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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承诺书篇一
xxx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深刻吸取浙江金华“2·19”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我作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烟花爆竹产品只储存于零售经营门市一楼内,不储存于其他地方,并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上规定的储存数量储存。
2、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门市的二楼以及门市后面不得居住人和设置生活设施。
3、产品不得随意摆放在门市外,必须放在专店(专柜)内,进行专店(专柜)销售。春节期间,由两人负责销售烟花爆竹产品;在经营门市周围不得试放烟花爆竹。
4、只从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不采购和销售不符合质量和包装标准要求、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的烟花爆竹。
5、认真学习应急知识,做好安全设施(灭火器、警示标志等)的维护保养,如有损坏立即维修或更换。经常性地检查经营场所及周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保证整改到位。
6.、自觉接受所在乡、镇、街道和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7、如果未能遵守以上承诺,自愿接受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惩处,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对发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xxx。
20xx年xx月xx日。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承诺书篇二
优秀作文推荐!为了空气更清新、生活更安宁、亲人更安全、环境更宜居,营造洁净、有序、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顺义区重新划定了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本人郑重承诺:
从现在做起,严格遵守禁放规定,不在五环内及顺义区禁放区、禁放点燃放烟花爆竹;严格遵守可燃放区要求;不从事、不参与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活动,带头做知法守法的北京市民。
从自己做起,争当禁放规定宣传志愿者,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带动身边亲人、朋友、同事“禁放区不放、可燃放区少放”;积极参与社区禁放看护、可燃物清理和邻里守望,共同守护家园安全。
从身边做起,积极劝阻、制止周边违规燃放和不文明燃放的'行为;坚决抵制非法烟花爆竹,发现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活动主动向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承诺书篇三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严格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的管理要求,坚决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指令和整改要求,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管理工作。
3、保证只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从事经营活动,严格遵照要求,在限制时段和地段坚决不销售烟花爆竹。
4、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完善安全制度,不设置也不租赁烟花爆竹储存仓库。
5、不销售国家规定的违禁产品和劣质产品,不超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及时主动地将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按照原有的进货渠道,退回至原公司,以确保安全。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xxx
xxxx年x月xx日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承诺书篇四
xx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于20xx年2月10日起正式实施,xx市区西至运河东堤、南至南外环(捍海路)、东至东外环、北至北外环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贯彻落实禁放通告的'规定,发挥政协委员带头作用,本人作出如下承诺:
1、自觉遵守《xx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不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
2、积极宣传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劝导家人不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
3、积极参加单位、社区组织的禁放志愿者活动。
4、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劝阻。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承诺书篇五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切实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有效减少大气污染,不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按照《xxx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本人自愿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
一、带头学习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相关内容,做大气污染防治的领航员。
二、带头在节庆和婚丧嫁娶等重要活动时不燃放烟花爆竹,做到大气污染防治的战斗员。
三、带头教育和引导子女、亲属和周边群众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做大气污染防治的宣传员。
四、带头制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做大气污染的监督员。
五、带头倡导文明新风尚,用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文明、环保的方式进行欢庆,做文明新风的倡导员。
承诺人:xxx
xxxx年x月xx日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承诺书篇六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确保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的原则,确保两节期间(腊月二十三起至正月十五)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乡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对全乡内烟花零售点进行选址和监管、打击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各烟花爆竹经营点应全力予以配合。
第二条烟花爆竹实行定点批发、定点经营,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必须统一到我县具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资格的两家单位进货和配送。
第三条禁止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持证经营,严禁一证设多家,一店设多点行为,不得离店经营,店外摆卖,流动经营,沿街兜售,严禁试帆燃试放。
第四条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内没有其它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100米安全距离。
第五条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桶),并张贴明显的“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严禁私存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
第六条杜绝爆炸、火灾事故的发生,因管理不当和违规经营造成爆炸、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从2xxx年2月11日至2xxx年3月5日止),安监办存档一份,经营户留存一份。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承诺书篇七
为了空气更清新、生活更安宁、亲人更安全、环境更宜居,营造洁净、有序、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顺义区重新划定了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本人郑重承诺:
从现在做起,严格遵守禁放规定,不在五环内及顺义区禁放区、禁放点燃放烟花爆竹;严格遵守可燃放区要求;不从事、不参与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活动,带头做知法守法的北京市民。
从自己做起,争当禁放规定宣传志愿者,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带动身边亲人、朋友、同事“禁放区不放、可燃放区少放”;积极参与社区禁放看护、可燃物清理和邻里守望,共同守护家园安全。
从身边做起,积极劝阻、制止周边违规燃放和不文明燃放的行为;坚决抵制非法烟花爆竹,发现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活动主动向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承诺人:xxx。
20xx年x月x日。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承诺书篇八
兴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我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贵州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实行)等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服从监管,并做到: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贵州省和兴仁县安监部门的有关要求,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规范经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安排专人负责、专库存放、专柜销售,销售人员持证上岗。销售场所及库房配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
三、专营兴仁县日杂公司的商品,不擅自从其他任何渠道进货,不经销非法生产的土制烟花爆竹。
四、在指定的经营场所内经营,不沿街摆放,不到集贸市场摆摊或走街串巷流动销售。不在公共场所和经营场所50米范围以内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五、申报资料真实有效;按照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挂牌经营,一点一证,不买卖、出租、转让有关证照。
六、自觉接受安监、公安、工商等有关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安全检查,对提出的安全隐患按照要求及时加以整改,确保安全经营。
七、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后,剩余的产品存放在经许可的仓库内,不私自存放。
八、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与处理。
承诺人:xxx
xxxx年x月xx日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承诺书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规范辖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责任,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烟花爆竹经营责任单位现承诺做好以下工作:
一、店内所有经营人员需经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二、在经营场所不超量储存烟花爆竹产品,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专营店储存量不超于450公斤,兼营店储存量按照100公斤/节柜台,不超于3节。如检查期间发现超储烟花爆竹行为,我局将一律收缴。
三、在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所有烟花爆竹专(兼)经营店,店内所有线路不得存在私拉乱扯现象,要统一规范进行穿管排线。
五、未销售完烟花爆竹产品在存放期间,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与人员密集场所要隔离。
六、所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确保对储存产品的`管理,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自愿接受上级监管部门的处理,造成事故的责任自负。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承诺书篇十
乙方: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安全第一,质量第二,进度第三”的施工原则,确保襄渝二线施工生产的`安全,搞好安全防护措施,把安全生产落实到实处,做到讲效益必须讲安全,抓施工必须抓安全,出现安全事故负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双方特签订本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责任状。
乙方履行工作职责,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部劳务队伍)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监督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部劳务施工队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的三级安全教育、常规安全教育、季节转换及针对施工各阶段特点等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和持证上岗的管理工作。
4、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包括外部劳务施工队伍)的作业环境、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认真作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5、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班组(包括外部劳务施工队伍)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接受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其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6、对工程项目中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停止施工,并上报领导或有关部门。
7、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必须停止施工,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对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落实整改措施,经上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拆除现场保护设施,强行复工。
本责任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名后即生效。
(本责任状如有附页,双方签字后则视为认同并接受附页的内容与要求,应视为责任状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字:xxx乙方签字:xxx。
日期:日期: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承诺书篇十一
________人民政府:
我作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根据《河北省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工作方案》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法定人数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确保发挥其安全管理职能,履行其安全管理职责,使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
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到位。
三、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按规定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四、持续达到“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标准要求;通过不懈努力,力争达到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管理水平。
五、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严格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使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与要求。
六、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深入开展全员化、制度化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七、严格从通过资格审查的生产企业购货,确保所购入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包装及标志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产品流向登记、出入库登记等制度,并完善各种台账,做到账目清晰、管理规范、资料翔实。
八、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标准和规定储存烟花爆竹,坚决杜绝超量储存、违规私存烟花爆竹、1.3级仓库储存b级以上产品等违规行为。
九、严格按照许可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坚决做到杜绝购进或销售含有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的产品、杜绝销售“三无产品”等非法产品、杜绝向零售点或无燃放资质的人员和单位,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杜绝在库区从事零售经营活动、杜绝在库区进行试放、燃放活动。
十、尊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有的权益、引导从业人员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鼓励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提出改正建议。
十一、作业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
十二、加强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按规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十三、按照《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做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和管理工作。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岗位应急措施,配备必要的救援设施和器材,确保其完好使用。
十四、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十五、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绝不弄虚作假。配合公安、安监、工商、质检等部门做好烟花爆竹打非工作。
十六、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十七、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自愿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的规定接受处罚。如发生重大及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终身不再担任本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十八、如有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自愿接受从严处罚。
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从严处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下例条款规定接受处罚:
1.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1)一般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30%罚款;
(2)较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40%罚款;
(3)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60%罚款;
(4)特别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80%罚款;
(5)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接受终身不再担任本行业企业主要领导职务的处罚;
(6)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2、企业方面。
(1)一般事故接受________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2)较大事故接受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3)重大事故接受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4)特别重大事故接受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
(5)同时接受有关部门作出的暂扣或吊销有关证照的处罚。
3.如发生不依法报告或者妨碍、拒绝事故调查等严重行为的,单位接受________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处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接受上一年年收入60%至________0%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承诺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1日——_______年________月1日。
承诺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实际控制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承诺书篇十二
为了防止噪音和大气污染,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本人承诺:
一、严格遵守园区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不在园区内非法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
二、负责劝阻、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三、及时劝阻、制止、举报非法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以上承诺,本(单位)坚决执行。若我本人及家庭成员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xxx。
20xx年02月28日。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承诺书篇十三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确保不发生烟花爆竹爆炸、火灾等安全事故,本经营点向xx街道和全社会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自律,规范经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安排专人负责、专库存放、专柜销售,销售人员持证上岗。销售场所及库房配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
三、规范进货渠道,只向本辖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不私自进货,不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四、在指定的经营场所内经营,不沿街摆放,不到集贸市场摆摊或走街串巷流动销售。不在公众场所和经营场所50米以内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六、自觉接受安监局、公安部门、等有关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安全检查,对提出的`安全隐患按照要求及时加以整改,确保安全经营。
七、如有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或造成安全事故的,本单位自愿接受相关部门处罚,请xx街道及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人: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承诺书篇十四
尊敬的`xxx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深刻吸取浙江金华“2·19”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我作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烟花爆竹产品只储存于零售经营门市一楼内,不储存于其他地方,并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上规定的储存数量储存。
2、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门市的二楼以及门市后面不得居住人和设置生活设施。
3、产品不得随意摆放在门市外,必须放在专店(专柜)内,进行专店(专柜)销售。春节期间,由两人负责销售烟花爆竹产品;在经营门市周围不得试放烟花爆竹。
4、只从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不采购和销售不符合质量和包装标准要求、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的烟花爆竹。
5、认真学习应急知识,做好安全设施(灭火器、警示标志等)的维护保养,如有损坏立即维修或更换。经常性地检查经营场所及周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保证整改到位。
6.、自觉接受所在乡、镇、街道和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7、如果未能遵守以上承诺,自愿接受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惩处,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对发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承诺书篇十五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确保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的原则,确保两节期间(腊月二十三起至正月十五)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乡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对全乡内烟花零售点进行选址和监管、打击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各烟花爆竹经营点应全力予以配合。
第二条烟花爆竹实行定点批发、定点经营,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必须统一到我县具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资格的两家单位进货和配送。
第三条禁止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持证经营,严禁一证设多家,一店设多点行为,不得离店经营,店外摆卖,流动经营,沿街兜售,严禁试帆燃试放。
第四条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内没有其它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100米安全距离。
第五条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水桶),并张贴明显的“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严禁私存烟花爆竹产品,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
第六条杜绝爆炸、火灾事故的发生,因管理不当和违规经营造成爆炸、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从2xxx年2月11日至2xxx年3月5日止),安监办存档一份,经营户留存一份。
承诺人(签字):
经营者名称(盖章):
经营地址: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承诺书篇十六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规范辖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责任,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烟花爆竹经营责任单位现承诺做好以下工作:
一、店内所有经营人员需经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二、在经营场所不超量储存烟花爆竹产品,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专营店储存量不超于450公斤,兼营店储存量按照100公斤/节柜台,不超于3节。如检查期间发现超储烟花爆竹行为,我局将一律收缴。
三、在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所有烟花爆竹专(兼)经营店,店内所有线路不得存在私拉乱扯现象,要统一规范进行穿管排线。
五、未销售完烟花爆竹产品在存放期间,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与人员密集场所要隔离。
六、所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确保对储存产品的管理,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自愿接受上级监管部门的处理,造成事故的责任自负。
保证人: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承诺书篇十七
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江苏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为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做好安全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作如下承诺:
5、积极参加安全管理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6、严格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销售人员会使用消防器材;
8、做到专柜、专人销售烟花爆竹,专柜周围摆放的其他货物符合安全要求;
9、只向规定的烟花爆竹批发公司或烟花爆竹专营点进货,不采购和经营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不销售假冒伪劣和违禁产品。
10、不超量储存,销售点存储量毛重不超过150公斤;
11、严格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各类事故。
承诺人:xxx
xxxx年x月xx日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承诺书篇十八
尊敬的兴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我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贵州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实行)等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服从监管,并做到: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贵州省和兴仁县安监部门的有关要求,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规范经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安排专人负责、专库存放、专柜销售,销售人员持证上岗。销售场所及库房配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
三、专营兴仁县日杂公司的商品,不擅自从其他任何渠道进货,不经销非法生产的土制烟花爆竹。
四、在指定的经营场所内经营,不沿街摆放,不到集贸市场摆摊或走街串巷流动销售。不在公共场所和经营场所50米范围以内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五、申报资料真实有效;按照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挂牌经营,一点一证,不买卖、出租、转让有关证照。
六、自觉接受安监、公安、工商等有关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安全检查,对提出的安全隐患按照要求及时加以整改,确保安全经营。
七、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后,剩余的产品存放在经许可的仓库内,不私自存放。
八、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与处理。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承诺书篇十九
烟花爆竹经营过程中存在着危险性,极易发生事故。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各种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本人特作以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
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安排专人负责、专店(柜)销售,不超量存放;不在住宅内经营,销售人员经培训合格后进行销售;销售及存放场所配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且张贴明显的警示标志。
三、专营从合法批发单位购进的烟花爆竹,不擅自从其他任何渠道进货,不经销非法违法生产的土制烟花爆竹。
四、在指定的经营场所内经营,不沿街摆放,不到集贸市场摆摊或走街串巷流动销售。不在公众场所和经营场所50米以内的区域试放烟花爆竹。
五、不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涂改、出借、转让、出租。
六、自觉接受安监、市监、公安等有关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认真开展隐患自查活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要求及时加以整改到位。
我愿意认真履行以上承诺,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有关处罚。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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