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是研究人的心理活动和行为的一门科学。在写总结时,要全面考虑到自己的学习、工作、生活各个方面。文章中的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的立场和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的立场和观点。
这本书我喜欢篇一
我已经读了很多书了,不过在这其中,我还是有一本我很喜欢的书。
这本书的名字叫《查理和巧克力工厂》。人物有几个,我最喜欢是的查理和旺卡先生。书里还写了一个神秘的事情。事情是这样的。
有一天查理的爸爸回家时,手里拿着报纸,说:“特大新闻!旺卡先生请五名小朋友到他的巧克力工厂用一天的时间参观工厂里的每个车间。”他又继续说着旺卡先生的话:“我在全国的旺卡巧克力里藏了五张金奖券,只要拿到一张金奖卷,就可以来到我的巧克力工厂里。走的时候还可以带着一卡车巧克力回家。如果吃完了,还可以拿着金奖卷再来领。
查理的妈妈说查理没有这个机会,而查理的爷爷却并不这样想,他认为查理有这个机会。到最后查理拿到了金奖卷。
这一天结束的时候,旺卡先生才说出了他的目的。他把整个工厂都送给了小查理,也把其他人就到了工厂里。
我喜欢查理和旺卡先生,查理非常乖,不吵也不闹。旺卡先生什么时侯都很幽默,干什么事都兴高采烈的。
这本书我喜欢篇二
一本好书往往能表达作者写书的目的和思想感情。我最近读的《听见颜色的女孩》就是这样的一本书,我很喜欢它,刚读完第一段,我就被它吸引住了。
《听见颜色的女孩》是美国女作家沙郎·德雷柏的作品。女孩美乐笛先天就有一些生理缺陷,但她的缺陷有点儿奇怪:她能听见所有五颜六色的话,能像摄像机一样把它们全部记下来,但无法将它们转述出来。她是学校里最聪明的孩子,但没人知道。美乐笛很可怜,她不能说话,不能行走,不能写字,甚至不能自己吃饭。
有一次,我在吃饭前津津有味地读这本书,正读到精彩部分,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妈妈喊我吃饭,我仍在津津有味地读,妈妈见我没动,使劲儿晃了晃我,我才清醒过来,满脸问号:“怎么啦?”妈妈说:“我喊你吃饭,你没动,只好晃你了。”我更懵了:“你什么时候叫我吃饭了?我怎么不知道?”妈妈“无奈”地叹了口气,假装什么事也没发生。
《听见颜色的女孩》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如:要尊重所有人,不管他是否健康。我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我喜欢篇三
夜空,月光,轻寒如水,明净如纱。
“妈妈,星星是不是晚上就会出来的吗?怎么不见星星了呢?……”孩子牵着妈妈的手,闪亮的眸子真挚的望着妈妈。妈妈微笑着,俯下身,把嘴轻轻凑到孩子耳边:“走,妈妈带你去找星星去!”
多么真切的情感啊!童心真纯!
夜风送来了远处的笛声,悠扬,婉转,心儿随着曲韵飘到了记忆中的夜晚,记不清有多少星儿了,只记得是灿烂的天幕,记不清大柳树底下的故事了,只记得讲故事的爷爷很慈祥,胡子里总有讲不完的故事,梦里依稀闪动着泪花,耳边仍回响着那苍老的声音。斑斓多姿的童年已经悄然逝去,那打着蝴蝶结的红头绳,也不知去哪了。光阴似箭,人事已非。心中忽地划过一片记忆的落叶,飘动着,如梦的昨天,依稀可见。
生活的重压,世俗的.荒诞,冷漠的面孔,勾勒了一个与梦想完全不同的世界。孩子们依然嘻笑着。而我们不知何时已将真挚、活泼给丢弃了。儿时的伙伴都已渐渐长大,当我们用审视的目光看世界时,却悄然发现其实很多大人都戴着面具去演生活。几分彷徨,几分狡黠,几分刻薄,但无法掩饰自卑,在这张人皮面具上显得淋漓尽致。
因为年轻,有人还叫我们娃儿,尽管我们有点嫩,但我们并不娇。因为年轻,我们会有自己的性格,尽管没有了童真,可是我们不会画上世故的脸谱,因为年轻,我们不断受挫,但我们都知道,谁都是一边受伤,一边学着坚强。光阴似箭如梭,匆忙之间,我们发现青春是本好书,它的内容是青春的奋斗和奋斗的青春,磕磕绊绊,让人百看不厌。
青春是我们的本钱,追求是青春的个性,因为年轻,让我们珍惜青春这本书去!
这本书我喜欢篇四
在某一天,有一位名叫鲁滨逊的水手,只因当天晚上狂风暴雨,大海咆哮,将这艘鲁滨逊所在的船卷走了,可鲁滨逊却不幸坠落到海中,这天过后,鲁滨逊带着缓缓的咳嗽,有气无力地爬起来,却发现自己置身于一片金色的海滩上,这使他十分慌张。
渐渐地……渐渐地……。
鲁滨逊挠挠自己的后脑勺,慢慢的回忆自己的经历,天逐渐晚了。大海涨潮了,鲁滨逊不得不就近找了一棵郁郁葱葱的大椰子树,用他那灵敏的身躯爬上树休息,渐渐地,时间长了,鲁滨逊找到了如何生存的秘诀。
几年过去了。
鲁滨逊养了几十头羊,并且造了一个屋子以及收留了一个野人,名字叫做星期五。
二十年过去了,一艘英法商船驶过了这片小岛附近,鲁滨逊借此机会最终回到了英国。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鲁滨逊虽然漂泊于小岛,但是他不放弃,所以我也一定不能放弃,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
这本书我喜欢篇五
书,是信息、知识、内容最丰富的精神食粮,是人的一生中必不可少的东西。人的一生中总不会少了书的影子,在看过的许多书里,必然有一本书是你最喜欢的。
接下来我要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喵喵物语》。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小脏猫水晶被丫丫一家收养后,蜕变成华丽的类波斯猫,并且结识了喵生唯一的真爱——中华田园猫绒绒。从互不相识到相亲相爱,水晶和绒绒的甜蜜故事接连上演。
更令人欣喜的是家族添丁,五只性格各异的小猫——棉花糖、奶油、奶昔、奶酪、蛋白让这个家热闹异常。
这本书从猫的角度来写了猫咪眼中的生活与世界,从猫的自我角度讲述了喵生。
这本书带我更进一步地了解猫,也成了我心中、记忆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猫眼看世界。
这本书我喜欢篇六
五千年的历史积淀了源远流长的华夏文明,从远古的炎黄部落到今天的大国,从灿烂的青铜时代到经济、文化发达的唐宋,再到近代的兴衰荣辱,一场场惊天动地的历史变革,一项项震惊世界的发明。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篇故事是:神农氏尝百草。它主要讲:
远古的时候,人们不知道什么是粮食,什么是花草,他们每天食肉饮血,生活十分艰苦,有人因为误食了有毒的花草而死去,有人得了病,因为不懂如何医治,只能听天由命。
有一个部落的首领名叫神农氏,他看到百姓的疾苦,便下定决心尝遍天下所有花草。白天,他在山上采摘各种花草,晚上便在火堆的旁边的旁边把采摘的花草分好,哪些能充饥,哪些能治病……他都分得清清楚楚。
神农氏历经了千辛万苦,翻了许多座山,走了七七四十九天,最后尝出了麦、稻、米、高粱、豆子可以充饥。他把种子带回去,教人们如何种植,这才有了后来的五谷。他还尝出了三百六十五种草药,写成了一本《神农本草经》,为天下的百姓治病。
我喜欢这篇文章的理由是:神农氏有一颗仁爱之心,为了解除百姓的疾苦,他不辞辛劳,亲自尝遍了天下所有百草,发现了五谷和草药,让人们健康生活,他那伟大的牺牲精神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
既然先辈为我们打下了基础,我们为什么不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现在的我们衣食无忧,但我们要记住先辈的不易。
中华民族拥有五千年的悠久历史,从远古到现在,在五千年的历史中,发生过一场场悲壮的战争,产生了一项项伟大的发明。
这是一本好书,我们在成长的路上不断吸收阳光、雨露。希望你们翻开这本书,穿越历史的时空,去寻找智慧之花、思想之花、成功之花!加油!
这本书我喜欢篇七
我看过许多书,《三国演义》、《水浒传》、《上下五千年》、《断魂枪》等等,在这些读过的书中,我还是最喜欢吴承恩的神魔小说《西游记》。
《西游记》是古代神魔小说的代表作,主要讲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这四人去西天取经,经过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的故事。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他们四人取经路上都有不同的精神。
唐僧,他是“坚”,无论刮风还是下雨,无论遇上多么强大的妖怪,都在坚持去西天取经,从未退缩过。
孙悟空他是“勇”,即使他遇到百鸟之王的儿子,鹏也丝毫不退缩,正如书上所说的,管他三七二十一,举起金箍棒就打。
猪八戒呢,是“忠”,说八戒忠,大家可能会笑,但是八戒自从被降服之后,他就认真地保护师傅,尽管偶尔会有私心,但从不曾对唐僧有意见,师父的形象在他心目中是无可替代的。
沙僧是“诚”,取经路上从不说谎,有什么不对的情况就如实汇报。
他们师徒四人团结在以师父唐僧为领导的周围,精诚协作、排除万难,最终取得真经实现了高远的理想,这四人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西游记》这本书既展示给我一个庞大而完整的神话世界,又带我经历了一段荒诞而魔幻的环球旅程,还带给了我胸怀理想当全力以赴的勇气,更告诉我在群体生活时团结协作极其重要的道理,所以我非常喜欢它。
这本书我喜欢篇八
有一个来自童话世界的小女孩,她可爱、风趣、顽皮,能想出许多有意思的点子。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的竖着,鼻子长得就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不过,他却希望自己的雀斑越长越多,让人觉得不可思议。这就是《长袜子皮皮》书中的主人公皮皮,我喜欢他!
皮皮一个人住在维拉•维洛古拉小镇旁边第一座东倒西歪的院子里,爸爸没和他在一起,是黑人国国王,而妈妈佷早就死了,听说成为了天使。因此皮皮的生活完全是自理的,她会做许多好吃的,会大扫除,还会做衣服,非常独立。他还有两个动物朋友——一只猴子和一匹马。但在小镇这里,他结识了两个小伙伴杜米和阿妮卡友谊也是坚不可摧的。最后,她们还去了黑人国旅游呢?打败了偷珍珠的两个坏蛋基姆和伯克。
在《长袜子皮皮》这本书里,有许多我向往的东西,比如说:小镇的老橡树,树干上有一个大洞,皮皮她们经常钻进去玩耍,可以从树缝看见外面的东西;还有皮皮的野游,吃许多美味的食物,观赏美景,和公牛打架,在这里,我不得不提一下,皮皮是个奇特的女孩,力大无穷;最刺激的还是皮皮们学鲁滨孙去无名小岛冒险,虽然我不可能跟他们一样,但是我依然可以学习他们在小岛上勇敢、机智、顽强与乐观向上的精神。
好了,讲了这么多关于皮皮的故事,也该说说自己了。皮皮的童年发生了怎么多的神奇事件,我们也有自己的童年啊!皮皮的百宝箱装满了新奇的玩意,我们也有对童年的回忆啊!
还记得又一次,我去外婆家玩,外婆家种了许多向日葵,我看着向日葵,不停地指着说:“妈妈,妈妈,为什么这个树不长树叶,会有那个••••••那个圆圆大盘子呀!”妈妈“噗”地一声笑了,说:“这叫向日葵。”我想:这一定是长鸡蛋的树,我也要种。便让外婆拿了一株给我,回到家,我用土小心翼翼地把向日葵种了起来,并对妈妈说:“妈妈,明天我煮早餐给你吃。”到了第二天,我欢天喜地的跑去看向日葵,上面什么也没有,“哇”的一声哭了,吓的妈妈急忙跑过来问我怎么了,我就把事情的来龙去迈跟妈妈讲了一遍,妈妈刮了刮我的鼻子,又笑了。虽然我的童年跟皮皮一样美好,但是,跟皮皮相比,我却十分惭愧。因为我已经读六年级了,生活上十分不独立,妈妈经常为我操心,自己的事情做不好,生活上更是一团糟。
如今我已经长大了,下定决心要向皮皮学习他的独立,今后不再让妈妈烦恼、操心,而是让妈妈多笑笑。谢谢你——《长袜子皮皮》,让我懂得了这么多!
这本书我喜欢篇九
《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的书名很长吧?不只是题目,内容也是十分多。这本书记载了从盘古开天地到玄武门之变,到虎门销烟及新中国成立的完整内容,只是目录就整整十四页,可想而知,这本书有多么厚了。
《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让我印象深深的片段不多,都是历史上的著名故事。玄武门之变、安史之乱都是发生在唐朝的兵变事件。虎门硝烟、鸦战片战争等皆在清后期发生,这能说明那时清政府十分无能,才导致清朝灭亡。
这本书带给我的知识很多,比如盘古开天地的另一个传说,比如萧何月下追韩信的故事,又比如“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典故,还有一代枭雄曹操的事迹。
我喜欢这本书,原因很多,最主要的还是能够了解中华的悠久历史。读完后,任谁都会感叹一声:中华真是伟大!
中华文华化历史悠久,有记载以来的历史就有几千年,在华夏土地上演出了一幕幕激动人心的故事,出现了一个个叱咤风云的人物,留下了许多可歌可泣的故事,而《中华上下五千年》中都有记载。所以我推荐大家看这本书,不仅可以了解更多的知识,陶冶情操,对成年人也是大有裨益。
历史不可能重复,但它却是一面镜子。在这本书所收集的故事中,读者也不难找到一些有借鉴作用的东西,虽然过去了几百年甚至几千年,但至今仍有一定的教育意义。
总而言之,这本对于少年、成年人都有益,适合多读。
这本书我喜欢篇十
时间像一杯白开水,滑过我的喉咙,味蕾丝毫没有察觉,但它真真切切的存在过。我的生活时间也读书一样,它的每一页都记载着我们相处的点点滴滴。
那本书的名字叫做梦想。
每当我在电视上看见警察抓小偷的场景,心中那一丝男孩劲儿便涌上来了。多么帅气的警察啊,走路都透着一股霸气的气息。于是我第一次对梦想这本书说:我长大了也要成为酷酷的警察!那时的我正处于梦想的萌芽阶段。
再后来,我看见老师们在课堂上如神一般,总是讲给我们一些我们不知道的事,无时无刻我都十分敬佩老师的学问。于是我第二次对梦想这本书说:我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让我可以百毒不侵的回答学生们的问题。那时的我正处于梦想的长苗时期。
自从上了初中后,我就从头学习了英语,他是难又不难,只是你想不想学。每次见到其他术后网络时,总会蹦出那么几个陌生的词,而每次我都不懂,于是我第三次对梦想这本书说:如果我成为了一名翻译多好啊!我去到国外也能与外国友人,对答如流,认识到新的语言,岂不美哉?那时的我正处于壮苗时期。
而现在对于梦想,这本书是否有了新的感觉?它与我的故事,也就是想让我明白:梦想要有警察的勇气和力量;要有老师的知识学问和对人的耐心;要有翻译官的敢于挑战和不断创新。梦想这本书雨我的故事就是想让我一边如花朵一样成长,一边汲取阳光、水,直到在这本书构成的土壤中开出绚丽的样子,发出成功的香。
时间真的是一杯白开水,梦想真的是一本书。我和它的故事,将会延续,永远。
这本书我喜欢篇十一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我姐姐送给我的,书名是《汤姆.索亚历险记》。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角色是汤姆和哈克。他们两个出生在美国,从这本书里我知道在汤姆那个时代的美国星期五是不能穿鞋的,这让我很吃惊,要是路上有钉子怎么办呀?还有一个是哈克这个角色被作者写成是一个爱抽烟,没人要的一个坏小孩,所有的父母都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和哈克这个坏孩子在一起玩。
但孩子们却很羡慕他,因为他们很想跟哈克一样想去哪就去哪,很自由。汤姆喜欢冒险,而他也喜欢上了一个女孩,那个女孩的名字叫贝基。汤姆和哈克亲眼见到过一起凶杀案,他们在少年时代当过海盗、强盗,在当强盗的时候在一个山洞里挖到了一箱宝藏,他们还找到了几把冲锋枪和步枪。他们因此变成了大富人,我很羡慕他们。我喜欢和汤姆一样冒险,更喜欢姐姐送给我的书.
这本书我喜欢篇十二
我最喜欢看《小寓言大道理》,这本书是张琳宇编写。
我认为这本书很有意思,我最喜欢看里面的《斑马换衣服》。
小斑马和小白马是好朋友,常常一起玩耍。一天,他们互相讨论自己的衣服。小斑马非常羡慕小白马的衣服,觉得自己的衣服一点儿也不好看,全是斑纹。小白马见好朋友非常喜欢自己的衣服,就借了件雪白的衣服给小斑马穿。小斑马穿上雪白的衣服可神气了!它得意地在草地上四处溜达,好让大家都看到它的新衣服。一头饥饿的豹子发现了小斑马,豹子张牙舞爪的冲向小斑马,于是小斑马躲进树林里。平时,小斑马只要一躲进树林,豹子都找不到它。而这一次,怎么躲也躲不开豹子。小斑马妈妈看见了大喊:快把小白马的衣服脱掉。小斑马听了妈妈的话,立即把小白马的衣服脱掉藏到树丛里,豹子怎么找也找不到它了。
看到这里,我有一个感想。《别人是别人而我是我》,我有我的优点,别人有别人的优点。在羡慕别人的同时,要学会发现自身的优点。
我认为这本书还可以让人变得很聪明,有个故事叫《乌龟拔河》。斑马、狮子和乌龟一起拔河。可是最后胜利的却是乌龟,因为乌龟趁它们不注意把绳子偷偷拴在一颗大树桩上,狮子和斑马怎么也拔不动。我的感想是《智慧产生的力量是无穷的》。
这本书对我们很有用,希望很多人来阅读这本书。
这本书我喜欢篇十三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读好书,让我们读书吧。今天我要介绍:世界未解之谜。我也忘记是哪个时代老妈给我的书了,总之有一定历史了。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在有时候会看的毛骨悚然,也会看得津津有味。原因尽在其中。我在每天写完作业的时候就来翻翻这本书。书的第一篇是宇宙奥秘——奇妙的天外世界。第二篇是异域魔境——带你穿越神秘地带。第三篇是生物猎奇——千奇百怪的动植物。第四篇是奇闻怪事——无法解答的人类谜团。第五篇是难解数理化——探究科学的秘密。第六篇是历史追踪——没有谜底的悬案。及最后一篇神秘宝藏——惊心动魄的寻宝故事。我就不再多说了一起来看看吧。
在第一章里面主要讲的是关于宇宙的知识及奥秘。比如ufo、神秘消失的月球磁场等等等等。一些知识。第二章讲了比较离奇的事件,像百慕大三角区、亚特兰蒂斯这些时件。第三章有许多关于动物的的谜像恐龙是怎么灭绝的、毒蛇朝圣之谜和具有传奇色彩的人蛙大战。既有趣又好玩的故事。第四章主打怪事、怪动物。世界上有狼人吗、小人国存在吗的一些故事。第五章有关于科学的怪问题,像筷子真的能超光速吗、热水比冷水结冰快吗。第六章是历史故事,像林肯遇刺之谜、真假公主之谜的一些故事。最后一篇是和宝藏有关这篇全是宝藏,如神秘的橡树岛宝藏等等等等。
我的书就是这么多故事想看就去买吧,还是那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读好书,让我们读书吧。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我喜欢篇十四
我喜欢看的书有很多,有《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等等,但我最喜欢看的是《西游记》,它是四大名著之一,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他们不畏艰险,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战胜各路妖魔,最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书中有机智勇敢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无私奉献的沙和尚,还有待人善良的唐僧。
这里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因为他不但机智勇敢,还会七十二变,而且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分辨人妖,特别是孙悟空的金箍棒专门用来打妖魔鬼怪,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三打白骨精》的故事,白骨精虽然狡猾无比,唐僧也曾几度冤枉甚至赶走悟空,但是悟空深深记得师父把他从五指山就出来的大恩,最后他还是打败了为非作歹的白骨精,帮人民除了害。这也证明了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
读完了这本名著后,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应该勇敢的面对,才能战胜困难,才能实现我们的理想。
同学们,你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吧,我也不例外。在我家的书柜上,挨挨挤挤地摆放着许多书,但其中有一本书——《1001个宇宙之谜》,是我最喜欢的。
自从看到这本书的第一眼,我就深深地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的封面就给人一种非常神秘的感觉,画面充满了梦幻的色彩。全书的内容共分为三章,首先向读者介绍的是宇宙大家庭中的每个成员,然后再带领读者走进太阳系,探索我们最熟悉的太阳、月亮和九大行星。这本书介绍了科学家们在探索宇宙的过程中所作的种种努力和发明的各种航天器,并详细介绍了其中的奥秘。这不仅能帮助我们掌握知识,更能激发我们对科学的兴趣,激励我们去探索自然界的奥秘。
通过阅读学习,我真切的觉得这本书不仅给我们带来了知识,还给我们带来了对宇宙空间、对航天科学的兴趣。在这里,我建议同学们要多看这一类书,从而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培养兴趣,激发对科学的好奇心。
同学们,让我们共同牢记吧:读好书、读书好、好读书。大家都能通过读书活动,使大脑变得更加充实、使知识越来越丰富、使眼光放得更加高远,争做未来科学界的后备军!
书是知识的桥梁,是精神的粮食,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也看过许多书,而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而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让我映象深刻,他的经历充满了传奇色彩,也告诉了我们友谊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只要坚持相信这个道理终究会实现自己的理想,这是尼尔斯所领悟的,也是他告诉我的道理。
尼尔斯是一个公认的怀小孩,他整天使自己的父母担心,使父母留下了许许多多的眼泪,经常让父母担心他会有生命危险,而尼尔斯却重不关心他人,只为自己着想。
尼尔斯因为惹火了小精灵,结果自己也变成了一只小精灵,骑着自己家里的鹅跟着大雁离开了家一起去冒险,当他们在湖面上休息的时候,有一只狐狸冲了过来要抓住大雁,尼尔斯看见了便在地上捡起了一根小木棒,以自己这样的小的身躯去和巨大的狐狸搏斗。
看到这里我也为尼尔斯的行为所感动,正是他的所作所为使他的大雁朋友们获救,也使他重返了家园,变回了人,在这个故事中,大雁帮了尼尔斯,而尼尔斯也帮回了大雁,正是这种友谊之间的互助才使他们有所成功,所以这就是我喜爱这本书的理由!我喜爱这本书!
我有很多喜欢的书,但我最喜欢的书是《长袜子皮皮》,它是瑞典作家林格伦的一篇作品。
《长袜子皮皮》讲述了皮皮搬到了小镇维古维拉,并且和邻居家的孩子阿妮卡和杜米一起捡破烂、买东西、讲故事、去南海诸岛等许许多多、新奇的事情。
我最喜欢的故事情节是进城买东西、荒岛探险和去南海诸岛的故事。皮皮进城买东西时,先买了18公斤糖果,分给了小镇里的孩子们,但是糖果不够,结果她又买了18公斤糖果,然而只剩下一点儿了;她还让孩子们到玩具店里每个人选1样玩具玩,结果玩具店只剩下了几个书签。在荒岛探险时,皮皮回家时,竟然忘了小船在哪,就用一个瓶子装了一封信,好在皮皮又想了起来,真险!还有在南海诸岛的一个小岛上,她们与黑人孩子一起采珍珠、去山洞,还进行吐唾沫比赛,最后竟阻止了小偷偷珍珠,害得小偷无功而返。
你一定要看呦!
我很喜欢一本书,是妈妈带我在西单图书大厦买的,这本书叫《马桶的奥秘》,看到这个书名,你是不是觉得很好玩?你肯定会问,马桶能有什么奥秘呢?在我刚看到这本书时,也是这么想的。不过,我们还真想错了,马桶的奥秘挺大的呢!
《马桶的奥秘》讲述的是,一个明代的小女孩穿越到了现代,一个叫凡凡的小男孩把她带回了家。在家里,小女孩看到电视机、冰箱、空调等等这些家用电器,感到非常惊奇。特别是对于凡凡家里的抽水马桶,更是觉得不可思议。于是凡凡就给这个穿越的小女孩讲了很多知识。
我喜欢这本书也是因为读了它就能学到很多知识。比如,冰箱是1820xx年,美国的一位农场主托马斯·莫尔造的;空调是1920xx年,英国的一位发明家威利斯·哈维兰德·卡里尔设计的;1946年,第一台现代电脑“埃尼阿克”在美国诞生……看看,我学到的知识很多吧!这本书的图画也画的非常好,看起来很有趣,每个任务都画的栩栩如生,一些家用电器也画的非常漂亮,我很喜欢。
我希望别的小朋友也能看到这本书,跟我一样也学到这些知识吧。
这本书我喜欢篇十五
一天,我和妈妈去书市买书,有一本,书一下就吸引了我,《百科全书》这本书封面很漂亮,白色的塑皮面上画着很多自然世界中的物体,有大象、袋鼠、昆虫、树叶、菊花、卫星、火箭;反面画着蛇、老鹰、汽车、飞机等等。“20元,好便宜啊!妈妈我要买这本书!”“行,多少钱?”“20。”“给你钱。”妈妈痛快的答应了。
这本书的内容分为宇宙科学、地球科学、生物科学等,内容涉及到天文、地理、物理、化学各个区域。这本书具有儿童情趣,每一页都印着彩色的插图,画着漂亮的'图画,让人很好理解,叫人想看,爱看。在看书的同时,读者不知不觉就能把知识给牢牢地记住了。这本书还帮了我不少忙呢!有一回,我对邻居家的小朋友们说:“其实地球中的软体动物有五万多种呢。”他们谁也不相信,说我吹牛。回家后,我在书柜里找这方面的资料,终于在《百科全书》这本书上找到了关于生物界的一篇。我拿去给小朋友们看,证实了我的说法,他们都夸我知识丰富。还有一回,我在一书上看到了“银晕”这个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打开《百科全书》寻找答案在第13页就找到了这个答案。原来,银晕是银河系隆起的球状部分,有一层非常薄而高温的气体,大多数球状星团都分布其中。
《百科全书》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帮助我更好地学习,真是我的“良师益友”。
这本书我喜欢篇十六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是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很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是一本非常。
励志。
的书,也非常感人。
海伦凯勒是美国盲聋女作家和残障教育家。1880年出生于亚拉巴马州北部一个叫塔斯喀姆比亚的城镇。她在十九个月的时候因猩红热夺去了她的视力和听力,接着,她又丧失了语言表达能力。然而就在这黑暗又寂寞的世界里,她因为她的老师安妮莎莉文的努力,使她学会读书和说话,并开始和其他人沟通。而且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美国拉德克里夫学院,成为一个学识渊博,掌握英、法德、拉丁、希腊五种的文字的著名作家和教育家。她走遍美国和世界各地,为盲人学校募集资金,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盲人福利和教育事业,是影响世界的伟大女性之一。
假如给她三天光明,第一天,她要看看人,她的生活之所以值得一过,是因为他们的善良、温厚和友谊使然;第二天,她将通过艺术来探索人类的灵魂;第三天,她想去看看那些为生活奔波的人们经常去的地方。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自传,通过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告诫身体健全的人们应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赐予的一切。
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对生活多一点感恩,少一点抱怨,多一点开心,少一点烦恼!
这本书我喜欢篇十七
文学家鲁迅曾经讲过:“书是营养的面包。”我觉得这个比喻特别亲切,我觉得书就是我营养的面包。当我一看起书来,我就忘了吃、忘了睡。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本书就是《楚汉英雄传》。
《楚汉英雄传》是我的第一本有关历史的书。里面讲的是项羽和刘邦怎样争夺天下的事。在这本书里项羽是个很残暴的人,有时生气就拿老百姓出气,就把有些老百姓杀掉。我当时真是恨不得把项羽杀掉。刘邦呢?他是一个对老百姓很好的人,就在争夺城池的时候也不让士兵杀老百姓。我可是希望刘邦快点把项羽打败。这书是勾起我对历史感兴趣的第一本书,后来借的都是有关历史的书籍。
《楚汉英雄传》让我对中国古代历史有了浓厚的兴趣与好奇,让我对古代文化的.博大精深感到无限的向往。
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也是哺育我们灵魂的食物。书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还让我写作得到了有效的提高。所以,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我相信,书会让你走进另一个世界,书会给你带来无穷的乐趣!
这本书我喜欢篇十八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辛苦最怜天上月,一昔如环,昔昔都成玦”………。耳边时常回想起这些词,我想我是中毒了,而且毒入骨髓无药可医,而我所中之毒乃天下绝毒——《饮水词》。
第一次接触《饮水词》是因为“人生若只初相见”这句话,因为这句话我对《饮水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后来一次机缘巧合,我在镇上的集市上看到了这本书,那时的我毫不犹豫的买下了这本书,捧着这“珍珠”日夜把玩、爱不释手,时不时的来读几句,有时候夜深人静甚至被书中凄美哀艳的词句弄得痛哭流涕,那时候我就在想“得子如此,夫复何求”。《饮水词》是纳兰容若情感的载体,它带着他的情感穿越了几百年的风霜向我走来,轻叩开我的心扉,从此我的心里就多了一个人,多了一本书,多了一份情感。
有人说“情深不寿”。多情如纳兰,在他而立之年却只能和满山的黄土为伴,一切的一切都在那年定格,唯一没有消失的只有他的词,他的情,这些词、情在几百年的轮回中辗转不变,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痴人”,让他们为他的词、他的情哭泣、祭奠。也许未曾经历过真正的感情,但却有一种感同身受之感,也许这就是《饮水词》的魅力所在,他用苍凉的笔调刻画了一个又一个断人心肠的哀艳之词。王次回的《疑雨集》里空有“艳”而无“哀”,所以略显空洞,唯《饮水词》以“哀艳”并重,动人心弦,感人肺腑。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生活如此,人生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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