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优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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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优质13篇)
时间:2023-11-26 20:02:06     小编:LZ文人

文化的多样性是人类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怎样才能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除了追求简明扼要外,还需要关注细节和语言表达的精准度。这些范文是根据通用原则整理而得,可供大家参考。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一

“未知生,焉知死?”

这句话在中国古今醒世恒言榜应该是可以列第一的。前一句也妙:未能事人,焉能事鬼。

孔子似乎一向不太谈生死,也不喜议鬼神,就这一点,值得人敬佩:不装,也没有灌鸡汤的癖好。孔子说的“未知”是确实的,与他在《为政》说的“不知为不知”观点一致。

生死两门,是所有人的来和去,也是所有人的未知和惧怕。任凭智者哲人白发搔断,生死仍然是世间极大奥秘。实则是因为生命的生发和终结根本不掌握在人手中,人又如何能够真正明白呢?可,为什么又一定要弄明白呢?人活一世,明白的道理和所得的丰盛不一定成正比;往往态度决定生活的品质。

未知生,焉知死–认真明白地活才是要务。

“若由也,不得其死然。”

由,仲由,字子路,曾任卫国蒲邑之宰(县长)。《史记》载“子路性鄙,好勇力,志抗直,冠雄鸡,佩猳豚,陵暴孔子”,活脱脱一副草莽形象。虽后来被孔子以礼收服,也不改其率直勇猛本色。

这样一个敢想敢做,有义有情的子路,他的结局却非常悲壮。

祸起卫国内乱。蒉聩,孔悝得势之际,子路一小邑宰,因“食其食者不避其难”,遂逆流而行,以一己之力挑战叛乱者。子路英勇力战,但关键时分,他的冠缨被击断。于是令现代的我们费解的一幕发生了:子路停下兵戈,对攻者言:“君子死而冠不免”,让他们给他时间戴好冠缨。子路“遂结缨而死”,被剁成肉酱。【注3】孔子曾语:“若由也,不得其死然”,不想一语成谶。

我非常喜欢子路,可能因为他的性格最接近现代人;也可能是他面对死亡的庄重与他个性里的憨直之间的反差吸引了我;更可能是子路这样纯粹的舍身取义带来的撼动。这两天一直想着他最后的画面:重兵围剿,子路手扶歪斜发冠慢慢放下兵器,然,未及他触及冠缨,竟已万箭穿心。

悲哉,子路!壮哉,子路!

【注1:一个千乘之国的兵力大约15万。想当初北伐的国民革命军也就10万左右】。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二

《梦想的力量》这篇课文主要写了6岁的加拿大男孩瑞恩。希里杰这了实现给“非洲的孩子修一口井,好让他们有干净的水喝”这一梦想,而懈努力,终于在许许多多人的帮助下,瑞恩的梦想终于实现了。

这篇文章中,我对许多句子感触很深。比如:“成千上万的孩子因为喝了受污染的水死去了。”我的体会是:“成千上万”一词表示数量多。这句话表明因缺少干净的饮水而给非洲儿童带来了沉重的灾难;对于“一声不吭的瑞恩突然说‘那我来攒钱买钻井机吧。’他的声音很小但很坚定,‘我想让非洲的每一个人都能喝上洁净的水。’”这句话我的理解是:这段话与前面瑞恩在第一次捐钱时听募捐者项目的负责人说挖一口井得要200元时的表现形成了对比,从“兴奋”到“坚定”,表现了瑞恩在短短的两个月内,通过筹齐打井的200元,已经迅速长大了。“一声不吭”表明了瑞恩十分清楚地认识到了买钻井机的难度。这句话表现了瑞恩为了实现自己的这一梦想的坚定态度是不可动摇的。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三

在这个暑假里,我走进了阅读的花园,饱食着清甜的花蜜,其中,最闪亮的一朵——《天狼》,更是令我回味无穷。

初见《天狼》首先是被他的封面而深深吸引,它的封面并不诱人,甚至还有点吓人,一头独眼露出尖利的牙齿,狰狞的望着每一个人,剩余的那只独眼幽深哀怨,一看就是一只有故事的狼,比起旁边那些色彩缤纷的书,这本书显得是多么与众不同,我一看对简洁的书有莫名的好感,于是便一口气把它读完。

《天狼》讲述的是狼、狗与人之间的一个遥远的故事。独眼狼真真、白狗雪玉、兰花呦里的杜家人,透过错综复杂的关系被命运连在了一起。独眼狼珍珍,她的外祖母和母亲都为了夺回森林而丧命于猎人杜仲的枪口之下。珍珍背负着沉重的使命不断的历练自己,不顾生命危险,只为有朝一日报仇雪恨,甚至为了证明自己的信念尔扎下了一只眼,成了独眼狼。白狗雪玉原名雪虎,帮助老主人杜仲效忠,后杜仲入狱,他进了警犬学校,并分配到鬼跳崖监狱,帮助老主人杜伯越狱后,流浪,与黑狼珍珍恶斗后冻僵在为了逃脱城市苟扣杂税而隐居山林的杜仲一家人的门前,当了杜仲一家人的守门犬。机缘巧合,杜仲竟是杜伯的弟弟。杜仲一家人,与独眼狼几代狼积怨甚深,有了妻子菊秀,儿女杏儿小磊。后来杜仲被珍珍及他的女儿杀死,而雪玉却杀死了珍珍。故事的`最后是珍珍的孩子山妖当上了狼王,至于后来,独眼狼的遗愿没有完成,其实题记便是结局。

结局如何并不重要,故事的主题是爱,雪狼珍珍的恨之所以如此强烈,浓烈到可以摧毁一切,是因为爱,所谓爱有多浓,恨有多深珍珍爱她的母亲,爱她的外祖母,爱她的儿女。白狗雪玉之所以i如此忠诚,忠诚到可以抛弃一切,是因为爱,所谓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雪玉爱她的儿女。老主人杜伯之所以如此冲动,冲动到可以起杀机,是因为爱,杜伯爱他的未婚妻小凤。这所有的一切都来源于爱,会有这个也是因为有爱。书背面的那句话:爱,是这个世界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有活说:因爱生恨,但同时,爱ye能融化掉恨,就像书中珍珍的女儿血杜鹃,雪玉的儿子侠客一样,侠客用生命去爱血杜鹃终将血杜鹃的很容化为爱,所以很在某种情况下也等于爱。

套用许崇的一句歌词:有些恨像是一个圈,冤冤相报不了结。只为了完成一个遗愿,还将付出几多鲜血。这句歌词也挺适用此情此情。

爱,终能战胜恨;爱,能照亮世界上所有黑暗的角落;爱,是世间最博大、最温暖的力量。

再看看书的封面,其实那只狼的毒眼里有一抹明亮的色彩,能抹掉眼睛里那深俊的黑暗,捂住狼的面孔。我发现,这只狼同样能协调的放到一张温驯柔和的脸上。

《天狼》这门属演绎了原始的狼性、忠实的狗性和光辉的人生,讲述了一种永恒的爱,它凝聚着一种不可战胜的力量。爱,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这也正是文章所揭示的主题。

山东威海乳山市乳山市徐家镇初级中学初二:徐彗渊。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四

大家都说《沉沦》这篇文章很好,怀着崇敬、好奇,我阅读这本书,但读完之后,留给我的却是一点伤感,一点生气,还有一点迷茫。

本文的主人公是一位在日本留学的中国青年诗人。根据当时的情况,他的`条件很好,不仅可以吃饱穿暖,还可以学习,甚至可以出国留学。

但谁又能想到,这些让大多数中国青年羡慕的条件却让他一步一步沉沦。我不得不说他是一个无用的人,一个懦夫!、作为一个男子汉,却不能说到做到;作为一个华夏人,却不能为祖国争光。

显然在心里痛斥着那些沉迷酒色、庸俗不堪的东西,但他无法抗拒她们的诱惑,或者说自己是自己的幻想。

羡慕别人交际广泛,人缘好,而自己却不学着去做,还把别人当作眼中钉,认为别人对他这样做是故意的,甚至把这件事归罪于祖国最后跳海自杀。我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他是个少言寡语的人。我想他最不争气的一点就是把一切都归罪于国家,一遇到挫折,困难就说:祖国,什么时候你才富强啊?祖国啊,你快快坚强起来,这是你害我的!

如果大家都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负责,那国家怎么才能强大呢?有付出才能有收获,如果大家都来索取国家的,那国家往哪要呢?这个简单的道理必须为所有人知道,更不用说外国学生了。但是既然他知道这个事实,他更应该努力工作。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我们要为美好的家园努力!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五

今天,我读一篇课文叫《梦想的力量》。文中的6岁小男孩瑞恩・希里杰克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让我明白了,只要坚持不懈,就能实现梦想。

课文记述了6岁的加拿大男孩瑞恩・希里杰克,从老师那里知道非洲的许多孩子喝不上干净的水,就有了给“非洲孩子挖一口井,好让他们有干净的水喝”的梦想,为了实现这一梦想,他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在大家的帮助下,梦想终于得以实现的故事。

文中令我感动的部分是:一声不吭的瑞恩突然说:“那我来攒钱买钻井机吧。”他的声音很小、但很坚定,“我想让非洲每一个人都能喝上洁净的水。”我没有想到一个6岁的孩子能有这么大的决心。可以看出瑞恩为了实现梦想的坚定态度是不可动摇的。

再看看我们,我相信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可是我们有用实际行动去完成我们的梦想吗?不,没有,我们总是在空想自己实现梦想以后的辉煌人生,但不会为此做出任何努力,只是空想罢了。我喜欢一句名言:“梦想不是空想,不是海市蜃楼,实现梦想需要实实在在的行动。”我觉得我们应该向文中的小男孩学习他追梦的方式。

我相信只要我们用实际行动去实现我们的梦想,梦想就会实现。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去用实际的行动来实现我们的梦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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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六

“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四个无,根本在“无我”。无我,所以不以己意为论断,不以所持为固正,不以所失为亏损。

可是要做到真正的“无我”何其困难,因其实在是与人的自我本性相悖,你看那初生婴孩,哪一声的嚎哭不是为了自己?曾经的我,为了改掉在公司部门开会,或者和同事工作时总以“i”(“我”)开头说话的习惯,花了大概一年的时间,常常提醒自己要把那千方百计冒出头的“我”给摁下去。

仔细琢磨,孔子的“无我”和圣经里说的“清心”有点异曲同工:绝非妄自菲薄,而是明白天地苍黄,乾坤上下,人实在渺如尘沙,所以谦卑,所以不敢有“我”。

子云:‘吾不试,故艺’。

“试”,杨伯峻的《论语译注》解为“用”,而在南怀瑾的《论语别裁》中则意为“考试”。不过,两种解释都不影响孔子这句话的精妙,而窃以为妙就妙在“故”字上。一个“故”,带出因果,道明孔子对学业修养的态度:学,但非为所用而学。

可,学非所用,那又是为什么呢?我想应该是为了体会学有所得的满足和学有所不得的好奇。这才是“学”的有趣和吸引所在。纵观历史上的大家才子,多可称为“不务正业者”,比如李后主,比如宋徽宗。

回想自己几十年人生,但凡为了“所用”而学的,无不痛苦如嚼蜡。明明展书于桌前,却如面绝壁而枯坐,生无可恋。可如若是自己真正喜欢的,每次学习则如与心上人约会,跃跃然,为之废寝忘食,为之颠倒神魂也是情愿的。若是所学也有所用,人生一大幸事!

子见齐衰者、冕衣裳者与瞽者,见之,虽少,必作,过之必趋。

古之丧服分5个等次: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緦麻;按逝者与居丧者的关系亲疏来分。斩衰最重,齐衰次之。有意思的是,妻为夫服丧,服斩衰;而夫为妻,则是齐衰。这个估计也应该是女权主义者不能不争一下的。

子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

“唐棣之华,偏其反而。岂不尔思?室是远尔。”子曰:“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

这一句,很多不同解释,其意可深可浅。我个人理解,此句关键在“未”字。很多事情,不是做不到,而是未到要努力的心境或时候。好像和一个人谈了7,8年的恋爱,你都以为对方是不婚族。结果分手才一年多,对方已经要做爸爸。他不是不结婚,只是未爱你到此生非你莫属。

多余之言:

请允许我分享一篇让我目瞪口呆,啼笑皆非的关于“唐棣之华”的文章:《论语·唐棣之华》探解,刊于“儒藏”官网。

摘录两段于此,毕竟,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现从另一角度解释‘唐棣之华’字面直解。唐:就是指尧帝,帝尧也称陶唐氏,史称唐尧。故知唐就是指帝尧。是中国最早有记录可查的真正能为人民着想,也是最受人民尊敬最受孔子崇拜的圣贤君子。棣:就是附属于同根同系蔓延生命而万古不息的意思。华:就是精华、英华,表示最好最美。华也有花的含义,花也是美的意思,其实花就是植枝的精华。所以“唐棣之华”指的就是从帝尧同一根系蔓延而成的华夏民族文化的精华。“唐棣之华”也是理想之花,是生命不息的象征,是延续了五千年仍盛开不衰的华夏民族传统精神的代名词。”

再,“孔子的政治观点是十分显明的,反对分裂,拥护统一,热爱周文王对人民施行仁政的礼治制度,故而一再呼吁诸侯要“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矣”。要求诸侯克制自己的行为,恢复周文王制定的礼治制度并重新统一中国的要求,以期达到天下大同的目的。明白了这一点,在读《论语》的时候,就会感到整部《四书》有血有肉,爱国热忱十分强烈。可惜朱熹先生未能看到《论语》的实质内容,未能看到《论语》所具有的政治性,未能看到孔子的政治观点,甚至未能看到孔子的爱国主义,这就无异抽去了整部《四书》的脊梁骨。所以通过朱熹对《四书》的注释,把《四书》糟蹋得不成样子,无血无肉,一潭死水,面目全非。把一部庄严活泼的《四书》变成一部无味的《死书》。

呜呼!这就是朱熹蓄意篡改《四书》,卖身投靠封建统治的罪证。而“唐棣之华”恰恰就是辨别真伪虚假的照妖镜、试金石。”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七

雷锋是个节约的人,哪怕只浪费了一点也会特别心疼。为了能充分利用每一件物品,雷锋自己动手定了一只木箱子,你能从里面找到螺丝钉、牙膏皮、破手套、废铁丝……可以说他是个“百宝箱”,里面的东西都是雷锋捡来的,或是坏了又不舍得扔的。每当工作或者生活中缺少了哪样东西,他都先到“百宝箱”里去翻找一番,找到合适的替代品。当汽车零件缺少了螺丝时“百宝箱”里有当擦车不能再用时,“百宝箱”里有……牙膏皮、废铁丝,雷锋就收集起来卖废品,得来的钱他也都交给部队。

他还是个乐于助人的人。有一次,雷锋在雨中发现一位妇女带着俩孩子在向前挪动。雷锋去帮妇女抱孩子,一路和妇女聊家长里短,帮着妇女,安慰妇女,把她们送到了家。

这样的事现在也很多,近几个月,一位阿里巴巴的员工——吴菊萍用手接住了从十楼坠落的小女孩,保住了小女孩的性命,她自己的手却骨折了。

我觉得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只做好事不做坏事。我们要学习雷锋,争做了于助人的好同志。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八

在春天里读一本满是动植物的书,很是应景。纵使窗外还是冷雨霏霏,心中却早已是春江水暖,快绿怡红。

书是知识的载体,也是读书人的一面镜子。我喜欢《发现之旅》这本书,很大程度上因为我是个“复古控”。国家地理杂志对该书的评语是:“这本书实在很难让人(剪)刀下留情,它太美了,几乎每张素描画作都在低语诉说:‘将我剪下来,贴在墙上吧!’”而我家的墙上,早在看到这本书以前,就真的贴过类似的画作。那是一张上世纪50年代的苏联生物书中的植物块茎和球茎的插图,纸张经岁月淬染,泛出好看的黄色,植物的叶子则是隽永的青绿。这张图淘自淘宝的旧物小店,价格不高,更称不上是名作,但我却暗自欣赏,暗自得意。

前阵子方韩大战,牵扯出了小圈子里的文科生和理科生之争。理科生们高举科学大旗,批评文科生不懂常识和逻辑,文科生则经验至上,拒绝一味冷冰冰的推理、归纳和分析。我想,那些仿佛来自另外一个星球的理科生们,看着我这个文科生把他们的教学图谱煞有介事贴在墙上装点房间,恐怕也会大大的不解吧。那么,就请读一读《发现之旅》吧。通过这本小书,你会知道,原来科学和艺术,也有过那么热乎、那么亲密地手拉手齐头并进的时候——科学家对于自然界的探勘,需要艺术家之手的协助,为他们画下一张张精确而又不失美感的动植物素描;而这些素描作品,其后也在艺术领域大放异彩,成为独树一帜、得以传世的名画佳作。对了,当时的科学家其实还不算是科学家,而是“博物学家”,包揽着天文地理人伦历史等各个领域,那时候的文理学科之间,本就是暧昧不明的。

所以,本书涉及的自然史,固然可以从理科生的眼光,审视当时科学发展的脉络,仔细分辨画中动植物的科属种,研读它们的分布和习性,揣摩一番进化论的真谛。但对于文科生来说,也不妨信马由缰自己的思绪,行一趟关于艺术的“发现之旅”。各人各有方法咂摸出各自的滋味,而我的方法是,将画作和文中所涉及的画家生平结合起来看——要精确科学地还原事物本来的面目,这个大原则不能变,但毕竟这些画作还是画家们的个人作品,即便得不到百分之百的创作自由,他们的画作居然还能透出浓烈的个人风格!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九

我记忆里第一次被人问梦想,是在幼儿园,当时我回答的是科学家,因为那时候,我以为科学家是这个世界上拥有知识最多的人,我以为所有科学家都无所不懂。

这些人的一个共同吸引点就在于,他们流芳百世的故事丰富生动,角度多样,还原了一个多面手的性质,对于苦心钻研某个学科并成为高智商低情商的geek们,只有谢耳朵的蠢萌属性在我眼里能被称之为可爱,而那些见闻广博的伟人们,他们的人格才是健全而有趣的。

直到后来,我习得一个词,叫“博物学家”,他们钻研地质学、矿物学、植物学、动物学、生理学等各类学科,如果凑巧被设定得好,或许还能精通艺术,懂点音乐,或是美术雕塑,一想到能和这样的人做朋友,这该是一件多么有趣的事啊!

那一刻我发现,我小时候所说的,想成为的“科学家”,或许该叫做“博物学家”更加准确。

譬如达尔文。

初识达尔文,就和所有的孩子一样,是通过生物书,“自然选择”这四个字几乎就像《圣经》一样印刻在所有学生物的孩子的脑子里,但除此以外大概也没有更多信息。我们在生物书里提到的达尔文是一个天才,颠覆了神学的观点,冲击了自然科学的世界,仿佛这种头脑和勇气都是与生俱来。

可越是这般迷信崇拜,我就越是喜欢《发现之旅》里那个可爱的角色。

“当小猎犬号从普利茅斯港出发时,达尔文才二十二岁。这个来自中上阶级的青年,放弃了在爱丁堡习医的学业,刚从剑桥拿到一个二流的神学学位,准备成为圣公会教师,到安静的乡村教区服务,虽然他对自然史很感兴趣,尤其对甲虫的研究抱持着极度的热忱,也认识一些具有影响力的科学界友人,但当时并没有任何征兆显示,年轻的达尔文即将成为史上最伟大的生物学家之一。”

所以,年轻的时候,其实达尔文并不是一个人生赢家,父亲让他继承医学,他半路辍学,后来混到一个神学学位,他也就这么将将就就的准备从业,他并不是天才,就像所有年轻人一样,不知道自己的天命在哪里,在那个年代,科学家是一个无法养活自己的职业,大多数人只能做业余爱好者(书的后记里写的),年轻的达尔文在当时并没有下决心走这条可能让家族蒙羞的险路,或许这才是最正常的剧本。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

寒假时,我读了一本震撼人心的书,它是由十八个小故事组成的,十八个故事中的每一个都富有哲理,令人回味无穷。书名叫《白狼》,读完这本书我心潮起伏,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伟大的母爱。

在人们眼中狼是狡猾和邪恶的化身。但在沈石溪笔下的白狼却截然不同。在白狼一文中,波农丁和“我“等人为了捉住偷羊盖的大灰狼,捉住小狼做”人质”让母狼自己送上门来。母狼为了救小狼不顾危险不顾尊严,把自己涂上生石灰扮成狗的样子救走了小狼。文中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波农丁胸有成竹地说只要有狼崽在,不怕母狼不上钩。白狼一文体现了伟大的'母爱。

动物也不可貌相。

书中有一篇文章,名叫和乌鸦做邻居,讲的是我和乌鸦从厮打到和谐的故事。开始我认为乌鸦是不吉利的鸟,并且长得很丑,但是后来我才知道乌鸦是一种聪明而且有纪律的鸟。他救了我一命。而蓝鹊虽然漂亮,但内心并不善良。所以说:“人不可貌相,动物更是如此。不该随便判定动物的善恶益害。

《白狼》一书蕴含了人生的哲理,写出了动物们的心声和美丽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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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一

《发现之旅》属于那种每个人的书架都应该放上一本的书,它不仅内容老少咸宜——既是自然史科普,又是素描课欣赏——而且长得实在太美了。

全书收录了超过300幅来自于伦敦自然史博物馆的珍藏画作,鳀梨果树、秋葵、甘蕉、皇蛾、啄木鸟、鹤嘴翠鸟、孔雀、长尾巨松鼠、企鹅、海豹、蜥蜴、鸵鸟、甲虫……那些你叫得出和叫不出名字的动植物,以一种前现代社会的模拟形态出现在你面前,它们不是照片,但忠实于原物,它们不似艺术家的画作那般天马行空,充满内在张力,但它们一丝不苟地细细描摹,每一个像素均生于画笔,它们不完全真实,却自有一种风度和气质,那是科学分工远不如今天这般细致的航海时期,是科学家的浪漫时代。从每一幅画中,你都能看出画师的技巧和态度,以及整个那个时期的汹涌如海的好奇心。

这本书分为十章,介绍了十次发生于17-19世纪的伟大航行与探险,汉斯·斯隆爵士1687年航向牙买加的旅行展开了整本书的序幕,他在牙买加的十五个月的考察中,写下了详细的日志,包括日常生活,地形地貌,天气情况,更记载了各种动植物的资料,并且制作了大量标本。在这一章里,我们可以清晰看见几百年前汉斯·斯隆爵士制作的标本图片,仿佛时间倒流,我们也当上了有闲有钱的业余博物学家。

在后面的章节中,旅程继续,我们可以跟随保罗·赫尔曼等人探索锡兰,也可以与玛利亚·西比拉·梅里安一起游走苏里南,可以和威廉·巴特拉姆一同漫游北美洲,也可以同詹姆斯·库克等人横跨太平洋,甚至你还可以重返达尔文小猎犬号旅行的现场,深入亚马逊的雨林,进入荒芜的澳大利亚,以及进行海底探险。

每一次旅行都是自然史上的一个脚印,我们所知道的达尔文著名的《物种起源》就与他自身的多次航行勘探分不开,这些还没有精细分工的动植物爱好者、科学家,用热情和兴趣走遍世界各处,将我们从未见过的事物一一描绘,为我们从未听过的事物一一命名。那真是一个好时候,一切刚刚开始,是的,一切刚刚开始的时候,有着天然的萌动力量,这一点在所有的事情上都一样。

现在的植物学家即使有这个兴趣,有这个心力,走遍万水千山,也很难找到还没有被发现的物种。博物学家的时代过去了,我们进入了专业化分工的现代社会,探险和旅游已经被规范和商业化,这个地球的所有,都藏在屏幕的背后。《发现之旅》让我们重温了一段科学的少年时期,那些浪漫又美丽的素描,那些冒险而富有趣味的航行,也许不能改变任何东西,但多少可能唤起我们一些对于这个世界的好奇心。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二

读完鲁迅的《伤逝》心中充满了惋惜、悲凉与愤怒。小说以涓生与子君从恋爱、结合到最后的离异,这不到一年时间中,两人之间感情的微妙变化为内容。向我们展现主人翁追求爱情的历程,而最终的结局无疑是可悲的。

涓生与子君的爱情或许一开始就注定不会有结果。涓生从一开始对爱情充满激情,到后来的淡漠与残酷,直至亲手将子君推向死亡。子君为爱情坚定、奋不顾身,而最终也为爱情将其埋葬。子君与涓生敢于向封建传统挑战,他们是勇敢的、无畏的。尤其是子君。他们一同构筑理想中的家园,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面对窘迫的生活,涓生的抱怨油然而生。而这背后,正是由于子君经济上的不独立。没有经济基础,在爱情中便没有了发言权,即使有也微乎极微。子君由一个勇敢独立的女性,在生活的蹂躏下,变为一个怯弱的、传统的家庭主妇。涓生喜欢的则是与之有共同理想、共同追求的子君,而非结合后这样的子君。这样的子君是涓生无法容忍的,当然这也是二者分裂的原因之一。同时涓生强调“爱情必须实时更新、创造”,的确,爱情也有保鲜期。涓生与子君结合后的生活,平淡而枯燥,没有恋爱时的激情与新鲜感。涓生感到厌倦,加之生活上的拮据,加速两人爱情走向灭亡。

涓生与子君的爱情悲剧,让我们感悟到现实的残酷,人生的无奈,与人性的怯弱。女人对于爱情往往比男人更加坚决,坚决到盲目。愿为爱情舍弃一切,而最终的结局大多是可悲的。在爱情中,女人往往是情感大于理智,而男人则相反。尤其是结婚后的女人,抛弃自己的理想、追求,投身于家庭琐事,相夫教子。经济上不独立,在生活中大多没有发言权和自主权。对于男人,事业抱负往往比爱情更重要。一旦发现爱情成为自己的累赘,可理智的选择抛弃。

人需要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现实生活中不存在童话,我们也不会成为王子或是公主。不可为爱情而舍弃一切,尤其是亲情。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将爱情转化为亲情,让爱人成为亲人,这样爱情才能永恒。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篇十三

在一篇篇辛辣的讽刺话语中,我仿佛看到了旧时被科举毒害的怀才不遇的人们对封建顽固礼教的不满、愤怒的呐喊。

《儒林外史》,中的周进令我印象很深。刚出场时,周进已经六十多岁的老童生。在汶上县做了三年私塾,学生顾小舍人都进学成了秀才,他再无资格继续教下去,沦落到薛家集观音庵私塾中来坐馆糊口,饱受秀才梅玖和举人王进的嘲弄和冷遇。不久,他被生活所迫替一群商人当账房,飘过贡院,触景生情。大半生追求功名利禄却求之不得与所受过的凌的辱夹杂着悲愤的情绪一下子全部发泄出来,化作一厢老泪纵横,一头撞在号板上,直僵僵不省人事。读到那里,我不禁心感酸楚,周进只是一个代表,世上就以前有多少人被封建礼教毒害,又有多少人去钻令人费解的深奥古经而耽误青春,使得人性荡然无存,尊富鄙贫,社会不得安宁!

周进道:“若得如此,便是重生的父母,我周进变驴变马也要报效!”爬到地下就磕了几个头。可见他已深陷科举毒害中,不得自拔。这就是一种社会“浓厚”的风气。

自此,周进的人生陡然发生了喜剧性变化。如果说从前的沉沦落魄受尽冷眼,此后可谓春风得意一帆风顺。中举人,中进士,做御史,做学道,一路升到了国子监司业。他节节高升的仕途更加显现出世态丑陋,这是对整个士人阶层和市民社会的批判。

周进用钱买来了监生,读一个叫范进的老童生的文章。正因无事可做,便多读了几遍,这才领悟到文章玄机多,变化妙,再加上遭遇与自己甚是相似,就立刻产生共鸣。从字里行间也体现出对考场监生的讽刺:他们囫囵吞枣,漫不经心,不识人才。

其实,从辛辣的讽刺中,我还读到了欣慰的一点,就是已经有人开始意识到危害,并且想要革命去改变现状,这是思想的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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