本图片,仿佛时间倒流,我们也当上了有闲有钱的业余博物学家。
在后面的章节中,旅程继续,我们可以跟随保罗·赫尔曼等人探索锡兰,也可以与玛利亚·西比拉·梅里安一起游走苏里南,可以和威廉·巴特拉姆一同漫游北美洲,也可以同詹姆斯·库克等人横跨太平洋,甚至你还可以重返达尔文小猎犬号旅行的现场,深入亚马逊的雨林,进入荒芜的澳大利亚,以及进行海底探险。
每一次旅行都是自然史上的一个脚印,我们所知道的达尔文著名的《物种起源》就与他自身的多次航行勘探分不开,这些还没有精细分工的动植物爱好者、科学家,用热情和兴趣走遍世界各处,将我们从未见过的事物一一描绘,为我们从未听过的事物一一命名。那真是一个好时候,一切刚刚开始,是的,一切刚刚开始的时候,有着天然的萌动力量,这一点在所有的事情上都一样。
现在的植物学家即使有这个兴趣,有这个心力,走遍万水千山,也很难找到还没有被发现的物种。博物学家的时代过去了,我们进入了专业化分工的现代社会,探险和旅游已经被规范和商业化,这个地球的所有,都藏在屏幕的背后。《发现之旅》让我们重温了一段科学的少年时期,那些浪漫又美丽的素描,那些冒险而富有趣味的航行,也许不能改变任何东西,但多少可能唤起我们一些对于这个世界的好奇心。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五
《有的人》是我国的诗人臧克家为纪念鲁迅先生逝世13周年而创造的,诗抒发的思想—爱憎之情,不仅是臧克家,而是两个阶级,歌颂了正文义,打击了邪恶。
诗中我最喜欢“有的人,俯下身子给人民当牛马。”因为当读到这句诗的`时候,我就会想起鲁迅先生的一句名言“横眉冷对千夫子,俯首甘为孺子牛。”我在日常生活中常常懒的连一片纸也不想捡,现在我觉得我们要爱护环境,做不了人民的老黄牛,也要做班里忠心的老黄牛。我还喜欢“有的人,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地活。”因为读这句诗时,我想起鲁迅先生的一句名言“我好象一只牛,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血。”是啊!鲁迅先生一生为人民想的多,为自己想的少,而我呢?我一天连班上的卫生也不打扫,能不扫,就不扫,现在我觉的我应该认真地打扫卫生。
“孔子之前,无数孔子,孔子之后,一无孔子”,鲁迅之前,一无鲁迅,鲁迅之后,无数鲁迅,鲁迅先生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人民,虽然他时常受到迫害,可他还是坚持写作,揭露了反动派的丑恶嘴脸,让人民沉觉醒。我们要做一个像鲁迅一样的人。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六
我今天读了一篇关于钱学森的文章,这篇文章是记者采访钱学森的儿子钱永刚的一篇文章。
钱学森晚年有一次跟钱永刚聊天时说:“那个时候工作特别忙,压力也很大,就顾不上你了。”钱学森1955年10月回国,当年钱永刚7岁。“回国后我跟父亲在一起的时间很有限。”钱永刚说,小学六年中,一到四年级是走读,五、六年级住校;初中三年是走读,高中是住校。“父亲对我的教育,可以说是‘不教育’。从小到大,他对我的功课基本不管。”
我读完这篇文章才知道,原来闪亮的名誉下,还有这么心酸的历程。
钱永刚说,“人们对他的敬仰,除了对他成就的尊敬,就是对他自强不息的精神追求的一种赞叹,一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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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七
我记忆里第一次被人问梦想,是在幼儿园,当时我回答的是科学家,因为那时候,我以为科学家是这个世界上拥有知识最多的人,我以为所有科学家都无所不懂。
这些人的一个共同吸引点就在于,他们流芳百世的故事丰富生动,角度多样,还原了一个多面手的性质,对于苦心钻研某个学科并成为高智商低情商的geek们,只有谢耳朵的蠢萌属性在我眼里能被称之为可爱,而那些见闻广博的伟人们,他们的人格才是健全而有趣的。
直到后来,我习得一个词,叫“博物学家”,他们钻研地质学、矿物学、植物学、动物学、生理学等各类学科,如果凑巧被设定得好,或许还能精通艺术,懂点音乐,或是美术雕塑,一想到能和这样的人做朋友,这该是一件多么有趣的事啊!
那一刻我发现,我小时候所说的,想成为的“科学家”,或许该叫做“博物学家”更加准确。
譬如达尔文。
初识达尔文,就和所有的孩子一样,是通过生物书,“自然选择”这四个字几乎就像《圣经》一样印刻在所有学生物的孩子的脑子里,但除此以外大概也没有更多信息。我们在生物书里提到的达尔文是一个天才,颠覆了神学的观点,冲击了自然科学的世界,仿佛这种头脑和勇气都是与生俱来。
可越是这般迷信崇拜,我就越是喜欢《发现之旅》里那个可爱的角色。
“当小猎犬号从普利茅斯港出发时,达尔文才二十二岁。这个来自中上阶级的青年,放弃了在爱丁堡习医的学业,刚从剑桥拿到一个二流的神学学位,准备成为圣公会教师,到安静的乡村教区服务,虽然他对自然史很感兴趣,尤其对甲虫的研究抱持着极度的热忱,也认识一些具有影响力的科学界友人,但当时并没有任何征兆显示,年轻的达尔文即将成为史上最伟大的生物学家之一。”
所以,年轻的时候,其实达尔文并不是一个人生赢家,父亲让他继承医学,他半路辍学,后来混到一个神学学位,他也就这么将将就就的准备从业,他并不是天才,就像所有年轻人一样,不知道自己的天命在哪里,在那个年代,科学家是一个无法养活自己的职业,大多数人只能做业余爱好者(书的后记里写的),年轻的达尔文在当时并没有下决心走这条可能让家族蒙羞的险路,或许这才是最正常的剧本。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八
总觉得博物学是一门颇贵气的学问,非是要有些资本的贵族才玩的起,你总得带一队人马,跋山涉水,远离人类日常活动的区域,甚至要到地球的另外一头去收集常人所不曾见识过的矿石,树叶,动物标本。若不是有闲阶级,怕是没功夫也没时间去做的。
也因此,印象中的早期探索者们大抵都是和《基督山伯爵》中阿尔贝子爵一样的年纪尚轻还颇有些血性的子弟们,厌烦了伦敦巴黎里的灯红酒绿,跑到人迹罕至之处去猎奇。
在读这本《发现之旅》之前,很少听闻早期探索者的故事,更没有亲见过任何来自早期探险的自然史收藏,自然课本里有的是干巴巴的结论,连手绘或者标本图画都少见,更别提什么八卦轶闻了。我单知道达尔文在环游世界之后籍由鸭嘴兽这样的化石生物从而发现了进化论,却不晓得在这次著名的旅行中,达尔文还发现了珊瑚礁成型理论,以及,实际上无数的雀鸟和海龟们对进化论的贡献并不比鸭嘴兽要小多少。当然,和广大普通青年一样,达尔文也不是没有犯二的时候,至少赖斯先生告诉我们,达先生曾眼睁睁看着一只“小鸵鸟”被大卸八块了成盘中餐之后,才恍然大悟这正是自己百寻不着的“美洲小鸵”。
也正是籍着这本《发现之旅》,我才知道,原来收集标本曾经是穷小子致富的快速通道之一,只要你能带回新奇玩意来,总有不缺钱却不愿意冒险的贵族们买了去装饰门厅,彰显品味。不只是穷小子,女画家梅里安就在五十多岁的时候带着女儿跑去苏里南探索了一圈,带回了一批兼具艺术性和正确性的蝴蝶和蛾类画作。梅里安还颇具商业头脑给部分画作制作了不只一份原版,因此获利颇丰。这位老太太不只是一位艺术家,探险家,还是一个成功的商人,此外,就17世纪的社会环境来说,在没有男人保护的情况下独闯新大陆,梅里安也算得上是女权运动的前锋人物了。
在一个不太温暖的春天的午后,我蜷在毯子里,读着17世纪以来那些颇有传奇色彩的故事,忽然有些热血沸腾,真想走出去,给儿时的标本簿续上几十几百页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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