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阿Q正传的心得体会(专业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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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阿Q正传的心得体会(专业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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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心得体会可以记录自己的成长过程,留下宝贵的回忆和经验。写心得体会时,要注意条理清晰,逻辑严密,避免杂乱无章。1.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读阿Q正传的心得体会篇一

前段时间讲授了《阿q正传》这篇文章,读完课文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觉得阿q又可笑又可悲,同时又佩服鲁迅先生的才华。

《阿q正传》是以辛亥革命前后的农村为背景,塑造了一个深受封建主义压迫和毒害的不觉悟的农民形象,暴露出国民的弱点,写出国人的灵魂。从作品的宇里行间中,我能体会到作者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同时作者也集中描写和痛彻批判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

阿q的精神胜利法往小里说可以称之为乐观。其实说起来,乐观原本是人所应具备的必不可少的素质之一。有很多时候,人都需要一种乐观的精神让自己的心理得到平衡让自己以一种更好的心态来面对生活。

就比如说我们的物质世界十分的丰富多彩。对我们人类来说有着形形色色的诱惑,人的本性中有着很强的占有欲和自尊心,看到好的东西就会拼命的想要得到,并且可以为了想要得到的东西不惜一切代价。正因为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不断的进步,我们也才能过上更好的生活。可是每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什么都达到自己的要求。好了还想更好,这山望着那山高,不断膨胀的欲望与占有之心会使人的心灵扭曲,甚至会导致人们为了满足自己不现实的欲望而不惜牺牲他人的利益甚至性命。而这时就需要我们心中的乐观心态来调节,从而让我们知足,收起自己过分的欲望——至少我们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知足才能常乐嘛。

然而,乐观一旦过了头(就象阿q),那么就会变成一种精神上的堕落。形成一种甘为人后、不思进取,甚至还沾沾自喜、自以为是的心理。阿q就是这种心理的典型。起初,未庄那些有权有钱的老爷们欺负他、打他他还会还手,还要跟人家拼命,这说明他还有着做为一个人的人格与尊严,他希望得到一个作为人的最起码的平等与尊重。可是这样对于他似乎是无济于事的,因为未庄的人们并没有因此而改变对阿q的态度,反而更加变本加厉的欺负他——拉着他的辫子把他的头往墙上磕。阿q当然不服,可是他又无力还手。但是这时的阿q并没有去想别人为什么会看不起他,他更没有为了自己在别人面前不受嘲骂,有着起码的尊严而让自己活的堂堂正正、不再欺软怕硬。而是用自己那所谓的乐观精神来安慰自己:“我终于被儿子打了。”听起来,心理或许会得到暂时的满足,好象别人吃了亏一样,挺舒服。殊不知他是在自己贬低自己,自己看不起自己。到后来,他居然还演变到别人前脚刚打骂嘲笑过他,他后脚就忘了,又把人家当圣人一样的贡起来。为了让自己的心理更快乐一点,还美其名曰:自己是天下第一个能自轻自贱的人。我听了以后真想上去也揍他一顿。一个自己都不把自己当人看的人,又如何能让别人尊重你呢?阿q不知道自己这种极为可笑的精神胜利法,这种夸大了的乐观心态,只能用于麻痹自己,让自己沉溺在一个虚幻的世界里,得到一个虚幻的精神补偿而心满意足于现实,让自己更不快乐。

鲁迅先生之所以要塑造出这样一个人物形象,正是要映射出潜伏在千千万万中国人心中的“劣根性”,让世人真真正正的去看清楚自己到底是怎样的人。他是要唤回沉默国民的灵魂啊!要知道,一国之中有一个两个、哪怕百十个这样的人都不要紧,但要是全国的人身上都有着阿q的影子,那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就完了!鲁迅先生深深的看到了存在于中华民族的这一不容乐观的弱点。他写下《阿q正传》是要告诉世人,这种为摆脱绝望的生存环境而作出的精神胜利法的选择,只能使人坠入更加绝望的深渊,于是我们绝望的生活环境是永远也不可能摆脱的。

其实不只是鲁迅的那个年代,即使是我们现在也应该以“阿q”来时时提醒自己,这种过分的自我欺骗的乐观到最后只能使一切不容乐观。

希望“阿q”会在现在的社会里消失,成为一个真正幽默的笑话。

读阿Q正传的心得体会篇二

从我国丰富的文学遗产中,我没有能够读到好的中篇小锐,其中虽有篇幅类似中篇的作品,但就其结构间架来看,却象长篇小说的雏形。中国的白话小说,来源于说讲。当场讲完,则为短篇,连续说讲的,则讲者和听者,都要求越长越好,这样就挤掉了中篇这个形式。

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是中国中篇小说的开山鼻祖。这篇作品,不只奠定了中国新文学的现实主义基础,成为永不磨灭的艺术珍品,也是我们研究中篇小说创作的最好范本。中篇小说不能是短篇小说的拉长,当然也不能是长篇小说的纲要。它区别于短篇小说之处为:一、中篇小说应该极力创造典型人物。短篇小说的人物,当然也要求典型化,但因为篇幅短小,有时以所刻划的现实,所发挥的思想,所含蕴的感情,把作品充实起来,提高起来。中篇小说,对于主题思想发挥,有更广阔的天地;在艺术结构上,有重大的回旋余地,更有可能从容不迫地进行抒写。二、中篇小说要向读者展示一个较完整的历史面貌,短篇小说,有时却不可能。有较完整的历史背景,才能映托出较完整的.典型性格。

《阿q正传》的历史背景,是中国的辛亥革命,选择的地点是小城镇和乡村。这个历史背景当然不限于辛亥革命这一年,甚至也不限子辛亥革命的前前后后,而是一个较长的或者说是很长的历史时期。鲁迅所创造的阿q这个人物典型,当然不是一个先进的典型,但他是一个成功的典型,有重大社会意义和历史意义。这一典型的出现,立即成为世界文学作品中有数的重耍典型之一。其原因在于,不只是历史背景上清晰地出现了这一个生命,是这一个生命的出现,使得读者看清了中国社会的这一个历史时期。

读阿Q正传的心得体会篇三

如果我们读书用“精神胜利法”,就会在同学当中无法立足。而小说中的阿q为了减轻外来的压力,他只能用自欺欺人的办法来逃避现实,以自负来安慰自己,于是愈陷愈深,也使自己永远活在自己所编织的美妙的虚幻世界里。自己明明处于劣势,但因为外在的种种挫折,无奈中,于是只用精神胜利法来取得心灵上的慰籍,但这毕竟是一种自我麻醉的办法罢了,它并不会使自己更强。

阿q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下,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他只能卖劳力生活,经常做短工,别人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还要接受有钱人的欺辱,以及村里人的戏弄,这个现象让我十分气愤,如今社会也有类似现象发生。

看完这本书,我体会最深的是:不论何时何地,我们应不要逃避现实,而是要敢于面对困难,打倒困难。其实,这也是鲁迅先生所想要告诉我们的。

读阿Q正传的心得体会篇四

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他于1881年9月25日生于浙江绍兴一个破落的封建官僚家庭里,原名叫周樟寿,字豫才,18岁改名树人。“鲁迅”这个笔名是他在19发表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时才开始用的。

《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的未庄为历史舞台,以主人公阿q的活动为线索,以批判阿q的病态心理精神胜利法为重点来组织材料。在艺术创造的过程中,作者不但从中国的现实社会出发,以农民的实际生活为基础,概括出阿q的典型性格,而且着眼于辛亥革命这样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设计未庄这样一个闭塞落后的江南农村,作为阿q生活的典型环境。阿q这个形象,既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又具有深刻的典型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阿q正传》是辛亥革命时期农村生活的一面镜子,是旧中国劳动人民的奴隶生活的深刻写照,也是中国近代民族被压迫历史的缩影。

阿q,上无片瓦,下无寸土,孤苦伶仃地寄住在土谷祠里,只靠给人家打短工来维持生计。在他身上,最显着的特点是“精神胜利法”:自甘屈辱,自甘轻贱,而又自我解嘲,自我陶醉。他的“精神胜利法”在那个时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仅是阿q这样的下层农民所特有的,也反映出某些国民性。

当时的统治者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面对丧权辱国的形式,仍然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文明”的安慰中,鼓吹中国文明“为全球所仰望”,这不也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如出一辙吗?再放眼今朝,社会在不断地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蒸蒸日上,可是仍然有许多的“阿q”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整天怨天尤人,不求上进,慢慢的堕落成为社会负担,这些人既可悲又可怜。

“狮子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这是鲁讯用《狂人日记》来形容农村土豪劣绅的品性,赵太爷父子是当时农村土豪劣绅的代表。在小说中,他们基本上没有表现出善性,而是因富贵尊显而骄横,又因腐败没落而怯懦。他们剥夺了阿q的最低的生存权利。他们自己可以妻妾成群,却以封建礼教的维护者的面目出现,惩治向吾妈求爱的阿q,当革命的风声传到未庄,他们卑谦地称阿q为“老q”,当看到革命风暴势不可挡时,他们又投机钻营,成为革命队伍中的破坏力量。

在塑造阿q这个典型形象时,鲁迅先生非常讲究情节的张弛、明暗的详略:对主人公阿q的活动是露,对其他陪衬人物则是藏,对阿q在未庄的活动描写得繁,在城里的活动则轻描淡写。此外,鲁迅先生还特别工于讽刺手法和幽默语言。

鲁迅先生创作《阿q正传》的意图可作如下陈述:着眼于启蒙,写出旧中国的人生,主要是广大受剥削压迫的劳动人民的苦难、悲愤而又愚昧落后的人生,希望改良这悲惨的人生,唤醒那沉睡的民众。

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对于看客,鲁迅是铭心刻骨、深恶痛绝的。在日本学医时看幻灯片,看到外国人杀中国人,而其他中国人在围观,脸上现出麻木的神情,那一镜头极大的刺激了鲁迅,并在他心里定格,他认为,“凡是愚弱的国民,无论体格如何健全茁壮,都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而自己的第一要做,就在于医治他们的灵魂,从此弃医从文,为改造国民性而奋斗。对于看客内心的阴暗丑陋鲁迅在多篇作品中都有揭露和抨击,在《药》中写华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那些看客的丑态是:三三两两聚集,又围成半圆,脖颈伸得很长,仿佛多鸭,被无形的手提着了似的;在《祝福》中作者写人们的那种生了蛆的同情是,跟着祥林嫂围观祥林嫂来一遍一遍地听她阿毛的悲惨故事;在小说《示众》里,鲁迅用整篇小说来揭示看客内心的阴暗;在《阿q正传》的前文写阿q的丑陋是,从城里回来向别人大谈其杀革命党的见闻,嘴里还津津乐道着“杀头,好看!好看!”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

也许在这里作者已没法解决思想和艺术的冲突,只好舍艺术而求思想了。尽管《阿q正传》存在这样的艺术缺憾,但我们还是能够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的。

读阿Q正传的心得体会篇五

在寒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鲁迅先生写的《阿q正传》。

《阿q正传》主要以一个没身份、没地位的阿q来强而有力地揭露当时中国人的隐秘性格和批判当时旧社会的封建的事。

作品以奉命前后的农村小镇为背景,阿q无家无业无身份,以卖劳力生存。

阿q第一个特点是自尊心强,所有的村民都不在他眼里,连赵太爷的儿子进了学,阿q都在精神上鄙视他,他甚至也瞧不起城市人,瞧不起他们把“长凳”叫做“条凳”,煎大头鱼的时候加葱丝。我觉得他这些瞧不起都是可笑的。

阿q第二个特点是欺软怕强,阿q对毫无抵抗力的小尼姑和瘦小的小d动手动脚,却骂假洋鬼子时被假洋鬼子发现后赶紧缩起脖子不敢反抗,连吃了好几棒。

然而我觉得突出阿q形象的是最后一章,阿q的“精神胜利法“。人家叫他画圆,他却画出了瓜子样却想:孙子才画得出很圆的'圆呢。便又放心了。这是多么的愚昧啊!

《阿q正传》这部小说特别短,但却表现出当时旧社会的的丑陋和人性,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感受。

读阿Q正传的心得体会篇六

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鲁迅先生的其中一部经典之作,《阿q正传》我读完了,阿q的形象印在了我的心中。我认为鲁迅先生是想以阿q作为代表,去描写当时旧社会人们的共同特征和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我觉得阿q他的个性非常突出,他与赵太爷,王胡和小d十分之不同,正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

我认为阿q是个可怜的人,因为,他总是受尽欺凌。例如,有一次他喝了两碗黄酒,便说自己是姓赵的,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结果第二天就被赵太爷骂了一顿,还被打了。看到这里,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的一句话,“他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我在想,如果阿q真的是姓赵的呢?为什么赵太爷可以姓赵,而阿q却不能姓赵呢?只不过是个姓氏而已。这或许是与贫富有关吧,赵太爷是有钱人家,而阿q只是个给人打散工的农民,是个下等人。别人根本不尊重他,在这种生活中,他只能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己骗自己,例如,有一次,他被别人打,他就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还有胜利感呢!

不久,阿q进了城,还赚了钱回来,结果,别人都对他恭恭敬敬的,赵氏一家对他的态度也改变了一些。我认为这里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弊处:富人受人尊重,而穷人只能受人欺凌。当时的社会就是这样不公平,阿q是可悲的,不单止是他一个人,想必当时的所有穷人也是一样,受尽富人的欺凌,压迫与剥削,真是悲哀!

读阿Q正传的心得体会篇七

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

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对于看客,鲁迅是铭心刻骨、深恶痛绝的。在日本学医时看幻灯片,看到外国人杀中国人,而其他中国人在围观,脸上现出麻木的神情,那一镜头极大的刺激了鲁迅,并在他心里定格,他认为,“凡是愚弱的国民,无论体格如何健全茁壮,都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而自己的第一要做,就在于医治他们的灵魂,从此弃医从文,为改造国民性而奋斗。对于看客内心的阴暗丑陋鲁迅在多篇作品中都有揭露和抨击,在《药》中写华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那些看客的丑态是:三三两两聚集,又围成半圆,脖颈伸得很长,仿佛多鸭,被无形的手提着了似的;在《祝福》中作者写人们的那种生了蛆的同情是,跟着祥林嫂围观祥林嫂来一遍一遍地听她阿毛的悲惨故事;在小说《示众》里,鲁迅用整篇小说来揭示看客内心的阴暗;在《阿q正传》的前文写阿q的丑陋是,从城里回来向别人大谈其杀革命党的见闻,嘴里还津津乐道着“杀头,好看!好看!”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一、以阿q的精神境界,他是不会有这样的思想的。阿q是个充满精神胜利的善于自欺欺人的麻木又糊涂的小百姓。以前且不说,就是在决定自己生死的画供时,尚且不知道怎么回事,还懵懵懂懂地立志要画得圆,直到走向刑场,他也没能像窦娥一样觉醒,只是自欺欺人的高叫着“再过二十年又是一个”,连对这个害他至死的社会的最起码的痛恨都没有。阿q太可悲、太可怜了。可悲又可怜的阿q怎么会突然产生了深刻的思想,对看客产生了入木三分的认识呢?阿q不也曾是一个看客吗?不要说阿q,即使是能对当时社会的黑暗有一定认识的比较清醒的知识分子,又有几人能认识到看客内心的丑陋与阴暗呢?这段描写显然不符合阿q思想的真实,是作者鲁迅写到这里再也忍无可忍,于是将笔锋一转,借阿q的联想对看客极尽揭露与鞭挞,是作者用自己的思想代替了阿q的思想,这显然是文学创作的大忌,在艺术上是失败的。二、即便阿q有这样深刻的思想,即便这种联想的内容对于阿q来说是合理的,但在当时的情况下,一个走向刑场就要被枪决的人,也决不会再在内心对看客表现出那样的痛彻骨髓的憎恨。他可能会痛恨冤枉自己的所谓革命党;可能依然记恨假洋鬼子不准自己革命以至于落到今天的结局;可能怕让王胡小d辈知道了笑话;也可能自欺欺人地想,未庄谁敢犯杀头的罪,我阿q就敢了,于是就心满意足地走向死地;当然更可能什么都不想,而只是死前的恐惧。总之,无论如何,在临死前的最后时刻,他是不会单单联想到看客怎么样的。作者这样描写在艺术上也是失真的。

也许这一切作者都知道,但写到这里,作者对看客的憎恶已经难以用理性来控制,也别讲阿q有没有这么深刻的思想,也别讲在此刻有没有可能去作如此联想,反正即使犯忌,即使做出艺术的牺牲,也要把自己锋利的匕首投枪掷向看客了。也许在这里作者已没法解决思想和艺术的冲突,只好舍艺术而求思想了。尽管《阿q正传》存在这样的艺术缺憾,但我们还是能够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的。再说,毕竟瑕不掩瑜,即便如此,《阿q正传》仍不失为我国现代文学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

读阿Q正传的心得体会篇八

“阿甘母亲的这一句话,在影片的开头就用这句话给了我一个深刻的思考:每一个生命轨迹都在不同的地域存在着,而且是独一无二的存在着。

阿甘的生命乐章是不是就是根据这样的话,这样的教诲而一步一步的走着不一样的人生道路?阿甘,从智商只有75分而不得不进入特殊学校,到橄榄球健将,到越战英雄,到虾船船长,到跑遍美国……阿甘以先天缺陷的身躯,达到了许多智力健全的人也许终其一生也难以企及的高度。这是不是是上帝给我们开的一个玩笑,或者生活原本就是这样的无法预料和无常无规,永远让你使料未及,无法琢磨。

阿甘在影片中被塑造成了美德的化身,诚实、守信、认真、勇敢而重视感情。在影片中,阿甘是十分纯洁的形象,对于所叙述的一切,影片自始自终都是以一种温情和善意的态度来表现的,甚至还加入了诗意化的成分,这使得影片显得柔和而无伤害性。在影片的开头和结尾,出现了一个让人深刻的镜头:在广阔的蓝天下,一根轻盈而洁白的羽毛飞啊飞,缓缓地降落在坐在长椅等九路公交车憨厚的阿甘脚下,身边是来来去去的人。我想,这是影片中的一种暗示,暗示着阿甘的人品的纯洁平淡而美丽。

阿甘的人生,有一半是他母亲缔造的,而另一半是阿甘自己创造出来的。他注定不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而上天又是如此的公平——往往会令起点不高的人比天生优越感十足的人更早更深刻地认识到生活中的真实。

阿甘的母亲给阿甘的是一笔精神财富,这样的哲学理论在母亲给他的那一刻起就已经转化成他自己的东西。就如他坐路边的长椅上和不相识的路上讲述他的传奇,他在每一个理论前面加上三个字:妈妈说。

妈妈说,人生就象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你会尝到什么味道。

妈妈说,你必须明白,你和你身边的人一样,你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没有。

妈妈说,我只是告诉自己,当我做一件事的时候,我就要尽力去做好它,比如我这辈子做了你的妈妈,这是我无法选择的事,上帝把你给了我,我的孩子,我就必须尽力做好你的母亲,我做到了。

母亲的教育给阿甘的人生有非一般的触动,或许阿甘的人生在就从母亲教他的第一个单词开始的吧。或许,这样的影响是耳濡目染的,是深刻熏陶的吧。有了母亲的引导,然后便是阿甘自己的努力。

阿甘是个非常听话的孩子,这些话他都记住了,他说,笨人有笨人的作为。当珍妮叫他快跑的时候,他跌跌撞撞地跑了起来,跑散了他记忆中第一双神奇的鞋子,也发掘出了他的第一项潜质:跑。他一直在跑,开始是逃跑,后来他跑进了橄榄球队,再后来跑进了大学,跑得了学位。在越战战场上,他仍是牢记珍妮的话,跑回了自己的性命,也跑回荣誉和友情。

阿甘忠诚,所以在越战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他守信,他答应了战友布巴要共买一艘捕虾船,但布巴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也为自己赢得了巨大的财富。他执着,所以他会在珍妮离开后一跑三年,穿越了整个美国,一直不停,他告诉你,他只是想跑,他用跑步丈量人生,这不需要以和平自由或任何冠冕堂皇的东西为理由。他友善,在他救回中尉的性命后,失去了双腿的中尉一直对自己不能战死在战场上却仍以残废之躯苟且偷生而羞愧,而恼怒,因为中尉是这样一种人:他视荣誉高于一切,他不能忍受平凡,是阿甘用友善唤回他对生命的信心,使他发现,即使没有双腿,人生依然可以充满生机。

阿甘并没有远大的理想,他失去的也有很多,他很少有朋友,他总是被聪明人嘲笑,他最爱的母亲和珍妮先后离开了他……但对他并因为如此而沉没,爱还在延续,他还有自己的孩子,一个聪明的小阿甘,他的人生还在继续,他不聪明,但他永远知道如何让生命充满希望。所以他也就赢得了荣誉,财富和爱,这些常人可能永远不能兼得的东西。

故事的最后珍妮过世了,他们的儿子也已到了上学的年龄。甘送儿子上了校车,坐在公共汽车站的长椅上,看着一片纯白的羽毛飘飞,重回到自己的脚下。

阿甘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在指引着他,他也只为此而踏实地、不懈地、坚定地奋斗,直到这一目标的完成,又或是新的目标的出现。没有单纯的抉择就不会没有心灵的杂念;而没有心灵杂念的人,大概才能够在人生中举重苦轻。

在很多时候我们常常找不到做一件事的理由,那些不知为何而做的事情总是非常轻易地半途而废了。人的一生往往就是这样,就象片头和片尾中那片随风飘浮的白色羽毛,大多数时候,我们也许都在随波逐流,这种飘浮没有具体的方向,平淡到令人厌倦。可是,一个腾挪一个转身,总还是可以由自己控制的,你只须尽力将它做得完满,不要计较你究竟得到了多少,那么,你就可以越飞越高,你会发现,越往高处的地方,越接近天堂,所以我相信阿甘的成功并不是偶然。没有哪一种生命的轨迹是偶然出现的,它的出现总是遵循着某些规律,准备好了,在一个恰当的时机出现了,就变成了奇迹。

影片里的阿甘虽然智商只有75,但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忠诚,守信,执着,友善这些人性中最为熠熠生辉,优秀可贵的品质;看到了对生命的执着,对生活的希望,对信念的坚定,还有那平凡的生命里,突显的不平凡人生。这样的故事总是让我们感动,然后让我们难以忘记。或许,在十年,二十年,甚至更久远以后,我们依然记得那个跑出不一样人生的阿甘。

他的一生都在奔跑。

他与别人相比的傻,正是当时美国社会所缺少的东西。

读阿Q正传的心得体会篇九

约翰·德莱顿说过,疯子自有疯子之趣味,不足为外人道也。

这本书是老师推荐的,应该很好看吧!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书,竟然是讲一个疯子的故事,哈哈哈,这里面一定非常有趣!可是翻到书的最后一页时,我错了,读后我感动极了。里面最让我为之感动的是这两段话:我要说当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别人会嘲笑你,对你不耐烦,对你态度恶劣。诺,大家说,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是我要告诉你,事实不是这样的,不过,话虽如此,我却不埋怨,因为我自认为我的生活可以过得很有意思。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里发生有趣的事儿。瞧!阿甘会玩美式橄榄球,还获得了奖杯。哦,阿甘还为了赚钱上了拳击赛场,他还得到了观众的阵阵喝彩。看,快看!他上天了!你们觉得这个很有趣吗?其实没有,阿甘自己是个弱智,其实很多人会嘲笑他,欺负他,但他总是乐观面对,从中我学到了很多东西,要像阿甘一样坚强,一样乐观的面对挫折,不能因为失败而放弃。

我觉得这本书值得你去阅读,有兴趣你可以去看哦。

读阿Q正传的心得体会篇十

今天范文小编为大家准备了读阿甘正传有感500字,欢迎大家的阅读!

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幸福的人,一种是努力追求幸福的人。

存在就是一个永久的奇迹,而这就是人生。

每个生命都是上帝创造的的奇迹,无论你承认与否。

生活就像手电筒的一开一关,有时明亮的晃人的眼,有时有又阴暗沉闷。

在明暗交错的时光里留下纯真。

阿甘,以一个纯真的角度为我们诠释了我们所生活的世界。

常常,我们看错了世界,却说世界欺骗了我们。

这就是人类的悲哀。

我们总习惯于用我们的思维去思考世界。

我们总以为人生是反复无常的。

然而,正是有了这些苦难与磨难才铸就了人生的辉煌。

苦难与辉煌并存,这并不是个悖论。

总是在最深的绝望里才能遇见最美丽的人生。

上帝在给予我们磨难的同时也给予了我们希望,只是通常我们只看到了磨难,而看不见希望。

其实希望就藏在内心的最深处,无论你承认与否。

史铁生说,孩子啊,这是你的悲哀,亦是你的福祉。

黑夜给了我们黑色的眼,然而又有多少人能够用它去寻找光明呢?

总喜欢思考最深处的人性。

人性是美的,无论你承认与否。

只是通常我们习惯于刻意的忽视它。

这或许就是悲剧的根源。

虽然我们无法改变世界,但是我们可以改变我们自己。

只要我们相信人性的美好,那么即使是身在地狱,我相信我们仍然可以感受到天堂的温暖。

珍妮说,阿甘你不懂爱。

阿甘从小到大都没哭过,珍妮拒绝他的时候、巴布死了的时候、他的妈妈死了的时候,阿甘都没有哭,但是珍妮死了之后,阿甘站在她的墓前哭了。

我想阿甘最爱的人珍妮,他记不得很多事,但却记得珍妮的每一句话,他总按照珍妮的话做,但是珍妮在即将要死的时候才回到阿甘的身边。

珍妮的一生都是可怜的,所以她即将到达生命的尽头时,对阿甘说:“我们结婚吧。”她知道阿甘是唯一能给她安慰的人。

我想她同样是爱着阿甘的,因为就算她不与阿甘结婚,她知道只需要她的一句话,阿甘也会养她们的儿子。

由于童年的创伤以及成年后的吸毒经历,珍妮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她在爱与不爱之间徘徊,不管是一开始还是结尾,她都选择了离开。

如果珍妮是一只自由的鸟,她一定会选择留在阿甘身边。

她与阿甘一起祈祷“万能的上帝,请让我变成一只自由的鸟。”珍妮死了的时候阿甘去她的墓看她,就在阿甘要离开的时候,树上的鸟飞了起来。

阿甘回头痴痴地望着,那是珍妮在与他道别,珍妮微笑着说:“我要走了。”

生命快结束的时候你会想和一个人那么静静坐着,沉默着让时间流逝,然后靠在他的肩膀上一觉不醒。

那一刻,珍妮想到了阿甘。

小时候的学校巴士上,珍妮让阿甘坐在他的身边,她们的命运从此牵绊。

不论好的坏的,都紧紧缠绕在一起。

珍妮说,阿甘你不懂爱。

阿甘说,我们结婚吧。

阿甘真的不懂爱是什么,他只知道他爱她就要保护她。

阿甘每一次都尽全力保护珍妮,不想让她受一点点的伤害。

是珍妮不懂阿甘的爱那么深沉,那总把她爱进骨髓里的感觉,珍妮不懂。

妈妈说,你和别人一样。

阿甘和别人不一样,他比任何人都要成功,他把上天给他的恩赐发挥到了极致。

他的背总是挺得直直的.,做事情一丝不苟,说话不拐弯抹角。

他从不认为自己笨,也不喜欢别人说他是笨蛋,他总是说:“笨是笨的作为。”所以他是聪明的,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对的。

我很喜欢妈妈的一句话“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会迟到什么口味。”妈妈总有办法解释的让阿甘听懂。

妈妈死之前和阿甘的谈话没有哭泣,像平常一样说说话。

因为阿甘知道,妈妈知道这一天总会来的。

经历过太多生离死别的阿甘,阿甘最后发出了一声请求:“如果没有死亡该多好。”

如果没有死亡,巴布可以看到自己的愿望终于达成了。

如果没有死亡,妈妈会看到自己的孙子是多么可爱。

如果没有死亡,珍妮和阿甘该会是多么幸福。

如果没有如果,阿甘不会在最后憋回去那句话“不要上陌生人的车。”

经历了这么多,阿甘终于体会到了母亲对他的劝导,巴布死前用芭蕉叶挡住流血的伤口,珍妮对他的情谊。

阿甘终于长大了,一切都不晚,珍妮送给他一份很好的礼物。

小阿甘。

   “人生就像各种各样的朱古力,你永远不会知道那一块属于你。”阿甘母亲的这一句话,向我们证明了:每一个人的生命轨迹都是存在的,而且是独一无二的。

阿甘,就正是听着这样的教诲,一步一个脚印地踩出了属于自己的生活奇迹。

在影片的开头和结尾,会看到:在广阔的蓝天下,一根轻盈而洁白的羽毛从天而降,缓缓地降落在阿甘的脚下。

我想,这其实正是影片在暗示我们: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人把生命看得像羽毛般纯洁、平淡而美丽,那么,这个人,一定是阿甘。

幼年的阿甘曾经腿有残疾,于是,阿甘的母亲就不得不为她心爱的儿子套上一个笨重的铁架,以辅助他行走。

于是,每次放学后,同伴们就会在路上讥笑阿甘、玩弄阿甘,甚至追赶着阿甘向他扔石头。

往往这时,那位女同学珍妮就会喊道:“阿甘,快跑。”然后,阿甘惊慌,拔腿就想跑,跌倒了挣扎着爬起……渐渐地,铁架子便不在束缚着他,最后他奔跑如飞了。

同伴们追不上他,只能眼睁睁的巴望着而束手无策。

这,应该说是阿甘人生中的第一个奇迹。

凭着惊人的奔跑速度,阿甘进了橄榄球队,以后又进了大学并最终顺利毕业。

不久,他参加了越战。

在越南战场上,阿甘的部队中了埋伏,一声撤退令下,阿甘记起珍妮的嘱咐:“打不过,就跑。”阿甘于是转头就跑。

他成了唯一幸免的人。

看到这里,观众大概都会发笑。

阿甘如果不是跑得快,就不可能后来返回去救出负伤的战友;阿甘如果不回去拯救战友,那么阿甘也就不是阿甘了。

也许,曾经,有的人常常会感觉到生活的负担过重,就因为面前的困难重重,而整天垂头丧气、郁郁寡欢。

而阿甘呢,信念是这样的单纯,目标又是这样的清晰,即使先天不足,甚至是面前有穷山恶水,但阿甘也绝对能够以一颗平常的心视之,并最终一一跨过。

从而达到生命之巅、获得自己最终的辉煌。

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阿甘的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在指引着他,他也只为此而踏实地、不懈地、坚定地奋斗,直到这一目标完成,又或是新的目标出现。

没有单纯的抉择就不会没有心灵的杂念;而没有心灵杂念的人,大概才能够在人生中举重苦轻。

阿甘在影片中被塑造成了美德的化身,诚实、守信、认真、勇敢而重视感情,对人只懂付出不求回报,也从不介意别人拒绝,他只是豁达、坦荡地面对生活。

他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勇气集中在一点,他什么都不顾,只知道凭着直觉在路上不停地跑,他跑过了儿时同学的歧视、跑过了大学的足球场、跑过了炮火纷飞的越战泥潭、跑过了乒乓外交的战场、跑遍了全美国,并且最终跑到了他的终点。

读阿Q正传的心得体会篇十一

《阿甘正传》讲述了主人公福雷斯·甘从幼年到少年再到青年的成长经历,他从人人口中口娘养的傻瓜成为一名真正的成功人士。听老师说,这部电影当时上映时曾在世界上引起了巨大的轰动,通过观看这部电影,改变了我很多的想法。

主人公阿甘的一生充满传奇色彩,他为人善良、讲义气、信守承诺,也正因为他的这些优良品质,他收获了友情、爱情和荣誉。从珍妮到布巴再到丹中尉等,阿甘与他们都成了生死之交。虽然阿甘天生腿不好,总带着一股傻气,但他凭借着自己的坚毅、努力,逐渐超越了自我,创造了奇迹。他从跑步到踢足球,到参军、打乒乓球,再到捕虾,一直都有所建树。最后,他获得了多个荣誉,成为了百万富翁,也与他从小的好朋友珍妮结为了夫妻,并有了自己可爱的孩子。

观看这部影片,使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做好自己该做的,并坚决不做自己不该做的;不要瞧不起任何人,更不要认为某个人傻。因为我们永远不知道将要发生什么,将要面对什么,就像电影中阿甘说的那样:“只有做傻事的人才是傻”,看起来傻的人说不定就是运气、最精明的人。

所以,我们要正确对待每一个人,学会宽容,学会坚持,学会专一,学会讲诚信,学会做自己该做的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一个有作为的人。

读阿Q正传的心得体会篇十二

其实阿q没有死,不用等十八年后一条好汉,隔天就冒出一个来。天下的好汉多得是,是死不完的。

其实阿q很久以前就有了,只是人们知其不道,而偏让鲁迅一不小心就道了出来。人们才顿悟,哦,原来我们中间有一群这么弱智的人啊?咦?我怎么没有发现呢。

其实阿q就是我们自己,当局者迷,骑牛找牛。

你敢说你没有跟邻居邋遢的同伴撒尿斗远?你敢说你没有掀了女同学的裙还跟同伴吹嘘几天?你敢说你没有遇见仇家大胖子的时候乖乖地由他鱼肉?总之,你也是很阿q的,当局者迷,骑牛找牛,罢了。

很多人看了《阿q正传》之后都无动于衷,还偷偷的笑隔壁的弱智,咦,真像他。

我告诉你,其实隔壁的弱智同样在笑你弱智。

其实这也是鲁迅的阴谋,你看文章的同时你也正扮演着男主角一号。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哦!原来我们都是阿q!都是一群盲目自大,奴性十足,争强好胜,忍辱屈从的阿q。而且看完了《阿q正传》之后与自己对比完之后还大安旨意,说,哈哈!好彩!不是我。

我们拥有中华传统美德,谦让,诚信,勤劳,淳朴,互助,友爱,团结,我们不是阿q。

读阿Q正传的心得体会篇十三

读完了文章,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阿q“精神胜利法”,他总借着“精神胜利法”来麻痹自己,来逃避冷酷的现实。

文章以辛亥革命闭塞的农村小镇未庄为背景,塑造了阿q这个身心受到严重残害的落后农民的人物形象。阿q生活贫困,靠打短工为生,住在土谷祠,无依无靠,甚至连自己的姓氏也“丢掉”了。

文章开头就写了阿q在未庄并不怎么好的人缘地位,以及总少不了挨打和被开玩笑的生活。面对人们的各种过激行为,他总是吃亏,但他用“精神胜利法”使自己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

阿q向往有一个家,所以他想“女人”,所以他才会对吴妈说那样的话,由此看得出阿q心中的“家”对他来说是多么重要,但那时的人们不懂,阿q还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阿q胆子不算大,但他能毫不讳饰的说出来他上城的那些日子干了不好的勾当,却使人们更加疏远他了。

正如鲁迅先生自己说过,他写《阿q正传》,是想暴露国民的弱点,是想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灵魂。

对与阿q的悲惨一生,我感到无奈,我感到惋惜。

读阿Q正传的心得体会篇十四

《阿q正传》读完了,《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阿q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阿q是悲哀的。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

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个胆小的人受到别人的欺辱,嘴上虽然不敢说,但心中一定是愤愤不平,在背后说那人的坏话,将那人骂得体无完肤了。

阿q的“造反有理”似乎也流传至今。

一个孩子看到父亲吸烟,而自己却受到了父亲的管制不准吸烟,便觉得这个社会太不公平了!

可笑却又顽固的阿q精神依然存在,存在于所有人心中……

读阿Q正传的心得体会篇十五

《阿甘正传》是1994年由美国导演罗伯特泽米吉斯所导的一部非常优秀的作品,讲述了一个二战结束后,在美国阿拉巴马州一个闭塞的小镇发生在一个天生有智力缺陷的孩子阿甘身上的故事。故事一开头是长大成人的阿甘,在等公交车,对旁边的人一直在讲述自己的故事,旁人像看待傻瓜一样听他啰嗦。

其实阿甘也是一个丑小鸭变身白天鹅的故事,他凭借着自己那份执着与信念,不断地获得他人的赞同,认可,以至于最后成为成功人士。

这部电影最吸引人的就是阿甘的那些话,看似像是傻瓜的自言自语,其中却饱含着人生的哲理。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那句话:“人生就像这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是什么味道”,简单的一句话,说透了人生。人生在世不过三万六千天,每一天都是人生中最年轻的一天。从小课堂上老师就告诉我们,要珍惜每一天,要让每一天过得充实,不虚度。慢慢的长大了,肩上的责任也就越来越多了,操心的事也越来越多。阿甘的那句话其实就告诉了我们,只要快乐的过好当下的每一天,不负青春就好,余下的日子里,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我们也阻止不了什么,就像周星驰在《大话西游》里边宝说的一句话“老天安排的嘛!”嘿嘿,我们要做的就是过好当下,无论是对家人,对朋友,对孩子,用的面貌面对他们,用最亲切的话语与他们交谈,把的爱给他们,每一天让自己成长一点,进步一点。

无论发生怎样的事,都是上天的安排!

读阿Q正传的心得体会篇十六

昨天上午,我观看了《阿甘正传》这部电影。主人公弗雷斯。甘是个智商只有75的智障儿童。

阿甘母亲认为:每一个人的生命轨迹都是存在,而且是独一无二的。阿甘,正是听着这样的教诲,一步一个脚印地跑出属于自己的生活奇迹。他小的时候因为智商低而不得不进入特殊学校,因为腿的残疾,不得不戴上铁质的腿箍,走路一瘸一拐,被同学们讥笑捉弄。后来他在同学珍妮的鼓励下,练习跑步,一发不可收拾,他无论干什么事都跑着。不知不觉阿甘上了大学。因为跑步的'特长,被大学的橄榄球教练看中,成为橄榄球健将;大学毕业后,他服兵役,在越南战场上,阿甘的部队中了埋伏,阿甘记起珍妮的嘱咐:"打不过,就跑。"阿甘于是转头就跑。他成了幸免的'人,后来返回去救出负伤的战友,成为战斗英雄,阿甘因战功显赫而受到总统接见;归国后他做了做虾船船长,去捕虾,成了亿万富翁;最后和他的恋人珍妮终于走到一起。跑得快真是好世界。凭着惊人的奔跑速度,阿甘进了橄榄球队,以后又进了大学并最终顺利毕业。不久,他参加了。这部电影告诉我们,只要有毅力,坚持到底,没有什么事情是做不到的。

正像阿甘一样,虽然先天缺陷,智力低下,只要坚持脚踏实地,不懈地努力奋斗,绝不会半途而废,我们的目标肯定可以实现,否则什么事页做不成。不会太多也不会太少。

读阿Q正传的心得体会篇十七

鲁迅先生喜欢笑骂,讽刺是他常用的写作武器。这让我觉得他是一个非常刻薄的人。他的嘲笑更适合那些不懂时事的政治家,但对那些本该在世界上受到怜悯的穷人来说却是不人道的。看看鲁迅先生写的每一章的标题:优胜纪略、爱情悲剧、从中兴到结束、团圆。让人看到无奈无力的微笑。

他是一个工具。当他忙于家务时,人们会想到他的存在。他是角落里被遗忘的社会底层人物。他很穷,但他不会让人们像祥林嫂子一样同情他,因为他也有可恨的一面。虽然他会被迫谋生做短工,但他也会混日子。对于像他命运这样悲惨或比她更不幸的人来说,他采取的是别人对他的态度――侮辱和欺凌是典型的流氓混混。其实在我看来,阿q是当时中国社会的缩影:无知、阶级思想严重、没有人权意识、嘲笑别人不幸的精神胜利,从而达到自己的心理平衡。但又怪谁呢?当时,人们没有知识或意识形态意识作为抵御压迫的武器。

他是个小丑。当人们空虚到无聊的时候,他们会激怒他,把他唯一的自尊踩在脚下。俗话说,狗急也会跳墙。阿q被羞辱后本能地和别人打架。他打不过,他毕竟不是勇士,受了一肚子气,最后还是自取其辱。但他只是在形式上失败了,在精神上,他仍然是一个赢家,他的想法是:我终于被儿子打败了,现在的世界真的'不像样。这样一句话就能让他心满意足地离开。

就是这样一个可怜又恨的人,因为小事失去了工作,失去了所有的财产,只有诺诺被摆布,被压迫,也麻木到把卖家剩下的钱拿去喝酒。我真怀疑这个人到底有没有灵魂!除了本能地吃、喝、拉、撒,他的生活也很混乱。后来,他去城里当小偷,偷了小东西回到未庄,他的价值突然上升了很多,但美好的时光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他参加了“革命”被捕,成为了树立榜样的替罪羊。但鲁迅先生毕竟是睿智的,他用阿q的无知杀了头,血淋淋地刻画了一些。最精彩的是文章的最后两段,描述了人们的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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