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是如此之大,其中的奇妙景观和人文风情让人陶醉其中。总结要注意逻辑性,内容之间要有明确的关联。下面是一些智者们的名言警句,或许能够给我们一些新的思考方向。
会议室使用及管理规章制度篇一
我单位承诺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
一、特种设备设计文件、出厂合格资料、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二、特种设备检验报告、自检记录;
三、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合同及维保记录,维保单位资质;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七、特种设备意外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使用单位:(盖章或法人签字)。
会议室使用及管理规章制度篇二
1、会议开始后,服务员站在会议后的后面。
2、保持会议室安静,服务员不能大声说话,东西轻拿轻放。
3、会议中间休息时,要尽快整理会场,补充更换各种用品。
1、会议结束后,仔细检查一遍会场,看是否有客人以往的东西和文件等。
2、会后将水具,设备整理好。
会议室使用及管理规章制度篇三
学校会议室是学校党政领导研究工作、举行会议、接待客人的重要场所,为加强学校会议室的管理,提高会议室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议室介绍。
学校会议室包括综合教学楼八楼第一会议室、第二会议室、会客室,七楼会议室、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会议室:主要用于校领导召开校务会、党会、商议学校事、小型会议或接待来宾以及听取各部门、各学校领导汇报工作的场所,可容纳34人。
第二会议室:主要用于校领导召开全校性会议、视频会议、以及接待来宾的场所,可容纳80人左右。
会客室:主要用于校领导接见外宾、重要来宾,可容纳12人。
七楼会议室:主要用于校领导及学校各部门召开全校性会议,可容纳50人左右。
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主要用于学校各部门召开全校性型会议,可容纳50人左右。
1.在保证《梧州学院每周会议安排表》上安排的全校性会议外,可安排领导和各单位召开未上《梧州学院每周会议安排表》的全校性会议和接待工作。
2.各单位使用会议室,须提前一天向校长办公室申请,并在校长办公室行政科登记(包括使用时间、会议的主要内容)后方可安排使用。休息时间使用会议室须在工作日登记,本周不预约下周会议室。
三、管理职责。
1.校长办公室行政科负责会议室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保持会议室整洁有序,设备完好。及时将会议室使用安排情况告知相关保洁人员,做好会前茶、水及茶具的准备工作。
2.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及相关人员应爱护会议室的各类设施,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室内吸烟,禁止声喧哗。
会议室使用及管理规章制度篇四
为切实加强我县电子政务网视频会议系统管理,规范会议流程,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确保电子政务网视频会议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及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乡镇(工业园、街道办)等运用电子政务网视频会议系统召开的会议。本着节约经费、提高会议效率的原则召开视频会议;凡适宜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的会议、组织的培训等,原则上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实施。
(一)主会场。主会场设在武宁县市民服务中心北楼西头9楼视频会议室(120人)和西头连廊6楼视频会议室(40人)。同时,以上2个县本级主会场均可作为国家、省、市视频会议的分会场。
(二)分会场。分会场设在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街道办)视频会议室(21个)。
(一)县政府信息办:负责统筹安排全县视频会议和受理县直单位召开视频会议的申请;负责视频会议系统技术保障和运行维护;负责对各乡镇分支节点进行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并制订相关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检查设备和线路;召开视频会议期间,安排专人进行技术保障;负责联系主办单位做好会务工作。
(二)县供电公司:负责保障视频会议系统的电力供应,做好可能影响正常供电的'例行检修、维护等工作。
(三)县移动公司:负责维护视频会议系统网络资源,保障电子政务网络链路畅通、连接稳定;做好可能影响网络传输的例行检修、维护等工作。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分会场视频会议系统的管理和使用,并指派专人负责视频会议系统的维护、管理和使用。
(一)确需使用视频会议系统召开会议的县直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下发会议通知。
(二)会议通知的主要内容为会议时间、地点、参会对象、视频会议联调时间、会前设备联调时间和会议要求等。视频会议联调时间应确定在召开会议前1天,会前设备联调时间应确定在召开会议前2小时。
(一)会议申请。
1、视频会议主办单位(以下简称“主办单位”)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县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见附件)使用视频会议系统召开会议,其中应急指挥等特殊会议经批准后可立即申请召开。
2、经批准使用视频会议系统召开会议的,主办单位要及时下发会议通知,加强与县政府信息办沟通,并按照要求做好会务等相关工作。
(二)会前准备。
1、视频会议所需资料的搜集和分发由主办单位负责,同时,主办单位要将会议通知、会议议程、需演示的电子文档等资料提前2个工作日报送至县政府信息办。如需乡镇同志进行大会发言,主办单位要将发言顺序等提前1个工作日告知县政府信息办。
2、主办单位要提前做好视频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与县政府信息办沟通和联系,确保会议顺利进行;召开会议的当天,主办单位负责会务工作的同志需提前1小时到达会场,做好会议签到、督查、服务、沟通和协调等工作。
3、县政府信息化办根据会议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指派技术人员,做好设备检测和联调等工作,并加强与县移动公司对接,确保网络畅通、稳定。
4、视频会议联调。县政府信息办接到视频会议通知后,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各乡镇分会场管理人员进行设备联调(原则上安排在会议前1天)。各乡镇分会场视频会议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操作规程等进行设备联调,确保本乡镇视频会议系统正常使用;如视频系统出现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向县政府信息办报告。
5、会前设备联调。视频会议召开前2小时,县政府信息办要对视频会议系统进行最后联调,各乡镇分会场要对系统视频和音频传输情况进行最后检查,如视频系统出现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信息办和主办单位报告。会前设备联调完成后,各乡镇分会场要将视频画面调至全景,并关闭麦克风。
1、会议期间,主会场及各乡镇分会场管理人员要全程监控设备运行情况,非管理人员不得操作视频会议设备;各乡镇分会场要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调整摄像头和麦克风;除大会发言乡镇外,其他乡镇分会场要将麦克风调整至静音状态。
2、会议期间,主会场及各乡镇分会场参会人员要保持好会场秩序,遵守会场纪律,禁止使用手机、吸烟、在设备前后走动、在会议室和控制室附近施工等影响音频和视频效果的行为。
(四)会后安排。
会议结束后,由主会场统一断开系统连接后,各乡镇分会场方可关闭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并断开电源。
(五)故障处理。
在设备联调或会议过程中,如网络或设备出现问题,致使乡镇分会场无法连通主会场的,经应急处置后,仍然无法连接主会场的,要及时向主办单位和县政府信息办报告,并组织参会人员到就近的乡镇分会场参加会议。
(一)主会场依据会议需求设置“xxx工作视频会议”会标,各乡镇分会场应摆放全县统一的乡镇名称标识牌,不得悬挂与会议内容不相符的横幅。
(二)会场内视频设备要放在固定位置,不得随意拆装,并配备安全可靠的电源和网络接口。
(三)会场要具备良好的照明条件,并做好设备防尘和保洁工作,确保视频图像清晰,同时,要加强会场安全管理。
(一)主会场的视频会议系统由县政府信息办负责管理、使用和维护。各乡镇分会场的视频会议系统由各乡镇管理、使用和维护,各乡镇要明确1位分管领导(原则上为常务副乡镇长),落实1至2名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使用和维护。各乡镇分会场管理人员如有变动,要及时向县政府信息办报告,以便对其进行技术培训。
(二)主会场及各乡镇分会场视频会议系统管理人员要熟悉并掌握视频会议系统的各项操作规程。
(一)视频会议系统依托政务外网运行,各乡镇要加强电子政务机房及“乡乡通“网络设备的维护管理(电子政务机房必须安装空调),除雷雨天气外设备应长期保持开机状态;定期检查设备及网络,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向县政府信息办报告,及时排查和处理。
(二)视频会议系统设备是会议专用设备,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视频会议系统进行检查。如发现设备、软件及线路等出现故障,要第一时间向县政府信息办报告,以便及时进行设备维修、软件调试及故障排除。非视频会议系统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有关设备。
(三)各乡镇分会场视频会议系统设备要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连接设备,严禁随意拔插视频会议设备连接线缆,严禁带电拔插摄像机和视频终端连线。未经允许,禁止私自更换视频会议设备。
(四)视频会议系统的各项设备参数按照全县统一技术规范设定,各乡镇视频终端参数不得随意更改;确需调整设备配置、变更系统参数或更换会场的乡镇,报经县政府信息办同意后,方可调整、变更和更换。
会议室使用及管理规章制度篇五
为了加强叉车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叉车驾驶员自愿向单位作如下承诺:
1.自愿接受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叉车操作规程。
2.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或超载驾驶。做好日常的饿维护保养工作,使用前必须检查叉车是否完好,特别是:方向控制、喇叭、刹车、轮胎、灯光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3.离开叉车或不用时应拔下钥匙,妥善保管不得借给他人使用,否则后果自负,发生重大事故,追究其法律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承诺人签名:
日期:日期:
会议室使用及管理规章制度篇六
为切实加强公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的派遣、使用、维修、保养、处置等行为,努力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劳动保障大队:行政执法用车三辆。
各基层所(分局):业务用车各一辆。
二、车辆使用。
(一)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和应急事项处理,禁止公车私用。
(二)各单位应当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设置一名公车管理员。
(三)用车时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填写出车登记表(见附件)并指定驾驶员,驾驶员接到出车任务后提前到位、按时出车(车辆加油、修理要事先告知公车管理员)。未经出车审批程序出车的,按公车私用论处(特殊情况出车的,事后要及时补办出车手续)。出车登记表由公车管理员存档。
(一)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二)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
(三)车辆维修必须到定点维修点维修(除外出用车等特殊情况外),车辆维修保养时驾驶员要向本单位报告,经负责人同意后进行维修。维修发票、清单需驾驶员签字认可,并经本单位公车管理员核实。
(四)公务车辆应按规定停放。出车在外临时停车应安全停放车辆,出车返回后必须在指定地点停放车辆。如特殊情况需在外停放,须经车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停放,并确保泊车安全。严禁将公务用车停放在餐饮、洗浴、歌厅等娱乐场所。
(五)“gps监管平台”由办公室负责申请、机关纪委(巡察办)负责监督管理,适时查询、监控行车状态(行驶区域、车速、油耗、停车地点等),并及时纠察、记录违规情况,确保车辆运行规范、安全。
(六)所有车辆全部使用政府采购ic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定卡、定车号加油。
四、驾驶员职责。
(一)驾驶员平时要保持车辆良好状态,无特殊原因按时上下班,保证按时出车。无工作用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二)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有关法规,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行车,严禁超载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凡违反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被罚款或造成经济损失的,一概不予报销。
(四)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报警(交通事故122、医疗救护120)、进行应急处理(抢救伤者或撤离人员、保护现场、设置警戒标志等),并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说明情况。
(五)车辆与驾驶人员相对固定,车辆行驶必需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六)驾驶员要注意车辆年审和保险到期时间,在到期日之前向办公室报备并办理车辆年审和保险手续。
五、监督问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公车私用经发现查实,当事人个人承担机械磨损费,燃料费、过路费、过桥费等相关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二)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的。
(三)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为非本单位车辆报销运行维护费用的。
(四)违规处置公务用车的。
(五)驾驶员未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或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造成车辆失盗或损坏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
六、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会议室使用及管理规章制度篇七
(1)严格遵守门禁制度,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电梯机房和值班室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如因维修需要动用明火时,应先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按有关规定执行。
(3)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对电梯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杜绝各种安全隐患。每年按时向有关部门申报年检。
(4)在进行维修、保养作业时,应停机作业;用易燃液体清洗电梯零部件时,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使用后的油抹布等,不得与其它物品混放。
(5)机房维修间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备件要在货架上摆放整齐,且远离照明灯和电源。
(6)电梯机房、轿箱顶部、电梯井要定期清扫,及时清理各种可燃物。
(7)电梯值班人员应熟知单位报警程序及机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8)应急照明装置保证正常运行。
会议室使用及管理规章制度篇八
一、救护车只供接送病人或接送医疗队、医务人员出诊等使用。保证车况良好,处于应急状态,随叫随出车。不得任意私自出车供私人使用,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
二、车辆由院办公室管理。救护车由120急救中心统一调度,任何车辆出车要有派车人员签字,无派车通知,不得私自出车。出车必须携带三证,三证不得转借。
三、建立车辆出勤登记制度,每次出车均应将出车地点、开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到院时间、公里耗油量登记清楚。
四、保证行车安全,不得酒后驾车、违章驾车,不准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不带故障行车。
五、保持车库清洁整齐,车辆不乱停乱放。
六、经常保养维修车辆,爱护机件,注意节约用油。
七、车费收入应开具发票,将款项及时交财务科并收取收据。
八、每季度总结一次,其内容包括行车次数、里程、耗油量、安全行驶情况、经济收支情况及行车状况。
九、车辆修理,一般情况下应报告小车班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会议室使用及管理规章制度篇九
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管理,杜绝设备作业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事故,保持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及环节控制。
一、管理职责:
公司设备科和安全科是公司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管部门,(以设备科为主)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管理内容与方法:
1.凡是在本公司承担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制作、安装、修理、改造、化学清洗等施工的单位,必须取得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资格证书,并经设备科和安全科审查后方可开工。
2.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由设备科和安全科审查后,报市技术质量监督局进行验收,颁发设备使用证方可投入使用。
3.使用单位要加强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管理,对其要有专人负责,建立设备基础台帐,有关资料要齐全、存档。
4.购置的特种产品、设备,必须是劳动部门颁发有制造许可证厂家制造的质量合格产品。
5.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操作合格证方可上岗操作。
6.认真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点检制度,确保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装置、灵敏、准确、可靠。
7.使用特种设备要按规定实行定期技术培训,检验要提前向设备科和安全科报,监测、检验计划由设备科和安全科委托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技术质量监督管理局认可的单位进行监测。
8.特种设备按规定需要报废、改造、修理的,由使用单位向设备科和安全科写出申请报告。
附则。
本制度由设备科、安全科负责解释。
会议室使用及管理规章制度篇十
第一条为加强对电梯维修保养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电梯维修保养的质量和安全,避免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电梯维修保养活动,是指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受电梯使用单位委托,对电梯进行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的总称。
第三条在本市从事电梯维修保养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与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签订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电梯维修保养合同应当约定维修保养的期限、项目和救援责任等内容。维修保养项目可参照《深圳市电梯定期保养项目表》(见附表)的规定。
第五条电梯使用单位变更维修保养单位时,应当做好有关衔接工作,不得因变更维修保养单位而导致在用电梯出现无人保养的情况。
第六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电梯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并监督电梯维修保养单位至少每15日对电梯进行一次预防性维护保养。
电梯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电梯使用,通知维修保养单位进行维修保养,并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报告市、区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对维修保养单位的维修保养工作进行监督,并在其维护保养、维修、报修等工作记录上进行签字确认。
第七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建立电梯技术档案。电梯技术档案应当长期保存。
第三章维修保养单位的相关职责。
第八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禁止无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和超许可范围开展电梯维修保养活动。
第九条注册地不在本市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在本市从事电梯维护保养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工商注册的有关规定及国家质监总局《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国质检锅〔20__〕251号)的规定办理有关工商注册和维修许可手续。
第十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在从事电梯维修保养活动前,可持特种设备维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电梯维修作业人员操作证(上述证件均为原件)到市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验证手续,领取验证回执和获取特种设备电子政务网登陆密码。
已办理了验证手续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可凭有效的验证回执和电子政务网登陆密码办理电梯维修告知等业务。
未办理验证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每次从事电梯维修保养活动前均应当持特种设备维修许可资格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电梯维修作业人员操作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办理施工告知业务。
第十一条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在维修保养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市质监部门特种设备业务电子政务网,向市质监部门办理电梯维修告知手续,并在告知中将变更的维修保养设备清单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市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确认。
第十二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三)落实维修保养过程中的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四)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建立电梯技术档案。
第十三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设立24小时维修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赶到现场。
第十四条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做好下列维修保养记录,并归入电梯维修保养档案:。
(一)保养记录包括电梯编号、保养日期、保养内容、作业人员和电梯使用单位对保养工作的.确认等内容。
(二)应急维修记录包括电梯编号、维修日期、故障原因、处理结果、维修人员到达维修现场时间和维修结束的时间、维修人员和电梯使用单位对维修工作的确认等内容。
(三)报修记录包括报修时间、报修单位名称、故障内容、派出维修人员的姓名及维修人员到达维修现场时间等内容。
第四章质量与安全监督。
第十五条市质监部门应当依法定期或不定期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质量、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修保养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管理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市质监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发现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市质监部门可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撤销其许可资格的建议。
第十六条安全监察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察时,应当有2名以上安全监察人员参加,并依法向监察对象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十七条安全监察人员在进行现场安全监察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电梯的安全运行状态及运行情况;。
(二)查阅有关管理制度、运行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等资料,检查并询问其执行情况;。
(三)检查电梯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四)依法查封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违规使用的电梯;。
(五)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20__年6月1日起施行。
会议室使用及管理规章制度篇十一
为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办(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一)每天上班时间,本办(公司)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责任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
(一)市内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负责。
(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
(一)车辆与司机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办(公司)领导用车相对固定,办(公司)领导离开贵港不用车时,其使用的车辆和司机要照常到办(公司)报到,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统一安排使用。
(二)没有安排使用的车辆,上班时间必须停放在办(公司)门前停车场;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由司机或相对明确保管该车的同志保管,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能出车使用。
(三)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保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保持清洁卫生,统一持卡到定点地方洗车。
(四)车辆年审、养路费购置、车辆保险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司机或相关人员要认真保管好车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如因保管人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其责任,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七、每个月初,由单位投资财务管理科(部)统计好每辆车上个月外出公差、维修、用油等情况并统一公布,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要将每星期的用车登记情况报单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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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使用及管理规章制度篇十二
1、机关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
2、机关车辆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司机要热情服务,礼貌待人。
3、机关车辆晚上必须停放在车库,不得随意停放在其它地方。
4、司机平时要注意车辆保养,确保安全行驶。车辆维修司机必须向办公室报告,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安排修理。更换大件要认真做到换新交旧。
5、车辆费用、燃油、里程由办公室分车登记,定期公布,并作为年终考核参考依据。
6、车辆安排原则。一是优先正副局长公务用车;二是本单位工作用车(主要是下乡用车,城区用车一般不作安排)。
7、机关车辆一般由办公室主任统一调度。用车人必须事先告诉办公室,办公室通知司机出车,用车完毕,出车司机必须向办公室销号;司机未接到办公室出车通知,不得擅自开车,否则扣其当日出勤补助;除特殊情况外,未经办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直接叫司机出车。
8、节假日用车必须向局长报告。
9、司机在不出车的情况下,应在办公室上班,协助做好其它工作。
会议室使用及管理规章制度篇十三
教代会每三年一届,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遇有重事项,经校长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会由主席团主持。我校第一届教代会于2000年12月5日成立,代表36人。
会议由校会成员参加、校长主持,会议一般间周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回顾工作情况,研究布置新的工作或讨论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三、行政会议。行政会议是学校行政人员经常研究工作的会议,由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副主任参加。主要研究并解决学校日常行政工作的重要问题。行政会议每周一次,会议由校长主持。
支部党员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增加召开次数。
业务学习会议每周一次(周一下午第三节课后1小时),全体教师参加,会议由校长或教导主任主持。
主要讨论教学工作的一些问题,可以在会议上听取各教研组长的汇报和布置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一般由教导主任主持。
主要讨论和研究学生的思想工作和班级工作。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一般由教导主任主持。
家长会议可结合家长学校进行。
校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是针对全校同学,如对一个阶段的任务要求、学习情况的总结和分析、思想品德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健康教育,也可以针对学生中存在的问题作专题报告。校会一般由少先队辅导员或校长主持。
班会或晨会是班主任通过班集体对学生进行教育的一种主要形式,在班主任主持下进行。班会每周一次,晨会每天一次。
一年中,有许多教育意义的节日和纪念日。如:“六一”儿童节、“七一”建党节、“八一”建节、“九十”教师节、“十一”国庆节等,通过这些节日活动,可进行传统教育和开展尊师重教活动。
会议室使用及管理规章制度篇十四
为了规范全局车辆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进行,有效控制行政经费支出,确保用车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车辆的采购、处置和驾驶员招聘调配、教育管理以及车用油料的采购分配、车辆维修等项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配发车辆的分局、经检大队使用的车辆,由配属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配合办公室对车辆进行管理。在县城过夜的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统一停放在局机关院内,不得停放在公共娱乐场所或居民小区,严禁酒后驾车,确保车辆和行车安全。非公务用车,一般不得出车,有特殊情况的,经局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通知门卫登记后方可出车。
(三)局机关车辆无论工作日,还是节假日都要统一停放在指定车库,以确保车辆安全。
(四)驾驶员凡不按规定停放车辆,造成车辆损坏、被盗的,由其承担保险金以外的一切经济责任,正式在编人员作下岗处理,该车驾驶员为临时工的作辞退处理;车辆外出时,因违章行驶、停放等原因被经济处罚的,由该车驾驶员承担。
(五)实行专职驾驶员制度,非专职驾驶员一般不得驾驶公车。机关、分局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坚守职业道德,确保行车安全。
(一)首先保证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用车,部门和其他因工作用车,按照局领导批准先后进行派车。
(二)已经配置车辆的单位,严格实行公车公用、专车专用制度,原则上控制在本县范围内使用。如确因工作需要带车到县以外地区使用的,经局长批准后到办公室履行出车手续,方可出车。
(三)没有配置车辆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在本县范围内用车时,须提前半天填写《使用车辆申请单》,经分管局领导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安排;需要带车到本县以外地区工作用车的,须提前1天填写《使用车辆申请单》,经分管的局领导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安排。
(四)系统工作人员和离退休干部因特殊情况私事需要用公车的,先行申请经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审批后,在不影响公务用车的前提下,由办公室安排,用车产生的油料费、过桥过路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用车人承担。
(五)车辆驾驶员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或转交非驾驶人员驾驶的,一经举报查实,属本局正式工驾驶员的一律作待岗处理,属临时工驾驶员的一律作辞退处理。
(六)车辆驾驶员擅自使用车辆为自己或他人办私事的,一经举报查实,首次违规者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办公室办公会议上做检讨;再次违规者由办公室从其下月工资中扣发车勤补助金100元;一年中违规超过三次者一经查实,正式工驾驶员作待岗处理,临时工驾驶员立即予以辞退。本条行为若发生各类事故的均由驾驶员个人负责。
(七)车辆驾驶员凡拒绝服从调遣或因其时间、责任观念不强,造成工作人员公务活动延误的,发生一次扣发其当月车勤补助50元,一年中累计发生三次的,属正式工驾驶员的作待岗处理,属临时工驾驶员作辞退处理。
(一)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由办公室具体组织,实行统一公开招标,确定维修保养厂(站)。
(二)车辆需要维修保养时,由随车驾驶员到办公室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并根据《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载明的维修保养经费数额审批权限,报有关领导审批,然后由该车驾驶员将车辆送往指定的厂(站)维修保养。
(三)本局车辆进入厂(站)维修保养时,该车驾驶员要实行跟踪监督;车辆维修保养完毕后,办公室要及时对维修保养状况进行甄别鉴定,以确保维修保养质量。凡驾驶员在报修车辆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检查核实,处以报修经费一倍的罚款。
(四)车辆驾驶员未经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将车辆送维修厂(站)维修保养,维修保养费用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一)车辆用油统一由办公室集中采购,按行驶里程定额配发(每百公里依维柯13公升,桑塔纳11公升,悦达7公升)。
(二)驾驶员出车必须按指定的路线行驶,擅自改变行车路线,驾驶员除承担相应的油料费外,发生一次扣发其当月车勤补助50元。
(三)配车单位和部门要严格制定用油计划,保证定量油料的使用效率,防止“公油私用”和因用油失控而影响本单位正常工作。
(四)县局临时调度下属单位和部门配置的车辆使用时,事先按预计的用油量补足油料。
(一)驾驶员车勤补助实行定补与里程补助相结合,定补60元/月,里程补助每百公里3元。
(二)驾驶员要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全年无违法违纪和无事故者,增发安全奖200元。
会议室使用及管理规章制度篇十五
一、学校要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向校长报告工作,就学校各项重大决策进行讨论。
二、对学校干部和部门工作进行评议。
三、对涉及全体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各种制度、方案提出意见,甚至作出决定。
四、闭会期间,由教工会经常征求群众的意见,维护教职员工的正当合法权益,参与学校决策。
五、校长应该自觉地征求和听取教职员工的意见,定期向教代会报告自己和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情况,并主动接受教职员工的监督。
六、讨论并向校长交送教职员工代表提出的应由行政处理的各种提案,并检查实施情况。
七、提出有关各项工作的质询,听取校长、各行政部门负责人报告工作,并进行审议。
八、根据校长的提议,对有关教职员工生活福利或其他方面的重要事项的草案,进行审议、表决或组织民意测验,参与学校的决策。
九、对校长和其他行政干部进行监督评议,可向校长提出任免学校各部门干部的建议,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任免校长的建议。
十、教代会代表通过“组室推荐—民主选举—校务会审议—公示确认”程序产生,原则上与工会委员会、工会经审委员会一起,每三年进行一次改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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