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断是基于已有的信息和规律,来得出对未知情况或结果的合理推测或猜测。写总结时要注意用语得体,注重积极向上的态度与语气。总结范文中的案例和观点,可以给我们提供总结的写作思路。
一个人读书篇一
平凡人见证奇迹,英雄缔造奇迹。87天,627英里,一个退休老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决定出发,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的老友,随即克服大量难以想象的困难徒步穿越英格兰,以其执着和勇气将不可能变为现实,用实际行动塑造了一段传奇。
然而,当我们跟随《一个人的朝圣》的作者蕾秋·乔伊斯的笔触,抛开纷杂与浮华,一步步揭开明亮的光环下所隐藏的真相时,却渐渐发现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不仅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甚至,按当下的流行说法,他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位loser,木讷寡言的他不过是凭着一份最单纯的初衷,以最为质朴的方式在回报一份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良善与歉疚。正如那个《阿甘正传》里的阿甘,成功是因为简单。
终其一生,即便是在完成了627英里的徒步旅程后,哈罗德都没有真正学会如何面对他人的无助,于是,生性善良的他就只得按捺住悲伤,别过脸去逃避现实,也由此在继“没人要的儿子”之后成为“失败的丈夫”和“缺位的父亲”。人生如同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每个岔口的不同选择都指向千差万别的结果。在荒凉的晚景中最不经意的回望,也能瞥见灰暗来路上与你擦肩而过的那一千万种其他可能。
于是,那些蛰伏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早已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正如著名诗人狄伦·托马斯的诗句:不要温顺地走入那个良夜,老年应当在日暮时燃烧咆哮;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在路上的哈罗德因为一个简单的目的出发,却从萍水相逢的路人身上找寻到了自己的其他可能性,终于在花甲之年收获了想要的人生。
627英里,不仅是用脚迈过的距离,是地理上的穿越,更是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的旅程,是真正的人生之旅。也许是当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也许是因为扩大的视角、开放的交流容易让人在接受和思辨中学到更多。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只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而放弃其他一切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作者以明暗交织的写法将哈罗德的身体之旅与心灵之旅相结合,交替表现,而当哈罗德站在旅程的终点时,其空间上的旅行更像是作为心灵之旅的背景而存在,或者说,是心灵之旅投影到现实空间的一个映射。当那个愈加自信、笃定、坚强的哈罗德重新站在妻子莫琳面前时,找回幸福的婚姻只是情理中的必然。
也许,你依然要说,《一个人的朝圣》只是虚构的故事,627英里终究不是现实。可是,请记住,“虚构的故事也有其意义”,就像加油站女孩所说的“如果我们都不趁着现在偶尔疯狂一下,日子就没什么盼头了”。来吧,接受“不可能”,一杯执着加几滴疯狂,生活会更加充实而快乐。
一个人读书篇二
哈罗德为探望病危的朋友独自行走87天,行程627英里的旅途经历。选择行走是为了给友人坚持活下去的希望和挑战。
这一路的行走,激起了他对自身和儿子成长过程中缺陷的新认识,以及对多年生活的理解和对現实的接纳。他回忆起很多人和事:他的父母,妻子、儿子……神奇的旅途变成了一个人的朝圣。他最终实现的是:心灵的自我救赎。他曾一次次的在心底对渐行渐运的妻子诉说内心的愧疚。“我欠你一个完整的故事,二十年前我亲手埋葬了我的儿子,这不是一个父亲该做的事情……”.
不得不承认我们大多数人的生活常态就是如此:“无趣,一无所长,循规蹈矩地读书,坐一辈子办公室、结婚、退休,一辈子没有做过什么特别有意义的事情。”生活就是这样平常寡淡,既使偶然会有“失落时的自我否定;无助时的哭泣;骨子里的不甘平庸…”这些情绪大多也会像水中的泡沫即显便灭。
多少曾经信势旦旦确定过的目标,却在实施过程中离自己渐远渐变;多少曾经积累的信念总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溃不成军……因为我们总是在怀疑或忘记出发的意义,总是在行走时忘记了来时的路。
哈罗德行走的路程有无数艰难,也有过豁然开朗。他麻木过,困惑过、动摇过也感动过。他的行动激励了别人,也找到了自我救赎的方式。“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显得暗淡无光。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又是独特的,每一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的圣地”。
哈罗德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面镜子。不是吗?我们每一个人都习惯两眼盯着外部的人和事,甚至热衷于评头论足,说三道四,似乎错误都是别人的,却不曾轻易发现并承认自己的不足和错误。因为我们不敢直面自己,不敢直视内心深处那个渺小,懦弱、自私以及卑微的自己。
这一路是赎罪,也是对个人和生活的探索。这一段也教会我们,要好好珍惜自己生命和挚爱的人。
“或许我们曾经放弃过,曾经失败过,不管过去怎样,我们只要一直开始就好了,所有的开始都会变成坚持”。
认识我们生来平凡,也都不凡。坚守信念,一个永远朝着自己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会给他让路。
一个人读书篇三
边陲的村庄,我总以为那应当是粗犷而寂寥的。
但刘亮程先生却构建了一片完全背离我想象的纯净天空。
它的名字未曾被世人所知,它的呐喊消逝在无尽的苍穹,他仿佛迷失在一个真空的角落。
它是黄沙梁,人们祖祖辈辈在这片土地繁衍生息,同家畜们,同树木与河流,释放生命伊始的哭叫和结束的嗫嚅,山坳里的一切都凝结在这生命,与之融合,镌刻于岁月的褶皱。
它是黄沙梁,没有细雨绵绵的怅惘,没有山歌飞扬的豪放,没有芳草萋萋的浪漫,只有一些年复一年在墙根田埂劳作的人们,一些专注于鸡毛蒜皮小事的农夫和村妇。
它是黄沙梁,渺小而又真实地存在着,养育了那样一群人,滋生了那样一种风情。
对于这祥和村庄的描绘,让人从内心平静。
大到村子里的居民牲畜,小到荒野中的花草虫豸,有形的砖土院落,无形的阳光空气,都让人不禁要停下来欣赏。
主人公是村中一名普通的农夫,他闲散而自由,可以扛着锨面朝黄土劳动一日,也可以踏着晨露悄然离去,到野外探寻生命的遗踪。
他同时更是个思考者,以异于旁人的独特视角,对天地万物发表着精妙的见解。
他由动物的性格中看到人性的侧影,也发掘着植物掩藏的不为人知的历史。
他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都茫远而又切实,让人在淡淡愁绪中体味深沉的冥想。
常常在品味那些波澜不惊的文字是感觉心潮澎湃。
一段平淡的关于牛羊的记述,能激起对于生命和自然美的无限感慨。
读到许多人默默走出院门,被别人以为去了田间,却再也没有回来的时候,不觉想到抛弃故乡,在异地的迷失与漂泊。往往这样简单的语言空白更加富于诗意,它洗去世俗杂尘,只留下一段段无拘束的联想。
那些匆匆过客未曾让道路记住他们任何一双足印,而淳朴的村人却终究会回到那让人深深眷恋的泥土中。这又怎能不使人开始思考生死呢。
这村庄向我展现了她的生机,也敞开了她温软的怀抱。
透过纸页,越过千山万水,我欣赏着她独特的,雅致的风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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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读书篇四
新的一年来临了,我又长大了一岁,今年我十岁了,妈妈给我提了一个对我来讲有点难的要求――大年初一晚上要自己一个人睡。
第一次自己一个人睡,心里有点紧张,因为,平时都有爸爸妈妈陪在我的身边,就无法深刻体会害怕的滋味,没有他们的陪伴,我想我肯定会十分的不安心。
第一次自己一个人睡,会让我感觉到很难过,也很伤心,有一种像爸爸妈妈不要我了似的,跟孤儿一样。但是,同样也会证明自己已经长大了,可以自己独立生活,心里也是很得意的。
终于大年初一晚上来临了,是我正式开始自己一个人睡的日子,我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把床头灯打开,再抱着一个玩偶,这样能消除我的紧张感,至少还有它们陪着我,但是眼睛刚闭上,就在想不知什么时候还能和爸爸妈妈一起睡,但是回头一想,我已经长大了。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也渐渐地觉得不再那么害怕了,我高兴的不得了,告诉了妈妈,妈妈也高兴地对我说:“为了表扬和鼓励你的勇敢,我和爸爸给你准备了一份礼物。”我听了妈妈的话之后,立马拆开爸妈给我准备的意外惊喜,哇,是一个会亮的枕头,它可以在黑夜里给我勇气,也可以代替爸爸妈妈陪伴着我,我高兴地亲了妈妈和爸爸一口。
我越来越喜欢自己一个人睡了,因为,它告诉我,你已经长大了!
一个人读书篇五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一位老人由于一封信,展开了一段自我朝圣的旅程。在我看来,这不仅是身体的朝圣,更是心灵的朝圣。
小说《一个人的朝圣》的主人公哈罗德由英国最南部的金斯布里奇村一路向北,徒步至最北部的贝里克郡,一路自我发现,一路成熟,一路蜕变。一路艰辛,一路坎坷,鞋子破了就补,脚受伤了就休息,路过每一站购买的小礼物,遇见的人,受到的帮助,得到的无视和质疑,突然成名之后的无奈……所有这些伴随着哈罗德一同上路。无疑应将其角色定义为游侠,一位孤独的流浪者,一位心灵的漂泊者,囿于现代生活,过着无聊无趣的日子,外在固守,内心漂泊,困惑而无依靠,性格疏远、冷漠、与人隔阂、孤单不已,但却又以简单得近乎执拗的坚韧,不懂人情世故不知前路漫漫不听他人劝告,带着仅此一次的信仰——“只要我继续走,她就能活下去”——只顾低头“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完成了凡人“伟业”。
哈罗德此行的原因和目的是简单而又单纯的,只因加油站女孩的故事点燃了他的希望和信仰,他就此出发,不再回头。但这种简单而单纯的信仰和一往无前的勇气却正是现代社会最为缺少的。一路上,哈罗德的壮行迎来了无数人的感叹和赞许,正是因为他们自己没有这种决绝的勇气去打破桎梏,追求内心所向往的事物。因此,哈罗德的目的已不再那么简单和单纯,他去往贝里克郡的行动成为了一次创举,被定义为“朝圣”,带给认识他的人无限的神圣感和崇敬感,也给我带来了感动与启迪。
正是在这充满意外与孤独的“朝圣”路上,哈罗德完成了自身性格的改善。他最初是典型的小人物性格,自闭、自卑而又多疑。刚出发的一路上,遇人谨小慎微,极不愿意与人交谈,生怕麻烦别人或遭人嘲笑。因为自身的成长经历,他觉得自己与周遭格格不入,时常揣度他人对自己的看法。正如文中所描述的,“从小他就害怕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从小他就喜欢像影子一样悄无声息地生活。”像影子一样生活,这是何等的孤单与卑微!但英国诗人约翰·多恩曾说:“没有人会是一座孤岛。”哈罗德在路上,就更加无法避免与人接触交流。正是一路上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帮助他敞开自己伤痕累累的心,让世界走进来。在去往切尔滕纳姆路上的那个谷仓内,哈罗德感到了内心的平静,明白“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送掉所有非必须物品,接受并感谢他人赠与,那些被放弃的物品恰似他的自闭、自卑而又多疑的性格,一个更有力量的、战胜了自身性格缺陷的哈罗德诞生!
哈罗德对过去几十年的人际关系的思考和醒悟是这番“朝圣”路上的重点。孤独的“朝圣”路上,只有回忆与之相伴。烈阳里,星空下,一阵阵回忆的浪潮扑打而来,悔恨与痛苦是交织的情感。不能像妻子一样和戴维好好相处、不同意戴维养小狗、在儿子陷入人生的绝境而无法自拔时没有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最终导致儿子的自杀……无数的事件造成了他“辜负了儿子”的事实;无法让深爱的妻子满意,与莫琳分房而居,形同陌路让他成为了“一个糟糕的丈夫”;加之二十多年前自己的过失导致奎妮的离职,而自己却无情到从未试着联系她,直到她在生命的尽头寄来那封信,自是“让奎妮失望”。那么多沉痛的过往,无怪乎第12章结尾哈罗德会张开双臂在雨中挥打对回忆呐喊:不要。为什么会无法制止痛苦一直私语: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让你失望。后来,当他坐在河边的长椅上,一动不动,似乎记起了这一路的救赎不仅仅是为了奎妮,更是为了他自己!许久的思索之后,他终于写出一封信,给那位加油站女孩,将他心里最黑暗,最深处的那个秘密一纸告知。啊,他终于愿意面对那段关于儿子的悲伤过往,他也终于知道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牵手拥抱并亲吻彼此。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乐起来了。
但这一路上并非一帆风顺,曾有多次,年迈劳累的哈罗德怀疑自己行为的意义,想要放弃,但都克服了畏惧心理,继续前行。促使哈罗德不断迈开脚步的驱动力究竟是什么?错过的邮筒,加油站女孩的话语,六百多英里外垂死等待着的老友,从表层意义上来讲,好像是这些因素促使哈罗德徒步行走。可是真正意义上的驱动力,却是他自己的内心所给予的力量。正是这一步步的行走才让他逐渐重新认识了自己,认识到了自己曾忽略的东西,看到了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风景,经历了此前从未经历的生活,感受到生命中未曾有过的自由感和幸福感。所以,哈罗德继续走着,继续去寻找,继续在发现。正如书上所说,“也许当你走出车门真真切切用双脚走路的时候,绵延不绝的土地并不是你能看到的唯一事物。”哈罗德用他的旅程阐释了一个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的命题。
哈罗德的形象意义正在于教会我们,一个人,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应该有对生活的信念,应该有一股说走就走的力量;一个人更应该学会善待自己,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在人生的旅途中不断地自我发现;认真珍惜身边的人,欣赏生命中最简单而美丽的风景;发现未曾注意过的事情,思考过去的得失,和那岁月的变幻和时间的流逝中被忽略的感情。
一个人读书篇六
书是语文老师推荐给我们的,说是本难得一见的好书。我本是不爱看散文的,因总抓不住作者晦涩的情感,一来二往便觉得没意思起来。
首先看到的,是书的名字,给我以一种超然的感觉,便试着翻了一翻,果是本好书。很像今夜静谧的夜色,只少了那一缕清幽的桂香。但并不为少了这香而缺憾,反而因此更有自然的风韵。不温不凉的微风带动片片叶子,微微震颤扇来一股股温温的叶的清新。每多读一页正如夜色中多行一步,却又好像进入了一个新世界。每一片叶子都在传递它独特的气息。那看似不起眼的生命却独自骄傲地在世界一个只属于它的角落倾诉着衷肠。
书的文字异常朴实,果真应了作者农民的秉性。原想着,文人学者到底骨子里还是有股酸气,轻易是不会下地干活的。我总以为面朝黄土背朝天是只用来颂扬的。生活的节制,繁重的农活会把人变得现实,想若离了豪华富贵,“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这样的佳句又从何而来?生活的压力会压抑住一个文人的浪漫。这恰又是文人学者绝不能失去的。这正是刘亮程的伟大之处,他深入农民的内心,我从没有见过任何一个人把农民内心描写的如此透彻,把世界看得如此透彻。
在《最大的事》中他曾这样描述时间。他说:“时间本身也不是无限的。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情的时间用完了,但这件事物还在。时间再没有时间。”我以前总认为事物总是可以消磨殆尽的,而时间却是无限的。不论作者的思想正确与否,他都给我以豁然开朗的感觉。原来事物换可以一个角度来思考,原来人生可以换一个角度来度过。
文中有许多惹人深省的观点,他没有站在一个人的角度,更不是站在一个文人的角度,他只是作为一个生命,自然的一份子,来陈述自己对周围生命的同伴的观点。例如,他在文中感慨道:“人把它们叫牲口,不知道它们把人叫啥。”是啊,太精辟了,人们总是自以为是,以为万物皆为我而生。作者却是真真正正地平等地对待了这些生物,它们进食,它们排泄,它们呼吸,它们争朝夕生存,它们与我们无异。我们用自己的狭隘的细想揣度它们,岂知它们亦有思想,知识我们不堪领悟罢了。
更有一篇精妙的,叫做《寒风彻吹》。通篇讲述了作者和作者家人与冬天的故事。我知道文中的冬天定有丰富的深意,我尚不能完全领悟,但透过那冰冷的文字我竟不禁寒战起来。那冷透过书本,从四面八方向我袭来,我看到了作者内心的害怕,我也说不清楚这怕。只是,这袭寒冷也来的太猛烈了,那么肆无忌惮,那么锐不可当。那冷像凌厉的剑锋一样从我身旁滑过我只觉它离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我该怎么办?我无计可施。正如作者文中说的:“但在我的周围,肯定有个别人不能像我一样度过冬天。他们被留住了。冬天总是一年一年地弄冷一个人,先是一条腿、一块骨头、一副表情、一种心情……尔后整个人生。”
刘亮程有太多精妙的观点让我一一细读,如数家珍,只可惜现不能一一道来。又忍不住还想说他在《永远欠一顿饭》中写道的:“现在我还不知道那顿没吃饱的晚饭对我今后的人生有多大影响。人是不可以敷衍自己的,尤其是吃饭,这顿没有吃饱的饭,不可能下一顿多吃点就能补偿,没吃饱的这顿饭将作为一种欠缺空在一生里,命运迟早会抓住这个薄弱的环节击败我。”作者不太可能只单纯地在说吃饭,影射到生活中,竟发现每一件事都是这个理。“人是不可以敷衍自己的”,说的太好了。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这只有一次的人生应该如何度过?放弃顾虑,做一个真实的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就去改变它,做自己想做的。没有时间?可以不打篮球,可以不逛街。这样美妙的生命,切莫匆匆敷衍度过了。
作者在全文中都是以一个农民的角度来描述生活中的点滴却然我看到农民最博大、最丰富的胸怀。原来作者的思想原比我想象中要单纯的多,或者说是纯粹的多。又或者,作者的思想即是全部农民的情怀,只不过农民们涩于言语又或不屑于表达而已。我也十分热爱与向往作者所描绘的那种心境,单纯到只有生命,合上书本,闭上眼睛,我便能感受生命的律动。那一只只蚂蚁从我的眼皮底下穿过,它们太忙,无暇顾及我是不是对它们的行为好奇,它们就一只一只地走过……每个生命都忙于自己的事情,它们才不会为一个人停下来,也不会为其他任何一个其他的生命停下来。唯一愿意随随便便就停下来的,可能只有人类了,因为他们一心想要获得除生命以外的东西,然后渐渐失去越来越多的生命纯粹的快乐。
说多啦!不过《一个人的村庄》真的是本好书,就凭它单纯的写作素材,朴实的文笔,就以鹤立鸡群了。有许多作品,尤其是当代作品,越来越浮夸,尽弄些浓词艳句来唬人,让读者见到一艘精华绝伦的纸船,虽说下不了海,远不了航,到底还是唬到了不少人,让许多人不及细看就叹为观止。再说现代作品的题材,什么穿越、盗墓、修仙,各种诡异题材大肆盛行。这些作品无论如何都少不了哗众取宠之嫌,用尽了读者猎奇之心。渐渐地,我越来越意识到真正使一个作者熠熠生辉的,是他们的思想而非那些华而不实的辞藻。当然,我才疏学浅,不宜妄论。但只是,我的读后感嘛,我免不了一抒己见了。
静静的四周耳塞里的音乐时明时灭的太阳摇摆的树枝扭捏的树叶哗啦啦地声响自然的呼吸清新的韵律。那一方阴沉的天映着远处层层叠叠的电线塔看一眼目光便在风中凝滞。往事依稀在泛涌却又泛涌不起。虽才是十几二十年的心却也积满了尘若真的让心事一一翻起尘起飞扬当心晃了眼。我现想的'是在电线塔的那一头有一片麦田一条青埂有我一个人也好有人作伴也行在埂上或停或走或坐或立自然随性。那一刻没有作业考试么有责任、负担没有冷暖甚至没有饥饿没有呼吸。那一刻多美妙那大约是一辈子的宇宙也只有一次的逍遥。
我希望有朝一日,我也能遇着一知己,寻着一个安静的地方,过一种淡薄的生活,生活也许不富足,物资也许很淡薄,每日或许多有劳顿,但我可以用心去体生活中简单的香气和质朴的情感。
一个人读书篇七
一本书如果能触动你,莫过于作者用文字完整地再现了你经历过但未曾记录的情形,脑海里曾闪过但来不及捕捉的念头,内心曾有过但已忘却的感受。
朴实地或者华丽地,缓慢地或者迅速地,抵达你的内心,唤起你的共鸣。
爱默生说:“文字,应该像蒲公英的根一样实在,不矫饰,不虛伪。”
读这本《一个人的朝圣》,就犹如看身边一个真实的朋友的寻常人生。
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复杂的情节,我买了一本进口的英文原版,发现它甚至没有精美的装帧。
然而一年过去了,我仍然记得起书里的每一个情节,并有想重读一遍的欲望。
也许这就是爱默生所说的蒲公英的根,深扎于读者的脑海吧。
一个人读书篇八
有没有突然的一瞬间,想要去做一件事情,仅仅凭着“我相信”三个字,并且想一直坚持,没有三分钟热度、没有虎头蛇尾、甚至不了了之。书里的主人公做到了,他临时决定,毫无准备的走上了属于自己的朝圣之路。
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一个60多岁的老人,穿着不合时宜的一双帆船鞋,徒步从英国的最南边走到了最北边,在一步一步的行进中他开始回想和思考。为了一个老朋友,他希望通过自己虔诚且身体力行的方式,鼓励朋友战胜病魔。在坚韧不拔的过程中他回顾了自己的一生,那些密密麻麻的记忆重新回到脑海里,不停地咀嚼着,回味着,用精神力量鼓励朋友的同时,也完成了自我的心灵救赎。
在他的心里有着失去的痛,有着无言的压抑,还有着得过且过的倦。跟妻子过着毫无生气的生活并不是他想要的,但又无力改变,几十年的婚姻家庭经历太多,积怨难返。当他得知曾经帮助过他的老友即将离世,仅仅用几行短字给予回复,不是他想要的,这一次他不想对这苍白无力的生活妥协,他想要为这个老友做些什么,当他走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在路人的点拨下,他选择了走路到老友所在的地方去看她。
那是一条漫长且久远的路,也是一段漫长的心路历程。索性他的身体足以坚持远足,只是脚上磨出了许多水泡,但他并不在意,只是祈祷朋友能够等到他。一路上他遇到了各种各样的人,各式各样的问题,在这条通往心灵的道路上,记忆总是占据他的头脑,童年、少年、恋爱、婚姻、孩子等,几乎把这一生所经历的悲欢离合都想了个遍。
最终他见到了老友,他预想了许多见面时的场景,但是现实并不是他所意料的那样,没有春暖花开的明媚,只有忧伤。妻子赶去目的地见他,坐在海边他伏在妻子身上哭得很伤心,这一次他勇敢表达了内心,夫妻俩一起走在沙滩上,像极了年轻时候的模样......
人,大多时候是迷惘的,迷迷糊糊中会犯错,做一些让身边的人不开心的事,这些无心的错事和遗憾像枷锁,像有毒的藤蔓一样缠绕住我们的灵魂,时时让我们内疚自责。但,我们都只是最普通的人,是宇宙万物里的一粒尘埃而已,犯了错及时改正和弥补就好,而不是深陷其中期期艾艾,要真诚的放下心中的石头,原谅自己,然后身心轻盈的继续走完剩下的人生。
一个人读书篇九
《远远的村庄》讲述了作者天真无邪的童年,怀念小伙伴小贝壳小刘海等,怀念自己爸爸妈妈,作者通过有趣的文字与手绘可爱的插画,展现了一段高尚又纯真的童年乡村生活,给生活在快节奏和重压力中的你我一缕平静的温暖,让疲惫的心灵得到安宁。
随着时间的变化,随着社会发展的变化,从小屋到高楼大厦,从步行到汽车到火车再到飞机,从发电报到智能手机……有很少的人们能和以前一样,爬个山,放个牛,在河边捉鱼摸螃蟹,和小伙伴一起爬树,玩,摘野果子……在这本书里你会发现,你有回到了小时候那种纯真的年代,你会回忆小时候与小伙伴们玩,在家大老远的地方听着妈妈叫回家吃饭等。而现在再也回不去了吧或许在这样快速发展的生活下,书写和回忆是最好的纪念。
一个人读书篇十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资深剧作家乔伊斯。蕾秋的小说处女作,该书曾荣获英国最佳小说新人奖。写剧本的作者写起小说,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场景鲜明,二是对白细腻,三是金句频出。有了这么三个特点,读这本书的感受就是两个字:不累。
这本小说虽说出自剧作家之手,但是它却并不戏剧化,故事朴素、人物平凡,让人感动的正是字里行间的那种简简单单的细腻质感。这不禁让我想起周杰伦的《安静》:“睡着的大提琴,安静的旧旧的。”就像该书的.宣传语:“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这本书之所以能一度成为欧洲最畅销的小说,大概是因为主人公哈罗德是一个和我们一样,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的经历、思考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可能会经历的。简单地说,平凡人的故事、平凡人的信念,直指平凡人也就是我们的心灵。
在《一个人的朝圣》的扉页上节选了第五章的一段文字: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多么困难,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正是因为很难,所以我们不妨跟着哈罗德一路向北,一同发现生活、发现自我。
本书将从十个主题点来带大家领读:
1、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1—3章)。
2、不趁着现在偶尔疯狂,日子就没什么盼头了(4—6章)3、生活充满了令人恐惧的未知,但一切都会好起来(7—9章)4、把目光集中在比自己伟大的事物上,希望无比丰盛(10—12章)5、想要坚持一件事情,你得站定你的立场(13—15章)6、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16—18章)。
7、人生最后悔的事,莫过于没有搏一搏(19—22章)。
8、人要学会放手,放开自以为离不开的东西(23—25章)9、满目山河空念远,不如怜取眼前人。(26—28章)。
10、爱的威力让一切都开朗起来(29—32章)。
周国平说: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会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
一个人读书篇十一
身边很喜欢远远的书的大致只有我和娟,或许是因为我们的童年,生命里最高尚的日子,都在村庄。
记得看完《丰收》,与娟就有说不完的感想。当时想写点什么,不知为何又停止了,想想便觉遗憾,那种感觉很难得,应是记得纪念的。
这次读了《远远的村庄》,觉得就像在读自己的小时候。书的后记让我感触颇深,现在的村庄不再是小时候的村庄了,村小不在了,草像疯了一样盖满去村小的路,我大概也有9年没走过了。
我没有远远勇敢,我从不敢狠狠的指月亮,因为我对“指了月亮,割耳朵”的言论深信不疑。只是某个黄昏,实在忍不住,悄悄的小小的指了下,指了就后悔死了,又心想,月亮应该没看见吧,然后一直捂着耳朵。第二天起床,左耳下真的有个小口子,从此,再也不敢了。就连学了张衡数星星后,爸爸也鼓励我去院子里数星星,我打死也不干,因为怕不小心数了月亮。
从小,我就是让人羡慕的教师子女。在村小,四十多个孩子抢一个篮球,那是唯一的玩具,应该比nba激烈多了吧,男生一派,女生一派,不管谁,只要是女生,抢到篮球立马给我,因为我爸是陈老师,没人敢来抢我的。
我家没有狗,更没有像小黄那样的白狗,和我有过深厚感情的是一头黄牛,有段日子,每天下午我都要提着苹果去放牛,后来,家里大人打算把牛卖了,听说,牛被卖了之后就会被买牛的人杀了卖肉,有天晚上,我想着想着,就哭了。卖牛那天,我不敢看,回头爸爸说,牛还哭了,牛真的会流泪。
小孩子都喜欢甜食,很久很久没有吃过糖的我,突然看见大我5岁的军哥在院子里吃着酥心糖,可怜巴巴的我只有倚在门口吞口水,突然,军哥走过来说:想吃糖吧,感冒冲剂也是甜的,快去吃。于是,好长一段时间,我都会偷婆婆的感冒冲剂,真甜!
那些年的我,滚的了铁环,织的了毛线条,偷的了黄瓜,打的了架,演的了白素贞……想想就觉得能干。
儿时的村庄不在了,大多老房子也拆了,修起了小洋房,全是白的。我家没拆,不过搬走了,院子里的6家人,如今只剩两家。梨树还在,树下还有爸爸为我种的状元花。
不过,村里依旧的不止夜晚的星空,还有我们陈家的大院子,大概我的有生之年,它都不会消失。以后不管在哪,我都会定时回去,因为村庄有两样东西在等我,小时候和爷爷。
一个人读书篇十二
这本书主要记载了哈罗德从英国最西南走向最东北的途中所见、所闻和所想。接下来,让我们一起重温哈罗德的自我救赎之旅。
这场自我救赎由星期二寄到的一封信开始。老友奎妮身患癌症,写信向主人公哈罗德告别。哈罗德写了回信,但在寄信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于是越走越远,历时87天,行程627英里,横跨了整个英格兰。旅途中哈罗德遇到了不同的人,聆听了不同的故事,最后实现了自我的救赎:加油站女孩使他有了朝圣的信念;一个全新的开始使他意识到自己对妻子莫琳的依赖;跟随者维尔夫的出现使他自责对儿子戴维的亏欠;与玛蒂娜的谈话使他释然了父母的行为。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我能感觉到哈罗德身上渗透出一种安静而勇敢的力量。 在这趟经过自我、走过现代社会百态、跨越时间和地理风景的旅程,哈罗德敞开了自己伤痕累累的心,让世界走进来,让生命重新发光。《泰晤士报》中有这样一条书评:“遇见哈罗德那一刻起,我再也不想离开他。”其实,读完这本书,你会发现哈罗德就是你自己。
没有勇气去触碰,只是一味地逃避,那么什么时候才能活出自己呢?记得《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的一句话:“克服你内心的恐惧,改变你自己,释放你自己。”
记得一句话:“生而为人,实属不易。”每个人出生以后,在成长过程中都会经历不同的苦难,这些苦难就像火红的炭,在我们心上烙印一道道印记:朋友的离去、爱人的背叛、上司的责骂……血淋淋的残酷现实给了我们一个又一个耳光。最后,我们遍体鳞伤,因而把自己封闭在自己的世界里。
后来,我对世界,冷漠以待。
理想远大,奈何目光恐惧;志在千里,奈何止步不前?
面对真实,迎接未来!
“拨开云雾见青天。”乌云不会一直做天空的主宰。很多困难并不难,只不过我们把自己困在里面了。理清思绪,找出解决办法,太阳又将照耀大地。
万丈光芒,仍是少年!
我曾经是一个很缺乏自信的人,因为担心出错不敢在班级回答问题,因为担心出丑不敢当众讲话,因为担心孤立而不敢做自己……但我不喜欢那样的自己,然后我开始挑战自己,例如,现在我敢站在这里与大家分享一本书。
每个人要做的是真实地面对自己,正视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人生不是用来埋怨的,要学会领悟其中的真谛。
他人终是过客,不要为离别感伤,学会接受一个人的生活;
所有事情都是经历,不要为失败哭泣,学会微笑每一段旅程;
过往均是云烟,不要为回忆伤感,学会感谢每一场邂逅;
完整的你还在路上,等着你去寻找。向自己的内心深处看去,克服自己的短处,这样你的旅程才真正揭幕。学会倾听,学会倾诉,学会释然过往压抑自己的一切。理解、原谅、支持。那将是一次内心救赎的朝圣之路,是一次自我发现、爱的回归的朝圣之路。
拂去岁月蒙尘,历经心路孤独,实现自我救赎!
一个人读书篇十三
早就有朋友推荐《一个人的村庄》,他们都对这本书大加赞赏,我便被引燃了兴趣。当我满怀欣喜地找来阅读之后,却大失所望。从体裁上看,像散文?像小说?什么都像,可又什么都不像!从内容上看,除了马呀,驴呀,狗呀,甚至蚂蚁,小虫的,还有那个荒芜的村庄,他到底要表现什么根本没看懂。只是感觉语言粗劣、甚至是无厘头,根本读不下去,因此没读完便放下了。假期开始了,有充足的时间供自己支配,也想读点书充充电,便又想起了《一个人的村庄》。我相信朋友们的审美情趣,相信他们的文学鉴赏水平,他们建议我去读的书,也一定不会错。因此我再一次捧起这本书,认真地开始了阅读。我希望能够咀嚼出它的味道。
《一个人的村庄》语言很独特,毫不修饰的纯粹的泥土气息中,充斥着遍野的庄稼,马嘶牛哞,鹅鸭成群,鸡鸣狗吠……记得有人这样写他:“乡土气的,朴素到平凡,朴素到不平凡”。我觉得很深刻。就是这样的文字将泥土的芬芳融进他的灵魂深处,从而表现出别具一格的独特魅力——也许就是那种叫“乡土感”的东西吧。
乡土的语言同样有着极为细腻地表达。如他在《远远的敲门声》中写到:“我时常怀想起这样一个场景:我从屋里出来,穿过杂草拥围的沙石小路,走向院门……”他在此特别这样自问:“我不理解自己为什么牢牢记住了这个场景。”为什么恰恰是“我从屋门出来,走向院门……两道门之间的这段距离,是我一直不愿走完,在心中一直没让它走完的—段路程。”然而“多少年之后我才想明白:这是一段家里的路。它不同于我以后走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所以在这里“我走得轻松自在,不像是赶路,只是在家园里的一次散步。一出院门,就是外面了。马路一直在院门外的荒野上横躺着,多少年后,我就是从这道门出去,踏上满是烫土的马路,变成一个四处奔波的路人。”关于“家”,我们常常形容为“港湾”,形容为“母亲的怀抱”,但是从文化语境上讲“家”只是一个词义相对单薄的词,而“乡”的内涵相对则要显得丰富深厚得多。这两个词的意义看似相近,而实则有别,只有把它们合在一起,才会让你感到意味深长。所以刘亮程在他的文字中,看似仅仅在写着独属于自己那个乡村里的家,但对于有“家”而实际上已经远离了家乡的人,却不难从中读出很深的感触。他的这类乡土感受,显然不是那种传统的乡土感所能完全加以涵盖的。我常常听到关于写作中的独特,另类,我想这应该是一个作家身上最重要的东西之一,也正是这种东西,决定着一个作家的前途和命运吧。
资料介绍,刘亮程的家在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湾县的一个小村庄——黄沙梁,这是一个十分贫瘠的沙漠边缘地带。在这里生活着一群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纯朴农民,也孕育了刘亮程这样一个与众不同的作家。
刘亮程的文字透视着他的孤独。
说到孤独,刘亮程在《孤独的声音》中这样写道:“离开野地后,我再没见过和那只灰鸟一样的鸟。这种鸟可能就剩下那一只了,它没有了同类,希望找一个能听懂它话语的生命。他曾经找到了我,在我耳边说了那么多动听的鸟语。可我,只是个地道的农民,没在天上飞过,没有在高高的枝头上站过,我怎会听懂鸟说的事情呢?”我想这里所隐喻的,不正是他自己的内心感受吗?在那样一个闭塞的地方,那样一群人们,只知道春种秋收,在沙土地上寻找生命,只知道“牲畜、草木、天气、一小片阳光,吃、劳动、睡觉。除了这些小事再没啥想头”。至于他的什么散文啊,小说啊,文学意像啊,没人会感兴趣。因此那种找不到“同类”的感觉,怎能是“孤独”这样一个词语便可以解释的!
在《家园荒芜》中作者写到:“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更荒芜了。又是时间,不仅把人和事淡化了,更把希望中的景致摧毁了。这种摧毁比兴旺和繁荣都要“更强大,也更深远地浸透在生活中、灵魂中”留给人一种苍凉和无奈。
有人常说,因为改变,所以怀念。故而,这苍凉,是时间匆匆流逝的结果,是作者内心最真实的感受,也只有经过时间磨砺的孤独才如此真实而感人。我想,是不是我们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人的村庄呢?自己的灵魂就栖居在村庄里,无论世界怎样车水马龙,怎样喧嚣沸腾,自己都是孤独的,心底的苍凉,只有自己才会真正的理解。
在刘亮程的文字中,所有的鸡鸭猫狗、驴马牛羊、草木鱼虫、风土山水,都被他赋予诗情画意般的臆想的升华。
刘亮程的散文写“物”明显要多于写“人”。似乎他对那些极其普通的草木与牲畜,也总能别有一种了然和会心,所以它们一经出现在他笔下,往往都会给人带来一种很新鲜、很深邃的感觉。但刘亮程回过头来会不无狡黠地告诉你:“我从草木身上得到的只是一些人的道理,并不是草木的道理。我自认为弄懂了它们,其实我弄懂了自己。”正是由于他能够在事物这面“镜子”里,看清了人生的某种面貌或意味,所以他才能够时常把物境和人境写“通”了。比如他这样写到狗:“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在这里他看似在感叹狗的一生,其实笔笔道出的,不也是人间的沧桑吗?做人难!!
《一个人的村庄》是极端的,他对一切乡土的东西毫无保留地赞颂,这种不计客观的近乎沉湎的偏偏执的爱,令我异常惊讶,又不能不去赞赏。
其实一直到今天,我都还在怀疑,我到底有没有真正的读懂《一个人的村庄》呢?我的这些文字所表述的是不是有点意思呢?如果有人说你懂了,你的解读很准确,那我一定会心花怒放。至于好在哪里,我还是说不出来,“很特别”是我给的定位。对于这种特别的文字,我心存敬仰!
一个人读书篇十四
87天,627英里,没有精良的装备,60岁的老人就这样徒步穿越了大半个英格兰。
这长途跋涉的87天,不仅仅是一个对身患癌症的奎妮的承诺,我想这更是哈罗德重拾生活之旅。作为一个“被抛弃的儿子”,“不合格的父亲”和一个“失败的丈夫”,每天的生活除了为活着而生活以外,哈罗德在心里想着一辈子就这样完了。这条朝圣的道路上,哈罗德学会了接纳自己,“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刚启程的哈罗德是木纳而拘谨的,不管任何事,他首先想到的都是别人的看法,当遇到越来越多的陌生人,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后,哈罗德学会了打开自己的心灵,回到了年轻时的那种对生活的热爱,对感情的追求。
“原来只要知道寻找的是什么,就往往能从身边随手拈来。”有时候人甚至连自己想要什么根本不知道,其实你那梦寐以求的东西就在你的身边,比如说爱情,亲情,友情,只不过有人没看到与它们要么错失了,要么遗弃了。“没有爱的生活不是生活”就像哈罗德与莫琳,年轻时的一见钟情,热烈的爱着对方,后来儿子的出生与死亡,让原本深爱着彼此的两个人从此有了深深的隔阂。87天的旅程,距离和点点滴滴的回忆又让他们找回了彼此。
现实生活何尝不是这样,自己是一个怎样的自己,也许很多时候看到的都不是真实的内心深处的那一面,当对生活变得麻木了,对一切事物觉得理所当然了,我想活着的确是为了活着,一生也只是为了活着走下去了。我只知道当用心拥抱生活的时候,心会开始悸动的。
刚着手看这本书时,初觉平淡无奇,越看到后面越觉得引人入胜,当哈罗德开始他的朝圣时,自己的心灵之旅也开始了。
一个人读书篇十五
哈罗德,六十岁,有一天收到了二十年未见面的老朋友的一封信。老友得了癌症,写信告别。哈罗德寄了短短的回信,决定走路去看她。他信仰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她就能活下来。87天,627英里,从西南到东北,纵穿英格兰。
遇见加油站女孩,女孩说,一定要有信念,有了它什么事都能做成。年老的哈罗德仿佛被赋予了满身的力量,他感受到自己从未有过的坚毅和笃定,他感激女孩提醒他关于信仰的意义,即使他还不确定信仰的所指,虽然女孩所说的信仰根本就无所指。
遇见远足的男人,他诟病哈罗德的鞋子,哈罗德的袜子,惊讶于这个没有指南针,没有帽子,没有手套,没有头灯,没有电池的人要走路去远方。他说,没做好准备就上路的死亡率可比其他事情都高。
这一路的丈量,是对信念的坚守,亦是一生的重新来过。
我们何曾没有遇到过“加油站女孩”。当初准备研究生考试时,四处搜找信息,过来人的一句鼓励便兴奋激动,那是亟需鼓舞的时刻啊!后来对别人不过随口的鼓励却换来感激,才理解当初自己对人的千恩万谢于对方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就是那么一句鼓励给予泥泞中的人怎样的力量啊!
谁不曾受过指指点点:“你的搭配很别扭”,“你这本书没什么价值”,“你考的这个证书没什么含金量”,“你没必要花钱去那样的景点”……我们时常会因为没有准备好恰当的“鞋子”或者名牌的“袜子”而感到的尴尬。可是少有人问我们选择的原因,关注我们选择的意义。即使没有带来“效益”,谁知道我们在做这样的选择之时经历过怎么样的斟酌,即便这样的选择有很高的“死亡率”,可是我们曾经摸索过。
人生是很长的路,有人擦肩,有人陪伴。可是终点的意义只有自己知道,不要责怪伙伴们的吵闹和离去,他们有选择陪伴谁的权利,有人相伴是福。就像喜欢一个人的晨跑,随时停下,随时加速,可以看风景,可以想心事。周国平说,在一次长途旅行中,最好是有一位称心的旅伴,其次好是没有旅伴,最坏是有一个不称心的旅伴。有称心的旅伴最好,没有,那就一个人好了。
哈罗德边走边回想过往的生命,对父爱母爱的渴望,对儿子的遗憾,……哈罗德的离开也给了莫琳时间和空间。她找回了对最爱的人的爱。我们何尝不需要时间和空间反思。时常将最真实的情绪发泄给最爱的人,我们总以为爱是盔甲可以阻挡所有伤害的侵袭,可是忽略了来自爱的人的伤害也有害。温柔的爱我们最亲近的人,就像对陌生人一样善良。因为在最难继续下去的时候,是最爱的“莫琳”给了哈罗德坚持的力量和勇气。
今天很巧合听了韩寒处女作电影《后会无期》的主题曲《平凡之路》:“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被给过什么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被夺走什么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会错过什么向前走就这么走……”
一个人读书篇十六
这几年我一直沉迷于余华的作品无法自拔,眼前不断浮现出的各种悲伤画面总使我泪流不止,完全使我身处一片死寂之潭。但最近被突然翻到的一本书吸引了注意力,那是一个我从未领略过的世界。
书中的村民都是一样的劳动、一样的穷、一样的作息,村中整年都没有特别厉害的人,也没有特别重大的事。作者也时常扛着铁锨闲逛,到处乱挖,累了就坐下来休息。晚上困了就自己盖一间屋子睡下。用一下午的时间去观察蚂蚁搬家,花几天时间去打探一个自己突然想起的名字,这些都是作者常干的事。
这本书中是一片真正平等的世界,作者没有因为自己是人而看低别的生物,就像“我们喜庆的日子,如果有一只老鼠在哭泣,一只鸟在伤心流泪,我们的欢乐将是多么的孤独和尴尬。”“马肯定有它自己的事情,马来到世上肯定不仅是给人拉拉车当当坐骑。”同时也有很多与其他动物的换位思考,从它们的角度去陈述“人把它们叫牲口,不知道它们把人叫啥。”“对于驴来说,你的一生无胜利可言,当然也不存在遗憾。”
这本书中所讲述的事,没有祥子那样的坎坷,没有保尔·柯察金的坚毅,没有简·爱的反抗,更没有严监生的吝啬与宋钢的悲哀。那些在很多人眼里无聊透顶事,在这里又一次呈现。它呈现的好像是一张上了淡色的白纸,没有别人笔下的井井有条或色彩分明对比明显,但它很充实也不凌乱,没有放过一个角落的为你展现出一幅淡淡的画。用这种淡淡的画向你讲述作者感受中的村庄。画中的纹理是一种新的舞动和排列,表达的就是一种新的事情、新的观点。确实,又有多少人会去想“我是不是在一个地方生活得太久了?土地是不是已经烦我了?道路是否早就厌倦了我的脚印,虽然它还不至于拒绝我走路。”或者觉得一匹马在某个黑暗角落盯你,它做了一辈子牲口,是不是后悔了,开始揣摩人。对于我,我喜欢这种想法,也喜欢这种思维方式。同为这世界上的生物为什么要分什么三类九等,高级动物、低级动物呢?为什么一定要主观上去理解、去判定那些生物呢?它们再小也有自己的大脑,它们的大脑里又会有脑细胞,你有怎样清楚它想的就一定简单你想的就一定复杂?我为这种新的思维而着迷。
《一个人的村庄》里,作者也经常谈起他的房子、邻居们、村民们、牲口们,他津津乐道着那一堵墙,村里最“闲”的人,一棵老树,一片麦子,一缕炊烟,偶然间碰到的人,一只黑鸡,一头驴甚至是一阵风。再平常再无聊的事,他都会以一种平淡又引人入胜的词句,将我留在他的文章里,听着他讲一个又一个平淡的故事。我喜欢那种感觉,是一种宁静、缓慢的感觉让你不急于去做什么,不用为满天的工作而烦躁,内心很平静,让你身处焦躁的城市之外,在堆满线条和色彩的画卷中找到一片空白得以喘息。它不像余华写的故事里那样的跌宕起伏,相反它的故事是很平淡没有波澜的。
没有波澜,是另外一片天地,是我从未见过的,同时它也令我着迷,好像突然在天空中发现一颗发着微光光的星星,既迷人又黯然。
一个人读书篇十七
“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这是一段有关信念、救赎他人与自我救赎的故事。
已经退休的酿酒厂前员工哈罗德是一个有些内向沉默的老头,他和妻子莫林过着平淡、普通的生活。而某个周二上午曾经的友人奎尼寄来的一封写着自己已身患癌症信,却打破了他日复一日的单调生活,让他开始了一场他从未预想到的旅程,一段救赎自己,救赎他人的“朝圣”。
哈罗德一开始,不过是想给过去的友人寄出一封写着自己关怀的信。但当他步行走到第一个邮筒面前却未投出那封信而是继续行走想寻找下一个邮筒时,一切已经开始悄悄改变了。他走过了几乎整条福尔街,走到了加油站,在里面遇到了经历过姨母患癌的女员工,女员工的一句“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做成”为他种下了信念的种子,为他开启为救赎友人的“朝圣”道路。
65岁,行走87天,走过627公里,在这段行走的朝圣路上,不断有人加入他的队伍,却没有一个人能真正理解他此行的目的,最后哈罗德从这群人中脱离,一个人孤单的到达了目的地。哈罗德在朝圣的路上默默的回想着自己的一生,他想到了自己悲惨的童年,一个爱自由胜过爱他的母亲,一个可能从未爱过他的父亲;想到了与自己有着深深隔阂,最后因抑郁自杀的儿子;想到了在丧子后和自己渐行渐远的妻子;想到了为自己顶罪而被公司开除的友人奎尼。但他在慢慢回想过去的同时也在慢慢的和自己和解,他意识到是自己缺爱的童年造成了他的性格缺陷,让他不懂如何去表达爱,在儿子遇到困惑时,不知如何支持他,而造成了悲剧。儿子的去世与他的不善沟通,都让他与妻子关系逐渐冰冷。但他选择原谅自己的父母,他不再纠结于别人的过错,不再纠结于自己悲惨的童年,而是选择放下,选择坦然接受,去面对自己全新的人生。
当他完成自己的旅程到达医院时奎尼已经不能再言语,奎尼的生命像在风中摇曳的微弱烛光,随时都会熄灭。他最终也没能救回自己的友人,但他却救赎了自己,经过这段旅程,他变成了不一样的哈罗德,不仅是身体上的强健,更是内心的救赎与谅解,他与同时也在反思自己的妻子和解,带着坚定的信念重新开始了自己的人生。
可能这就是人生,我们有时也许不能够完成自己刚出发时定下的目标,却总能在路上收获到自己从前不曾发掘过的美好,行走的路上永远不要只顾目的匆匆前行,而是学着反思,学着感悟,学着理解。永远不去讲“不可能”,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坚定的走下去。
“那么,我是谁?”——答案就藏在我们行走在的路上,就藏在我们慢慢反思自己,理解自己,与自己和解的过程中。
一个人读书篇十八
通勤路上看了一本《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汇总些文字,也是对这本书的回顾。
本书主人公哈罗德,始终过着重复的人生。在某一天,由于一封信,却使他的内心深处产生了一个念头——他迈开艰难的脚步,强忍住关节的疼痛,徒步很多天,横跨英格兰,完成了在绝大多数人看来根本就无法完成的朝圣之旅。
心中有方向,自己最初的目标会变得清晰可见。
有了目标,自己只需向这个方向努力,就有了前进的动力。
独行,微小的细节,也会勾起无数回忆,获得反思与觉醒。
一路走来,一路思考:
当你敞开心灵,开始关注身边各式各样的人的时候,就会感受到生活的不同色彩。生活在世上,如果你感到不幸与无助,不妨试着走出去,看看外边的世界,你就会发现每个人都有形形色色的不如意。生活总会让你不是在解决问题,就是在解决问题的路上。
因为熟悉现在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需要改变时,就会缺乏对未知探索的勇气。这个时候可以跳出这个圈,以旁观者来看待自己的遇到的事情,避免当局者迷。
想要改变,最核心的是自己有改变的勇气和动力。
由于沉没成本,但是已付出的变成损失。其实男人重在果敢、决断,生活的本质在于经历,尝试没有尝试过的事情,经历没有经历过的旅程。
不能因为惧怕改变,就变成温水里渐渐煮着的青蛙。在某个环境中觉得安逸,不想离去,随着水温上升,会猛然发现自己所在的环境是水生火热的,但此时在没有离开的实力以及勇气!
这本书也给自己不一样的启发:
自己七八年的职业时间,也遇到过烂人,而且是那种不可理喻的烂。起初自己也在反思自己,是不是哪里做错了,让其不高兴。后来释然了,没必要要求每个人都喜欢你,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在力所能及的时候,多伸出手帮助他人就行。至于那些带给自己不便的烂人,不选择原谅,也不会记恨,只是她是谁?(忘记就好)。
自己奋力工作的目的就是不亏于身后的家庭,而好的家庭关系又是自己奋力拼搏源源不断的动力。会在顾着自己身体的前提下,不惧挑战,勇于尝试新的机会。
多体谅身边人,因为男性思维方式是奔着解决事情去的,而女性更多是寻求理解,寻求感同身受。作为一个倾听者即可,除非男性是思想大师,对方也信任你的建议。要不就还是多用两个耳朵听。
我想答案是需要的。很多时候男性心智成熟较晚,自己还是一个娃娃时,突然转换角色,会适应不了。也会自然而然仿效从小教养自己的父辈们方法,但时代变迁,方法是否通用?这种事又容不得拖延,只能多看多总结,带入自己的思考践行。
一个人读书篇十九
利用上下班的零碎时间7小时48分,经历了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历时87天步行了627英里的一个人的朝圣。
书本没有华丽的词藻,也没有跌宕起伏的新奇情节,只是用细腻的笔触,描绘了一个木讷、内向、孤僻、固执、善良的老人,只为拯救一个多年未见的病危的同事和故友,而几近疯狂的坚持完成了一个徒步的朝圣之路,从而演绎完成了内心和自我的救赎。
对哈德罗来说,一切都只为了一个承诺,无关信仰,最多也就是一个为了祈求故友活下去的一个信念,但就是这一个信念,让他在麻木到即将放弃的人生之末,用他一生中最为疯狂的行动完成了这一个灵魂之旅,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着自己的人生,在被所谓的命运捕获之前,幡然醒悟还有很多事情可做。
一切都是淡淡的,没有呐喊,没有轰轰烈烈,连顿悟都是淡淡的。随着老人蹒跚而日渐稳健、迟疑而后又坚定的脚步,带领我们逐渐深入思考,关于人性、爱情、家庭,关于信念、坚持、放弃,关于孤独、伤害、失去,关于宽容、原谅、祝福,关于接受、改变、离开......
人生来就是孤独的,所有人事物都只是陪走一程,尤其是一个向着精神殿堂跋涉的朝圣者。也许只有让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才更容易找到最原始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那些青涩而甜蜜的怀念,那些遗憾又悔恨的羁绊;那些快乐又唯美的曾经,那些痛苦却压抑的过往……那些一点一滴的存在,在黑夜与孤独中无所逃遁;那些曾经的纠结与悲欢,在困难的行走中渐次平淡。
她触碰过生命的真实,也曾经游戏人生,终有一天,我们都将关上门,把一切都放下。
一个人读书篇二十
日光随意落,河水任清流。
对于一般人来说,黄沙梁只是一片没有历史、无人问津的荒野,而对于刘亮程来说,这是一个世外桃源,一片安谧的净土,一个属于他的村庄。
翻开清新淡雅的扉页,映入眼帘的是干净、纯粹的文字。在刘亮程的眼中,一切的花草树木、风雷雨电,大到整个村庄,小到一只小虫都是有灵性的存在,在他的笔下,一只狗不求回报的为人服务,一只鸟孤独沙哑地鸣叫然后盘旋离去,仿佛世间万物都是有生命的,他们在人所不知道的领域,慢慢滋长起来。
在这些原生纯朴的文字里,你可以读到一种特别的寂寞。是走或留、是喜或愁,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是刘亮程,是我,也是这世上的所有人。
“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毛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许多事情都一样,开始干的人很多,到了最后,便成了某一个人的。”“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物的时间完了,但这件事物还在。时间再没有时间。”
刘亮程的文字吸引人的地方不仅仅在于他那原生态到近乎飘渺的描写风格,还在于它所透露出的对大自然深邃的思考和深刻的领悟。是的,生活在如此偏僻的一片荒地上的人无疑是寂寞的,可是他却没因此自暴自弃,而是用自己细腻宽广的胸襟包容和发现大自然的千变万化并乐在其中,寂寞对于他是一种享受,是万物的馈赠。
在他一个人的村庄中,一切都是平等的。改变一只麻雀的方向可能是一件大事情,人有时候也可以稍稍通一点驴性。树的一生本来就要比人遭受更多的风雨,一条路也拥有生命的伊始与终结,甚至连被这个村庄呼进呼出的空气,也都是有生命的。人生活在这里,不单单是一个索取者,还要全身心地融入其中,做整个大的轮回中的一小环,不奢求什么,也不抱怨什么,欣赏着这个因自己而改变了些许的村庄,也欣赏着村庄改变了自己的地方。
他的村庄,就好像就是浓浓浓浓的阳光下,一个小土房,几条看家的狗,几个老邻居,自家的畜牲,门前的路,路旁的花,花旁的树……连带上自己也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然后把它们写下来,关于这个村庄的生生死死,幸福与不幸。
享受这种寂寞是专属于刘亮程的幸福。读完他的文字后,在我的心底里的某个安静的角落,貌似有什么东西,正在默默地生长,成熟,衰老,甚至死亡。在那里,我仿佛听见了流水的声音,风吹过的声音还有落叶的声音。那像是一段悠扬绵长的音乐,缓缓地演奏着,很缠绵,耐人寻味;那又像是一段人生的音乐,明明很长却又仿佛很短很短。如黑暗永恒的镇魂歌,绕梁三日不绝如缕;又如蛰伏一冬破土而出的生命,在经历了死亡的黑夜后展开了希望的羽翼。
一个人读书篇二十一
“心灵不在它生活的地方,而在它所爱的地方。”读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不禁想起了这句话。想了想,这句话又太过纠结。试着问自己,如果没有爱呢?忘记曾经爱过呢?又想了想,接着问自己,你想要的生活是什么?你在生活中,还是生活的旁观者?于是就进入了哲学的冥想,答案万千,问题万千。
哈罗德·弗莱令人羡慕,在夕阳西下的生命里,他终于把人生的角色抛弃活了一回自己。而故事之外的我,还在寻找人生的角色里,哪个是真实的自己。
揪着心跟着老头儿的步伐往前走,一个一个的邮箱,生怕那封乏味的信就这样被投递出去。当老头儿上路,又想起路边蜷缩的老年无家可归者,直到老头儿终于不站在别人的视觉看自己,才释然得轻松下来。虽然老头破茧的有点晚,可破了。多少人一辈子作茧自缚的活着,临死也没明白生活究竟是为了什么。
为了爱,一定是为了爱。当生活中爱变少了,其实心中的那份爱正浓。在远方,在心的海里,在乏味生活的渴望里,只要有爱,岁月积淀生活发酵就会浓烈起来。而这浓烈有人共享了,有人把心扒拉扒拉,腾块地接着发酵。
一个人读书篇二十二
87天,627英里,一个退休老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决定出发,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的老友,随即克服大量难以想象的困难徒步穿越英格兰,以其执着和勇气将不可能变为现实,用实际行动塑造了一段传奇。然而,当我们跟随《一个人的朝圣》的作者蕾秋乔伊斯的笔触,抛开纷杂与浮华,一步步揭开明亮的光环下所隐藏的真相时,却渐渐发现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不仅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甚至,按当下的流行说法,他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位loser,木讷寡言的他不过是凭着一份最单纯的初衷,以最为质朴的方式在回报一份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良善与歉疚。
人生如同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每个岔口的不同选择都指向千差万别的结果。《一个人的朝圣》的主人公是一个年过六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弗莱,他的一生没有任何闪光点,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既无升迁,连最后的告别仪式都没有,和妻子疏离,退休后更是循规蹈矩,每天重复一样的生活,走的最远的路就是门口到车里。这样的一个人,受了加油站女孩的一句关于信仰的话的刺激,开启了他的627英里的旅程,更是一段内心的旅程。
其实,追究他出发的动机,你会觉得,哈罗德的一生都是在封闭自己的感情,他不会表达自己的感情,所有的喜怒哀乐全都压抑在自己的心底。母亲的出走,父亲酗酒,儿子的死去,和妻子的疏离,他的木讷和收拢,让自己的一生都平淡甚至失败。唯有一次就是和莫琳相识的那一晚,也是他做的最成功的选择。封闭太久的感情在收到奎妮的信后,轰然倒塌,他焦灼不安,奎妮是唯一一个朋友,但单薄的文字无法表述他内心的澎湃,于是在这个时候——也许是加油站女孩随意说出的安慰之词,也许是突如其来的死亡穿透了他的壁垒,哈罗德决定徒步去看自己的朋友,用如此坚定的信念换来奎妮一丝求生的希望。
627英里,不仅是用脚迈过的距离,是地理上的穿越,更是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的旅程,是真正的人生之旅。也许是当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那些蛰伏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早已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也许是因为扩大的视角、开放的交流容易让人在接受和思辨中学到更多。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只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而放弃其他一切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要直面人生,了解它的本质,一些不能接受和理解的东西要学会理解并渐渐放弃。也正是因为自己对过去的痛苦和遗憾,不肯放手,造就了他的痛苦。
走到最后的时候,哈罗德还是很痛苦,他一开始笃定的相信只要他一直走,奎妮就会活下去。可实际上并非这样,奎妮即将死去的事实摆在那里,他意识到了自己的渺小,没有他,一切都是照旧,尽管他努力过,依然无法改变结局,他的这次旅程似乎也没了意义。不过在莫琳的陪伴下他渐渐释然,因为一切确实有所不同了。如果说旅程改变了什么,那不是事情的结局,而是看待世界的方式。他终于能自然的接受命运给予的一切,不再纠结于内心的痛苦,甚至让负罪感毁了自己和他人的生活,而是学会了珍视他人和卑微的自己,去接纳,去爱,更要去放下。
一个人读书篇二十三
寒假在家翻了翻家里的书柜,找到了这本《一个人的朝圣》,之前在kindle上看到了许多推荐,我对他的感觉好像就像是我们听说的虔诚的教徒在祷告这样的印象,但当我打开这本书,却不是我认为的那样。
这本书的作者是蕾秋·乔伊斯(rachel joyce),英国资深剧作家。写了二十年的广播剧本,也曾活跃于舞台剧界,拿过无数剧本奖。《一个人的朝圣》是她的处女作,已畅销三四十个国家,入围20xx年“布克奖”。
作为一名作家的处女作,就荣获布克奖,真的是对一名作家最好的鼓励。
布克奖被认为是当代英语小说界的最高奖项,也是世界文坛上影响最大的文学大奖之一。从1969年开始颁发,每年颁发一次。最初只有英国、爱尔兰,以及英联邦国家的英文原创作家有资格入围参评,20xx年起,全世界所有用英语写作的作家都可以参评布克奖。荣获布克奖几乎已经成为"最好看的英文小说"代名词,是广受世界瞩目和讨论的小说奖。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的六十岁退休老人,名叫哈罗德·弗莱,他这一生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生活平静,与妻子的关系也渐行渐远,日复一日。一天他收到一封告别信,来自患了癌症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在哈罗德年轻时,是奎妮帮了他,因此他一直记得这件事,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信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自己已经60多岁了,但是自己的生活过得是一团乱麻,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他想着,走下去,我总能到达终点,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这六百多英里的旅程也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之歌信念使他坚持了下来,并且在一路上他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意义,超越了自己。在别人不理解的时候,如何坚持自己的意见。
这本书承认人的脆弱与不堪,但却依然有着感动人心的救赎的力量存在,而不说我们应该怎样克服自己的弱点、逃避自己的局限,不用所谓的“勇敢”、“光明”、“讨人喜欢”的一面来武装自己,压抑下不安来博得他人的认可、关注与崇拜。弱点也可以带来光明,阴影也并没有那么不堪。就像我们这些平凡的人一样,并没有什么非凡的成就,只是如尘埃一样,低落到地里。我们中也许有人为了生活,获得很卑微,很可怜,但是人一生中总要有一个点事可以释放自己的光芒的。也许只是一封信、一个决定、不再逃避以及路上的坚持,就有了一场救赎和这个感人的故事。这样的故事是我们感动,有时候会怀疑自己,人的一生应该怎样度过,哪什么才是有意义的人生,大多数人说的就一定对吗?乌合之众这个词是有一定的来源的。那么对于我们平凡的人来说,追求人生,追求优秀,追寻人生的意义。感受爱与快乐,温暖我们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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