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专业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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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专业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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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自己在学习和工作中的行为模式,从而优化自己的表现。如何写一篇完美的总结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问题之一。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篇一

我区今年以来不断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确保他们顺利完成在押服刑的罪犯与回归社会的普通公民间的角色转换,想方设法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目前,我区现有安置帮教对象26人,全部实行了“五帮一”帮教措施。

刑释解教人员在最初回归社会时,由于长时间与社会隔离,他们面临着许多现实困难,并影响他们转换成“自由”公民。因此,刑释解教人员迈出大墙、走入社会这一特殊阶段的回归衔接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易家湾镇蒿塘村刑满释放人员宋某,20xx年9月刑满释放后,家中房屋倒塌,妻子和孩子被迫迁居娘家,易家湾镇司法所介绍他去昭祥置业公司做保安,并由蒿塘村村委会资助2万块红砖帮助宋某重建房屋,勉励其珍惜生活、远离犯罪,成为当地佳话。

昭山乡谭某刑满释放后,父母离世、妻子离婚、房屋倒塌,自己一无所有。乡司法所了解情况后,积极与乡建设办、民政办联系,帮其争取了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并申领了临时救助金,帮助其重新树立起生活的信心。

据了解,我区现有安置帮教对象26人,全部实行了“五帮一”帮教措施,即由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村(居)委会、村民小组、家庭亲属组成的五层帮教管理主体组成帮教小组,对每一个重点对象进行耐心细致帮教,使他们感受到生活的希望和信心,从而能使这些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地融入社会。

近日中央综治委安置帮教工作简报报道了我县“五化”模式建设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的经验做法。近年来,县司法局把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作为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社会管理、健全完善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的重要措施,自20xx年3月开始,采取“五化”模式,即科学化组织领导、多元化资金运作、专业化工作队伍、多样化救助服务、规范化运行管理,建成了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于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基地——“新天地中途之家”。

我县“新天地中途之家”是山东省首家社区服刑、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中央办公厅督察室、司法部计财装备司领导和省司法厅厅长程辉先后来我县调研“新天地中途之家”的建设工作,并对我县创新管理刑释解教人员的工作模式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篇二

我县在县安置帮教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州局领导关心和帮助下,认真开展了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营造平安和谐的福贡社会环境作出了贡献。

我县现有刑释解教人员131人,其中,当年安置帮教38人,分布在7个乡镇。为了认真搞好此项工作,各司法所工作人员,不怕困难,了解情况,核对材料,落实安置帮教人员,建立健全了各种档案资料,从而使该项工作管理有序,措施得力,方法得当,从而全面了解掌握了我县刑事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为帮教工作打好了强有力的基础。

安置帮教工作是管理“两劳”人员的重中之重的工作,为使他们以正常人的心里。回归社会,不忘初心里包袱,我们的工作人员多次找谈话,实行多方面谈心交心。使他们成为正常人的心态回归了社会,特别是对“三无”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了认真细致的工作,分析情况,落实可靠帮教人员,解决生活、就业居住等困难,筹做了深入细致的各项工作。到年底全面落实了按照安置帮教年限内的全部人员的帮教工作,未出现重新犯罪的现象。其中,有3人在落实帮教对象及安置后,又外出打工,无法进行面对面的谈心交心,帮教人都是通过其家属经常用电话联系,转告帮教人的意见及谈话内容。从而使我县安置帮教按照有关要求全面落实,为我县创建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篇三

近日中央综治委安置帮教工作简报报道了我县“五化”模式建设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的经验做法。近年来,县司法局把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作为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社会管理、健全完善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的`重要措施,自3月开始,采取“五化”模式,即科学化组织领导、多元化资金运作、专业化工作队伍、多样化救助服务、规范化运行管理,建成了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于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基地——“新天地中途之家”。

我县“新天地中途之家”是山东省首家社区服刑、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中央办公厅督察室、司法部计财装备司领导和省司法厅厅长程辉先后来我县调研“新天地中途之家”的建设工作,并对我县创新管理刑释解教人员的工作模式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篇四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简称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一项新业务。它是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包括:对服刑、劳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向刑释解教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接收单位介绍情况,移交有关档案、材料;引导、扶助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落实预防重新违法犯罪措施等。通过安置帮教工作,力争使大多数刑释解教人员增强改过自新的信念和能力,在就业、上学和社会救济等方面不受歧视,实现生活有着落,就业有门路,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安置帮教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三年之内,没有生活出路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没有生活出路的人员通常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通常指没有改造好的人员、暴力犯罪、恶习较深、屡教不改人员。

安置帮教工作机构是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牵头成立,由司法、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工商、妇联、共青团等部门联合组成的社会机构。

指导协调相关部门、社会各界及基层安置帮教组织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劳动就业和接茬帮教工作。

国内: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的同时,专门颁布了《劳动改造罪犯刑满释放及安置就业暂行处理办法》。因为国民经济刚刚起步,就业门路有限,因此对刑释解教人员主要采取“多留少放”的政策。60年代初期,政治经济形势有了很大好转,社会秩序稳定,留放政策适时调整为“四留四不留”,即改造不好的留,无家无业的留,家在边境、口岸、沿海线上的留,放出后有危险本人不想回的留。改造好的不留,家在农村、大中城市、郊区不留,家中需要本人的或本人要求坚决的不留,老弱病残的不留。1981年又出台了犯人刑满释放,除强制留场就业的以外,均应放回捕前所在地或直系亲属所在地的规定。当地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给予落户,由原工作单位,当地劳动部门、街道负责安置就业。198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犯人刑满释放后落户和安置工作的通知》指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街道、社队,都要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全局出发,提高政策法制观念,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落户安置和社会帮教工作。1984年11月,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要从组织上、制度上逐人落实帮教措施,可以建立帮教小组,也可以责成专人负责,实行包管、包教、包思想转化的承包责任制。

1991年3月的全国人大《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1992年中共中央七号文件以及1994年2月中央综治委等六部委联合签发的《意见》等都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作了重要规定。1994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其中关于罪犯的释放和安置一节,明确规定: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要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这一规定,是对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发展,是我国对公民人权保护的重要体现。1997年,中央综治委要求各地把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基层安全创建活动之中,切实抓紧抓好。1999年,中央综治委、司法部、公安部、民政部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衔接工作的意见》,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国外:西方一些国家很早就开始了对出狱人社会保护的研究,帮助出狱人谋生就业,弃恶从善,纠正其不良习性,给予道德上物质上的援助。出狱保护的对象不限于从监狱出来的人,也包括曾受到过某种司法处分或有不良行为的人。

世界上最早的出狱人保护组织是英国人1772年创立的,1862年英国率先颁布了出狱人保护法,规定了对民间调解保护组织的监督和费用补助。在美国,费城于1776年成立了出狱人保护协会,而后,美国相继在各州建立了官方的保护机构,专门提供经费,以协助出狱人的生活和就业。日本则从1907年开始,由国库拨款补助释放者保护团体,并于1939年颁布了司法事业保护法,以后被更生紧急保护法替代。挪威按地区成立了类似安置办公室的专门机构,国家统一拨款,释放后,对无家可归、无业可就的人免费提供住所,直到找到工作为止。我国的台湾地区也专门有刑满释放人员基金会并建有产业,放出的人生活无着落,可申请最多生活补助,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预防重新犯罪有重要意义。

5、各部门如何配合做好归正人员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领导,把安置帮教工作作为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制定工作措施,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具体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人民团体、民间组织、新闻单位、社区居民组织、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和家庭,应当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应当根据社会需要和服刑人员、劳动教养人员的特点,开展相关职业技术培训,在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前,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回归社会的思想、技能等的教育辅导,为其回归社会后的就业创造条件。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监狱、劳教所、看守所职业技术培训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合格的服刑人员、劳动教养人员,应当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

6、归正人员享有哪些平等权利?符合就学、复学、升学条件的归正人员,本人要求继续上学的,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当批准其入校学习,不得歧视。

归正人员自谋职业、自主择业,依靠市场需求实现就业;鼓励、帮助归正人员积极参加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就业竞争能力;职业介绍机构应当推荐、帮助归正人员就业。有关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社区居民组织应当积极支持归正人员进入社区就业实体就业或者兴办社区服务业实现就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居民组织,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法律教育和专项职业技术培训。归正人员回农村落户的,村民委员会应当按有关规定为其分配承包责任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帮助、督促落实。

归正人员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和开办其他经济实体,符合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核发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

归正人员在服刑、劳动教养前已参加失业保险,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可以在当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归正人员的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其他救济的书面申请;符合条件的,应当按规定提供保障或者给予救济。

对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刁难或者歧视归正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归正人员有权向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或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设立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的安置帮教工作。公安、检察、法院、民政、财政、人事、教育、劳动保障、工商、税务等部门协同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互相配合,动员全社会,共同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8、安置帮教工作的范围有什么?主要有四个方面,包括:

1、对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

3、引导、扶持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4、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落实重新违法犯罪的预防措施。

(1)综治部门: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及时研究解决本地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组织对地区安置帮教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比。

(2)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地区安置帮教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地区做好对服刑在教人员访问和服刑在教人员在刑释解教时的接回工作;加强地区与监所的联系,及时掌握服刑在教人员及其家庭的情况,做好相关工作;了解、掌握本地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承担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公安部门:做好对本地区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控制工作;及时为刑释解教人员办理户口申报手续;对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警察署);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察署)要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4)检察院:对管制、缓刑、假释等监外执行人员在其刑满释放时,要提前三个月通知区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

(5)劳动部门:配合监所对服刑在教人员开展就业政策教育、技能培训和择业咨询;协助地区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就业培训和职业指导;对有就业愿望,但暂时尚未就业的刑释解教人员,要安排公益性劳动岗位,进行过渡性安置。

(6)民政部门:鼓励街道、乡镇、居(村)委会兴办经济实体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对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暂无能力自谋职业、生活无着落或家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刑释解教人员,提供社会救济。把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作为基层政权组织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进行考核。

(7)工商部门:对于申报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刑释解教人员,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依法予以登记,并保护其合法权益;对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就业基地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8)地方税务部门:对过渡性安置企业和自谋职业的刑释解教人员创办的经济实体,经司法行政机关和劳动部门认可,按有关规定,在税收上给予优惠。

(9)工、青、妇、青保、老干部局等部门:积极发动和组织社会帮教志愿者开展对服刑在教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实际问题。

九、街道、镇:做好“必接”、“必访”工作,对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登记建档,建立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做好“必知”工作,落实帮教措施,做好“必帮”工作。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篇五

刑释解矫人员可能给国家、社会、他人造成伤害,而这种伤害不会随着刑释解矫人员的释放而消散,受害者及其与刑释解矫人员的仇恨与矛盾甚至会变得更浓烈,所以,不仅需要帮助刑释解矫人员真正做到洗心革面,也要给受害者及其家人更多的关心与关爱,谅解可能很难达成,仇恨也很难放下,但需要去缓解他们之间的矛盾。

长按扫码关注。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篇六

20__年,在区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v^、^v^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平安冶山”建设总体目标,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方针,充分发挥和强化各部门协调配合,多形式开展帮教,多渠道落实安置,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有效维护社镇安定稳定。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镇有刑释解教人员104名,其中20__年以来的刑释人员46名,2007年以来的解教人员3名,解除社区矫正人员55人。已通过各种渠道妥善安置的有104人,安置率达100%;今年我镇无重新违法犯罪的刑释解教人员。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各项帮教措施。

各单位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减少社会隐患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了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一、加强研究部署。镇、村(居)两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具体研究部署全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平安冶山”建设和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表彰,较好协调了我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整体推进。二、健全组织机构。镇、村(居)全部成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级领导小组能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全镇共有安置帮教工作站12个。三、加强工作经费投入。经费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一个重要条件。各单位都拨出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安置帮教工作。镇财政每年安排2万元专项经费,镇党委、政府把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或实报实销形式给予了工作经费保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落实提供保障。

(二)、强化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安置帮教工作。

(三)强化帮教政策,不断拓展安置渠道。

我镇严格执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部委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综治、司法行政、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工商、财政、工、青、妇等部门的管理协调职能。对各相关成员单位提出明确要求,加大帮教工作中,注重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出路和就业渠道,促进他们能通过自己劳动,获得社会认可。积极做好过渡性安置工作,帮助帮教人员解决临时性生活问题:一是鼓励和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对他们愿意从事个体经营的,及时协助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事宜。二是农村的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就地安置,为其落实责任田,从事农业生产,或协助他们承包荒山、果园,或联系到非公企业就业等。三是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通过劳动服务中心、社会中介组织等,根据帮教对象的技能和实际情况,推荐到企业就业。四是由安置帮教办协助联系到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就业。全镇目前共创办了1个过渡性安置基地,对个别因暂时无业可就人员,介绍进入帮教组织挂钩的过渡性安置基地就业。五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引导他们自主择业,走创业致富之路。

(四)开展专项活动,保障调查摸底工作有实效。

20__年,按照南京市《南京市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回访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部暑和要求,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扎实推进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对辖镇内五年刑满释放人员和三年解除劳教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情况进行倒查。一是及时部暑。年初省、市下达专项活动通知后,我镇及时贯彻,制定下发了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步骤、措施。二是强化措施。建立帮教工作部门协凋联席会,组织工作督查小组对各村(居)调查摸底情况进行行跟踪检查。三是注重实效。司法所根据原已掌握的情况和上级提供的住处及时分发到各村(居)。通过进村入户,进行核实、分类排查。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对象及重点对象,由派出所、司法所人员配合村(居)帮教人员进行排查,并根据掌握的动态情况,落实管理措施;对于表现一般,思想不够稳定的及人户分离的对象,及时深入进行调查,确实掌握情况。

我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重视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是部分外出刑释解教人员由于务工居住场所频繁变化,给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动态信息增加了难度。二是基层帮教机构和队伍有待进一步健全;三是社会力量整合有待提高。

三、20__年工作思路。

20__年我们会继续深入基层一线,及时了解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和动态,不断完善安置帮教措施,强化过程管理,主动做好工作。认真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路子新方法,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作出最大的努力。

1、进一步落实安置帮教措施。

3、进一步完善接茬工作制度。

4、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和交流反馈。

5、进一步加大重点对象的管理控制力度。

6、进一步拓宽就业安置渠道。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篇七

如下:

1、加强对安帮工作的组织领导。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帮教工作纳入综治维稳年度工作计划及考核,并将帮教责任落实到辖区综治成员单位。

2、加强对辖区成员单位安帮工作的督促检查。

3、社区每季度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一次工作例。

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帮教领导小组研究会议,相互勾通交流安帮工作经验,探索新形式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的新路子,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社区每月对辖区内释放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摸排,做到不漏管不失控,彻底摸清底数。目前共有刑释解教帮教对象7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3人,解教人员4人。对7名列入帮教的对象,社区均一一建立了帮教档案,列入社区、公安、单位和亲属的帮教网络,制定了帮教措施。帮教小组为了做好被帮教对象的帮教转化工作,社区帮教小组成员每季度找帮教对象谈一次话。做到社区无一例漏管失控对象。

低保,有x人经努力实现了就业,全社区无生活无着落对象。

由于安帮转化工作落实到位,我社区刑释解教人员遵纪守法,净化了社会乱源,为维护辖区平安、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四、取得的成绩和存在不足。

一年来社区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在**镇党委政府,**镇综治维稳中心、司法所和镇相关部门的领导下,在社区辖区成员单位的支持配合下不论是刑释解教、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方面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定的不足。

1、见过社区和辖区派出所、辖区综治成员单位的不懈努力,社区没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漏管现象。

2、通过努力社区没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实现了改就业的就业,实现了生活有着落,没有从新犯罪的现象。

3、部分刑释人员对工作的不支持、不配合、对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不理解,依然存在有抵足情绪。

4、部分矫正工作因为人员流动性大,落实起来比较困难。

五、下步工作目标。

1、明年的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还是坚持年初就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工作职责和工作措施。

2、坚持摸底排查,做到不漏排,不漏管,不让一个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从新犯罪。

3、努力联系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寻找就业渠道,帮助他们实现在就业。

总之社区不会以工作难做为借口的,我们会一如既。

往的在鹿城镇党委政府的中秋领导下,在辖区派出所、鹿城镇综治维稳中心、司法所的指导下,在辖区综治成员单位的配合下、一如既往的、认真的做好明年年的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工作,争取取得更好好成绩。

**社区综治委员会。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篇八

20xx年,我县在县安置帮教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州局领导关心和帮助下,认真开展了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营造平安和谐的福贡社会环境作出了贡献。

我县现有刑释解教人员131人,其中,当年安置帮教38人,分布在7个乡镇。为了认真搞好此项工作,各司法所工作人员,不怕困难,了解情况,核对材料,落实安置帮教人员,建立健全了各种档案资料,从而使该项工作管理有序,措施得力,方法得当,从而全面了解掌握了我县刑事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为帮教工作打好了强有力的基础。

安置帮教工作是管理“两劳”人员的重中之重的工作,为使他们以正常人的心里。回归社会,不背上心里包袱,我们的工作人员多次找谈话,实行多方面谈心交心。使他们成为正常人的心态回归了社会,特别是对“三无”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了认真细致的工作,分析情况,落实可靠帮教人员,解决生活、就业居住等困难,筹做了深入细致的各项工作。到年底全面落实了按照安置帮教年限内的全部人员的帮教工作,未出现重新犯罪的现象。其中,有3人在落实帮教对象及安置后,又外出打工,无法进行面对面的谈心交心,帮教人都是通过其家属经常用电话联系,转告帮教人的意见及谈话内容。从而使我县安置帮教按照有关要求全面落实,为我县创建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篇九

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大和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降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首要标准,以构建和谐平安为目标,以政府主导下的“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为工作方针,以“衔接帮教有效、齐抓共管有序、保障措施有力”为工作重点,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促进我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1、进一步推动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软件使用,尽快实现对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化管理。

2、做好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清理工作,对下落不明和“三无”刑释人员进行摸排,对见档不见人的刑释人员核对摸排,逐一对照落实。

3、对有重新犯罪倾向的刑释人员实现重点帮教,必要时与公安机关联合对“三无”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甄别。

4、建立完善我镇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镇司法所年内要建立和完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企业)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强对本辖区企业考察认证、宣传工作,落实有关优惠政策,为安置基地(企业)建设创造良好条件,使更多的企业参与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并在我镇推广章光101红豆杉基地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示范性安帮基地带动全镇安帮基地建设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由政府、监所、企业实现整体联动,达成协议,使服刑、在教人员在监所内技能培训,刑满解教回归,到过渡性安置基地直接就业。

按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机构,调整、充实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村(居)委会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为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组织保障;确定试点单位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需要全社区共同参与的社会系统工程。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积极协调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就医、社会保障等问题,推动“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建设”。

1、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继续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活动,对刑释解教人员真正落实“四个一”帮教措施。

2、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推动帮教工作实现向监所、向刑释解教人员家庭和向社会的延伸。

3、严格落实责任帮教制度。进一步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逐一签订责任书的“一帮一”、“多帮一”责任帮教制度、跟踪回访制度、定期谈话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和委托帮教制度。加强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和“三无”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帮教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4、进一步壮大帮教工作力量。把帮教工作与平安建设、文明创建、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其他社会团体的作用,扩大热心安帮工作的社会支援者队伍,广泛动员职工、团员、青年、离退休人员积极参与帮教工作。

1、充分运用各种传媒,大力宣传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意义。

2、广泛宣传安置帮教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和一批弃旧图新、勤劳致富的刑释解教人员典型。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篇十

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辖区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健全组织网络。建立健全新建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机构,对现有帮教安置工作组织网络进行调整和充实,抓住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契机,健全村级人民调委会、治保会等组织,依托村级治保会组织,落实帮教工作人员。继续落实科级干部包村、站所包组、村组干部、联防队员包片责任制,同时要依靠“三老”队伍组建帮教志愿者队伍,抓好“一帮一”、“多帮一”制度的落实,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置帮教工作网络。乡领导小组成员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碰头会,通报情况,研究工作。设立帮教安置工作联络员,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报到、落户、帮教、安置中的问题。

(二)落实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例会制度、档案制度、定期排查制度、重新犯罪备案制度、月报制度、回访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确保对帮教对象做到自然情况、犯罪性质、回归时间、职业技能、转变情况、安置情况“六清楚”;采取感化式、跟踪式、巩固式“三式合一”的帮教形式,为每一名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一个帮教小组,做到“以情感人、以法育人”。在强化管理的基础上还要做到五个必访:即一是帮教对象生活上有困难必访;二是帮教对象思想有波动时必访;三是帮教对象遇嫁娶大事或突发事件必访;四是帮教对象交往有异常时必访;五是帮教对象家庭出现矛盾时必访。力争将归正人员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三)突出信息化管理。乡司法所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网络平台管理,乡村建立规范化档案管理机制,完成预释放人员的核实衔接工作,各村应为每一名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一个帮教小组,制定一套帮教计划,司法所要为每一位归正人员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档案卷,做到“一人一档,动态更新”。

归正人员报到后,根据个人情况为其建立个人帮教档案,明确帮教人员,落实帮教安置措施。

1、帮教安置办公室为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建档率达到100%。

2、认真排查人户分离和居所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努力减少脱管漏管。

3、对于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要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活动,每半年一次回访,并作好谈话记录等资料归档工作。

4、对外出人员的帮教,要掌握其去向,摸清其动态,要利用多种形式如亲属联系,电话联系等,在重大节假日等特定时间亲自上门,对其帮教,做到无空白点。

5、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安置措施。对符合城市或农村低保和社会优抚救助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纳入低保和优抚救助范围,协调工商部门减免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费用。

6、各村组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落实归正人员的承包地和宅基地问题。

帮教安置工作要狠抓“提前介入、回归接茬、安置扶持、帮教服务”四个环节,要在帮教安置机构网络化、回归接茬制度化、安置就业市场化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1、各村要积极创造条件,重点解决“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过渡性安置问题,以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在从事个体经营证照办理、信贷、就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提供支持,进一步提高安置率。

2、创新理念、拓宽思维,广开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渠道,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和引导刑释解教人员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

3、要做好帮教安置向社会化的延伸工作,各级帮教组织要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对帮教对象送温暖、送法律、送科技和帮教活动,利用讲课、普法,现身说法,传授技术等形式,鼓励两劳回归人员学文化、学法律、学技术,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之路。

4、加强调研工作。各安置帮教工作站和成员单位要立足实践,对在安置帮教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调研,提出解决方案和对策,从而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我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篇十一

《工作》是埃曼诺·奥尔米执导的剧情片,loredanadetto和sandropanseri出演。该片讲述了一个15岁乡下男孩到米兰的大公司谋职的经过。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办法范文(精选9篇),欢迎品鉴!

1、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建设,适时调整小组成员,使各成员单位之间切实履行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要完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工作信息,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工作的开展。

2、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和改进衔接工作。

按照市局要求,认真做好20xx年度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工作,查清底数,掌握去向,重点是查找去向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通过排查、异地协助等方式,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中的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4月20日之前,各所都要完成对上一年度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工作,并以书面形式上报调查报告。

3、努力工作、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按照哈司通[2005]26号文件的通知精神,为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使摸底情况详细准确,我县将五种矫正对象以犯罪类型、性别、年龄以及职业类别进行划分。通过调查,将近三年来五种社区服刑的真实情况,于5月10日前将社区校正对象内部结构统计表报市局。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县从6月份开始对20xx年度返回我县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认真、细致的跟踪调查,截止到8月份将调查报告报市局。

5、加大安置力度、努力做好过渡性安置实体、基地普查工作。

按照省委[20xx]6号文件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大安置帮教力度,今年8月份对现有的实体,进行清理整顿和登记认证,于8月10日前将普查报告报市局。

6、完善各项制度,推动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

按照综治委[20xx]17号文件要求,为推动安置帮教工作开展,使各级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切实负起责任,各级安置帮教组织要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衔接、例会、培训、档案、统计、信息通报、对外协调等项工作制度。结合目标管理,建立量化考核激励机制和绩效评估体系,对不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真正将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制、领导责任查究制,推动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发展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抓成果,保效果。

2、完善各项制度,推动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发展。

3、加大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力争一年内安置帮教工作有一个新的起色。

为加强和规范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促进和维护社会稳定,双龙营镇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安其身,暖其心,用其长,育其人,正其身”的作用,近期,双龙营镇通过多个举措,抓好落实辖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落实无缝衔接机制,做到人员底数清。双龙营镇根据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本辖区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提早掌握每月刑满释放人员的基本情况,并及时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家庭和所在村联系,落实好衔接工作。详细地向帮教人员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正面教育。充分发挥亲属作用,做好帮教人员的思想工作,及时掌握帮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和接触人群,确保帮教人员无重新犯罪迹象。

强化回归社会教育,开展“量体裁衣”。双龙营镇根据具体问题开展有针对性教育,抓住重点问题进行针对性教育、抓住时机进行及时教育、抓住规律进行耐心教育、抓住责任人进行专门教育,抓住回归人员的亲友、邻居进行近距离教育。针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具体情况、需求,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帮扶。

冬日寒冷送温暖、强化安置帮扶的落实。为防止刑满释放人员在回归社会的过渡期中,不会因为缺少社会帮助和照顾而失去回归社会的信心,再次堕入犯罪深渊。双龙营镇积极衔接刑满释放人员,给予其安置帮扶。家住矣则村民委大沟村小组的罗某兵,因家中长期无人居住,加之自然灾害,房屋已倒塌;在其刑满释放后回到家中,因无居住地,随其哥哥罗某华居住,罗某华为交通肇事受害者,脑部受伤且无人看管,也是长年居无定所、靠拾荒生活。其兄弟两属于“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在得知相关情况后,双龙营镇党委书记汪云带头,发动双龙营镇党政机关、司法所、派出所人员积极为其捐资捐物,为其在寒冷的冬日送来了大衣、行李等生活物资,解决了罗某兵的“燃眉之急”,让其感受到来自双龙营党委政府的关心关爱。

安置帮教助新生,建立多重支持体系。双龙营镇注重思想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积极联系就业培训部门,为刑释人员定期举办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推荐刑释解教人员再就业,有效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率,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率。近期,在为罗某兵办理安置帮教手续后,在了解得知罗某兵拥有汽车修理特长技术后,双龙营镇为罗某兵联系汽车修理厂,让其前往修理厂打工,帮助其重新走入社会。在这寒冷的冬日里雪中送炭,感受安置帮教工作的“抱团取暖”,让刑释解教人员在生活的最低谷中重新获得新生。

下一步,双龙营镇将继续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多措并举,建立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群众参与的机制,探索引入社会力量提供安置帮教服务,积极构建社会共融、共享的安置帮教体系,推动安置帮教工作提档升级,以“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工作效率,践行安置帮教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市综治委:

根据省委政法委、综治委关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安排部署,我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职能部门精心组织,使这项在全市有计划、有步骤、全面地开展起来。按照市综治委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就前一阶段的向市综治委重点述职汇报三个方面:

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安置帮教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政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搞好这项对于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当前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社会失业率增高,导致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更加困难,从而使他们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加大。二是社会人口流动频繁,导致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难度增大,由此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三是党的十七大召开和北京奥运会举办在即,从而使党和国家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开年以来我们把安置帮教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概括地说,我们“明确了一个总目标、提高了两个认识、克服了三种思想”。

明确了一个总目标:即是通过召开各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动员部署会”,传达中央、省、市有关精神,使各级各部门“明确了做好维护当前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总目标”。提高两个认识:即是通过举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学习座谈会”,使大家一方面充分认识到,“搞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是政法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执政为民、尊重人权、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另一方面充分认识到,“加强领导是搞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重要前提,强化措施是搞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基本保证,注重实效是搞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根本要求”。

克服三种思想:即是通过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经验交流会”,克服了一部分人“认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当前许多大学生难找、企业职工下岗的情况下,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实在是难上加难”的畏难思想;克服了一部分人“认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只是上面搞形式,下面做样子、走走过场就行了,不必真刀真枪的`干”的应付思想;还克服了一部分人“认为要搞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目前国家的政策和措施还不够到位,中央一定会出台新的政策、硬的措施,自己先等一等、看一看”的等靠思想。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绝大多数刑释解教人员经过教育改造,有弃旧图新、重新做人的愿望,但他们的心理十分敏感、脆弱,思想很不稳定,如果得不到及时的帮教和妥善的安置,找不到生活出路,极有可能重蹈覆辙,再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很多事例说明,这些人一旦重新犯罪,往往是作大案、要案,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极大,给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所以,我们通过召开动员会、学习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对安置帮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力争把安置帮教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中央、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会议后,我们迅速向市委有关领导作了汇报,争取了市委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并于第一季度召开了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专题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我市2015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各项。为了确保今年的落实到位,我们在中紧紧抓住三个重点。

一是领导重视。我们争取了各级领导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重视和支持。首先,市委领导亲自过问、亲自抓。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xxx在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会议上作了主体报告,并担任了市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组长。然后,各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的组长、副组长、成员都分别由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一把手或分管领导担任。其次,各区(市)以及各乡镇党委分管领导亲自主持了当地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专题会议,并作了专门讲话,具体安排布置有关,体现了各级领导对这项的重视,真正实现了领导挂帅、大员上阵。

9月9日,集宁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在区司法局召开。集宁区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12个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以及派出所、司法所所长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由集宁区司法局局长、集宁区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志强同志主持;政府办主任、区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郜文钢同志传达内蒙古司法厅关于转发《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区政府副区长、集宁区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白雁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白雁同志指出,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刑满释放和解除社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履职尽责、相互配合,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将这项工作列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做到年初有计划,工作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尽最大可能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司法行政机关要对监狱、看守所发出的《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进行全面系统核查,把好人员信息登记造册关。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司法所《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单》后细致排查,对有重新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要实行重点管控。确保全区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近年来,集宁区司法局积极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各项工作,按照上级司法部门的要求,司法局牵头,重新调整了由12个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在乡镇、街道成立了10个安置帮教办公室、村(居)成立107个安帮工作小组;截至目前,我区现有安置帮教人员440名,其中解除社区矫正转入370名,刑释解教人员70名。衔接帮教率基本上达到了全覆盖,对监狱、看守所上传的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率达到98%;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后,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判安置帮教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为进一步开创我区安置帮教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

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辖区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健全组织网络。建立健全新建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机构,对现有帮教安置工作组织网络进行调整和充实,抓住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契机,健全村级人民调委会、治保会等组织,依托村级治保会组织,落实帮教工作人员。继续落实科级干部包村、站所包组、村组干部、联防队员包片责任制,同时要依靠“三老”队伍组建帮教志愿者队伍,抓好“一帮一”、“多帮一”制度的落实,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置帮教工作网络。乡领导小组成员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碰头会,通报情况,研究工作。设立帮教安置工作联络员,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报到、落户、帮教、安置中的问题。

(二)落实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例会制度、档案制度、定期排查制度、重新犯罪备案制度、月报制度、回访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确保对帮教对象做到自然情况、犯罪性质、回归时间、职业技能、转变情况、安置情况“六清楚”;采取感化式、跟踪式、巩固式“三式合一”的帮教形式,为每一名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一个帮教小组,做到“以情感人、以法育人”。在强化管理的基础上还要做到五个必访:即一是帮教对象生活上有困难必访;二是帮教对象思想有波动时必访;三是帮教对象遇嫁娶大事或突发事件必访;四是帮教对象交往有异常时必访;五是帮教对象家庭出现矛盾时必访。力争将归正人员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三)突出信息化管理。乡司法所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网络平台管理,乡村建立规范化档案管理机制,完成预释放人员的核实衔接工作,各村应为每一名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一个帮教小组,制定一套帮教计划,司法所要为每一位归正人员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档案卷,做到“一人一档,动态更新”。

归正人员报到后,根据个人情况为其建立个人帮教档案,明确帮教人员,落实帮教安置措施。

1、帮教安置办公室为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建档率达到100%。

2、认真排查人户分离和居所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努力减少脱管漏管。

3、对于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要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活动,每半年一次回访,并作好谈话记录等资料归档工作。

4、对外出人员的帮教,要掌握其去向,摸清其动态,要利用多种形式如亲属联系,电话联系等,在重大节假日等特定时间亲自上门,对其帮教,做到无空白点。

5、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安置措施。对符合城市或农村低保和社会优抚救助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纳入低保和优抚救助范围,协调工商部门减免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费用。

6、各村组要认真落实有关政策,落实归正人员的承包地和宅基地问题。

7、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率要达到100%,就业安置率要达到97%以上。

帮教安置工作要狠抓“提前介入、回归接茬、安置扶持、帮教服务”四个环节,要在帮教安置机构网络化、回归接茬制度化、安置就业市场化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1、各村要积极创造条件,重点解决“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过渡性安置问题,以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在从事个体经营证照办理、信贷、就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提供支持,进一步提高安置率。

2、创新理念、拓宽思维,广开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渠道,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和引导刑释解教人员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

3、要做好帮教安置向社会化的延伸工作,各级帮教组织要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对帮教对象送温暖、送法律、送科技和帮教活动,利用讲课、普法,现身说法,传授技术等形式,鼓励两劳回归人员学文化、学法律、学技术,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之路。

4、加强调研工作。各安置帮教工作站和成员单位要立足实践,对在安置帮教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调研,提出解决方案和对策,从而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我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网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事关社会稳定的系统工程。近年来,随着县域经济的不断发展,随之带来贫富差距拉大,人员流动频繁,经济关系复杂等新情况,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开展,影响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如何适应新形势,迎难而上,开拓性地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摆在我县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及工作者面前一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

1、刑解人员衔接管理不规范。按照中央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衔接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刑解人员在释解前一个月由监所以《通知书》形式将释解人员基本情况通知释解人员户口所在地安置帮教工作机构以便做好管理、监督、考察、帮教、安置工作。但部分监管所没有完全按规定去做,因此安置帮教组织对刑解人员情况得不到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可能造成释解人员脱管失控。

2、部分释解人员不回原籍,导致漏管失控。有部分释解人员释解后直接外出打工,不回原籍,造成户口空挂,导致漏管失控,基层安置帮教组织对其行踪无法掌握控制,有可能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隐患。如城关镇东风村民吏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关押在平凉监狱,20__年11月获释后,县司法局收到了释放通知书,但此人却没有向司法所报到,镇司法所反映此人没有到过家,无法落实帮教措施。

3、基层安置帮教组织机构编制、工作经费不到位。目前,竹溪县基层司法行政系统内部还没有设置专门的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其工作人员都是身兼数职,充当着“消防队员”的角色。加之工作中必要的经费和装备得不到落实,影响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开展。

4、社会保障乏力。当前我县对于释解人员的救助能力有限,安置帮教实体建设等社会保障体系没能完全建立起来,政策规定不明确,不具体等,导致释解人员社会保障工作乏力。

5、释解人员自身因素影响安置帮教工作的效果。一是社会压力大。社会上目前还存在对释解人员的歧视和偏见。城镇对释解人员安置感到非常困难,因为许多下岗工人、待业青年就业问题尚无法解决,根本无暇顾及刑释解教人员。在农村由于免征农业税后农民的积极性日益高涨,责任田调剂难度加大。二是大多数释解人员文化水平低,就业技能差。调查表明,释解人员大多文化水平不高,专业技术水平低下,缺乏必要的就业技能,很难适应当前的就业岗位对求职者素质的需要。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强化领导,落实保障,严格责任,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总体要求,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认真贯彻中央八部委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治本措施,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因不履行职责造成衔接和管控不到位,落实帮教措施不力的做法进行严肃追究。在基层要设立专门的安置帮教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以保障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进行。

2、整合社会资源,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安置帮教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安置帮教部门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的管理工作,制定落实帮教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工作。并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大众媒介大力宣传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那些走上正路、勤劳致富的刑释解教人员典型,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安置帮教工作的良好氛围。

3、努力做好衔接管控工作,减少脱管和失控现象。安置帮教工作机构要进一步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层层建立责任制,责任到人,落实各项帮教措施,帮助释解人员重新就业,解决生活中的后顾之忧,减少脱管和失控现象。对在监所接受改造不彻底、有重新犯罪苗头的,或有一次以上违法犯罪记录的,要由其亲属和当地司法所从监狱、劳教所接回,从而彻底杜绝断档衔接。

1、加强对安帮工作的组织领导。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帮教工作纳入综治维稳年度工作计划及考核,并将帮教责任落实到辖区综治成员单位。

2、加强对辖区成员单位安帮工作的督促检查。

3、社区每季度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一次工作例。

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帮教领导小组研究会议,相互勾通交流安帮工作经验,探索新形式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的新路子,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社区每月对辖区内释放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摸排,做到不漏管不失控,彻底摸清底数。目前共有刑释解教帮教对象7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3人,解教人员4人。对7名列入帮教的对象,社区均一一建立了帮教档案,列入社区、公安、单位和亲属的帮教网络,制定了帮教措施。帮教小组为了做好被帮教对象的帮教转化工作,社区帮教小组成员每季度找帮教对象谈一次话。做到社区无一例漏管失控对象。

低保,有x人经努力实现了就业,全社区无生活无着落对象。

由于安帮转化工作落实到位,我社区刑释解教人员遵纪守法,净化了社会乱源,为维护辖区平安、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四、取得的成绩和存在不足。

一年来社区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在xx镇党委政府,xx镇综治维稳中心、司法所和镇相关部门的领导下,在社区辖区成员单位的支持配合下不论是刑释解教、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方面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定的不足。

1、见过社区和辖区派出所、辖区综治成员单位的不懈努力,社区没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漏管现象。

2、通过努力社区没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实现了改就业的就业,实现了生活有着落,没有从新犯罪的现象。

3、部分刑释人员对工作的不支持、不配合、对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不理解,依然存在有抵足情绪。

4、部分矫正工作因为人员流动性大,落实起来比较困难。

五、下步工作目标。

1、明年的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还是坚持年初就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工作职责和工作措施。

2、坚持摸底排查,做到不漏排,不漏管,不让一个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从新犯罪。

3、努力联系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寻找就业渠道,帮助他们实现在就业。

总之社区不会以工作难做为借口的,我们会一如既。

往的在鹿城镇党委政府的中秋领导下,在辖区派出所、鹿城镇综治维稳中心、司法所的指导下,在辖区综治成员单位的配合下、一如既往的、认真的做好明年年的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工作,争取取得更好好成绩。

xx社区综治委员会。

余新司法所在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中,创新工作体制,拓宽安置思路,取得了明显成效,多年来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上级领导指示,并通过自身努力实践,形成了衔接——建档——帮教——回访的四步工作模式,各环节有机衔接,形成了安帮一体化的工作流程,截至目前,辖区内所有刑释解教人员均得到了妥善安置。

妥善衔接防止脱管。刑释解教人员一旦回归社会,首先与其家属及户籍所在村社区做好沟通,指定安置帮教责任人,要求在刑释解教人员归来后做好接收、帮教工作,及时签定帮扶协议书,抓好安置帮教工作首个环节,防止漏接脱管现象的发生。

掌握信息建立档案。及时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档案,做到一人一册,对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进行采集登记,特别是清晰地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联系实施帮教措施。

及时帮教彰显关爱。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妥善安置,安排好其生产生活,解决燃眉之急,将农村户籍者、“三无”人员和残障人士纳入特困范畴,帮助落实低保、五保等社会保障措施。

定期回访巩固成效。定期电话回访,每季度上门回访一次,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工作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并解决不稳定的苗头,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半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坚持“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原则和“教育、挽救、感化”的工作方针,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维护了全县的和谐稳定。现将今年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自查:

年初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全年工作重点,制定了年度工作安排意见,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工作职责,要求全县各乡镇安置帮教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同时对各乡镇司法所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安置帮教工作相关制度,确保了我县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安置帮教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政治稳定大局,为此我县高度重视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探索管理创新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安置帮教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20-年上半年全县共有92名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其中刑释83人,解教9人。上半年安置18人,下半年准备安置7人。

1、做好衔接、信息处理工作,及时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

县安置帮教办公室接收到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寄回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资料后,及时登记造册、分类、建立人员花名册,把信息资料传递到当地司法所,并要求司法所做好衔接、建档、评估和安置帮教工作,尽量防止脱管、失控现象发生。对各监狱发来的新收监罪犯及审前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进行协查,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多措并举,增强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按照“就地消化、妥善安置、给予出路、保障生活”的原则,我县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和司法所干警积极与相关部门衔接配合,切实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例如:今年6月,凉水井镇松山边村张某刑满释放后无生活来源,凉水井镇司法所干警得知情况后,及时与党委政府联系后,落实临时生活困难补助金300元,使张某能够安心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3、认真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改造情况信息收集及反馈工作。

解到的服刑人员亲属的困难情况,同相关部门协调,着力解决,以共同做好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促进服刑人员安心改造,顺利回归社会。

4、认真开展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情况的调查摸底。

为提高服刑在教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切实做好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救助工作,我县认真开展了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情况调查摸底。各乡镇司法所对照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名单,通过与当地派出所联系,到各村进行了解,深入到服刑人员家中进行走访,及时掌握服刑人员及亲属的基本情况,详细了解服刑人员的子女情况、生活状况、就业就学情况、家庭经济状况,切实解决服刑人员亲属及子女的实际困难,为促进服刑人员安心改造搭建起了良好的平台。

今年,我县司法局在按照中办发【20-】5号、司发【20-】13号文件精神建立了全县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为确保该系统在全县能够及时全面启用,我局高度重视,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挤出资金为23个司法所配齐了电脑和打印机。借助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平台,做好新入监罪犯的基本信息核查、出监罪犯出监前一个月信息反馈及落实跟踪帮教措施,以实现衔接、帮教、管控的无缝对接,最大限度地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通过对我县半年来安置帮教工作的自查,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上级的要求、同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目标、同刑释人员内心的迫切希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同时我们建议简化刑释解教人员帮教信息化管理平台操作程序,由于操作过于复杂,在全县23个乡镇中,分别有个4乡镇(五强溪镇、筲箕湾镇、明溪口镇、借母溪乡)因不熟悉操作不能完完全全落实报表,有3个乡(楠木铺乡、二酉乡、大合坪乡)因司法所没有网络问题无法完成网络报表,乡(镇)级信息管理系统的部分工作都是由县级代完成,这使得县级工作量过大。因为本身司法部搞得有个基层司法行政信息管理平台,县级、乡级有账号和密码,又再来一个刑释解教平台,平台太多,无法操作,费时费力。建议把刑释解教平台和基层司法信息平台放在一起,便于操作,希望上级领导予以考虑。

最后我们坚信,只要我们不断努力,真正用心去关怀刑释解教人员,用行动去落实安置帮教的每一项措施,动员起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我们一定能把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做得更好。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篇十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我乡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发生,促进我乡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做好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对安置帮教工作的批示精神要求,进一步坚持“工作制度化、措施具体化、帮教日常化、安置市场化”的“四化”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我镇政治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1、司法所要充分利用司法专网作用,对全乡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初始信息录入,进行网上信息管理。

2、对那些改造情况不好的、有可能重新危害社会的、“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对那些改造表现差、有可能重新危害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和青少年,派出所、司法所要加强帮教力量,实行重点帮教。

3、对去向不明人员、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人员、流动人员、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派出所、司法所要认真查找核实,逐个摸排外出去向,掌握工作单位、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尽量减少漏管失控现象,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4、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日常衔接管理工作,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镇、村安帮组织要与其签订帮教合同书,做到月见面、季考核,同时要定期组织刑释解教人员法制培训班,组织他们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知识。

5、继续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摸底排查活动,对有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要配合村帮教组织,对其进行动态管理,实行专人负责,绝不能托管失控。

6、对安置帮教管控措施落实,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置帮教管控责任和措施不落实,造成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失控,导致重新犯罪或重新劳教、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安置帮教工作要狠抓“提前介入、回归接茬、安置扶持、帮教服务”四个环节。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大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各单位要各负其责:

1、工商、税务管理部门对个体经商符合条件减免有关费用的,要酌情给予减免。

2、财政部门应将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以保障安置帮教工作正常运转。

3、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应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工作。

4、民政部门对符合农村特困户救助条件的人员,应及时给予救助并落实社会保障措施。

5、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要指导和协助村级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对重点对象落实强化管理。

6、村委会对本辖区内应落实帮教措施的(刑释后五年内、解教后三年内)安置帮教对象做到情况情、底子明,并及时向派出所、司法所反馈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家庭重大变故;对新回归人员要及时落实帮教责任人,并督促他们到镇司法所(综治办)报到、登记,引导他们自觉配合帮教工作的开展。

任何人不得歧视帮教对象,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勤劳致富、回报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典型,以扩大安置帮教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自谋职业、家庭就业、临时就业、阶段性就业等灵活的方式实现就业和引导刑释解教人员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

安置帮教工作实行日常工作积分制。由镇政府组织,综治办牵头,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单位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小组的衔接登记、建档立案、帮教记录、帮教责任人、信息反馈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评比的参考依据,对照干部工作年度考核标准,兑现奖惩措施。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总结篇十三

我区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职责法制化”的要求,采取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等有力措施,以管控有违法犯罪倾向人员为重点,不断创新帮教机制,进一步加强衔接、帮教、安置工作,有力推动了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区20xx年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我们始终围绕区委、区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基础工作入手,一是落实机构。

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郭玫任组长,杜红斌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司法局基层科负责日常工作;全区办事处、乡均相应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站,并在各社区、村成立了帮教小组,形成了横向贯通、纵向联合的三级帮教安置工作网络,落实了专兼职工作人员。

全区共建立帮教安置工作机构个,专兼职帮教人员xxx余人,奠定了坚实的帮教安置工作基础。二是落实责任。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的考核内容,通过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促进安置帮教各项内容、措施落实,形成良好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协调、督促的作用,重点抓好衔接登记、工作例会、档案管理、信息反馈制度的落实,有效地促进了帮教安置工作。

一是坚持衔接登记制度。区安置帮教办公室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和《解除劳教人员通知书》后,及时登记并下发给各街道工作站,由他们在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帮教安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二是坚持排查制度。每年对所有帮教对象进行摸底和调查,对回归的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工作台帐,分类列入、统一管理,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对于因种种原因未到公安机关落户的刑释解教人员,工作站坚持做好排查工作,做到掌握情况、了解去向,以敦促他们尽快落户。对于排查到的遗漏人员,帮教工作迅速跟上,确保做到不脱管、不漏管,认真落实帮教衔接管理工作。

三是对重点帮教对象实行走访制度。定期不定期地上门走访重点帮教对象,了解情况,切实为他们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时时处处体现出党和政府的关心。

四是建立重新犯罪备案预警机制。始终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全区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的数据,做到不瞒报、不漏报;对有重新犯罪苗头的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犯罪。根据跟踪档案管理的记载,符合解除帮教条件的解除帮教,达到了不失控,不漏帮的工作要求。

为了全面掌握了解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我们每年都要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集中排查。按照市局的要求,对全区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专项排查摸底,并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分阶段、分批次开展排查。各司法所以人为本,迅速行动,认真摸排查实的,司法所登记造册,并及时落实帮教措施;不能查实的,报本地公安派出所负责查找;派出所确实查不到的,也另外登记造册;遇有刑释解教人员出生年月不符的,现已改名的,人户分离的,司法所也都一一做了登记。这期间,我局多次下所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今年共接受71人,通过专项摸底排查,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员漏管、脱管现象。

为了更好地做好帮教安置工作,使有限的人力资源发挥出更大的作有用,我们采用分级管理方法,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的犯罪情节、狱中表现、家庭状况等,综合分析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危害性和重新违法犯罪可能性,确定帮教等级。特别做好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实行个性化帮教措施,增强了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回归人员分别由其家庭、社区和基层司法所负责,分级帮教管理。主要采取以下帮教措施:

一是开展谈心活动。对回归人员由所在的帮教工作站对其开展一次谈心,提出要求和希望,同时根据此人在谈话中的性格、情绪、爱好等表现,确定帮教小组,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教措施。

二是建立帮教小组。各司法所对每个回归人员认真查询、核实刑释解教人员的详细地址,然后与社区、村联系,建立帮教关系。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干部和刑释解教人员家属组成的“三帮一”帮教小组,采取“四定”即定人员、定对象、定任务、定措施,把帮教工作管理落到实处。

三是实行信息化管理。区帮教安置办公室认真做好回归人员的登记工作,做好帮教记录,建立软件档案。

四是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个人档案。各司法所帮教安置组织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及时建立回归人员的档案工作,同时,报区帮教安置办公室备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争取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多措并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坚持以就业防脱管这一工作主线,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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