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高中(专业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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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高中(专业18篇)
时间:2023-11-26 08:26:14     小编:飞雪

读后感是读书后对书中内容进行总结和思考的反馈,可以帮助巩固自己的阅读体验和理解。那么如何能够写出一篇独特而有深度的读后感呢?这里有一些读者分享的独特读后感,或许能够给你在写作过程中带来新的思考和观点。

读后感高中篇一

一只交织着亲情、爱情、友情的风筝永远在两个阿富汗男孩心中挥之不去。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救赎的故事。

《追风筝的人》是美国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的第一本小说。起初不能明白为什么要以一只风筝作为标题,直到读完整本书后才渐渐明白过来,这一个以风筝为引子展开的故事是那样的令人感动与惋惜。在主人公阿米尔眼里,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有着兔唇的人,那个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的人是那样的老实,忠厚而又那样的单纯。那是把他视做好朋友的人,可是却因为他的懦弱无能,他背叛了他的好朋友——哈桑。

书中描写了阿富汗一项古老的传统——“风筝比赛”,这是一种流行于广大阿富汗儿童的童年的游戏,风筝飞得最高,并且坚持到最后,就会在所有人眼中有着至高无上的荣誉。这个象征着尊严与成就的“风筝比赛”却给哈桑和阿米尔的友谊带来了一生都难以弥补的裂痕。那条充满罪恶,阴暗的小巷中发生的一切永永远远地伤害了哈桑以及阿米尔,使阿米尔在往后的生活中充满了自责与愧疚。

哈桑是这本书中最让我动容的人。他的一生太过于多舛了,混乱的家庭关系,被挚友背叛,这些常人无法原谅的事情在他的身上却得到了谅解。他视阿米尔为他一生追随的人,他将自己的姿态放得那样低,他甚至可以为阿米尔付出所有,因为他是那样的爱阿米尔。哈桑对阿米尔少爷的感情,是无谓回报的付出,是不辞辛劳的坚守,是无所畏惧的袒护。阿米尔因为嫉妒父亲对哈桑的.爱护而诬陷哈桑偷手表以达到将哈桑赶走的目的,哈桑不但没有记恨他,反而为了保护阿米尔而被阿瑟夫侮辱,更是在阿米尔走后为了保护阿米尔的房子而被杀害。从开始到结束,哈桑都没有一丝怨恨阿米尔。每一次想起哈桑对阿米尔说到“为你,千千万万遍。”我的心中那种无以言表的心酸和感动令我眼眶泛红,喉咙梗塞。“为你,千千万万遍”是哈桑善良纯洁的写照,是他对阿米尔郑重的情感表达,也是他对阿米尔矢志不渝的承诺。在他为阿米尔站出来时说的那一句“阿米尔是我的朋友”时,我不禁为这个善良的孩子感到心疼。

也许是这句话那忠贞不渝情感太过浓厚,让阿米尔对自己的背叛以及懦弱无能感到深深地自责和痛苦,所以阿米尔选择了疏远哈桑,因为他没有勇气面对哈桑。最后哈桑和父亲离开,两人一别,走上了各自的人生道路。二十年后,阿米尔在得知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后,带着自己与父亲的罪行开始了赎罪之路。经过不懈的努力,他终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并且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

阿米尔,在经过二十年的精神折磨后,终于找回了二十多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当他看到那张神似儿时玩伴的脸时,他明白,他无法再次逃避了。为了解救哈桑的儿子,他想尽各种办法,历尽千重苦难万种障碍,甚至不惜牺牲自己来得到心灵的救赎。他以自己的勇气和赎罪般的努力战胜了二十多年前的敌人阿瑟夫。他赢了,他战胜了他与哈桑及哈桑儿子的敌人,也战胜了自己心中的执念!

作者似乎并不想这么简单的放过阿米尔。哈桑儿子的一次又一次自杀和对生活充满绝望的态度使得这个救赎之路愈发坎坷。在医院里,哈桑儿子命悬一线,他在病房外跪地祷告的情节将整个小说推向了高潮。“只有那些失去真主的人才能找到真主,真主真的存在,他必须存在。”这一句更是为整本小说灌入了灵魂。阿米尔的人格由此发生了蜕变。

故事的结局回归平淡,哈桑的儿子跟阿米尔回到了美国生活,但是他与阿米尔的心结依旧没有解开。当阿米尔在海边重新拿起风筝线的时候,他终于找回了自己。

我从这本书不只是看到了阿富汗的宗教问题以及政治问题,还看到了人性的弱点与本质。哈桑那种深入灵魂的全心全意为一人的态度在现在的社会中屈指可数,那种赤子之心能够炽热所有人。可是阿米尔在面对现实以及自己的罪行时表现出的懦弱不就是社会大部分人的缩影吗?我们缺乏的勇气使我们错过了许多本该拥有的东西。勇气也许并不能所向披靡,但是胆怯终究会碌碌无为。做人做事,最重要的不就是负责任吗?学会做人,首先就要学会担当,对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负责;也要勇往直前,对自己爱的人忠诚勇敢。不要让自己的懦弱伤害到你身边爱你的人,那样你将会在自责与懊悔中度过余生。

做一个追风筝的人,在奔跑中怀揣梦想与勇气,一路高歌,一生无悔。

读后感高中篇二

今天我读了《斜塔上的实验》这篇课文,深有感触。

这篇课文讲的是,伽利略生活的时代完全被亚里士多德的学说所笼罩。所有的学生提出一个问题,只要老师说这是亚里士多德说的,问问题的学生便不敢再怀疑。只有保利略敢于探索与追求。

有一次,伽利略在大教学里跪着祈祷,大厅里除了一条链条扰人的擦碰声,一片寂静。一个教学司事,刚注满一盏从大教学顶上悬挂焉的油灯,漫不经心地让它在空中来回摆动,摆着的挂灯链条的嘀嗒声惊扰了伽利略,引起了他的思考。他想着,看着,突然发现了一个规律。尽管每闪摆的距离越来越小,但是每次往返的时间似乎一样长,他高兴地跳了起来,因为了发现了一个伟大的真理,如果这是真的。

他一回到家,立马就找来了两根同样长的绳子,每根绳子的顶端都有一个同样重的铅块,他让他的教父帮他一起做实验。他们把绳子吊在柱子上,第一根绳子的距离有20厘米,第二根有十厘米。开始做实验了,伽利略让教父数第二根绳子摆的次数,而自己则数第一根绳子。绳子完全会议室上后,第一根绳子摆了一百下,第二根绳子摆了一百下,实验结果完全相同。“自然节奏规律”从此命名,后来又把这个原理用在了钟上。

从这个小故事中,我明白了,做事要勇于探索和追求,不能被传统的观念所吓倒,要敢于创新和发现。

读后感高中篇三

捧起儒勒·凡尔纳的《八十天环游地球》,不觉被带入其中。情感跌宕起伏,或悲伤,或欢喜,或激动,或愤怒,我心中也像打翻了五味瓶似的,五味杂陈。

《八十天环游地球》主要讲述了福格先生与朋友打赌,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的故事。一路上,他与仆人路路通历经千难万险,不只让人错当罪犯,还冒险救下艾娥达夫人,几次险渡“鬼门关”。终于回到了阔别已久的伦敦,可正要宣告胜利时,不料却被关进了监狱。真相大白后,他早已对赌约灰心意冷,觉得自己与胜利失之交臂了。好在路路通的机智,帮福格以三秒之差,赢了赌局。

看到这里,我不禁慷慨万千。一次失败不可以表示什么意思,它更不会在你脑门儿上贴上无能者的标签,像福格一样,不要停下脚步,一往直前,才能看到最好看的的风景。忽地我眼前浮现出一幅画面,抹之不去。那时的我应该是七岁吧,正在学骑车呢。跨上自行车,双脚一离地面,“啪”自行车倒了,我也跟着摔在了地上。可刚要大声说“我不学了”时,又把话咽回了肚里,心想:骑车有哪些可怕的,我可不想就这么随便地退宿。当我第三跨上自行车时,又连人带车一块倒了。看着膝盖上泛出了点点血迹,血珠晶莹剔透的,染红了洁白如雪的纸巾。我哭了,豆大的泪珠盈出了眼眶。这个时候,母亲走过来安慰我说:“坚持不懈,是成功的重要!只须坚持,前面有更漂亮的风景等着你!”于是,我鼓起勇气,第三尝试。一团斗志的火烧在心中熊熊燃烧。一次,两次,不怕摔跤,只怕放弃。原来骑车并没想象中的那样可怕。坚持不懈的我在学习骑车的道路上愈战愈勇,终于战胜了困难,掌握了骑车。

坚持不懈是倾盆大雨中的那一把伞,为你遮风挡雨,使你离阳光更近一步;坚持不懈,是一杯烈酒,喝下去时是苦涩,吐出来却是精神。福格的成功公式:梦想+挑战+失败+挑战=成功。坚持不懈是福格的成功秘籍,也是我的,更是大伙的。

生活的旅途非常漫长,或许前方会布满荆棘,但大家一直要携带披荆斩棘的勇气和坚持不懈的毅力,一路前行,永不停歇!由于大家知晓,驽马十驾,功在不舍,最好看的的风景总在前方。

读后感高中篇四

“一个人只是呆呆地坐着,空想着自己所得不到的东西,是没用的……”这是鲁滨孙在自己遇难后感慨万分所说的。而我也是这么想的,一个人在遭受困难时,如果你放弃了,那你绝不可能能够生存下来,只有用尽所有办法去克服、去努力战胜所有的困难,去打败他们,你才会成功。

鲁滨孙却没有放弃,而是拼命地去努力。鲁滨孙是个幸运的人,但是他同时也是一个不幸的人。他虽然没有像同伴那样葬身于海底,但他也漂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他没有住所,便凭借自己的一双巧手搭建了自己的安身之处;他没有食物,便将为数不多的麦子经过自己的辛勤播种之后,终于收获到了自己种的粮食;他没有防身工具,但他靠着自己机智的头脑,创造出了许许多多的防身工具,来抵抗野人的袭击;他没有……在这片荒岛上,他遇到了许多困难与意想不到的挫折,但他用自己的无数滴汗水克服了一切困难,对此我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鲁滨孙终于有了安定的生活,但是,他忽然发现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出现了野人的脚印,他惊恐万分,生怕哪天野人会将他吞噬。不安的心情每天伴随着着他,他在恐惧中考虑如何应对野人……有一天他亲眼目睹了野人的残暴,他救下了一位不幸的野人——星期五。他们在这座荒岛上相依相随,过得非常愉快。这时我感到鲁滨孙是以乐观的心态对待上帝对他的不公的,他没有放弃生活中的希望,哪怕是一点点,他也毫不气馁,所以他成功了——他又过上了愉快的日子。

每每提到鲁滨孙,我就不紧感慨万分。因为我喜欢他的善良,他不顾危险救下了日后的好伙伴——星期五;喜欢他的机智,经过自己不懈的努力,他克服了一切困难,终于过上他梦寐的日子;喜欢他的勇敢,遇上残忍的野人他毫不畏惧,与他们进行了惊心动魄的决斗。他的形象令我深爱不已。

读后感高中篇五

《八十天环游地球》是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一部科幻小说。描写了主人公福克先生和朋友打赌,自己在八十天内环游一周,朋友们都不相信,假如一旦输了,福克先生将会倾家荡产。然而,就在这种重压下,福克先生并没退缩,他以坚定的意志,凭借我们的智慧、勇气和自信,克服了种。种自然和人为的障碍,终于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最后取得了胜利。

福克是一个善良正直、乐于助人、足智多谋,有主见的英国绅士,但他不苟言笑,性格有点孤僻冷淡。无论遇见什么意料之外,就算是生命马上完结,他也表现得临危不惧、处变不惊,十分让人钦佩。

福克对自己这次旅游充满信心,他相信只须有决心,啥事都大概做到,正是这种执着,才使得福克先生克服种。种困难,环游地球。在日常,自信是发动机,是一种力量,有了自信你可以去超越自我,去冒险。假如没自信,这是相当可怕的事情,或许还没冒险,你就打退堂鼓了,感觉自己不可以胜任,所以,大家做每件事,自信是非常重要的。福克先生就具备这种自信。

在当时没飞机,环游地球一周只用八十天,是一件好不容易的事情。但福格先生做到了,他靠的就是——分秒必争。“分秒必争,合理的利用时间,就没那些问题。”这是“八十天环游地球”一书主人公福格先生一句自信的话。

这虽然是一篇科幻小说,但,我感觉非常真实,仿佛真的发生过一样,福克先生机智勇敢的形象一次次展示在我的眼前,但仅仅靠福克先生一个人的力量是不可以够完成这坚难的任务的,他也需要帮。福克先生的仆人“路路通”,个为人乖巧,有侠义之心。他一直在福克先生有危险的时候出现,一次次为了主人冒生命危险,这是否也值得大家学习呢?至于为何叫他“路路通”,我想大概是他的绰号,由于一路上他是福克先生的向导,每一个国家的路他都了解,所以就叫“路路通”吧。

费克斯是个鼎鼎大名的大警探,身材矮小,但心地善良。但他误觉得福克就是那个在伦敦银行偷金磅的那位江洋大盗,于是,他就在福克主仆环游地球期间多次捣乱、阻挠,但在最后还是消除误会,与他们化敌为友。

在阅读故事的同时,我还获悉了很多丰富的地理常识,世界各地的奇风异俗。正是如此,我才对这本小说着了迷,读了一遍又一遍,但真的让我佩服的,还是福克先生那种为了明天而勇于坚持拼搏的精神,与他不惜放弃生命的品质。

读后感高中篇六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生活习性的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法布尔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我读得兴趣盎然,爱不释手。

在法布尔的笔下,这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昆虫也表现出它们独特的一面:遂蜂的守门人充当着大门板和守门人的角色,同类来了就让开,异类来了就赶跑它;迷宫蛛的网像一个迷宫,昆虫掉进去就“走”不出来了;蝈蝈儿看起来好像是食素的,其实它们是一群“伪素食者”……这些小生灵在作者的笔下表现的活灵活现,像人一样有了灵性,会唱歌,会跳舞,有欢喜,有悲哀。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这几句描写遂蜂“守门人”的话还记忆犹新:“也许三个月以前,那时它还很年轻的时候,它曾经为了自己和后代们在这里单枪匹马地辛勤工作,每天都干得筋疲力尽,一直到现在才得以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下劳动,它还在用它微薄的余力守卫着这个家。它已经不能再做母亲了,可是它依然能够为家人守卫大门,抵挡不速之客。”看完这几句话以后,我被遂蜂“守门人”那对家里人深沉的母爱所震撼了。在它年轻的时候,它为了自己的家庭而奔波着;在它老了后,它仍然用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守卫这个家。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人类的许多母亲不也是如此吗?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而操碎了心,在儿女长大后虽然已经没有什么能够帮忙的了,可是心中却仍然装满了沉甸甸的母爱,想要再做点什么。

原来昆虫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有很多相似之处!

《昆虫记》让我了解了昆虫,更让我了解了生命;《昆虫记》虽然看起来平平淡淡,但却蕴含了作者对生命的无比尊重,对大自然的无限向往。

“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其实,美,无处不在。美,就在身边。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昆虫记》,走进大自然。

读后感高中篇七

最近看李开复的自传《世界因你而不同》,感受颇多。

作为一本自传,《世界因你不同》更像一本励志,明理的书籍。读罢,我已深深的被那种真诚,坚韧和正直所感染。再自省,更觉得已被名利场,被这个物欲横流,浮躁虚华的世界所侵浸的心在升华。

这本书介绍了李开复的出生、童年和到国外求学以及在苹果、sgi、微软、谷歌四大公司的工作经历,到成立了自己创新工厂。让我感触最深的是他的精神和理念,他所讲的一句话,“用你的梦想和理想引领你的一生,要用感恩、真诚、助人圆梦的心态引领你的一生,要用执着、无惧、乐观的态度引领你的一生”。这句话成就了现在的李开复,这句话也深深地感染了我。

从《世界因你而不同》这本书中让我真切地感受到了作者李开复学贯中西,从容纵横于科技前沿,在数家顶尖高科技公司游刃穿梭,最终随心而定的超凡能力和博大情怀,将一位成功者的奋斗历程和一颗永不泯灭的中国心演绎得激情彭湃、荡气回肠。俗话说“心怀天下者,方能得天下。”而李开复将自己的心定位于世界。“一个世界有你,一个世界没有你,让两者的不同最大,就是你一生的意义。”这是他根基于中华文明而又成长于开放的美国文化而展现出的宏阔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书中从头至尾都散发着自信的光芒,而这份自信来源于其坚定的哲学信念,那就是“世界因你不同”。基于此信念,在面临选择时,“听从内心的声音,全力以赴地为那个声音努力、拼搏,直到到达彼岸”。这正是整本书的灵魂。

“人生在世时间非常短,如果你总是不敢做想做的事情,那么一生过去了,你留下来的只有悔恨,只有懊恼。”,“我步入丛林,因为我希望生活得有意义,我希望活得深刻,并汲取生命中所有的精华。然后从中学习,以免让我在生命终结时,却发现自己从来没有活过。”多么有个性的话语!发人深省,让人奋进。

我现在只是一名普通的大一学生,我的智商做不到让世界因我而不同,也做不成象李开复老师那样成功的人,但看了这本书后给了我很多启发和勇气。反思自己,在我看似平凡的职业中,如果要使每天过的有意义就要不断为自己设立不同阶段的工作目标与人生的发展方向,让平凡的工作释放多彩的光芒。

人生在世,我们要用勇气改变可以改变的事情,用胸怀接受不能改变的事情,并用智慧分辨二者的不同。

一件事要做好、获得成功,持之以恒非常重要。

我想我的成功就是要做最好的自己。

读后感高中篇八

他开始动身了,余先生来不及阻止他,我也来不及了,一切都来不及了。

道士,当了佛教圣地的家,在莫高窟,敦煌文物藏在那里,或是葬在那里。大漠孤烟,它们寂寞得如同守护他们的僧侣。直到有一天,等来了命中注定的“伯乐”—斯坦因。是的,一叠银元,成交,五箱经卷。余先生说他怕自己的笔会不沉稳,所以只能简略地说。说年份,说人物,说交易双方的“货物”,没有说盈损。他怕自己承受不住,更怕后人承受不住,这一刻不能沉稳的岂止只有笔!

吁—,车队出发了。余先生说斯坦因回头看了一眼西天凄艳的晚霞,但我不相信斯坦因会在乎那个流血的民族,在他看来那鲜血淋漓的伤口也许是咧开的艳唇,是在感谢上帝敦煌文物终于等来了“知音”,而他则是成全中华文明的英雄。不知那头拉牛车的黄牛是否因为这次的货物多了几分历史尘埃的重量而比以往走的缓慢些。

合上书卷,掩面沉思。这是一场文化的苦旅,那个苦旅的道士真的是个罪人吗?我听不到回答,这次连历史也犯了难。他只是一个愚昧无知的农民,是来逃荒的,来时没有任何恶意和不可告人的目的。只是他的饥饿命令他走下去,走下去。或许正是莫高窟看到了他的苦难,也看到了自己在大漠中无望的未来,才自动裂开一条缝,将自己所有的宝物全赠予他,以便让它们逃离这寂寞荒凉的沙漠。而它们自己也宁愿漂洋过海,浪迹天涯,再不愿忍受这被遗弃冷落的日子。这原本只是一场可爱的赌气啊。

既然是赌气,那么气消后,哪怕再不羁的游子也会思念故土吧。敦煌文物此时一定在伦敦博物馆里焦急地等待着我们接它回家,可回家的路是如此的遥远,而我今生最怕的就是让人失望两次。只是于我又能做些什么呢?只好站在泛起淡淡青苔的拐角处,抚摸着莫高窟古老的伤口,轻轻安慰道:莫高窟,莫高哭。

读后感高中篇九

曾经读过著名女作家毕淑敏的一篇名叫《阅读是一种孤独》的文章,今天看到这个作文题目,首先想到了这篇文章“阅读是一种孤独”也是我对阅读的一点看法,下面就来简单谈一谈。

阅读是一种环境上的孤独。当我们捧读一本书,徜徉在字里行间时,我们与文本对话,与书中人物对话,与作者对话,这时我们需要环境的清幽嘈杂的环境固然也能读进去,但很难走出来阅读需要一个宁静温馨的氛围,一个无人打扰的“世外桃源”,曾记否,夜深人静、细雨如丝的夜晚,我们坐在椅上,品一杯香茗,与书相拥,思绪在文字间游走,情感在文字间跌宕,这样的夜晚是何等惬意!曾记否,在孤灯相伴的夜晚,读孔孟言、悟李杜诗、品刘墉文、赏清玄章,积智慧之沙建文学之宝塔,感悟文学之纯美,悟得人生之真谛的思路过程!

阅读是一种环境、心理、精神上的孤独,这样的孤独是大智慧的孤独,我喜欢这样的孤独!

阅读就是孤独!但在孤独的时候,我懂得了阅读!

读后感高中篇十

最近忽然喜欢上写古典诗词哀愁与美丽的《人生若是如初见》。开篇中纳兰容若的一句“人生若只如初见”给人无限的遐想。

“人生若只如初见”一切不美好的事情都不会发生,有的只是那嫣然的回眸一笑,如清风微拂般的问候,不会有太多的揣测和猜疑,一切都是那么得和谐美好!

“人生若是如初见”小偷不会盯上你的背包,无形的黑手不会悄悄的搭上你的肩膀,把你拖进无边的黑洞,毁掉你的一生。回看几千年前的人类社会,虽说一切的科技都不如现在发达,却有“发达”的个人信誉一切都以信誉为重,不像现在的社会金钱第一,在古代以仁德就称的救死扶伤的医生,现今却因病人无钱而将他们拒之门外,不知他们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可否忐忑不安过。“人生若是如初见”医生还是那位“完美”的天使,给人带来生的希望。

现今社会层出不穷的”美味“食品中却含着让人寒心的`有毒成分……。

校园中的生活是单纯的,每天都是三点一线的生活,不停的忙碌着奔波着,就像上了发条的陀螺不停的转动着。365天如一日的转着,外面五彩的世界时我们的向往,校外多彩的生活是我们的期待,当离开校园的那天到得时候,我们却害怕了,害怕往前迈错一步,就会造成我们永久的悔恨,正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涉世尚浅的我们向往却害怕受到伤害。喜欢缤纷的色彩,却不知如何搭配。

一切的美好都无法定格在最初的一幕……。

人生若是如初见,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以最美的形式留在人的心中,给人意无穷的鼓励和鞭策。

读后感高中篇十一

《草房子》这本书已读了好几遍了,但每次读完都意犹未尽;每次回想起来内心依然充满一种亲切、温暖的感觉。书中一个个动人的故事扣人心弦,让我深切的感受到爱的力量。

《草房子》主要叙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桑桑经历了许多感人肺腑、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让桑桑在忧愁与欢乐中成长,在每一次的情感波动中懂得人生。也让我随着故事的情节,陪着桑桑时起时落,时喜时悲。

小说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在桑桑得了鼠疮,大家都以为他活不了多久的时候,所有人对他的关爱。每个人都为桑桑而痛苦、担忧,他们都希望桑桑健健康康,快快乐乐的生活。不论治好桑桑的病希望多么渺茫,桑桑的爸爸还是带着桑桑到处求医,只要有一丝希望,他一定要治好儿子的病。看到这里,我的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我为桑桑担心,也被那无私的父爱所感动。还有桑桑的同学纸月亲手做了一个书包,告诉桑桑的母亲这个书包可以用好多好多年,她特别把“好多好多年”说得很重,她希望桑桑还可以活很多年。看到这里,我觉得纸月的这个书包寄托了她对桑桑一份多么美好的祝福啊!上天不会把人逼到无路可走,桑桑的病终于被一位老医生治好了。在桑桑得病时,温幼菊老师每天为桑桑熬药,还唱着歌以减轻桑桑的痛苦,让桑桑不觉得药有多么苦,她对桑桑的关爱,让桑桑感觉到了温暖。正是因为桑桑身边所有人对桑桑深深的爱,创造了桑桑的生命奇迹!

读完《草房子》,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爱的力量的伟大,它可以点燃你幸福欢乐之光,摧毁你心灵中的悲伤哀痛;爱的力量会感动苍天、感动大地,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读后感高中篇十二

玖了【埃及艳后】这本书,不但让我知道了中国的历史,而且现在还知道了埃及的历史。有人这样说的:“她魔鬼般的身材加上野艳的装扮,要是在现在就是十足的大明星”。

在埃及的那个年代,托勒密家族不只是兄妹通婚,而且他们的儿子都叫托勒密,女儿们都叫克娄巴特拉。托勒密和克娄巴特拉生下来的'孩子还是这样叫。埃及艳后的本名叫克娄巴特拉,西娅,她有2个姐姐、一个妹妹。当她读书时,她的姐妹们却在争王位继承人的位子。甚至落到自相残杀的这种地步,到最后唯一的幸存者就是埃及艳后。

得到王位后埃及艳后就开始了养生。是用驴的一奶一来沐浴的。

克娄巴特拉是埃及末代女王,虽然已经死去了两千多年,但她的名气却是越来越大了。

埃及艳后和她的兄弟结婚,非常聪明,她一精一通九种语言,并亲手将她的妹妹送上了断头台。后来她选择凯撒大帝和马克。安东尼当情一人,并在他们的协助下统治了埃及长达21年之久。她还是一位美容和养生高手,她的死很神秘,据说是和一条眼睛蛇有关。

埃及艳后是于美貌、才智于一身的传奇人物!

读后感高中篇十三

《智慧背囊》是一部充满智慧与哲理的书。每读一篇文章都会让你感动,令你鼓舞,象阳光拂过心田,如春雨滋润心灵。我对其中的两个短篇颇有感悟。

《移石》讲的是一个梦,一群人在路上走着,他们要去一个神圣的地方。突然,前面一块巨石挡住了去路。面对巨石,长者说:搬掉它!壮者说:推开它!一群人用手,用肩,用整个身体推着巨石。然而,巨石仿佛生了,有人长叹一声“归去来兮!”走了;有人跪在树下祈求“夸娥氏二子,快来帮我们把巨石搬走吧!”。“哪里有什么夸娥氏,我们只能靠自己!”长者说,“是的,我们只能靠自己!”壮者说着举起手里的木棒,对大家说“我想出一个办法,用木棒支在石头下面,借它的力量把石头移开。”结果,在他们的木棒下,石头移开了。

他们要去的神圣地方,我理解就是我们的生活。梦就是我们要去的理想。在实现理想的过程中,我们会遇到重重困难——那块巨石。面对困难,有人退缩了,有人去乞求别人,但最终战胜困难移开石头的是我们自己。求人不如求己,那块大石头也可以理解成我们自己,生活中,我们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战胜我们自己。

《方向》讲的是有两只蚂蚁想翻越前面一段墙,去寻找墙那边的食物,这段墙长有20来米,高有近百米。其中一只蚂蚁来到墙角就毫不犹豫向上爬去,可是它每爬到大半时,就会由于劳累疲倦等原因而跌落下来,可是它不会气馁,它相信只要付出就会有回报,一次次跌下来,又一次次重新爬上去。而另一只蚂蚁,观察了一下,决定绕过这段墙去,很快,这只蚂蚁绕过墙,来到食物面前,开始享用起来,而那只坚定、勇敢的蚂蚁还在不停地跌落下去又重新开始。读了这个故事,我佩服第一只蚂蚁的勇敢、坚定、百折不挠、契而不舍,更叹服第二只蚂蚁的聪明、智慧、少走弯路。这使我想到现在的教育:千军万马参加中考高考,我们的孩子一上学,就开始翻越那面高墙。而为人师为人父母的我们,又在不断鼓励孩子“有志者事竟成!”、“坚持就是胜利!”。

虽然我们知道成功的路不只一条,但我们似乎更相信读书成才这条路才最光明、最有前途、最幸福、最令人羡慕,于是,我们不顾孩子的兴趣、爱好,不断地给他们加码……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每个孩子都有不同的潜质,俗话说:“条条大道通罗马”,难道你能说没有念过大学的企业家就不是成功吗!别抱怨你的孩子贪玩,不用功,不是读书这块料,别再难为孩子,也别煎熬你自己,你唯一能做的是帮助他选准方向。

读后感高中篇十四

读后感也可以叫做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简单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高中优秀读后感范文大全5篇,希望大家喜欢!

哈姆雷特,一个生在戏剧里,又活在生活里,人性中的人物。他是具有人文主义典型性的象征,是一个经历痛苦后忧郁寡欢的人,是一个心怀昂扬热血激情却又犹豫不决的人,矛盾是他的集中体现,思考和独白是他的表达,他用他特有的方式演绎着自我,演绎着这个王子的悲剧。

对于自我的剖析,你总能在哈姆雷特的身上寻找到蛛丝马迹。无论是关于生死意义的探寻,还是自我追求的抉择,哈姆雷特都独到的展现了人的发展的矛盾。哈姆雷特的形象的设计就是这么神奇,一千个不同的读者眼里,便有着一千个不同的哈姆雷特的形象的体悟。

他是丹麦的王子,所以他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定繁荣的义务;他是慈祥的父亲的儿子,所以他必须肩负为父报仇的责任。压抑使他踯躅、犹豫、不断地深思、不断地自言,他总是一个人,朋友的背叛,爱人的失去,母亲的改嫁,一切都离他越来越远,他孤独的行走在一条复仇之路上。这样,他也只能更加抑郁,更加癫狂。原本的只是为了欺瞒叔叔而装疯,却早已不知不觉陷入了其中,就像面具戴久了,就会忘记面具之下的自己似的。曾经那个感叹世界是“负载万物的大地,是一座美好的框架,覆盖众生的苍穹,是一顶壮丽的帐篷,是金黄色的火球点缀着的庄严的屋宇”,感叹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渐渐的在现实的改变中改变了。他对世界失去了信心,他眼里的世界,“只是一个不毛的荒岬,只是一堆污浊的瘴气的集合”。人类不能使他发生兴趣,女人亦然。在哈姆雷特的身上,有人看到了不幸之后多思多虑、多愁善感的人,有人看到了生命微弱的光,有人感受到消沉如疾病难以摆脱的痛苦,亦有人看到过于犹豫而使行动迟缓的自己。哈姆雷特身上集聚了人性的复杂,演绎的人最本真的情绪。莎士比亚用他最擅长的情感的描绘和心理的刻画来展现哈姆雷特,造就了这个世界的悲剧之作。

人文主义是莎士比亚在这部戏剧中极力展示的,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忧虑的背后,流露着对理性、秩序和新的道德理想和社会理想的渴望。他是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结合。丰富多彩的语言,性格分明的人物,使之不愧于莎士比亚悲剧的第一部。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用这句诗词描述《活着》的主人公富贵再恰当不过了。曾经的大地主,门前车水马龙,不曾想庞大的家族被富贵一人断送。

周末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作者以简单普通的语言风格,用听故事的方式让主人公将自身经历娓娓道来。为了活着而活着。主人公富贵用一生的故事书写了无论人在哪个阶段都要珍惜当下,活在当下。各个阶段都要不停的寻找幸福。

本书讲述了主人公富贵的一生,年轻时因仗着家庭情况好,成天游手好闲,寻花问柳。还记得富贵取了媳妇后经常去逛窑子,让窑子里的姑娘大摇大摆的背着自己回家,路过老丈人的店铺而毫不遮掩,羞的老丈人每次见到富贵就躲起来。

在这些玩腻了以后沾上了赌博的瘾,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每次去赌博都让别人欺骗而不自知,身上带的钱输光了后就欠债,终于,对赌的人在得知富贵输光了家里的房子、一百亩土地后没有资本跟他对赌,便要求兑现。读后感·愿赌服输,在父亲得知富贵输掉家产后身体一蹶不振,很快就去世了。

富贵从输掉家产后幡然醒悟,决定从头再来,好在妻子并没有因为富贵以前犯下的错误而落井下石,反而带着未出生的儿子在娘家呆了一段时间后毅然回到富贵身边,同他一起经历贫穷的日子。

在富贵的老娘生病以后,他怀揣两块银元给母亲去抓药,不料想碰上国民党抓壮丁,富贵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被抓走,直到两个月后国民党部队被共产党打败充当俘虏被遣散回家。

没成想回到家时老母亲已经生病去世了,这下就只媳妇、两个孩子和富贵一家四口。不幸的是富贵媳妇最后得软骨病而死,他们的女儿凤霞是个哑巴,儿子为了救县长夫人失血过多而死,凤霞最后生孩子时大失血救治无效,凤霞的孩子因为太饿而吃了大量的豆子而撑死,最后只有一头老黄牛陪伴富贵共度余生。

在这些最悲惨的事情发生在富贵身上时,他没有被生活打败,依然艰难的活着。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

人,最应该有的就是感恩之心,学会感恩。

《简爱》这部作品让我看到了人类之间的感情,有人们追求金钱黑暗,有“灰姑娘”为爱情的奋斗,我更看见了,简那颗感恩之心。

简爱的父母早亡,她一直寄居在舅舅家,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舅舅病逝后,舅母把她送进孤儿院,遇到了一个可爱的朋友:海伦·彭斯,海伦温顺、聪颖和无比宽容的性格一直影响着简。爱,使之以后面对种种困难都不再屈服抱怨,懂得了爱和忠诚。

简爱从令人讨厌的学校毕业,在罗契斯特先生的庄园找了份家教的工作,负责教育罗契斯特先生的女儿,罗彻先生脾气古怪,经过几次接触,在此过程中两人擦出爱的火花。不久,里德太太派人来找简,说她病危要见简一面。回到舅母家中,里德太太给她一封信,这封信是三年前简的叔父寄来的,向她打听侄女的消息,并把自己的遗产交给简。里德太太谎称简在孤儿院病死了,直到临终前才良心发现把真相告诉简。

在他们举行婚礼时,梅森闯进来指出古堡顶楼小屋里的疯女人是罗彻司特先生的妻子,简爱不愿作为情妇,离开了桑恩费尔德。

碰到自己的表哥表妹,来到一个偏远的地方在牧师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个乡村教师的职业。在牧师向简爱提出结婚时,正当简爱犹豫是否与表哥一起离开英国做传教士的妻子时,罗契斯特的庄园由于疯妻纵火毁于一旦,他本人也受伤致盲,心灵有所感应的简爱赶回庄园。当赶回桑恩费尔德时古堡已成废墟。原来几个月前,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疯女人伯莎放火烧毁了整个庄园,罗彻斯特为了救她,被烧瞎了双眼,孤独地生活在几英里外的一个农场里。简赶到家场,向他吐露自己的爱情,他们终于结婚了。

两年之后,治好了罗彻斯特的一只眼睛,他看到了简为他生的第一个孩子。

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她教会所有人用一颗爱的心看待世界,用一颗感恩的心对待所有人。

读后感高中篇十五

夕阳西下,我坐在家门口的草地上,草地的两边是大片大片的水稻田。右手边还有一条小溪流,它好像水稻田边上的一根亮闪闪的白丝带,一路哗哗响着……我轻轻的合上《我要放假了》这本书,主人公细荷的的生活在我的脑海中浮现。它讲述了细荷一家搬到了新地方,她的生活也更加丰富多彩。她结交了新朋友猫子,但她们的友情却遭遇了一次考验。假期到来,故乡的世态风情在她眼前展现出一幅幅打着独特印记的画卷,油茶花、野果子、秋天里漫山遍野的茅草……为她的成长背景涂抹上浓重的地域色彩。当多才多艺的潘老师、木匠陈博士来到山口镇,“远方”、“未来”等字眼便悄悄闯入细荷的乡村生活中。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想到了自己。在学校,我和最好的朋友一起玩,下课时,我们也形影不离。在学习上,我俩有不会的题时,总会和对方请教,如果别的同学遇到困难,我们也会帮助他。从这本书,我知道了友谊的可贵之处。

暑假期间,我绝对不会因为老师不在,而想做什么做什么。我要像细荷一样做一个自律的人。每天6:30起床,以最快的速度认真洗漱后去晨读。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让在于晨。晨读是为了积累好词好句,我一定要坚持下来。上午认真完成语文、数学、英语暑假作业,除了这些,我还完成了古诗背默打卡和阅读打卡。

除了学习,我还给自己安排了玩的时间。八月份,我和爸爸、妈妈、江东赫哥哥还有光头叔叔一起去了皖南川藏线。这里的风景和细荷家的风景一样美,绿莹莹的小草中间,点缀着星星点点的小野花,红的、黄的、蓝的、白的,它们就像一个个清纯美丽的小精灵,躲在芳香浓郁的绿色地毯里捉迷藏。在皖南川藏线的月亮湾那里有一个很美的池塘。池塘里的小鱼儿、小虾儿呢,也一夜之间全部冒出来了,它们在刚刚长出嫩叶片的小草丛里进进出出,呼朋唤友,忙得不亦乐乎。

每个人的成长都是一段独无二的过程,它仅仅属于自已。我和细荷通过暑假都成长了。所以,让我们都来好好珍视,好好地经历吧!

读后感高中篇十六

今天,我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主人公保尔顽强的意志深深感动了我。

由于看不见东西,他只好在木格子里一行行地摸着写,他缓缓地写了一行又一行,一页又一页,竟然能写出如此好的小说,他在写作的时候遇到了很多困难,可他一点也没退缩。

读完这段话,我不由想到了自己。我在一年级学过一段时间钢琴,可是我不愿意练琴,每次到老师那儿我都没完成任务,受到批评。今后我要向保尔学习。

还有一处也让我感动,他把写完的三章寄给老战友征求意见,可在寄回来的路上丢失了,六个月的心血白费了,一切不得不重新开始,保尔口述,邻居替他记录,再读给保尔听,不满意的`地方再重写。我不由得想起贝多芬,他常常彻夜弹琴,手弹热了就泡在凉水盆里然后继续弹。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创作了举世闻名的曲子。

今后我学习懒惰时,就要想想保尔,用他的精神激励我。

读后感高中篇十七

自从我买了这本《往昔之光》后,科幻小说在我心中就有了一席之地。

《往昔之光》这本书是星河选的一些大作家的科幻小说里的片段并评论的'。每读完一个片段,就会有全文的点评、总结、作者经历、所写书目之类的,把读者的疑问全部消除,显得完美无缺。

这本书中记载着许许多多的科幻故事,如:《穿越时空的少女》,《罗比》,《我和a星球的“我”》《往昔之光》等我最喜欢阿西莫夫写的《罗比》了,这是一部机器人和一个小女孩之间难舍难分的温馨小说,写的小女孩格洛莉和自己的机器人保姆罗比关系很好,就像一对要好的朋友。可妈妈却坚决反对他们在一起,说格洛莉周围有许许多多的小孩可以陪她玩,可她一点也不愿意与他们一起玩,甚至都不愿靠近他们,她只爱和罗比玩,于是妈妈就和爸爸商量把机器人罗比卖掉,又买了一只机器狗‘闪电’陪格洛莉玩,以为这样就可以让她忘记罗比。可格洛莉大哭起来,就是要罗比,妈妈不愿意。格洛莉就变得忧郁起来。爸爸妈妈想尽办法也没让格洛莉好起来。先带她去她最想去的纽约,又带她去了动物园。博物馆。公园。游乐场。和水族馆等一些好玩的地方,又带她乘坐了最著名的轮船和飞机,而且避开一切的机器人,但格洛莉却还是忘不掉罗比。最后爸妈带他去参观机器人,格洛莉竟发现了罗比,罗比又回到了家,妈妈也同意了,格洛莉又快乐起来。

这本书很好看,希望大家也来看看。

读后感高中篇十八

今天,我把《老人与海》这本书看完了,让我知道了老人是一个不屈不挠的人。

在《老人与海》里,我知道这本书讲了:一位叫圣地亚哥的老渔夫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的情况下,在远离陆地的大海上遇到了一条大马林鱼。经过三天三夜耐力与毅力的较量,圣地亚哥终于杀死了那条大马林鱼。可他在返航的'途中,却遭到了鲨鱼的袭击,当他终于回到港口时,那条大马林鱼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光秃秃的脊骨了。

读完了《老人与海》,我不禁想到:有一次,大课间我和老师选中的同学一起练长绳,只是我前面几次都失误了,赵禾佳和贾逸柯总是说我接不上,比赛时会给班级拖后腿。我一听他们的话,我就好像心已经碎了!我哭了,那时,我想起老人与海里的老人那顽强拼搏的精神,我克服了心中的“绊脚石”还是坚持继续去练跳绳。还有一次也是练长绳,徐好一不小心跳的时候摔了一跤,连鞋子也掉了一只!可她没有选择放弃,而是一边含着泪水,一边跳着。在这里,我又感受到《老人与海》中的老人那种不屈不挠、顽强拼搏的精神。

在《老人与海》里我知道了人不是为了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是不能被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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