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范文(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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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范文(16篇)
时间:2023-11-26 15:12:06     小编:紫衣梦

情感表达是人们用语言或文学艺术手段表达内心感受的一种方式。总结应该重点突出对重要问题的解决或进展。总结范文中的优点和不足,可以让我们更加客观地看待自己的表现和成果。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一

“未知生,焉知死?”

这句话在中国古今醒世恒言榜应该是可以列第一的。前一句也妙:未能事人,焉能事鬼。

孔子似乎一向不太谈生死,也不喜议鬼神,就这一点,值得人敬佩:不装,也没有灌鸡汤的癖好。孔子说的“未知”是确实的,与他在《为政》说的“不知为不知”观点一致。

生死两门,是所有人的来和去,也是所有人的未知和惧怕。任凭智者哲人白发搔断,生死仍然是世间极大奥秘。实则是因为生命的生发和终结根本不掌握在人手中,人又如何能够真正明白呢?可,为什么又一定要弄明白呢?人活一世,明白的道理和所得的丰盛不一定成正比;往往态度决定生活的品质。

未知生,焉知死–认真明白地活才是要务。

“若由也,不得其死然。”

由,仲由,字子路,曾任卫国蒲邑之宰(县长)。《史记》载“子路性鄙,好勇力,志抗直,冠雄鸡,佩猳豚,陵暴孔子”,活脱脱一副草莽形象。虽后来被孔子以礼收服,也不改其率直勇猛本色。

这样一个敢想敢做,有义有情的子路,他的结局却非常悲壮。

祸起卫国内乱。蒉聩,孔悝得势之际,子路一小邑宰,因“食其食者不避其难”,遂逆流而行,以一己之力挑战叛乱者。子路英勇力战,但关键时分,他的冠缨被击断。于是令现代的我们费解的一幕发生了:子路停下兵戈,对攻者言:“君子死而冠不免”,让他们给他时间戴好冠缨。子路“遂结缨而死”,被剁成肉酱。【注3】孔子曾语:“若由也,不得其死然”,不想一语成谶。

我非常喜欢子路,可能因为他的性格最接近现代人;也可能是他面对死亡的庄重与他个性里的憨直之间的反差吸引了我;更可能是子路这样纯粹的舍身取义带来的撼动。这两天一直想着他最后的画面:重兵围剿,子路手扶歪斜发冠慢慢放下兵器,然,未及他触及冠缨,竟已万箭穿心。

悲哉,子路!壮哉,子路!

【注1:一个千乘之国的兵力大约15万。想当初北伐的国民革命军也就10万左右】。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二

这本书是刘学林继《天狼》之后的又一部长篇动物小说,习作。作品以平实细腻的语言讲艺术品了两匹忠勇的流浪狗与狗,与狼,与人之间的曲折跌宕的动人故事,惊险中不乏温情。

繁华的都市,辽阔的草原,深远的群山,总有一白一黑两匹狗的身影,白的叫小白,是只西摩犬,黑的叫黑朵,是匹牧羊犬。在这里,它们自由流浪,围捕野兔,为了狗同伴,勇敢地向狼交锋。

而黑朵为了主人,第三次咬了人,可主人不但不认黑朵,还骂黑朵是一匹野狗,黑朵的小主人认出了黑朵,可黑朵的主人却不让自己的女儿认黑朵。可她心里又很感激黑朵。

之后,又讲了小白为主人勇斗绑匪,加黑朵又执意去冲一个有桦,又有匕首的绑匪,小白带主人丁丁逃了出去,可绑匪把黑朵伤了,最终黑朵因重伤离世。小白也殉情,两匹狗用生命演绎了永恒的忠诚,丁丁的父母为小白,黑朵建了个墓,墓碑上刻着:小白大黑,你们是我们最好好的朋友,愿你们的灵魂,随风而起,乘坐白云,飘上天堂!

看了这本书,我心里不禁对黑朵小白升起了佩服之情。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三

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巧用天时的诸葛亮等等,我最喜欢诸葛亮的故事其中空城计使我受益匪浅。

《空城计》这个故事主要写了诸葛亮自失了街亭之后,准备撤离西城县。司马懿带领十万兵马,气势汹汹地向县城逼近。诸葛亮此时手下只有两千多老弱残兵,可是诸葛亮临危不惧,眼看魏军正向县城蜂拥而来,他却叫人大开城门,在门旁安排了二十来个士兵扮作老百姓扫街,然后他自己衣冠楚楚地在广西医科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城楼上燃香抚琴。司马懿广西医科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的部队赶到城门下,只见城门大开,百姓只管扫地,诸葛亮却坐在城头旁若无人、香烟袅袅,琴声悠悠。司马懿深知广西医科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诸葛亮行事谨慎,他认定必有重兵埋伏,于是立刻就把全部兵马撤走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对诸葛亮佩服得五体投地,我也要像他一样做一个有才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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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四

读完《论语》,坐着发呆,迷茫中,《庄子。秋水》中的一句话,浮上心头。“至德者,火弗能热,水弗能溺,寒暑弗能害,禽兽弗能贼。非谓其薄之也,言察乎安危,宁于祸福,谨于去就,莫能害之也。”

孔子在中国历史上的角色是什么?

是一位在文化封冻的河流上用肩膀奋力拉船的纤夫,是一名在“人治”与“专制”之间撑船的摆渡人。

一个自由的思想家,却因为世事的束缚、统治的变迁或被哄抬或被蜚斥,终己一生在困境中追求着不得志的“仁”的理想。

好心人一直在呼吁同情弱者,却又总是将至德者归入强者之列,似乎天生不属于同情范围。其实,世间多数出色者都因为众人的分享、争抢和排挤而成了最弱的弱者。

孔子就是最好的例证。

《论语》中并没有太多华丽的辞藻,而是质朴的道理和,以身作则。细想身边。

常有这些品格的展露,而习惯于淡漠的我们却很少如此清晰地看待。也许华夏的血脉里,正有“君子“的影子,只是经过孔子等至德者的吐纳,将它凝固住了,现之以墨字,代代相传。

或许至德者从不抱怨,透过字里行间,只能隐约看见孔子影影绰绰的无奈。记得有人曾说:“半部论语治天下。“拥有一整部《论语》的孔子,留下的却只有无奈的隐忍。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五

今天,我读一篇课文叫《梦想的力量》。文中的6岁小男孩瑞恩・希里杰克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让我明白了,只要坚持不懈,就能实现梦想。

课文记述了6岁的加拿大男孩瑞恩・希里杰克,从老师那里知道非洲的许多孩子喝不上干净的水,就有了给“非洲孩子挖一口井,好让他们有干净的水喝”的梦想,为了实现这一梦想,他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在大家的帮助下,梦想终于得以实现的故事。

文中令我感动的部分是:一声不吭的瑞恩突然说:“那我来攒钱买钻井机吧。”他的声音很小、但很坚定,“我想让非洲每一个人都能喝上洁净的水。”我没有想到一个6岁的孩子能有这么大的决心。可以看出瑞恩为了实现梦想的坚定态度是不可动摇的。

再看看我们,我相信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可是我们有用实际行动去完成我们的梦想吗?不,没有,我们总是在空想自己实现梦想以后的辉煌人生,但不会为此做出任何努力,只是空想罢了。我喜欢一句名言:“梦想不是空想,不是海市蜃楼,实现梦想需要实实在在的行动。”我觉得我们应该向文中的小男孩学习他追梦的方式。

我相信只要我们用实际行动去实现我们的梦想,梦想就会实现。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去用实际的行动来实现我们的梦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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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六

下午时间难熬,竟看起了我的前半生,里面的贺函实在是优秀的男子,《名利场》里的都宾也是,长的可能差些,但家境优越,人有才华,职场得意,在国外生活,对生活有品质要求,车家具都要国外进口,吃东西吃日本菜,喝好酒,这样的人不是更能配上同样优秀的女子吗?而我连代购都不会。差远了。

《名利场》看完了,喜欢蓓基这样一个放荡女子,反面人物。一切都为了自己寻欢作乐,对丈夫对孩子薄情,在那时是有错的,招蜂引蝶,和下层人来往也是不体面的,所以她是生错了时代。若她能在现代社会,凭她的才干养活自己是没问题的,可是在那个时代的英国,她靠自己的魅力得到勋爵的喜爱,为自己的丈夫谋取了总督职位,在丈夫生气离开自己后,她却只能讨好丈夫才能获得他的接济。

而艾米丽亚呢,又有什么本事?逆来顺受啊。在恢复过去的名流地位后,她也适应的很快,每天做些拜访宴会的无聊事情。蓓基是讨人喜欢的,说的话经常是丈夫怎么离开她,而她怎么疼爱的孩子这些鬼话,可难道她愿意说吗?还不是她知道别人愿意听这些才说的吗?包括对乔斯,也要说这些才能得到他的同情关爱。有什么办法,那个时代对女子就是这样要求的啊,女子从一而终,都宾不是还欣赏她这种美德吗?可十八年忠贞不渝的付出什么都没得到,艾米丽亚自己倒是得到一条忠心的狗,这样的女人难道不比蓓基更过分吗?最后还是蓓基揭穿了她的丈夫真实面目,让艾米丽亚和都宾最终在一起了。艾米利亚喜欢都宾的是什么呢?为人的品质,忠厚老实,对她家人的照顾,本人也有才华,会各种语言,会音乐,这样的男子在哪里找不到喜欢的女子呢?若有一天都宾失去了这些,他们还有爱情吗?同样都宾喜欢她的还不是她的美貌,善良,对孩子父亲的爱?这种爱情附加了太多东西了。看的实在不过瘾,作者本人不时出来发表议论,告诉我们人该怎么生活才是有意义的。不喜欢。还是逼着自己看完了。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七

《史记》是中国史学上第一本记传体通史,而且是司马迁走遍大江南北,经受了各种打击,呕心沥血在公元前91年完成的旷世巨作。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撰些时代中各领域英雄豪杰和记载国内外少数民族的列传,是它让我感受到了历代英雄人物的气概与豪迈。

比如说列传中的《刺客列传》里的聂政、荆轲等人。以前,我认为刺客不过就是那些品行不正,只知道搞偷袭的人,但史记上的叙述,让我明白,有些刺客是不仅仗义疏财、劫富济贫,而且对君子赤胆忠心,像有些为了自己的国家去行刺君王,是冒着生命危险的,随时都有可能被处死,真可谓是有去无归。虽然如此,但他们依然一心为君,就像荆轲临走时在易水河边,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更有那后来身中八剑却仍一心想着太子丹,这就是他们的赤胆忠心的最好表现。

在《史记》里,我认识智勇双全的蔺相如,立木取信的商鞅,巧言退兵的陈轸,少年有为的孟尝君,错失良才的魏惠王,贪利失地的楚怀王……其中最吸引我的是不从浊流的屈原。

读了《史记》后我才明白,原来在古代所谓的品行不正也大多都仅仅是行不正而品正,他们一心只为王,他们如果没有那品不正的王,一定是英雄,这让我深刻的了解到了一个决策者的重要性。包括屈原等人在内,都是因为社会腐败、堕落的现象,导致有些人只想着个人利益,才会让那些真正为国家着想的忠臣落到悲惨的下场,也许在古代,皇权才是最重要的吧。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八

原本只是抱着那么一点点好奇心开始阅读这本书的,对于自然探险,我不能说很热衷,但是自己很喜欢自然风景,喜欢一部分样貌还算温和的生物,而对于部分不洁或者凶猛的动植物是比较排斥的。及至阅读前几个章节,我已经开始慢慢欣赏探险者们所保留下来的杰作啦!那个时候,大部分能够以博物研究作为爱好的人源自上层的贵族,不乏资金,所以甚至有人愿意自掏腰包参加旅行探险。当然时至今日,也还是有真正的爱好者愿意“以身相许”的。

令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探险者是费迪南德-鲍尔,他是挑战者号上的随船画家,以其精湛的笔艺留下诸多精美的动植物作品。他对植物的绘画不仅包括整体图,更包括了花朵、种子等细节图,如果书中那么多颜色逼真的作品真的都是出自那个年代(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话,那么我也只能再次赞叹!想象一下,他们对于很多动植物的记载,限于时间和繁多的种类,最初只能留下大致轮廓,航行结束后的整理过程中才能完成终稿,如果不是凭借完整仔细的观察记录,有条理的收集,这些作品实在难以完成。而鲍尔却完成得那么出色!

另外一位让我记忆深刻的博物学家是华莱士。虽然达尔文是我们从小到大熟知的名字,但是在这里我却看到另外一位同样对自然选择理论做出了重大贡献的学者。当然达尔文也没有做得如何不够风范,只是我欣赏华莱士对于名利的淡泊,后来他的植物研究工作进展顺利,谁还在乎首创者的名号呢?或许不在其位,不能感受他们的豁达吧。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九

总觉得博物学是一门颇贵气的学问,非是要有些资本的贵族才玩的起,你总得带一队人马,跋山涉水,远离人类日常活动的区域,甚至要到地球的另外一头去收集常人所不曾见识过的矿石,树叶,动物标本。若不是有闲阶级,怕是没功夫也没时间去做的。

也因此,印象中的早期探索者们大抵都是和《基督山伯爵》中阿尔贝子爵一样的年纪尚轻还颇有些血性的子弟们,厌烦了伦敦巴黎里的灯红酒绿,跑到人迹罕至之处去猎奇。

在读这本《发现之旅》之前,很少听闻早期探索者的故事,更没有亲见过任何来自早期探险的自然史收藏,自然课本里有的是干巴巴的结论,连手绘或者标本图画都少见,更别提什么八卦轶闻了。我单知道达尔文在环游世界之后籍由鸭嘴兽这样的化石生物从而发现了进化论,却不晓得在这次著名的旅行中,达尔文还发现了珊瑚礁成型理论,以及,实际上无数的雀鸟和海龟们对进化论的贡献并不比鸭嘴兽要小多少。当然,和广大普通青年一样,达尔文也不是没有犯二的时候,至少赖斯先生告诉我们,达先生曾眼睁睁看着一只“小鸵鸟”被大卸八块了成盘中餐之后,才恍然大悟这正是自己百寻不着的“美洲小鸵”。

也正是籍着这本《发现之旅》,我才知道,原来收集标本曾经是穷小子致富的快速通道之一,只要你能带回新奇玩意来,总有不缺钱却不愿意冒险的贵族们买了去装饰门厅,彰显品味。不只是穷小子,女画家梅里安就在五十多岁的时候带着女儿跑去苏里南探索了一圈,带回了一批兼具艺术性和正确性的蝴蝶和蛾类画作。梅里安还颇具商业头脑给部分画作制作了不只一份原版,因此获利颇丰。这位老太太不只是一位艺术家,探险家,还是一个成功的商人,此外,就17世纪的社会环境来说,在没有男人保护的情况下独闯新大陆,梅里安也算得上是女权运动的前锋人物了。

在一个不太温暖的春天的午后,我蜷在毯子里,读着17世纪以来那些颇有传奇色彩的故事,忽然有些热血沸腾,真想走出去,给儿时的标本簿续上几十几百页的收藏。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

在一篇篇辛辣的讽刺话语中,我仿佛看到了旧时被科举毒害的怀才不遇的人们对封建顽固礼教的不满、愤怒的呐喊。

《儒林外史》,中的周进令我印象很深。刚出场时,周进已经六十多岁的老童生。在汶上县做了三年私塾,学生顾小舍人都进学成了秀才,他再无资格继续教下去,沦落到薛家集观音庵私塾中来坐馆糊口,饱受秀才梅玖和举人王进的嘲弄和冷遇。不久,他被生活所迫替一群商人当账房,飘过贡院,触景生情。大半生追求功名利禄却求之不得与所受过的凌的辱夹杂着悲愤的情绪一下子全部发泄出来,化作一厢老泪纵横,一头撞在号板上,直僵僵不省人事。读到那里,我不禁心感酸楚,周进只是一个代表,世上就以前有多少人被封建礼教毒害,又有多少人去钻令人费解的深奥古经而耽误青春,使得人性荡然无存,尊富鄙贫,社会不得安宁!

周进道:“若得如此,便是重生的父母,我周进变驴变马也要报效!”爬到地下就磕了几个头。可见他已深陷科举毒害中,不得自拔。这就是一种社会“浓厚”的风气。

自此,周进的人生陡然发生了喜剧性变化。如果说从前的沉沦落魄受尽冷眼,此后可谓春风得意一帆风顺。中举人,中进士,做御史,做学道,一路升到了国子监司业。他节节高升的仕途更加显现出世态丑陋,这是对整个士人阶层和市民社会的批判。

周进用钱买来了监生,读一个叫范进的老童生的文章。正因无事可做,便多读了几遍,这才领悟到文章玄机多,变化妙,再加上遭遇与自己甚是相似,就立刻产生共鸣。从字里行间也体现出对考场监生的讽刺:他们囫囵吞枣,漫不经心,不识人才。

其实,从辛辣的讽刺中,我还读到了欣慰的一点,就是已经有人开始意识到危害,并且想要革命去改变现状,这是思想的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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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一

《发现之旅》属于那种每个人的书架都应该放上一本的书,它不仅内容老少咸宜——既是自然史科普,又是素描课欣赏——而且长得实在太美了。

全书收录了超过300幅来自于伦敦自然史博物馆的珍藏画作,鳀梨果树、秋葵、甘蕉、皇蛾、啄木鸟、鹤嘴翠鸟、孔雀、长尾巨松鼠、企鹅、海豹、蜥蜴、鸵鸟、甲虫……那些你叫得出和叫不出名字的动植物,以一种前现代社会的模拟形态出现在你面前,它们不是照片,但忠实于原物,它们不似艺术家的画作那般天马行空,充满内在张力,但它们一丝不苟地细细描摹,每一个像素均生于画笔,它们不完全真实,却自有一种风度和气质,那是科学分工远不如今天这般细致的航海时期,是科学家的浪漫时代。从每一幅画中,你都能看出画师的技巧和态度,以及整个那个时期的汹涌如海的好奇心。

这本书分为十章,介绍了十次发生于17-19世纪的伟大航行与探险,汉斯·斯隆爵士1687年航向牙买加的旅行展开了整本书的序幕,他在牙买加的十五个月的考察中,写下了详细的日志,包括日常生活,地形地貌,天气情况,更记载了各种动植物的资料,并且制作了大量标本。在这一章里,我们可以清晰看见几百年前汉斯·斯隆爵士制作的标本图片,仿佛时间倒流,我们也当上了有闲有钱的业余博物学家。

在后面的章节中,旅程继续,我们可以跟随保罗·赫尔曼等人探索锡兰,也可以与玛利亚·西比拉·梅里安一起游走苏里南,可以和威廉·巴特拉姆一同漫游北美洲,也可以同詹姆斯·库克等人横跨太平洋,甚至你还可以重返达尔文小猎犬号旅行的现场,深入亚马逊的雨林,进入荒芜的澳大利亚,以及进行海底探险。

每一次旅行都是自然史上的一个脚印,我们所知道的达尔文著名的《物种起源》就与他自身的多次航行勘探分不开,这些还没有精细分工的动植物爱好者、科学家,用热情和兴趣走遍世界各处,将我们从未见过的事物一一描绘,为我们从未听过的事物一一命名。那真是一个好时候,一切刚刚开始,是的,一切刚刚开始的时候,有着天然的萌动力量,这一点在所有的事情上都一样。

现在的植物学家即使有这个兴趣,有这个心力,走遍万水千山,也很难找到还没有被发现的物种。博物学家的时代过去了,我们进入了专业化分工的现代社会,探险和旅游已经被规范和商业化,这个地球的所有,都藏在屏幕的背后。《发现之旅》让我们重温了一段科学的少年时期,那些浪漫又美丽的素描,那些冒险而富有趣味的航行,也许不能改变任何东西,但多少可能唤起我们一些对于这个世界的好奇心。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二

《曾国藩家书》是曾国藩的书信集,成书于清咸丰年间19世纪中叶)。《曾国藩家书》记录了曾国藩在清道光30年至同治10年前后达30年的翰苑和从武生涯,近1500封。所涉及的内容极为广泛,是曾国藩一生的主要活动和其治政、治家、治学之道的生动反映。曾氏家书行文从容镇定,形式自由,随想而到,挥笔自如,在平淡家常中蕴育真知良言,具有极强的说服力和感召力。尽管曾氏留传下来的著作太少,但仅就一部家书中可以体现他的学识造诣和道德修养,从而赢得了“道德文章冠冕一代”的称誉,并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尊精神偶像。

曾国藩是晚清一位极具争议的人物,既有“中兴第一名臣”的美称,又有“卖国贼”的恶名。近百年来对他的评价毁誉参半、褒贬不一。但是无论是欣赏他的人还是鄙视他的人,都对他所撰写的《曾国藩家书》推崇备至。时至今日,民间还流传着“为官要学曾国藩,经商要学胡雪岩”的说法。而《曾国藩家书》也不仅仅是一部记录家常的书信集,还是一部蕴含着为人处世、持家教子的人生智慧书。家书一部,修身、齐家、治国,用心良苦!戎马卅年,立功、立德、立言,光耀后世!在当今社会,教子成材一直是困扰天下父母的最大难题,很多孩子因为成绩不好就会被贴上“笨小孩”的标签。一百多年前的曾国藩,小时候也被看作是不会读书的“笨小孩”。

公元1825年的一个夜晚,有一个14岁的小男孩正在点灯苦读。此时这户人家的房梁上趴着一个贼,他就打算等这户人家的灯都熄了,趁着黑灯瞎火他好下来偷东西。这主意是没错,这想法也没错,可问题是底下读书这孩子他特别的笨。他在底下背《岳阳楼记》,磕磕巴巴就是背不下来。倒腾来倒腾去,十几遍下来小偷都基本上会背了。这个小偷最后实在忍不住了,“噌”的从房梁上跳下去了,劈手把他手里的书夺过来,往那个桌上一扔:“瞧你个笨样,你说这文章有什么难背的?”小偷一张口,就把《岳阳楼记》背了一遍。说完了袖子一甩满脸激愤地扬长而去,东西也不偷了。很遗憾,我们不知道这个聪明的贼叫什么名字,但是有幸的是,我们知道这个笨小孩他叫什么名字,他当时名字叫曾子城,这个名字大概我们都不熟,但他后来改了个我们都特熟的名字,就是曾国藩。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三

在寒假中,我阅读了《雷锋日记》这本书,书中真实地记载了雷锋生平的一点一滴。

雷锋在未满7岁时就成了孤儿,是被六奶奶收养了,在小时候,他想过和解放军一起走,可因年纪小了而未能如愿。解放后,他当过工人,做过交通员,后来又参了军。

雷锋叔叔是一个十分善良,乐于助人的人,而且他非常喜欢读书。他常常帮助战友补习知识,替战友小周往其家中寄钱,为战友缝补衣服。人们曾说他“出差一千里好事一火车“他还曾为丢了车票的妇女买了车票。在他的日记中曾写到“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雷锋叔叔这样要求自己,他做到了!直至生命终止的那一刻。

可是,雷锋叔叔在指挥一次倒车中不幸被一根晾衣服的大木桩击中,为祖国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当时他年仅21岁。

我们要学习雷锋叔叔那“螺丝钉”般的精神,在学习上我们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我们要向他学习,严于律己,乐于助人,成为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四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的真是一点不错。一本好书就可以让人明白很多的道理。一本好书可以让人陷入深深的沉思。每读完一本好书就会让人豁然开朗。是书让人类走上了进步的阶梯,有了今天这欣欣向荣的世界。书这无声的预言家,预知着未来,预知着中国的梦。读后感栏目为您提供最新最全的读后感范本,让您快速写好读后感。本栏目包含中外名著读后感范文以及最新的优秀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史记》不但是中国史学上第一本记传体通史,而且是司马迁走遍大江南北,经受住了各种打击,呕心沥血在公园前91年完成的旷世巨作。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撰些时代中各领域英雄豪杰和记载国内外少数民族的列传。是它让我感受到了历代英雄人物的气概与豪迈。但此书之意义,我理解,却并不在于它是开了纪传体的头。相反,它的意义在哪儿?我看,倒是在于它不是一部以朝代为断限,干巴巴罗列帝王将相,孳孳于一姓兴亡的狭义史书,像晚于它又模仿它的其他二十多部现在称为“正史”的书。我欣赏它,是因为它视野开阔,胸襟博大,早于它的事,它做了总结;晚于它的事,它开了头。它是一部上起轩辕,下迄孝武,“究天人之际,穷古今之变”的“大历史”。当时的“古代史”、“近代史”和“当代史”,它都讲到了。特别是他叙事生动,笔端熔铸感情,让人读着不枯燥,而且越想越有意思。

在历史的长河中,《史记》记载了一些丰富的历史知识,开阔了我们的眼界,更加深入的了解了一些历史知识,是我收获不小呀。

从秦始皇到唐朝这一段期间,是这本书的重点在这里面我的印象最深的是:李广为将廉洁,常把自己的赏赐分给部下,与士兵同吃同饮。他做了四十多年俸禄二千石的官,家里没有多少多余的财物,始终不谈购置家产的事,深得官兵爱戴。李广身材高大,臂长如猿,有善射天赋,他的子孙和他人李广学射箭,但都不及李广。李广不善言辞,与人亦以射箭来赌酒为乐,一生都以射箭为消遣。李广爱兵如子,凡事能身先士卒。行军遇到缺水断食之时,见水,见食,士兵不全喝到水,他不近水边;士兵不全吃遍,他不尝饭食。对士兵宽缓不苛,这就使得士兵甘愿为他出死力。李广射杀敌人时,要求自己箭无虚发,所以非在数十步之内不射,常常是箭一离弦,敌人应声而亡。也由此多次被敌人围追,射猛兽时也由于距离太近而几次受伤,但李广从不畏惧。

这么一位可敬的大将,在最后还是自尽了,哎,这是可惜中的可惜。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五

寒假时,我读了一本震撼人心的书,它是由十八个小故事组成的,十八个故事中的每一个都富有哲理,令人回味无穷。书名叫《白狼》,读完这本书我心潮起伏,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伟大的母爱。

在人们眼中狼是狡猾和邪恶的化身。但在沈石溪笔下的白狼却截然不同。在白狼一文中,波农丁和“我“等人为了捉住偷羊盖的大灰狼,捉住小狼做”人质”让母狼自己送上门来。母狼为了救小狼不顾危险不顾尊严,把自己涂上生石灰扮成狗的样子救走了小狼。文中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波农丁胸有成竹地说只要有狼崽在,不怕母狼不上钩。白狼一文体现了伟大的'母爱。

动物也不可貌相。

书中有一篇文章,名叫和乌鸦做邻居,讲的是我和乌鸦从厮打到和谐的故事。开始我认为乌鸦是不吉利的鸟,并且长得很丑,但是后来我才知道乌鸦是一种聪明而且有纪律的鸟。他救了我一命。而蓝鹊虽然漂亮,但内心并不善良。所以说:“人不可貌相,动物更是如此。不该随便判定动物的善恶益害。

《白狼》一书蕴含了人生的哲理,写出了动物们的心声和美丽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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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六

雷锋是个节约的人,哪怕只浪费了一点也会特别心疼。为了能充分利用每一件物品,雷锋自己动手定了一只木箱子,你能从里面找到螺丝钉、牙膏皮、破手套、废铁丝……可以说他是个“百宝箱”,里面的东西都是雷锋捡来的,或是坏了又不舍得扔的。每当工作或者生活中缺少了哪样东西,他都先到“百宝箱”里去翻找一番,找到合适的替代品。当汽车零件缺少了螺丝时“百宝箱”里有当擦车不能再用时,“百宝箱”里有……牙膏皮、废铁丝,雷锋就收集起来卖废品,得来的钱他也都交给部队。

他还是个乐于助人的人。有一次,雷锋在雨中发现一位妇女带着俩孩子在向前挪动。雷锋去帮妇女抱孩子,一路和妇女聊家长里短,帮着妇女,安慰妇女,把她们送到了家。

这样的事现在也很多,近几个月,一位阿里巴巴的员工——吴菊萍用手接住了从十楼坠落的小女孩,保住了小女孩的性命,她自己的手却骨折了。

我觉得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只做好事不做坏事。我们要学习雷锋,争做了于助人的好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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