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传染病报告督导检查总结 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七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3-11 12:51:00
最新传染病报告督导检查总结 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七篇)
时间:2023-03-11 12:51:00     小编:zdfb

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传染病报告督导检查总结 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篇一

1、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系统运转正常。我旗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了预防控制措施,建立了疫情报告管理组织,确定了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承担传染病报告工作;疫情报告相关制度齐全,工作流程明确;各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了门诊日志及传染病登记本;乡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了疫情网络直报,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转,报告人员操作熟练,疫情报告管理符合规定要求。全旗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无疫情漏报。

2、医疗机构院感控制工作比较规范。大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均成立了院感控制领导小组,配备了专业人员负责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建立了消毒管理相关制度,消毒剂容器能够定期清洗消毒、加盖;全旗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能够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院感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医院医疗器械、医务人员手、物表等消毒效果进行消毒监测,对紫外线灯照射强度进行监测。

3、医疗机构废物处置符合法定程序。大部分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有医疗废物管理机构,制订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有专门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登记等工作,并及时将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登记项目齐全,内容完整;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袋、医疗废物桶等均有警示标识。

1、个别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意识较差,医院感染控制和消毒隔离观念相对淡薄,预防控制措施执行不够严格,特别是个别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医务人员消毒记录、医疗器械、用品消毒与灭菌执行不到位,存在造成医源性感染的隐患。

2、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和制度还不够健全,专业人员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3、个别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村卫生所和个体医疗机构还存在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处理,医疗废物专用容器标示不规范,医疗废物处理相关人员无卫生安全防护设施等问题。

4、部分小型医疗卫生机构索证意识不强,对购进的消毒剂、消毒器械等没有按要求索取“两证”,无法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

通过此次重点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在传染病防控方面的法律意识,为下一步扎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打下了基础。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今后我所打算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教,进一步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特别是医疗机构负责人的法律意识,使其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2、通过开展持续不断的监督指导,帮助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落实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和措施,从而有效防范传染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3、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乡、村级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使其遵章守法、规范操作,保证广大群众医疗卫生安全。

传染病报告督导检查总结 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自治区卫生厅《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我所依法加大了全市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精心布署、认真组织

为了保障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所长为组长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监督检查方案,召开了整治会议,明确了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

二、重点监督,严格检查

此次共检查疾病预防控制、医疗、保健等机构**家。其中二级医院**家,妇幼保健机构**家,疾病控制机构**家,乡镇卫生院**家,其他医疗机构**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件,下达罚款**万元.

具体检查情况如下:

1、预防接种管理:我市共设有预防接种点154个(其中社区服务站13个,各乡场镇卫生院、卫生室131个),接种人员为护士、乡村医生等人,并经市疾控中心培训后上岗,无专门的上岗证;我市接种的疫苗都是由市疾控中心统一下发到各乡场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然后由村卫生室及社区服务站的人员进行接种,疫苗的分发都进行了记录。

2、疫情报告:所有被检查的医疗单位都设置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工作,有26家医疗卫生单位疫情报告采用网络直报形式,其它非网报单位疫情报告渠道通畅。一、二级医院和1家妇幼保健单位都能按规定执行首诊负责制,使用门诊日志、疫情报告登记本和统一的传染病报告卡,按要求保存传染病报告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专职疫情报告管理人员,建立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市疾病控制中心积极开展对乡镇卫生院防疫专干的技术指导,传染病信息资料归档保存完善,有疫情报告、咨询专用电话。大部分村卫生室缺乏传染病报告意识,存在门诊日志项目登记不全现象。

3、消毒隔离:大部分单位建立了消毒隔离制度,二级综合医院都设立了感染性疾病科,一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设置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二级医院设置了肠道门诊和发热门诊,各检查单位均有室内空气、医疗器械和操作台面的消毒记录,二级综合医院均能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并有记录。主要存在问题:一是个别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较差,消毒隔离观念淡薄,预防控制措施执行不严格,对消毒记录、医疗器械、用品消毒与灭菌执行不到位;二是大部分医疗机构未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三是部分医疗机构对消毒产品的索证不全,无卫生许可批件和有效的检验报告单复印件。

4、医疗废物处理:由于我市无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市内的医疗废弃物通过协议方式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销毁;市区内的医疗废物由市人民医院统一收集,并送**屯进行集中处置,各乡场镇的医疗机构都是自行焚烧,各医疗卫生单位均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大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建立了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登记制度,医疗废弃物登记记录相对齐全,能够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对医疗废弃物进行运输。但存在问题也较多,一是被检查的单位中只有部分医疗机构自行焚烧时不彻底,对损伤性医疗废物也未按要求进行深埋,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二是部分医疗卫生机构不能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分类,损伤性医疗废物与感染性医疗废物混放;三是有部分医疗单位医疗废物焚烧记录登记不够详细,未记录医疗废弃物的数量或重量,无交接人签字;四是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外表面没有警示标识和中文标签;五是大部分医疗单位医疗废物的暂存时间超过2天。

5、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我市设置实验室的单位有3个,分别为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及市疾控中心,其中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进行了备案,市疾控中心未备案;都设置了生物危险标识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标志,未发生病原微生物被盗、被抢、丢失、泄露的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所均下达了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整改期过后,我所将进行检查验收,对仍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单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下一步打算

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及医护人员在传染病防控方面的法律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所

将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

2、继续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加强执法力度,特别是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重点监督,督导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严格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和措施,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有一个安全的就医环境。

传染病报告督导检查总结 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篇三

20xx年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自治区卫生厅《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我院依法加大了全院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为了保障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郑志奇为组长的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了整治会议,明确了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

1、疫情报告:医院设置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工作,采用网络直报形式,其它非网报单位疫情报告渠道通畅。能按规定执行首诊负责制,使用门诊日志、疫情报告登记本和统一的传染病报告卡,按要求保存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信息资料归档保存完善,有疫情报告、咨询专用电话。

2、消毒隔离:建立了消毒隔离制度,设立了医院感染控制科,设置专职人员负责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医院设置了肠道门诊和发热门诊,均有室内空气、医疗器

械和操作台面的消毒记录,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并有记录。

3、医疗废物处理:由市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集中处置,医院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建立了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登记制度,医疗废弃物登记记录相对齐全,能够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对医疗废弃物进行运输。

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医院实验室都设置了生物危险标识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标志,未发生病原微生物被盗、被抢、丢失、泄露的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所均下达了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整改期过后,我所将进行检查验收,对仍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单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1、个别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较差,消毒隔离观念淡薄,预防控制措施执行不严格,对消毒记录、医疗器械、用品消毒与灭菌执行不到位;

2、个别科室不能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分类,损伤性医疗废物与感染性医疗废物混放;

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医护人员在传染病防控方面的法律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

2、继续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加强执法力度,特别是对存在问题进行重点监督,督导各科室及医务人员严格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和措施,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有一个安全的就医环境。

传染病报告督导检查总结 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20xx安徽省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要求,我局卫生监督员于20xx年9-10月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辖区内所有医院的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情况小结如下:

为确保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健全了制度,明确监督重点、监督要求,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到位。

在医疗废物处置方面, 23家乡镇卫生院(所)和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能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包装、运送、暂存处理。医疗废弃物污染物品均经严格消毒毁形处理,医疗废弃物回收人员的个人防护健康检查均能落实。个别单位也存在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登记不全、未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的现象。

在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方面,主要检查了23家乡镇卫生院(所)和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否设置负责消毒管理工作的部门,是否制定并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是否建立对住院病人合并传染病的消毒隔离措施等情况。检查发现,大部分医院领导都非常重视消毒隔离工作;制定了完善工作制度;执行各项制度的力度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并且加强了医院自身管理。

在传染病疫情报告方面,23家乡镇卫生院(所)和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各项措施已落实到位,各单位疫情报告

基本规范,有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员,传染病报告卡填写项目也基本齐全。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区目前仍无医疗垃圾集中处理机构。

2、部分单位虽对医疗废物进行了登记,但登记内容不完整。

3、少数单位门诊日志登记项目登记不全。

下一步工作重点:

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达到自觉依法防治传染病的目的。

2、加大对各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督促和指导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开展工作,消除潜在的隐患,保障人民群众有一个安全的就医环境。

3.加快传染病执法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传染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使传染病防治执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传染病报告督导检查总结 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根据《20xx年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计划》文件要求,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此次检查工作主要对象为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一级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重点,检查内容主要针对传染病疫情控制、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接种工作、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等。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通和疫苗接种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五师双河市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及文件的规定,结合《五师20xx年度卫生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工作计划》,认真有序的开展了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根据工作计划,我所对辖区内的3家团级cdc、1家一级医院开展的预防接种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100%。

检查结果:各预防接种单位均依法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合法的预防接种诊疗科目。接种人员在2013年接受五师卫生局的集中培训,并取得考核合格证书。一二类疫苗统一由第五师cdc统一购进并分发到各团cdc。各团cdc应向师cdc索要各类疫苗的相关证明文件及资质等。各接种单位在预防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主动进行接种前家长的告知和询问工作;各接种单位有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登记;辖区内共上报一般不良反应4例,无异常反应及疑似异常反应发生;团场医院不在进行疫苗接种工作。

5月、10月对辖区内4家一级医院、 48家其他医疗机构、3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有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专兼职人员进行传染病的上报与自查工作,网络直报运行正常,都设有疫情登记本。医疗机构都能按规定执行首诊负责制,使用门诊日志、疫情报告登记本和统一的传染病报告卡,按要求保存传染病报告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疫情管理制度,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有疫情报告、咨询电话。

主要存在问题如下:

(1)部分医疗机构门诊日志项目登记不全或登记空白传染病登记本登记不完整,存在传染病迟报的隐患。

(2)未切实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工作。

(3)针对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范和应对不足。

(4)依法开展传染病自查与奖惩制度未切实执行等。

对辖区内4家医院,3家其他医疗机构的消毒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大部分医疗机构设置负责消毒管理工作部门及专兼职人员,应制定并落实有关消毒和院感的规章制度。一级医院基本上有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大部分一级医院设置了消毒产品的进货验收制度,明确责任验收科室,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许可证。主要抽查的消毒产品有康健戊二醛消毒剂、艾邸逊皮肤消毒液、艾邸逊75%酒精消毒液、丹尼尔外科手消毒液、1%活力碘消毒液、3%过氧化氢消毒液、艾邸逊碘伏消毒液、龙河牌消毒片等。

存在的主要问题:

(1)供应室存在消毒项目登记不全的现象,一些消毒物品名称、消毒方法、消毒时间没

有明确登记。医疗机构的治疗室、换药室、手术室存在物体表面消毒登记项目不全的问题,如缺少消毒液名称、浓度及消毒方法、时间等项目。

(2)个别医疗机构对医护人员的消毒隔离培训不到位。

(3)索证意识不强,不知道消毒产品应索哪些证件,导致索证不全。

(4)供货机构不主动提供相关产品合法合格证明文件。(4)无相关检测经费,辖区未开展消毒产品检测。

5月、10月对辖区内4家一级医院、48家其他医疗机构、3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医院设置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组织。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确定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责任部门和管理人员的组成。

存在主要问题:

(1)部分医疗单位对医疗废弃物管理不到位,医疗废物未进行分类存放,注射室医疗废物收集桶(袋)没有或未设立警示标识,运送医疗废物的工具未进行消毒与登记工作。

(2)医院检验科高危的医疗废物未经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直接焚烧。

(3)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医疗机构未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实施。

辖区团场医院检验科应属于一级实验室,目前未见相关资质的证明文件;各实验室明显位置标示符合规定的生物危险标识;各级医院有生物安全制度。

我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

(一)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制度和传染病疫情控制等工作的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职责,明确具体责任人。

(二)做好人员培训工作。特别是要求医院加强连队卫生人员及个体诊所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学习传染病防治有关工作规范,提高医护人员素质。

(三)提高对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反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医疗机校验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提高医疗机构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完善我辖区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传染病报告督导检查总结 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根据武威市卫生局《20xx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我所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1、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系统运转正常。我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了预防控制措施,建立了疫情报告管理组织,确定了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承担传染病报告工作;疫情报告相关制度齐全,工作流程明确;各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了门诊日志及传染病登记本;乡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了疫情网络直报,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转,报告人员操作熟练,疫情报告管理符合规定要求。20xx年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无疫情漏报。

2、医疗机构院感控制工作比较规范。大部分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二级医院和一级医疗卫生机构均成立了院感控制领导小组,配备了专业人员负责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建立了消毒管理相关制度,消毒剂容器能够定期清洗消毒、加盖;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能够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院感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医院医疗器械、医务人员手、物表等消毒效果进行消毒监测,对紫外线灯照射强度进行监测,并有记录;设立供应室的医疗卫生机构能够合理划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物品消毒、洗涤、灭菌、存储、发送流程符合标准,灭菌标记清楚,消毒日期明显。

3、医疗机构废物处置符合法定程序。大部分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有医疗废物管理机构,制订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有专门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登记等工作,并及时将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登记项目齐全,内容完整;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袋、医疗废物桶等均有警示标识。

1、个别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意识较差,医院感染控制和消毒隔离观念相对淡薄,预防控制措施执行不够严格,特别是个别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医务人员消毒记录、医疗器械、用品消毒与灭菌执行不到位,存在造成医源性感染的隐患。

2、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和制度还不够健全,专业人员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3、目前,我县尚无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不能完全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和实行集中处置。个别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村卫生所和个体医疗机构还存在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处理,医疗废物专用容器标示不规范,医疗废物处理相关人员无卫生安全防护设施等问题。

4、部分小型医疗卫生机构索证意识不强,对购进的消毒剂、消毒器械等没有按要求索取“两证”,无法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

通过此次重点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在传染病防控方面的法律意识,为下一步扎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打下了基础。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今后我所打算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教,进一步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特别是医疗机构负责人的法律意识,使其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2、通过开展持续不断的监督指导,帮助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落实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和措施,从而有效防范传染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3、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乡、村级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使其遵章守法、规范操作,保证广大群众医疗卫生安全。

传染病报告督导检查总结 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根据邹卫字【20xx】28号文件精神,我镇对辖区23家村卫生室和我院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1、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系统运转正常。我镇严格执行了预防控制措施,建立了疫情报告管理组织,确定了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承担传染病报告工作;疫情报告相关制度齐全,工作流程明确;医院各科室和所有卫生室均门诊日志及传染病登记本;报告人员操作熟练,疫情报告管理符合规定要求。

2、医疗机构院感控制工作比较规范。我院成立了院感控制领导小组,配备了专业人员负责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建立了消毒管理相关制度,消毒剂容器能够定期清洗消毒、加盖;卫生室能够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院感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医院医疗器械、医务人员手、物表等消毒效果进行消毒监测,对紫外线灯照射强度进行监测,并有记录;设立供应室的医疗卫生机构能够合理划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物品消毒、洗涤、灭菌、存储、发送流程符合标准,灭菌标记清楚,消毒日期明显。

3、医疗机构废物处置符合法定程序。我院设立有医疗废物管理机构,制订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有专门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登记等工作,并及时将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登记项目齐全,内容完整。

1、个别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意识较差,医院感染控制和消毒隔离观念相对淡薄,预防控制措施执行不够严格,特别是个别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医务人员消毒记录、医疗器械、用品消毒与灭菌执行不到位,存在造成医源性感染的隐患。

2、个别村卫生所和个体医疗机构还存在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处理,医疗废物专用容器标示不规范,医疗废物处理相关人员无卫生安全防护设施等问题。

3、部分小型医疗卫生机构索证意识不强,对购进的消毒剂、消毒器械等没有按要求索取“两证”,无法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

通过此次重点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在传染病防控方面的法律意识,为下一步扎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打下了基础。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今后我院打算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教,进一步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特别是医疗机构负责人的法律意识,使其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2、通过开展持续不断的监督指导,帮助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落实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和措施,从而有效防范传染性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3、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对村级卫生室的监督管理,使其遵章守法、规范操作,保证广大群众医疗卫生安全。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558996.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